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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所有的夏天都这样开始。白昼不断提前,从七点,到六点,五点,五点缺三分,黑夜被逼到绝境,可怜兮兮,却毫无办法。随后。随后植物的光泽在第二天变得突然强烈。阳光把它们逐段分解。绿的颜色一天变换几万种,直到你忘了究竟什么才是绿色。
我怕是已经忘了。家门前的两三棵树,从回忆里褪成水彩,时间在上面隐隐流动,于是细节处的笔调一律模糊。想得头疼,也无法变得更清晰一些。
这绝对是离家几年的后果。不过虽然这话的口吻挺哀怨,倒也不至于成天长吁短叹地玩伤感。人总是有很多事得忙啊,上班,赶稿,开会,吃饭,看电影,聊天,看书走路说话睡觉偶而半夜醒来,春夏秋冬轮番着,伤感也成了不轻不重的东西,挂在线上感觉不到重量,虽然细线依然在无限延长。
又是夏天。夏天的意义在于裙子和西瓜,挑战五十米的单向泳池,天天洗头,洗发水是桃子味,还有蚊子块,啪啪啪地打在关节上,真痒!又或者,这样的夏天,意味着自己独自在外又半年。多少多少来着?三年又半年。
好象也没什么了不起嘛。
我也不知道什么是了不起的。偶尔为“终于能游50米了”激动一下,随后又在第二天死活没法延续这一神话。从泳池出来,感觉满身的皮肤都在肌肉上有些错位,哪里松了下去,怕是又瘦了一点。于是心情愉快,散着头发往住处走。
一身都是漂白粉的味道。抬起胳膊去闻,几乎像体味般强烈。我从来以为夏天的味道就是西瓜和游泳池两种。一个红色,一个蓝色。而夏天是绿色。简直刚刚好。
我记得所有夏天。烈日和雨水纵横交织,人就在交汇点状如粉末。三四个故事反复悸动,如钝口的刀,艰难地想将凝迟斩成两段,却最终只留下一个异常粗糙的切口。碰到了,麻麻地疼。那是意像般的无奈,绕在心脏某处,感觉的就是全身。
毕竟是很久前的事了,人的记忆会美化出许多不曾存在的细节和气氛。一定是。半满的大厅,变换不停的光线,冷,真的很冷,手心里的掌纹,贴着脸时几乎能感到静默的血在爱情线上流动……
不真实就不真实罢。
{莱昂那多·迪卡普里奥,还会拼么?}
{Leonardo DiCaprio。}
{哇,好强。}
{嘿嘿嘿。}
后来在自己租的房间里看莱昂那多演的《海滩》,没有看完就关了影碟机。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腿麻了,嗷嗷叫着又坐下。电视屏一片机械的蓝光,乡土气,很没意境。
一个人看电影就有这样的好处,想看就看,不看就关掉,坐在地上出神,甚至可以毫不在乎地叉腿坐着,也没有关系。可我还是不怎么喜欢一个人看电影,因为总在半途忍不住这漫漫时间而停了光碟,于是积累下许多看了一半的片子。有些连一半也没有,只有开头几分钟。
那么多的故事,只知道开篇,而不知道结局。竟然也不内疚,还在持续累计这样的状况。只能说是独自生活的某种产物,不辩好坏。也由它去吧。
风扇带来的风穿过衣服,把布料鼓起来。有种温柔的痒静静蜿蜒。额头却还是在出汗。往地上躺过去,哪里贴着地的,总是过一会儿就密出汗了。简单装修以出租给外地人的房子,天花板上只有一条日光灯,涂料刷成雪白色。开始会觉得很单调,后来知道了,即便觉得单调也无能为力。
我是个连电影都懒得看完的人,又怎么会花心思去装扮一个不是“自己家”的地方。虽然我现在住在这里。
像有灰白色的棉线混进了血管,身体渐渐多出许多不可想象的复杂因子。于是几乎能屏蔽掉所有现实,让尘嚣全部溃散在微笑深处,只有这样的时光,一层,不明不暗,反复行走,停下来,依旧以为身处最通透的夏天。
忘记是哪天了,回家后坐在木板床上——当时还没有买凳子,不是坐在自己的大旅行箱上,就是坐在地上,或床上——也没事可干,决定早早睡觉吧。虽然才7点,天也热得未必能顺利入眠。躺下去的时候发现一侧的窗上多了张纸条。
我立即明白了是住在对面楼里的人塞在防盗栏里的。以前不止一次抱怨过这里的楼房彼此间*得一伸胳膊就能摸到另一幢。毫无隐私感。果然。
贴过脸去读上面的字。想交个朋友,以及留下了电话号码。居然还是用铅笔写的,纸也很皱,虽然字还成。读完的时候我心里是有些骄傲的,女生的骄傲吧。随后把那张字条就这么放在外面七八天没动,直到发现被对方又取了回去。
就真的骄傲了起来。
回到住处后把西瓜泡在脸盆里,因为没有其他可以盛的东西。脸盆很浅,只没住西瓜的小半,放进去的时候,半盆的水都没了出来,流得满地都湿了,水泥的颜色迅速由灰变黑。我想这也只有在外头才能做,若是在家里,把木头地板给淹了,妈妈又要唠叨。
想象着西瓜被切开时的味,在地上小坐了一会,抱腿,下巴磕在膝盖上,于是没法说话。也没人能陪着自己说话。昨天吃的桂圆壳忘了扔,空气还留养尊处优的甜味儿。像在读高中时的夏天,黏在指上,当时没有洗干净,就留下了永远的粘腻感。
因为非常不喜欢晒太阳。无论高一,还是高二。暑假里总是歇在家。吃水果看漫画,上网和睡觉。等爸爸像搬运工一样往家里买西瓜。我操起刀。“喀嚓”,有籽的,无籽的,红瓤的黄瓤的。上面插着小勺子,像占领了高地般的胜利。
所有的夏天都得有西瓜相伴,不然意义就不完整了。人心里的固执应该是遗传般的敏感,过滤着一切必须的纯粹。留下的就是枯燥的春秋冬,从沙漏里被流向生命之外,成了毫不有趣的余料。只有剩下的夏天,有西瓜的味道,弥漫在小片的空气里。会不会有谁看见,那是种怎样的浅红?
