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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你如阳光,明媚不忧伤
没有阳光 自己便是阳光
阳光下跳舞的孩子
和阳光有关的日子
我站在人潮中,
渴望能握著你的手不鬆開。
而你的面容掩映在人潮中,
我們之間相吸的磁鐵,
似乎失去了效力。
五月的陽光,
是一個短篇小說。
剛剛開始就已經結束了。
我们要学会珍惜我们生活的每一天。因为,这每一天的开始,都将是我们余下生命之中的第一天。
我们有些故事,不一定要讲给所有人听;有些悲伤,不一定谁都会懂;有些伤口,时间久了就会慢慢长好;有些委屈,受过了想通了也就释然了;有些伤痛,忍过了疼久了也成*惯了;有些藏在心底的话,不想说也就没必要说了。其实,并不是所有的痛,都可以呐喊;不是所有的爱,都可以表白。
我的捐赠
不是一轮太阳
而是一盏路灯
太阳惹人耳目
甚至会将你灼伤
路灯静静守候
温暖你内心的冰凉
向日葵有太阳的陪伴,我不需要太阳,我只要有你就很满足了,
虽然你没有太阳耀眼,可是我需要的只是一个你,
需要一个眼里只有我的你,再也容不下别人的你,
你不用有太阳那么耀眼,只要在我眼里那么耀眼就好了,
你不需要那么伟大,把每个人的世界都照的温暖
你只要把我的世界温暖就足够了,
在我的世界里,你就是我的最耀眼的太阳。
温暖的,明亮的,希望的,永恒的。
这些词,都是我用来形容阳光的。和许多人一样,我也对阳光有瘾,在阳光怀里,我就是最幸福。
我突然意识到阳光曾给我每一个人留下那么多故事,并且还在继续创造着,直到我死去的那一天。
在人群中,在嘈杂外,我成长,我有阳光。阳光从不漏掉一个细节。我和阳光的情缘,定是从我小时候就结了用一株秋天里的狗尾草打的蝴蝶结。只是我无法像月岛雯time-leap,无法看到阳光下不带记忆的脸上,是惊奇,陶醉,单纯的开心,还是让阳光熏的睡意昏沉。
从漫不经心到敏感多情,从无意识到自我城堡的建立,我回首,看到的总是自己的影子。阳光,肯定见证了我所有的成长,知道的比爸爸妈妈、亲爱的闺蜜还要多。
想想吧,我那一天从六楼下到四楼,楼梯拐角的窗口出现的那个英俊的男孩儿,背着的双肩包里插着一个网球拍,难道阳光没看见吗?
正是在那样一个阳光的下午!我撒开了就跑到一楼,男孩儿还在视线之内。太阳笑着,给我多一把的阳光,晒得我心慌慌。他在阳光下,是那么美好。我跟着他,走过宿舍区,走进蛋糕店——不知道他买了什么,我随手抓了一罐草莓酱——走完挨着球场的长长的路……走着,走着,后来他去了哪里?那样的阳光照着那样的身影走进了我年轻的心里。
这是哪个季节呢?阳光还是这么美得撩人。我踩着棉实的一地草叶,旋转了一圈,一圈;这样的阳光永远让我满足,让我快乐地唱起歌来。他就站在那棵大树下,在阳光的影子里。我带着香甜的阳光气息,在他面前停住;他拉起我的手,我把满身的阳光给了他;阳光又给了我满身心的明朗,说我总会用得上。
我拿着回忆的底片过滤某些阳光,阳光可以这样黑白。在黑白的阳光里,我感觉同样的温暖,流在他的每一寸37°的柔软肌肤里的温暖。夜晚,我不做阳光的宝贝,就偷偷做那一只跳出城堡的猫,乘着月色柔软而温顺地伏在他用迷离的樱花筑起的巢……
花时过,花事便了。我难道忘了樱花自有期,一周半旬我们也可以称之时?看,一树的樱花,16天便落尽了,何况谁也不可能拥有整一树。寂寞的樱花树,阳光还在照着,这让树从不悲哀。照着,阳光老这么照着,就算你说你哭过,我们也无法去阳光那里讨蒸干的眼泪来;那么,便忘了吧。
阳光,明朗地照在身上。
接下来有阳光的日子,我都不觉得落魄。一个人,可以自由地去任何地方,阳光在脸上,天马行空,冬眠的鸟儿开始飞翔。阳光照嫩了我眼里的春天的绿芽,照亮了夏天盛开的栀子花,照得路上掉进鞋里的秋天一点也不硌脚,何况那本来就明亮凄美的冬天的雪花,经阳光一照,让永恒不再无法抵达。
亲爱的爸爸妈妈,亲爱的朋友们,我知道偶尔你们会想起我。只怪我居无定所,所以若想知道我的*况,还要辛苦你们在早上太阳刚刚打完哈欠,坐起身子时取那第一米的阳光,不一定要用信封;是装在打算逛集市用的菜篮子里,还是装在肯德基早餐配送的纸袋子里都没有关系。你们恐怕都知道,阳光对我一直都那么宽容,慈祥,温暖,明亮。
如今,我拄着拐杖,让阳光搀扶着。穿梭在新一个世纪里的人群里;蓦不然转过那座很高很高的楼的一角,迎面过来一股熟悉的香甜气味包裹着的白头发老人。我咧嘴一笑,来不及抬头,阳光默契地从他身上分离了我当年花季的影子,影子在我身后起舞,优雅地把我身体里的那个关于他的影子邀请到阳光下,旋转出我的记忆。
或许走过这个街角,我就该和阳光一起永恒了。只是这一刻,我还来不及想。
我心里所在默默一遍一遍念叨的,只是:所有的这些,IS-JUST,只不过,是关于阳光。
岂能因为声音小而不呐喊
属于自己的一片森林
如果真相是一种伤害,请选择谎言。如果谎言是一种伤害,请选择沉默。如果沉默是一种伤害, 请选择离开。——徐志摩.
对于年轻人来说,三年五载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然而我想着,却不是每个人的一生一世,都能有幸遇上那些最为纯澈和执着的“三年五载”—-张爱玲
我们不能轻易发誓,因为没有太多的能力。不能任意付出,因为伤害太大。我们被困在这个时代,被困在自己的牢笼里。只能看着一块狭小的天空,发呆。 慢慢的,我开始*惯于不再做梦。
不相信世界就是这样,在明知道有的时候必须低头,有的人必将失去,有的东西命中注定不能长久的时候,依然要说,在第一千个选择之外,还有第一千零一个可能,有一扇窗等着我打开,然后有光透进来。
你若成歌我做念想,漫漫罗旖夺目恍不过曾经妙年华,流年素染染不尽旧忆怯步笑靥间,云中的花静静等待,等出了一场地老天荒。
倾听你的心事,仿佛可以触到大片温柔的景致,我立在中央,无法抬头仰望。就这样,有一天,或许沉默也不会再有可以躲藏的土壤。
双脚踏混了过往的风,以及难明下落的晨昏。把草地看成废墟,把白鞋看成云朵,把蓝天看成海洋。我们的道路纯净得没有灰尘,我们的未来遥远得没有形状。我只有不停地走,除了你,我一无所想。
他们把你遗留在生命的某一角落了,不断的有人进入或者离开,你没有办法让他们随着你的生活继续前行,也没有办法陪他们一起驻留在某段时光。那么,就这样吧。总有一天,你要跟所有的记忆相安无事地握手言和。
我跋山涉水来寻你,却不想在你的屋门前看到一座长满杂草的墓碑,坚硬的石碑上,可以清晰地看见刻着我的名字。原来,我在你心里已经死了这么久,这么久。
只是如果一个人的人生从来没有遗憾没有风险,那么只会让人怀疑它的真实性。我想,无论如何,只要我很喜欢和满足现在的生活就够了。我知道,我的*凡的生活在继续。就像,即使是长在井底的树,也会永远接*更蔚蓝的世界。然后,内心充满欣喜。
浮生若梦,浮尘如空,为欢几何,百转千折。我是你朝圣路上虔诚且卑微的信徒,路过你的眼,即走完我一生。
在人生的路途上,便是不断地相送与相别;于是,在人生的客栈里,永远扮演一位匆匆的过客,来不及留恋和回味,就像来不及在流星消失前许一个愿。
你希望我们还是原来的自己吗。如果,如果我们还是原来的我们,我们谁都沒有走散,都还安守承诺在原地守候;如果我们不曾互相猜忌,更沒有残忍玓被流年抛却,那么再不见後是否可以坦然一笑,说声你过的好吗;如果我们相亲相爱的边走边爱,沒有谎言伤害猜忌,那是不是真的可以走到天涯海角,见证海枯石烂。
夏木说,你说你懂得生之微末,我就做了这壮大与你看,你说再热闹也最终是离散,我便做了这一生与你看
好多年了,你一直在我的伤口中幽居.我放下过天地,却从未放下你.我生命中的千山万水,任你一一告别.世间事,除了生死,那一桩不是闲事.
