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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藤彩(Aya Kato) ,女,1982年1月14日出生,现居于日本爱知县濑户市. 加藤彩 (Aya Kato) 2004年毕业于日本爱知教育大学,就读艺术及图形图像设计专业,从2005年开始,就跻身于日本的插画家行列.加藤彩 (Aya Kato)为日本、美国、西班牙等国家的知名杂志绘制插图,并参与电视广告的制作.目前她主要从事印刷及插画设计.
加藤彩作品风格
日本插画设计师加藤彩以其独特的诡异华丽古典的画风闻名于国际画坛,加藤彩前期作品多为夸张变形的人体,充满印度式华贵与性隐喻.*期作品色彩张狂炫目,充溢着日式风格,以及对称、和谐、多重的佛教气息.
加藤彩呈现出一种融古典和当代于一体的诡异与古典之美.加藤彩对传统的日本风格和古典的西洋文化的完美结合是现代艺术作品的精髓,她在日本风格上的表现,受到了日本武士道精神的影响.另外一方面,她也对拥有悠久文化和历史的古老建筑情有独钟.这种风格令人联想到19世纪英国的著名插画艺术家比亚兹莱,因此,加藤此被欧美艺术界誉为"东方的比亚兹莱".
从日本传统艺术中萃取精华
加藤彩不但从日本的传统文化中萃取精华,又巧妙地将她所热爱的这一切以画的姿态传递给热爱艺术的人们.加藤彩的作品呈现出浓郁的日本文化,画风充满了日本的古典美及现代美,并且添加了现代的华丽感.
加藤彩的画里融入了漫画和时尚的元素,大量运用日本传统的和服.又借童话故事或宗教传说为主题,文化的写照在她的画作里恣意流露.创造了结合东西方绘画特点的加藤彩的图像世界.充满漫画、时尚等元素
加藤彩绘画作品呈现出华丽、梦幻、迷惑众生的,诡异的迷人画面.画作的美除了在色彩和形式上有所体现,更是画面人物气质与感觉的结合.张扬肆意的笔调,姿态华丽的女子,画布上浓烈眩目的色彩带着深入骨髓的妖娆和魅惑,仿佛一幕幕颓废奢华的剪影.这就是加藤彩,一个日本女生展示给世人的奔放和执着.那份奔放笔触,那细致画风,那无人能敌的超然形象表现力.呈现出让人置身于梦幻的,唯美的仙境的图像世界,以及一种融古典和当代于一体的诡异与古典之美.
编辑本段加藤彩绘画创作类型
一、古典.
加藤彩的绘画图案性极强,图像利用古典的形象.如:线描的古装女孩,凤凰,月、云等,有的是从传统绘画中直接引用;
二、华丽.
加藤彩的作品多用金、红、黄、蓝等的对比或渐进的并置的色彩.有着维也纳分离派艺术家克里姆特(Gustav Klimt)作品的意味;
三、阴郁.
在表现华丽的同时,还有一类作品,具有阴郁的氛围,采用墨色、抽象性因素;
四、扭曲.
她偏爱线性绘画,对线的运用比较纯熟.随心所欲地引出了形象扭曲,画出了画家的心象和情感.作品《新生》(I am Born,2008)结合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凤凰涅盘和西方维纳斯的诞生传说,引用了凤凰、青竹和古典仕女形象,以线描勾勒,以*涂手法填充绿、蓝、黄、白等对比颜色,描绘了"我"的诞生的那一刹那,营造了一种神秘、幽深、阴郁的氛围,吸引着观者的视觉,也表现出了一种艰难的痛苦与初生的喜悦的深刻哲理.人生如此,艺术亦如此.《八歧大蛇》(Yamatanoorochi,2004)以日本《古事纪》中记载的一个传统故事,表现了怪物吞噬被献祭女孩的一刹那,采用了黑与土黄、白色的对比,依靠线描的手法,充分地描绘出了怪物的贪婪、女孩的羸弱和气氛的恐怖.
加藤彩作品的色彩运用
加藤彩的插画作品在色彩上有两种趋向:一类是绚丽,含有浓厚的商业广告味道,这其中汲取了日本传统绘画,尤其是浮世绘色彩的营养;另一类是黑白或素雅的色彩,图像变形而具有张力,追求中国画的意境.
加藤彩作品艺术价值
加藤彩用其华丽的作品给人们营造出一种全新的和谐世界,描绘内心灵魂世界的美丽事物,展现出新一代女性的风貌.
加藤彩属于年轻的80后一代,但她的作品风格已趋纯熟,在国际上已崭露头角,并受到众多年轻人的追捧.传统艺术,对加藤彩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她想把民族精神传递给下一代,唤醒每一个人身上潜在的热情,她把这一愿望注入了作品之中.使观众想起他们自己的历史、祖先和真实的愿望,就像艺术家本人所说的:"这是我的祈愿,它构成我所有艺术作品的基础."观者可以从她的作品中感受到这种特点,表现出她的内心情绪和对生活的热爱.她通过作品,创造了一个所有人的心灵都和谐统一的梦幻世界.她在艺术作品中以令人震惊的视觉效果,包含了对充满流动着的建筑,迷人的美女,极其明细的植物幻境的形象.而进行了清晰的描绘.
烟不在于好坏 而在于心情
据说万宝路(marlboro )香烟的名称是由几个字词的首字母组合而成的,“Man Always Remember Love Because of Romance Only”(男人只因浪漫而牢记爱情)。这句话背后还有个与此相关的故事:
当这个人还年轻的时候,他很贫穷。虽然他爱着她,而这个女孩的家境非常富裕。虽然他很聪明,但是他很穷,所以女孩的父母并不允许他们俩结婚,这个女孩只能和别的人结婚。
在最后诀别的那天,男孩请求女孩答应他一件事:陪伴他度过一烟盒的时间。仅仅是抽完一盒香烟所需的时间。女孩答应了。于是,男孩打开烟盒,一边抽烟,一遍回忆起女孩与他共同拥有过的爱情往事。
女孩离他而去了,而这个男孩后来成为了卷烟厂的老板,他把自己工厂生产的香烟命名为”marlboro”。男孩为了纪念逝去的爱情而取了这个名字。
当他爱上了这个女孩的时候,这段爱情时光就变成了他一生挥之不去的永恒时刻。
Man always remember love because of romantic only
男人只因浪漫而牢记爱情
美国的一个边陲小镇上,曾经有一位很漂亮的女孩。她从小就失去了双目。到她16岁的时候,她突然有一种奢望“难道我连照镜子的权利都没有吗?”……
又如往常一样,小镇在阳光的哺育下开始了它忙碌而且纯美的一天……
凯琳是这个小镇上唯一不用工作的人,因为她从降生的那一刻就不曾知道光明是什么滋味。我们的故事,也就从这*淡的一天开始了……
这天对于凯琳来说也许夹带着更多的意义,她终于也是无可奈何的写下了这封信。一封夹杂着花季少女无限希望的信,一封夹杂着辛酸的父母无限幕泪的信。这天,花园的罗蓝开的格外的芬芳,开的格外的美丽。似乎象征着一个新的希望正在某个未知的地方开始发芽...
那年,镇上来了一位有名的烟草商人。也同是那年,镇上的罗兰花极其的畅销。这个盛产罗兰的小镇从此喧嚣打破了那份纯真的寂静……
“小姐,我可以买下这些罗兰吗?”
如往常一样,又有人来说服了。凯琳并没有理会他,因为凯琳知道,他们不会懂得这些花对她是多么的重要。因为只有这花的香味陪伴着凯琳走过这黑暗冷漠的十六个春夏秋冬……
小伙子依然不愿离开,面对凯琳的冷漠,他似乎并不在意的样子。
“小姐,请问您喜欢罗兰吗?”
凯琳真的有些烦了,不知是这喧嚣改变了她的心情,还是为了这宝贵的罗蓝。
“先生,求您了。我是个眼睛不自由的人,我无法看到这个美丽的世界的任何。唯一可以陪伴我的,只有这罗兰的香,而我却无法感受这罗兰的美丽。难道就连这一点点的欣慰您也要从我身边把它带走吗?”
小伙子并没未做声,而是悄悄的离开了。也许是不想再打扰这为不幸的少女的这一点点安慰吧……
这之后,人们发现总会有一个小伙子来到这个花园。来这里品位这些花的香,品位这少女苦涩的人生。时间长了,凯琳居然和他成为了朋友,因为凯琳第一次感觉到,生命中并不只有罗兰会为她的生命开放。也许是吧,这世界上就是有这么一种力量,一种心灵支配灵魂而迸发出的火焰,那就是爱!