在这外头住的地方没有大的菜刀——从不会做菜,三餐都在街上找地方吃,当然不可能买把菜刀。就用小水果刀切。很难动手。一小段一小段地划过去,内部已经碎成一团。成绩就是几片大大小小形状各异的西瓜,不用在意这些小事,有得吃就行。吃一块回忆一点。
高一暑假前同宿舍的女生买来西瓜,一样没有可使的水果刀,6人分吃24瓣,互相争夺那些夺大块的,闹成一团。高二暑假时在朋友家切西瓜,我这一半满满的籽,他那一半一颗没有,这疑问我到现在还没想通。高三暑假时我已经决定去北京工作,爸爸妈妈却不知道,还把西瓜最甜的部分留着等我挖走。后来真的走了,看不见他们的无法忍受。
我也在忍受着什么,像那个等电车的女生一样,在眉心无可奈何地簇着,却要尽量不露声色,以为马上就能上车,马上就能回家了。
{说得很伤心的样子。}
{也不至于啊。}
{伤心时会哭么。}
{当然,女生总会因为一点莫名其妙的理由傻傻的哭。即便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究竟是什么突然在眼眶上投了毒。}
有些非常老而纠缠不休的情话,说着鱼和水,流泪不流泪的事。我觉得这真是人类想象丰富的意淫。尽管自己也尝试过。
哭的时候把脸放在盛水的塑料盆里,每次都因为快被呛死而作罢,在游泳池里又哭不出来,就没法去想象眼泪在诞生后就立即被融走的感觉。况且这样的感觉应该是*乎透明般的优美,也就大抵和“痛哭”之类的没有干系。
然而夏天的某些,还是存在着宿命般打动人的东西。于是停下来不愿意前进,于是坐着一动不动,于是身体在哪里变得突然尖锐,刺破了一层厚茧,露出还不曾僵死的翅膀,越扇越疼。
在我们还没那么容易流泪的时候,夏天却在这一点上匆匆败去。三个月里它常常下雨,小孩子从小就知道了“那是天空在流泪”。我以为这是个最心思丰富的季节,它应该是个女性,应该还很年轻,甚至或许才十几岁。
下雨让我感觉天空是很脆弱的,什么悲伤,什么无奈,它都承载不了。而此时天地又融为一体,在四荒八合里回归最初。我们本就是从女娲手里由泥巴点儿变成了直立的小人。身体里和着水与土。于是站在雨里,好象找到了自己的宗源。天上,天上的上面,地下,地下的下面,那些都是我们曾经到达过的故乡么。
又或者是我们将去的异地呢。
孤单,孤单是。
孤单是一个人吃醒来,一个人游泳,一个人的影子在地上比画出“SOS”。一个人唱歌或不唱歌,坐着发呆出神。
孤单是树上的雨滴掉在眼里,代替没有流完的泪。
孤单是电影院的冷气和自己,单人间的影碟机和自己,分手的别人和自己,拒绝的别人和自己。
孤单是买张50元的木头桌子,买把15元的木头椅子,想买床的时候不买了,因为不想再添置家具。
谁也没想过在这外头长久地过下去。
孤单是切西瓜,切得再难看也是自己一个人吃完的,丝毫不用有顾忌。
孤单是雨声,从天到地无处可躲,还有雷轰轰,还有闪电喀嚓,还有没人接的电话,没人知道你害怕得发抖。
孤单是咖啡色的皮肤,被晒疼干裂,而血液却因为逐渐凝固而变作纯白。
孤单是三个半年里的四个夏天。说话也没人听,想听也没人说。只能自己对自己开口找话题:“怪声音”,然后又自己回答:“开着摇头电扇呢”。自言自语。自言自语。自言自语是不是种病?
孤单是晚上腿突然疼了,短短地清醒。
没有夏天,所有夏天,都在这里清醒。
干不完的工作,停一停,放松心情;挣不够的钱财,看一看,身外之物;
看不惯的世俗,静一静,顺其自然;生不完的闷气,说一说,心境宽广;
接不完的应酬,辞一辞,有利健康;尽不完的孝心,走一走,回家看看;
还不完的人情,掂一掂,量力而行;走不完的前程,缓一缓,漫步人生。
有时候傻一傻也不失为一种幸福,让我们放下负担,像小丸子一样的简单生活吧~
1、像这种没头脑的孩子才会自作自受。
2、最可气的是这盆丝瓜,哎,全班只有我种得这么难看,还没完没了往上爬。其实我根本就没怎么理它,居然还没有死。
3、我还以为是傻瓜呢,原来是一家人。毕竟是亲人,笨都笨到一块去了!
4、这么差的骗术。怎么没人管?因为警察只抓老实人。
5、我的日记只写到八月三号,现在已经是三十一号了。
6、脾气不能不发,宁可丢坏书本,不能憋坏身体!
7、春游开不开心,车上的座位最关键啦。
8、民主当然要忍受自己看不惯的事了,不然会被人当成野狗乱汪汪。
9、与其过别人的节,不如睡自己的觉。
10、总要给大人一点面子。
11、(小丸子指着爸爸弘志)打扮得像忙人,其实最会偷懒。
12、小丸子:爸爸怎么走来走去,不干正事?爸爸弘志:我是在为你操心才要走来走去!
13、我对电视节目一直都有自己独特的品位。
14、为什么连感冒病毒也不愿意理我?
15、一个鸭蛋下面长四条腿,就算鸟了。
16、大概只有贫穷的家庭,才会为这点小事高兴半天吧(羡慕吧!)
17、咱们还是小孩呢!不必这么装模作样吧!
18、我以为夏天还早着呢!怪不得压岁钱都花光了。
19、如果和女生比的话,男生中傻瓜好象比较多。
20、我一直以为牛郎这个男人,是个对女孩子完全没有感觉的人,所以只有织女这么一个女友。
21、小丸子:我去年写的愿望,三个月内就实现了!爸爸弘志:哦?你写的是什么愿望?小丸子:我希望长高1cm,就真的高了。
22、过海关对心脏不好。
23、说“芝麻开门”也不行的!这个童话不知会让多少小孩子上当!
24、妈妈!如果那位叔叔被车撞死了,我会开心的!
