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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RTOON NETWORK
❤ 小神龙俱乐部
❤ 小熊猫俱乐部
❤ CCTV动画城
❤ CCTV大风车
听我爸妈讲我很小的时候最喜欢看的是广告那个时候我还不记事,但是小时候我确实很会背广告词这个我记得....囧
后来开始记事了大概是四五岁开始就是看动画片了从幼儿园开始放学回家就把电视机打开五点半的动画城六点钟的大风车《金刚葫芦娃》《舒坦和贝塔》《黑猫警长》《神笔马良》《阿凡提的故事》《三毛流浪记》《三个和尚》《小蝌蚪找妈妈》《海尔兄弟》《地球超人》《大头儿子小头爸爸》《西游记》说实话国产的动画都是很小的时候看的主要是中央一台的囧囧囧后来是小学二年纪家里安了有线我就开始了CARTOONNETWORK那个时候武汉某有线台从下午四点到晚上七点一直都是很好看的动画片哟西《小红帽恰恰》《小小露露秀》《蓝精灵》《鸡与牛》《杰森一家》《无敌神猫》《两只笨狗》《阿达一族》《猫与老鼠》《魔法少女》《飞天小女警》等等那个时候真的是幸福到抱着电视看动画片啊而且中午放学回家还重播那真的是除了上学睡觉基本全部都看动画片啦还之后看的国外动画片越来越多《美少女战士》《樱桃小丸子》《机器猫叮当》《名侦探柯南》《怪蓝高手》《摩卡少女樱》《火影忍者》《犬夜叉》还记的小时候电视里看《美少女战士》的时候真的是一集都不能掉如果掉了一定要看重播如果重播也没看我会郁闷疯掉第一次看柯南是在小学三年级柯南那叫一个帅啊把我迷得神魂颠倒一直喊着要嫁给他呢~还记得看图书馆**事件差点没把我吓死还记得和我爸爸一起看樱桃小丸子差点把我们俩笑死还记得小学看百变小樱太好看等不及就租盗版碟子看完的还记得看《火影忍者》激动的说怎么有这么好看的动画片和我们班一帮男声讨论火影里面的剧情很带劲~我已经很多年都不看国产动画了主要是看不下去虽然现在已经奔二了还是成天离不开动漫画主要是日本的我爸说我从小看到大都看不厌都大人了还跟着动画片里的人又哭又笑的还说一天到晚看鬼子的动画片要是日本和中国打起来了你肯定第一个叛变!无语啊囧死我了。不过动画片真的教会了我很多东西觉得小时候守在电视机旁等待动画片的我真的很幸福很幸福。还记得我上初三的时候老师出了一个作文题就是要我们写关于广电在几点到几点禁止播放国外动画的决定让我们对这件事情发表自己的意见然后我很正义的是写的支持这个决定写的什么文化侵略啊动漫产业要发展啊现在我也明白了这个决定会让很多孩子失去幸福的感觉反正我很庆幸我是在电视机旁守着动画片的一代人。
伊吹五月是中国一位同人图爱好者,现在是专业插画家,拥有很扎实的功底,其水墨风格总能萌杀群雄- -|||上色软件是PS,也擅长淡彩上色,准确的说各种风格都在尝试,不过个人画风依旧鲜明~~拥有强大的FANS团。
中文名: 伊吹五月
别名: 苏伊吹
职业: 九州志驻站画家
代表作品: 《DACAPO》《花与剑》《归去来》《梅隐香》《心战》《花好月圆》
基本资料:
伊吹五月是中国一位同人图爱好者,现在是专业插画家,已经在《漫友200期》正式出道,有详细专栏,在仙剑同人界也有很大名气,更喜欢高达SEED里面的阿斯兰卡嘉莉,已经正式出版个人画集《DACAPO》(AC(阿斯兰&卡嘉莉)+LT(洛克昂&提耶利亚)全彩同人),《花与剑》(仙剑奇侠传一同人),《归去来》(古剑奇谭同人),《梅隐香》(剑侠网络情缘叁同人),《心战》(剑侠网络情缘叁同人,制作中6、7月吃货组通贩),《花好月圆》(仙剑奇侠传四同人,预热中在《心战》完售2、3月后约2012年底吃货组通贩)。
作品简介
仙剑奇侠传,古剑奇谭,秦时明月,卡嘉莉和阿斯兰,夏目友人帐,提耶利亚(和洛克昂),《九州志》第二季 ,《九州志》第三季,《华胥引》海报 《花与剑》同人集 《归去来》同人集 《梅隐香》同人集 《心战》剑侠情缘三同人 《三生三世·枕上书》单行本封面、插图 《三生三世·枕上书》在《男生女生》连载 杂志封面、插图】 《木槿花西月锦绣》封面、插图 《归离》封面、插图。
同人本:
主: 《Da Capo》(AC(阿斯兰&卡嘉莉)+LT(洛克昂&提耶利亚)全彩同人) 《花与剑》(仙剑奇侠传个人同人画集,09年10月18日首回预订) 《心鼓弦》(剑侠情缘网络版三全彩同人复制原画) 《归去来》(古剑奇谭同人,官配正常向) 《梅隐香》(剑侠情缘网络版三彩色同人本) GUEST: 《白露》(银魂同人本) 《紫华朱颜》(慕容紫英&韩菱纱) 《若临》(夏目贵志中心) 《光煌》(王耀中心) 《醉梦仙霖》(PFC出品) 《如故》(幽白20周年纪念同人画集) 《碧穹》(仙剑4同人志) 《缘来客栈》(仙剑同人志) 《回眸人似月》(林月如中心向同人志) 《风露青绸》(赵灵儿中心向同人志) 《桃夭》(古剑奇谭官方苏雪向同人本)
XXXHolic漫画 ,四月一日,首先必然想到的就是愚人节~而在愚人节这天就算有在离奇荒诞的事情发生,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了。那姓四月一日的人呢?会不会是个很倒霉的人?或是个拥有特别体质?或是他本身就是一个蠢蛋?他周遭发生的事件会不会也很离奇呢? 四月一日君寻,就是这样的一个男生,特殊的灵感体质常常为他带来诸多不便,看见鬼魂是家常便饭,鬼上身是例行功课~特别是在他无意间(命中注定吧,谁叫他衰呢~)进入那家可以实现任何愿望的药店,遇见那位美丽到冒泡又十分神秘的郁子店长,还有可爱到不行的小MM~ 从此他就就跌入不幸的深渊~顺理成章的沦为打工仔,再顺理成章的碰上大大小小、乱七八糟、荒诞不经灵异事件,层出不穷、离奇搞怪的灵异境界的奇妙人物……
“不管有任何不可思议的现象,只要不是人类看见就不具意义......人类才是世上最神秘的生物......”与《Tsubasa翼》共同架构,令人惊奇的现实奇幻旅程!三名高中生与次元魔女一起探讨日本之次元中各式各样的灵异事件。另一特点在于故事中可窥见CLAMP其它同一次元相关故事《魔卡少女樱 》、《小鸠》、《***局》等,更增添其故事乐趣。
根据CLAMP大妈们的官方回答,《XXXHolic》只念后面的holic即可,意为XXX中毒或沉沦之类的意思,holic这个词我们可以理解为喜欢/爱好……成癖。
在剧场版“仲夏夜之梦”里面,第41分57秒那就说到了。
“收藏家们的那种对于某种特定事物抱有的异常的执著心,这些统称为holic。”
立志要把topit里面的我爱的女子全部收集完啊哈哈!!