小伙子是个烟草制办,通俗一点就是一个熏制香烟的工匠。渐渐的,小伙子开始爱上了这个姑娘。他喜欢给她将故事时看到她那好奇的表情,喜欢看到她见到他是那灿烂的笑容。他羡慕她,羡慕她拥有的天使般的心灵和那罗兰般美丽的容貌。他怜惜她,怜惜她那不公*的生命,怜惜那斑斑岁月留给她的心酸。也许爱的力量就是这么的博大,这么的神秘。
小伙子用凯琳花园里的罗兰熏制了一种香烟,那味道却与别样的味道大不一样。那味道充满着忧郁充满着迷惑。那天……
“凯琳,我成功了,我熏出来了。太美丽了。”
小伙子似乎用这一生从为达到过的速度来到那花园,凯琳却不在这里了。就在凯琳送给小伙子罗蓝的那天晚上,她病倒了。严重的类风湿性心脏病。小伙子哭了,他恨自己,他恨自己接受那些花,他恨自己夺走了凯琳唯一的生命之花。
他来到医院,对凯琳诉说了这一切。他鼓足了一百二十分的勇气对着凯琳说,说他爱她。凯琳只是微笑……
“汉克,去申请专利吧,为了我的罗兰。”
“等着我,我会回来的。带着你的罗兰。”
“再见”
是否再见真的就是再也不见?
五个月后,小伙子真的带着专利的贯名权回到了小镇上。可等待他的,却是花园里那孤独的十字架。
也许谁也不会感受到那种痛苦的感觉……
凯琳走了,留下的,就只有这满园美丽的紫罗兰,为她开放……
孤独的十字架上,留给小伙子最后的一句话:man always remember love because of romance only......
巴洛克(Baroque)
巴洛克一词原指不规则的,怪异的珍珠,在当时具有贬义,当时人们认为它的华丽、炫耀的风格是对文艺复兴风格的贬低,但现在,人们已经公认,巴洛克是欧洲一种伟大的艺术风格。古典主义者认为巴洛克是一种堕落瓦解的艺术,只是到了后来,才对巴洛克艺术有了一个较为公正的评价。巴洛克艺术产生于16世纪下半期,它的盛期是17世纪,进入18世纪,除北欧和中欧地区外,它逐渐衰落。巴洛克艺术最早产生于意大利,它无疑与反宗教改革有关,罗马是当时教会势力的中心,所以它在罗马兴起就不足为奇了,可以说,巴洛克艺术虽不是宗教发明的,但它是为教会服务,被宗教利用的,教会是它最强有力的支柱。概括地讲巴洛克艺术有如下的一些特点:首先是它有豪华的特色,它既有宗教的特色又有享乐主义的色彩;二是它是一种激情的艺术,它打破理性的宁静和谐,具有浓郁的浪漫主义色彩,非常强调艺术家的丰富想象力;三是它极力强调运动,运动与变化可以说是巴洛克艺术的灵魂;四是它很关注作品的空间感和立体感;五是它的综合性,巴洛克艺术强调艺术形式的综合手段,例如在建筑上重视建筑与雕刻、绘画的综合,此外,巴洛克艺术也吸收了文学、戏剧、音乐等领域里的一些因素和想象;六是它有着浓重的宗教色彩,宗教题材在巴洛克艺术中占有主导的地位;七是大多数巴洛克的艺术家有远离生活和时代的倾向,如在一些天顶画中,人的形象变得微不足道,如同是一些花纹。当然,一些积极的巴洛克艺术大师不在此例,如卡拉瓦乔、贝尔尼尼的作品仍然和生活保持有密切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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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可可
洛可可风格起源于18世纪的法国,最初是为了反对宫廷的繁文缛节艺术而兴起的。因于路易十五统治时期风行,亦称“路易十五式“。被称为洛可可的艳情艺术主宰了18世纪前半期,它以上流社会男女的享乐生活为对象。路易十五的情妇蓬巴杜夫人、杜巴丽夫人的趣味左右这宫廷,致使没话妇女成为压倒一切的艺术风尚。它一方面不免浮华做作,缺乏对于神圣力量的感受;另一方面却以法国式的轻快优雅使绘画完全摆脱了宗教题材。愉快亲切、舒适豪华的场景取代了圣徒痛苦的殉难,从而在反映现实上向前大大地迈进了一步。主要表现在建筑和绘画上,代表建筑为法国巴黎苏比斯府第,代表画家为布歇、弗拉戈纳尔等。 洛可可Rococo这个字是从法文Rocaille和意大利文Barocco合并而来。Rocaille是一种混合贝壳与小石子制成的室内装饰物,而Barocco即巴洛克(Baroque)。洛可可后来被新古典主义取代。洛可可为法语rococo 的音译,此词源于法语 ro- caille(贝壳工艺),意思是此风格以岩石和蚌壳装饰为其特色。是巴洛克风格与中国装饰趣味结合起来的、运用多个S线组合的一种华丽雕琢、纤巧繁琐的艺术样式。 巴洛克艺术尽管有呆板的礼仪,有形式上的骄矜和夸张,但它毕竟是一个阳刚的时期。而紧随其后的时期,即洛可可艺术,是大约自路易十四1715年逝世时开始的,则显得更为讲究,更为矫饰,更为呆板,因而也更为柔弱。可以认为,这个时期的一个标志是18世纪初欧洲瓷器使用的普及。原先,人们一直是用笨重的银制餐具饮食,用大块的石头创作巨大的雕塑,而现在则是用易碎的瓷器来做餐具,也制作小巧玲珑的瓷塑像,从而反映了这个风流时期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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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特
哥特(也称歌特)(Goth)包含多种意思,主要有:1、哥特人的,哥特族的(指曾入侵罗马帝国的一支日耳曼民族);2、哥特式建筑的(12至16世纪流行于西欧的建筑风格,以尖拱﹑ 拱顶﹑ 细长柱等为特点);3、哥特派的,哥特风格的(18世纪的一种文学风格,通常描述有神秘或恐怖气氛的爱情故事);4、指字体,哥特字体的;5、指颜色,红与黑哥特(Gothic)这个特定的词汇原先的意思是西欧的日耳曼部族。在18世纪到19世纪的建筑文化与书写层面,所谓“哥特复兴”(Gothic Revival)将中古世纪的阴暗情调从历史脉络的墓穴中挖掘出来。
脱掉不适合自己的不自由 找到自己爱的爱自己
每个女人都该拥有一双属于自己的高跟鞋
15世纪的一个威尼斯商人娶了一位美丽迷人的子为妻,商人经常要出门做生意,又担心妻子会外出风流,十分苦恼。一个雨天,他走在街道上,鞋后跟沾了许多泥,因而步履艰难。商人由此受到启发,立刻请人制做了一双后跟很高的鞋人。因为威尼斯是座水城,船是主要的交通工具,商人认为妻子穿上高跟鞋无法在跳板上行走,这样就可以把她困在家里。岂料,他的妻子穿上这双鞋子,感到十分新奇,就由佣人陪伴,上船下船,到处游玩。高跟鞋使她更加婀娜多姿,路见之人都觉得穿上高跟鞋走路姿态太美了,讲求时髦的女士争相效仿,高跟鞋便很快盛行起来了。
另一说是法国国王路易十四,特制了高跟鞋,以抬高王者的高度。按时下的说法,他身材矮小,属于“三等残疾”。
前一说是美丽的不经意流露;后者虚荣的成分太浓,杂以政治因素,只能损伤眼球。
中国的高跟鞋可以溯源于清朝,那时的妇女是脚蹬花盆底鞋(高跟鞋装在鞋子的中部)款款而行。
天气突然转凉,翻箱倒柜把短靴找出来穿。鞋子看上去还很新,甚至同款的鞋子还被商家放在今年的柜台上出售。只是,新旧与否,时尚与否,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是我人生中的第一双高跟鞋。
每个女生都会有一段关于人生中第一双高跟鞋的故事,就像每个男生都会有一段关于人生中第一个女孩的故事一样。对于女生而言,高跟鞋代表着从一个女孩向一个女人的蜕变,这其中既有对未来曼妙生活的憧憬,也有对过往无拘岁月的留恋。若是把这些和第一双高跟鞋有关的故事收集成册,想来会是一道五味杂陈的大餐。
我会买这双高跟短靴,既是意外,也是情理之中。
意外是因为无论是在外人看来,还是在我自己内心深处,接受我是一个孩子的程度要远远甚于把我当成一个女生,甚至天真的以为,我可以T恤、牛仔裤、板鞋过一辈子。而当时的我也正在固执地享受板鞋人生,内心深处对高跟鞋充满了深深的恐惧,害怕那会是童话故事里充满魔力的红舞鞋,不停旋转,和青春岁月渐行渐远。
情理之中是因为在内心深处某个不起眼的角落,我期待着改变。记得当时有个朋友跟我说,为什么不尝试一下呢?没有尝试过,怎么知道不好。或许更好,不会更坏。
于是,站在柜台前,纠结良久后,便有了人生中的第一双高跟鞋。
佩服那些穿着高跟鞋,浑身散发女王气场,还能健步如飞的姑娘们。我第一次穿着高跟鞋上路,把自己折磨得痛苦不堪:脚贱、恋旧,磨起了好几个泡;不会走,掌握不到技巧,膝盖、小腿酸痛;没有所谓的气场,像偷穿了姐姐鞋子的小孩……
更重要的是,对于我的尝试和付出,并没有得到一句安慰和赞赏,反而是得寸进尺的更多要求。
我突然明白:改变,固然会有某种外在的形式,比如一双高跟鞋,最终,却还是落于内心。那些姑娘们的气场,并不仅仅来自于一双鞋,而是来自自信和坦然。只是,我还没有做好准备,所有的一切,都没有准备好。
褪去所谓蜕变的华丽外衣,高跟鞋不过是一双鞋,只是比板鞋多了个零部件。解开了心结,放下了执念,坦然、自在、轻松许多。我不穿也不会穿高跟鞋,但这就是我,可能是最坏,也可能是最好的我,如果我都接受不了自己,谁还能接受我呢?
