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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闺秘是花儿 不需要我解释太多
你们总是能在别人没发现我在想什么的情况下 发现我的情绪并且永远那么理解我 懂我
和你们在一起总觉得像亲人般温暖 可以无话不谈 没有什么开不起的玩笑
我们一起说着过去 想着未来不论我们分离多久多远 我们总是牵挂着彼此
就算不说话 也不会尴尬见面就诉苦 发牢骚
然后再说点私密事儿我愿意一辈子陪你笑 陪你闹 陪你哭 陪你疯我们一起变老
直到牙齿掉光的时候 还能穿着花裙子在床上聊着八卦我们从陌生到熟悉
一点一滴的积累我们的感情再累也要陪我聊天 再忙也要陪我玩
感谢生命中你们一直对我不离不弃结婚我必须是你的伴娘 你的孩子必须叫**妈
变成老太婆必须约出来喝茶叙旧你们是我最大的收获
【闺蜜·私房话】 送给所有的好姐妹。
曾经,我害怕有一天,我们坐在同一个地方,但是却只剩下沉默,
曾经,我害怕有一天,我们走在同一条路上,但是却没有等待,
曾经,我害怕有一天我们伫立在同一个路口,但是却走向各自的方向。
现在,我所害怕的都兑现了,我很好,只是很想你。
我亲爱的闺蜜 我很好只是我很想你。
见面就诉苦,发牢骚,然后再说点私密事儿。
一辈子的朋友就是:理解你的过去,相信你的未来,并包容你的现在的人。
你要知道,就算大雨让整座城市颠倒,我会给你温暖怀抱。
闺蜜,即使我们不再是抬头不见低头见,但你还是很清楚我顺不顺利心不心烦。
闺蜜就是,当我睡不着的时候,你也甭想睡。
吵架也好,斗嘴也好,开心也好,出气也好,你永远是我心中最好的死党。
我亲爱的闺蜜,你的微笑是半开的花朵,里面流溢着诗与画,还有无声的音乐。
闺蜜是一辈子的情人,虽然不能时时见面,虽然不能及时分享彼此的开心与悲伤。
可是如果有一天,我们再遇见,亲爱的,一切都不会变。
只要一个电话一条短信,就还是能在那个老地方。
看见你站在那里等我,我们都不曾离开。
你知道我喜欢的糖果,喜欢的衣服,喜欢什么样的男人,了解我是怎样的性情,接受我不大不小的脾气,为对方保守小秘密,而且还因为对方恋爱了而小小的难过,觉得你不要我了。
即使我们消失在彼此的生命里很久很久,却依然念念不忘。
我要的好朋友,不是有了男人就可以轻易取代,不是找了我不讨厌的男人就瞒着我不让我知道。
是交往前问我的意见,因为她知道我不会靠自己情绪任性的拿她的幸福开玩笑。
我要的好朋友,不会因为谁谁说我的不完美就逼我改掉。
是即使我不完美站在她身边仍然是她的骄傲。
我要的好朋友,不是听到我在背后中伤她的流言蜚语就要撇清关系。
是站起来说她知道我对她的好相信我不曾如此,警告那些八婆不要挑拨我们。
闺蜜是当你难过泪流满面的时候,在你身边抱着你说没关系。
让你可以更肆无忌惮的哭,肆无忌惮的流泪,然后酣睡在她怀里。
最好的朋友是你们同坐在门廊上一同散步,不需要任何言语,然后各自走开,
但是感觉却象刚刚进行了一次最好的交谈。
我们确实不知道我们拥有的是什么,直到我们失去它,我们也确实不知道我们想念什么,直到我们得到它。
我们总是手牵手一起上学放学,互相说着经历的笑话或糗事。
一边说一边手舞足蹈,嗨完以后发现怎么周边的人都看着我们。
姐妹是什么?闺蜜是什么?我想说姐妹是一起逛街一起喝水一起做些丢人的事却都一起承担。一起逃跑一起挨骂。闺蜜则是在你心情不好时难过时却都依旧在你身边,安慰你,叫你不要伤心难过。无论怎样,多久也好。有些感情有些回忆还是会抹不去。
最害怕的就是看到自己的好朋友跟别的朋友玩的很high,然后我被丢弃在一旁,
这种感觉比被人甩了一巴掌还要难受。
别以为不经常见面感情就淡了?
告诉你,就凭咱过去的交情,咱就能在彼此世界里猖獗一辈子。
要问姐妹做多久,心跳多久就多久!