虽然这神马的有点困难= =。
http://www.topit.me/album/404325
然后两张专辑可能会有重复什么的。。
各种表介意阿表介意。
记得你是女子
你应当干干净净,漂漂亮亮
你走在路上,要相信自己是最美的姑娘
然后再忘记你是女子
你没有资格过分的装饰自己
除了容颜,你还要有气质
记得你是女子
你要懂得自尊自爱
你首先不能看轻自己
然后再忘记你是女子
你也会去厌恶那些摇曳身姿声名狼藉的女人
记得你是女子
你要善良,你要让自己在乎的人觉得温暖
爱笑的女子,运气都不会太差
然后再忘记你是女子
霸气,大气
记得你是女子
你有爱情的话,请你认真对待
好好爱,用心爱,努力爱
然后再忘记你是女子
伤害太正常,看淡点,再看淡点
然后,轻轻的原谅
记得你是女子
你难过,就哭,狠狠的哭
午夜梦回,随你便
然后再忘记你是女子
站在太阳下,就要懂得什么是坚强
记得你是女子
想哭就哭想笑就笑
不要变得虚伪,不要因为世界虚伪你也虚伪
然后再忘记你是女子
你没资格闹没资格上吊
你也可以豪情万丈
记得你是女子
对爱的人在乎的人关心的人,珍惜在一起的每一天
然后再忘记你是女子
对伤害你的人
宽容,祝福,对,你有那种度量
记得你是女子
记得你身上的责任,记得你说过的每一句话
要做到,最起码,尽全力
然后再忘记你是女子
你下次
你一样可以运筹帷幄决胜千里
记得你是女子
在一些人面前,你是小姑娘
你撒娇,你弱小,你怎样都好
然后再忘记你是女子
不要外人看笑话,你就是变形金刚
记得你是女子
你很好很好
你很温暖很温暖
你要看看太阳的模样
然后再忘记你是女子
凭借自己的力量,凭借风
去看看什么是真正的太阳
记得你是女子
你是红颜
但你要争取是千古垂名红颜
然后再忘记你是女子
要对自己负责
不要让自己遗憾不要让自己后悔
记得你是女子
然后再忘记你是女子
这样的,看世界
有这么一个地方,叫“万圣节城”。里面的子民都非常本分勤恳,他们全部的生活意义就是为一年一度的万圣节日准备丰富的节目。为了完成一个精彩的鬼节,它们总是早早开始策划、筹备、分工……每年的节日表现都很完满,能把人类的孩子吓得死去活来。这一切,归功于它们的首领:
南瓜王,JACK。
BUT,无敌~~~是最孤独……
南瓜王风魔万千鬼女鬼婆,深受百姓爱戴,可他心里却充盈着无名的空虚和寂寞。月下山巅,南瓜王孤独地歌唱。
他彷徨地独自走啊走啊,直到他发现了一个奇妙的入口,那里通往的是“圣诞节城”。那里的一切都显得如此新鲜特别。无论是小矮人们堆雪人,还是给松树悬挂彩灯,或者互相赠送礼物等,在JACK的眼中都那么不可思议。这是一个全新的天地,JACK感到自己心里的空虚一扫而空。
当万圣节城的公民一团乱地寻找南瓜王JACK的时候,他施施然开着雪橇车回来了。他动用“科学手段”研究那些从圣诞节城带回的彩灯、礼物、玩具等物件,最后定下一个伟大的决定:要筹备出一个圣诞节。
万圣节城的公民们紧张地开始工作了。他们模仿圣诞节城里带回的玩具进行流水作业。JCK还委托鬼科学家给他制造可以跑到天上去的鹿和雪橇车。可以想象到,这些玩具被没什么思考能力的鬼城公民们仿制后通通带上了万圣节的特征:礼物盒的形状是棺材,洋娃娃成了鬼娃娃,弹簧小丑做成了咬人的鬼头,彩纹袜用贪吃蛇来代替……
JACK穿上了红衣服,戴上了白色的假胡子,坐上机器鹿(只有骨架)拉的车,高兴地在圣诞节出发了。他兴高采烈地学着圣诞老人一样从烟囱里进入人类的家庭,放下“礼物”。那些有惊悚意味的礼物带来了越来越大的恐慌,大家都在说:来了个可怕的冒牌货!而JACK还以为自己给孩子们带来了欢乐。
直到JACK被人类的大炮击落,坠落在墓园里,他才醒悟了:他只能是一个南瓜王,能把圣诞节打理好的,只有真正的圣诞老人。
JACK赶回万圣节城,把被他绑架回来的圣诞胖老头解救了出来。之所以说“解救”,因为城里有比南瓜王更邪恶的强大的家伙。圣诞老头赶紧去收拾局面,还原了一个正常的圣诞节。
南瓜王JACK无疑是一个勇于求新的家伙,他不满足于现状,积极思考和探索,敢于创新,并热情高涨地付诸行动。可是,方向错了的话,一切都错了。可幸的是,JACK反省得很快。他毕竟是个聪明的领袖角色。
南瓜王只能是南瓜王,正如圣诞老人只能是圣诞老人。
有时候,我们真的无法用努力改变什么。
是这样吗?
他爱吃莲子糖水。
一把莲子,几朵银耳,二三颗红枣,钢精锅里放上半勺清水,拧了小火慢慢地 熬,最后加上冰糖,盛到透明的玻璃碗里,尝一口,唔,味道香甜极了!
他的妻子每天晚上十点半左右把煮好的莲子糖水端上他的书桌,催促他趁热吃。 他吃东西的时候,她便在他身后站着,整理一下凌乱的台面,或是拂去他肩上的头屑,拨弄他乌黑的发。
他抬头看看她,她便微微一笑,问他:“好吃么?”
“好吃。”他点头,伏案工作一天的辛苦,因为这碗香甜的莲子糖水,竟然是消失无踪了。
她便把碗收了,吃完剩下的一点糖水,静静地走开,不再打扰他写作的思路。 他有时候离开书房上卫生间,经过客厅,便看见她坐在沙发上,手里捧着一杯茶, 恍惚地随着电视剧的情节,笑,或者唏嘘。
十年了,已经成为一种*惯。
中年的他终于薄有声名,应酬渐渐增多,不常回家吃饭,甚至—不常回家睡了。
她每天晚上仍然做好一碗莲子糖水,搁在餐桌上,等待他回来吃。玻璃碗里的 糖水由热气腾腾慢慢地转变为温热,最后凉了。搁凉了的莲子糖水不好吃。天热, 隔一夜便馊了。她次日把碗里的糖水倒掉,晚上照常又重做一碗。
他回来了,回来与她提出离婚。理由是她与他没有共同语言。她不能与他谈论 文学、音乐,只晓得看庸俗不堪的台港电视剧。
她悲伤的眼泪不能挽回他变质了的心。她不再言语,从这个生活了十年的家中 搬了出去。
他很快另娶了一位有貌有才的年青女子。
新妻子比他年轻,擅长撒娇,家务活是一点不懂做的。而且活泼爱玩,晚上常呼朋唤友出去。起初还硬拉着他要陪同,后来嫌他扫兴,便不强迫他出来了。他不得不承担了家中许多琐活。日子长了,难免有冲突。争吵的时候,他开始怀念前妻 的温柔与乖巧。
一天,他病了,恹恹地躺于床上,茶饭不思。
妻子问他想吃什么?
他沉默了半天,说:“想吃一碗莲子糖水。”
年轻的妻子笑嘻嘻地说这个容易,她会弄。她兴致勃勃地上市场买了新鲜的莲子回来,煮了满满一锅的莲子银耳红枣百合汤。他脸上有了笑容,急不及待地喝一口,呀,苦的!他一下子吐了出来。原来新妻子不懂得煮莲子前要先把莲子中间的苦心摘掉的。
妻子生气了,抱怨他脾气大,难侍候。她嫌麻烦,赌气不再下厨了。
他闭着眼睛不言不语。
病好后,他有一天整洁厨房,在顶上的橱柜里发现一个大铁盒子。他打开看,
发现是满满一盒的莲子心。是前妻留下来的吧?她给他煮了十年的莲子糖水,也剥 了十年的莲子心,积攒下来这么一大盒的东西。
盒里有一张纸,原来是撕下来的烹煮莲子糖水和莲子心苦茶的方子。
他看见纸上有前妻笔划整齐的字:“莲子心虽苦,但泡茶喝,能祛热解毒,清心明目。”
他想到前妻在等他回来的晚上,低头仔细地剥取莲子心的寂寞;她微微笑,轻声地问他“好吃么?”的样子;她给他泡上好的龙井放他桌上,自己静静地捧苦涩的莲心茶来喝,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剧里面的喜怒哀乐;十年的岁月,日复一日*淡 的感情,其实都浓缩在一碗香甜的莲子糖水里。
“洛阳牡丹甲天下。”这话是有来历的。
洛阳有个书生,名叫常大用,他最大的嗜好是酷爱牡丹花。他听说曹州牡丹花的品种最名贵,就一心一意想到那里去看看。他一直没找到个去的机会。
这一年因为有别的事情要到曹州去,这可趁了常大用的心愿。他想,无论如何也要借这个机会欣赏一下曹州的牡丹。
事情办完后,常大用借了一家大户人家的花园暂时住下。因为那时才是2月初,天气还有些寒冷,牡丹花还没有开。如果不等牡丹花开就回去,这一趟就等于白跑了。等吧,还得等好些日子,他的心情很急,可也没有办法。
他天天在牡丹花园里走来走去,目不转睛地看着刚发出嫩芽的牡丹,希望它能早日长出花苞,早日开放。
可牡丹自有它开放的时日,并不因人们急于看到它的花朵而提前绽开。
常大用看花心切,无法排遣,晚间回来,就写思念牡丹的诗。时间久了,他竟写了一百多首关于思念牡丹的诗。
等了些日子,牡丹花终于含苞待放了。可是常大用的盘缠早已用得净光了,就把暂时穿不着的衣服送到当铺里去典当了。典当的钱也快要花光了,每天把稀粥分成三份,早中晚各喝一点,聊以充饥。就这样,艰难地等待着牡丹花的开放。
一天,天刚微明,他就到了牡丹花园,花还没有开放。花株丛中有一个女郎站在那里,后面跟了一个老太婆,象是女仆人,可穿戴挺讲究。常大用以为这是大户人家的宅眷到这里来游玩赏花的。心想,我性急,这么早就来看花,没想到还有比我更早的。他见有人在这里,而花还没开,就掉转头回到自己的寓所。天快黑的时候,常大用又到杠丹花园里去,见那位女郎和那位老人已先在那里了,他又悄悄地回避了。这样,一连又遇到过好几次。这一次,常大用留心看了看那女郎,她穿的衣服十分华丽,衣服的式样也不一般,似乎皇宫中也没有这样的。他想,一般大户人家的女郎,也没有这样穿着打扮的。他猜想了半天,也没猜出女郎的身世,他心里暗暗说:“这一定是个仙女,人间哪里会有这么漂亮的女郎?”