25、太贵了,只有和妈妈一起,才可以吃。
26、心满意足享受每一点快乐,是走向幸福的唯一途径。
27、小玉:别这样抱它(流浪狗),传染出感情就糟了!
28、求求你啦!就依我一回吧!以后我再也不烦你们了,连丈夫都可以自己找!
29、小丸子:特大新闻!我们今天要吃法国大餐。姐姐:胡说!小丸子:真的!不骗你!姐姐幸子:难道吃完后就全家自杀吗?
30、在有档次的餐厅吃饭,却尽说些没档次的话,如果盘子里的鱼听到,没死也得给气死了。
31、爷爷,我和你一样笨,也挺好。
32、小丸子:我想拆掉这个闹钟。当年爱迪生就经常这样呢。爷爷友藏:好呀,小丸子越来越伟大了!
33、话这么多,我记不住。
34、小丸子:爷爷也会作诗?我怎么不知道?爷爷友藏:我经常在心里作。
35、我纯真的心由于牛排饭而欢呼不已。
36、如果光吃菜营养就好的话,还吃肉干什么?
37、在关键时候,爷爷并不一定能保护你!
38、不是为了零食,而是为了吃零食。
39、姐姐:在伊甸园里有棵苹果树,可是上帝却不让他们吃树上的果子。小丸子:上帝为什么要这样?只是个苹果而已,好小气啊。姐姐:我也不明白了!也许上帝也喜欢吃苹果,所以不愿意给人吃吧。
40、小丸子:啊,男人真可恶!男人真可恶!姐姐:拜托你的语气不要像没人要的老女人一样好不好!小丸子:没人要?姐姐美子:就是没有好男人喜欢。
41、小孩子总是惯用撒娇的手法来体会大人现在的心情如何。
42、小丸子:我们姐妹要骨肉分离了吗?姐姐:等将来结婚的时候我们也会分开的,做了女人就是这样的了。
43、让我睡觉吧,反正也来不及了!
44、小丸子:早上的空气多么清新。姐姐:每天都这么清新!你刚知道呀!
45、小丸子:姐姐,你有多少私房钱?姐姐:不要打听别人的隐私!
46、小丸子:爸爸,你想要什么吗?别客气,告诉我吧!爸爸弘志:最想要的,就是小丸子的成绩更好。小丸子:不要老说些不着边际的话嘛!想想用钱能解决的。
47、爸爸要是没有更好的工作,将来给我当司机吧!
48、爸爸弘志:人真多呀!小丸子:他们可能是家里没有装空调,所以来乘凉的。
49、“和朋友复*”只是一种不看书的借口。
50、看爸爸不爱说话,以为他多有内涵。
51、女人就喜欢胡思乱想,好听点说叫心细如发,另一种说法叫庸人自扰!
52、摔跤虽然疼,但看着别人一起摔,似乎疼痛也被人分担了一些!
53、新年是圈套,小孩子联合起来痛宰大人。
54、拿小孩子的话那么当真,爸爸真不像话。
55、老师只来坐45分钟,用不着这么打扫吧,他又不是首相?
56、唉!星期天居然下雨,老天爷瞎眼了。
57、小丸子:该死的爷爷!爷爷友藏:小孩子能用这么难的词语,真厉害!
58、那么不知羞耻,一定活得很轻松呀!
59、当想要的东西得不到时便引诱别人交换:“好吃的冰淇淋哦,想不想吃?可是我不给你吃!”
60、30天的假期快结束了:“我还有28天的日记没有写出来,姐姐,日记借我看啦好不好。”
全世界最著名的一家纸杯蛋糕店,也许要数纽约西村的Magnolia Bakery了。位于Bleeker Street和西11街交叉路口拐角上的小店magnolia,支撑着最普通的蓝色顶篷,表面看上去*淡无奇,好像一家过时的从老祖母那里继承来的昏暗糕饼铺,但走进去却顿觉香甜无比,因为在这里每天能卖出上万数量的纸杯蛋糕,堪称“全纽约甜蜜周转速度最快的店铺”。而纸杯蛋糕的外貌也一改在别处的瘦弱和 *庸,每款都比一般尺寸“增肥”了好几号,且个个头顶美丽无比的糖霜,有浅绿色上缀着白色花瓣金黄花心小雏菊的,有乳白色上洒着亮晶晶粉色碎屑配着桃红色缎带的,更有淡紫色上星星点点布满了七彩糖粒的。但可别被这种彩色缤纷的“假象”迷惑,以为这些纸杯蛋糕的味道也千变万化,当你捧着空纸盒子犹豫不决的时 候,最好问一下店员:“它们都是什么口味的?”忙碌的店员一定会干脆地回答你:“除了看上去是巧克力的那个是巧克力口味之外,其余全部都是香草味的!”
排了十几分钟队买来的Magnolia的纸杯蛋糕,逼仄的店堂当然无法容你坐下来细细品味,最纽约客的吃法还是走去斜对面的街心花园,找一把长凳坐 下,把
纸盒里的纸杯蛋糕直接拿在手上就着黑咖啡大啃。至于滋味到底如何—香,确实是够香,甜,那可是太甜了!在美国各大饮食点评网上,你常常可看见去过 Magnolia Bakery的网友大呼“overly sweet”(甜翻了),“sicky sweet”(甜得变态),“like 800 cal in one”(像是800卡路里一个)。连一般美国佬都受不了的甜,那可真够甜得钻心的,但不管如何,吃着“甜过界”的magnolia纸杯蛋糕,晒着午后的太阳,看着旁边儿童乐园里荡秋千滑滑梯的小朋友们,顿觉生活真美好。也无怪乎,这是《欲望都市》中Carrie最爱的纸杯蛋糕。在剧中,Carrie的公寓被设置成“只离Magnolia Bakery一个街区”,所以她也经常来这里买纸杯蛋糕吃,并且会在吃蛋糕时顺便跟好友吐露自己的感情心事。
如果没有机会去到西村的Magnolia,还可以去到处都有分店的Crumbs买纸杯蛋糕。Crumbs也以制作纸杯蛋糕出名,口味则有更多种,经典老美爱吃的焦糖苹果味、花生酱味以及布朗尼味都是店里卖得最好的几款。且Crumbs还将纸杯蛋糕分为赏味、经典、招牌三种尺寸,由迷你到巨大,任何食量的人都不用委屈自己的胃口。
纽约城中有众多纸杯蛋糕店,《纽约客》杂志却把“城中最佳纸杯蛋糕”给了一家日本餐厅“京豆腐”的特别出品。这家精致的小餐馆只出售四种味道的纸杯 蛋糕,分别为巧克力苏芙哩味、抹茶味、紫苏椰子味和柚子香草味,并且每枚小小的纸杯蛋糕售价都达到了4美金。回想小时候才几毛钱一个的纸杯蛋糕,再看看如今纽约潮女们手捧纸杯蛋糕招摇过市的样子,那实在是今非昔比啊。
女人是一种爱美的生物,她需要别人的称赞,还爱打扮。尤其是现在大多数女性用上了ORUYA欧汝雅的护肤品,如果自己的男朋友对她的称赞少了,她就会从别男人身上寻找这种感觉,很奇怪吗?其实我们常说女人比男人色也是这样的女人是用来宠的,如果你对她的宠少了大部分她会找别人来代替的,了解了吧! 做个他离不开你的女人,做个让男人晕头转向的女人,女人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也知道适时地表达出她的需要,因此,结果常常是这种女人最终能如愿以偿的取悦男人的心.
