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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有时比情人更让人死心塌地
全世界 我知道只有你最懂我
我们友爱有爱
有一种花叫姐妹花 双生花
世界上有一个人,知道你一些不为人知的小秘密,犯错的时候,帮着你找理由;暗恋一个人的时候,帮你传话;和恋人争吵候,你一定会去找她。你很抱歉,你总是麻烦来到时才想到她,但你很庆幸生命中出现了这样一个人。我是何其幸运,生命中能有你们的陪伴,我的闺蜜们。
曾经,我害怕有一天,我们坐在同一个地方,但是却只剩下沉默,
曾经,我害怕有一天,我们走在同一条路上,但是却没有等待,
曾经,我害怕有一天我们伫立在同一个路口,但是却走向各自的方向。
现在,我所害怕的都兑现了,我很好,只是很想你。
我亲爱的闺蜜 我很好只是我很想你。
回忆那么厚思念那么长
希望现在尽管回不去了 在毕业的时候也能把你们感动得热泪盈眶。
闺蜜是一辈子的情人,虽然不能时时见面,虽然不能及时分享彼此的开心与悲伤
可是如果有一天,我们再遇见,亲爱的,一切都不会变。
只要一个电话一条短信,就还是能在那个老地方。看见你站在那里等我。
我们都不曾离开
即使我们很少相聚,但这么多年来你一直在我的身边,
在我迷惘无助的时候你总会带我走最正确的那条路,
正如所说的世界这么大,能遇见真的不容易,况且能和你做闺蜜,我们要一起永远快乐
你知道我喜欢的糖果、喜欢的衣服、喜欢什么样的男人 了解我是怎样的性情,接受我不大不小的脾气,
为对方保守小秘密,而且还因为对方恋爱了而小小的难过,觉得你不要我了。
即使我们消失在彼此的生命里很久很久、却依然念念不忘
我要的好朋友,不是有了男人就可以轻易取代。
不是找了我不讨厌的男人就瞒着我不让我知道。
是交往前问我的意见,因为她知道我不会靠自己情绪任性的拿她的幸福开玩笑。
不管多久没见面 ,我们彼此都还是老样子,脾气差,说话大声,不注意仪表。
可是,永远笑的那么开心。
这个世界很小,我们就这样遇见 。这个世界很大,分开就很难再见
宝贝 如果世界上 没有一个地方可以屏弃寒冷的话 那么请你一直跟着我吧
觉得冷的时候 我就可以拥抱
我要的好朋友,不是听到我在背后中伤她的流言蜚语就要撇清关系。
是站起来说她知道我对她的好相信我不曾如此,警告那些八婆不要挑拨我们。
你的难过 我来分担;你的快乐,我来分享。永远在你身边的是我。
闺蜜是当你难过泪流满面的时候,在你身边抱着你说没关系。
让你可以更肆无忌惮的哭,肆无忌惮的流泪,然后酣睡在她怀里!
最好的朋友是你们同坐在门廊上一同散步,不需要任何言语,然后各自走开,
但是感觉却象刚刚进行了一次最好的交谈。
我们确实不知道我们拥有的是什么,直到我们失去它;
我们也确实不知道我们想念什么,直到我们得到它。
友谊就像是树。不在乎能长得多高,而在乎它的根有多深
我们总是手牵手一起上学放学。互相说着经历的笑话或糗事。
一边说一边手舞足蹈。嗨完以后发现怎么周边的人都看着我们。
亲爱的闺蜜,和你疯起来真的什么都不顾了。不顾形象,不顾别人的眼光。
但也只有和你在一起的我,才可以这样勇敢,这样疯狂。
三个人的友谊需要时间去经营
姐妹是什么?闺蜜是什么?
我想说姐妹是一起逛街一起喝水一起做些丢人的事却都一起承担。一起逃跑一起挨骂。
闺蜜则是在你心情不好时难过时却都依旧在你身边,安慰你,叫你不要伤心难过。
无论怎样,多久也好。有些感情有些回忆还是会抹不去。
好闺蜜不一定要门当户对,但一定要同舟共济;不一定要形影不离,但一定要心心相惜;
不一定要锦上添花,但一定要雪中送炭;
不一定要天天见面,但一定要放在心里。
友情最可贵的不是曾一同走过的岁月,友情最难得的是分别依然会时时想起
最害怕的就是看到自己的好朋友跟别的朋友玩的很high,然后我被丢弃在一旁,
这种感觉比被人甩了一巴掌还要难受。
别以为不经常见面感情就淡了?
告诉你,就凭咱过去的交情,咱就能在彼此世界里猖獗一辈子!
要问姐妹做多久,心跳多久就多久!
一辈子的朋友就是:理解你的过去,相信你的未来,并包容你的现在的人。
即使我们很少相聚,但这么多年来你一直在我的身边
在我迷惘无助的时候你总会带我走最正确的那条路,
正如所说的世界这么大,能遇见真的不容易,
况且能和你做闺蜜,谢谢你,我们要一起永远快乐,谈天说地
交许许多多的朋友不是什么奇迹。真正的奇迹是当所有人都弃你而去的时候,还有一个朋友坚定的站在你一边。
我可以没有男朋友,没有钱,可是我不能没有你
我怕一毕业,身边就少了那群能让我笑的疯子。
如果不是你,我不会相信朋友比情人还死心塌地。
如果不是你,我不会确定朋友比情人更懂得倾听。
我的弦外之音,我的有口无心,我离不开Darling更离不开你。”
你是我最爱的闺蜜,比爱情更长久,只有你一直陪在我的身边。
我爱你
你听到了么
我说的是我爱你
天台上,夏夜的风温暖而轻柔。
小怪兽用力推倒一块木板,小声地发出一声吼:“嗷,我要吃掉你!!”
然后他迅速地闪到另一块木板背后去,蹲下来伸出双臂,轻声尖叫:“救命呀,快来人呀。”
下一秒他跳起来,后退几步加上助跑腾空而起,做天外飞仙状落下:“住手,我是奥特曼......”
楼体因为震动而颤了一下,楼下有人愤怒地大叫:“谁呀!”
小怪兽吐了吐舌头,双手叉腰半天不敢动。
过了一会儿,他才继续自己的游戏。
他犹豫片刻,又蹲回到木板后面,抬头仰望星空,他好像看见那个高大的身影就在眼前。
“奥特曼,你来了......”小怪兽就像电视上所有被奥特曼救助的人那样,颤抖着声音说。
“儿子,听说你和苗苗去看电影啦?”
“是呀,我带她去看最新的奥特曼剧场版。”
“苗苗妈妈说你给她讲了一晚上的奥特曼。”
小怪兽沉默。
怪兽妈妈犹豫着轻声说:“儿子,我知道你很喜欢这份工作,不过,下班以后,你也可以做点儿别的。好玩儿的东西很多呀。”
“好的,妈妈。”小怪兽很乖地答应。
在怪兽妈妈关上房门的那一刻,小怪兽轻轻嘟囔了一句:“可是,我的心不会下班呀。”
怪兽妈妈得了重感冒,小怪兽给妈妈做煎药早餐,上班就迟到了。
怪兽妈妈十分自责,担心了整整一天。
好不容易小怪兽下班回家,还没等她问,小怪兽就兴奋地扑进来大叫一声“妈妈”,同时把背后藏的东西亮给她看。
一束红得像火一样的玫瑰。
怪兽妈妈被吓住了。
小怪兽眼里亮晶晶的,“奥特曼知道你病了,不但不让导演扣我薪水,还拿了花让我带给你。”
怪兽妈妈默然接过玫瑰,轻轻抚弄,不小心让刺扎了手。
小怪兽没有察觉,还沉浸在幸福之中:“妈妈,他第一次跟我说了那么多话。”
两个小孩在街边为谁当好人,谁当坏蛋打成一团。
当他们看到经过的小怪兽时,立马全都变成了奥特曼,竖起十字交叉,向他发起了进攻。
小怪兽配合地手捂胸口,踉踉跄跄后退,撞得大树咯吱咯吱乱响。
小孩兴高采烈地边跑边欢呼:“胜利喽,胜利喽。”
小怪兽笑眯眯地摆摆手,刚要走开,忽然对面一辆车快速地向他们驶来,一路狂按喇叭。
俩小孩被吓到了,呆呆地站在马路中间,也不知道躲。
就在千钧一发时刻,小怪兽冲过去,一手抄起一个孩子。
汽车怪叫着撞在小怪兽腿上停住,司机魂飞魄散之余,打开窗子大骂:“不要命了你,不要命了你......”
