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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文 名:琴孝闵
曾 用 名:秦惠珠
国 籍:韩国
性 别:女
身 高:164cm
体 重:43kg
出生日期:1984年3月9日
年 龄:27周岁
宗 教:基督教
婚姻状况:未婚,暂无男友 职 业:剧本作家,韩国Ulzzang
喜欢的化妆品牌子:make up forever
首次亮相:2008年夏季飞溅模型伊顿广播
广播:伊顿夏水(2008)
广告:贝利斯,必胜客,伊顿夏水职业生涯:2009光州泡菜节大使
特长兴趣:画画、摄影、写作
琴孝闵是一个常常旅行的美女,拥有自然纯朴的风格,清新素净的面孔,很容易被人记住,令人印象深刻,是韩国ul中风格纯朴、纯净自然的特点美女
其 它:被人称长相与郑**颇有几分相似,且是韩国著名的ul
曾客串电影《七级公务员》(片尾时出现)。 出演MV
2008年 ETN Network Summer Brand Identity 广告 李恩美 LEE EN MI the ORIGINAL Concert Movie Korean Music Full HD Zone
2010年 10dollers sundaybrunch
2011年 电影PLAY剧本编写
http://minihp.cyworld.com/pims/main/pims_main.asp?tid=38848758
(ps;不得不说第一次见她的图片时 就被她的气质所吸引 清新淡雅的图片 总给人心里思思小温暖 有所希望)
张书旗(1900—1957),原名世忠,字书旂,号南京晓庄、七炉居。室名小松山庄。浙江浦江人。曾任南京中央大学教授,抗战期间去美国创办画院,讲学作画,后定居旧金山。勤于写生,工于设色,尤善用粉,在染色的仿古宣纸上,用白粉蘸色点染,计白当黑,手法巧妙娴熟,极见生动,画风浓丽秀雅,别具一格。其作品曾被美国总统收藏。其花鸟,取法于任伯年,作花鸟喜用白粉调和色墨,画面典雅明丽,颇具现代感。又得高剑父与吕凤子亲授,形成色、粉与笔墨兼施的清新流丽画风而独标一格。
作品有日本画的面貌;喜用高丽纸作画,力求色彩与水墨的融合。学院派杰出代表,素有“任伯年第二”的美誉,善于用粉,能“粉分五色”,有“白粉主义画家”之称。吕风子赞他“画花似闻香,画鸟若欲语,技法卓绝,当代无与抗衡者。”徐悲鸿称其:“自得家法,其气雄健,其笔超脱,谷与古人争一*地,而蔚为当代代表作家之一”。
当时,与徐悲鸿、柳子谷有“金陵三杰”(金陵三画家)之称。
图片资料均收集于网络.........
早上她开门,看见楼上帅哥家的猫咪伏在外面,脖子上挂着一个牌子:主人出差,能收留我几天么?-她笑笑,抱起猫儿进了屋子。-而后那只猫咪都会可怜兮兮地出现,理由同上。-这天,她听到敲门声,开门,却看见那个帅哥眨着桃花眼道:-猫出差了,能收留我么?
一只猫的生命哲学
男人非常伤心,他知道猫余下的日子不多了。医生说已经没得治了,他只能把猫带回家,并尽可能地让他在剩下的时间里过得舒服些。
男人把猫放在腿上,叹了口气。猫睁开眼睛,呼噜呼噜地哼着,抬眼看了看男人。一滴眼泪从男人的脸颊边滑落,落在了猫的额头上。猫有点不高兴地看了他一眼。
“你哭个什么啊,伙计?”猫问道,“因为你无法承受将要失去我的念头?因为你认为永远都没有什么能代替我?”男人点了点头:“是啊。”
“那么你认为我离开你以后,会到什么地方去了呢?”猫问道。男人无望地耸了耸肩。“闭上眼睛吧,伙计。”猫说。男人疑惑地看了他一眼,但还是听话地闭上了眼睛。
“我的眼睛和毛皮是什么颜色的?”猫问。“你的眼睛是金色的,你的毛皮是浓郁而温暖的褐色。”男人回答道。
