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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妈妈,”小怪兽问,“我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呢?”
正做饭的怪兽妈妈和蔼地问:“干吗想长大呀,做妈妈的乖宝宝不好吗?”
“长大了我就能让奥特曼打了。”小怪兽一脸的憧憬。
“妈妈,妈妈。”小怪兽兴奋地跑进屋,“我考上啦......”
正做饭的怪兽妈妈穿着围裙迎出来:“你考上什么啦,儿子。”
小怪兽满脸的幸福:“我考上‘替身演员’了,一级棒的。”
“你真了不起,儿子。”怪兽妈妈说,“不过,替身演员是干什么的呀。”
“就是给与奥特曼对打的怪兽当替身,妈妈,以后你从电视上看到的每一只被奥特曼打的怪兽都是我哟。”
“哎哟,儿子,你干什么呢?!”买菜回家的怪兽妈妈看见小怪兽用根绳子拴着自己的尾巴倒挂在门框上晃晃荡荡。
她赶紧放下菜篮子跑过去扶住小怪兽:“你不疼吗?”
“不疼。”小怪兽咬牙,脸控得已经发紫:“今天拍戏时奥特曼抱怨我的尾巴太短,他拽着摔我时不好使力气。我准备把它抻长一点儿。”
小怪兽抽抽搭搭地回到家。
怪兽妈妈迎出来,看见儿子成了熊猫眼,鼻子也流血了“谁欺负你了,走,我找他家长去。”
小怪兽摇头,张开紧攥的两只手,里面各有半个咸蛋。
“妈妈,这是奥特曼卸妆时亲手摘下来递给我的,让我敷眼睛。”小怪兽在妈妈围裙上蹭蹭泪水,“我感动得哭了一路。”
怪兽妈妈抱怨:“刚穿上的褂子呀,怎么弄得又是泥又是土的。”
小怪兽边脱衣服边回答:“我今天和奥特曼照相来着。”
“是吗?”怪兽妈妈捡起衣服扔进盆里,“照相不是要穿得干干净净吗?”
“有一群粉丝要和奥特曼拍点有特色的照片,就把我叫过去让奥特曼踩在脚底下,”小怪兽歉意地笑笑,“所以衣服就弄脏了。对不起,妈妈。不过照片很漂亮的,奥特曼神气极了,她们答应给我寄来一张。”
喜欢披一头长发,徜徉于青草绿地间。沉浸于幽静之中,任长发飘飘,散落一地阳光。
穿过你的黑发的我的手
伴我从短发过耳到长发及腰
待我长发及腰请为我盘起长发披上头纱
抬头望天,静穆而高远,湛蓝湛蓝的色彩仿佛把一切都凝固了一般。看杨柳拂面,闻花香盈袖,让那活泼泼的风,悠悠然地从这宁静中吹过,如轻纱般曼妙飞舞,让人的思绪和心情也轻轻律动起来。
最*惯的动作,就是把手指插入发梢,随意摩挲。柔顺细腻的感觉透过指尖荡漾到内心深处,消匿了所有的浮华和喧嚣,一颗心纯净如水。
自幼长发。三千柔丝,点缀了多少女人梦?
都说长发为君留,而眼前这一头长发又为谁蓄起?
风中,红影轻移,枝叶,躺落一地。长发,轻缦飘舞。思绪,遥想依依……
一个花木成蹊的院落,哭声划破宁静。一个小女孩双手抱头,泪眼汪汪地与一位手拿剪刀的母亲左三圈又三圈地旋转着,年轻的母亲气喘吁吁“不剪发可以,必须每天梳成辫子!”小女孩一把鼻涕一把泪“我不会梳辫子!”屋中跑出一个大女孩“我帮你梳”。
每天,晨曦微露,一棵枝繁叶茂的白杨树下,蹲坐着两个女孩。大女孩全神贯注,双手忙碌。小女孩手拿镜子,左顾右盼。一会儿“姐,这边歪了。”一会儿“姐,这边斜了。”大女孩尽显母性耐心,反复重试。终于辫出两条又直又亮的麻花辫子。 “待到桃花灿烂时,她在丛中笑。”小女孩又蹦又跳。
日子一如既往的细碎,时间慢慢地流动。在小女孩二十多年的光阴里,大女孩帮她梳了*十年的长发!
