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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有时比情人更让人死心塌地
全世界 我知道只有你最懂我
我们友爱有爱
有一种花叫姐妹花 双生花
世界上有一个人,知道你一些不为人知的小秘密,犯错的时候,帮着你找理由;暗恋一个人的时候,帮你传话;和恋人争吵候,你一定会去找她。你很抱歉,你总是麻烦来到时才想到她,但你很庆幸生命中出现了这样一个人。我是何其幸运,生命中能有你们的陪伴,我的闺蜜们。
曾经,我害怕有一天,我们坐在同一个地方,但是却只剩下沉默,
曾经,我害怕有一天,我们走在同一条路上,但是却没有等待,
曾经,我害怕有一天我们伫立在同一个路口,但是却走向各自的方向。
现在,我所害怕的都兑现了,我很好,只是很想你。
我亲爱的闺蜜 我很好只是我很想你。
回忆那么厚思念那么长
希望现在尽管回不去了 在毕业的时候也能把你们感动得热泪盈眶。
闺蜜是一辈子的情人,虽然不能时时见面,虽然不能及时分享彼此的开心与悲伤
可是如果有一天,我们再遇见,亲爱的,一切都不会变。
只要一个电话一条短信,就还是能在那个老地方。看见你站在那里等我。
我们都不曾离开
即使我们很少相聚,但这么多年来你一直在我的身边,
在我迷惘无助的时候你总会带我走最正确的那条路,
正如所说的世界这么大,能遇见真的不容易,况且能和你做闺蜜,我们要一起永远快乐
你知道我喜欢的糖果、喜欢的衣服、喜欢什么样的男人 了解我是怎样的性情,接受我不大不小的脾气,
为对方保守小秘密,而且还因为对方恋爱了而小小的难过,觉得你不要我了。
即使我们消失在彼此的生命里很久很久、却依然念念不忘
我要的好朋友,不是有了男人就可以轻易取代。
不是找了我不讨厌的男人就瞒着我不让我知道。
是交往前问我的意见,因为她知道我不会靠自己情绪任性的拿她的幸福开玩笑。
不管多久没见面 ,我们彼此都还是老样子,脾气差,说话大声,不注意仪表。
可是,永远笑的那么开心。
这个世界很小,我们就这样遇见 。这个世界很大,分开就很难再见
宝贝 如果世界上 没有一个地方可以屏弃寒冷的话 那么请你一直跟着我吧
觉得冷的时候 我就可以拥抱
我要的好朋友,不是听到我在背后中伤她的流言蜚语就要撇清关系。
是站起来说她知道我对她的好相信我不曾如此,警告那些八婆不要挑拨我们。
你的难过 我来分担;你的快乐,我来分享。永远在你身边的是我。
闺蜜是当你难过泪流满面的时候,在你身边抱着你说没关系。
让你可以更肆无忌惮的哭,肆无忌惮的流泪,然后酣睡在她怀里!
最好的朋友是你们同坐在门廊上一同散步,不需要任何言语,然后各自走开,
但是感觉却象刚刚进行了一次最好的交谈。
我们确实不知道我们拥有的是什么,直到我们失去它;
我们也确实不知道我们想念什么,直到我们得到它。
友谊就像是树。不在乎能长得多高,而在乎它的根有多深
我们总是手牵手一起上学放学。互相说着经历的笑话或糗事。
一边说一边手舞足蹈。嗨完以后发现怎么周边的人都看着我们。
亲爱的闺蜜,和你疯起来真的什么都不顾了。不顾形象,不顾别人的眼光。
但也只有和你在一起的我,才可以这样勇敢,这样疯狂。
三个人的友谊需要时间去经营
姐妹是什么?闺蜜是什么?
我想说姐妹是一起逛街一起喝水一起做些丢人的事却都一起承担。一起逃跑一起挨骂。
闺蜜则是在你心情不好时难过时却都依旧在你身边,安慰你,叫你不要伤心难过。
无论怎样,多久也好。有些感情有些回忆还是会抹不去。
好闺蜜不一定要门当户对,但一定要同舟共济;不一定要形影不离,但一定要心心相惜;
不一定要锦上添花,但一定要雪中送炭;
不一定要天天见面,但一定要放在心里。
友情最可贵的不是曾一同走过的岁月,友情最难得的是分别依然会时时想起
最害怕的就是看到自己的好朋友跟别的朋友玩的很high,然后我被丢弃在一旁,
这种感觉比被人甩了一巴掌还要难受。
别以为不经常见面感情就淡了?
告诉你,就凭咱过去的交情,咱就能在彼此世界里猖獗一辈子!
要问姐妹做多久,心跳多久就多久!
一辈子的朋友就是:理解你的过去,相信你的未来,并包容你的现在的人。
即使我们很少相聚,但这么多年来你一直在我的身边
在我迷惘无助的时候你总会带我走最正确的那条路,
正如所说的世界这么大,能遇见真的不容易,
况且能和你做闺蜜,谢谢你,我们要一起永远快乐,谈天说地
交许许多多的朋友不是什么奇迹。真正的奇迹是当所有人都弃你而去的时候,还有一个朋友坚定的站在你一边。
我可以没有男朋友,没有钱,可是我不能没有你
我怕一毕业,身边就少了那群能让我笑的疯子。
如果不是你,我不会相信朋友比情人还死心塌地。
如果不是你,我不会确定朋友比情人更懂得倾听。
我的弦外之音,我的有口无心,我离不开Darling更离不开你。”
你是我最爱的闺蜜,比爱情更长久,只有你一直陪在我的身边。
我爱你
你听到了么
我说的是我爱你
我的闺秘是花儿 不需要我解释太多
你们总是能在别人没发现我在想什么的情况下 发现我的情绪并且永远那么理解我 懂我
和你们在一起总觉得像亲人般温暖 可以无话不谈 没有什么开不起的玩笑
我们一起说着过去 想着未来不论我们分离多久多远 我们总是牵挂着彼此
就算不说话 也不会尴尬见面就诉苦 发牢骚
然后再说点私密事儿我愿意一辈子陪你笑 陪你闹 陪你哭 陪你疯我们一起变老
直到牙齿掉光的时候 还能穿着花裙子在床上聊着八卦我们从陌生到熟悉
一点一滴的积累我们的感情再累也要陪我聊天 再忙也要陪我玩
感谢生命中你们一直对我不离不弃结婚我必须是你的伴娘 你的孩子必须叫**妈
变成老太婆必须约出来喝茶叙旧你们是我最大的收获
【闺蜜·私房话】 送给所有的好姐妹。
曾经,我害怕有一天,我们坐在同一个地方,但是却只剩下沉默,
曾经,我害怕有一天,我们走在同一条路上,但是却没有等待,
曾经,我害怕有一天我们伫立在同一个路口,但是却走向各自的方向。
现在,我所害怕的都兑现了,我很好,只是很想你。
我亲爱的闺蜜 我很好只是我很想你。
见面就诉苦,发牢骚,然后再说点私密事儿。
一辈子的朋友就是:理解你的过去,相信你的未来,并包容你的现在的人。
你要知道,就算大雨让整座城市颠倒,我会给你温暖怀抱。
闺蜜,即使我们不再是抬头不见低头见,但你还是很清楚我顺不顺利心不心烦。
闺蜜就是,当我睡不着的时候,你也甭想睡。
吵架也好,斗嘴也好,开心也好,出气也好,你永远是我心中最好的死党。
我亲爱的闺蜜,你的微笑是半开的花朵,里面流溢着诗与画,还有无声的音乐。
闺蜜是一辈子的情人,虽然不能时时见面,虽然不能及时分享彼此的开心与悲伤。
可是如果有一天,我们再遇见,亲爱的,一切都不会变。
只要一个电话一条短信,就还是能在那个老地方。
看见你站在那里等我,我们都不曾离开。
你知道我喜欢的糖果,喜欢的衣服,喜欢什么样的男人,了解我是怎样的性情,接受我不大不小的脾气,为对方保守小秘密,而且还因为对方恋爱了而小小的难过,觉得你不要我了。
即使我们消失在彼此的生命里很久很久,却依然念念不忘。
我要的好朋友,不是有了男人就可以轻易取代,不是找了我不讨厌的男人就瞒着我不让我知道。
是交往前问我的意见,因为她知道我不会靠自己情绪任性的拿她的幸福开玩笑。
我要的好朋友,不会因为谁谁说我的不完美就逼我改掉。
是即使我不完美站在她身边仍然是她的骄傲。
我要的好朋友,不是听到我在背后中伤她的流言蜚语就要撇清关系。
是站起来说她知道我对她的好相信我不曾如此,警告那些八婆不要挑拨我们。
闺蜜是当你难过泪流满面的时候,在你身边抱着你说没关系。
让你可以更肆无忌惮的哭,肆无忌惮的流泪,然后酣睡在她怀里。
最好的朋友是你们同坐在门廊上一同散步,不需要任何言语,然后各自走开,
但是感觉却象刚刚进行了一次最好的交谈。
我们确实不知道我们拥有的是什么,直到我们失去它,我们也确实不知道我们想念什么,直到我们得到它。
我们总是手牵手一起上学放学,互相说着经历的笑话或糗事。
一边说一边手舞足蹈,嗨完以后发现怎么周边的人都看着我们。
姐妹是什么?闺蜜是什么?我想说姐妹是一起逛街一起喝水一起做些丢人的事却都一起承担。一起逃跑一起挨骂。闺蜜则是在你心情不好时难过时却都依旧在你身边,安慰你,叫你不要伤心难过。无论怎样,多久也好。有些感情有些回忆还是会抹不去。
最害怕的就是看到自己的好朋友跟别的朋友玩的很high,然后我被丢弃在一旁,
这种感觉比被人甩了一巴掌还要难受。
别以为不经常见面感情就淡了?
