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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途的路上你迷失了多少花朵,又如人生的路上你又迷失了多少风景....
百合:顺利、心想事成、祝福、高贵
菊花:清净、高洁、我爱你、真情
风信子花语
女神维纳斯最喜欢收集风信子花瓣上的露水,使肌肤更漂亮光滑。
风信子的花期过后,若要再开花,需要剪掉之前奄奄一息的花朵。所以风信子也代表着重生的爱。
忘记过去的悲伤,开始崭新的爱。
风信子:永远的怀念。只要点燃生命之火,便可同享丰富人生风信子;胜利 竞技 得意
郁金香花语
郁金香(祝福永恒)郁金香箴言,走出孤独,自然会邂逅永恒的爱情。
康乃馨花语
康乃馨(爱、美丽、尊敬)康乃馨是所有女性的神圣之花,美好典雅的典范。
康乃馨:母亲我爱您、热情、真情
樱花花语
樱花:生命、幸福一生一世永不放弃,命运的法则就是循环
丁香(白):纯洁
丁香(红):想起初恋的她、羞怯
梅花花语: 坚强 高雅
高尚的心灵 高风亮节 高洁 澄澈的心
莲花花语
莲花:清白、坚贞纯洁、忠贞和爱情、孤傲、冰清玉洁、自由脱俗
天山有一种蓝色的莲花,俗称蓝莲花,能使死去的人复生。
红莲:父亲之花、坚毅、勇敢 黄杨 坚定、冷静
红莲所象征的,浓烈,绝望,破裂,不惜一切。
白莲花:怀念;恋情的喜悦
蒲公英花语
有着充满朝气的黄色花朵,花语:停不了的爱,无法停留的爱。
传说谁能找到紫色的蒲公英,谁就能得到完美的爱情。
满天星:关心、纯洁、喜悦
马蹄莲:忠贞不渝,永结同心、吉祥如意
兰花花语
香罗兰:困境中保持贞节
紫罗兰:请相信我、青春永驻
吊兰:朴实、天真、淡雅、纯洁、希望、宁静
龙舌兰:为爱付出一切
蝴蝶兰:力量
君子兰:高贵、宝贵、丰盛、有君子之风
葵花花语
天竺葵:偶然的相遇
红色天竺葵:你在我脑海挥之不去
粉红天竺葵:很高兴能陪在你身边
向日葵:沉默的爱、爱慕、光辉、忠诚
花有万种,色又不同,无法言尽。。
此刻,你需要何种花,又渴望送出那朵花。。
几乎所有的夏天都这样开始。白昼不断提前,从七点,到六点,五点,五点缺三分,黑夜被逼到绝境,可怜兮兮,却毫无办法。随后。随后植物的光泽在第二天变得突然强烈。阳光把它们逐段分解。绿的颜色一天变换几万种,直到你忘了究竟什么才是绿色。
我怕是已经忘了。家门前的两三棵树,从回忆里褪成水彩,时间在上面隐隐流动,于是细节处的笔调一律模糊。想得头疼,也无法变得更清晰一些。
这绝对是离家几年的后果。不过虽然这话的口吻挺哀怨,倒也不至于成天长吁短叹地玩伤感。人总是有很多事得忙啊,上班,赶稿,开会,吃饭,看电影,聊天,看书走路说话睡觉偶而半夜醒来,春夏秋冬轮番着,伤感也成了不轻不重的东西,挂在线上感觉不到重量,虽然细线依然在无限延长。
又是夏天。夏天的意义在于裙子和西瓜,挑战五十米的单向泳池,天天洗头,洗发水是桃子味,还有蚊子块,啪啪啪地打在关节上,真痒!又或者,这样的夏天,意味着自己独自在外又半年。多少多少来着?三年又半年。
好象也没什么了不起嘛。
我也不知道什么是了不起的。偶尔为“终于能游50米了”激动一下,随后又在第二天死活没法延续这一神话。从泳池出来,感觉满身的皮肤都在肌肉上有些错位,哪里松了下去,怕是又瘦了一点。于是心情愉快,散着头发往住处走。
一身都是漂白粉的味道。抬起胳膊去闻,几乎像体味般强烈。我从来以为夏天的味道就是西瓜和游泳池两种。一个红色,一个蓝色。而夏天是绿色。简直刚刚好。
我记得所有夏天。烈日和雨水纵横交织,人就在交汇点状如粉末。三四个故事反复悸动,如钝口的刀,艰难地想将凝迟斩成两段,却最终只留下一个异常粗糙的切口。碰到了,麻麻地疼。那是意像般的无奈,绕在心脏某处,感觉的就是全身。
毕竟是很久前的事了,人的记忆会美化出许多不曾存在的细节和气氛。一定是。半满的大厅,变换不停的光线,冷,真的很冷,手心里的掌纹,贴着脸时几乎能感到静默的血在爱情线上流动……
不真实就不真实罢。
{莱昂那多·迪卡普里奥,还会拼么?}
{Leonardo DiCaprio。}
{哇,好强。}
{嘿嘿嘿。}
后来在自己租的房间里看莱昂那多演的《海滩》,没有看完就关了影碟机。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腿麻了,嗷嗷叫着又坐下。电视屏一片机械的蓝光,乡土气,很没意境。
一个人看电影就有这样的好处,想看就看,不看就关掉,坐在地上出神,甚至可以毫不在乎地叉腿坐着,也没有关系。可我还是不怎么喜欢一个人看电影,因为总在半途忍不住这漫漫时间而停了光碟,于是积累下许多看了一半的片子。有些连一半也没有,只有开头几分钟。
那么多的故事,只知道开篇,而不知道结局。竟然也不内疚,还在持续累计这样的状况。只能说是独自生活的某种产物,不辩好坏。也由它去吧。
风扇带来的风穿过衣服,把布料鼓起来。有种温柔的痒静静蜿蜒。额头却还是在出汗。往地上躺过去,哪里贴着地的,总是过一会儿就密出汗了。简单装修以出租给外地人的房子,天花板上只有一条日光灯,涂料刷成雪白色。开始会觉得很单调,后来知道了,即便觉得单调也无能为力。
我是个连电影都懒得看完的人,又怎么会花心思去装扮一个不是“自己家”的地方。虽然我现在住在这里。
像有灰白色的棉线混进了血管,身体渐渐多出许多不可想象的复杂因子。于是几乎能屏蔽掉所有现实,让尘嚣全部溃散在微笑深处,只有这样的时光,一层,不明不暗,反复行走,停下来,依旧以为身处最通透的夏天。
忘记是哪天了,回家后坐在木板床上——当时还没有买凳子,不是坐在自己的大旅行箱上,就是坐在地上,或床上——也没事可干,决定早早睡觉吧。虽然才7点,天也热得未必能顺利入眠。躺下去的时候发现一侧的窗上多了张纸条。
我立即明白了是住在对面楼里的人塞在防盗栏里的。以前不止一次抱怨过这里的楼房彼此间*得一伸胳膊就能摸到另一幢。毫无隐私感。果然。
贴过脸去读上面的字。想交个朋友,以及留下了电话号码。居然还是用铅笔写的,纸也很皱,虽然字还成。读完的时候我心里是有些骄傲的,女生的骄傲吧。随后把那张字条就这么放在外面七八天没动,直到发现被对方又取了回去。
就真的骄傲了起来。
回到住处后把西瓜泡在脸盆里,因为没有其他可以盛的东西。脸盆很浅,只没住西瓜的小半,放进去的时候,半盆的水都没了出来,流得满地都湿了,水泥的颜色迅速由灰变黑。我想这也只有在外头才能做,若是在家里,把木头地板给淹了,妈妈又要唠叨。
想象着西瓜被切开时的味,在地上小坐了一会,抱腿,下巴磕在膝盖上,于是没法说话。也没人能陪着自己说话。昨天吃的桂圆壳忘了扔,空气还留养尊处优的甜味儿。像在读高中时的夏天,黏在指上,当时没有洗干净,就留下了永远的粘腻感。
因为非常不喜欢晒太阳。无论高一,还是高二。暑假里总是歇在家。吃水果看漫画,上网和睡觉。等爸爸像搬运工一样往家里买西瓜。我操起刀。“喀嚓”,有籽的,无籽的,红瓤的黄瓤的。上面插着小勺子,像占领了高地般的胜利。
所有的夏天都得有西瓜相伴,不然意义就不完整了。人心里的固执应该是遗传般的敏感,过滤着一切必须的纯粹。留下的就是枯燥的春秋冬,从沙漏里被流向生命之外,成了毫不有趣的余料。只有剩下的夏天,有西瓜的味道,弥漫在小片的空气里。会不会有谁看见,那是种怎样的浅红?