只是我的高跟鞋之路,并没有就此打住。很快,我就有了人生中的第二、第三双高跟鞋。我告诉自己,勇于尝试,坦然面对。
尽管有时还是会崴到脚,但是现在穿上高跟鞋走路,顺趟了很多。听着鞋跟有节奏地敲打在地面上发出的声响,抬头、微笑,用余光瞥到那些穿着板鞋的姑娘们投来的小羡慕的目光,犹如当年的自己一样。终于体味到了所谓的女王气场,但那种感觉很怪,就像你去吃一碗被传得神乎其神好吃的卤肉饭,发现口感不错,但也不会就此爱不释手。
算算日子,穿高跟鞋的天数不多,偶尔为之。有些事,尝试过了就好。更多时候还是穿着*底鞋,脚踏实地,接地气,适合在这个来去匆匆的城市穿梭。不过,我知道,即便穿着*底鞋,也和原来的自己不一样了,因为踩着*底鞋的姑娘,抬头、微笑。
梦之国的边境,一堆篝火冉冉升起,绵延,缭绕……
望着远处高高的城堡,他又回想起过去的一切。
这次回来,他不知道是对是错,但他却无法不回到梦之国。 离开6年,是该回来了。
暗夜里流星划过,留下了一道道眩目的光辉。
他依然记得第一次看到流星时,他的心中忽然有一种很失落的感觉:流星是不幸的,它的爱在天上,但是,从它成为陨落的那一刻起,它就注定了永远不能拥有它追求的爱。然而,他的老师却对他说,一个人在最幸福的时候死去,那么,他的灵魂就会成为一颗流星。
他永远都不能理解这种想法,离开心中的爱,那么幸福还能存在吗?
一片轻轻的白羽落在他手背,他抬起头,下雪了!冬天的梦之国就如梦般美丽,却也如梦般虚幻。
那些伤心的记忆,又一幕幕的在他脑中重现。
那一年的冬天,也是下着雪。至今,他还是觉得那一年,就像一场梦。只是,这场梦,他永远都不会醒。
认识她的时候,他只是一个14岁的少年,在魔法学院里,他第一次见到了她。那一刻,他有一种感觉:他的生活,将会改变。是的,他的生活,的确改变了,他想不到这位让他以为是上帝遗留在人间的天使的女孩竟是梦之国的公主,他更想不到,他和她竟会成为朋友。
然而,他心里却十分清楚的知道,他,永远不可能只当她是朋友。因为,从看到她的那一刻开始,他,就注定了永远逃不掉爱上她的命运。这也注定了他从此将生活在痛苦中。他知道,即使他是多么的爱她,而她却永远不可能爱上一个*凡的人。这使他不敢将这份爱对她说,只能将爱深埋在心底。
但是,有一天,他终于压抑不住心中澎湃的感情了,他向她表达了他的爱意……
他伤心地离开了梦之国,流浪在外的他,在寒冬中遇到了他现在的老师。他的老师收留了他,并教会他种种技能。 六年,一转眼过去了。
在这六年中,他一直遗忘过去的那一份情感。
可思念却像面粉一样不断发酵,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反而发现自己更爱她了。
六年中,他无时无刻不想她,无时无刻不爱她……
告别了老师,他要回梦之国找她。
如今他回到了记忆中。
当太阳从地*线升起时,他在阳光中走向城堡。
城堡中一片喜庆的气氛,到处都挂满了彩旗,人们都欢乐的歌唱着。
“今天,难道有什么喜事吗?”他问一位路人。
“今天,公主将和邻国的王子举行婚礼!”一刹那,他听到了梦破碎的声音。他呆住了,六年的期盼,在一瞬间,划过他的脸,坠落在雪中。
一轮明月升上天空。当教堂的钟声响起时,他缓缓的朝教堂走去。无论如何,他都要见她一面。
人们早已在王宫到教堂的路上等候着公主的到来。他站在人群中,静静地等待着。当公主牵着王子的手,走出王宫时,人群沸腾了。
他注视着公主的脸,这是他最后一次看到她了,从今以后,他将永远离开梦之国,他立誓要忘掉所有的记忆,忘掉所有的痛,忘掉深深的爱……
当她走过他前面时,他们的眼神碰到了一起。忽然,他拨开阻挡着人群的卫兵,冲上前去。
卫兵拔出配剑,但是迟了,他已冲到了公主前面,他张开了手臂,那一刻,他看到了公主惊恐的表情。
“别怕,我会保护你的。”他轻轻地说。
他感到后背一阵刺痛,他听到了利箭穿过身体的声音。 缓缓的,他倒在她脚下。在刚才,没有人看到,对面的人群中,一支弓箭对着公主。 ……
他睁开眼,她穿着婚纱,含笑看着他。在他们旁边,天使为他们唱着祝福的歌。“这是梦吗?”他喃喃的说。“有梦,就够了。”他握紧了她的手。 ……
一颗流星划过城堡的上空,仿如一滴幸福的泪。
日文原名:ドラえもん
日文汉字:铜锣右卫门、虎右卫门
罗马字音:Doraemon
出生地:东京松芝机械工厂
生日:2112年9月3日(处女座)
机器人种类:育儿型机械器
型号:猫型机器人1293号
代号:MS-903
身高:129.3cm
体重:129.3kg
胸围:129.3cm
坐高:100.0cm
总外形:油桶
功率:129.3马力(一个成年人的力量约为0.5马力)
遇见老鼠时的弹跳高度:129.3cm
遇见老鼠时的逃跑速度:129.3km/h(*时跑50米要用10秒)
(129.3这个数字在哆啦A梦的生日——2112年9月3日中也使用过。据说,这个数字是哆啦A梦故事连载开始时,日本小学四年级学生的*均身高。而大雄就读的年级正是小学四年级。)
红外线眼睛:在黑暗中也能看清。
红外线超级电子计算机:哆啦A梦个头虽小,本领可不得了!它安装了情感电路,有像人一样的感情
强力鼻:嗅觉灵敏度是人的20倍,已失灵 ,但还是能闻到他的最爱——铜锣烧
巨型嘴:能放下一个大号洗脸盆
雷达胡须:能探测远处物体,已失灵
召集猫的铃铛:已出故障,现改作存储应急物品(时空转换器)的盒子,小型的相机
原子炉:能将吃进去的东西转化为原子能,且不产生废物.