1、保持独立
不管她是某个公司的CEO,还是餐厅的女招待,都无关紧要。她有最真诚的生活。她有自己的荣誉,她不靠乞怜维生。
2、不纠缠对方
星星、月亮和太阳都有它们各自的轨迹,同样,她也不会围着他团团转。当她的星座图喻示出他的水星正在远离她的金星时,她不会再与他约会。她不会纠缠他或是监视他。他可不是宇宙的中心。
3、神秘莫测
正直与坦诚是有区别的。她是正直的,但并不意味她需要坦白一切。她并不会明明白白地把自己的底牌放在桌面上。她知道,*之则不逊—太熟悉则会埋下不尊重的种子,甚至埋下厌倦的种子。
4、她会让他心急难捱
她不需要每天晚上见到他,也不会在他的电话机上留下长篇的留言。她的名字不在他秘书安排的一周计划的第一位。其实,男人们也渴望爱。渴望的感受,也非常美好。
5、不让他看见自己的狼狈相
她尽量不在思维混乱的时候与他交流,也尽量避免心烦意乱的时候与他沟通。等他头脑清醒的时候,再以简明扼要的方式表达出来。
6、自主安排自己的时间
她故意放慢速度,特别是当他迫不及待的时候。她以自己的节奏行事,而不是按照对方的脚步,目的是要防止受他摆布。
7、她保持幽默感
她的幽默可以让对方感受到她的独立思考。但是,她不会嘲笑他,也不会对他不尊重。
8、她相当自信
当他恭维她时,她会说“谢谢”。她不会去阻止他的赞美。她不会询问他前任女友的长相,也不会跟其他女人争风吃醋。
9、她对某些事情的热情超过对他的需要
当他感觉到,她不是对他“一旦拥有,别无所求”的时候,他更觉得她充满了魅力。因为有要忙的事情,所以她就不会为见不到他而愤愤然。在她心目中他没有特权,没有取得“固定的车位”,也没有“专用通道”。他所得到的,不过是紧挨着“停车场出口”的一个“临时车位”而已。
10、她珍爱自己的身体
她注重自己的外貌和健康。一个人如何保持他/她的容貌,可以反映出其自尊的程度。如果他告诉她,他不喜欢红色的唇膏,而这种唇膏又让她感觉良好,她会照样使用。 做个个性女人吧,让男人慢性中毒,当男人的毒瘾被挑起来的时候,你会不会为自己的高明与个性而自豪呢,抓住男人靠的不止是知情答理,还要有自己的个性,这样的女人,才是最有魅力的。
胆小的童鞋不要看,胆大的童鞋戳进来
年龄
我搭上了一列特快车,大概在还差10分就午夜12点的时候,在中途站有一名男子也上了列车,他在车门关闭后,像是突然回复意识一般,开始左右环视着周遭乘客的脸。
“恕我愚昧,请问您今年28岁吗?”他如此的向我问道,“是的,不过您怎么知道呢?”
我如此反问他,但被他无视,只是自顾自的和别人说话。
“您今年45岁吧?”
“是没错。”
“您是62岁吗?”
“你怎么知道的?”
一直和看似不相识的乘客群重复着诸如此类的对话,看来这名男子,似乎有着只要看着别人的脸就能知道其年龄的特殊能力。
此时到下个停车站还有15分钟左右的时间,全车箱包括我在内的乘客都对这名男子投以好奇的注目眼光,一直到他问到最后一名女士。
“您是50岁吗?”
“是的,不过还有五分钟就51岁了!”那名女士如此微笑的回答道。
霎时,那名男子的脸色铁青,仿佛震撼到无以复加。
外遇者
有个之前一起工作的前任工作伙伴最*转职到我的所属职场工作,因为彼此都是已婚男人,从以前就常一起出去游玩或喝酒谈天,于是便约他去附*的茶馆叙叙旧。
我问他:“最*在干嘛,在赚什么黑心钱啊?”他闻言笑了笑,开始畅谈他过去的经历。
大概在一年多前他邂逅了一名小他十岁的女子,在耶诞节假期他22、23、24、25都是在她公寓家里度过的。当然连续4天不回家的结果,使得他自己家人闹到差点没报警,再说他也深觉得对不起自己的小学女儿。于是在25日的晚上七点他坚决要回家去,结果那女人却哭叫着恳求他别走。
最后两人大吵一架,他也因此不顾一切的留下她直接进入11楼的电梯下到1楼离开。
“真没想到……”他又是笑了笑,说道:“等我走出公寓大门,她竟然已经在外头等我了……”
巴士
一对夫妇带着小孩,搭乘着往乡下的观光巴士准备回妻子的乡下老家游玩,当巴士开到山区路段间时,因为他们的小孩直吵着肚子饿,于是央不过孩子的夫妇只好请司机让他们中途下车,先在附*找了间快餐店解决一餐。
当他们酒足饭饱后,餐厅的电视播放出一则新闻快报,报导指出就在刚才有一辆在某山区行驶的乡间游览车,刚好被山上的落石击中而造成全车人员死亡无一幸存的惨剧,仔细一看,那就是他们刚才搭的巴士!
