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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闺秘是花儿 不需要我解释太多
你们总是能在别人没发现我在想什么的情况下 发现我的情绪并且永远那么理解我 懂我
和你们在一起总觉得像亲人般温暖 可以无话不谈 没有什么开不起的玩笑
我们一起说着过去 想着未来不论我们分离多久多远 我们总是牵挂着彼此
就算不说话 也不会尴尬见面就诉苦 发牢骚
然后再说点私密事儿我愿意一辈子陪你笑 陪你闹 陪你哭 陪你疯我们一起变老
直到牙齿掉光的时候 还能穿着花裙子在床上聊着八卦我们从陌生到熟悉
一点一滴的积累我们的感情再累也要陪我聊天 再忙也要陪我玩
感谢生命中你们一直对我不离不弃结婚我必须是你的伴娘 你的孩子必须叫**妈
变成老太婆必须约出来喝茶叙旧你们是我最大的收获
【闺蜜·私房话】 送给所有的好姐妹。
曾经,我害怕有一天,我们坐在同一个地方,但是却只剩下沉默,
曾经,我害怕有一天,我们走在同一条路上,但是却没有等待,
曾经,我害怕有一天我们伫立在同一个路口,但是却走向各自的方向。
现在,我所害怕的都兑现了,我很好,只是很想你。
我亲爱的闺蜜 我很好只是我很想你。
见面就诉苦,发牢骚,然后再说点私密事儿。
一辈子的朋友就是:理解你的过去,相信你的未来,并包容你的现在的人。
你要知道,就算大雨让整座城市颠倒,我会给你温暖怀抱。
闺蜜,即使我们不再是抬头不见低头见,但你还是很清楚我顺不顺利心不心烦。
闺蜜就是,当我睡不着的时候,你也甭想睡。
吵架也好,斗嘴也好,开心也好,出气也好,你永远是我心中最好的死党。
我亲爱的闺蜜,你的微笑是半开的花朵,里面流溢着诗与画,还有无声的音乐。
闺蜜是一辈子的情人,虽然不能时时见面,虽然不能及时分享彼此的开心与悲伤。
可是如果有一天,我们再遇见,亲爱的,一切都不会变。
只要一个电话一条短信,就还是能在那个老地方。
看见你站在那里等我,我们都不曾离开。
你知道我喜欢的糖果,喜欢的衣服,喜欢什么样的男人,了解我是怎样的性情,接受我不大不小的脾气,为对方保守小秘密,而且还因为对方恋爱了而小小的难过,觉得你不要我了。
即使我们消失在彼此的生命里很久很久,却依然念念不忘。
我要的好朋友,不是有了男人就可以轻易取代,不是找了我不讨厌的男人就瞒着我不让我知道。
是交往前问我的意见,因为她知道我不会靠自己情绪任性的拿她的幸福开玩笑。
我要的好朋友,不会因为谁谁说我的不完美就逼我改掉。
是即使我不完美站在她身边仍然是她的骄傲。
我要的好朋友,不是听到我在背后中伤她的流言蜚语就要撇清关系。
是站起来说她知道我对她的好相信我不曾如此,警告那些八婆不要挑拨我们。
闺蜜是当你难过泪流满面的时候,在你身边抱着你说没关系。
让你可以更肆无忌惮的哭,肆无忌惮的流泪,然后酣睡在她怀里。
最好的朋友是你们同坐在门廊上一同散步,不需要任何言语,然后各自走开,
但是感觉却象刚刚进行了一次最好的交谈。
我们确实不知道我们拥有的是什么,直到我们失去它,我们也确实不知道我们想念什么,直到我们得到它。
我们总是手牵手一起上学放学,互相说着经历的笑话或糗事。
一边说一边手舞足蹈,嗨完以后发现怎么周边的人都看着我们。
姐妹是什么?闺蜜是什么?我想说姐妹是一起逛街一起喝水一起做些丢人的事却都一起承担。一起逃跑一起挨骂。闺蜜则是在你心情不好时难过时却都依旧在你身边,安慰你,叫你不要伤心难过。无论怎样,多久也好。有些感情有些回忆还是会抹不去。
最害怕的就是看到自己的好朋友跟别的朋友玩的很high,然后我被丢弃在一旁,
这种感觉比被人甩了一巴掌还要难受。
别以为不经常见面感情就淡了?
告诉你,就凭咱过去的交情,咱就能在彼此世界里猖獗一辈子。
要问姐妹做多久,心跳多久就多久!
多么希望我们长大以后没有名利的牵绊,你可以随便踢开我家的门招呼也不打地随意开我的冰箱。
喝我喝过的可乐,吃我吃了一半的蛋糕,没心没肺地开我玩笑,骂我是白痴笨蛋大傻瓜。
最后还悄悄替我收拾了房间,却不问我最*过得好么。然后两人一起不顾形象地傻笑,什么烦恼都滚一边去。
我要的闺蜜,不是给我看到的都是她的笑脸,坏情绪都找别人发泄。
是会对我大喊大叫把我当垃圾桶倒苦水发牢骚,因为她清楚无论怎样我都不会转身离开。
我爱你,不是因为你是一个怎样的人,而是因为我喜欢与你在一起时的感觉。
我喜欢与你在一起,肩并肩的坐在一起。闭上眼睛,听着音乐,享受午后带来的阳光。
我们都可以不说话,因为我们可以用心来感应。
因为是闺蜜,你讨厌的人即便不碍我事我也会讨厌,你不喜欢做的事我也不会做,
你讲谁的坏话兴奋时我也跟着附和,我想去哪里都想你陪着,
一旦发生了什么事我立刻说给你听告诉你我无助了,然后就等你拯救我,
别人说我们同性恋的时候,我们都相视一笑然后说一句:你羡慕吗?
嘴硬心软、直言无忌。当别人都赞扬你的时候,只有她们能一句话噎死你。
可当你心情不好的时候,也只有她们能陪你哭。感谢那个一直默默支持的闺蜜。
如果有一天,你心动了,恋爱了,我不会说什么,只会把祝福送给你;如果有一天,你受伤了,疲倦了,我还是不会说什么,只会把肩膀借给你靠。
我们之间,从一开始不熟,变成那么亲那么深的闺蜜,回想起来都会挂起微笑。
我只知道我走到哪里都会回头寻找你,我过得好不好都要让你来陪我。
因为身边少了你,我真的不完整,我丢的不仅是挚友,而是半个自己。
我们有着或多或少的相同的爱好,哪怕只有一点点。
只有在你们面前的那个,才是最最真实的我。
我们一块腐一块抽,被旁人当神经病也笑得灿烂。
我们约定着,总是有那么那么多的以后,其实只是分不开。
我们好到会经常被人说有同性恋。
其实我们会经常吵架,却总是厚着脸皮磨回来。
从陌生到熟悉,一点一滴地累积我们的感情。有种快乐除了你,任何人都没法给予。
你总是那么仗义对我充满耐性,把我爱进骨子里,再累也陪我聊天,再忙也抽时间陪我玩,
感谢生命中里有你一直对我不离不弃,结婚我必须是你的伴娘,
你的娃必须叫**妈,变成老太婆必须约出来喝茶叙旧。
亲爱的,原谅我渐渐少去的问候。有一种感情,不再浓烈,却一直存在。
我们不能时时在身边,好像电话短信也没有了,
我们不能第一时间分享彼此的快乐与不快乐,好像变的冷漠沉默了。
可是如果有一天,我们再遇见,亲爱的,那当初的一切不会变。
闺蜜以前都被我们称做好友,死党啥的,现在的称呼可以说是越来越小资了。
只是再怎么变,我们依然是各自的女友,依然没心没肺的胡侃一通,
在失恋的时候一起哭一起闹,酩酊大醉时,相互拥着回家。
我不想做你最爱的人,但我想做你最亲的人,
我不是离你最*的人,但我希望是最懂你的人,
我不是可以时刻陪伴你的人,但我却是最牵挂你的人。
希望有一天你不经意的在记忆末端想起曾经有一个人给过你最真的心。
我会倚着岁月的痕迹一如往昔思念着你,当红颜渐成白发,是否能如约而至?
