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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l-Peter Witkin:赏心悦目的事很容易做,但就像用自动相机,我无法得到满足。我的作品是出于光明的需要,但必须经过黑暗。
Witkin从小成长于纽约布鲁克林贫民区,他在6岁时目睹过一场车祸,被碾的小女孩的头颅滚到他的脚边,这个童年经验影响了他日后的创作。他的所有作品都是在探索暴力、痛苦、死亡,指向畸形人和人类的病态。
说起当代摄影,美国当代摄影艺术家Joel Peter Witkin的作品一定榜上有名。这位美国艺术家以化妆畸形儿、同性恋、残障、智障、**等等社会黑暗阶层题材,以背德、受虐、血腥的方式呈现。把死亡与性结合,将传说和爱情带进梦魇世界,他被誉为“一半是哥特画派的巨匠,一半是链锯**狂”。 Witkin从小成长于纽约布鲁克林贫民区,他在6岁时目睹过一场车祸,被碾的小女孩的头颅滚到他的脚边,这个童年经验影响了他日后的创作。他的所有作品都是在探索暴力、痛苦、死亡,指向畸形人和人类的病态。有记者问他,为什么不愿意拍些清纯的东西,是觉得那样会滥俗吗。他说,赏心悦目的事情很容易做,但就像用自动相机,我无法得到满足。我的作品是处于趋向光明的需要,但必先经过黑暗。这种对生命过程中追寻的状态使得我不得不对这位美国当代艺术家表示敬仰。这是其一。他在为我们拉开舞台的帷幕时,我们一定在内心深处因极端的恐惧往往闭而不谈或予以回避,这种神秘的体验与经历——在你所感受的视觉中并延伸在你的心灵深处默默地上演着,会使你久久不能*静。人生必经死亡前的恐惧与坦然让你得到极端地品尝。
Witkin的模特大多选自街头流浪汉、医院、收容院、演员。他也公开征询一些貌相古怪的人物。动物、残疾人、畸形人、侏儒、双性人、非伤既死的病患,或干脆是他们的残缺的骨骼或器官,如《静物》、《侏儒肖像》。这都是他戏剧中的主角,他以相当独特的方式来诠释生命过程中这些社会各异的形象。 在他的作品中,那些人已经脱离不幸的阴影,被朔造成神圣化的人,或人性化的神,如《维纳斯向耶苏求爱》个个都好似从宗教或神化的片段中抽离出来似的,以迷一样绚目的姿态展露于观众面前。 艺术家沉迷于将自己的作品置身这一魔幻的领域,他的影象主题多取材于宗教神话故事,或直接引用宗教神话人物的名字,然而随之而来的噩梦是,那其中的圣家族、圣徒和殉道者,却一反常态,弥漫着亵渎过濒死的气息,荒诞然而庄重,不安却又和谐,仿佛要直奔人性的真相。他的作品中流露的这一倾向或许源于自早年的家庭背景,他的父亲是犹太人,信奉希腊***,而母亲是天主教徒。宗教派别的并立也波及到他存在着有别于人的认识。Witkin对艺术中绘画的兴趣很大程度上使他的照片同绘画有着密切的关联,我们很容易并在他的照片上找到魔幻主义、超现实主义、象征主义的影子,除此之外,他还以他的观点重新演绎了一些古典大师的绘画,如模仿波提切利的作品《维纳斯的诞生》,以及模仿委拉斯贵支的《皇家的画像》。 他的大部分作品都摄于自己的工作室内,之所以如此选择,是因为室外的光线、场景的复杂和多变都不易控制,Witkin需要占据最高的支配权,无论场景气氛、灯光、道具、还是模特和化装,于是棚内摄影便成为理想的选择。繁复的前期以后期的底片处理为延续,他对底片会采取生硬的擦刮、漂白、绘制或化学溶液的腐蚀来达到最后照片上自然的肌理与陈旧感,加上对相纸的调色处理,把最终的整合效果营造成似乎是来自久远的玻璃干版上的影象,更加富于古旧和神秘感。这种实验性的体验正是我们当今新摄影过程必经之地,而他早在80年代中期早已经实现,完全拍脱了所谓纪实摄影对现实中具体真实考证的一种局限。 Witkin有时故意让死去的人展露出神采。一个吻被赋予暧昧特意的气质,理智告诉你那颗头颅并无任何感觉,于是视觉的反感消失了。相当于一种联想,这两个半张脸都在重现他们生时的景象,你无法不心生感触。此时生死已经不再对立,死去的人和他已经僵硬的面孔在呼吸,与生者交缠。他的作品中会使你得出一个感觉:在他的每一幅作品中,总有些东西可以抓着你的心,总会使我们无法视而不见的事实真相,也总有一些东西 使我们无法完全接受。这是一种艺术状态给你带来的体验,如果你感受不到,那你一定麻木。生活中那些无法说明事物的尝试,一种与没有办法交流的尝试。他的作品是神的杰作,是一种精神品质。这些丧失温度的器官在他的手中,汲取了生命的勇气,死恢复然,但又神秘地复活着,并让你在这我们当今不确定时代的二十一世纪当下,你依然在经受着生命中不*坦的折磨,卑微的生存。
但你还会经历漂浮的花朵与虚荣的光芒。唯一的结果,只有在信仰中你才能享**神的放松
http://www.zonezero.com/exposiciones/fotografos/witkin/jpwdefault.html
不要说,你后悔决定了什么,牵起一个人的手放开了,那就要用彼此宽容来承担吧!
