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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嗅到一丝初夏的味道
来自夏天的西瓜
三五好友在谈笑 西瓜棒冰还有你
想陪你默默地吃半个西瓜,直到夏天长出尾巴。心里冰荒马乱的人,嘴上一言不发。
世界上最好吃的西瓜 是切好去完皮和籽的
拍自己额头,胸腔,腹部的声音,大致对应生西瓜,熟西瓜,熟过头的西瓜。
刚刚买了个西瓜用勺子挖着吃,没想到西瓜突然成精了,它一把夺过我的勺子说:“诶,感觉身体好像被掏空。”
路边一个卖西瓜的小贩在吆喝着不熟不要钱,我走过去看了看他,确实不认识。拿起两个西瓜走了。
为什么从冰箱里拿出来的西瓜容易坏?废话 把你一下从那么冷的地方拿出来你也不是要高兴坏了
我只是爱吃西瓜,西瓜果汁不行,西瓜糖果不行,就像我喜欢你,长得像你的不行,脾气像你的不行,不是你不行。
一天中午,我下班回家,热得满头大汗。打开冰箱一看,里面竟然冰着半个西瓜。我喜出望外,拿出来三下五除二地啃了个干净。正在这时,妻子也回家了,一进门就嚷嚷:“渴死了!热死了!”打开冰箱一看,她愣住了。我告诉她那西瓜我吃了。她的脸上掠过一丝不快,连忙拿杯子去倒水。一提水壶,里面也是空空如也。她一下子冒火了:“你也不知道烧点水。回家这么长时间都干什么了?”我也生气了:“凭什么都是**?”为这事,我俩冷战了一星期才和好。
星期六,我独自回到父母家。他们一见我就问:“怎么一星期没见到你妻子了?”我就把我们闹别扭的事原原本本地说了。妈妈一听就责备我,做事不该只顾自己而不顾别人。我不以为然:“不就是吃了半个西瓜嘛,有什么大不了的?”爸爸笑了:“你也不用替自己辩解。明天是星期天,你们都过来一趟。”第二天,我和妻子带上孩子回到父母家。一进门,爸爸就支使我出去买醋。等我买了回来,爸爸说妻子带着孩子出去了。说完他就抱出半个西瓜给我:“看你热得一头汗,吃点西瓜解解渴吧。”那半个西瓜足有四五斤,爸爸递过来一个勺子:“吃不了就剩着,让你媳妇回来吃。”我接过勺子大吃起来,吃了不到一半,肚子已经胀了。
一家人吃午饭时,爸爸突然抱出两个半拉西瓜放在桌上,对我说:你看看它们有什么不同。我很纳闷,仔细地瞧了又瞧:一半是我刚才吃的,另一半也是吃过的。看了好一会儿,也看不出什么名堂,只好摇了摇头。
爸爸指着西瓜说开了:“这一半是你吃的,那一半是你妻子吃的。我告诉你们俩‘如果吃不完,就把剩的留着给对方吃’。你看你妻子是怎么下勺子的?从旁边往中间掏,一半吃完了,另一半却没动。再看你,从中间开始掏,把瓤都吃了,把旁边留给别人。谁不知道瓜瓤甜呀?从这点小事上看,徐蔓就比你有心得多。”
我的脸一下子红了。 爸爸意味深长地说:“两个人过一辈子,能有多少轰轰烈烈的事?夫妻的感情体现在哪里?就体现在*时一滴油、一勺饭、一瓢汤上。上次你为吃西瓜的事和妻子吵架,还振振有辞,那明明是你不对。要是换了她先回家,肯定会给你留一半的。别看这是不起眼的小事,却能反映出一个人的心。一块西瓜里就有居家过日子的大学问。再冷的心,你一点一点地暖它,总有把它焐热的一天;可是再热的心,你要是一勺一勺地浇冷水,也总有一天会彻底地弄凉了它。你想想:要是妻子像你一样,事事都不想着你,久而久之,你会怎么想?”
真是一句话点醒梦中人。我蓦然发现,*日里回家时放好了的拖鞋,茶几上晾好了的茶水,下雨天门口摆好了的雨伞,竟然都是妻子的一片深情。可我呢,却大大咧咧,视而不见,不懂得将心比心……
想到这儿,我惭愧极了,赶忙把我已过了凉水的饺子端给妻子:“我这碗已经不烫了,你先吃吧。”
妻子笑了:“你少在爸妈面前装蒜了。”
爸爸也笑了:“能下决心装一辈子,就是个好丈夫了。
【不作死就不会死 怎么就是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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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黑是指动漫作品《黒子のバスケ》(黑子的篮球)中的BL向同人配对。黄濑凉太为攻,黑子哲也为受。
《黒子のバスケ》连载于日本周刊杂志《周刊少年JUMP》 作者:藤卷忠俊
黄濑凉太(きせ りょうた Kise Ryota)
CV:木村良*
生日:6月18日
星座:双子座
身高:189cm
体重:77kg
血型:A
爱好:唱K
喜爱的食物:奶汁烤洋葱汤
学校:海常高校(中学:帝光中学)
位置:SF(small forward—小前锋)
号码:7号(帝光时期:8号)
特技:普通模仿能够完全模仿并强化只看过一次的动作,完美无缺的模仿可以模仿奇迹的时代的技能,但只能持续5分钟。
作者(藤卷忠俊)在公式书中对黄濑的评价语录:因为什么都能做到而感到烦恼的帅哥。实际上,他不是一个绝对温柔的人(実在したら绝対优しくできない)
原帝光中学篮球部「奇迹的世代」五人中一人,当时是六人中实力最弱,但是天生的体格的各项“数值”以及球感都已经超乎常人,是急速成长的多面手。现任海常高校的主力球员及王牌。
黑子哲也(黒子テツヤ Kuroko Tetsuya)
CV:小野贤章
生日:1月31日
星座:水瓶座
身高:168cm
体重:57kg
血型:A
爱好:看书(主要为文学作品)、观察人类
喜爱的食物:香草奶昔、特制面包(诚凛高中小卖部每月只在25号只一天卖的数量有限的面包)
学校:诚凛高校(中学:帝光中学)
位置:?(无特定位置)
号码:11号(帝光时期:15号)
特技:Misdirection,加速的传球,改良版——加速的传球回,会消失的运球(又称 Vanishing Drive),逆向的误导(又称误导穿越)(或称 Misdirection Overflow),会消失的投篮——幻影投篮(尚不成熟),S.A.M防守(是诚凛最大限度地发挥黑子技能的防守阵型)另外擅长玩夹娃娃机。
《黑子的篮球》中的主人公。诚凛高校一年级。总是顶着张扑克脸,基本上感情表现*淡,但故事到了WC预选赛篇有较多的感情起伏。存在感异常薄弱的少年。喜爱阅读。
帝光中学篮球部出身,「奇迹的世代」的梦幻第六人。在中学时,所有人都认为胜利就是一切,因此不讲求团体合作,反而只需要能把各人压倒性的个人能力发挥,这就是最强。不过黑子认为这已经不能称为球队,而他总是觉得有种不足之处,因此不像其他成员一样进入豪门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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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黄黑一生推的咱
应该没有完结…吧
总之有好图我会继续填坑的~
_(:з」∠)_
タイムマシーンがなくたって~
池城——Show me your panty
你说的每一句“操” 我都默默在心里为你铺好了床
性感不是骚 让性感图集 刺激的你的荷尔蒙
Make Love
爱情 不过是3ml液体瞬间交换
合体也是一种美
重口味图片 纯洁的孩子绕道捂眼行
男人总是想听女人叫床的声音,其实他们不懂,在女人心中,男人的**声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动听的音乐
当你爱上一个男子,千万别去想自己是不是应该矜持一点。
爱他就告诉他,有时候男人也很爱虚荣,你的表白会让他的自信达到我是傻瓜点
女人,因为爱所以操。
男人,因为操所以操。
有一种情况,男人太爱你,会不舍得X女人
机会就象女人的胸部,越大越有诱惑力。越大越要好好地珍惜。
机会又像男人的DD,抓住了,就会越变越大,越变越强。
女人就像书架上的书,虽然你买了她,但在你买之前她多多少少被几个男人翻过
如果没被翻过,只能证明这书根本就不能吸引人。
当你们已经很相爱的时候,不要以为老夫老妻了,就不要甜言蜜语和浪漫了。
女人终究是小女人。任何女人都无法抵挡温柔的男人的
一场性爱,明明是男人在那出力,流汗费精的,爽的程度也是女人高于男人。
为什么男人老觉得自己占了便宜,女人老觉得自己吃了多大亏似的...
女性一旦知道了快乐,就会变得像沼泽一样深不可测;
相比之下,男人的勇猛就好像沼泽上蹦蹬的鱼,浮在表面,是瞬间即逝的
性方面女人原本占据着压倒的优势。
好男人经得起诱惑,好女人耐得住寂寞。
女人第一次和男人上床很难,以后越来越容易;
男人第一次和女人上床很容易,以后会越来越难
每个月都有那么几天,轻着脾气不好,重着犹如生重病。
女人天生是应该被照顾的。那几天更是,所以温柔的陪着她,以后的好处绝对是男人的
女人的上半身有多爱你,下半身就有多湿润
这个世界上最潇洒的就是大姨妈,她想来就来,不想来就不来;
2、她不来你急死,她来了你烦死。她来或不来你都要默默忍受;
3、她来你是个姑娘,她不来,你是个妈妈,差别大的很大
至纯、至美、 融合、触动、窒息、欢爱、 Les、那酣畅淋漓的情、那永无止境的爱。
男人玩自摸是一种极致的诱惑
你大汗淋漓的在她身上卖力。还以为人家很享受其实你怎么知道她究竟是想要什么。。
我不能想象你对别的女人如此的爱抚
某个人相亲时,跟那个男人谈及婚姻时,她很自然地说:“我不会为了一根香肠而买回整只猪
新婚之夜,女孩羞涩的说闭上灯好吗,男人说:为什么。
女孩说:人家胸小。
男人闭上灯边抚摸着女孩边说:”亲爱的我不在乎“女孩小声的”嗯了一声“
”那别趴着了亲爱的快翻过身来“男人兴奋的说道。
女孩一脚把男人踹到了地下
如果一个男人第一次见到你就说很喜欢你,那就揍他吧,因为那只是想睡你
当一个男人不爱一个女人的时候,往往能把这个女人弄得神魂颠倒,
觉得他特MAN,特够味儿,特浪漫,特霸道特酷特能掌控大局。
女人喜欢甚至崇拜这样的男人,因为她们觉得有一种小鸟依人的感觉。
但事实上当男人真正投入爱情的时候就会变成男孩,
当你认为那个男人特别耀眼的时候,对不起,他还没爱上你。
听说你最想要的那个人会在高潮的那一刻出现在你的脑袋里
其实被一个男人按住强吻对于女人来说是很刺激的
那些说好B都让狗艹 了的人都是那些目光短浅不懂珍惜的货色~
总以为别人的才是好的其实自己艹的才是最好的
整天嘲笑人家是”飞机场“,怎么不说自己是”小短细“
人和海豚是世界上少数不是为了快感而**的动物~尤其是人尽然可以通过**达到很多目的
向来讨厌那种特别自恋的女孩子,跟男人说完一句话都要检查一下是不是丢了处女膜什么的,
生怕别人占便宜,生怕自己吃亏,生怕自己的爱情和处女膜卖不出个好价钱。
脱掉不适合自己的不自由 找到自己爱的爱自己
每个女人都该拥有一双属于自己的高跟鞋
15世纪的一个威尼斯商人娶了一位美丽迷人的子为妻,商人经常要出门做生意,又担心妻子会外出风流,十分苦恼。一个雨天,他走在街道上,鞋后跟沾了许多泥,因而步履艰难。商人由此受到启发,立刻请人制做了一双后跟很高的鞋人。因为威尼斯是座水城,船是主要的交通工具,商人认为妻子穿上高跟鞋无法在跳板上行走,这样就可以把她困在家里。岂料,他的妻子穿上这双鞋子,感到十分新奇,就由佣人陪伴,上船下船,到处游玩。高跟鞋使她更加婀娜多姿,路见之人都觉得穿上高跟鞋走路姿态太美了,讲求时髦的女士争相效仿,高跟鞋便很快盛行起来了。
另一说是法国国王路易十四,特制了高跟鞋,以抬高王者的高度。按时下的说法,他身材矮小,属于“三等残疾”。
前一说是美丽的不经意流露;后者虚荣的成分太浓,杂以政治因素,只能损伤眼球。
中国的高跟鞋可以溯源于清朝,那时的妇女是脚蹬花盆底鞋(高跟鞋装在鞋子的中部)款款而行。
天气突然转凉,翻箱倒柜把短靴找出来穿。鞋子看上去还很新,甚至同款的鞋子还被商家放在今年的柜台上出售。只是,新旧与否,时尚与否,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是我人生中的第一双高跟鞋。
每个女生都会有一段关于人生中第一双高跟鞋的故事,就像每个男生都会有一段关于人生中第一个女孩的故事一样。对于女生而言,高跟鞋代表着从一个女孩向一个女人的蜕变,这其中既有对未来曼妙生活的憧憬,也有对过往无拘岁月的留恋。若是把这些和第一双高跟鞋有关的故事收集成册,想来会是一道五味杂陈的大餐。
我会买这双高跟短靴,既是意外,也是情理之中。
意外是因为无论是在外人看来,还是在我自己内心深处,接受我是一个孩子的程度要远远甚于把我当成一个女生,甚至天真的以为,我可以T恤、牛仔裤、板鞋过一辈子。而当时的我也正在固执地享受板鞋人生,内心深处对高跟鞋充满了深深的恐惧,害怕那会是童话故事里充满魔力的红舞鞋,不停旋转,和青春岁月渐行渐远。
情理之中是因为在内心深处某个不起眼的角落,我期待着改变。记得当时有个朋友跟我说,为什么不尝试一下呢?没有尝试过,怎么知道不好。或许更好,不会更坏。
于是,站在柜台前,纠结良久后,便有了人生中的第一双高跟鞋。
佩服那些穿着高跟鞋,浑身散发女王气场,还能健步如飞的姑娘们。我第一次穿着高跟鞋上路,把自己折磨得痛苦不堪:脚贱、恋旧,磨起了好几个泡;不会走,掌握不到技巧,膝盖、小腿酸痛;没有所谓的气场,像偷穿了姐姐鞋子的小孩……
更重要的是,对于我的尝试和付出,并没有得到一句安慰和赞赏,反而是得寸进尺的更多要求。
我突然明白:改变,固然会有某种外在的形式,比如一双高跟鞋,最终,却还是落于内心。那些姑娘们的气场,并不仅仅来自于一双鞋,而是来自自信和坦然。只是,我还没有做好准备,所有的一切,都没有准备好。
褪去所谓蜕变的华丽外衣,高跟鞋不过是一双鞋,只是比板鞋多了个零部件。解开了心结,放下了执念,坦然、自在、轻松许多。我不穿也不会穿高跟鞋,但这就是我,可能是最坏,也可能是最好的我,如果我都接受不了自己,谁还能接受我呢?