我有个好闺蜜,只要我不高兴了。她就会变出很多美食,邀我去唱歌,和我一起拍大头贴。
她会带我去看电影,带我去喝咖啡,听我诉苦,陪我聊天。
我的闺蜜就是那个,和我睡过一张床,失恋之后一边恶狠狠嘲笑我的眼光,却一边对我说过来她这里散心,一个电话就可以的人。
见不到你的时候,心里有好多话想和你说。
你在身边时,觉得静静的靠着你,即使不说话,也很好。
关系越好的,往往是越爱损你的。和她说话时,你总是能自动屏蔽那些不爱听的。
你的毛病她永远比你更清楚。碰到你以前喜欢过的人,她总是特别激动地喊你快看。
有了小秘密,总是第一个想跟她分享。
其实,最关心你的,永远是那个最爱打击你的人。
约上三五好友,哪怕一个两个,说些不三不四,不着边际的话,
看些没心没肺,不痛不痒的碟,然后再胡吃海喝,举杯把盏。
青春,是我们不管不顾,不可收拾的疯狂。
我迷糊,粗心,很大意,不但经常写错字,也偶尔会算错一加一。
但是,有个题目却永远不会忘记,你+我=我们,这就是闺蜜的定义。
亲爱的,我愿意分担你的不快乐,只是当你的世界下雨时单纯的为你撑起一把伞。
请你不要封闭自己的心,一个人承受那么多。你知道的,只要你想,只要你睁开眼
你从来都不是一个人,我,一直一直都在你的身边。
长大以后会是什么样子,会不会像现在一样,难过的时候可以大哭靠着你肩膀,开心的时候可以大笑牵着你手。可以肆无忌惮的说着我们想说的话,可以肆无忌惮的做着我们想做的事。
闺蜜哪天你要闪电结婚,请先帮我找一个好男人,别一个人去幸福不理人。 哪天你不小心就变成女强人,别忘了是我劝你要认真,无论再忙都要陪我聊聊心声。
我愿意一辈子陪你笑,陪你闹,陪你哭,陪你疯我们一起变老,直到牙齿掉光的时候,还能穿着花裙子在床上聊着八卦我们从陌生到熟悉。
我最大的幸福是拥有一个相知相惜的爱人的同时,还有一群宛如蓝宝石一般珍贵的好闺蜜。
在画龙猫栖身的洞穴外的草地时,他“画得轻飘飘,好不让她受伤。。。”然后我们就看到小妹妹从洞穴中滚了出来,一屁股坐在草地上。
就是他,这个绘制出大部分宫崎骏动画背后的风景的男人,看上去瘦小,*凡,温和,工程师般认真的神情。
坚硬麻木的心在一幅幅无穷无尽的景色当中慢慢舒展。
是的,只是景色。
看到他笔下那些没有任何角色存在、却处处充满回忆和憧憬的风景,会想,碰到什么事情都没有关系吧,有着什么样的命运都没有关系吧,一切都会消失的,一切又都会出现,而景色依旧。
在他的画中,那些熟悉和热爱的人物还尚未登场,或者已经离去。那些让人开心或落泪的故事都还尚未发生,或者已经结束。孕育着这一切,而永远默默无言的风景,仿佛更让人不舍离去而在其中一再流连。
这就是自然的力量。自然具有摧毁的力量,也具有忍耐及活下去的力量(象此时此刻停不下来的大雪)。告诉自己,要汲取这种力量去生存。
他笔下的风景比实际的风景还要美,因为他描绘出了“记忆中的风景”和“梦想中的风景”,总之就是给心灵提供极大慰藉的风景。在其中获得的安心和怀恋,有如故乡。所谓“甜蜜的乡愁”是也。那乡愁,未必是针对什么真正的故乡,乃一种心灵的皈依之所吧。
摘自http://book.douban.com/review/1295465/
几乎所有的夏天都这样开始。白昼不断提前,从七点,到六点,五点,五点缺三分,黑夜被逼到绝境,可怜兮兮,却毫无办法。随后。随后植物的光泽在第二天变得突然强烈。阳光把它们逐段分解。绿的颜色一天变换几万种,直到你忘了究竟什么才是绿色。
我怕是已经忘了。家门前的两三棵树,从回忆里褪成水彩,时间在上面隐隐流动,于是细节处的笔调一律模糊。想得头疼,也无法变得更清晰一些。
这绝对是离家几年的后果。不过虽然这话的口吻挺哀怨,倒也不至于成天长吁短叹地玩伤感。人总是有很多事得忙啊,上班,赶稿,开会,吃饭,看电影,聊天,看书走路说话睡觉偶而半夜醒来,春夏秋冬轮番着,伤感也成了不轻不重的东西,挂在线上感觉不到重量,虽然细线依然在无限延长。
又是夏天。夏天的意义在于裙子和西瓜,挑战五十米的单向泳池,天天洗头,洗发水是桃子味,还有蚊子块,啪啪啪地打在关节上,真痒!又或者,这样的夏天,意味着自己独自在外又半年。多少多少来着?三年又半年。
好象也没什么了不起嘛。
我也不知道什么是了不起的。偶尔为“终于能游50米了”激动一下,随后又在第二天死活没法延续这一神话。从泳池出来,感觉满身的皮肤都在肌肉上有些错位,哪里松了下去,怕是又瘦了一点。于是心情愉快,散着头发往住处走。
一身都是漂白粉的味道。抬起胳膊去闻,几乎像体味般强烈。我从来以为夏天的味道就是西瓜和游泳池两种。一个红色,一个蓝色。而夏天是绿色。简直刚刚好。
我记得所有夏天。烈日和雨水纵横交织,人就在交汇点状如粉末。三四个故事反复悸动,如钝口的刀,艰难地想将凝迟斩成两段,却最终只留下一个异常粗糙的切口。碰到了,麻麻地疼。那是意像般的无奈,绕在心脏某处,感觉的就是全身。
毕竟是很久前的事了,人的记忆会美化出许多不曾存在的细节和气氛。一定是。半满的大厅,变换不停的光线,冷,真的很冷,手心里的掌纹,贴着脸时几乎能感到静默的血在爱情线上流动……
不真实就不真实罢。
{莱昂那多·迪卡普里奥,还会拼么?}
{Leonardo DiCaprio。}
{哇,好强。}
{嘿嘿嘿。}
后来在自己租的房间里看莱昂那多演的《海滩》,没有看完就关了影碟机。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腿麻了,嗷嗷叫着又坐下。电视屏一片机械的蓝光,乡土气,很没意境。
一个人看电影就有这样的好处,想看就看,不看就关掉,坐在地上出神,甚至可以毫不在乎地叉腿坐着,也没有关系。可我还是不怎么喜欢一个人看电影,因为总在半途忍不住这漫漫时间而停了光碟,于是积累下许多看了一半的片子。有些连一半也没有,只有开头几分钟。
那么多的故事,只知道开篇,而不知道结局。竟然也不内疚,还在持续累计这样的状况。只能说是独自生活的某种产物,不辩好坏。也由它去吧。
风扇带来的风穿过衣服,把布料鼓起来。有种温柔的痒静静蜿蜒。额头却还是在出汗。往地上躺过去,哪里贴着地的,总是过一会儿就密出汗了。简单装修以出租给外地人的房子,天花板上只有一条日光灯,涂料刷成雪白色。开始会觉得很单调,后来知道了,即便觉得单调也无能为力。
我是个连电影都懒得看完的人,又怎么会花心思去装扮一个不是“自己家”的地方。虽然我现在住在这里。
像有灰白色的棉线混进了血管,身体渐渐多出许多不可想象的复杂因子。于是几乎能屏蔽掉所有现实,让尘嚣全部溃散在微笑深处,只有这样的时光,一层,不明不暗,反复行走,停下来,依旧以为身处最通透的夏天。
忘记是哪天了,回家后坐在木板床上——当时还没有买凳子,不是坐在自己的大旅行箱上,就是坐在地上,或床上——也没事可干,决定早早睡觉吧。虽然才7点,天也热得未必能顺利入眠。躺下去的时候发现一侧的窗上多了张纸条。
我立即明白了是住在对面楼里的人塞在防盗栏里的。以前不止一次抱怨过这里的楼房彼此间*得一伸胳膊就能摸到另一幢。毫无隐私感。果然。
贴过脸去读上面的字。想交个朋友,以及留下了电话号码。居然还是用铅笔写的,纸也很皱,虽然字还成。读完的时候我心里是有些骄傲的,女生的骄傲吧。随后把那张字条就这么放在外面七八天没动,直到发现被对方又取了回去。
就真的骄傲了起来。
回到住处后把西瓜泡在脸盆里,因为没有其他可以盛的东西。脸盆很浅,只没住西瓜的小半,放进去的时候,半盆的水都没了出来,流得满地都湿了,水泥的颜色迅速由灰变黑。我想这也只有在外头才能做,若是在家里,把木头地板给淹了,妈妈又要唠叨。
想象着西瓜被切开时的味,在地上小坐了一会,抱腿,下巴磕在膝盖上,于是没法说话。也没人能陪着自己说话。昨天吃的桂圆壳忘了扔,空气还留养尊处优的甜味儿。像在读高中时的夏天,黏在指上,当时没有洗干净,就留下了永远的粘腻感。
因为非常不喜欢晒太阳。无论高一,还是高二。暑假里总是歇在家。吃水果看漫画,上网和睡觉。等爸爸像搬运工一样往家里买西瓜。我操起刀。“喀嚓”,有籽的,无籽的,红瓤的黄瓤的。上面插着小勺子,像占领了高地般的胜利。
所有的夏天都得有西瓜相伴,不然意义就不完整了。人心里的固执应该是遗传般的敏感,过滤着一切必须的纯粹。留下的就是枯燥的春秋冬,从沙漏里被流向生命之外,成了毫不有趣的余料。只有剩下的夏天,有西瓜的味道,弥漫在小片的空气里。会不会有谁看见,那是种怎样的浅红?
在这外头住的地方没有大的菜刀——从不会做菜,三餐都在街上找地方吃,当然不可能买把菜刀。就用小水果刀切。很难动手。一小段一小段地划过去,内部已经碎成一团。成绩就是几片大大小小形状各异的西瓜,不用在意这些小事,有得吃就行。吃一块回忆一点。
高一暑假前同宿舍的女生买来西瓜,一样没有可使的水果刀,6人分吃24瓣,互相争夺那些夺大块的,闹成一团。高二暑假时在朋友家切西瓜,我这一半满满的籽,他那一半一颗没有,这疑问我到现在还没想通。高三暑假时我已经决定去北京工作,爸爸妈妈却不知道,还把西瓜最甜的部分留着等我挖走。后来真的走了,看不见他们的无法忍受。
我也在忍受着什么,像那个等电车的女生一样,在眉心无可奈何地簇着,却要尽量不露声色,以为马上就能上车,马上就能回家了。
{说得很伤心的样子。}
{也不至于啊。}
{伤心时会哭么。}
{当然,女生总会因为一点莫名其妙的理由傻傻的哭。即便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究竟是什么突然在眼眶上投了毒。}
有些非常老而纠缠不休的情话,说着鱼和水,流泪不流泪的事。我觉得这真是人类想象丰富的意淫。尽管自己也尝试过。
哭的时候把脸放在盛水的塑料盆里,每次都因为快被呛死而作罢,在游泳池里又哭不出来,就没法去想象眼泪在诞生后就立即被融走的感觉。况且这样的感觉应该是*乎透明般的优美,也就大抵和“痛哭”之类的没有干系。
然而夏天的某些,还是存在着宿命般打动人的东西。于是停下来不愿意前进,于是坐着一动不动,于是身体在哪里变得突然尖锐,刺破了一层厚茧,露出还不曾僵死的翅膀,越扇越疼。
在我们还没那么容易流泪的时候,夏天却在这一点上匆匆败去。三个月里它常常下雨,小孩子从小就知道了“那是天空在流泪”。我以为这是个最心思丰富的季节,它应该是个女性,应该还很年轻,甚至或许才十几岁。
下雨让我感觉天空是很脆弱的,什么悲伤,什么无奈,它都承载不了。而此时天地又融为一体,在四荒八合里回归最初。我们本就是从女娲手里由泥巴点儿变成了直立的小人。身体里和着水与土。于是站在雨里,好象找到了自己的宗源。天上,天上的上面,地下,地下的下面,那些都是我们曾经到达过的故乡么。
又或者是我们将去的异地呢。
孤单,孤单是。
孤单是一个人吃醒来,一个人游泳,一个人的影子在地上比画出“SOS”。一个人唱歌或不唱歌,坐着发呆出神。
孤单是树上的雨滴掉在眼里,代替没有流完的泪。
孤单是电影院的冷气和自己,单人间的影碟机和自己,分手的别人和自己,拒绝的别人和自己。
孤单是买张50元的木头桌子,买把15元的木头椅子,想买床的时候不买了,因为不想再添置家具。
谁也没想过在这外头长久地过下去。
孤单是切西瓜,切得再难看也是自己一个人吃完的,丝毫不用有顾忌。
孤单是雨声,从天到地无处可躲,还有雷轰轰,还有闪电喀嚓,还有没人接的电话,没人知道你害怕得发抖。
孤单是咖啡色的皮肤,被晒疼干裂,而血液却因为逐渐凝固而变作纯白。
孤单是三个半年里的四个夏天。说话也没人听,想听也没人说。只能自己对自己开口找话题:“怪声音”,然后又自己回答:“开着摇头电扇呢”。自言自语。自言自语。自言自语是不是种病?
