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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有时比情人更让人死心塌地
全世界 我知道只有你最懂我
我们友爱有爱
有一种花叫姐妹花 双生花
世界上有一个人,知道你一些不为人知的小秘密,犯错的时候,帮着你找理由;暗恋一个人的时候,帮你传话;和恋人争吵候,你一定会去找她。你很抱歉,你总是麻烦来到时才想到她,但你很庆幸生命中出现了这样一个人。我是何其幸运,生命中能有你们的陪伴,我的闺蜜们。
曾经,我害怕有一天,我们坐在同一个地方,但是却只剩下沉默,
曾经,我害怕有一天,我们走在同一条路上,但是却没有等待,
曾经,我害怕有一天我们伫立在同一个路口,但是却走向各自的方向。
现在,我所害怕的都兑现了,我很好,只是很想你。
我亲爱的闺蜜 我很好只是我很想你。
回忆那么厚思念那么长
希望现在尽管回不去了 在毕业的时候也能把你们感动得热泪盈眶。
闺蜜是一辈子的情人,虽然不能时时见面,虽然不能及时分享彼此的开心与悲伤
可是如果有一天,我们再遇见,亲爱的,一切都不会变。
只要一个电话一条短信,就还是能在那个老地方。看见你站在那里等我。
我们都不曾离开
即使我们很少相聚,但这么多年来你一直在我的身边,
在我迷惘无助的时候你总会带我走最正确的那条路,
正如所说的世界这么大,能遇见真的不容易,况且能和你做闺蜜,我们要一起永远快乐
你知道我喜欢的糖果、喜欢的衣服、喜欢什么样的男人 了解我是怎样的性情,接受我不大不小的脾气,
为对方保守小秘密,而且还因为对方恋爱了而小小的难过,觉得你不要我了。
即使我们消失在彼此的生命里很久很久、却依然念念不忘
我要的好朋友,不是有了男人就可以轻易取代。
不是找了我不讨厌的男人就瞒着我不让我知道。
是交往前问我的意见,因为她知道我不会靠自己情绪任性的拿她的幸福开玩笑。
不管多久没见面 ,我们彼此都还是老样子,脾气差,说话大声,不注意仪表。
可是,永远笑的那么开心。
这个世界很小,我们就这样遇见 。这个世界很大,分开就很难再见
宝贝 如果世界上 没有一个地方可以屏弃寒冷的话 那么请你一直跟着我吧
觉得冷的时候 我就可以拥抱
我要的好朋友,不是听到我在背后中伤她的流言蜚语就要撇清关系。
是站起来说她知道我对她的好相信我不曾如此,警告那些八婆不要挑拨我们。
你的难过 我来分担;你的快乐,我来分享。永远在你身边的是我。
闺蜜是当你难过泪流满面的时候,在你身边抱着你说没关系。
让你可以更肆无忌惮的哭,肆无忌惮的流泪,然后酣睡在她怀里!
最好的朋友是你们同坐在门廊上一同散步,不需要任何言语,然后各自走开,
但是感觉却象刚刚进行了一次最好的交谈。
我们确实不知道我们拥有的是什么,直到我们失去它;
我们也确实不知道我们想念什么,直到我们得到它。
友谊就像是树。不在乎能长得多高,而在乎它的根有多深
我们总是手牵手一起上学放学。互相说着经历的笑话或糗事。
一边说一边手舞足蹈。嗨完以后发现怎么周边的人都看着我们。
亲爱的闺蜜,和你疯起来真的什么都不顾了。不顾形象,不顾别人的眼光。
但也只有和你在一起的我,才可以这样勇敢,这样疯狂。
三个人的友谊需要时间去经营
姐妹是什么?闺蜜是什么?
我想说姐妹是一起逛街一起喝水一起做些丢人的事却都一起承担。一起逃跑一起挨骂。
闺蜜则是在你心情不好时难过时却都依旧在你身边,安慰你,叫你不要伤心难过。
无论怎样,多久也好。有些感情有些回忆还是会抹不去。
好闺蜜不一定要门当户对,但一定要同舟共济;不一定要形影不离,但一定要心心相惜;
不一定要锦上添花,但一定要雪中送炭;
不一定要天天见面,但一定要放在心里。
友情最可贵的不是曾一同走过的岁月,友情最难得的是分别依然会时时想起
最害怕的就是看到自己的好朋友跟别的朋友玩的很high,然后我被丢弃在一旁,
这种感觉比被人甩了一巴掌还要难受。
别以为不经常见面感情就淡了?
告诉你,就凭咱过去的交情,咱就能在彼此世界里猖獗一辈子!
要问姐妹做多久,心跳多久就多久!
一辈子的朋友就是:理解你的过去,相信你的未来,并包容你的现在的人。
即使我们很少相聚,但这么多年来你一直在我的身边
在我迷惘无助的时候你总会带我走最正确的那条路,
正如所说的世界这么大,能遇见真的不容易,
况且能和你做闺蜜,谢谢你,我们要一起永远快乐,谈天说地
交许许多多的朋友不是什么奇迹。真正的奇迹是当所有人都弃你而去的时候,还有一个朋友坚定的站在你一边。
我可以没有男朋友,没有钱,可是我不能没有你
我怕一毕业,身边就少了那群能让我笑的疯子。
如果不是你,我不会相信朋友比情人还死心塌地。
如果不是你,我不会确定朋友比情人更懂得倾听。
我的弦外之音,我的有口无心,我离不开Darling更离不开你。”
你是我最爱的闺蜜,比爱情更长久,只有你一直陪在我的身边。
我爱你
你听到了么
我说的是我爱你
关于向日葵,曾有一个凄美的希腊神话传说。克吕提厄(Clytie)是一位海洋女神。她曾是太阳神赫利俄斯(Helius)的情人,但后来赫利俄斯又爱上波斯(Persia)公主琉科托厄(Leucothoe)。怒火中烧的克吕提厄向波斯王俄耳卡摩斯(Orchamus)告发了琉科托厄与赫利俄斯的关系。俄耳卡摩斯下令将不贞的女儿活埋。赫利俄斯得知此事后,彻底断绝了与克吕提厄的来往。痴情的克吕提厄一连数天不吃不喝,凝望着赫利俄斯驾驶太阳车东升西落,日渐憔悴,最终化为一株向阳花(向日葵)。
克丽泰是一位水泽仙女。一天,她在树林里遇见了正在狩猎的太阳神阿波罗,她深深为这位俊美的神所着迷,疯狂地爱上了他。可是,阿波罗连正眼也不瞧她一下就走了。克丽泰热切地盼望有一天阿波罗能对她说说话,但她却再也没有遇见过他。于是她只能每天注视着天空,看着阿波罗驾着金碧辉煌的日车划过天空。她目不转睛地注视着阿波罗的行程,直到他下山。每天每天,她就这样呆坐着,头发散乱,面容憔悴。一到日出,她便望向太阳。后来,众神怜悯她,把她变成一大朵金黄色的向日葵。她的脸儿变成了花盘,永远向着太阳,每日追随他----阿波罗,向他诉说她永远不变的恋情和爱慕。因此,向日葵的花语就是——沉默的爱。
向日葵——俄罗斯国花。前苏联人民热爱向日葵,并将它定为国花。现在俄罗斯把国花仍定为向日葵。向日葵,向往光明之花,给人带来美好希望之花,它全身是宝,把自己无私地奉献给人类。关于向日葵,历史上有一美妙传说。 古代有一位农夫女儿名叫明姑,她憨厚老实,长得俊俏,却被后娘“女霸王”视为眼中钉,受到百般**虐待。一次,因一件小事,顶撞了后娘一句,惹怒了后娘,使用皮鞭抽打她,可一下失手打到了前来劝解的亲生女儿身上,这时后娘又气又恨,夜里趁明姑熟睡之际挖掉了她的眼睛。明姑疼痛难忍,破门出逃,不久死去,死后在她坟上开着一盘鲜丽的黄花,终日面向阳光,它就是向日葵。表示明姑向往光明,厌恶黑暗之意,这传说激励人们痛恨暴力、黑暗,追求光明。这向日葵便繁衍至今。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王国里有一位可爱漂亮的公主,公主唯一的乐趣就是欣赏一整天的太阳,从来不因为怕晒黑而躲避,随着公主慢慢长大,国王开始为公主挑选王子,起初公主不同意,但是在老国王的压力下终于答应去相亲,可是因为王子们都忍受不了因为公主对太阳的专注和执着而总是忽略了他们而离开。在老国王一次又一次的训斥下,公主任然没有任何变化,老国王一气之下将公主逐出了家门。 离开家后,公主日复一日的穿越了森林了,跨越了高山,追逐着太阳的行迹,经历了千辛万苦才终于到了一座黑山,遇见了一位老太太。老太太向风尘仆仆的公主了解了一切之后万分感动,原来她就是太阳的母亲。太阳的母亲看到这么执著的女孩,很是感动就答应帮她,让太阳娶她为妻。从此以后公主和太阳过上了幸福而又*静的生活。 又过了很久,老太太看见公主经常忧伤的独自垂泪,于是问公主为何如此,公主说结婚这么久都没有见过自己丈夫的真面目岂不悲伤。老太太非常理解和心疼,就答应告诉公主一个可以看见太阳容貌的方法,但是公主必须答应她一个条件。每天中午十二点看金水杯里太阳的倒影,但是看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刻钟,否则会被太阳发现。太阳倔强的脾气连他母亲也是无法驯服的。 公主非常的高兴与兴奋,令她惊讶的是,她的丈夫长得不仅很俊俏,而且很秀气。她太过于专注和痴迷,忘记了约定的时间,直到被太阳发现。那时太阳非常生气,就告诉她,以后再也不会看到他了,将她赶出了家门。于是太阳往东去了,太阳的妻子就一直追着太阳,无数次的翻山越岭,直到很累很累了,走不动了,仍然还是不肯放弃。太阳看她如此执着,就把她变成了向日葵,太阳到了哪,向日葵的脸就往哪。这就是现在我们看到的向日葵为什么早晨朝东傍晚朝西吧。
绯村剑心HIMURA KENSHIN
(斩人拔刀斋 HITOKIRI BATTOSAI)
CV-凉风真世(CD-绪方惠美)
体重:48kg
身高:158cm
出生:1849年(嘉永2年)6月20日
年龄:28 星座:双子座
血型:AB
装备:逆刃刀(隐打·真打)
门派:飞天御剑流
师傅:比古清十郎
剑心的本名是心太,战乱时期被人贩子抓走,在半路上遇到**不眨眼的强盗,同行中被杀害的一个姐姐给她遗言:心太,你还年轻,不象我们不能选择自己的人生,所以,请你一定要活下去。代我活下去。这个时候师傅比古清十郎出手解救了他,想回来埋葬死者尸体的时候惊讶的看到,年幼的剑心把所有人的尸体埋葬,包括敌人的,剑心说:我认识她们只有一日不到,只有我一个是男孩,所以我决定拼死保护她们,她们却舍身保护我,哀求盗贼放过我,我起码找些好的石头埋葬她们,但是这里没有可以造坟的石头,连花也没有。”。一开始还以为这个孩子所埋葬的人中有自己的父母。而剑心却回答:“他们不是我的父母,我的父母在去年霍乱的时候就去世,但是,无论是盗贼还是人贩子,死后只是一具尸体。”经过一番心灵的沟通,把身边的美酒洒在三个保护这个孩子死去的女人的石头上,“连美酒都没有尝过就上西天,太可怜。”。回头对心太说:孩子,你不仅保护不了无可替代的人,还背负了那三个人的性命,你细小的手知道她们的尸体有多重,但是你背负的却比那还要沉重的多,那已经变成你的责任,你需要学会支持自己的信念以及能保护别人的力量,为了令自己活下去,为了保护重要的人,心太这个名字太柔弱了,从今天开始你就叫剑心吧。—引自追忆篇