只是我的高跟鞋之路,并没有就此打住。很快,我就有了人生中的第二、第三双高跟鞋。我告诉自己,勇于尝试,坦然面对。
尽管有时还是会崴到脚,但是现在穿上高跟鞋走路,顺趟了很多。听着鞋跟有节奏地敲打在地面上发出的声响,抬头、微笑,用余光瞥到那些穿着板鞋的姑娘们投来的小羡慕的目光,犹如当年的自己一样。终于体味到了所谓的女王气场,但那种感觉很怪,就像你去吃一碗被传得神乎其神好吃的卤肉饭,发现口感不错,但也不会就此爱不释手。
算算日子,穿高跟鞋的天数不多,偶尔为之。有些事,尝试过了就好。更多时候还是穿着*底鞋,脚踏实地,接地气,适合在这个来去匆匆的城市穿梭。不过,我知道,即便穿着*底鞋,也和原来的自己不一样了,因为踩着*底鞋的姑娘,抬头、微笑。
日本甜点总汇
馒头类(manjou)/外皮以面粉为主。不过,千万别想成咱们的馒头,日式馒头个儿很小,包馅。“蒸馒”蛮像我们的红龟意义,喜事必备。“烧馒”皮是烤的,栗子馒头常见。
麻糬类(mochi)/一般人以为麻糬都是糯米作成的,这个说法给和果子名家听到,可是会被耻笑的。日本道地和果子的麻糬追求口感层次表现,不要“死软”(台语发音),要的是真材实料的咬感,所以糯米外会加上蓬来米。偏偏后者材料极需技巧,麻糬也就成为纯糯米的天下。
麻糬有包馅、也有没带馅。日本观光区常卖的“草饼”也属此类,沾豆粉和着糖浆来吃。艾草麻糬则是在麻糬中揉合艾草汁。“羽二重”是另一种麻糬,皮很薄、软却带着柔细的Q感;春季则有“樱花麻糬”,麻糬中加上樱花汁,粉嫩嫩的,躺在浸泡过的樱花叶,吃时是就着叶子一口咬下。
大福/材料和麻糬一样,但口感更Q。外型多是扁*、白色。有各种馅料,牡丹、红豆、栗子等。
最中/外型像个小盒子,糯米外皮烤的薄酥,内馅是细腻的红豆沙馅。外壳无味,待酥转软时,与红豆馅同入口。
求肥/外皮类似薄蛋糕皮裹上QQ的白麻糬,口感很特别。
水馒头、水洋羹和葛粉/这三种都是属于夏季食用的和果子。道地的葛粉是透明的,条状,冰凉时和着糖水像吃面般的“呼鲁、呼鲁”吃。葛粉得鲜吃,不耐放。因此,改良之后就有了水洋羹,类似现在的果冻。将洋菜和水的比例调整,煮的更稀浅,呈半透明状,里头再加上夏季馅或红豆沙。食用的方法是含在口中,让它溶化。 水馒头有点像台湾路边摊的凉圆,是较现代风格的和果子。外皮是番薯粉作成的,也是半透明状,里头仍以红豆沙馅为主。
洋羹/洋羹着重口感要Q,夏日吃偏腻。小仓洋羹是指有红豆颗粒的,炼洋羹则是久熬、口感Q且扎实。
铜锣烧/这是广为人知的日式点心。重点还是在夹层红豆馅的细腻程度。洋果子渗入后,夹馅也丰富起来,冰淇淋最常见。值得一提的,不若台式糕点,总会在馅、皮加上油脂,道地和果子不管是外皮、内馅除了原素材外,就是糖,反映出和果子崇尚自然的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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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故事,常常以美丽,快乐为开始,以悲伤做结束.是的,生命中一道道仓促的划痕都会成为我们刻骨铭心的记忆.
爱到无音是尽头,再美的故事,也会有结束的一天,只是各自程度上的差异而已.
朋友,即使我们只会拥有一个短暂的相遇和一个短暂的默契,而在那一瞬间,对我们来说,也便是永恒了.
走过了却留下了痕迹;伤过了,却是一种无奈.人生只不过是一种擦肩而过的过程.
两颗不同轨道的小星星,既然有不同的轨道,那麽各归其位也是必然的结果.人各有志,也许告别了昨天,就是走向成功的前奏,也许擦肩而过后,在自己的轨道上仍然有属于自己的亮丽风景.
即使有一天我们分离了,但那一定是短暂的,终有一天我们还能在一起,当再次相聚后就永不分开,在一起做永远的伙伴,所以在那之前的日子——在我们未相聚之前,彼此一定要为对方而保护好自己.
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有其弱点,但惟有真爱是永远无敌的,它是每个人都会尝到的一种滋味和品过后心情依旧的感觉.
学会放弃,有了遗憾才会珍惜
流星,注定一闪而逝;浮萍,总是随波逐流;白云,只能在天空漂泊流浪.
真实的世界不是一部温婉的童话,或许这些往事会化成最美的那朵云,停泊在记忆里,得到和失去会在这同一源头回响.
在这个世界上一个人能够同时拥有快乐和幸福,还有什麽不满足的呢?
我没有自责自己,也不怨恨生活,更不愿尝试将你忘记,因为世上的许多悲伤并不是我一个人所拥有的.
失望太多的时候,不能停留,只有带着希望大胆的朝前走.
也许曾经爱过,只是我们的爱搭错了车,就在那一瞬间擦肩而过了.
相识自有缘,相知自有心.把岁月交给历史,珍惜彼此间的投缘,人生的路还很长,很长……
生命是一种缘,你刻意追求的东西也许终生得不到,而你不曾期待的灿烂反而会在你的淡泊从容中不期而至.
一个故事如果没有开始是很荒谬的事,可世上的事也许原本就是这样,仅仅一个瞬间就注定了一切.我也不知道有了开始的故事是否一定会有结果,但有梦的人生才够精彩.
喜欢跟爱是不一样的,喜欢是荡秋千可以自得其乐不需别人的回应;爱是跷跷板需要一个人坐在对面与你互动,贴*你内心的感觉,你是否愿意一直坐在我的对面?
我们之所以会擦肩而过,不是因为无缘,而是我们的生活中少了两个字——感动.的确,我们的心因此不再敏感,我们不再用心收藏起身边的一丝一毫感动,只有当我们错过它,再回首时,才发现原来我们真的失去了很多.
有时候,我们总是容易把身边最熟悉最适合自己的人忽视,其实那是我们最美好的选择.
在希望中幻想是一件很美丽的事,有时候缘分也会从天而降.
爱是不分国界的,就算远在天涯,心灵的距离也不会太遥远.
爱情需要一些忧伤和一点戏剧性的结局,那样才更显得朦胧而珍贵.
我们懂得幸福的时候,是因为我们懂得了珍惜.
得到和失去是一种偶然也是一种必然,也许只有我们不懂.
不要过多的去计较得到了些什麽,而应该多问问自己付出了些什麽.
守候的本身,便是爱情,不需要任何的结果.
当爱情日渐消逝,就像一辆公路上高速飞驰的车子,要停也是停不住的.
清醒一点吧,这个世上没有未完的故事,只有未死的心.
钓不到的鱼是最大的,舍弃了的东西是最有价值的.
你现在忘不了他,是因为你还没有爱上别人.
什麽事情都会成为过去,我们就是这样活过来的.
如果你不是真的想离开一个人,那就最好不要随便跟他说分手.
如果我们可以随心所欲的把自己对某人的爱拿走,那太幸福了.
我们自以为不需要别人,我们自以为对方爱自己多一点,一旦失去了,我们才知道:我一个人也可以,但我不想.
有追求和渴望,才有快乐,也有沮丧和失望.经过了沮丧和失望,我们才学会珍惜.你曾经不被人所爱,你才会珍惜那个将来爱你的人.
自欺,几乎是每一段爱情的**.有了**,才有了爱的感觉.不要告诉我你从来没有自欺.
我们往往在失去时才明白自己曾经拥有的东西是这麽美的;然而,同样的真理是:当我们能够拥有一样东西时,我们才会明白自己从前失去一些什麽.
上帝让我们在情路上首先遇到几个错误的人,然后才找到适合的人,也许是要我们感激他.