“那你最常在什么地方见到我呢?”猫问。“我经常见到你……在厨房的窗台上看鸟……在我最喜欢的椅子上……躺在桌子上我需要用的文件上……晚上睡在我脑袋边的枕头上。”“那么,无论什么时候你想见我,你只要闭上你的眼睛就可以了。”猫说。
“把地上的那段绳子捡起来——那里,我的‘玩具’。”男人睁开眼睛,伸手捡起了绳子。绳子大约有0.6米长,猫曾经能够抓着绳子自娱自乐一玩就是几个小时。“现在用两只手捏住绳子的两端。”猫命令道。男人照做了。
“你左手捏着的那端就是我的出生,而右手的那端就是我的死亡。现在把两端连在一起。”猫说道。男人又照做了。
“一个连贯的圆圈,”猫说,“这个绳子上的任意一点同其他点有什么不同吗?比绳子的其他部分更好或者更差吗?”男人审视着那根绳子,然后摇了摇头,“没有。”
“再次闭上你的眼睛,”猫说,“现在舔舔你的手。”男人惊讶地睁大了眼睛。
“照我说的做吧,”猫说。“舔舔你的手,想想我在所有你熟悉的地方,想想所有的绳子。”
要舔自己的手,男人觉得很蠢,不过他还是照做了。他发现了猫所知道的秘密——舔手能让你*静下来,并让你能够思考得更加清楚。他继续舔着,他的嘴角开始上翘,好多天来第一次露出了微笑。他等待着猫叫停,可是没等到,于是他睁开了眼睛。猫的眼睛已经闭上了。他摸了摸猫温暖的褐色皮毛,可是猫已经去了。
男人用力闭上了眼睛,泪如泉涌。他看到猫蹲在窗台上,然后是他的床上,然后躺在他的重要文件上。他看到猫在他脑袋边的枕头上,看到他明亮的金黄色的眼睛,还有鼻子和耳朵上深褐色的毛发。他睁开眼睛,透过泪水看向他依然捏在手里的绳圈。
其实,我觉得街拍应该是自然的,最好是偷拍,而不是,让人站在那,摄影师再去拍,但好多图图都是站在那,但还是传了,因为,穿的实在是太有范了
英文名字叫做Street Snap,其中Street是街道的意思,代表着走过的、看到的、自由的、周围的、普通的、熟悉得让人无法察觉的地方;而Snap,原来的用法之一是形容词,指快闪的、仓促的、突然的、简单的,以及咔嚓的声音、快速且灵活的移动、猛然获取的镜头。街拍最早源于国外的时尚杂志,除了及时介绍各大秀场上的新装发布,还要传递来自民间的流行信息,于是所谓“街头秀”就应运而生,这就是街拍的起源。
当然,街拍的对象并非只是*头百姓,大量职业摄影师对明星们在日常生活中的抓拍,也成为街拍的一个重要流派。但不管怎么样,只要你看到马路上出现任何好看、好玩的,都可以充当一回街拍摄影师,让走过、路过的帅哥与美女成为你镜头下的明星,只要你够时尚、爱逛街、眼力尖锐、品位独特,再有快速反应的行动能力。
街拍所用的摄影器材,一般应采用体积比较小,性能较强的数码相机。利用手机也可以。
街拍的风行地在日本,众多不同造型的年轻人和时尚杂志的大量需要,为街拍提供了一个广阔的空间。一般来说,一次专业的街拍,必须捕捉到被拍者衣服的细节、搭配和牌子。时至今日,这仍是街拍内容的主流。
另外网络成为街拍作品大看板。
Streetstyle2:
http://www.topit.me/album/298344
黑猫不睡(一)
我站在绿成一片模糊的高草中,抱着那只喜欢望天的幼小的黑猫。我穿着白得很柔和,白得可以与云朵没有界线的长裙,纤细的白色流苏同纤细的绿色高草相纠缠。我身后是爬满野蔷薇的半壁墙。我有着与花朵很相称的新鲜的笑。——这是一张晨木为我拍的照片
其实我不算美,但是我认为自己很美。晨木也认为我很美。我想这足矣。
在这个下着大雨的午后,我回到了这个城市,回到了城郊的旧家。我撑了把艳橙的伞,在没有阳光的日子,用它的暖橘色慰藉自己。然后我就在距家五米远的电线杆上看到了这张自己的照片。雨水在我的那张脸上蔓延,微笑好像已经褪了色。一张寻人启事。是晨木在发疯似的找我。