看着这则新闻,妻子喃喃的说到:“要是刚才我们当前没有下车就好了……”
听她如此一说,丈夫怒道上:“说什么傻话,要是我们当前没下车……”
语音未落,他也懂了妻子言中之意,“啊啊,是啊,要是我们当前没下车就……”
皮蛋瘦肉粥
他很会做菜,她却只会煮泡面和煎蛋。
那个冬天很冷,他叫她出去吃夜宵,她总不乐意。
于是有一天下午,他就提前买了皮蛋和香肠,晚上拎到她住的地方去。她很好奇地看着他放米下锅……再放香肠……再放皮蛋。不一会儿,就闻到一股子香味。
他把粥端出来,看到她兴奋的表情,笑,你可真是好养啊!她不服气地努努嘴,然后两个人就开始比赛似的吃夜宵。
皮蛋香肠粥,吃了一个冬天,她笑称这是皮蛋瘦肉粥的改良品种。于是开春后,两个人都不可避免地胖了十斤。
后来两个人因为工作分开在不同的地方,她去看他的时候,他做炒饭给她吃,她照样吃得喷喷香,他也照样看得甜蜜蜜,皮蛋瘦肉粥改良品种的日子,在时间中慢慢淡去,只在有时候两人回忆从前的时候被提起。
再后来,因为生活和工作的压力,两个人有了别扭,她不顾他的挽留和哀求,和他分开了。从此,她再也没吃过那么特殊的皮蛋瘦肉粥,也不再记起。
她辞了工作,到离家很远的一个城市工作,想开始新的生活。她想,自己不可以被另一个人束缚,她所追求的不能仅仅是在一个小小的城市里过一辈子。在异乡的城市里,她过得很心慌,一个人听歌,一个人吃饭,一个人扛着一切生活。可是她依然不会做饭。
有一天,她到宿舍附*的粥铺吃饭,寻思着不知道吃什么好。一抬头,看见纸牌上写着 “皮蛋瘦肉粥 ”,心里不由得动了一下。往装粥的缸里一看,不禁呆住了。那瘦肉居然也是香肠。她颤抖着问老板为什么皮蛋瘦肉粥里放香肠。老板忙解释说,因为瘦肉用完了,所以用香肠代替,又忙说,用香肠代替,味道也很好啊!!
她一边哑着声音说,我知道,我知道……一边要了一碗。
低着头,好不容易把那碗拌着泪水的粥吃完。才想起,皮蛋香肠粥的香味,已经离开自己好久了,好香,真的是好香…
蛋炒饭
那是一段快乐的日子,两个人口袋里只有一百元。
很突然地去了他的城市,两手空空,我说,我们就这样在一起吧。他抱着我。紧紧的。
他的一个朋友因为打官司借了他的积蓄。所以,他的钱所剩无几。
我们在一个很安静的小区里租了一套房子,买了必需品后,打开钱包,数了一下,只有一百块。
他说,没关系的,可以去朋友那里借一点。等发了工资就好了。
我说,不借,借第一次,就会借第二次。我们要吃得起任何苦。这样才能永远地在一起。
我趴在床上,开始分摊钱。
这三十块给他早上做公车用的。偶尔天气不好,打车回家。
十五天,只需要熬十五天,他就要发工资了。
另外三十块是给他买早餐用的。
还有三十块是我和他晚餐用的。
剩下十块是备用金。以防万一。
他趴在我身上,叫我老婆,他把脸埋在我胸前,沉默不语,我知道他心里很疼。
就这样我们拥抱在一起,我哼着小曲儿,他一直一直把脸埋在我胸前。听我哼曲儿。
他说,我是这样爱你。
我说,我们会永远在一起。
第一天早上,和他一起起床,看着他洗脸刷牙,然后手拉着手,送他上班。看着他上公车。车上人很多,我看到他和他们挤在一起,他的眼里写满幸福。我们挥手,我看着车远去,然后回家,洗衣服。收拾房间,用一块很干净的抹布擦地板,厨具,门。
阳台上的风铃发出很清脆的声音,叮,叮,当……当……咚……咚……我看着它笑了。那是我们明天幸福的掌声。
中午的时候,他问我,吃午饭了没有。
我说,吃了。
其实我没吃。我要我们不借钱便过完这个月。
我这样倔强,把他的心疼放在心底,就是不许他借钱。
所以,当他回来把一千块钱放在我手里的时候,我哭了。
我说,我并不是一个怕吃苦的人。但是,我要我们可以坚持着做任何事,就像我来你的城市,坚持着把父母给放弃了,把工作给放弃了。把朋友留在了远方。来这陌生的城市,只为了和你相爱。
我陪着他,坐公车去他朋友的家,把钱还掉。
那晚,天空很美,有很多星星,在草地上,我躺在他的腿上,数星星。我说,天空多美啊,我们的爱情多美啊。
我背词给你听吧。喜欢谁的呢,嗯,秦观的《鹊桥仙》吧。苏轼的《卜算子》。不知觉间背了《江城子》。他低头吻住了我。他说,我们不会分离。
于是,我们说,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
我怕他不吃早餐,所以,经常都给他买好早餐。有一次,夜里,十一点半,我们都睡了,做了一个梦,梦到很多个面包店。醒来后,发现自己忘了给他买早餐。穿着睡衣就往楼下跑。他拦着我说,干嘛去啊。小心摔着。
我说,对不起,我忘了给你买早餐了。
我看到他哭了。在门口,他毫无顾及地吻了我。吻得我喘不过气来。
那晚,我买了老婆饼。多亲切的名字。
晚上,很有意思,鸡蛋二块四一斤。我会挑鸡蛋,很新鲜的。菜场很脏,我挤在一堆中年妇女中间,挑鸡蛋。我会还价。
晚餐是我做的,买一点点蘑菇。放在煮好的开水里,然后,把鸡蛋打进去,看着它沸腾。放一点点葱,还有鸡精。很香。一碗汤大约花了我们八钱。
他喜欢吃菠菜,很便宜。一块钱一把。我会做很多样式的菠菜。比如,煮的,蒸的。他吃得很香。我看着他,就笑了。
有时候,会只炒蛋炒饭。这是我的绝活,他常夸我。这个我是跟有经验的厨师学的。
先放油,把米饭放进去,搅一下,放一点点的盐。
然后,盛在一个大碗里。