孤单是晚上腿突然疼了,短短地清醒。
没有夏天,所有夏天,都在这里清醒。
punklee,原名李墨谦,北京人,青年漫画人,绘有《百鬼夜行》、《熊猫朋克》、《办公室能喵君》等漫画作品
《熊猫朋克和朋友们》:http://pandapunk.diandian.com/
我爱拍玩具:http://ilovehobby.diandian.com/
个人微博:个人微博:http://weibo.com/punklee/
作者原话:到此为止,百鬼夜行系列全部放送结束!这300张插图从大二的时候一直画到了大四(当然,我承认那时候比较能拖,哈哈哈)。谢谢大家对这个系列的支持!虽然日本的传统妖怪还有很多没有收录其中,但后来就真的懒得画了,哈哈哈哈。第300号以水木茂老师创作的鬼太郎作为结束,这是对水木老师的致敬。当初就是因为小时候看过水木老师编排的《童年轶事》后,才爱上了日本的妖怪,后来又因为《鬼太郎》漫画的缘故,更是爱上了日本传统妖怪,因此对我来说,水木老师就像神一样的存在,哈哈哈。当然,鸟山石燕大师和河锅晓斋大师的作品也深深影响到了我。总之艺术无国界,妖怪也无国界。谢谢大家支持《百鬼夜行》系列,也希望大家继续支持本人的《山海经图鉴》系列绘本,当当卓越有售,哈哈哈,各大书店也有售。
百鬼夜行是流传在日本民间传说中出现在夏日夜晚的妖怪大**,也是著名妖怪绘师鸟山石燕一系列的妖怪绘卷,因日本奇幻作家梦枕貘的小说《阴阳师》系列以及日本漫画家今市子的漫画《百鬼夜行抄》,使得这个名词开始在华文地区流行,衍生出许多同人志以及奇幻创作。
其后有很多相关动漫(如《夏目友人账》老娘的本命啊!!!)总觉得百鬼夜行中的鬼怪很善良,很可爱,河童什么的,全身萌点。和中国的聊斋又是不一样的风格(下次写聊斋)。顺便推荐一本书《婆娑气》系列,可爱善良的妖怪与多病聪明的少爷(和夏目一样因为祖母的原因可以看见妖怪)
以下是百鬼介绍以及配图。配图来自熊猫朋克(李墨谦),很可爱的一胖子,有个可爱的女儿(豆瓣http://www.douban.com/people/punklee/胖子都是好人)最开始是看到他的山海经图鉴,卖萌至极。再后来在微博碰到,非常地谦虚低调,也很友善,不像那些红人,很少搭理人。祝他一直这么幸福的说。
因为百鬼一直在创作中,所以不全,持续更新ing……因为百鬼,所以有点长。。。然后,大图真的很慢,就下了合集,大图详见http://monsterworld.diandian.com/
生命中的人流,总是穿梭不息,似风景装扮着身边的世界。总有些人,悄悄地来,默默地等,如灯照亮了我们的行程,温暖了我们的人生;更多的人,匆匆的出现,急急地走远,如流星,没有永恒,却有瞬间的光辉……无论如何,都是一种际遇,都是一线缘分,需要我们相聚珍惜,别离祝愿,让人生多些暖色。
下雪什么的最有爱了,白白的鹅毛般的雪花从天而降,碰到掌心就瞬间融化掉了,这个冬天,你会选择谁陪你看这第一场雪呢?
窗外大雪纷纷,已是银装素裹,房顶和树的枝桠上都堆满了雪……
来北方十年了,十年里的每一场雪他都不曾错过,也许早以成为一种*惯,可是每一场雪似乎都城载着他的思念,对着雪,他怅然若失。这么多年过去了,思念却在心里生了根。
十年前
空荡荡的教室里,她身穿白色连衣裙,正对这一本书发呆,忽然有人在她肩上拍了一下,她猛地一颤,显然吓坏了。
“想什么呢,这么出神?”他温柔地问。
“你什么时候来的啊,吓了我一跳?”
“我早来了呀,就不知道某人在想些什么东西,有人在你身后站了半天都不知道。告诉我,你在想什么,是不是在想我?”
“哼,谁要想你!”
“哦,看什么啊?我看看什么东西这么吸引我的小玉?”想到刚才她的反应,他坐过去伸手去拿她面前的书。
“不给!”她猛地抓过书抱在胸前。
他一把将她拥入怀中,“不给看?”他坏坏的笑着。
“呵呵,哈。。。我不敢了,痒死了”
“给我!”他放开她。
她趴在桌子上,看着他,轻轻地问:“云,你见过雪没有啊?”
看着那些关于雪的句子,他就知道她又想看雪了。他们生在海南,雪是万万不会见到的。她和他说过她喜欢雪,小时候最大的心愿就是去北方看雪,穿着厚厚的棉衣在雪地上漫步。他也答应过她要和她一起去北方,一起在雪地上漫步、堆雪人、打雪仗。“玉,以后我们去北方生活,不要错过每一场雪,你说好不好?”他温柔地抱着她,低低地问。
“好!你说的,不许反悔!”她狡黠地笑着。
“好,不反悔。我以我对小玉的心发誓,行了吧?”他把她的手放在自己的胸前。
“呵呵,我就知道我的云最好了。雪真的很美,你看这上面写得多好!”她手指停留在刚才看的地方。
若可,我愿是丁香般的女子,无须为了谁而忧怨,更无需丈量光阴给予的深浅,只管停泊江南的一*之地,为自己开一扇幽窗,与书共知己。风来且沐浴,月倚枕边书;雨临相对盏,醉赋宋唐风;再植一盆盆的兰草,便可举杯邀月兰生慧,满室书香建墨庄。
白落梅说:“茫茫世海里追逐,寻找所谓的归宿,其实人又何曾有真正的故乡,都只是暂将身寄,看几场春日芳菲,等几度新月变圆。停留是刹那,转身即天涯。”打捞一段青葱时光,那些张扬的绚丽多彩,留下烟波,弥漫了岁月一笔,在纸上绘声绘色,都是纯真的记忆。
人生,孤独的时光总是特别长,到了一个成熟的阶段,喜欢选择性结交朋友,更喜欢把心事沉淀,待浮嚣打捞后,将山山水水的况味,拨开云雾,而后解读聆听给自己,从中收获领悟,从领悟中收获果实累累。都说:尘世烟云幻梦,长梦戏人生;我说:人生百味,莫过怀一颗谦逊澄澈之心,简约装点自己这道风景,善待他人,温良自己。这世间万物,最美之景,全来源于自然,若你懂得,从来都不缺欣赏之人!
走过繁华,爬过低谷,品过人情冷暖,要知道,每天,阳光其实都会如约而至,碰到阴雨天气,那就把阳光植在心里吧!而你只须用一抹最温柔的爱,将自己呵护稳妥就可。岁月,斑斓演绎中,总会于无声里,让你感受生命风霜下的无常。
梦之国的边境,一堆篝火冉冉升起,绵延,缭绕……
望着远处高高的城堡,他又回想起过去的一切。
这次回来,他不知道是对是错,但他却无法不回到梦之国。 离开6年,是该回来了。
暗夜里流星划过,留下了一道道眩目的光辉。
他依然记得第一次看到流星时,他的心中忽然有一种很失落的感觉:流星是不幸的,它的爱在天上,但是,从它成为陨落的那一刻起,它就注定了永远不能拥有它追求的爱。然而,他的老师却对他说,一个人在最幸福的时候死去,那么,他的灵魂就会成为一颗流星。
他永远都不能理解这种想法,离开心中的爱,那么幸福还能存在吗?
一片轻轻的白羽落在他手背,他抬起头,下雪了!冬天的梦之国就如梦般美丽,却也如梦般虚幻。
那些伤心的记忆,又一幕幕的在他脑中重现。
那一年的冬天,也是下着雪。至今,他还是觉得那一年,就像一场梦。只是,这场梦,他永远都不会醒。
认识她的时候,他只是一个14岁的少年,在魔法学院里,他第一次见到了她。那一刻,他有一种感觉:他的生活,将会改变。是的,他的生活,的确改变了,他想不到这位让他以为是上帝遗留在人间的天使的女孩竟是梦之国的公主,他更想不到,他和她竟会成为朋友。
然而,他心里却十分清楚的知道,他,永远不可能只当她是朋友。因为,从看到她的那一刻开始,他,就注定了永远逃不掉爱上她的命运。这也注定了他从此将生活在痛苦中。他知道,即使他是多么的爱她,而她却永远不可能爱上一个*凡的人。这使他不敢将这份爱对她说,只能将爱深埋在心底。
但是,有一天,他终于压抑不住心中澎湃的感情了,他向她表达了他的爱意……
他伤心地离开了梦之国,流浪在外的他,在寒冬中遇到了他现在的老师。他的老师收留了他,并教会他种种技能。 六年,一转眼过去了。
在这六年中,他一直遗忘过去的那一份情感。
可思念却像面粉一样不断发酵,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反而发现自己更爱她了。
六年中,他无时无刻不想她,无时无刻不爱她……
告别了老师,他要回梦之国找她。
如今他回到了记忆中。
当太阳从地*线升起时,他在阳光中走向城堡。
城堡中一片喜庆的气氛,到处都挂满了彩旗,人们都欢乐的歌唱着。
“今天,难道有什么喜事吗?”他问一位路人。
“今天,公主将和邻国的王子举行婚礼!”一刹那,他听到了梦破碎的声音。他呆住了,六年的期盼,在一瞬间,划过他的脸,坠落在雪中。
一轮明月升上天空。当教堂的钟声响起时,他缓缓的朝教堂走去。无论如何,他都要见她一面。
人们早已在王宫到教堂的路上等候着公主的到来。他站在人群中,静静地等待着。当公主牵着王子的手,走出王宫时,人群沸腾了。
他注视着公主的脸,这是他最后一次看到她了,从今以后,他将永远离开梦之国,他立誓要忘掉所有的记忆,忘掉所有的痛,忘掉深深的爱……
当她走过他前面时,他们的眼神碰到了一起。忽然,他拨开阻挡着人群的卫兵,冲上前去。
卫兵拔出配剑,但是迟了,他已冲到了公主前面,他张开了手臂,那一刻,他看到了公主惊恐的表情。
“别怕,我会保护你的。”他轻轻地说。
他感到后背一阵刺痛,他听到了利箭穿过身体的声音。 缓缓的,他倒在她脚下。在刚才,没有人看到,对面的人群中,一支弓箭对着公主。 ……
他睁开眼,她穿着婚纱,含笑看着他。在他们旁边,天使为他们唱着祝福的歌。“这是梦吗?”他喃喃的说。“有梦,就够了。”他握紧了她的手。 ……
一颗流星划过城堡的上空,仿如一滴幸福的泪。
携手走过人生风雨后,经历岁月的沧桑后,尽管不再有美丽的容颜,年轻的身体。望着你眼角的鱼尾纹,牵起你布满茧子的手...看着你脸上漾起花般的笑容,深深的褶皱里,满满是幸福....