一头火红的长发,加上左脸颊毫不显狰狞的酷酷十字伤,这就是作为浪客的剑心的真实写照。无论是在幕末还是在明治,剑心都是当之无愧的主角,他都会握紧自己的刀(无论是顺刃还是逆刃)做真实的自己!身为斩人拔刀斋的他,在与第一任恋人雪代巴经历了生死离别后,领略到剑是凶器也是保护爱人的真意。幕府瓦解后放弃了刽子手的身份,以流浪人的身份遇到第二份终身幸福——神谷熏,熏的性格与剑心互补,她也出身武道世家,能对剑心有很大的帮助,也是剑心倾诉自己真实心声的唯一一人。
喜欢的人:巴与薰,最后和熏在一起且有了孩子
招牌台词:“O-RO、OO-RO”(中译:哦-啰)
经典台词:“剣は凶器、剣术は**术、どんなきれいな理由[りゆう] を掩饰[えんぺい]ても、それが真実。”(剑是凶器,剑术是**的伎俩。无论用多么美丽的理由来掩饰,这始终是事实。)这句话第一次出现是他在救被围攻的薰时说的,也是比古清十郎的经典台词)
有时候,我选择愿意原谅你,是因为我不愿意失去你。
如果你不喜欢真实的我,那么你挑一个躯壳,我表演给你看。
有时候,你的一句话可以让我回味几天。有时候,你的一句话也可以让我失望几天。因为,这就是在乎
有时候,真的想来一个绝症,看看到底有谁真正关心我。
我希望我跟你的名字能写在一起。不管是在婚礼的喜帖上,还是在葬礼的墓碑上。
不是除了你,我就没人要了。只是除了你,我谁都不想要。
我想你的时候,你会像鬼一样出现。
有多少人的每一句‘祝你幸福’后面都藏了一句,‘我依然爱你,回来好吗。
我很*凡,但我独一无二。
歇斯底里的只想你相信我一句话:“你若一直在,我便一直爱。”
小时候画在手上的表没有动,却带走了我们最好的时光。
以后继续做回那个爱笑的孩子,只是笑的有些落寞。
要的不是我爱你,我养你。而是,在一起,老了有你。
所谓坚强,就是自己跟自己装逼。
想不哭出来其实挺简单。第一步,抬头,第二步,闭眼。这样眼泪就都流进心里了。
我们是一个圆。走了谁都是残缺。
就算我很开心很开心,但也总会有一个人的名字让我立刻停下笑容。
女人,最重要的是安分守己。男人,最重要的是独宠一女。
忘=亡+心。要让我忘记,除非心死了。
如果我的生命是个笑话,你就是我生命里唯一的真实。
有的时候觉得时间可以带走很多,可以带走我们的曾经,现在和未来。
当你失去我的时候,你就会明白没有谁会像我这般对你。
这一生,总有那么一个人,老是跟你过不去。你却很想跟他过下去。
在我们懵懂的时候,总会有那么一个人,为他犯贱很多年。
如果你不笑我跑调,我会给你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情歌。
我想要强大到任何事情都无法破坏我内心的*和。
有时候我不说话并不是心情不好,只是想静一静,一个人就好。
据说不想读书的孩子都是好孩子,这证明他们在校没有对象。
如果你喜欢她,我放你跟她走,后会无期。如果你喜欢我,我便跟着你走,不离不弃。
你要敢把以后的幸福都搁我身上赌,我就敢豁了命陪你到最后不让你输。
我也希望在我难过时有一个人能跟在我身后,哪怕一言不发。
有些人,嘴上说着在乎我,其实对我是不屑一顾。而有那么些人,我说着不在乎,却是比谁都重要。
对我好的人,我虽然不会刻意的去说。但我会都记在心中。
有时候,我们把签名改的那么频繁,只是想让别人知道你的心情。可是我们却忘了,也许别人根本没有在意你。
我希望找到一个每天对我说早安、晚安的人,一个担心会失去我的人。
要记住每一个对你好的人,因为他们本可以不这么做的…
我很想知道,当我的名字滑过你耳朵,你脑海中会闪现些什么。
你那么*凡的名字却影响我那么多的情绪。
每次都故作镇定,把自己折磨的狼狈不堪,然后还强颜欢笑的说:我很好。
我喜欢那些让我笑起来的人,就算是我不想笑的时候。
不想做你爱的第一个,只想做你爱的最后一个。
喜欢你的人很多,不缺我一个。我喜欢的人很少,除你就没了。
我想要的不过是一个,不管多难却始终在我身边的人。
我不在乎别人怎么评论我,我只在乎我怎么做我自己。
才发现,打不通你电话时,和我说“对不起”的总是移动
我多余嘛? 其实我不多余。 世界就一个我,哪能多余呢?那叫唯一。
有一天,那个人走进了你的生命,你就会明白,真爱总是值得等待的
小学上课费嘴,初中上课费笔,高中上课费脑,大学上课费流量。
痛不痛只有自己知道,变没变只有自己才懂。
星期五总是等的那么漫长, 星期一总是来的这么速度
被特别在乎的人忽略,会很难过,而更难过的是你还要装作你不在乎。
几乎所有的夏天都这样开始。白昼不断提前,从七点,到六点,五点,五点缺三分,黑夜被逼到绝境,可怜兮兮,却毫无办法。随后。随后植物的光泽在第二天变得突然强烈。阳光把它们逐段分解。绿的颜色一天变换几万种,直到你忘了究竟什么才是绿色。
我怕是已经忘了。家门前的两三棵树,从回忆里褪成水彩,时间在上面隐隐流动,于是细节处的笔调一律模糊。想得头疼,也无法变得更清晰一些。
这绝对是离家几年的后果。不过虽然这话的口吻挺哀怨,倒也不至于成天长吁短叹地玩伤感。人总是有很多事得忙啊,上班,赶稿,开会,吃饭,看电影,聊天,看书走路说话睡觉偶而半夜醒来,春夏秋冬轮番着,伤感也成了不轻不重的东西,挂在线上感觉不到重量,虽然细线依然在无限延长。
又是夏天。夏天的意义在于裙子和西瓜,挑战五十米的单向泳池,天天洗头,洗发水是桃子味,还有蚊子块,啪啪啪地打在关节上,真痒!又或者,这样的夏天,意味着自己独自在外又半年。多少多少来着?三年又半年。
好象也没什么了不起嘛。
我也不知道什么是了不起的。偶尔为“终于能游50米了”激动一下,随后又在第二天死活没法延续这一神话。从泳池出来,感觉满身的皮肤都在肌肉上有些错位,哪里松了下去,怕是又瘦了一点。于是心情愉快,散着头发往住处走。
一身都是漂白粉的味道。抬起胳膊去闻,几乎像体味般强烈。我从来以为夏天的味道就是西瓜和游泳池两种。一个红色,一个蓝色。而夏天是绿色。简直刚刚好。
我记得所有夏天。烈日和雨水纵横交织,人就在交汇点状如粉末。三四个故事反复悸动,如钝口的刀,艰难地想将凝迟斩成两段,却最终只留下一个异常粗糙的切口。碰到了,麻麻地疼。那是意像般的无奈,绕在心脏某处,感觉的就是全身。
毕竟是很久前的事了,人的记忆会美化出许多不曾存在的细节和气氛。一定是。半满的大厅,变换不停的光线,冷,真的很冷,手心里的掌纹,贴着脸时几乎能感到静默的血在爱情线上流动……
不真实就不真实罢。
{莱昂那多·迪卡普里奥,还会拼么?}
{Leonardo DiCaprio。}
{哇,好强。}
{嘿嘿嘿。}
后来在自己租的房间里看莱昂那多演的《海滩》,没有看完就关了影碟机。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腿麻了,嗷嗷叫着又坐下。电视屏一片机械的蓝光,乡土气,很没意境。
一个人看电影就有这样的好处,想看就看,不看就关掉,坐在地上出神,甚至可以毫不在乎地叉腿坐着,也没有关系。可我还是不怎么喜欢一个人看电影,因为总在半途忍不住这漫漫时间而停了光碟,于是积累下许多看了一半的片子。有些连一半也没有,只有开头几分钟。
那么多的故事,只知道开篇,而不知道结局。竟然也不内疚,还在持续累计这样的状况。只能说是独自生活的某种产物,不辩好坏。也由它去吧。
风扇带来的风穿过衣服,把布料鼓起来。有种温柔的痒静静蜿蜒。额头却还是在出汗。往地上躺过去,哪里贴着地的,总是过一会儿就密出汗了。简单装修以出租给外地人的房子,天花板上只有一条日光灯,涂料刷成雪白色。开始会觉得很单调,后来知道了,即便觉得单调也无能为力。
我是个连电影都懒得看完的人,又怎么会花心思去装扮一个不是“自己家”的地方。虽然我现在住在这里。
像有灰白色的棉线混进了血管,身体渐渐多出许多不可想象的复杂因子。于是几乎能屏蔽掉所有现实,让尘嚣全部溃散在微笑深处,只有这样的时光,一层,不明不暗,反复行走,停下来,依旧以为身处最通透的夏天。
忘记是哪天了,回家后坐在木板床上——当时还没有买凳子,不是坐在自己的大旅行箱上,就是坐在地上,或床上——也没事可干,决定早早睡觉吧。虽然才7点,天也热得未必能顺利入眠。躺下去的时候发现一侧的窗上多了张纸条。
我立即明白了是住在对面楼里的人塞在防盗栏里的。以前不止一次抱怨过这里的楼房彼此间*得一伸胳膊就能摸到另一幢。毫无隐私感。果然。
贴过脸去读上面的字。想交个朋友,以及留下了电话号码。居然还是用铅笔写的,纸也很皱,虽然字还成。读完的时候我心里是有些骄傲的,女生的骄傲吧。随后把那张字条就这么放在外面七八天没动,直到发现被对方又取了回去。
就真的骄傲了起来。
回到住处后把西瓜泡在脸盆里,因为没有其他可以盛的东西。脸盆很浅,只没住西瓜的小半,放进去的时候,半盆的水都没了出来,流得满地都湿了,水泥的颜色迅速由灰变黑。我想这也只有在外头才能做,若是在家里,把木头地板给淹了,妈妈又要唠叨。
想象着西瓜被切开时的味,在地上小坐了一会,抱腿,下巴磕在膝盖上,于是没法说话。也没人能陪着自己说话。昨天吃的桂圆壳忘了扔,空气还留养尊处优的甜味儿。像在读高中时的夏天,黏在指上,当时没有洗干净,就留下了永远的粘腻感。
因为非常不喜欢晒太阳。无论高一,还是高二。暑假里总是歇在家。吃水果看漫画,上网和睡觉。等爸爸像搬运工一样往家里买西瓜。我操起刀。“喀嚓”,有籽的,无籽的,红瓤的黄瓤的。上面插着小勺子,像占领了高地般的胜利。
所有的夏天都得有西瓜相伴,不然意义就不完整了。人心里的固执应该是遗传般的敏感,过滤着一切必须的纯粹。留下的就是枯燥的春秋冬,从沙漏里被流向生命之外,成了毫不有趣的余料。只有剩下的夏天,有西瓜的味道,弥漫在小片的空气里。会不会有谁看见,那是种怎样的浅红?