如果爱情还没有走进死胡同,那么,请记住:安慰很重要,多一些谅解,多一些问候,多一些关怀。
谁都会有过去,重温当年不是一昧怀念过去,而是在怀念里要学会如何去面对新的人,新的事。
幸福的事,有千万种。不幸的事,却永远只有一个,那就是:该珍惜的,没有好好珍惜;错过了的,才懂得后悔。
所有爱情都会有折磨,伤害往往总在不经意间发生,逃避永远解决不了隔阂。
奢求爱情永远那么好,倒不如把心扉敞开快乐地活着,不是所有时光都会让人怀念,也不是所有人让我们过目不忘。
茫茫人海,总会有那么一个背影让心灵触动,如果挽留还来得及,那麽,请你放下尊严,好好救赎一回。
男人不坏,女人也不坏,坏的只是你们曾经相爱的态度与心情。
没有那么一段分手永远*和,刻意回避倒不如勇敢抽离,至少这样,可以不用看见彼此那么狼狈地哭泣。
生命赋予了我们灵魂,却没有教会我们如何走,关于情感的路,需要的是两个人风雨同舟。
承诺,可以一生,也可以一瞬,如果风雨来临了,请你们抱紧彼此不埋怨,温暖才是那刻最该给以。
顺其自然的另外一种诠释就是不在乎。
没有人会教我们如何去爱,也没有人可以让我们彻底明白,幻想完美可以,但终究绝对不能责备求全。
懂得的代价是曾经不懂,倘若遇见了一个更疼爱你的人,请待他好。
千句甜言,不如一句冷语,原来,感情的事情总会有太多的出乎意料。
有时候,我选择愿意原谅你,是因为我不愿意失去你。
如果你不喜欢真实的我,那么你挑一个躯壳,我表演给你看。
有时候,你的一句话可以让我回味几天。有时候,你的一句话也可以让我失望几天。因为,这就是在乎
有时候,真的想来一个绝症,看看到底有谁真正关心我。
我希望我跟你的名字能写在一起。不管是在婚礼的喜帖上,还是在葬礼的墓碑上。
不是除了你,我就没人要了。只是除了你,我谁都不想要。
我想你的时候,你会像鬼一样出现。
有多少人的每一句‘祝你幸福’后面都藏了一句,‘我依然爱你,回来好吗。
我很*凡,但我独一无二。
歇斯底里的只想你相信我一句话:“你若一直在,我便一直爱。”
小时候画在手上的表没有动,却带走了我们最好的时光。
以后继续做回那个爱笑的孩子,只是笑的有些落寞。
要的不是我爱你,我养你。而是,在一起,老了有你。
所谓坚强,就是自己跟自己装逼。
想不哭出来其实挺简单。第一步,抬头,第二步,闭眼。这样眼泪就都流进心里了。
我们是一个圆。走了谁都是残缺。
就算我很开心很开心,但也总会有一个人的名字让我立刻停下笑容。
女人,最重要的是安分守己。男人,最重要的是独宠一女。
忘=亡+心。要让我忘记,除非心死了。
如果我的生命是个笑话,你就是我生命里唯一的真实。
有的时候觉得时间可以带走很多,可以带走我们的曾经,现在和未来。
当你失去我的时候,你就会明白没有谁会像我这般对你。
这一生,总有那么一个人,老是跟你过不去。你却很想跟他过下去。
在我们懵懂的时候,总会有那么一个人,为他犯贱很多年。
如果你不笑我跑调,我会给你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情歌。
我想要强大到任何事情都无法破坏我内心的*和。
有时候我不说话并不是心情不好,只是想静一静,一个人就好。
据说不想读书的孩子都是好孩子,这证明他们在校没有对象。
如果你喜欢她,我放你跟她走,后会无期。如果你喜欢我,我便跟着你走,不离不弃。
你要敢把以后的幸福都搁我身上赌,我就敢豁了命陪你到最后不让你输。
我也希望在我难过时有一个人能跟在我身后,哪怕一言不发。
有些人,嘴上说着在乎我,其实对我是不屑一顾。而有那么些人,我说着不在乎,却是比谁都重要。
对我好的人,我虽然不会刻意的去说。但我会都记在心中。
有时候,我们把签名改的那么频繁,只是想让别人知道你的心情。可是我们却忘了,也许别人根本没有在意你。
我希望找到一个每天对我说早安、晚安的人,一个担心会失去我的人。
要记住每一个对你好的人,因为他们本可以不这么做的…
我很想知道,当我的名字滑过你耳朵,你脑海中会闪现些什么。
你那么*凡的名字却影响我那么多的情绪。
每次都故作镇定,把自己折磨的狼狈不堪,然后还强颜欢笑的说:我很好。
我喜欢那些让我笑起来的人,就算是我不想笑的时候。
不想做你爱的第一个,只想做你爱的最后一个。
喜欢你的人很多,不缺我一个。我喜欢的人很少,除你就没了。
我想要的不过是一个,不管多难却始终在我身边的人。
我不在乎别人怎么评论我,我只在乎我怎么做我自己。
才发现,打不通你电话时,和我说“对不起”的总是移动
我多余嘛? 其实我不多余。 世界就一个我,哪能多余呢?那叫唯一。
有一天,那个人走进了你的生命,你就会明白,真爱总是值得等待的
小学上课费嘴,初中上课费笔,高中上课费脑,大学上课费流量。
痛不痛只有自己知道,变没变只有自己才懂。
星期五总是等的那么漫长, 星期一总是来的这么速度
被特别在乎的人忽略,会很难过,而更难过的是你还要装作你不在乎。
脱掉不适合自己的不自由 找到自己爱的爱自己