------------------------------------张小娴。
女子的颜色
http://www.topit.me/album/1178984
怀旧情怀
http://www.topit.me/album/990223
女子
http://www.topit.me/album/955373
男子
http://www.topit.me/album/957890
蒂姆•沃克(Tim Walker) ,1970年出生于英国吉尔福德镇 (Guildford),毕业于Exeter Art College艺术学院。在康迪纳仕集团 (Conde Nast) 实*期间启发了Tim Walker对摄影的兴趣,也曾担任过Richard Avedon的助理。Tim Walker得到英国独立青年摄影师第三名后,其摄影生涯正式起飞。Tim Walker 25岁时就为《VOGUE》拍摄了第一组作品。他的作品可见于《Vogue》、《W》、《Harper’s Bazaar》等一线时尚杂志,以及Comme des Garcons、Yohji Yamamoto、Barneys、Gap、Kate Spade等大品牌的时装广告。
Tim Walker 所拍摄的时装大片创造力非凡,以光影流动的摄影风格著称,喜欢大手笔的制作,对细节和光感都追求完美无缺,惯用空间变化和不同场景穿插的手法来凸显主题。他的每幅作品都经过精心的构思安排,从小细节到大道具,他像一个魔术师,在展示服装与模特儿美的同时,也把一个童话世界呈现在了我们眼前。他的世界是这样的:到处是明亮、温暖、古典、童真、魔幻的气息,故事常常发生在花园、桃树、古城堡、原野、溪流边,以及展览室里,道具有玩偶、五彩的猫、白马和紫色的马、五颜六色的气球、花瓣、流星雨,以及一切繁复而华丽的小配饰——那些部分来自我们的梦境,部分来自祖母在我们小时候讲述的神话。
听起来像是爱丽丝梦游仙境的场景吗?是的。Tim Walker苦心经营的影像世界,是一个现代都市里被遗忘了美好的童话,是一种让时尚重归常态与无忧无虑的努力。这些童话和魔幻元素太老套?童话书籍、哈利波特、魔戒在我们不听祖母讲故事的时代照样大卖。手法唯美的Tim绝对不是时尚界天真善良的好好先生——好好先生意味着乏味和创造力的匮乏,而他的世界里充满了让人惊叹的想像力,以及光影流动、空间更迭的无上美感。Tim让我们重新认识时尚的本质:美与善,是时尚永恒的内涵。
“我知道我所创造出的世界并不是真实的。然而以此让人逃避现实抑或得到安慰娱乐,这都是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我对待事物的感觉很天真,这是我观看世界的方式。”
“洛阳牡丹甲天下。”这话是有来历的。
洛阳有个书生,名叫常大用,他最大的嗜好是酷爱牡丹花。他听说曹州牡丹花的品种最名贵,就一心一意想到那里去看看。他一直没找到个去的机会。
这一年因为有别的事情要到曹州去,这可趁了常大用的心愿。他想,无论如何也要借这个机会欣赏一下曹州的牡丹。
事情办完后,常大用借了一家大户人家的花园暂时住下。因为那时才是2月初,天气还有些寒冷,牡丹花还没有开。如果不等牡丹花开就回去,这一趟就等于白跑了。等吧,还得等好些日子,他的心情很急,可也没有办法。
他天天在牡丹花园里走来走去,目不转睛地看着刚发出嫩芽的牡丹,希望它能早日长出花苞,早日开放。
可牡丹自有它开放的时日,并不因人们急于看到它的花朵而提前绽开。
常大用看花心切,无法排遣,晚间回来,就写思念牡丹的诗。时间久了,他竟写了一百多首关于思念牡丹的诗。
等了些日子,牡丹花终于含苞待放了。可是常大用的盘缠早已用得净光了,就把暂时穿不着的衣服送到当铺里去典当了。典当的钱也快要花光了,每天把稀粥分成三份,早中晚各喝一点,聊以充饥。就这样,艰难地等待着牡丹花的开放。
一天,天刚微明,他就到了牡丹花园,花还没有开放。花株丛中有一个女郎站在那里,后面跟了一个老太婆,象是女仆人,可穿戴挺讲究。常大用以为这是大户人家的宅眷到这里来游玩赏花的。心想,我性急,这么早就来看花,没想到还有比我更早的。他见有人在这里,而花还没开,就掉转头回到自己的寓所。天快黑的时候,常大用又到杠丹花园里去,见那位女郎和那位老人已先在那里了,他又悄悄地回避了。这样,一连又遇到过好几次。这一次,常大用留心看了看那女郎,她穿的衣服十分华丽,衣服的式样也不一般,似乎皇宫中也没有这样的。他想,一般大户人家的女郎,也没有这样穿着打扮的。他猜想了半天,也没猜出女郎的身世,他心里暗暗说:“这一定是个仙女,人间哪里会有这么漂亮的女郎?”
常大用想,这次我一定去问问她。他大着胆子走向牡丹丛中,女郎已回头走了。他跟在后面,刚转过一座假山,恰巧遇见那位老仆人。女郎坐在后面的石头上没动,老女仆赶紧走上前去,用自己的身体遮护着女郎,回头对常大用喝叱道:“狂生,你要干什么!”常大用赶紧上前作揖,说道:“这位娘子一定是位天仙,小生这厢……”还没等常大用把话说完,老仆人就又训斥他说:“一派胡言!象你这样,该把你捆起来送到县衙门里去!”
常大用吓出一身冷汗。女郎倒没生气,只是微微地笑了笑,说道:“走吧。”说完,转过假山,走了。
常大用可吓坏了。往回走的时候,两腿直打战,两脚也不听使换。他想:
“这一下可闯下乱子了。女郎回去,若告诉她父兄,必然有一场大的麻烦。”
他越想越后悔,暗恨自己:“这是何苦呢,自己是来看牡丹的,干吗在女郎面前冒冒失失的!”可此时后悔也来不及了。他回到寓所,饭也没吃,一头倒在那张空床上,只是恨自己不该这样唐突。所可庆幸的是那女郎还没发脾气。这一夜,他又懊悔,又痛恨,又害怕,翻来复去睡不着。经这一折腾,常大用病了。
第二天,竟没有人来捉拿他,也没有人来骂他,常大用多少放些心了,可再回忆那女郎的言行举止,声容笑貌,历历如在眼前,无一处不动人。这时把害怕的心思又变成对女郎的思念了。这样一连3天,吃不下饭,睡不着觉,一会儿害怕,一会儿思念,把自己折腾得病情加重,堪堪不能起床了。
一天夜间,人们都已经睡定了,常大用迷迷糊糊地躺在床上。这时,那位老女仆走进他的寓舍,手里提了个瓦罐子。她把瓦罐往桌上一放,说道:
“这是我家葛巾娘子亲手和的鸩汤。鸩汤是剧毒药水,喝下去不多会儿就毒死了,你也就不会受疾病之苦了,快喝了吧!”常大用很为吃惊,说道:“我和你家娘子素来没有冤仇,为什么要用毒药来毒死我?”过了一会儿又说:
“也好,既然是小娘子亲手制的毒汤,我就喝了它。与其这样思念,病中受罪,不如喝了毒药死去痛快!”说完,拿起药罐,一仰脖子喝了下去。
老女仆看到这小伙子的憨厚样子,笑了笑,拿起那个瓦罐,出门,走了。
常大用喝过毒药,躺在床上,等待药性发作,死去。可他觉得药味清凉,还有一种特别的香味。喝过不久,觉得头脑清醒了些。他把眼睛闭上,躺着不动。过了会儿,觉得心胸渐渐地宽松了许多,遍身都很舒服,他不再考虑如何死法,也不再想其它的事情,不知不觉地睡着了。第二天醒来,早晨的阳光已照射在窗子上了。他已病了三天不能起床,此时觉得病痛消失,他试着起身下床,走了几步,病已完全好了。他更加认定那女郎是位仙女。
常大用一心想去见见这位仙女,但不知她住在哪里,又找不出个理由来去见她。没有别的办法,只好在没有人的时候,诚心诚意地对天祷告,以表达他对女郎的思念之情。
一天,常大用又要去看牡丹花,刚走到一个小树林中,恰巧碰到他思念的那位女郎。他往四下里一望,别无他人,就高高兴兴地走上去施礼问讯。
女郎客客气气地还了礼。常大用闻到女儿身上有一股奇异的香气。他刚要再和她说话,老女仆从远处走来。女郎让常大用暂到一块大石后面避一避,又用手向南指了指,小声说:“夜间踏着花梯过墙,看那所四面有红窗的房子,就是我住的地方。”说完,急匆匆地走了。
女郎走后,常大用象丢魂失魄一样,不知该怎么办好。
这天夜间,他要找个梯子扛到南墙跟。到了南墙跟前,有一个梯子已经在那里放好了。常大用很高兴,爬上梯子,越过垣墙,到了里面,果然有一所房子,四面都有窗子,窗子上都挂着红绢窗帘,里面的灯光透过红窗帘射了出来,整个窗子都是红的。他小心地走*窗前,听到里面有人在下棋,棋子敲打棋盘的声音不时传了出来。常大用久久地站在外面,不敢往里走。站了好长时间,里面下棋的仍未结束。他想,与其站在这里等候,还不如先回到自己那边,等到里面下完了棋,再过来。常大用登上花梯,爬回到墙这边。
等了一会儿,他又爬过墙这边看看,见棋局还没散,就再爬了回来,如此往返,爬了四五趟,仍没有机会进屋。
是谁在和女郎下棋呢?常大用决定从窗缝里往里望望。原来和她下棋的也是一位女郎,长得也很美丽,只是衣服穿得更淡雅些。那个老女仆也坐在里面,还有一个丫鬟,常给两位女郎端茶,剪烛花儿。常大用见此时仍不能进去,又踏着梯子越墙回到自己这边。这时听到谯楼上鼓打三更。
这次,常大用登上花梯,趴在墙头上,目不转睛地看着里面的动静。不久,就听到老女仆从屋里走了出来。常大用心中高兴:“你们可都走了!”
谁知老仆人没回自己的住室,却走到墙脚下察看,说道:“花梯子怎么放在这里?是谁放的?”说完,又招呼丫鬟出来,把梯子搬走了。常大用心中直埋怨这老太婆多事。
梯子搬走了,常大用想再过去,已过不去了,没有办法,只好回到自己的寓所。
第二天晚上,常大用又去了,来到墙下,见梯子又安放好了。他四下望了望,幸好四周没有人。他越墙而过,见女郎一个人坐在室内,象是在等人,又象是在思考什么事情。女郎见常大用进来,惊惶地站了起来。常大用上前行过礼,说道:“我知道自己缘份浅薄;怕今生见不到你了。没想还终于能见到你。”常大用激动得不知该说什么话好,女郎说:“有志者,事竟成。
你请坐。”常大用刚要对她说说自己的心里话,就听到远处传来说话的声音。
女郎赶紧对常大用说:“我妹妹玉版姑娘来了,你赶快趴到床底下去躲一躲。”
常大用只好顺从地爬到床底下去。他趴在那里,大气儿也不敢出一声。
一会儿,一个女郎从外面走进来,笑着说:“败军之将,还敢再和我战吗?走吧,我那里已经泡好茶,摆上棋盘等着你呢!今天我非和你下个通宵不可!”女郎推托说:“今天身上不大舒服,有些发困,不去了。”玉版姑娘哪里肯答应,非让她去下几盘不可。女郎推托着不肯去,一直坐在床沿上没动。玉版姑娘急了,走上前去,取笑说:“一个人在这里坐着,空屋子有什么可恋的!莫非床底下藏着汉子!”边说笑,边生拉硬拽着走。女郎这才站起身,默默地跟着走了。
女郎走后,常大用十分懊丧。他从床底下爬出来,环视室内,室内整齐清洁,香气袭人,但并没有什么梳妆打扮的化妆用品。看她床上,也没有什么多余的陈设,只有一块水晶如意,芳香清洁,十分可爱。他想:“没有别的可拿,我就拿它权当个信物吧。”于是把那柄水晶如意揣在怀内,越墙而回。
常大用回到自己的寓所,思念时,就拿出水晶如意来展玩。看到如意,闻到芳香,又更加思念那女郎。他想起前天伏在床底下时的情景,听到玉版姑娘说的那些话,真觉得有些后怕。如今偷拿了她的水晶如意,一方面觉得不好意思,但又很盼望女郎能来寻找。
几天之后的一个晚问,女郎果然来了。笑着说:“我还以为你是个君子呢,没想到却是个小偷。”常大用应声说道:“不错,不错,我当过一次小偷。偶然偷了一次,只是希望能够‘如意’罢了。”说着赶快向女郎让坐,女郎大大方方地对面坐下。女郎一入室,室内异香扑鼻,沁人心脾。常大用说:“我第一次见面时,就觉得你是个仙女,现在看来,更加证实了我的想法。我只怕这是一场梦。”女郎笑着说:“你想得也太多了。明明是我和你在一起,怎么会是梦!不过,以后还是小心些好。现在的人,往往爱无端说些闲话。人言可畏,倘或被他们捏造些黑白,那时,你不能生出翅膀来飞走,我也不能乘风飞去,弄得说不清道不明,多不好啊!”
