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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手绘,卡通,神马都有
“妈妈,妈妈,”小怪兽问,“我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呢?”
正做饭的怪兽妈妈和蔼地问:“干吗想长大呀,做妈妈的乖宝宝不好吗?”
“长大了我就能让奥特曼打了。”小怪兽一脸的憧憬。
“妈妈,妈妈。”小怪兽兴奋地跑进屋,“我考上啦......”
正做饭的怪兽妈妈穿着围裙迎出来:“你考上什么啦,儿子。”
小怪兽满脸的幸福:“我考上‘替身演员’了,一级棒的。”
“你真了不起,儿子。”怪兽妈妈说,“不过,替身演员是干什么的呀。”
“就是给与奥特曼对打的怪兽当替身,妈妈,以后你从电视上看到的每一只被奥特曼打的怪兽都是我哟。”
“哎哟,儿子,你干什么呢?!”买菜回家的怪兽妈妈看见小怪兽用根绳子拴着自己的尾巴倒挂在门框上晃晃荡荡。
她赶紧放下菜篮子跑过去扶住小怪兽:“你不疼吗?”
“不疼。”小怪兽咬牙,脸控得已经发紫:“今天拍戏时奥特曼抱怨我的尾巴太短,他拽着摔我时不好使力气。我准备把它抻长一点儿。”
小怪兽抽抽搭搭地回到家。
怪兽妈妈迎出来,看见儿子成了熊猫眼,鼻子也流血了“谁欺负你了,走,我找他家长去。”
小怪兽摇头,张开紧攥的两只手,里面各有半个咸蛋。
“妈妈,这是奥特曼卸妆时亲手摘下来递给我的,让我敷眼睛。”小怪兽在妈妈围裙上蹭蹭泪水,“我感动得哭了一路。”
怪兽妈妈抱怨:“刚穿上的褂子呀,怎么弄得又是泥又是土的。”
小怪兽边脱衣服边回答:“我今天和奥特曼照相来着。”
“是吗?”怪兽妈妈捡起衣服扔进盆里,“照相不是要穿得干干净净吗?”
“有一群粉丝要和奥特曼拍点有特色的照片,就把我叫过去让奥特曼踩在脚底下,”小怪兽歉意地笑笑,“所以衣服就弄脏了。对不起,妈妈。不过照片很漂亮的,奥特曼神气极了,她们答应给我寄来一张。”
愿你如阳光,明媚不忧伤
没有阳光 自己便是阳光
阳光下跳舞的孩子
和阳光有关的日子
我站在人潮中,
渴望能握著你的手不鬆開。
而你的面容掩映在人潮中,
我們之間相吸的磁鐵,
似乎失去了效力。
五月的陽光,
是一個短篇小說。
剛剛開始就已經結束了。
我们要学会珍惜我们生活的每一天。因为,这每一天的开始,都将是我们余下生命之中的第一天。
我们有些故事,不一定要讲给所有人听;有些悲伤,不一定谁都会懂;有些伤口,时间久了就会慢慢长好;有些委屈,受过了想通了也就释然了;有些伤痛,忍过了疼久了也成*惯了;有些藏在心底的话,不想说也就没必要说了。其实,并不是所有的痛,都可以呐喊;不是所有的爱,都可以表白。
我的捐赠
不是一轮太阳
而是一盏路灯
太阳惹人耳目
甚至会将你灼伤
路灯静静守候
温暖你内心的冰凉
向日葵有太阳的陪伴,我不需要太阳,我只要有你就很满足了,
虽然你没有太阳耀眼,可是我需要的只是一个你,
需要一个眼里只有我的你,再也容不下别人的你,
你不用有太阳那么耀眼,只要在我眼里那么耀眼就好了,
你不需要那么伟大,把每个人的世界都照的温暖
你只要把我的世界温暖就足够了,
在我的世界里,你就是我的最耀眼的太阳。
温暖的,明亮的,希望的,永恒的。
这些词,都是我用来形容阳光的。和许多人一样,我也对阳光有瘾,在阳光怀里,我就是最幸福。
我突然意识到阳光曾给我每一个人留下那么多故事,并且还在继续创造着,直到我死去的那一天。
在人群中,在嘈杂外,我成长,我有阳光。阳光从不漏掉一个细节。我和阳光的情缘,定是从我小时候就结了用一株秋天里的狗尾草打的蝴蝶结。只是我无法像月岛雯time-leap,无法看到阳光下不带记忆的脸上,是惊奇,陶醉,单纯的开心,还是让阳光熏的睡意昏沉。
从漫不经心到敏感多情,从无意识到自我城堡的建立,我回首,看到的总是自己的影子。阳光,肯定见证了我所有的成长,知道的比爸爸妈妈、亲爱的闺蜜还要多。
想想吧,我那一天从六楼下到四楼,楼梯拐角的窗口出现的那个英俊的男孩儿,背着的双肩包里插着一个网球拍,难道阳光没看见吗?
正是在那样一个阳光的下午!我撒开了就跑到一楼,男孩儿还在视线之内。太阳笑着,给我多一把的阳光,晒得我心慌慌。他在阳光下,是那么美好。我跟着他,走过宿舍区,走进蛋糕店——不知道他买了什么,我随手抓了一罐草莓酱——走完挨着球场的长长的路……走着,走着,后来他去了哪里?那样的阳光照着那样的身影走进了我年轻的心里。
这是哪个季节呢?阳光还是这么美得撩人。我踩着棉实的一地草叶,旋转了一圈,一圈;这样的阳光永远让我满足,让我快乐地唱起歌来。他就站在那棵大树下,在阳光的影子里。我带着香甜的阳光气息,在他面前停住;他拉起我的手,我把满身的阳光给了他;阳光又给了我满身心的明朗,说我总会用得上。
我拿着回忆的底片过滤某些阳光,阳光可以这样黑白。在黑白的阳光里,我感觉同样的温暖,流在他的每一寸37°的柔软肌肤里的温暖。夜晚,我不做阳光的宝贝,就偷偷做那一只跳出城堡的猫,乘着月色柔软而温顺地伏在他用迷离的樱花筑起的巢……
花时过,花事便了。我难道忘了樱花自有期,一周半旬我们也可以称之时?看,一树的樱花,16天便落尽了,何况谁也不可能拥有整一树。寂寞的樱花树,阳光还在照着,这让树从不悲哀。照着,阳光老这么照着,就算你说你哭过,我们也无法去阳光那里讨蒸干的眼泪来;那么,便忘了吧。
阳光,明朗地照在身上。
接下来有阳光的日子,我都不觉得落魄。一个人,可以自由地去任何地方,阳光在脸上,天马行空,冬眠的鸟儿开始飞翔。阳光照嫩了我眼里的春天的绿芽,照亮了夏天盛开的栀子花,照得路上掉进鞋里的秋天一点也不硌脚,何况那本来就明亮凄美的冬天的雪花,经阳光一照,让永恒不再无法抵达。
亲爱的爸爸妈妈,亲爱的朋友们,我知道偶尔你们会想起我。只怪我居无定所,所以若想知道我的*况,还要辛苦你们在早上太阳刚刚打完哈欠,坐起身子时取那第一米的阳光,不一定要用信封;是装在打算逛集市用的菜篮子里,还是装在肯德基早餐配送的纸袋子里都没有关系。你们恐怕都知道,阳光对我一直都那么宽容,慈祥,温暖,明亮。
如今,我拄着拐杖,让阳光搀扶着。穿梭在新一个世纪里的人群里;蓦不然转过那座很高很高的楼的一角,迎面过来一股熟悉的香甜气味包裹着的白头发老人。我咧嘴一笑,来不及抬头,阳光默契地从他身上分离了我当年花季的影子,影子在我身后起舞,优雅地把我身体里的那个关于他的影子邀请到阳光下,旋转出我的记忆。
或许走过这个街角,我就该和阳光一起永恒了。只是这一刻,我还来不及想。
我心里所在默默一遍一遍念叨的,只是:所有的这些,IS-JUST,只不过,是关于阳光。
面对时光安静的流淌,不急,不缓,身在其中细细品尝的我,撩拨心尖的是感动,是眼泪,是快乐,是哀伤,也是些许的无赖...奢望永存的时光,用筑起一道堡垒,试图挽留时光的无情别离,她却钻过指缝,调皮的划出一个圈,为我戴上一只环,任凭我日后夜夜抚摸,缅怀....