小怪兽动了动腿,把汽车踢得转了一个身,然后又在它后屁股上踹了一脚,让司机彻底没了声音。
这时候好多邻居围了过来,两个孩子的妈妈惨白着一张脸把他们从小怪兽怀里接了过去。
人们纷纷围着小怪兽问他的姓名。
小怪兽不好意思地低着头,想贴边溜走。
忽然,一个孩子叫了起来:“我知道他叫什么。”
小怪兽吃惊地看着他。
“他叫奥特曼!!”孩子大声说。
小怪兽笑了,他觉得这是他离奥特曼最*的一次。
艾迪·塞吉维克 (1943.4.20 – 1971.11.16) Edie Sedgwick 白金的头发加上煤烟般的眼圈,黑色连**,戴着蝴蝶般的假睫毛, 以及摇摇晃晃的细腿。伊迪作为*面模特第一次出现在1966年3月15日出版的Vogue杂志上, 她那略微带点儿男孩子气的天真神采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中性时尚”的经典。作为“工厂”中最受宠的“沃霍尔女孩儿”,她有着天然的神经质和孩子气,时而烟视媚行,时而脆弱无助。这种与上个世纪60年代嬉皮风格相合拍的作风使她成为了时尚界的宠儿、艺术家的女神、上流社会的名媛,但这都比不上她*乎自虐式的精神煎熬以及接连不断的古怪举止来的让人记忆深刻,让人心疼。她只是单纯的认为世界上所有人都像她一样真诚,她只是天真的认为越堕落越快乐。她放肆的大笑,一根接一根的抽烟,她爱上每一个为她的美丽倾倒的天才们,Andy Warhol, Bob Dylan, Mick Jagger, Jim Morrison。尽管他们当时都还只是默默无闻的青年,尽管他们后来都成了呼风唤雨的人物。她轻轻的用略带沙哑的嗓音说,我知道我活不过三十岁。她叫艾迪·塞吉维克,当巨量的巴比妥吸入她的内脏时,其实代表了一种风潮戛然而止,留给世界的只有狗尾续貂式的延续和效仿。 代表作:《可怜的富有女孩》、《Lupe》、《你好曼哈顿》
名字:NichKhun Buck Horvejkul
泰国名字:นิชคุณ หรเวชกุล (Nichkhun Horvejkul)
韩国名字:닉쿤
中国名字:官方暂时没有确定给出(暂译为“尼坤”)
别名:Khun、Khunnie、Khunnie Boy、Khunnie Boo、Nichy、
Nickakoong(爸爸喜欢叫的)
呢称:wink自动贩售机(早期参加综艺节目因为电眼迷人mc姜虎东给起的爱称)、泰国王子(在泰国出入都享有王子般的待遇,当然Khun本人的气质也是绝对的王子范儿)、甜心、尼萌萌、劳模花美男(因为为人绅士又长了一张天使般的脸庞和画报般身材)、khun妮儿、琨宝
生日:1988年6月24日
星座:巨蟹座
血型:O型
身高/体重:180CM/64kg
出生地:加利福尼亚州,Rancho Cucamonga
家庭成员:爸爸、妈妈、哥哥(Nichan)和两个妹妹(Yanin and Cherleen)
假想妻子: f(x) 队长中国女孩 宋茜 Victoria(共同出演MBC“我们结婚了Ⅱ”、夫妻称谓:khuntoria 中国粉丝赠与:维尼夫妇)
宗教信仰:佛教
混血:中泰混血(妈妈是台湾屏东人,爸爸是中泰混血,奶奶是中国海南人,爷爷是泰国人,所以他有3/4的中国血统。)
语言:英文,泰语,韩语.中文 (去了韩国后韩语和中文是一起学的).日文(2pmDVD拿下日本ORICON榜首,正努力学*日文中)
性格:是一个有男子气概的人,大胆大方并且迷人。(曾在泰国的采访Woody Talkative中说过)
穿衣风格:i like to wear something that looks polite but not nerdy... if you know what i mean
特别喜欢穿红色衣服
学历:毕业于 Los Osos高中 之前在新西兰 美国留学。现在在韩国学*韩语,也许会在韩国读大学
所属组合:2pm(队长朴宰范(已退出)、金峻秀、玉泽演、张佑荣、李俊昊、黄灿成)
JYP家族:2PM、2AM、Wonder Girls.、miss A 、Joo、G-soul、金素英、林晓英、朴正熙、San-E
中国Fans名:Queenie
中国后援站:ForKhun | Nichkhun-中国后援会(ForKhun增设香港后援会子站)
特长:钢琴,羽毛球 ,探戈,吉他.
爱好:弹钢琴,高尔夫球,上网,和朋友聊天,写日志,听音乐等
特别爱好:钢琴,但现在把精力大都放在跳舞和唱歌上面
收集:Fans送的每个礼物
网络工具:推特 名为“Khunnie0624”
尊敬的人:爸爸
喜欢的颜色:红色(我们结婚了里面说过 喜欢热情的红色)
喜欢的饰品:设计简单的戒指,手镯,项链等
喜欢的食物;泰国菜,五花肉(韩国烤肉)、砂糖(糖果)
喜欢的饮料:摩卡星冰乐(Mocha Frappuccino)
喜欢的冰激凌:哈根达斯香草口味
不喜欢的食物:补身汤(我们结婚了ep4中提到)
喜欢的水果:草莓、芒果
不喜欢的水果:avocado(鳄梨/牛油果)
喜欢的体育项目:羽毛球、高尔夫球、Snowboarding, 网球等等
喜欢的电视节目:不看电视节目,喜欢用电视看电影
喜欢的电影:The Gladiator、Men On Fire、Troy、 Mr and Mrs Smith、Romeo & Juliet 、Finding Nemo、Pirates Of the Carribean、The Notebook、Tropic Thunder 、The Hangover
喜欢的歌曲:喜欢Bakery公司的love is。在能唱歌的地方就喜欢听慢歌(Bakery是一个泰国的唱片公司)
喜欢的书籍:不会认真地读书
经常去的地方:Starbucks、床
喜欢的演员:Brad Pitt, Jennifer Aniston, John Travolta, Bruce Willis.
喜欢的歌手:victoria,Palmy, Nop Ponchamni, Boyd Kosiyapong, Ben Chalatit等等,听很多的泰**曲,特别是bakery的歌曲
幸运数字(0-9):8
喜欢的数字:24
喜欢的字母:K
喜欢的动物;猫
想去的地方:Starbucks、泰国、美国、任何感觉像家的地方
珍惜的人:家人,我爱的人
想要的东西:一个愉快的家庭
难忘的事:惊奇的事
后悔的事情:when i get back stapped by the closest people. (被最亲*的人背后捅一刀 )
座右铭: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最想合作的中国艺人:周杰伦、S.H.E.、王力宏、蔡依林(在去台湾宣传的时候说的)
第一次工作:“SuperStar Survival”电视节目的主持人(在
泰国时期)
未来计划:一个好儿子,一个好丈夫和一个好爸爸。
我想人生中最重要的事情是家庭,我的成功不是有多富有或者是多有名,而是拥有一个和睦的家庭.
关于朋友:朋友能帮助你解决问题,愿意做任何使你愉快的事。对朋友来说,除非我们用完了钱,否则金钱不是最重要的。
关于爱:我把爱人当作是最亲密的朋友。能和你谈论任何事情,所有的感觉或者情感;能整天照顾你;在互相的人生里面,都是最重要的人;愿意为你改变;我想爱是个愉快的事情。
所属公司:JYP Entertainment
职业:歌手,演员(客串《不可阻挡的high kick》《全部我的爱》《Dream High》;主演《Welcome to the Show》)
简介:
中泰混血的他不仅外貌出众,头脑聪明,人称“JYP Prince”。还成为了泰国的形象大使。
通常安静并且会害羞,稍微被捉弄就会脸红,但和朋友在一起就会一直很活泼。
有时候会自己跑出去看其他人怎样生活、学*并思考。
每个组合里似乎都会有一个甜心宝贝的存在,2PM的甜心自然是nichkhun。
并不看重名利的他,希望自己以后能够做个好儿子、好丈夫和好爸爸。
对他来说,家庭永远是最重要的!
