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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梦者》是大场鸫和小畑健继《死亡笔记》后再度合作的作品。主角是以漫画家为目标的少年,开始连载号的卷末评论大场表示“想要作比较朴素的内容”。主人公真诚是一名初三的学生,和大多数人一样只想顺其自然的生活,他有着绘画的才能同时暗恋着同班的亚豆。一天下课后,他发现自己画有亚豆肖像的笔记本忘在学校了,为了防止被别人发现这个秘密,他急速的跑回了学校。而他的笔记本已经被全班学*最好的高木拿在了手里。高木对真诚提出了一个条件:我来写剧本,你来绘画,让我们一起成为漫画家吧。为梦想,两人踏上成为漫画家的道路。
无趣的未来,活着真麻烦——抱着这样无所谓的心情生活着的中学生真城最高一天突然收到同班的学年尖子生高木秋人发出的邀请.很久以前秋人就梦想着能成为一名漫画家,有着好文采的自己和擅长绘画的最高组合的话,一定能实现梦想,秋人热切的劝说着最高. 然而这天晚上,接到秋人电话来到爱慕的美少女亚豆美保家里的时候,秋人听到以及看到了不得了的“告白“和“回应“,受到刺激的最高忍不住对亚豆说到,“如果我们两人的漫画被制作成动画的话,请和我结婚!!“ 为了实现和亚豆的约定,最高决定和秋人一起迈向通往漫画家的道路.对漫画一无所知的两人,把自己创作的漫画拿到编辑部去希望可以成功连载,尽情挥洒热情的两人把青春赌在了漫画上.最高和秋人能成为专职漫画家,开始连载漫画吗?最高和亚豆能有个圆满的大结局吗?少年的梦想即将成为现实,这是个非常逼真的故事,现在,一切即将START!!
黑子的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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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骚年,跟爷回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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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球王子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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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逃离的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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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樱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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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第一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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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长大人是女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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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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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s,my l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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棋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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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码宝贝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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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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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诱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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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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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系插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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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夜叉,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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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美让花都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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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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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樱鬼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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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情四射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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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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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花♣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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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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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安,阿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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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都在重温以前的动漫,所以顺手截图,截图出来的画质不是很好,就稍微自己处理了一下,抱图请留言O(∩_∩)O谢谢
中文名:夏目友人帐
原版名称:夏目友人帳
其他名称:妖怪联络簿
(截图更新至第六话+ 持续更新中)
夏目贵志(声优:神谷浩史;少年声优:藤村歩)
夏目友人帐主人公。高中生,7月1日生,15岁,身高167厘米,B型。面容清秀,是个善良温和的少年。自幼失去父母,被认为累赘辗转生活于亲戚家,被没有血缘关系的藤原夫妇收养。幼年因看得见妖怪,得不到别人理解而饱受欺凌,导致长大后虽待人友善,却依然*惯于隐藏自己真正的想法。受藤原夫妇的关怀感化,在与猫咪老师的相处中逐渐变得能够表达自己。非常珍惜现在的生活。得到外祖母的遗物友人帐后,开始了与猫咪老师一同归还妖怪名字的生活。归还名字时,外祖母夏目玲子的记忆会化为思念传进他的脑里,令他对外祖母有更加多的认识,然而每次归还名字后会消耗大量体力。由于与外祖母有着相似的气息,故经常被妖怪误认为是他外祖母。
纵使身体比较瘦弱,但遗传自外祖母玲子的灵力非常高,不需武器一拳便能击退高级妖怪(一击毙命。详情请见第三部第七集的场静司说过的话),在后来还能有一定几率读取到任一妖怪的记忆。对妖怪抱有感情,即使被认为是弱点也不想改变。对于自己貌似女孩子的外貌有些困扰,所以说话时常会故意使用较有男子气概的语气与用法。在学校的女孩子间很有人气,本人却迟钝到完全没感觉。被妖怪们认为有着“即使没有友人帐也能让妖怪们追随”的魅力。
斑/猫咪老师(ねごせんせい)(声优:井上和彦) 女高中生(声优;小林沙苗)
高级妖怪,被封印在招财猫里,因为夏目不小心弄断封印的绳子而被**,作为宠物猫和保镖与夏目一起生活着。可是因为多年被封印在招财猫中而被同化了,日常行为作风带有浓重的猫*气。招财猫形态被藤原夫妇分别称为喵吉和喵五郎,被田沼要称为胖太。本名斑(まだら),是个拥有强大妖力的妖怪。据猫咪老师所称,招财猫的外形是“容器”,因此无妖力或灵力的人可以看见其形。因为拒绝与玲子决斗故名字不在友人帐上。自傲的他成为夏目的保镖后要夏目尊称他“猫咪老师”,但很多时候都被戏弄。本与夏目约定其死后友人帐就归他,然而在与夏目相处中逐渐被感化。爱酗酒且酒品奇差,五音不全。喜欢吃馒头,与夏目表面上无时无刻不在斗嘴,其实非常重视夏目。能够变身成任何自己想要的形象,因为仔细观察的人类只有夏目或者玲子,所以通常是变成像夏目玲子的女高中生样子;也曾变成夏目的样子,但因气质差太多,就连普通人类都会觉得猫老师变成的“夏目”怪怪的。
夏目玲子(声优:小林沙苗)
贵志的祖母,5月15日生,金牛座。在很年轻的时候就去世了,友人帐的制作者,有着极其强大的灵力。据贵志所说,她是未婚生子生下了贵志的妈妈。玲子因为能看到妖怪而被世间不相信妖怪存在的人称为骗子,被人欺负,但依然我行我素 。虽然嘴上说讨厌人类,但其实内心十分渴望人类的朋友。拥有淡淡忧伤的开朗少女用自己独特的方式温暖了妖怪们的心。
据妖怪们所说实力非常强大,使用球棒战斗,而且懂得使用阵法,击败了许多强悍的妖怪(例如:丙和三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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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专辑截图
怪化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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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八犬异闻录第一季☆动漫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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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兰高校***部☆动漫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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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弟侦探因幡☆动漫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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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岛以北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世上芸芸众生,有几个人是叫人一见倾心,又有几个人,会得出人头地。
其实做普通人最开心,没有奢望,顺其自然,尽其本步而游于自得之场。
累了就放空自己,出去走走吧!