不是因为了你世界才精彩,而是因为有了你我才有了全世界
风雨人生,*淡是真
如果现在你也牵着他的手,好好爱,因为下辈子不一定会遇见.
真希望老了以后身边也能有这么一个爱我的谁。我愿意在你眼中做永远的小姑娘。会羞涩。会脸红。
和你一起走到世界的尽头
我也想在这个年岁还可以调皮的摸着他的啤酒肚说:“哈尼,咱可要减减肥了,这都几个月了呀。。
当爱情简单到一粒米,一桶油的时候 希望你们还保持这份感觉、。
如果遇见了,只想先牵着你的手温存地哭一场。无需说起这半生已然过去的哪怕最微小的一丝丝煎熬。因为我知道你也会有千言万语埋在沉默的梦里,无法言说。
生活对于我来说,不管是斑驳还是华丽,不管是简单还是复杂。只要我可以在手边触碰到它,眼前能够看到那种令人会心一笑的美景,能够感受到一丝温暖,就足够。
我和你走过同一条街,最终回到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就像钟表可以回到起点,却已经不是昨天。
熙熙攘攘的人们互相拥抱,这一夜,只有外面的霓虹灯与我做伴,然后,在半夜,霓虹灯也熄灭。原来一个人的万籁俱寂不止是孤独,还有被整个世界遗忘。
以爱之名,找一个可以容纳你的地方,遇到一群爱你的人,然后且歌且行一同与他们一同成长。
少年的时光就是晃,用大把时间彷徨,只用几个瞬间来成长。然后成为所谓的大人的我们,就变得像鱼缸里的鱼,想说的很多,一开口就化成了一串省略符号。
梦见自己在那片蔷薇的海洋中奔跑,那里有蓝蓝的天空,没有一丝白。沉睡在白茶花上,我微笑不语,用一整个宇宙,换一颗红豆。
梦想的一端连接现实人生中的真实与虚妄。而另一端,是艰难至极的徒步长旅。就像开在竹子上的花,泯灭于新生,重起与消融。
在某个静谧的夜里将身体自由地舒展,倾听远方轻柔的呢喃。搀杂着花香的风声打磨*岩石的干枯,任时光荏苒。
记忆中最美好的时光,是在一个温暖的午后,看一本喜欢的杂志,喝一杯香浓的咖啡,有柔软的时光,有和煦的微风,还有不用言说的你。
我们这一生注定要错过很多人,错失很多事。错过的人是驿站,让我们懂得珍惜和感恩;错失的事是路碑,无声计量着我们行进的距离。有些道理是立于书本之外的,有些际遇是无法装扮人生的,无论怎样错过,我们都要向前,未来靠自己把握,是非由天地评说。所以如果你遇见那个TA,就不要说再见
我们总会在不设防的时候喜欢上一些人。没什么原因,也许只是一个温和的笑容,一句关切的问候。可能未曾谋面,可能志趣并不相投,可能不在一个高度,却牢牢地放在心上了。冥冥中该来则来,无处可逃,就好像喜欢一首歌,往往就因为一个旋律或一句打动你的歌词。喜欢或者讨厌,是让人莫名其妙的事情。
孤独是空气,你呼吸着它而感觉到自己存在─安妮宝贝《二三事》
不是不想为一个爱的人,陪着他同甘共苦。如果有一个男人值得深爱,为他抵上命也是幸福的。只是没有那个人─安妮宝贝《八月未央》
有两个独立的房间,在各自房间里工作,一起找个地方吃晚饭,散步的时候能够有很多话讲,拥抱的时候在一起的时候觉得安全,不彼此表白,表白是变相的索取,不会太想对方,累的时候,知道他就是家。---《蔷薇岛屿》
不相信爱情的人会比*常人容易不快乐─安妮宝贝《告别薇安》
感情是最难带来温度的物质。因为它不成形,因为它不持久,所以不值得信赖和依靠─安妮宝贝《告别薇安》
我想给我的灵魂找一条出路,也许路太远,没有归宿,但我只能前往─安妮宝贝《告别薇安》
诺言和深情,没有出路的潮水,一次次淹没了我─安妮宝贝《告别薇安》
爱如捕风,你想捕捉注定要离散的风吗?─安妮宝贝《告别薇安》
时间让爱情面目全非,***是水,流过身体不会留下任何痕迹─安妮宝贝《告别薇安》
女人的生命如花要死在采折她的手心里,才是幸福─安妮宝贝《告别薇安》
任何一件事情,只要心甘情愿,总是能够变得简单。─安妮宝贝《彼岸花》
痛彻心扉的爱情是真的,只有幸福是假的。那曾经以为的花好月圆......爱情只是宿命摆下的一个局。─安妮宝贝《彼岸花》
我漠视除自己关注和重视之外的一切感觉和现象 。─安妮宝贝《彼岸花》
人的生命应该是丰盛而有缺陷的,缺陷是灵魂的出口。─安妮宝贝《彼岸花》
天空的蓝是疾病 ─安妮宝贝《八月未央》
天空非常的明亮。蓝得像一种疾病。难以治愈般的痛苦的蓝。─安妮宝贝《八月未央》
在这个世界上,所有真性情的人,想法总是与众不同。
我总是以为自己是会对流失的时间和往事*惯的。不管在哪里,碰到谁。以什么样的方式结束。
幸福始终充满着缺陷。
但是快乐太单纯,所以容易破碎。
我从来不自欺欺人。我只看真实。
聪明的女子值得同情。
我的世界是寂静无声的,容纳不下别人。
像我这样的女人,总是以一个难题的形式出现在感情里。
我们可以失望,但不能盲目。
渴望占有愈多而愈脆弱。
没有欲望只能说是麻木不仁。
短暂的瞬间,漫长的永远。
鸟的翅膀在空气里振动。那是一种喧嚣而凛冽的,充满了恐惧的声音。一种不确定的归宿的流动。
人的寂寞,有时候很难用语言表达。
总是需要一些温暖。哪怕是一点点自以为是的纪念。
感情有时候只是一个人的事情。和任何人无关。爱,或者不爱,只能自行了断。
伤口是别人给与的耻辱,自己坚持的幻觉。
我大概是一只鸟。充满了警觉,不容易停留。所以一直在飞。
容易伤害别人和自己的,总是对距离的边缘模糊不清的人。
我会惧怕孤独吗?我只是偶尔会感觉寂寞。
爱情是容易被怀疑的幻觉,一旦被识破就自动灰飞烟灭。
快乐的流泪。
在她的心里潜伏着一个深渊,扔下巨石也发不出声音。
喜欢的就要拥有它,不要害怕结果。
很多人一旦分开也许会永远都不再见面。
有些人是可以被时间轻易抹去的。犹如尘土。
很多人不需要再见,因为只是路过而已。遗忘就是我们给彼此最好的纪念。
他们似乎从没有正式地告别过。而每一次都是绝别。
法国的普罗旺斯,12世纪时,以它的骑士爱情而闻名。一提起法国,我们立刻会说“ROMANTIC”!其实,这个词的词源“ROMANCE”一开始便和骑士传奇联系在一起。对一个高贵女人忠心耿耿的爱情是骑士一切活动的出发点和终结点。在这个爱情变得像速食面一样的简单快速的时代,在这个变心比变脸还快的时代,有缘携手婚姻的情侣,去普罗旺斯进行自己的蜜月之旅,追随一下典雅的骑士爱情,也许爱情从此就真的地老天荒了。 除了浪漫的爱情传奇,普罗旺斯地区的风景是更具吸引力的。这里既有充满激情的都市马塞、尼斯,也有温文尔雅的大学城艾克斯、阿维尼翁,还有那些逃过世纪变迁的中世纪小村落。荒芜的峡谷、整齐的田野、原始的山脉…所有这些都被包围在不到150*方英里的普罗旺斯之中。你很难找到什么地方能象普罗旺斯一样,将过去与现在如此完美的融合。在奥郎日,你可以坐在罗马时代的圆形露天剧场看戏;在阿尔,你可以坐在Place du Forum的咖啡厅里消磨一个下午,那令人沉醉的景致,与一个世纪前凡高所画的几乎没有差别。
普罗旺斯三大浪漫所在 一、薰衣草之乡 随着一部《熏衣草》的热播,很多浪漫少女都迷上了那种花语为“等待爱情”的紫色小花,甚至有很多“花痴”千里迢迢地赶到熏衣草的故乡——普罗旺斯一觅芳踪。 普罗旺斯著名薰衣草观赏地分别为鲁伯隆山区、施米亚那山区。 1.鲁伯隆山区(Luberon)塞南克修道院的花田是该区最著名的熏衣草观赏地,也是《山居岁月》一书的故事背景,号称全法国最美丽的山谷之一。山上有一座12世纪的修道院,塞南克修道院前方有一大片的薰衣草花田,是由院里的修道士栽种的,有不同颜色的薰衣草。 2.施米雅那山区(Simiane-la-Rotonde)施米雅那是一个极具特色的山城,山顶矗立着一座建于12至13世纪的城堡罗通德,环绕着一大片的熏衣草花田。站在施米雅那城镇里,随处可见到紫色花田,无边无际地蔓延。二、马赛和伊福岛 马赛的著名,多少归功于《马赛曲》。它处在地中海北岸,是法国第二大城市。这里没有巴黎的繁华,却有地中海沿岸最迷人的景色:水天一色的蓝,和人之间毫无间隔,站在海岸,却仿佛立在水中央。市内贾尔德圣母院、圣让堡垒、博物馆等,都是值得一游的地方。 而一部《基督山恩仇记》,却把游人的目光从马赛的古老繁华中拉到了海中略显孤独的伊福岛,因为那里就是基督山伯爵被关押的地方。从马赛港坐船20分钟就到了伊福岛。一边手拿小说,一边沿着书中描写的道路探寻,别有一番情趣。
三、戛纳 提起戛纳联想到的是电影节。那么多世界级的明星都会齐集在此,想必一定是个不错的所在。从马赛到戛纳,坐车只需1小时。除了著名的戛纳电影节,当地为了吸引游人,还有很多其它节日。因此无论你什么时候去,都能碰到好日子,不必因为没有遇到众星云集的盛况而失望。
“洛阳牡丹甲天下。”这话是有来历的。
洛阳有个书生,名叫常大用,他最大的嗜好是酷爱牡丹花。他听说曹州牡丹花的品种最名贵,就一心一意想到那里去看看。他一直没找到个去的机会。
这一年因为有别的事情要到曹州去,这可趁了常大用的心愿。他想,无论如何也要借这个机会欣赏一下曹州的牡丹。
事情办完后,常大用借了一家大户人家的花园暂时住下。因为那时才是2月初,天气还有些寒冷,牡丹花还没有开。如果不等牡丹花开就回去,这一趟就等于白跑了。等吧,还得等好些日子,他的心情很急,可也没有办法。
他天天在牡丹花园里走来走去,目不转睛地看着刚发出嫩芽的牡丹,希望它能早日长出花苞,早日开放。
可牡丹自有它开放的时日,并不因人们急于看到它的花朵而提前绽开。
常大用看花心切,无法排遣,晚间回来,就写思念牡丹的诗。时间久了,他竟写了一百多首关于思念牡丹的诗。
等了些日子,牡丹花终于含苞待放了。可是常大用的盘缠早已用得净光了,就把暂时穿不着的衣服送到当铺里去典当了。典当的钱也快要花光了,每天把稀粥分成三份,早中晚各喝一点,聊以充饥。就这样,艰难地等待着牡丹花的开放。
一天,天刚微明,他就到了牡丹花园,花还没有开放。花株丛中有一个女郎站在那里,后面跟了一个老太婆,象是女仆人,可穿戴挺讲究。常大用以为这是大户人家的宅眷到这里来游玩赏花的。心想,我性急,这么早就来看花,没想到还有比我更早的。他见有人在这里,而花还没开,就掉转头回到自己的寓所。天快黑的时候,常大用又到杠丹花园里去,见那位女郎和那位老人已先在那里了,他又悄悄地回避了。这样,一连又遇到过好几次。这一次,常大用留心看了看那女郎,她穿的衣服十分华丽,衣服的式样也不一般,似乎皇宫中也没有这样的。他想,一般大户人家的女郎,也没有这样穿着打扮的。他猜想了半天,也没猜出女郎的身世,他心里暗暗说:“这一定是个仙女,人间哪里会有这么漂亮的女郎?”