高跟鞋已经有四百多年的历史了,但高跟鞋并非一下子就蹿起三寸高,它的高度是从十六世纪时开始,逐渐与日俱增的。高跟鞋最初于法国面世,是男性最早穿用,女人并未穿。鞋跟稍高,骑马十分方便,鞋跟可以紧紧抵着马镫,因此马靴就是最早有跟或者可以说是有高跟的鞋子。
其实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登场的“松糕鞋”,远在十六世纪已有类似的木屐高跟鞋面世。木屐也可算是高跟鞋的前身,当时做套鞋穿用,始源于北欧,用来保护穿在里面的皮鞋。到十七世纪中叶,法国国势如日中天,国王路易十四矮人一截的身材与他高人一等的威望却不成比例,为了补救身材的不足,他便在鞋上做手脚,把鞋跟垫高几寸。朝中显贵上行而下效,也叫鞋匠替他们把鞋垫高,皇帝只好又把鞋跟再加高。直高到男人厌恶了高跟鞋,但宫中的女人却保留了高跟鞋。
相传,十八世纪路易十四的王宫里养着许多年轻貌美的宫女,她们耐不住宫廷寂寞,常常溜出宫外玩耍。路易十四颁布了一系列宫廷禁令,但仍阻止不了宫女们的外出。这时,有人向路易十四献计说,这些宫女之所以一转身就没了影,关键在于脚下没有羁绊。要在她们的鞋上做文章。于是,路易十四授命鞋匠设计一种刁钻的鞋子,以整治那些爱溜的宫女。当时,法国舞台上的悲剧演员穿的是一种全高型的戏剧鞋,鞋匠从这里得到启发,创作出了后现代高跟鞋。
宫女们叫苦连天,但君命难违,只得哭丧着脸穿起了高跟鞋。可是,经过一段时间的磨练后,宫女们又行走自如了。而且,她们发现穿高跟鞋能使身材显得修长优美,便喜欢上了高跟鞋,非高跟鞋反而不穿了。巴黎的时髦女性见到高跟鞋,大为赞叹,竞相仿效。于是,高跟鞋由宫廷传遍法国,又传遍世界。
有一种传说是,15世纪时威尼斯有个商人,外出时害怕漂亮的妻子行为不端,就给妻子定做了一双后跟很高的鞋,以防止妻子外出。可妻子看到这双奇特鞋后,觉得十分好玩,就让佣人陪著她走街串巷,出尽了风头。人们觉得她的鞋很美,争相仿效。於是高跟鞋很快就流行开了。
当年玛丽莲·梦露因穿上由SalvatoreFerragamo设计的金属细高跟鞋令她一举成名,她曾说:“虽然我不知道谁最先发明了高跟鞋,但所有女人都应该感谢他,高跟鞋给我的事业有极大的帮助。”所以说,上帝对女人的钟爱,很大一部分,就体现在高跟鞋上。高跟鞋使女人陷入一种如梦如幻的境界。可以这样说,高跟鞋简直使女人有了脱离*庸,摆脱凡俗生活的可能,它使日子更加丰富多彩……
15世纪的一个威尼斯商人娶了一位美丽迷人的女子为妻,商人经常要出门做生意,又担心妻子会外出风流,十分苦恼。一个雨天,他走在街道上,鞋后跟粘了许多泥,因而步履艰难。商人由此受到启发,制作了一双后跟很高的鞋。因为威尼斯是座水城,船是主要的交通工具,商人认为妻子穿上高跟鞋无法在跳板上行走,这样就可以把她困在家里。岂料,他的妻子穿上这双鞋子,感到十分新奇,就由佣人陪伴,上船下船,到处游玩。高跟鞋使她更加婀娜多姿,路见之人都觉得穿上高跟鞋走路姿态太美了,讲求时髦的女士争相效仿,高跟鞋便很快盛行起来了。
高跟鞋与性感有关吗?被誉为“高跟鞋之帝”的Manolo Blahnik会斩钉截铁地告诉你:“当然!”而当我们回溯高跟鞋诞生的这一美妙的传说时,就会发现,穿上高高耸立的高跟鞋,女人的性感首先是从挣开固有束缚、张扬自信开始的。对于华裔制鞋大师周仰杰而言,高跟鞋还有另一重重要的意义:是它,带来周仰杰事业的起飞。当然,高跟鞋的奇妙传说,也因为周仰杰而更精彩。
人物素描
周仰杰与他的“魔鞋”
自第一双高跟鞋问世以来,鞋跟的高矮宽窄与造型款式不时有变,而人们对高跟鞋的狂热却历久不衰。真正将高跟鞋的潮流推至高峰的,无疑是周仰杰与他的Jimmy Choo手工鞋。“鞋子就是鞋子,除非它是Jimmy Choo。”从戴安娜王妃的“玻璃鞋”、《欲望都市》中莎拉·杰西卡·派克“不要抢走我的鞋”的尖叫、《穿着Prada的恶魔》中时尚女王的首选之物,到美国现任第一夫人的新鞋,或简洁优美、或华丽经典的Jimmy Choo手工鞋的影响力早已超出了它的实用范围,而以新时代女性的精神象征毅力与时尚潮流的巅峰,其中的弄潮儿,用细腻的男人心思与高超的手工技术打造出让女人们疯狂的“魔鞋”的,正是蜚声国际的华裔制鞋大师周仰杰。
设计理念
营造女人梦想
“她当时穿着Jimmy Choo牌子的高跟鞋,望着那4英寸的鞋跟,我两眼发直。我把这双高跟鞋rap一下,现在,每个人都知道Jimmy Choo。”没错,现在每个人都知道Jimmy Choo周仰杰。
在制鞋大师中,东方人的面孔甚为少见,更不用说是国际顶级级别的,周仰杰注定是其中的“异数”。从人穷志高的鞋匠之子到万众瞩目的设计明星,从11岁时子承父业设计出第一双鞋子到英国求学领悟设计真谛,从艰辛困苦中的惨淡经营到作为戴妃御用制鞋大师后的一举成名,周仰杰颇具传奇色彩的成功历程,至今仍是我们津津乐道的时尚传奇,也为其制作的鞋子增添了几分传奇的色彩。“Jimmy Choo的鞋子就是这样的,亲切大方、优雅、舒服,穿Jimmy Choo鞋子的女士们全都是大大方方,很雅观的。比如戴安娜公主,她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她全部穿我的鞋子,就是大方,美雅,舒服。”坚持称戴妃为“戴安娜公主”。这也许就是周仰杰设计理念的凝聚:Jimmy Choo极力为每一位女士营造属于自己的公主梦!而这样的制鞋设计理念贯彻到具体的制作,则体现为“全手工”与“四英寸”两大关键词。
坚持“四英寸”和“全手工”
有人说,男人往往比女人更了解自己的喜好与需要。这种说法是否具有普适性显然是有待商榷的,但却在周仰杰与他的手工鞋上得到印证。水晶、钻饰、鸵鸟毛、蝴蝶结……十足精致的鞋面设计,正是源于一位诚意十足的男性设计师。“灵感当然是漂亮的女孩子”。在被问及多年以来设计灵感的来源时,周仰杰强调女性顾客对他的重要启迪,“为什么我有这么多的灵感,因为我做了21年,跟不同的小姐们,女士们,为她们特别设计高跟鞋,所以每次都要有很多灵感才可以给到客人。”
都说高跟鞋是“美丽的刑具”,但在周仰杰看来,获得美丽与优雅,不需要以双脚的痛苦为代价。“但是商店里买回来的鞋,怎么可能合每个人的脚呢?同一款鞋中只有尺码的区别,至于鞋子脚背位置的宽度、足弓处的高度,你根本没有选择。”周仰杰坚持手工制作,就是希望让每一个顾客都得到完全适合她的气质、满足她需求的高跟鞋。“我会一次又一次地修改或重新制作一双鞋,直到它从样式到尺寸完全让人感到满意为止。”至于对“四英寸”的坚持,周仰杰有这样的解释:“四英寸是个健康问题,高了或矮了的高跟鞋都会让人不舒服,对人体的*衡也不好。父亲是做鞋的,中国人喜欢在生意上研究,研究怎样可以获得更多的生意,所以知道怎样的鞋才是大家最喜欢,感觉最舒服的。四英寸这个高度也是这样得来的。”如果说“全手工”是周仰杰对每一位顾客所拥有的个性气质的充分尊重,那么“四英寸”的坚持体现则是他对每一位顾客最细微的体贴与关怀以及对于父辈良好传统的追认。贴合双脚的曲线的鞋底设计既能展现女性优雅的体态美,又使双足在最长时间内经受最少的折磨,单凭这样的创意与诚意,就足以让周仰杰在机械化大生产的流水线商品浪潮中立于不败之地。
据观察,喵星人会每天睡十个小时,自个玩四个小时,独自发呆四个小时,被人逗两个小时,逗人两个小时,吃喝一个小时,最后一个小时用来思考如何称霸地球……
这是一种庸懒的生物,它们随行,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若即若离。
有一只活了一百万次的猫,