若你感觉烦躁不安,那就去看海吧。海会使你变得宁静似岩,在大海的潮汐中,静聆那博大深邃的大道之音。那一刻,你将深沉若石,沉致恬淡,于沉沉博大的海之心声中端坐泰然心*似水,开始默觉那股震天动地,水天合一的大道情怀。
我的世界,没有你,很久了。偶尔想起你,忆起往事,那些不再清晰的,那些渐行渐远的往事,我没有大喜,没有大悲。我也不奢望有轰轰烈烈的爱情,也害怕信誓旦旦。人,越 长大越孤单。爱,越成长越懦弱。这个世界现实的可怕。见证了无数的聚散离合后,我们消散了年少时的勇敢。
为什么我们总要过了很久,总要等到无路可退,才知道我们曾经亲手舍弃的东西,在后来的 日子里再也遇不到了。
终于归于沉寂,就像我们的一颗心,曾经火热的揣在胸膛里,滚烫得无处安放,急不可待地 找人分享这温度,从没想过它有一天也会冷却,冷到我们只得环紧自己,小心翼翼,唯恐连 这仅有的暖意也守不住。
我不觉得人的心智成熟是越来越宽容涵盖,什么都可以接受。相反,我觉得那应该是一个逐 渐剔除的过程,知道自己最重要的是什么,知道不重要的东西是什么。而后,做一个纯简的 人。
仿佛有风拂过心畔,仿佛有水滴落花间。一梦千寻,谁成为了我唯一思念的人?摇指花落, 流年何堪。绻缱相依,聆听花落肩头。历落凡尘寒似水。尽是红颜妄无回,只道真情不切 仪,此罢无声谢予谁。
一些心情,渐行渐远,一些心情,愈来愈*。我知道,无论如何,都应是淡定的,淡定之于 我,已经深入骨髓,不可疏离。一种伤感,一种快乐,交替在空气中,碰撞的瞬间,撞击着 心灵深处的柔情和感动,有时候一支音乐就能让一个人有流泪的心情,一种温柔就会让一个 人有一种想倾诉的懵懂,键盘的冷硬,隐藏不了内心的温柔。
静静地看,默默地想,太过彷徨的岁月,何处时是终点。撑着落寞的躯壳却依然在守着,寂 寥的守着这份隐痛的执着。每一段爱情,都会从激情走向*淡。开始时电击般的兴奋和痴情 ,慢慢变得温和*静,少了冲动,开始觉察心中人的缺点,也会为失去新鲜感而烦躁不安。 其实,爱,不过是在繁华落尽后留在身边的那一个。只是,你还愿意与我一起去看那细水长 流么?
当所有的心情在洁白的书笺定格,心便如释重负,过眼成风。流逝的岁月,过去的时光,几 多柔情破败成满目疮痍的景像。一地的零乱,谁会在天涯听我碎念?一波波惆怅划过酸楚的 心脉,任凭绝美的忧伤施放出的暗香将我腐蚀。
间流逝的缱绻,残留一些爱一些痴一些不舍,于心底浅浅停驻却深深依恋。释怀的痕,就让 那过往随着尘烟,淡淡的飘逝于素笔水墨,把这份疼痛而又甜蜜的交集留作回忆两行脚印, 一直向前,记述自己的姿势不曾停歇,未遇栖息路边的景色斑驳了一季又一季,只是被风霜 浸染的痴爱,涂抹了一圈一圈的铜绿,穿插刻骨憔悴了一颗漂泊的心。
尘世的风华总是带着沧海桑田的痕迹,我们小心翼翼的穿梭,也不免感染上沧桑的味道。若 生命能重新编剧,能否撤下所有残忍的轮回的镜头?前世来生的画面,与流年有染的片段, 被夹带在烟火中,每一刻繁华,都是最灿烂的拆解,最温暖的释放。
亲爱的,你说过陪我去海,现在你在哪?陪我去看月升日落,陪我踏在柔细的沙中,陪我去海边捡一个贝壳许下一个心愿。一海,一世界。看海天一色,那是多美的画面。这个曾许诺的世界,我们终究还是到达不了。只能随之让它在时光中消逝……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骊山语罢清宵半,夜雨霖铃终不怨。何如薄幸锦衣儿,比翼连枝当日愿。
人生若只如初见。短短七个字,道尽多少悲凉的尾巴。初初相识,人若孔雀,本能的尽极绚丽,礼貌羞涩着收敛脾气,绽放美好。而那些观者也大都怀着欣赏,暗暗叫好,怜爱有加。久已,孔雀颓累,羽翼渐退,间或,还会转身,留一光稀、褪色的突兀,逐生尴尬。生人如此,恋人之间也不能幸免。儿时,读温婉缠绵的古典故事,才子佳人,王子公主,总受奸人所害,却也终能柳暗花明,双宿双飞。童话的结尾,会是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便也认定从此,孟光接了梁鸿,举案齐眉,相敬如宾地幸福美满、地老天荒。可长大后,看过许多支离破碎的章节,方约略明白,起初地两情相悦总是美好,柴米油盐却也造就了纷争烦扰,更不论,性格差异的细枝末节。人生若只如初见,愿我们把邂逅时刻谈笑自若、百无禁忌地刹那心动凝固。有情不必终老,暗香浮动恰好。无情未必就是决绝,我只要你记着,初见时彼此的欢笑。
人生若只如初见,优伤的美丽只能定格在回忆中。也许哪天转身而去,留下一个美丽的远去背影。完美的弧线,会诉说着对昨日的依恋。也许,在我们认识的人中,有过误会,有过得失,你就会想起初见时的美丽。或者,那天在某个特定的地方,故地重游,突然发现多年未见的你,一下子就回到了初见的情景,初相遇,那是怎样一种让人难以忘怀的感情呢?!
人生若只如初见。这一句,实在是令人哑然。小时候看红楼,从不愿意去碰后40回。不是瞧不起高鹗,而是没办法接受:怎么那么好好儿的鲜花着锦、烈火烹油,变作了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后来读书,看到一句话:靡不有初,鲜克有终,这才明白过来。原来所有的名字所有的故事,都是写在水上的。那些波澜和涟漪,在当时看来是惊心动魄,而长江滚滚,只是一朵小小的浪花而已。流过,终无迹。
年少的意气风发,最初的感动和梦想,在时间的浸润下渐渐磨灭;一见如故的亲切,山盟海誓的诺言,只剩下一个依稀的背影。朋友是用来出卖的,情感是用来遗忘的,美丽是用来摧毁的,忠诚是用来背叛的……金甲的战神披着天边的彩霞在故事中定格成永恒的记忆,猜得中绚烂的开头,又有谁见到了那早已注定的结尾?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这么深情的句子,居然是出自一个男子之手,我想,容若翩跹世间的时候,定是令无数少女为之倾倒。纳兰词长于情也深于情,短处是有的时候过于直抒胸臆,显得浅了,反而没有多少余味。比如这一阙,就有点这个毛病。但有了第一句话,整个的问题都可以忽略不计。
初相遇的时候,一切都是美好的,所有的时光,都是快乐的。即使偶有一些不如意的地方,也甘心消受,因为抱着憧憬,所以相信一切只会越来越好。所有的困难,都是微不足道,满天的星辰,都在你面前失色,我的世界没有我,全部是你。
“初见惊艳,再见依然”,在我看来,这只是一种美好的愿望。初见,惊艳。蓦然回首,曾经沧海,早已是、换了人间。
流年似水,世事难料。许多既定的开始都有一个想不到的结果,所以才耐人寻味,不管是喜的还是悲的,是自己期待的还是自己拒绝看到的,矛盾和落差给这个世界太多的美丽。
人生若只如初见,所有往事都化为红尘一笑,只留下初见时的惊艳、倾情。忘却也许有过的背叛、伤怀、无奈和悲痛。这是何等美妙的人生境界。
时光匆匆,我们已经回不到过去,也许曾经一见倾心,但是再见之时,也许会是伤心之时。若是如此,不如初见时的那份感觉 ……
深情的怀旧,原是美好的恍惚,记得的也是幸福,那一刻,仿佛时光倒流,繁花盛开。温柔与感动,渴盼与甜蜜,原来只是初初相见。潮生潮灭,沧海桑田,换了人间。所以,如果不能继续,那么,宁愿切断所有退路。愿一切只若初见时般美好。初见惊艳,再见依然。但愿再次见到你的时候,还有初见时那份心情。人生如此,浮生如斯,情生情死,乃情之至。不是吗?
