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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你如阳光,明媚不忧伤
没有阳光 自己便是阳光
阳光下跳舞的孩子
和阳光有关的日子
我站在人潮中,
渴望能握著你的手不鬆開。
而你的面容掩映在人潮中,
我們之間相吸的磁鐵,
似乎失去了效力。
五月的陽光,
是一個短篇小說。
剛剛開始就已經結束了。
我们要学会珍惜我们生活的每一天。因为,这每一天的开始,都将是我们余下生命之中的第一天。
我们有些故事,不一定要讲给所有人听;有些悲伤,不一定谁都会懂;有些伤口,时间久了就会慢慢长好;有些委屈,受过了想通了也就释然了;有些伤痛,忍过了疼久了也成*惯了;有些藏在心底的话,不想说也就没必要说了。其实,并不是所有的痛,都可以呐喊;不是所有的爱,都可以表白。
我的捐赠
不是一轮太阳
而是一盏路灯
太阳惹人耳目
甚至会将你灼伤
路灯静静守候
温暖你内心的冰凉
向日葵有太阳的陪伴,我不需要太阳,我只要有你就很满足了,
虽然你没有太阳耀眼,可是我需要的只是一个你,
需要一个眼里只有我的你,再也容不下别人的你,
你不用有太阳那么耀眼,只要在我眼里那么耀眼就好了,
你不需要那么伟大,把每个人的世界都照的温暖
你只要把我的世界温暖就足够了,
在我的世界里,你就是我的最耀眼的太阳。
温暖的,明亮的,希望的,永恒的。
这些词,都是我用来形容阳光的。和许多人一样,我也对阳光有瘾,在阳光怀里,我就是最幸福。
我突然意识到阳光曾给我每一个人留下那么多故事,并且还在继续创造着,直到我死去的那一天。
在人群中,在嘈杂外,我成长,我有阳光。阳光从不漏掉一个细节。我和阳光的情缘,定是从我小时候就结了用一株秋天里的狗尾草打的蝴蝶结。只是我无法像月岛雯time-leap,无法看到阳光下不带记忆的脸上,是惊奇,陶醉,单纯的开心,还是让阳光熏的睡意昏沉。
从漫不经心到敏感多情,从无意识到自我城堡的建立,我回首,看到的总是自己的影子。阳光,肯定见证了我所有的成长,知道的比爸爸妈妈、亲爱的闺蜜还要多。
想想吧,我那一天从六楼下到四楼,楼梯拐角的窗口出现的那个英俊的男孩儿,背着的双肩包里插着一个网球拍,难道阳光没看见吗?
正是在那样一个阳光的下午!我撒开了就跑到一楼,男孩儿还在视线之内。太阳笑着,给我多一把的阳光,晒得我心慌慌。他在阳光下,是那么美好。我跟着他,走过宿舍区,走进蛋糕店——不知道他买了什么,我随手抓了一罐草莓酱——走完挨着球场的长长的路……走着,走着,后来他去了哪里?那样的阳光照着那样的身影走进了我年轻的心里。
这是哪个季节呢?阳光还是这么美得撩人。我踩着棉实的一地草叶,旋转了一圈,一圈;这样的阳光永远让我满足,让我快乐地唱起歌来。他就站在那棵大树下,在阳光的影子里。我带着香甜的阳光气息,在他面前停住;他拉起我的手,我把满身的阳光给了他;阳光又给了我满身心的明朗,说我总会用得上。
我拿着回忆的底片过滤某些阳光,阳光可以这样黑白。在黑白的阳光里,我感觉同样的温暖,流在他的每一寸37°的柔软肌肤里的温暖。夜晚,我不做阳光的宝贝,就偷偷做那一只跳出城堡的猫,乘着月色柔软而温顺地伏在他用迷离的樱花筑起的巢……
花时过,花事便了。我难道忘了樱花自有期,一周半旬我们也可以称之时?看,一树的樱花,16天便落尽了,何况谁也不可能拥有整一树。寂寞的樱花树,阳光还在照着,这让树从不悲哀。照着,阳光老这么照着,就算你说你哭过,我们也无法去阳光那里讨蒸干的眼泪来;那么,便忘了吧。
阳光,明朗地照在身上。
接下来有阳光的日子,我都不觉得落魄。一个人,可以自由地去任何地方,阳光在脸上,天马行空,冬眠的鸟儿开始飞翔。阳光照嫩了我眼里的春天的绿芽,照亮了夏天盛开的栀子花,照得路上掉进鞋里的秋天一点也不硌脚,何况那本来就明亮凄美的冬天的雪花,经阳光一照,让永恒不再无法抵达。
亲爱的爸爸妈妈,亲爱的朋友们,我知道偶尔你们会想起我。只怪我居无定所,所以若想知道我的*况,还要辛苦你们在早上太阳刚刚打完哈欠,坐起身子时取那第一米的阳光,不一定要用信封;是装在打算逛集市用的菜篮子里,还是装在肯德基早餐配送的纸袋子里都没有关系。你们恐怕都知道,阳光对我一直都那么宽容,慈祥,温暖,明亮。
如今,我拄着拐杖,让阳光搀扶着。穿梭在新一个世纪里的人群里;蓦不然转过那座很高很高的楼的一角,迎面过来一股熟悉的香甜气味包裹着的白头发老人。我咧嘴一笑,来不及抬头,阳光默契地从他身上分离了我当年花季的影子,影子在我身后起舞,优雅地把我身体里的那个关于他的影子邀请到阳光下,旋转出我的记忆。
或许走过这个街角,我就该和阳光一起永恒了。只是这一刻,我还来不及想。
我心里所在默默一遍一遍念叨的,只是:所有的这些,IS-JUST,只不过,是关于阳光。
海岛以北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世上芸芸众生,有几个人是叫人一见倾心,又有几个人,会得出人头地。
其实做普通人最开心,没有奢望,顺其自然,尽其本步而游于自得之场。
累了就放空自己,出去走走吧!