尽管时光的力量那样强大,总有一些记忆的碎片的时间也无法斑驳的掉的,脸上早已脱去稚气的发小相聚,促膝长谈,把碎片一点一点拼凑,不由地,微笑绽放在嘴角,泪珠晕湿了眼眶....
那还是在什么样的年月,攥着一毛钱,买来一只冰棍,迎着微微的夏风,融化的冰棍顺着被晒的黝黑的小胳膊和着汗水,一直流到干净的卡通T-shirt上;一下课就跑到旧旧的操场上跳房子。。。
那又是怎样一副光景。一大群少年偷偷溜出教室,到附*的小河边疯狂的嬉戏;因打球而被班主任罚跑二十圈;因上课递小纸条而被罚晒太阳,在太阳底下也依然喋喋不休;那时候,喜欢一个TA,却不敢说出口;那时候,男孩女孩结下友谊是一辈子的...
一个人独处时,拾掇细数渐行渐远的旧时光,傻傻的笑着,笑我们顶着夏日的骄阳坐在大坝上尽情的侃大山,不时地,一架飞机拖着白色的尾巴在湛蓝的天空留下清晰的一笔,以为那飞机载着思恋跨越两座城,这便是旅行的意义;摸摸的哭着,哭我们之间曾经那不经意地伤害,明白,这些伤口在被时光抚摸后,渐渐愈合,并在那儿开出一朵花儿来,作为我们成长的勋章,让我们终能笑着回忆....
时光渐行渐远。
姓名:林弯弯
别名:Snaki
国籍:中国
出生地:江苏南京
现居:北京朝阳
性别:女
生日:***年8月20日
星座:狮子座
学校:北京现代音乐学院
职业:网店店主,*面模特
血型:O型
身高:170cm
体重:45kg
编辑本段个性资料
今天天气如何:挺好的(08.06.07)
你今天最后吃的一样东西是什么: 汉堡包
你养过什么:什么都不养
你有暴力倾向吗:貌似有哦
你*时最爱做的事:每天都不一样
你喜欢目前的生活吗:有时满意,有时厌烦。
你有嚼口香糖的*惯吗:还好啦
如果有来世你想要做什么:没想过
戴隐形眼镜吗: 偶尔带
头发染色吗: 经常染.疯了
最害怕的东西: 好多东西都害怕,我从小胆子就好小的哈,丢脸
最喜欢的颜色: 红、白、黑、看怎么搭配东西啦
最喜欢的卡通人物:《芝麻街》中的艾摩(ELMO)
最喜欢喝什么: 蛮多的
最讨厌喝什么: 也蛮多的
最喜欢的数字: 1.2.8
每天做的最多的事: 上网
喜欢看的哪一类的电影: 不喜欢看电影.没耐心
最喜欢的卡通人物: 芝麻街 好可爱的呀.我包包上就挂着的.啊哈哈
最喜欢哪个季节: 都不喜欢
最喜欢什么水果: 火龙果啦.西瓜.芒果,柚子.还蛮多都喜欢的
最喜欢什么吃的东西: 没什么特别喜欢的
最讨厌吃什么东西: 很多很多
喜欢的冰淇淋口味: 巧克力的
最怀念的日子: 没有
最崇拜的人: 自己.啦啦啦.
最喜欢的圈友:赵允哲、皇甫圣华、阿MAY、周歌、桃巫奇、俺命等
最喜欢的男明星: 陈冠希
最喜欢的女明星:艾薇儿
最高兴的事: 没有
最不爽的事: 很多 .基本上每天都有不爽的事发生
最讨厌的事: 也很多
编辑本段个人经历
2009年03月15日 网店正式开业
2010年04月16日 《幸福晚点名》炫酷
2010年06月07日 《越跳越美丽》
2010年06月25日 央视网 《明星来了》
2010年5月28 日 顾小雨MV《痛痛快快醉一回》
仅收录林弯弯最新照片以及旧照片 ✿
黑猫不睡(一)
我站在绿成一片模糊的高草中,抱着那只喜欢望天的幼小的黑猫。我穿着白得很柔和,白得可以与云朵没有界线的长裙,纤细的白色流苏同纤细的绿色高草相纠缠。我身后是爬满野蔷薇的半壁墙。我有着与花朵很相称的新鲜的笑。——这是一张晨木为我拍的照片
其实我不算美,但是我认为自己很美。晨木也认为我很美。我想这足矣。
在这个下着大雨的午后,我回到了这个城市,回到了城郊的旧家。我撑了把艳橙的伞,在没有阳光的日子,用它的暖橘色慰藉自己。然后我就在距家五米远的电线杆上看到了这张自己的照片。雨水在我的那张脸上蔓延,微笑好像已经褪了色。一张寻人启事。是晨木在发疯似的找我。
重要。我思考着这个词的意思。我承认被这张寻我的照片感动了。我想丢掉伞,抱着电线杆痛哭。晨木淡淡的肥皂香味似乎在迫*,他可能在唤我。小公主,他说,继续相爱吧。
我不能。因为心里有一只猫昼夜不睡,不休地唱着。它是黑的,黑得叫人心疼和绝望。它是我的墨墨。它不是一只九命的猫,它只有一条命,而且它死了。它是我和晨木无法愈合的伤。
我没有将那张启事看完,转身,逃开。家里的墙壁保持着我曾经粉刷的天蓝色,透着无处不在的冷气
黑猫不睡(二)
我生活在一个男尊女卑的家庭里。我的父亲走路昂着头,声音洪亮。他从不挤公车,也不会去集贸市场买菜,他在愤怒的时候,会扯起我母亲的长发打她。但我的母亲依旧蓄着顺顺的长发。她穿着围裙抑或棉布衬衣,做复杂的饭,种一园子的花,被父亲养在家里,笑和哭都很淡。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学会用恭敬和恭维的语气同父亲讲话,并在他爆发的前一秒逃走。
我养了一只叫墨墨的猫。她夜一般地黑,眼睛很亮,总是惊恐地睁大,很少睡觉。我想这样的黑色使我安静和沉沦。我带着她在夏日的高草里奔跑,在幼儿园的秋千上对着落日数秒。她是我体外的灵魂。
我的父亲在我第一次把她抱回家的时候就警告我,黑猫是不祥物,如果因为这只猫给他添了麻烦,他不会放过我。我和墨墨这两个小孩在低低的屋檐下生活得压抑而战战兢兢。我想这可能是墨墨极少睡觉的原因。
黑猫不睡(三)
有着威廉王子式笑容的晨木住在隔壁,和我上同一所高中。他喜欢摄影和兵器杂志,喜欢穿牌子在左下衣角的T恤,喜欢天空、麦田和海。
但后来他说他最喜欢的还是我。晨木说,小公主,让我们在还是孩子的时候就相爱,步步走到终老吧。 从来没有人用小公主称呼我,我在家里、在学校里都更像一个没有资本发展为王子妃的灰姑娘。我揽着墨墨,惶恐地问,你也会爱我的猫吗,你会不吼我不骂我永远疼我吗,你会扯起我的头发打我吗,你会总让我穿着围裙,守着家吗,你可以给我一个热乎乎的家,并同意我把墙壁刷成蓝色吗?