相信每个人都对那个自己一见倾心的人永存记忆,记忆中的他她,或潇洒英俊,风度翩翩;或美丽温柔、似水柔情……是的,这是人与人的距离所产生的美感,得不到原来也是有好处的,那就是可以拥有无尽的幻想,幻想中的他她可以永远美好,永远在镜花水月之中迷幻着醉人的美丽……哪怕明知道这是自己心生的幻境,却也足够让人沉迷其中……
不明白的是,为何还有许多人竟然还会有再续前缘的想法。
当某天,自己原本以为永不会再相见的他出现在自己面前,或许他还算风度翩翩,也还算潇洒英俊,甚至比原来更增加许多成熟,但自己却再也找不回,找不回自己原来如同小鹿碰撞的砰砰乱跳的心…
…这就是人生,这就是心境,失去了便是失去了,永远也回不到从前……
和他拉家常似的谈话,才发现,自己根本就没有懂得过他,也根本不明白他当初想要的是什么?!虽然他的眼中依然闪现出曾经让我心醉的光芒,他的口中说出曾经梦寐的语言。但,*十年的光阴,虽然他一直存在心里,终不过是个影子,是个疲惫时自我安慰的影子,当这个影子真的出现在面前,竟然产生那么多的不真实,那么多的不敢置信,甚至觉得他不应该出现在这个人世间,他应该永远只存在梦境里……
人生若只如初见,这句是谁说的?若只如初见,他依旧是往日谈笑风生,风流倜傥的浪子,而我也只是一个天真娇憨不懂世事的少女,若不是他初次的亲吻,也许他也只是个路人,不会进入自己心里,若不是刚好在不懂情感的年龄遇上,也许我也不会轻易的放手,但最终……遇上了……还是分开了……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来秋风悲画扇?!
几乎每个人都是伴随着童话长大的。小的时候大家喜欢看《格林童话》,因为那里有“美丽的公主与英俊的王子终于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为结尾,叫人快活而满意。但是,恰恰是一些不够美满的童话故事让我在成年之后还一再想起,譬如《小王子》、《快乐王子》,还有安徒生那些不朽的作品。
蒂姆•伯顿导演的《剪刀手爱德华》是一部关于机器人的现代童话。它讲述一座古堡中住着一位发明家,制造出了各种东西,最后还造出了一个机器人,并给他起名叫爱德华。发明家对这件作品倾注了全部的心血,他甚至教授爱德华人类的礼仪和诗歌,何时微笑何时沉默。然而,没有等到机器人最后完成,发明家就去世了,留下已有人类心智却残留着一双剪刀手的爱德华独自在古堡生活。不知过了多少岁月,一位推销化妆品的中年女子佩格误闯城堡,发现了形容古怪的爱德华。好心的佩格没有被爱德华惨白的肤色和张牙舞爪的剪刀手吓倒,而是怜其孤独,把他带回了自己的家。
佩格住在一个色调明丽的小社区里,女邻居们都喜欢调情、窥探、以及搬弄是非。爱德华的出现,给她们百无聊赖的生活增添了新鲜的刺激,所以大家都对他表现出了极大的友好甚至亲昵。当他展露出用剪刀手修剪植物、设计发型的才华,全镇的人几乎都为他癫狂了,把他当成了明星一样的宠儿。但他也有自己的痛苦,那就是爱上了佩格的女儿、美丽绝俗的金。金早已有了男友,而且对这位家庭新成员一直有抵触情绪。为了金的一个请求,爱德华硬着头皮潜入金男友父亲的豪宅,不慎被警察逮捕后也没有吐露真相,唯恐连累心上人。虽然他不久由于“没有判断是非的能力”被释放,但周围的人都把他看成蓄意抢劫财物的危险分子,对他以及佩格全家敬而远之。在这一过程中,金逐渐看清了男友的丑恶嘴脸,与他决裂,并对爱德华产生了好感。
圣诞夜大雪纷飞,矛盾达到了最高潮,爱德华越想做好事就反而被误会得越深,全镇居民都要求驱逐爱德华,甚至连佩格也认为他应该回到古堡中去。在古堡的打斗中爱德华杀死了金恶毒的男友,金也接受了爱德华不求回报的爱。这是爱情最初的交融,也是最后一次的交融,从此爱德华永远隐藏进了不为人知的角落,在那里修剪他的植物、冰雪、和爱情……
有的童话从一开始我就知道会有个悲伤的结尾,不论它表面上多么轻快、花哨、令人忍俊不止。为什么我知道?因为那些故事里的主人公都是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人,他们是精灵,是妖魔,是异类,他们与现实世界从本质上就格格不入,终究不能被世人接受。来自另一个星球的小王子终于无声地倒下,离开了我们;快乐王子被丢进铸造厂的火炉焚化;海的女儿化成水面上的泡沫,永远失去了她的爱人。而爱德华,一个机器人,一个有一双剪刀手的机器人,一个连自己爱人都不能拥抱的机器人,最后没有毁灭已经是导演对观众的眷顾,怎么还能期望一个圆满的结局?
其实爱德华该死的地方并不在于他是一个机器人,而是身为一个机器人却又不老老实实做机器人。他布满电路的冰冷躯体里竟然孕育出热烈的爱情,这就足够使人们恐慌的了。蒂姆•伯顿刻意让故事发生在一个没有具体年代和地点的社区,花花绿绿的房子颇具超现实色彩,似乎是想告诉我们这样的事情可能是完全杜撰出来的,但也可能发生在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伯顿自己就在与佩格一家生活的极为相似的环境中长大,因此他对一众邻居的刻画十分生动,虽则夸张,却真实可信。不论是曾对爱德华颇感兴趣、甚或意欲挑逗的阔太太,还是从一开始就对他排斥厌恶的女教徒,最后都汇成了一股强大而凶恶的势力,要置这个对他们无害的孩子于死地,只因为他有一双剪刀做的手却同时拥有一颗人的心。
❀17岁的laramullen被premier模特公司所发掘,当时正是纽约时装周即将开始的两周前。laramullen在英国的northampton郡长大,最初的时候她对自己是否能成为模特还不是很有信心,但是最后她决定还是要尝试一下。在没有任何正式培训的情况下她飞去纽约,在alexanderwang、verawang以及theyskens'theory的时装表演上都表现得不错。
❀英式面庞Lara Mullen VOGUE 意版主编选中的超模
❀出生地:英国Kettering
❀个人风格:“紧身牛仔裤,衬衫,厚底皮鞋。”
❀时尚建议:“自然就好。不要太刻意去追求什么!”