告诉你,就凭咱过去的交情,咱就能在彼此世界里猖獗一辈子。
要问姐妹做多久,心跳多久就多久!
多么希望我们长大以后没有名利的牵绊,你可以随便踢开我家的门招呼也不打地随意开我的冰箱。
喝我喝过的可乐,吃我吃了一半的蛋糕,没心没肺地开我玩笑,骂我是白痴笨蛋大傻瓜。
最后还悄悄替我收拾了房间,却不问我最*过得好么。然后两人一起不顾形象地傻笑,什么烦恼都滚一边去。
我要的闺蜜,不是给我看到的都是她的笑脸,坏情绪都找别人发泄。
是会对我大喊大叫把我当垃圾桶倒苦水发牢骚,因为她清楚无论怎样我都不会转身离开。
我爱你,不是因为你是一个怎样的人,而是因为我喜欢与你在一起时的感觉。
我喜欢与你在一起,肩并肩的坐在一起。闭上眼睛,听着音乐,享受午后带来的阳光。
我们都可以不说话,因为我们可以用心来感应。
因为是闺蜜,你讨厌的人即便不碍我事我也会讨厌,你不喜欢做的事我也不会做,
你讲谁的坏话兴奋时我也跟着附和,我想去哪里都想你陪着,
一旦发生了什么事我立刻说给你听告诉你我无助了,然后就等你拯救我,
别人说我们同性恋的时候,我们都相视一笑然后说一句:你羡慕吗?
嘴硬心软、直言无忌。当别人都赞扬你的时候,只有她们能一句话噎死你。
可当你心情不好的时候,也只有她们能陪你哭。感谢那个一直默默支持的闺蜜。
如果有一天,你心动了,恋爱了,我不会说什么,只会把祝福送给你;如果有一天,你受伤了,疲倦了,我还是不会说什么,只会把肩膀借给你靠。
我们之间,从一开始不熟,变成那么亲那么深的闺蜜,回想起来都会挂起微笑。
我只知道我走到哪里都会回头寻找你,我过得好不好都要让你来陪我。
因为身边少了你,我真的不完整,我丢的不仅是挚友,而是半个自己。
我们有着或多或少的相同的爱好,哪怕只有一点点。
只有在你们面前的那个,才是最最真实的我。
我们一块腐一块抽,被旁人当神经病也笑得灿烂。
我们约定着,总是有那么那么多的以后,其实只是分不开。
我们好到会经常被人说有同性恋。
其实我们会经常吵架,却总是厚着脸皮磨回来。
从陌生到熟悉,一点一滴地累积我们的感情。有种快乐除了你,任何人都没法给予。
你总是那么仗义对我充满耐性,把我爱进骨子里,再累也陪我聊天,再忙也抽时间陪我玩,
感谢生命中里有你一直对我不离不弃,结婚我必须是你的伴娘,
你的娃必须叫**妈,变成老太婆必须约出来喝茶叙旧。
亲爱的,原谅我渐渐少去的问候。有一种感情,不再浓烈,却一直存在。
我们不能时时在身边,好像电话短信也没有了,
我们不能第一时间分享彼此的快乐与不快乐,好像变的冷漠沉默了。
可是如果有一天,我们再遇见,亲爱的,那当初的一切不会变。
闺蜜以前都被我们称做好友,死党啥的,现在的称呼可以说是越来越小资了。
只是再怎么变,我们依然是各自的女友,依然没心没肺的胡侃一通,
在失恋的时候一起哭一起闹,酩酊大醉时,相互拥着回家。
我不想做你最爱的人,但我想做你最亲的人,
我不是离你最*的人,但我希望是最懂你的人,
我不是可以时刻陪伴你的人,但我却是最牵挂你的人。
希望有一天你不经意的在记忆末端想起曾经有一个人给过你最真的心。
我会倚着岁月的痕迹一如往昔思念着你,当红颜渐成白发,是否能如约而至?
我有个好闺蜜,只要我不高兴了。她就会变出很多美食,邀我去唱歌,和我一起拍大头贴。
她会带我去看电影,带我去喝咖啡,听我诉苦,陪我聊天。
我的闺蜜就是那个,和我睡过一张床,失恋之后一边恶狠狠嘲笑我的眼光,却一边对我说过来她这里散心,一个电话就可以的人。
见不到你的时候,心里有好多话想和你说。
你在身边时,觉得静静的靠着你,即使不说话,也很好。
关系越好的,往往是越爱损你的。和她说话时,你总是能自动屏蔽那些不爱听的。
你的毛病她永远比你更清楚。碰到你以前喜欢过的人,她总是特别激动地喊你快看。
有了小秘密,总是第一个想跟她分享。
其实,最关心你的,永远是那个最爱打击你的人。
约上三五好友,哪怕一个两个,说些不三不四,不着边际的话,
看些没心没肺,不痛不痒的碟,然后再胡吃海喝,举杯把盏。
青春,是我们不管不顾,不可收拾的疯狂。
我迷糊,粗心,很大意,不但经常写错字,也偶尔会算错一加一。
但是,有个题目却永远不会忘记,你+我=我们,这就是闺蜜的定义。
亲爱的,我愿意分担你的不快乐,只是当你的世界下雨时单纯的为你撑起一把伞。
请你不要封闭自己的心,一个人承受那么多。你知道的,只要你想,只要你睁开眼
你从来都不是一个人,我,一直一直都在你的身边。
长大以后会是什么样子,会不会像现在一样,难过的时候可以大哭靠着你肩膀,开心的时候可以大笑牵着你手。可以肆无忌惮的说着我们想说的话,可以肆无忌惮的做着我们想做的事。
闺蜜哪天你要闪电结婚,请先帮我找一个好男人,别一个人去幸福不理人。 哪天你不小心就变成女强人,别忘了是我劝你要认真,无论再忙都要陪我聊聊心声。
我愿意一辈子陪你笑,陪你闹,陪你哭,陪你疯我们一起变老,直到牙齿掉光的时候,还能穿着花裙子在床上聊着八卦我们从陌生到熟悉。
我最大的幸福是拥有一个相知相惜的爱人的同时,还有一群宛如蓝宝石一般珍贵的好闺蜜。
岂能因为声音小而不呐喊
属于自己的一片森林
如果真相是一种伤害,请选择谎言。如果谎言是一种伤害,请选择沉默。如果沉默是一种伤害, 请选择离开。——徐志摩.
对于年轻人来说,三年五载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然而我想着,却不是每个人的一生一世,都能有幸遇上那些最为纯澈和执着的“三年五载”—-张爱玲
我们不能轻易发誓,因为没有太多的能力。不能任意付出,因为伤害太大。我们被困在这个时代,被困在自己的牢笼里。只能看着一块狭小的天空,发呆。 慢慢的,我开始*惯于不再做梦。
不相信世界就是这样,在明知道有的时候必须低头,有的人必将失去,有的东西命中注定不能长久的时候,依然要说,在第一千个选择之外,还有第一千零一个可能,有一扇窗等着我打开,然后有光透进来。
你若成歌我做念想,漫漫罗旖夺目恍不过曾经妙年华,流年素染染不尽旧忆怯步笑靥间,云中的花静静等待,等出了一场地老天荒。
倾听你的心事,仿佛可以触到大片温柔的景致,我立在中央,无法抬头仰望。就这样,有一天,或许沉默也不会再有可以躲藏的土壤。
双脚踏混了过往的风,以及难明下落的晨昏。把草地看成废墟,把白鞋看成云朵,把蓝天看成海洋。我们的道路纯净得没有灰尘,我们的未来遥远得没有形状。我只有不停地走,除了你,我一无所想。
他们把你遗留在生命的某一角落了,不断的有人进入或者离开,你没有办法让他们随着你的生活继续前行,也没有办法陪他们一起驻留在某段时光。那么,就这样吧。总有一天,你要跟所有的记忆相安无事地握手言和。
我跋山涉水来寻你,却不想在你的屋门前看到一座长满杂草的墓碑,坚硬的石碑上,可以清晰地看见刻着我的名字。原来,我在你心里已经死了这么久,这么久。
只是如果一个人的人生从来没有遗憾没有风险,那么只会让人怀疑它的真实性。我想,无论如何,只要我很喜欢和满足现在的生活就够了。我知道,我的*凡的生活在继续。就像,即使是长在井底的树,也会永远接*更蔚蓝的世界。然后,内心充满欣喜。
浮生若梦,浮尘如空,为欢几何,百转千折。我是你朝圣路上虔诚且卑微的信徒,路过你的眼,即走完我一生。
在人生的路途上,便是不断地相送与相别;于是,在人生的客栈里,永远扮演一位匆匆的过客,来不及留恋和回味,就像来不及在流星消失前许一个愿。
你希望我们还是原来的自己吗。如果,如果我们还是原来的我们,我们谁都沒有走散,都还安守承诺在原地守候;如果我们不曾互相猜忌,更沒有残忍玓被流年抛却,那么再不见後是否可以坦然一笑,说声你过的好吗;如果我们相亲相爱的边走边爱,沒有谎言伤害猜忌,那是不是真的可以走到天涯海角,见证海枯石烂。
夏木说,你说你懂得生之微末,我就做了这壮大与你看,你说再热闹也最终是离散,我便做了这一生与你看
好多年了,你一直在我的伤口中幽居.我放下过天地,却从未放下你.我生命中的千山万水,任你一一告别.世间事,除了生死,那一桩不是闲事.
时光还在永不停歇的穿梭着,渐行渐远的青春岁月里,总有一种怀念永远镌刻在我们心里的最深处。在这段说不清道不明感觉的路上,我停停走走,走走停停。
与自己最虚荣最美丽的时候告别,不再为容言禁锢,像苍老一样希望,像青春一样绝望.