重要。我思考着这个词的意思。我承认被这张寻我的照片感动了。我想丢掉伞,抱着电线杆痛哭。晨木淡淡的肥皂香味似乎在迫*,他可能在唤我。小公主,他说,继续相爱吧。
我不能。因为心里有一只猫昼夜不睡,不休地唱着。它是黑的,黑得叫人心疼和绝望。它是我的墨墨。它不是一只九命的猫,它只有一条命,而且它死了。它是我和晨木无法愈合的伤。
我没有将那张启事看完,转身,逃开。家里的墙壁保持着我曾经粉刷的天蓝色,透着无处不在的冷气
黑猫不睡(二)
我生活在一个男尊女卑的家庭里。我的父亲走路昂着头,声音洪亮。他从不挤公车,也不会去集贸市场买菜,他在愤怒的时候,会扯起我母亲的长发打她。但我的母亲依旧蓄着顺顺的长发。她穿着围裙抑或棉布衬衣,做复杂的饭,种一园子的花,被父亲养在家里,笑和哭都很淡。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学会用恭敬和恭维的语气同父亲讲话,并在他爆发的前一秒逃走。
我养了一只叫墨墨的猫。她夜一般地黑,眼睛很亮,总是惊恐地睁大,很少睡觉。我想这样的黑色使我安静和沉沦。我带着她在夏日的高草里奔跑,在幼儿园的秋千上对着落日数秒。她是我体外的灵魂。
我的父亲在我第一次把她抱回家的时候就警告我,黑猫是不祥物,如果因为这只猫给他添了麻烦,他不会放过我。我和墨墨这两个小孩在低低的屋檐下生活得压抑而战战兢兢。我想这可能是墨墨极少睡觉的原因。
黑猫不睡(三)
有着威廉王子式笑容的晨木住在隔壁,和我上同一所高中。他喜欢摄影和兵器杂志,喜欢穿牌子在左下衣角的T恤,喜欢天空、麦田和海。
但后来他说他最喜欢的还是我。晨木说,小公主,让我们在还是孩子的时候就相爱,步步走到终老吧。 从来没有人用小公主称呼我,我在家里、在学校里都更像一个没有资本发展为王子妃的灰姑娘。我揽着墨墨,惶恐地问,你也会爱我的猫吗,你会不吼我不骂我永远疼我吗,你会扯起我的头发打我吗,你会总让我穿着围裙,守着家吗,你可以给我一个热乎乎的家,并同意我把墙壁刷成蓝色吗?
他说,小公主,我会让你住在蔚蓝的宫殿里,穿一尘不染的长裙,把墨墨喂成走不动的小猪。
我喜极而泣。我想晨木将永远把我和墨墨裹在幸福里,我可以不像我那个正在家里给她男人换拖鞋的母亲一样,活得那么隐约。
我固执地养着墨墨,我固执地爱着晨木。
有一天母亲做饭时,我倚在门边,对母亲说,我喜欢晨木。母亲呆板地笑了。你得先学会做饭,带着油烟味的她说:这将是你的事业。
黑猫不睡(四)
父亲骤然失了业。祖母染了不知名的病就死了。我在她的葬礼上对着这个为丈夫和儿子做了一生奴隶的老女人流尽了泪,也为我和墨墨的命运流泪。我的父亲像颗吐着火芯的炸弹,随时可能宣告我们的末日。 墨墨到了**期,睡得更少了,在夜晚瞑瞑地睁着眼睛,凄烈地叫到天明。我经常带她出门散步,在心里念:墨墨,快些找到自己的爱人,你的叫声迟早会引爆我的父亲。
终于在一个死寂的夜,墨墨不休的叫声像刀锋割裂了我的肌肤。父亲蓦地从床上坐起来。他奔到客厅,然后是墨墨声声死亡边缘的叫声。我飞跑过去,我母亲的男人——我只有这样称呼眼前这个凶悍的疯子——正开了门,企图用脚把墨墨踢出门去。墨墨倒在门边,用爪子扒紧门不肯走。她的肚子被踢,她的头骨被踢,她的脊背被踢,她的尾巴一动不动,像根麻木不仁的绳子。她在一连串的踢打中不能睁眼、不能呼吸,她坚持不放开爪子,不逃离。她惟一可以做的只有流血。傻墨墨,快放开门逃命吧,这样的家不值得你留恋。固执只会送了你的命。
我立刻伏倒在地上去抱住那个可怕男人的脚,那只脚以惊人的频率蹂躏着垂死的猫。那脚向后踢开了我,雨点般的一下下踢向我。我撞到了墙角,头颅像朵绝望中绽放的花。亲爱的墨墨,我或者也快要死了。我眼前越来越黑,我看到母亲在轻微地制止父亲,她带着犹豫和怯懦。我呼唤着晨木:晨木,你是超人,你来救墨墨啊。我在绝望中昏厥。我的梦里有黑得与夜没有界线的墨墨在唱歌。晨木抚着我的脸说,小公主,墨墨不会死,你醒来吧。