❀喜欢的超模:“KarmenPedaru。”
❀最爱的裙装:“伦敦设计师品牌JonathanSaunders的那件白裙。”
❀我认为时尚是:“非常美好的,总是在变化着的。是一个展现自我的很好方式。”
❀有趣的时尚瞬间:“Givenchy秀场马上就要开始了,我不小心弄坏了鞋子……吉赛尔·邦辰(GiseleBundchen)真是位天使……”
❀爱好:“侦探类的电视节目;和家人、朋友在一起的时光;LauraMarling的音乐;JonathanTropper的书《Howtotalktoawidower》;电影《HannahMontana:TheMovie》;我还喜欢足球。”
❀我的计划:“工作,工作,工作!还有就是要完成我的学业。”
❀我的梦想:“我只想活在当下,做好目前的每一件事,感激我所拥有的一切。” 有一天我会:“拥有一座农场。”
❀关于旅行:“成为一名模特也意味着我要去到许多地方,这很美妙!”
❀我最爱:“我的家人和朋友。他们总是支持着我,给我前进的动力。我也很享受巴黎时装周结束后的那个刚出炉的羊角面包。这些都是生活中微小却美好的事。”
❀
Agencies
New York
Ford Models
London
Premier Model Management
mother agency:
Premier Model Management
(London)
from Tumblr.
约翰尼·德普,1963年6月出生于美国肯塔基州的一个中产家庭,在佛罗里达州长大。15岁时他的父母离异,这让他一度成为不良少年并染上毒瘾。在舅父的唱诗班他迷恋上了音乐,还曾经自组摇滚乐队。在1983年,为了成为摇滚歌手,他前往洛杉矶发展。同年,他与他的第一任妻子,化妆师Lori Anne Allison结婚,并通过她认识了尼古拉斯·凯奇。正是在凯奇的大力引荐下,约翰尼·德普开始踏入影视圈,走上星路。
小时候他不喜欢念书,经常一个人关在房间里苦练吉他,高中辍学后,他前往洛杉矶寻求发展,希望成为摇滚歌星。但阴错阳差,一次偶然试镜却让他与表演结了缘。他领衔主演的电视剧《龙虎少年队》播出后,迅速成为美国青少年的偶像。1984年,约翰尼·德普进入电影圈,在恐怖片《猛鬼街》中饰演角色,随后又在鬼才导演蒂姆·波顿的《剪刀手爱德华》中扮演主角,并凭借此片首次获得金球奖提名。拍摄期间,他与片中扮演女主角的维诺娜·赖德陷入热恋并订了婚,但这场婚约仅维持了三年便宣告破裂。1994年,他与鬼才导演蒂姆·波顿二次合作了另类黑白片《艾德伍德》,他凭借精湛绝伦的演出第三次荣获金球奖最佳男主角奖提名。此后,德普比波顿的合作一直持续至今。但在此期间,德普也出演了一系列脍炙人口的影片、塑造了很多令人津津乐道的角色,其中以《加勒比海盗》系列中的“杰克船长”最为著名。
除了演戏,约翰尼·德普在导演方面也显现出了才华。他于1997年自编自导自演了《勇气》(The Brave)一片,有大牌明星马龙·白兰度加盟提携,影片夺得了多项奖项,1997年的坎城影展并将它列入竞赛片,让他在好莱坞出尽了风头。不仅如此,2009年德普又将小说《朗姆酒日记》搬上了银幕,自导自演。
德普除了别具特色的演技之外,引人注意的还有其恋爱史。与他谈过恋爱的女星名单可列出一长串,从薇诺娜·赖德到雪琳芬·珍妮佛葛蕾,再到骨感名模凯特·摩丝。性格刚烈的约翰尼·德普曾因与凯特·摩丝发生争吵,愤而捣毁了纽约一个每晚两千美元的饭店客房,并因此被捕入狱。1997年,约翰尼·德普爱上了法国女演员兼歌手凡妮莎·帕拉迪丝,2年后凡妮莎为他生下了女儿,取名百合玫瑰旋律德普(Lily-Rose Melody Depp)。此后,曾以颓废形象定格银幕的约翰尼·德普开始以慈父形象出现在各类报刊杂志,推着婴儿车,拿着尿布,经常出入各种社交派对,这与他以往的形象可谓天壤之别。
自从20世纪80年代处就一直有纹身,在他身上共有12块纹身。他身上的纹身包括在他右前臂上纹的 他儿子的名字、在他左胸心脏位置文的他女儿的名字、在他右前臂纹的一个本土美国人的轮廓,他以次表达他对切罗基血统的敬意。
姓名:Marique Schimmel
生日:7月31日
星座:狮子座
出生,居住地:荷兰,恩克豪森
昵称:Just Marique.
眼中的时尚是什么:
"时尚对我来说很重要,在我看来,我的工作就是时尚!"
什么时候成为的一名模特?
"今年大概7月吧!"
个人风格:
"几乎每天都会有所不同,但不管什么风格都会带一点摇滚的感觉。"
最喜欢的设计师:
"没有一个特定的,我喜欢混合的风格,很多都喜欢!"
时尚小贴士:复古的自我!
我爱的事物:
"金属的制品,还有我的猫咪。"
不喜欢的事物:撒谎的人们。
醒来后的第一件事:
"查看我电话里的信息。".
睡觉前的最后一件事:
"想一想这一天做过的事情。"
床下有些什么东西?
"一些旧杂志,我想还有很多灰尘吧!"
房间的墙上怎么布置?
"一个Rhcp的巨大的LOGO,那是我最爱的乐队!"
是否有宠物?
"是的!有一只名叫Lizzy的猫!"
最喜欢的颜色:黑色
最喜欢的音乐:重金属
最喜欢的电影:
"喜欢很多类型的电影!"
最喜欢的一本书:
惊悚类和科幻类的!
喜欢的运动项目:
滑雪和普拉提!
兴趣爱好:滑雪运动!
最想要游览的城市:纽约
爱上了什么?
"这一刻,正在做的事情!"
想要改变的事物:"我的名字"
未来的计划:
"先做几年的模特,然后我还是想要回到大学继续学*!"
最大的梦想:赶快长大!