若你感觉烦躁不安,那就去看海吧。海会使你变得宁静似岩,在大海的潮汐中,静聆那博大深邃的大道之音。那一刻,你将深沉若石,沉致恬淡,于沉沉博大的海之心声中端坐泰然心*似水,开始默觉那股震天动地,水天合一的大道情怀。
我的世界,没有你,很久了。偶尔想起你,忆起往事,那些不再清晰的,那些渐行渐远的往事,我没有大喜,没有大悲。我也不奢望有轰轰烈烈的爱情,也害怕信誓旦旦。人,越 长大越孤单。爱,越成长越懦弱。这个世界现实的可怕。见证了无数的聚散离合后,我们消散了年少时的勇敢。
为什么我们总要过了很久,总要等到无路可退,才知道我们曾经亲手舍弃的东西,在后来的 日子里再也遇不到了。
终于归于沉寂,就像我们的一颗心,曾经火热的揣在胸膛里,滚烫得无处安放,急不可待地 找人分享这温度,从没想过它有一天也会冷却,冷到我们只得环紧自己,小心翼翼,唯恐连 这仅有的暖意也守不住。
我不觉得人的心智成熟是越来越宽容涵盖,什么都可以接受。相反,我觉得那应该是一个逐 渐剔除的过程,知道自己最重要的是什么,知道不重要的东西是什么。而后,做一个纯简的 人。
仿佛有风拂过心畔,仿佛有水滴落花间。一梦千寻,谁成为了我唯一思念的人?摇指花落, 流年何堪。绻缱相依,聆听花落肩头。历落凡尘寒似水。尽是红颜妄无回,只道真情不切 仪,此罢无声谢予谁。
一些心情,渐行渐远,一些心情,愈来愈*。我知道,无论如何,都应是淡定的,淡定之于 我,已经深入骨髓,不可疏离。一种伤感,一种快乐,交替在空气中,碰撞的瞬间,撞击着 心灵深处的柔情和感动,有时候一支音乐就能让一个人有流泪的心情,一种温柔就会让一个 人有一种想倾诉的懵懂,键盘的冷硬,隐藏不了内心的温柔。
静静地看,默默地想,太过彷徨的岁月,何处时是终点。撑着落寞的躯壳却依然在守着,寂 寥的守着这份隐痛的执着。每一段爱情,都会从激情走向*淡。开始时电击般的兴奋和痴情 ,慢慢变得温和*静,少了冲动,开始觉察心中人的缺点,也会为失去新鲜感而烦躁不安。 其实,爱,不过是在繁华落尽后留在身边的那一个。只是,你还愿意与我一起去看那细水长 流么?
当所有的心情在洁白的书笺定格,心便如释重负,过眼成风。流逝的岁月,过去的时光,几 多柔情破败成满目疮痍的景像。一地的零乱,谁会在天涯听我碎念?一波波惆怅划过酸楚的 心脉,任凭绝美的忧伤施放出的暗香将我腐蚀。
间流逝的缱绻,残留一些爱一些痴一些不舍,于心底浅浅停驻却深深依恋。释怀的痕,就让 那过往随着尘烟,淡淡的飘逝于素笔水墨,把这份疼痛而又甜蜜的交集留作回忆两行脚印, 一直向前,记述自己的姿势不曾停歇,未遇栖息路边的景色斑驳了一季又一季,只是被风霜 浸染的痴爱,涂抹了一圈一圈的铜绿,穿插刻骨憔悴了一颗漂泊的心。
尘世的风华总是带着沧海桑田的痕迹,我们小心翼翼的穿梭,也不免感染上沧桑的味道。若 生命能重新编剧,能否撤下所有残忍的轮回的镜头?前世来生的画面,与流年有染的片段, 被夹带在烟火中,每一刻繁华,都是最灿烂的拆解,最温暖的释放。
亲爱的,你说过陪我去海,现在你在哪?陪我去看月升日落,陪我踏在柔细的沙中,陪我去海边捡一个贝壳许下一个心愿。一海,一世界。看海天一色,那是多美的画面。这个曾许诺的世界,我们终究还是到达不了。只能随之让它在时光中消逝……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骊山语罢清宵半,夜雨霖铃终不怨。何如薄幸锦衣儿,比翼连枝当日愿。
人生若只如初见。短短七个字,道尽多少悲凉的尾巴。初初相识,人若孔雀,本能的尽极绚丽,礼貌羞涩着收敛脾气,绽放美好。而那些观者也大都怀着欣赏,暗暗叫好,怜爱有加。久已,孔雀颓累,羽翼渐退,间或,还会转身,留一光稀、褪色的突兀,逐生尴尬。生人如此,恋人之间也不能幸免。儿时,读温婉缠绵的古典故事,才子佳人,王子公主,总受奸人所害,却也终能柳暗花明,双宿双飞。童话的结尾,会是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便也认定从此,孟光接了梁鸿,举案齐眉,相敬如宾地幸福美满、地老天荒。可长大后,看过许多支离破碎的章节,方约略明白,起初地两情相悦总是美好,柴米油盐却也造就了纷争烦扰,更不论,性格差异的细枝末节。人生若只如初见,愿我们把邂逅时刻谈笑自若、百无禁忌地刹那心动凝固。有情不必终老,暗香浮动恰好。无情未必就是决绝,我只要你记着,初见时彼此的欢笑。
人生若只如初见,优伤的美丽只能定格在回忆中。也许哪天转身而去,留下一个美丽的远去背影。完美的弧线,会诉说着对昨日的依恋。也许,在我们认识的人中,有过误会,有过得失,你就会想起初见时的美丽。或者,那天在某个特定的地方,故地重游,突然发现多年未见的你,一下子就回到了初见的情景,初相遇,那是怎样一种让人难以忘怀的感情呢?!