他说,小公主,我会让你住在蔚蓝的宫殿里,穿一尘不染的长裙,把墨墨喂成走不动的小猪。
我喜极而泣。我想晨木将永远把我和墨墨裹在幸福里,我可以不像我那个正在家里给她男人换拖鞋的母亲一样,活得那么隐约。
我固执地养着墨墨,我固执地爱着晨木。
有一天母亲做饭时,我倚在门边,对母亲说,我喜欢晨木。母亲呆板地笑了。你得先学会做饭,带着油烟味的她说:这将是你的事业。
黑猫不睡(四)
父亲骤然失了业。祖母染了不知名的病就死了。我在她的葬礼上对着这个为丈夫和儿子做了一生奴隶的老女人流尽了泪,也为我和墨墨的命运流泪。我的父亲像颗吐着火芯的炸弹,随时可能宣告我们的末日。 墨墨到了**期,睡得更少了,在夜晚瞑瞑地睁着眼睛,凄烈地叫到天明。我经常带她出门散步,在心里念:墨墨,快些找到自己的爱人,你的叫声迟早会引爆我的父亲。
终于在一个死寂的夜,墨墨不休的叫声像刀锋割裂了我的肌肤。父亲蓦地从床上坐起来。他奔到客厅,然后是墨墨声声死亡边缘的叫声。我飞跑过去,我母亲的男人——我只有这样称呼眼前这个凶悍的疯子——正开了门,企图用脚把墨墨踢出门去。墨墨倒在门边,用爪子扒紧门不肯走。她的肚子被踢,她的头骨被踢,她的脊背被踢,她的尾巴一动不动,像根麻木不仁的绳子。她在一连串的踢打中不能睁眼、不能呼吸,她坚持不放开爪子,不逃离。她惟一可以做的只有流血。傻墨墨,快放开门逃命吧,这样的家不值得你留恋。固执只会送了你的命。
我立刻伏倒在地上去抱住那个可怕男人的脚,那只脚以惊人的频率蹂躏着垂死的猫。那脚向后踢开了我,雨点般的一下下踢向我。我撞到了墙角,头颅像朵绝望中绽放的花。亲爱的墨墨,我或者也快要死了。我眼前越来越黑,我看到母亲在轻微地制止父亲,她带着犹豫和怯懦。我呼唤着晨木:晨木,你是超人,你来救墨墨啊。我在绝望中昏厥。我的梦里有黑得与夜没有界线的墨墨在唱歌。晨木抚着我的脸说,小公主,墨墨不会死,你醒来吧。
醒来时又是很亮的一天了。母亲守在床边,悲哀依旧是很淡的那种。我瞪着她,不敢问出那个有关生死的问题。她说墨墨没死,晨木在看着她。
墨墨依旧没睡。她躺的白色毛巾上布满深深浅浅的血迹。她团缩着身子,像朵开败的绒花。她的嘴合不上了,猫所特有的四颗锋利的长牙齿全断了,剩下参差不齐的血淋淋的牙茬。她从此哑了,她不会叫也不会唱了。她很难站立,前腿断了,小爪子在剧烈颤抖。她用血舌头舔着我的手指,脱落了毛的尾巴摇得像面投降的旗帜。我泪如雨下,小墨墨,你应该逃的,你还那么小,还没做母亲就伤成这样。
我转身扑在晨木怀里,我说:爱我,就带走墨墨。
黑猫不睡(五)
墨墨被安顿在晨木家。她可以康复到一颠一颠地缓慢走路了。我们给她找来一只安静的白色公猫做配偶。残缺的墨墨很快怀孕了。
我无法逃离这个无能的母亲和残暴的父亲圈起的家。我不再跟父亲讲话,也极少跟母亲讲话。每一天我最大的快乐就是放学后去晨木家看墨墨。
晨木的脸色很暗,很像我的父亲。他的父亲出了车祸,肋骨被撞断了。他第一次从医院回来,就冷着脸对我说:大人们说得没错,黑猫只会带来厄运和灾难,你家人,我家人,甚至连她自己都逃不了。
我说,晨木连你也这么说,她只是只简单的猫,她没有魔力,她连自己也保护不了。你答应过我好好照顾她,如果你还爱我。
冬天到了,墨墨的肚子很大了。晨木的父亲仍旧不好。晨木开始冲着我大吼大叫,他忘掉了曾经的誓言,墨墨也已经成了他的负累。我开始像母亲对父亲那样对晨木。帮他做饭给医院的父亲,帮他安慰憔悴的母亲。我一声不响地任由他骂,扫起他摔的一地玻璃碎片。
在一个下着大雪的夜,我又梦见了墨墨,她开口唱了。墨墨还对我说,知道吗,我很累了,我想睡了。 第二天的清晨没出太阳,我在院子里扫雪。晨木走向我,面无表情地告诉我,他昨夜把墨墨赶出了门。我停下来,静止。我说,晨木,你在开玩笑吗,昨晚有那么大的雪,墨墨怀着孕,她没有牙齿,走路也走不稳,甚至连求救声也发不出——我知道这不是玩笑,我说着说着就哭了。我想了想,满怀希望地问,是不是她一直在门口没有离开,你今天早晨又把她抱进了房间?不是,晨木说,我昨晚抱着她去了很远的灌木丛,从那里扔下了她。我母亲说扔了她,父亲的病就会好。
同一个晨木,说要给我公主似的生活,说永远疼我,说要把墨墨喂成走不动的小猪。他是拯救我的神啊,他也一度拯救了我的墨墨。此刻的他,隔世的表情,扭曲的脸孔。我的晨木我已无法看清。
我乞求着晨木,这个胸中已无爱的人,带我去那片灌木。不然墨墨会冻死,或者饿死。
我就是想让她死。晨木说。
黑猫不睡(六)
我找了很远很远,找了很久很久。墨墨像那场雪一样,化没了。我的王子也携着诺言随冬天远离了我。我永远是孤独的无法蜕变的灰姑娘。
初春,幼儿园开学了。一个曾见过我和墨墨的小女孩跑来找我。她哭了。她说幼儿园一个假期没有人,开学后他们在后院秋千边发现一具猫尸。她说好像是墨墨。
我又看到了我的墨墨。她撑开身子躺在化雪后潮湿的泥土地上。周围是小桃花般的一串脚印。她的身体狭瘦,肚子是瘪的——她应该生下了孩子。她周身布满黑色的蚂蚁,在吃她。她的身子早已被掏空了。眼睛也空了,蚂蚁从她的眼窝里爬进爬出。她死的时候应该依旧睁大着眼睛,瞑瞑的。
那个小女孩躲在我身后怯怯地哭,她问我,小黑猫是在腐烂吗?我蹲下来,像过去揽住墨墨一样揽住她。我说,腐烂其实一点也不可怕,我们活着,也一样在腐烂。人的一生其实就是一场腐烂。
墨墨没有找到回家的路,但她找到了我们常来看夕阳的秋千。好墨墨。
墨墨一直都不睡,一直都很累。现在她终于睡了。墨墨,在梦里穿梭的感觉一定很好吧。
我又在心里说,与墨墨非亲非故的蚂蚁在吃着墨墨,可是我最爱的晨木也在啃噬着我的心。我爱的男孩答应照顾我爱的猫,他照顾着她睡去了。
我的猫不是一只九命的猫,她只有一条命,并且她死了。
黑猫不睡(七)
我的父亲很快有了新工作,有了很多钱。他得意洋洋地说是因为墨墨死了。
我还是用了他的钱,去了一个遥远城市的一所寄宿学校。那个城市从不下令我伤心的雪。
父亲也带着他温顺的妻子迁到了美丽的海滨。
临走的时候,我把房间刷成了天蓝色。一辈子,晨木都不可能给我一个这样蔚蓝的家了。
我没有同他告别,因为无所谓再相聚。
今天我又鬼使神差地回到这里。晨木早就搬走了,这里看起来像一片废墟,我甚至可以相信绿色高草里隐埋着坟墓。我把自己关在房子里,想念墨墨,也想念晨木。
下了三天的雨。我不能遗忘那张启事——王子没有忘记他的灰姑娘,他用一张照片代替水晶鞋在寻找她。我忍不住又去看那张可爱的照片和晨木留下的只言片语。雨水洗白了照片,整张启事缺了一半。但我还是看到至关重要的一行字:小公主,我找到了墨墨的孩子们,我一直养着它们。