时光还在永不停歇的穿梭着,渐行渐远的青春岁月里,总有一种怀念永远镌刻在我们心里的最深处。在这段说不清道不明感觉的路上,我停停走走,走走停停。
与自己最虚荣最美丽的时候告别,不再为容言禁锢,像苍老一样希望,像青春一样绝望.
物是人非,沧海桑田,有几分关注就有几分痴迷眷恋,浮华彷徨不过是南柯一梦,而我要的,不过是一线阳光
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多少回忆在日子匆忙中渐渐淡忘,曾经约定过一起去看海角天光。我们伤感着日子悠长,却忘了,遥不可及的并非是十年之后,而是昨日时光。
世界上最懂你的人是自己,站在镜子面前,你笑她笑,你哭她哭。世界上最不懂你的人,还是你自己。当你举起右手,她却举起左手。
人生中十件无能为力的事情:倒向你的墙、离你而去的人、流逝的时间、无法选择的出身、莫名其妙的孤独、无可奈何的遗忘、永远的过去、别人的嘲笑、不可救药的喜欢、不可避免的死亡。
女人是一种爱美的生物,她需要别人的称赞,还爱打扮。尤其是现在大多数女性用上了ORUYA欧汝雅的护肤品,如果自己的男朋友对她的称赞少了,她就会从别男人身上寻找这种感觉,很奇怪吗?其实我们常说女人比男人色也是这样的女人是用来宠的,如果你对她的宠少了大部分她会找别人来代替的,了解了吧! 做个他离不开你的女人,做个让男人晕头转向的女人,女人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也知道适时地表达出她的需要,因此,结果常常是这种女人最终能如愿以偿的取悦男人的心.
1、保持独立
不管她是某个公司的CEO,还是餐厅的女招待,都无关紧要。她有最真诚的生活。她有自己的荣誉,她不靠乞怜维生。
2、不纠缠对方
星星、月亮和太阳都有它们各自的轨迹,同样,她也不会围着他团团转。当她的星座图喻示出他的水星正在远离她的金星时,她不会再与他约会。她不会纠缠他或是监视他。他可不是宇宙的中心。
3、神秘莫测
正直与坦诚是有区别的。她是正直的,但并不意味她需要坦白一切。她并不会明明白白地把自己的底牌放在桌面上。她知道,*之则不逊—太熟悉则会埋下不尊重的种子,甚至埋下厌倦的种子。
4、她会让他心急难捱
她不需要每天晚上见到他,也不会在他的电话机上留下长篇的留言。她的名字不在他秘书安排的一周计划的第一位。其实,男人们也渴望爱。渴望的感受,也非常美好。
5、不让他看见自己的狼狈相
她尽量不在思维混乱的时候与他交流,也尽量避免心烦意乱的时候与他沟通。等他头脑清醒的时候,再以简明扼要的方式表达出来。
6、自主安排自己的时间
她故意放慢速度,特别是当他迫不及待的时候。她以自己的节奏行事,而不是按照对方的脚步,目的是要防止受他摆布。
7、她保持幽默感
她的幽默可以让对方感受到她的独立思考。但是,她不会嘲笑他,也不会对他不尊重。
8、她相当自信
当他恭维她时,她会说“谢谢”。她不会去阻止他的赞美。她不会询问他前任女友的长相,也不会跟其他女人争风吃醋。
9、她对某些事情的热情超过对他的需要
当他感觉到,她不是对他“一旦拥有,别无所求”的时候,他更觉得她充满了魅力。因为有要忙的事情,所以她就不会为见不到他而愤愤然。在她心目中他没有特权,没有取得“固定的车位”,也没有“专用通道”。他所得到的,不过是紧挨着“停车场出口”的一个“临时车位”而已。
10、她珍爱自己的身体
她注重自己的外貌和健康。一个人如何保持他/她的容貌,可以反映出其自尊的程度。如果他告诉她,他不喜欢红色的唇膏,而这种唇膏又让她感觉良好,她会照样使用。 做个个性女人吧,让男人慢性中毒,当男人的毒瘾被挑起来的时候,你会不会为自己的高明与个性而自豪呢,抓住男人靠的不止是知情答理,还要有自己的个性,这样的女人,才是最有魅力的。
闺蜜们,我们不要活的太累,不要忙的太疲惫;想吃了不要嫌贵,想穿了不要说浪费;心烦了找朋友聚会,瞌睡了倒头就睡。心态*和永远最美,天天快乐才对!
不管多久没见面, 我们彼此都还是老样子,脾气差 ,说话大声, 不注意仪表,可是永远笑的那么开心。其实所谓的好朋友就是这样,无论在哪里生活多久,许久不见后再相聚也不会尴尬,那么的轻松自然,会为你的伤心而心疼。
敢把你的闺蜜叫来这一起看
毕业了,对象除外,你最放不下她
有为她放弃一些东西,比如,作业,心情等。
都有为对方取外号。
至少有一套姐妹装。
有吵过架,冷战时间不超过三天。
故意拿她害怕的东西吓她。
她跟对象之间,要你放弃,你会放弃对象。
你在她面前失声痛哭,他会骂你,然后淡定地跟你说:“自己面壁思过去,想想你在干什么。”
你们在大街上像疯子一样笑过。
有为闺蜜抱不*过。
如果在外面听见她的流言,你会不计后果旳反驳。
看见你喜欢的人,她一定会起哄。
自己想换发型时,一定会拉着她一起。
一起在背后议论大街上的路人甲乙丙。
绝对不会因为一个男人而反目。
她会在你面前肆无忌惮地说你的缺点。
不管她做什么你都不会生气的,狠过分的除外。
即使别人对她的印象怎么不好,她也是有温柔的一面。
有时候你们说话会不约而同的说到一起去。
你们的行为*惯会越来越像。
有时候自己说话语无伦次,她还是会懂。
不会在私底下说她的不好。
如果她在学校犯了错,你会把事情推到自己身上替她隐瞒。她也会,然后一起受罚
看到这里,你脑海里浮现的是她。
有一起罚跑过。
上课传纸条,或者直接用眼神。
闺蜜上课回答不出问题,有偷偷提醒她
会为她而和男人闹翻
她伤心的时候,会第一个出现在她面前
有时候你一个眼神,她就会懂
在一起就算不说话,也不会尴尬。
闺蜜被同桌欺负,果断上前。
每次伤心的时候,脑子中都会想到她
你们换过姐妹头像和网名。
会经常在一些饰品店闲逛而不买东西。
因为两个人上课老讲话而老被老师批评。
你相信你们的感情。尽管过了五年还是十年,都像当初那样好
你们约好要互相做伴娘,生的孩子要做干妈。就算变成老婆婆也要约出来一起聊天喝茶。
生命中的人流,总是穿梭不息,似风景装扮着身边的世界。总有些人,悄悄地来,默默地等,如灯照亮了我们的行程,温暖了我们的人生;更多的人,匆匆的出现,急急地走远,如流星,没有永恒,却有瞬间的光辉……无论如何,都是一种际遇,都是一线缘分,需要我们相聚珍惜,别离祝愿,让人生多些暖色。
下雪什么的最有爱了,白白的鹅毛般的雪花从天而降,碰到掌心就瞬间融化掉了,这个冬天,你会选择谁陪你看这第一场雪呢?