在这外头住的地方没有大的菜刀——从不会做菜,三餐都在街上找地方吃,当然不可能买把菜刀。就用小水果刀切。很难动手。一小段一小段地划过去,内部已经碎成一团。成绩就是几片大大小小形状各异的西瓜,不用在意这些小事,有得吃就行。吃一块回忆一点。
高一暑假前同宿舍的女生买来西瓜,一样没有可使的水果刀,6人分吃24瓣,互相争夺那些夺大块的,闹成一团。高二暑假时在朋友家切西瓜,我这一半满满的籽,他那一半一颗没有,这疑问我到现在还没想通。高三暑假时我已经决定去北京工作,爸爸妈妈却不知道,还把西瓜最甜的部分留着等我挖走。后来真的走了,看不见他们的无法忍受。
我也在忍受着什么,像那个等电车的女生一样,在眉心无可奈何地簇着,却要尽量不露声色,以为马上就能上车,马上就能回家了。
{说得很伤心的样子。}
{也不至于啊。}
{伤心时会哭么。}
{当然,女生总会因为一点莫名其妙的理由傻傻的哭。即便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究竟是什么突然在眼眶上投了毒。}
有些非常老而纠缠不休的情话,说着鱼和水,流泪不流泪的事。我觉得这真是人类想象丰富的意淫。尽管自己也尝试过。
哭的时候把脸放在盛水的塑料盆里,每次都因为快被呛死而作罢,在游泳池里又哭不出来,就没法去想象眼泪在诞生后就立即被融走的感觉。况且这样的感觉应该是*乎透明般的优美,也就大抵和“痛哭”之类的没有干系。
然而夏天的某些,还是存在着宿命般打动人的东西。于是停下来不愿意前进,于是坐着一动不动,于是身体在哪里变得突然尖锐,刺破了一层厚茧,露出还不曾僵死的翅膀,越扇越疼。
在我们还没那么容易流泪的时候,夏天却在这一点上匆匆败去。三个月里它常常下雨,小孩子从小就知道了“那是天空在流泪”。我以为这是个最心思丰富的季节,它应该是个女性,应该还很年轻,甚至或许才十几岁。
下雨让我感觉天空是很脆弱的,什么悲伤,什么无奈,它都承载不了。而此时天地又融为一体,在四荒八合里回归最初。我们本就是从女娲手里由泥巴点儿变成了直立的小人。身体里和着水与土。于是站在雨里,好象找到了自己的宗源。天上,天上的上面,地下,地下的下面,那些都是我们曾经到达过的故乡么。
又或者是我们将去的异地呢。
孤单,孤单是。
孤单是一个人吃醒来,一个人游泳,一个人的影子在地上比画出“SOS”。一个人唱歌或不唱歌,坐着发呆出神。
孤单是树上的雨滴掉在眼里,代替没有流完的泪。
孤单是电影院的冷气和自己,单人间的影碟机和自己,分手的别人和自己,拒绝的别人和自己。
孤单是买张50元的木头桌子,买把15元的木头椅子,想买床的时候不买了,因为不想再添置家具。
谁也没想过在这外头长久地过下去。
孤单是切西瓜,切得再难看也是自己一个人吃完的,丝毫不用有顾忌。
孤单是雨声,从天到地无处可躲,还有雷轰轰,还有闪电喀嚓,还有没人接的电话,没人知道你害怕得发抖。
孤单是咖啡色的皮肤,被晒疼干裂,而血液却因为逐渐凝固而变作纯白。
孤单是三个半年里的四个夏天。说话也没人听,想听也没人说。只能自己对自己开口找话题:“怪声音”,然后又自己回答:“开着摇头电扇呢”。自言自语。自言自语。自言自语是不是种病?
孤单是晚上腿突然疼了,短短地清醒。
没有夏天,所有夏天,都在这里清醒。
*藤聪乃为知久寿烧的歌曲
《电车かもしれない》
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MzEjX4aRVaA/
讲述了一个女孩子夜游的各种诡异经历~
在日本音乐里黑白风格的影像讲述着一个小女孩的梦幻经历充满着创造力和日本特质
艺术家确实属于世界
但是
艺术家的精神世界以及血脉里必然有着民族的特性,
这是风格和归属感所致
而这些正是后泼皮时代的中国缺乏的
在整部MV中仅出现了一个角色,一个女孩儿
这让我不由得猜想设计师的个体体验
似乎正是以自己为原型进行系列创作
持此好奇找到了设计师——*藤聪乃(Akino Kondo)
一位80年生于Chiba
毕业于日本多摩美术大学*面设计专业现已获奖无数的女人
随后四下找了找她的其他作品
格统一反复有常的表达着少女个体青春期的羁绊
绝大多数作品都是在一个属于内心敏感
情感丰富但同时藏有裂痕或创伤的青春期少女的梦境中打转
或者本身成其为梦境
有不在其数的作品中出现了代表**和经血的隐秘象征
至少我是这么以为的
很个体并且耽美
她一定是对弗洛伊德有所认识并同时极大程度上保有自我精神剖析的勇敢和坚持
知久寿烧当真是*藤的不二伙伴
夜游电车的MV很适合以她的作品去填充
这种连接性便如同画皮一般——“夕方かったん电车が走りよ ゆうまぐれの空を 仆らは生まれつき体のない子供达
傍晚的电车飞速穿过变幻无常的夜空
我们生来就是不健康的孩子
转载插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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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岛以北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世上芸芸众生,有几个人是叫人一见倾心,又有几个人,会得出人头地。
其实做普通人最开心,没有奢望,顺其自然,尽其本步而游于自得之场。
累了就放空自己,出去走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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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心情,渐行渐远,一些心情,愈来愈*。我知道,无论如何,都应是淡定的,淡定之于 我,已经深入骨髓,不可疏离。一种伤感,一种快乐,交替在空气中,碰撞的瞬间,撞击着 心灵深处的柔情和感动,有时候一支音乐就能让一个人有流泪的心情,一种温柔就会让一个 人有一种想倾诉的懵懂,键盘的冷硬,隐藏不了内心的温柔。
静静地看,默默地想,太过彷徨的岁月,何处时是终点。撑着落寞的躯壳却依然在守着,寂 寥的守着这份隐痛的执着。每一段爱情,都会从激情走向*淡。开始时电击般的兴奋和痴情 ,慢慢变得温和*静,少了冲动,开始觉察心中人的缺点,也会为失去新鲜感而烦躁不安。 其实,爱,不过是在繁华落尽后留在身边的那一个。只是,你还愿意与我一起去看那细水长 流么?
当所有的心情在洁白的书笺定格,心便如释重负,过眼成风。流逝的岁月,过去的时光,几 多柔情破败成满目疮痍的景像。一地的零乱,谁会在天涯听我碎念?一波波惆怅划过酸楚的 心脉,任凭绝美的忧伤施放出的暗香将我腐蚀。
间流逝的缱绻,残留一些爱一些痴一些不舍,于心底浅浅停驻却深深依恋。释怀的痕,就让 那过往随着尘烟,淡淡的飘逝于素笔水墨,把这份疼痛而又甜蜜的交集留作回忆两行脚印, 一直向前,记述自己的姿势不曾停歇,未遇栖息路边的景色斑驳了一季又一季,只是被风霜 浸染的痴爱,涂抹了一圈一圈的铜绿,穿插刻骨憔悴了一颗漂泊的心。
尘世的风华总是带着沧海桑田的痕迹,我们小心翼翼的穿梭,也不免感染上沧桑的味道。若 生命能重新编剧,能否撤下所有残忍的轮回的镜头?前世来生的画面,与流年有染的片段, 被夹带在烟火中,每一刻繁华,都是最灿烂的拆解,最温暖的释放。
亲爱的,你说过陪我去海,现在你在哪?陪我去看月升日落,陪我踏在柔细的沙中,陪我去海边捡一个贝壳许下一个心愿。一海,一世界。看海天一色,那是多美的画面。这个曾许诺的世界,我们终究还是到达不了。只能随之让它在时光中消逝……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骊山语罢清宵半,夜雨霖铃终不怨。何如薄幸锦衣儿,比翼连枝当日愿。
人生若只如初见。短短七个字,道尽多少悲凉的尾巴。初初相识,人若孔雀,本能的尽极绚丽,礼貌羞涩着收敛脾气,绽放美好。而那些观者也大都怀着欣赏,暗暗叫好,怜爱有加。久已,孔雀颓累,羽翼渐退,间或,还会转身,留一光稀、褪色的突兀,逐生尴尬。生人如此,恋人之间也不能幸免。儿时,读温婉缠绵的古典故事,才子佳人,王子公主,总受奸人所害,却也终能柳暗花明,双宿双飞。童话的结尾,会是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便也认定从此,孟光接了梁鸿,举案齐眉,相敬如宾地幸福美满、地老天荒。可长大后,看过许多支离破碎的章节,方约略明白,起初地两情相悦总是美好,柴米油盐却也造就了纷争烦扰,更不论,性格差异的细枝末节。人生若只如初见,愿我们把邂逅时刻谈笑自若、百无禁忌地刹那心动凝固。有情不必终老,暗香浮动恰好。无情未必就是决绝,我只要你记着,初见时彼此的欢笑。
人生若只如初见,优伤的美丽只能定格在回忆中。也许哪天转身而去,留下一个美丽的远去背影。完美的弧线,会诉说着对昨日的依恋。也许,在我们认识的人中,有过误会,有过得失,你就会想起初见时的美丽。或者,那天在某个特定的地方,故地重游,突然发现多年未见的你,一下子就回到了初见的情景,初相遇,那是怎样一种让人难以忘怀的感情呢?!