它死过一百万次,也活过一百万次。
它是一只有老虎斑纹,很气派的猫。
有一百万个人疼爱过这只猫,
也有一百万个人在这只猫死的时候,为它哭泣,
但是,这只猫却从未掉过一滴眼泪。
有一次,它是国王养的猫,
它很讨厌国王。
国王很会打仗,一年到头都在打仗,
他把猫放进一个特制的篮子里,
带着它一起上战场。
有一天,猫被飞来的乱箭射死了,
国王在激烈的战场中,抱着猫痛哭。
国王无心打仗了,
他回到城堡,把猫埋在城堡的花园中。
有一次,猫是水手养的猫。
它很讨厌大海。
水手带着猫,游遍世界的大海和港口。
有一天猫从船上掉到水里,
猫不会游泳,水手赶紧用网子把它捞起来,
可是,猫已经成了“落汤猫”淹死了。
水手把像条湿布的猫抱在怀里,放声大哭。
后来,他把猫埋在遥远港都的公园里。
有一次,猫是马戏团魔术师养的猫,
它很讨厌马戏团。
魔术师每天都把猫放进箱子里,
然后拿锯子把箱子锯成两半。
当他把毫发无伤的猫从箱子里取出来的时候,
观众都高兴得拍手叫好。
有一天,魔术师一不小心,
真的把猫切成了两半。
魔术师的两只手各拎着半只的猫,放声大哭。
没有人拍手叫好了。
魔术师把猫埋在马戏团小屋的后面。
有一次,猫是小偷养的猫,
它很讨厌小偷。
小偷总是带着猫在黑暗的街道上,
像猫一样轻手轻脚的走路,
小偷只到养狗的人家去偷东西,
趁着狗对猫汪汪叫的时候去撬开金库。
有一天,猫被狗咬死了,
小偷把猫和偷来得钻石,统统抱在怀里,
在黑暗的街道上一边走一边放声大哭,
回到家以后,他把猫埋在小小的院子里。
有一次,猫是孤独老婆婆养的猫,
它最讨厌老婆婆了。
老婆婆整天抱着猫,坐在小小的窗边往外看,
猫整天躺在老婆婆的腿上,
不是睡觉,就是打盹,
终于,猫年纪大了,死了。
皱巴巴的老婆婆把皱巴巴的老猫抱在怀里,
哭了一整天,
老婆婆把猫埋在院子里的一棵老树下。
有一次,猫是小女孩养的猫,
它最讨厌小女孩了,
小女孩不是背着猫,就是紧紧地抱着猫睡觉,
哭的时候,就在猫背上擦眼泪。
有一天,小女孩背着猫,
不小心,背带缠住了猫的脖子,
把猫**了,
小女孩抱着软绵绵的猫,哭了一整天,
最后,她把猫埋在庭院里的一棵树下。
但是,猫对死一点也不在乎。
有一次,猫不是任何人养的猫了,
它是一只野猫,
猫第一次成了自己的主人,
猫最喜欢自己了。
本来它就是一只有漂亮虎斑的猫,
现在当然更成了一只非常气派的野猫。
所有的猫小姐,都想嫁给这只猫,
有的送大鱼,有的送上等鼠肉,
有的给它珍贵的礼物,有的为它舔毛,
猫只是说:
“我可是死过一百万次的喔!
谁也比不上我。”
猫最喜欢的还是自己。
只有一只美丽的白猫,看都不嵌这只猫一眼,猫走到白猫身边,说:
“我,可是死过一百万次的喔!”
白猫只是“是吗?”的应了一声,
猫有点生气,因为,它是那么的喜欢自己,
第二天,第三天,猫都走到白猫那说:
“你连一次都还没活完,对不对?”
白猫也还是“是吗?”的应了一声。
有一次,猫走到白猫面前,
骨碌骨碌地在空中连翻了三个跟头,说:
“我曾经是马戏团的猫喔!”
白猫仍然只是“是吗?”的应了一声,
“我可是活了一百万次......”
猫说到一半,改口问白猫:
“我可以待在你身边吗?”
白猫说:“好吧。”
猫从此就一直待在白猫的身边了。
白猫生下了许多可爱的小猫,
猫再也不说:“我可是活过一百万次......”的话了。
猫喜欢白猫和小猫们,已经胜过喜欢自己了。
终于,小猫们长大了,一只只的离开了它们,
“这些孩子们也都变成非常气派的野猫了!”
猫很满足的说。
“是啊!”
白猫从喉咙里发出轻柔的咕噜声,
白猫越来越像老太婆了,
而猫也变得更加温柔了,
它也从喉咙里发出轻柔的咕噜声,
它希望能和白猫永远永远的生活在一起。
有一天,白猫躺在猫的身边,
安安静静的,一动不动了,
猫第一次哭了,从早上哭到晚上,
又从晚上哭到早上,
整整哭了一百万次,
一天又一天的过去了,有一天中午,
猫停止哭泣了,
它躺在白猫的身边,安安静静的,
一动不动了。
曼珠沙华——红色彼岸花
曼陀罗华——白色彼岸花
彼岸花花语:分离,悲伤的回忆
佛经记载“彼岸花,开一千年,落一千年,花叶永不相见。情不为因果,缘注定生死。”
关于彼岸花,有这样一个传说。相传以前有两个人名字分别叫做彼和岸,上天规定他们两个永不能相见。他们心心相惜,互相倾慕,终于有一天,他们不顾上天的规定,偷偷相见。正所谓心有灵犀一点通,他们见面后,彼发现岸是一个貌美如花的女子,而岸也同样发现彼是个英俊潇洒的青年,他们一见如故,心生爱念,便结下了百年之好,决定生生世世永远厮守在一起。
结果是注定的,因为违反天条,这段感情最终被无情的扼杀了。天庭降下惩罚,给他们两个下了一个狠毒无比的诅咒,既然他们不顾天条要私会,便让他们变成一株花的花朵和叶子,只是这花奇特非常,有花不见叶,叶生不见花,生生世世,花叶两相错。
传说轮回无数后,有一天佛来到这里,看见地上一株花气度非凡,妖红似火,佛便来到它前面仔细观看,只一看便看出了其中的奥秘。佛既不悲伤,也不愤怒,他突然仰天长笑三声,伸手把这花从地上给拔了出来。佛把花放在手里,感慨的说道:“前世你们相念不得相见,无数轮回后,相爱不得厮守,所谓分分合合不过是缘生缘灭,你身上有天庭的诅咒,让你们缘尽却不散,缘灭却不分,我不能帮你解开这狠毒的咒语,便带你去那彼岸,让你在那花开遍野吧。
佛在去彼岸的途中,路过地府里的三途河,不小心被河水打湿了衣服,而那里正放着佛带着的这株红花,等佛来到彼岸解开衣服包着的花再看时,发现火红的花朵已经变做纯白,佛沉思片刻,大笑云:大喜不若大悲,铭记不如忘记,是是非非,怎么能分得掉呢,好花,好花呀。佛将这花种在彼岸,叫它曼陀罗华,又因其在彼岸,叫它彼岸花。
可是佛不知道,他在三途河上,被河水褪色得花把所有得红色滴在了河水里,终日哀号不断,令人闻之哀伤,地藏菩萨神通非常,得知曼陀罗华已生,便来到河边,拿出一粒种子丢进河里,不一会,一朵红艳更胜之前的花朵从水中长出,地藏将它拿到手里,叹到:你脱身而去,得大自在,为何要把这无边的恨意留在本已苦海无边的地狱里呢?我让你做个接引使者,指引他们走向轮回,就记住你这一个色彩吧,彼岸已有曼陀罗华,就叫你曼沙珠华吧。
从此,天下间就有了两种完全不同的彼岸花,一个长在彼岸,一个生在三途河边。话说又过了很多年,天下有两个很相爱的人,可是有一年,男的在出外办事的时候不幸遇难了,他来到三途河边,看见满眼的血红,心里哀伤无比,他痛哭道:“我不要轮回,我要回去找我的妻子,她还在家里等我。”他跌跌撞撞的来到孟婆这里,喝下忘情汤前,他问孟婆,为何天下诸般,最后这汤独要人忘情。孟婆笑而不语,只是要他快喝,他呆呆的看着汤,说:“人都要忘情,我偏不忘,轮回后,我要去找我的妻子。”
男人的妻子得知他的死讯后,悲痛绝伦,几度寻死都被男子的家人救了下来,最后女子答应不再轻生,但是要终生守寡。男子的家人一来看她性格刚烈,怕旧事重提,又要徒惹她伤心,二来念她有心,便暂时答应了她,等她情绪稳定后再劝她改嫁不迟。就这样,女人便在男子家继续住了下来,靠缝补为生。
又说这男子轮回后,还真重新生在他和女子一起生活的小镇里,光阴飞逝,不知不觉二十年过去了,一天他出门经过女子守寡的门前,感觉到心里怪怪的,便停下来看了一眼,这一看不要紧,刚好被女子迎面看见。轮回后,这男子的相貌气质均已完全变了,可是女子一看见他,眼泪就哗哗的流了下来,她走到男子面前,说了一句:“你来找我了。”便昏倒在地。男子一看一个素不相识的老女人倒在自己面前,赶忙吓的逃离了那个地方。