拿个小碗,打二个或三个鸡蛋,搅拌。放进味精,盐,之类的调料。搅均后。再往锅里放油。把鸡蛋放进去,用筷子搅。让鸡蛋散开。不要弄得太老。 然后,把米饭和鸡蛋全倒在锅里拌。在锅里闷几分钟。
然后就可以等着他回来吃了。
我们用一个大碗吃。两个勺子,头对着头。笑嘻嘻的。很快乐。一碗清淡的蘑菇汤,一大碗蛋炒饭。他给我讲一些快乐的事。
那段时间,我不出门,我不想花钱。家里没有电视机,什么都没有,可是,我有好多事情做,我要晒我们的被子。我喜欢晚上睡觉的时候闻到太阳的味道。像我们的爱情,很温暖,很好闻。
他也喜欢闻太阳的味道。但是,他更喜欢抱着我,闻我的味道。
他说,那是一个好老婆的味道。
我们在十五天里,花了八十五元。
他坐公车花了二十六元。早餐,三十元。中餐,我没吃。晚餐,二十九元。
他发了工资,带我去逛街,他说,你想要什么呢,让我买给你。
我带他去我每次买菜时经过的一个小闹区,那里有很多小摊,我指着小盒子里的一个戒指,我说,要它。
那是一个只有十元钱的戒指。
有一种关系,超越友情,却不是爱情,恋人未满,叫做暧昧。在暧昧当中,就像杨丞琳的歌词当中写的一样,“暧昧让人受尽委屈,找不到相爱的证据,何时该前进,何时该放弃”
有一种关系,叫暧昧。进一步,你们可以手牵手一起逛街。退一步你们却是知心好友,无所不谈。你们相互关心,相互谅解。受委屈了的时候,可以彼此诉说。累了,你们可以给对方一个拥抱,一个可以依靠的肩膀。
有一种关系,叫暧昧。在熟人面前,你们会选择一前一后的行走,气氛也没有*时那么的活跃。私底下,你们也许会彼此撒娇,提出一些无理取闹的要求。有一句歌词是这么唱的——“我把心给了你。把人给了他。把情节给了你,把结局给了他。”这就是暧昧。
有一种关系叫暧昧。它既不是友情,也不是爱情。但却高于友情,又和爱情有一点距离。人人都以为你们有什么。可你们却什么都没有。你们可以一起牵手在大街上逛街购物,可以一起去情侣餐厅享受美食。可以一起看电影,在ktv嘶声力竭的放歌。在需要安慰,需要倾诉,需要人陪的时候,你总会在第一时间想到他或者她。这种关系,说不清,道不明。高于友情,却远远不是爱情。这种关系叫暧昧。
每个人都有单身的时候。都有寂寞的时候。当然。人的灵魂也是寂寞的。却并不否认它有挣扎的时候,所以这类感情在这个日益增多的年代,让感情变得模糊起来。如果仅止于灵魂上的牵绊,那这份暧昧就干净多了。
有一种感情与责任无关,披着荒唐的外衣,它就成了暧昧。而现实是,暧昧的欲望正在现实社会的道德谴责下快乐的苟活着。当谁也不愿把心先交托出来的时候,暧昧永远只是暧昧。成就不了美好的厮守。每个人都把心紧紧地攥在自己手里。这样便谁也无法空出一只手去接别人的心。暧昧只能是暧昧了。
友情之上,爱情之下。恋人未满,关系暧昧。有这么一种关系,叫做暧昧。
2008年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的电影《无敌浩克》大卖,让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再次重回美国一线男星的行列,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是美国著名的性格小生,*凡的外貌,过硬的演技,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被众多影迷誉为“表演天才”。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曾获得过奥斯卡最佳男配角的提名。
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简介
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生于1969年8月18日美国马里兰州。父亲是律师,母亲是老师,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是家中的长子,从小便喜欢上演戏,也希望能进入戏剧学校就读,虽然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这份愿望并未达成,后来在耶鲁主修天文学,91年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在常春藤取得历史学位。不过毕业后,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在纽约外百老汇演出许多舞台剧,终於让他一偿夙愿,也有机会向演艺圈敲开一扇门。
当初《一级恐惧》这部片在找寻与理查·基尔相抗衡的演员时,曾经考虑过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在决定起用新人的情况下,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凭借优异条件击败二千个竞争对手,获得这个角色。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的表现简直就是惊为天人,所有看过这部电影的人,都不是对理查·基尔有反应,反而都在询问电影中将理查·基尔耍得团团转的新人是谁?