人生若只如初见。这一句,实在是令人哑然。小时候看红楼,从不愿意去碰后40回。不是瞧不起高鹗,而是没办法接受:怎么那么好好儿的鲜花着锦、烈火烹油,变作了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后来读书,看到一句话:靡不有初,鲜克有终,这才明白过来。原来所有的名字所有的故事,都是写在水上的。那些波澜和涟漪,在当时看来是惊心动魄,而长江滚滚,只是一朵小小的浪花而已。流过,终无迹。
年少的意气风发,最初的感动和梦想,在时间的浸润下渐渐磨灭;一见如故的亲切,山盟海誓的诺言,只剩下一个依稀的背影。朋友是用来出卖的,情感是用来遗忘的,美丽是用来摧毁的,忠诚是用来背叛的……金甲的战神披着天边的彩霞在故事中定格成永恒的记忆,猜得中绚烂的开头,又有谁见到了那早已注定的结尾?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这么深情的句子,居然是出自一个男子之手,我想,容若翩跹世间的时候,定是令无数少女为之倾倒。纳兰词长于情也深于情,短处是有的时候过于直抒胸臆,显得浅了,反而没有多少余味。比如这一阙,就有点这个毛病。但有了第一句话,整个的问题都可以忽略不计。
初相遇的时候,一切都是美好的,所有的时光,都是快乐的。即使偶有一些不如意的地方,也甘心消受,因为抱着憧憬,所以相信一切只会越来越好。所有的困难,都是微不足道,满天的星辰,都在你面前失色,我的世界没有我,全部是你。
“初见惊艳,再见依然”,在我看来,这只是一种美好的愿望。初见,惊艳。蓦然回首,曾经沧海,早已是、换了人间。
流年似水,世事难料。许多既定的开始都有一个想不到的结果,所以才耐人寻味,不管是喜的还是悲的,是自己期待的还是自己拒绝看到的,矛盾和落差给这个世界太多的美丽。
人生若只如初见,所有往事都化为红尘一笑,只留下初见时的惊艳、倾情。忘却也许有过的背叛、伤怀、无奈和悲痛。这是何等美妙的人生境界。
时光匆匆,我们已经回不到过去,也许曾经一见倾心,但是再见之时,也许会是伤心之时。若是如此,不如初见时的那份感觉 ……
深情的怀旧,原是美好的恍惚,记得的也是幸福,那一刻,仿佛时光倒流,繁花盛开。温柔与感动,渴盼与甜蜜,原来只是初初相见。潮生潮灭,沧海桑田,换了人间。所以,如果不能继续,那么,宁愿切断所有退路。愿一切只若初见时般美好。初见惊艳,再见依然。但愿再次见到你的时候,还有初见时那份心情。人生如此,浮生如斯,情生情死,乃情之至。不是吗?
相信每个人都对那个自己一见倾心的人永存记忆,记忆中的他她,或潇洒英俊,风度翩翩;或美丽温柔、似水柔情……是的,这是人与人的距离所产生的美感,得不到原来也是有好处的,那就是可以拥有无尽的幻想,幻想中的他她可以永远美好,永远在镜花水月之中迷幻着醉人的美丽……哪怕明知道这是自己心生的幻境,却也足够让人沉迷其中……
不明白的是,为何还有许多人竟然还会有再续前缘的想法。
当某天,自己原本以为永不会再相见的他出现在自己面前,或许他还算风度翩翩,也还算潇洒英俊,甚至比原来更增加许多成熟,但自己却再也找不回,找不回自己原来如同小鹿碰撞的砰砰乱跳的心…
…这就是人生,这就是心境,失去了便是失去了,永远也回不到从前……
和他拉家常似的谈话,才发现,自己根本就没有懂得过他,也根本不明白他当初想要的是什么?!虽然他的眼中依然闪现出曾经让我心醉的光芒,他的口中说出曾经梦寐的语言。但,*十年的光阴,虽然他一直存在心里,终不过是个影子,是个疲惫时自我安慰的影子,当这个影子真的出现在面前,竟然产生那么多的不真实,那么多的不敢置信,甚至觉得他不应该出现在这个人世间,他应该永远只存在梦境里……
人生若只如初见,这句是谁说的?若只如初见,他依旧是往日谈笑风生,风流倜傥的浪子,而我也只是一个天真娇憨不懂世事的少女,若不是他初次的亲吻,也许他也只是个路人,不会进入自己心里,若不是刚好在不懂情感的年龄遇上,也许我也不会轻易的放手,但最终……遇上了……还是分开了……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来秋风悲画扇?!
孤独是空气,你呼吸着它而感觉到自己存在─安妮宝贝《二三事》
不是不想为一个爱的人,陪着他同甘共苦。如果有一个男人值得深爱,为他抵上命也是幸福的。只是没有那个人─安妮宝贝《八月未央》
有两个独立的房间,在各自房间里工作,一起找个地方吃晚饭,散步的时候能够有很多话讲,拥抱的时候在一起的时候觉得安全,不彼此表白,表白是变相的索取,不会太想对方,累的时候,知道他就是家。---《蔷薇岛屿》
不相信爱情的人会比*常人容易不快乐─安妮宝贝《告别薇安》
感情是最难带来温度的物质。因为它不成形,因为它不持久,所以不值得信赖和依靠─安妮宝贝《告别薇安》
我想给我的灵魂找一条出路,也许路太远,没有归宿,但我只能前往─安妮宝贝《告别薇安》
诺言和深情,没有出路的潮水,一次次淹没了我─安妮宝贝《告别薇安》
爱如捕风,你想捕捉注定要离散的风吗?─安妮宝贝《告别薇安》
时间让爱情面目全非,***是水,流过身体不会留下任何痕迹─安妮宝贝《告别薇安》
女人的生命如花要死在采折她的手心里,才是幸福─安妮宝贝《告别薇安》
任何一件事情,只要心甘情愿,总是能够变得简单。─安妮宝贝《彼岸花》
痛彻心扉的爱情是真的,只有幸福是假的。那曾经以为的花好月圆......爱情只是宿命摆下的一个局。─安妮宝贝《彼岸花》
我漠视除自己关注和重视之外的一切感觉和现象 。─安妮宝贝《彼岸花》
人的生命应该是丰盛而有缺陷的,缺陷是灵魂的出口。─安妮宝贝《彼岸花》