后来这个女的重病不起,到死前翻来覆去的说什么,但是声音太小,没有人听清楚过,所以也没有在意,这女子最后滴下两行血泪,一命呜呼了。女子来到地府,看见孟婆,突然很轻的问她:“老婆婆,以前是不是有个男子在这里告诉你,他不会忘记我,一定会回来找我?”孟婆点点头。女子心疼非常,哽咽道:“那为何他回来却不肯认我,哪怕他跟我说句话,在我临死前来看看我也好呀。”孟婆拍拍她的肩膀,说:“你们很相爱,我很欣赏你们的勇气,这样吧,二十年后答案来临那一刻,我答应让你看看,只是这之前你无法转世,要在这里受苦二十年,你愿意吗?”女子说:“我愿意,不看见那个答案,我放不下对他的爱,即使投胎转世,也要心痛一世。”这女子于是被孟婆安排给彼岸花锄草,其实本无草可锄,但是女子的眼里满岸是草,锄了又生,永远锄不完,就这么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二十年后,孟婆把她带到轮回门前,说:“你站在这儿看着,但不要说话,你等了二十年的人,要来了。”女子激动的站都站不住了,好不容易*复下情绪,紧张的站在那里等着她爱的人出现。终于他走过来了,原来他得了病,没有治好,四十出头,又死了。他走到她和孟婆面前,孟婆把忘情水递给他,他拿起就要喝,女子急了,说:“你忘了你说的话吗?”男子看了她一眼,把手中碗里的水一饮而尽,接着走进了轮回门。
孟婆看着失魂落魄的女子,说,爱情是什么?不过一碗水罢了,你也喝了吧,能不能忘掉不是你说了算的,有今生,没来世,纵然你记得,他若忘了,跟真的忘记又有什么不同?
名字:NichKhun Buck Horvejkul
泰国名字:นิชคุณ หรเวชกุล (Nichkhun Horvejkul)
韩国名字:닉쿤
中国名字:官方暂时没有确定给出(暂译为“尼坤”)
别名:Khun、Khunnie、Khunnie Boy、Khunnie Boo、Nichy、
Nickakoong(爸爸喜欢叫的)
呢称:wink自动贩售机(早期参加综艺节目因为电眼迷人mc姜虎东给起的爱称)、泰国王子(在泰国出入都享有王子般的待遇,当然Khun本人的气质也是绝对的王子范儿)、甜心、尼萌萌、劳模花美男(因为为人绅士又长了一张天使般的脸庞和画报般身材)、khun妮儿、琨宝
生日:1988年6月24日
星座:巨蟹座
血型:O型
身高/体重:180CM/64kg
出生地:加利福尼亚州,Rancho Cucamonga
家庭成员:爸爸、妈妈、哥哥(Nichan)和两个妹妹(Yanin and Cherleen)
假想妻子: f(x) 队长中国女孩 宋茜 Victoria(共同出演MBC“我们结婚了Ⅱ”、夫妻称谓:khuntoria 中国粉丝赠与:维尼夫妇)
宗教信仰:佛教
混血:中泰混血(妈妈是台湾屏东人,爸爸是中泰混血,奶奶是中国海南人,爷爷是泰国人,所以他有3/4的中国血统。)
语言:英文,泰语,韩语.中文 (去了韩国后韩语和中文是一起学的).日文(2pmDVD拿下日本ORICON榜首,正努力学*日文中)
性格:是一个有男子气概的人,大胆大方并且迷人。(曾在泰国的采访Woody Talkative中说过)
穿衣风格:i like to wear something that looks polite but not nerdy... if you know what i mean
特别喜欢穿红色衣服
学历:毕业于 Los Osos高中 之前在新西兰 美国留学。现在在韩国学*韩语,也许会在韩国读大学
所属组合:2pm(队长朴宰范(已退出)、金峻秀、玉泽演、张佑荣、李俊昊、黄灿成)
JYP家族:2PM、2AM、Wonder Girls.、miss A 、Joo、G-soul、金素英、林晓英、朴正熙、San-E
中国Fans名:Queenie
中国后援站:ForKhun | Nichkhun-中国后援会(ForKhun增设香港后援会子站)
特长:钢琴,羽毛球 ,探戈,吉他.
爱好:弹钢琴,高尔夫球,上网,和朋友聊天,写日志,听音乐等
特别爱好:钢琴,但现在把精力大都放在跳舞和唱歌上面
收集:Fans送的每个礼物
网络工具:推特 名为“Khunnie0624”
尊敬的人:爸爸
喜欢的颜色:红色(我们结婚了里面说过 喜欢热情的红色)
喜欢的饰品:设计简单的戒指,手镯,项链等
喜欢的食物;泰国菜,五花肉(韩国烤肉)、砂糖(糖果)
喜欢的饮料:摩卡星冰乐(Mocha Frappuccino)
喜欢的冰激凌:哈根达斯香草口味
不喜欢的食物:补身汤(我们结婚了ep4中提到)
喜欢的水果:草莓、芒果
不喜欢的水果:avocado(鳄梨/牛油果)
喜欢的体育项目:羽毛球、高尔夫球、Snowboarding, 网球等等
喜欢的电视节目:不看电视节目,喜欢用电视看电影
喜欢的电影:The Gladiator、Men On Fire、Troy、 Mr and Mrs Smith、Romeo & Juliet 、Finding Nemo、Pirates Of the Carribean、The Notebook、Tropic Thunder 、The Hangover
喜欢的歌曲:喜欢Bakery公司的love is。在能唱歌的地方就喜欢听慢歌(Bakery是一个泰国的唱片公司)
喜欢的书籍:不会认真地读书
经常去的地方:Starbucks、床
喜欢的演员:Brad Pitt, Jennifer Aniston, John Travolta, Bruce Willis.
喜欢的歌手:victoria,Palmy, Nop Ponchamni, Boyd Kosiyapong, Ben Chalatit等等,听很多的泰**曲,特别是bakery的歌曲
幸运数字(0-9):8
喜欢的数字:24
喜欢的字母:K
喜欢的动物;猫
想去的地方:Starbucks、泰国、美国、任何感觉像家的地方
珍惜的人:家人,我爱的人
想要的东西:一个愉快的家庭
难忘的事:惊奇的事
后悔的事情:when i get back stapped by the closest people. (被最亲*的人背后捅一刀 )
座右铭: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最想合作的中国艺人:周杰伦、S.H.E.、王力宏、蔡依林(在去台湾宣传的时候说的)
第一次工作:“SuperStar Survival”电视节目的主持人(在
泰国时期)
未来计划:一个好儿子,一个好丈夫和一个好爸爸。
我想人生中最重要的事情是家庭,我的成功不是有多富有或者是多有名,而是拥有一个和睦的家庭.
关于朋友:朋友能帮助你解决问题,愿意做任何使你愉快的事。对朋友来说,除非我们用完了钱,否则金钱不是最重要的。
关于爱:我把爱人当作是最亲密的朋友。能和你谈论任何事情,所有的感觉或者情感;能整天照顾你;在互相的人生里面,都是最重要的人;愿意为你改变;我想爱是个愉快的事情。
所属公司:JYP Entertainment
职业:歌手,演员(客串《不可阻挡的high kick》《全部我的爱》《Dream High》;主演《Welcome to the Show》)
简介:
中泰混血的他不仅外貌出众,头脑聪明,人称“JYP Prince”。还成为了泰国的形象大使。
通常安静并且会害羞,稍微被捉弄就会脸红,但和朋友在一起就会一直很活泼。
有时候会自己跑出去看其他人怎样生活、学*并思考。
每个组合里似乎都会有一个甜心宝贝的存在,2PM的甜心自然是nichkhun。
并不看重名利的他,希望自己以后能够做个好儿子、好丈夫和好爸爸。
对他来说,家庭永远是最重要的!