常大用想,这次我一定去问问她。他大着胆子走向牡丹丛中,女郎已回头走了。他跟在后面,刚转过一座假山,恰巧遇见那位老仆人。女郎坐在后面的石头上没动,老女仆赶紧走上前去,用自己的身体遮护着女郎,回头对常大用喝叱道:“狂生,你要干什么!”常大用赶紧上前作揖,说道:“这位娘子一定是位天仙,小生这厢……”还没等常大用把话说完,老仆人就又训斥他说:“一派胡言!象你这样,该把你捆起来送到县衙门里去!”
常大用吓出一身冷汗。女郎倒没生气,只是微微地笑了笑,说道:“走吧。”说完,转过假山,走了。
常大用可吓坏了。往回走的时候,两腿直打战,两脚也不听使换。他想:
“这一下可闯下乱子了。女郎回去,若告诉她父兄,必然有一场大的麻烦。”
他越想越后悔,暗恨自己:“这是何苦呢,自己是来看牡丹的,干吗在女郎面前冒冒失失的!”可此时后悔也来不及了。他回到寓所,饭也没吃,一头倒在那张空床上,只是恨自己不该这样唐突。所可庆幸的是那女郎还没发脾气。这一夜,他又懊悔,又痛恨,又害怕,翻来复去睡不着。经这一折腾,常大用病了。
第二天,竟没有人来捉拿他,也没有人来骂他,常大用多少放些心了,可再回忆那女郎的言行举止,声容笑貌,历历如在眼前,无一处不动人。这时把害怕的心思又变成对女郎的思念了。这样一连3天,吃不下饭,睡不着觉,一会儿害怕,一会儿思念,把自己折腾得病情加重,堪堪不能起床了。
一天夜间,人们都已经睡定了,常大用迷迷糊糊地躺在床上。这时,那位老女仆走进他的寓舍,手里提了个瓦罐子。她把瓦罐往桌上一放,说道:
“这是我家葛巾娘子亲手和的鸩汤。鸩汤是剧毒药水,喝下去不多会儿就毒死了,你也就不会受疾病之苦了,快喝了吧!”常大用很为吃惊,说道:“我和你家娘子素来没有冤仇,为什么要用毒药来毒死我?”过了一会儿又说:
“也好,既然是小娘子亲手制的毒汤,我就喝了它。与其这样思念,病中受罪,不如喝了毒药死去痛快!”说完,拿起药罐,一仰脖子喝了下去。
老女仆看到这小伙子的憨厚样子,笑了笑,拿起那个瓦罐,出门,走了。
常大用喝过毒药,躺在床上,等待药性发作,死去。可他觉得药味清凉,还有一种特别的香味。喝过不久,觉得头脑清醒了些。他把眼睛闭上,躺着不动。过了会儿,觉得心胸渐渐地宽松了许多,遍身都很舒服,他不再考虑如何死法,也不再想其它的事情,不知不觉地睡着了。第二天醒来,早晨的阳光已照射在窗子上了。他已病了三天不能起床,此时觉得病痛消失,他试着起身下床,走了几步,病已完全好了。他更加认定那女郎是位仙女。
常大用一心想去见见这位仙女,但不知她住在哪里,又找不出个理由来去见她。没有别的办法,只好在没有人的时候,诚心诚意地对天祷告,以表达他对女郎的思念之情。
一天,常大用又要去看牡丹花,刚走到一个小树林中,恰巧碰到他思念的那位女郎。他往四下里一望,别无他人,就高高兴兴地走上去施礼问讯。
女郎客客气气地还了礼。常大用闻到女儿身上有一股奇异的香气。他刚要再和她说话,老女仆从远处走来。女郎让常大用暂到一块大石后面避一避,又用手向南指了指,小声说:“夜间踏着花梯过墙,看那所四面有红窗的房子,就是我住的地方。”说完,急匆匆地走了。
女郎走后,常大用象丢魂失魄一样,不知该怎么办好。
这天夜间,他要找个梯子扛到南墙跟。到了南墙跟前,有一个梯子已经在那里放好了。常大用很高兴,爬上梯子,越过垣墙,到了里面,果然有一所房子,四面都有窗子,窗子上都挂着红绢窗帘,里面的灯光透过红窗帘射了出来,整个窗子都是红的。他小心地走*窗前,听到里面有人在下棋,棋子敲打棋盘的声音不时传了出来。常大用久久地站在外面,不敢往里走。站了好长时间,里面下棋的仍未结束。他想,与其站在这里等候,还不如先回到自己那边,等到里面下完了棋,再过来。常大用登上花梯,爬回到墙这边。
等了一会儿,他又爬过墙这边看看,见棋局还没散,就再爬了回来,如此往返,爬了四五趟,仍没有机会进屋。
是谁在和女郎下棋呢?常大用决定从窗缝里往里望望。原来和她下棋的也是一位女郎,长得也很美丽,只是衣服穿得更淡雅些。那个老女仆也坐在里面,还有一个丫鬟,常给两位女郎端茶,剪烛花儿。常大用见此时仍不能进去,又踏着梯子越墙回到自己这边。这时听到谯楼上鼓打三更。
这次,常大用登上花梯,趴在墙头上,目不转睛地看着里面的动静。不久,就听到老女仆从屋里走了出来。常大用心中高兴:“你们可都走了!”
谁知老仆人没回自己的住室,却走到墙脚下察看,说道:“花梯子怎么放在这里?是谁放的?”说完,又招呼丫鬟出来,把梯子搬走了。常大用心中直埋怨这老太婆多事。
梯子搬走了,常大用想再过去,已过不去了,没有办法,只好回到自己的寓所。
第二天晚上,常大用又去了,来到墙下,见梯子又安放好了。他四下望了望,幸好四周没有人。他越墙而过,见女郎一个人坐在室内,象是在等人,又象是在思考什么事情。女郎见常大用进来,惊惶地站了起来。常大用上前行过礼,说道:“我知道自己缘份浅薄;怕今生见不到你了。没想还终于能见到你。”常大用激动得不知该说什么话好,女郎说:“有志者,事竟成。
你请坐。”常大用刚要对她说说自己的心里话,就听到远处传来说话的声音。
女郎赶紧对常大用说:“我妹妹玉版姑娘来了,你赶快趴到床底下去躲一躲。”
常大用只好顺从地爬到床底下去。他趴在那里,大气儿也不敢出一声。
一会儿,一个女郎从外面走进来,笑着说:“败军之将,还敢再和我战吗?走吧,我那里已经泡好茶,摆上棋盘等着你呢!今天我非和你下个通宵不可!”女郎推托说:“今天身上不大舒服,有些发困,不去了。”玉版姑娘哪里肯答应,非让她去下几盘不可。女郎推托着不肯去,一直坐在床沿上没动。玉版姑娘急了,走上前去,取笑说:“一个人在这里坐着,空屋子有什么可恋的!莫非床底下藏着汉子!”边说笑,边生拉硬拽着走。女郎这才站起身,默默地跟着走了。
女郎走后,常大用十分懊丧。他从床底下爬出来,环视室内,室内整齐清洁,香气袭人,但并没有什么梳妆打扮的化妆用品。看她床上,也没有什么多余的陈设,只有一块水晶如意,芳香清洁,十分可爱。他想:“没有别的可拿,我就拿它权当个信物吧。”于是把那柄水晶如意揣在怀内,越墙而回。
常大用回到自己的寓所,思念时,就拿出水晶如意来展玩。看到如意,闻到芳香,又更加思念那女郎。他想起前天伏在床底下时的情景,听到玉版姑娘说的那些话,真觉得有些后怕。如今偷拿了她的水晶如意,一方面觉得不好意思,但又很盼望女郎能来寻找。
几天之后的一个晚问,女郎果然来了。笑着说:“我还以为你是个君子呢,没想到却是个小偷。”常大用应声说道:“不错,不错,我当过一次小偷。偶然偷了一次,只是希望能够‘如意’罢了。”说着赶快向女郎让坐,女郎大大方方地对面坐下。女郎一入室,室内异香扑鼻,沁人心脾。常大用说:“我第一次见面时,就觉得你是个仙女,现在看来,更加证实了我的想法。我只怕这是一场梦。”女郎笑着说:“你想得也太多了。明明是我和你在一起,怎么会是梦!不过,以后还是小心些好。现在的人,往往爱无端说些闲话。人言可畏,倘或被他们捏造些黑白,那时,你不能生出翅膀来飞走,我也不能乘风飞去,弄得说不清道不明,多不好啊!”