大女孩软语慰慈柔“我妹妹长发最漂亮了,什么时候也别剪掉,就算为姐姐而留,知道么?”人间至爱,莫过如此!小女孩拼命点头。长发的风采便在幸福中飞扬。
长大后的小女孩一直都是长发。清汤挂面,不染不烫。让上苍的恩赐随意流淌……
长发飘飘,把浅浅的感悟花辫般揉藏……
套牢爱的枷锁 共守幸福的约定
让香水带你领略致命的诱惑
泪的项链
记不清在哪儿听过这样一句话:“ 女人似乎天生就热爱首饰,用那些绚丽多彩花样繁多的首饰来装点自己,一只白金镶钻的戒指,一个蓝田玉镯子,或是一条纯金项链,都可以令女人在瞬间光彩动人。”他从来不怀疑这句话的正确性,但那天他却发现,女人没有这类首饰装扮,似乎也会光彩照人,或者说比戴上首饰的那些女人更可爱。
她和他是校友,毕业后,又一起分到一家建筑公司。
他整天泡在工地上,辛苦不说,工资却很低,但她喜欢他,不为别的,就因为他人实在,好读书,而且还会写一手漂亮的文字。
订婚那天,按当地风俗,他是要送她一条金项链的。
午饭后,他带她去城里买首饰。下了车,她说,天热,我们先到新华书店蹭一会儿凉吧。他笑笑,说,算了吧,买首饰要紧。但她坚持要去,他拗不过她,只好跟她走了进去。
其实,他*时是非常喜欢逛书店的,只是这次,他真的不想去,也不敢去,因为他已经去那家首饰店看了好几遍。他也清楚的很,他口袋里的钱买了金项链,就只剩下生活费了。
进了书店,她似乎不是在蹭凉或看书,而是在找书。不一会儿,她兴奋地对他说,你看,这本书不错,这本书也不错的。他笑笑,说,这是一套,余秋雨的,这也是一套,村上春树的,都是系列丛书,也都非常的不错。说完这话,他后悔了,因为他话音刚落,他就听她说,那就买了吧。
他尴尬地说,挺贵的,好几百呢,都够我一个月生活费了。
她不听,说,就是要买嘛!
提着沉甸甸的两套书,他跟在她后面,想着心思,而她哼着小曲,三步两步就跨进了首饰店。
看了半天,她说,这些项链怎么都这么亮啊?太显眼了,谁好意思戴!
他说,纯金的,当然亮了,你戴上一定很漂亮的!
她不以为然,说,其实,我对首饰一点都不感兴趣。要不,以后再说?
他摇摇头,那怎么行?这是风俗,不能破的。
犹豫了半天,她说,实在不行,就买这根吧,这根不艳,我喜欢。
他低头一看,是一根18K的项链,只要700多块钱。
他想问她,人家都说,女人天生就喜欢纯金首饰,你怎么就不喜欢呢?但他最终没有问,他不糊涂,他知道她心里是怎么想的,她是想用买项链的钱给他买那两套他一直想买而没有舍得买的书啊。于是,他暗暗发誓,将来一定要给她买很多很多的纯金项链。
回去后,她一直没有戴那根项链,而是将它深深地藏在了箱底,她说,这是他们爱的见证,她要好好珍藏一辈子。
若干年后,他成了一个知名的作家,还是一个成功的商人。
那天,他对她说,他要兑现他的诺言,他要带她去市里最大的珠宝店购物。她没有说话,她默默地从衣柜里取出那根18K项链,说,你帮我戴上吧。
于是,他的眼睛就湿润了。他忽然发现,她不戴珠宝首饰竟也是那样的光彩照人!