每个女人都该拥有一双属于自己的高跟鞋
15世纪的一个威尼斯商人娶了一位美丽迷人的子为妻,商人经常要出门做生意,又担心妻子会外出风流,十分苦恼。一个雨天,他走在街道上,鞋后跟沾了许多泥,因而步履艰难。商人由此受到启发,立刻请人制做了一双后跟很高的鞋人。因为威尼斯是座水城,船是主要的交通工具,商人认为妻子穿上高跟鞋无法在跳板上行走,这样就可以把她困在家里。岂料,他的妻子穿上这双鞋子,感到十分新奇,就由佣人陪伴,上船下船,到处游玩。高跟鞋使她更加婀娜多姿,路见之人都觉得穿上高跟鞋走路姿态太美了,讲求时髦的女士争相效仿,高跟鞋便很快盛行起来了。
另一说是法国国王路易十四,特制了高跟鞋,以抬高王者的高度。按时下的说法,他身材矮小,属于“三等残疾”。
前一说是美丽的不经意流露;后者虚荣的成分太浓,杂以政治因素,只能损伤眼球。
中国的高跟鞋可以溯源于清朝,那时的妇女是脚蹬花盆底鞋(高跟鞋装在鞋子的中部)款款而行。
天气突然转凉,翻箱倒柜把短靴找出来穿。鞋子看上去还很新,甚至同款的鞋子还被商家放在今年的柜台上出售。只是,新旧与否,时尚与否,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是我人生中的第一双高跟鞋。
每个女生都会有一段关于人生中第一双高跟鞋的故事,就像每个男生都会有一段关于人生中第一个女孩的故事一样。对于女生而言,高跟鞋代表着从一个女孩向一个女人的蜕变,这其中既有对未来曼妙生活的憧憬,也有对过往无拘岁月的留恋。若是把这些和第一双高跟鞋有关的故事收集成册,想来会是一道五味杂陈的大餐。
我会买这双高跟短靴,既是意外,也是情理之中。
意外是因为无论是在外人看来,还是在我自己内心深处,接受我是一个孩子的程度要远远甚于把我当成一个女生,甚至天真的以为,我可以T恤、牛仔裤、板鞋过一辈子。而当时的我也正在固执地享受板鞋人生,内心深处对高跟鞋充满了深深的恐惧,害怕那会是童话故事里充满魔力的红舞鞋,不停旋转,和青春岁月渐行渐远。
情理之中是因为在内心深处某个不起眼的角落,我期待着改变。记得当时有个朋友跟我说,为什么不尝试一下呢?没有尝试过,怎么知道不好。或许更好,不会更坏。
于是,站在柜台前,纠结良久后,便有了人生中的第一双高跟鞋。
佩服那些穿着高跟鞋,浑身散发女王气场,还能健步如飞的姑娘们。我第一次穿着高跟鞋上路,把自己折磨得痛苦不堪:脚贱、恋旧,磨起了好几个泡;不会走,掌握不到技巧,膝盖、小腿酸痛;没有所谓的气场,像偷穿了姐姐鞋子的小孩……
更重要的是,对于我的尝试和付出,并没有得到一句安慰和赞赏,反而是得寸进尺的更多要求。
我突然明白:改变,固然会有某种外在的形式,比如一双高跟鞋,最终,却还是落于内心。那些姑娘们的气场,并不仅仅来自于一双鞋,而是来自自信和坦然。只是,我还没有做好准备,所有的一切,都没有准备好。
褪去所谓蜕变的华丽外衣,高跟鞋不过是一双鞋,只是比板鞋多了个零部件。解开了心结,放下了执念,坦然、自在、轻松许多。我不穿也不会穿高跟鞋,但这就是我,可能是最坏,也可能是最好的我,如果我都接受不了自己,谁还能接受我呢?
只是我的高跟鞋之路,并没有就此打住。很快,我就有了人生中的第二、第三双高跟鞋。我告诉自己,勇于尝试,坦然面对。
尽管有时还是会崴到脚,但是现在穿上高跟鞋走路,顺趟了很多。听着鞋跟有节奏地敲打在地面上发出的声响,抬头、微笑,用余光瞥到那些穿着板鞋的姑娘们投来的小羡慕的目光,犹如当年的自己一样。终于体味到了所谓的女王气场,但那种感觉很怪,就像你去吃一碗被传得神乎其神好吃的卤肉饭,发现口感不错,但也不会就此爱不释手。
算算日子,穿高跟鞋的天数不多,偶尔为之。有些事,尝试过了就好。更多时候还是穿着*底鞋,脚踏实地,接地气,适合在这个来去匆匆的城市穿梭。不过,我知道,即便穿着*底鞋,也和原来的自己不一样了,因为踩着*底鞋的姑娘,抬头、微笑。
中文名: 亚历克斯·帕蒂弗/亚历克斯·佩蒂弗/阿历克斯·派迪弗/阿历斯·彼迪弗
外文名: Alex Pettyfer
别名: Alex
国籍: 英国
出生地: Hertford Stevenage
出生日期: 1990年4月10日
职业: 演员,模特儿
代表作品: 风暴突击者、野孩子、野兽男孩、折磨、关键第四号
全名: Alex Richard Pettyfer
身高: 180cm