常大用觉得这女郎很有见识,说得也有道理。听她说的这些话,很象*常的人,但看她那相貌、穿戴、举止,又不象*常的人。常大用问她贵姓、芳名,女郎笑了笑说:“你既然认为我是仙女,何必再问姓名!”常大用见她不肯道名姓,也就不再追问,就说:“那位老人是谁?”女郎说:“她是桑姥姥,我从小就受到她的照顾,所以,我一直没把她当仆人看待。”
谈了一会儿,女郎起身告辞,说道:“我那里耳目众多,不可久留。以后有时间,我们再约时间叙谈。”临走的时候说:“那块水晶如意,不是我的,是玉版妹妹放在那里的。”常大用问:“玉版是谁?”女郎说:“是我堂叔姊妹。”常大用把水晶如意拿出,交给女郎。女郎带上走了。女郎走后,满屋里香飘四溢,久久不散。
从此,常大用常和女郎会面。
常大用为了等待牡丹开放,又恋着常和女郎会面,一直在这曹州等待着。
典当衣服的钱早又花光了,早没的可卖了,就要去卖马。女郎知道了,对他说:“你为了我,把衣服都当了,现在又要卖马,这可使不得。洛阳离此,千里迢迢,没有马骑怎么回去?我还有点积蓄,你先拿去用吧。”常大用不肯,说道:“你的一番好意,我心领了,你的钱我不能接受。”女郎说:“不必客气,就算我借给你好了。”她不等常大用分说,强拉着他来到一棵老桑树下。指着一块石头说:“你把它转动一下。”常大用照女郎说的作了。女郎从头上拔下一根金簪来,在土中刺了几下,又说:“你把这土挖一下吧。”
常大用伸手将女郎刺的土挖了两下,一个瓮的口就露出来了。女郎向瓮中取出白银五十余两。常大用说:“够了,够了,不用再拿了。”女郎不听,又从中拿出几根金条来。还要往外拿,常大用只拿了一半,其余的又放进瓮中,掩埋了起来。
一天晚上,女郎来对常大用说:“最*有人说咱们的坏话,看来咱们不能常在这里住了,应该早作打算才好。”常大用听说,非常吃惊,说道:“这可怎么办好!我是个书呆子,一点办法也想不出,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吧。”
女郎说:“没有别的办法,只好逃走。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另找个地方,就说咱们是夫妻,一起过得了。”常大用没有主意,问道:“逃到哪里去好呢?”女郎说:“你家在洛阳,我就跟你去洛阳吧。你先走,我随后去找你,我们在洛阳见面。”
常大用整理好行装,骑上马先走了。他一路打马快跑。心想,自己先到洛阳,打扫好房舍再回来迎接女郎。等到他赶回洛阳,女郎的车马也来到他的家门了。女郎和常大用一起拜见父母,就和正式夫妻一样,没有人知道女郎是私奔的。常大用自己老是觉得拐人家的女儿逃回家中,心里常常惴惴不安。可女郎很坦然。她对常大用说:“你尽管放心。不用说千里之外没有人知道我是私奔的,就算有人知道了,也没关系。我是曹州名门世家之女,他们还能说什么!当年卓文君不是也曾跟着司马相如逃跑的吗?卓文君的父亲卓王孙知道了,不也没把她怎么样吗?不但没有人说闲话,而且还传为佳话。”常大用听了女郎的这番话,才略微放心些。
常大用有个弟弟叫常大器,女郎看了看他的相貌,说:“弟弟的才情比你高,前程也比你大,现在还没完婚。我妹妹玉版,你是见过的,和弟弟的年龄也相当,他们倒是天生的一对儿。”常大用说:“远隔千里,怎么去说亲?”女郎说:“这也不难,玉版妹妹和我最好,让桑姥姥驾车回去一趟就成了。”常大用怕自己拐着她来的事情暴露,不敢这样做。女郎笑着说:“不妨事。”就打发桑姥姥驾车去了。
桑姥姥到了曹州,不久就把玉版接回洛阳。女郎安排大器与玉版成了亲,从此,兄弟两个都过得很合美。日子也过得一天天富起来。
一天,来了一群强盗,闯进常大用家。常大用赶快率领全家躲到一个楼上。强盗一进宅就把楼团团围住,声言不答应他们的要求就放火烧楼。常大用大着胆子问他们什么要求,强盗头儿出来说:“只有两条。第一,听说你们兄弟两个娶的媳都很美,让她们出来,我们见一见;第二,我们一伙五十八人,每人给五百黄金。”常大用说:“每人给五百黄金,我能做主。要弟媳妇和夫人出来见你们,得去和她们本人商量过后再说。”
众强盗齐声呼喊:“不答应,这就点火烧楼!”人们都吓得了不得。
女郎和玉版妹妹都身穿华丽的衣服,戴上贵重的首饰,迈着轻盈的步子,慢慢地从里面走出。她们姊妹俩走下楼来,站在下面的楼梯阶上。女郎对众强盗说:“我姊妹俩都是仙人,名列仙籍,暂时来到人世,对正直的人,我们情愿扶持,却不怕强横威胁。你们每人要一万两黄金,我也拿得出来,就算给你们,你们也不敢要!”许多强盗听了这话,又见她们飘飘然赛过天仙,忙跪下说:“不敢,不敢,我们这就要走。”其中有一个却说:“不要听她的,她是骗人的!”
女郎和玉版本来要回身上楼,听了这强盗的话,就转回身,站在原地,问道:“你要怎么样,说吧,现在说也还不晚!”众强盗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没有一个敢回话的。过了一会儿,女郎手挽着玉版的手,姊妹俩从从容容的上楼去了。强盗见两个仙女已走,只好哄然散去。
过了两年,女郎和玉版各生了一个男孩,女郎这才渐渐露出自己的身世。
在一次谈话中,她说:“我姓魏,母亲封为曹国夫人。”常大用有些怀疑,他想,曹州没有姓魏的世族大家。再说,一个大家世族的女儿,跟人家私奔,家里能够不找吗?这个疑团一直悬在他的心里。
后来,常大用又借故去曹调查询问,访遍了曹州各地,果然没有姓魏的大家族。一次在朋友家里做客,见其墙壁上悬挂着一首诗,题目是《赠曹国夫人》。他听自己的妻子说,她母亲封为曹国夫人,就问道:“曹国夫人是谁?”朋友笑了笑说:“我这就和你去见见曹国夫人。”于是领着他来到后花园,指着一株和屋檐一般高的牡丹说:“这就是曹国夫人。”并告诉常大用说,这株牡丹在曹州牡丹花比赛中,名列第一,被封为曹国夫人。这是最名贵的品种,俗称“葛巾紫”。
常大用了解到这些,心中很是惊骇。他怀疑自己娶的女郎是花妖,弟弟娶的玉版也是花妖。
常大用从曹州回到洛阳,没敢直接问妻子,只旁敲侧击地拿《赠曹国夫人》诗来试探,看看她的反应。女郎见常大用这样怀疑自己,觉得受了极大的屈辱。她没想到自己诚心相爱的人,竟这样怀疑她。她立即着人让玉版妹妹抱着孩子来,自己也把孩子抱在怀中,对常大用说:“三年前,感激你真心思念我,我也真心实意地来报答你。今天被你无端怀疑,我们也就不能再留在你这里了。”说完,和妹妹玉版一起举起怀中的孩子,远远地抛了过去。
两个孩子一落地就不见了。常大用惊慌地回头看时,两个女郎也都不见了。
常大用悔恨不已。
又过了几天,两小儿落地的地方,生出两株牡丹。这两株牡丹长得很快,一夜之间长了一尺多高,当年就开花,一株开紫花,一株开白花,花朵都比盘子还大,比一般的葛巾、玉版花瓣更多,颜色也更美丽。几年之后,就长得一丛一丛,十分茂盛。把它分别移到其它地方,也就变成其它品种,人们都叫不出它们的名称来。从此,牡丹之盛,没有哪个地方能比得过洛阳的。
直到今天,仍然传说着“洛阳牡丹甲天下”的佳话。
你是否期待每天都会有一杯准备好的热牛奶
姜家宁喜欢安静的女生,就像沉默的班花程雅君,他不能像校痞一样买PSP送给女生;不能凑齐几周的生活费就买得起蔡依林的演唱会门票;他甚至都没有一个像样的笑话来逗乐女生。但爱一个人总是会有属于自己的好办法———聪明的姜家宁总是照顾程雅君家的生意。
姜家宁家离雅君家开的小卖店不远,每天姜家宁都会从那里过,然后站小卖店门口,问问这多少钱那多少钱。他那点零花钱,估计早就用完了,他只不过是想看看程雅君在不在,更多的时候都是雅君妈妈在里面。有时候,雅君也会帮家里看店,姜家宁就装作去买东西,在那里挑啊挑,问这个酱油多少钱,问那个灯泡多少钱,然后找机会跟雅君搭讪,聊东聊西的。更乐的一次,雅君看店的时候,姜家宁又逛到了那里,刚起床的雅君一身睡衣守着店,家宁神经兮兮地瞎指,傻里傻气地指着卫生棉说:这个多少钱?一下子红了脸的雅君,不知所措,赶紧逃到了里屋,换了妈妈出来:臭小子,你要买这个?一大清早你要买这个?姜家宁不知哪来的勇气,直接从口袋里掏出五十块钱,就买这个,你给我来一大包。雅君妈妈也没阻拦,也就真的把那一大包东西给了姜家宁,姜家宁倒也侠气,直接就塞进了书包里。带着一大包卫生棉上下学的姜家宁,总觉得有些别扭,毕竟那个年纪谈点稍微**的事情都会遮遮掩掩,更何况是一包自己都还没弄明白是做什么用的东西。
可是那包东西怎么也不适合姜家宁,他想退还给雅君,钱也不要了,当为自己喜欢的女生做点什么吧。那天中午放学,姜家宁装病趴在桌子上睡觉,等所有同学都不在教室时,他把那一大包东西塞进了雅君的课桌里。下午是高考动员讲座,雅君也没有动书包,大家听完讲座准备整理书包回家时,程雅君把书包一抽,啪的一声,那么大一包东西掉了出来,好事者、校痞们、*日里嫉妒雅君美貌的,纷纷围了过来:程雅君你买了这么多这个啊?还有人问,这是什么啊?一包一包的?从脚底尴尬到头顶的程雅君已经不知道如何处理了,“这不是我的……这不是我的……”说完,就趴在课桌上委屈地哭了起来。班长找来了班主任,大家都不让放学,调查清楚了再走。
班主任脸一黑,除了程雅君以外的同学全部站起来,今天不搞清楚这件事是谁做的,所有人都不能放学。班里安静得只听到雅君委屈的哭声,每个人都在等待那个“肇事者”走出来。这时,班主任走了出去,几分钟后,拿了厚厚的几摞作业本放在讲台上,在那里批改,一副奉陪到底的架势。作业本改到一半时,姜家宁站了出来:“老师,是我做的……我……”