常大用想,这次我一定去问问她。他大着胆子走向牡丹丛中,女郎已回头走了。他跟在后面,刚转过一座假山,恰巧遇见那位老仆人。女郎坐在后面的石头上没动,老女仆赶紧走上前去,用自己的身体遮护着女郎,回头对常大用喝叱道:“狂生,你要干什么!”常大用赶紧上前作揖,说道:“这位娘子一定是位天仙,小生这厢……”还没等常大用把话说完,老仆人就又训斥他说:“一派胡言!象你这样,该把你捆起来送到县衙门里去!”
常大用吓出一身冷汗。女郎倒没生气,只是微微地笑了笑,说道:“走吧。”说完,转过假山,走了。
常大用可吓坏了。往回走的时候,两腿直打战,两脚也不听使换。他想:
“这一下可闯下乱子了。女郎回去,若告诉她父兄,必然有一场大的麻烦。”
他越想越后悔,暗恨自己:“这是何苦呢,自己是来看牡丹的,干吗在女郎面前冒冒失失的!”可此时后悔也来不及了。他回到寓所,饭也没吃,一头倒在那张空床上,只是恨自己不该这样唐突。所可庆幸的是那女郎还没发脾气。这一夜,他又懊悔,又痛恨,又害怕,翻来复去睡不着。经这一折腾,常大用病了。
第二天,竟没有人来捉拿他,也没有人来骂他,常大用多少放些心了,可再回忆那女郎的言行举止,声容笑貌,历历如在眼前,无一处不动人。这时把害怕的心思又变成对女郎的思念了。这样一连3天,吃不下饭,睡不着觉,一会儿害怕,一会儿思念,把自己折腾得病情加重,堪堪不能起床了。
一天夜间,人们都已经睡定了,常大用迷迷糊糊地躺在床上。这时,那位老女仆走进他的寓舍,手里提了个瓦罐子。她把瓦罐往桌上一放,说道:
“这是我家葛巾娘子亲手和的鸩汤。鸩汤是剧毒药水,喝下去不多会儿就毒死了,你也就不会受疾病之苦了,快喝了吧!”常大用很为吃惊,说道:“我和你家娘子素来没有冤仇,为什么要用毒药来毒死我?”过了一会儿又说:
“也好,既然是小娘子亲手制的毒汤,我就喝了它。与其这样思念,病中受罪,不如喝了毒药死去痛快!”说完,拿起药罐,一仰脖子喝了下去。
老女仆看到这小伙子的憨厚样子,笑了笑,拿起那个瓦罐,出门,走了。
常大用喝过毒药,躺在床上,等待药性发作,死去。可他觉得药味清凉,还有一种特别的香味。喝过不久,觉得头脑清醒了些。他把眼睛闭上,躺着不动。过了会儿,觉得心胸渐渐地宽松了许多,遍身都很舒服,他不再考虑如何死法,也不再想其它的事情,不知不觉地睡着了。第二天醒来,早晨的阳光已照射在窗子上了。他已病了三天不能起床,此时觉得病痛消失,他试着起身下床,走了几步,病已完全好了。他更加认定那女郎是位仙女。
常大用一心想去见见这位仙女,但不知她住在哪里,又找不出个理由来去见她。没有别的办法,只好在没有人的时候,诚心诚意地对天祷告,以表达他对女郎的思念之情。
一天,常大用又要去看牡丹花,刚走到一个小树林中,恰巧碰到他思念的那位女郎。他往四下里一望,别无他人,就高高兴兴地走上去施礼问讯。
女郎客客气气地还了礼。常大用闻到女儿身上有一股奇异的香气。他刚要再和她说话,老女仆从远处走来。女郎让常大用暂到一块大石后面避一避,又用手向南指了指,小声说:“夜间踏着花梯过墙,看那所四面有红窗的房子,就是我住的地方。”说完,急匆匆地走了。
女郎走后,常大用象丢魂失魄一样,不知该怎么办好。
这天夜间,他要找个梯子扛到南墙跟。到了南墙跟前,有一个梯子已经在那里放好了。常大用很高兴,爬上梯子,越过垣墙,到了里面,果然有一所房子,四面都有窗子,窗子上都挂着红绢窗帘,里面的灯光透过红窗帘射了出来,整个窗子都是红的。他小心地走*窗前,听到里面有人在下棋,棋子敲打棋盘的声音不时传了出来。常大用久久地站在外面,不敢往里走。站了好长时间,里面下棋的仍未结束。他想,与其站在这里等候,还不如先回到自己那边,等到里面下完了棋,再过来。常大用登上花梯,爬回到墙这边。
等了一会儿,他又爬过墙这边看看,见棋局还没散,就再爬了回来,如此往返,爬了四五趟,仍没有机会进屋。
是谁在和女郎下棋呢?常大用决定从窗缝里往里望望。原来和她下棋的也是一位女郎,长得也很美丽,只是衣服穿得更淡雅些。那个老女仆也坐在里面,还有一个丫鬟,常给两位女郎端茶,剪烛花儿。常大用见此时仍不能进去,又踏着梯子越墙回到自己这边。这时听到谯楼上鼓打三更。
这次,常大用登上花梯,趴在墙头上,目不转睛地看着里面的动静。不久,就听到老女仆从屋里走了出来。常大用心中高兴:“你们可都走了!”