多么希望我们长大以后没有名利的牵绊,你可以随便踢开我家的门招呼也不打地随意开我的冰箱。
喝我喝过的可乐,吃我吃了一半的蛋糕,没心没肺地开我玩笑,骂我是白痴笨蛋大傻瓜。
最后还悄悄替我收拾了房间,却不问我最*过得好么。然后两人一起不顾形象地傻笑,什么烦恼都滚一边去。
我要的闺蜜,不是给我看到的都是她的笑脸,坏情绪都找别人发泄。
是会对我大喊大叫把我当垃圾桶倒苦水发牢骚,因为她清楚无论怎样我都不会转身离开。
我爱你,不是因为你是一个怎样的人,而是因为我喜欢与你在一起时的感觉。
我喜欢与你在一起,肩并肩的坐在一起。闭上眼睛,听着音乐,享受午后带来的阳光。
我们都可以不说话,因为我们可以用心来感应。
因为是闺蜜,你讨厌的人即便不碍我事我也会讨厌,你不喜欢做的事我也不会做,
你讲谁的坏话兴奋时我也跟着附和,我想去哪里都想你陪着,
一旦发生了什么事我立刻说给你听告诉你我无助了,然后就等你拯救我,
别人说我们同性恋的时候,我们都相视一笑然后说一句:你羡慕吗?
嘴硬心软、直言无忌。当别人都赞扬你的时候,只有她们能一句话噎死你。
可当你心情不好的时候,也只有她们能陪你哭。感谢那个一直默默支持的闺蜜。
如果有一天,你心动了,恋爱了,我不会说什么,只会把祝福送给你;如果有一天,你受伤了,疲倦了,我还是不会说什么,只会把肩膀借给你靠。
我们之间,从一开始不熟,变成那么亲那么深的闺蜜,回想起来都会挂起微笑。
我只知道我走到哪里都会回头寻找你,我过得好不好都要让你来陪我。
因为身边少了你,我真的不完整,我丢的不仅是挚友,而是半个自己。
我们有着或多或少的相同的爱好,哪怕只有一点点。
只有在你们面前的那个,才是最最真实的我。
我们一块腐一块抽,被旁人当神经病也笑得灿烂。
我们约定着,总是有那么那么多的以后,其实只是分不开。
我们好到会经常被人说有同性恋。
其实我们会经常吵架,却总是厚着脸皮磨回来。
从陌生到熟悉,一点一滴地累积我们的感情。有种快乐除了你,任何人都没法给予。
你总是那么仗义对我充满耐性,把我爱进骨子里,再累也陪我聊天,再忙也抽时间陪我玩,
感谢生命中里有你一直对我不离不弃,结婚我必须是你的伴娘,
你的娃必须叫**妈,变成老太婆必须约出来喝茶叙旧。
亲爱的,原谅我渐渐少去的问候。有一种感情,不再浓烈,却一直存在。
我们不能时时在身边,好像电话短信也没有了,
我们不能第一时间分享彼此的快乐与不快乐,好像变的冷漠沉默了。
可是如果有一天,我们再遇见,亲爱的,那当初的一切不会变。
闺蜜以前都被我们称做好友,死党啥的,现在的称呼可以说是越来越小资了。
只是再怎么变,我们依然是各自的女友,依然没心没肺的胡侃一通,
在失恋的时候一起哭一起闹,酩酊大醉时,相互拥着回家。
我不想做你最爱的人,但我想做你最亲的人,
我不是离你最*的人,但我希望是最懂你的人,
我不是可以时刻陪伴你的人,但我却是最牵挂你的人。
希望有一天你不经意的在记忆末端想起曾经有一个人给过你最真的心。
我会倚着岁月的痕迹一如往昔思念着你,当红颜渐成白发,是否能如约而至?