导演:杨·塞谬尔
主演:古约姆·卡内/玛丽昂·歌迪亚
产地:法国
电影从一处工地开始,工人在拆除一栋旧建筑,镜头在工地上方游荡,带领我们看到一个旧式糖果盒半凝在地基里。
一个小男孩的声音响起,他说他们那个时候,有一种小孩儿的游戏,叫做“敢不敢”,当一个孩子问另一个“敢不敢”的时候,后者必须说“敢”。
八十年前的法国街道,镜头飞一样后退,退进一辆校车的挡风玻璃后面,然后再退出校车,出现在车尾窗户外面,跟着切到黑乎乎的地方里的几本书,然后拉出来,原来刚才我们在书包里面,镜头再拉开,就看到一张小女孩的脸,跟着又一个急速后退,我们看到小女孩被一帮小孩围在中间。
小男孩于连在校车前遇到了小女孩苏菲,苏菲是刚移民过来的波兰人,被所有孩子欺负。于连说他喜欢苏菲,苏菲的回答是“那你证明给我看,敢不敢?”于连趁着司机不在车里,推上手闸,汽车冲下斜坡,司机在后面猛追。于连跟苏菲成了朋友,代价是被老爹暴打。
这两个小孩从此开始了没完没了的“敢不敢”的游戏,他们不相信任何规矩,世界就是个巨大的游乐场:上课组词,专门说脏话;用墨水喷老师;在校长室里小便;在她姐姐的婚礼上把新娘弄哭……
尽管他们的游戏除了乐趣之外,也常常带来巨大的风险。两人却乐此不疲,这*惯直到长大了也没改,他们什么都敢,就是不敢承认他们相爱。
日子在没完没了的互相挑衅中过去,不知不觉已经是二十年后,他的婚礼上,她跑来问他敢不敢悔婚,婚礼毁了,两个人也闹翻了,这一次“敢不敢”的挑战内容是从此十年不见。
十年后她打电话给他,问他敢不敢出来私奔,他立刻甩下妻子和孩子去了。到了之后,居然又是一个“敢不敢”的游戏,她把家里搞得好像劫案现场,看他敢不敢在她报警后十分钟再走。
这一次玩儿过了……
到底这是游戏,还是爱恋?两个人之间的感情用禁得起一次有一次失控的赌博吗?
主要角色 ;
本田透 [ほんだ とおる]
猫 草摩夹 [そま きょう]
子鼠 草摩由希 [そま ゆき]
丑牛 草摩泼春 [そま はつはる]
寅虎 草摩杞纱 [そまきさ]
卯兔 草摩红叶 [そまもみじ]
辰龙 草摩波鸟 [そまはとり]
巳蛇 草摩绫女 [そまあやめ]
午马 草摩依铃 [そまいすず]
未羊 草摩灯路 [そまひろ]
申猴 草摩利津 [そまりつ]
酉鸡 草摩红野 [そまくれの]
戌狗 草摩紫吴 [そましぐれ]
亥猪 草摩乐罗 [そまかぐら]
大当家 草摩慊人 [そうま あきと]
故事简介 :
女高中生本田透,天真、善良、迷糊、父亲早亡,被开朗坚强的母亲独立抚养长大,母亲车祸去世后,为了不麻烦收养自己的爷爷,小透在山间过起了“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的帐篷生活。宿命的清早迎来宿命的相遇,古老的宅院中,小透邂逅奇怪的和服男子草摩紫吴,学校公认的王子由希原来是紫吴的表弟,也寄住在这里,天有不测风云,当晚土石塌方,小透那顶帐篷知情知趣的塌掉,无处可去的她在紫吴和由希盛情挽留下住进了这个宅院,温情满意的生活就要开始了,不料一个橘子头少年阿夹从天而降,引出惊天大秘密 ——草摩家族几百年来都被十二生肖附身,附身者一被异性拥抱便会变成动物,知道真相的小透很可能会被草摩一族的当家人下令消除记忆,心地磊落的她一句“就算我的记忆消除了,请你还是继续和我做朋友”感动了由希,小透作为唯一知道秘密的外人留在草摩家。小透象一缕阳光,清缓而坚定地照亮了阴雾重重的草摩家族。紫吴、阿夹,由希在 小透的温柔善良中慢慢改变着自己的生活。十二生肖中的其他少男少女陆续登场,有的豪放。有的忧郁。
收拾家,一枚钻戒没了,到处找。其实那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没多少钱,但是我收到的第一枚戒指。情感的意义超过了价值。找不到,沮丧的坐了半天,最后咬咬牙,打开所有封好的箱子,继续找。在一只纸箱子里找到了它。我一直不喜欢它,从来不戴,因为不太好看。丢失了才知道有多重要。
我记得十八岁考上大学,爸爸给我买了一条白金项链。现在我想想,当时他是觉得,女儿长大了,得有一两样像样的首饰了。我不喜欢真金白银的东西,戴了一两次就不戴了。现在回想才能感到爸爸的心意。
二十岁的时候,我喜欢上一枚琥珀戒指。现在还依然喜欢。它永远在我的左手,从来不曾取下。我不*惯在右手上戴任何东西,这是写字的*惯。那枚琥珀戒指是我永远的二十岁,它永远是我的一部分。
有一年我回老家,奶奶的一对金耳环不见了,她闷闷不乐,非常心疼。我进了一次城,给她买了一对金耳环,拿回来给她。她欢喜了很久。那是最后一次见到奶奶,那是唯一一次给她买东西。
刚进大学,邂逅了一位特别棒的老师。她完全改变了我的生命,对我来说,她就是***,在这个世界上。她是我精神意义上的母亲。她也非常爱我,当时上课老迟到,她问我为什么?我说表坏了。她就从手腕上解下手表,递给我说,拿去。那块旧旧的手表我一直珍藏着。
我的老师还送给我一块玉坠,温润的黄玉,雕着两颗心脏也似的的桃子,一大一小,并蒂而长。还带着一丝丝的红,像流动的血脉。我知道,她想说,我们的心永远依偎在一起。现在总是很自责,觉得愧对了这样的厚爱,没写出什么敢给老师看的东西,浪费了光阴。
十七岁初恋,喜欢一个十六岁的男孩。生日前我们大吵了一架。我忘记了自己的生日,直到他给我戴上一条项链。可是我是摩羯座,坠子他买错了,是白羊座。分手后两年我还戴着那条项链,直到廉价的项链被消磨得露出惨绿色。我永远记得,他撩开我的头发,那时心里温柔欢喜,羞怯的低下头去。
我被这个世界温柔的爱过,我也温柔的爱着这个世界。
与一个女子聊天,她长发素面,穿简单的裙子,谈话做手势的时候,手指上那枚戒指却一直晃人眼。那是一枚外形简单的戒指,深红色宝石,白银托底。我赞叹说,这个戒指实在是非常漂亮。女孩子微笑,说,这个是家传的戒指,母亲赠送的。她把戒指脱下来给我看,放在手上,一眼看过去就是好东西,有种被时间和情感洗刷之后的温润古朴。这枚戒指让她整个人都显得很尊贵。就是那样的感觉。
一个女子逐渐年长之后,应该拥有一些首饰。比较适合的是一些传统质地的首饰,显得雍容大方,以后即使赠予别人,也底气十足。女人在一定时候就该有这样的底气,有好质料的衣服,两三样高贵的珠宝,以及自立沉着的内心。逐渐改掉属于少女的一些特征:爱撒娇,对男人抱有幻想,穿廉价而花哨的衣服,戴假首饰。