天空的蓝是疾病 ─安妮宝贝《八月未央》
天空非常的明亮。蓝得像一种疾病。难以治愈般的痛苦的蓝。─安妮宝贝《八月未央》
在这个世界上,所有真性情的人,想法总是与众不同。
我总是以为自己是会对流失的时间和往事*惯的。不管在哪里,碰到谁。以什么样的方式结束。
幸福始终充满着缺陷。
但是快乐太单纯,所以容易破碎。
我从来不自欺欺人。我只看真实。
聪明的女子值得同情。
我的世界是寂静无声的,容纳不下别人。
像我这样的女人,总是以一个难题的形式出现在感情里。
我们可以失望,但不能盲目。
渴望占有愈多而愈脆弱。
没有欲望只能说是麻木不仁。
短暂的瞬间,漫长的永远。
鸟的翅膀在空气里振动。那是一种喧嚣而凛冽的,充满了恐惧的声音。一种不确定的归宿的流动。
人的寂寞,有时候很难用语言表达。
总是需要一些温暖。哪怕是一点点自以为是的纪念。
感情有时候只是一个人的事情。和任何人无关。爱,或者不爱,只能自行了断。
伤口是别人给与的耻辱,自己坚持的幻觉。
我大概是一只鸟。充满了警觉,不容易停留。所以一直在飞。
容易伤害别人和自己的,总是对距离的边缘模糊不清的人。
我会惧怕孤独吗?我只是偶尔会感觉寂寞。
爱情是容易被怀疑的幻觉,一旦被识破就自动灰飞烟灭。
快乐的流泪。
在她的心里潜伏着一个深渊,扔下巨石也发不出声音。
喜欢的就要拥有它,不要害怕结果。
很多人一旦分开也许会永远都不再见面。
有些人是可以被时间轻易抹去的。犹如尘土。
很多人不需要再见,因为只是路过而已。遗忘就是我们给彼此最好的纪念。
他们似乎从没有正式地告别过。而每一次都是绝别。
戴文·青木 Devon Aoki
中文名:戴文青木
英文名:Devon Edwenna Aoki
出生地:美国纽约
种族:英日德三国混血
生日:1982年8月10日
身高:168cm
现居地:纽约
三围:H81cm B58cm W84cm
职业:模特
简介:
Devon Aoki出生于美国纽约,在加拿大度过了她的童年。后来随父母来到了英国伦敦,并在那里念完了高中。她的父亲(Rocky Aoki) 是前日本摔跤与赛艇项目的运动员,现在是世界知名的日式铁板烧连锁店(Benihana)的老板。她的母亲(Pamela Hilburger),一位拥有德裔和英国血统的珠宝设计师,是Rocky Aoki的第二任妻子。她的哥哥(Steve Aoki)是洛杉矶的当红DJ,同时也是美国独立唱片公司Dim Mak的老板。
1998年,戴文取代了世界超模“黑珍珠”纳奥米-坎贝尔成为范思哲“ 缪斯”。2003年,这位有大将之风的女孩得到了导演约翰-辛格顿的青睐,参加了她的处女作电影《速度与激情2》的拍摄,在片中戴文饰演一位剽悍的街头赛车手。
当那个摇着折扇,戴着墨镜的老公子Karl Lagerfeld牵着戴文青木(Devon Aoki)缓缓出场时,时装界轰动了,这位拥有复杂血统的日裔混血儿迎来了属于自己的时代,因为有传闻说每一季靠在Karl Lagerfeld身旁出场的模特都是当季最红的,其实不然,戴文13岁就在Vivienne Westwood的时装秀上搔首弄姿、艳惊四座。
13岁踏入模特儿行业至今,戴文已累积了无数*面摄影与秀场表演经验。但是戴文青木之所以踏入时尚界完全在她的意料之外,其实她的身高并不是很出众(1.68米),当年她在一场演唱会中被正在现场作报道的知名杂志工作人员相中,邀她入镜;几天之后,戴文在一场派对中又遇到他们,于是答应替《Interview》杂志做了一篇访问并且拍了一些照片。不久之后,她的教母介绍她认识强尼·戴普的前女友名模凯特·摩丝,凯特·摩丝又把她推荐给英国知名模特儿经纪公司STORM以及时尚大师Karl Lanerfeld,于是这位小小年纪就很有大将之风的女孩渐渐在模特界崭露头角。
青木小佳人搔首弄姿出现在各种秀场,喜欢她的人会被她的独特魅力所吸引,不喜欢她的人士认为她是鬼娃花子的真人版。不管怎样,她确实是红了,而且红的发紫,她让人难忘,表现力惊人!眼睛是上翘的,嘴唇是下调的,五官是小巧的。那种童贞中又带着成熟韵味的独特气质源自三种血统:父亲的日裔血统,母亲的德裔血统和英国血统。她有你意想不到的可朔性。
168cm高的Devon说:“我有雀斑,个子不算高,而且并不完美。我们正踏入新纪元,潮流正在转变,人们喜欢和接受不同的人种,这种转变真叫人兴奋。”
她一张另类的面孔令她在90年代末走红,更成为LarlLagerfield的新宠儿。16岁时DevonAoki遇到晋身模特圈的大好机会而进入圈中发展,但她并没放弃自己学*的机会。工作的同时她修读生理学,解剖学,美国历史及摄影。务求成为一个有修养的新时代模特。
无论是*常的便装,高贵的晚装还是怪异艺术装她都能穿出衣服的风格与神韵。所以Devon Aoki由出道至今就很受设计师们的欢迎,成为他们的宠儿。DevonAoki不仅参与各大牌子的演出,还拍了不少杂志的封面及内页。还成为巴黎名牌CHANEL的代言人。
戴文青木之所以踏入时尚界完全在她的意料之外,其实她的身高并不是很出众(1.68米),当年她在一场演唱会中被正在现场作报道的知名杂志工作人员相中,邀她入镜;几天之后,戴文在一场派对中又遇到他们,于是答应替《Interview》杂志做了一篇访问并且拍了一些照片。不久之后,她的教母介绍她认识强尼·戴普的前女友名模凯特·摩丝,凯特·摩丝又把她推荐给英国知名模特儿经纪公司STORM以及时尚大师Karl Lanerfeld,于是这位小小年纪就很有大将之风的女孩渐渐在模特界崭露头角。
出演过的部分电影:
Sin City 1 & 2 罪恶之城1、2