目前身高180厘米,天生的棕色头发,所以金发是染的.褐色眼珠。母亲Lee Ireland是出生在美国的英国人,电视节目主持人兼模特,生父Richard Pettyfer英国电视兼舞台剧演员,会说意大利语(注意是小弟弟的父亲)有一半澳洲血统,同母异父的弟弟James Ireland是英国未来的网球新星!目前在Shiplake学院读书。可怜的孩子,自小就有肾病,哮喘病,轻微的难语症 看他若不经风的样子,然貌似有点体弱多病的感觉,但Alex弟弟还是很热爱运动的,比如曲棍球,滑雪,橄榄球,网球,游泳,板球等,还参加过赛车比赛。他在学校还是板球和划艇队的成员。艺术,体育和戏剧课程都是A。而数学和历史学得很烂, 他喜欢看恐怖电影,有女友,橙色,想和乔治卢卡斯,斯皮尔伯格或神经汤一起工作,偶像是Al Pacino和Paris Hilton 他7岁就为一些童装品牌当模特,拍过很多广告。为了当演员,曾在美国戏剧艺术学院(Academy for Dramatic Arts)学*了6个星期,后来在05年主演了电影《Tom Brown's School Days》有了名气后,Alex Pettyfer在05年主演他的第一部大银幕作品《Stormbreaker》。 经历 母亲是一位来自美国的模特和电视主持人,生父是英国电视兼舞台剧演员Richard Pettyfer,继父则从事房地产方面的工作,此外同母异父的弟弟James Ireland还是目前最被看好的少年网球球手之一。帕蒂弗曾就读于英国著名的寄宿学校Millfield School,还在校园版的《查理和巧克力工厂》里出演过Willy Wonka一角。帕蒂弗的模特事业从七岁开始,陆续当过GAP, Ralph Lauren, Polo等品牌的儿童代言人。几年的模特生涯之后,帕蒂弗自然而然地对表演产生了兴趣。为了当演员,他曾在美国戏剧艺术学院(Academy for Dramatic Arts)学*了6个星期,最先他在关于赛车手小时候的影片《Tom Brown's Schooldays》中出演 了标题角色,这是一部根据漫画书改编而成的电视电影,没想到就此打动了著名儿童小说《风暴突击者》系列的作者Anthony Horowitz,决定帕蒂弗就是在即将制作的电影版《风暴突击者》中扮演这位少年007Alex Rider的最佳人选。帕蒂弗选择接下了这部影片,而不是同期向他伸出橄榄枝的魔幻大片《龙骑士》,原因只在于后者必须远赴匈牙利的布达佩斯进行拍摄,而帕蒂弗本人非常害怕飞机旅行。《风暴突击者》让亚历克斯·帕蒂弗成为了目前英国最热门的少年偶像,但是他不可能像哈里波特系列演员那样继续出演续集,因为这部作品的故事都是发生在间隔很短的时间里,导演们必须接着去寻找其他的十四岁男孩来出演;制片人们则表示帕蒂弗的前面有着更美好的未来,尽管不会再是Alex Rider。他在2008年的影片《野孩子》中饰演了英俊的英国小绅士、校长的儿子Freddie,俊朗的外形和精湛的演技更是让众多少女为之倾倒。
高跟鞋已经有四百多年的历史了,但高跟鞋并非一下子就蹿起三寸高,它的高度是从十六世纪时开始,逐渐与日俱增的。高跟鞋最初于法国面世,是男性最早穿用,女人并未穿。鞋跟稍高,骑马十分方便,鞋跟可以紧紧抵着马镫,因此马靴就是最早有跟或者可以说是有高跟的鞋子。
其实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登场的“松糕鞋”,远在十六世纪已有类似的木屐高跟鞋面世。木屐也可算是高跟鞋的前身,当时做套鞋穿用,始源于北欧,用来保护穿在里面的皮鞋。到十七世纪中叶,法国国势如日中天,国王路易十四矮人一截的身材与他高人一等的威望却不成比例,为了补救身材的不足,他便在鞋上做手脚,把鞋跟垫高几寸。朝中显贵上行而下效,也叫鞋匠替他们把鞋垫高,皇帝只好又把鞋跟再加高。直高到男人厌恶了高跟鞋,但宫中的女人却保留了高跟鞋。
相传,十八世纪路易十四的王宫里养着许多年轻貌美的宫女,她们耐不住宫廷寂寞,常常溜出宫外玩耍。路易十四颁布了一系列宫廷禁令,但仍阻止不了宫女们的外出。这时,有人向路易十四献计说,这些宫女之所以一转身就没了影,关键在于脚下没有羁绊。要在她们的鞋上做文章。于是,路易十四授命鞋匠设计一种刁钻的鞋子,以整治那些爱溜的宫女。当时,法国舞台上的悲剧演员穿的是一种全高型的戏剧鞋,鞋匠从这里得到启发,创作出了后现代高跟鞋。
宫女们叫苦连天,但君命难违,只得哭丧着脸穿起了高跟鞋。可是,经过一段时间的磨练后,宫女们又行走自如了。而且,她们发现穿高跟鞋能使身材显得修长优美,便喜欢上了高跟鞋,非高跟鞋反而不穿了。巴黎的时髦女性见到高跟鞋,大为赞叹,竞相仿效。于是,高跟鞋由宫廷传遍法国,又传遍世界。
有一种传说是,15世纪时威尼斯有个商人,外出时害怕漂亮的妻子行为不端,就给妻子定做了一双后跟很高的鞋,以防止妻子外出。可妻子看到这双奇特鞋后,觉得十分好玩,就让佣人陪著她走街串巷,出尽了风头。人们觉得她的鞋很美,争相仿效。於是高跟鞋很快就流行开了。
当年玛丽莲·梦露因穿上由SalvatoreFerragamo设计的金属细高跟鞋令她一举成名,她曾说:“虽然我不知道谁最先发明了高跟鞋,但所有女人都应该感谢他,高跟鞋给我的事业有极大的帮助。”所以说,上帝对女人的钟爱,很大一部分,就体现在高跟鞋上。高跟鞋使女人陷入一种如梦如幻的境界。可以这样说,高跟鞋简直使女人有了脱离*庸,摆脱凡俗生活的可能,它使日子更加丰富多彩……