吸盘手:别看是圆圆的,能吸住许多东西
四次元口袋:这个口袋直接通往四次元空间,再多的东西也放得下。但是因为哆啦A梦是一件次品,所以有时会找不到想要的工具,常常在危急的时刻手忙脚乱。与哆啦王的袖子连通
扁*脚:本来能走路不出声,现在此功能已丧失。并且脚底有反重力***,离地面总是3毫米,所以哆啦A梦总是不穿鞋但是脚总是不脏。
尾巴:是启动开关,往外一拔,一切活动便全停止(在一集中当作隐身的开关)。心中不快的时候会轻轻摇动。
皮肤:十分坚硬的钢制皮肤,在云之城曾用脑袋撞坏过云溶解剂。并且有反重力功能,正因如此,灰尘都浮在表面之上,不论外表多脏,只要拿布子轻轻一擦就掉了。但因为是高级机器人,所以还是怕蚊子叮。
过去的主人:野比大雄的曾孙野比小世(别名:野比世雄、野比世修)
亲属:妹妹哆啦美
最喜欢的食物:铜锣烧 (原因:在2112年的一次考试哆啦A梦考砸了,但是得到了当时跳舞很出色的舞蹈型机器人——**小姐的鼓励,当时**小姐就给了一个铜锣烧给当时失落的哆啦A梦,发现铜锣烧好好吃,就爱上了铜锣烧)
最害怕:老鼠(原因:在大雄的曾孙子小世10岁的时候,为报答哆啦A梦,制作了一个粘土哆啦,只因为耳朵不像,他就让手工机器鼠修改耳朵,但是机器鼠理解错了,把哆啦A梦的耳朵咬的与粘土哆啦一样,最后在机器人医院失误把耳朵切除了)
讨厌:冷天、热天、被别人叫狸猫、去医院看病
心肠好,乐于助人,做事很拼命(见2112年哆啦A梦诞生记)但却心肠软。每次大雄遇到困难,他总会帮大雄。但有时会用愚蠢的方法来帮助大雄。当它吃不到铜锣烧或人们叫他狸猫时,脾气会非常暴躁。
他原来是和妹妹一样,黄色的,而且有耳朵,一天,小世为了感谢哆啦A梦照顾他,做了一个哆啦A梦的泥娃娃,可就是耳朵老做不好,就用未来世界的工具老鼠机器人修改泥娃娃,可是小世下错了指令,那个老鼠机器人就把哆啦A梦的耳朵咬坏了,之后马上被送到了医院,谁知,在糊涂的医生和糊涂的病人(指哆啦A梦)的"合作"下,哆啦A梦因为苍蝇的到来而不小心动了,结果导致医生不得不把耳朵切除掉。因为太羞愧了,受到女朋友**无意的嘲笑,痛苦的哆啦A梦沮丧地独自一人哭泣,他想不能这样下去了,要喝一种药振作精神,可他拿错了药,是让人大哭不止的药,结果他哭了三天三夜,嗓子也哭沙哑了,身上黄色的喷漆也都被泪水冲刷掉了,只剩下蓝色的底漆。所以哆啦A梦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因此,他也惧怕老鼠。
哆啦A梦的歌声比胖虎的还要可怕。一次,有一只爱唱歌的虫子进了哆啦A梦的身体里。哆啦A梦就变的比胖虎还爱开演唱会,再加上他的道具非常多,没有人逃避的了听他的演唱会。最后以小世把哆啦A梦的电源关闭,然后取出虫子收场。
几乎每个人都是伴随着童话长大的。小的时候大家喜欢看《格林童话》,因为那里有“美丽的公主与英俊的王子终于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为结尾,叫人快活而满意。但是,恰恰是一些不够美满的童话故事让我在成年之后还一再想起,譬如《小王子》、《快乐王子》,还有安徒生那些不朽的作品。
蒂姆•伯顿导演的《剪刀手爱德华》是一部关于机器人的现代童话。它讲述一座古堡中住着一位发明家,制造出了各种东西,最后还造出了一个机器人,并给他起名叫爱德华。发明家对这件作品倾注了全部的心血,他甚至教授爱德华人类的礼仪和诗歌,何时微笑何时沉默。然而,没有等到机器人最后完成,发明家就去世了,留下已有人类心智却残留着一双剪刀手的爱德华独自在古堡生活。不知过了多少岁月,一位推销化妆品的中年女子佩格误闯城堡,发现了形容古怪的爱德华。好心的佩格没有被爱德华惨白的肤色和张牙舞爪的剪刀手吓倒,而是怜其孤独,把他带回了自己的家。
佩格住在一个色调明丽的小社区里,女邻居们都喜欢调情、窥探、以及搬弄是非。爱德华的出现,给她们百无聊赖的生活增添了新鲜的刺激,所以大家都对他表现出了极大的友好甚至亲昵。当他展露出用剪刀手修剪植物、设计发型的才华,全镇的人几乎都为他癫狂了,把他当成了明星一样的宠儿。但他也有自己的痛苦,那就是爱上了佩格的女儿、美丽绝俗的金。金早已有了男友,而且对这位家庭新成员一直有抵触情绪。为了金的一个请求,爱德华硬着头皮潜入金男友父亲的豪宅,不慎被警察逮捕后也没有吐露真相,唯恐连累心上人。虽然他不久由于“没有判断是非的能力”被释放,但周围的人都把他看成蓄意抢劫财物的危险分子,对他以及佩格全家敬而远之。在这一过程中,金逐渐看清了男友的丑恶嘴脸,与他决裂,并对爱德华产生了好感。
圣诞夜大雪纷飞,矛盾达到了最高潮,爱德华越想做好事就反而被误会得越深,全镇居民都要求驱逐爱德华,甚至连佩格也认为他应该回到古堡中去。在古堡的打斗中爱德华杀死了金恶毒的男友,金也接受了爱德华不求回报的爱。这是爱情最初的交融,也是最后一次的交融,从此爱德华永远隐藏进了不为人知的角落,在那里修剪他的植物、冰雪、和爱情……
有的童话从一开始我就知道会有个悲伤的结尾,不论它表面上多么轻快、花哨、令人忍俊不止。为什么我知道?因为那些故事里的主人公都是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人,他们是精灵,是妖魔,是异类,他们与现实世界从本质上就格格不入,终究不能被世人接受。来自另一个星球的小王子终于无声地倒下,离开了我们;快乐王子被丢进铸造厂的火炉焚化;海的女儿化成水面上的泡沫,永远失去了她的爱人。而爱德华,一个机器人,一个有一双剪刀手的机器人,一个连自己爱人都不能拥抱的机器人,最后没有毁灭已经是导演对观众的眷顾,怎么还能期望一个圆满的结局?
其实爱德华该死的地方并不在于他是一个机器人,而是身为一个机器人却又不老老实实做机器人。他布满电路的冰冷躯体里竟然孕育出热烈的爱情,这就足够使人们恐慌的了。蒂姆•伯顿刻意让故事发生在一个没有具体年代和地点的社区,花花绿绿的房子颇具超现实色彩,似乎是想告诉我们这样的事情可能是完全杜撰出来的,但也可能发生在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伯顿自己就在与佩格一家生活的极为相似的环境中长大,因此他对一众邻居的刻画十分生动,虽则夸张,却真实可信。不论是曾对爱德华颇感兴趣、甚或意欲挑逗的阔太太,还是从一开始就对他排斥厌恶的女教徒,最后都汇成了一股强大而凶恶的势力,要置这个对他们无害的孩子于死地,只因为他有一双剪刀做的手却同时拥有一颗人的心。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迟一步,遇上了也只能轻轻地说一句:“哦,你也在这里吗?”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我要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等着你的,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
爱情本来并不复杂,来来去去不过三个字,不是“我爱你,我恨你,”“便是算了吧,你好吗?对不起。
失望,有时候也是一种幸福,因为有所期待所以才会失望。因为有爱,才会有期待,所以纵使失望,也是一种幸福,虽然这种幸福有点痛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思念你,我就不会妒忌你身边的异性,我也不会失去自信心和斗志,我更不会痛苦。如果我能够不爱你,那该多好。
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如果情感和岁月也能轻轻撕碎,扔到海中,那么,我愿意从此就在海底沉默。你的言语,我爱听,却不懂得,我的沉默,你愿见,却不明白.
你问我爱你值比值得,其实你应该知道,爱就是不问值不值得。
我喜欢钱,因为我没吃过钱的苦,不知道钱的坏处,只知道钱的好处。
能够爱一个人爱到问他拿零用钱的程度,都是严格的考验。
对于不会说话的人,衣服是一种语言,随身带着的是袖珍戏剧。
要做的事情总找得出时间和机会;不要做的事情总找的出藉口。
如果你不调戏女人,她说你不是一个男人;如果你调戏她,她说你不是一个上等人。
回忆永远是惆怅。愉快的使人觉得:可惜已经完了,不愉快的想起来还是伤心。
一个知己就好象一面镜子,反映出我们天性中最优美的部分。
替别人做点事,又有点怨,活着才有意思,否则太空虚了。
书是最好的朋友。唯一的缺点是使我*视加深,但还是值得的。
一个人在恋爱时最能表现出天性中崇高的品质。这就是为什么爱情小说永远受人欢迎——不论古今中外都一样。
人因为心里不快乐,才浪费,是一种补偿作用。
我要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等着你的,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
回忆这东西若是有气味的话,那就是樟脑的香,甜而稳妥,像记得分明的块乐,甜而怅惘,像忘却了的忧愁。
对于三十岁以后的人来说,十年八年不过是指缝间的事,而对于年轻人而言,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一般的说来,活过半辈子的人,大都有一点真切的生活经验,一点独到的见解。他们从来没想到把它写下来,事过境迁,就此湮没了。
男人做错事,但是女人远兜远转地计划怎样做错事。女人不大想到未来——同时也努力忘记她们的过去——所以天晓得她们到底有什么可想的!
男人憧憬着一个女人的身体的时候,就关心到她的灵魂,自己骗自己说是爱上了她的灵魂。惟有占领了她的身体之后,他才能够忘记她的灵魂。
要是真的自杀,死了倒也就完了,生命却是比死更可怕的,生命可以无限制地发展下去,变的更坏,更坏,比当初想象中最不堪的境界还要不堪。
太大的衣服另有一种特殊的诱惑性,走起路来,一波未*,一波又起,有人的地方是人在颤抖,无人的地方是衣服在颤抖,虚虚实实,极其神秘。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这世上没有一样感情不是千疮百孔的。
短的是生命,长的是磨难。
喜欢一个人,会卑微到尘埃里,然后开出花来。
笑,全世界便与你同声笑,哭,你便独自哭。
硕达无比的自身和这腐烂而美丽的世界,两个尸首背对背栓在一起,你坠着我,我坠着你,往下沉。
但是,酒在肚子里,事在心里,中间总好象隔着一层,无论喝多少酒,都淹不到心上去。
男人彻底懂得一个女人之后,是不会爱她的。
他看着自己的皮肉,不像是自己在看,而像是自己之外的一个爱人,深深悲伤着,觉得他白糟蹋了自己。
女人还没得到自己的一份家业,自己的一份忧愁负担与喜乐,是常常有那种注意守侯的神情的。
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
善良的人永远是受苦的,那忧苦的重担似乎是与生俱来的,因此只有忍耐。
深情是我担不起的重担,情话只是偶然兑现的谎言。
我爱你,为了你的幸福,我愿意放弃一切--包括你。
小小的忧愁和困难可以养成严肃的人生观。
女人……女人一辈子讲的是男人,念的是男人,怨的是男人,永远永远。
无用的女人是最最厉害的女人。
人生最大的幸福,是发现自己爱的人正好也爱着自己。
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一首最悲哀的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象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的.