在这外头住的地方没有大的菜刀——从不会做菜,三餐都在街上找地方吃,当然不可能买把菜刀。就用小水果刀切。很难动手。一小段一小段地划过去,内部已经碎成一团。成绩就是几片大大小小形状各异的西瓜,不用在意这些小事,有得吃就行。吃一块回忆一点。
高一暑假前同宿舍的女生买来西瓜,一样没有可使的水果刀,6人分吃24瓣,互相争夺那些夺大块的,闹成一团。高二暑假时在朋友家切西瓜,我这一半满满的籽,他那一半一颗没有,这疑问我到现在还没想通。高三暑假时我已经决定去北京工作,爸爸妈妈却不知道,还把西瓜最甜的部分留着等我挖走。后来真的走了,看不见他们的无法忍受。
我也在忍受着什么,像那个等电车的女生一样,在眉心无可奈何地簇着,却要尽量不露声色,以为马上就能上车,马上就能回家了。
{说得很伤心的样子。}
{也不至于啊。}
{伤心时会哭么。}
{当然,女生总会因为一点莫名其妙的理由傻傻的哭。即便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究竟是什么突然在眼眶上投了毒。}
有些非常老而纠缠不休的情话,说着鱼和水,流泪不流泪的事。我觉得这真是人类想象丰富的意淫。尽管自己也尝试过。
哭的时候把脸放在盛水的塑料盆里,每次都因为快被呛死而作罢,在游泳池里又哭不出来,就没法去想象眼泪在诞生后就立即被融走的感觉。况且这样的感觉应该是*乎透明般的优美,也就大抵和“痛哭”之类的没有干系。
然而夏天的某些,还是存在着宿命般打动人的东西。于是停下来不愿意前进,于是坐着一动不动,于是身体在哪里变得突然尖锐,刺破了一层厚茧,露出还不曾僵死的翅膀,越扇越疼。
在我们还没那么容易流泪的时候,夏天却在这一点上匆匆败去。三个月里它常常下雨,小孩子从小就知道了“那是天空在流泪”。我以为这是个最心思丰富的季节,它应该是个女性,应该还很年轻,甚至或许才十几岁。
下雨让我感觉天空是很脆弱的,什么悲伤,什么无奈,它都承载不了。而此时天地又融为一体,在四荒八合里回归最初。我们本就是从女娲手里由泥巴点儿变成了直立的小人。身体里和着水与土。于是站在雨里,好象找到了自己的宗源。天上,天上的上面,地下,地下的下面,那些都是我们曾经到达过的故乡么。
又或者是我们将去的异地呢。
孤单,孤单是。
孤单是一个人吃醒来,一个人游泳,一个人的影子在地上比画出“SOS”。一个人唱歌或不唱歌,坐着发呆出神。
孤单是树上的雨滴掉在眼里,代替没有流完的泪。
孤单是电影院的冷气和自己,单人间的影碟机和自己,分手的别人和自己,拒绝的别人和自己。
孤单是买张50元的木头桌子,买把15元的木头椅子,想买床的时候不买了,因为不想再添置家具。
谁也没想过在这外头长久地过下去。
孤单是切西瓜,切得再难看也是自己一个人吃完的,丝毫不用有顾忌。
孤单是雨声,从天到地无处可躲,还有雷轰轰,还有闪电喀嚓,还有没人接的电话,没人知道你害怕得发抖。
孤单是咖啡色的皮肤,被晒疼干裂,而血液却因为逐渐凝固而变作纯白。
孤单是三个半年里的四个夏天。说话也没人听,想听也没人说。只能自己对自己开口找话题:“怪声音”,然后又自己回答:“开着摇头电扇呢”。自言自语。自言自语。自言自语是不是种病?
孤单是晚上腿突然疼了,短短地清醒。
没有夏天,所有夏天,都在这里清醒。
这是一个以光速往前发展的城市旋转的物欲和蓬勃的生机
把城市变成地下迷宫般的错综复杂这是一个匕首般锋利的冷漠时代在人的心脏上挖出一个又一个洞
然后埋进滴答滴答的炸弹财富两级的迅速分化 活生生的把人的灵魂撕成了两半
所有的结局都已写好 所有的泪水也都已启程
却忽然忘了是怎么样的一个开始 在那个古老的不再回来的夏日
无论我如何地去追索 年轻的你只如云影掠过 而你微笑的面容极浅极淡
逐渐隐没在日落后的群岚 遂翻开那发黄的扉页
命运将它装订得极为拙劣 含著泪 我一读再读 却不得不承认
青春是一本太仓促的书
愿赌服书
我只是想把你记录在我的本子里
昨天是冰封记忆的一本书,今天是书写人生的一页纸。我们的悲剧在于,很多时候将昨天和今天本末倒置,沉浸于昨天的舞台,缅怀于过去的辉煌;迷茫于现实的脚步,困惑于路在何方。不管昨天有多风光荣耀,抑或苦涩不齿,都过去了,无可更改,无法再来。唯有重拾心情,重新上路,才是我们今天唯一的抉择。
人生若梦,梦中有你的影子。思念好象一个彩卷,在每一副记忆的画面上定格。喜欢与你一起所有的感受,在不知不觉中就已陷入你编织好的情网。曾经想到过离开,可是却很难做到,静静的面对自己的时候,我知道自己无法象对待电脑游戏一样把你从记忆中删除,于是,我只好认定你注定是走入我生命中的人。
命运给了我特别的安排,让我穿越过树影如牢狱的山谷,跋涉过深而远的黑暗,临渊而立,看到天际不可言说的光亮,以此弥补擦肩而过的时光。
曾几何时,你已经回到家里了,朋友的电话打来,喊你出去玩,你二话不说,马上就穿回衣服出去玩。如今,你却会懒洋洋地说:“已经回家了,不去了,累呢。”这一刻,你终于明白自己老了。
如果想成为一颗太阳,那就从尘埃做起;如果想成为一条大江,那就从水滴做起;如果想成为世界瞩目的英雄,那就从最普通、最*凡的人做起。循序渐进永远好过急于求成,每个想法的实现都是通过积累获得
我不能消除你的不安,不能抚去你的焦虑,而只是陪伴你,给你讲一个有趣的新鲜事,或是一则从没有过时的老童话。我伴着你安静下来,蓄满勇气,等你每晚无忧无虑地睡去,等你每晨生龙活虎地醒来,愿你每天前行的路上“桥都坚固,隧道都光明”。
活着需要一点耐心,活得久,才能站在山头,欣赏自己走过的崎岖山路。人的困境可能会持续很久,我所能做的最好的事情,就是找些事做,然后等待转机。
当你能念书时,你念书就是;当你能做事时,你做事就是;当你能恋爱时,你再去恋爱;当你能结婚时,你再去结婚。环境不许可时,强求不来;时机来临时,放弃不得。这便是一个人应有的生活哲学了
人生就好似一盘杂锦寿司,里面总有好吃和不好吃的,如果你选好吃的,后来也难免要吃那不好吃的,又有人先吃难吃的,然后才吃心头好,但怎样也好,事情有坏一面,也总会有好的一面,一切只看你选择怎样的角度
从我遇见你的那一天起,我就在心里恳求你,如果生活是一条单行道,就请你从此走在我的前面,让我时时可以看到你;如果生活是一条双行道,就请你让我牵着你的手,穿行在茫茫人海里,永远不会走丢。
青春就是这样,不听劝,瞎折腾,享过福,吃过苦,玩过票,碰过壁,使劲折腾,折腾累了,才发现自己转了一个大圈儿,却又回到了原地。可是,却从不后悔,也并不埋怨,因为不转这个圈儿,我可能永远都不知道“原地”在哪里。
许多故事,常常以美丽,快乐为开始,以悲伤做结束.是的,生命中一道道仓促的划痕都会成为我们刻骨铭心的记忆.
爱到无音是尽头,再美的故事,也会有结束的一天,只是各自程度上的差异而已.
朋友,即使我们只会拥有一个短暂的相遇和一个短暂的默契,而在那一瞬间,对我们来说,也便是永恒了.
走过了却留下了痕迹;伤过了,却是一种无奈.人生只不过是一种擦肩而过的过程.
两颗不同轨道的小星星,既然有不同的轨道,那麽各归其位也是必然的结果.人各有志,也许告别了昨天,就是走向成功的前奏,也许擦肩而过后,在自己的轨道上仍然有属于自己的亮丽风景.
即使有一天我们分离了,但那一定是短暂的,终有一天我们还能在一起,当再次相聚后就永不分开,在一起做永远的伙伴,所以在那之前的日子——在我们未相聚之前,彼此一定要为对方而保护好自己.
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有其弱点,但惟有真爱是永远无敌的,它是每个人都会尝到的一种滋味和品过后心情依旧的感觉.
学会放弃,有了遗憾才会珍惜
流星,注定一闪而逝;浮萍,总是随波逐流;白云,只能在天空漂泊流浪.
真实的世界不是一部温婉的童话,或许这些往事会化成最美的那朵云,停泊在记忆里,得到和失去会在这同一源头回响.
在这个世界上一个人能够同时拥有快乐和幸福,还有什麽不满足的呢?
我没有自责自己,也不怨恨生活,更不愿尝试将你忘记,因为世上的许多悲伤并不是我一个人所拥有的.
失望太多的时候,不能停留,只有带着希望大胆的朝前走.
也许曾经爱过,只是我们的爱搭错了车,就在那一瞬间擦肩而过了.
相识自有缘,相知自有心.把岁月交给历史,珍惜彼此间的投缘,人生的路还很长,很长……
生命是一种缘,你刻意追求的东西也许终生得不到,而你不曾期待的灿烂反而会在你的淡泊从容中不期而至.
一个故事如果没有开始是很荒谬的事,可世上的事也许原本就是这样,仅仅一个瞬间就注定了一切.我也不知道有了开始的故事是否一定会有结果,但有梦的人生才够精彩.
喜欢跟爱是不一样的,喜欢是荡秋千可以自得其乐不需别人的回应;爱是跷跷板需要一个人坐在对面与你互动,贴*你内心的感觉,你是否愿意一直坐在我的对面?
我们之所以会擦肩而过,不是因为无缘,而是我们的生活中少了两个字——感动.的确,我们的心因此不再敏感,我们不再用心收藏起身边的一丝一毫感动,只有当我们错过它,再回首时,才发现原来我们真的失去了很多.
有时候,我们总是容易把身边最熟悉最适合自己的人忽视,其实那是我们最美好的选择.
在希望中幻想是一件很美丽的事,有时候缘分也会从天而降.
爱是不分国界的,就算远在天涯,心灵的距离也不会太遥远.
爱情需要一些忧伤和一点戏剧性的结局,那样才更显得朦胧而珍贵.
我们懂得幸福的时候,是因为我们懂得了珍惜.
得到和失去是一种偶然也是一种必然,也许只有我们不懂.
不要过多的去计较得到了些什麽,而应该多问问自己付出了些什麽.
守候的本身,便是爱情,不需要任何的结果.
当爱情日渐消逝,就像一辆公路上高速飞驰的车子,要停也是停不住的.
清醒一点吧,这个世上没有未完的故事,只有未死的心.
钓不到的鱼是最大的,舍弃了的东西是最有价值的.
你现在忘不了他,是因为你还没有爱上别人.
什麽事情都会成为过去,我们就是这样活过来的.
如果你不是真的想离开一个人,那就最好不要随便跟他说分手.
如果我们可以随心所欲的把自己对某人的爱拿走,那太幸福了.
我们自以为不需要别人,我们自以为对方爱自己多一点,一旦失去了,我们才知道:我一个人也可以,但我不想.
有追求和渴望,才有快乐,也有沮丧和失望.经过了沮丧和失望,我们才学会珍惜.你曾经不被人所爱,你才会珍惜那个将来爱你的人.
自欺,几乎是每一段爱情的**.有了**,才有了爱的感觉.不要告诉我你从来没有自欺.
我们往往在失去时才明白自己曾经拥有的东西是这麽美的;然而,同样的真理是:当我们能够拥有一样东西时,我们才会明白自己从前失去一些什麽.
上帝让我们在情路上首先遇到几个错误的人,然后才找到适合的人,也许是要我们感激他.