物是人非,沧海桑田,有几分关注就有几分痴迷眷恋,浮华彷徨不过是南柯一梦,而我要的,不过是一线阳光
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多少回忆在日子匆忙中渐渐淡忘,曾经约定过一起去看海角天光。我们伤感着日子悠长,却忘了,遥不可及的并非是十年之后,而是昨日时光。
世界上最懂你的人是自己,站在镜子面前,你笑她笑,你哭她哭。世界上最不懂你的人,还是你自己。当你举起右手,她却举起左手。
人生中十件无能为力的事情:倒向你的墙、离你而去的人、流逝的时间、无法选择的出身、莫名其妙的孤独、无可奈何的遗忘、永远的过去、别人的嘲笑、不可救药的喜欢、不可避免的死亡。
忠诚做你的影子,疲惫的我还是紧紧追随,希望可以跟上你的脚步,陪你走完你要走的路,你会让我陪吗?
曾经以为有些事是不可放手的。时日渐远,当你回望你会发现,你曾经以为不可以放手的东西,只是生命瞬间的一块跳板。你跳过了,就可以变得更精采。人在跳板上,最辛苦的不是跳下来那一刻,而是跳下来前心里的挣扎无助和患得患失。我们以为跳不过去了,闭上眼,鼓起勇气,就跳过了。
一个人莫名其妙开始发呆,不知道想些什么,又好像什么都没想,于是想找一个人倾诉,真有那么一个人了,却又不知从何说起。这时才发现:也许无言才是最好的安慰,回忆才是最好的结局。也许轻轻抬头会有更好的风景。
心情里的心情,故事里的故事
有一种心情叫做口是心非
有一种行为叫做自相矛盾
有一种故事叫做相濡以沫
有一种依偎叫做地老天荒
一、
心情里的心情
是时光苍老了容颜?让我爱上了忧伤?还是岁月改变了年轮,让我恋上了寂寞?曾经的热情,恍然回首间已是如烟散去,曾经的坚强,再度仰望时已随流光飞舞。
碎碎念念随着一指年华悄悄的溜走,老去的河床只剩下淡淡薄薄的记忆,那么用心珍藏的相册稍稍的破损,我真的不知道自己怎么那不小心把旧时光的黑和白伤害,Sorry.
找个最舒服的姿势,在直视里在侧盼间,也找个最能说服自己的理由,拾掇一份起好的心情,让烦躁不在,让纷扰远走。
脾气越来越坏,个性越来越弱,眉梢眼角之间流露着一份很 的无奈。
冬天本来就是个干燥的季节,那些枯萎的,那些凋谢的,那些干涸的,就是主要的风景吧,不管你喜不喜欢都依然存在,不管你愿不愿意都如期而来。
有一种心情叫做口是心非,用微笑掩饰着悲伤,用倔强替代着脆弱,阳光的脸颊是给你的一窗明媚,这份安好只愿不要让你担心。有一种行为叫做自相矛盾,总是不想给自己添堵设栅,总是不想给自己增烦减乐,但是左心房里的繁琐还是吵醒了右心房里的简单…
二、
故事里的故事。
谁在最美丽的年华里遇见了谁?
谁在最温暖的光阴里读懂了谁?
假若爱有天意,那么就让你永远是你若只如初见。假若爱有天意,那么就让我永远是我若如是本真。
懂,是一个字符的囊括,是一个表情的含杂。懂,是陌上花开缓缓行的情愫,是彼岸花开在此岸的风景。懂,是天涯变咫尺,是隔海也相望。
那枫的一抹红,醉卧在秋的深处,允一场约,赴一场会,原来一切是在那一帘蓝色的睡梦中,也罢,醉去,也罢不悔。睫毛下的最美披挂上了长长的霓裳,是谁为谁的装扮?唇瓣上的温柔吐露着欲滴的馨香,是为谁的绽放?
若干年后,那张票依然可以登上那艘远航的船…
有一种故事叫做相濡以沫,你若不允我怎敢老去,你若不来我怎会离开?有一种依偎叫做地老天荒,每一个日子的晨曦里有不离不弃的等待,每一个晴好的午后有不偏不倚的陪伴,每一个夜晚有不言不语的相随,时间总会沉淀一切,也会丰满一切,让美好定格在每个真实的秒针上…
故事不需要埋下伏笔,
——因为你懂。
心情不需要刻意掩饰,
——因为你知。
脱掉不适合自己的不自由 找到自己爱的爱自己
每个女人都该拥有一双属于自己的高跟鞋
15世纪的一个威尼斯商人娶了一位美丽迷人的子为妻,商人经常要出门做生意,又担心妻子会外出风流,十分苦恼。一个雨天,他走在街道上,鞋后跟沾了许多泥,因而步履艰难。商人由此受到启发,立刻请人制做了一双后跟很高的鞋人。因为威尼斯是座水城,船是主要的交通工具,商人认为妻子穿上高跟鞋无法在跳板上行走,这样就可以把她困在家里。岂料,他的妻子穿上这双鞋子,感到十分新奇,就由佣人陪伴,上船下船,到处游玩。高跟鞋使她更加婀娜多姿,路见之人都觉得穿上高跟鞋走路姿态太美了,讲求时髦的女士争相效仿,高跟鞋便很快盛行起来了。
另一说是法国国王路易十四,特制了高跟鞋,以抬高王者的高度。按时下的说法,他身材矮小,属于“三等残疾”。
前一说是美丽的不经意流露;后者虚荣的成分太浓,杂以政治因素,只能损伤眼球。
中国的高跟鞋可以溯源于清朝,那时的妇女是脚蹬花盆底鞋(高跟鞋装在鞋子的中部)款款而行。
天气突然转凉,翻箱倒柜把短靴找出来穿。鞋子看上去还很新,甚至同款的鞋子还被商家放在今年的柜台上出售。只是,新旧与否,时尚与否,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是我人生中的第一双高跟鞋。
每个女生都会有一段关于人生中第一双高跟鞋的故事,就像每个男生都会有一段关于人生中第一个女孩的故事一样。对于女生而言,高跟鞋代表着从一个女孩向一个女人的蜕变,这其中既有对未来曼妙生活的憧憬,也有对过往无拘岁月的留恋。若是把这些和第一双高跟鞋有关的故事收集成册,想来会是一道五味杂陈的大餐。
我会买这双高跟短靴,既是意外,也是情理之中。
意外是因为无论是在外人看来,还是在我自己内心深处,接受我是一个孩子的程度要远远甚于把我当成一个女生,甚至天真的以为,我可以T恤、牛仔裤、板鞋过一辈子。而当时的我也正在固执地享受板鞋人生,内心深处对高跟鞋充满了深深的恐惧,害怕那会是童话故事里充满魔力的红舞鞋,不停旋转,和青春岁月渐行渐远。
情理之中是因为在内心深处某个不起眼的角落,我期待着改变。记得当时有个朋友跟我说,为什么不尝试一下呢?没有尝试过,怎么知道不好。或许更好,不会更坏。
于是,站在柜台前,纠结良久后,便有了人生中的第一双高跟鞋。
佩服那些穿着高跟鞋,浑身散发女王气场,还能健步如飞的姑娘们。我第一次穿着高跟鞋上路,把自己折磨得痛苦不堪:脚贱、恋旧,磨起了好几个泡;不会走,掌握不到技巧,膝盖、小腿酸痛;没有所谓的气场,像偷穿了姐姐鞋子的小孩……
更重要的是,对于我的尝试和付出,并没有得到一句安慰和赞赏,反而是得寸进尺的更多要求。
我突然明白:改变,固然会有某种外在的形式,比如一双高跟鞋,最终,却还是落于内心。那些姑娘们的气场,并不仅仅来自于一双鞋,而是来自自信和坦然。只是,我还没有做好准备,所有的一切,都没有准备好。
褪去所谓蜕变的华丽外衣,高跟鞋不过是一双鞋,只是比板鞋多了个零部件。解开了心结,放下了执念,坦然、自在、轻松许多。我不穿也不会穿高跟鞋,但这就是我,可能是最坏,也可能是最好的我,如果我都接受不了自己,谁还能接受我呢?
只是我的高跟鞋之路,并没有就此打住。很快,我就有了人生中的第二、第三双高跟鞋。我告诉自己,勇于尝试,坦然面对。
尽管有时还是会崴到脚,但是现在穿上高跟鞋走路,顺趟了很多。听着鞋跟有节奏地敲打在地面上发出的声响,抬头、微笑,用余光瞥到那些穿着板鞋的姑娘们投来的小羡慕的目光,犹如当年的自己一样。终于体味到了所谓的女王气场,但那种感觉很怪,就像你去吃一碗被传得神乎其神好吃的卤肉饭,发现口感不错,但也不会就此爱不释手。
算算日子,穿高跟鞋的天数不多,偶尔为之。有些事,尝试过了就好。更多时候还是穿着*底鞋,脚踏实地,接地气,适合在这个来去匆匆的城市穿梭。不过,我知道,即便穿着*底鞋,也和原来的自己不一样了,因为踩着*底鞋的姑娘,抬头、微笑。
女孩叫云,男孩叫轩。
他们从小玩到大,感情一直很好。高中毕业那年,俩人都如愿的考上了大学,但昂贵的学费却让他们一筹莫展。最后,女孩毅然撕掉了录取通知书,只身一人,南下深圳打工。挣来的钱专门供男孩上大学。在男孩上大学的四年期间,她每天都打两份工,但从没给自己添过一件新衣服,从没有下过一次饭店。除了每月给家里寄上一百块钱,剩下的钱全寄给了男孩。男孩也很争气,以优异的成绩完成了学业。
在男孩上大学的四年里,每年的冬季,女孩都会为他织各种各样的围巾,唯独一点不变,都是浅蓝色的,因为这是男孩最喜欢的颜色。并且每条围巾上都织着个“9”字,于是便出现了这样的对白:“为什么要织个‘9’字?”“这代表我们的爱情天长地久。”
男孩毕业以后,贷款开了家公司,凭借他的聪明才智,短短几年时间,资产已过千万。
他发达后,给了她一笔钱。他们分手了。
因为他发觉她长得实在太普通了,根本登不了大雅之堂。
后来,男孩和另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女孩结婚了。婚后他发现了妻子的两大怪癖:一是她的书桌上总放着个精致的蓝色小木匣,她常对着它发呆。她从未打开让他看过,他也问过几次,但她没告诉他。二是每年的冬季,她也会给他织各种各样的蓝色围巾,并且每条围巾上也有个“9”字。他忍不住问她:“为什么要织个‘9’字?”“这代表我们的爱情天长地久。”听到这句话,他的心为之一震。
他们婚后的生活一直就像童话里的公主和王子那样美满幸福,让人羡慕。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就在他们结婚三周年,那个很有纪念意义的晚上,她出车祸意外身亡。当时,她的手里还拿着一条刚刚织好的浅蓝色围巾。代表爱情天长地久的“9”字被鲜血浸染!