谁知老仆人没回自己的住室,却走到墙脚下察看,说道:“花梯子怎么放在这里?是谁放的?”说完,又招呼丫鬟出来,把梯子搬走了。常大用心中直埋怨这老太婆多事。
梯子搬走了,常大用想再过去,已过不去了,没有办法,只好回到自己的寓所。
第二天晚上,常大用又去了,来到墙下,见梯子又安放好了。他四下望了望,幸好四周没有人。他越墙而过,见女郎一个人坐在室内,象是在等人,又象是在思考什么事情。女郎见常大用进来,惊惶地站了起来。常大用上前行过礼,说道:“我知道自己缘份浅薄;怕今生见不到你了。没想还终于能见到你。”常大用激动得不知该说什么话好,女郎说:“有志者,事竟成。
你请坐。”常大用刚要对她说说自己的心里话,就听到远处传来说话的声音。
女郎赶紧对常大用说:“我妹妹玉版姑娘来了,你赶快趴到床底下去躲一躲。”
常大用只好顺从地爬到床底下去。他趴在那里,大气儿也不敢出一声。
一会儿,一个女郎从外面走进来,笑着说:“败军之将,还敢再和我战吗?走吧,我那里已经泡好茶,摆上棋盘等着你呢!今天我非和你下个通宵不可!”女郎推托说:“今天身上不大舒服,有些发困,不去了。”玉版姑娘哪里肯答应,非让她去下几盘不可。女郎推托着不肯去,一直坐在床沿上没动。玉版姑娘急了,走上前去,取笑说:“一个人在这里坐着,空屋子有什么可恋的!莫非床底下藏着汉子!”边说笑,边生拉硬拽着走。女郎这才站起身,默默地跟着走了。
女郎走后,常大用十分懊丧。他从床底下爬出来,环视室内,室内整齐清洁,香气袭人,但并没有什么梳妆打扮的化妆用品。看她床上,也没有什么多余的陈设,只有一块水晶如意,芳香清洁,十分可爱。他想:“没有别的可拿,我就拿它权当个信物吧。”于是把那柄水晶如意揣在怀内,越墙而回。
常大用回到自己的寓所,思念时,就拿出水晶如意来展玩。看到如意,闻到芳香,又更加思念那女郎。他想起前天伏在床底下时的情景,听到玉版姑娘说的那些话,真觉得有些后怕。如今偷拿了她的水晶如意,一方面觉得不好意思,但又很盼望女郎能来寻找。
几天之后的一个晚问,女郎果然来了。笑着说:“我还以为你是个君子呢,没想到却是个小偷。”常大用应声说道:“不错,不错,我当过一次小偷。偶然偷了一次,只是希望能够‘如意’罢了。”说着赶快向女郎让坐,女郎大大方方地对面坐下。女郎一入室,室内异香扑鼻,沁人心脾。常大用说:“我第一次见面时,就觉得你是个仙女,现在看来,更加证实了我的想法。我只怕这是一场梦。”女郎笑着说:“你想得也太多了。明明是我和你在一起,怎么会是梦!不过,以后还是小心些好。现在的人,往往爱无端说些闲话。人言可畏,倘或被他们捏造些黑白,那时,你不能生出翅膀来飞走,我也不能乘风飞去,弄得说不清道不明,多不好啊!”
常大用觉得这女郎很有见识,说得也有道理。听她说的这些话,很象*常的人,但看她那相貌、穿戴、举止,又不象*常的人。常大用问她贵姓、芳名,女郎笑了笑说:“你既然认为我是仙女,何必再问姓名!”常大用见她不肯道名姓,也就不再追问,就说:“那位老人是谁?”女郎说:“她是桑姥姥,我从小就受到她的照顾,所以,我一直没把她当仆人看待。”
谈了一会儿,女郎起身告辞,说道:“我那里耳目众多,不可久留。以后有时间,我们再约时间叙谈。”临走的时候说:“那块水晶如意,不是我的,是玉版妹妹放在那里的。”常大用问:“玉版是谁?”女郎说:“是我堂叔姊妹。”常大用把水晶如意拿出,交给女郎。女郎带上走了。女郎走后,满屋里香飘四溢,久久不散。
从此,常大用常和女郎会面。
常大用为了等待牡丹开放,又恋着常和女郎会面,一直在这曹州等待着。
典当衣服的钱早又花光了,早没的可卖了,就要去卖马。女郎知道了,对他说:“你为了我,把衣服都当了,现在又要卖马,这可使不得。洛阳离此,千里迢迢,没有马骑怎么回去?我还有点积蓄,你先拿去用吧。”常大用不肯,说道:“你的一番好意,我心领了,你的钱我不能接受。”女郎说:“不必客气,就算我借给你好了。”她不等常大用分说,强拉着他来到一棵老桑树下。指着一块石头说:“你把它转动一下。”常大用照女郎说的作了。女郎从头上拔下一根金簪来,在土中刺了几下,又说:“你把这土挖一下吧。”
常大用伸手将女郎刺的土挖了两下,一个瓮的口就露出来了。女郎向瓮中取出白银五十余两。常大用说:“够了,够了,不用再拿了。”女郎不听,又从中拿出几根金条来。还要往外拿,常大用只拿了一半,其余的又放进瓮中,掩埋了起来。
一天晚上,女郎来对常大用说:“最*有人说咱们的坏话,看来咱们不能常在这里住了,应该早作打算才好。”常大用听说,非常吃惊,说道:“这可怎么办好!我是个书呆子,一点办法也想不出,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吧。”
女郎说:“没有别的办法,只好逃走。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另找个地方,就说咱们是夫妻,一起过得了。”常大用没有主意,问道:“逃到哪里去好呢?”女郎说:“你家在洛阳,我就跟你去洛阳吧。你先走,我随后去找你,我们在洛阳见面。”
常大用整理好行装,骑上马先走了。他一路打马快跑。心想,自己先到洛阳,打扫好房舍再回来迎接女郎。等到他赶回洛阳,女郎的车马也来到他的家门了。女郎和常大用一起拜见父母,就和正式夫妻一样,没有人知道女郎是私奔的。常大用自己老是觉得拐人家的女儿逃回家中,心里常常惴惴不安。可女郎很坦然。她对常大用说:“你尽管放心。不用说千里之外没有人知道我是私奔的,就算有人知道了,也没关系。我是曹州名门世家之女,他们还能说什么!当年卓文君不是也曾跟着司马相如逃跑的吗?卓文君的父亲卓王孙知道了,不也没把她怎么样吗?不但没有人说闲话,而且还传为佳话。”常大用听了女郎的这番话,才略微放心些。
常大用有个弟弟叫常大器,女郎看了看他的相貌,说:“弟弟的才情比你高,前程也比你大,现在还没完婚。我妹妹玉版,你是见过的,和弟弟的年龄也相当,他们倒是天生的一对儿。”常大用说:“远隔千里,怎么去说亲?”女郎说:“这也不难,玉版妹妹和我最好,让桑姥姥驾车回去一趟就成了。”常大用怕自己拐着她来的事情暴露,不敢这样做。女郎笑着说:“不妨事。”就打发桑姥姥驾车去了。
桑姥姥到了曹州,不久就把玉版接回洛阳。女郎安排大器与玉版成了亲,从此,兄弟两个都过得很合美。日子也过得一天天富起来。
一天,来了一群强盗,闯进常大用家。常大用赶快率领全家躲到一个楼上。强盗一进宅就把楼团团围住,声言不答应他们的要求就放火烧楼。常大用大着胆子问他们什么要求,强盗头儿出来说:“只有两条。第一,听说你们兄弟两个娶的媳都很美,让她们出来,我们见一见;第二,我们一伙五十八人,每人给五百黄金。”常大用说:“每人给五百黄金,我能做主。要弟媳妇和夫人出来见你们,得去和她们本人商量过后再说。”
众强盗齐声呼喊:“不答应,这就点火烧楼!”人们都吓得了不得。
女郎和玉版妹妹都身穿华丽的衣服,戴上贵重的首饰,迈着轻盈的步子,慢慢地从里面走出。她们姊妹俩走下楼来,站在下面的楼梯阶上。女郎对众强盗说:“我姊妹俩都是仙人,名列仙籍,暂时来到人世,对正直的人,我们情愿扶持,却不怕强横威胁。你们每人要一万两黄金,我也拿得出来,就算给你们,你们也不敢要!”许多强盗听了这话,又见她们飘飘然赛过天仙,忙跪下说:“不敢,不敢,我们这就要走。”其中有一个却说:“不要听她的,她是骗人的!”