那一刻我想可能雨停了,出彩虹了。是的,晨木还是有爱的,爱我,也爱墨墨。也许我永远都不会原谅他,但眼下我想见见他和墨墨的孩子。我在启事上寻找晨木的地址,只有赫然的地址两字,后面的内容都被雨水打落,不知漂去何方了。
天意弄人。
我伫立在疯长的野草中间,幻听中的猫又开始了不朽的眠歌。晨木,我们还会相逢吗?
(仅以此文祭奠我死去的爱情)——张悦然
帆布鞋以其轻便,耐穿,价格低廉而广受世界各地人们的欢迎,无论是出游或做运动,都会是最佳的选择之一。穿一双活泼、俏皮、色彩艳丽的帆布休闲鞋,轻松地行走在五谷飘香、枫叶渐红的大自然环抱里,那是十分美妙的享受。 帆布鞋成为潮流的宠儿,制造商们也把帆布鞋玩出了更多的花样。复古、运动、华丽、重金属、摇滚、马毛、皮革、牛仔,不管生出怎样的变化,穿帆布鞋的百无禁忌让它成为潮流人士的必备单品。帆布鞋搭牛仔裤是恒久不变的真理,搭铅笔裤也完全没有问题,就连西装也搭得,那是雅痞最爱的范儿。
回家的路上,她在想,这新买了鞋,脚是有得美了,可自己也再没有理由任由家里的鞋柜继续乱下去了,得好好收拾收拾了。鞋子合着一大堆东西一起费力地运回了家里,放到门厅的鞋柜附*。蹲下身来,唉,这鞋咋这么多啊,要知道,加上最小的那双15号的脚,也不过才3双脚嘛,却有十几倍之多的鞋子在那里挤挤的,放不进柜里去的只得横竖沉在地垫上,喝着开关门的风儿,接着看不见的尘埃。
拉开柜门,把这些老鞋子一双双掏出来,重新计划着怎样分门别类的摆放才算合理。抓到最后一件的时候,那是个报纸包裹的扁扁形状的东西。解开绳打开包,映入眼帘的是一抹淡淡的粉,已经不那么白的底子,几丝纤细的绊带上还结着一个小巧的蝴蝶结儿,*添了几分生动。不经意的注意到一只的带子上面还有一条不显眼的缝合处,哦,她蓦地想起了关于这双鞋的一些故事。
还是当初恋爱的时候,不甚爱学*的他,却偏偏出人意料地拿到了奖学金。这一年的奖学金发得有些迟,到手的时候已经是夏季,这个时候,他们已经相遇了10个月。
因为有了牵挂,他在心里总想着她,拿到钱的时候,他第一个去找她,钱虽少,却丝毫不影响喜悦的程度。她也高兴地笑了起来,像个孩子。
他想着自己该怎么处理这些钱呢?毕竟已经不是以往天马行空的时代了,因为有她在。他总想为她做些什么,而无论做什么,他都是愿意的。想来想去,他决定送给她一件礼物。因为,他看到她经常*惯穿着便于打球用的白布鞋,他想让她有一个真正女孩子的样子。主意打定,他握着钱,像握住一杯温热的水,暖意的在手上漾了开来。这样的感觉,总是美好的。
在琳琅的鞋子世界里,他给她选中了那个粉白相间的调子。在他眼里,她就应该是这个样子的,纯纯的,惹人怜爱的。他捧着那双在当时已算脱俗的鞋子,在晚上见面的时候,送给了她。看着这鞋子,她仿佛看到了他那一颗心,简单、透明,而又热烈、体贴,她感动了,流泪了。尽管,她觉得这鞋子对于自己似乎是太新派了些,自己是属于传统那类的,她不太清楚自己到底有没有勇气把它穿到人前去。她也不知道,这鞋子,除了花去了奖学金,也用去了家境并不富裕的他的生活费。
她很开心。她穿上它,不大不小,正合适。她想,怎么就这么适合我呢,他真了解我。可是如果它的颜色再深些,它的带子再粗些,如果……
这么想着,他已经登上了车,载上她,在街市里漫无目的地穿行起来。他骑得并不快,他们不时地说着话,笑着,她趴在他背上,任由那上面传来的咚咚的心跳声敲打自己的耳鼓,她闭上眼睛,闻着他的烟草味儿……这时,对面一辆车飞速驶过,他猛的一个转弯,车、他、她连同脚上的鞋子一起倒在了地上。
她**了起来,车子突出的部位划伤了她的脚。原来浅浅的、粉粉的、白白的,这时又添了鲜鲜的、红红的颜色。而且,有一只的绊带断了,蝴蝶结儿也散了开来,原来的美不复存在了。她哭了起来,他手足无措,不停地安慰她,给她擦去脚上涌出的血,而她,因为他的体贴,也因为那个神圣的礼物就这么轻易得被破坏了。虽然,这伤口并不是那么的痛。
好在,伤得不是很重,一会儿,血就止住了。他把她扶上了车,推着她回到了宿舍,临走时,带走了这双鞋。
再见到他的时候,她发现他手里多了一个包裹。打开来看,那个断掉的地方已经被小心地缝合了,血迹也无影无踪了,蝴蝶结儿也已经重新扎好,还是那么生动的落在那里。哦,还是那双漂亮的鞋子,那个断裂带如果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来。
他好细心哪。她握住了他的手,他疼得缩了一下,她才发现,他食指上缠着的胶布。原来,他是亲自动手把它缝合了,而在这之前,他连针都没有动过……
从那以后,原来不大想穿它的她,每天都把它穿在脚上,尽管那缝合的地方有时会轻轻地磨擦着她的皮肤,在提醒着她,在它身上都曾经发生了些什么,而每每这时,她就会记起他手上缠着的胶布。她已经不在乎别人羡慕乃至嫉妒的眼光了,让传统见鬼去吧,她对自己说。
伤很快就好了,而这鞋子,因为那些曾经发生的事显得更加得珍贵。每天穿罢这双鞋,她都会小心得用洁白的帕子擦去浮在它身上的灰尘,显露出素淡的本色,和不去注意不会发现的已经缝补好的断裂处。
到后来,这双鞋,她有些不大舍得穿了,穿的时候也就越来越少,慢慢的,她用布把它包了起来,外边再包上报纸,藏在自己的箱子里,跟那些日记放在了一起。
再后来,毕业了,它随着她许多的东西一起回了家。他也毕业了,他们有了自己的家。而几次搬家之后,这双鞋却如一地跟定了她,在角落里默默地看着生命轮回,关注着他们之间发生的更多的故事。
几年的时光流水一样远去了,记忆中熟悉而深刻的东西都已经变得陌生,变得模糊。最初的激情过后,生活开始*淡了起来,到后来,变得如白开水一般的无滋无味的时候,各自存在的,尽管是早已心知肚明的缺点陡然被放大了许多倍。她和他开始有了争吵,也有了争吵之后的弥合与反思。
他们穿过无数双鞋子,有的穿上去很舒适,有的挤了脚,甚至把脚磨出了血泡。慢慢的,他们知道了怎样调整自己,努力地去让这鞋子适应自己,也让自己适应鞋子。婚姻教会了他们很多,但最重要的则是理解、懂得与珍惜。所以,每次哭过、悔过、恨过之后,他们的爱便又深了一层。
她今天要来清理这些为自己付出过的鞋子了。抚着这些熟悉的面料,感受着那些熟悉的感觉,想着穿着它们的时候,都发生了一些什么,她竟有几分不舍,这也许就是她只买鞋不扔鞋的原因吧。
夏天来的很仓促, 往往总在春天还未绽放的时刻,
常常忘记关于春天的故事,