我有个好闺蜜,只要我不高兴了。她就会变出很多美食,邀我去唱歌,和我一起拍大头贴。
她会带我去看电影,带我去喝咖啡,听我诉苦,陪我聊天。
我的闺蜜就是那个,和我睡过一张床,失恋之后一边恶狠狠嘲笑我的眼光,却一边对我说过来她这里散心,一个电话就可以的人。
见不到你的时候,心里有好多话想和你说。
你在身边时,觉得静静的靠着你,即使不说话,也很好。
关系越好的,往往是越爱损你的。和她说话时,你总是能自动屏蔽那些不爱听的。
你的毛病她永远比你更清楚。碰到你以前喜欢过的人,她总是特别激动地喊你快看。
有了小秘密,总是第一个想跟她分享。
其实,最关心你的,永远是那个最爱打击你的人。
约上三五好友,哪怕一个两个,说些不三不四,不着边际的话,
看些没心没肺,不痛不痒的碟,然后再胡吃海喝,举杯把盏。
青春,是我们不管不顾,不可收拾的疯狂。
我迷糊,粗心,很大意,不但经常写错字,也偶尔会算错一加一。
但是,有个题目却永远不会忘记,你+我=我们,这就是闺蜜的定义。
亲爱的,我愿意分担你的不快乐,只是当你的世界下雨时单纯的为你撑起一把伞。
请你不要封闭自己的心,一个人承受那么多。你知道的,只要你想,只要你睁开眼
你从来都不是一个人,我,一直一直都在你的身边。
长大以后会是什么样子,会不会像现在一样,难过的时候可以大哭靠着你肩膀,开心的时候可以大笑牵着你手。可以肆无忌惮的说着我们想说的话,可以肆无忌惮的做着我们想做的事。
闺蜜哪天你要闪电结婚,请先帮我找一个好男人,别一个人去幸福不理人。 哪天你不小心就变成女强人,别忘了是我劝你要认真,无论再忙都要陪我聊聊心声。
我愿意一辈子陪你笑,陪你闹,陪你哭,陪你疯我们一起变老,直到牙齿掉光的时候,还能穿着花裙子在床上聊着八卦我们从陌生到熟悉。
我最大的幸福是拥有一个相知相惜的爱人的同时,还有一群宛如蓝宝石一般珍贵的好闺蜜。
几乎所有的夏天都这样开始。白昼不断提前,从七点,到六点,五点,五点缺三分,黑夜被逼到绝境,可怜兮兮,却毫无办法。随后。随后植物的光泽在第二天变得突然强烈。阳光把它们逐段分解。绿的颜色一天变换几万种,直到你忘了究竟什么才是绿色。
我怕是已经忘了。家门前的两三棵树,从回忆里褪成水彩,时间在上面隐隐流动,于是细节处的笔调一律模糊。想得头疼,也无法变得更清晰一些。
这绝对是离家几年的后果。不过虽然这话的口吻挺哀怨,倒也不至于成天长吁短叹地玩伤感。人总是有很多事得忙啊,上班,赶稿,开会,吃饭,看电影,聊天,看书走路说话睡觉偶而半夜醒来,春夏秋冬轮番着,伤感也成了不轻不重的东西,挂在线上感觉不到重量,虽然细线依然在无限延长。
又是夏天。夏天的意义在于裙子和西瓜,挑战五十米的单向泳池,天天洗头,洗发水是桃子味,还有蚊子块,啪啪啪地打在关节上,真痒!又或者,这样的夏天,意味着自己独自在外又半年。多少多少来着?三年又半年。
好象也没什么了不起嘛。
我也不知道什么是了不起的。偶尔为“终于能游50米了”激动一下,随后又在第二天死活没法延续这一神话。从泳池出来,感觉满身的皮肤都在肌肉上有些错位,哪里松了下去,怕是又瘦了一点。于是心情愉快,散着头发往住处走。
一身都是漂白粉的味道。抬起胳膊去闻,几乎像体味般强烈。我从来以为夏天的味道就是西瓜和游泳池两种。一个红色,一个蓝色。而夏天是绿色。简直刚刚好。
我记得所有夏天。烈日和雨水纵横交织,人就在交汇点状如粉末。三四个故事反复悸动,如钝口的刀,艰难地想将凝迟斩成两段,却最终只留下一个异常粗糙的切口。碰到了,麻麻地疼。那是意像般的无奈,绕在心脏某处,感觉的就是全身。