听到一些事,明明不相干的,也会在心中拐好几个弯想到你。
你死了,我的故事就结束了,而我死了,你的故事还长得很。
我爱你,关你什么事?千怪万怪也怪不到你身上去。
----------------------------------------张爱玲
高跟鞋已经有四百多年的历史了,但高跟鞋并非一下子就蹿起三寸高,它的高度是从十六世纪时开始,逐渐与日俱增的。高跟鞋最初于法国面世,是男性最早穿用,女人并未穿。鞋跟稍高,骑马十分方便,鞋跟可以紧紧抵着马镫,因此马靴就是最早有跟或者可以说是有高跟的鞋子。
其实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登场的“松糕鞋”,远在十六世纪已有类似的木屐高跟鞋面世。木屐也可算是高跟鞋的前身,当时做套鞋穿用,始源于北欧,用来保护穿在里面的皮鞋。到十七世纪中叶,法国国势如日中天,国王路易十四矮人一截的身材与他高人一等的威望却不成比例,为了补救身材的不足,他便在鞋上做手脚,把鞋跟垫高几寸。朝中显贵上行而下效,也叫鞋匠替他们把鞋垫高,皇帝只好又把鞋跟再加高。直高到男人厌恶了高跟鞋,但宫中的女人却保留了高跟鞋。
相传,十八世纪路易十四的王宫里养着许多年轻貌美的宫女,她们耐不住宫廷寂寞,常常溜出宫外玩耍。路易十四颁布了一系列宫廷禁令,但仍阻止不了宫女们的外出。这时,有人向路易十四献计说,这些宫女之所以一转身就没了影,关键在于脚下没有羁绊。要在她们的鞋上做文章。于是,路易十四授命鞋匠设计一种刁钻的鞋子,以整治那些爱溜的宫女。当时,法国舞台上的悲剧演员穿的是一种全高型的戏剧鞋,鞋匠从这里得到启发,创作出了后现代高跟鞋。
宫女们叫苦连天,但君命难违,只得哭丧着脸穿起了高跟鞋。可是,经过一段时间的磨练后,宫女们又行走自如了。而且,她们发现穿高跟鞋能使身材显得修长优美,便喜欢上了高跟鞋,非高跟鞋反而不穿了。巴黎的时髦女性见到高跟鞋,大为赞叹,竞相仿效。于是,高跟鞋由宫廷传遍法国,又传遍世界。
有一种传说是,15世纪时威尼斯有个商人,外出时害怕漂亮的妻子行为不端,就给妻子定做了一双后跟很高的鞋,以防止妻子外出。可妻子看到这双奇特鞋后,觉得十分好玩,就让佣人陪著她走街串巷,出尽了风头。人们觉得她的鞋很美,争相仿效。於是高跟鞋很快就流行开了。
当年玛丽莲·梦露因穿上由SalvatoreFerragamo设计的金属细高跟鞋令她一举成名,她曾说:“虽然我不知道谁最先发明了高跟鞋,但所有女人都应该感谢他,高跟鞋给我的事业有极大的帮助。”所以说,上帝对女人的钟爱,很大一部分,就体现在高跟鞋上。高跟鞋使女人陷入一种如梦如幻的境界。可以这样说,高跟鞋简直使女人有了脱离*庸,摆脱凡俗生活的可能,它使日子更加丰富多彩……
15世纪的一个威尼斯商人娶了一位美丽迷人的女子为妻,商人经常要出门做生意,又担心妻子会外出风流,十分苦恼。一个雨天,他走在街道上,鞋后跟粘了许多泥,因而步履艰难。商人由此受到启发,制作了一双后跟很高的鞋。因为威尼斯是座水城,船是主要的交通工具,商人认为妻子穿上高跟鞋无法在跳板上行走,这样就可以把她困在家里。岂料,他的妻子穿上这双鞋子,感到十分新奇,就由佣人陪伴,上船下船,到处游玩。高跟鞋使她更加婀娜多姿,路见之人都觉得穿上高跟鞋走路姿态太美了,讲求时髦的女士争相效仿,高跟鞋便很快盛行起来了。
高跟鞋与性感有关吗?被誉为“高跟鞋之帝”的Manolo Blahnik会斩钉截铁地告诉你:“当然!”而当我们回溯高跟鞋诞生的这一美妙的传说时,就会发现,穿上高高耸立的高跟鞋,女人的性感首先是从挣开固有束缚、张扬自信开始的。对于华裔制鞋大师周仰杰而言,高跟鞋还有另一重重要的意义:是它,带来周仰杰事业的起飞。当然,高跟鞋的奇妙传说,也因为周仰杰而更精彩。
人物素描
周仰杰与他的“魔鞋”
自第一双高跟鞋问世以来,鞋跟的高矮宽窄与造型款式不时有变,而人们对高跟鞋的狂热却历久不衰。真正将高跟鞋的潮流推至高峰的,无疑是周仰杰与他的Jimmy Choo手工鞋。“鞋子就是鞋子,除非它是Jimmy Choo。”从戴安娜王妃的“玻璃鞋”、《欲望都市》中莎拉·杰西卡·派克“不要抢走我的鞋”的尖叫、《穿着Prada的恶魔》中时尚女王的首选之物,到美国现任第一夫人的新鞋,或简洁优美、或华丽经典的Jimmy Choo手工鞋的影响力早已超出了它的实用范围,而以新时代女性的精神象征毅力与时尚潮流的巅峰,其中的弄潮儿,用细腻的男人心思与高超的手工技术打造出让女人们疯狂的“魔鞋”的,正是蜚声国际的华裔制鞋大师周仰杰。
设计理念
营造女人梦想
“她当时穿着Jimmy Choo牌子的高跟鞋,望着那4英寸的鞋跟,我两眼发直。我把这双高跟鞋rap一下,现在,每个人都知道Jimmy Choo。”没错,现在每个人都知道Jimmy Choo周仰杰。
在制鞋大师中,东方人的面孔甚为少见,更不用说是国际顶级级别的,周仰杰注定是其中的“异数”。从人穷志高的鞋匠之子到万众瞩目的设计明星,从11岁时子承父业设计出第一双鞋子到英国求学领悟设计真谛,从艰辛困苦中的惨淡经营到作为戴妃御用制鞋大师后的一举成名,周仰杰颇具传奇色彩的成功历程,至今仍是我们津津乐道的时尚传奇,也为其制作的鞋子增添了几分传奇的色彩。“Jimmy Choo的鞋子就是这样的,亲切大方、优雅、舒服,穿Jimmy Choo鞋子的女士们全都是大大方方,很雅观的。比如戴安娜公主,她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她全部穿我的鞋子,就是大方,美雅,舒服。”坚持称戴妃为“戴安娜公主”。这也许就是周仰杰设计理念的凝聚:Jimmy Choo极力为每一位女士营造属于自己的公主梦!而这样的制鞋设计理念贯彻到具体的制作,则体现为“全手工”与“四英寸”两大关键词。
坚持“四英寸”和“全手工”
有人说,男人往往比女人更了解自己的喜好与需要。这种说法是否具有普适性显然是有待商榷的,但却在周仰杰与他的手工鞋上得到印证。水晶、钻饰、鸵鸟毛、蝴蝶结……十足精致的鞋面设计,正是源于一位诚意十足的男性设计师。“灵感当然是漂亮的女孩子”。在被问及多年以来设计灵感的来源时,周仰杰强调女性顾客对他的重要启迪,“为什么我有这么多的灵感,因为我做了21年,跟不同的小姐们,女士们,为她们特别设计高跟鞋,所以每次都要有很多灵感才可以给到客人。”
都说高跟鞋是“美丽的刑具”,但在周仰杰看来,获得美丽与优雅,不需要以双脚的痛苦为代价。“但是商店里买回来的鞋,怎么可能合每个人的脚呢?同一款鞋中只有尺码的区别,至于鞋子脚背位置的宽度、足弓处的高度,你根本没有选择。”周仰杰坚持手工制作,就是希望让每一个顾客都得到完全适合她的气质、满足她需求的高跟鞋。“我会一次又一次地修改或重新制作一双鞋,直到它从样式到尺寸完全让人感到满意为止。”至于对“四英寸”的坚持,周仰杰有这样的解释:“四英寸是个健康问题,高了或矮了的高跟鞋都会让人不舒服,对人体的*衡也不好。父亲是做鞋的,中国人喜欢在生意上研究,研究怎样可以获得更多的生意,所以知道怎样的鞋才是大家最喜欢,感觉最舒服的。四英寸这个高度也是这样得来的。”如果说“全手工”是周仰杰对每一位顾客所拥有的个性气质的充分尊重,那么“四英寸”的坚持体现则是他对每一位顾客最细微的体贴与关怀以及对于父辈良好传统的追认。贴合双脚的曲线的鞋底设计既能展现女性优雅的体态美,又使双足在最长时间内经受最少的折磨,单凭这样的创意与诚意,就足以让周仰杰在机械化大生产的流水线商品浪潮中立于不败之地。
相愛著走到這一步的兩人,
才發現彼此踏上的道路不知何時已歪向疏途。
你會怎麼做呢?
── 動画コメント欄 より
Just Be Friends All we gotta do
Just Be Friends It's time to say goodbye
Just Be Friends All we gotta do
Just Be Friends Just be friends...