D.E.B.S 少女特工队
DOA: Dead or Alive 生死格斗
2 Fast 2 Furious 速度与激情2
贾斯敏·范·登·博加尔德(Jasmine Van den Bogaerde),以艺名Birdy为人所知,是英国创作型歌手。她从小接受家庭的音乐熏陶,家乡的环景也同样影响着她的音乐创作。Birdy于2008年参加了Open Mic UK,一个音乐真人秀,并以获胜者的身份签约华纳唱片公司。她的首支单曲Skinny Love,翻唱自Bon Iver。2011年11月7日,Birdy发布了其同名专辑《Birdy》。2013年9月23日,她的第二张录音室专辑《Fire Within》于世界范围(除北美地区)发布。她的音乐被广泛评价为清幽温婉又打动人心。
2011年,14岁的Birdy翻唱并发行了美**手Bon Iver的一首歌曲Skinny
Love,该单曲为她首次打入英国排行榜(the UK charts),并被列入Xfm(一家广播电台)的榜单,同时也成为Shak's overnight show听众最爱的歌曲,也被UK radio DJ Fearne Cotton选为“本周歌曲”。该歌曲2011年3月一经发行,也被选入BBC Raddio 1的播放榜单。[4] 2011年5月1日,Skinny Love在英国单曲排行榜(UK Singles Charts)的排名为第19位。该单曲的官方MV导演是Sophie Muller。[5]
2011年5月,“Skinny Love”被选入美剧“吸血鬼日记”第二季第21集<The Sun Also Rises>的插曲。
2011年7月19日,Birdy在BBC Raddio 1的Live Lounge中表演了The XX的同名歌曲“shelter”以及改编翻唱了Ed Sheeran的歌曲"The A Team"。
2011年9月30日播出的美剧“吸血鬼日记”第三季03集中,Birdy新作“shelter”以片尾曲出现。
2011年11月7日,Birdy发行了首专同名专辑《Birdy》。该专辑在英国专辑榜达到了第13名,并于比利时、荷兰、和澳大利亚的专辑榜单中登顶第1。此专辑已取得法国、比利时、荷兰、澳大利亚的白金唱片认证及英国的金唱片认证,并在欧洲及澳洲地区取得广泛的成功。[6-7]
2012年,Birdy为电影《饥饿游戏》演唱了《Just A Game》。[8]
2012年6月,Birdy与英国民谣乐队Mumford & Sons为皮克斯的动画《Brave》创作主题曲Learn Me Right。[9] Birdy凭借此曲获得了格莱美最佳电影插曲的提名,是她的第一个格莱美提名。
2012年8月30日,Birdy在伦敦残奥会开幕式上演唱了《小鸟格尔》(Birdy Gerhl),动人的旋律和舞蹈融为一体,难以忘怀。
2013年7月10日,Birdy在Youtube上传了一个在录音室拍摄的短片,宣布了其第二张录音室专辑的发行日期。
2013年9月23日,Birdy发布了其第二张录音室专辑《Fire Within》。次周,该专辑于英国专辑榜到达了第8位的位置。[7] 在北美地区,《Fire Within》将于2014年发行
*部分图搬至birdy吧
*侵权删
总有一些图片适合一个人的午后安静静的看。总有一些图片能温暖你颓废的思绪。 治愈系,就像是午后的时光一般恬淡,碧蓝的大海,明亮的橙色调,描绘着酸酸甜甜的青春…
一个人总要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风景,听陌生的歌,然后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你会发现,原本费尽心机想要忘记的事情真的就这么忘记了。
半透明的冬夜里,宁静淹没了过去与未来,那么空灵而沉重的,如同小鸟跳动着的心脏,婴儿印下的足迹,我们无处安放的青春。
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意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痛恨一个人四年比喜欢一个人四年更加厉害。喜欢只是一种惯性,痛恨却需要不断地鞭策自己才行。
那一天我二十一岁,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爱,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后来我才知道,生活就是个缓慢受锤的过程,人一天天老下去,奢望也一天天消逝,最后变得像挨了锤的牛一样。可是我过二十一岁生日时没有预见到这一点。我觉得自己会永远生猛下去,什么也锤不了我。
总有一天,会有一个人,看你写过的所有微博,读你写下的所有日志,看你从小到大的所有照片,甚至去别的地方寻找关于你的信息,试着听你听的歌,走你走过的地方,看你喜欢看的书,品尝你总是大呼好吃的东西,因为Ta想弥补上,你的青春里——Ta迟到的时光。
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如果这个世界上,但凡有一个男人,绝对不会背叛你,不会离你而去,想和你一直在一起,无论你遇到什么困难,都会不顾艰辛,立刻来到你身边的,那么这个人,也一定是你的爸爸,不是别人。
在乎我的人 我会加倍在乎
我只会对值得我付出的人付出 不管是友情还是爱情