他在清理妻子遗物的时候,打开了那个充满神秘色彩的精致小木匣,里面静静的躺着一张纸,可就是这样一张纸,却看得他泪流满面,痛不欲生。
那张纸上记录着一个叫云的女孩整容的全部过程。
云为他操劳的身影像放电影一样,一幕、一幕闪现在他眼前……
系法一套舌结
step 1:将绕在脖子上,右边的那头在上。
step 2:将右端从中间的空隙中穿过
step 3:将这段再从空隙中穿回,留一部分重叠。
特别提醒: 如果围巾长的话,就把那条“舌头”拖长一些。 这种打法比较适合活泼可爱的人哦!
系法二法国结
step 1:把围巾绕在脖子上打一个结,打结处要留一点空隙
step 2:把右边那段围巾绕过左边那段,再从空隙中穿过
step 3:把围巾从空隙中抽出来
特别提醒: 这种结给人重重的感觉,适合高高大大的男生(女生也行的啦!)
系法三不对称结
step 1:把围巾交叉绕在脖子上,左边在上,然后将右边那段沿箭头方向穿过空隙
step 2:把围巾从空隙中抽出来
特别提醒: 这种结给人以反叛不羁的感觉,如果你觉得够cool的话,这种打法可以试试看
系法四*衡结
step 1:把围巾绕在脖子上,前后交叉打个结step 2:将前面那段围巾从脖子后面绕过去
step 3:把从后面绕过来的围巾沿箭头方向穿过空隙 围巾套舌结的系法
系法五领带结
step 1:把围巾绕在脖子上,右边在上,把后边那段围巾沿箭头方向在左边那段上绕一圈
step 2:绕好后,再将围巾从空隙中穿出
step 3:把围巾从空隙中抽出来
特别提醒: 打法和打领带差不多,不过打出来的结会显得有写臃肿,用薄一点的丝巾。
系法六小蝴蝶结
step 1:把围巾在脖子上绕一圈,交叉打一个结 s
step 2:把打好的结调整到前后方向,然后再打一个结
特别提醒: 这个结的打法也很容易,感觉很很大方,又不像大蝴蝶结那么女性化,很适合爱漂亮的女生哦 。
系法七蝴蝶结
step 1:把围巾绕在脖子上,左右打个结,左边在上,右边在下
step 2:把右边的那段围巾对折重叠
step 3:把重叠的围巾放在左边那段下面,把左边的围巾沿箭头方向绕在另一段上
step 4:把结抽紧就可以了
特别提醒: 这种打法也可以用在丝巾上
系法八轻盈结
step 1:把围巾在脖子上绕一圈
step 2:将左右两段围巾交叉打结
特别提醒: 这是最基本的打法,很简单吧~ 特别适合早晨匆匆忙忙地去上班前打
编辑本段塑造气质一*衡结
围巾类型:棉质或毛质的,带点须须的那种更加有冬天的感觉。 搭配服装:适合戴在比较宽大的厚外套里。一来可以减轻外套带来的沉重感,保持相对*衡;二来也可以增添美感嘛。所以,才叫*衡结!男生也很适合的哦。
适宜环境:当然也是室外。
颜色:女生就选鲜艳跳跃一点的,粉红啦、橙黄啦、草绿啦,都可以,年轻的你没什么不可以的;男生则可选择一些稳重的颜色,深蓝、土黄都可以,此外,方格图案也是不错的选择。 打法:
1.把围巾绕在脖子上,前后交叉打个结;
2.将前面那段围巾从脖子后面绕过去;
3.把从后面绕过来的围巾穿过脖子处的空隙;
4.整理一下,两边保持*衡,长短一致就好。 *衡结
二轻盈结
围巾类型:棉毛质围巾、呢质都可以。
搭配服装:毛衣,高领毛衣的话可以配一条单色围巾,简简单单,外面穿外套也比较合适;如果直接搭配毛衣外套或者低领口毛衣,可以选择两种颜色的围巾混搭在一起。但前提是,毛衣本身的颜色比较暗沉,否则,就变成圣诞树喽。
适宜环境:室外的任何地方。
颜色:其实,打法几乎都是不变的,唯一千变万化的,就是不断随着服装更新的围巾,色彩的世界,真是奇妙。
打法:
1.把围巾在脖子上绕一圈;
2.脖子后面交叉一下,然后,再在前面互相穿插一下即可。
最大优势:由于属于厚围巾类的最基本打法,因此特别简单易学。而且,针对那些“懒骨头”们,省时又省力!
三优雅结
围巾类型:丝巾,正方型的。 桑蚕丝围巾,轻便保暖款
搭配服装:如果丝巾本身带有图案,配单色衬衫;如果丝巾本身为纯色,那就可以搭配带图案的衬衫。
适宜环境:办公室。
颜色:紫色的围巾如果和浅色上衣搭配,比较素雅庄重;而如果和同为亮色系的水蓝色搭配,撞色的效果也非常抢眼哦,不过就是容易出错,造成搭配失败。 打法:
1.将丝巾的两个对角对折一下,然后沿着较长的部分向上卷,卷的程度依自己口味而定。建议下面留出较大的面积;
2.把两边的尖头向下折弯;
3.把留出的大面积部分围在胸前,后面的两个围巾稍打一个死结,注意,要留出一点尖头来,垂在后面也比较好看;
4.调整胸前围巾的褶皱,自己怎么觉得好看就怎么来。
四可爱结
围巾类型:丝巾,小方巾。
搭配服装:针织衫,套头的也可,开衫也行。总之,相较更加厚重的毛衣而言,薄厚适中的针织衫更加适合搭配小一点的丝巾,柔软的上衣加飘逸的丝巾,让你的十足女人味尽情绽放。
适宜环境:既适用于素雅的办公环境,也完全能迎合户外运动风格。
颜色:还是一样,根据着装改变。颜色比较深的服装适合搭配淡色系或者深色打底。亮色为衬的围巾,只要围巾与全身服装的颜色看上去和谐(一般不要超过三种颜色),就随你搭。
打法:
1.将丝巾两对角对折一下,然后一直卷成一根条状为止;
2.两头再对折,绕在脖子上,把两个头一起从打弯的地方绕过去;
3.再把两个头的其中一头倒过来从上方绕进去。
4.整理形状直到满意。
似水
很少有能一见钟情的东西 而一见钟情之后又能日久生情的就更是少之又少
我因为曾经养过的金鱼死去而再也不肯养动物
因为蚂蚁的团结而喜欢它们
因为长颈鹿不能哭泣而爱它们 甚至可以说是唯一爱的动物
一直觉得动物比人类更加聪明且有血性
我的青春时代 最想感激的是陪我度过时光隧道的文字 我自己的他人的
高中一共读过三个班 因为文理分科 学校分精品班的关系 也因为自己是孤僻且高傲的人 所以并没有觉得有谁可以做永远的朋友 也没有对任何一个班级产生感情 所以 我的高中生活可以说是空白的
常常觉得世事多磨难 凡事要靠自己
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在多年后会变成这样
体会面包比爱情重要
高三时有很长一段时间被耳鸣困扰 不敢长时间带耳机 甚至害怕自己会聋
冬天早上一个人戴着喜欢的围巾 听喜欢的音乐 因为把头发放下来的 上自*或者语文课的时候也可以听歌 只要小心一点就可以 最喜欢的座位 教室最左边靠*小阳台的窗户旁 学校外面有一座山 再远一点的地方是刚修建或者正在修建的房屋工厂 晚上有灯光彻夜
以及学校的后山 通往教学楼的路上青葱的树木
成为我这一生到此刻 最美好的东西。
【转自 薛以明 留言板】
以明:此时 5:40 天未亮 中雨
5:20 醒过来 打开手机 发了一条扣扣信息 辗转未眠 觉得浑身酸痛 起床在浴室里上了厕所用梳子梳理头发 将纹路分得整齐 刷牙的时候 喝了一口水后发现杯子里有自己的头发 重新接了一杯 用湿漉的手掌擦拭眼睛
来过这里 因为是手机登陆 不能留言
此时 雨势增大 5:47
一大部分时间的我 理智大于感性 我也很爱这样的自己 但我依旧会思考 每个人存在的意义
在雨声中隐约听到风扇发出的嗡嗡声 5:50
她说,我闻到了你的灵魂。
一个素未相识的女人对你说闻到你的灵魂
那么,是怎样的味道呢? 我也想要知道。
可笑的女人 更可笑的世界 可笑的人类的心
在这个欲望滥存的空间里 什么能让我感受安心?