常大用觉得这女郎很有见识,说得也有道理。听她说的这些话,很象*常的人,但看她那相貌、穿戴、举止,又不象*常的人。常大用问她贵姓、芳名,女郎笑了笑说:“你既然认为我是仙女,何必再问姓名!”常大用见她不肯道名姓,也就不再追问,就说:“那位老人是谁?”女郎说:“她是桑姥姥,我从小就受到她的照顾,所以,我一直没把她当仆人看待。”
谈了一会儿,女郎起身告辞,说道:“我那里耳目众多,不可久留。以后有时间,我们再约时间叙谈。”临走的时候说:“那块水晶如意,不是我的,是玉版妹妹放在那里的。”常大用问:“玉版是谁?”女郎说:“是我堂叔姊妹。”常大用把水晶如意拿出,交给女郎。女郎带上走了。女郎走后,满屋里香飘四溢,久久不散。
从此,常大用常和女郎会面。
常大用为了等待牡丹开放,又恋着常和女郎会面,一直在这曹州等待着。
典当衣服的钱早又花光了,早没的可卖了,就要去卖马。女郎知道了,对他说:“你为了我,把衣服都当了,现在又要卖马,这可使不得。洛阳离此,千里迢迢,没有马骑怎么回去?我还有点积蓄,你先拿去用吧。”常大用不肯,说道:“你的一番好意,我心领了,你的钱我不能接受。”女郎说:“不必客气,就算我借给你好了。”她不等常大用分说,强拉着他来到一棵老桑树下。指着一块石头说:“你把它转动一下。”常大用照女郎说的作了。女郎从头上拔下一根金簪来,在土中刺了几下,又说:“你把这土挖一下吧。”
常大用伸手将女郎刺的土挖了两下,一个瓮的口就露出来了。女郎向瓮中取出白银五十余两。常大用说:“够了,够了,不用再拿了。”女郎不听,又从中拿出几根金条来。还要往外拿,常大用只拿了一半,其余的又放进瓮中,掩埋了起来。
一天晚上,女郎来对常大用说:“最*有人说咱们的坏话,看来咱们不能常在这里住了,应该早作打算才好。”常大用听说,非常吃惊,说道:“这可怎么办好!我是个书呆子,一点办法也想不出,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吧。”
女郎说:“没有别的办法,只好逃走。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另找个地方,就说咱们是夫妻,一起过得了。”常大用没有主意,问道:“逃到哪里去好呢?”女郎说:“你家在洛阳,我就跟你去洛阳吧。你先走,我随后去找你,我们在洛阳见面。”
常大用整理好行装,骑上马先走了。他一路打马快跑。心想,自己先到洛阳,打扫好房舍再回来迎接女郎。等到他赶回洛阳,女郎的车马也来到他的家门了。女郎和常大用一起拜见父母,就和正式夫妻一样,没有人知道女郎是私奔的。常大用自己老是觉得拐人家的女儿逃回家中,心里常常惴惴不安。可女郎很坦然。她对常大用说:“你尽管放心。不用说千里之外没有人知道我是私奔的,就算有人知道了,也没关系。我是曹州名门世家之女,他们还能说什么!当年卓文君不是也曾跟着司马相如逃跑的吗?卓文君的父亲卓王孙知道了,不也没把她怎么样吗?不但没有人说闲话,而且还传为佳话。”常大用听了女郎的这番话,才略微放心些。
常大用有个弟弟叫常大器,女郎看了看他的相貌,说:“弟弟的才情比你高,前程也比你大,现在还没完婚。我妹妹玉版,你是见过的,和弟弟的年龄也相当,他们倒是天生的一对儿。”常大用说:“远隔千里,怎么去说亲?”女郎说:“这也不难,玉版妹妹和我最好,让桑姥姥驾车回去一趟就成了。”常大用怕自己拐着她来的事情暴露,不敢这样做。女郎笑着说:“不妨事。”就打发桑姥姥驾车去了。
桑姥姥到了曹州,不久就把玉版接回洛阳。女郎安排大器与玉版成了亲,从此,兄弟两个都过得很合美。日子也过得一天天富起来。
一天,来了一群强盗,闯进常大用家。常大用赶快率领全家躲到一个楼上。强盗一进宅就把楼团团围住,声言不答应他们的要求就放火烧楼。常大用大着胆子问他们什么要求,强盗头儿出来说:“只有两条。第一,听说你们兄弟两个娶的媳都很美,让她们出来,我们见一见;第二,我们一伙五十八人,每人给五百黄金。”常大用说:“每人给五百黄金,我能做主。要弟媳妇和夫人出来见你们,得去和她们本人商量过后再说。”
众强盗齐声呼喊:“不答应,这就点火烧楼!”人们都吓得了不得。
女郎和玉版妹妹都身穿华丽的衣服,戴上贵重的首饰,迈着轻盈的步子,慢慢地从里面走出。她们姊妹俩走下楼来,站在下面的楼梯阶上。女郎对众强盗说:“我姊妹俩都是仙人,名列仙籍,暂时来到人世,对正直的人,我们情愿扶持,却不怕强横威胁。你们每人要一万两黄金,我也拿得出来,就算给你们,你们也不敢要!”许多强盗听了这话,又见她们飘飘然赛过天仙,忙跪下说:“不敢,不敢,我们这就要走。”其中有一个却说:“不要听她的,她是骗人的!”
女郎和玉版本来要回身上楼,听了这强盗的话,就转回身,站在原地,问道:“你要怎么样,说吧,现在说也还不晚!”众强盗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没有一个敢回话的。过了一会儿,女郎手挽着玉版的手,姊妹俩从从容容的上楼去了。强盗见两个仙女已走,只好哄然散去。
过了两年,女郎和玉版各生了一个男孩,女郎这才渐渐露出自己的身世。
在一次谈话中,她说:“我姓魏,母亲封为曹国夫人。”常大用有些怀疑,他想,曹州没有姓魏的世族大家。再说,一个大家世族的女儿,跟人家私奔,家里能够不找吗?这个疑团一直悬在他的心里。
后来,常大用又借故去曹调查询问,访遍了曹州各地,果然没有姓魏的大家族。一次在朋友家里做客,见其墙壁上悬挂着一首诗,题目是《赠曹国夫人》。他听自己的妻子说,她母亲封为曹国夫人,就问道:“曹国夫人是谁?”朋友笑了笑说:“我这就和你去见见曹国夫人。”于是领着他来到后花园,指着一株和屋檐一般高的牡丹说:“这就是曹国夫人。”并告诉常大用说,这株牡丹在曹州牡丹花比赛中,名列第一,被封为曹国夫人。这是最名贵的品种,俗称“葛巾紫”。
常大用了解到这些,心中很是惊骇。他怀疑自己娶的女郎是花妖,弟弟娶的玉版也是花妖。
常大用从曹州回到洛阳,没敢直接问妻子,只旁敲侧击地拿《赠曹国夫人》诗来试探,看看她的反应。女郎见常大用这样怀疑自己,觉得受了极大的屈辱。她没想到自己诚心相爱的人,竟这样怀疑她。她立即着人让玉版妹妹抱着孩子来,自己也把孩子抱在怀中,对常大用说:“三年前,感激你真心思念我,我也真心实意地来报答你。今天被你无端怀疑,我们也就不能再留在你这里了。”说完,和妹妹玉版一起举起怀中的孩子,远远地抛了过去。
两个孩子一落地就不见了。常大用惊慌地回头看时,两个女郎也都不见了。
常大用悔恨不已。
又过了几天,两小儿落地的地方,生出两株牡丹。这两株牡丹长得很快,一夜之间长了一尺多高,当年就开花,一株开紫花,一株开白花,花朵都比盘子还大,比一般的葛巾、玉版花瓣更多,颜色也更美丽。几年之后,就长得一丛一丛,十分茂盛。把它分别移到其它地方,也就变成其它品种,人们都叫不出它们的名称来。从此,牡丹之盛,没有哪个地方能比得过洛阳的。
直到今天,仍然传说着“洛阳牡丹甲天下”的佳话。
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其实这句话是送给不善经营婚姻的人的。婚后一直幸福的也有很多,其实婚后相处也是有诀窍的,想要婚后一直幸福下去吗?以下这些你必须知道!
婚后一定要时刻把结婚戒指戴在左手无名指上!佩戴结婚戒指明确表明了你的婚姻状态,同时也明确表明了你拒绝外来诱惑的坚定态度。
两人一起出去参加饭局的时候,看到喜欢的菜又不好意思夹太多次的时候,可以互相夹给对方吃。
经常参加另一半的朋友聚会。这样可以扩大社交圈,也可以增加许多共同的话题。
单独在外要经常把另一半挂在嘴边。
两人吵完架后,可以互换角色再重复一遍刚才吵架的内容,保准你们笑破肚皮!
从很久以前开始,谈话中“我们”出现的次数超过了“我”的次数。
在心爱的女人面前,越贱越快乐!
副驾驶的位子是老婆的专座,除非老婆批准,别的异性只许坐在后排。
男人工作再忙也要承担一点家务,这是对家庭的责任。像我,负责洗碗、洗衣服、倒垃圾、锁门、拿报纸这几项常规任务,还有许多临时任务,最多的临时任务就是找东西。 许多人都讨厌洗碗,而我特别喜欢洗碗。看着一堆油腻的脏碗逐渐被洗干净很有成就感。
在她洗澡的时候悄悄帮她把拖鞋换个方向,要刷牙的时候帮她把牙膏挤好漱口水倒好,一些*时生活上的举手之劳虽然小,但是能一直让她感到温暖和贴心。
和同事朋友聊天的时候(特别是异性),要经常把另一半挂在嘴边,亲身体会事实证明,可以与桃花绝缘。
有空不妨参与另一半的工作,比如帮忙上网找资料,整理整理东西。一方面可以两人合作做点事情,另一方面了解另一半的工作,可以增加许多话题。
夫妻之间不需要隐私!我们的电子邮件、msn、QQ、等密码互相都知道,有时需要帮忙收发邮件很方便,手机也经常互相借用。心里坦坦荡荡,有什么不能让对方知道的呢?
女人喜欢给家里订下许多规矩。例如,每块毛巾的职责是什么;洗完澡一定要把水迹擦干净;上完厕所一定要把马桶盖盖上。。。一旦没有遵守,就会说:“和你说过多少遍了?!怎么又XXX?”
身为男人,应该有这样的自觉,如果安排有变,比如说要加班,或是临时有约,必须要打电话报备一下。
有觉得有趣的两人的对话或事情,不妨记录下来,日积月累,每隔半年或一年翻出来一起看看,重温一下快乐的时刻,乐趣无穷。
老婆一生气,老公可以装身体不舒服,弄得她也不好发作,老公接着道歉,气就消了。不过不能多用。
还在单身的女人不要抱怨怎么总是找不到成熟体贴的男人,男人是要**的。也许有天生就很体贴,很有责任感,善解人意的男人,但是那是极少数,被你找到的几率是很小很小的。大多数的男人是像我这样,脑子里少根筋的。是靠老婆从谈恋爱的时候就开始不厌其烦苦口婆心经年累月地教导出来的。所以,不妨眼界放宽,找个可造之材开始**吧。
不要被电视电影误导,觉得男主角如果事业未成,怕耽误了优秀的女主角而忍痛分手是很有责任感,特自我牺牲,特酷的一种表现。错!错!错!为了事业牺牲爱情才是自私。结婚誓言里不是写得清清楚楚吗?不论贫穷或富有,不论疾病或健康,都要在一起,这样的感情才经得起考验。如果等到你真的事业有成了,那看上你的人是爱你,还是爱你的财富和地位呢?
有时候在msn的时候我帮她做了什么事,她说了句:“谢谢亲爱的。”顿时警觉起来,怀疑老婆的账号被黑客盗用了,马上问一句:“你真的是XX吗?”老婆顿时怒:“滚!!”这才放心。
要做一个有生活情调的女人。生活情调不只是爱打扮,在家里点个熏香而已。是能够不断发现生活中的新乐趣,并且分享和感染周围的人。老婆一直能发现生活中的乐趣,例如新的好餐馆、咖啡馆,插花,装修,旅游,找到好书,认识新朋友,让我们的生活一直有新鲜感。
每天上班出门前要和老婆吻别,这是一个好*惯。
介绍一个两人可以玩的小游戏。只要一支笔,一张纸。轮流画东西让对方猜是什么,但是要说明猜的东西的范围,是成语,人名,地名,还是事件等等。不要担心自己画画水*烂,这与画画水*无关,而是与联想能力有关。无聊的时候(坐火车坐飞机,*时在家也可以)玩,很有乐趣的哦!