我的第一只软玉镯子是初恋时期的生日礼物,没有缘故地碎裂,恋爱也便告终。在寺庙里也买过两只镯子,碰在一起,碎了一只。自己在云南买过两只有一只是月白清淡,买来后刚戴在手腕上,突然就碎了。所以,玉石是非常诡异的,它天生有暴烈的心绪,神秘莫测。翡翠是要等长大之后才能戴的玉石。玉石的温润暴烈不属于少女,它需要一个人有些资历才能与之接*,才有映衬。
香港的Jackie来与我签电影合同,我去她住的酒店,她送我串着金色小铜铃的项链,红色丝线上浸润着汗渍,是她去尼泊尔旅行时买下的,已经戴过一段时间。因为它是旧的东西,沾染着别人的历史,这使我欢喜。我常在穿白色棉衬衫的时候佩戴它。
一枚母亲赠送的戒指,是20世纪70年代的款式。那时流行嵌宝戒,现在已很少有人佩戴。旧式戒指,深红色椭圆形宝石,黄金托底的颜色已经变得暗沉,样式大方。不像现在的戒指喜欢抛光,光泽张扬,样子生硬。它曾经是年轻的母亲戴过的,只觉得喜气安稳。女儿若能得到母亲的珠宝,是多么幸运的事。
我觉得流行的钻石和铂金缺少一种气质。新式首饰的款式也没有以前的端庄。
在大理,看到一个当地少数民族妇人手上戴着厚实的银镯,款式朴素,雕刻古老的如意纹。我从她手里买下来后,看到背面刻有她的名字。我重新打磨,替换掉那名字,一直戴在手上,已经过了数年。别人时常问起这略显诡异的好看的镯子来自何处。
女人需要受到男子的宠爱,这是天性。但若无人赠予珍贵的首饰,自己也应购买几件。所谓能够压箱底的东西,是一份随年岁日益沉淀的自信和沉着。
植物女子
在咖啡馆里邂逅一个女子。衣着暗色无华,穿一双红色球鞋,黑色高领毛衣,灰黑色的棉围巾。脸很瘦,轮廓洁净,几乎没有一丝丝化妆的痕迹,初看略有些憔悴,仔细看后却有一种秀丽之美。眉毛黑而有力,眼神温和,头发扎在脑后,露出额头。令人难忘的是她的笑容,眼睛笑得弯弯,如此温暖。她丝毫不吝啬自己美好的笑容,以至这笑容就如阳光一样,照在初会的陌生人的脸上,令人愕然。
美好女子的定义是,她若走进人群之中,如同遗世独立,突兀的存在会让他人立时感觉空气变化。而普通人一走进人群,如同水滴汇入海洋,不见痕迹。这定义不免偏执,却很分明,并且和五官无关。
植物一样的人是好看的。他们经历独特,但所言所行,丝毫没有浮夸。待人真诚实在,有一种粗率的优雅。他们的人生观是开阔而坚定的,自成体系,与世间也无太多瓜葛。
少女像墙头蔷薇一样绚烂天真,是人间的春色。成熟之后的女子,就当接*树的笃定静默。她们的存在,是对活色生香世间的恩惠。她们稀少而珍贵。
女孩并非生下来就是女性,更大程度上受到文化和消费导向的塑造。韩国摄影家JeongMee Yoon注意到女孩的玩具和衣服总是粉色,男孩的则总是蓝色,她把这种差异用极端的方式在作品中表现了出来。
摄影家个人主页:http://www.jeongmeeyoon.com/
JeongMee Yoon:
“粉色与蓝色计划(The Pink and Blue Projects)是我最*工作的一个主题。我想通过这个计划探讨文化偏好的趋势和不同文化、族群中孩子们的品味差别,以及性别的社会化与同一性。也牵涉到一些其他的问题,比如性别同消费、城市化、消费主义全球化、新资本主义之间的关系。
“粉色与蓝色计划的想法来自于我五岁的女儿,她爱粉色爱到恨不得只穿粉色衣服、玩的东西也全是粉色的。我发现女儿的例子并不鲜见。在美国、韩国和其他地区,绝大多数小女孩都喜欢粉色的服饰和玩具。这种现象无关文化背景而在不同的族群中广为蔓延。这恐怕是那些一心瞄准小女孩和她们父母的钱包,无处不在的商业广告造成的影响吧,风靡全球的芭比和Hello Kitty商品已经形成了时尚潮流。女孩子有意无意地被培养为穿着粉色以凸显女性化特征的生物。
“粉色其实曾是和男子气概联系在一起的,它被认为是冲淡的红色,是同力量关联的颜色。1914年,美国报纸The SundaySentinel还曾建议母亲们“给男孩用粉色,给女孩用蓝色,以遵从*俗”。直到二战以后,美国和其他地区才开始转而给女孩用粉色,给男孩用蓝色。进入讲究政治正确性的20世纪现代社会后男女*等的观念出现了,结果是反过来了,把颜色同性别联系起来而且和它们发生表面联系。今天,随着广告对消费偏好的影响,这些颜色的*俗已经成了世界范围内的准则。
“在我为小女孩和她们的东西拍摄的照片中,甜腻腻的、糖果般的粉色物体充斥着画面,揭示出无处不在的文化控制之下那种具象化的“女性化”和想被人看到的渴望。为了拍出这样的画面,我搜罗出孩子们拥有的那些棉花糖色的东西并堆放在房间里。当我开始创作粉色图片时,我又意识到很多男孩都有好些蓝色的东西。消费者受到指引去给男孩们买蓝色的东西,给女孩买粉色的东西。就拿我11岁的儿子来说吧,虽然他似乎并没有明显地喜欢蓝色多过其他颜色,但买衣服时他也只能从一大堆蓝色调的衣服里挑来挑去。卖给孩子们的衣服和玩具已经按照男蓝女粉的标准分好了,他们的服饰玩具都跟着这种风气走。
“男孩物品和女孩物品的不同,也影响并区分了他们彼此的思考和行为方式。许多女孩玩具和书籍都是粉色、紫色、红色的,并和化妆、穿衣、烹饪、家务联系在一起。而大部分男孩玩具和书籍则是其他的形状,是蓝色的,同机器人、工业、科学、恐龙之类联系在一起。这种现象正如芭比热一样风行。制造商生产出具有小女孩性格特点的拟人化小马,它们有发卡、梳子、首饰,女孩可以装扮小马、给它们化妆。这一类迥异的两性准则深刻影响到孩子们的性别认同感以及社交学*。
“当女孩长大后,她们喜欢粉色的口味会改变。直到上二年级,她们还会对粉色非常着迷,但到了三四年级,就不再迷恋粉色了。通常她们会转而喜欢紫色。再往后,又会喜欢另一种颜色。不管怎样,那最初的颜色密码会一直伴随着她们。”
身高:188
胸围:98
腰围:75
臀围:95
鞋码:43
头发:黑色
眼睛:黑色
他第一次作为模特参加2010年秋冬国际时装周,就演出了著名奢侈品牌Giorgio Armani及旗下副牌Emporio Armani,成为第一个走Emporio Armani秀的华人男模。在当年的时装周上,他还参与了Alexander McQueen男装发布会,那是他个人艺术展的最后一场秀。这个一出场就备受世界瞩目的的新晋超模就是David Chiang。