15世纪的一个威尼斯商人娶了一位美丽迷人的女子为妻,商人经常要出门做生意,又担心妻子会外出风流,十分苦恼。一个雨天,他走在街道上,鞋后跟粘了许多泥,因而步履艰难。商人由此受到启发,制作了一双后跟很高的鞋。因为威尼斯是座水城,船是主要的交通工具,商人认为妻子穿上高跟鞋无法在跳板上行走,这样就可以把她困在家里。岂料,他的妻子穿上这双鞋子,感到十分新奇,就由佣人陪伴,上船下船,到处游玩。高跟鞋使她更加婀娜多姿,路见之人都觉得穿上高跟鞋走路姿态太美了,讲求时髦的女士争相效仿,高跟鞋便很快盛行起来了。
高跟鞋与性感有关吗?被誉为“高跟鞋之帝”的Manolo Blahnik会斩钉截铁地告诉你:“当然!”而当我们回溯高跟鞋诞生的这一美妙的传说时,就会发现,穿上高高耸立的高跟鞋,女人的性感首先是从挣开固有束缚、张扬自信开始的。对于华裔制鞋大师周仰杰而言,高跟鞋还有另一重重要的意义:是它,带来周仰杰事业的起飞。当然,高跟鞋的奇妙传说,也因为周仰杰而更精彩。
人物素描
周仰杰与他的“魔鞋”
自第一双高跟鞋问世以来,鞋跟的高矮宽窄与造型款式不时有变,而人们对高跟鞋的狂热却历久不衰。真正将高跟鞋的潮流推至高峰的,无疑是周仰杰与他的Jimmy Choo手工鞋。“鞋子就是鞋子,除非它是Jimmy Choo。”从戴安娜王妃的“玻璃鞋”、《欲望都市》中莎拉·杰西卡·派克“不要抢走我的鞋”的尖叫、《穿着Prada的恶魔》中时尚女王的首选之物,到美国现任第一夫人的新鞋,或简洁优美、或华丽经典的Jimmy Choo手工鞋的影响力早已超出了它的实用范围,而以新时代女性的精神象征毅力与时尚潮流的巅峰,其中的弄潮儿,用细腻的男人心思与高超的手工技术打造出让女人们疯狂的“魔鞋”的,正是蜚声国际的华裔制鞋大师周仰杰。
设计理念
营造女人梦想
“她当时穿着Jimmy Choo牌子的高跟鞋,望着那4英寸的鞋跟,我两眼发直。我把这双高跟鞋rap一下,现在,每个人都知道Jimmy Choo。”没错,现在每个人都知道Jimmy Choo周仰杰。
在制鞋大师中,东方人的面孔甚为少见,更不用说是国际顶级级别的,周仰杰注定是其中的“异数”。从人穷志高的鞋匠之子到万众瞩目的设计明星,从11岁时子承父业设计出第一双鞋子到英国求学领悟设计真谛,从艰辛困苦中的惨淡经营到作为戴妃御用制鞋大师后的一举成名,周仰杰颇具传奇色彩的成功历程,至今仍是我们津津乐道的时尚传奇,也为其制作的鞋子增添了几分传奇的色彩。“Jimmy Choo的鞋子就是这样的,亲切大方、优雅、舒服,穿Jimmy Choo鞋子的女士们全都是大大方方,很雅观的。比如戴安娜公主,她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她全部穿我的鞋子,就是大方,美雅,舒服。”坚持称戴妃为“戴安娜公主”。这也许就是周仰杰设计理念的凝聚:Jimmy Choo极力为每一位女士营造属于自己的公主梦!而这样的制鞋设计理念贯彻到具体的制作,则体现为“全手工”与“四英寸”两大关键词。
坚持“四英寸”和“全手工”
有人说,男人往往比女人更了解自己的喜好与需要。这种说法是否具有普适性显然是有待商榷的,但却在周仰杰与他的手工鞋上得到印证。水晶、钻饰、鸵鸟毛、蝴蝶结……十足精致的鞋面设计,正是源于一位诚意十足的男性设计师。“灵感当然是漂亮的女孩子”。在被问及多年以来设计灵感的来源时,周仰杰强调女性顾客对他的重要启迪,“为什么我有这么多的灵感,因为我做了21年,跟不同的小姐们,女士们,为她们特别设计高跟鞋,所以每次都要有很多灵感才可以给到客人。”
都说高跟鞋是“美丽的刑具”,但在周仰杰看来,获得美丽与优雅,不需要以双脚的痛苦为代价。“但是商店里买回来的鞋,怎么可能合每个人的脚呢?同一款鞋中只有尺码的区别,至于鞋子脚背位置的宽度、足弓处的高度,你根本没有选择。”周仰杰坚持手工制作,就是希望让每一个顾客都得到完全适合她的气质、满足她需求的高跟鞋。“我会一次又一次地修改或重新制作一双鞋,直到它从样式到尺寸完全让人感到满意为止。”至于对“四英寸”的坚持,周仰杰有这样的解释:“四英寸是个健康问题,高了或矮了的高跟鞋都会让人不舒服,对人体的*衡也不好。父亲是做鞋的,中国人喜欢在生意上研究,研究怎样可以获得更多的生意,所以知道怎样的鞋才是大家最喜欢,感觉最舒服的。四英寸这个高度也是这样得来的。”如果说“全手工”是周仰杰对每一位顾客所拥有的个性气质的充分尊重,那么“四英寸”的坚持体现则是他对每一位顾客最细微的体贴与关怀以及对于父辈良好传统的追认。贴合双脚的曲线的鞋底设计既能展现女性优雅的体态美,又使双足在最长时间内经受最少的折磨,单凭这样的创意与诚意,就足以让周仰杰在机械化大生产的流水线商品浪潮中立于不败之地。
左眼跳 桃花开 右眼跳 菊花开
他的思念,搅乱了夜里原本的宁静,一路远走,缘分若是多余,就放进别离;再见若是多余,就尽量无情。未知的路上边走边唱,走到洗净铅华,唱到红颜老去。弹指间、还有思念。