女郎和玉版本来要回身上楼,听了这强盗的话,就转回身,站在原地,问道:“你要怎么样,说吧,现在说也还不晚!”众强盗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没有一个敢回话的。过了一会儿,女郎手挽着玉版的手,姊妹俩从从容容的上楼去了。强盗见两个仙女已走,只好哄然散去。
过了两年,女郎和玉版各生了一个男孩,女郎这才渐渐露出自己的身世。
在一次谈话中,她说:“我姓魏,母亲封为曹国夫人。”常大用有些怀疑,他想,曹州没有姓魏的世族大家。再说,一个大家世族的女儿,跟人家私奔,家里能够不找吗?这个疑团一直悬在他的心里。
后来,常大用又借故去曹调查询问,访遍了曹州各地,果然没有姓魏的大家族。一次在朋友家里做客,见其墙壁上悬挂着一首诗,题目是《赠曹国夫人》。他听自己的妻子说,她母亲封为曹国夫人,就问道:“曹国夫人是谁?”朋友笑了笑说:“我这就和你去见见曹国夫人。”于是领着他来到后花园,指着一株和屋檐一般高的牡丹说:“这就是曹国夫人。”并告诉常大用说,这株牡丹在曹州牡丹花比赛中,名列第一,被封为曹国夫人。这是最名贵的品种,俗称“葛巾紫”。
常大用了解到这些,心中很是惊骇。他怀疑自己娶的女郎是花妖,弟弟娶的玉版也是花妖。
常大用从曹州回到洛阳,没敢直接问妻子,只旁敲侧击地拿《赠曹国夫人》诗来试探,看看她的反应。女郎见常大用这样怀疑自己,觉得受了极大的屈辱。她没想到自己诚心相爱的人,竟这样怀疑她。她立即着人让玉版妹妹抱着孩子来,自己也把孩子抱在怀中,对常大用说:“三年前,感激你真心思念我,我也真心实意地来报答你。今天被你无端怀疑,我们也就不能再留在你这里了。”说完,和妹妹玉版一起举起怀中的孩子,远远地抛了过去。
两个孩子一落地就不见了。常大用惊慌地回头看时,两个女郎也都不见了。
常大用悔恨不已。
又过了几天,两小儿落地的地方,生出两株牡丹。这两株牡丹长得很快,一夜之间长了一尺多高,当年就开花,一株开紫花,一株开白花,花朵都比盘子还大,比一般的葛巾、玉版花瓣更多,颜色也更美丽。几年之后,就长得一丛一丛,十分茂盛。把它分别移到其它地方,也就变成其它品种,人们都叫不出它们的名称来。从此,牡丹之盛,没有哪个地方能比得过洛阳的。
直到今天,仍然传说着“洛阳牡丹甲天下”的佳话。
开在最高的那朵花 最好看 可是却也是最寂寞的
鞭炮花生长在小巷两旁的花坛里,翠**滴的叶片舒展开来,叶的绿格外衬托了花的红,花朵的形态又长又细,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由外围的矮小花瓣所组成的小花台,而中间的花朵长长的,有的耷下来,有的挺着胸脯,如同一串串鞭炮,响彻整个初秋。我想,也许是因为它的热情感染了太阳,今年的秋比去年要暖和多了,太阳也同这片花海一起火红起来。
淡红淡红的梧桐花。虽然伸出手触摸不到它那艳丽的花瓣,但我还是忍不住伸手,想去触摸那股高傲的美。或许它不愿受这无情的命运的摆布,或许它看不惯这命运对万物生灵的摆布。它不愿受着无情,它要让自己高傲。让自己成为强者,向别人展示自己独有的高傲,它不愿受别人轻视,它或许不愿做那默默无闻的树叶,它从骨子里透出的高傲,足以与世间万物媲美。
冬天到了,菊花千姿百态,令人目不暇接,有的像娇滴滴的小姑娘,有的像威风凛凛的天王,还有的想一个小淘气。雨后一颗颗晶莹的水珠像璀璨夺目的珍珠一般静静的躺在花瓣上。
红掌花的花瓣是椭圆形的,像蜻蜓的“停机场”。在花瓣上方立着一个长长地花蕊。花蕊是长得十分奇特,远远望去,它像一根狼牙棒,*看它又像一个仙人球。如果你去触摸它,你会感到一阵刺痛。花瓣下方还有几片叶子,那些叶子有大的,也有小的。它的叶片十分光滑像涂了一层厚厚的蜡似的。叶子长在长长的“吸管”上,那些“吸管”能够帮助花瓣和花蕊还有叶片吸收土里面的营养及水分。
忽然视线里闯入一片红艳,在阳光下欲灼伤我的眼,那“久久未果”的牵牛花,终是以卑微而饱满的生命姿态完成了一朵花开的使命。
▲白色
白色下装配带条纹的淡黄色上衣,是柔和色的最佳组合;下身着象牙白长裤,上身穿淡紫色西装,配以纯白色衬衣,不失为一种成功的配色,可充分显示自我个性;象牙白长裤与淡色休闲衫配穿,也是一种成功的组合;白色褶折裙配淡粉红色 毛衣,给人以温柔飘逸的感觉。红白搭配是大胆的结合。上身着白色休闲衫,下身 穿红色窄裙,显得热情潇洒。在强烈对比下,白色的分量越重,看起来越柔和。
红上衣多配白裙白裤,而红裤红裙子多配白上衣。
艳红色的上衣亦常与蓝色牛仔裤配合穿着。
红的外套大衣可与黑色长裤长裙搭配,上衣仍以白色为理想。
着红色衣服时,脸部的底色最忌泛黄,以用粉红色的粉底打底,面层与粉底同色或比粉底稍淡的同系色。 眼盖膏用灰色,眉笔用黑色,胭脂可用玫瑰色,唇膏和指甲油则用深玫瑰色。
皮肤黝黑的人,就必需多刷上一些粉红色的胭脂,才能与红色衣服看起来相衬。
▲黄色白色服装 白色服装
高彩度黄色为富贵的象,低彩度的黄色则为春季最理想的色彩, 中明度的黄色适合夏季使用,而彩度深强的黄色,则符合秋季的气氛。
浅黄色的纱质衣服,很具有浪漫气氛,因此不妨采用作为长的晚礼服或睡衣。
浅黄色上衣可与咖啡色裙子,裤子搭配。
在浅黄色的衣服上接上浅咖啡色的蕾丝花边,使衣服的轮廓更为明显。
浅黄与白色并不是很理想的搭配。
与浅黄色容易造成冲突的颜色,是粉红色,而橘黄色与蓝色也是很犯忌的搭配,应该避免。
深黄色较之咖啡色与浅黄色来说,是更为明亮醒目的颜色, 所以不妨选夹有深蓝色图案的丝巾,围巾,里面穿上白色T恤或衬衫。
切勿将深蓝与深绿互相搭配,即使浅绿也不适宜,所以蓝色的牛仔裤若与绿色上衣相配,就会非常难看。
蓝色与紫蓝色倒可以互相配合穿着,如果是小碎花图案,这两种颜色更可以产生水**融的效果。
深蓝色与白色,深红色这三种颜色组合成的条形图案,由于鲜明度高,所以可以作为别致的工作服、运动服
化妆方面,粉底宜用粉红色系,面粉用粉底色或比粉底稍淡的同系色。
眼盖膏宜用蓝色,眉笔宜用咖啡色,胭脂宜用玫瑰红色。
唇膏可甩稍暗的珊瑚色,指甲油则用比唇膏稍浅的同系色。
▲绿色
以非常流行的那种淡绿色来说,除了配白色之外,就不容易找到更理想的搭配。
如果浅绿色配红色,太土;配黑色,太沉;配蓝色,犯冲;配黄色只能说勉强可以。
如果穿绿色衣服,可以选用白色的皮包和皮鞋,银灰色的效果次之,其他颜色还是少碰为妙。
所以,买绿色的服装时,不可冲动、贪多,要注意自己是否有白色和银色的裙,裤来搭配。
反之,买绿裙、绿裤时,亦不可忘了配上一件白色的上衣外套。
穿着绿色系统服装时,粉底宜用黄色系,面粉用粉底色或比粉底稍浅的同系色。
眼膏宜用深绿色或淡绿色(随服装色彩的深浅而定),眉笔宜用深咖啡色,
胭脂宜用橙色(带黄的红色),唇膏及指甲油也以橙色为主。
▲黑色
在服装方面,黑色却不失为各种颜色最佳的搭配色。黑色服装 黑色服装
对于明艳的人,穿上黑色的衣服,立刻加倍的艳光照人。
对于体型高大肥胖者,黑色更是一种最具收缩效果的颜色。
在黑色的伪装下,看起来要比真实的体型苗条许多。
不仅如此,黑色与其他颜色混合后仍然具有收缩的效果,如红黑、蓝黑、墨绿等。
穿黑色服装时,为了避免全身黑色,应以别种颜色的配件来缓和单调感。
例如可以配金黄的围巾红色的手镯,皮鞋还是以黑色或深咖啡色比较调和。
若是上下两截式的装束,更可以和多种颜色相搭配,如黑色的T恤,外面罩上红色的半袖外套。
也可以在黑色的裙子、裤子上配上橘色、白色、黄色等较为强烈对比色的上衣。
如果穿全身黑时,配上有羽毛的胸花,最能表现出羽毛的轻柔感。