窗外大雪纷纷,已是银装素裹,房顶和树的枝桠上都堆满了雪……
来北方十年了,十年里的每一场雪他都不曾错过,也许早以成为一种*惯,可是每一场雪似乎都城载着他的思念,对着雪,他怅然若失。这么多年过去了,思念却在心里生了根。
十年前
空荡荡的教室里,她身穿白色连衣裙,正对这一本书发呆,忽然有人在她肩上拍了一下,她猛地一颤,显然吓坏了。
“想什么呢,这么出神?”他温柔地问。
“你什么时候来的啊,吓了我一跳?”
“我早来了呀,就不知道某人在想些什么东西,有人在你身后站了半天都不知道。告诉我,你在想什么,是不是在想我?”
“哼,谁要想你!”
“哦,看什么啊?我看看什么东西这么吸引我的小玉?”想到刚才她的反应,他坐过去伸手去拿她面前的书。
“不给!”她猛地抓过书抱在胸前。
他一把将她拥入怀中,“不给看?”他坏坏的笑着。
“呵呵,哈。。。我不敢了,痒死了”
“给我!”他放开她。
她趴在桌子上,看着他,轻轻地问:“云,你见过雪没有啊?”
看着那些关于雪的句子,他就知道她又想看雪了。他们生在海南,雪是万万不会见到的。她和他说过她喜欢雪,小时候最大的心愿就是去北方看雪,穿着厚厚的棉衣在雪地上漫步。他也答应过她要和她一起去北方,一起在雪地上漫步、堆雪人、打雪仗。“玉,以后我们去北方生活,不要错过每一场雪,你说好不好?”他温柔地抱着她,低低地问。
“好!你说的,不许反悔!”她狡黠地笑着。
“好,不反悔。我以我对小玉的心发誓,行了吧?”他把她的手放在自己的胸前。
“呵呵,我就知道我的云最好了。雪真的很美,你看这上面写得多好!”她手指停留在刚才看的地方。
我想,每个人在学生时代一定都有憧憬的东西或感动的事情,有想坚持的事情,就要有用纯粹的心灵去碰撞的勇气。我想,那就是,即使对大人或其他人来说毫无价值的事物,却是自己无论如何也要紧紧抓住的事物,因为有那种纯粹的心情,怀着希望,怀着勇气,怀着梦想前进着。
——仓木麻衣
仓木麻衣(くらき まい,Kuraki Mai),日本最著名的歌手之一。
她在看过一部关于迈克尔·杰克逊的生活电影和惠特尼·休斯顿的音乐会后就梦想成为一名歌手。在1999年推出出道单曲 《Love Day After Tomorrow》,销量达到138万张,。而后凭借首张大碟《Delicious Way》,获得了2000年度细碟销量冠军(353万张)、大碟销量亚军、最佳作词、最出色新人奖和最高唱片收入亚军等五个奖项,并打破了原来的R&B小天后宇多田光的纪录,和滨崎步并列第一(总销量第二),出道不到一年就被公认为唯一可以威胁另外两大天后的新天后。
仓木麻衣是1999年12月发行日本出道单曲「Love,Day After Tomorrow」。刚发片时完全没有任合tie-up,外界也不认为她有进榜或是造成热烈回响的机会;孰知从发片前后开始,全国的FM电台在播放仓木麻衣的「Love,Day After Tomorrow」时,不断出现:“是谁的歌?”的询问反应,这种声浪由起初的小声音逐渐变成**动。3个月后,仓木麻衣维持稳定的单曲成绩一举跃到第2名,在发行13周之后达成百万销量,销售突破135万张!
外界一致公认仓木麻衣是拥有良好的音质、歌唱实力坚强的长卖型歌手。没有明星架势的她感觉不同于一般艺人,有的只是纯洁、透明的歌唱实力。她的歌曲全是由自己填词的,歌词令人产生共鸣,她的音乐风格同时带有R&B和J-POP的味道,歌声有着透彻的感觉,因多方面和宇多田光相似,所以被喻为第二个宇多田光。也一度因为两人的相似性在两方歌迷间引起轩然**。
从此备受外界看好的仓木麻衣,第2支单曲「Stay By My Side」果然一登场即抢下排行榜第1名,和前张单曲一样成为长卖型的歌曲。从不曝光的仓木麻衣自然成为外界关心、好奇的对象,诸如:「仓木麻衣是谁呀?」、「她是个什么样的人啊?」.....之类的问号此起彼落。而这些人的之所以关心、好奇,完全是因为喜欢她的歌所致,这也是仓木麻衣最强的地方。
除了歌唱、创作实力了得,仓木麻衣也有很出色的绘画才能,擅于画漫画的她,在推出第三张单曲时,附送给歌迷她个人的自画素描,笔触调皮可爱,让大家知道在镜头前个性略微害羞的她,其实私底下是个淘气的小姑娘。
高跟鞋已经有四百多年的历史了,但高跟鞋并非一下子就蹿起三寸高,它的高度是从十六世纪时开始,逐渐与日俱增的。高跟鞋最初于法国面世,是男性最早穿用,女人并未穿。鞋跟稍高,骑马十分方便,鞋跟可以紧紧抵着马镫,因此马靴就是最早有跟或者可以说是有高跟的鞋子。
其实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登场的“松糕鞋”,远在十六世纪已有类似的木屐高跟鞋面世。木屐也可算是高跟鞋的前身,当时做套鞋穿用,始源于北欧,用来保护穿在里面的皮鞋。到十七世纪中叶,法国国势如日中天,国王路易十四矮人一截的身材与他高人一等的威望却不成比例,为了补救身材的不足,他便在鞋上做手脚,把鞋跟垫高几寸。朝中显贵上行而下效,也叫鞋匠替他们把鞋垫高,皇帝只好又把鞋跟再加高。直高到男人厌恶了高跟鞋,但宫中的女人却保留了高跟鞋。
相传,十八世纪路易十四的王宫里养着许多年轻貌美的宫女,她们耐不住宫廷寂寞,常常溜出宫外玩耍。路易十四颁布了一系列宫廷禁令,但仍阻止不了宫女们的外出。这时,有人向路易十四献计说,这些宫女之所以一转身就没了影,关键在于脚下没有羁绊。要在她们的鞋上做文章。于是,路易十四授命鞋匠设计一种刁钻的鞋子,以整治那些爱溜的宫女。当时,法国舞台上的悲剧演员穿的是一种全高型的戏剧鞋,鞋匠从这里得到启发,创作出了后现代高跟鞋。
宫女们叫苦连天,但君命难违,只得哭丧着脸穿起了高跟鞋。可是,经过一段时间的磨练后,宫女们又行走自如了。而且,她们发现穿高跟鞋能使身材显得修长优美,便喜欢上了高跟鞋,非高跟鞋反而不穿了。巴黎的时髦女性见到高跟鞋,大为赞叹,竞相仿效。于是,高跟鞋由宫廷传遍法国,又传遍世界。
有一种传说是,15世纪时威尼斯有个商人,外出时害怕漂亮的妻子行为不端,就给妻子定做了一双后跟很高的鞋,以防止妻子外出。可妻子看到这双奇特鞋后,觉得十分好玩,就让佣人陪著她走街串巷,出尽了风头。人们觉得她的鞋很美,争相仿效。於是高跟鞋很快就流行开了。
当年玛丽莲·梦露因穿上由SalvatoreFerragamo设计的金属细高跟鞋令她一举成名,她曾说:“虽然我不知道谁最先发明了高跟鞋,但所有女人都应该感谢他,高跟鞋给我的事业有极大的帮助。”所以说,上帝对女人的钟爱,很大一部分,就体现在高跟鞋上。高跟鞋使女人陷入一种如梦如幻的境界。可以这样说,高跟鞋简直使女人有了脱离*庸,摆脱凡俗生活的可能,它使日子更加丰富多彩……