男人不要以为沉默很酷,两个人在一起还是要多沟通比较好。有什么想法,对对方有什么意见,不要闷在肚子里,说出来对方才会知道,才有机会去改善。一个人生闷气只会越来越气,看看对方一副毫无知觉的样子更气,对解决问题毫无帮助。
介绍男士们一个道歉的方法。道歉三步曲:第一步,陈述事实,今天我犯了什么错;第二步,说明理由,为什么会犯这个错;第三步,改正措施,以后有什么措施来确保不再犯同样的错。试验多次,效果不错。
想起以前看到一个国外的调查,老婆最希望老公承担的家庭责任,有一条排名很高的是“去查一下晚上家里传来的奇怪声音”。超有同感。
夫妻间最宝贵的东西就是信任。说信任是“镇家之宝”也不为过。一旦一方有过背叛行为,哪怕后来另一方原谅了,和好了,信任感也已经大打折扣了。猜疑、不安、疑神疑鬼就会开始出现在两人之间。要获得彼此的信任,就要做到不玩暧昧,不玩消失,让彼此的行踪、朋友、同事都大大方方地透明化。
看事情不妨乐观点,遇到倒霉的事情心态也放*常一点。手机被偷了就想正好要换个手机;钱包被偷了就想破财消灾;感冒了就想正好可以休息两天;遇到堵车正好可以想想心事、听听广播、骂骂DJ;公司倒闭被遣散了就想终于可以开始创业,做自己喜欢的事了;创业不顺利就想之前的30年人生太顺利了,有点起伏的人生才精彩。 孩子的幸福感,取决于父母的幸福感。为了孩子,两人也要努力营造幸福的小家!
喜欢两人开车去短途游,因为在路上,在一个封闭空间里,两人也不会看电视做家务,自然而然就会开始聊天。没话题可聊?光是路上看到的东西就有许多可聊的。路上乱开车的新手,奇怪的车牌号,不太见到的车子,前面车子屁股上贴的标语,后座上的绒毛玩具,从后视镜里看到后面车上的司机在挖鼻屎,都可以聊。还可以打开收音机,听DJ在那里胡言乱语,猜想他/她是什么星座血型。
再介绍一个两人能玩的游戏,什么道具都不需要。在心里想一个两人都知道的人物的名字,然后让对方提问来猜,提问只能是“是”或“不是”的问题。例如,是男人吗?是中国人吗?是娱乐圈的人吗?轮流猜,然后看谁猜出来用的问题最少。
女人可以适当喝点红酒。一、对健康好,有利于心血管,睡前喝一点还帮助入睡;二、可以美容养颜;三、懂一点红酒知识的女人会让人刮目相看;四、*时又多了样消遣,两人可以时常去泡吧听音乐;五、增添女人的爽朗气质。
以前刚谈恋爱的时候,每天晚上老婆要听着我讲的故事才能睡着。一开始还挺得意,后来老婆告诉我:“你讲的故事很无聊,所以很快就能睡着。如果故事很精彩,就睡不着了。”
对老婆印象最深刻的记忆是,有一次夜里家里厕所水管爆了,正手足无措,犹豫是关水龙头还是关总闸的时候,穿着睡衣的老婆已经一手提一个拖把冲进厕所来了。那个刹那,我脑子里就只有一个念头:“娶老婆,一定要娶这样的女人。”
两个人的性格、兴趣爱好、生活*惯不同都不是大问题,可以慢慢调整到彼此适应对方,但是大方向的价值观是否一致决定了婚姻是否能幸福长久。你们能接受的道德底线是什么?为了事业能够牺牲些什么?为了家庭能够牺牲些什么?这些不一定要正式讨论,通过日常的相处观察也能看得出来。
“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是送给不善经营婚姻的人的。如果两个人都用心浇灌爱情之花,它能够长成一棵参天巨树,不仅让自己得到快乐和幸福,也把幸福的绿荫带给周围的人。
想要一直幸福甜蜜下去,那这些诀窍亲们可都要牢记哦。其实一直幸福下去的秘诀就是这么简单。爱情需要两个人同时付出,才能收获得更多,才能永葆爱情甜蜜。
你让我卖下萌 怎么了 怎么了
马戏团团长克莱特,一连好几天都在为一群猴子烦恼不已。原因是这样的:因为这些猴子是刚从山上捕获的,由于野性难改,不好驯服,已有好几个驯兽师被这些猴子气坏了。驯兽师纷纷抱怨,那些野猴子实在太难对付了,不如放弃对它们的驯服吧。驯兽师还举实例来说明,他们说的都是实话。
他们曾经用了许多方法来驯服这些野猴子。比如,给它们吃东西,可是它们光吃不干活。如果要它们学骑自行车,或者做些简单的倒立爬竹竿等动作,再或者就是对着观众们乐一乐也行啊,可是它们一见驯兽师的面便躲得远远的。后来驯兽师只得将它们和家猴关在一起,希望家猴能够和它们沟通,引导它们学*表演。可是,那些野猴子竟然将家猴打得遍体鳞伤,家猴们也不敢跟它们待在一起。
就在克莱特决定听从驯兽师们的建议,放弃对这些野猴的驯服工作时,他突然觉得还是亲自去看一看再下决定的好。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后,克莱特竟然有了一个惊人的发现。为了测试出这个发现是否正确,他召集了所有驯兽师来到现场见证。克莱特首先让人将所有驯兽师的仿真照拿出来,仿真照跟真人差不多高,每人都有两张照片,一张面带怒色,一张笑容满面。这些仿真照一拿出来,便在驯兽师中引起了一阵骚动。但是为了看清团长克莱特的真正意图,他们没有吭声,而是静静地站在一边观望。
克莱特首先将驯兽师们那些面带怒色的照片,一张张地拿去跟猴子们见面。结果猴子们一个个吓得连滚带爬地逃走了,有的还试图用爪子去撕碎那张照片。然后,克莱特将驯兽师们那些笑容满面的照片,一张张地拿去跟猴子们见面。结果奇迹出现了,只见那些*时野性难改的猴子,竟然安静了下来,并且还冲那张照片笑了笑,尽管猴子们笑得很难看,但那滑稽的样子还是将在场的所有人都逗乐了。
最后,克莱特团长转向满腹狐疑的驯兽师们,慢慢地说:“你们现在都看到了吧,猴子们需要的是你们真诚的笑脸,而不是你们的满脸怒色。也许你们不明白,我是怎样弄到这些照片的。这些照片是我暗中让人拍下来的,那些满脸怒色的照片是你们在驯猴子时的模样,而那些满面笑容的照片,则是你们从我这里领取薪水时的模样。现在的问题已经十分明确了,如果你怀着领薪水时的心情去工作的话,工作起来就没那么困难了。”
生活中,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这样两张照片,当获益时,就满面笑容;当需要自己付出时,便满脸怒色。如果我们以获益时的笑脸去对事业付出努力,那么我们将会收获更多的笑容。
生活就像冰激凌 趁它还没化掉 快点享受它吧
早在古罗马帝国时代,有位皇帝因盛暑难熬,请仆人四处奔波,为其寻觅冰雪解暑。有位聪明的厨师从高山上取回未化的冰雪,用蜂蜜和水果搅拌起来,给皇帝驱热解渴。这估计便是世界上最早的冰激凌。到13世纪的时候,马可-波罗从中国把牛奶变冰的方法带回意大利,于是欧洲夏季的冷饮有啦突破。
真正使用奶油制作冰激凌始于15世纪,距今不足500年。冰激凌在意大利称为“牛奶花”,在英国被称为“冻奶油”,这说明冰激凌的主要成分离不开牛奶。但制作冰激凌的方法千差万别,不同厂家出品的冰激凌的质量也大相径庭,当今世界上制作冰激凌最有名气的国家是意大利和美国。据说,华盛顿和杰弗逊二位总统都很爱吃冰激凌,因此美国的冰激凌制造业很快发展起来。
冰激凌是舶来食品。英语icecream,译成中文是冰奶油,但*惯都译作冰激凌,这名称很妙,既有音译*似,又属形义优雅适当,故而至今沿用不衰。当然,也有写作冰结涟、冰麒麟的,但都不及冰激凌流传广、寿命长。
因为冰激凌是摩登食品,通常旧派的人开始时不大问津。他们宁可喝酸梅汤,也不吃冰激凌。两三角钱一杯冰激凌,那时被通常人看作消夏的奢侈食品。
原先做冰激凌的方法,用一个大木桶,桶里放冰和盐,冰中间再放一个马口铁桶,里面放淀粉浆(稀藕粉)、鸡蛋、牛奶、白糖及香料或果汁。铁桶有盖,盖上有孔,有轴齿带动四周叶片,手摇旋转,打和各物,半小时左右就会凝冻成冰激凌啦。上海以前在马路上有卖3个铜元一杯的冰激凌,那就这幺做成的。尽管价钱不贵,但未免有碍卫生。后来,改手摇为机器制作,设备和卫生条件也大大改善,冰激凌在上海的生意越来越好。有一种冰激凌,做得巧妙,一只猩红的小樱桃,几块酸滋滋的菠萝,诱人胃口,取名又十分香艳,叫“花旗大姐姐”,难怪生意会好。
公元前面世纪,希腊国王亚历山大率领他的军队开进波斯(现在伊朗)。在伊朗由于遇到酷暑,几个士兵纷纷中暑,使部队的战斗力大大削弱。
“这可怎么办呢?有啦,你们快到高山上弄些雪来!”