人生若只如初见。这一句,实在是令人哑然。小时候看红楼,从不愿意去碰后40回。不是瞧不起高鹗,而是没办法接受:怎么那么好好儿的鲜花着锦、烈火烹油,变作了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后来读书,看到一句话:靡不有初,鲜克有终,这才明白过来。原来所有的名字所有的故事,都是写在水上的。那些波澜和涟漪,在当时看来是惊心动魄,而长江滚滚,只是一朵小小的浪花而已。流过,终无迹。
年少的意气风发,最初的感动和梦想,在时间的浸润下渐渐磨灭;一见如故的亲切,山盟海誓的诺言,只剩下一个依稀的背影。朋友是用来出卖的,情感是用来遗忘的,美丽是用来摧毁的,忠诚是用来背叛的……金甲的战神披着天边的彩霞在故事中定格成永恒的记忆,猜得中绚烂的开头,又有谁见到了那早已注定的结尾?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这么深情的句子,居然是出自一个男子之手,我想,容若翩跹世间的时候,定是令无数少女为之倾倒。纳兰词长于情也深于情,短处是有的时候过于直抒胸臆,显得浅了,反而没有多少余味。比如这一阙,就有点这个毛病。但有了第一句话,整个的问题都可以忽略不计。
初相遇的时候,一切都是美好的,所有的时光,都是快乐的。即使偶有一些不如意的地方,也甘心消受,因为抱着憧憬,所以相信一切只会越来越好。所有的困难,都是微不足道,满天的星辰,都在你面前失色,我的世界没有我,全部是你。
“初见惊艳,再见依然”,在我看来,这只是一种美好的愿望。初见,惊艳。蓦然回首,曾经沧海,早已是、换了人间。
流年似水,世事难料。许多既定的开始都有一个想不到的结果,所以才耐人寻味,不管是喜的还是悲的,是自己期待的还是自己拒绝看到的,矛盾和落差给这个世界太多的美丽。
人生若只如初见,所有往事都化为红尘一笑,只留下初见时的惊艳、倾情。忘却也许有过的背叛、伤怀、无奈和悲痛。这是何等美妙的人生境界。
时光匆匆,我们已经回不到过去,也许曾经一见倾心,但是再见之时,也许会是伤心之时。若是如此,不如初见时的那份感觉 ……
深情的怀旧,原是美好的恍惚,记得的也是幸福,那一刻,仿佛时光倒流,繁花盛开。温柔与感动,渴盼与甜蜜,原来只是初初相见。潮生潮灭,沧海桑田,换了人间。所以,如果不能继续,那么,宁愿切断所有退路。愿一切只若初见时般美好。初见惊艳,再见依然。但愿再次见到你的时候,还有初见时那份心情。人生如此,浮生如斯,情生情死,乃情之至。不是吗?
相信每个人都对那个自己一见倾心的人永存记忆,记忆中的他她,或潇洒英俊,风度翩翩;或美丽温柔、似水柔情……是的,这是人与人的距离所产生的美感,得不到原来也是有好处的,那就是可以拥有无尽的幻想,幻想中的他她可以永远美好,永远在镜花水月之中迷幻着醉人的美丽……哪怕明知道这是自己心生的幻境,却也足够让人沉迷其中……
不明白的是,为何还有许多人竟然还会有再续前缘的想法。
当某天,自己原本以为永不会再相见的他出现在自己面前,或许他还算风度翩翩,也还算潇洒英俊,甚至比原来更增加许多成熟,但自己却再也找不回,找不回自己原来如同小鹿碰撞的砰砰乱跳的心…
…这就是人生,这就是心境,失去了便是失去了,永远也回不到从前……
和他拉家常似的谈话,才发现,自己根本就没有懂得过他,也根本不明白他当初想要的是什么?!虽然他的眼中依然闪现出曾经让我心醉的光芒,他的口中说出曾经梦寐的语言。但,*十年的光阴,虽然他一直存在心里,终不过是个影子,是个疲惫时自我安慰的影子,当这个影子真的出现在面前,竟然产生那么多的不真实,那么多的不敢置信,甚至觉得他不应该出现在这个人世间,他应该永远只存在梦境里……
人生若只如初见,这句是谁说的?若只如初见,他依旧是往日谈笑风生,风流倜傥的浪子,而我也只是一个天真娇憨不懂世事的少女,若不是他初次的亲吻,也许他也只是个路人,不会进入自己心里,若不是刚好在不懂情感的年龄遇上,也许我也不会轻易的放手,但最终……遇上了……还是分开了……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来秋风悲画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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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现代,高跟鞋对女人更是性感的代言词。鞋跟越来越细,越来越高,一旦穿上高跟鞋,胸型自然挺立,臀部弧度会更加紧翘,视觉上强化了女性特质,显示出前凸后翘的曲线,自然有女人味。不过这种性感的女人味,只是高跟鞋中的一种细跟尖头高跟鞋特有的专利。玩性感,要选对合适的鞋子。
名字:NichKhun Buck Horvejkul
泰国名字:นิชคุณ หรเวชกุล (Nichkhun Horvejkul)
韩国名字:닉쿤
中国名字:官方暂时没有确定给出(暂译为“尼坤”)
别名:Khun、Khunnie、Khunnie Boy、Khunnie Boo、Nichy、
Nickakoong(爸爸喜欢叫的)
呢称:wink自动贩售机(早期参加综艺节目因为电眼迷人mc姜虎东给起的爱称)、泰国王子(在泰国出入都享有王子般的待遇,当然Khun本人的气质也是绝对的王子范儿)、甜心、尼萌萌、劳模花美男(因为为人绅士又长了一张天使般的脸庞和画报般身材)、khun妮儿、琨宝
生日:1988年6月24日
星座:巨蟹座
血型:O型
身高/体重:180CM/64kg
出生地:加利福尼亚州,Rancho Cucamonga
家庭成员:爸爸、妈妈、哥哥(Nichan)和两个妹妹(Yanin and Cherleen)
假想妻子: f(x) 队长中国女孩 宋茜 Victoria(共同出演MBC“我们结婚了Ⅱ”、夫妻称谓:khuntoria 中国粉丝赠与:维尼夫妇)
宗教信仰:佛教
混血:中泰混血(妈妈是台湾屏东人,爸爸是中泰混血,奶奶是中国海南人,爷爷是泰国人,所以他有3/4的中国血统。)
语言:英文,泰语,韩语.中文 (去了韩国后韩语和中文是一起学的).日文(2pmDVD拿下日本ORICON榜首,正努力学*日文中)
性格:是一个有男子气概的人,大胆大方并且迷人。(曾在泰国的采访Woody Talkative中说过)
穿衣风格:i like to wear something that looks polite but not nerdy... if you know what i mean
特别喜欢穿红色衣服
学历:毕业于 Los Osos高中 之前在新西兰 美国留学。现在在韩国学*韩语,也许会在韩国读大学
所属组合:2pm(队长朴宰范(已退出)、金峻秀、玉泽演、张佑荣、李俊昊、黄灿成)
JYP家族:2PM、2AM、Wonder Girls.、miss A 、Joo、G-soul、金素英、林晓英、朴正熙、San-E
中国Fans名:Queenie
中国后援站:ForKhun | Nichkhun-中国后援会(ForKhun增设香港后援会子站)
特长:钢琴,羽毛球 ,探戈,吉他.
爱好:弹钢琴,高尔夫球,上网,和朋友聊天,写日志,听音乐等
特别爱好:钢琴,但现在把精力大都放在跳舞和唱歌上面
收集:Fans送的每个礼物
网络工具:推特 名为“Khunnie0624”
尊敬的人:爸爸
喜欢的颜色:红色(我们结婚了里面说过 喜欢热情的红色)
喜欢的饰品:设计简单的戒指,手镯,项链等
喜欢的食物;泰国菜,五花肉(韩国烤肉)、砂糖(糖果)
喜欢的饮料:摩卡星冰乐(Mocha Frappuccino)
喜欢的冰激凌:哈根达斯香草口味
不喜欢的食物:补身汤(我们结婚了ep4中提到)
喜欢的水果:草莓、芒果
不喜欢的水果:avocado(鳄梨/牛油果)
喜欢的体育项目:羽毛球、高尔夫球、Snowboarding, 网球等等
喜欢的电视节目:不看电视节目,喜欢用电视看电影
喜欢的电影:The Gladiator、Men On Fire、Troy、 Mr and Mrs Smith、Romeo & Juliet 、Finding Nemo、Pirates Of the Carribean、The Notebook、Tropic Thunder 、The Hangover
喜欢的歌曲:喜欢Bakery公司的love is。在能唱歌的地方就喜欢听慢歌(Bakery是一个泰国的唱片公司)
喜欢的书籍:不会认真地读书
经常去的地方:Starbucks、床
喜欢的演员:Brad Pitt, Jennifer Aniston, John Travolta, Bruce Willis.
喜欢的歌手:victoria,Palmy, Nop Ponchamni, Boyd Kosiyapong, Ben Chalatit等等,听很多的泰**曲,特别是bakery的歌曲
幸运数字(0-9):8
喜欢的数字:24
喜欢的字母:K
喜欢的动物;猫
想去的地方:Starbucks、泰国、美国、任何感觉像家的地方
珍惜的人:家人,我爱的人
想要的东西:一个愉快的家庭
难忘的事:惊奇的事
后悔的事情:when i get back stapped by the closest people. (被最亲*的人背后捅一刀 )
座右铭: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最想合作的中国艺人:周杰伦、S.H.E.、王力宏、蔡依林(在去台湾宣传的时候说的)
第一次工作:“SuperStar Survival”电视节目的主持人(在
泰国时期)
未来计划:一个好儿子,一个好丈夫和一个好爸爸。
我想人生中最重要的事情是家庭,我的成功不是有多富有或者是多有名,而是拥有一个和睦的家庭.
关于朋友:朋友能帮助你解决问题,愿意做任何使你愉快的事。对朋友来说,除非我们用完了钱,否则金钱不是最重要的。
关于爱:我把爱人当作是最亲密的朋友。能和你谈论任何事情,所有的感觉或者情感;能整天照顾你;在互相的人生里面,都是最重要的人;愿意为你改变;我想爱是个愉快的事情。
所属公司:JYP Entertainment
职业:歌手,演员(客串《不可阻挡的high kick》《全部我的爱》《Dream High》;主演《Welcome to the Show》)
简介:
中泰混血的他不仅外貌出众,头脑聪明,人称“JYP Prince”。还成为了泰国的形象大使。
通常安静并且会害羞,稍微被捉弄就会脸红,但和朋友在一起就会一直很活泼。
有时候会自己跑出去看其他人怎样生活、学*并思考。
每个组合里似乎都会有一个甜心宝贝的存在,2PM的甜心自然是nichkhun。
并不看重名利的他,希望自己以后能够做个好儿子、好丈夫和好爸爸。
对他来说,家庭永远是最重要的!