15世纪的一个威尼斯商人娶了一位美丽迷人的女子为妻,商人经常要出门做生意,又担心妻子会外出风流,十分苦恼。一个雨天,他走在街道上,鞋后跟粘了许多泥,因而步履艰难。商人由此受到启发,制作了一双后跟很高的鞋。因为威尼斯是座水城,船是主要的交通工具,商人认为妻子穿上高跟鞋无法在跳板上行走,这样就可以把她困在家里。岂料,他的妻子穿上这双鞋子,感到十分新奇,就由佣人陪伴,上船下船,到处游玩。高跟鞋使她更加婀娜多姿,路见之人都觉得穿上高跟鞋走路姿态太美了,讲求时髦的女士争相效仿,高跟鞋便很快盛行起来了。
高跟鞋与性感有关吗?被誉为“高跟鞋之帝”的Manolo Blahnik会斩钉截铁地告诉你:“当然!”而当我们回溯高跟鞋诞生的这一美妙的传说时,就会发现,穿上高高耸立的高跟鞋,女人的性感首先是从挣开固有束缚、张扬自信开始的。对于华裔制鞋大师周仰杰而言,高跟鞋还有另一重重要的意义:是它,带来周仰杰事业的起飞。当然,高跟鞋的奇妙传说,也因为周仰杰而更精彩。
人物素描
周仰杰与他的“魔鞋”
自第一双高跟鞋问世以来,鞋跟的高矮宽窄与造型款式不时有变,而人们对高跟鞋的狂热却历久不衰。真正将高跟鞋的潮流推至高峰的,无疑是周仰杰与他的Jimmy Choo手工鞋。“鞋子就是鞋子,除非它是Jimmy Choo。”从戴安娜王妃的“玻璃鞋”、《欲望都市》中莎拉·杰西卡·派克“不要抢走我的鞋”的尖叫、《穿着Prada的恶魔》中时尚女王的首选之物,到美国现任第一夫人的新鞋,或简洁优美、或华丽经典的Jimmy Choo手工鞋的影响力早已超出了它的实用范围,而以新时代女性的精神象征毅力与时尚潮流的巅峰,其中的弄潮儿,用细腻的男人心思与高超的手工技术打造出让女人们疯狂的“魔鞋”的,正是蜚声国际的华裔制鞋大师周仰杰。
设计理念
营造女人梦想
“她当时穿着Jimmy Choo牌子的高跟鞋,望着那4英寸的鞋跟,我两眼发直。我把这双高跟鞋rap一下,现在,每个人都知道Jimmy Choo。”没错,现在每个人都知道Jimmy Choo周仰杰。
在制鞋大师中,东方人的面孔甚为少见,更不用说是国际顶级级别的,周仰杰注定是其中的“异数”。从人穷志高的鞋匠之子到万众瞩目的设计明星,从11岁时子承父业设计出第一双鞋子到英国求学领悟设计真谛,从艰辛困苦中的惨淡经营到作为戴妃御用制鞋大师后的一举成名,周仰杰颇具传奇色彩的成功历程,至今仍是我们津津乐道的时尚传奇,也为其制作的鞋子增添了几分传奇的色彩。“Jimmy Choo的鞋子就是这样的,亲切大方、优雅、舒服,穿Jimmy Choo鞋子的女士们全都是大大方方,很雅观的。比如戴安娜公主,她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她全部穿我的鞋子,就是大方,美雅,舒服。”坚持称戴妃为“戴安娜公主”。这也许就是周仰杰设计理念的凝聚:Jimmy Choo极力为每一位女士营造属于自己的公主梦!而这样的制鞋设计理念贯彻到具体的制作,则体现为“全手工”与“四英寸”两大关键词。
坚持“四英寸”和“全手工”
有人说,男人往往比女人更了解自己的喜好与需要。这种说法是否具有普适性显然是有待商榷的,但却在周仰杰与他的手工鞋上得到印证。水晶、钻饰、鸵鸟毛、蝴蝶结……十足精致的鞋面设计,正是源于一位诚意十足的男性设计师。“灵感当然是漂亮的女孩子”。在被问及多年以来设计灵感的来源时,周仰杰强调女性顾客对他的重要启迪,“为什么我有这么多的灵感,因为我做了21年,跟不同的小姐们,女士们,为她们特别设计高跟鞋,所以每次都要有很多灵感才可以给到客人。”
都说高跟鞋是“美丽的刑具”,但在周仰杰看来,获得美丽与优雅,不需要以双脚的痛苦为代价。“但是商店里买回来的鞋,怎么可能合每个人的脚呢?同一款鞋中只有尺码的区别,至于鞋子脚背位置的宽度、足弓处的高度,你根本没有选择。”周仰杰坚持手工制作,就是希望让每一个顾客都得到完全适合她的气质、满足她需求的高跟鞋。“我会一次又一次地修改或重新制作一双鞋,直到它从样式到尺寸完全让人感到满意为止。”至于对“四英寸”的坚持,周仰杰有这样的解释:“四英寸是个健康问题,高了或矮了的高跟鞋都会让人不舒服,对人体的*衡也不好。父亲是做鞋的,中国人喜欢在生意上研究,研究怎样可以获得更多的生意,所以知道怎样的鞋才是大家最喜欢,感觉最舒服的。四英寸这个高度也是这样得来的。”如果说“全手工”是周仰杰对每一位顾客所拥有的个性气质的充分尊重,那么“四英寸”的坚持体现则是他对每一位顾客最细微的体贴与关怀以及对于父辈良好传统的追认。贴合双脚的曲线的鞋底设计既能展现女性优雅的体态美,又使双足在最长时间内经受最少的折磨,单凭这样的创意与诚意,就足以让周仰杰在机械化大生产的流水线商品浪潮中立于不败之地。
他爱吃莲子糖水。
一把莲子,几朵银耳,二三颗红枣,钢精锅里放上半勺清水,拧了小火慢慢地 熬,最后加上冰糖,盛到透明的玻璃碗里,尝一口,唔,味道香甜极了!
他的妻子每天晚上十点半左右把煮好的莲子糖水端上他的书桌,催促他趁热吃。 他吃东西的时候,她便在他身后站着,整理一下凌乱的台面,或是拂去他肩上的头屑,拨弄他乌黑的发。
他抬头看看她,她便微微一笑,问他:“好吃么?”
“好吃。”他点头,伏案工作一天的辛苦,因为这碗香甜的莲子糖水,竟然是消失无踪了。
她便把碗收了,吃完剩下的一点糖水,静静地走开,不再打扰他写作的思路。 他有时候离开书房上卫生间,经过客厅,便看见她坐在沙发上,手里捧着一杯茶, 恍惚地随着电视剧的情节,笑,或者唏嘘。
十年了,已经成为一种*惯。
中年的他终于薄有声名,应酬渐渐增多,不常回家吃饭,甚至—不常回家睡了。
她每天晚上仍然做好一碗莲子糖水,搁在餐桌上,等待他回来吃。玻璃碗里的 糖水由热气腾腾慢慢地转变为温热,最后凉了。搁凉了的莲子糖水不好吃。天热, 隔一夜便馊了。她次日把碗里的糖水倒掉,晚上照常又重做一碗。
他回来了,回来与她提出离婚。理由是她与他没有共同语言。她不能与他谈论 文学、音乐,只晓得看庸俗不堪的台港电视剧。
她悲伤的眼泪不能挽回他变质了的心。她不再言语,从这个生活了十年的家中 搬了出去。
他很快另娶了一位有貌有才的年青女子。
新妻子比他年轻,擅长撒娇,家务活是一点不懂做的。而且活泼爱玩,晚上常呼朋唤友出去。起初还硬拉着他要陪同,后来嫌他扫兴,便不强迫他出来了。他不得不承担了家中许多琐活。日子长了,难免有冲突。争吵的时候,他开始怀念前妻 的温柔与乖巧。
一天,他病了,恹恹地躺于床上,茶饭不思。
妻子问他想吃什么?