士兵们把果汁、葡萄汁搀到雪里搅拌,然后大口大口地吃起来。
“太舒服了!”后来罗马皇帝尼禄在盛暑难熬时,也学着亚历山大发明的办法让仆人从附*的高山上取回冰雪,进入蜂蜜和果汁,用来驱热解渴。这为冰激凌的配制开啦先河。
真正用奶油配制冰激凌始于我国。公元1295年,在我国元朝任官职的马可.波罗从中国把一种用水果和雪加上牛奶的冰食品配方带回意大利,于是欧洲的冷饮才有啦新的突破。
1550年左右,意大利人在盆子里放入冰雪,然后把葡萄酒或果汁放到冰雪里冰镇,用来清热解暑。
1846年,有个叫南希-约翰逊的人,发明啦一架手摇曲柄冰激凌机。制作时先向冰雪里加些食盐或硝酸钾,使冰雪的温度更低,然后把奶、蛋、糖等放入小桶里不断搅拌,过一会儿就制成啦冰激凌。从此,人们在家里就可制作冰激凌。
1904年,在美国圣?路易斯世界博览会期间,又有人把鸡蛋、奶和面粉烘制的薄饼,折成锥形,里面放入冰激凌,供参加览会的人品尝。不久,这种蛋卷冰激凌便风靡了世界。
帆布鞋以其轻便,耐穿,价格低廉而广受世界各地人们的欢迎,无论是出游或做运动,都会是最佳的选择之一。穿一双活泼、俏皮、色彩艳丽的帆布休闲鞋,轻松地行走在五谷飘香、枫叶渐红的大自然环抱里,那是十分美妙的享受。 帆布鞋成为潮流的宠儿,制造商们也把帆布鞋玩出了更多的花样。复古、运动、华丽、重金属、摇滚、马毛、皮革、牛仔,不管生出怎样的变化,穿帆布鞋的百无禁忌让它成为潮流人士的必备单品。帆布鞋搭牛仔裤是恒久不变的真理,搭铅笔裤也完全没有问题,就连西装也搭得,那是雅痞最爱的范儿。
回家的路上,她在想,这新买了鞋,脚是有得美了,可自己也再没有理由任由家里的鞋柜继续乱下去了,得好好收拾收拾了。鞋子合着一大堆东西一起费力地运回了家里,放到门厅的鞋柜附*。蹲下身来,唉,这鞋咋这么多啊,要知道,加上最小的那双15号的脚,也不过才3双脚嘛,却有十几倍之多的鞋子在那里挤挤的,放不进柜里去的只得横竖沉在地垫上,喝着开关门的风儿,接着看不见的尘埃。
拉开柜门,把这些老鞋子一双双掏出来,重新计划着怎样分门别类的摆放才算合理。抓到最后一件的时候,那是个报纸包裹的扁扁形状的东西。解开绳打开包,映入眼帘的是一抹淡淡的粉,已经不那么白的底子,几丝纤细的绊带上还结着一个小巧的蝴蝶结儿,*添了几分生动。不经意的注意到一只的带子上面还有一条不显眼的缝合处,哦,她蓦地想起了关于这双鞋的一些故事。
还是当初恋爱的时候,不甚爱学*的他,却偏偏出人意料地拿到了奖学金。这一年的奖学金发得有些迟,到手的时候已经是夏季,这个时候,他们已经相遇了10个月。
因为有了牵挂,他在心里总想着她,拿到钱的时候,他第一个去找她,钱虽少,却丝毫不影响喜悦的程度。她也高兴地笑了起来,像个孩子。
他想着自己该怎么处理这些钱呢?毕竟已经不是以往天马行空的时代了,因为有她在。他总想为她做些什么,而无论做什么,他都是愿意的。想来想去,他决定送给她一件礼物。因为,他看到她经常*惯穿着便于打球用的白布鞋,他想让她有一个真正女孩子的样子。主意打定,他握着钱,像握住一杯温热的水,暖意的在手上漾了开来。这样的感觉,总是美好的。
在琳琅的鞋子世界里,他给她选中了那个粉白相间的调子。在他眼里,她就应该是这个样子的,纯纯的,惹人怜爱的。他捧着那双在当时已算脱俗的鞋子,在晚上见面的时候,送给了她。看着这鞋子,她仿佛看到了他那一颗心,简单、透明,而又热烈、体贴,她感动了,流泪了。尽管,她觉得这鞋子对于自己似乎是太新派了些,自己是属于传统那类的,她不太清楚自己到底有没有勇气把它穿到人前去。她也不知道,这鞋子,除了花去了奖学金,也用去了家境并不富裕的他的生活费。
她很开心。她穿上它,不大不小,正合适。她想,怎么就这么适合我呢,他真了解我。可是如果它的颜色再深些,它的带子再粗些,如果……
这么想着,他已经登上了车,载上她,在街市里漫无目的地穿行起来。他骑得并不快,他们不时地说着话,笑着,她趴在他背上,任由那上面传来的咚咚的心跳声敲打自己的耳鼓,她闭上眼睛,闻着他的烟草味儿……这时,对面一辆车飞速驶过,他猛的一个转弯,车、他、她连同脚上的鞋子一起倒在了地上。
她**了起来,车子突出的部位划伤了她的脚。原来浅浅的、粉粉的、白白的,这时又添了鲜鲜的、红红的颜色。而且,有一只的绊带断了,蝴蝶结儿也散了开来,原来的美不复存在了。她哭了起来,他手足无措,不停地安慰她,给她擦去脚上涌出的血,而她,因为他的体贴,也因为那个神圣的礼物就这么轻易得被破坏了。虽然,这伤口并不是那么的痛。
好在,伤得不是很重,一会儿,血就止住了。他把她扶上了车,推着她回到了宿舍,临走时,带走了这双鞋。
再见到他的时候,她发现他手里多了一个包裹。打开来看,那个断掉的地方已经被小心地缝合了,血迹也无影无踪了,蝴蝶结儿也已经重新扎好,还是那么生动的落在那里。哦,还是那双漂亮的鞋子,那个断裂带如果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来。
他好细心哪。她握住了他的手,他疼得缩了一下,她才发现,他食指上缠着的胶布。原来,他是亲自动手把它缝合了,而在这之前,他连针都没有动过……
从那以后,原来不大想穿它的她,每天都把它穿在脚上,尽管那缝合的地方有时会轻轻地磨擦着她的皮肤,在提醒着她,在它身上都曾经发生了些什么,而每每这时,她就会记起他手上缠着的胶布。她已经不在乎别人羡慕乃至嫉妒的眼光了,让传统见鬼去吧,她对自己说。
伤很快就好了,而这鞋子,因为那些曾经发生的事显得更加得珍贵。每天穿罢这双鞋,她都会小心得用洁白的帕子擦去浮在它身上的灰尘,显露出素淡的本色,和不去注意不会发现的已经缝补好的断裂处。
到后来,这双鞋,她有些不大舍得穿了,穿的时候也就越来越少,慢慢的,她用布把它包了起来,外边再包上报纸,藏在自己的箱子里,跟那些日记放在了一起。
再后来,毕业了,它随着她许多的东西一起回了家。他也毕业了,他们有了自己的家。而几次搬家之后,这双鞋却如一地跟定了她,在角落里默默地看着生命轮回,关注着他们之间发生的更多的故事。
几年的时光流水一样远去了,记忆中熟悉而深刻的东西都已经变得陌生,变得模糊。最初的激情过后,生活开始*淡了起来,到后来,变得如白开水一般的无滋无味的时候,各自存在的,尽管是早已心知肚明的缺点陡然被放大了许多倍。她和他开始有了争吵,也有了争吵之后的弥合与反思。
他们穿过无数双鞋子,有的穿上去很舒适,有的挤了脚,甚至把脚磨出了血泡。慢慢的,他们知道了怎样调整自己,努力地去让这鞋子适应自己,也让自己适应鞋子。婚姻教会了他们很多,但最重要的则是理解、懂得与珍惜。所以,每次哭过、悔过、恨过之后,他们的爱便又深了一层。
她今天要来清理这些为自己付出过的鞋子了。抚着这些熟悉的面料,感受着那些熟悉的感觉,想着穿着它们的时候,都发生了一些什么,她竟有几分不舍,这也许就是她只买鞋不扔鞋的原因吧。
夏天来的很仓促, 往往总在春天还未绽放的时刻,
常常忘记关于春天的故事,
只是偶尔在一个转身,
初夏总是在脑海中辗转徘徊。
有很热的天,有很腻的甜筒,
还有一段不知甜酸的爱情,
所谓爱情呢,只盼望好好体谅关心彼此。
而跟他的相识也是停留在那五彩斑斓的帆布鞋上,
跟春天的感觉很像,
帆布鞋,以前总觉得很丑,不知名的丑。
而现在,呵呵,见一双爱一双。
有时在想,我是爱上了帆布鞋,
还是爱上了他爱的那种感觉。
我还是一个孩子,一个永远也不想长大的孩子。
我还是个孩子,
请你天真无邪的,
冲我笑一下~
我还是个孩子,
给我一个棒棒糖,
好不好?
我还是个孩子,
让你不要跟我拽,
我不懂~
我还是个孩子,
原谅我的无知和不懂事,
我会懂的
请时光慢些吧,别再让妈妈的容颜老去头发斑白,她那么美丽岁月你别伤害她,请时光慢些吧,别再让妈妈的双手苍老皱上眉头她那么坚强岁月你别伤害她,请时光慢下来吧,我要报答她的爱,感恩她的情,爱她,像她那样地爱我,请时光慢下来吧,给我一刻回味的时间铭记她的爱倾诉我的情献给我最爱的妈妈……
这是一篇曾经让我看了流泪不已的文章!我已经忘了出处了但是里面的字我却一个也忘不掉!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感人的故事,**淡淡的文字却深深的触动了我们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当我们的渐渐长大,父母慢慢老去,我们还能这样陪着爸妈多久?
1、一日一家人吃饭,爸爸吃着吃着,突然说:养女儿干吗呢……辛辛苦苦养了那么大,就送人了…… 全家静默…我爸是第一次说这话,我当时心就酸了。饭后一家人在一起说话。妈:以后你要结了婚,我和你爸就在那个城市买套小房子,住你家附*。她又问我爸:你说呢?爸
:我看挺好。当时我就想过一辈子光棍算了。
2、一次大学期间5.1说好去男朋友那边玩,爸发信息问我回不回去?我说就几天不回去了吧。他又回了条:只有4个字,“樱桃熟了”(我家院子里有个樱桃树)!我的泪突然就像开闸的洪水..
3、小时候喜欢被妈妈抱,八-九岁了妈妈还抱我上街,一个叔叔看了,厉声说,都这么大了还让人抱,看把你妈累的,赶快下来!妈妈笑着说,再大点想抱都不行了,就让别人抱走了。当时没觉得怎么,结婚那天想起这句话,哭的补了N次妆……
4、你爸不在家,不想做饭,猫在陪我吃饼干。我妈这条短信我一直存着。
5、大二生日的时候 正和同学在酒吧玩 收到老爸短信说:“二十年前的这个时候我和你妈刚把你从产房里抱出来 你哭得特别大声 我们看着你 觉得那是一辈子最快乐的一天。”接着我就在酒吧里哭得一塌糊涂.
6、在外国工作,有一天爸爸刚出差回来立刻上网找我,不经意间说,真是老了,竟然也会觉得累了。当时就觉得心里很难受。 还有一次我说爸你别这么累了,干吗啊。爸爸说,我还得给我女儿赚钱呢。我就发现原来一直到现在,都还是他们在玩命的给予我。所以我发誓只要我给得起的,我都给他们。
7、第一次出来,爸妈坚持把我送到国外,到目的地的第一个晚上,爸爸看我一脸害怕的样子,立马就说,感到孤独了就回家,不要紧的.. 家里人知道我很爱粽子,月饼那些应节的食物,每年暑假回去,他们都去准备粽子,月饼.过只属于我的端午节,中秋节.. 爸妈还说,你以后要嫁谁都没关系,你喜欢就好..生活再艰难,爸妈养你~
8、我爸是很古板的人,也不会表达感情什么的。我妈上次给我讲,她给我爸买了个杯子。他就说,怎么只买一个,给我姑娘也买一个一样的。我妈说,你孩子不喜欢这种样子的。我爸说,不行,一定要买,我要跟她用一样的!依然的泪流不止。
9、妈妈:“以后我不在了,你对你爸爸要好,到哪里都要带上他。”(说的好像我是不孝女一样,此处其实是作为夫妻情深解。。。)爸爸:“不是要你结婚,就是想以后爸爸妈妈不在了,有人能照顾你。”
10、不过我印象最深最让我难受的是,有一次我妈跟我说:都怪妈妈不好,没本事,你不能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要是妈妈能干点 你想要什么给你买什么,不让你去工作了,天天享福。。我想说:妈,这是我应该做的才对啊。。
11、找了异地的BF,我妈觉得太远了。就在电话中开玩笑说,要不吹了吧。我瞬间就狂哭,我爸一把抢过电话就哄我。我喊了一声”爸“哭得更厉害了。我爸就不停地说,只要你自己喜欢就好,你妈跟你开玩笑呢。
12、我生日的时候我妈给我发短信说:我一辈子的心愿就是让你幸福。
13、从来没看我妈醉过,老看我爸醉。结果当年为庆祝我考上大学了请朋友吃饭时,我妈醉得一塌糊涂,在包间里一会笑一会哭的,一开始我还笑我妈酒量不行,后来走*了听到她在嘀咕什么之后,我立马扛不住就泪奔了。她老人家在嘀咕:我女儿二十年都没离开过我,这一下子就要出去四年还不知道回不回来了,我难受啊,但我还是得替她开心啊。
14、我有个同父异母的弟弟,比同龄人都低,今年5岁,有次我问他:你想不想长高?他说:不想!我问为什么?他说:我长高了,爸爸就要死了!我……
15、有一次我们一家子开车出去,大半夜的迷路了,路特荒凉而且一盏路灯都没有,我爸有点着急,我妈倒特镇定,还好最后找着路回家了。后来我妈跟我说,那天晚上她一点都不担心,因为我们三个在一块儿呢,有什么好担心的。
16、我上大学,第一年离开家。有一次好久没往家打电话,后来是我妈给我打过来的。她说你爸昨天晚上做梦了,半夜把我推醒了跟我说了句:“我梦见闺女说想吃肯德基了!”我当时就眼眶就湿了。后来想起来就心酸。无论长多大,在爸妈心里还是小孩子。
17、每次回家大晚上的时候都会帮妈妈捶背拔白头发陪她看电视吧,然后妈妈有时候会突然叹气,说她年纪越来越大可是我的时间越来越少了,每次听到都特别难过,那次妈妈说让我帮她剪指甲,帮她剪的时候她特别特别开心,说你们做指甲是不是也是这样的,她年纪大了不带眼镜看不清楚前几天自己剪都弄了个口子。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当时看到妈妈的手心疼的转过头就掉眼泪了。那之后每次回去都会多加一个修指甲,看妈妈开心的像小孩子一样就心疼。
18、老爸喝醉酒,说 女儿是宝贝~~~是宝贝~~ 那个眼泪啊。。。。。。。
19、有一回放假回家,在楼下拐弯的地方听到我妈和邻居买完菜聊天儿,我没着急走过去,也不急,就让她俩聊着,我等她们聊完再过去。邻居问我妈:你现在都内退了,天天在家里干嘛啊?我妈说:坐在家里想儿子然后我就不行了……
20、小时候爸喜欢叫我和他一起买菜,遇到卖水果什么的我就直接要,他喜欢买吃的给我,他总是把小手指给我牵着。高中住在姨家了,一次回家,他让我跟他去买菜,我走在他后面,看到他的小手指翘着,一如我小时候牵着的样子,我真的忍不住了.