有一点要注意,那就是黑色与中间色的搭配并不容易讨好。
如粉红,灰色、淡蓝、淡草绿等柔和的颜色放在一起时,黑色将失去强烈的收缩效果,而变得缺乏个性。
穿着黑色服装是最需要强调化妆的,因为黑色把所有的光彩都吸收掉,
如果脸的化妆大淡,那将给人一种沉闷的感觉。
使用化妆品时,粉底宜用较深的红色,胭脂用暗红色,衣服 衣服
眼影可以随意选用任何颜色(如蓝、绿、咖啡、银色等),
注意眼睛需有充分的立体明亮感化妆,而口红宜用枣红色或豆沙红,指甲油则用大红色。
粉红色的口红与黑衣服互相冲突,看起来不谐调,应该避免。
脸色苍白者,在穿黑色服装时,特别会显得惟淬,
所以不化妆而黑色衣服,很可能产生一种病容,因此特别注意化妆的技巧。
▲红色
穿着红色衣服时,脸部的底色最忌泛黄,所以可以用粉红色的粉底打底,面层与粉底同色或比粉底稍淡的同系色。眼膏用灰色,眉笔用黑色,胭脂可用玫瑰色,唇膏和指甲油则用深玫瑰色。
脸色苍白的人,穿了红色的衣服,可以沾点光,使气色看起来稍微红润一些,胭脂打得稀薄一些无妨。
而皮肤黝黑的人,就必需多刷上一些粉红色的胭脂,才能与红色衣服看起来相衬。
要想让红色的衣服穿在身上不显得俗气,要记住下面的红色服饰搭配秘诀;
要尽量避免使用太多的红色,女孩如果穿红色的外套和洋装,只会显得过分小孩子气,所以要尽量少用一些红色,才具效果。红色服装 红色服装
红色最容易搭配的颜色就是白色,可以使红色更显眼;黑色也是最适合搭配的颜色。由于是强烈的对比色,所以不要用同比率的搭配色,例如红色的衬衣和毛衣,配黑色的裙子、长裤等,必须以红色衣物以重点来搭配。灰色也是和红色很调配的颜色,而且可以搭配得很出色。
在一起的两年里,你抽烟的*惯一直戒不掉,你说香烟代表了男人的寂寞,我疑惑的是,我在你的身边这么久,你依然感到寂寞,房间的柜子里有两个铁盒,盒子里收集了你这两年来抽过的烟尾。
夜里你总有踢被子的*惯,所以留在你身边爱你的那个女人注定不能睡得太沉,阿姨(他的母亲)说过你从小身体就不好,稍微着凉就会发烧感冒,冰箱上面的碎花篮里有感冒药,夜里睡觉,记得睡一半盖一半,这样被子就踢不开了。
你很帅,人缘也很好,所以喜欢你的女孩很多,作为你背后的女人,我本应该为此而感到自豪。可是爱情这样东西是互相的,每个女孩喜欢你的想法也不一样。
我想了一下,那个钻石戒指还是留给你吧,说真的我会很舍不得,因为这是唯一一个你和我共同努力得来的礼物,不过我要离开了,把它当做见面礼送给下一个爱你的女孩吧,这里面有你注入的汗水,当她戴上它时,她一定会开心的。还有一个原因,我自私的想,当你看见这枚戒指的时候,偶尔也能想起我。
至少半个月回一次家,和妈妈聊聊天,陪爸爸喝点小酒,你的酒量都用在你那些好朋友身上了,这样没有什么不好。我只是觉得,陪爸爸喝酒会更有意义,毕竟你是家中的独子,小时候他们宠着你,喜欢你幸福快乐的成长,现在你长大了,是时候报答他们了。
我离开你的原因并不是因为你不好,或者我不爱你,你是个追求完美的人,我担心在我容颜退去的时候,你会慢慢疏远我,与其这样,我会选择在我的脸还没有被时间消磨殆尽之前离开你,给你留下完美的记忆。
一杯酒的温度 刚好是暧昧
劝你喝酒的都不是好人
来一杯吗?
美酒的醇馥幽郁之感 能不能醉了你的心
酒 一个可以让人联想起许多不好事情的名词, 但是它 有着他自己的性格 它可以让一个人忘和乎所以 忘记一切不开心的事 可以让一个人感受到前所未有的放松 这些都是没喝过酒的人未曾体验的 。
酒桌上的规矩:
规矩一:酒桌上虽然“感情深,一口闷;感情浅,舔一舔”但是喝酒的时候决不能把这句话挂在嘴上。
规矩二:韬光养晦,厚积薄发,切不可一上酒桌就充大。
规矩三:领导相互喝完才轮到自己敬。
规矩四:可以多人敬一人,决不可一人敬多人,除非你丫是领导。
规矩五:自己敬别人,如果不碰杯,自己喝多少可视乎情况而定,比如对方酒量,对方喝酒态度,切不可比对方喝得少,要知道是自己敬人。
规矩六:自己敬别人,如果碰杯,一句,我喝完,你随意,方显大肚。
规矩七:自己职位卑微,记得多给领导添酒,不要瞎给领导代酒,就是要代,也要在领导确实想找人代,还要装作自己是因为想喝酒而不是为了给领导代酒而喝酒。比如领导甲不胜酒力,可以通过旁敲侧击把准备敬领导甲的人拦下。
规矩八:端起酒杯(啤酒杯),右手扼杯,左手垫杯底,记着自己的杯子永远低于别人。自己如果是领导,知趣点,不要放太低,不然怎么叫下面的做人?
规矩九:如果没有特殊人物在场,碰酒最好按时针顺序,不要厚此薄彼。
规矩十:碰杯,敬酒,要有说词,不然,我tmd干吗要喝你的酒?
规矩十一:桌面上不谈生意,喝好了,生意也就差不多了,大家心里面了了然,不然人家也不会敞开了跟你喝酒。
规矩十二:不要装歪,说错话,办错事,不要申辩,自觉罚酒才是硬道理。
规矩十三:假如,纯粹是假如,遇到酒不够的情况,酒瓶放在桌子中间,让人自己添,不要傻不垃圾的去一个一个倒酒,不然后面的人没酒怎么办?
规矩十四:最后一定还有一个闷杯酒,所以,不要让自己的酒杯空着。跑不了的~
规矩十五:注意酒后不要失言,不要说大话,不要失态,不要吐沫横飞,筷子乱甩,不要手指乱指,喝汤噗噗响,不要放屁打嗝,憋不住去厕所去,没人拦你。
规矩十六:不要把“我不会喝酒”挂在嘴上(如果你喝的话),免得别人骂你虚伪,不管你信不信,人能不能喝酒还真能看出来。
规矩十七:领导跟你喝酒,是给你face,不管领导怎么要你喝多少,自己先干为敬,记着啊,双手,杯子要低。
规矩十八:花生米对喝酒人来说,是个好东西。保持清醒的头脑,酒后嘘寒问暖是少不了的,一杯酸奶,一杯热水,一条热毛巾都显得你关怀备至。
樱花雨 泛起纯真的回忆
那天雨下得好大 我遇到了你 你没看我 我没看雨
雨开始落下,打在教室窗外的那棵不知名的树上,溅起水珠,有一些情绪像涟漪一般慢慢扩散开去,浸入人心,一瞬便恍惚如年。
雨打在我脸上,洗刷着你的耳语,风卷走了雨伞,卷走残存的痕迹,心依然在街上,反复地走来走去,爱已经被放逐,伸出双手握不住你,想你的夜晚没有你,这一种感觉太熟悉,想你的夜晚没有你,只有,一往情深的自己。
见证了大雨让这座城市颠倒,遇见我度秒如年难捱的离骚,就算整个世界被寂寞绑票,我也不会奔跑,逃不了最后谁也都苍老,记录下我时间和琴声交错的城堡。
我喜欢下雨,喜欢细碎沙沙的声音,喜欢雨后泥土好闻的香,喜欢偶尔凉凉雨点扑到身上的感觉,喜欢打伞在雨里欢快地打转,就好像一下子回到了小时候
人群此刻聚集在一起,其实却各有各的方向。彼此只是匆匆过客,一瞬间的交集,只是擦肩而已。
因为总会有那么一刻,你愿意忽略身边所有,心里前所未有的知道。那时候,归途就是唯一的方向。
如果说,喜欢下雨天,低低的灰色压着阔阔的地,很多人一定认为那是为了表现自己忧郁个性的缘故。特别在这年头,喜欢低调总比爱喧哗热闹安全。当灰色成为每个年轻人个性的资产时,说喜欢下雨天—便多了几分真诚。而我喜欢雨天的理由比较简单——一个人闷在家中太久,慢慢便不安分起来,想着到处游玩的好处。幸而下雨,雨在街上泼,却泼不进屋内。人靠在一块玻璃窗旁,便会觉很幸福。这个家还是像个家的,其实并不太坏啊。就这样一切都淋熄了,渐渐又恢复先前的安分。
雨模糊了撑着雨伞的背影,只是留下沾了一些雨水的长发飘飘,手执雨伞,甩落了一地雨露,不回头,只是留下这些背影,渐行渐远,没有长长的影子,没有一串串的脚印,过了那个远处的马路,走进了隔壁的那条街,进去了里面的那条巷子,最后,只看见了那像花儿一样的伞花,移动到了一个再也看不见的地方,就这样只是来过,也离开过.