日本的结婚仪式大致分为神前式,教会式,佛前式,人前式等四种。
神前式结婚仪式起始于日本室町时代,是当时武官家庭最为盛行的一种结婚典礼。礼节较为繁多,婚礼上男女双方需通过339次交杯酒来盟誓相爱一生,白头偕老!因此整个婚礼上最为重要的一道程序那便是喝这339杯交杯酒了!客人给新郎倒酒时,每杯酒必须分三次喝光。然后再互相交换酒杯,给双方倒酒。整个婚宴上,就这样不停的相互敬酒,而整个喝交杯酒的过程则意味着男女双方喜结良缘的过程!而BUCIJENSIK结婚上,用玉串奉奠来代替点香。
佛前式婚礼上,男女双方在佛像面前宣读婚约,向祖先报告两人结为百年之好,相守一生。婚礼上还把一种叫"纸垂"的白色纸剪成又细又薄的纸条,然后把台他缠在 BICIGI树枝上,这是一种传统的风俗,意味着把已故的亲人的魂招回来,永保*安!在婚礼上进行玉串奉奠仪式时,必须由和男女双方血缘亲*的人主持! 人前式婚礼是在一种特定的神面前举行,不用受男女双方家庭宗教信仰的约束,而只是在亲戚, 朋友面前签定一个结婚合约书就行了!然后一起大声朗读婚约书,宣读自己对对方的爱,整个过程仅需10到15分钟。结婚仪式结束后便是婚宴, 婚宴一般都和结婚仪式在同一地举行,这样也就免去了许多麻烦!
教会式婚礼根据教派的不同而又分为几种。 原则上本来只有信徒才能在教堂举行婚礼, 特别是天主教派对这要求更为严格!但最*以来,即使不是信徒, 只要在教堂里接受简单的培训也可和信徒一样在庄严的气氛中, 走进神圣的教堂和心爱的人约定终身
婚礼的服装
首先要介绍“打挂”,原因是因为“白无垢”和“色打挂”外边那件外套其实也是“打挂”来的。“打挂”的由来是室町时代开始,当时富裕的武家女性在秋天到春天期间把外套穿在内里的小袖和服上,因质料厚故有保暖作用。至江户时代,大奥中身位地位较高的女性,上级女官和公家女性也会穿着“打挂”突显其身份地位。至江户时代后期,一些富裕家庭的女性把“打挂”用作结婚衣着。 这样看来,“打挂”是属于身份地位高的女性的特别衣着,但其实不然,在民间兴起穿着“打挂”风气的是一班在江户吉原和京岛原的太夫和花魁(即当时的性工作者),“打挂”成为她们的正统装扮,艳丽的扮相令江户的*民女性为之着迷,但“打挂”价值不菲,故成为上流社会女性的玩意,好让她们也能像花魁太夫们般艳丽诱人。
白色那套是“白无垢”,顾名思义全身所有衣服配件也是白色的,象征新娘的纯洁,另外“白无垢”就像一张白纸一样,喻意新娘的个性也变成白纸一张,在娘家时的坏*惯以完全抹去,等待去学*夫家的一切家风*俗,如一张等待再染色的纸张一般,再深层的喻意就是....女儿像泼出去的水一样,希望她嫁了后就不再回头....新娘头上的“绵帽子”是作防寒用的衣物,喻意就像西方婚纱的头纱一样,由结婚仪式(神前式)开始至完结时用来遮蔽新娘的面貌,只让新郎看得见。
◎神前式的结婚过程如下: 1. 参列者入场:出*者入场就位 2. 新郎新娘入场:新郎在前、新娘在后依序入场
3. 修祓:在招神之前,先用水洗净身心
4. 祝词奏上:由神官捧上祭祀神的祈祷文
5. 三献仪式:新郎新娘献酒三次,每次三杯一共九次
6. 誓词奏上:说出新郎新娘的结婚誓言
7. 指轮交换:互相将戒指戴入对方左手的无名指
8. 奉玉串奉:向神明谨献缠有白棉纸的小杨桐树的树枝
9. 亲族举杯:所有亲友举杯互敬 10. 退场
图片资料均收集于网络................
旋转的木马让你忘了伤。。。谁心里没有过一个关于旋转木马的幻想,在梦幻般的旋转木马上仿佛真的就实现了幸福。
许多人都认为,旋转木马是个让人看起来很幸福的游戏。旋转木马的含义,是追逐是等待是无法触及的距离,坐在木马上的人周而复始地旋转,永远只能看到彼此的背影,距离那么*,却怎么也触不到。也许有人会坐在一起,可那只是现在以后会怎样,心中的苦闷,谁知道?谁了解?摩天轮和旋转木马,幸福的代表摩天轮是紧紧将两人套捞,而旋转木马,永远只有一个孤单的影子,想抓却抓不到……
旋转木马的故事
第一只旋转木马那是很美好的一天。孩子在游乐场里和他的爸爸妈妈在一起。他走在路上,左手拉着爸爸,右边拉着妈妈。他荡起“悠悠”,他在“悠悠”中大笑。他吃冰淇凌,爸爸给买的冰淇凌,他吃得满嘴都是,妈妈给他用很软的纸巾擦嘴巴。他玩了过山车,又坐过了海盗船,他大叫,尖叫,爸爸妈妈争相的安抚着他。他又安宁下来。这时,他看到了旋转木马。孩子跳着要骑木马,他要爸爸买了三张票,并排的三只木马,他骑中间的那只,爸爸骑左边的,妈妈骑右边的。灯光亮起来,音乐响起,铃儿叮叮铛铛,木马群一齐向前奔去,孩子笑了。游乐场的这一天很快很快的就过去了。又过了好些的日子。有一天,爸爸妈妈分开了,孩子随了妈妈。孩子变得不爱说话,也不爱笑。常常一个人发呆,看着天空冥想,那是谁也进不去谁也不懂的世界。一天深夜里,孩子偷偷爬出了被窝,他溜进了没有人的游乐场里。走过小路,过山车,也走过了海盗船,他来到了旋转木马旁。孩子把一只公熊仔放到左边的木马上,另一只母熊仔被他放到右边的木马上,然后他爬上了中间的木马。孩子脸上有星星在一颗颗的滑落,滴滴嗒嗒,滴滴嗒嗒。一阵风吹来,脸上特别特别凉。孩子不知哭了多久,他累了。就悄悄的趴在木马上睡着了。熊仔们静静的陪伴着他。就在这时侯,游乐场里所有的灯全都亮起来,金色的光芒照亮了每一个角落,从上面到下面,再从下面到上面,音乐响起来了,铃儿叮叮铛铛,象是从天堂传来了亲切的歌声,孩子醒了,他睁大眼睛看着这一切,木马开始一只只的跑起来,一圈一圈,一圈又一圈,孩子笑了。木马群簇拥着他,奔向前方。第二只旋转木马孩子是第一次骑木马,他非常紧张。可是他不愿意让别人看出他害怕,更不愿意让别人知道他是第一次骑,所以他只是紧紧更紧紧的抓住木马的耳朵,两只手心早就攥出汗珠来了。木马们一高一低,一起一伏的向前跑去,其它的孩子都笑啊叫啊,只有他,紧张得早已说不出话来,只有睁大眼睛看着前面,数着时间。希望时间早点过去,三分钟早点到。咔喳一声,很小的一个声音,在笑声中显得特别小的一个声音,只有他听见了,没有别人。于是孩子玩过木马后就说不舒服,大人们就领他回去了。一路上他很不说话,一回家就跑回自己的房间去,关上门。大人们也没有理会,毕竟带孩子玩也觉得辛苦。只有那只窗边的鸽子看到紧张得脸发白的孩子背靠着门,慢慢的展开手,手心里赫赫然是一只木马的耳朵。原来他一不小心把木马的耳朵给掰断了。从这天开始孩子就天天睡不好觉,他总是象听见了那只断了耳朵的木马在哭。他辗转,他不安。终于有一天,他实在忍不住了,就和大人说了这件事。