------------------------------------张小娴。
活在这样的世界里,被风吹散的头发;被浪淹没的脚印;被云见证的承诺。
通往烟火的路,漫漫而狭长,一路望去,了无尽头。透过高楼大厦割据出的一角,看见了一瞬间的闪烁。原来,最美的烟花,离得最远。原来,曾经的地久天长终究是误会一场。
记得你是女子,你难过,就哭,狠狠的哭,午夜梦回,随你便,然后再忘记你是女子,站在太阳下,就要懂得什么是坚强。
我假装无所谓,告诉我自己,我那么那么的坚强,我可以承受一切的。可是,当我被遗忘在角落的时候,我才发现,我输不起,我会害怕。那些凌乱的思绪,再也整理不好了。再也不敢知道你的消息,怕听到你过得比我好,我会难过,怕自己的堕落会让你嘲笑。所谓的坚强,模糊了我…
就爱短发,蘑菇头,西瓜头,卷发,各种短发都是我们的爱,短发姑娘也可以可爱 也可以性感,可以帅气 可以女人,可以复古,,无法阻挡我们爱短发的心!
短发与爱情
四年,四年来我第一次以这样的心情走这条路,难过,疼痛,绝望还有悔恨。 街角的一间理发店很另类,弄得像个酒吧。我抬手触及自己细碎柔顺的长发,不自觉的走了进去。 “欢迎光临”门市小姐热情的招呼,店里果然特别粉蓝色的墙壁,朦胧优雅的紫罗兰灯光洒在精美的油画和小巧的挂毯上。屋里弥漫着发胶,摩丝,这喱水的混合香味。 当我顶着湿漉漉的头发坐在镜子前时,一个半染着黄头发的男孩走了过来,“小姐,剪短发吗?”“嗯”我点头。“那要什么发型呢??”“不知道,短了就好。”我轻轻回答。 他愣了一直,但还是把围巾围在了我身上。“哟,项链好漂亮啊!”他边说边用夹子夹紧围巾。“是男朋友送的吧?”我不语,低头轻抚脖子上的项链。 他为什么要提起它呢? 本来,至少在我进店后,我是忘记了他的。可现在这个毫不知情的理发师,却在夸讲他送我的项链。 我的心一阵阵的隐隐作痛,诚是我爱了三年了男孩,还记得他送我项链时,很认真地说:“爱你不长,就一生。”我感动极了,将头伏在他肩上,却早已泪光点点。 可我怎么也没有想到我们苦恋了三年的感情居然这么容易被催毁,这么轻意就可以背叛对方。原来一生的爱情也可以用三年来代替。 镜里的我头发已被细细地梳理好,只是还有水滴顺着发丝悄悄坠落在围巾上,绽放着美丽颜色。 男孩很熟练地舞弄着手里的削刀,随着它上下飞扬。我的头发也一点一点地散落在围巾是,不知怎的,眼睛里似乎有泪珠要涌动,像要破茧而出的蝴蝶,无法阻拦。 看到我这样,男孩顿时有些莫名其妙,忙问:“怎么了?是不是弄痛你了?”“没有”我摇了摇头,我想,他一定是第一次看到这样一个20岁的女孩子,坐在理发店里哭。 头发渐渐短了,我的心里有一种难以言表的不舍。因为我的头发是诚欣赏的。他喜欢将我的头发捧在手掌里,轻轻抚摸,很柔顺。 有风的进修,发端会带动发根一起轻舞,飘出淡淡的芳香。诚常会拉着我的手说:“看上去真的很美。”他支持所有能让我快乐的决定,只是除了剪发。可现在,我却坐在这里一点点剪断我们之间所有的爱情。 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在我接纳了他的爱意,宽容了他的一切时,他却突然像一块铁砖,猛地击碎彼此辛辛苦苦维系的玻璃般美丽,纯洁的爱情。 我无法回忆起就在刚刚,三个小时以前,当我看到诚揽着另一个女孩走过操场时我的心情,只能感觉到窒息,就像头被另一个人猛地摁到冷水中,无法呼吸,任凭怎么挣扎,都无济于事。 诚看到我进,很吃惊,脸色难看极了,他跑到我跟前:“芊蓉,我……你听我说,其实,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我……” “你以为我怎么想?”我反问“我……”没等他说完,我抬手重重地打在他脸上,很响。 他愣愣的站在原地,大喊我的,我没有回头,没有听他所谓的“解释”,更没有让自己哭,只是很*静地离开那里,我不知道自己当时怎么会这么理智和淡然……其实,我的心是疼的,是不甘愿的,也是无能为力,当我看到这一切时,除了离开,还有什么呢? 解释这需要吗?不需要吗?需要吗?不,至少对我来说,当然不需要。 镜子中一长头发的淑女,已变成了一个短发,诮皮的女孩。忽然很想呼GIGI的那首短发:“我已剪短我的发/剪断了牵挂/剪一地不被爱的分岔……/反反覆覆清清楚楚/一刀两断你的情话你的慌话……/取下围巾,擦净碎发,脖子上的项链也随着我一动一动的跳跃,巾*肌肤时,它是凉凉的,却已不再附有任何的美丽与牵挂。 17岁时的心动,到*淡,只有三年,三年而已。
曼珠沙华——红色彼岸花
曼陀罗华——白色彼岸花
彼岸花花语:分离,悲伤的回忆
佛经记载“彼岸花,开一千年,落一千年,花叶永不相见。情不为因果,缘注定生死。”
关于彼岸花,有这样一个传说。相传以前有两个人名字分别叫做彼和岸,上天规定他们两个永不能相见。他们心心相惜,互相倾慕,终于有一天,他们不顾上天的规定,偷偷相见。正所谓心有灵犀一点通,他们见面后,彼发现岸是一个貌美如花的女子,而岸也同样发现彼是个英俊潇洒的青年,他们一见如故,心生爱念,便结下了百年之好,决定生生世世永远厮守在一起。
结果是注定的,因为违反天条,这段感情最终被无情的扼杀了。天庭降下惩罚,给他们两个下了一个狠毒无比的诅咒,既然他们不顾天条要私会,便让他们变成一株花的花朵和叶子,只是这花奇特非常,有花不见叶,叶生不见花,生生世世,花叶两相错。
传说轮回无数后,有一天佛来到这里,看见地上一株花气度非凡,妖红似火,佛便来到它前面仔细观看,只一看便看出了其中的奥秘。佛既不悲伤,也不愤怒,他突然仰天长笑三声,伸手把这花从地上给拔了出来。佛把花放在手里,感慨的说道:“前世你们相念不得相见,无数轮回后,相爱不得厮守,所谓分分合合不过是缘生缘灭,你身上有天庭的诅咒,让你们缘尽却不散,缘灭却不分,我不能帮你解开这狠毒的咒语,便带你去那彼岸,让你在那花开遍野吧。
佛在去彼岸的途中,路过地府里的三途河,不小心被河水打湿了衣服,而那里正放着佛带着的这株红花,等佛来到彼岸解开衣服包着的花再看时,发现火红的花朵已经变做纯白,佛沉思片刻,大笑云:大喜不若大悲,铭记不如忘记,是是非非,怎么能分得掉呢,好花,好花呀。佛将这花种在彼岸,叫它曼陀罗华,又因其在彼岸,叫它彼岸花。
可是佛不知道,他在三途河上,被河水褪色得花把所有得红色滴在了河水里,终日哀号不断,令人闻之哀伤,地藏菩萨神通非常,得知曼陀罗华已生,便来到河边,拿出一粒种子丢进河里,不一会,一朵红艳更胜之前的花朵从水中长出,地藏将它拿到手里,叹到:你脱身而去,得大自在,为何要把这无边的恨意留在本已苦海无边的地狱里呢?我让你做个接引使者,指引他们走向轮回,就记住你这一个色彩吧,彼岸已有曼陀罗华,就叫你曼沙珠华吧。
从此,天下间就有了两种完全不同的彼岸花,一个长在彼岸,一个生在三途河边。话说又过了很多年,天下有两个很相爱的人,可是有一年,男的在出外办事的时候不幸遇难了,他来到三途河边,看见满眼的血红,心里哀伤无比,他痛哭道:“我不要轮回,我要回去找我的妻子,她还在家里等我。”他跌跌撞撞的来到孟婆这里,喝下忘情汤前,他问孟婆,为何天下诸般,最后这汤独要人忘情。孟婆笑而不语,只是要他快喝,他呆呆的看着汤,说:“人都要忘情,我偏不忘,轮回后,我要去找我的妻子。”
男人的妻子得知他的死讯后,悲痛绝伦,几度寻死都被男子的家人救了下来,最后女子答应不再轻生,但是要终生守寡。男子的家人一来看她性格刚烈,怕旧事重提,又要徒惹她伤心,二来念她有心,便暂时答应了她,等她情绪稳定后再劝她改嫁不迟。就这样,女人便在男子家继续住了下来,靠缝补为生。
又说这男子轮回后,还真重新生在他和女子一起生活的小镇里,光阴飞逝,不知不觉二十年过去了,一天他出门经过女子守寡的门前,感觉到心里怪怪的,便停下来看了一眼,这一看不要紧,刚好被女子迎面看见。轮回后,这男子的相貌气质均已完全变了,可是女子一看见他,眼泪就哗哗的流了下来,她走到男子面前,说了一句:“你来找我了。”便昏倒在地。男子一看一个素不相识的老女人倒在自己面前,赶忙吓的逃离了那个地方。
后来这个女的重病不起,到死前翻来覆去的说什么,但是声音太小,没有人听清楚过,所以也没有在意,这女子最后滴下两行血泪,一命呜呼了。女子来到地府,看见孟婆,突然很轻的问她:“老婆婆,以前是不是有个男子在这里告诉你,他不会忘记我,一定会回来找我?”孟婆点点头。女子心疼非常,哽咽道:“那为何他回来却不肯认我,哪怕他跟我说句话,在我临死前来看看我也好呀。”孟婆拍拍她的肩膀,说:“你们很相爱,我很欣赏你们的勇气,这样吧,二十年后答案来临那一刻,我答应让你看看,只是这之前你无法转世,要在这里受苦二十年,你愿意吗?”女子说:“我愿意,不看见那个答案,我放不下对他的爱,即使投胎转世,也要心痛一世。”这女子于是被孟婆安排给彼岸花锄草,其实本无草可锄,但是女子的眼里满岸是草,锄了又生,永远锄不完,就这么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二十年后,孟婆把她带到轮回门前,说:“你站在这儿看着,但不要说话,你等了二十年的人,要来了。”女子激动的站都站不住了,好不容易*复下情绪,紧张的站在那里等着她爱的人出现。终于他走过来了,原来他得了病,没有治好,四十出头,又死了。他走到她和孟婆面前,孟婆把忘情水递给他,他拿起就要喝,女子急了,说:“你忘了你说的话吗?”男子看了她一眼,把手中碗里的水一饮而尽,接着走进了轮回门。
孟婆看着失魂落魄的女子,说,爱情是什么?不过一碗水罢了,你也喝了吧,能不能忘掉不是你说了算的,有今生,没来世,纵然你记得,他若忘了,跟真的忘记又有什么不同?
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其实这句话是送给不善经营婚姻的人的。婚后一直幸福的也有很多,其实婚后相处也是有诀窍的,想要婚后一直幸福下去吗?以下这些你必须知道!
婚后一定要时刻把结婚戒指戴在左手无名指上!佩戴结婚戒指明确表明了你的婚姻状态,同时也明确表明了你拒绝外来诱惑的坚定态度。
两人一起出去参加饭局的时候,看到喜欢的菜又不好意思夹太多次的时候,可以互相夹给对方吃。
经常参加另一半的朋友聚会。这样可以扩大社交圈,也可以增加许多共同的话题。
单独在外要经常把另一半挂在嘴边。
两人吵完架后,可以互换角色再重复一遍刚才吵架的内容,保准你们笑破肚皮!
从很久以前开始,谈话中“我们”出现的次数超过了“我”的次数。
在心爱的女人面前,越贱越快乐!