只要你不离不弃 哪怕一辈子我也愿意奉陪到底 友情也好 爱情也罢
谁动了整个夏季的蝉鸣,谁渲染了一个秋天的凋零,下一次天亮,谁来给我春暖花开的心情。
最终你还是默默的走出了我的世界,我有多么的不舍与无奈。我以为只要是两个相爱的人,无论贫穷与困难,无论距离与时间,只要相爱,只要信任,只要依赖。就一定会坚信的走在一起。也许是我太天真,太单纯,太简单。我们没有在一起。就连小小的告别都没有。相互不联系,也许已经说明了一切。谢谢你,给过我的那些快乐,逗我开心,耐心的安慰,任我欺负,也许不会再有人那样对我了。
青春里的友情,是相互陪伴、携手并进的。因为好朋友的存在,青春的路上不再孤单寂寞。困难时的帮助,失意时的陪伴,快乐时的分享,都会给我们向上的力量。人的一生中会遇到很多朋友,而青春里陪你成长、共同进步的那个人,或许就是一生都不用设防。
我需要真实的梦想,所以不为难自己,不为难生活。
我需要真实的情感,所以不把情感买卖,不把情感任意的种在某个地方。
我需要真实的时光,所以不去刻意地欺骗自己,不去容忍自己一直犯错。
我需要真实的自己,所以努力而向上地生活,不迷失不放纵。
最*对真实这个词忽然有了很多理解,但所有的真实的都是最清新,最纯净的。
每一个有梦想的人,都将拥有幸福的爱情,因为他们才有守护爱情的力量。
每一个有梦想的人,青春对他们来说是灿烂的,时光对他们来说永远就像青春一样。
每一个有梦想的人,才能够赋予时光,赋予过去和未来意义的人。
每一个有梦想的人,才可能到达幸福的彼岸,才可能拥有生活的精彩。
每一个有梦想的人,都是精灵,因为他们都带着希望,而总有一天他们都将绽放出绚丽的光芒。
哪个女孩没有几件小碎花
碎花是田园的格调,
有大自然的味道,
为夏日里,添一抹清凉。
与碎花有染
总要慢慢成熟,将这个浮华的世界看得更清楚,看穿伪装的真实,看清隐匿的虚假,很多原本相信的事便不再相信。但是,要相信,这个世界里美好总要多过阴暗,欢乐总要多过苦难,还有很多事,值得你一如既往的相信
旅途中遇到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每一处美丽的景色,我带不走,也留不下,来了即是来了,走也就走了,但这些都有可能成为一生中难忘的记忆。
碎花裙子的故事
那日,阳光白花花地照在街道上,若寒突然说他要恋爱了。江小莫的心突然凉了半截,但不得不装着微笑,还要祝他幸福,若寒压根不知道江小莫已暗恋他很久了。
班上的同学都只知道小莫和若寒是最好的朋友,他们的友情比铁还硬。小莫总是给若寒带早餐,若寒也会不厌其烦地穿过操场去小卖部给小莫买零食。在情窦初开的15岁,总是充满着各种各样的流言蜚语。关于爱情,正是那个年纪不懂却总想弄懂的东西。可是不会有人怀疑小莫和若寒。因为小莫是在数学课上总是睡得一塌糊涂,而语文课上尽显才华的捣蛋女子。更倒霉的是,某天小莫突然发现自己似乎喜欢上了若寒——这个交往了好几年的“哥们”,这个有着白皙皮肤,笑起来像女生,因发育不完全而有瘦高身型的男孩。那个江小莫就是我。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能确定是否该去表露自己的感情,甚至躲在被窝里偷偷地笑到差点岔气,周若寒,我竟然喜欢上了周若寒,要是被别人知道肯定会笑掉大牙的。为什么?因为黑豆一般的我站在白净的他面前活脱脱就像“黑白无常”,但人称“丑女多才”,还真中了这句话,我的才华是若寒望尘莫及的。我们俩的感情形同如兄弟,如果我捅破了这层关系的话,兴许我们连哥们也做不成了,于是我决定把这份美好的感情放在心底。
暗恋刚开始进行得顺利而新鲜,但积压太久的情感也会有变质的一天。直到我学会了悲哀,才知道曾经能够让我躲在被窝里笑到岔气的事已经变质了,它不在我的掌握之中了。
不羁的性格,注定要在感情里受伤的。我在书上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我和若寒之间的种种,并像个文人似地在稿纸上深沉地书写:“我的不羁注定了我的骄傲,他的完美注定了我的自卑,但我宁愿死也要选择表露我的骄傲,掩埋他带给我的自卑。”
毕竟这是我人生中第一场爱情,听说大部分女孩的第一场爱情都是在暗恋中进行的。只是我不知道是不是她们也像我一样躲在被窝里偷偷笑过,但我知道我是把暗恋当做一份事业,用最虔诚的心去经营的。
若寒拉了我去学校后门新开的珍珠奶茶摊买饮料,我和他都喜欢喝这种有着浓郁奶香的瓶装饮料,里面加了黑亮黑亮的圆圆的“小珍珠”。那时暗恋的味道,就像手里握着的柠檬味珍珠奶茶,酸酸甜甜,只有自己一个人知道。
“小莫,你看见卖珍珠奶茶的那个帅哥了吗?嘻嘻,像你这么粗心的马大哈是肯定不会注意的吧?”若寒像往常一样调侃,并故意把吸管弄出很大的声音,然后把空瓶子往我怀里一塞就跑了。在我面前他总是会用没完没了的恶作剧和鬼点子来欺负我,我向来懒得跟他计较,久而久之,就成了我们之间某种特定的关系,似乎我江小莫就是拿来给他欺负的。但我也绝不是省油的灯,光散布谣言就能把他“置于死地”,我添油加醋地把他描述成了一个有同性恋倾向的男孩,至于证据,当然就是若寒每天都会去垂涎卖珍珠奶茶的帅哥。这个谣言竟然在同学之间流传甚久,见他急着解释而憋得通红的脸,我就会笑到牙齿疼。
但这样的日子没过多久,我就不能自己地安静起来,不再张牙舞爪地追着若寒满教室跑,而是一个人悄悄地跑到河边的沙滩上去遐想,仰脸看云,或捡根竹枝在沙地里来回地圈画着自己都看不懂的符号,乐此不疲。我亦开始写诗,为他,也为我年少时的这场爱情。其实我真的很讨厌自己满脸忧郁的傻样,但谁叫爱情来得这么麻烦,让人头疼?