欲望的鸵鸟.
我们无法忘记一个人
往往不是因为对方有多么难忘
而是因为我们有多么依恋和执着
当你执着时,连时间也要向你投降
..................................................................
幸福の鱼面颊.
忘记一段逝去的感情
忘记一个已经不爱你的人
那个过程
就像戒除毒瘾一样痛苦
毒瘾发作的时候
你痛苦得全身发抖
身体扭曲
五内翻腾
你恨不得一头撞向墙壁
你倒在地上挣扎
痛哭流涕
失去了做人的尊严
可是
谁叫你吸毒
凡事都有代价
开始的时候你就应该知道
第三者也许是最痛苦的
却不是最孤单的
最孤单的是一脚踏两船的那个人
大部分负心人的记性都是差劲的
如果他的记性好
记得情人为他付出的一切
记得当天多么甜蜜
他又如何能够忍心背弃她
要做一个无情的人
首先不能有太好的记性
正如要做一个无义的人
也不能太记得别人的恩惠
也许
这就是爱情
思念
牵挂
期待
相见
微笑
然后哭泣
我心自有天涯
世界再广阔
也比不上在一个男人的心里徜徉
那就是天涯
男人会愿意承认自己不懂女人
但是有三样东西
男人是绝对不肯承认自己不懂的
那是性
功夫
足球
男人的肩膀和怀抱
随时可以慷慨就义
女人的肩膀和怀抱却是爱情
只能留给她所爱的人
迷恋一个人
就像中了魔一样
不由自主
再怎么聪明的人
也会不惜一切掏空自己所有感情
一旦醒来
已经没有剩余的感情了
变成无情是很理所当然的事
男人从来不会怀疑女人到底爱他还是爱他的身体
如果她爱他而不爱他的身体
他才真的难过
当你疯狂地爱着一个人而所有人都说你是错的
你不必相信自己是对的
错又何妨
当你离开一个人而所有人都说你是错的
你必须相信自己是对的
错了又怎样
已经不可能回头
年轻的好处
是我们相信人会改变
起码我们可以用爱去改变对方
年轻的悲哀
也是我们相信人会改变
也许
无情的最高境界正是有情
若非有情
无法做出无情的事
有情的最高境界正是无情
只有对一个人无情
你才会背弃他
爱上另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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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波上的舞
当你发现人生的痛苦和荒谬是那么当然
你应该知道眼泪不是对付它的最好方法
爱情使我们自以为可以改变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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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伤人的话 总出自最温柔的嘴
嘴唇上的一抹红 独特的魅力.
十二支口红
第一支口红叫“缘起”。取的是薄雾的清晨一枝新开月季的颜色,最娇滴滴的轻粉,仿佛春光乍泄的稚气和无端,用小小的羞怯与温柔,一点点地渲染花朵与季节的邂逅,分明两相惊喜,却又相对无言,只是风里,淡淡的一缕花香。
第二支口红叫“纯情”。想去偷十八九岁少女健康美丽的腮红?只是远远看见心仪的人的侧影,便禁不住满面飞红的那一种。简单的岁月,简单的心,连心事都是干干净净的。所以这一种口红,也会是纯粹得不杂一点其他。
第三支口红叫“初吻”。是生命中第一朵玫瑰的颜色。滴血一般的红,全力地绽放,最初然而最真挚的爱意,终于要在这一刻,从他的心里传递到她的心里。而即使经过的日子已汇聚成海,又有谁能忘记初吻颤栗惊怯的喜悦?
第四支口红叫“热恋”。除了火焰,还可以是什么样的色彩与炽热?热恋的痴狂便是那样熊熊的烈焰,是生命中最不遗余力的付出,忍受所有被烧灼的痛楚,甘愿将自己的全部化为灰烬,只要能够,真正地燃烧一次。
第五支口红叫“长相思”。用桑子红,是微酸的紫与更深彻的红。想念,总是这样的,记忆里他的柔情蜜意是化不开的甜,然而悠悠地,念着他的冷,想象着他的寂寞,于是渐渐地,一直酸到心里去,逼出人的泪。
第六支口红叫“大婚”。当然要选最热烈和最艳丽的红,仿佛太阳。连太阳都为他们停留,在她的唇上,在他闪亮的眼睛里,在她将自己终身交付的情意里,在他宽广的怀抱里,永远温暖他们的未来。
第七支口红叫“牵手”。是龙凤烛不动声色的暗红。两支烛,相依相伴,共同沉静地燃烧在黑暗里,把自己的光投到对方的身上,彼此是彼此的光源,总是站得远远的,仿佛很生疏,然而他们的光,在空中交融成湖泊。
第八支口红叫“挑情”。怎么形容呢,它的*常和温馨?只好说是大蛋糕上红奶油的甜香。再怎样滚烫沸腾的浓情,大概都挨不过家常生活的若无其事吧,渐渐地沉淀冷凝,表面敷上一层冷冷的膜。所以要有节日、庆祝,要有不时的波澜,要有她回眸时,娇艳欲滴的唇,刹那间仿佛时光倒转,回到相遇的最初。
第九支口红叫“艳遇”。最惊艳亦是最诡异,是罂粟美丽至极限而致命的红。它的颜色,它的芳香,桩桩件件都是不能抗拒的诱惑,当你触及,整个人会渐渐地飞升,承接巨大的快感??然而,总是要到一切都发生以后才知道代价究竟是什么,可是,还真的来得及吗?
第十支口红叫“惑情”。是会随着天色和季候而改变的。爱之则欲其生,恨之则欲其死,既欲其生又欲其死,便叫做“惑情”,时时刻刻都是飘摇不定,爱与恨纠缠不清,可是无论怎样改变,总是红的??就好像那个不断在骂那人是“死老头子”,却又去为他买了一件夹克衫。
第十一支口红叫“共白头”。是朴实如泥土的“釉红”。当瓷器还只是泥土,为它抹上一层红釉,经过烈焰、高温、失败的危险,那样的红便深深地渗入瓷器的肌理,内敛而沉默,却与它生死相随。釉红的颜色不够鲜艳,不够夺目,然而无论岁月或者风霜或者伤痕,都永远不能使它斑驳。
第十二支口红,叫“来生缘”。至此,已不再需要任何颜色来点缀我的生命,只需一些透明的油脂来滋润我已渐渐干枯的嘴唇和唇边你永远的名字。注定的,我们之间会有一个人在天堂的门口安静地等待,等着另一个人的到来,夕阳下相视而笑,淡淡招呼:“来了?”
这套口红的名字,叫做“生生世世”。
沉浸在花海中 各种花 各种美
花の物语 每种花都有它的含义
给你一片梦幻般的花海
花开你不在 花败你不在
夏至 花开一夏
我是你的花海,今生的绽放,只为你的一季凝眸。*在咫尺,却只能在光影交汇之间,渡过彼此的岸。
很久很久以前,有位花神,美丽而盈弱,四季开着小小的、洁白的花,香味幽幽而绵长。
一个年轻怜花的小伙子每天精心照顾着花神,施肥、捉虫、浇水。两个人日久生情,相爱了。
佛祖知道了,很生气,要拆散两人。小伙子被送到普陀山上*佛,并赐明韦陀,意思就是要他忘却前尘。而花神被贬做一年只能开一次的昙花。
多年过去了,韦陀果如其名忘了花神,潜心*佛,渐有所成。而花神却怎么也忘不了那个曾经照顾她的小伙子。她知道每年暮春时分,韦陀总要下山来为佛祖采集朝露煎茶。所以昙花就选择在那个时候开放。她把集聚了整整一年的精气绽放在那一瞬间。她希望韦陀能回头看她一眼,能记起她。
可是千百年过去了,韦陀一年年的下山来采集朝露。昙花一年年的默默绽放。韦陀始终没有记起她。
或许还要过了很多很多年,韦陀无意间的回头,或许会看见那无怨无悔为他盛开了几千年的小小的昙花,或许会记起曾经在很久很久以前,他曾如此的爱过那朵美丽的花
“洛阳牡丹甲天下。”这话是有来历的。
洛阳有个书生,名叫常大用,他最大的嗜好是酷爱牡丹花。他听说曹州牡丹花的品种最名贵,就一心一意想到那里去看看。他一直没找到个去的机会。
这一年因为有别的事情要到曹州去,这可趁了常大用的心愿。他想,无论如何也要借这个机会欣赏一下曹州的牡丹。
事情办完后,常大用借了一家大户人家的花园暂时住下。因为那时才是2月初,天气还有些寒冷,牡丹花还没有开。如果不等牡丹花开就回去,这一趟就等于白跑了。等吧,还得等好些日子,他的心情很急,可也没有办法。
他天天在牡丹花园里走来走去,目不转睛地看着刚发出嫩芽的牡丹,希望它能早日长出花苞,早日开放。
可牡丹自有它开放的时日,并不因人们急于看到它的花朵而提前绽开。
常大用看花心切,无法排遣,晚间回来,就写思念牡丹的诗。时间久了,他竟写了一百多首关于思念牡丹的诗。
等了些日子,牡丹花终于含苞待放了。可是常大用的盘缠早已用得净光了,就把暂时穿不着的衣服送到当铺里去典当了。典当的钱也快要花光了,每天把稀粥分成三份,早中晚各喝一点,聊以充饥。就这样,艰难地等待着牡丹花的开放。
一天,天刚微明,他就到了牡丹花园,花还没有开放。花株丛中有一个女郎站在那里,后面跟了一个老太婆,象是女仆人,可穿戴挺讲究。常大用以为这是大户人家的宅眷到这里来游玩赏花的。心想,我性急,这么早就来看花,没想到还有比我更早的。他见有人在这里,而花还没开,就掉转头回到自己的寓所。天快黑的时候,常大用又到杠丹花园里去,见那位女郎和那位老人已先在那里了,他又悄悄地回避了。这样,一连又遇到过好几次。这一次,常大用留心看了看那女郎,她穿的衣服十分华丽,衣服的式样也不一般,似乎皇宫中也没有这样的。他想,一般大户人家的女郎,也没有这样穿着打扮的。他猜想了半天,也没猜出女郎的身世,他心里暗暗说:“这一定是个仙女,人间哪里会有这么漂亮的女郎?”