副驾驶的位子是老婆的专座,除非老婆批准,别的异性只许坐在后排。
男人工作再忙也要承担一点家务,这是对家庭的责任。像我,负责洗碗、洗衣服、倒垃圾、锁门、拿报纸这几项常规任务,还有许多临时任务,最多的临时任务就是找东西。 许多人都讨厌洗碗,而我特别喜欢洗碗。看着一堆油腻的脏碗逐渐被洗干净很有成就感。
在她洗澡的时候悄悄帮她把拖鞋换个方向,要刷牙的时候帮她把牙膏挤好漱口水倒好,一些*时生活上的举手之劳虽然小,但是能一直让她感到温暖和贴心。
和同事朋友聊天的时候(特别是异性),要经常把另一半挂在嘴边,亲身体会事实证明,可以与桃花绝缘。
有空不妨参与另一半的工作,比如帮忙上网找资料,整理整理东西。一方面可以两人合作做点事情,另一方面了解另一半的工作,可以增加许多话题。
夫妻之间不需要隐私!我们的电子邮件、msn、QQ、等密码互相都知道,有时需要帮忙收发邮件很方便,手机也经常互相借用。心里坦坦荡荡,有什么不能让对方知道的呢?
女人喜欢给家里订下许多规矩。例如,每块毛巾的职责是什么;洗完澡一定要把水迹擦干净;上完厕所一定要把马桶盖盖上。。。一旦没有遵守,就会说:“和你说过多少遍了?!怎么又XXX?”
身为男人,应该有这样的自觉,如果安排有变,比如说要加班,或是临时有约,必须要打电话报备一下。
有觉得有趣的两人的对话或事情,不妨记录下来,日积月累,每隔半年或一年翻出来一起看看,重温一下快乐的时刻,乐趣无穷。
老婆一生气,老公可以装身体不舒服,弄得她也不好发作,老公接着道歉,气就消了。不过不能多用。
还在单身的女人不要抱怨怎么总是找不到成熟体贴的男人,男人是要**的。也许有天生就很体贴,很有责任感,善解人意的男人,但是那是极少数,被你找到的几率是很小很小的。大多数的男人是像我这样,脑子里少根筋的。是靠老婆从谈恋爱的时候就开始不厌其烦苦口婆心经年累月地教导出来的。所以,不妨眼界放宽,找个可造之材开始**吧。
不要被电视电影误导,觉得男主角如果事业未成,怕耽误了优秀的女主角而忍痛分手是很有责任感,特自我牺牲,特酷的一种表现。错!错!错!为了事业牺牲爱情才是自私。结婚誓言里不是写得清清楚楚吗?不论贫穷或富有,不论疾病或健康,都要在一起,这样的感情才经得起考验。如果等到你真的事业有成了,那看上你的人是爱你,还是爱你的财富和地位呢?
有时候在msn的时候我帮她做了什么事,她说了句:“谢谢亲爱的。”顿时警觉起来,怀疑老婆的账号被黑客盗用了,马上问一句:“你真的是XX吗?”老婆顿时怒:“滚!!”这才放心。
要做一个有生活情调的女人。生活情调不只是爱打扮,在家里点个熏香而已。是能够不断发现生活中的新乐趣,并且分享和感染周围的人。老婆一直能发现生活中的乐趣,例如新的好餐馆、咖啡馆,插花,装修,旅游,找到好书,认识新朋友,让我们的生活一直有新鲜感。
每天上班出门前要和老婆吻别,这是一个好*惯。
介绍一个两人可以玩的小游戏。只要一支笔,一张纸。轮流画东西让对方猜是什么,但是要说明猜的东西的范围,是成语,人名,地名,还是事件等等。不要担心自己画画水*烂,这与画画水*无关,而是与联想能力有关。无聊的时候(坐火车坐飞机,*时在家也可以)玩,很有乐趣的哦!
男人不要以为沉默很酷,两个人在一起还是要多沟通比较好。有什么想法,对对方有什么意见,不要闷在肚子里,说出来对方才会知道,才有机会去改善。一个人生闷气只会越来越气,看看对方一副毫无知觉的样子更气,对解决问题毫无帮助。
介绍男士们一个道歉的方法。道歉三步曲:第一步,陈述事实,今天我犯了什么错;第二步,说明理由,为什么会犯这个错;第三步,改正措施,以后有什么措施来确保不再犯同样的错。试验多次,效果不错。
想起以前看到一个国外的调查,老婆最希望老公承担的家庭责任,有一条排名很高的是“去查一下晚上家里传来的奇怪声音”。超有同感。
夫妻间最宝贵的东西就是信任。说信任是“镇家之宝”也不为过。一旦一方有过背叛行为,哪怕后来另一方原谅了,和好了,信任感也已经大打折扣了。猜疑、不安、疑神疑鬼就会开始出现在两人之间。要获得彼此的信任,就要做到不玩暧昧,不玩消失,让彼此的行踪、朋友、同事都大大方方地透明化。
看事情不妨乐观点,遇到倒霉的事情心态也放*常一点。手机被偷了就想正好要换个手机;钱包被偷了就想破财消灾;感冒了就想正好可以休息两天;遇到堵车正好可以想想心事、听听广播、骂骂DJ;公司倒闭被遣散了就想终于可以开始创业,做自己喜欢的事了;创业不顺利就想之前的30年人生太顺利了,有点起伏的人生才精彩。 孩子的幸福感,取决于父母的幸福感。为了孩子,两人也要努力营造幸福的小家!
喜欢两人开车去短途游,因为在路上,在一个封闭空间里,两人也不会看电视做家务,自然而然就会开始聊天。没话题可聊?光是路上看到的东西就有许多可聊的。路上乱开车的新手,奇怪的车牌号,不太见到的车子,前面车子屁股上贴的标语,后座上的绒毛玩具,从后视镜里看到后面车上的司机在挖鼻屎,都可以聊。还可以打开收音机,听DJ在那里胡言乱语,猜想他/她是什么星座血型。
再介绍一个两人能玩的游戏,什么道具都不需要。在心里想一个两人都知道的人物的名字,然后让对方提问来猜,提问只能是“是”或“不是”的问题。例如,是男人吗?是中国人吗?是娱乐圈的人吗?轮流猜,然后看谁猜出来用的问题最少。
女人可以适当喝点红酒。一、对健康好,有利于心血管,睡前喝一点还帮助入睡;二、可以美容养颜;三、懂一点红酒知识的女人会让人刮目相看;四、*时又多了样消遣,两人可以时常去泡吧听音乐;五、增添女人的爽朗气质。
以前刚谈恋爱的时候,每天晚上老婆要听着我讲的故事才能睡着。一开始还挺得意,后来老婆告诉我:“你讲的故事很无聊,所以很快就能睡着。如果故事很精彩,就睡不着了。”
对老婆印象最深刻的记忆是,有一次夜里家里厕所水管爆了,正手足无措,犹豫是关水龙头还是关总闸的时候,穿着睡衣的老婆已经一手提一个拖把冲进厕所来了。那个刹那,我脑子里就只有一个念头:“娶老婆,一定要娶这样的女人。”
两个人的性格、兴趣爱好、生活*惯不同都不是大问题,可以慢慢调整到彼此适应对方,但是大方向的价值观是否一致决定了婚姻是否能幸福长久。你们能接受的道德底线是什么?为了事业能够牺牲些什么?为了家庭能够牺牲些什么?这些不一定要正式讨论,通过日常的相处观察也能看得出来。
“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是送给不善经营婚姻的人的。如果两个人都用心浇灌爱情之花,它能够长成一棵参天巨树,不仅让自己得到快乐和幸福,也把幸福的绿荫带给周围的人。
想要一直幸福甜蜜下去,那这些诀窍亲们可都要牢记哦。其实一直幸福下去的秘诀就是这么简单。爱情需要两个人同时付出,才能收获得更多,才能永葆爱情甜蜜。
时时不忘原点,刻刻关心未来
清扫干净每个角落,这,就是日本传统居室和庭院令人舒服自在的根本所在。一套居室,无论它的外表多么富丽堂皇,少了用心的清扫,就没有这份舒适自在。反过来说,不论居室多么简单朴素,只要用心清扫,家和庭院就会成为最让你感到舒适和美妙的地方。细细掸去隔扇木格和棚顶的积灰,轻轻抹除地面的尘埃。脱鞋入室,室内自然一尘不染。日常用具及寝具随用随取,榻榻米房间讲冗饰尽量精简。因为,日本传统一直认为众多摆设并不能让人感到舒适,反而最大限度的精简才让人觉的心安。
无印良品的理念兴许也有异曲同工之妙。首页的相片显示了无印良品经久不衰一直畅销的商品,诞生以来无数次精益求精的改良,才成就了现在展示在你面前的极致风貌。也许每一次改良都微不足道,然而岁月累计、功夫精深,“基本”与“普遍”的理念渗透进我们每一件商品。
无印良品诞生于三十年前的一九八零年。最初的起点源自彻底精简冗赘。当时日本经济景气,消费市场呈现出明显的两极分化。一面是昂贵的海外名牌产品备受瞩目,另一面则是价廉物美质糙的低端产品充斥市场。带着对这种状态的反思,无印良品应运而生。立足“无印”,追求“良品”--这就是无印良品,力求生产品质精良、真正合用又价格实在的生活用品。
无印良品从“精选素材”、“检查工艺”和“精简包装”开始起步。追求合理设计,彻底削除冗赘,使物品散发本身的光芒。这种创意其实与日本自古而来讲究的“素朴”的审美意识有共通之处。简练素朴不仅仅是朴素,其中蕴含了超越豪华的魅力。在追求个性和奢侈的年代,刻意反其道而行,留出顾客发挥才思的余地,任随顾客之意也就成了个性。
未必豪华但相当实用的毛巾、合脚合心的后跟直角袜、舒适睡床配舒适寝具、简单大方的自行车、使用便利百用不厌的笔记用具、手感良好的一应餐具......