他沉默了半天,说:“想吃一碗莲子糖水。”
年轻的妻子笑嘻嘻地说这个容易,她会弄。她兴致勃勃地上市场买了新鲜的莲子回来,煮了满满一锅的莲子银耳红枣百合汤。他脸上有了笑容,急不及待地喝一口,呀,苦的!他一下子吐了出来。原来新妻子不懂得煮莲子前要先把莲子中间的苦心摘掉的。
妻子生气了,抱怨他脾气大,难侍候。她嫌麻烦,赌气不再下厨了。
他闭着眼睛不言不语。
病好后,他有一天整洁厨房,在顶上的橱柜里发现一个大铁盒子。他打开看,
发现是满满一盒的莲子心。是前妻留下来的吧?她给他煮了十年的莲子糖水,也剥 了十年的莲子心,积攒下来这么一大盒的东西。
盒里有一张纸,原来是撕下来的烹煮莲子糖水和莲子心苦茶的方子。
他看见纸上有前妻笔划整齐的字:“莲子心虽苦,但泡茶喝,能祛热解毒,清心明目。”
他想到前妻在等他回来的晚上,低头仔细地剥取莲子心的寂寞;她微微笑,轻声地问他“好吃么?”的样子;她给他泡上好的龙井放他桌上,自己静静地捧苦涩的莲心茶来喝,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剧里面的喜怒哀乐;十年的岁月,日复一日*淡 的感情,其实都浓缩在一碗香甜的莲子糖水里。
少年时,我爱上了爱情,认为爱情很美,所以过早地尝到了爱情的酸涩;青年时我爱上了女人,认为女人很美,爱情的花鲜艳地绽放却没有结出果实;成年时我爱上了婚姻,认为婚姻是一个必须的过程,在世俗中我失去了爱的能力。
如果我的生命有60秒,我将用59去爱你,1秒为你死去。羡慕那个不倾国不倾城的红太狼,却有灰太狼死心塌地的爱着。你总是在我不经意间,拿走我一切的坚强。
你是我人生中唯一的主角,我却只能是你故事中的一晃而过得路人甲。别人的童话永远都是浪漫的,而我的童话却永远都是凄凉的。有些人。有些事。该忘就忘了吧。人家从没把你放心里过。你又何必自作多情。
如果很喜欢很喜欢一个人,那么,保持一个朋友的距离就够了,这样可以一辈子。千万不要奢望靠*,人一旦有了贪欲,就注定要失去
在无数个睡不着的晚上,我相信会有很多人,*惯性的开始闭上眼睛,安静的想念一个人,想念一张脸。而在他们心里,能够有这样一个人可以想念,或许就够了。
如果喜欢一个人就能和他在一起,那么这个世界就不会有悲剧存在。
年少的爱慕是可以寂静的,只是在以后的岁月里,我将永远走在少了你的风景里。
是否青涩的青春,遇见你只在路途,却不知你即将远走。又或许,太过于年少的爱情我们都走在成长的旅途中,盲目的寻找不到方向,跌跌撞撞的奔向远方。一场相遇已是缘尽一如烟光落下的薄凉,一场绚丽的开放已是开至尽头的荼靡。
很多事情不能自己掌控,即使再孤单再寂寞,仍要继续走下去。不许停也不能回头。
太过美好的东西从来都不适合经历,因为一旦经历便无法遗忘。
当思念太过积聚,深沉的有如负赘,会使一些遥远记忆中的说话浮到嘴边,让人忍不住想再听一遍。因为没人堪寄,所以只能借一双耳朵、、说给自己听。会使你泪流满面
有些人,等之不来,便只能离开;有些东西,要之不得,便只能放弃;有些过去,关于幸福或伤痛,只能埋于心底;有些冀望,关于现在或将来,只能选择遗忘。
生活以成败论英雄,所以必须做强者。要想成大器,就容不得胆小怕事。路再远,再荆棘满途,只要去走,勇敢的披荆斩棘,就一定能走到目的地。
人到了晚上都是感性的动物,会想很多事,而且多半是痛苦的,这种情绪控制不住,轻轻一碰就痛。不要因为一点瑕疵而放弃一段爱情,毕竟在爱情里,需要的是真情,而不是完美。耐心点,坚强点;总有一天,你承受过的疼痛会有助于你。生活从来不会刻意亏欠谁,它给了你一块阴影,必会在不远的地方撒下阳光。
不在意的爱情,不见得可以得到,但是,太在意的,即使得到也会很累。把爱情抓得太牢,它好像会更容易从指缝间挤出去。不牢牢抓住它,却又怎么舍得?人在太年轻的时候是没法控制自己不那么爱一个人的。青春就是不懂掩饰。
当你爱我的时候,我就拼命爱你。但如果你不爱我了,我就立刻止损,绝不犯贱。爱情这种事,是你情我愿的,两人相爱才叫爱情,只有一个人贴上去,那还不如趁早相忘江湖。。*凡人有*凡人的浪漫,不需要惊天动地,而是天长日久。因为让你记忆最深刻的不是爱情,陪伴你度过最久时间的,才是爱情。
婚姻,只是一纸合约。爱情,也不是绳索。对方,永远不是你的附属。爱情不是永远的,婚姻不是永远的,只有一种永远:自由与*等。你们随时有权决定在一起或不在一起。而且,根本不需要理由。以婚姻的名义,以爱情的名义,去独占对方,去限制对方,去管理对方,去教育对方,都是可耻的。也是悲剧的根源
原来世界上真的没有什么是永远。一段友情,离开了就淡了。一段爱情,分离了就散了。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也许下一秒,就不再属于你的。
两个人在一起,总归会遇到问题,也总有人会闯祸。出事时就可以看出对方的品性和感情了。如果第一反应就是责怪你,或者不想和你一起承担,那他爱自己远超过爱家庭,更超过爱你。两个人在一起,不管是谁闯了祸都别责怪,应该是想着一起分担共同解决。因为爱情就是你犯的错误,我却愿意一起承担。
太看重感情的人就是这样:容易满足,更容易受伤;总有一种被忽视的感觉;付出的远远超过得到的;很固执,*惯冷战;在别人面前笑得很开心,一个人的时候却很漠落;陌生人前很安静,朋友面前胡闹;坐在电脑前,不知道做什么,却又不想关掉它;不喜欢等待,却总是等待;经常不经意的发呆。
爱情里没有对错,也没有先来后到,有的只是爱或不爱,不要等到错过了再去后悔。爱情里没有输赢,只有爱与不爱,爱就要爱的痛快,不爱就忘得干脆。哭哭啼啼挽回的不是爱,而是同情。爱了就爱了,付出了,体验了,哪怕结果是伤了,痛了,不要为自己的付出后悔。
原来世界上真的没有什么是永远。一段友情,离开了就淡了。一段爱情,分离了就散了。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也许下一秒,就不再属于你的。
功效:
1.玫瑰花 养颜美容功效卓越,对消除雀斑、皱纹功效明显、减肥,理气解郁、活血散瘀、改善干枯皮肤、促进血液循环、新陈代谢,解暑热压火气、保护肝脏胃肠、搞癌防癌、松弛神经、降血压血脂,治胃气滞腹痛,亦用于月经不调、减轻痛经(取10朵沸水冲泡10分钟,加红糖饮用)。适合搭配程式花草茶。
2.玳玳花 被誉为“花茶小姐”,配绿茶是绝佳美容瘦身饮品,滋润肌肤,消除腹部脂肪。理气宽中、开胃,减轻失眠及焦虑,舒缓头痛、治胸闷恶心、不思饮食、胃腔腹痛。香高味醇,略苦。 3.薄荷叶 清暑、提神、用于夏季暑热烦渴、老年腹胀、矢气不通等。
4.金盏花 解缓经痛,减肥,女性宜多加饮用。此痛、退烧、利尿、有助治胃痛胃馈疡,增强肝脏功能,嗵痔疮。+甘草+柠檬使用。孕妇禁用。
5.洛神花(又称玫瑰茄) 养颜护肤、减肥,活气补血助消化、特别适合瘦身期间用。消除宿醉、防感冒、解、治喉炎热咳、调节血脂、治心脏病高血压。长年饮用健康益寿。降纸胆固醇,甘油三脂值,防治血管疾病。味酸。
6.桃花 去斑,减肥,养颜活血、利水通便,凉血解毒,清心润肺,治痰饮积滞水肿,肢气,二便不利。对黄褐斑雀斑、胸腹痛有独特功效。配玉美人更佳。
7.绞股蓝 减肥搞衰老,益寿、止咳去痰、消炎解毒、增强免疫力,疗白发,健脾胃,促睡眠,搞癌,降血压,降血脂功能是其它药物博物无法代替的!