常大用想,这次我一定去问问她。他大着胆子走向牡丹丛中,女郎已回头走了。他跟在后面,刚转过一座假山,恰巧遇见那位老仆人。女郎坐在后面的石头上没动,老女仆赶紧走上前去,用自己的身体遮护着女郎,回头对常大用喝叱道:“狂生,你要干什么!”常大用赶紧上前作揖,说道:“这位娘子一定是位天仙,小生这厢……”还没等常大用把话说完,老仆人就又训斥他说:“一派胡言!象你这样,该把你捆起来送到县衙门里去!”
常大用吓出一身冷汗。女郎倒没生气,只是微微地笑了笑,说道:“走吧。”说完,转过假山,走了。
常大用可吓坏了。往回走的时候,两腿直打战,两脚也不听使换。他想:
“这一下可闯下乱子了。女郎回去,若告诉她父兄,必然有一场大的麻烦。”
他越想越后悔,暗恨自己:“这是何苦呢,自己是来看牡丹的,干吗在女郎面前冒冒失失的!”可此时后悔也来不及了。他回到寓所,饭也没吃,一头倒在那张空床上,只是恨自己不该这样唐突。所可庆幸的是那女郎还没发脾气。这一夜,他又懊悔,又痛恨,又害怕,翻来复去睡不着。经这一折腾,常大用病了。
第二天,竟没有人来捉拿他,也没有人来骂他,常大用多少放些心了,可再回忆那女郎的言行举止,声容笑貌,历历如在眼前,无一处不动人。这时把害怕的心思又变成对女郎的思念了。这样一连3天,吃不下饭,睡不着觉,一会儿害怕,一会儿思念,把自己折腾得病情加重,堪堪不能起床了。
一天夜间,人们都已经睡定了,常大用迷迷糊糊地躺在床上。这时,那位老女仆走进他的寓舍,手里提了个瓦罐子。她把瓦罐往桌上一放,说道:
“这是我家葛巾娘子亲手和的鸩汤。鸩汤是剧毒药水,喝下去不多会儿就毒死了,你也就不会受疾病之苦了,快喝了吧!”常大用很为吃惊,说道:“我和你家娘子素来没有冤仇,为什么要用毒药来毒死我?”过了一会儿又说:
“也好,既然是小娘子亲手制的毒汤,我就喝了它。与其这样思念,病中受罪,不如喝了毒药死去痛快!”说完,拿起药罐,一仰脖子喝了下去。
老女仆看到这小伙子的憨厚样子,笑了笑,拿起那个瓦罐,出门,走了。
常大用喝过毒药,躺在床上,等待药性发作,死去。可他觉得药味清凉,还有一种特别的香味。喝过不久,觉得头脑清醒了些。他把眼睛闭上,躺着不动。过了会儿,觉得心胸渐渐地宽松了许多,遍身都很舒服,他不再考虑如何死法,也不再想其它的事情,不知不觉地睡着了。第二天醒来,早晨的阳光已照射在窗子上了。他已病了三天不能起床,此时觉得病痛消失,他试着起身下床,走了几步,病已完全好了。他更加认定那女郎是位仙女。
常大用一心想去见见这位仙女,但不知她住在哪里,又找不出个理由来去见她。没有别的办法,只好在没有人的时候,诚心诚意地对天祷告,以表达他对女郎的思念之情。
一天,常大用又要去看牡丹花,刚走到一个小树林中,恰巧碰到他思念的那位女郎。他往四下里一望,别无他人,就高高兴兴地走上去施礼问讯。
女郎客客气气地还了礼。常大用闻到女儿身上有一股奇异的香气。他刚要再和她说话,老女仆从远处走来。女郎让常大用暂到一块大石后面避一避,又用手向南指了指,小声说:“夜间踏着花梯过墙,看那所四面有红窗的房子,就是我住的地方。”说完,急匆匆地走了。
女郎走后,常大用象丢魂失魄一样,不知该怎么办好。
这天夜间,他要找个梯子扛到南墙跟。到了南墙跟前,有一个梯子已经在那里放好了。常大用很高兴,爬上梯子,越过垣墙,到了里面,果然有一所房子,四面都有窗子,窗子上都挂着红绢窗帘,里面的灯光透过红窗帘射了出来,整个窗子都是红的。他小心地走*窗前,听到里面有人在下棋,棋子敲打棋盘的声音不时传了出来。常大用久久地站在外面,不敢往里走。站了好长时间,里面下棋的仍未结束。他想,与其站在这里等候,还不如先回到自己那边,等到里面下完了棋,再过来。常大用登上花梯,爬回到墙这边。
等了一会儿,他又爬过墙这边看看,见棋局还没散,就再爬了回来,如此往返,爬了四五趟,仍没有机会进屋。
是谁在和女郎下棋呢?常大用决定从窗缝里往里望望。原来和她下棋的也是一位女郎,长得也很美丽,只是衣服穿得更淡雅些。那个老女仆也坐在里面,还有一个丫鬟,常给两位女郎端茶,剪烛花儿。常大用见此时仍不能进去,又踏着梯子越墙回到自己这边。这时听到谯楼上鼓打三更。
这次,常大用登上花梯,趴在墙头上,目不转睛地看着里面的动静。不久,就听到老女仆从屋里走了出来。常大用心中高兴:“你们可都走了!”
谁知老仆人没回自己的住室,却走到墙脚下察看,说道:“花梯子怎么放在这里?是谁放的?”说完,又招呼丫鬟出来,把梯子搬走了。常大用心中直埋怨这老太婆多事。
梯子搬走了,常大用想再过去,已过不去了,没有办法,只好回到自己的寓所。
第二天晚上,常大用又去了,来到墙下,见梯子又安放好了。他四下望了望,幸好四周没有人。他越墙而过,见女郎一个人坐在室内,象是在等人,又象是在思考什么事情。女郎见常大用进来,惊惶地站了起来。常大用上前行过礼,说道:“我知道自己缘份浅薄;怕今生见不到你了。没想还终于能见到你。”常大用激动得不知该说什么话好,女郎说:“有志者,事竟成。
你请坐。”常大用刚要对她说说自己的心里话,就听到远处传来说话的声音。
女郎赶紧对常大用说:“我妹妹玉版姑娘来了,你赶快趴到床底下去躲一躲。”
常大用只好顺从地爬到床底下去。他趴在那里,大气儿也不敢出一声。
一会儿,一个女郎从外面走进来,笑着说:“败军之将,还敢再和我战吗?走吧,我那里已经泡好茶,摆上棋盘等着你呢!今天我非和你下个通宵不可!”女郎推托说:“今天身上不大舒服,有些发困,不去了。”玉版姑娘哪里肯答应,非让她去下几盘不可。女郎推托着不肯去,一直坐在床沿上没动。玉版姑娘急了,走上前去,取笑说:“一个人在这里坐着,空屋子有什么可恋的!莫非床底下藏着汉子!”边说笑,边生拉硬拽着走。女郎这才站起身,默默地跟着走了。
女郎走后,常大用十分懊丧。他从床底下爬出来,环视室内,室内整齐清洁,香气袭人,但并没有什么梳妆打扮的化妆用品。看她床上,也没有什么多余的陈设,只有一块水晶如意,芳香清洁,十分可爱。他想:“没有别的可拿,我就拿它权当个信物吧。”于是把那柄水晶如意揣在怀内,越墙而回。
常大用回到自己的寓所,思念时,就拿出水晶如意来展玩。看到如意,闻到芳香,又更加思念那女郎。他想起前天伏在床底下时的情景,听到玉版姑娘说的那些话,真觉得有些后怕。如今偷拿了她的水晶如意,一方面觉得不好意思,但又很盼望女郎能来寻找。
几天之后的一个晚问,女郎果然来了。笑着说:“我还以为你是个君子呢,没想到却是个小偷。”常大用应声说道:“不错,不错,我当过一次小偷。偶然偷了一次,只是希望能够‘如意’罢了。”说着赶快向女郎让坐,女郎大大方方地对面坐下。女郎一入室,室内异香扑鼻,沁人心脾。常大用说:“我第一次见面时,就觉得你是个仙女,现在看来,更加证实了我的想法。我只怕这是一场梦。”女郎笑着说:“你想得也太多了。明明是我和你在一起,怎么会是梦!不过,以后还是小心些好。现在的人,往往爱无端说些闲话。人言可畏,倘或被他们捏造些黑白,那时,你不能生出翅膀来飞走,我也不能乘风飞去,弄得说不清道不明,多不好啊!”