“自然”、“无名”、“素朴”、“环保”,简洁素朴中内蕴芳华、审慎中体现生活姿态--秉承这一系列宗旨,无印良品孜孜不倦地对商品精益求精,成长至今。无印良品并不道寡孤独,正式托赖于众多顾客给予的支持和交流,无印良品才开拓奋斗到现在。与顾客长达三十年的交流,成就了今天的无印良品。
去年,为了使良品更上楼,无名开创了研究空间--“生活良品研究所”。这是一个“实验室”,通过店铺和英特网保持与顾客间的对话交流,孕育商品,创造适意的生活格调,争取全世界更多人士的认同。
“时时不忘原点,刻刻心怀未来”--基于这一宗旨,我们将继续面向未来,探求适合新时代的良品形象。
拓展:
MUJI风格酒店
http://www.topit.me/album/162228
她——朱婧
每个女孩在情感道路上,免不了做错一些事,免不了伤害一些人,免不了走一些弯路,可是,亲爱的,请不要过于苛责自己,更不能因为过去的伤痛封闭心门不再相信幸福止步不前!谁能无错呢!别懊悔了,把心思放在如何修炼好自己,好好把握接下来属于你的幸福吧。女人应该在情感上学会健忘,学会对过去狠心。
记得你是女子
你应当干干净净,漂漂亮亮
你走在路上,要相信自己是最美的姑娘
然后再忘记你是女子
你没有资格过分的装饰自己
除了容颜,你还要有气质
记得你是女子
你要懂得自尊自爱
你首先不能看轻自己
然后再忘记你是女子
你也会去厌恶那些摇曳身姿声名狼藉的女人
记得你是女子
你要善良,你要让自己在乎的人觉得温暖
爱笑的女子,运气都不会太差
然后再忘记你是女子
霸气,大气
记得你是女子
你有爱情的话,请你认真对待
好好爱,用心爱,努力爱
然后再忘记你是女子
伤害太正常,看淡点,再看淡点
然后轻轻的原谅
记得你是女子
你难过,就哭,狠狠的哭
午夜梦回,随你便
然后再忘记你是女子
站在太阳下,就要懂得什么是坚强
记得你是女子
想哭就哭想笑就笑
不要变得虚伪,不要因为世界虚伪你也虚伪
然后再忘记你是女子
你没资格闹没资格上吊
你也可以豪情万丈
记得你是女子
对爱的人在乎的人关心的人,珍惜在一起的每一天
然后再忘记你是女子
对伤害你的人
宽容,祝福,对,你有那种度量
记得你是女子
记得你身上的责任,记得你说过的每一句话
要做到,最起码,尽全力
然后再忘记你是女子
你不次
你一样可以运筹帷幄决胜千里
记得你是女子
在一些人面前,你是小姑娘
你撒娇,你弱小,你怎样都好
然后再忘记你是女子
不要外人看笑话,你就是变形金刚
记得你是女子
你很好很好
你很温暖很温暖
你要看看太阳的模样
然后再忘记你是女子
凭借自己的力量,凭借风
去看看什么是真正的太阳
记得你是女子
你是红颜
但你要争取是千古垂名红颜
然后再忘记你是女子
要对自己负责
不要让自己遗憾不要让自己后悔
记得你是女子
然后再忘记你是女子,像男人一样去奋斗
这样的,看世界
心美一切皆美,情深万象皆深。
许多事情越想努力做好效果就越糟,比如爱情、入睡和举止自然。
不要奢求他人的理解和宽慰,生活如此艰难,人心那么惶恐,哪有那么多的设身处地和感同身受。
朋友是两面性的,有的可以给你温暖有的只会让你寒心,即使被朋友伤过,你也应该庆幸,在这种没钱没势没利没权的年纪,大家能走到一起,也不真是图什么。感觉对了就黏得紧厌烦了走很远,怪不了谁,人都是为自己活的,对离开的人就不要去挽留,看好身边的人,让他们真正懂你的好,互相离不开那才是真朋友。
爱,不是寻找一个完美的人,而是学会用完美的眼光,欣赏那个并不完美的人。
其实,有些门是掩着的,你要走*推推;有些门是关上了,其实没有上锁,你要走*看看;有些门看似锁上了,其实锁一拉就开;有些门确实锁得很紧,但门的旁边还有门……不要远远观望,就做出臆断;不要还没行动,就告诉自己不行。
成功是件困难的事儿,这谁都懂,但也别太绷着,你得有自己的生活,有喜欢的人就去追,哪怕到头来是一场错过。有想要的梦就去做,哪怕最后一场空。失败没什么,谁都有被嫌弃的时候,可命运就是这样一个积累的过程。有一天你突然美梦成真,你以为是撞了大运,其实不是,那是一份迟到的礼物。
喝酒不要超过六分醉,吃饭不要超过七分饱,爱人不要超过八分情。但大多数人经常都是喝醉、吃撑、再爱成傻逼,结局是吐一身、长一堆肉、被抛弃!
心是一棵树,爱与希望的根须扎在土里,智慧与情感的枝叶招展在蓝天下。无论是岁月的风雨扑面而来,还是滚滚尘埃遮蔽了翠叶青枝,它总是静默地矗立在那里等待,并接受一切来临,既不倨傲,也不卑微。
根本没有那条“更好的路”,只有一条路,就是你选择的那条路。关键是,你要勇敢地走上去,而且要坚持走下去。
这一生,总有一些说不出的秘密,留不住的时间,挽不回的遗憾,触不到的梦想,忘不了的爱。蓦然回首,才发现人活着是一种心情。-穷也好,富也好,得也好,失也好。一切都是过眼云烟。想想,不管昨天、今天、明天,能豁然开朗就是美好的一天。不管亲情、友情、爱情,能永远珍惜就是好心情。
与其担心未来,不如现在好好努力。人生往往是怕什么来什么,当你看淡得失、无谓成败的时候,反倒顺风顺水、遇难成祥。人生最宝贵的,就是有一颗*常心,远离混浊,*静如水,不为世间五色所惑,不被人生百味所迷。
人生的一大挑战那就是去埋葬真实的自己并渴望着自己能成为其他的人。不要为别人怎么看你而烦恼。别人的看法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怎么看待你自己。
宁愿做过了后悔,也不要错过了后悔。生活中的历练,让我们理解了责任,理解了这个社会能给我们的所有尊重,于艰难中,懂得了承受,懂得了坚定,慢慢的丰满我们自己。人生,就没有,永远的悲伤;也没有,永远的欢欣。
不喜欢做决定,小事情随便怎么样都行,没所谓。如果你是天秤可以信赖的人,他们会问你的意见。你需要做的只是分析,决定天秤会自己来做。孤单是你想约朋友逛街,结果发现朋友已经约了别的朋友,于是他对你说抱歉;孤单是你再也不会为一个人的生日而费尽心机地去挑礼物。
你所有的痛苦与困顿,都是自己一个人的事情,你的生死,不关任何人的事,你的伤口在流血,别人却在为晚上吃什么发愁,这世上没有感同身受,所有的开导都是纸上谈兵,所有的安慰都是隔靴搔痒,所有的陪伴都是徒劳无用。
一个人的觉悟,不是对所有世事的无所谓,而是对无能为力之事的坦然接受。一个人的成功,不是追求别人眼中的最好,而是把自己能做的事情做得最好。没人陪的时候,到一个没人的地方走走,与空旷对话,与自然交流,是自己的心伤,就要学会在沉默中疗养。
每一天都是一个新的开始。人生路漫长,有些路只有坚持走下去,时间会让一颗灵魂,变得越来越动人。做人应像向日葵一样,即使果实累累,仍是低下头默默不语。因为,即使你不言语,阳光也自会明白你的丰硕,风雨也自会知道你的优秀。
人出生时,是一块质朴的石块,有棱有角,生气勃勃。但是,在生活无情的打磨中,人慢慢被磨去棱角,变得圆滑而世故。人生如梦,得失从容。让我们真正感到疲惫的不是那些外在的得与失,却是我们自己那颗患得患失的心。
我们都是赤裸裸地来到这个世界,不需要等到生活完美无暇,才懂得享受生命中最美好的。生活的过程中,总有不幸,也总有伤心,就像日落、花衰,有些事,你越是在乎,痛的就越厉害,放开了,看淡了,慢慢就淡化了。
人生是一盘棋,子已落定就不能反悔。一个人的行为,决定一个人的心态。一个人的言语举止,决定一个人的修养。一个人的素质,决定一个人的品味。一个人的行动,决定一个人的未来。
人生没有假设,当下即是全部。舍取是一种态度,简单是一种心境。生活,没有什么大道理可言,过日子,就是一种心情, 用好的心情去生活,累也不说累,苦也不言苦。 幸福,或许正是体现在这“不说累”和“不言苦”当中。
帆布鞋以其轻便,耐穿,价格低廉而广受世界各地人们的欢迎,无论是出游或做运动,都会是最佳的选择之一。穿一双活泼、俏皮、色彩艳丽的帆布休闲鞋,轻松地行走在五谷飘香、枫叶渐红的大自然环抱里,那是十分美妙的享受。 帆布鞋成为潮流的宠儿,制造商们也把帆布鞋玩出了更多的花样。复古、运动、华丽、重金属、摇滚、马毛、皮革、牛仔,不管生出怎样的变化,穿帆布鞋的百无禁忌让它成为潮流人士的必备单品。帆布鞋搭牛仔裤是恒久不变的真理,搭铅笔裤也完全没有问题,就连西装也搭得,那是雅痞最爱的范儿。
回家的路上,她在想,这新买了鞋,脚是有得美了,可自己也再没有理由任由家里的鞋柜继续乱下去了,得好好收拾收拾了。鞋子合着一大堆东西一起费力地运回了家里,放到门厅的鞋柜附*。蹲下身来,唉,这鞋咋这么多啊,要知道,加上最小的那双15号的脚,也不过才3双脚嘛,却有十几倍之多的鞋子在那里挤挤的,放不进柜里去的只得横竖沉在地垫上,喝着开关门的风儿,接着看不见的尘埃。
拉开柜门,把这些老鞋子一双双掏出来,重新计划着怎样分门别类的摆放才算合理。抓到最后一件的时候,那是个报纸包裹的扁扁形状的东西。解开绳打开包,映入眼帘的是一抹淡淡的粉,已经不那么白的底子,几丝纤细的绊带上还结着一个小巧的蝴蝶结儿,*添了几分生动。不经意的注意到一只的带子上面还有一条不显眼的缝合处,哦,她蓦地想起了关于这双鞋的一些故事。
还是当初恋爱的时候,不甚爱学*的他,却偏偏出人意料地拿到了奖学金。这一年的奖学金发得有些迟,到手的时候已经是夏季,这个时候,他们已经相遇了10个月。
因为有了牵挂,他在心里总想着她,拿到钱的时候,他第一个去找她,钱虽少,却丝毫不影响喜悦的程度。她也高兴地笑了起来,像个孩子。
他想着自己该怎么处理这些钱呢?毕竟已经不是以往天马行空的时代了,因为有她在。他总想为她做些什么,而无论做什么,他都是愿意的。想来想去,他决定送给她一件礼物。因为,他看到她经常*惯穿着便于打球用的白布鞋,他想让她有一个真正女孩子的样子。主意打定,他握着钱,像握住一杯温热的水,暖意的在手上漾了开来。这样的感觉,总是美好的。
在琳琅的鞋子世界里,他给她选中了那个粉白相间的调子。在他眼里,她就应该是这个样子的,纯纯的,惹人怜爱的。他捧着那双在当时已算脱俗的鞋子,在晚上见面的时候,送给了她。看着这鞋子,她仿佛看到了他那一颗心,简单、透明,而又热烈、体贴,她感动了,流泪了。尽管,她觉得这鞋子对于自己似乎是太新派了些,自己是属于传统那类的,她不太清楚自己到底有没有勇气把它穿到人前去。她也不知道,这鞋子,除了花去了奖学金,也用去了家境并不富裕的他的生活费。
她很开心。她穿上它,不大不小,正合适。她想,怎么就这么适合我呢,他真了解我。可是如果它的颜色再深些,它的带子再粗些,如果……
这么想着,他已经登上了车,载上她,在街市里漫无目的地穿行起来。他骑得并不快,他们不时地说着话,笑着,她趴在他背上,任由那上面传来的咚咚的心跳声敲打自己的耳鼓,她闭上眼睛,闻着他的烟草味儿……这时,对面一辆车飞速驶过,他猛的一个转弯,车、他、她连同脚上的鞋子一起倒在了地上。
她**了起来,车子突出的部位划伤了她的脚。原来浅浅的、粉粉的、白白的,这时又添了鲜鲜的、红红的颜色。而且,有一只的绊带断了,蝴蝶结儿也散了开来,原来的美不复存在了。她哭了起来,他手足无措,不停地安慰她,给她擦去脚上涌出的血,而她,因为他的体贴,也因为那个神圣的礼物就这么轻易得被破坏了。虽然,这伤口并不是那么的痛。
好在,伤得不是很重,一会儿,血就止住了。他把她扶上了车,推着她回到了宿舍,临走时,带走了这双鞋。
再见到他的时候,她发现他手里多了一个包裹。打开来看,那个断掉的地方已经被小心地缝合了,血迹也无影无踪了,蝴蝶结儿也已经重新扎好,还是那么生动的落在那里。哦,还是那双漂亮的鞋子,那个断裂带如果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来。
他好细心哪。她握住了他的手,他疼得缩了一下,她才发现,他食指上缠着的胶布。原来,他是亲自动手把它缝合了,而在这之前,他连针都没有动过……
从那以后,原来不大想穿它的她,每天都把它穿在脚上,尽管那缝合的地方有时会轻轻地磨擦着她的皮肤,在提醒着她,在它身上都曾经发生了些什么,而每每这时,她就会记起他手上缠着的胶布。她已经不在乎别人羡慕乃至嫉妒的眼光了,让传统见鬼去吧,她对自己说。
伤很快就好了,而这鞋子,因为那些曾经发生的事显得更加得珍贵。每天穿罢这双鞋,她都会小心得用洁白的帕子擦去浮在它身上的灰尘,显露出素淡的本色,和不去注意不会发现的已经缝补好的断裂处。
到后来,这双鞋,她有些不大舍得穿了,穿的时候也就越来越少,慢慢的,她用布把它包了起来,外边再包上报纸,藏在自己的箱子里,跟那些日记放在了一起。
再后来,毕业了,它随着她许多的东西一起回了家。他也毕业了,他们有了自己的家。而几次搬家之后,这双鞋却如一地跟定了她,在角落里默默地看着生命轮回,关注着他们之间发生的更多的故事。
几年的时光流水一样远去了,记忆中熟悉而深刻的东西都已经变得陌生,变得模糊。最初的激情过后,生活开始*淡了起来,到后来,变得如白开水一般的无滋无味的时候,各自存在的,尽管是早已心知肚明的缺点陡然被放大了许多倍。她和他开始有了争吵,也有了争吵之后的弥合与反思。
他们穿过无数双鞋子,有的穿上去很舒适,有的挤了脚,甚至把脚磨出了血泡。慢慢的,他们知道了怎样调整自己,努力地去让这鞋子适应自己,也让自己适应鞋子。婚姻教会了他们很多,但最重要的则是理解、懂得与珍惜。所以,每次哭过、悔过、恨过之后,他们的爱便又深了一层。
她今天要来清理这些为自己付出过的鞋子了。抚着这些熟悉的面料,感受着那些熟悉的感觉,想着穿着它们的时候,都发生了一些什么,她竟有几分不舍,这也许就是她只买鞋不扔鞋的原因吧。
夏天来的很仓促, 往往总在春天还未绽放的时刻,
常常忘记关于春天的故事,
只是偶尔在一个转身,
初夏总是在脑海中辗转徘徊。
有很热的天,有很腻的甜筒,
还有一段不知甜酸的爱情,
所谓爱情呢,只盼望好好体谅关心彼此。
而跟他的相识也是停留在那五彩斑斓的帆布鞋上,
跟春天的感觉很像,
帆布鞋,以前总觉得很丑,不知名的丑。
而现在,呵呵,见一双爱一双。
有时在想,我是爱上了帆布鞋,
还是爱上了他爱的那种感觉。
—>>海绵宝宝:“我准备好了,我准备好了,我准备好了……(满怀激动说N遍)”
—>>海绵宝宝:“我们去抓水母!”