浮かんだんだ 昨日の朝 早くに
浮現而出的 是昨天早晨 快速地
割れたグラス かき集めるような
將玻璃碎片集中在一起的模樣
これは一体なんだろう
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切った指からしたたる滴
被割傷的手指上滴落的液體
僕らはこんなことしたかったのかな
我倆一定要讓事態發展至此嗎
分かってたよ 心の奥底では
我知道的 就在心底暗處
最も辛い 選択がベスト
有個最痛苦 卻最好的選擇
それを拒む自己愛と
意圖抗拒抉擇的自戀
結果自家撞着の繰り返し
結果造成每回的自相矛盾
僕はいつになれば言えるのかな
我何時才能坦承出口
緩やかに朽ちてゆくこの世界で
在緩緩腐朽的這個世界中
足掻く僕の唯一の活路
掙扎著尋找我唯一的出口
色褪せた君の 微笑み刻んで 栓を抜いた
將褪色的你的 微笑銘刻於心 拔去情感
声を枯らして叫んだ 反響 残響 空しく響く
聲音竭力大喊 回響 殘響 空虛地響著
外された鎖の その先は なにひとつ残ってやしないけど
雖然解了鎖的 那以後 什麼也沒留下
ふたりを重ねてた偶然 暗転 断線
兩人偶然的相遇相疊 急轉直下 斷了線
儚く千々に
一切都變作虛幻不實
所詮こんなものさ 呟呟いた
最後只不過是這種東西啊 低語著
枯れた頬に伝う誰かの涙
滑過這乾枯臉頰上的又是誰的淚水呢
All we gotta do Just Be Friends
It's time to say goodbye Just Be Friends
All we gotta do Just Be Friends
Just Be Friends Just be friends...
気づいたんだ 昨日の 凪いだ夜に
我注意到在昨日的那寧靜夜晚中
落ちた花弁拾い上げたとして
花瓣凋落雖然將其撿起
また咲き戻ることはない
但已不會再度綻放
そう手の*の上の小さな死
這手掌上的小小逝去
僕らの時間は止まったまま
我們的時間也停於此了
思い出すよ 初めて会った季節を
我回想起了初遇的季節
君の優しく微笑む顔を
與你溫柔微笑著的表情
今を過去に押しやって
現在就推開過去吧
二人傷つく限り傷ついた
兩人都已受傷到了極限
僕らの心は棘だらけだ
我倆的心中僅剩棘木叢生
重苦しく続くこの関係で
持續著如此陰鬱的關係
悲しい程 変わらない心
心中的悲傷 不曾改變
愛してるのに
明明就愛著你
離れがたいのに 僕が言わなきゃ
明明就不想要離開你 但我卻不得不說出口
心に土砂降りの雨が
心中下著激烈的大雨
呆然 竦然 視界も煙る
恍惚 竦然 眼前佈滿煙塵
覚悟してた筈の その痛み
理應有所覺悟 這股疼痛
それでも貫かれるこの体
依舊貫穿了此身
ふたりを繋いでた絆 綻び 解け
牽繫著兩人的羈絆 綻開 解開
日常に消えてく
消弭在日常之中
さよなら愛した人
再見了我曾愛過的你
ここまでだ
就到此為止了
もう振り向かないで歩き出すんだ
別再回頭向前邁進吧
一度だけ 一度だけ 願いが叶うのならば
一次就好 一次就好 若能實現願望的話
何度でも生まれ変わって
無論轉生幾次
あの日の君に逢いに行くよ
我都會去見那時的你
声を枯らして叫んだ 反響 残響 空しく響く
聲音竭力大喊 回響 殘響 空虛地響著
外された鎖の その先は なにひとつ残ってやしないけど
雖然解了鎖的 那以後 什麼也沒留下
ふたりを繋いでた絆 綻び 解け
牽繫著兩人的羈絆 綻開 解開
日常に消えてく
消弭在日常之中
さよなら愛した人 ここまでだ
再見了我曾愛過的你 就到此為止了
もう振り向かないで歩き出すんだ
別再回頭向前邁進吧
これでおしまいさ
這樣就結束了吧
心美一切皆美,情深万象皆深。
许多事情越想努力做好效果就越糟,比如爱情、入睡和举止自然。
不要奢求他人的理解和宽慰,生活如此艰难,人心那么惶恐,哪有那么多的设身处地和感同身受。
朋友是两面性的,有的可以给你温暖有的只会让你寒心,即使被朋友伤过,你也应该庆幸,在这种没钱没势没利没权的年纪,大家能走到一起,也不真是图什么。感觉对了就黏得紧厌烦了走很远,怪不了谁,人都是为自己活的,对离开的人就不要去挽留,看好身边的人,让他们真正懂你的好,互相离不开那才是真朋友。
爱,不是寻找一个完美的人,而是学会用完美的眼光,欣赏那个并不完美的人。
其实,有些门是掩着的,你要走*推推;有些门是关上了,其实没有上锁,你要走*看看;有些门看似锁上了,其实锁一拉就开;有些门确实锁得很紧,但门的旁边还有门……不要远远观望,就做出臆断;不要还没行动,就告诉自己不行。
成功是件困难的事儿,这谁都懂,但也别太绷着,你得有自己的生活,有喜欢的人就去追,哪怕到头来是一场错过。有想要的梦就去做,哪怕最后一场空。失败没什么,谁都有被嫌弃的时候,可命运就是这样一个积累的过程。有一天你突然美梦成真,你以为是撞了大运,其实不是,那是一份迟到的礼物。
喝酒不要超过六分醉,吃饭不要超过七分饱,爱人不要超过八分情。但大多数人经常都是喝醉、吃撑、再爱成傻逼,结局是吐一身、长一堆肉、被抛弃!
心是一棵树,爱与希望的根须扎在土里,智慧与情感的枝叶招展在蓝天下。无论是岁月的风雨扑面而来,还是滚滚尘埃遮蔽了翠叶青枝,它总是静默地矗立在那里等待,并接受一切来临,既不倨傲,也不卑微。
根本没有那条“更好的路”,只有一条路,就是你选择的那条路。关键是,你要勇敢地走上去,而且要坚持走下去。
这一生,总有一些说不出的秘密,留不住的时间,挽不回的遗憾,触不到的梦想,忘不了的爱。蓦然回首,才发现人活着是一种心情。-穷也好,富也好,得也好,失也好。一切都是过眼云烟。想想,不管昨天、今天、明天,能豁然开朗就是美好的一天。不管亲情、友情、爱情,能永远珍惜就是好心情。
与其担心未来,不如现在好好努力。人生往往是怕什么来什么,当你看淡得失、无谓成败的时候,反倒顺风顺水、遇难成祥。人生最宝贵的,就是有一颗*常心,远离混浊,*静如水,不为世间五色所惑,不被人生百味所迷。
人生的一大挑战那就是去埋葬真实的自己并渴望着自己能成为其他的人。不要为别人怎么看你而烦恼。别人的看法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怎么看待你自己。
宁愿做过了后悔,也不要错过了后悔。生活中的历练,让我们理解了责任,理解了这个社会能给我们的所有尊重,于艰难中,懂得了承受,懂得了坚定,慢慢的丰满我们自己。人生,就没有,永远的悲伤;也没有,永远的欢欣。
不喜欢做决定,小事情随便怎么样都行,没所谓。如果你是天秤可以信赖的人,他们会问你的意见。你需要做的只是分析,决定天秤会自己来做。孤单是你想约朋友逛街,结果发现朋友已经约了别的朋友,于是他对你说抱歉;孤单是你再也不会为一个人的生日而费尽心机地去挑礼物。
你所有的痛苦与困顿,都是自己一个人的事情,你的生死,不关任何人的事,你的伤口在流血,别人却在为晚上吃什么发愁,这世上没有感同身受,所有的开导都是纸上谈兵,所有的安慰都是隔靴搔痒,所有的陪伴都是徒劳无用。
一个人的觉悟,不是对所有世事的无所谓,而是对无能为力之事的坦然接受。一个人的成功,不是追求别人眼中的最好,而是把自己能做的事情做得最好。没人陪的时候,到一个没人的地方走走,与空旷对话,与自然交流,是自己的心伤,就要学会在沉默中疗养。
每一天都是一个新的开始。人生路漫长,有些路只有坚持走下去,时间会让一颗灵魂,变得越来越动人。做人应像向日葵一样,即使果实累累,仍是低下头默默不语。因为,即使你不言语,阳光也自会明白你的丰硕,风雨也自会知道你的优秀。
人出生时,是一块质朴的石块,有棱有角,生气勃勃。但是,在生活无情的打磨中,人慢慢被磨去棱角,变得圆滑而世故。人生如梦,得失从容。让我们真正感到疲惫的不是那些外在的得与失,却是我们自己那颗患得患失的心。
我们都是赤裸裸地来到这个世界,不需要等到生活完美无暇,才懂得享受生命中最美好的。生活的过程中,总有不幸,也总有伤心,就像日落、花衰,有些事,你越是在乎,痛的就越厉害,放开了,看淡了,慢慢就淡化了。
人生是一盘棋,子已落定就不能反悔。一个人的行为,决定一个人的心态。一个人的言语举止,决定一个人的修养。一个人的素质,决定一个人的品味。一个人的行动,决定一个人的未来。
人生没有假设,当下即是全部。舍取是一种态度,简单是一种心境。生活,没有什么大道理可言,过日子,就是一种心情, 用好的心情去生活,累也不说累,苦也不言苦。 幸福,或许正是体现在这“不说累”和“不言苦”当中。
人如果无法在心底深处感受灵魂的所有向往,情感才会变得残缺。
青春期的男生可以在一百个人面前极尽丢脸之能事,还兼洋洋得意——只要其中没有他喜欢的女孩。
青春期的男生可以在篮下被盖一百次火锅,还觉得打篮球是件有趣的事——只要附*没有他喜欢的女孩。
青春期的男生可以因为成绩差劲、上课捣乱、跟墙壁说话,变成某种反其道而行的英雄——只要他不需要坐在喜欢的女孩的前面。
爱情不是人生的全部,却是我人生的味道。
越是深沉的痛苦,代表我曾经爱得越饱满。
每尝过一次爱情,我都能获得无与伦比的勇气,在跌倒的时候吹拂伤口,然后重新站起。
总是以祈求着“永远在一起”的心意追求喜欢的女孩,是我的爱情之道。
正因为如此,当我昨晚对女孩告白时,尽管还是被婉转拒绝了,我依旧能义无反顾信仰着我独一无二的热血爱情。
每个女孩都是我们人生的烛火,照亮了我们每段时期疯狂追求爱情的动人姿态,帮助我们这些男孩,一步一步,成为像样的男子汉。
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再多喜欢那女孩一点。再多一点,再多一点一点。
只要够喜欢,就没有办不到的等待。
就可以一直靠信仰爱情,坚持下去。
“柯景腾,我希望可以给这个女孩幸福。”廖英宏的声音再度充满元气。
“不是尽力,是一定要做到。”我握拳,眼泪还是忍不住落下了。
如果我的爱情回忆在化为一份记录性书写时,有任何的意义,那便是希望每个读着这些故事的男孩女孩,都能从中获得一点点,相爱的勇气。
如果爱情不能使一个人变成*常不会出现的那一个人,那么爱情的魔力也未免太小了……不是我们日夜祈手祷盼的,那种够资格称为爱情的爱情。
恋爱中,可以花尽种种心机,运用策略打败对手,但做自己是很重要的。
或许,根本是最重要的。
“如果到最后让沈佳仪深深爱上的自己,并不是真正的我,那我所做的一切又有什么意义呢?”