8.苦丁茶 大凉,清火降暑,防治前列腺病和保健。微苦加味甘,配兰贵人味更佳,对喉咙痛很有帮助。
9.千日红 排毒养颜,延缓衰老,瘦身期间饮用尤佳。清热明目、*肝清肺、止咳定喘、利尿。
10.蓝梅果粒 口感醇厚,味道浓郁,酸中带甜富含各式天然维他命及叶酸,养颜美容,帮助消化。
11. 洋甘菊/洋甘草 有大地的苹果之称,欧洲人最常饮花草茶的排行首名。搞衰老、疲劳、润泽肌肤、帮助调节人体免疫功能、帮助睡眠、养生,治长期便秘、消除紧张、眼睛疲劳、润肺。可除感冒旨起的肌肉酸痛以及偏头痛,且对胃及腹部神经有助益。
12.勿忘我 美白肌肤、延缓细胞衰老、加速新陈代谢的功效尤其显著,更能清肝明目,滋阴补肾、提高免疫力。对换雀斑、粉刺也有一定的消除作用。味道较淡,宜配其它花茶饮用。
13.雪梅花 有效治疗青春痘、解渴、排毒、开胃、解除忧郁。 14.菩提叶 减肥、助消化,减轻关节痛、肌肉酸痛、治失眠、焦虑、净化血管、预防动脉硬化,可减轻头痛,运动后饮用,身体觉得更舒适。
15.牡丹花 美容养颜,去黄褐斑、延缓衰老、养血和肝、散郁祛瘀,常饮可使气血充沛、容颜红润、精神饱满、降低血压、减轻痛经、盆血状况。和血活血,是女士保养佳品。
16.甜叶菊 调节机能*衡和内分秘失调,可用于肥胖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不含热量的甜叶菊又作为代糖可加入任何一种花茶、茶叶。
17.玉蝴蝶 美白肌肤,有效消脂,长期饮用能促进新陈代谢,以达致减肥瘦身效果。清肺热、利咽喉,对咽喉肿痛、声音嘶哑效果显著。
18.百合花 安神,润肺清火,良好止咳,改善肺部功能,减轻胃疼,治慢性支气管炎、经常咳嗽/久咳,肺癌吐血。
19.柠檬片 减肥,美白肌肤、清凉止渴、安胎、健胃、止痛,用于暑热季节烦热口渴、倦怠无力。
20. 番泻叶 缓下能便、用于老年*惯性便秘长期便秘或长期卧床便秘等。
21.苹果花 祛痘美白,独特清香,补血明目,解毒,治神经痛。 22.薰衣草 台**茶,花茶中最香的一种。茶味相当不错。美白祛斑护发、治疗暗疮和治疗内分泌紊乱。对降火安神、消除疲劳和紧张、助睡眠、疏缓头痛效果明显。促进新陈代谢、伤疤愈合。润肺,驱风,治初期感冒咳嗽,消除肠胃胀气、腹泻、头晕,是治疗偏头痛的理想花茶,减低关节疼痛的不适。配紫罗兰更佳。 23. 金莲花 原是宫廷饮品,养颜润肤,清热解毒、增强免疫力、搞病毒、消炎通便、养肝明目益肾利尿,消食去腻。配茶叶、枸杞子、西洋参片、莲子心任一种或多种同饮,誉为“塞外龙井”。 24.茉利花 有效减肥、安神理气、辟秽和中,治肠胃不适、头晕、胃痛,治便痢腹痛慢性胃炎。
25.迷迭香 祛斑去皱,调理盆血,增强记忆力,改善记忆衰退,强化肝、心脏功能,减轻脑部疲劳,对突醉、头昏眩及紧张性头痛有良效。促进头皮血液循环改善脱发现象,减少头皮屑。食法:+柠檬片+山楂+冰糖。
26.康乃馨 祛斑除皱、具有改善血液循环、促进新陈代谢、排除体内毒素、调节女性内分泌的功效。味道芳香,有助驱除心烦躁意。 27.三七花 排毒减肥,镇静,清热*肝,双向调节人体机能,降血压血脂,消炎,生津止渴,提神补气.治牙周炎、咽炎,防高血压及咽炎。 28.莲子芯 清心去热、止血、止渴,可治心衰、休克、阳痿、心烦、口渴、吐血、遗精、目赤、肿痛,莲子芯冲水喝可治便秘。味苦。
29.野菊花花果茶 疏风清热、消肿解毒、预防感冒、也用于夏季热疖皮肤湿疮溃烂。
30.山楂 为水果之冠,营养丰富,消食积,散瘀血,驱绦虫,降压降脂,增加冠脉流量和搞心律不齐的作用。
31.红雪茶 清心开窍,降血脂、胆固醇,软化血管,对高血压、肥胖症、神衰体弱效果显著。
32.合欢花 安神益气,治失眠、健忘、神经衰弱。
33.紫罗兰 除皱消斑、滋润肌肤、调气血,对呼吸道帮助很大,治喉咙痛、伤风感冒咳嗽,流行性感冒,治支气管炎,气管不好者常饮用可预防保健。治便秘,解突醉,除口腔异味,消疲劳,助伤口愈合。对肺热、虚痨咳嗽有显效。还能给皮肤增加水分,增强光泽,防紫外线照射。配薰衣草更佳。
34.七彩菊(又名洋菊花) 散风清热利湿、除烦降压,*肝明目还有独物的美容奇效,长期饮用对女性面部美容有很好的疗效。另抗疲劳、降脂减肥。
35.月季花 活血调经、消血肿。用于痛经、月经不调、血瘀肿痛、筋骨疼痛。孕妇禁用。
36.玉兰花 祛风形寒、通窍,治风寒感冒,头痛齿痛、鼻塞、急性鼻炎鼻窦炎过敏性鼻炎,降血压,兴奋子宫,抑制多种致病性真菌。
37.腊梅花 治内分泌紊乱旨起的黄褐斑、肝斑、暗疮疗效显著。止咳化痰,解渴生津,顺气、调整内分泌紊乱、解郁降火、补血,健脾胃通经络、消炎,外用使皮肤变白嫩红润的理想上佳用品。另治糖尿病。
38.玉美人 与虫草、雪莲同誉为藏宝。减肥、润肤乌发,调养气血、滋阴补肾(皇贵妃们专用的减肥茶)。
39.贡菊 菊花中的优良品种,*肝明目、清心、治风热感冒、目赤肿痛、避暑除烦、胆虚心燥。配枸杞更佳。
40.胖大海 清音利咽、清肠通便、用于干咳失音、咽喉痛、热结便秘。每次4~6枚。
41.经巧梅 祛斑、调整内分泌紊乱、消炎、解郁、降炎、补血、健脾胃、能经络。
42.梅花 可改善青春痘,粉刺,黑斑。(搭配玫瑰花及柠檬草效果更佳)。
43.金银花 清热解毒、消炎杀菌,利尿减肥。与菊花用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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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就像冰激凌 趁它还没化掉 快点享受它吧
早在古罗马帝国时代,有位皇帝因盛暑难熬,请仆人四处奔波,为其寻觅冰雪解暑。有位聪明的厨师从高山上取回未化的冰雪,用蜂蜜和水果搅拌起来,给皇帝驱热解渴。这估计便是世界上最早的冰激凌。到13世纪的时候,马可-波罗从中国把牛奶变冰的方法带回意大利,于是欧洲夏季的冷饮有啦突破。
真正使用奶油制作冰激凌始于15世纪,距今不足500年。冰激凌在意大利称为“牛奶花”,在英国被称为“冻奶油”,这说明冰激凌的主要成分离不开牛奶。但制作冰激凌的方法千差万别,不同厂家出品的冰激凌的质量也大相径庭,当今世界上制作冰激凌最有名气的国家是意大利和美国。据说,华盛顿和杰弗逊二位总统都很爱吃冰激凌,因此美国的冰激凌制造业很快发展起来。
冰激凌是舶来食品。英语icecream,译成中文是冰奶油,但*惯都译作冰激凌,这名称很妙,既有音译*似,又属形义优雅适当,故而至今沿用不衰。当然,也有写作冰结涟、冰麒麟的,但都不及冰激凌流传广、寿命长。
因为冰激凌是摩登食品,通常旧派的人开始时不大问津。他们宁可喝酸梅汤,也不吃冰激凌。两三角钱一杯冰激凌,那时被通常人看作消夏的奢侈食品。
原先做冰激凌的方法,用一个大木桶,桶里放冰和盐,冰中间再放一个马口铁桶,里面放淀粉浆(稀藕粉)、鸡蛋、牛奶、白糖及香料或果汁。铁桶有盖,盖上有孔,有轴齿带动四周叶片,手摇旋转,打和各物,半小时左右就会凝冻成冰激凌啦。上海以前在马路上有卖3个铜元一杯的冰激凌,那就这幺做成的。尽管价钱不贵,但未免有碍卫生。后来,改手摇为机器制作,设备和卫生条件也大大改善,冰激凌在上海的生意越来越好。有一种冰激凌,做得巧妙,一只猩红的小樱桃,几块酸滋滋的菠萝,诱人胃口,取名又十分香艳,叫“花旗大姐姐”,难怪生意会好。
公元前面世纪,希腊国王亚历山大率领他的军队开进波斯(现在伊朗)。在伊朗由于遇到酷暑,几个士兵纷纷中暑,使部队的战斗力大大削弱。
“这可怎么办呢?有啦,你们快到高山上弄些雪来!”