毕竟是很久前的事了,人的记忆会美化出许多不曾存在的细节和气氛。一定是。半满的大厅,变换不停的光线,冷,真的很冷,手心里的掌纹,贴着脸时几乎能感到静默的血在爱情线上流动……
不真实就不真实罢。
{莱昂那多·迪卡普里奥,还会拼么?}
{Leonardo DiCaprio。}
{哇,好强。}
{嘿嘿嘿。}
后来在自己租的房间里看莱昂那多演的《海滩》,没有看完就关了影碟机。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腿麻了,嗷嗷叫着又坐下。电视屏一片机械的蓝光,乡土气,很没意境。
一个人看电影就有这样的好处,想看就看,不看就关掉,坐在地上出神,甚至可以毫不在乎地叉腿坐着,也没有关系。可我还是不怎么喜欢一个人看电影,因为总在半途忍不住这漫漫时间而停了光碟,于是积累下许多看了一半的片子。有些连一半也没有,只有开头几分钟。
那么多的故事,只知道开篇,而不知道结局。竟然也不内疚,还在持续累计这样的状况。只能说是独自生活的某种产物,不辩好坏。也由它去吧。
风扇带来的风穿过衣服,把布料鼓起来。有种温柔的痒静静蜿蜒。额头却还是在出汗。往地上躺过去,哪里贴着地的,总是过一会儿就密出汗了。简单装修以出租给外地人的房子,天花板上只有一条日光灯,涂料刷成雪白色。开始会觉得很单调,后来知道了,即便觉得单调也无能为力。
我是个连电影都懒得看完的人,又怎么会花心思去装扮一个不是“自己家”的地方。虽然我现在住在这里。
像有灰白色的棉线混进了血管,身体渐渐多出许多不可想象的复杂因子。于是几乎能屏蔽掉所有现实,让尘嚣全部溃散在微笑深处,只有这样的时光,一层,不明不暗,反复行走,停下来,依旧以为身处最通透的夏天。
忘记是哪天了,回家后坐在木板床上——当时还没有买凳子,不是坐在自己的大旅行箱上,就是坐在地上,或床上——也没事可干,决定早早睡觉吧。虽然才7点,天也热得未必能顺利入眠。躺下去的时候发现一侧的窗上多了张纸条。
我立即明白了是住在对面楼里的人塞在防盗栏里的。以前不止一次抱怨过这里的楼房彼此间*得一伸胳膊就能摸到另一幢。毫无隐私感。果然。
贴过脸去读上面的字。想交个朋友,以及留下了电话号码。居然还是用铅笔写的,纸也很皱,虽然字还成。读完的时候我心里是有些骄傲的,女生的骄傲吧。随后把那张字条就这么放在外面七八天没动,直到发现被对方又取了回去。
就真的骄傲了起来。
回到住处后把西瓜泡在脸盆里,因为没有其他可以盛的东西。脸盆很浅,只没住西瓜的小半,放进去的时候,半盆的水都没了出来,流得满地都湿了,水泥的颜色迅速由灰变黑。我想这也只有在外头才能做,若是在家里,把木头地板给淹了,妈妈又要唠叨。
想象着西瓜被切开时的味,在地上小坐了一会,抱腿,下巴磕在膝盖上,于是没法说话。也没人能陪着自己说话。昨天吃的桂圆壳忘了扔,空气还留养尊处优的甜味儿。像在读高中时的夏天,黏在指上,当时没有洗干净,就留下了永远的粘腻感。
因为非常不喜欢晒太阳。无论高一,还是高二。暑假里总是歇在家。吃水果看漫画,上网和睡觉。等爸爸像搬运工一样往家里买西瓜。我操起刀。“喀嚓”,有籽的,无籽的,红瓤的黄瓤的。上面插着小勺子,像占领了高地般的胜利。
所有的夏天都得有西瓜相伴,不然意义就不完整了。人心里的固执应该是遗传般的敏感,过滤着一切必须的纯粹。留下的就是枯燥的春秋冬,从沙漏里被流向生命之外,成了毫不有趣的余料。只有剩下的夏天,有西瓜的味道,弥漫在小片的空气里。会不会有谁看见,那是种怎样的浅红?