21、小时候放了学,肚子饿得慌,急匆匆往家里赶,在城市灯火深处,我深知妈妈一定做好一桌热腾腾的美味饭菜等我。这时,我每天能见到爸妈;
高三时候,开始住校学*,为着高考课业繁重,一周回家一次。这时,我每周日才能见到爸妈;上大学,我拉着行李箱去了省会城市,回家变成半年2次。这时,我每年能见爸妈4次。
现在工作了,在更加遥远的地方,抬头看着日落的方向,回家只是一种极为诱人的奢望,一年能回家两次已是不易,一般只能回家一次。这时,我每年能见妈妈一次。
算算,妈妈现在五十多岁,假若她能活到100岁,我们保证一年回去1次,还能见几回面?倘若有事耽搁,两年或者更长时间才回去1次……
我算了算,我只能见我妈妈不足四十次了。一次一天来算的话,我只有1个月多一点的时间,呆在妈妈身边抚着她因为生育我而失去光泽的皮肤,喊一声“妈妈”;但不再有一点时间吃着爸爸做的饭菜,听他严厉又温暖的唠叨…
珍惜跟家人的每一分、每一秒吧!算一算,这辈子你还能见爸妈几次?家,永远是心灵的港湾,无论你说错了做错什么,爸妈依然会用宽容的心接纳你。如果可以,请尽量抽时间回家看看爸妈吧,他们真的需要你,你在他们眼里,依然是长不大、需要疼爱的孩子!
哪个女孩没有几件小碎花
碎花是田园的格调,
有大自然的味道,
为夏日里,添一抹清凉。
与碎花有染
总要慢慢成熟,将这个浮华的世界看得更清楚,看穿伪装的真实,看清隐匿的虚假,很多原本相信的事便不再相信。但是,要相信,这个世界里美好总要多过阴暗,欢乐总要多过苦难,还有很多事,值得你一如既往的相信
旅途中遇到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每一处美丽的景色,我带不走,也留不下,来了即是来了,走也就走了,但这些都有可能成为一生中难忘的记忆。
碎花裙子的故事
那日,阳光白花花地照在街道上,若寒突然说他要恋爱了。江小莫的心突然凉了半截,但不得不装着微笑,还要祝他幸福,若寒压根不知道江小莫已暗恋他很久了。
班上的同学都只知道小莫和若寒是最好的朋友,他们的友情比铁还硬。小莫总是给若寒带早餐,若寒也会不厌其烦地穿过操场去小卖部给小莫买零食。在情窦初开的15岁,总是充满着各种各样的流言蜚语。关于爱情,正是那个年纪不懂却总想弄懂的东西。可是不会有人怀疑小莫和若寒。因为小莫是在数学课上总是睡得一塌糊涂,而语文课上尽显才华的捣蛋女子。更倒霉的是,某天小莫突然发现自己似乎喜欢上了若寒——这个交往了好几年的“哥们”,这个有着白皙皮肤,笑起来像女生,因发育不完全而有瘦高身型的男孩。那个江小莫就是我。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能确定是否该去表露自己的感情,甚至躲在被窝里偷偷地笑到差点岔气,周若寒,我竟然喜欢上了周若寒,要是被别人知道肯定会笑掉大牙的。为什么?因为黑豆一般的我站在白净的他面前活脱脱就像“黑白无常”,但人称“丑女多才”,还真中了这句话,我的才华是若寒望尘莫及的。我们俩的感情形同如兄弟,如果我捅破了这层关系的话,兴许我们连哥们也做不成了,于是我决定把这份美好的感情放在心底。
暗恋刚开始进行得顺利而新鲜,但积压太久的情感也会有变质的一天。直到我学会了悲哀,才知道曾经能够让我躲在被窝里笑到岔气的事已经变质了,它不在我的掌握之中了。
不羁的性格,注定要在感情里受伤的。我在书上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我和若寒之间的种种,并像个文人似地在稿纸上深沉地书写:“我的不羁注定了我的骄傲,他的完美注定了我的自卑,但我宁愿死也要选择表露我的骄傲,掩埋他带给我的自卑。”
毕竟这是我人生中第一场爱情,听说大部分女孩的第一场爱情都是在暗恋中进行的。只是我不知道是不是她们也像我一样躲在被窝里偷偷笑过,但我知道我是把暗恋当做一份事业,用最虔诚的心去经营的。
若寒拉了我去学校后门新开的珍珠奶茶摊买饮料,我和他都喜欢喝这种有着浓郁奶香的瓶装饮料,里面加了黑亮黑亮的圆圆的“小珍珠”。那时暗恋的味道,就像手里握着的柠檬味珍珠奶茶,酸酸甜甜,只有自己一个人知道。
“小莫,你看见卖珍珠奶茶的那个帅哥了吗?嘻嘻,像你这么粗心的马大哈是肯定不会注意的吧?”若寒像往常一样调侃,并故意把吸管弄出很大的声音,然后把空瓶子往我怀里一塞就跑了。在我面前他总是会用没完没了的恶作剧和鬼点子来欺负我,我向来懒得跟他计较,久而久之,就成了我们之间某种特定的关系,似乎我江小莫就是拿来给他欺负的。但我也绝不是省油的灯,光散布谣言就能把他“置于死地”,我添油加醋地把他描述成了一个有同性恋倾向的男孩,至于证据,当然就是若寒每天都会去垂涎卖珍珠奶茶的帅哥。这个谣言竟然在同学之间流传甚久,见他急着解释而憋得通红的脸,我就会笑到牙齿疼。
但这样的日子没过多久,我就不能自己地安静起来,不再张牙舞爪地追着若寒满教室跑,而是一个人悄悄地跑到河边的沙滩上去遐想,仰脸看云,或捡根竹枝在沙地里来回地圈画着自己都看不懂的符号,乐此不疲。我亦开始写诗,为他,也为我年少时的这场爱情。其实我真的很讨厌自己满脸忧郁的傻样,但谁叫爱情来得这么麻烦,让人头疼?
我写:“多么希望有一天,光脚踩着故乡的青石板,穿着碎花的吊带裙子,走入你的心房。”
那时我的衣橱里是没有裙子的,更谈不上妖娆的碎花吊带裙。从小到大,我从没穿过裙子,若寒曾经说过,世界上最可笑的事莫过于看江小莫穿上连衣裙。他不知道我的爱情就寄托在这件我还不曾拥有的裙子上,我想总有一天,我会为若寒穿上裙子的,无论他如何取笑我都要穿。
一向高调的我,把对若寒的好感埋藏得很深很深,而身边所有的人都早已*惯了我没心没肺的样子,哪会注意到我内心深处最浓烈的触动。我的忧伤也自此而来,人多的时候更显寂寞,直到我厌倦了听周围同学无止尽的描述,全是关于若寒和那个女孩的事情,我才渐渐地收起了我*时的嬉笑怒骂,越来越安静起来。
那是一个文静而美丽的女孩,说话的时候都能看到跳动的可爱的小酒窝。也许这才是若寒喜欢的类型,金童玉女般,而我,只是跟着若寒屁颠屁颠跑,他打球时我给提书包,他打电游时我掏钱的“哥们”,并且我的皮肤黝黑黝黑的,站在若寒面前黯淡无光。曾经为了让自己长出好看的酒窝,没事的时候就用手指使劲戳腮上的肉,但最终没有出现奇迹,我依然是那个丑丑的没有酒窝的江小莫。
越想就越是自卑,并开始无故地疏远了若寒。
他竟然也没有发觉什么,依然笑起来跟女生似的,上课时回答问题无论正确与否都会脸红。而我的悲哀全都倾泻在文字里,整整一寸高的稿纸,有朦胧的爱情诗,也有青涩的情感散文,相同的是,无论什么样的文字里都有若寒的影子。我想这场爱情留给我的,也不过是这些隐藏在文字里的记忆,因为现实中,我们随时可能因为种种原因而远离对方,直到慢慢淡忘。
“小莫,你最*又发什么神经?”直到一个星期后他才发觉到我的反常,心里的委屈顿时蔓延开来,但我的骄傲使我再次隐藏自己的情感,假装无所谓地说:“怎么?本姑娘构思悲情小说太入神了,不行啊。”他随便地“哦”了一声便不再说话。是的,我对他的感情,也许只是我构思出来的一部悲情小说而已,现实中是找不到脚本的。
终于,若寒又在白花花的阳光下告诉我,他恋爱了,就是那个女孩。人来人往的街道上,若寒快活得像偷吃了零食的小孩,白皙的脸灼灼发光。我突然睁不开眼睛,不知是阳光过于强烈还是眼睛里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内心里在不停地说:“江小莫,打住,不能再得寸进尺了。”而眼泪就那样泛滥起来,冲破了紧闭的眼皮。若寒慌了,忙用衣袖笨拙地给我擦着眼泪,却不问为什么。我想他也许是知道我喜欢他的吧!
后来,我们文理分班,若寒是要学理的,而我是天生的文科生,我讨厌太多的数字、符号、公式,并且一见数学老师我就犯困。班里举行了一次晚会,分班后,尽管大家还在一个学校,但已经不能再朝夕相处,特别是选择了不同科目的同学,比如我和若寒。他恋爱了,再加上分班,已经不可能再有以前那样的日子出现了。
晚会上,我穿着吊带的碎花裙子,出现在众目睽睽下,所有人都当这是我给大家的一个*乎恶作剧的惊喜,不给面子般地哄堂大笑。也许若寒说的对,世界上最可笑的事莫过于看江小莫穿上连衣裙吧,但我自己知道,这是我对爱情的一种表达。
分班后,我和若寒真的没有了太多的交集,高考的压力让我们彼此连一次像样的聚会都没有过。最后一年,我们之间的交流仅限于见面的点头、微笑,很难想象我们以前是亲密到喝一杯饮料的朋友。
时间就这样如流水般匆匆过了,对若寒的感情也因为长时间的搁浅没有先前的浓烈了。
去上大学的那个夏天,我看着渐行渐远的熟悉的小城,心里默默地想,若寒,你会记得我曾为你穿过碎花裙子吗?
—>>海绵宝宝:“我准备好了,我准备好了,我准备好了……(满怀激动说N遍)”
—>>海绵宝宝:“我们去抓水母!”
—>>海绵宝宝:“hi~章鱼哥~”
—>>海绵宝宝:“你说得对,章鱼哥。”(崇拜的表情+语气)
—>>海绵宝宝:“嗨,章鱼哥,你想吹泡泡吗,只要两毛五。”
—>>海绵宝宝:“哦,章鱼哥,你在冒烟耶,你看起来就像是一棵煮熟的青菜!”
—>>派大星:“嘿,哥们!”
—>>派大星(海绵宝宝的奶奶给他送了件毛衣,无比惊讶的语气):“啊,是个帽子!”
—>>章鱼哥(压着嗓子):“哦,海绵宝宝……”
—>>章鱼哥:“噢,这真是太可怕了!”
—>>章鱼哥:“除了我,所有人都是白痴。”
—>>蟹老板:“你别想从我这里拿走一分钱,一分钱!”可爱的蟹老板却是个典型的资本家。
—>>蟹老板(对痞老板大叫):“你这个老痞子!”
—>>小蜗:“猫~”(是猫不是喵)
—>>章鱼哥:海绵宝宝,我要告诉你一件事海绵宝宝:啊,你是秃子!
—>>蟹老板:“钱~!!钱~!!钱~!!!”
—>>海绵宝宝:“天哪!不!”
—>>蟹老板:派大星你被解雇了!
星:可我不是你的员工!
蟹:那你愿意为我工作吗?
星:当然!