不记得是哪一个春季,共同漫步在花的海洋里,你说你愿在每一个秋天,陪我埋葬枯萎的生命。在下一次花开的时候,带着幸福回荡在花开漫野的风里。
曼珠沙华
传说,很久很久以前,某个城市的边缘开满了大片大片的曼珠沙华,也就是彼岸花,它的花香有一种魔力,可以让人想起自己前世的事情。守护彼岸花的是两个妖精,一个是花妖叫曼珠,一个是叶妖叫沙华。他们守侯了几千年的彼岸花,可是从来没有见过面,因为开花的时候,就没有叶子,有叶子的时候没有花。他们疯狂地想念着彼此,并被这种痛苦折磨着。终于有一天,他们决定违背神的规定偷偷地见一次面。那一年的曼珠沙华红艳艳的花被惹眼的绿色衬托着,开得格外妖冶美丽。
神怪罪下来,这也是意料之中的。
曼珠和沙华被打入轮回,并被诅咒永远也不能在一起,生生世世在人世间受到磨难。从那以后,蔓珠沙华又叫彼岸花,意思是开放在天国的花,它的花的形状像一只只在向天堂祈祷的手掌,可是再也没有在这个城市出现过。这种花是开在黄泉路上的,曼珠和沙华的每一次转世在黄泉路上闻到彼岸花的香味就能想起前世的的自己,然后发誓不分开,在下一世再次跌入诅咒的轮回。
传说曼殊沙华轮回无数后,有一天佛来到这里,看见地上一株花气度非凡,妖红似火,佛便来到它前面仔细观看,只一看便看出了其中的奥秘。佛既不悲伤,也不愤怒,他突然仰天长笑三声,伸手把这花从地上给拔了出来。佛把花放在手里,感慨的说道:“前世你们相念不得相见,无数轮回后,相爱不得厮守,所谓分分合合不过是缘生缘灭,你身上有天庭的诅咒,让你们缘尽却不散,缘灭却不分,我不能帮你解开这狠毒的咒语,便带你去那彼岸,让你在那花开遍野吧。
佛在去彼岸的途中,路过地府里的忘川河,不小心被河水打湿了衣服,而那里正放着佛带着的这株红花,等佛来到彼岸解开衣服包着的花再看时,发现火红的花朵已经变做纯白,佛沉思片刻,大笑云:大喜不若大悲,铭记不如忘记,是是非非,怎么能分得掉呢,好花,好花呀。佛将这花种在彼岸,叫它曼陀罗华,又因其在彼岸,叫它彼岸花。
可是佛不知道,他在忘川河上,被河水褪色得花把所有得红色滴在了河水里,终日哀号不断,令人闻之哀伤,地藏菩萨神通非常,得知曼陀罗华已生,便来到河边,拿出一粒种子丢进河里,不一会,一朵红艳更胜之前的花朵从水中长出,地藏将它拿到手里,叹到:你脱身而去,得大自在,为何要把这无边的恨意留在本已苦海无边的地狱里呢?我便让你做个接引使者,指引他们走向轮回,就记住你这一个色彩吧,彼岸已有曼陀罗华,就叫你曼珠沙华吧。
从此,天下间就有了两种完全不同的彼岸花,一个长在彼岸,一个生在忘川河边。
第一辑1-15集
http://www.topit.me/album/120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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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辑收录15-21集
主朴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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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来想去我还是决定更新一下剧评。
大结局已经好几天了。
果然和我想的一样结局是HE
而且还是特别出人意料的美好结局。
有人说结尾是悲剧会更好;
也有人说结局没意思不如开船;
也有人....~
总归一句话:众口难调 编剧决定用这个作为结局一定是有道理的 大家要细细品味才能明白这个结尾的真正含义。
最后三个小演员的出场 我想它想借此来告诉剧迷们如果没有大人之间勾心斗角的金钱利益 正宇秀妍和亨利会不会像那样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回头想想他们在15时所经历的那场突如其来的变革..是他们希望的吗?三个注定会相遇相知相爱的人 因为一些不堪入目的阴谋变成了一个人的迷失 两个人的相爱 三个人的无奈。
**宇 他是一个勇敢正义而又真正懂爱的人。
李秀妍 她是一个楚楚可怜而又无比坚强的人。
姜亨俊 他是一个疯狂残忍而又可怜无助的人。
最后的姜亨俊 很安静很沉默。对于日日夜夜内心都承受着无比痛苦和折磨的他 我认为这是最好也是最仁慈的结局了。至少他解脱了释怀了..
正宇秀妍 因为一场雨而相遇的两个人 小黄伞是信物 初雪是誓言 戒指是互相依偎的爱。
他和她的爱情之路 不论是坎坷艰辛还是*坦大道 最后不都化解矛盾 心心相印了吗?
谢谢正宇秀妍演绎了凄美的爱情故事
谢谢编剧让有情人终成眷属
谢谢你们陪伴着它的整整两个月
《想你》我依然在这里想着你...