常大用觉得这女郎很有见识,说得也有道理。听她说的这些话,很象*常的人,但看她那相貌、穿戴、举止,又不象*常的人。常大用问她贵姓、芳名,女郎笑了笑说:“你既然认为我是仙女,何必再问姓名!”常大用见她不肯道名姓,也就不再追问,就说:“那位老人是谁?”女郎说:“她是桑姥姥,我从小就受到她的照顾,所以,我一直没把她当仆人看待。”
谈了一会儿,女郎起身告辞,说道:“我那里耳目众多,不可久留。以后有时间,我们再约时间叙谈。”临走的时候说:“那块水晶如意,不是我的,是玉版妹妹放在那里的。”常大用问:“玉版是谁?”女郎说:“是我堂叔姊妹。”常大用把水晶如意拿出,交给女郎。女郎带上走了。女郎走后,满屋里香飘四溢,久久不散。
从此,常大用常和女郎会面。
常大用为了等待牡丹开放,又恋着常和女郎会面,一直在这曹州等待着。
典当衣服的钱早又花光了,早没的可卖了,就要去卖马。女郎知道了,对他说:“你为了我,把衣服都当了,现在又要卖马,这可使不得。洛阳离此,千里迢迢,没有马骑怎么回去?我还有点积蓄,你先拿去用吧。”常大用不肯,说道:“你的一番好意,我心领了,你的钱我不能接受。”女郎说:“不必客气,就算我借给你好了。”她不等常大用分说,强拉着他来到一棵老桑树下。指着一块石头说:“你把它转动一下。”常大用照女郎说的作了。女郎从头上拔下一根金簪来,在土中刺了几下,又说:“你把这土挖一下吧。”
常大用伸手将女郎刺的土挖了两下,一个瓮的口就露出来了。女郎向瓮中取出白银五十余两。常大用说:“够了,够了,不用再拿了。”女郎不听,又从中拿出几根金条来。还要往外拿,常大用只拿了一半,其余的又放进瓮中,掩埋了起来。
一天晚上,女郎来对常大用说:“最*有人说咱们的坏话,看来咱们不能常在这里住了,应该早作打算才好。”常大用听说,非常吃惊,说道:“这可怎么办好!我是个书呆子,一点办法也想不出,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吧。”
女郎说:“没有别的办法,只好逃走。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另找个地方,就说咱们是夫妻,一起过得了。”常大用没有主意,问道:“逃到哪里去好呢?”女郎说:“你家在洛阳,我就跟你去洛阳吧。你先走,我随后去找你,我们在洛阳见面。”
常大用整理好行装,骑上马先走了。他一路打马快跑。心想,自己先到洛阳,打扫好房舍再回来迎接女郎。等到他赶回洛阳,女郎的车马也来到他的家门了。女郎和常大用一起拜见父母,就和正式夫妻一样,没有人知道女郎是私奔的。常大用自己老是觉得拐人家的女儿逃回家中,心里常常惴惴不安。可女郎很坦然。她对常大用说:“你尽管放心。不用说千里之外没有人知道我是私奔的,就算有人知道了,也没关系。我是曹州名门世家之女,他们还能说什么!当年卓文君不是也曾跟着司马相如逃跑的吗?卓文君的父亲卓王孙知道了,不也没把她怎么样吗?不但没有人说闲话,而且还传为佳话。”常大用听了女郎的这番话,才略微放心些。
常大用有个弟弟叫常大器,女郎看了看他的相貌,说:“弟弟的才情比你高,前程也比你大,现在还没完婚。我妹妹玉版,你是见过的,和弟弟的年龄也相当,他们倒是天生的一对儿。”常大用说:“远隔千里,怎么去说亲?”女郎说:“这也不难,玉版妹妹和我最好,让桑姥姥驾车回去一趟就成了。”常大用怕自己拐着她来的事情暴露,不敢这样做。女郎笑着说:“不妨事。”就打发桑姥姥驾车去了。
桑姥姥到了曹州,不久就把玉版接回洛阳。女郎安排大器与玉版成了亲,从此,兄弟两个都过得很合美。日子也过得一天天富起来。
一天,来了一群强盗,闯进常大用家。常大用赶快率领全家躲到一个楼上。强盗一进宅就把楼团团围住,声言不答应他们的要求就放火烧楼。常大用大着胆子问他们什么要求,强盗头儿出来说:“只有两条。第一,听说你们兄弟两个娶的媳都很美,让她们出来,我们见一见;第二,我们一伙五十八人,每人给五百黄金。”常大用说:“每人给五百黄金,我能做主。要弟媳妇和夫人出来见你们,得去和她们本人商量过后再说。”
众强盗齐声呼喊:“不答应,这就点火烧楼!”人们都吓得了不得。
女郎和玉版妹妹都身穿华丽的衣服,戴上贵重的首饰,迈着轻盈的步子,慢慢地从里面走出。她们姊妹俩走下楼来,站在下面的楼梯阶上。女郎对众强盗说:“我姊妹俩都是仙人,名列仙籍,暂时来到人世,对正直的人,我们情愿扶持,却不怕强横威胁。你们每人要一万两黄金,我也拿得出来,就算给你们,你们也不敢要!”许多强盗听了这话,又见她们飘飘然赛过天仙,忙跪下说:“不敢,不敢,我们这就要走。”其中有一个却说:“不要听她的,她是骗人的!”
女郎和玉版本来要回身上楼,听了这强盗的话,就转回身,站在原地,问道:“你要怎么样,说吧,现在说也还不晚!”众强盗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没有一个敢回话的。过了一会儿,女郎手挽着玉版的手,姊妹俩从从容容的上楼去了。强盗见两个仙女已走,只好哄然散去。
过了两年,女郎和玉版各生了一个男孩,女郎这才渐渐露出自己的身世。
在一次谈话中,她说:“我姓魏,母亲封为曹国夫人。”常大用有些怀疑,他想,曹州没有姓魏的世族大家。再说,一个大家世族的女儿,跟人家私奔,家里能够不找吗?这个疑团一直悬在他的心里。
后来,常大用又借故去曹调查询问,访遍了曹州各地,果然没有姓魏的大家族。一次在朋友家里做客,见其墙壁上悬挂着一首诗,题目是《赠曹国夫人》。他听自己的妻子说,她母亲封为曹国夫人,就问道:“曹国夫人是谁?”朋友笑了笑说:“我这就和你去见见曹国夫人。”于是领着他来到后花园,指着一株和屋檐一般高的牡丹说:“这就是曹国夫人。”并告诉常大用说,这株牡丹在曹州牡丹花比赛中,名列第一,被封为曹国夫人。这是最名贵的品种,俗称“葛巾紫”。
常大用了解到这些,心中很是惊骇。他怀疑自己娶的女郎是花妖,弟弟娶的玉版也是花妖。
常大用从曹州回到洛阳,没敢直接问妻子,只旁敲侧击地拿《赠曹国夫人》诗来试探,看看她的反应。女郎见常大用这样怀疑自己,觉得受了极大的屈辱。她没想到自己诚心相爱的人,竟这样怀疑她。她立即着人让玉版妹妹抱着孩子来,自己也把孩子抱在怀中,对常大用说:“三年前,感激你真心思念我,我也真心实意地来报答你。今天被你无端怀疑,我们也就不能再留在你这里了。”说完,和妹妹玉版一起举起怀中的孩子,远远地抛了过去。
两个孩子一落地就不见了。常大用惊慌地回头看时,两个女郎也都不见了。
常大用悔恨不已。
又过了几天,两小儿落地的地方,生出两株牡丹。这两株牡丹长得很快,一夜之间长了一尺多高,当年就开花,一株开紫花,一株开白花,花朵都比盘子还大,比一般的葛巾、玉版花瓣更多,颜色也更美丽。几年之后,就长得一丛一丛,十分茂盛。把它分别移到其它地方,也就变成其它品种,人们都叫不出它们的名称来。从此,牡丹之盛,没有哪个地方能比得过洛阳的。
直到今天,仍然传说着“洛阳牡丹甲天下”的佳话。
据观察,喵星人会每天睡十个小时,自个玩四个小时,独自发呆四个小时,被人逗两个小时,逗人两个小时,吃喝一个小时,最后一个小时用来思考如何称霸地球……
这是一种庸懒的生物,它们随行,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若即若离。
有一只活了一百万次的猫,
它死过一百万次,也活过一百万次。
它是一只有老虎斑纹,很气派的猫。
有一百万个人疼爱过这只猫,
也有一百万个人在这只猫死的时候,为它哭泣,
但是,这只猫却从未掉过一滴眼泪。
有一次,它是国王养的猫,
它很讨厌国王。
国王很会打仗,一年到头都在打仗,
他把猫放进一个特制的篮子里,
带着它一起上战场。
有一天,猫被飞来的乱箭射死了,
国王在激烈的战场中,抱着猫痛哭。
国王无心打仗了,
他回到城堡,把猫埋在城堡的花园中。
有一次,猫是水手养的猫。
它很讨厌大海。
水手带着猫,游遍世界的大海和港口。
有一天猫从船上掉到水里,
猫不会游泳,水手赶紧用网子把它捞起来,
可是,猫已经成了“落汤猫”淹死了。
水手把像条湿布的猫抱在怀里,放声大哭。
后来,他把猫埋在遥远港都的公园里。
有一次,猫是马戏团魔术师养的猫,
它很讨厌马戏团。
魔术师每天都把猫放进箱子里,
然后拿锯子把箱子锯成两半。
当他把毫发无伤的猫从箱子里取出来的时候,
观众都高兴得拍手叫好。
有一天,魔术师一不小心,
真的把猫切成了两半。
魔术师的两只手各拎着半只的猫,放声大哭。
没有人拍手叫好了。
魔术师把猫埋在马戏团小屋的后面。
有一次,猫是小偷养的猫,
它很讨厌小偷。
小偷总是带着猫在黑暗的街道上,
像猫一样轻手轻脚的走路,
小偷只到养狗的人家去偷东西,
趁着狗对猫汪汪叫的时候去撬开金库。
有一天,猫被狗咬死了,
小偷把猫和偷来得钻石,统统抱在怀里,
在黑暗的街道上一边走一边放声大哭,
回到家以后,他把猫埋在小小的院子里。
有一次,猫是孤独老婆婆养的猫,
它最讨厌老婆婆了。
老婆婆整天抱着猫,坐在小小的窗边往外看,
猫整天躺在老婆婆的腿上,
不是睡觉,就是打盹,
终于,猫年纪大了,死了。
皱巴巴的老婆婆把皱巴巴的老猫抱在怀里,
哭了一整天,
老婆婆把猫埋在院子里的一棵老树下。
有一次,猫是小女孩养的猫,
它最讨厌小女孩了,
小女孩不是背着猫,就是紧紧地抱着猫睡觉,
哭的时候,就在猫背上擦眼泪。
有一天,小女孩背着猫,
不小心,背带缠住了猫的脖子,
把猫**了,
小女孩抱着软绵绵的猫,哭了一整天,
最后,她把猫埋在庭院里的一棵树下。
但是,猫对死一点也不在乎。
有一次,猫不是任何人养的猫了,
它是一只野猫,
猫第一次成了自己的主人,
猫最喜欢自己了。
本来它就是一只有漂亮虎斑的猫,
现在当然更成了一只非常气派的野猫。
所有的猫小姐,都想嫁给这只猫,
有的送大鱼,有的送上等鼠肉,
有的给它珍贵的礼物,有的为它舔毛,
猫只是说:
“我可是死过一百万次的喔!