醒来时又是很亮的一天了。母亲守在床边,悲哀依旧是很淡的那种。我瞪着她,不敢问出那个有关生死的问题。她说墨墨没死,晨木在看着她。
墨墨依旧没睡。她躺的白色毛巾上布满深深浅浅的血迹。她团缩着身子,像朵开败的绒花。她的嘴合不上了,猫所特有的四颗锋利的长牙齿全断了,剩下参差不齐的血淋淋的牙茬。她从此哑了,她不会叫也不会唱了。她很难站立,前腿断了,小爪子在剧烈颤抖。她用血舌头舔着我的手指,脱落了毛的尾巴摇得像面投降的旗帜。我泪如雨下,小墨墨,你应该逃的,你还那么小,还没做母亲就伤成这样。
我转身扑在晨木怀里,我说:爱我,就带走墨墨。
黑猫不睡(五)
墨墨被安顿在晨木家。她可以康复到一颠一颠地缓慢走路了。我们给她找来一只安静的白色公猫做配偶。残缺的墨墨很快怀孕了。
我无法逃离这个无能的母亲和残暴的父亲圈起的家。我不再跟父亲讲话,也极少跟母亲讲话。每一天我最大的快乐就是放学后去晨木家看墨墨。
晨木的脸色很暗,很像我的父亲。他的父亲出了车祸,肋骨被撞断了。他第一次从医院回来,就冷着脸对我说:大人们说得没错,黑猫只会带来厄运和灾难,你家人,我家人,甚至连她自己都逃不了。
我说,晨木连你也这么说,她只是只简单的猫,她没有魔力,她连自己也保护不了。你答应过我好好照顾她,如果你还爱我。
冬天到了,墨墨的肚子很大了。晨木的父亲仍旧不好。晨木开始冲着我大吼大叫,他忘掉了曾经的誓言,墨墨也已经成了他的负累。我开始像母亲对父亲那样对晨木。帮他做饭给医院的父亲,帮他安慰憔悴的母亲。我一声不响地任由他骂,扫起他摔的一地玻璃碎片。
在一个下着大雪的夜,我又梦见了墨墨,她开口唱了。墨墨还对我说,知道吗,我很累了,我想睡了。 第二天的清晨没出太阳,我在院子里扫雪。晨木走向我,面无表情地告诉我,他昨夜把墨墨赶出了门。我停下来,静止。我说,晨木,你在开玩笑吗,昨晚有那么大的雪,墨墨怀着孕,她没有牙齿,走路也走不稳,甚至连求救声也发不出——我知道这不是玩笑,我说着说着就哭了。我想了想,满怀希望地问,是不是她一直在门口没有离开,你今天早晨又把她抱进了房间?不是,晨木说,我昨晚抱着她去了很远的灌木丛,从那里扔下了她。我母亲说扔了她,父亲的病就会好。
同一个晨木,说要给我公主似的生活,说永远疼我,说要把墨墨喂成走不动的小猪。他是拯救我的神啊,他也一度拯救了我的墨墨。此刻的他,隔世的表情,扭曲的脸孔。我的晨木我已无法看清。
我乞求着晨木,这个胸中已无爱的人,带我去那片灌木。不然墨墨会冻死,或者饿死。
我就是想让她死。晨木说。
黑猫不睡(六)
我找了很远很远,找了很久很久。墨墨像那场雪一样,化没了。我的王子也携着诺言随冬天远离了我。我永远是孤独的无法蜕变的灰姑娘。
初春,幼儿园开学了。一个曾见过我和墨墨的小女孩跑来找我。她哭了。她说幼儿园一个假期没有人,开学后他们在后院秋千边发现一具猫尸。她说好像是墨墨。
我又看到了我的墨墨。她撑开身子躺在化雪后潮湿的泥土地上。周围是小桃花般的一串脚印。她的身体狭瘦,肚子是瘪的——她应该生下了孩子。她周身布满黑色的蚂蚁,在吃她。她的身子早已被掏空了。眼睛也空了,蚂蚁从她的眼窝里爬进爬出。她死的时候应该依旧睁大着眼睛,瞑瞑的。
那个小女孩躲在我身后怯怯地哭,她问我,小黑猫是在腐烂吗?我蹲下来,像过去揽住墨墨一样揽住她。我说,腐烂其实一点也不可怕,我们活着,也一样在腐烂。人的一生其实就是一场腐烂。
墨墨没有找到回家的路,但她找到了我们常来看夕阳的秋千。好墨墨。
墨墨一直都不睡,一直都很累。现在她终于睡了。墨墨,在梦里穿梭的感觉一定很好吧。
我又在心里说,与墨墨非亲非故的蚂蚁在吃着墨墨,可是我最爱的晨木也在啃噬着我的心。我爱的男孩答应照顾我爱的猫,他照顾着她睡去了。
我的猫不是一只九命的猫,她只有一条命,并且她死了。
黑猫不睡(七)