哪个女孩没有几件小碎花
碎花是田园的格调,
有大自然的味道,
为夏日里,添一抹清凉。
与碎花有染
总要慢慢成熟,将这个浮华的世界看得更清楚,看穿伪装的真实,看清隐匿的虚假,很多原本相信的事便不再相信。但是,要相信,这个世界里美好总要多过阴暗,欢乐总要多过苦难,还有很多事,值得你一如既往的相信
旅途中遇到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每一处美丽的景色,我带不走,也留不下,来了即是来了,走也就走了,但这些都有可能成为一生中难忘的记忆。
碎花裙子的故事
那日,阳光白花花地照在街道上,若寒突然说他要恋爱了。江小莫的心突然凉了半截,但不得不装着微笑,还要祝他幸福,若寒压根不知道江小莫已暗恋他很久了。
班上的同学都只知道小莫和若寒是最好的朋友,他们的友情比铁还硬。小莫总是给若寒带早餐,若寒也会不厌其烦地穿过操场去小卖部给小莫买零食。在情窦初开的15岁,总是充满着各种各样的流言蜚语。关于爱情,正是那个年纪不懂却总想弄懂的东西。可是不会有人怀疑小莫和若寒。因为小莫是在数学课上总是睡得一塌糊涂,而语文课上尽显才华的捣蛋女子。更倒霉的是,某天小莫突然发现自己似乎喜欢上了若寒——这个交往了好几年的“哥们”,这个有着白皙皮肤,笑起来像女生,因发育不完全而有瘦高身型的男孩。那个江小莫就是我。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能确定是否该去表露自己的感情,甚至躲在被窝里偷偷地笑到差点岔气,周若寒,我竟然喜欢上了周若寒,要是被别人知道肯定会笑掉大牙的。为什么?因为黑豆一般的我站在白净的他面前活脱脱就像“黑白无常”,但人称“丑女多才”,还真中了这句话,我的才华是若寒望尘莫及的。我们俩的感情形同如兄弟,如果我捅破了这层关系的话,兴许我们连哥们也做不成了,于是我决定把这份美好的感情放在心底。
暗恋刚开始进行得顺利而新鲜,但积压太久的情感也会有变质的一天。直到我学会了悲哀,才知道曾经能够让我躲在被窝里笑到岔气的事已经变质了,它不在我的掌握之中了。
不羁的性格,注定要在感情里受伤的。我在书上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我和若寒之间的种种,并像个文人似地在稿纸上深沉地书写:“我的不羁注定了我的骄傲,他的完美注定了我的自卑,但我宁愿死也要选择表露我的骄傲,掩埋他带给我的自卑。”
毕竟这是我人生中第一场爱情,听说大部分女孩的第一场爱情都是在暗恋中进行的。只是我不知道是不是她们也像我一样躲在被窝里偷偷笑过,但我知道我是把暗恋当做一份事业,用最虔诚的心去经营的。
若寒拉了我去学校后门新开的珍珠奶茶摊买饮料,我和他都喜欢喝这种有着浓郁奶香的瓶装饮料,里面加了黑亮黑亮的圆圆的“小珍珠”。那时暗恋的味道,就像手里握着的柠檬味珍珠奶茶,酸酸甜甜,只有自己一个人知道。
“小莫,你看见卖珍珠奶茶的那个帅哥了吗?嘻嘻,像你这么粗心的马大哈是肯定不会注意的吧?”若寒像往常一样调侃,并故意把吸管弄出很大的声音,然后把空瓶子往我怀里一塞就跑了。在我面前他总是会用没完没了的恶作剧和鬼点子来欺负我,我向来懒得跟他计较,久而久之,就成了我们之间某种特定的关系,似乎我江小莫就是拿来给他欺负的。但我也绝不是省油的灯,光散布谣言就能把他“置于死地”,我添油加醋地把他描述成了一个有同性恋倾向的男孩,至于证据,当然就是若寒每天都会去垂涎卖珍珠奶茶的帅哥。这个谣言竟然在同学之间流传甚久,见他急着解释而憋得通红的脸,我就会笑到牙齿疼。
但这样的日子没过多久,我就不能自己地安静起来,不再张牙舞爪地追着若寒满教室跑,而是一个人悄悄地跑到河边的沙滩上去遐想,仰脸看云,或捡根竹枝在沙地里来回地圈画着自己都看不懂的符号,乐此不疲。我亦开始写诗,为他,也为我年少时的这场爱情。其实我真的很讨厌自己满脸忧郁的傻样,但谁叫爱情来得这么麻烦,让人头疼?
我写:“多么希望有一天,光脚踩着故乡的青石板,穿着碎花的吊带裙子,走入你的心房。”
那时我的衣橱里是没有裙子的,更谈不上妖娆的碎花吊带裙。从小到大,我从没穿过裙子,若寒曾经说过,世界上最可笑的事莫过于看江小莫穿上连衣裙。他不知道我的爱情就寄托在这件我还不曾拥有的裙子上,我想总有一天,我会为若寒穿上裙子的,无论他如何取笑我都要穿。
一向高调的我,把对若寒的好感埋藏得很深很深,而身边所有的人都早已*惯了我没心没肺的样子,哪会注意到我内心深处最浓烈的触动。我的忧伤也自此而来,人多的时候更显寂寞,直到我厌倦了听周围同学无止尽的描述,全是关于若寒和那个女孩的事情,我才渐渐地收起了我*时的嬉笑怒骂,越来越安静起来。
那是一个文静而美丽的女孩,说话的时候都能看到跳动的可爱的小酒窝。也许这才是若寒喜欢的类型,金童玉女般,而我,只是跟着若寒屁颠屁颠跑,他打球时我给提书包,他打电游时我掏钱的“哥们”,并且我的皮肤黝黑黝黑的,站在若寒面前黯淡无光。曾经为了让自己长出好看的酒窝,没事的时候就用手指使劲戳腮上的肉,但最终没有出现奇迹,我依然是那个丑丑的没有酒窝的江小莫。
越想就越是自卑,并开始无故地疏远了若寒。
他竟然也没有发觉什么,依然笑起来跟女生似的,上课时回答问题无论正确与否都会脸红。而我的悲哀全都倾泻在文字里,整整一寸高的稿纸,有朦胧的爱情诗,也有青涩的情感散文,相同的是,无论什么样的文字里都有若寒的影子。我想这场爱情留给我的,也不过是这些隐藏在文字里的记忆,因为现实中,我们随时可能因为种种原因而远离对方,直到慢慢淡忘。
“小莫,你最*又发什么神经?”直到一个星期后他才发觉到我的反常,心里的委屈顿时蔓延开来,但我的骄傲使我再次隐藏自己的情感,假装无所谓地说:“怎么?本姑娘构思悲情小说太入神了,不行啊。”他随便地“哦”了一声便不再说话。是的,我对他的感情,也许只是我构思出来的一部悲情小说而已,现实中是找不到脚本的。
终于,若寒又在白花花的阳光下告诉我,他恋爱了,就是那个女孩。人来人往的街道上,若寒快活得像偷吃了零食的小孩,白皙的脸灼灼发光。我突然睁不开眼睛,不知是阳光过于强烈还是眼睛里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内心里在不停地说:“江小莫,打住,不能再得寸进尺了。”而眼泪就那样泛滥起来,冲破了紧闭的眼皮。若寒慌了,忙用衣袖笨拙地给我擦着眼泪,却不问为什么。我想他也许是知道我喜欢他的吧!