♥Forever Love♥
阴暗的房间里,她面对他,脱掉黑色的蕾丝吊带胸衣,只穿着一条宽大发旧的牛仔裤。漆黑如水的长发,浓密而沉郁。在雪白的肌肤上,他看到她左胸上的纹身。是一只蓝得发紫的蝴蝶。张着异常诡异而绮丽的双翅。他把手指放到上面去的时候,听到自己的心跳。这才感觉到自己的恐惧。他问她,疼吗。她笑着说,它是没有血液的。所以它不会疼。
她的名字叫DEW。
他在一周后再去找她。她已不在酒吧里面。
到晚上,她就变成一只妖冶强悍的兽。涂满亮粉的眼睛对每一个男人散发着风情。她告诉过他,她17岁就出来跑江湖,远离家乡,投身一个个物质浮靡的大城市。她需要生存。在对着他的时候,她的眼神是淡漠的。她是聪慧的女子,看得出他对她的沉迷,所以她不屑。也许她不会爱上任何一个男人。他在她眼中,太过普通。但是他们又在一起。他们不停地**。没有任何言语,只是彼此折磨。空洞的眼睛,只能看见黑暗。皮肤上的汗水交融在一起,无法洗掉孤独。她说,你是不是爱上我了。她坐在地毯上抽烟,一边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他说,你行踪不定,我只想能够找到你。她的手指抚摸他的头发。她说,我是不属于你的。你也不属于我。这一点你要很清楚。她轻轻抹掉他眼底的泪水。IT IS NOTHING。 NOTHING。
第二年的冬天到了。她有些变了。风尘的沧桑和凄艳。是经历太复杂的女子。她眼底的淡漠和妖冶奇异地变幻着。他不明白她为什么还想要见他一面。
她只是喜欢用青春做赌注,和生命玩一个游戏。可是这个游戏是空虚的。快乐也好。痛苦也好。他们从没有沟通过。彼此陌生的两个人。始终冷漠。但是他们**。他困惑地感觉着黑暗中这深刻的抚慰。他知道,黎明一到来,又只剩下空洞。她看到了他手臂上的伤口。她嘲弄地笑他,你该早点结婚。她推开他的手。他说,你能留下来吗。她说,不行。她拉来一角窗帘看了看外面。她说,下雪了。这是他们邂逅的第一次。他记得同样的场景和对话。时光无至尽地轮回。生命在里面飘零。他低声地说,我爱你。女孩冷冷地看着他。别对我说这个。我不相信爱情。
他不知道自己的欲望从何而来。突然扑上去,把刀扎向她的胸口。一下。一下。又一下。
鲜红的血顺着她心脏上的蓝紫色蝴蝶往下流。他说。
你也有血的。所以你会疼。
——节选自安妮宝贝《疼》
电影《Orphan》(孤儿)
导演: 佐米·希尔拉 编剧: David Johnson / Alex Mace
主演: 伊莎贝拉·弗尔曼 / 吉米·本内特 / Lorry Ayers / 维拉·法米加 / 彼得·萨斯加德
类型:剧情 / 悬疑 / 惊悚
制片国家/地区: 美国 / 加拿大 / 德国 / 法国
语言: 英语 / 美国手语 / 爱沙尼亚语
上映日期:2009-07-24
片长:123 分钟
又名: 孤儿怨 / 孤疑 / 孤女疯劫 / Esther
精彩对白:
Esther: I don't think Mommy likes me very much. It must be hard to love an adopted child as much as your own.
艾斯:我不觉得妈妈都多么爱我,想要像爱自己的亲身孩子那样去爱一个收养来的孩子,那是根本不可能的。
Esther: I have a surprise for you, Mommy!
艾斯:妈妈,我有一个巨大的惊喜要给你。
简介:
一对夫妇收养了一个9岁的女孩,然而之后他们却发现自己的亲生儿子失踪了,而这一切可能与那位表面上看来天真无邪的女孩有关…… 自从痛失自己还没有出生的孩子之后,凯特和约翰就一直沉浸在悲痛之中无法自拔。他们的婚姻面临着极大的考验,这时凯特的精神状况也日况逾下,她整晚整晚地做着噩梦,并被自己以前的痛苦经历所折磨。为了过上*静、正常的生活,他俩决定重新收养一个孩子。
在当地的孤儿院里,他们不约而同地喜爱上了一个艾斯的9岁女孩。于是便收养了她。艾斯到他们家中之后,就离奇地发生了一连串的令人战栗的恐怖事件,这些毫无征兆的事情让凯特相信艾斯肯定不仅仅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她并不像她看上去那么可爱。为了家人的安全,凯特想凭借着自己的力量揭开艾斯的面具,可是没有人把她的话当作正经事,那么等到真相大白时,这一切会不会太晚?