只是偶尔在一个转身,
初夏总是在脑海中辗转徘徊。
有很热的天,有很腻的甜筒,
还有一段不知甜酸的爱情,
所谓爱情呢,只盼望好好体谅关心彼此。
而跟他的相识也是停留在那五彩斑斓的帆布鞋上,
跟春天的感觉很像,
帆布鞋,以前总觉得很丑,不知名的丑。
而现在,呵呵,见一双爱一双。
有时在想,我是爱上了帆布鞋,
还是爱上了他爱的那种感觉。
姓名:余文乐 粤语拼音:yu4 men4 log6 英文名:Shawn Yue 曾用名:代果 国籍:中国 语言:粤语、英语、国语 籍贯:广东省台山市 出生日期:1981年11月13日 星座:天蝎座 生肖:鸡 身高:178cm 体重:138 磅 学历:中六 家庭:父母、一兄、一妹 初恋年龄:16 拍拖次数:5
余文乐写真集(8张) 经纪公司:香港东亚唱片 最喜爱的食物:鱼生、朱古力、牛扒、海鲜、芒果西米露(最憎食芫荽、苦瓜、臭豆腐) 最喜爱的饮品:宝矿力 最喜爱的颜色:黑、白、灰、蓝 最喜爱的歌星:Craig David、brian mcknight、beyond、许志安、陈奕迅 Damien Rice 最喜爱的演员:Robert DeNiro、Edward Norton、吴镇宇、黄秋生 最喜爱的电影:《Heat》、《Taxi Driver》、《骄阳似我》 最喜爱的音乐:R&B、Pop、Hip Pop 最喜爱的杂志:Boon、cool 最喜爱的动物:以前养了13年的狗Bobby (但已死去)、现时养的猫‘咕咕’、三只泰迪狗 余文乐资料
最喜爱的运动:游泳、篮球 最喜爱的事情:游泳、看电影、听歌、购物 最喜爱的地方:海滩(特别是夏威夷) 最喜爱的收藏:波鞋、牛仔裤(特别喜爱搜集二手牛仔裤) 最爱穿的鞋子: NIKE、NB 最喜爱的卡通:Toy Story 最崇拜的人:苏致远 生活*惯:不会喝酒抽一点烟但不是烟鬼 畏高有鼻炎 有哮喘 个人经历:曾代表香港打篮球赛入行前曾想当一名体育老师,现在偶尔打篮球跟“黑人”一起参加公益活动 粉丝昵称:可乐
编辑本段从业经历
星探引进门,修行在自身。余文乐的能入行靠的是机缘。他是在与朋友逛街时,被模特儿公司星探发掘,开始做兼职模特儿工作。 在中六毕业后, 余文乐投入全职模特儿行列。由于他富有时 余文乐
代感的外形,他很快受到广告商的青睐。后来得到导演和唱片公司的赏识,正式开始投入电影、电视剧及歌唱的演艺事业。类似的经历我们可以在很多明星的履历中发现。 星探给予那些做着或没做明星梦的年轻人们一个不期而遇的惊喜。然而这惊喜之后,真正能够浮出水面享受鲜花和掌声、哪怕是骂声的,都只是冰山的一角。 大多数人在最初的狂喜之后,最终还是归于沉寂。这其中,就不仅仅是机遇的问题,有天赋,有努力,还有一些宿命。不放弃,或许这个行业中最关键的信条。刘德华就是最好的例子。 最初“触电”的余文乐还是个青涩的新人。新人似乎总愿意尝试一些新的东西。《忧忧愁愁的走了》(2001年)是一部Dogma风格的作品,导演在影片中做了破旧立新的尝试。余文乐也借这样一部充满实验意味的电影登上了屏幕。 2002年,香港娱乐片导演王晶让他看好的新人余文乐担纲他的影片《飞虎雄鹰》。余文乐相当珍惜这个机会,做足准备,除了跟老师学*拿枪的正确姿势以外,还拼命健身以符合角色形象。 《无间道》成就了余文乐。这一点或许无可厚非。在此之前,余文乐只是一位名不见经传的新人。而此之后,他是一个明星,并且蒸蒸日上。当然,各种绯闻也随之而来。这是一个明星出名或者正当红的侧面反映。尽管这或许不太令人愉快。鲜花、掌声,fans的热情狂热,一个20出头的年轻人能否承受这些?这也许真是应了张爱玲那句“出名要趁早”的话。但如果一切只是昙花一现,余文乐是否愿意?面对绚烂,心态一定得沉寂。 2004年,***百年诞辰,上影集团投拍了献礼巨片《***·1928》。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香港明星余文乐也加入其中,扮演***的助手、革命青年薛浦生。为了这段陌生的历史故事,余文乐恶补了大量功课,亲自到上海学*相关知识。对《***·1928》而言,余文乐的加入是一个亮点,一种新的探索和尝试;对余文乐而言,这是否也一种新的挑战和机遇呢? 虽然被许多香港导演看好,余文乐却说自己不是一个天才的演员,“我没上过演艺学校,没有经过专业培训,一出来就拍电影其实什么也不懂。”最开始拍电影,余文乐也觉得没有太多乐趣,后来得到的肯定越来越多,演戏对余文乐来说也就从工作变成了爱好。 刚出道的时候,余文乐是模特儿、是歌手,公司希望他走偶像派,可余文乐却一门心思放在了演戏上,“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突然好像觉得表演开了窍,今年的工作应该都是电影,短期 余文乐
内不会再出唱片了。” 余文乐演技的提高,靠的是勤能补拙,出道不过5年多,他已经拍了30多部电影。问他去年拍了多少,余文乐掐指一算,有些不好意思地说“7部”。在香港电影工业不景气的当下,只有余文乐还保持同时在3个片场穿梭的状态。余文乐解释说自己不是那种什么烂戏都拍的人,“我拍这么多电影真的不是为了赚钱,因为我看周润发、梁朝伟他们当年年轻的时候也是拍很多电视剧、电影来磨练演技,现在香港可能不太有这样的机会,那我必须要多演才能提高自己。”余文乐说自己把太多的性格都放在了表演的角色里,以至于生活中其实是个很没有性格很无趣的人,“不拍电影,我在家里就没事情做,难道读书看碟能提高演技吗?” 在2007年的7部影片当中,余文乐最喜欢的是郑保瑞导演的《军鸡》,他演一个高材生,在妹妹精神病发作杀死父母之后,为了保护她而自己认罪,在监狱里受人欺负、被**,出狱以后心智发生了变化,开始学*空手道,在比赛台上找到了自己的位置。这部影片因为内容太出位而无法在内地上映,却帮余文乐获得了法国杜维尔电影节影帝的提名,这也是他第一次获得影帝提名。提到这个,余文乐很有些兴奋,他说自己的目标是30岁前能拿下一座影帝奖杯,“管它金马金像,只要是影帝都可以,我今年才25,5年时间应该可以吧。”心情大好的余文乐有些神秘地补充说:“我查过,不管发哥还是梁朝伟,30岁以前还没有一个香港男星拿过影帝,我希望我可以做到。” 2010年6月13日香港 与吴彦祖、杨紫琼、任贤齐、吴宇森夫妇、郑雨盛、徐熙媛(大S)及尔冬升夫妇等出*上海国际电影节开幕礼。 2010年《志明与春娇》获得好评,余文乐称是*几年最喜欢的角色,而最*有消息称有望拍续集,初定名《春娇与志明》,讲诉志明与春娇来到北京生活之后遭遇的一切。 2011年,自创潮牌CMSS(com)开始营业并获得好评。4月15日开始售卖,不到半日全部售罄,可见余文乐的号召力以及品牌的影响力。 2012年3月下旬即将全国公映的《春娇与志明》延续了上一集《志明与春娇》的故事,讲述了春娇和志明各自到内地工作后,在北京重遇后的感情故事。