谁也比不上我。”
猫最喜欢的还是自己。
只有一只美丽的白猫,看都不嵌这只猫一眼,猫走到白猫身边,说:
“我,可是死过一百万次的喔!”
白猫只是“是吗?”的应了一声,
猫有点生气,因为,它是那么的喜欢自己,
第二天,第三天,猫都走到白猫那说:
“你连一次都还没活完,对不对?”
白猫也还是“是吗?”的应了一声。
有一次,猫走到白猫面前,
骨碌骨碌地在空中连翻了三个跟头,说:
“我曾经是马戏团的猫喔!”
白猫仍然只是“是吗?”的应了一声,
“我可是活了一百万次......”
猫说到一半,改口问白猫:
“我可以待在你身边吗?”
白猫说:“好吧。”
猫从此就一直待在白猫的身边了。
白猫生下了许多可爱的小猫,
猫再也不说:“我可是活过一百万次......”的话了。
猫喜欢白猫和小猫们,已经胜过喜欢自己了。
终于,小猫们长大了,一只只的离开了它们,
“这些孩子们也都变成非常气派的野猫了!”
猫很满足的说。
“是啊!”
白猫从喉咙里发出轻柔的咕噜声,
白猫越来越像老太婆了,
而猫也变得更加温柔了,
它也从喉咙里发出轻柔的咕噜声,
它希望能和白猫永远永远的生活在一起。
有一天,白猫躺在猫的身边,
安安静静的,一动不动了,
猫第一次哭了,从早上哭到晚上,
又从晚上哭到早上,
整整哭了一百万次,
一天又一天的过去了,有一天中午,
猫停止哭泣了,
它躺在白猫的身边,安安静静的,
一动不动了。
1、爱恨也许仅仅就只是在我们的一念之间!爱,那不仅是要懂得宽容更是要及时的,很多的事可能只是在于你心境的转变罢了。 如果有个人爱上你,而你也觉得他不错,那也并不是代表你会选择他。
2、有许多人被爱情伤害过了之后,所以也就是不再去相信爱情。但是在实际上,这些人是最懂爱的。因为受伤,所以才是懂得。因为失去,所以才是去珍惜。因为背叛,所以才是学会忠诚。他们看上去冷漠,其实那是有一颗最缺爱的心。
3、原来,爱一个人,那么也就是永远的是要心疼她,永远都是不舍得去责备她的。看到她哭,自己的心那就是跟针扎的一样;看到她笑,自己的就跟开了花儿一样。在爱情中,每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软肋。
4、爱是包容而不是去放纵,爱那是关怀而不是宠爱,爱是相互交融而不是单相思,爱是百味而不全是甜蜜,爱,那就是一辈子的事。
5、如果你爱一个人,先要使自己百分百的值得他爱,至于他爱不爱你,那是他的事,你可以希望,但不必强求。你是永远都是不会知道的,为你乱想的人是有多么的爱你。
6、想知道一个人爱不爱你,就给他自由。不要妄图拴住爱情,世上没有能拴得住的爱人。若是爱你,何需拴着他?若不爱你,拴住他干嘛!爱你的人,走到天涯也会回来找你。
7、当你想念一个人的时候,尽情去想念吧,也许有一天,你再也不会如此想念他了。到了那一天,你会想念曾经那么想念一个人的滋味。当你爱一个人的时候, 尽情去爱吧,也让他知道你是如此爱他。也许有一天,当你长大了,受过太多的伤,失望太多,思虑也多了,你再也不会那么炽烈地爱一个人。
8、喜欢一个人,在一起时会很开心;爱一个人,在一起时会莫名的失落。喜欢一个人,永远是欢乐;爱一个人,你会常常流泪。喜欢一个人,当你想起他会微微一 笑;爱一个人,当你想起他会对着天空发呆。喜欢一个人,是看到了他的优点;爱一个人,是包容了他的缺点。喜欢,是一种心情;爱,是一种感情。
9、渐渐明白了,太在乎一个人往往会伤害自己;渐渐明白了,很多爱情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渐渐明白了,很多东西只能拥有一次,放手了也就意味着失去;渐渐明 白了,最在乎的那个人,往往是最容易让你流泪的;渐渐明白了,真心对一个人是不需要回报的;渐渐明白了,我们之所以是过客,因为从来未曾为爱停留。
10、放弃一个爱你的人会难受,放弃一个你爱的人会痛苦,若是相爱而不得不放弃则让人痛不欲生。爱是一种享受,即使痛苦也会觉得幸福;爱是一种体会,即使心碎也会觉得甜蜜;爱是一种经历,即使破碎也会觉得美丽;不要因为寂寞而错爱,不要因为错爱而寂寞一生。
11、悲哀是真的,泪是假的,没有什么可执着;一百年前,你不认识我,我不认识你;背影是真的,人是假的,本没有因果;一百年后,没有你,也没有我。
12、不要因为寂寞爱错人,更不要因为爱错人而寂寞一生,尝试信任才能得到幸福。缘分是本书,翻的不经意会错过,读的太认真会泪流。
Paul Smith是英国时尚品牌,其最受人追捧的便是内里的些许叛逆精神——表面是绅士却偷着“耍坏”——这也是设计师Paul Smith的英式幽默。Paul Smith的衣服剪裁精致细腻,质地优良,完全符合绅士的派头和庄重,但在细节上却掩藏着许多值得玩味的元素。他最常说的一句话是:“我希望带给人们惊喜。”
含鲜艳的彩色条纹、流畅的“Paul Smith”手写体标签、一边是Paul一边是Smith的有趣袖扣、袖口或钱包内的隐匿“**”图案,和保留度身手工缝线的西服,再加上领子前端内含领骨的古典英式剪裁西装衬衫,组成了Paul Smith最具特色的六大细节。而每一季,Paul Smith还不断推陈出新,为热爱其设计巧思的人们带来一次又一次惊喜。2012春夏Paul Smith带给我们的是他标志性的风格,开襟毛衫或者衬衣上到处都充满了新鲜感的图案,采用深浅不一的色彩或者不同布料相拼接,或是直接在裤腿上拼接一些紧口的设计,这种补丁顿时升华成一种时髦前卫的单品,男人们也变成一个个型男,风流倜傥,同时设计师也为了凸显男性们的活力与朝气,特地将内搭的毛衫设计成鲜艳的橘色,在三四层的混搭效果下,戴上圆形的复古镜,将古典与时髦融合得恰如其分。
大片的花朵给Peter Som的时装秀带来了力量。即使在今年的度假系列中已经大量使用了这些图案,此次时装周的花朵装扮也没有显示出任何枯萎的迹象。这绝对是Peter Som今天推出的最能让你坐直身体、全神贯注的设计。服装上被吹开的玫瑰栩栩如生,多重色彩的运用和明亮的糖果色调为它增色不少(很幸运,没有染成霓虹色),而蓝色的运用,则犹如一场视觉盛宴。这些设计勾勒出了Som六十年代的时尚廓形,还有当年的“多莉鸟”(dolly-bird,指穿着漂亮的时髦姑娘)风潮。
设计大纲或许是老生常谈,但是我很怀疑,1967年真的会有摩登女郎,穿过版型周正的呢绒罩衫,搭配紫红色鳗鱼裙;或是Som非常吸引眼球的西装裙设计,他用印有照片图案的防风外套来搭配短裙。(同时值得一提的还有Charlotte Olympia设计的厚底休闲鞋。)运动夹克是Som最喜欢的单品,在此次发布中也推出了几款,包括一套用粗牛仔布和千鸟纹花呢拼接成的女装。正如复古的高腰比基尼与紧身条纹针织衫所彰显的那样,这次秀展示了炫酷的潮流先锋,犹如在La Grenouille餐厅 (位于曼哈顿的知名法国餐厅) 上演Gidget (关于疯狂的男孩生活时尚的电视节目)一样。
细节中的黑色蕾丝运用同样成功,尤其是在那件清新的露肩印花百褶裙上,黑色蕾丝装点的拉链位置巧妙而性感,匠心独运。无论如何,在人们的印象中,Som的时尚观有些奇特,有些时候会显得过分甜美。而这次,他打破了这种桎梏,斑马头印花时尚可爱而毫不造作。总的来说,无论是花朵还是动物,这次Som都处理得很不错。
纽约:2011/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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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亞綸(1985年11月20日-),本名吴庚霖,台湾男歌手,演员,也是台湾男子演唱团体飞轮海最年轻的成员。他与汪东城、辰亦儒及吴尊组成飞轮海,擅长演奏钢琴和长笛,因其可爱样貌,早前更被网民票选为“台湾男版可爱教主”。小学时旅居美国康涅狄格州5年多,毕业于雨农国小、弘道国中、成渊高中。曾于文化大学新闻系就读,现转读于景文科技大学应用英文系。