南宋理宗年间,嘉兴南湖一带发生了一起仇杀,赤练仙子李莫愁因昔年曾失恋于陆展元,十五年后赴来复仇,陆家幸遇武林前辈搭救,赶走李莫愁,才免受灭门之灾。一个叫杨过的少年乞丐在观看这场恶斗时,中了李莫愁暗器上的剧毒,生命垂危,被偶然过路的“ 天下武功第一”的西毒欧阳锋相救并收为义子。接着杨过又与正在江湖上行走的大侠郭靖、黄蓉夫妇相逢,郭靖认出他是自己的结拜兄弟杨康之子,便助他养伤复元,后又带他到隐居之处桃花岛传授武功。但郭靖夫人黄蓉却因当年杨康认贼作父、残害忠良,杨过本人又天性狡侩倔强,与自己女儿郭芙、徒弟武修文兄弟不和,不愿将杨过留在身边,以免养虎贻患。 郭靖无奈,只得将杨过送到终南山全真教门下,拜全真教第三代高手赵志敬为师。赵志敬心胸狭窄,因曾大败于郭靖之手,遂移恨于杨过,指示其徒鹿清笃折磨杨过。杨过忍无可忍,以义父欧阳锋传授的绝技蛤蟆功重创鹿清笃,反出全真教,逃下终南山。为逃避赵志敬的追捕,杨过误入全真教的禁区终南山下的“活死人墓”,被墓中隐居的古墓派掌门人小龙女和面丑心善的女仆孙婆婆相救。小龙女年长杨过数岁,她怜惜杨过年幼孤苦,遂收杨过为徒,传授他古墓派武功。 转眼数年过去了,这天,小龙女的师姐李莫愁为了盗取古墓派至上经典《玉女心经 陆无双——简佩筠
》,闯入古墓。杨过与小龙女共御强敌,但终因小龙女受伤在前而败于李莫愁之手。小龙女破逼无奈,只得放下断龙石,关闭古墓出口,钻进师父为自己准备的石棺中,准备与李莫愁同归于尽。但在棺材中却意外发现了古墓的秘道出口,小龙女与杨过死里逃生,出了古墓,经过这场生死考验,杨、龙二人感情渐渐发生变化,由师徒之谊发展成了刻骨铭心的爱恋。 但好事多磨,杨过与小龙女在终南山下被欧阳锋和全真教道士冲散,为了找寻小龙女,杨过漂泊江湖,无意中在华山遇上了丐帮前帮主北丐洪七公,接着欧阳锋也为找寻杨过来到华山。洪、欧阳二人是几十年的宿敌,一见面便互施绝技,斗在一起,西毒欧阳锋使出蛤蟆功和逆学九阴真经悟出的奇特武功,北丐洪七公施展自己的拿手绝学降龙十八掌和打狗棒法,打得难解难分,杨过在旁观战,从中悟出了许多武学的奥妙,受益菲浅。洪、欧阳二位绝世高手在华山之颠苦斗四天,彼此都十分钦佩,最后终于化敌为友,相抱长笑,力竭而死。杨过洒泪掩埋了两位武林前辈,信步下山。 一日他来到大胜关陆家店,正遇郭靖邀请中原武林高手在此大办英雄宴,准备推举武林盟主,以便率领天下武林中人相助南宋军民抗御蒙古人侵。宴会中间,蒙古国国师金轮法王及其弟子前来捣乱,杨过出于义愤,施计严惩了金轮法王的弟子,并与偶然漂流至此的小龙女联手,打败了金轮法王,为中原武林争了一口气。但当二人公开自己的爱情时,却引起轩然**,受到了大家的嘲笑。黄蓉劝小龙女,要她和杨过中断这种恋情,以免乱了师徒之序,引起世人辱骂。小龙女为了自己心爱之人不被人轻视,听从黄蓉的劝告,再次出走。杨过为了寻找小龙女,历尽千辛万险,终于在绝情谷找到了小龙女,但自己却被带有剧毒的情花刺伤。为求得解药,杨过受到了绝情谷女谷主裘千尺的要挟,裘千尺要杨过带郭靖、黄蓉的人头来换取解毒丹药。杨过此时已知道自己的父亲杨康死于黄蓉之手,便答应了裘千尺的要求,趁机报杀父之仇。
九五神雕侠侣小龙女(李若彤)(20张) 杨过与小龙女来到襄阳,此时襄阳战火正浓,郭靖正率领军民抵御强敌,顽强奋战。杨过虽然身负血仇,但终于被郭靖为国为民的大侠风范打动,国恨战胜了家仇与郭靖联手并肩抗击异族的侵略。杨过情花之毒未解,右臂又被郭靖之女郭芙失手斩断,小龙女在全真派高手围攻、身负重伤后,又被鲁莽的郭芙用毒针刺伤,命在旦夕。杨过虽然得到了解药,但知小龙女重伤无救,不愿独活人间,将解药抛下万丈悬崖。小龙女为了保全杨过性命,瞒着杨过,舍身跳崖,临终之前留下遗言,要杨过保重自己,十六年后夫妻在此相会,杨过信以为真。 十六年中,杨过苦修武学,并融各家各派之长,自创黯然销魂掌,进入一流高手之列,他与一只神奇的大雕为友,飘荡江湖,除暴安良,排难解纷,多次暗助南宋军民抗击蒙古人侵,侠名远播天下,人称神雕大侠。十六年之期已到,杨过满怀渴望和思念之情来到了绝情谷,但哪里有小龙女的影子!他这才明白了小龙女的苦心,顿时万念俱灰,纵身跳下山崖。不意崖下是个深水潭,潭底冰窖与一个幽谷相通。绝望的杨过发现小龙女竟在这个幽谷之中。原来小龙女当年跳下深潭后就发现了这个幽谷,深潭的千年玄冰医好了她的重伤,只是绝崖高逾万丈,无法出去找寻杨过。二人经过生生死死,终于在此相会,本打算在幽谷中安静厮守,却发现了黄蓉等人找寻杨过留下来的绳索。于是二人攀绳而上,重返世间。此时蒙古皇帝正调集人马,猛攻襄阳,郭靖带领军民浴血奋战,危急关头,杨、龙二人及时赶来,经过激战,杨过击败了金轮法王,并以飞石击毙了蒙古皇帝蒙哥,为襄阳保卫战的胜利立下首功,战事结束,杨过、小龙女告别郭靖等人,带着神雕,悠然远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