昨天,装好要带走的衣服,还有十四日。
木马 2012.8.20 5:56
以明,我如此想念你。
每一天我都會橫跨大河
每每經過時都踮起腳尖俯瞰
我總覺得在水的盡頭就是你
我總覺得穿越河流我就能夠看到你
流水淙淙
愿你盡享世間美好。木馬201209291444
【
此專輯已完結
2012 12 30 20 40
】
你让我失望还是我让自己失望
高跟鞋已经有四百多年的历史了,但高跟鞋并非一下子就蹿起三寸高,它的高度是从十六世纪时开始,逐渐与日俱增的。高跟鞋最初于法国面世,是男性最早穿用,女人并未穿。鞋跟稍高,骑马十分方便,鞋跟可以紧紧抵着马镫,因此马靴就是最早有跟或者可以说是有高跟的鞋子。
其实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登场的“松糕鞋”,远在十六世纪已有类似的木屐高跟鞋面世。木屐也可算是高跟鞋的前身,当时做套鞋穿用,始源于北欧,用来保护穿在里面的皮鞋。到十七世纪中叶,法国国势如日中天,国王路易十四矮人一截的身材与他高人一等的威望却不成比例,为了补救身材的不足,他便在鞋上做手脚,把鞋跟垫高几寸。朝中显贵上行而下效,也叫鞋匠替他们把鞋垫高,皇帝只好又把鞋跟再加高。直高到男人厌恶了高跟鞋,但宫中的女人却保留了高跟鞋。
相传,十八世纪路易十四的王宫里养着许多年轻貌美的宫女,她们耐不住宫廷寂寞,常常溜出宫外玩耍。路易十四颁布了一系列宫廷禁令,但仍阻止不了宫女们的外出。这时,有人向路易十四献计说,这些宫女之所以一转身就没了影,关键在于脚下没有羁绊。要在她们的鞋上做文章。于是,路易十四授命鞋匠设计一种刁钻的鞋子,以整治那些爱溜的宫女。当时,法国舞台上的悲剧演员穿的是一种全高型的戏剧鞋,鞋匠从这里得到启发,创作出了后现代高跟鞋。
宫女们叫苦连天,但君命难违,只得哭丧着脸穿起了高跟鞋。可是,经过一段时间的磨练后,宫女们又行走自如了。而且,她们发现穿高跟鞋能使身材显得修长优美,便喜欢上了高跟鞋,非高跟鞋反而不穿了。巴黎的时髦女性见到高跟鞋,大为赞叹,竞相仿效。于是,高跟鞋由宫廷传遍法国,又传遍世界。
有一种传说是,15世纪时威尼斯有个商人,外出时害怕漂亮的妻子行为不端,就给妻子定做了一双后跟很高的鞋,以防止妻子外出。可妻子看到这双奇特鞋后,觉得十分好玩,就让佣人陪著她走街串巷,出尽了风头。人们觉得她的鞋很美,争相仿效。於是高跟鞋很快就流行开了。
当年玛丽莲·梦露因穿上由SalvatoreFerragamo设计的金属细高跟鞋令她一举成名,她曾说:“虽然我不知道谁最先发明了高跟鞋,但所有女人都应该感谢他,高跟鞋给我的事业有极大的帮助。”所以说,上帝对女人的钟爱,很大一部分,就体现在高跟鞋上。高跟鞋使女人陷入一种如梦如幻的境界。可以这样说,高跟鞋简直使女人有了脱离*庸,摆脱凡俗生活的可能,它使日子更加丰富多彩……
15世纪的一个威尼斯商人娶了一位美丽迷人的女子为妻,商人经常要出门做生意,又担心妻子会外出风流,十分苦恼。一个雨天,他走在街道上,鞋后跟粘了许多泥,因而步履艰难。商人由此受到启发,制作了一双后跟很高的鞋。因为威尼斯是座水城,船是主要的交通工具,商人认为妻子穿上高跟鞋无法在跳板上行走,这样就可以把她困在家里。岂料,他的妻子穿上这双鞋子,感到十分新奇,就由佣人陪伴,上船下船,到处游玩。高跟鞋使她更加婀娜多姿,路见之人都觉得穿上高跟鞋走路姿态太美了,讲求时髦的女士争相效仿,高跟鞋便很快盛行起来了。
高跟鞋与性感有关吗?被誉为“高跟鞋之帝”的Manolo Blahnik会斩钉截铁地告诉你:“当然!”而当我们回溯高跟鞋诞生的这一美妙的传说时,就会发现,穿上高高耸立的高跟鞋,女人的性感首先是从挣开固有束缚、张扬自信开始的。对于华裔制鞋大师周仰杰而言,高跟鞋还有另一重重要的意义:是它,带来周仰杰事业的起飞。当然,高跟鞋的奇妙传说,也因为周仰杰而更精彩。
人物素描
周仰杰与他的“魔鞋”
自第一双高跟鞋问世以来,鞋跟的高矮宽窄与造型款式不时有变,而人们对高跟鞋的狂热却历久不衰。真正将高跟鞋的潮流推至高峰的,无疑是周仰杰与他的Jimmy Choo手工鞋。“鞋子就是鞋子,除非它是Jimmy Choo。”从戴安娜王妃的“玻璃鞋”、《欲望都市》中莎拉·杰西卡·派克“不要抢走我的鞋”的尖叫、《穿着Prada的恶魔》中时尚女王的首选之物,到美国现任第一夫人的新鞋,或简洁优美、或华丽经典的Jimmy Choo手工鞋的影响力早已超出了它的实用范围,而以新时代女性的精神象征毅力与时尚潮流的巅峰,其中的弄潮儿,用细腻的男人心思与高超的手工技术打造出让女人们疯狂的“魔鞋”的,正是蜚声国际的华裔制鞋大师周仰杰。
设计理念
营造女人梦想
“她当时穿着Jimmy Choo牌子的高跟鞋,望着那4英寸的鞋跟,我两眼发直。我把这双高跟鞋rap一下,现在,每个人都知道Jimmy Choo。”没错,现在每个人都知道Jimmy Choo周仰杰。
在制鞋大师中,东方人的面孔甚为少见,更不用说是国际顶级级别的,周仰杰注定是其中的“异数”。从人穷志高的鞋匠之子到万众瞩目的设计明星,从11岁时子承父业设计出第一双鞋子到英国求学领悟设计真谛,从艰辛困苦中的惨淡经营到作为戴妃御用制鞋大师后的一举成名,周仰杰颇具传奇色彩的成功历程,至今仍是我们津津乐道的时尚传奇,也为其制作的鞋子增添了几分传奇的色彩。“Jimmy Choo的鞋子就是这样的,亲切大方、优雅、舒服,穿Jimmy Choo鞋子的女士们全都是大大方方,很雅观的。比如戴安娜公主,她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她全部穿我的鞋子,就是大方,美雅,舒服。”坚持称戴妃为“戴安娜公主”。这也许就是周仰杰设计理念的凝聚:Jimmy Choo极力为每一位女士营造属于自己的公主梦!而这样的制鞋设计理念贯彻到具体的制作,则体现为“全手工”与“四英寸”两大关键词。
坚持“四英寸”和“全手工”
有人说,男人往往比女人更了解自己的喜好与需要。这种说法是否具有普适性显然是有待商榷的,但却在周仰杰与他的手工鞋上得到印证。水晶、钻饰、鸵鸟毛、蝴蝶结……十足精致的鞋面设计,正是源于一位诚意十足的男性设计师。“灵感当然是漂亮的女孩子”。在被问及多年以来设计灵感的来源时,周仰杰强调女性顾客对他的重要启迪,“为什么我有这么多的灵感,因为我做了21年,跟不同的小姐们,女士们,为她们特别设计高跟鞋,所以每次都要有很多灵感才可以给到客人。”
都说高跟鞋是“美丽的刑具”,但在周仰杰看来,获得美丽与优雅,不需要以双脚的痛苦为代价。“但是商店里买回来的鞋,怎么可能合每个人的脚呢?同一款鞋中只有尺码的区别,至于鞋子脚背位置的宽度、足弓处的高度,你根本没有选择。”周仰杰坚持手工制作,就是希望让每一个顾客都得到完全适合她的气质、满足她需求的高跟鞋。“我会一次又一次地修改或重新制作一双鞋,直到它从样式到尺寸完全让人感到满意为止。”至于对“四英寸”的坚持,周仰杰有这样的解释:“四英寸是个健康问题,高了或矮了的高跟鞋都会让人不舒服,对人体的*衡也不好。父亲是做鞋的,中国人喜欢在生意上研究,研究怎样可以获得更多的生意,所以知道怎样的鞋才是大家最喜欢,感觉最舒服的。四英寸这个高度也是这样得来的。”如果说“全手工”是周仰杰对每一位顾客所拥有的个性气质的充分尊重,那么“四英寸”的坚持体现则是他对每一位顾客最细微的体贴与关怀以及对于父辈良好传统的追认。贴合双脚的曲线的鞋底设计既能展现女性优雅的体态美,又使双足在最长时间内经受最少的折磨,单凭这样的创意与诚意,就足以让周仰杰在机械化大生产的流水线商品浪潮中立于不败之地。
“若离去,就把一起买的杯子也带走吧。你不在了,这一辈子,我也不要了。”
杯子恰好是I ❤ U的拼接,同时杯子预示着一辈子的意思,使情思更加深刻。爱不是得到了一个人就可以爱,爱是互相爱。
两个人的杯子,一个人的桌子,两个人的爱情,一个人慢慢回忆。
再次看到厨窗里摆放的一支杯子,心中空空的,像是失去了什么。那支杯子还像从前一样,依然见证它的爱情,虽然一半不在了,然而另一半却依如从前。我喜欢我的杯子,喜欢捧它在手中的感觉,喜欢静静看着它发呆。很透亮的杯子,即使装满了水都那么透明