后来,我们文理分班,若寒是要学理的,而我是天生的文科生,我讨厌太多的数字、符号、公式,并且一见数学老师我就犯困。班里举行了一次晚会,分班后,尽管大家还在一个学校,但已经不能再朝夕相处,特别是选择了不同科目的同学,比如我和若寒。他恋爱了,再加上分班,已经不可能再有以前那样的日子出现了。
晚会上,我穿着吊带的碎花裙子,出现在众目睽睽下,所有人都当这是我给大家的一个*乎恶作剧的惊喜,不给面子般地哄堂大笑。也许若寒说的对,世界上最可笑的事莫过于看江小莫穿上连衣裙吧,但我自己知道,这是我对爱情的一种表达。
分班后,我和若寒真的没有了太多的交集,高考的压力让我们彼此连一次像样的聚会都没有过。最后一年,我们之间的交流仅限于见面的点头、微笑,很难想象我们以前是亲密到喝一杯饮料的朋友。
时间就这样如流水般匆匆过了,对若寒的感情也因为长时间的搁浅没有先前的浓烈了。
去上大学的那个夏天,我看着渐行渐远的熟悉的小城,心里默默地想,若寒,你会记得我曾为你穿过碎花裙子吗?
2012年2月25日,米兰
By Nicole Phelps
在Peter Dundas掌舵的Pucci中, 吉普赛时代的Brigitte Bardot出局了;Emilio Pucci 和 Vibeke Knudsen进来了。Vibeke是谁?Knudsen的名字或许没有Bardot那么出名,但是Helmut Newton1975年拍摄的那张摄人心魄的照片——里面的这位模特身穿YSL的吸烟装——成为了永远地时尚经典。那就是Dundas为这次美轮美奂的新系列所着力挖掘的,重点不只是放在男士量身裁剪上,还有新型的包裹式廓形。
别领会错了,Dundas并没走端庄贤良路线。三款带有薄纱蔽体的切口的小黑裙定下了基调。虽然本系列肌肤裸露的地方少了些,但是仍然非常性感,比如带有裂口的鳄鱼皮质合身小衣服,还有一款T恤礼服,其后背采用了透明薄纱,上面还有鳄鱼皮天鹅绒贴花。
精良的裁剪一直都是Dundas设计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但是,在这里,它尤其星光熠熠。Joan Smalls的白色晚礼服以及颈部有珠饰的黑色露背礼裙不失为一种参加正式晚宴的时髦设计——这种造型会成为时尚派对巡演中的亮点。同样精彩的还有天蓝色的男士无尾礼服内搭透明T恤,剪裁巧妙的高腰七分裤和一款羊羔皮宽腰带。一款漆皮派克大衣和海狸皮草大衣也因其惊艳造型而在人群中引发一阵尖叫。他启用了为其制作Pucci男装的裁缝们来制作这次为数众多的大衣。这就是顶峰时代的Dundas,一切正逢其时。米兰其他地方的风光正趋衰微。而Pucci将在Madison大道开设一家新店,9月正式营业,彼时正是这些衣服上架的时候。
翻译:小白
Margaret Howell的邀请函上印有一张废旧石板的照片,实际上这是她在英国伦敦店铺里面的一块木制地板。别有用心的安排,只为证明一点——姜还是老的辣。无论后起之秀在这个时尚圈里如何作怪,几十年如一日的老牌仍一贯沉稳,以质朴实穿为诉求。Margaret的衣服用时间证明了她卓越的品质,甚至在历史舞台上开创了小开领衬衫的天下,搭配上优雅的方巾,似曾相识的八十年代英式男孩在2013的伦敦男装周上,复活了!
正如Howell的朋友Bruce Weber(拍摄了Margaret Howell的第一个广告)所说,她是一个很有原则的人,自创始以来一直由本人亲自掌舵。每一个系列都有微妙的变化,一直让品牌的顾客始终保持新鲜感,而这也是品牌一直以来经久不衰的秘密所在。
Margaret Howell为众人提供了一个理想的、有序的世界,在这里,没有拥挤,没有喧闹,万事万物都是富有魅力的。例如,领带匹配衬衫,蓝色和灰色的色调阴影相互抚慰在一起。
但是,改变还是依旧存在。在秀结束之后,Howell说:“风格必须适应时代。”对于这个春天来说,窄版的廓形就是主角,稍微裁剪的裤子和一个精练的躯干更是不可或缺的绿叶。从反面说,作为主打的青年布风衣,感觉像是保守派的必备——完全像是一类产品,以一种形式主义削减服装面料和版型上的多样化,只得用轻松舒适和自然实穿网罗男士们的兴趣了。
这一周,伦敦的年轻人把Holly Fulton的时装秀添加到他们的活动名单上,去试着体验最经典的英国面料——斜纹软花呢。设计师Fulton最原始的灵感来自于Coco Chanel与她的情郎Westminster公爵到访苏格兰。但是,这个城市的设计师最让人害怕的事情,就是他们太沉迷于传统,其实无需对传统过于迷恋并把其当成是件严肃的事情。
Fulton的时装秀开场以一件黄蜂配色斜纹软呢小摆裙和连衣裙带出,这些裙子上都装饰了摇摆的珠子挂饰;这里还有一件皮毛镶边的大衣,仅仅搭配胸衣和尖钉饰边的礼服裤装。而一件驼色格截短裙则由漆皮制成,并搭配了铆钉鞋。
在一定程度上,这场时装秀对于Fulton来说是一场明显的敏感流行的变革:鲜明的乐观感,六十年代的轮廓,细节感的装饰和完全无修饰的设计。但是今天,Fulton放弃了这里面的一些元素—并不是所有款式都必须装饰得异常妖艳,这就像是以前的那些服装一样。一件四方的白色上衣,搭配了嘴唇图案的真丝短裤可以再加一个白皮包,一顶帽子和耳环,但是它仍然像睡衣般宽松舒适。(如果想要了解设计师的智慧,可以去看一看帝国大厦上面那件搭配一张红唇啜饮的大衣。)Fulton运用更多的简单风格可能正与她的曾经著名的设计背道而驰,尤其自从她的首饰系列在瞬间引起了人们的共鸣。但是,人们仍然很乐意看到一个年轻而富有才华的设计师尝试着改变,把她丰富的想象力通过每一季的作品展现与世人。
Mary Elizabeth Winstead
中文:玛丽•伊丽莎白•文斯蒂德
出生:1984年11月28日
星座:射手座
国籍:美国
身高:173cm
玛丽·伊丽莎白·文斯蒂德一张美得惊心动魄的非典型美国女孩面孔曾经让人怀疑她是否有亚洲血统,目前她所出演过的令人印象深刻的角色包括《超人学园》中麻烦的青春期少女,《死神来了3》中拥有神奇功能的女高生、《博比》中的女招待以及《虎胆龙威4》中老英雄的女儿等等,但是这些都还不足以解释最*一段时间她在好莱坞窜红的速度,这位年轻姑娘在银幕之下(譬如说走在红毯上)显示出的风度和个性魅力让她牢牢地抓住了闪光灯和影迷的心。玛丽·伊丽莎白·文斯蒂德1984年生在美国加州北部的Rocky Mount的一个大家庭,上面有三个大姐姐一个哥哥。从小她就显示出了歌唱和表演方面的天赋,曾经在11岁之际进入芝加哥的杰弗里芭蕾学校接受训练,四年级在学校戏剧《罗密欧与朱丽叶》中扮演了朱丽叶之后,玛丽说服母亲为她请了一位经纪人,此后便开始出现在美国的电视荧屏上,亮相的剧集包括《Touched by an Angel and Promised Land》等。那时的玛丽还不知道自己的表演天赋可能来自一位远亲,美丽的传奇女星艾娃·加德纳(Ava Gardner)。90年代后期玛丽搬到洛衫矶居住,并且不再像同龄人那样去学校上学(自学和网络教学),这段时间里她出演了一些小成本影片以及百老汇韦伯音乐剧《Joseph and the Amazing Technicolor Dreamcoat》,和Donny Osmond同台表演,更多时候则是通过肥皂剧演出来磨练演技。1999年至2000年,她在NBC日间剧集《Passions》中扮演Bennett家性格安静的小女儿Jessica,次年开始固定出演CBS的科幻剧集《雪狼湖》,此外还有两部电视电影《Then Came Jones》(2003)、《Monster Island》(2004),2004年也在超自然剧集《Tru Calling》中客串出现过。2005年,玛丽在《美版午夜凶铃2》中出演Evelyn的小时候(但据说最终版本中这段戏被剪掉了),下一部电影之前她演出了一部独立电影《Checking Out》,年底迪斯尼的青春喜剧《超人高中》里面玛丽的新鲜与活力给走进影院的每位观众留下深刻印象,接下来她便立刻在《死神来了3》中领衔并且陆续亮相《博比》、《刑房》以及《虎胆龙威4》这样高规格的热门影片,年轻的玛丽依然拥有着很多观众们所允许的磨练演技的机会,但是名声和关注度却已先一步蜂蛹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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