我写:“多么希望有一天,光脚踩着故乡的青石板,穿着碎花的吊带裙子,走入你的心房。”
那时我的衣橱里是没有裙子的,更谈不上妖娆的碎花吊带裙。从小到大,我从没穿过裙子,若寒曾经说过,世界上最可笑的事莫过于看江小莫穿上连衣裙。他不知道我的爱情就寄托在这件我还不曾拥有的裙子上,我想总有一天,我会为若寒穿上裙子的,无论他如何取笑我都要穿。
一向高调的我,把对若寒的好感埋藏得很深很深,而身边所有的人都早已*惯了我没心没肺的样子,哪会注意到我内心深处最浓烈的触动。我的忧伤也自此而来,人多的时候更显寂寞,直到我厌倦了听周围同学无止尽的描述,全是关于若寒和那个女孩的事情,我才渐渐地收起了我*时的嬉笑怒骂,越来越安静起来。
那是一个文静而美丽的女孩,说话的时候都能看到跳动的可爱的小酒窝。也许这才是若寒喜欢的类型,金童玉女般,而我,只是跟着若寒屁颠屁颠跑,他打球时我给提书包,他打电游时我掏钱的“哥们”,并且我的皮肤黝黑黝黑的,站在若寒面前黯淡无光。曾经为了让自己长出好看的酒窝,没事的时候就用手指使劲戳腮上的肉,但最终没有出现奇迹,我依然是那个丑丑的没有酒窝的江小莫。
越想就越是自卑,并开始无故地疏远了若寒。
他竟然也没有发觉什么,依然笑起来跟女生似的,上课时回答问题无论正确与否都会脸红。而我的悲哀全都倾泻在文字里,整整一寸高的稿纸,有朦胧的爱情诗,也有青涩的情感散文,相同的是,无论什么样的文字里都有若寒的影子。我想这场爱情留给我的,也不过是这些隐藏在文字里的记忆,因为现实中,我们随时可能因为种种原因而远离对方,直到慢慢淡忘。
“小莫,你最*又发什么神经?”直到一个星期后他才发觉到我的反常,心里的委屈顿时蔓延开来,但我的骄傲使我再次隐藏自己的情感,假装无所谓地说:“怎么?本姑娘构思悲情小说太入神了,不行啊。”他随便地“哦”了一声便不再说话。是的,我对他的感情,也许只是我构思出来的一部悲情小说而已,现实中是找不到脚本的。
终于,若寒又在白花花的阳光下告诉我,他恋爱了,就是那个女孩。人来人往的街道上,若寒快活得像偷吃了零食的小孩,白皙的脸灼灼发光。我突然睁不开眼睛,不知是阳光过于强烈还是眼睛里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内心里在不停地说:“江小莫,打住,不能再得寸进尺了。”而眼泪就那样泛滥起来,冲破了紧闭的眼皮。若寒慌了,忙用衣袖笨拙地给我擦着眼泪,却不问为什么。我想他也许是知道我喜欢他的吧!
后来,我们文理分班,若寒是要学理的,而我是天生的文科生,我讨厌太多的数字、符号、公式,并且一见数学老师我就犯困。班里举行了一次晚会,分班后,尽管大家还在一个学校,但已经不能再朝夕相处,特别是选择了不同科目的同学,比如我和若寒。他恋爱了,再加上分班,已经不可能再有以前那样的日子出现了。
晚会上,我穿着吊带的碎花裙子,出现在众目睽睽下,所有人都当这是我给大家的一个*乎恶作剧的惊喜,不给面子般地哄堂大笑。也许若寒说的对,世界上最可笑的事莫过于看江小莫穿上连衣裙吧,但我自己知道,这是我对爱情的一种表达。
分班后,我和若寒真的没有了太多的交集,高考的压力让我们彼此连一次像样的聚会都没有过。最后一年,我们之间的交流仅限于见面的点头、微笑,很难想象我们以前是亲密到喝一杯饮料的朋友。
时间就这样如流水般匆匆过了,对若寒的感情也因为长时间的搁浅没有先前的浓烈了。
去上大学的那个夏天,我看着渐行渐远的熟悉的小城,心里默默地想,若寒,你会记得我曾为你穿过碎花裙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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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乡 奏多(1990年11月15日-),日本男演员,宫城县仙台市出生。
幼儿园开始母亲让他在仙台SOS Model Agency(现为MORADO COMPANY株式会社)从事模特工作。现在经纪公司为Stardust Promotion及MORADO COMPANY株式会社。
身高173cm,血型O型,天蝎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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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喜爱甜食,特别是糖果糕点,
曾说过“糖果是主食”“每日必食3个”,自己*时也会烤曲奇。另外,对手制的糖果糕点感到非常喜欢,如果是用来作礼物送给他的话,会非常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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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吃肉,讨厌纳豆、鱼和蔬菜。当中特别抗拒西红柿及纳豆,因为有人以前曾对他说:“如果牺牲你一人的话,世界便得救了!”,而困惑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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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工作,但同时会努力兼顾工作和学业,对工作认真,会于拍摄前晚通宵熟读剧本。曾在网球王子真人版电影的拍摄期间,多次达不到监督的要求而一度感到沮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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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趣:电玩、音乐鉴赏、网球、贝斯、吉他、摄影、英式台球、飞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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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好摇滚音乐。喜欢L'Arc〜en〜Ciel的歌曲,曾多次观赏其演唱会。其他喜欢的歌手是Y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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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喜欢晒太阳,喜欢留在室内。
喜欢小狗,家中宠养了一只约克夏,名字为“らみ(Lami)”[1],是来自法语的L'ami(朋友的意思)。非常溺爱它,更将它视为自己的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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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厌昆虫,特别是海蟑螂、蚯蚓、蜈蚣等,理由是“违反了(自己心目中的)生物的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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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英语、体育,同时擅长英语、数学及理科;对历史则是较弱,认为历史一科没有数学和理科的“法则”。虽然喜欢体育,但并不擅长,特别是游泳。在没有游泳板的情况下,能游到25米,已经令自己非常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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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机动战士高达和新世纪福音战士很熟悉,本身亦是爱好者。
同时,也喜欢小畑健先生的漫画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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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小就非常喜欢动漫画‘少年アシベ’中的ゴマちゃん,家中留有多年的白色的ゴマちゃん布偶。[7]
喜欢个子娇小、可爱,和聪明、细心的女性作为恋爱对象[8],亦喜欢女性将头发拨向耳后的动作。
人如果无法在心底深处感受灵魂的所有向往,情感才会变得残缺。
青春期的男生可以在一百个人面前极尽丢脸之能事,还兼洋洋得意——只要其中没有他喜欢的女孩。
青春期的男生可以在篮下被盖一百次火锅,还觉得打篮球是件有趣的事——只要附*没有他喜欢的女孩。
青春期的男生可以因为成绩差劲、上课捣乱、跟墙壁说话,变成某种反其道而行的英雄——只要他不需要坐在喜欢的女孩的前面。
爱情不是人生的全部,却是我人生的味道。
越是深沉的痛苦,代表我曾经爱得越饱满。
每尝过一次爱情,我都能获得无与伦比的勇气,在跌倒的时候吹拂伤口,然后重新站起。
总是以祈求着“永远在一起”的心意追求喜欢的女孩,是我的爱情之道。
正因为如此,当我昨晚对女孩告白时,尽管还是被婉转拒绝了,我依旧能义无反顾信仰着我独一无二的热血爱情。
每个女孩都是我们人生的烛火,照亮了我们每段时期疯狂追求爱情的动人姿态,帮助我们这些男孩,一步一步,成为像样的男子汉。
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再多喜欢那女孩一点。再多一点,再多一点一点。
只要够喜欢,就没有办不到的等待。
就可以一直靠信仰爱情,坚持下去。
“柯景腾,我希望可以给这个女孩幸福。”廖英宏的声音再度充满元气。
“不是尽力,是一定要做到。”我握拳,眼泪还是忍不住落下了。
如果我的爱情回忆在化为一份记录性书写时,有任何的意义,那便是希望每个读着这些故事的男孩女孩,都能从中获得一点点,相爱的勇气。
如果爱情不能使一个人变成*常不会出现的那一个人,那么爱情的魔力也未免太小了……不是我们日夜祈手祷盼的,那种够资格称为爱情的爱情。
恋爱中,可以花尽种种心机,运用策略打败对手,但做自己是很重要的。
或许,根本是最重要的。
“如果到最后让沈佳仪深深爱上的自己,并不是真正的我,那我所做的一切又有什么意义呢?”