莲羊在还没有出版自己的作品时我就看过他的图。我很喜欢他的图中带着的浓郁的厚实的中国风。他的画里一般出现了最多的就是龙和孩童。用丰富的色彩铺陈出最古香古色的画面。
不过他画的女生的脸,总是不太漂亮。可能是因为很少描述女生的脸。总觉得五官组合起来有些奇怪。但在构图和意境方面。绝对是高手。
http://blog.sina.com.cn/u/1271483407
仔细想想,我的学长也曾在我家附*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我的学长也曾为了帮我解围跟别人打过架,我的学长也曾在别人都夸我变漂亮了时说还不都一样,我的学长也曾在春游时和我单独坐在一起聊天,我的学长也曾在我快要摔倒时握住过我的手,我的学长还曾第一个报名参加我组织的活动,我的学长还曾不顾自己淋雨把伞借给了我,我的学长还曾在学校大会上偷偷坐到了我的旁边,但是,从一开始学长就有一个和他一样优秀的学姐了,所以我不敢有任何的奢望。直到初三离别之际,我悄悄递上了一封匿名的告白信,当我以为那封信已经石沉大海了,学长却送来了一本画册。。。。。。
但是,现实是,我的学长并没有相机,画册上也没有我的照片,现实是,告白后的我羞于长期的暗恋,一看见学长就本能地躲得远远的,现实是,我一直都无法确定那些点点滴滴的细节能不能说明学长也喜欢我,直到他离开了我所在的城市,现实是,我们的故事永远都比电影少一个结局
人如果无法在心底深处感受灵魂的所有向往,情感才会变得残缺。
青春期的男生可以在一百个人面前极尽丢脸之能事,还兼洋洋得意——只要其中没有他喜欢的女孩。
青春期的男生可以在篮下被盖一百次火锅,还觉得打篮球是件有趣的事——只要附*没有他喜欢的女孩。
青春期的男生可以因为成绩差劲、上课捣乱、跟墙壁说话,变成某种反其道而行的英雄——只要他不需要坐在喜欢的女孩的前面。
爱情不是人生的全部,却是我人生的味道。
越是深沉的痛苦,代表我曾经爱得越饱满。
每尝过一次爱情,我都能获得无与伦比的勇气,在跌倒的时候吹拂伤口,然后重新站起。
总是以祈求着“永远在一起”的心意追求喜欢的女孩,是我的爱情之道。
正因为如此,当我昨晚对女孩告白时,尽管还是被婉转拒绝了,我依旧能义无反顾信仰着我独一无二的热血爱情。
每个女孩都是我们人生的烛火,照亮了我们每段时期疯狂追求爱情的动人姿态,帮助我们这些男孩,一步一步,成为像样的男子汉。
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再多喜欢那女孩一点。再多一点,再多一点一点。
只要够喜欢,就没有办不到的等待。
就可以一直靠信仰爱情,坚持下去。
“柯景腾,我希望可以给这个女孩幸福。”廖英宏的声音再度充满元气。
“不是尽力,是一定要做到。”我握拳,眼泪还是忍不住落下了。
如果我的爱情回忆在化为一份记录性书写时,有任何的意义,那便是希望每个读着这些故事的男孩女孩,都能从中获得一点点,相爱的勇气。
如果爱情不能使一个人变成*常不会出现的那一个人,那么爱情的魔力也未免太小了……不是我们日夜祈手祷盼的,那种够资格称为爱情的爱情。
恋爱中,可以花尽种种心机,运用策略打败对手,但做自己是很重要的。
或许,根本是最重要的。
“如果到最后让沈佳仪深深爱上的自己,并不是真正的我,那我所做的一切又有什么意义呢?”
所谓的厉害,就是……
“让这个世界,因为有了我,会有一点点差别。”
而我的世界,不过就是你的心。
“那是别人。我不是别人。别人送花恶心,我送花,还可以。”
杨过有小龙女,我有沈佳仪。
杨过有龙女花,我有小耳朵。
而杨过有大雕,我有许博淳。
他妈的这不是命运使然是什么!