—>>海绵宝宝:“hi~章鱼哥~”
—>>海绵宝宝:“你说得对,章鱼哥。”(崇拜的表情+语气)
—>>海绵宝宝:“嗨,章鱼哥,你想吹泡泡吗,只要两毛五。”
—>>海绵宝宝:“哦,章鱼哥,你在冒烟耶,你看起来就像是一棵煮熟的青菜!”
—>>派大星:“嘿,哥们!”
—>>派大星(海绵宝宝的奶奶给他送了件毛衣,无比惊讶的语气):“啊,是个帽子!”
—>>章鱼哥(压着嗓子):“哦,海绵宝宝……”
—>>章鱼哥:“噢,这真是太可怕了!”
—>>章鱼哥:“除了我,所有人都是白痴。”
—>>蟹老板:“你别想从我这里拿走一分钱,一分钱!”可爱的蟹老板却是个典型的资本家。
—>>蟹老板(对痞老板大叫):“你这个老痞子!”
—>>小蜗:“猫~”(是猫不是喵)
—>>章鱼哥:海绵宝宝,我要告诉你一件事海绵宝宝:啊,你是秃子!
—>>蟹老板:“钱~!!钱~!!钱~!!!”
—>>海绵宝宝:“天哪!不!”
—>>蟹老板:派大星你被解雇了!
星:可我不是你的员工!
蟹:那你愿意为我工作吗?
星:当然!
蟹:那好,你被解雇了
—>>海绵宝宝:“小蜗,快来洗澡。我现在一定要让你到澡盆里去!你听见了没有小蜗?你给我回来小蜗,小蜗,小蜗……”
—>>海绵宝宝对章鱼哥说(语速超快):“章鱼哥,章鱼哥,章鱼哥,章鱼哥,章鱼哥……”(章鱼哥一脸缺氧状-_-|||)
—>>海绵宝宝:“你知道小鸡为什么要过马路吗?”派大星:“不知道。”海绵宝宝:“因为小鸡要到马路对面去。”
—>>世界上最大的秘密莫过于你偷偷的把你的秘密告诉给一个人,这样就会在他所收集的秘密当中再秘密的增加一个秘密。
—>>海绵宝宝:我准备好了你准备好了吗派大星?派大星:我准备好了你准备好了吗蟹老板?蟹老板:准备好了你准备好了吗海绵宝宝?(然后重复下去)
—>>海绵宝宝以为大家嫌弃他丑,派大星安慰他,给他讲了一个故事:“从前的从前,有一只企鹅,他很丑很丑。(然后突然变的很大声说)他丑的把所有人都丑死了!(又恢复正常语调说)完了”
—>>海绵宝宝:你今天想干什么派大星??派大星:我不知道,你今天想干什么海绵宝宝?海绵宝宝:我不知道,你今天想干什么派大星?直到派大星看见了卖气球的派大星:我知道了,我想要一个气球
—>>海绵宝宝:“派大星,你要吹泡泡吗?只要两毛五。”派大星:“我也想啊,可是我不够钱!海绵宝宝你借我两毛五吧!”海绵宝宝借了派大星两毛五后派大星又把钱递给他说:“海绵宝宝我来吹泡泡了!”
—>>海绵宝宝:“当我们说什么都别碰的时候意思就是什么都别碰!嗨!嗨!嗨!女士们水母们,你们曾经注意过盐灌吗?我是说你们每天晚上都把它装满,我的意思是它它它们到哪去了呢?啊?啊?啊!你知道我再说什么吗?为什么换灯泡的时候要两个以上的松鼠?为什么?因为他们太傻了!你们听说过金鱼破产的事吗?现在变成了彤鱼!如果说我们着盛产什么,那就是手指的力量!海绵宝宝:因为我生活在水下,所以我最符合水动力结构!”
翘臀、窄腿、铅笔……当下流行的牛仔裤款式是很多年轻人的心仪之选,谁能想到在100多年前,牛仔裤仅仅是矿工们钟爱的工作服。当时,牛仔裤给人牢固、粗犷且精神抖擞的感觉,非常适合工作时穿着。
提到牛仔裤就不能不提到利维·斯特劳斯(Levi Strauss)。他所创立的利维公司(Levi`s)在1853年生产了世界上第一条牛仔裤。19世纪60年代, “Jeans”被利维公司正式采用 ,在这之前人们把它称之为齐腰工装裤(Waist High Over all)。
回首百年前的牛仔裤结实耐穿是其迅速走红的原因,而现在对于服装的追求远不止于此,所以,牛仔裤也跟随着潮流的脉搏开始加入性感、妖娆、时尚的元素。今天的牛仔裤可谓“上得厅堂,下得厨房”。
19世纪50年代:利维·斯特劳斯(Levi Strauss)创造了世界上第一条牛仔裤。
19世纪80年代:牛仔裤在那个年代更多是工作的时候穿着,当时的牛仔裤也叫工装裤。一般以背带的款式居多,款式和颜色都非常单一。
20世纪30年代:好莱坞的明星开始钟情于穿着牛仔裤,随后掀起了一场牛仔裤的风潮。紧身裤是那个年代比较流行的款式,条纹牛仔裤渐渐取代单一颜色的牛仔裤。
20世纪50年代:机车夹克搭配牛仔裤是那个年代非常潮流的装束,戴上青蛙墨镜,骑上轰鸣的哈雷,不需要进入好莱坞,你就是路上的大明星。
20世纪80年代:那个年代,喇叭口是牛仔裤版型中非常流行的款式,受到很多年轻人的追捧。一件风衣、一条喇叭裤、一双大头皮鞋走在当时的大街上绝对是拉风的装束。
有一天,有个女人到我们店里要买牛仔裤。
她左挑由挑,试了很多条,终于挑了一条。
于是拿到我的面前说:“要横口袋改斜口袋,裤链改裤钮,前面多加2个褶子。”
如果是我自己穿,我不*惯,但是顾客至上,她要怎么改就怎么改。
裤子改好之后,发觉它已经变成西装裤。我包好后拿给她,但是她居然…说她从来没想过要买,只不过想告诉我,一条裤子的样子应该是怎么样的。
我倒无所谓,这条牛仔裤却哭得很伤心,它问我:“那个女人为什么不要它?它有什么错?”