我的父亲很快有了新工作,有了很多钱。他得意洋洋地说是因为墨墨死了。
我还是用了他的钱,去了一个遥远城市的一所寄宿学校。那个城市从不下令我伤心的雪。
父亲也带着他温顺的妻子迁到了美丽的海滨。
临走的时候,我把房间刷成了天蓝色。一辈子,晨木都不可能给我一个这样蔚蓝的家了。
我没有同他告别,因为无所谓再相聚。
今天我又鬼使神差地回到这里。晨木早就搬走了,这里看起来像一片废墟,我甚至可以相信绿色高草里隐埋着坟墓。我把自己关在房子里,想念墨墨,也想念晨木。
下了三天的雨。我不能遗忘那张启事——王子没有忘记他的灰姑娘,他用一张照片代替水晶鞋在寻找她。我忍不住又去看那张可爱的照片和晨木留下的只言片语。雨水洗白了照片,整张启事缺了一半。但我还是看到至关重要的一行字:小公主,我找到了墨墨的孩子们,我一直养着它们。
那一刻我想可能雨停了,出彩虹了。是的,晨木还是有爱的,爱我,也爱墨墨。也许我永远都不会原谅他,但眼下我想见见他和墨墨的孩子。我在启事上寻找晨木的地址,只有赫然的地址两字,后面的内容都被雨水打落,不知漂去何方了。
天意弄人。
我伫立在疯长的野草中间,幻听中的猫又开始了不朽的眠歌。晨木,我们还会相逢吗?
(仅以此文祭奠我死去的爱情)——张悦然
戴文·青木 Devon Aoki
中文名:戴文青木
英文名:Devon Edwenna Aoki
出生地:美国纽约
种族:英日德三国混血
生日:1982年8月10日
身高:168cm
现居地:纽约
三围:H81cm B58cm W84cm
职业:模特
简介:
Devon Aoki出生于美国纽约,在加拿大度过了她的童年。后来随父母来到了英国伦敦,并在那里念完了高中。她的父亲(Rocky Aoki) 是前日本摔跤与赛艇项目的运动员,现在是世界知名的日式铁板烧连锁店(Benihana)的老板。她的母亲(Pamela Hilburger),一位拥有德裔和英国血统的珠宝设计师,是Rocky Aoki的第二任妻子。她的哥哥(Steve Aoki)是洛杉矶的当红DJ,同时也是美国独立唱片公司Dim Mak的老板。
1998年,戴文取代了世界超模“黑珍珠”纳奥米-坎贝尔成为范思哲“ 缪斯”。2003年,这位有大将之风的女孩得到了导演约翰-辛格顿的青睐,参加了她的处女作电影《速度与激情2》的拍摄,在片中戴文饰演一位剽悍的街头赛车手。
当那个摇着折扇,戴着墨镜的老公子Karl Lagerfeld牵着戴文青木(Devon Aoki)缓缓出场时,时装界轰动了,这位拥有复杂血统的日裔混血儿迎来了属于自己的时代,因为有传闻说每一季靠在Karl Lagerfeld身旁出场的模特都是当季最红的,其实不然,戴文13岁就在Vivienne Westwood的时装秀上搔首弄姿、艳惊四座。
13岁踏入模特儿行业至今,戴文已累积了无数*面摄影与秀场表演经验。但是戴文青木之所以踏入时尚界完全在她的意料之外,其实她的身高并不是很出众(1.68米),当年她在一场演唱会中被正在现场作报道的知名杂志工作人员相中,邀她入镜;几天之后,戴文在一场派对中又遇到他们,于是答应替《Interview》杂志做了一篇访问并且拍了一些照片。不久之后,她的教母介绍她认识强尼·戴普的前女友名模凯特·摩丝,凯特·摩丝又把她推荐给英国知名模特儿经纪公司STORM以及时尚大师Karl Lanerfeld,于是这位小小年纪就很有大将之风的女孩渐渐在模特界崭露头角。
青木小佳人搔首弄姿出现在各种秀场,喜欢她的人会被她的独特魅力所吸引,不喜欢她的人士认为她是鬼娃花子的真人版。不管怎样,她确实是红了,而且红的发紫,她让人难忘,表现力惊人!眼睛是上翘的,嘴唇是下调的,五官是小巧的。那种童贞中又带着成熟韵味的独特气质源自三种血统:父亲的日裔血统,母亲的德裔血统和英国血统。她有你意想不到的可朔性。