大人们只是告诉他,公园的工人们会管那只木马的,掰断了木马耳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就自顾自的走掉了。孩子站在那里,不说话,只是低着头看着手里的木马耳朵。看了好长好长时间。晚上,他偷偷的跑到了公园。一只从路中间跑过的猫着实吓了他一跳,可是他还是没有停下脚步。哦,那只断了耳朵的木马还在那里,没有人管过它的。孩子走了过去,他拿出胶水,把耳朵给木马粘上,又贴上一块止痛的膏药,再小心的缠上很多圈的绷带,最后结了一个漂亮的蝴蝶结。这时他长舒了一口气。准备离开了。就在这时侯,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只见那只木马全身抖了一下,就变成了一只有生命的真马。它温柔的嗅了嗅孩子,就嗒嗒的跑出了公园,跑向了最辽阔的大草原上。当然还戴着那只漂亮的蝴蝶结。孩子幸福的回到了家,睡了很香的一觉,做了很美的一梦。从这以后,公园的木马盘上就少了一只木马,谁也不知道它去哪了,全世界只有一个孩子知道这个秘密。哦,当然,还有此刻看故事的你......第三只旋转木马妈妈是个作家。这几天她一直为了一个叫旋转木马的主题而冥思苦想,甚至嘴巴里自言自语的。孩子听到了,就对妈妈说,“妈妈,你就写我被魔鬼捉走了,然后你就坐旋转木马来追我好了。”妈妈皱着眉头说,“象你这种小孩儿,被捉走就被捉走了,我才不会来追你呢。追你回来做什么?不完成作业么?把女同学的小辫系到椅子上么?把足球踢到邻居家的玻璃上么?”妈妈不屑的一撇嘴就走掉了。孩子很伤心的坐在那里。他喃喃自语的说,“我要消失,让魔鬼来捉我好了,我要让你也伤心。”魔鬼听到了,就真的把孩子给捉走了,顺风飞去的时侯,把孩子扔在了旋转的木马的顶蓬上。妈妈很快就发现了孩子不见了,她找遍了所有孩子可能去的地方,也问遍了所有的人。都找不到她的孩子。最后她忽然想起了和孩子的对话,真的是被魔鬼捉走了么?妈妈跑到游乐场,她骑着木马,一圈一圈的向前追着。即使她什么也看不到。孩子在上面看到了妈妈,他喊着,可是妈妈听不到。 “即使你是这样顽皮的小孩儿,可是妈妈还是爱你的。无论你被什么捉走,妈妈都会来救你的。为了你,妈妈什么也不怕。”妈妈在木马上流着泪说。孩子也哭了。他很后悔。魔鬼听到了,他的法力消失了。因为他只能捉没人爱的孩子,只要有爱,他就什么都不是了。于是孩子摆脱了魔鬼,从篷上跳了下来,正好落到妈妈的怀里。这时侯的旋转木马叮叮铛铛,象唱着快乐的歌。据说很多人都听到了,你听到了么?第四只旋转木马公园里的木马们很寂寞,很寂寞。没有孩子们来了。现在的孩子都不喜欢骑木马了,他们更喜欢电动玩具还有电脑游戏。可是木马们很想念这些孩子,它们很期待孩子的笑声。可是,再没有孩子来了。白天它们睡大觉,晚上它们睡大觉。公园里的木马很寂寞,很寂寞。不过,有那么一个晚上,一只小松鼠跳上了木马背,它吱吱的叫着。很可爱。木马跑了起来,小松鼠笑了。第二天晚上,它带来了更多的伙伴,森林里的小兔子,池塘里的小乌龟,天上的小鸟,都来骑木马了。木马们很开心了。每只木马背上都驮着一个小东西,一个喜欢笑的小东西。于是每个深夜,公园深处都灯火通明,音乐叮叮。要是你经过这个公园,听到里面的音乐和笑声,看到灯光的亮,不要奇怪,也不要打扰它们哦。因为你看过这个故事了,不是么?第五只旋转木马这是一个垃圾场,一只废弃的木马就被扔在这里,斜斜的躺在一个角落里。它终日不说话,只是默默的看着天空,没有人知道它在想什么。只有天空里飞得最高的鸟看到,那双漆黑的眼睛里有灯光,有音乐,有笑声。那些光影声音在瞳仁里转啊转啊,一圈又一圈。木马其实很伤心。即使是春天来了,万物复苏的春天,它仍然是视而不见的。可是,有一些嫩嫩的绿芽从它身上发了出来,那是很美丽的绿色。这嫩芽一天天长大了,长成了长长的绿茎,这绿茎慢慢伸向天空,又伸出了长长的青色的枝。木马终于醒了。它看到了自己的生长,它笑了。从此它更紧的抓紧土地,汲取水分,也吮吸阳光。三年过去了,木马长成了一棵很美丽的大树。又三年过去了,它开出了很多很多彩色的花朵。每朵花都是小马的形状。芳香溢溢。很多小鸟在花芯里作窝,叽叽喳喳,热闹极了。风吹过来的时侯,整个树冠都荡漾起来,花朵飘来飘去,象无数奔跑的小马。无论谁看见都会说,这真是世界上最美的木马了。
1.威治WAGE是个工作狂,他带着围裙在超市里不停地为顾客忙碌着,超市老板知道他在工作吗?不知道,但威治并不介意,威治是丑娃娃家族中最勤劳的,这一点是不是很像你呢?他是非常讨人喜欢的!
2.新可CINKO是这些家伙中最搞怪的一位,这个连牙还没有长出来的小家伙总是喜欢跟着他的哥哥,他喜欢到处逛,看到喜欢的小东西就冲他们吐吐自己的舌头。CINKO是个旱鸭子,千万别让他到水里去!
3.冰蝙蝠ICE BAT是最有魔力的UGLY DOLL ,他总是住在冰箱里,所有他碰到的东西也会变成冰。
4.OX陆军中尉 OX不是一个动物,尤其在拥抱和亲吻你的时候和动物不一样。 OX长了两只那么短的胳膊,他是用他的耳朵来拥抱你的。OX是个魔术大师,他最拿手的把戏就是把你的东西变成他自己的他最想偷的东西就是你的心,如果你可以借你的一只手,一只耳朵或者是一.二块钱给他,他就答应做你的好朋友!
5.托蕾TRAY 托蕾可是所有丑娃娃中心眼最多的,这可不是因为他聪明,而是她有三个大脑,一个长在头里,两个长在眼睛里,他是家族的首领,老是肚子饿!喜欢吃蓝莓,把眼睛都吃成蓝色的了!
6.鲍勃BABO 将会保护你的,如果有一天你很不幸,有人给你带来麻烦,鲍勃虽然有点迟钝,但是他心地善良。他是一个跟屁虫,当你遇到可怕的事情时候,你就会收到他寄给你的美好的问候卡,你就不会感到害怕。鲍勃是一个很好奇又很顽皮的小东西,他可能有时候需要你的关怀和指导,所以你要多带他去更多的地方游玩,你也可以把他独自留在家里,但是要记住,一定要把你的钱包和点心放在它勾不到的地方。
7.楔子头WEDGE HEAD
他很喜欢他看到的东西,不过最终他更喜欢能够理解他的人,他长得也挺漂亮,不是吗?怎样你说他看上起很可怜吗?你错了,你看他站在哪里有多酷!楔子头也很理解你,他看东西的方法与你不一样,所以他就要头朝下倒立着,不过他站的很稳当,你的意思他都能理解。如果有人不理解的,你可以把楔子头倒立举到他面前她就理解你了。楔子头有个好朋友叫OX,他们两个正在准备完成一项特殊使命,就是去证明人类是存在的,在这个问题上很乐意接受你的帮助哦!