士兵们把果汁、葡萄汁搀到雪里搅拌,然后大口大口地吃起来。
“太舒服了!”后来罗马皇帝尼禄在盛暑难熬时,也学着亚历山大发明的办法让仆人从附*的高山上取回冰雪,进入蜂蜜和果汁,用来驱热解渴。这为冰激凌的配制开啦先河。
真正用奶油配制冰激凌始于我国。公元1295年,在我国元朝任官职的马可.波罗从中国把一种用水果和雪加上牛奶的冰食品配方带回意大利,于是欧洲的冷饮才有啦新的突破。
1550年左右,意大利人在盆子里放入冰雪,然后把葡萄酒或果汁放到冰雪里冰镇,用来清热解暑。
1846年,有个叫南希-约翰逊的人,发明啦一架手摇曲柄冰激凌机。制作时先向冰雪里加些食盐或硝酸钾,使冰雪的温度更低,然后把奶、蛋、糖等放入小桶里不断搅拌,过一会儿就制成啦冰激凌。从此,人们在家里就可制作冰激凌。
1904年,在美国圣?路易斯世界博览会期间,又有人把鸡蛋、奶和面粉烘制的薄饼,折成锥形,里面放入冰激凌,供参加览会的人品尝。不久,这种蛋卷冰激凌便风靡了世界。
帆布鞋以其轻便,耐穿,价格低廉而广受世界各地人们的欢迎,无论是出游或做运动,都会是最佳的选择之一。穿一双活泼、俏皮、色彩艳丽的帆布休闲鞋,轻松地行走在五谷飘香、枫叶渐红的大自然环抱里,那是十分美妙的享受。 帆布鞋成为潮流的宠儿,制造商们也把帆布鞋玩出了更多的花样。复古、运动、华丽、重金属、摇滚、马毛、皮革、牛仔,不管生出怎样的变化,穿帆布鞋的百无禁忌让它成为潮流人士的必备单品。帆布鞋搭牛仔裤是恒久不变的真理,搭铅笔裤也完全没有问题,就连西装也搭得,那是雅痞最爱的范儿。
回家的路上,她在想,这新买了鞋,脚是有得美了,可自己也再没有理由任由家里的鞋柜继续乱下去了,得好好收拾收拾了。鞋子合着一大堆东西一起费力地运回了家里,放到门厅的鞋柜附*。蹲下身来,唉,这鞋咋这么多啊,要知道,加上最小的那双15号的脚,也不过才3双脚嘛,却有十几倍之多的鞋子在那里挤挤的,放不进柜里去的只得横竖沉在地垫上,喝着开关门的风儿,接着看不见的尘埃。
拉开柜门,把这些老鞋子一双双掏出来,重新计划着怎样分门别类的摆放才算合理。抓到最后一件的时候,那是个报纸包裹的扁扁形状的东西。解开绳打开包,映入眼帘的是一抹淡淡的粉,已经不那么白的底子,几丝纤细的绊带上还结着一个小巧的蝴蝶结儿,*添了几分生动。不经意的注意到一只的带子上面还有一条不显眼的缝合处,哦,她蓦地想起了关于这双鞋的一些故事。
还是当初恋爱的时候,不甚爱学*的他,却偏偏出人意料地拿到了奖学金。这一年的奖学金发得有些迟,到手的时候已经是夏季,这个时候,他们已经相遇了10个月。
因为有了牵挂,他在心里总想着她,拿到钱的时候,他第一个去找她,钱虽少,却丝毫不影响喜悦的程度。她也高兴地笑了起来,像个孩子。
他想着自己该怎么处理这些钱呢?毕竟已经不是以往天马行空的时代了,因为有她在。他总想为她做些什么,而无论做什么,他都是愿意的。想来想去,他决定送给她一件礼物。因为,他看到她经常*惯穿着便于打球用的白布鞋,他想让她有一个真正女孩子的样子。主意打定,他握着钱,像握住一杯温热的水,暖意的在手上漾了开来。这样的感觉,总是美好的。
在琳琅的鞋子世界里,他给她选中了那个粉白相间的调子。在他眼里,她就应该是这个样子的,纯纯的,惹人怜爱的。他捧着那双在当时已算脱俗的鞋子,在晚上见面的时候,送给了她。看着这鞋子,她仿佛看到了他那一颗心,简单、透明,而又热烈、体贴,她感动了,流泪了。尽管,她觉得这鞋子对于自己似乎是太新派了些,自己是属于传统那类的,她不太清楚自己到底有没有勇气把它穿到人前去。她也不知道,这鞋子,除了花去了奖学金,也用去了家境并不富裕的他的生活费。
她很开心。她穿上它,不大不小,正合适。她想,怎么就这么适合我呢,他真了解我。可是如果它的颜色再深些,它的带子再粗些,如果……
这么想着,他已经登上了车,载上她,在街市里漫无目的地穿行起来。他骑得并不快,他们不时地说着话,笑着,她趴在他背上,任由那上面传来的咚咚的心跳声敲打自己的耳鼓,她闭上眼睛,闻着他的烟草味儿……这时,对面一辆车飞速驶过,他猛的一个转弯,车、他、她连同脚上的鞋子一起倒在了地上。
她**了起来,车子突出的部位划伤了她的脚。原来浅浅的、粉粉的、白白的,这时又添了鲜鲜的、红红的颜色。而且,有一只的绊带断了,蝴蝶结儿也散了开来,原来的美不复存在了。她哭了起来,他手足无措,不停地安慰她,给她擦去脚上涌出的血,而她,因为他的体贴,也因为那个神圣的礼物就这么轻易得被破坏了。虽然,这伤口并不是那么的痛。
好在,伤得不是很重,一会儿,血就止住了。他把她扶上了车,推着她回到了宿舍,临走时,带走了这双鞋。
再见到他的时候,她发现他手里多了一个包裹。打开来看,那个断掉的地方已经被小心地缝合了,血迹也无影无踪了,蝴蝶结儿也已经重新扎好,还是那么生动的落在那里。哦,还是那双漂亮的鞋子,那个断裂带如果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来。
他好细心哪。她握住了他的手,他疼得缩了一下,她才发现,他食指上缠着的胶布。原来,他是亲自动手把它缝合了,而在这之前,他连针都没有动过……
从那以后,原来不大想穿它的她,每天都把它穿在脚上,尽管那缝合的地方有时会轻轻地磨擦着她的皮肤,在提醒着她,在它身上都曾经发生了些什么,而每每这时,她就会记起他手上缠着的胶布。她已经不在乎别人羡慕乃至嫉妒的眼光了,让传统见鬼去吧,她对自己说。
伤很快就好了,而这鞋子,因为那些曾经发生的事显得更加得珍贵。每天穿罢这双鞋,她都会小心得用洁白的帕子擦去浮在它身上的灰尘,显露出素淡的本色,和不去注意不会发现的已经缝补好的断裂处。
到后来,这双鞋,她有些不大舍得穿了,穿的时候也就越来越少,慢慢的,她用布把它包了起来,外边再包上报纸,藏在自己的箱子里,跟那些日记放在了一起。
再后来,毕业了,它随着她许多的东西一起回了家。他也毕业了,他们有了自己的家。而几次搬家之后,这双鞋却如一地跟定了她,在角落里默默地看着生命轮回,关注着他们之间发生的更多的故事。
几年的时光流水一样远去了,记忆中熟悉而深刻的东西都已经变得陌生,变得模糊。最初的激情过后,生活开始*淡了起来,到后来,变得如白开水一般的无滋无味的时候,各自存在的,尽管是早已心知肚明的缺点陡然被放大了许多倍。她和他开始有了争吵,也有了争吵之后的弥合与反思。
他们穿过无数双鞋子,有的穿上去很舒适,有的挤了脚,甚至把脚磨出了血泡。慢慢的,他们知道了怎样调整自己,努力地去让这鞋子适应自己,也让自己适应鞋子。婚姻教会了他们很多,但最重要的则是理解、懂得与珍惜。所以,每次哭过、悔过、恨过之后,他们的爱便又深了一层。
她今天要来清理这些为自己付出过的鞋子了。抚着这些熟悉的面料,感受着那些熟悉的感觉,想着穿着它们的时候,都发生了一些什么,她竟有几分不舍,这也许就是她只买鞋不扔鞋的原因吧。
夏天来的很仓促, 往往总在春天还未绽放的时刻,
常常忘记关于春天的故事,
只是偶尔在一个转身,
初夏总是在脑海中辗转徘徊。
有很热的天,有很腻的甜筒,
还有一段不知甜酸的爱情,
所谓爱情呢,只盼望好好体谅关心彼此。
而跟他的相识也是停留在那五彩斑斓的帆布鞋上,
跟春天的感觉很像,
帆布鞋,以前总觉得很丑,不知名的丑。
而现在,呵呵,见一双爱一双。
有时在想,我是爱上了帆布鞋,
还是爱上了他爱的那种感觉。
2008年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的电影《无敌浩克》大卖,让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再次重回美国一线男星的行列,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是美国著名的性格小生,*凡的外貌,过硬的演技,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被众多影迷誉为“表演天才”。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曾获得过奥斯卡最佳男配角的提名。
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简介