春天2012年RTW
Jason Wu吴季刚
照片:Marcio马德拉
by Mark Holgate
Over the summer in London, girls were spotted in the city’s hip new uniform, and not just in the newly cool enclave of once hardscrabble Dalston, but just as much in never-had-it-tough Mayfair. It was a look comprised of neat tailored shorts, ladylike structured shoulder purses, and heavy lace-up flat combat boots. (Listen, this is a London summer we’re talking about, remember?) Jason Wu, the princeling purveyor of sheath dresses that are very precise in their uptown New York urbanity, would, you’d think, be a million miles away from registering this impulse to look both super-dressed-up, then take it way, way down, but clearly he has, and to his benefit. His spring 2012 runway had every one of his pretty and precious Wu-isms all present and correct—delicate lace, sparkling embroideries, fluttery feathers galore. But it was how they were worked, and what they were worn with, that revealed new dimensions to what this young designer is capable of.
The shorts were tiny here, not much more than briefs; Wu calls them “sport shorts,” so if you ever had an aversion to gym class when younger, avoid, avoid, avoid thinking of this description. They were worn with everything from techno faille coats to beaded collar silk shirts, from nylon windcheaters to sequin-encrusted tops with extravagant peplums. (The leg-challenged will be glad to know that otherwise it was high-waist skinny pants, so relax.) In essence, that’s how he channeled that attitude from over the other side of the Atlantic: Take quite lavish and couture-like references and ease, and loosen, them up with graphic, sportier elements, pretty much all rendered in black, white and pink, as well as a very 2012 shades of cobalt, acid lime, and citrus yellow. (He was also aided in this by referring, through his prints, to the cartoon-like drawings of U.S. graffiti artist KAWS.)
Take, for instance, his new idea of evening, which featured an ivory silk tee with a digitalized petal print and a black gazar pencil skirt with a feather-edge peplum. (Get ready: Come spring, the peplum is going to be the new platform.) In the collision between chic and cool, it expressed—perhaps most emphatically out of everything he's done up until now—the playfulness Wu is capable of in his designs. Oh, and one other thing: Unlike her London sisters, his girl went for ankle-strapped stilettos. But you could, of course, add your own weighty army boots, should you prefer.