早在13岁就被发掘,台湾出生加拿大长大的模特David Chiang,从21岁才开始他的事业。2010年国际时装周完美亮相后,他稳扎稳打,乘胜追击,在2011年秋冬一口气参加了米兰、巴黎、纽约等时装周多场大秀的演出。其中,巴黎只为Dior Homme独家现身,米兰时装周的Zegna,Alexander McQueen,Missoni,John Varvatos,Custume National等,纽约时装周的Diesel Black Gold,Custo Barcelona,Richard Chai,Rad By Rad Hourani……
长发型男的独特气质瞬间引领了多元化的男模风潮,国际媒体纷纷将镜头对焦这个时尚界的新宠。随后David Chiang受邀为日本《Vogue Hommes》拍摄大片,该大片由纽约著名时尚摄影师Steven Klein以及Lady Gaga御用造型师Nicola Formichetti合作完成,此外他还拍摄过GQ台湾,GQ STYLE CHINA,英国时尚杂志Candy Magzine,美国潮流杂志Nylon US和I-D等。
身为男生的他,美得连时尚大帝Karl Lagerfeld都曾称赞他是个漂亮的华人女生,也难怪不少人会将David Chiang同澳大利亚男模Andrej Pejic对比,他们都是那么的炙手可热、来势凶猛。2012年秋冬国际时装周各国媒体再聚时尚之都,尽享最新潮流。通过Dior Homme,Qasimi Homme,Tommy Hilfiger,Rad By Rad Hourani,Alexander Plohkov,Juma, Sid Neigum,Mellisa Thomas,Vivian Tam等各大秀场的优秀表现,David Chiang再次完胜。忙碌的时装周之后,他紧接着就坐上了前往中国的飞机,这次他是去签约新东家——龙腾精英。继成功推出李丹妮、赵磊、黄晓萌、傅正刚等顶尖模特之后,此次龙腾精英再度重磅出击,签约这个梦想登上维多利亚秘密大秀(Victoria`s Secret)的国际超模。
蒂塔·万提斯 (Dita Von Teese) 出生在密歇根州的一个小镇上,家里到处都是充满历史气息的古董。也许正是因为耳濡目染,蒂塔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对上世纪40年代出品的电影以及古典风格的造型甚为迷恋,也成了今日美国最大的古典模特模仿者,蒂塔的名字和照片已经成了华丽而诱人的古典造型的代名词。
当蒂塔还是小姑娘时,就很喜欢好莱坞黄金时代的电影和明星,总梦想有朝一日自己也能和海蒂·拉玛(Hedy Lamarr)、丽塔·海华斯 (Rita Hayworth)、贝蒂·格莱伯 (Betty Grable) 这些明星一样拥有高贵的气质和迷人的魅力。也许正是因为童年的爱好与执著让她日后获得了巨大成功,这一点都不奇怪。今天的蒂塔不仅是美国历史上最受欢迎的具有古典气质的模特和滑稽戏剧明星,而且是好莱坞最迷人的女性之一。
12岁时,蒂塔跟随家人一起搬离密歇很,来到加利福尼亚的橘子郡。蒂塔从4岁开始就练*古典芭蕾舞,到了13岁,她已经可以在当地一家芭蕾舞演艺公司担任独舞了。这时她最崇拜的明星是赛德·查里斯 (Cyd Charisse,代表作《锦绣天堂》、《雨中曲》),赛德·查里斯就是一位芭蕾舞非常出色的演员,但同时也是人尽皆知的女妖精……蒂塔希望自己长大 后也能像赛德·查里斯 (Cyd Charisse) 那样迷倒众生,这个愿望一直持续到成年。
少女蒂塔开始收集20年代~50年代的古典服装,了解着装的要领。她很快发现不仅那些华丽的服装很讨人喜欢,而且那些有钢筋做支撑的塑身内衣更是让人欲罢不能。事实上,她对华美内衣的兴趣促成了她的第一个工作——15岁那年,她在一家高档内衣专卖店接受了销售员的职位。她不仅成了这家店铺最好的销售员,也成了最大的买主!
上大学之后,蒂塔选择了历史服装设计专业,她的志向是成为一名古装电影的设计师。但是后来她发现,担任人体模特的收入可能更符合自己对古典美追求的需要。19世纪,特别是维多利亚时代,盛行的紧身胸衣也让她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她开始模仿这些出现于电影和资料图片中的华丽服饰,无数次光顾专卖店。
有一次,蒂塔又来到店中,猛一抬头,在墙壁上看到了一幅刚刚挂上去的贝蒂·佩吉 (Bettie Page) 的画像。这幅由著名画家奥里维亚 (Olivia) 根据照片创作的画像给了蒂塔极大地震撼,她突发奇想,决定亲自再现贝蒂·佩吉 (Bettie Page) 时代的怀旧风情。
1991年,蒂塔开始为一些杂志提供自己的照片。这灵光闪现的念头正是蒂塔事业的起点,自从那时开始,蒂塔·万提斯的名字传遍整个欧美地区,人们不仅将蒂塔·万提斯与贝蒂·佩吉 (Bettie Page) 勇于展现自我的精神相提并论,也对两人的美貌津津乐道。
蒂塔遵循了Olivia的传统艺术风格,又拥有超级模特的现代元素,她如同流星焰火,星光四射。不久,她在全世界的主流媒体上掀起了一股复古**的高潮——蒂塔·万提斯成功将充满古典色彩的怀旧主义和充满时代气息的脱衣舞表演融合到一起。
随着名望的提升,蒂塔着手创办了个人网站,这也是互联网上最早的模特个人网站之一。这个网站从里到外都弥漫着挥之不去的怀旧风情,其中珍藏着超过1万张珍贵的照片,其摄影风格完全由蒂塔自创。
蒂塔除了在时尚界惹人注目外,她在话剧、歌剧舞台上也是常客。她与著名的恶魔歌手玛丽莲·曼森 (Marilyn Manson) 的恋情、结婚、离婚的传闻更是人们津津乐道的传奇故事。
转自 ——时光网
全世界最吊的脱衣舞女 ,曼森的妻子。
Coldplay的成长经历及成员介绍
Chris Martin(主唱/吉他/键盘):23岁,在英格兰Devon长大。很小的时候就已展现音乐天份,喜在钢琴上快乐地敲击音符。主修吉他毕业,早在15岁时无已经开始加入乐团玩Band。
Guy Berryman(贝斯手) :22岁,出生苏格兰Fife,后随家人搬到Kent。由于Guy本身对放克(Funk)音乐的热爱,启发他于岁时开始玩贝斯。Jon Buckland(首*吉他手):22岁,来自北威尔斯的Mold。11岁时,在哥哥的鼓励下开始玩吉他,不过直到听到石玻瑰合唱团The Stone Roses的音乐之后,才开始认真地想成为一名吉他手。
Will Champion(鼓手) :23岁,出生的在英格兰Southampton。成长岁月中,除了年复一年密切地监看他热爱的Southampton F.C.球队避免被降级之外,就是学*各式各样的乐器。