没错,他就是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接下来的金球奖与奥斯卡也都提名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为最佳男配角,堪称当年最风光新人。《一级恐惧》成功演出后,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陆续在米洛斯·福曼的《性书大亨》、伍迪·艾伦的《人人都说我爱你》演出,虽然都是配角的戏份,可是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抢眼的程度却不遑多让,获得许多影评的认可。1998年的《美国X档案》则是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第一部挑大梁的作品,饰演一个极端的种族主义份子,丝丝入扣的演技,又为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获得奥斯卡最佳男主角的提名。
现在,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被誉为“表演天才”,人们经常拿他和达斯汀·霍夫曼作比较,因为他们都外貌*凡、演技过硬。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一点也不反对这种比较,他十分尊敬霍夫曼。两人第一次见面时在一家餐厅喝了个一醉方休。霍夫曼就像了解自己一样一下子看出了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的本色。他回忆说:“诺顿坐在那里,*惯向下盯着桌子看,说话几乎结结巴巴,你会以为他是害羞,我却认为他是沉浸在思考当中。我相信他是在工作中努力探求事物核心的那种人。”
正如霍夫曼所言,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对待工作极为严谨。在拍《性书大亨》时,他刻苦学*法律知识,还访问了许多律师,学*他们言谈举止;《赌王之王》中的“小虫”有一手令人眼花缭乱的扑克牌技艺,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接下这个角色后,天天泡在赌场里,还拜一位扑克高手为师。即使是这样,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还常常会因自己在表演时一些小小的失误而局促不安,尽管这些失误并不引人注意。1999年,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和布拉德·皮特合作主演了大卫·芬奇的惊世之作《搏击俱乐部》,片中两人分饰一角——一个陷入中年危机而人格分裂的男人,该片天马行空的构想和狂放不羁的影象风格给影迷留下了深刻印象。*几年里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作品不断,即使参演的部分影片质量不高,但总能在其中绽放独特的个人魅力。2008年,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在好莱坞大片《无敌浩克》中出演著名的漫画形象“绿巨人”。
生活中的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就像他的许多银幕角色一样表里不一。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生于巴尔的摩、毕业于那鲁大学的诺顿外表斯斯文文,实际上却经常超越常规,特立独行。而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的私生活同样受人关注,他曾为此言辞激烈地指责媒体的过分行为。看起来暴躁得难以接*的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其实有许多好朋友,朋友们认为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善良、大度、有教养,是那种会扶老太太过马路的人;他不吸毒,不酗酒,高尚得好像来自另一个时代。
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的基本档案
中文名: 爱德华·诺顿
英文名: Edward Norton
性 别: 男
生 日: 1969-08-18
角 色:导演,演员,制作,编剧,剪辑
身高:6英尺1英寸(1米85) 体重:154磅(约70公斤) 发色:棕色/深黄色 眼睛颜色:蓝色
曾就读学校:Columbia School for Theatrical Arts in Colubia, Maryland; Wilde Lake High School in Columbia, Maryland(1987);耶鲁大学(历史专业)
宗教信仰:基督教 血型: A型
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的演员作品
无敌浩克 The Incredible Hulk(2008)
魔术师The Illusionist(2006)
面纱The Painted Veil(2006)
流入山谷 Down in the Valley (2005)
天国王朝 Kingdom of heaven (2004)
偷天换日 Braquage à l'italienne (2003)
弗里达 Frida( 2002)
Who Is Alan Smithee? (2002)
杀死斯莫奇 Death to Smoochy (2002)
25小时 25th Hour (2002)
红龙 Red Dragon (2002)
大买卖 Score, The (2001)
保持信仰 Keeping the Faith (2000)
搏击俱乐部 Fight Club (1999)
Out of the Past (1998)
赌王之王 Rounders (1998)
美国X档案 American History X (1998)
性书大亨 The People vs. Larry Flynt (1996)
人人都说我爱你 Everyone Says I Love You (1996)
一级恐惧 Primal Fear (1996)
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的导演作品
保持信仰 Keeping the Faith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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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s
feel
girl
kang
life
sleep
study
studying
一个人
书
人像
充实
光
努力
工作
忙
慵懒
文艺
科
那朵女子
1.戴耳机的时候必须看清了左右才戴
2.喜欢咬吸管纸杯棒棒糖棍儿冰糕棍
3.定闹钟五分钟一次但还是不肯起。
4.怀疑门没有锁
5.喜欢挤包装电器的那种带泡泡的塑料
6.明明对方的电话打不通或关机还是一次次重复拨号挂断
7.吃彩虹糖连续两次吃的不能是同一种颜色
8.反复检查记录下的东西或填写的表格
9.自己的博客模板看不顺眼就会不停地换直到满意为止.
10.吃完一板板的药片把周围的铝箔纸全部撕掉
11.删除文件后一定要清空回收站