在这外头住的地方没有大的菜刀——从不会做菜,三餐都在街上找地方吃,当然不可能买把菜刀。就用小水果刀切。很难动手。一小段一小段地划过去,内部已经碎成一团。成绩就是几片大大小小形状各异的西瓜,不用在意这些小事,有得吃就行。吃一块回忆一点。
高一暑假前同宿舍的女生买来西瓜,一样没有可使的水果刀,6人分吃24瓣,互相争夺那些夺大块的,闹成一团。高二暑假时在朋友家切西瓜,我这一半满满的籽,他那一半一颗没有,这疑问我到现在还没想通。高三暑假时我已经决定去北京工作,爸爸妈妈却不知道,还把西瓜最甜的部分留着等我挖走。后来真的走了,看不见他们的无法忍受。
我也在忍受着什么,像那个等电车的女生一样,在眉心无可奈何地簇着,却要尽量不露声色,以为马上就能上车,马上就能回家了。
{说得很伤心的样子。}
{也不至于啊。}
{伤心时会哭么。}
{当然,女生总会因为一点莫名其妙的理由傻傻的哭。即便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究竟是什么突然在眼眶上投了毒。}
有些非常老而纠缠不休的情话,说着鱼和水,流泪不流泪的事。我觉得这真是人类想象丰富的意淫。尽管自己也尝试过。
哭的时候把脸放在盛水的塑料盆里,每次都因为快被呛死而作罢,在游泳池里又哭不出来,就没法去想象眼泪在诞生后就立即被融走的感觉。况且这样的感觉应该是*乎透明般的优美,也就大抵和“痛哭”之类的没有干系。
然而夏天的某些,还是存在着宿命般打动人的东西。于是停下来不愿意前进,于是坐着一动不动,于是身体在哪里变得突然尖锐,刺破了一层厚茧,露出还不曾僵死的翅膀,越扇越疼。
在我们还没那么容易流泪的时候,夏天却在这一点上匆匆败去。三个月里它常常下雨,小孩子从小就知道了“那是天空在流泪”。我以为这是个最心思丰富的季节,它应该是个女性,应该还很年轻,甚至或许才十几岁。
下雨让我感觉天空是很脆弱的,什么悲伤,什么无奈,它都承载不了。而此时天地又融为一体,在四荒八合里回归最初。我们本就是从女娲手里由泥巴点儿变成了直立的小人。身体里和着水与土。于是站在雨里,好象找到了自己的宗源。天上,天上的上面,地下,地下的下面,那些都是我们曾经到达过的故乡么。
又或者是我们将去的异地呢。
孤单,孤单是。
孤单是一个人吃醒来,一个人游泳,一个人的影子在地上比画出“SOS”。一个人唱歌或不唱歌,坐着发呆出神。
孤单是树上的雨滴掉在眼里,代替没有流完的泪。
孤单是电影院的冷气和自己,单人间的影碟机和自己,分手的别人和自己,拒绝的别人和自己。
孤单是买张50元的木头桌子,买把15元的木头椅子,想买床的时候不买了,因为不想再添置家具。
谁也没想过在这外头长久地过下去。
孤单是切西瓜,切得再难看也是自己一个人吃完的,丝毫不用有顾忌。
孤单是雨声,从天到地无处可躲,还有雷轰轰,还有闪电喀嚓,还有没人接的电话,没人知道你害怕得发抖。
孤单是咖啡色的皮肤,被晒疼干裂,而血液却因为逐渐凝固而变作纯白。
孤单是三个半年里的四个夏天。说话也没人听,想听也没人说。只能自己对自己开口找话题:“怪声音”,然后又自己回答:“开着摇头电扇呢”。自言自语。自言自语。自言自语是不是种病?
孤单是晚上腿突然疼了,短短地清醒。
没有夏天,所有夏天,都在这里清醒。
来源于生活的故事
影片的故事来源于自导演迈克·米尔斯的生活,那一年他的父亲75岁,已经结婚45年了。可是那个时候,他的父亲突然要去过一种以前从来没有的生活,而且这种愿望极其强烈,几乎没有人能阻拦。米尔斯的父亲此前过着一种稳定的家庭生活,但是很显然,这不是老人需要的。做出改变之后,米尔斯的父亲过上了一种令人迷惑的、时不时令人痛苦,但是很有趣又发人深省的生活。即使他的父亲在80岁的时候去世,但是他的这种对生活的态度和追求,却在米尔斯的心里扎了根。