姜家宁被带到了办公室,一五一十通通招了,然后是写检讨、罚站。招什么都无所谓,写什么也无所谓,漫长的罚站也无所谓,姜家宁觉得自己都可以应付,只是程雅君,那么伤心的程雅君,是不是恨极了自己,是不是从此就失去了彼此。
当晚,雅君早早睡了,家宁一见雅君妈妈忙赔不是,雅君妈妈知道东西是从自己手上出去的,也不想多责备家宁。两个人说着说着,就拉起了家常,把雅君在学校受委屈的事抛到九霄云外了,聪明的家宁,走的时候给雅君妈妈鞠了满满一躬,错认得彻底极了。
卫生棉风波后,雅君变得沉默了许多,有事没事家宁还是会去照顾生意,每天早早地在雅君家店里买一盒牛奶,在盒子上写“对不起”,悄悄地放在雅君的抽屉里。家宁知道那天的事情让雅君在班上受了委屈,他不敢去道歉,他害怕雅君说出讨厌他之类的话,这会让他心中的梦一下子碎掉。年少的时候,喜欢一个人,悄悄地放在心里是最妥帖的,你若惊动了那个人,也许从此就消失不见了。
就这样,姜家宁每天早早起来,到雅君家的商店买一盒牛奶,然后边走边在牛奶盒上写“对不起”,久了,他也会把空闲时读到的美丽的句子顺带写上去———“思念有时像绵长海岸线,怎么走还是那么长”。小小的牛奶盒,像一方无限思念的天空,把姜家宁的歉意带给他思念的人。雅君倒也不拒绝姜家宁的牛奶,每天收每天喝,这种谨慎如走钢丝的情感,就一直这样来往着。
姜家宁不敢肯定雅君是不是原谅了自己的,至少也是有些原谅的吧,因为有时去小卖店买东西,还是会偶尔碰到帮妈妈守店的雅君,她不会躲开他,面带微笑地看着他,帮他把买的东西擦得干干净净,找最新最新的零钞给他。但姜家宁不明白,为什么雅君的世界一直都如此安静,她也不主动找自己,也不拒绝自己送去的牛奶,就这样任凭岁月在自己的小心翼翼的试探中前行,就这样一直持续到毕业,家宁稳稳当当地过了重本线,而雅君也上了市里的二本。
已经毕业了,可能就是各自天涯。年轻并不知道做什么或不做什么才是所谓的珍惜了,只知道爱一个人,就为她做一些爱她的事,这一刻他鼓起勇气向雅君说了,“对不起,我喜欢你”,雅君看着家宁笑了笑,带着他来到自己的房间。
从雅君房间推门出去,阳台的窗户上,大片的白色映入眼帘,那里整整齐齐摆满了一阳台的牛奶盒子。家宁走过去,盒子都是空的,盒子上依稀可见自己的字,字的下面,多了一行字———“没关系”,更下面是用彩色笔注明的日期,姜家宁随意拿起几个盒子,只要写有“对不起”的盒子,下面都有“没关系”的回复。整整一百多个牛奶盒,全部都有雅君写的字。雅君拿过家宁手中的牛奶盒摆到原处说,其实一开始我就没有怪你,但我不能跟你说。你基础好,你家里对你期望很高,让你到这个学校来寄读也是为了让你考上好大学。我每天乖乖地收下牛奶,这样就不会影响到你了。我也学你的,把心里想说的话都写在牛奶盒上。你看这些牛奶盒子多么壮观,它们可是有属于我和你的牛奶盒秘密呢!
那天家宁和同学一起在雅君家玩得很晚才回家,雅君把大家送到巷子口,回头说再见的家宁抬头看了看雅君家的窗台,窗台上堆积的白色牛奶盒,像爱一样往外蔓延,那一盒一盒的,是两个人合写的甜美日记,是用爱的力量堆积起的朴素情感!
1.威治WAGE是个工作狂,他带着围裙在超市里不停地为顾客忙碌着,超市老板知道他在工作吗?不知道,但威治并不介意,威治是丑娃娃家族中最勤劳的,这一点是不是很像你呢?他是非常讨人喜欢的!
2.新可CINKO是这些家伙中最搞怪的一位,这个连牙还没有长出来的小家伙总是喜欢跟着他的哥哥,他喜欢到处逛,看到喜欢的小东西就冲他们吐吐自己的舌头。CINKO是个旱鸭子,千万别让他到水里去!
3.冰蝙蝠ICE BAT是最有魔力的UGLY DOLL ,他总是住在冰箱里,所有他碰到的东西也会变成冰。
4.OX陆军中尉 OX不是一个动物,尤其在拥抱和亲吻你的时候和动物不一样。 OX长了两只那么短的胳膊,他是用他的耳朵来拥抱你的。OX是个魔术大师,他最拿手的把戏就是把你的东西变成他自己的他最想偷的东西就是你的心,如果你可以借你的一只手,一只耳朵或者是一.二块钱给他,他就答应做你的好朋友!
5.托蕾TRAY 托蕾可是所有丑娃娃中心眼最多的,这可不是因为他聪明,而是她有三个大脑,一个长在头里,两个长在眼睛里,他是家族的首领,老是肚子饿!喜欢吃蓝莓,把眼睛都吃成蓝色的了!
6.鲍勃BABO 将会保护你的,如果有一天你很不幸,有人给你带来麻烦,鲍勃虽然有点迟钝,但是他心地善良。他是一个跟屁虫,当你遇到可怕的事情时候,你就会收到他寄给你的美好的问候卡,你就不会感到害怕。鲍勃是一个很好奇又很顽皮的小东西,他可能有时候需要你的关怀和指导,所以你要多带他去更多的地方游玩,你也可以把他独自留在家里,但是要记住,一定要把你的钱包和点心放在它勾不到的地方。
7.楔子头WEDGE HEAD
他很喜欢他看到的东西,不过最终他更喜欢能够理解他的人,他长得也挺漂亮,不是吗?怎样你说他看上起很可怜吗?你错了,你看他站在哪里有多酷!楔子头也很理解你,他看东西的方法与你不一样,所以他就要头朝下倒立着,不过他站的很稳当,你的意思他都能理解。如果有人不理解的,你可以把楔子头倒立举到他面前她就理解你了。楔子头有个好朋友叫OX,他们两个正在准备完成一项特殊使命,就是去证明人类是存在的,在这个问题上很乐意接受你的帮助哦!
当开场模特以溜光发髻、亮泽红唇、色西装、紫色抹胸、绿色裤子和金色蟒蛇皮腰带造型出现时,任何一位期待延续Frida Giannini上一季秋冬宁静、经典的中性色系列的人都会感到很震惊。魅惑重回Gucci,并且看起来似曾相识。“我推动了挑衅的加速器,”设计师后来说到,并将这次大胆的用色归功于Guy Bourdin、David Bailey和 Chris von Wangenheim七十年代末期的照片。设计还将Marakkech添加到灵感清单里,这意味着将不可避免地带有YSL的感觉。
无论是撞色拼接还是Berber薄缎的运用,所有设计都透露出高级奢华感。比如领口开到肚脐的蓝绿色、翡翠色和黑色拼接连身裤;同样还有不对称的包裹的连衣裙,裸露出腹部和肋骨,香艳动人。Giannini 的姑娘们穿着用最软小山羊皮做成的猎装夹克,袖窿周围有着大量刺绣和镶嵌装饰的合体亚麻机车夹克,或者钩织的网眼T恤——这些魅力十足的设计没有一件是给*凡的女孩子穿的。皮装部分饰有密集的绑带并且点缀金色的五金件或者大量运用流苏装饰(一种始于Tom Ford在位时期的春夏趋势,或许你会想起他怎么这么吝啬于发布他新系列的照片)那么Gucci的下装呢?自然是搭配皮质吊裆哈伦裤,还有那带穗的凉鞋,模特红色的脚趾甲呼应红唇。
晚装部分:一方面是带有金色装饰的黑色丝质针织连身裤,另一方面则是金属色调的隐约透出民俗部落风情的派对连衣裙。这些服装装饰有如此之多的金属、羽毛和珠片以至于它们闪耀得仿若糖果包装纸。换句话说,女孩们若想穿出本季春夏将会流行的70s风格(,完全可以在Giannini这里找到很多选择。
爱果汁的女人有着水果般的肌肤,散发着水果般诱人的香味.
她是很爱她丈夫的,就像她丈夫曾经很爱她一样.一场舞会成就了他们的爱情.那时她很瘦,长得很可爱.他很高,很阳光.他们的结合是命中注定的,像美丽的童话,不同的是他们是没有磨难的王子与公主.幸福的生活在他们的"城堡"里.
他爱咖啡,爱在喝咖啡时看报纸.她爱果汁,爱在喝果汁时观察别人.他们都爱音乐,他们穿梭在各种舞会上,乐此不疲.他们都爱热闹.......
每天他很忙,作为一个manager,公司有很多事需要他去解决.她很闲,每天有大把光阴可以浪费,她常带着小狗去公园.
生活在*淡中进行着,有时两条交叉的线也会*行.
她在得知丈夫有外遇是在一个地铁上.隔着窗户,她看到丈夫的手搂着一个女人,一个陌生的女人.她一颤,一种PH值小于7的液体从她的脸上流下.
生活照样进行着,直到那个舞会的到来.那天他们同去参加了一个舞会,舞会上,他一直默默坐着喝咖啡,她坐着喝果汁.突然,她想去透透风.在天台,她碰到了失散多年的友人.他依着栏杆望着她,笑了.
原来他经常陪同妻子来参加舞会,只是他们不曾见过面.而他的妻子此时正与她的丈夫坐在一起喝咖啡.
他们默契地一笑,彼此都不敢触及心中的脆弱.
曾经他是学校最有男人味的男人.
曾经她是学校人气指数最高的女人.
曾经他们是一对密友.
这时他的妻子和她的丈夫向他们走来.她的丈夫介绍说这是我们公司的秘书.
"知道啊"他们同时说.
他们没告诉他们,他们是同学,她觉得没必要.
后来,在舞会上他们经常见面,他和她还是密友,她叫了一杯果汁,给他叫了杯咖啡.他讶异,他问为什么知道他喝咖啡.
"直觉"她答道.
他们最终还是分了.
她在她的最新作品中写道:"果汁的香味和咖啡的香味都很浓郁,它们倒在一起会使对方的香味受到抑制.因此,它们最终还是分开来.没有人会把果汁放进咖啡里,就像没有人会把咖啡倒进果汁里一样.咖啡是具有诱惑力的东西,每个人都想去品尝,爱果汁的女人却例外,因为咖啡注定不能与果汁混在一起."
她一直寻找着和自己一样爱喝果汁的男人,但是没有成功.她知道这很难,果汁是幼稚的,没有男人会注意到它的鲜美.
她一直过着单身的生活,每天喝上三杯果汁,她依然爱在喝果汁时观察别人.