所谓的厉害,就是……
“让这个世界,因为有了我,会有一点点差别。”
而我的世界,不过就是你的心。
“那是别人。我不是别人。别人送花恶心,我送花,还可以。”
杨过有小龙女,我有沈佳仪。
杨过有龙女花,我有小耳朵。
而杨过有大雕,我有许博淳。
他妈的这不是命运使然是什么!
我感到很害怕。
我极度恐惧,自己不被允许继续喜欢这个女孩。
那种事情发生的话,可以想见我的生命将如虚踏河面的叶,纵使漂浮在潺潺流水上,却仍将渐渐枯萎。
我会继续努力的,这辈子我都会继续努力下去的。
你就耐心等待,我追到你的那一天吧。
请让我,继续喜欢你。
有人说恋爱最美的时期,就是暧昧不清的阶段。
彼此探询对方的呼吸,小心翼翼辨别对方释出的心意,戒慎恐惧给予响应。
每一个小动作似乎都有意义,也开始被赋予意义。
走在一起时,男生开始留心女孩是不是走在安全的内侧,女生则无法忽略男生僵硬的摆手,是不是正在酝酿牵起自己的勇气。
女生迷上恋爱心理测验,男生开始懂得吃饭时先帮女生拆免洗筷的塑料套。
一切一切,不只是因为自己想“表现得好”,更是因为自己的心里出现一个位置,独属于地球上另一个人——那一个人。这种机率大约是,五十七亿分之一。
对我来说,告白如果只关心成不成功就太逊了,因为“如果一旦成功了,就不会再有下一次的告白了”。
告白当然要成功,所以紧有一次机会。
因为紧有一次机会,当然就得想办法让告白漂漂亮亮,永生难忘。
喜欢对的人,身上会发光。
持续发着八年的光呢。
如果告白的方式,竟然可以决定女孩“会不会喜欢男孩”或“会不会答应与男孩”,那么“喜欢的定义”就几乎与爱情脱钩,变成一种只讲浪漫花招,而不深入真正本质的东西。
所以在我心目中爱情的样貌里,
如果女孩够喜欢男孩,
即使男孩是一边打哈欠一边告白,
女孩九成还是会答应与男孩交往,
剩下失败一成几率,
就是男孩有毁灭性的口臭这件事在打哈欠告白的瞬间,
歼杀了女孩对男孩的喜欢。
算是意外。
既然告白的方式紧紧是表象,
告白的结果不会因此而改变,
那么“苦苦思考告白时机”或“如何在惊喜中让对方知道自己的爱意”这件事,难道都只是愚蠢的把戏吗?
不,反而格外珍贵了。
那是一种心意。
每个人都想要让心爱的对象在见识到自己的喜欢时,
能过拥有最好的心情,
好在记忆相册本里存留最深刻的一页。
所以我们挑场合,选时间,制造气氛,为了他,为了她,为了彼此。多么诚恳的心意。
“最强”这两个字,就是男子汉最好的奖品。
再见,再见,再见。你永远都看不见我放弃的背影有多么伤心,我的幼稚出自我热血的根性,就是靠着这股热血,我才能喜欢你这么久。
而这份热血,竟成了你否定的无谓存在。
人生没有意外,只能说是命运使然。
错过了听见神气魔咒的时机,却因为一场荒谬又热血的怪比赛,让我与深深喜欢的女孩从此在爱情的路上分道扬镳,各自化作一条线,在人生的路上奔驰。 奔驰,却又彼此缠绕。 不久后,我交了女朋友。沈佳仪也交了男朋友。 但我们之间的故事,却没有因此结束。 八年的喜欢,让我们之间拥有了更深刻的联系。 比情人饱满,比朋友扎实。 那是,羁绊。 我们总是在这个世界上,寻找跟我们“连接”的另一个人。 连接的方式有很多种,有的连接是一种陪伴,有的连接是一种互相取暖,有的连接则是一种淡淡的默契。 通过爱情而连接的伴侣,则是我们最向往的关系。 不管你装得再怎么像普通朋友,我还是可以感觉到你对我的喜欢……不,应该说是重视。你对我,很重视。让我觉得,自己很幸福。我很喜欢,你喜欢我……我只是觉得,他不够喜欢我。经历过你是怎么喜欢我,我就会觉得其他人对我的喜欢,无论如何都没办法跟你相比…… 我也很喜欢,当年喜欢着你的我。那时侯的我,简直无时无刻都在发光呢。 我对你的喜欢,原来一直都是有响应的,而不是我一个人在跳舞。对我很重要。我的青春,不是一场独白。
人生不是一个人的,喜欢,也不是一个人的。 我已经将另一个女孩嵌进我的人生,那女孩的人生亦然。我无法掉头就走,那也是我珍贵守护的爱情。 没有结果的爱情,只要开了花,颜色就是灿烂的。 见识了那道灿烂,我的青春,再也无悔。 一场名为青春的潮水淹没了我们。 浪退时,浑身湿透的我们一起坐在沙滩上,看著我们最喜爱的女孩子用力挥舞双手,幸福踏向人生的另一端。 下一次浪来,会带走女孩留在沙滩上的美好足迹。 但我们还在。 刻在我们心中的女孩模样,也还会在。 豪情不减,嬉笑当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