米尔斯带着一种“越是个人的,就越能引发共鸣”的想法开始了影片剧本的撰写工作。米尔斯说:“这是我自己所亲历的生活,影片中的幽默、笑话、情感都是我个人的体验。我相信,那些和我有过相似经历的人一定能感受到和我相似的情感;那些没有过这种经历的人,也会被打动。有的时候,越是个人的情感体验,就愈能引起集体性的共鸣。整部影片由两条线组成,第一是哈尔教会了奥利弗如何去爱安娜;另一条是奥利弗和安娜的关系,他的爱情故事表明了他从来就没有真正理解自己的父亲。这两个故事表述了两种存在的状态,哈尔是一个老年人,代表着一种1950年代的青年人的老年形象,守旧、害怕同性记忆癌症,这是一种外在、能看得到的观念。而他的儿子奥利弗则代表着1960年代的孩子。他们会隐藏自己的想法、爱情观开放而且大胆,对社会和舆论没有太多的顾虑,这是一种内在的观念。不过,故事中有了转折,哈尔是一个同性恋,他用正常的婚姻掩盖了自己的性取向,不过他自己最后迈出了这重要的一部步。而奥利弗呢,他在哈尔的教导之下,渐渐学会了如何去打开身上的枷锁--这些枷锁有社会给的、有家人给的,但更多的是他自己为自己创造的,并教会了他如何去面对爱情和生活。”
在米尔斯的设计中,这是一部“小电影”--小格局、小故事,但是他的另一个设计是,这部电影讲述的是大情感大生命。米尔斯说:“我想通过电影展示出来生命的趣味性,尤其想告诉别人在那种人生的关键时刻,生命会多么有趣。其实有的时候把事情做了,才会发现不会有什么后果。换句话说,对于个人的生活作出自己的选择,只是一个开始而已。随之而来的事情才会真正改变你的生活。在人与人相处的大学问中,实际上所有人都只是初学者而已。”在决定好了影片的基调之后,米尔斯需要寻找合适的演员来扮演影片中的父子--这是这部独立电影成败的关键。他想到了伊万·麦克格雷格和老演员克里斯托弗·普卢默。于是他给两位演员写了邮件,邀请他们来出演这部电影。
花絮:
在给伊万·麦克格雷格和克里斯托弗·普卢默的邀请信中,米尔斯详细地讲述了影片的故事和细节,以及他对两个角色的理解和认知。这两封信写得情真意切,当时就打动了这两位演员。尤其是克里斯托弗·普卢默他冥冥之中甚至觉得这就是为他创作的角色,而且普卢默当时也有80多岁了,对这个角色有着感同身受的喜爱和认同。他说:“我从来没有在银幕上扮演过这样的角色,这个角色让我有些目眩神迷,而且我觉得这其中的一部分是完完全全为我创造的。谁知道我在80好几的时候会干些什么呢?”一开始,米尔斯和剧组同仁的目标是借用自己父亲的故事,讲述一个老人对于生活的选择。可是在修改的过程中,这个故事被一遍又一遍地刷上了米尔斯的个人色彩,直到最终完全变成了他的一种“自述”--影片中的那些父子关系完全就是米尔斯生活的写照,他和自己的父亲就是这么生活的。米尔斯曾经表示说,普卢默长得挺像自己的父亲,看到他就有一种亲切的感觉。米尔斯的父亲是一个艺术史的学者、在博物馆工作,或许还是一个艺术家,他“伪装”自己是一个直男,直到临死前才说出了秘密。虽然极为喜爱这个故事,但是普卢默还是很紧张,因为他扮演的是导演的父亲,他担心自己的表演和这部电影会伤害到米尔斯。普卢默说:“这是他自己创作的故事,让我感同身受。我担心的是米尔斯会在拍摄过程中受到伤害,毕竟影片中大多是一些私人的情感。影片很纯真、很纯粹,是一个让我真心愿意为之付出努力的电影。”
请伊万·麦克格雷格来扮演儿子奥利弗是米尔斯很早的想法,在剧本还没有竣工的时候,他就希望伊万能扮演这个角色。米尔斯觉得伊万的气质和米尔斯相若,不过他的英伦口音会是影片的障碍所以伊万要求米尔斯将剧本朗读给他听,以便从中学到地道的美式口音。米尔斯说:“伊万在口音这个问题上做了一件了不起的事情,他要我朗读剧本给他。但是我希望他别效仿我的声音和语气,如果他被我的风格限制住了,将会是一个灾难。后来我录了音,他修正了自己的口音,而且还按照自己对人物的理解,给人物加入了一些语气词和发音的小*惯。应该说,伊万朗诵台词的能力是全世界一流的,他的声线非常完美,在影片中绝对具有画龙点睛的效果。”
除了这两位主演,影片中还有一个不能忽视的“角色”--一条狗。这条狗见证了哈尔的离世和奥利弗的爱情。谈到“执导”狗的“表演”时,米尔斯说:“其实执导狗和执导人是一样的,你只要把它当成是一个真的演员就好了。它们有自己的训练师,到哪里都很安静,而且还会展示出来必要的眼神和动作之类的。有的时候你和它说话,它似乎真的能理解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