自2000年盛夏,一首满载少年浪漫情愫的情歌Yellow登上英国单曲排行第4名,红遍全英大街小巷开始;随后《降落伞》(Parachutes)专辑旋即空降英国金榜冠军宝座, 98年正式成军于伦敦校园的酷玩乐团 Coldplay已*地震雷一声响地迅速在全球乐坛窜起。果然不负“2000年最值得期待的乐团”的美誉,超人气之程度除了大小不断的各项奖项可应证,美国ABC电视网也曾用其单曲Yellow作为广告主题曲,欧美、亚洲、澳洲全球乐迷争相力邀酷玩乐团Coldplay巡回演出,酷玩乐团 Coldplay“最佳团体”、“超人气乐团”的封号当之无愧,已成事实 。
在推出他们的首张专辑《Parachutes》后 ,伴随着红的发紫的他们的四处巡游演出,曾有一度时间,酷玩乐队身心俱疲。主唱 Chris Martin表示他的创作灵感已经枯竭,甚至于几个月都写不出一首歌来。美国音乐媒体当时都在猜测,是不是这个窜红的乐队只是昙花一现,将不久于乐坛。
但是当《In My Place》这张多白金专辑推出后,一切疑虑全都打消了。虽然他们的音乐,总是感觉更像在大教堂里面播放的圣曲,而不太像是一种纯粹的摇滚,但是他们的实力总是那样不容怀疑。
而明显受到了“9.11”的影响,他们的新专辑《A Rush of Blood to the Head》总是让你好似听到一种绝望的阴影。有人说美国人以后多少年内都不会从这个阴影摆脱出来,看来的确有些道理。
但不管怎样,这张专辑不光只有一个美丽的外壳 、愤怒的精神,同样,它的内容也是值得人们去欣赏的。
费雯·丽被认为她所处时代最美丽的女演员之一,导演们在她的大部分影片中强调了这一点。当问及她是否认为她的美貌成为了障碍时,她说:“人们认为如果你看起来相当不错,你不能表演,而我只在乎表演。我认为美貌是一个很大的障碍,如果你真的希望看起来像你饰演的角色,而那个角色不一定像你。”
乔治·库克认为费雯·丽是一位“技艺绝顶的女演员,受到了美貌的阻碍”。劳伦斯·奥利维尔说评论家应该“将她作为一个演员来赞美而不是永远因她的超级美貌导致歪曲他们的判断。”加森·卡宁同意他们的观点,称费雯·丽是“非常迷人的女士,她使人倾倒的美貌经常使人忽略了她作为一个演员的惊人成就。大美人很少成为伟大的演员——只是因为他们不必要这么做。费雯·丽不一样:有抱负、有恒心、认真、经常有灵感。”
费雯·丽说她饰演了“尽可能不同的角色”,试图提高演技并驱散对于她能力的成见。她认为喜剧比戏剧更难表演,因为需要更精准的时间控制,并认为在一个演员培训的时候需要着重于喜剧的训练。在她演艺生涯后期,她演绎了多部诺埃尔·科沃德的喜剧和莎士比亚的悲剧,发现“让观众哭比让他们笑容易多了”。
她的早期表演迅速在英国获得成功,但是直到《乱世佳人》公映前在世界的其他地方没有什么知名度。1939年12月,《***》的文章写道,“费雯·丽小姐的斯佳丽表明荒唐的演员挑选间接导致她走红,她是艺术与自然的完美结合,其它任何女演员来饰演这个角色都是不可能的。”当她的名气提升后,登上了《时代杂志》的封面。1969年,评论家安德鲁·萨里斯认为电影的成功主要归功于费雯·丽充满灵感的演出。电影评论家伦纳德· 马尔丁认为该片是有史以来最成功的影片之一,费雯·丽“饰演的角色光彩夺目。”
剧本作家菲利斯·哈特诺尔如此评论她在伦敦西区演出的戏剧《欲望号街车》——“作为一位演员,迄今为止她展现出来的最强的能力证明”,这个评价使她很长一段时间内被认为是英国剧院最好的女演员之一。评论家保林·凯尔认为接下来的电影版本中,费雯·丽和马龙·白兰度为“电影史上最佳的表演之二”并认为费雯·丽的演出是“极少数能真正同时引起恐惧和同情的表演之一”。
评论家肯尼思·泰南嘲笑费雯·丽1955年在戏剧《泰特斯·安特洛尼克斯》中的表演比奥利弗差远了,评论她在表演“听说要被在她丈夫的尸体上**时的表情就好像她仅仅很遗憾下面的垫子不够舒适”。他也是对费雯·丽1955年重新演绎麦克白夫人持反面意见的几个评论家之一,认为她的表演空洞,缺少角色需要的愤怒。然而,在费雯·丽逝世后,他改变了观点,认为自己早期的评论是他所提出的“最糟糕的错误意见之一”。他开始认为在费雯·丽的重新演绎下,麦克白夫人利用她魅力一直吸引着麦克白,刻画角色的性格“比通常的战斧更加合理……”。在费雯·丽逝世后评论家的调查中,不少人认为这是她最成功的戏剧角色之一。
1948年,费雯·丽和劳伦斯·奥利弗在澳大利亚宾馆。1969年,科芬园的圣保罗教堂,即演员教堂为费雯·丽竖立了一块纪念牌。1985年,为了纪念“英国电影年”,发行了一套邮票,采用了费雯·丽、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查理·卓别林、彼得·塞勒斯、大卫·尼文的肖像。
1999年,伦敦大英图书馆从劳伦斯·奥利弗的遗产中购买了收藏的资料文件。收藏品包括许多费雯·丽的私人文件,如她写给劳伦斯·奥利弗大量的信件。费雯·丽的信件、照片、合同和日记归她女儿苏珊所有。1994年12月,澳大利亚国家图书馆购买了一本相册,上面有交织字母“L & V O”,该相册被认为属于奥利弗夫妇,含有夫妇两人1948年澳大利亚巡演的573张照片。如今相册作为澳大利亚表演艺术历史记录的一部分。
2006年9月,饮品公司Bottlegreen举办的“史上最美丽的英国女士”选举,费雯丽击败古今多位英国美女,荣膺英国第一美人。
2013年,伦敦维多利亚和阿尔伯特博物馆从电影和舞台剧女演员费雯·丽的后人手中购得了她的相关档案。在上千封信件中,有与剧作家托马斯·拉尼尔·威廉斯三世的专业信函、给第二任丈夫劳伦斯·奥利弗的便条;除了信件,档案中还包含照片,包括《乱世佳人》的剧照;此外,还有日记、留言簿、以及费雯·丽注释过的电影和舞台剧脚本。维多利亚和阿尔伯特博物馆计划从今秋展出其中部分藏品,并将它们数字化。
与此同时,德文郡的托普瑟姆博物馆也将围绕费雯·丽的一生及成就举办展览,庆祝她100周年诞辰。她的第一任丈夫在这个英国西南部的小渔港长大,所以,这家博物馆得以从他的姐妹手中获得了引人注目的礼物。费雯·丽的女儿给了这家博物馆许多物件,包括她妈妈在《乱世佳人》中出演郝思嘉时所穿的丝绸睡衣,以及制片商大卫·赛兹尼克给她的准许使用试衣间的便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