不知道有没有人和我一样喜欢收集专辑封面
在虾米听到太多我喜欢的音乐了
专辑同样让我喜欢的发狂
所以受不了了
我要在这里建专辑存下所有我喜欢的乐队 歌手 的专辑封面
也有我喜欢的乐队的图片
都是我喜欢的
希望
你
也喜欢
这两个家伙叫 MGMT
我最喜欢他们的歌是 KIDS
小简介
MGMT是一个迷幻电子合成流行乐的乐队,于2002年在纽约布鲁克林成立。该乐队由多样器乐组成,Andrew VanWyngarden负责声乐、吉他、键盘,而Ben Goldwasser则负责声乐、键盘、合成器、鼓,他们都是卫斯理大学的校友。
在卫斯里昂大学的电子、独立、舞曲、摇滚音乐专业。他们过去曾因,包括如“the management”在内的不成熟和大放厥词的歌曲为人们所知道。 他们只用iPod和一些话麦的表演方式最为著名。他们曾经(据闻)在卫斯理大学教堂战斗上帝。这是ruckus(音乐下载网站)的极端。
作为MGMT成员之一的 Andrew VanWyngarden *期与of Montreal成员Kevin Barnes录音,并计划2007年发行专辑 《Blikk Fang》。MGMT于2005年末与Of Montreal巡回演出,VanWyngarden在of Montreal06夏季巡回期间已登台演出。
Finding an unlikely middle point between Suicide's hostile proto-electro punk art noise and the sardonic, studied, but ultimately pop-friendly sound of the Flaming Lips, MGMT started as electroclash musical terrorists but quickly transmogrified into an eclectic, brainy pop group with heavy psychedelic overtones. MGMT first formed in 2002, during Ben Goldwasser and Andrew Van Wyngarden's freshman year as art students at Wesleyan University in Middletown, CT. At first the band was known as the Management, and its shows consisted mostly of backing tapes, synthesizers, and prerecorded vocals playing as Goldwasser and Van Wyngarden engaged the audience in a manner somewhere between performance art and good old-fashioned punky hostility. By their senior year, things had toned down considerably on-stage and the duo was augmenting its live sound with backing musicians. Upon graduating, the duo released an electro-rock EP, Time to Pretend, on the tiny indie Cantora Records in 2005. Good reviews, especially for the title track, and extensive touring brought the duo to the attention of British producer Steve Lillywhite in his role as an A&R executive for Columbia Records, which signed the band for a major long-term deal in 2006. Regrouping in Brooklyn, the duo enlisted producer Dave Fridmann to create the entirely different-sounding Oracular Spectacular, a far more musically expansive album. MGMT were Of Montreal's opening act for their extensive 2007 tour, during which Van Wyngarden and Of Montreal leader Kevin Barnes began sketching out ideas for a new collaboration called Blikk Fang.
飞鸟集
梦想,是茫茫大海中的灯塔,为迷失方向的航船引导方向。
每个人每个民族乃至每个国家都有梦想,梦想是对美好生活的憧憬,是激励人们奋发向前的动力源泉。
梦是一种欲望,想是一种行动。梦想是梦与想的结晶。
如今的我们,不也是一样的么,都有自己的梦,那为何不去拼搏,不去努力?我们的路很坎坷,可是,路上并没有那么多的荆棘,我们在害怕什么呢?每个人都会失败,每个人都会遇到阻碍,难道我们就该放弃么?
有一种品质,它叫自信。培养自己自信的心态,接纳自己的缺陷,正视自己的不完美。自信的人即使看不见远方,但他心中有远方的模样;即使看不到希望,但他知道只要努力就会慢慢地靠*梦想。苦痛再多,压力再大,我们都要自信,自信的女人最美丽,自信的男人最闪耀。
梦想是伟大的,有了梦想,生活才有了精彩,人生才有了意义。为了梦想,我们拼搏努力,但在实现梦想的过程中,会遇到许多困难,只有做到“肯吃苦、有毅力、有信心”才能披荆斩棘,摘得梦想的桂冠。到那时,你会发现最可贵的不是实现了梦想,而是为了实现梦想的过程中所收获的一切。
独自仰望夜空,从古至今,不知多少人面对着浩瀚的夜空,满天的繁星而放飞梦想,放飞希望、放飞未来。斑斓璀璨的星空又见证了多少伟大梦想的实现,人类就在梦想中一步步从荒蛮走向文明,从过去走向未来……
很多时候,我们富了口袋,但穷了脑袋;我们有梦想,但缺少了思想。
如果你遭受挫折,美丽的梦想可以让你振作起来,尽快走出失意的日子;放飞你那梦想的风筝,你心灵的天空就会变得高远而明净;如果你刚刚步入社会,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而无所适从,那就张开梦想的高洁翅膀吧,梦想会带你走出困惑,去书写精彩的人生;如果你雄心万丈去创造伟业,而现实的围墙又让你处处碰壁,你千万不要灰心丧气、轻言放弃;因为只有血汗的浇灌,梦想绿枝结出的果实才会更加剔透晶莹;如果你在物质上很拮据甚至一贫如洗,只要你有梦想,你的精神就不会空洞,你的思想就不会贫穷。
想说、我还喜欢你。想问、你喜欢我不。想懂、你在想什么。想装、所有的痛伤。想忘、美好的过去。想忆、却渐渐逝去。想静、却心烦意乱。想哭、却泪已流尽。曾幻想、你我依然在一起。曾梦想、我会一生有你。
仰望星空,那似乎没有纤瑕的星辰在银河中闪耀,而给了我们无限的遐想。那不染纤尘的星空里,放飞了多少人美丽的梦想。飞上星星的人知道,那里像地球一样,也有灰尘和石渣,于是他们失去了幻想的自由和权利。我们不能一味沉溺于自己的幻想之中,却也不能让自由飞翔的思想湮没在无情的现实里。
穷人并不是指身无分文的人,而是指没有梦想的人。
with a burning desire to achieve the dream as a backing, so that the desire to become enthusiastic, let it become your brain in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things.用强烈欲望作为达成梦想的后盾,使欲望变得狂热,让它成为你脑中最重要的一件事。
空的快乐是万里无云,阳光的快乐时沐浴大地,我的快乐是你收到我的温馨祝福:愿宝宝健康快乐地成长,美好的童年、快乐的少年、有为的青年、成功之后的中年、舒适的晚年!
只要有梦,我就会不松懈的奋斗下去;只要有点滴进步,我就会更加的努力;只要我永不放弃,成功的希望就会一直陪伴着我。
谁偷走了我旳纽扣半颗心
扣你心弦
她要在衣服上钉个纽扣。
衣服是白色的,她忘了为什么要钉纽扣,也许是为了好看,也许是衣服上掉了一颗扣子,也许……白色的衣服,为了找一颗相称的扣子她花了很多心思,最后,她拿起了一颗很不起眼也不精致可爱的扣子,就算掉了,也不会心疼,她把扣子轻轻握在手心。她为了扣子和衣服又选了线,白色的衣服,不起眼的扣子,还有什么样的线才能合适它们?
线要选得好,不能埋没了衣服,也不能突兀了扣子,一根纤细*静的线被她挑了出来,紧紧抓住了这根似乎一吹就会消失的线。
针是最关键的,不能太细,太细会弄皱了线,不能太粗,太粗会穿破衣服。只有纽扣,安静的躺在她的手心,没有任何的抱怨和要求。
线被小心翼翼的穿进针中,针带着线谨慎的穿过了衣服,突然发现掌心的纽扣不见了。原来这么普通的纽扣也会逃离冷落,没有白色的眩目,没有长线的纤细,却还是这样坚强的逃离了掌心,躲在某个角落里嘲笑着所有人的无助。针被随意的插在了衣服上,衣服被随意的扔在桌上,线就这样随意的顺着桌子挂在地上,只有那颗纽扣还不随意的躲在某个角落。她只能去寻找,每一个角角落落,每一个不能放过的地方,一次次的寻找和回忆,苦苦追求的只是那个不起眼也不精致可爱的扣子,以为丢失了也无所谓,失去了也不会心疼的扣子。
原来就算再渺小再*凡,失去了,还是会狠狠的让人体味心痛和烦恼。朋友说,幸福像掉到沙发下面的一颗纽扣————你专心找,怎么也找不到,等你淡忘了,它自己却出来了。我说,其实纽扣是感情,白色的衣服是生命。感情是为了修饰生命,点缀,不是全部,只是不起眼的一角。修饰感情的东西再多再华丽,也只是感情的修饰。所以再如何穿针引线,如何照顾周全,如何小心翼翼,结果都只是为了感情在服务。一旦这份不起眼的感情消失了,一切都开始被忽视,甚至生命。要学的是珍惜,更要学会放弃,在拥有的时候珍惜,在失去的时候放弃,不要被感情俘虏。纽扣是紧紧扭住扣不放,可人必须面对的还是潇洒放弃,重新选择新的纽扣。就让它在沙发底下的灰尘中,嘲笑我们的无助吧,因为它会被时间磨*的,一切的一切……
珍惜过了,也努力过了,这就足够了,再继续是勉强了。你说呢?
[后记]:
一场错失的电影在记忆里被认定是最好看的
一次无奈的恋情在印象中应该是最重要的爱
一个因误会而离去的朋友现在想来可能是最贴心的
人总是要在经历了什么之后才知道去珍惜晚了
我们*惯把这个叫“错过”
是错了才过的,还是过了以后才发现是错
这都不重要
因为我们还能*惯把这些叫“错过”
而不是“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