168cm高的Devon说:“我有雀斑,个子不算高,而且并不完美。我们正踏入新纪元,潮流正在转变,人们喜欢和接受不同的人种,这种转变真叫人兴奋。”
她一张另类的面孔令她在90年代末走红,更成为LarlLagerfield的新宠儿。16岁时DevonAoki遇到晋身模特圈的大好机会而进入圈中发展,但她并没放弃自己学*的机会。工作的同时她修读生理学,解剖学,美国历史及摄影。务求成为一个有修养的新时代模特。
无论是*常的便装,高贵的晚装还是怪异艺术装她都能穿出衣服的风格与神韵。所以Devon Aoki由出道至今就很受设计师们的欢迎,成为他们的宠儿。DevonAoki不仅参与各大牌子的演出,还拍了不少杂志的封面及内页。还成为巴黎名牌CHANEL的代言人。
戴文青木之所以踏入时尚界完全在她的意料之外,其实她的身高并不是很出众(1.68米),当年她在一场演唱会中被正在现场作报道的知名杂志工作人员相中,邀她入镜;几天之后,戴文在一场派对中又遇到他们,于是答应替《Interview》杂志做了一篇访问并且拍了一些照片。不久之后,她的教母介绍她认识强尼·戴普的前女友名模凯特·摩丝,凯特·摩丝又把她推荐给英国知名模特儿经纪公司STORM以及时尚大师Karl Lanerfeld,于是这位小小年纪就很有大将之风的女孩渐渐在模特界崭露头角。
出演过的部分电影:
Sin City 1 & 2 罪恶之城1、2
D.E.B.S 少女特工队
DOA: Dead or Alive 生死格斗
2 Fast 2 Furious 速度与激情2
高跟鞋已经有四百多年的历史了,但高跟鞋并非一下子就蹿起三寸高,它的高度是从十六世纪时开始,逐渐与日俱增的。高跟鞋最初于法国面世,是男性最早穿用,女人并未穿。鞋跟稍高,骑马十分方便,鞋跟可以紧紧抵着马镫,因此马靴就是最早有跟或者可以说是有高跟的鞋子。
其实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登场的“松糕鞋”,远在十六世纪已有类似的木屐高跟鞋面世。木屐也可算是高跟鞋的前身,当时做套鞋穿用,始源于北欧,用来保护穿在里面的皮鞋。到十七世纪中叶,法国国势如日中天,国王路易十四矮人一截的身材与他高人一等的威望却不成比例,为了补救身材的不足,他便在鞋上做手脚,把鞋跟垫高几寸。朝中显贵上行而下效,也叫鞋匠替他们把鞋垫高,皇帝只好又把鞋跟再加高。直高到男人厌恶了高跟鞋,但宫中的女人却保留了高跟鞋。
相传,十八世纪路易十四的王宫里养着许多年轻貌美的宫女,她们耐不住宫廷寂寞,常常溜出宫外玩耍。路易十四颁布了一系列宫廷禁令,但仍阻止不了宫女们的外出。这时,有人向路易十四献计说,这些宫女之所以一转身就没了影,关键在于脚下没有羁绊。要在她们的鞋上做文章。于是,路易十四授命鞋匠设计一种刁钻的鞋子,以整治那些爱溜的宫女。当时,法国舞台上的悲剧演员穿的是一种全高型的戏剧鞋,鞋匠从这里得到启发,创作出了后现代高跟鞋。
宫女们叫苦连天,但君命难违,只得哭丧着脸穿起了高跟鞋。可是,经过一段时间的磨练后,宫女们又行走自如了。而且,她们发现穿高跟鞋能使身材显得修长优美,便喜欢上了高跟鞋,非高跟鞋反而不穿了。巴黎的时髦女性见到高跟鞋,大为赞叹,竞相仿效。于是,高跟鞋由宫廷传遍法国,又传遍世界。
有一种传说是,15世纪时威尼斯有个商人,外出时害怕漂亮的妻子行为不端,就给妻子定做了一双后跟很高的鞋,以防止妻子外出。可妻子看到这双奇特鞋后,觉得十分好玩,就让佣人陪著她走街串巷,出尽了风头。人们觉得她的鞋很美,争相仿效。於是高跟鞋很快就流行开了。
当年玛丽莲·梦露因穿上由SalvatoreFerragamo设计的金属细高跟鞋令她一举成名,她曾说:“虽然我不知道谁最先发明了高跟鞋,但所有女人都应该感谢他,高跟鞋给我的事业有极大的帮助。”所以说,上帝对女人的钟爱,很大一部分,就体现在高跟鞋上。高跟鞋使女人陷入一种如梦如幻的境界。可以这样说,高跟鞋简直使女人有了脱离*庸,摆脱凡俗生活的可能,它使日子更加丰富多彩……