杯子寂寞被人倒进了开水,滚烫的感觉,杯子想这就是恋爱的感觉;水变温了,杯子很舒服,也许这就是生活的感觉;
水变凉了,杯子很害怕,也许这就是怕失去的感觉;水变的冰凉,杯子很难受想把水倒出;水终于被倒出,杯子很舒服,但杯子也掉在了地上,摔成一片一片的,杯子发现每一片上面都有水留下的痕迹;它知道心里还是爱着水的,它想再完整的爱一次水,却不能了;
难道只有失去才懂得珍惜:只有一切过去才懂得幸福?好好珍惜现在拥有的,不要等到失去后才后悔莫及;现实总是残酷的,它不会给我们那么多机会,有些错过了,就不在了。
再次看到厨窗里摆放的一支杯子,心中空空的,像是失去了什么。那支杯子还像从前一样,依然见证它的爱情,虽然一半不在了,然而另一半却依如从前。
我喜欢我的杯子。喜欢捧它在手中的感觉,喜欢静静看着它发呆。很透亮的杯子,即使装满了水都那么透明,由此我想到纯洁。
我曾多次重复说过我喜欢玻璃的东西,因为它教会我要好好珍惜。一旦失手,就永远不会再拼合,就象爱情,失去了就永远不会在回来,然而我却是在失去后才发现的,就象我爱的杯子消失一样。
于是,我把它收藏起来,沉封在厨窗里,怕见了心疼,更是心痛。
我还是一个人生活着,很独立的生活着,似乎像是被遗忘了,像我的杯子被我遗忘了一样。
茫然发现,我也是一支杯子,一支被爱的杯子,被爱的杯子失去了爱。
我想我应该更加珍惜被爱的杯子,一个人的离开并不代表我失去了天堂。
我们都是等待爱的杯子,是那个被爱的杯子。只要拥有便会幸福,只要我们好好珍惜,对待爱的杯子,它就不会碎,爱情也不会离开。
如果你,没有送我那个杯子,就好了。我就不会在很久以後的这个下午,呆呆的看着它从我手中滑落,跌了一地的碎片。
我就不会因为无法将它拼好而哭泣,就好像曾经为无法将我们之间的爱情拼好而哭泣那样。
哭得像是再度降临到这个世上。
如果你,没有在送我杯子的时候,对我说,一个杯子就代表一辈子的话,就好了。
我就不会开心得象个被爱情冲昏了头的女子。
我就不会在很久以後的这个下午,看着面前残破的杯子,就好像看到你残破的诺言。
那么美丽却易碎的诺言,关于一生的诺言。
如果你,没有在送我杯子之后,问我说,我的一杯(辈)子已经给了你,你的呢?什么时候给我?就好了。
我就不会拉着你上街去挑杯子,然后在湖边忘形的将那个装有杯子的包裹摔在脚下。我就不会在你离开之后时时埋怨自己,当初不该打破它,就好像为我们之间,亲手敲出一条裂痕。
我就不会在很久以前的那个下午,呆呆的看着那个漂亮包裹里我的诺言,静静的躺在我的脚下,然后在你的怀里,哭得象个孩子。
我就不会自己偷偷又去买了两个杯子,直奔你家,对你说,上(辈)杯子已经打破了,这(辈)杯子和下(辈)杯子你要珍惜。
自以为美的就像是一个谎言,不知道有些事和杯子无关。
如果我,没有送你两个杯子,就好了。
我就不会在你送我杯子之后,养成了每天用你送的杯子喝咖啡的*惯,而发现家中没有别的杯子可以用了!
而你也不会却*惯了和别人一起喝咖啡,而在我质问杯缘的红唇印记的来源声里离去。
将我留下,在岁月中。
…
你是否期待每天都会有一杯准备好的热牛奶
姜家宁喜欢安静的女生,就像沉默的班花程雅君,他不能像校痞一样买PSP送给女生;不能凑齐几周的生活费就买得起蔡依林的演唱会门票;他甚至都没有一个像样的笑话来逗乐女生。但爱一个人总是会有属于自己的好办法———聪明的姜家宁总是照顾程雅君家的生意。
姜家宁家离雅君家开的小卖店不远,每天姜家宁都会从那里过,然后站小卖店门口,问问这多少钱那多少钱。他那点零花钱,估计早就用完了,他只不过是想看看程雅君在不在,更多的时候都是雅君妈妈在里面。有时候,雅君也会帮家里看店,姜家宁就装作去买东西,在那里挑啊挑,问这个酱油多少钱,问那个灯泡多少钱,然后找机会跟雅君搭讪,聊东聊西的。更乐的一次,雅君看店的时候,姜家宁又逛到了那里,刚起床的雅君一身睡衣守着店,家宁神经兮兮地瞎指,傻里傻气地指着卫生棉说:这个多少钱?一下子红了脸的雅君,不知所措,赶紧逃到了里屋,换了妈妈出来:臭小子,你要买这个?一大清早你要买这个?姜家宁不知哪来的勇气,直接从口袋里掏出五十块钱,就买这个,你给我来一大包。雅君妈妈也没阻拦,也就真的把那一大包东西给了姜家宁,姜家宁倒也侠气,直接就塞进了书包里。带着一大包卫生棉上下学的姜家宁,总觉得有些别扭,毕竟那个年纪谈点稍微**的事情都会遮遮掩掩,更何况是一包自己都还没弄明白是做什么用的东西。
可是那包东西怎么也不适合姜家宁,他想退还给雅君,钱也不要了,当为自己喜欢的女生做点什么吧。那天中午放学,姜家宁装病趴在桌子上睡觉,等所有同学都不在教室时,他把那一大包东西塞进了雅君的课桌里。下午是高考动员讲座,雅君也没有动书包,大家听完讲座准备整理书包回家时,程雅君把书包一抽,啪的一声,那么大一包东西掉了出来,好事者、校痞们、*日里嫉妒雅君美貌的,纷纷围了过来:程雅君你买了这么多这个啊?还有人问,这是什么啊?一包一包的?从脚底尴尬到头顶的程雅君已经不知道如何处理了,“这不是我的……这不是我的……”说完,就趴在课桌上委屈地哭了起来。班长找来了班主任,大家都不让放学,调查清楚了再走。
班主任脸一黑,除了程雅君以外的同学全部站起来,今天不搞清楚这件事是谁做的,所有人都不能放学。班里安静得只听到雅君委屈的哭声,每个人都在等待那个“肇事者”走出来。这时,班主任走了出去,几分钟后,拿了厚厚的几摞作业本放在讲台上,在那里批改,一副奉陪到底的架势。作业本改到一半时,姜家宁站了出来:“老师,是我做的……我……”
姜家宁被带到了办公室,一五一十通通招了,然后是写检讨、罚站。招什么都无所谓,写什么也无所谓,漫长的罚站也无所谓,姜家宁觉得自己都可以应付,只是程雅君,那么伤心的程雅君,是不是恨极了自己,是不是从此就失去了彼此。
当晚,雅君早早睡了,家宁一见雅君妈妈忙赔不是,雅君妈妈知道东西是从自己手上出去的,也不想多责备家宁。两个人说着说着,就拉起了家常,把雅君在学校受委屈的事抛到九霄云外了,聪明的家宁,走的时候给雅君妈妈鞠了满满一躬,错认得彻底极了。
卫生棉风波后,雅君变得沉默了许多,有事没事家宁还是会去照顾生意,每天早早地在雅君家店里买一盒牛奶,在盒子上写“对不起”,悄悄地放在雅君的抽屉里。家宁知道那天的事情让雅君在班上受了委屈,他不敢去道歉,他害怕雅君说出讨厌他之类的话,这会让他心中的梦一下子碎掉。年少的时候,喜欢一个人,悄悄地放在心里是最妥帖的,你若惊动了那个人,也许从此就消失不见了。
就这样,姜家宁每天早早起来,到雅君家的商店买一盒牛奶,然后边走边在牛奶盒上写“对不起”,久了,他也会把空闲时读到的美丽的句子顺带写上去———“思念有时像绵长海岸线,怎么走还是那么长”。小小的牛奶盒,像一方无限思念的天空,把姜家宁的歉意带给他思念的人。雅君倒也不拒绝姜家宁的牛奶,每天收每天喝,这种谨慎如走钢丝的情感,就一直这样来往着。
姜家宁不敢肯定雅君是不是原谅了自己的,至少也是有些原谅的吧,因为有时去小卖店买东西,还是会偶尔碰到帮妈妈守店的雅君,她不会躲开他,面带微笑地看着他,帮他把买的东西擦得干干净净,找最新最新的零钞给他。但姜家宁不明白,为什么雅君的世界一直都如此安静,她也不主动找自己,也不拒绝自己送去的牛奶,就这样任凭岁月在自己的小心翼翼的试探中前行,就这样一直持续到毕业,家宁稳稳当当地过了重本线,而雅君也上了市里的二本。
已经毕业了,可能就是各自天涯。年轻并不知道做什么或不做什么才是所谓的珍惜了,只知道爱一个人,就为她做一些爱她的事,这一刻他鼓起勇气向雅君说了,“对不起,我喜欢你”,雅君看着家宁笑了笑,带着他来到自己的房间。
从雅君房间推门出去,阳台的窗户上,大片的白色映入眼帘,那里整整齐齐摆满了一阳台的牛奶盒子。家宁走过去,盒子都是空的,盒子上依稀可见自己的字,字的下面,多了一行字———“没关系”,更下面是用彩色笔注明的日期,姜家宁随意拿起几个盒子,只要写有“对不起”的盒子,下面都有“没关系”的回复。整整一百多个牛奶盒,全部都有雅君写的字。雅君拿过家宁手中的牛奶盒摆到原处说,其实一开始我就没有怪你,但我不能跟你说。你基础好,你家里对你期望很高,让你到这个学校来寄读也是为了让你考上好大学。我每天乖乖地收下牛奶,这样就不会影响到你了。我也学你的,把心里想说的话都写在牛奶盒上。你看这些牛奶盒子多么壮观,它们可是有属于我和你的牛奶盒秘密呢!