在夏天在伦敦,女孩被发现在城市的髋新制服,并不仅仅是一次hardscrabble Dalston新酷飞地,而是从未有强硬菲儿。这是整齐的量身定制的短裤,大家闺秀的结构肩皮包,和沉重的花边*战斗靴组成一看。 (听,这是我们谈论伦敦的夏天,还记得吗?)吴季刚,***的传播者,是非常精确的在他们的住宅区纽约文雅的紧身裙装的话,你会觉得,一百万英里的距离注册这种冲动,看超精心打扮的,然后它的方法,方式,但显然他,和他的好处。他的2012年春季跑道每一个他的珍贵和美丽的吴ISMS的所有现在和正确的细腻的蕾丝,波光粼粼的刺绣,嘉豪fluttery羽毛。但他们是如何工作的,和他们穿,这个年轻的设计师是能够发现新的层面。
短裤这里是微小的,而不是远远比内裤,吴称他们为“运动短裤,”所以,如果你曾经厌恶体育课年轻,避免,避免,避免这种描述的思想。他们穿的一切,从TECHNO罗缎大衣串珠领丝绸衬衫,尼龙风衣奢侈peplums缀满亮片的上衣。 (“腿的挑战将很高兴知道,否则它是高腰线瘦的裤子,所以放松)在本质上,如何他的渠道对大西洋彼岸的这种态度,:以相当阔气和时装,喜欢引用和易用性,并出现松动迹象,他们与图形,动感的元素,几乎所有呈现黑色,白色和粉红色,石灰,酸钴以及一个非常2012年的阴影,以及柑橘黄。 (他还资助指,通过他的版画,美国涂鸦艺术家KAWS的卡通图纸。)
举例说,他的新想法日晚,它的特点与数字化的花瓣打印和一根羽毛边缘peplum gazar黑色铅笔裙的象牙丝T恤。 (获取准备。来吧春天,在peplum是去新的*台)在潇洒和酷之间的碰撞,它表达的也许是最强调出他的做,直至现在,在嬉闹吴最多的一切是能够在他的设计。哦,和另一件事情:他的女孩与她的姐妹们,绑脚踝的高跟鞋去了。 ,当然,但是你可以添加自己的份量军靴,你应该喜欢。
本名:陈信宏 英文名:Ashin (自己的签名时一般都是写 ashin ) 生日:1975年12月6日 出生地:台北北投 身高:180cm 体重:75kg (视发片是否起伏跌宕) 血型:O型 星座:射手座 嗜好:吃饭、睡觉、耍俏皮 特长:作词作曲、写作绘画、讲煽情的话、服装室内设计、摄影 等 乐器:吉他、架子鼓、手风琴 品牌:STAYREAL 好友:其他团员(怪兽、玛莎、石头、冠佑)王心凌 李宗盛 王力宏 郭采洁 张韶涵 强辩 刘若英 梁静茹 品冠 孙燕姿 陈绮贞 丁当 任贤齐 林俊杰不二良KAE严爵魔幻力量等 喜爱的歌手(乐队):张雨生,披头士(Beatles)、伍佰、Mr.Children、王杰、中国蓝(China Blue) 喜爱的卡通:《火鸟》《海绵宝宝》《keroro军曹》《海贼王》 喜爱的足球运动员:梅西,卡卡(其实阿信不是很喜欢足球运动 他在博客上说过 做了一次一日球迷) 学历:
台湾省台北市北投国小6年7班(体育班) 台湾省台北市北投国中3年21班 台北师大附中778班(美术班) 台湾实践大学室内设计学系 接触音乐历程(组乐队历程):So Band、mayday 音乐经历:歌曲合辑、拥抱专辑制作 唱片公司:原滚石音乐,现相信音乐 童年的梦想:当警察 漫画家
阿信的外号
陈诗人、帅信、陈小信、杏红、陈正妹、陈雪梨、陈某某、陈幼稚、陈空头支票、陈磨蹭、陈腹黑、陈纯真、老陈、丫信、吖信、信王子、某信、陈阿信、雨男、陈总裁、包子、某包、陈大主唱、主唱大人、鬓角王子、陈小包、陈包子、包子先生、包子同学、上海女婿 、肉粽哥、SR灯神、Mr.late、陈偏心、陈广告、包大人、Ashin Chen、陈童鞋、空头支票先生、信拔拔、流行教主、摇滚诗人、大宏、 陈雪球 海绵陈 才子信 信哥 海绵阿信(自封)
中文名: 田馥甄
外文名: Hebe
别名: 田喜碧,仙仙
国籍: 中国
民族: 汉族
出生地: 中国台湾省新竹县
出生日期: 1983年3月30日
职业: 歌手
毕业院校: 台湾省新竹县立湖口高级中学
经纪公司: 华研国际
代表作品: To Hebe、寂寞寂寞就好、My Love、魔鬼中的天使、Love
主要成就: 台湾第14届金曲奖最佳演唱组合奖
个人专辑: To Hebe、My Love
所属组合: S.H.E
个性:多变 星座:白羊座 属相:猪 语言:国语 英语 闽南语 客家话 粉丝名:仙草 学历:高中 后来到英国去留学 小*惯:爱嘟嘴 口头禅:我整个人...... 家庭成员:爸爸、妈妈、哥哥(大两岁) 欣赏的歌手:顺子、王菲、陈珊妮、The Cranberries、王力宏、陈奕迅、王杰 喜欢的演员:张曼玉、裘德·洛 喜欢的颜色:黑、红 喜欢的动物:狗、大象 喜欢的音乐:另类摇滚、爵士 喜欢的食物:软糖、水果、面包、生蚝、盐酥鸡
个人写真(19张)喜欢的事情:唱歌、睡觉 喜欢的卡通人物:超级玛丽 喜欢的角色:天天笑的角色 讨厌的动物:猫、老鼠、蟑螂 对自己的形容:话不多,性格比较冷 Hebe的狗狗:田BON,狗儿芭莉狗(狗狗)
在男孩的梦想面前,你怎能不动容?几十年了,Bill Gaytten作为John Galliano最亲密的下手之一努力工作,突然命运向他抛出了领衔的位置,此刻他可以做任何他想要的东西,任何曾不得不保持缄默的想法。更重要的是,他拥有业界最优秀的团队,多年来大家热爱着他,而且早已准备好帮助他实现梦想:Stephen Jones的头饰、Jeremy Healy的音乐、Michael Howells的布景、Pat McGrath的化妆、Orlando Pita的发型。他们这么做不只是因为对Bill的爱,也源于对John Galliano成就的致意。
那么接下来会怎样?