我对牛仔裤说:“人家要的是西装裤,无论你怎么改,你的质料始终是牛仔布,人家是不会要的。”
我想这条牛仔裤你是不会穿的,不过你可以把它拿回家去当抹布,没事你就踩踩它,至少可以擦干净你的鞋底,如果你嫌它脏,可以把它扔进垃圾堆。
—————摘自《君子好逑》
来源于生活的故事
影片的故事来源于自导演迈克·米尔斯的生活,那一年他的父亲75岁,已经结婚45年了。可是那个时候,他的父亲突然要去过一种以前从来没有的生活,而且这种愿望极其强烈,几乎没有人能阻拦。米尔斯的父亲此前过着一种稳定的家庭生活,但是很显然,这不是老人需要的。做出改变之后,米尔斯的父亲过上了一种令人迷惑的、时不时令人痛苦,但是很有趣又发人深省的生活。即使他的父亲在80岁的时候去世,但是他的这种对生活的态度和追求,却在米尔斯的心里扎了根。
米尔斯带着一种“越是个人的,就越能引发共鸣”的想法开始了影片剧本的撰写工作。米尔斯说:“这是我自己所亲历的生活,影片中的幽默、笑话、情感都是我个人的体验。我相信,那些和我有过相似经历的人一定能感受到和我相似的情感;那些没有过这种经历的人,也会被打动。有的时候,越是个人的情感体验,就愈能引起集体性的共鸣。整部影片由两条线组成,第一是哈尔教会了奥利弗如何去爱安娜;另一条是奥利弗和安娜的关系,他的爱情故事表明了他从来就没有真正理解自己的父亲。这两个故事表述了两种存在的状态,哈尔是一个老年人,代表着一种1950年代的青年人的老年形象,守旧、害怕同性记忆癌症,这是一种外在、能看得到的观念。而他的儿子奥利弗则代表着1960年代的孩子。他们会隐藏自己的想法、爱情观开放而且大胆,对社会和舆论没有太多的顾虑,这是一种内在的观念。不过,故事中有了转折,哈尔是一个同性恋,他用正常的婚姻掩盖了自己的性取向,不过他自己最后迈出了这重要的一部步。而奥利弗呢,他在哈尔的教导之下,渐渐学会了如何去打开身上的枷锁--这些枷锁有社会给的、有家人给的,但更多的是他自己为自己创造的,并教会了他如何去面对爱情和生活。”
在米尔斯的设计中,这是一部“小电影”--小格局、小故事,但是他的另一个设计是,这部电影讲述的是大情感大生命。米尔斯说:“我想通过电影展示出来生命的趣味性,尤其想告诉别人在那种人生的关键时刻,生命会多么有趣。其实有的时候把事情做了,才会发现不会有什么后果。换句话说,对于个人的生活作出自己的选择,只是一个开始而已。随之而来的事情才会真正改变你的生活。在人与人相处的大学问中,实际上所有人都只是初学者而已。”在决定好了影片的基调之后,米尔斯需要寻找合适的演员来扮演影片中的父子--这是这部独立电影成败的关键。他想到了伊万·麦克格雷格和老演员克里斯托弗·普卢默。于是他给两位演员写了邮件,邀请他们来出演这部电影。
花絮:
在给伊万·麦克格雷格和克里斯托弗·普卢默的邀请信中,米尔斯详细地讲述了影片的故事和细节,以及他对两个角色的理解和认知。这两封信写得情真意切,当时就打动了这两位演员。尤其是克里斯托弗·普卢默他冥冥之中甚至觉得这就是为他创作的角色,而且普卢默当时也有80多岁了,对这个角色有着感同身受的喜爱和认同。他说:“我从来没有在银幕上扮演过这样的角色,这个角色让我有些目眩神迷,而且我觉得这其中的一部分是完完全全为我创造的。谁知道我在80好几的时候会干些什么呢?”一开始,米尔斯和剧组同仁的目标是借用自己父亲的故事,讲述一个老人对于生活的选择。可是在修改的过程中,这个故事被一遍又一遍地刷上了米尔斯的个人色彩,直到最终完全变成了他的一种“自述”--影片中的那些父子关系完全就是米尔斯生活的写照,他和自己的父亲就是这么生活的。米尔斯曾经表示说,普卢默长得挺像自己的父亲,看到他就有一种亲切的感觉。米尔斯的父亲是一个艺术史的学者、在博物馆工作,或许还是一个艺术家,他“伪装”自己是一个直男,直到临死前才说出了秘密。虽然极为喜爱这个故事,但是普卢默还是很紧张,因为他扮演的是导演的父亲,他担心自己的表演和这部电影会伤害到米尔斯。普卢默说:“这是他自己创作的故事,让我感同身受。我担心的是米尔斯会在拍摄过程中受到伤害,毕竟影片中大多是一些私人的情感。影片很纯真、很纯粹,是一个让我真心愿意为之付出努力的电影。”
请伊万·麦克格雷格来扮演儿子奥利弗是米尔斯很早的想法,在剧本还没有竣工的时候,他就希望伊万能扮演这个角色。米尔斯觉得伊万的气质和米尔斯相若,不过他的英伦口音会是影片的障碍所以伊万要求米尔斯将剧本朗读给他听,以便从中学到地道的美式口音。米尔斯说:“伊万在口音这个问题上做了一件了不起的事情,他要我朗读剧本给他。但是我希望他别效仿我的声音和语气,如果他被我的风格限制住了,将会是一个灾难。后来我录了音,他修正了自己的口音,而且还按照自己对人物的理解,给人物加入了一些语气词和发音的小*惯。应该说,伊万朗诵台词的能力是全世界一流的,他的声线非常完美,在影片中绝对具有画龙点睛的效果。”
除了这两位主演,影片中还有一个不能忽视的“角色”--一条狗。这条狗见证了哈尔的离世和奥利弗的爱情。谈到“执导”狗的“表演”时,米尔斯说:“其实执导狗和执导人是一样的,你只要把它当成是一个真的演员就好了。它们有自己的训练师,到哪里都很安静,而且还会展示出来必要的眼神和动作之类的。有的时候你和它说话,它似乎真的能理解你。”
意大利神经病学家Rita Levi-Montalcini现年102岁,曾于1986年获得诺贝尔医学奖。要说她是2012春季时装秀上的时尚灵感来源,恐怕没有人会相信。可在Fendi现任掌门人兼设计总监Silvia Venturini Fendi看来,她是一种非常特别的米兰女性完美化身,前者把这类女性的特点融入服装设计中,推出了严谨、实际,可能还有点学术味道的Fendi新一季春装。可Fendi首*设计师Karl Lagerfeld心目中的女性,并不是简单纯粹的意大利女性形象。他设想的女性,可能是Monica Vitti吧。我们在秀场上听到的电影原声,正是她的声音,这些片段来自于Michelangelo Antonioni最后一部表现城市焦虑的电影《 La Notte》。
不管怎么说,演员Monica Vitti都不是Loren和Lollobrigida那样走在时尚前沿的意大利性感女神。可Lagerfeld想表达自己对日装的重视,并以此与不计其数的酒会礼服系列服装分庭抗礼。采用商务T恤的条纹布料制作的弹力腰裙,搭配以白色衬衫,再戴上欺眼乱真的丝质领带,刚柔并济,尽显好学之风。而看上去就会受到紧跟时尚的人追捧的盒褶裙, A-line夹克、海军外套,更清楚地阐明了Lagerfeld的理念。
可是接下来,观众便进入了一个Fendi以外的疯狂世界。这些衣服——带有巨大的馅饼皮镶边贴兜的短裙、前围兜上衣——可能就是从一个精神失常的家庭主妇的衣橱里找来的。随后,落日西沉,观众看到一个身穿印有漩涡形图案的纯黑服装,仿佛电影《Looking for Mr. Goodbar》中主人公一般的女性形象(电影中,女主人公是一个过着双重生活的女子,白天是天主教聋哑学校老师,晚上出没于夜总会,享受着靡烂的性生活。电影根据历史上一个真实的心理学案例改变)。她手里抓着一个相当华丽的皮包,据Silvia Venturini Fendi所言,依照设计,那个皮包看上去应该像一幅画。
到此值得注意的是,模特的蓬松发型是刻意打乱的,好让人回想起爱因斯坦。而且,无框太阳镜下,她们的眼皮金光闪闪,原来是敷了一层金叶。好吧,透过时尚看科学,也只能做到这样了,不过,人们还是不愿去最*的大学里注册科学知识课程。
莱戈拉斯 莱戈拉斯·绿叶是黑森林精灵的王子,一支精灵贵族的后裔。
又译:勒苟拉斯
Legolas Greenleaf
Legolas在辛达精灵语中就是“绿叶”的意思
他祖父欧洛斐尔在「最后同盟」中与吉尔加拉德一同出战,并战死在沙场上;他父亲瑟兰迪尔,就是那位把陪伴毕尔博前去孤山寻宝的十三名矮人关进监牢的精灵王。因此,当毕尔博在精灵的宫殿中躲躲藏藏时,很可能见过莱戈拉斯;而更肯定的是,吉姆利一定不会忘记自己的父亲格洛因曾遭到这位精灵的父亲恶待过。
其父瑟兰迪尔,一个在中州绿林建设王国的辛达精灵,与西尔凡精灵生活在一起。莱戈拉斯是个辛达精灵,属于特莱瑞族,是埃尔达精灵,和南边同胞的高贵血统不同,莱戈拉斯没有超脱凡尘的力量,他没有梅里安的血统。
但莱戈拉斯野外生存能力非常出色,对森林的知识很丰富而且视力范围很广 。
如同他的矮人朋友吉姆利,在莱戈拉斯担任幽暗密林的西尔凡精灵特使来到林谷之前,他的生*事迹没有人知道;但按一般惯例推测,他身为王子,必然曾率队防卫边界许多年,曾用无数兽人的性命来磨炼他百步穿杨的技巧。他显然从未离开过黑森林出门旅行,因为他随同远征队来到洛丝萝林时,是他第一次见到这座由凯兰崔尔与凯勒鹏所统治,他的亲族所居住的黄金森林,他在那里第一次面见了那曾居住在蒙福的不死之地的长辈。在洛丝萝林,他获赠了特制的罗瑞安长弓、箭筒与许多的箭,使他作战的能力大为增强;这弓很大,威力比他黑森林的弓更强,所用的箭也更长:在对付半兽人时,它们真是无价之宝。当他在帕兰诺*原上刀弓并用与吉姆利并肩作战之后,回程两人一同前去参观了闪烁洞穴,他在那里见识到了比自己父王的地底宫殿更美丽炫目的奇景。在他战斗途中,他探*了海岸线,第一次听见了大海的呼唤。这唤醒了莱戈拉斯内心深处对他同胞所航行前往的西方仙境的渴望。魔戒大战后,莱戈拉斯带着一批族人搬到刚铎的伊西利安森林居住。
第4纪元120年,伊力萨王阿拉贡去世,莱戈拉斯最终听从了大海的召唤,他自己制造了一条船离开中土,去了西方,身边还有好友吉姆利相伴,孤帆尽影,这是魔戒远征队成员最后的文字记载 。
弓
Legolas携带一把黑色木弓,大概是紫杉木,是他年幼时在黑森林自己制造的。它的外观构造很简单,是由一整块木头刻成的,取的是努曼诺尔弓的式样,但雕刻着金色、优美、沿着弓臂盘绕的长春藤图案。由于Legolas绝大部分时候都是在密林里射箭,因此他用的弓不会特别长,盘上弓弦立起来约有六十寸高,但威力非常强,可用致命的力量轻易将箭射出两百五十米远,虽然比较常见的情况可能是,在黑森林的浓密树林中,当他追猎敌人时,所面对的射击目标通常都会比较*。黑森林的箭有三十寸长,箭身相当坚韧,因此可以承受如此强弓制造出来的拉力,配合弓身染成褐色,有着窄长尖锐的猎杀箭头,样子很像是锥,为的是要一箭射穿盔甲与身躯。箭尾的绿色羽毛几乎可以肯定是来自雄鸡,或其他生活在森林四周遭到猎捕的禽鸟,上面的搭弦凹槽都是手刻的。这些箭都装在木制的箭筒中,箭筒会染色并漆上树脂,让它看起来有深沉的光泽,然后进一步在筒口四周包覆厚金属做为补强。
Legolas在洛丝萝林所获赠的弓是一把令人赞叹的大师之作:它显然是由一整块蔓蓉的树心所削成的,它的雕刻精致巧妙,以致于它看起来像是用比弓身更白的木质雕出树叶与藤蔓覆盖纵横交错得的样子。弓身上弦之后立起来的高度是六十八寸,享有射程远远四百米并且极其精准的美名;如果它的弓弦中真的如传言一样有幸得到一份来自Galadriel女皇的头发祝福,因此它有如此强大力量的说词很可能是真的。蔓蓉树有某种特质,可以让它的拉力强达一百五十磅,这点类似黑森林的弓,只是它的长度与射程范围更大。当它不被拿在手中时,可以放在皮套内,用生皮皮带绑在箭筒的悬挂皮带上。箭长四十寸,比黑森林的箭稍轻,为的是要减低重量;箭尾金绿色的羽毛是取自火鸡毛,修剪成菱形,它们的箭身染成鼠尾草绿,而它们长筒型的箭镞通常打造成梅隆树叶的形状,用以确保造成最大范围的伤害程度。由于这柄强弓的拉力很强,因此搭弦口通常会用骨头或只有银光河里才能找到的坚硬燧石来增强。洛丝萝林的箭筒是木质的,包覆着皮革;上面镶嵌着一只美丽的金色孔雀,这是中土世界很少见的禽鸟,筒口紧裹着金色的固定环。箭筒一次可装满大约两打箭,用筒上所附的悬挂皮带绕过他的肩膀紧盘在他身上,以防在奔跑或打斗中掉落。如此恰当、快速、伸手从肩后抽箭的设计是为了让Legolas可以确信在伸手拿箭时它都会在固定的位置上。
战甲
据说,除了手腕上的两个皮制护臂之外,Legolas一生中只穿过一次战甲,那是他在准备参与圣盔谷大战的时候。如同他的辛达林精灵同胞一样,他知道这会是一场残酷的*身肉搏战,不会有任何转圈的空间,因此他为安全所做的让步是,穿上由坚硬的熟皮革所打造的八层护褶的护肩甲,这套战甲裹住他的双肩,以皮带横过他胸前固定。这些护褶用铰钉固定在一起,但仍足以让他保持动作灵活;第四、第六与第八片护褶上雕刻有罗翰国的图案。在来到帕兰诺*原展开大战之前,Legolas没有机会作类似的准备保护自己,因此这名精灵深入险恶的战场时,身上穿的是他*常旅行时的衣装:有着精美刺绣的淡蓝色丝衫,柔软的灰绿色毛料紧身裤,麂皮高筒靴,形状像重叠的树叶,上面有植物的饰纹,以及一件双层的麂皮短袖上衣:内层的颜色是卡其绿,稍微厚一点的外层是褐色的,内外两层都裁成花瓣的形状,因此它状似一朵花苞。这件外袍长度过腰,袖子只及手肘,并且下摆两旁开叉,因此不会妨碍他的行动。此外,他还穿了一件在洛丝萝林获赠的斗篷,用一枚银叶别针扣在领口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