15世纪的一个威尼斯商人娶了一位美丽迷人的女子为妻,商人经常要出门做生意,又担心妻子会外出风流,十分苦恼。一个雨天,他走在街道上,鞋后跟粘了许多泥,因而步履艰难。商人由此受到启发,制作了一双后跟很高的鞋。因为威尼斯是座水城,船是主要的交通工具,商人认为妻子穿上高跟鞋无法在跳板上行走,这样就可以把她困在家里。岂料,他的妻子穿上这双鞋子,感到十分新奇,就由佣人陪伴,上船下船,到处游玩。高跟鞋使她更加婀娜多姿,路见之人都觉得穿上高跟鞋走路姿态太美了,讲求时髦的女士争相效仿,高跟鞋便很快盛行起来了。
高跟鞋与性感有关吗?被誉为“高跟鞋之帝”的Manolo Blahnik会斩钉截铁地告诉你:“当然!”而当我们回溯高跟鞋诞生的这一美妙的传说时,就会发现,穿上高高耸立的高跟鞋,女人的性感首先是从挣开固有束缚、张扬自信开始的。对于华裔制鞋大师周仰杰而言,高跟鞋还有另一重重要的意义:是它,带来周仰杰事业的起飞。当然,高跟鞋的奇妙传说,也因为周仰杰而更精彩。
人物素描
周仰杰与他的“魔鞋”
自第一双高跟鞋问世以来,鞋跟的高矮宽窄与造型款式不时有变,而人们对高跟鞋的狂热却历久不衰。真正将高跟鞋的潮流推至高峰的,无疑是周仰杰与他的Jimmy Choo手工鞋。“鞋子就是鞋子,除非它是Jimmy Choo。”从戴安娜王妃的“玻璃鞋”、《欲望都市》中莎拉·杰西卡·派克“不要抢走我的鞋”的尖叫、《穿着Prada的恶魔》中时尚女王的首选之物,到美国现任第一夫人的新鞋,或简洁优美、或华丽经典的Jimmy Choo手工鞋的影响力早已超出了它的实用范围,而以新时代女性的精神象征毅力与时尚潮流的巅峰,其中的弄潮儿,用细腻的男人心思与高超的手工技术打造出让女人们疯狂的“魔鞋”的,正是蜚声国际的华裔制鞋大师周仰杰。
设计理念
营造女人梦想
“她当时穿着Jimmy Choo牌子的高跟鞋,望着那4英寸的鞋跟,我两眼发直。我把这双高跟鞋rap一下,现在,每个人都知道Jimmy Choo。”没错,现在每个人都知道Jimmy Choo周仰杰。
在制鞋大师中,东方人的面孔甚为少见,更不用说是国际顶级级别的,周仰杰注定是其中的“异数”。从人穷志高的鞋匠之子到万众瞩目的设计明星,从11岁时子承父业设计出第一双鞋子到英国求学领悟设计真谛,从艰辛困苦中的惨淡经营到作为戴妃御用制鞋大师后的一举成名,周仰杰颇具传奇色彩的成功历程,至今仍是我们津津乐道的时尚传奇,也为其制作的鞋子增添了几分传奇的色彩。“Jimmy Choo的鞋子就是这样的,亲切大方、优雅、舒服,穿Jimmy Choo鞋子的女士们全都是大大方方,很雅观的。比如戴安娜公主,她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她全部穿我的鞋子,就是大方,美雅,舒服。”坚持称戴妃为“戴安娜公主”。这也许就是周仰杰设计理念的凝聚:Jimmy Choo极力为每一位女士营造属于自己的公主梦!而这样的制鞋设计理念贯彻到具体的制作,则体现为“全手工”与“四英寸”两大关键词。
坚持“四英寸”和“全手工”
有人说,男人往往比女人更了解自己的喜好与需要。这种说法是否具有普适性显然是有待商榷的,但却在周仰杰与他的手工鞋上得到印证。水晶、钻饰、鸵鸟毛、蝴蝶结……十足精致的鞋面设计,正是源于一位诚意十足的男性设计师。“灵感当然是漂亮的女孩子”。在被问及多年以来设计灵感的来源时,周仰杰强调女性顾客对他的重要启迪,“为什么我有这么多的灵感,因为我做了21年,跟不同的小姐们,女士们,为她们特别设计高跟鞋,所以每次都要有很多灵感才可以给到客人。”