12.抄笔记的时候,有一个字写的不好看,就用修改液完全涂抹。
13.看到别人没把黑板擦干净就觉得别扭
14.吃西瓜喜欢用勺子挖着吃
15.吃脆皮的雪糕喜欢要先吃掉外面脆皮
16.喜欢在蚊子咬的包上面掐十字掐井字
17.没好电视看就要遥控器来回调
18.突然想写东西又没有本子就会写在纸巾上
19.电脑桌面的图标一定要按照一定的排列顺序。
20.发呆时一次次在桌面上右击刷新或刷新页面。
21.看过的书必须要像新的一样,没有折痕没有印记。
22.口香糖一次喜欢吃两粒或以上
23.喜欢坐靠窗的位置看到反光的东西就想照。
24.吃饭喜欢泡着汤吃才吃的快
25.刷牙喜欢左右刷而不是上下刷
26.考试成绩出来后不敢查
27.下雨的时候不喜欢打伞
28.开了空调还要开电扇
29.大冬天喜欢吃冰激凌
30.离开一个地方之前要上上下下左左右右的看两遍以上
31.容易将他人写的一些文字对号入座胡思乱想
32.走路有时蹦蹦跳跳不管什么地方
33.走路时喜欢每一步都把脚尖与地砖的线对齐。
34.走路时听见一个固定节奏的声音就想要按着这个拍子走,哪怕是别人的高跟鞋声。
35.走路时看见前面或旁边有人在走,就想跟着他的步子走。
36.走路时如果旁边有规则凹凸物或是栏杆,喜欢一边用手摸在上面一边走,而且必须是刚刚正好能蹭到的位置。
37.走路时总幻想可以瞬间移动到前面几米的位置,然后走过那里时就会很爽。
38.站在高处的时候总幻想掉下去的情景,然后会很不爽。
39.玩电脑的时候明明没什么可以玩的但是就不想关掉。
40.看同一个字看多了就会不认识。
41.经常忘了自己 是否做过某件事,然后回去检查。
42.喜欢收集东西,哪怕收集以后连看都不会再看一眼。而且无论如何也不肯卖。
43.喜欢把肢体的一部分压起来,比如睡觉时把手压在枕头下面。
44.洗东西的时候一定要洗的非常干净。
45.写字写错了一定要用笔涂得特别黑,完全看不出原来的笔画才行。
46.撕毁纸张时一定要撕得粉碎。
47.如果手指脱皮,就要把所有卷边的皮撕下来,直到被撕掉的部分和好的部分之间的接缝很*。
48.看见*面上粘了一块东西或有缺口就想把它抠下来,比如课桌的皮。
49.买了任何电器,都要捏包装用的泡泡塑料纸,而且必须全部捏破。
50.排列东西时一定要放得非常整齐,切东西也要切成宽度大小完全一样。
51.吃饭时必须以完美的咸淡比例一口菜一口饭。
52.吃瓜子、松子时一旦吃到一个臭子,必须再吃20、30个把嘴里的酸苦味消除。
53.玩折纸的时候,折叠的边要压得特别紧,而且必须对得很齐。
54.盖饮料瓶的时候,要把瓶盖拧得很紧,紧到不能再紧为止,如果用力过猛瓶盖弹开了一圈,还要重新拧到最紧。
55.玩弄绑线用的金属丝,必须把所有拧成螺旋的地方都解开,然后努力把它弯成一个正圆形。
56.无聊的时候喜欢把东西以一个很难保持*衡的姿态立起来,包括叠硬币、立扑克牌等等。
57.和立硬币一样,对于向两边都有弹性的东西,例如翻盖手机、弹簧夹等,要把它弄成开和不开之间的临界状态。
58.喜欢把两块磁铁的同极压在一起,然后按住不让它弹起来。
59.特别喜欢严丝合缝的东西,看见就想把它们反复地分开再合上。
60.喜欢有规律的东西,然后把其他东西按照相同的规律往上拼。
61.喜欢凑整,或某个数的倍数,例如对78这样的数很反感,必须弄成70、75或80。
62.喜欢把东西弄得很*,如果有缺口填不上,就要把周围的部分削下去和缺口一样*
63.想方设法把东西弄成左右完全一样,如果不行的话,就弄成左右完全不一样。
64.有很重要的事的时候不着急,除非到了必须马上行动否则就来不及的时候。
65.反复刷新同一个论坛 ,等待没看过的新帖子或者新回复。
66.做任何闲事,尤其是玩扫雷、打扑克牌的时候,不断提醒自己再玩1局就去做正事,但总是由于种种借口,比如这局不完美、不甘心等持续玩下去。赌博不断输钱也是同样的心理。
67.一边看以上的东西一边一条条地往自己身上套,看看有没有符合的,并且看完以后有些毛病本来没有,却染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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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浩荡荡、热热闹闹一批人坐下来,苏打绿的成员总共有六个人,大部分是大学刚毕业和刚考上研究所的年纪,访问他们比较像是老师在课堂上问问题,丢出一个问题之后,总会有一小段不知道谁该要回答的尴尬沉默,接着就是彼此互相推讬,嚷着要推派哪位代表回答。
渐露头角
苏打绿的成员多半是政大的学生,鼓手小威、贝斯手馨仪以及主唱青峰是在附中时就组团,大家不约而同考上政大,中间经过几次团员的更迭,电吉他手阿凯、吉他手阿福的陆续加入,最后则是在去年入团的提琴手阿龚,完成了现在的阵容。苏打绿之所以叫苏打绿,怪名字并非有什么深沉的涵意,纯粹只是因为团员觉得“苏打”很适合用来形容自己的音乐,而主唱青峰喜欢绿色,“苏打绿”的名字就此拍案。
今年的海洋音乐季获得了评审团大奖的苏打绿,很幸运地在当场便得到知名制作人林暐哲的邀约,有机会进入唱片市场,发行单曲唱片。“林暐哲自己到后台找我们,递名片给我。”青峰说:“我当场就吓傻了,马上跑去跟其他团员说:‘ㄟ!他是林暐哲耶!’没想到他们的反应居然是:‘啊?林暐哲是谁啊?’”
其实在林暐哲之前,已有许多识货的音乐人,向苏打绿探寻过发片的可能,但最后却都无疾而终。“因为他们有的想改变我们;有的只想接收我们音乐里的某个特点,我们都不能接受。”馨仪说:“但是林暐哲同时接收我们的优点和缺点,不试图改变我们,而是让我们的优点发扬光大。”
无法归类
苏打绿的音乐很难定义,它有点像英式摇滚,但又不完全是。这也许和六个成员,对于音乐的启蒙和品味都大不相同有关。鼓手小威的父亲是牧师,从小听教会音乐长大;阿凯的音乐启蒙是大学学长介绍他听的齐柏林飞船;阿龚4岁就开始学钢琴,受到古典乐的薰陶最深;青峰在国中以后,接收姊姊留下来的国语流行唱片,开始听王菲的《天空》;馨仪喜欢日本摇滚乐;团长阿福高中时就到民歌餐厅演唱,不过当他说出自己拥有的第一张专辑是Back Street Boys时,马上受到团员的一致炮轰:“亏你说得出口!”、“超丢脸的你!”这样多元的音乐喜好和风格的撞击之下,造就出苏打绿无法归类的音乐风格。即使彼此的音乐品味互不相同,但大家在创作编曲时,都会抛弃成见,讨论的只是:这东西好不好听?彼此喜不喜欢?
6个人拿起乐器、阵仗摆开,在熙来攘往的西门町拍照的确是一件很招摇的行为,惹来不少人驻足围观。有个男学生怯生生地拿起相机问我:“可以拍照吗?”我好奇回问:“你知道他们是谁吗?”男学生说:“当然知道,他们是苏打绿啊!我超喜欢他们的歌。”
这是苏打绿的第三张CD, 三首从未发行过的新歌 "Believe In Music" " I Don’t Care",跟 "蜘蛛天空",是 2004年7月24号在The Stage现场演出的录音,里头还有两支 Music Video,所以也可以叫做AVCD。
有人说苏打绿的现场比录音室好听,其实现场录音是个相当严酷的考验,录音室可以错了再来,现场演出却只有一次机会。当然,以现代的录音技术,是可以修补当天演出的错误,但是这张唱片的后期制作,苏打绿完全没有任何一点重唱,重弹的部份,制作人只是尽力的捕捉当天现场演出的氛围。
因为相信音乐的魔力,相信苏打绿现场演出的魅力,相信音乐不该作假。所以说,就这样吧,让永远变成永远,一个美好而传神的记录。那天的苏打绿很摇滚,跟之前的两张单曲"空气中的视听与幻觉"及"飞鱼"的风格非常不同。
这个想像力无穷,无法清楚界定曲风的新秀乐团,带着一种台湾年轻乐团中罕见的早熟态度和技术,勇敢的挑战自我极限,用令人喘不过气的爆发力飙起了摇滚,却依然保有原来的华丽美感,这就是苏打绿,永远带来猜不到的惊喜。
ok love 苏打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