蟹:那好,你被解雇了
—>>海绵宝宝:“小蜗,快来洗澡。我现在一定要让你到澡盆里去!你听见了没有小蜗?你给我回来小蜗,小蜗,小蜗……”
—>>海绵宝宝对章鱼哥说(语速超快):“章鱼哥,章鱼哥,章鱼哥,章鱼哥,章鱼哥……”(章鱼哥一脸缺氧状-_-|||)
—>>海绵宝宝:“你知道小鸡为什么要过马路吗?”派大星:“不知道。”海绵宝宝:“因为小鸡要到马路对面去。”
—>>世界上最大的秘密莫过于你偷偷的把你的秘密告诉给一个人,这样就会在他所收集的秘密当中再秘密的增加一个秘密。
—>>海绵宝宝:我准备好了你准备好了吗派大星?派大星:我准备好了你准备好了吗蟹老板?蟹老板:准备好了你准备好了吗海绵宝宝?(然后重复下去)
—>>海绵宝宝以为大家嫌弃他丑,派大星安慰他,给他讲了一个故事:“从前的从前,有一只企鹅,他很丑很丑。(然后突然变的很大声说)他丑的把所有人都丑死了!(又恢复正常语调说)完了”
—>>海绵宝宝:你今天想干什么派大星??派大星:我不知道,你今天想干什么海绵宝宝?海绵宝宝:我不知道,你今天想干什么派大星?直到派大星看见了卖气球的派大星:我知道了,我想要一个气球
—>>海绵宝宝:“派大星,你要吹泡泡吗?只要两毛五。”派大星:“我也想啊,可是我不够钱!海绵宝宝你借我两毛五吧!”海绵宝宝借了派大星两毛五后派大星又把钱递给他说:“海绵宝宝我来吹泡泡了!”
—>>海绵宝宝:“当我们说什么都别碰的时候意思就是什么都别碰!嗨!嗨!嗨!女士们水母们,你们曾经注意过盐灌吗?我是说你们每天晚上都把它装满,我的意思是它它它们到哪去了呢?啊?啊?啊!你知道我再说什么吗?为什么换灯泡的时候要两个以上的松鼠?为什么?因为他们太傻了!你们听说过金鱼破产的事吗?现在变成了彤鱼!如果说我们着盛产什么,那就是手指的力量!海绵宝宝:因为我生活在水下,所以我最符合水动力结构!”
2008年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的电影《无敌浩克》大卖,让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再次重回美国一线男星的行列,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是美国著名的性格小生,*凡的外貌,过硬的演技,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被众多影迷誉为“表演天才”。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曾获得过奥斯卡最佳男配角的提名。
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简介
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生于1969年8月18日美国马里兰州。父亲是律师,母亲是老师,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是家中的长子,从小便喜欢上演戏,也希望能进入戏剧学校就读,虽然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这份愿望并未达成,后来在耶鲁主修天文学,91年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在常春藤取得历史学位。不过毕业后,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在纽约外百老汇演出许多舞台剧,终於让他一偿夙愿,也有机会向演艺圈敲开一扇门。
当初《一级恐惧》这部片在找寻与理查·基尔相抗衡的演员时,曾经考虑过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在决定起用新人的情况下,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凭借优异条件击败二千个竞争对手,获得这个角色。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的表现简直就是惊为天人,所有看过这部电影的人,都不是对理查·基尔有反应,反而都在询问电影中将理查·基尔耍得团团转的新人是谁?
没错,他就是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接下来的金球奖与奥斯卡也都提名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为最佳男配角,堪称当年最风光新人。《一级恐惧》成功演出后,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陆续在米洛斯·福曼的《性书大亨》、伍迪·艾伦的《人人都说我爱你》演出,虽然都是配角的戏份,可是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抢眼的程度却不遑多让,获得许多影评的认可。1998年的《美国X档案》则是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第一部挑大梁的作品,饰演一个极端的种族主义份子,丝丝入扣的演技,又为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获得奥斯卡最佳男主角的提名。
现在,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被誉为“表演天才”,人们经常拿他和达斯汀·霍夫曼作比较,因为他们都外貌*凡、演技过硬。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一点也不反对这种比较,他十分尊敬霍夫曼。两人第一次见面时在一家餐厅喝了个一醉方休。霍夫曼就像了解自己一样一下子看出了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的本色。他回忆说:“诺顿坐在那里,*惯向下盯着桌子看,说话几乎结结巴巴,你会以为他是害羞,我却认为他是沉浸在思考当中。我相信他是在工作中努力探求事物核心的那种人。”
正如霍夫曼所言,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对待工作极为严谨。在拍《性书大亨》时,他刻苦学*法律知识,还访问了许多律师,学*他们言谈举止;《赌王之王》中的“小虫”有一手令人眼花缭乱的扑克牌技艺,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接下这个角色后,天天泡在赌场里,还拜一位扑克高手为师。即使是这样,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还常常会因自己在表演时一些小小的失误而局促不安,尽管这些失误并不引人注意。1999年,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和布拉德·皮特合作主演了大卫·芬奇的惊世之作《搏击俱乐部》,片中两人分饰一角——一个陷入中年危机而人格分裂的男人,该片天马行空的构想和狂放不羁的影象风格给影迷留下了深刻印象。*几年里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作品不断,即使参演的部分影片质量不高,但总能在其中绽放独特的个人魅力。2008年,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在好莱坞大片《无敌浩克》中出演著名的漫画形象“绿巨人”。
生活中的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就像他的许多银幕角色一样表里不一。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生于巴尔的摩、毕业于那鲁大学的诺顿外表斯斯文文,实际上却经常超越常规,特立独行。而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的私生活同样受人关注,他曾为此言辞激烈地指责媒体的过分行为。看起来暴躁得难以接*的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其实有许多好朋友,朋友们认为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善良、大度、有教养,是那种会扶老太太过马路的人;他不吸毒,不酗酒,高尚得好像来自另一个时代。
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的基本档案
中文名: 爱德华·诺顿
英文名: Edward Norton
性 别: 男
生 日: 1969-08-18
角 色:导演,演员,制作,编剧,剪辑
身高:6英尺1英寸(1米85) 体重:154磅(约70公斤) 发色:棕色/深黄色 眼睛颜色:蓝色
曾就读学校:Columbia School for Theatrical Arts in Colubia, Maryland; Wilde Lake High School in Columbia, Maryland(1987);耶鲁大学(历史专业)
宗教信仰:基督教 血型: A型
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的演员作品
无敌浩克 The Incredible Hulk(2008)
魔术师The Illusionist(2006)
面纱The Painted Veil(2006)
流入山谷 Down in the Valley (2005)
天国王朝 Kingdom of heaven (2004)
偷天换日 Braquage à l'italienne (2003)
弗里达 Frida( 2002)
Who Is Alan Smithee? (2002)
杀死斯莫奇 Death to Smoochy (2002)
25小时 25th Hour (2002)
红龙 Red Dragon (2002)
大买卖 Score, The (2001)
保持信仰 Keeping the Faith (2000)
搏击俱乐部 Fight Club (1999)
Out of the Past (1998)
赌王之王 Rounders (1998)
美国X档案 American History X (1998)
性书大亨 The People vs. Larry Flynt (1996)
人人都说我爱你 Everyone Says I Love You (1996)
一级恐惧 Primal Fear (1996)
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的导演作品
保持信仰 Keeping the Faith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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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el
girl
kang
life
sleep
study
studying
一个人
书
人像
充实
光
努力
工作
忙
慵懒
文艺
科
那朵女子
1.戴耳机的时候必须看清了左右才戴
2.喜欢咬吸管纸杯棒棒糖棍儿冰糕棍
3.定闹钟五分钟一次但还是不肯起。
4.怀疑门没有锁
5.喜欢挤包装电器的那种带泡泡的塑料
6.明明对方的电话打不通或关机还是一次次重复拨号挂断
7.吃彩虹糖连续两次吃的不能是同一种颜色
8.反复检查记录下的东西或填写的表格
9.自己的博客模板看不顺眼就会不停地换直到满意为止.
10.吃完一板板的药片把周围的铝箔纸全部撕掉
11.删除文件后一定要清空回收站
12.抄笔记的时候,有一个字写的不好看,就用修改液完全涂抹。
13.看到别人没把黑板擦干净就觉得别扭
14.吃西瓜喜欢用勺子挖着吃
15.吃脆皮的雪糕喜欢要先吃掉外面脆皮
16.喜欢在蚊子咬的包上面掐十字掐井字
17.没好电视看就要遥控器来回调
18.突然想写东西又没有本子就会写在纸巾上
19.电脑桌面的图标一定要按照一定的排列顺序。
20.发呆时一次次在桌面上右击刷新或刷新页面。
21.看过的书必须要像新的一样,没有折痕没有印记。
22.口香糖一次喜欢吃两粒或以上
23.喜欢坐靠窗的位置看到反光的东西就想照。
24.吃饭喜欢泡着汤吃才吃的快
25.刷牙喜欢左右刷而不是上下刷
26.考试成绩出来后不敢查
27.下雨的时候不喜欢打伞
28.开了空调还要开电扇
29.大冬天喜欢吃冰激凌
30.离开一个地方之前要上上下下左左右右的看两遍以上
31.容易将他人写的一些文字对号入座胡思乱想
32.走路有时蹦蹦跳跳不管什么地方
33.走路时喜欢每一步都把脚尖与地砖的线对齐。
34.走路时听见一个固定节奏的声音就想要按着这个拍子走,哪怕是别人的高跟鞋声。
35.走路时看见前面或旁边有人在走,就想跟着他的步子走。
36.走路时如果旁边有规则凹凸物或是栏杆,喜欢一边用手摸在上面一边走,而且必须是刚刚正好能蹭到的位置。
37.走路时总幻想可以瞬间移动到前面几米的位置,然后走过那里时就会很爽。
38.站在高处的时候总幻想掉下去的情景,然后会很不爽。
39.玩电脑的时候明明没什么可以玩的但是就不想关掉。
40.看同一个字看多了就会不认识。
41.经常忘了自己 是否做过某件事,然后回去检查。
42.喜欢收集东西,哪怕收集以后连看都不会再看一眼。而且无论如何也不肯卖。
43.喜欢把肢体的一部分压起来,比如睡觉时把手压在枕头下面。
44.洗东西的时候一定要洗的非常干净。
45.写字写错了一定要用笔涂得特别黑,完全看不出原来的笔画才行。
46.撕毁纸张时一定要撕得粉碎。
47.如果手指脱皮,就要把所有卷边的皮撕下来,直到被撕掉的部分和好的部分之间的接缝很*。
48.看见*面上粘了一块东西或有缺口就想把它抠下来,比如课桌的皮。
49.买了任何电器,都要捏包装用的泡泡塑料纸,而且必须全部捏破。
50.排列东西时一定要放得非常整齐,切东西也要切成宽度大小完全一样。
51.吃饭时必须以完美的咸淡比例一口菜一口饭。
52.吃瓜子、松子时一旦吃到一个臭子,必须再吃20、30个把嘴里的酸苦味消除。
53.玩折纸的时候,折叠的边要压得特别紧,而且必须对得很齐。
54.盖饮料瓶的时候,要把瓶盖拧得很紧,紧到不能再紧为止,如果用力过猛瓶盖弹开了一圈,还要重新拧到最紧。
55.玩弄绑线用的金属丝,必须把所有拧成螺旋的地方都解开,然后努力把它弯成一个正圆形。
56.无聊的时候喜欢把东西以一个很难保持*衡的姿态立起来,包括叠硬币、立扑克牌等等。
57.和立硬币一样,对于向两边都有弹性的东西,例如翻盖手机、弹簧夹等,要把它弄成开和不开之间的临界状态。
58.喜欢把两块磁铁的同极压在一起,然后按住不让它弹起来。
59.特别喜欢严丝合缝的东西,看见就想把它们反复地分开再合上。
60.喜欢有规律的东西,然后把其他东西按照相同的规律往上拼。
61.喜欢凑整,或某个数的倍数,例如对78这样的数很反感,必须弄成70、75或80。
62.喜欢把东西弄得很*,如果有缺口填不上,就要把周围的部分削下去和缺口一样*
63.想方设法把东西弄成左右完全一样,如果不行的话,就弄成左右完全不一样。
64.有很重要的事的时候不着急,除非到了必须马上行动否则就来不及的时候。
65.反复刷新同一个论坛 ,等待没看过的新帖子或者新回复。
66.做任何闲事,尤其是玩扫雷、打扑克牌的时候,不断提醒自己再玩1局就去做正事,但总是由于种种借口,比如这局不完美、不甘心等持续玩下去。赌博不断输钱也是同样的心理。
67.一边看以上的东西一边一条条地往自己身上套,看看有没有符合的,并且看完以后有些毛病本来没有,却染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