都说高跟鞋是“美丽的刑具”,但在周仰杰看来,获得美丽与优雅,不需要以双脚的痛苦为代价。“但是商店里买回来的鞋,怎么可能合每个人的脚呢?同一款鞋中只有尺码的区别,至于鞋子脚背位置的宽度、足弓处的高度,你根本没有选择。”周仰杰坚持手工制作,就是希望让每一个顾客都得到完全适合她的气质、满足她需求的高跟鞋。“我会一次又一次地修改或重新制作一双鞋,直到它从样式到尺寸完全让人感到满意为止。”至于对“四英寸”的坚持,周仰杰有这样的解释:“四英寸是个健康问题,高了或矮了的高跟鞋都会让人不舒服,对人体的*衡也不好。父亲是做鞋的,中国人喜欢在生意上研究,研究怎样可以获得更多的生意,所以知道怎样的鞋才是大家最喜欢,感觉最舒服的。四英寸这个高度也是这样得来的。”如果说“全手工”是周仰杰对每一位顾客所拥有的个性气质的充分尊重,那么“四英寸”的坚持体现则是他对每一位顾客最细微的体贴与关怀以及对于父辈良好传统的追认。贴合双脚的曲线的鞋底设计既能展现女性优雅的体态美,又使双足在最长时间内经受最少的折磨,单凭这样的创意与诚意,就足以让周仰杰在机械化大生产的流水线商品浪潮中立于不败之地。
【苹果】
苹果是个好东西。
尤其是在冬天,苹果属于暖性水果。每天一个苹果,即可防寒也可瘦身哟~~
【痘】
我推荐你们用几款牌子的洗面奶、
相宜本草
Snoopy
屈臣氏
至于用法
一瓶控油的洗面奶,每周洗4、5次,不要多洗,每次洗面奶在脸上时间不要超过45秒,要冷水洗干净。
为了你们的美丽,坚持吧
【头发】
染得是好看。烫的是好看。可是他对你的头发造成的伤害却很大,
黑色最好看。如果你的头发不黑,相信你的爸妈说过经典的一句话。多吃芝麻~~
【气质】
每一个女孩,必有的就是气质。如果没有气质,长得再好看也没用。完全白搭。
走路挺胸直背,微笑。不要总是摆着苦瓜脸跟谁欠你钱一样,有人认为是装酷,其实是2B~
【爱情】
一些女生,分手了。哭得死去活来,这有什么好哭的。女生本来就是高傲的姿态,凭什么低声下气求着男生留下来?不要过分留恋一段爱情OR一个人,你知道错过了就是错过了,挽回不了的。就当丢弃一个布娃娃送给穷孩子。不要死乞白赖的赖着他~
【头发】
当你的头发出现分叉时,使用潘婷CLINICARE发尾分叉复合精华乳,将他涂抹在分叉的发梢,立即就会让分叉的发梢符合,给头发瞬间保护,长期使用对头发非常的有好处~~~
【护肤】
沐浴液:要挑适合自己的,尽量不要买有太多香味的。洗发露也是。
润唇膏:推荐曼秀雷敦
洗完澡擦得:推荐强生。
洗面奶:L上说过。
想拥有漂亮的美腿么。作为学生党,我们天天都要坐着学*。腿自然会粗,有了我给你的方法,你也不用去羡慕别人的腿叻~
1踮脚、原地跳,坚持久了腿型会很好看而且会瘦
2坐着,把双脚抬起来,一组3分钟,一小时2组。
很快就能见效果,不过要坚持哦~~
彼岸的花朵盛开如云,花开一季,一季凋零,你在遥远的彼岸那边,我在彼岸的这边,中间隔着我们永远也渡不过去的河。九月就像是一个温婉恬静的女子,不温不火,不吵不闹。她没有春的花枝招展,夏的热力四射,冬的冰霜傲骨,亦没有十月的冷艳,十一月的凄凉。这样的天气是最适合漫步,整理那些被夏天扰乱的思绪。
我说人生啊,如果尝过一回痛快淋漓的风景,写过一篇杜鹃啼血的文章,与一个赏心悦目的人错肩,也就够了。
所谓心事,不过是不如己意,那就是我执,执著于自己描画的理想,一有落差,即生烦恼。我与你,不过是擦肩而过,然后你停留在了我心底,而已。
你必须坚强,没有人会懂得你到底有多痛。你必须坚强,没有人会懂你到底要怎么继续生活下去。你必须坚强,没有人知道你经历了怎么样的生活。你必须坚强,没有人知道你微笑背后所隐藏的伤痛。你必须坚强,没有人知道你在想哭的时候却发现原来早已没有了眼泪。你若不坚强,谁替你勇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