第一次没有John Galliano的Dior高级定制发布会,错误的判断在于力图在时尚界最清晰定义的美学理念上打出新的外来印记。发布会后,一派欢欣鼓舞,连Gaytten也对于庆祝完全满意,他有机会展示自己独到品味,令人瞩目的建筑学灵感:Frank Gehry、Jean-Michel Frank、80年代的孟菲斯运动。开场的外套——随机拼接的夹克有着褶边领和全打褶的圆裙——一定程度上捕获了孟菲斯运动的后现代疯狂。随后是一队折叠的、层叠的、毛边塔夫绸、硬纱和乌干纱,都有种对正统定制服的挑衅态度。有一件(或者两件叠穿的)律师夹克,承袭了Dior的传统,但主导的是长期禁锢,刚被释放的妖魔,所以Dior女性突然被迪斯科娇娃附体,变成了Grace Jones,吹蓬头发冲进最*的舞池,身着蝙蝠袖的女主人长袍,全然如电视剧《Abigail的派对》般腔调十足。
同时还有对意大利时尚的华丽而狂躁时刻的回响,当时丹宁预言家Adriano Goldschmied生产设计名为Bobo Kaminsky品牌的服装,不过这很难作为高级定制的灵感源之一。终场的系列带来了黑色的拿破仑帽和白色的星冠。有一件披挂着派对的彩带,另一件点缀着水晶。然后是Karlie Kloss,造型如Pierrot小丑,在渐隐的乐声中黯然独自站在聚光灯下。彩纸亮片如雨下,却都滑落在她身旁。这看起来想是某种疯狂的卡通隐喻。
所以,要再问,接下来会怎样?
也就是Miuccia Prada敢用“极简巴洛克”来形容这场秀,其灵感源包括医院手术服、70年代大号罩衫和爵士名伶Josephine Baker。四处去找寻“新颖”的代名词,她决定了“勇敢、大胆和显而易见”——最后一个是典型的模糊用语。也许显而易见的是鲜亮的基础色色块;热带丛林织物印花和条纹宽檐帽;或者明朗的夏日感橙色加热粉宽条纹连衣裙。还有更多新奇创意令这个系列值得入选Prada的丰功伟绩殿堂。首先那些大号罩衫,汲取了巴洛克室内装饰卷纹图案,再以兴高采烈的卡通方式组合香蕉和猴子,就像是20年代Josephine Baker在Folies Bergère剧院演出的海报(模特一丝不苟的小波浪卷发也在呼应Baker)。但有一件极其优雅的白色吊带裙绝不卡通,裙身上有类似Baker的人形轮廓在彩色曲线图案中妖娆起舞。
Prada故意用橙色、绿色、蓝色和放射的紫罗兰色来渲染普通的棉布套装以传达强烈感,就像最出格/普通的制服。这个主题在所有的条纹中延续。囚犯、邮差、水手,井然有序:制服灵感可能源自她上一季同样奇特的男装系列,但又是对之前秋冬女装轮廓的变革。这一次,魅惑来得更为直白,模特手中波普色彩的披肩,Pat McGrath创造的默片式妆容,终场走出几件性感的黑色的裙装,同时老旧的探戈唱片支离破碎的乐声都强化了这一点。Miuccia的意图无比清晰,正如她在后台所说的:“是放手一搏的时候了。”以此为格言,再加上点运气,将会改变世界。
艺名:鬼鬼
出生日期:***年8月11日 本名:吴映洁
英文名:Even、Ghost
绰号:阿鬼 鬼妞 鬼子 鬼格格 小姐 鬼儿 女神 少女 赖皮鬼 俏皮鬼
血型:B型
星座:狮子座
出道:2005年
偶像:李孝利、林依晨、贺军翔、赵薇、superjunior利特 语言:日语(一些)、英语、台语、国语
兴趣:放空、发呆、整人、搞怪 、咬人
特点:爱放空,会撒娇,古灵精怪,纯真,爱笑,(她的笑像阳光)
宠物:狗(女儿,名为GaGa) 乌龟(名为两点)
害怕:寂寞(常在睡觉时听电音,寂寞吓死人)、鬼、得罪别人(吵架后怕对方生气) 全约经纪公司:宝丽来国际娱乐有限公司
喜欢的卡通人物:史迪奇、合异之星、海绵宝宝
收集的物品:史迪奇、合异之星、星星系列、 票根、衣服吊牌
爱吃的食物:起司、巧克力、养乐多、橘子、草莓
喜欢的颜色:银色、桃红色、橙色、蓝色
喜欢的音乐类型:搞怪、恐怖、快节奏的歌曲、电音
喜欢的电影类型:吓死人不偿命的恐怖片、血腥片
想去的地方:希腊
weibo
http://weibo.com/gguuii
票房超过《狮子王》的迪士尼最新电影《冰雪奇缘》讲述了一个严冬咒语令王国被冰天雪地永久覆盖,乐观无畏的安娜(克里斯汀·贝尔配音)和热爱冒险的山民克里斯托夫(乔纳森·格罗夫 配音)以及他的驯鹿搭档组队出发,展开一段魔法层出不穷、旅程峰回路转的大冒险,以寻找安娜的姐姐——冰雪皇后艾莎(伊迪娜·门泽尔 配音),破解她的冰封魔咒。一路上他们遇到搞笑的神奇雪人、各式奇幻精灵、意想不到的魔法迷阵,更在雪崩冰裂中步步惊心……
1.第86届奥斯卡金像奖
提名+获奖:最佳动画长片
提名+获奖:最佳歌曲 - “Let It Go”
2. 第71届金球奖Golden Globes, USA (2014)
获奖:最佳动画片 克里斯·巴克 Chris Buck , 詹妮弗·李 Jennifer Lee
提名:最佳原创歌曲 Robert Lopez,Kristen Anderson-Lopez
3. 第25届美国制片人工会奖
获奖:最佳动画片
4. 第67届英国电影学院奖BAFTA Awards (2014)
获奖:电影奖-最佳动画片 克里斯·巴克 Chris Buck , 詹妮弗·李 Jennifer Lee
5. 第41届安妮奖Annie Awards (2014)
获奖:
最佳动画长片
最佳动画导演 克里斯·巴克 Chris Buck , 詹妮弗·李 Jennifer Lee
最佳动画电影音乐 Kristen Anderson-Lopez, Robert Lopez, Christophe Beck
最佳艺术设计 Michael Giaimo, Lisa Keene, David Womersley
最佳配音 Josh Gad as the voice of Olaf
提名:
最佳编剧 Jennifer Lee
最佳剪辑 Jeff Draheim
最佳故事版 John Ripa
最佳角色设计 Bill Schwab
最佳角色动画
6. 第50届美国电影音响协会动画片最佳音响奖(2014)
迪士尼再次证明,深陷困境的公主和方下巴的王子的爱情故事是永不过时的。无论如何,影片塑造了一群性格鲜明的卡通形象。——《综艺》
编导将适度的时代感和女权主义的小情调加入情节和对白中,让这位天真娇美的公主更加丰满,惹人喜爱,估计少女们和她们的母亲都会《冰雪奇缘》来者不拒。——《好莱坞报道者》
《冰雪奇缘》拥有纯正的迪士尼动画血统,也许你开场10分钟就知道了结局,但是有趣好玩的情节勾起你的欲望,想要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这是一部纯粹为孩子们拍摄的动画片,却展示了开阔的世界观。——《村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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