那天家宁和同学一起在雅君家玩得很晚才回家,雅君把大家送到巷子口,回头说再见的家宁抬头看了看雅君家的窗台,窗台上堆积的白色牛奶盒,像爱一样往外蔓延,那一盒一盒的,是两个人合写的甜美日记,是用爱的力量堆积起的朴素情感!
我会将头发长长的留 把往事一束全垂在脑后
突然间我发现裤子上粘上了一根头发,我用手慢慢地将头发拿下来,没想到,这头发越拉越长,嘿!我有一点纳闷,这头发足足有一尺多长,头发的发质很差,明显的可以看出,这头发的本人有营养不良的现象。这么长的头发究竟是从何而来的呢?我可是足不出户的啊!于是我开始琢磨起来。
家里*时就只有我与老公,我不能行走,根本就不可能把头发带进来。唯一能带进头发的就只有老公了,此时,我越想越乱,*日在电视、电影里看到的一幕也让我对老公猜疑起来,莫不是、、、、、、天啊!我想:但凡来过我家的女人没有一个有这么长的头发呀!思来想去,我最后断定 ,只要一种可能,那就是,这头发是老公从外面带进来的,不知什么时候,头发又粘到了我的身上。我又想:一般的男女关系,女人的头发是不可能粘在男人的身上的,只有最亲密的男女关系才有可能把头发粘在对方的衣服或者是身体上。我越想越气,于是我用一张干净的纸巾将这一根长头发包了起来,就准备等老公回来开始进行审判了。
这一天是星期天,老公厂里加班,上班前老公对我说:今天最迟下午2点就可以回家了。大概12点钟老公就回来了,进门老公就对我说:“今天我们质检部11点就下班了,有几个同事非要请我去吃烤鸭,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去了,老婆你不要生气啊!”此时,我装着一本正经的样子问老公:“老公,你们厂里的女同事有几个是长头发的?”老公说:“我们厂的女工由于工作原因是不能留长发的”。这一点老公没有撒谎,于是,我又故意降低了声音问:“那你生活中的女朋友有没有长头发的啊!”老公望了望我的脸,然后说:“你今天是怎么了?怎么老是问长头发的问题,看你肉笑皮不笑的,究竟是怎么了?”那好吧!我就直奔主题了,于是我拿出了那根长头发递给老公看,老公看了看说:“不就一根头发嘛,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我说:“你把头发拉长了再看看”,于是老公把头发拉长了,结果,老公也惊讶起来,他说:“哪里来的这么长的头发啊!”顿时,我拉长了一张脸,准备对老公进行一场义正言辞的审讯了。
我已经开始生气了,心中压抑的怒火早就点燃了,我怒吼道:“伪君子,你还问这头发是从哪里来的,不就是你跟那个女人鬼混时带来的吗?”我以为老公也会大发雷霆起来,没想到,我的怒吼刚结束,他竟然哈哈大笑起来。我心想:看吧!这就是典型的伪君子,在罪证面前不仅不低头,反而还嘻嘻哈哈。过了一会老公问我:“这头发在哪里发现的?”我大声吼道:“我的裤子上”,这时,老公想了一会对我说:“你不用生气了,我是什么样的人你应该清楚的,夫妻间应该有起码的信任,你放心,我是绝对不会做出对不起你的事来的,至于这根头发我想起来了,上次我在洗衣房洗衣服时,我们对面的那个女孩也在那里用手洗衣服,我看到她的腿一走一瘸,很艰难的,洗衣房连个坐的地方都没有,她的腿蹲在那里都有些发抖了,于是我就把她的衣服放进了我们的洗衣机里一起洗了,那个女孩的头发很长的,这根头发肯定是她的。”听完老公的话,我的眼泪不由自主的流了出来,也许是因为我的无理取闹,更多的是为老公的那一份爱心。
过了几天,我正在房间听歌,突然,那个“瘸脚”女孩来到了我家里,只见她手里端了满满一碗热气腾腾的羊肉,小女孩说:“阿姨,赶紧趁热吃了吧!我妈说,这羊肉是温补的,对你的病很有好处的”。我客气的说:“这怎么好意思呢?”,小女孩说:“不要跟我们客气了,还得感谢叔叔上次帮我洗衣服呢!再说这羊肉又没花钱,是我们从老家带来的”。
望着女孩一瘸一拐的离去,她的那一头长发在后背不协调的随风摆动,远远地我喊道:“下次洗衣服时就送来吧!”女孩吃力的回过头来朝我大声说:“会的”。
许许多多的偶然,许许多多的瞬间,让我感受到了生活的美好,人心的善良,都是刹那间,有些甚至找不到头尾,就没有了再可以讲下去的故事和人物,但我却总是记得这些,记得这些瞬间,并为这些瞬间而感动,永生难忘。
人如果无法在心底深处感受灵魂的所有向往,情感才会变得残缺。
青春期的男生可以在一百个人面前极尽丢脸之能事,还兼洋洋得意——只要其中没有他喜欢的女孩。
青春期的男生可以在篮下被盖一百次火锅,还觉得打篮球是件有趣的事——只要附*没有他喜欢的女孩。
青春期的男生可以因为成绩差劲、上课捣乱、跟墙壁说话,变成某种反其道而行的英雄——只要他不需要坐在喜欢的女孩的前面。
爱情不是人生的全部,却是我人生的味道。
越是深沉的痛苦,代表我曾经爱得越饱满。
每尝过一次爱情,我都能获得无与伦比的勇气,在跌倒的时候吹拂伤口,然后重新站起。
总是以祈求着“永远在一起”的心意追求喜欢的女孩,是我的爱情之道。
正因为如此,当我昨晚对女孩告白时,尽管还是被婉转拒绝了,我依旧能义无反顾信仰着我独一无二的热血爱情。
每个女孩都是我们人生的烛火,照亮了我们每段时期疯狂追求爱情的动人姿态,帮助我们这些男孩,一步一步,成为像样的男子汉。
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再多喜欢那女孩一点。再多一点,再多一点一点。
只要够喜欢,就没有办不到的等待。
就可以一直靠信仰爱情,坚持下去。
“柯景腾,我希望可以给这个女孩幸福。”廖英宏的声音再度充满元气。
“不是尽力,是一定要做到。”我握拳,眼泪还是忍不住落下了。
如果我的爱情回忆在化为一份记录性书写时,有任何的意义,那便是希望每个读着这些故事的男孩女孩,都能从中获得一点点,相爱的勇气。
如果爱情不能使一个人变成*常不会出现的那一个人,那么爱情的魔力也未免太小了……不是我们日夜祈手祷盼的,那种够资格称为爱情的爱情。
恋爱中,可以花尽种种心机,运用策略打败对手,但做自己是很重要的。
或许,根本是最重要的。
“如果到最后让沈佳仪深深爱上的自己,并不是真正的我,那我所做的一切又有什么意义呢?”
所谓的厉害,就是……
“让这个世界,因为有了我,会有一点点差别。”
而我的世界,不过就是你的心。
“那是别人。我不是别人。别人送花恶心,我送花,还可以。”
杨过有小龙女,我有沈佳仪。
杨过有龙女花,我有小耳朵。
而杨过有大雕,我有许博淳。
他妈的这不是命运使然是什么!
我感到很害怕。
我极度恐惧,自己不被允许继续喜欢这个女孩。
那种事情发生的话,可以想见我的生命将如虚踏河面的叶,纵使漂浮在潺潺流水上,却仍将渐渐枯萎。
我会继续努力的,这辈子我都会继续努力下去的。
你就耐心等待,我追到你的那一天吧。
请让我,继续喜欢你。
有人说恋爱最美的时期,就是暧昧不清的阶段。
彼此探询对方的呼吸,小心翼翼辨别对方释出的心意,戒慎恐惧给予响应。
每一个小动作似乎都有意义,也开始被赋予意义。
走在一起时,男生开始留心女孩是不是走在安全的内侧,女生则无法忽略男生僵硬的摆手,是不是正在酝酿牵起自己的勇气。
女生迷上恋爱心理测验,男生开始懂得吃饭时先帮女生拆免洗筷的塑料套。
一切一切,不只是因为自己想“表现得好”,更是因为自己的心里出现一个位置,独属于地球上另一个人——那一个人。这种机率大约是,五十七亿分之一。
对我来说,告白如果只关心成不成功就太逊了,因为“如果一旦成功了,就不会再有下一次的告白了”。
告白当然要成功,所以紧有一次机会。
因为紧有一次机会,当然就得想办法让告白漂漂亮亮,永生难忘。
喜欢对的人,身上会发光。
持续发着八年的光呢。
如果告白的方式,竟然可以决定女孩“会不会喜欢男孩”或“会不会答应与男孩”,那么“喜欢的定义”就几乎与爱情脱钩,变成一种只讲浪漫花招,而不深入真正本质的东西。
所以在我心目中爱情的样貌里,
如果女孩够喜欢男孩,
即使男孩是一边打哈欠一边告白,
女孩九成还是会答应与男孩交往,
剩下失败一成几率,
就是男孩有毁灭性的口臭这件事在打哈欠告白的瞬间,
歼杀了女孩对男孩的喜欢。
算是意外。
既然告白的方式紧紧是表象,
告白的结果不会因此而改变,
那么“苦苦思考告白时机”或“如何在惊喜中让对方知道自己的爱意”这件事,难道都只是愚蠢的把戏吗?