那天,她又坐在那喝果汁,对面坐了一对情侣,男人为女人点了杯咖啡,却为自己点了杯果汁.女人感激的冲他微笑,男人幸福的望着女人.她楞住了,果汁不小心溅了一身.她看着他们,眼泪下来了.她很想走过去,告诉他们,果汁是不能和咖啡在一起的.但看到他们是那么的幸福,她不忍心.
一个月后,还是在地铁上,她看到了那个喝咖啡的女人依偎在一个男人的肩膀上,只是那个男人已不是当初她所见的那个.她脑子刹那被电了一下,她没能上地铁,站在那看着地铁远去.....
她转身,突然看见了一双和她曾经有着相同孤寂眼神的眼睛,正追随着地铁的离去.......
她的心一阵抽痛,为他,也为自己.
她走了过去,告诉他有关咖啡和果汁的故事.
我是深海请你溺水 溺死深海万劫不复
我是深谷请你坠落
我是森林请你迷路
我是沼泽请你陷入
我是天空请你拥抱
不是人鱼,却坠入深海
情深似海
足够深的海洋,足够远的苍穹。
前者因为让人深切凝望、向往投入环绕而不能,更显沉潜幽暗;后者因为让人持久仰望、渴求展翅拥抱而不能,越加高远神秘。
都是爱而不得的无奈……
有时候,我们渴望走*人的内心,触碰到的却恰恰是这深的海、远的天,冰冷虚无,充满?无望。两颗心的距离,或许就是在这天涯咫尺、咫尺天涯的变化里,因为陌生而吸引,因为了解而分开。而爱,更像是一颗孤独的心,生了一场寂寞的病,无论过程如何,结局始终冷暖自知。如果距离真的可以美化我们心里的情感,那么“同心而离居,忧伤以终老”无疑是最优美且备具尊严的爱情的姿态。
所以,若是到了爱而不能的时候,放开紧握的手,转身之后,虽不能迎来爱情的生路,但未必不是人生新的起点。如同登峰望日,在霞光骤现的一刹,慷慨而辉煌的万丈光芒,为所有漫长而崎岖的翻越等待披上金色的羽衣,一切寂寞苦难都有所偿还。
珍视自己敏感而丰盛的内心,感情的付出本就是虔诚朝圣的旅途,于苦难中磨砺粗犷隐忍的意志。爱情赐予的不仅仅只能是长相厮守的缠绵,换做盛大富饶的宽厚与坚毅无畏的勇气,或许反而是更为丰厚的获得……
莱戈拉斯 莱戈拉斯·绿叶是黑森林精灵的王子,一支精灵贵族的后裔。
又译:勒苟拉斯
Legolas Greenleaf
Legolas在辛达精灵语中就是“绿叶”的意思
他祖父欧洛斐尔在「最后同盟」中与吉尔加拉德一同出战,并战死在沙场上;他父亲瑟兰迪尔,就是那位把陪伴毕尔博前去孤山寻宝的十三名矮人关进监牢的精灵王。因此,当毕尔博在精灵的宫殿中躲躲藏藏时,很可能见过莱戈拉斯;而更肯定的是,吉姆利一定不会忘记自己的父亲格洛因曾遭到这位精灵的父亲恶待过。
其父瑟兰迪尔,一个在中州绿林建设王国的辛达精灵,与西尔凡精灵生活在一起。莱戈拉斯是个辛达精灵,属于特莱瑞族,是埃尔达精灵,和南边同胞的高贵血统不同,莱戈拉斯没有超脱凡尘的力量,他没有梅里安的血统。
但莱戈拉斯野外生存能力非常出色,对森林的知识很丰富而且视力范围很广 。
如同他的矮人朋友吉姆利,在莱戈拉斯担任幽暗密林的西尔凡精灵特使来到林谷之前,他的生*事迹没有人知道;但按一般惯例推测,他身为王子,必然曾率队防卫边界许多年,曾用无数兽人的性命来磨炼他百步穿杨的技巧。他显然从未离开过黑森林出门旅行,因为他随同远征队来到洛丝萝林时,是他第一次见到这座由凯兰崔尔与凯勒鹏所统治,他的亲族所居住的黄金森林,他在那里第一次面见了那曾居住在蒙福的不死之地的长辈。在洛丝萝林,他获赠了特制的罗瑞安长弓、箭筒与许多的箭,使他作战的能力大为增强;这弓很大,威力比他黑森林的弓更强,所用的箭也更长:在对付半兽人时,它们真是无价之宝。当他在帕兰诺*原上刀弓并用与吉姆利并肩作战之后,回程两人一同前去参观了闪烁洞穴,他在那里见识到了比自己父王的地底宫殿更美丽炫目的奇景。在他战斗途中,他探*了海岸线,第一次听见了大海的呼唤。这唤醒了莱戈拉斯内心深处对他同胞所航行前往的西方仙境的渴望。魔戒大战后,莱戈拉斯带着一批族人搬到刚铎的伊西利安森林居住。
第4纪元120年,伊力萨王阿拉贡去世,莱戈拉斯最终听从了大海的召唤,他自己制造了一条船离开中土,去了西方,身边还有好友吉姆利相伴,孤帆尽影,这是魔戒远征队成员最后的文字记载 。
弓
Legolas携带一把黑色木弓,大概是紫杉木,是他年幼时在黑森林自己制造的。它的外观构造很简单,是由一整块木头刻成的,取的是努曼诺尔弓的式样,但雕刻着金色、优美、沿着弓臂盘绕的长春藤图案。由于Legolas绝大部分时候都是在密林里射箭,因此他用的弓不会特别长,盘上弓弦立起来约有六十寸高,但威力非常强,可用致命的力量轻易将箭射出两百五十米远,虽然比较常见的情况可能是,在黑森林的浓密树林中,当他追猎敌人时,所面对的射击目标通常都会比较*。黑森林的箭有三十寸长,箭身相当坚韧,因此可以承受如此强弓制造出来的拉力,配合弓身染成褐色,有着窄长尖锐的猎杀箭头,样子很像是锥,为的是要一箭射穿盔甲与身躯。箭尾的绿色羽毛几乎可以肯定是来自雄鸡,或其他生活在森林四周遭到猎捕的禽鸟,上面的搭弦凹槽都是手刻的。这些箭都装在木制的箭筒中,箭筒会染色并漆上树脂,让它看起来有深沉的光泽,然后进一步在筒口四周包覆厚金属做为补强。
Legolas在洛丝萝林所获赠的弓是一把令人赞叹的大师之作:它显然是由一整块蔓蓉的树心所削成的,它的雕刻精致巧妙,以致于它看起来像是用比弓身更白的木质雕出树叶与藤蔓覆盖纵横交错得的样子。弓身上弦之后立起来的高度是六十八寸,享有射程远远四百米并且极其精准的美名;如果它的弓弦中真的如传言一样有幸得到一份来自Galadriel女皇的头发祝福,因此它有如此强大力量的说词很可能是真的。蔓蓉树有某种特质,可以让它的拉力强达一百五十磅,这点类似黑森林的弓,只是它的长度与射程范围更大。当它不被拿在手中时,可以放在皮套内,用生皮皮带绑在箭筒的悬挂皮带上。箭长四十寸,比黑森林的箭稍轻,为的是要减低重量;箭尾金绿色的羽毛是取自火鸡毛,修剪成菱形,它们的箭身染成鼠尾草绿,而它们长筒型的箭镞通常打造成梅隆树叶的形状,用以确保造成最大范围的伤害程度。由于这柄强弓的拉力很强,因此搭弦口通常会用骨头或只有银光河里才能找到的坚硬燧石来增强。洛丝萝林的箭筒是木质的,包覆着皮革;上面镶嵌着一只美丽的金色孔雀,这是中土世界很少见的禽鸟,筒口紧裹着金色的固定环。箭筒一次可装满大约两打箭,用筒上所附的悬挂皮带绕过他的肩膀紧盘在他身上,以防在奔跑或打斗中掉落。如此恰当、快速、伸手从肩后抽箭的设计是为了让Legolas可以确信在伸手拿箭时它都会在固定的位置上。
战甲
据说,除了手腕上的两个皮制护臂之外,Legolas一生中只穿过一次战甲,那是他在准备参与圣盔谷大战的时候。如同他的辛达林精灵同胞一样,他知道这会是一场残酷的*身肉搏战,不会有任何转圈的空间,因此他为安全所做的让步是,穿上由坚硬的熟皮革所打造的八层护褶的护肩甲,这套战甲裹住他的双肩,以皮带横过他胸前固定。这些护褶用铰钉固定在一起,但仍足以让他保持动作灵活;第四、第六与第八片护褶上雕刻有罗翰国的图案。在来到帕兰诺*原展开大战之前,Legolas没有机会作类似的准备保护自己,因此这名精灵深入险恶的战场时,身上穿的是他*常旅行时的衣装:有着精美刺绣的淡蓝色丝衫,柔软的灰绿色毛料紧身裤,麂皮高筒靴,形状像重叠的树叶,上面有植物的饰纹,以及一件双层的麂皮短袖上衣:内层的颜色是卡其绿,稍微厚一点的外层是褐色的,内外两层都裁成花瓣的形状,因此它状似一朵花苞。这件外袍长度过腰,袖子只及手肘,并且下摆两旁开叉,因此不会妨碍他的行动。此外,他还穿了一件在洛丝萝林获赠的斗篷,用一枚银叶别针扣在领口前。
高中生夏目有灵异体质,能看见别人所看不到的。
当他得到祖母的遗物“友人帐”之后,不论白天或晚上,开始有各式各样的妖怪,纷纷找上门!原来夏目的祖母铃子,也和夏目一样有灵异体质,大家都对她敬而远之。铃子因为十分寂寞,便到处向妖怪下战书,并要战败的妖怪交出名字,订立服从的契约。而夏目拿到的,正是这本写有众多妖怪名字,能够号令百妖,力量引人觊觎的“友人帐”!
夏目在得知事情原委后,决心将“友人帐”上的名字,
一一还给被祖母击败的妖怪。而想要拿到友人帐的妖怪“猫咪老师”,则自愿当保镖,保护夏目和“友人帐”,共同踏上妖怪之旅!
暑假期间来到乡下爷爷家玩的6岁女孩竹川萤,在妖怪所住的山神的森林迷路,遇到了人类模样的妖怪阿金。阿金不能与人类接触,一旦碰到就会消失。萤在阿金的帮助下走出了森林,之后每年夏天萤都会拜访阿金。年复一年,直到某年的夏天……
夏蝉的鸣声、 强烈的日光、 纯白的入道云、 树叶摩擦的声音、 在夏季的森林邂逅的二人。 夏天的记忆缘何鲜明地铭刻在胸口?
一定是那个时候,一切都过于耀眼,因此并不觉得恐惧。 只在瞬间绽放的快乐、美丽、以及心跳。 然后,戛然而止。 描绘这样的两个人的哀伤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