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生于1969年8月18日美国马里兰州。父亲是律师,母亲是老师,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是家中的长子,从小便喜欢上演戏,也希望能进入戏剧学校就读,虽然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这份愿望并未达成,后来在耶鲁主修天文学,91年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在常春藤取得历史学位。不过毕业后,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在纽约外百老汇演出许多舞台剧,终於让他一偿夙愿,也有机会向演艺圈敲开一扇门。
当初《一级恐惧》这部片在找寻与理查·基尔相抗衡的演员时,曾经考虑过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在决定起用新人的情况下,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凭借优异条件击败二千个竞争对手,获得这个角色。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的表现简直就是惊为天人,所有看过这部电影的人,都不是对理查·基尔有反应,反而都在询问电影中将理查·基尔耍得团团转的新人是谁?
没错,他就是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接下来的金球奖与奥斯卡也都提名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为最佳男配角,堪称当年最风光新人。《一级恐惧》成功演出后,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陆续在米洛斯·福曼的《性书大亨》、伍迪·艾伦的《人人都说我爱你》演出,虽然都是配角的戏份,可是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抢眼的程度却不遑多让,获得许多影评的认可。1998年的《美国X档案》则是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第一部挑大梁的作品,饰演一个极端的种族主义份子,丝丝入扣的演技,又为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获得奥斯卡最佳男主角的提名。
现在,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被誉为“表演天才”,人们经常拿他和达斯汀·霍夫曼作比较,因为他们都外貌*凡、演技过硬。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一点也不反对这种比较,他十分尊敬霍夫曼。两人第一次见面时在一家餐厅喝了个一醉方休。霍夫曼就像了解自己一样一下子看出了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的本色。他回忆说:“诺顿坐在那里,*惯向下盯着桌子看,说话几乎结结巴巴,你会以为他是害羞,我却认为他是沉浸在思考当中。我相信他是在工作中努力探求事物核心的那种人。”
正如霍夫曼所言,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对待工作极为严谨。在拍《性书大亨》时,他刻苦学*法律知识,还访问了许多律师,学*他们言谈举止;《赌王之王》中的“小虫”有一手令人眼花缭乱的扑克牌技艺,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接下这个角色后,天天泡在赌场里,还拜一位扑克高手为师。即使是这样,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还常常会因自己在表演时一些小小的失误而局促不安,尽管这些失误并不引人注意。1999年,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和布拉德·皮特合作主演了大卫·芬奇的惊世之作《搏击俱乐部》,片中两人分饰一角——一个陷入中年危机而人格分裂的男人,该片天马行空的构想和狂放不羁的影象风格给影迷留下了深刻印象。*几年里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作品不断,即使参演的部分影片质量不高,但总能在其中绽放独特的个人魅力。2008年,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在好莱坞大片《无敌浩克》中出演著名的漫画形象“绿巨人”。
生活中的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就像他的许多银幕角色一样表里不一。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生于巴尔的摩、毕业于那鲁大学的诺顿外表斯斯文文,实际上却经常超越常规,特立独行。而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的私生活同样受人关注,他曾为此言辞激烈地指责媒体的过分行为。看起来暴躁得难以接*的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其实有许多好朋友,朋友们认为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善良、大度、有教养,是那种会扶老太太过马路的人;他不吸毒,不酗酒,高尚得好像来自另一个时代。
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的基本档案
中文名: 爱德华·诺顿
英文名: Edward Norton
性 别: 男
生 日: 1969-08-18
角 色:导演,演员,制作,编剧,剪辑
身高:6英尺1英寸(1米85) 体重:154磅(约70公斤) 发色:棕色/深黄色 眼睛颜色:蓝色
曾就读学校:Columbia School for Theatrical Arts in Colubia, Maryland; Wilde Lake High School in Columbia, Maryland(1987);耶鲁大学(历史专业)
宗教信仰:基督教 血型: A型
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的演员作品
无敌浩克 The Incredible Hulk(2008)
魔术师The Illusionist(2006)
面纱The Painted Veil(2006)
流入山谷 Down in the Valley (2005)
天国王朝 Kingdom of heaven (2004)
偷天换日 Braquage à l'italienne (2003)
弗里达 Frida( 2002)
Who Is Alan Smithee? (2002)
杀死斯莫奇 Death to Smoochy (2002)
25小时 25th Hour (2002)
红龙 Red Dragon (2002)
大买卖 Score, The (2001)
保持信仰 Keeping the Faith (2000)
搏击俱乐部 Fight Club (1999)
Out of the Past (1998)
赌王之王 Rounders (1998)
美国X档案 American History X (1998)
性书大亨 The People vs. Larry Flynt (1996)
人人都说我爱你 Everyone Says I Love You (1996)
一级恐惧 Primal Fear (1996)
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的导演作品
保持信仰 Keeping the Faith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