我感到很害怕。
我极度恐惧,自己不被允许继续喜欢这个女孩。
那种事情发生的话,可以想见我的生命将如虚踏河面的叶,纵使漂浮在潺潺流水上,却仍将渐渐枯萎。
我会继续努力的,这辈子我都会继续努力下去的。
你就耐心等待,我追到你的那一天吧。
请让我,继续喜欢你。
有人说恋爱最美的时期,就是暧昧不清的阶段。
彼此探询对方的呼吸,小心翼翼辨别对方释出的心意,戒慎恐惧给予响应。
每一个小动作似乎都有意义,也开始被赋予意义。
走在一起时,男生开始留心女孩是不是走在安全的内侧,女生则无法忽略男生僵硬的摆手,是不是正在酝酿牵起自己的勇气。
女生迷上恋爱心理测验,男生开始懂得吃饭时先帮女生拆免洗筷的塑料套。
一切一切,不只是因为自己想“表现得好”,更是因为自己的心里出现一个位置,独属于地球上另一个人——那一个人。这种机率大约是,五十七亿分之一。
对我来说,告白如果只关心成不成功就太逊了,因为“如果一旦成功了,就不会再有下一次的告白了”。
告白当然要成功,所以紧有一次机会。
因为紧有一次机会,当然就得想办法让告白漂漂亮亮,永生难忘。
喜欢对的人,身上会发光。
持续发着八年的光呢。
如果告白的方式,竟然可以决定女孩“会不会喜欢男孩”或“会不会答应与男孩”,那么“喜欢的定义”就几乎与爱情脱钩,变成一种只讲浪漫花招,而不深入真正本质的东西。
所以在我心目中爱情的样貌里,
如果女孩够喜欢男孩,
即使男孩是一边打哈欠一边告白,
女孩九成还是会答应与男孩交往,
剩下失败一成几率,
就是男孩有毁灭性的口臭这件事在打哈欠告白的瞬间,
歼杀了女孩对男孩的喜欢。
算是意外。
既然告白的方式紧紧是表象,
告白的结果不会因此而改变,
那么“苦苦思考告白时机”或“如何在惊喜中让对方知道自己的爱意”这件事,难道都只是愚蠢的把戏吗?
不,反而格外珍贵了。
那是一种心意。
每个人都想要让心爱的对象在见识到自己的喜欢时,
能过拥有最好的心情,
好在记忆相册本里存留最深刻的一页。
所以我们挑场合,选时间,制造气氛,为了他,为了她,为了彼此。多么诚恳的心意。
“最强”这两个字,就是男子汉最好的奖品。
再见,再见,再见。你永远都看不见我放弃的背影有多么伤心,我的幼稚出自我热血的根性,就是靠着这股热血,我才能喜欢你这么久。
而这份热血,竟成了你否定的无谓存在。
人生没有意外,只能说是命运使然。
错过了听见神气魔咒的时机,却因为一场荒谬又热血的怪比赛,让我与深深喜欢的女孩从此在爱情的路上分道扬镳,各自化作一条线,在人生的路上奔驰。 奔驰,却又彼此缠绕。 不久后,我交了女朋友。沈佳仪也交了男朋友。 但我们之间的故事,却没有因此结束。 八年的喜欢,让我们之间拥有了更深刻的联系。 比情人饱满,比朋友扎实。 那是,羁绊。 我们总是在这个世界上,寻找跟我们“连接”的另一个人。 连接的方式有很多种,有的连接是一种陪伴,有的连接是一种互相取暖,有的连接则是一种淡淡的默契。 通过爱情而连接的伴侣,则是我们最向往的关系。 不管你装得再怎么像普通朋友,我还是可以感觉到你对我的喜欢……不,应该说是重视。你对我,很重视。让我觉得,自己很幸福。我很喜欢,你喜欢我……我只是觉得,他不够喜欢我。经历过你是怎么喜欢我,我就会觉得其他人对我的喜欢,无论如何都没办法跟你相比…… 我也很喜欢,当年喜欢着你的我。那时侯的我,简直无时无刻都在发光呢。 我对你的喜欢,原来一直都是有响应的,而不是我一个人在跳舞。对我很重要。我的青春,不是一场独白。
人生不是一个人的,喜欢,也不是一个人的。 我已经将另一个女孩嵌进我的人生,那女孩的人生亦然。我无法掉头就走,那也是我珍贵守护的爱情。 没有结果的爱情,只要开了花,颜色就是灿烂的。 见识了那道灿烂,我的青春,再也无悔。 一场名为青春的潮水淹没了我们。 浪退时,浑身湿透的我们一起坐在沙滩上,看著我们最喜爱的女孩子用力挥舞双手,幸福踏向人生的另一端。 下一次浪来,会带走女孩留在沙滩上的美好足迹。 但我们还在。 刻在我们心中的女孩模样,也还会在。 豪情不减,嬉笑当年。
因為太漂亮了..所以忍不住從師兄的相冊偷偷收藏過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