角色简介
1.2004年 《安室爱美惠》 饰 郑碗贵(客串)
2.2005年 《终极一班》 饰 丁小雨/KO.4
3.2005年《恶作剧之吻》饰 阿布(客串)
4.2007年 《终极一家》 饰 丁小雨(终极一班)灸亣镸荖·舞/盟主
5.2007年 《恶作剧2吻》 饰 阿布(客串)
6.2008年 《霹雳mit》 饰 詹士德(007)(男一号)
7.2009年 《终极三国》 饰 丁小雨、&灸亣镸荖·舞(第一集客串、和修传音入密)
8.2010年 《爱似百汇》饰 邢一诚(男二号 ) ( 原著:新保壹)
9.2010年《死神少女》饰 沈奇、高超(男一号)
10.2011 《阳光天使》饰 艾纶Aaron(客串)
11.2011 《五月之恋》广播剧 饰 姚雨泽
12.2012 《给爱丽丝的奇迹》饰 贺霆宇(男一号)
个人专辑
《下一个炎亚纶》(首张个人专辑)
发行日期:2011-03-25
1.首波主打: 下一个我 The next me (矛盾的炎亚纶)
2.抒情R&B: 只看见你 I can see nothing but you (执着的炎亚纶)
3.R&B曲风:一触即发 Touch and go (冷酷的炎亚纶)
4.与Olivia的深情对唱:最后一眼 Just one look (浪漫的炎亚纶)
5.翻唱莫文蔚的经典:忽然之间 Suddenly (脆弱的炎亚纶)
6. 经典钢琴曲:The Truth That You Leave钢琴曲 (感性的炎亚纶)
生日音乐会精华版:
1.献给师姐Selina的歌《Angel》
2.为妈妈唱的歌《甲你揽牢牢》
炎亚纶 寂寞暴走
3.《如果没有你》
4.《想太多》
5.《寂寞暴走》
6.《好久不见》
卓文君与司马相如的故亊
卓文君,是汉代临邛(今之邛崃)大富豪卓王孙的掌上明珠,是一位诗词歌赋,琴棋书画无所不通的汉代著名才女。卓文君的父亲卓王孙是当地的大富豪。卓文君当时仅十七岁,书上形容文君的美貌:“眉色远望如山,脸际常若芙蓉,皮肤柔滑如脂”,更兼她善琴,文采亦非凡。本来已许配给某一皇孙,不料那皇孙短命,未待成婚便匆匆辞世,所以当时文君算是在家守寡。时值年少孤贫的汉代大才子、辞赋家司马相如,从成都前来拜访时任临邛县令的同窗好友王吉。王县令在宴请相如时,亦请了卓王孙座陪。后来卓王孙为附庸风雅,巴结县令,请司马相如来家做客期间,司马相如得知卓王孙之女文君美貌非凡,更兼文采,于是奏了一首《凤求凰》。卓文君也久慕司马相如之才,遂躲在帘后偷听,琴中之求偶之意如何听不出。两个人互相爱慕。但受到了卓王孙的强烈阻挠,没办法,两人只好私奔成都。后来卓王孙为顾忌情面,也只好将新婿、爱女接回临邛。但他们仍安于清贫,自谋生计,在街市上开了一个酒肆,“文君当垆”,“相如涤器”。
凤求凰
有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凤飞翱翔兮四海求凰,无奈佳人兮不在东墙。
将琴代语兮聊诉衷肠,原言配德兮携手相将。
何时见许兮慰我彷徨,不得于飞兮使我沦亡。
白头吟
皑如山上雪,蛟若云间月。
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
今日斗酒会,明旦沟水头。
躞蹀御沟上,沟水东西流。
凄凄复凄凄,嫁娶不须啼。
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
竹竿何袅袅,鱼尾何徒徒。
男儿重意气,何用钱刀为。
汉武帝即位,对司马相如的《子虚赋》十分赞赏。于是司马相如再次来到京师,后又做《上林赋》,官拜中郎将,转眼几年过去了,文君盼夫不归,只盼到一封书信,上面只有"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万"这些字,卓文君一看就知道,没有"亿"便是无"意"(与她重续前缘)。
她虽然很灰心,但是心中对司马相如的爱依然无法抹去,于是灵机一动,将这些数字连缀成诗,托人捎给司马相如:
一别之后,两地相思;
只说是三四月,
又谁知五六年。
七弦琴无心弹,
八行书无可传,
九连环从中折断,
十里长亭望眼欲穿,
百思想,千系念,
万般无奈把郎怨。
万言千语说不完,
百无聊赖十依阑,
九九重阳看孤雁,
八月中秋月圆人不圆,
七月烧香秉烛问苍天,
六月伏天人人摇扇我心寒,
五月榴花如火,偏遭冷雨浇花端,
四月枇杷未黄,我欲对镜心已乱,
急匆匆,三月桃花随水转,
飘零零,二月风筝线儿断,
噫,郎呀郎,也不得下一世你为女来我作男。
相如见诗感动,不久便借公事回来与文君相聚。
塔莎奶奶,原名塔莎·杜朵,1915年生于美国波士顿,从小家中就常有马克·吐温、爱因斯坦、爱默生等名人进出。梭罗的《瓦尔登湖》对她影响很大,她不喜欢上流社会的奢华,一直向往简单的乡村生活。她是著名插画家,出版了80多册绘画作品,42岁获得插画界的凯迪克大奖,在56岁时,获得女王终身成就奖,并于同年,用自己作品的版税收入,买下了美国东部佛蒙特约30万坪的一处山庄。她的大儿子,采用几乎与200多年前的工法无异的建造方式,为她盖了一座“崭新的古老农庄”。从此,远离了城市的繁华,住着木屋、种植花草、饲养鸡鸭牛羊、制作手工、绘画,享受着一耕一锄、自给自足劳作后的甜蜜,直到2008年,在自己的山庄含笑离世,享年92岁,她说:面对死亡,我也不会畏惧,因为,我的人生没有任何遗憾了!
塔莎奶奶家的装饰构造,全部是18世纪风格,穿着自己设计、缝纫的欧洲复古长裙,头发上束着各色好看花头巾,就连围裙,都是那么与众不同。看她给自己养的羊**,摘下亲手种植的新鲜草莓,并浇上自制鲜奶油;看她带着孙辈,光着脚走在开满鲜花的庄园小道;看她带着心爱的狗狗挖土豆、拾柴;看她划着小船,可以在湖面度过一个悠然的下午;看她披着鲜红的棉披风,雪后拾阶而下;看她每天下午4点半,坐在阳台的摇椅上,喝着甘菊茶,听着鸟儿的鸣叫,享受雷打不动的下午茶时光;看她亲手为孩子们编织毛线手套和袜子;看她为了不让芍药在夏日的一阵暴雨后变得垂头丧气,等雨一停,一朵一朵,将它们身上的雨水抖落;看她总是忙碌却不失优雅地穿梭在农庄的树丛、花草间,还略带调侃地说一句:做园艺工作,会有你意想不到的收获,不必刻意减重,就能够保持好身材,甚至从来没有为头疼而烦恼过哦。
金庸:青霞的美,是无人可匹敌。
徐克:五十年才能出这样一位大美人,她的高贵,其实带着一种英气,比男人还英俊。
亦舒:甘心拜倒在她脚下,做她的裙下之臣。 一个女孩子,美成这样子,而她自己却完全不自知。
曾志伟:林青霞是最后的,末代的电影明星,在她之后只有男演员和女演员罢了。曾志伟的嘴在娱乐圈内也是口无遮拦, 但他从不敢开青霞的玩笑, 因为他说青霞太有明星气, 无法把她当作普通人。
周星驰找青霞拍鹿鼎记时说, 当青霞穿起女装时,在他眼中就是最美丽的女人 ,当青霞穿起男装时,就是最靓的男人。
张国荣:希望和青霞合作,青霞在他眼中,是最靓,最有气质,最有品味的一个。相信合作如果成功的话,会是一个突破。
刘德华:在一群人当中,你第一眼看到必然是林青霞,而这就是明星气势。
张曼玉:她是别具韵味的,我绝对比不上她。
龙应台:她是光芒四射的明星,却有着一颗朴素的心灵。
跟林青霞合作的化妆师:她是不用化妆就能直接上镜演戏的女演员。
张敏对青霞赞不绝口,说自己和青霞比起来,很俗气,青霞才是真正的美女。
李嘉欣在要见青霞的头一天晚上,紧张地睡不着觉,不知道穿什么好,怕给青霞留下坏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