所谓的厉害,就是……
“让这个世界,因为有了我,会有一点点差别。”
而我的世界,不过就是你的心。
“那是别人。我不是别人。别人送花恶心,我送花,还可以。”
杨过有小龙女,我有沈佳仪。
杨过有龙女花,我有小耳朵。
而杨过有大雕,我有许博淳。
他妈的这不是命运使然是什么!
我感到很害怕。
我极度恐惧,自己不被允许继续喜欢这个女孩。
那种事情发生的话,可以想见我的生命将如虚踏河面的叶,纵使漂浮在潺潺流水上,却仍将渐渐枯萎。
我会继续努力的,这辈子我都会继续努力下去的。
你就耐心等待,我追到你的那一天吧。
请让我,继续喜欢你。
有人说恋爱最美的时期,就是暧昧不清的阶段。
彼此探询对方的呼吸,小心翼翼辨别对方释出的心意,戒慎恐惧给予响应。
每一个小动作似乎都有意义,也开始被赋予意义。
走在一起时,男生开始留心女孩是不是走在安全的内侧,女生则无法忽略男生僵硬的摆手,是不是正在酝酿牵起自己的勇气。
女生迷上恋爱心理测验,男生开始懂得吃饭时先帮女生拆免洗筷的塑料套。
一切一切,不只是因为自己想“表现得好”,更是因为自己的心里出现一个位置,独属于地球上另一个人——那一个人。这种机率大约是,五十七亿分之一。
对我来说,告白如果只关心成不成功就太逊了,因为“如果一旦成功了,就不会再有下一次的告白了”。
告白当然要成功,所以紧有一次机会。
因为紧有一次机会,当然就得想办法让告白漂漂亮亮,永生难忘。
喜欢对的人,身上会发光。
持续发着八年的光呢。
如果告白的方式,竟然可以决定女孩“会不会喜欢男孩”或“会不会答应与男孩”,那么“喜欢的定义”就几乎与爱情脱钩,变成一种只讲浪漫花招,而不深入真正本质的东西。
所以在我心目中爱情的样貌里,
如果女孩够喜欢男孩,
即使男孩是一边打哈欠一边告白,
女孩九成还是会答应与男孩交往,
剩下失败一成几率,
就是男孩有毁灭性的口臭这件事在打哈欠告白的瞬间,
歼杀了女孩对男孩的喜欢。
算是意外。
既然告白的方式紧紧是表象,
告白的结果不会因此而改变,
那么“苦苦思考告白时机”或“如何在惊喜中让对方知道自己的爱意”这件事,难道都只是愚蠢的把戏吗?
不,反而格外珍贵了。
那是一种心意。
每个人都想要让心爱的对象在见识到自己的喜欢时,
能过拥有最好的心情,
好在记忆相册本里存留最深刻的一页。
所以我们挑场合,选时间,制造气氛,为了他,为了她,为了彼此。多么诚恳的心意。
“最强”这两个字,就是男子汉最好的奖品。
再见,再见,再见。你永远都看不见我放弃的背影有多么伤心,我的幼稚出自我热血的根性,就是靠着这股热血,我才能喜欢你这么久。
而这份热血,竟成了你否定的无谓存在。
人生没有意外,只能说是命运使然。
错过了听见神气魔咒的时机,却因为一场荒谬又热血的怪比赛,让我与深深喜欢的女孩从此在爱情的路上分道扬镳,各自化作一条线,在人生的路上奔驰。 奔驰,却又彼此缠绕。 不久后,我交了女朋友。沈佳仪也交了男朋友。 但我们之间的故事,却没有因此结束。 八年的喜欢,让我们之间拥有了更深刻的联系。 比情人饱满,比朋友扎实。 那是,羁绊。 我们总是在这个世界上,寻找跟我们“连接”的另一个人。 连接的方式有很多种,有的连接是一种陪伴,有的连接是一种互相取暖,有的连接则是一种淡淡的默契。 通过爱情而连接的伴侣,则是我们最向往的关系。 不管你装得再怎么像普通朋友,我还是可以感觉到你对我的喜欢……不,应该说是重视。你对我,很重视。让我觉得,自己很幸福。我很喜欢,你喜欢我……我只是觉得,他不够喜欢我。经历过你是怎么喜欢我,我就会觉得其他人对我的喜欢,无论如何都没办法跟你相比…… 我也很喜欢,当年喜欢着你的我。那时侯的我,简直无时无刻都在发光呢。 我对你的喜欢,原来一直都是有响应的,而不是我一个人在跳舞。对我很重要。我的青春,不是一场独白。
人生不是一个人的,喜欢,也不是一个人的。 我已经将另一个女孩嵌进我的人生,那女孩的人生亦然。我无法掉头就走,那也是我珍贵守护的爱情。 没有结果的爱情,只要开了花,颜色就是灿烂的。 见识了那道灿烂,我的青春,再也无悔。 一场名为青春的潮水淹没了我们。 浪退时,浑身湿透的我们一起坐在沙滩上,看著我们最喜爱的女孩子用力挥舞双手,幸福踏向人生的另一端。 下一次浪来,会带走女孩留在沙滩上的美好足迹。 但我们还在。 刻在我们心中的女孩模样,也还会在。 豪情不减,嬉笑当年。
欧阳靖 (Gin Oy) 个人档案完整版:
中文名:欧阳靖
自己签名时使用名:欧阳 靖
英文名:Gin Oy
日文名:YASU
生日:1983年9月7日
出生地:台湾
星座:处女座
血型:O 型
目前身高:158 CM
目前体重:46 - 50 公斤
目前居住地:台**北市
智商:168
母亲:谭艾珍
兴趣、嗜好:玩Video Game、模型制作、写文章、拍照、整理打扫环境
特殊专长:会骑马、玩赛车竞速类电玩游戏特别上手、心跳保持每分钟 44 下
用一句话来形容自己:ハマーン・カーン 的气势 + ケンシロウ 的坚毅下颚。
喜欢的场所:没有旁人的任何场所
喜欢的艺人:M-Flo、新垣结衣、冰川清志、hide ( 已故) ... 等等
喜欢的电影导演:三池崇史、Stanley Kubrick
喜欢的食物:蛋( 鸡蛋、鸭蛋、鹌鹑蛋,只要不是全生的都能接受 )、粥、台式日本料理、福州菜
厌恶的食物:巧克力之外的甜食、乳品 ( 牛奶、Cheese )、生食、口味太重的料理、法国菜
时时提醒自己的座右铭:“暴力不能解决所有问题。”
欧阳靖出演电影及MV:
电影:《爱丽丝的镜子》、《最好的时光》
MV:《假想敌》、《双栖动物》
欧阳靖的走秀及*面模特经历:
欧莱雅 (L'Oréal) 时尚发型秀、《美丽佳人》、《钱柜》、《TVBS》周刊、
《EGG》、《mini》(日版)、《misc》、沃尔沃 (Volvo) S40 *面广告。
news
**的女儿徐子婷自杀事件,也让谭艾珍的女儿欧阳靖成了媒体焦点,欧阳靖是徐子婷的密友,2人都曾经罹患忧郁症、闹自杀,欧阳靖还因为暴食症,胖到71公斤,谭艾珍今天带著女儿欧阳靖接受TVBS独家专访,谈到如果摆脱忧郁,获得重生。
外表清瘦的欧阳靖笑的很灿烂,你很难想像,5、6年前她不但罹患忧郁症和暴食症,曾经胖到71公斤,活得很痛苦。欧阳靖:「有一段时间就是吃饱了,但还是会硬塞,你会觉得说胃都已经快炸开了,满到这边了,都已经要吐了,可是还是想把食物抓进去。」
谭艾珍:「我好生气喔!然後我就冲到7-11,买一大桶的冰淇淋,在那边一直吃,吃完就好了。」
陷入暴食又厌食的恶性循环,2个月内瘦了21公斤,还曾经想要自杀结束生命,妈妈谭艾珍才惊觉事情的严重性。谭艾珍:「因为他很乖,他都不说,不吵不闹,不给你增加麻烦,反而我们会比较容易忽略到。」
母亲用亲情招唤,再加上好友徐子婷自杀,曾经单纯可爱的欧阳靖才真正找回自己,领悟到生命可贵。美丽的双十年华,也正要展开。