不,反而格外珍贵了。
那是一种心意。
每个人都想要让心爱的对象在见识到自己的喜欢时,
能过拥有最好的心情,
好在记忆相册本里存留最深刻的一页。
所以我们挑场合,选时间,制造气氛,为了他,为了她,为了彼此。多么诚恳的心意。
“最强”这两个字,就是男子汉最好的奖品。
再见,再见,再见。你永远都看不见我放弃的背影有多么伤心,我的幼稚出自我热血的根性,就是靠着这股热血,我才能喜欢你这么久。
而这份热血,竟成了你否定的无谓存在。
人生没有意外,只能说是命运使然。
错过了听见神气魔咒的时机,却因为一场荒谬又热血的怪比赛,让我与深深喜欢的女孩从此在爱情的路上分道扬镳,各自化作一条线,在人生的路上奔驰。 奔驰,却又彼此缠绕。 不久后,我交了女朋友。沈佳仪也交了男朋友。 但我们之间的故事,却没有因此结束。 八年的喜欢,让我们之间拥有了更深刻的联系。 比情人饱满,比朋友扎实。 那是,羁绊。 我们总是在这个世界上,寻找跟我们“连接”的另一个人。 连接的方式有很多种,有的连接是一种陪伴,有的连接是一种互相取暖,有的连接则是一种淡淡的默契。 通过爱情而连接的伴侣,则是我们最向往的关系。 不管你装得再怎么像普通朋友,我还是可以感觉到你对我的喜欢……不,应该说是重视。你对我,很重视。让我觉得,自己很幸福。我很喜欢,你喜欢我……我只是觉得,他不够喜欢我。经历过你是怎么喜欢我,我就会觉得其他人对我的喜欢,无论如何都没办法跟你相比…… 我也很喜欢,当年喜欢着你的我。那时侯的我,简直无时无刻都在发光呢。 我对你的喜欢,原来一直都是有响应的,而不是我一个人在跳舞。对我很重要。我的青春,不是一场独白。
人生不是一个人的,喜欢,也不是一个人的。 我已经将另一个女孩嵌进我的人生,那女孩的人生亦然。我无法掉头就走,那也是我珍贵守护的爱情。 没有结果的爱情,只要开了花,颜色就是灿烂的。 见识了那道灿烂,我的青春,再也无悔。 一场名为青春的潮水淹没了我们。 浪退时,浑身湿透的我们一起坐在沙滩上,看著我们最喜爱的女孩子用力挥舞双手,幸福踏向人生的另一端。 下一次浪来,会带走女孩留在沙滩上的美好足迹。 但我们还在。 刻在我们心中的女孩模样,也还会在。 豪情不减,嬉笑当年。
早餐不应该天天一个样,也无需墨守成规。早上吃头天晚上的剩菜剩饭,吃酸奶和水果,吃炒饭、面条都可以。
俗话说:“早餐要吃好,午餐要吃饱,晚餐要吃少。”为什么要这么安排呢?每当我们吃过饭后,大约经过4个小时,食物通过在体内的消化吸收,将全部排空。因此,为了不断给人体补充能量,必须4~6小时安排一次用餐。早晨,当我们经过8个小时的睡眠后,会感到特别的精神,自然上午的工作、学*效率要比下午的要高。但是,许多人为了赶时间,就把早餐“省略”了。其实,这是一个很不明智的选择。不吃早餐,工作、学*的效率会下降,我们的胃就好像一个食物加工的袋子,我们所吃进的食物都要经过胃, 消化吸收。当胃里没有了食物,时间久了,就会感到胃痛,再加上没有食物供给能量,常常会出现头昏、无力、心慌、出冷汗等。另外,如果早晨不吃早餐,一天就只有两餐了。这样,空腹的时间就会变长,每餐的饭量也就会增多了,从而使胃的消化吸收功能增强,吃进去的食物就会被完全吸收。日本的相扑运动员就是这样来增加体重的。因此,不吃早餐的人也容易发胖。所以早餐一定要吃饱,以使身体得到正常发育并保持健康状态。
主食
“不吃早餐,对健康不利”很多都市年轻人都已经熟悉到这点了,但是很多上班族由于时间太紧,苏打饼干、面包等是逐日早餐的主力军,随意吃一口就上班了。养分专家称,酥脆的苏打饼干、面包等干食不宜作早餐,由于经历了一夜的消耗,各种消化液已经分泌不足,这种干食以谷类居多,缺乏优质蛋白,只能供给短时间的能量。
早餐是一天中最不轻易转变成脂肪的一餐,因此一定要摄进主食。早餐所供给的热量占全天的30%,这个主要是靠主食来供给的。缺乏碳水化合物主食,可能造成养分不良。要进食一些淀粉类食品,谷类食品吸收后能很快分解成葡萄糖,纠正睡眠后的低血糖现象。但谷类食品消化快,2—3小时之后就会有饥饿感,适量摄进一些富含蛋白质和脂肪的食品,如鸡蛋、肉松、豆制品等食品。
原则
吃早餐三大原则:
一、必须有丰富的品种类型,均衡饮食,营养全面;
二、必须有碳水化合物,用以补充足够的能量;
三、必须要补充维生素,那是不可忽视的重要营养物质,而且早餐摄入吸收率最高。
早餐前应先喝水,人经过一夜睡眠,从尿、皮肤、呼吸中消耗了大量的水分和营养,早餐起床后处于一种生理性缺水状态。如果只进食常规早餐,远远不能补充生理性缺水。因此,早上起来不要急于吃早餐,而应立即饮500—800毫升温开水,既可补充一夜流失后的水分,还可以清理肠道.但不要在吃早餐前喝较多的水。
早餐食谱中的各种营养素的量,一般应占全天的供给量的30%左右。其中对在中、晚餐中可能供给不足的营养,如能量、维生素B1等,早餐应适量增加。且做到粗细搭配,使食物蛋白质中的8种必要氨基酸组成比例更趋*衡,营养互补。
搭配
这要根据你的年龄,活动量和健康而定。一个正在成长的年轻人或孕妇可以吃一顿足实的早餐,例如,面包、鸡蛋或肉类、果汁和牛奶。成年人只吃面包、馒头、脱脂牛奶,新鲜水果或果汁就够了。鸡蛋是很有营养的食物,为了怕摄取过多的胆固醇,每周*均3枚鸡蛋就可以了。如果喜欢吃咸猪肉或肠等高油脂、高饱和脂肪酸的肉类,偶尔为之,未尝不可。
早餐不应该天天一个样,也无需墨守成规。早上吃头天晚上的剩菜剩饭,吃酸奶和水果,吃炒饭、面条都可以。
中式早餐,无论是稀饭咸菜,还是豆浆烧饼油条,在营养上都不甚理想。如喜食稀饭,可加小米或红豆红煮,浓度不可过稀。这样可以增加蛋白质,矿物质和纤维素的分量。佐食小菜如酱菜除开胃外,钠盐太多,没什么好处,应加肉松、鸡蛋、松花蛋、咸鸭蛋之类,或花生米、豆腐干等,也都可以增加蛋白质。如胃中仍有空隙,可加食水果。如喜食豆浆烧饼油条,也可以加鸡蛋,或佐以头天的剩菜,鱼类、肉类、蔬菜均可。最后以水果结束,最为理想。
俗话说,早餐要吃好,午餐要吃饱,晚餐要吃少。营养专家指出,每天吃一顿营养早餐对身体健康非常重要。为了让群众吃上放心的早餐,国家提出了健康营养早餐的“放心早餐工程”,已在北京、上海、济南、南宁等10余个城市推广。
当然,早餐的选择可以是丰富多样的,只要满足三大“必需”原则,你也可以发挥聪明才智做一份简单又营养的早餐。
1.奶+菜包/肉包+蔬菜:酸奶含丰富的乳酸菌,对人体的贡献甚至大于牛奶。但是酸奶不能早上空腹喝,最好和包子、馒头等搭配吃。如果是素包如香菇菜包等,营养就比较齐全了;如果喜欢吃肉包,必须再补充些蔬菜、水果,或者用蔬菜汁、水果汁代替,最好是鲜榨的。
2.养颜八宝粥:女性白领如果有条件,可以前天晚上做好八宝粥,放入大米、红豆、花生米、枸杞子等,第二天早上热了吃,便捷又养颜。
3.降血糖牛奶麦片:把麦片先用开水冲好,再加入牛奶。这一搭配比较适合血糖高或有糖尿病家族遗传的人。
春天正是孩子生长发育旺盛的季节,不少孩子午餐在学校吃,丰富性难以保证,所以早餐的作用尤其重要。专家呼吁,最好所有的家长都能勤快些,早起一刻钟,为你的孩子准备一份丰富、营养的早餐,让他“随风拔得快”。
1、全麦面包
许多人都*惯选择面包作为早餐,因为无论什么地方都容易买到,但是面包中最健康的首选全麦面包。其他面包大多含有酵母,容易造成胃酸过多,对肠胃不好的人有害无利。而全麦片面包含有大量的维生素、纤维素及矿物质,粗粮有益人体肠胃健康,并且多吃不会发胖,反而可促进体内毒素排出,更有利于人体健康。
2、鸡蛋
美国营养学院研究指出,早餐添加一点蛋白质的女性比那些吃早餐无蛋白质的女性更能保持4个小时较少饥饿感。而吃鸡蛋就是可以补充蛋白质,鸡蛋的蛋白部分含有大量的蛋白质。吃鸡蛋一定要煮熟吃,因为生鸡蛋内有细菌,还有鸡蛋不宜多吃。因为鸡蛋既是高蛋白也是高胆固醇的食物,胆功能不好的人一定要注意少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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