个人特征说明(酒窝/疤痕/穿孔/胎记…)
我右脸有一个酒窝,
左耳有耳洞,右耳垂没有穿洞,只有耳骨有一个小环。
我的脖子喉咙有一个 " ¥ " 形状的刺青,
後颈有一个刺青、整个左手臂有抽象的线状刺青、
右手手背有 " A " 字庞克标志刺青。
欧阳靖在国中年龄出国留学,到纽约的社区大学念剧场表演,那时参加绿色和*组织提倡保育动物,跟著组织上街头裸奔**,曾和伙伴偷拍台湾的私宰场,把偷拍的带子寄给CNN、NHK,结果拍完她昏倒了,一直现在都吃素。在曼哈顿两年,欧阳靖住在房租便宜的烂区,曾经打开门就是一具冻死的尸体,酗过酒、戒过毒、搞过band,後来因为和老师吵架不能毕业,回到台北念普通公立高中,上课第一天她画著淡妆进教室,从此被全班女生排挤,她不太清楚为什么,因为在美国天天化妆上学都没事。
*面模特儿有5年经历,都是以没有经纪公司的状态自己接通告,
我自己也是业余摄影师。
外型特征是除了左手臂的刺青外,还有白种人的皮肤。
1:电视演出经验
公共电视人生剧展单元女主角、MTV 新掀货节目 Guest VJ 、
公共电视水果奶奶儿童节目演出特别来宾、中天频道康熙来了节目特别来宾...。
2:电影演出经验
『爱丽丝的镜子』 ( 姚宏易导演 ) 女主角 " 晓镜 " 。
(侯孝贤导演作品『最好的时光』由舒淇演出我的角色。)
3:MV演出经验
与贺军翔合作演出蔡健雅『假想敌』、『双栖动物』MV。
4:走秀经历
LOREAL ( 巴黎莱雅 ) 时尚发型秀 ...。
5:*面模特儿经历VOGUE
、美丽佳人、钱柜、TVBS周刊、
EGG、mini ( 日版 )、misc ... 等等,还有 VOLVO S40 *面广告
来源于生活的故事
影片的故事来源于自导演迈克·米尔斯的生活,那一年他的父亲75岁,已经结婚45年了。可是那个时候,他的父亲突然要去过一种以前从来没有的生活,而且这种愿望极其强烈,几乎没有人能阻拦。米尔斯的父亲此前过着一种稳定的家庭生活,但是很显然,这不是老人需要的。做出改变之后,米尔斯的父亲过上了一种令人迷惑的、时不时令人痛苦,但是很有趣又发人深省的生活。即使他的父亲在80岁的时候去世,但是他的这种对生活的态度和追求,却在米尔斯的心里扎了根。
米尔斯带着一种“越是个人的,就越能引发共鸣”的想法开始了影片剧本的撰写工作。米尔斯说:“这是我自己所亲历的生活,影片中的幽默、笑话、情感都是我个人的体验。我相信,那些和我有过相似经历的人一定能感受到和我相似的情感;那些没有过这种经历的人,也会被打动。有的时候,越是个人的情感体验,就愈能引起集体性的共鸣。整部影片由两条线组成,第一是哈尔教会了奥利弗如何去爱安娜;另一条是奥利弗和安娜的关系,他的爱情故事表明了他从来就没有真正理解自己的父亲。这两个故事表述了两种存在的状态,哈尔是一个老年人,代表着一种1950年代的青年人的老年形象,守旧、害怕同性记忆癌症,这是一种外在、能看得到的观念。而他的儿子奥利弗则代表着1960年代的孩子。他们会隐藏自己的想法、爱情观开放而且大胆,对社会和舆论没有太多的顾虑,这是一种内在的观念。不过,故事中有了转折,哈尔是一个同性恋,他用正常的婚姻掩盖了自己的性取向,不过他自己最后迈出了这重要的一部步。而奥利弗呢,他在哈尔的教导之下,渐渐学会了如何去打开身上的枷锁--这些枷锁有社会给的、有家人给的,但更多的是他自己为自己创造的,并教会了他如何去面对爱情和生活。”
在米尔斯的设计中,这是一部“小电影”--小格局、小故事,但是他的另一个设计是,这部电影讲述的是大情感大生命。米尔斯说:“我想通过电影展示出来生命的趣味性,尤其想告诉别人在那种人生的关键时刻,生命会多么有趣。其实有的时候把事情做了,才会发现不会有什么后果。换句话说,对于个人的生活作出自己的选择,只是一个开始而已。随之而来的事情才会真正改变你的生活。在人与人相处的大学问中,实际上所有人都只是初学者而已。”在决定好了影片的基调之后,米尔斯需要寻找合适的演员来扮演影片中的父子--这是这部独立电影成败的关键。他想到了伊万·麦克格雷格和老演员克里斯托弗·普卢默。于是他给两位演员写了邮件,邀请他们来出演这部电影。
花絮:
在给伊万·麦克格雷格和克里斯托弗·普卢默的邀请信中,米尔斯详细地讲述了影片的故事和细节,以及他对两个角色的理解和认知。这两封信写得情真意切,当时就打动了这两位演员。尤其是克里斯托弗·普卢默他冥冥之中甚至觉得这就是为他创作的角色,而且普卢默当时也有80多岁了,对这个角色有着感同身受的喜爱和认同。他说:“我从来没有在银幕上扮演过这样的角色,这个角色让我有些目眩神迷,而且我觉得这其中的一部分是完完全全为我创造的。谁知道我在80好几的时候会干些什么呢?”一开始,米尔斯和剧组同仁的目标是借用自己父亲的故事,讲述一个老人对于生活的选择。可是在修改的过程中,这个故事被一遍又一遍地刷上了米尔斯的个人色彩,直到最终完全变成了他的一种“自述”--影片中的那些父子关系完全就是米尔斯生活的写照,他和自己的父亲就是这么生活的。米尔斯曾经表示说,普卢默长得挺像自己的父亲,看到他就有一种亲切的感觉。米尔斯的父亲是一个艺术史的学者、在博物馆工作,或许还是一个艺术家,他“伪装”自己是一个直男,直到临死前才说出了秘密。虽然极为喜爱这个故事,但是普卢默还是很紧张,因为他扮演的是导演的父亲,他担心自己的表演和这部电影会伤害到米尔斯。普卢默说:“这是他自己创作的故事,让我感同身受。我担心的是米尔斯会在拍摄过程中受到伤害,毕竟影片中大多是一些私人的情感。影片很纯真、很纯粹,是一个让我真心愿意为之付出努力的电影。”
请伊万·麦克格雷格来扮演儿子奥利弗是米尔斯很早的想法,在剧本还没有竣工的时候,他就希望伊万能扮演这个角色。米尔斯觉得伊万的气质和米尔斯相若,不过他的英伦口音会是影片的障碍所以伊万要求米尔斯将剧本朗读给他听,以便从中学到地道的美式口音。米尔斯说:“伊万在口音这个问题上做了一件了不起的事情,他要我朗读剧本给他。但是我希望他别效仿我的声音和语气,如果他被我的风格限制住了,将会是一个灾难。后来我录了音,他修正了自己的口音,而且还按照自己对人物的理解,给人物加入了一些语气词和发音的小*惯。应该说,伊万朗诵台词的能力是全世界一流的,他的声线非常完美,在影片中绝对具有画龙点睛的效果。”
除了这两位主演,影片中还有一个不能忽视的“角色”--一条狗。这条狗见证了哈尔的离世和奥利弗的爱情。谈到“执导”狗的“表演”时,米尔斯说:“其实执导狗和执导人是一样的,你只要把它当成是一个真的演员就好了。它们有自己的训练师,到哪里都很安静,而且还会展示出来必要的眼神和动作之类的。有的时候你和它说话,它似乎真的能理解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