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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所有的夏天都这样开始。白昼不断提前,从七点,到六点,五点,五点缺三分,黑夜被逼到绝境,可怜兮兮,却毫无办法。随后。随后植物的光泽在第二天变得突然强烈。阳光把它们逐段分解。绿的颜色一天变换几万种,直到你忘了究竟什么才是绿色。
我怕是已经忘了。家门前的两三棵树,从回忆里褪成水彩,时间在上面隐隐流动,于是细节处的笔调一律模糊。想得头疼,也无法变得更清晰一些。
这绝对是离家几年的后果。不过虽然这话的口吻挺哀怨,倒也不至于成天长吁短叹地玩伤感。人总是有很多事得忙啊,上班,赶稿,开会,吃饭,看电影,聊天,看书走路说话睡觉偶而半夜醒来,春夏秋冬轮番着,伤感也成了不轻不重的东西,挂在线上感觉不到重量,虽然细线依然在无限延长。
又是夏天。夏天的意义在于裙子和西瓜,挑战五十米的单向泳池,天天洗头,洗发水是桃子味,还有蚊子块,啪啪啪地打在关节上,真痒!又或者,这样的夏天,意味着自己独自在外又半年。多少多少来着?三年又半年。
好象也没什么了不起嘛。
我也不知道什么是了不起的。偶尔为“终于能游50米了”激动一下,随后又在第二天死活没法延续这一神话。从泳池出来,感觉满身的皮肤都在肌肉上有些错位,哪里松了下去,怕是又瘦了一点。于是心情愉快,散着头发往住处走。
一身都是漂白粉的味道。抬起胳膊去闻,几乎像体味般强烈。我从来以为夏天的味道就是西瓜和游泳池两种。一个红色,一个蓝色。而夏天是绿色。简直刚刚好。
我记得所有夏天。烈日和雨水纵横交织,人就在交汇点状如粉末。三四个故事反复悸动,如钝口的刀,艰难地想将凝迟斩成两段,却最终只留下一个异常粗糙的切口。碰到了,麻麻地疼。那是意像般的无奈,绕在心脏某处,感觉的就是全身。
毕竟是很久前的事了,人的记忆会美化出许多不曾存在的细节和气氛。一定是。半满的大厅,变换不停的光线,冷,真的很冷,手心里的掌纹,贴着脸时几乎能感到静默的血在爱情线上流动……
不真实就不真实罢。
{莱昂那多·迪卡普里奥,还会拼么?}
{Leonardo DiCaprio。}
{哇,好强。}
{嘿嘿嘿。}
后来在自己租的房间里看莱昂那多演的《海滩》,没有看完就关了影碟机。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腿麻了,嗷嗷叫着又坐下。电视屏一片机械的蓝光,乡土气,很没意境。
一个人看电影就有这样的好处,想看就看,不看就关掉,坐在地上出神,甚至可以毫不在乎地叉腿坐着,也没有关系。可我还是不怎么喜欢一个人看电影,因为总在半途忍不住这漫漫时间而停了光碟,于是积累下许多看了一半的片子。有些连一半也没有,只有开头几分钟。
那么多的故事,只知道开篇,而不知道结局。竟然也不内疚,还在持续累计这样的状况。只能说是独自生活的某种产物,不辩好坏。也由它去吧。
风扇带来的风穿过衣服,把布料鼓起来。有种温柔的痒静静蜿蜒。额头却还是在出汗。往地上躺过去,哪里贴着地的,总是过一会儿就密出汗了。简单装修以出租给外地人的房子,天花板上只有一条日光灯,涂料刷成雪白色。开始会觉得很单调,后来知道了,即便觉得单调也无能为力。
我是个连电影都懒得看完的人,又怎么会花心思去装扮一个不是“自己家”的地方。虽然我现在住在这里。
像有灰白色的棉线混进了血管,身体渐渐多出许多不可想象的复杂因子。于是几乎能屏蔽掉所有现实,让尘嚣全部溃散在微笑深处,只有这样的时光,一层,不明不暗,反复行走,停下来,依旧以为身处最通透的夏天。
忘记是哪天了,回家后坐在木板床上——当时还没有买凳子,不是坐在自己的大旅行箱上,就是坐在地上,或床上——也没事可干,决定早早睡觉吧。虽然才7点,天也热得未必能顺利入眠。躺下去的时候发现一侧的窗上多了张纸条。
我立即明白了是住在对面楼里的人塞在防盗栏里的。以前不止一次抱怨过这里的楼房彼此间*得一伸胳膊就能摸到另一幢。毫无隐私感。果然。
贴过脸去读上面的字。想交个朋友,以及留下了电话号码。居然还是用铅笔写的,纸也很皱,虽然字还成。读完的时候我心里是有些骄傲的,女生的骄傲吧。随后把那张字条就这么放在外面七八天没动,直到发现被对方又取了回去。
就真的骄傲了起来。
回到住处后把西瓜泡在脸盆里,因为没有其他可以盛的东西。脸盆很浅,只没住西瓜的小半,放进去的时候,半盆的水都没了出来,流得满地都湿了,水泥的颜色迅速由灰变黑。我想这也只有在外头才能做,若是在家里,把木头地板给淹了,妈妈又要唠叨。
想象着西瓜被切开时的味,在地上小坐了一会,抱腿,下巴磕在膝盖上,于是没法说话。也没人能陪着自己说话。昨天吃的桂圆壳忘了扔,空气还留养尊处优的甜味儿。像在读高中时的夏天,黏在指上,当时没有洗干净,就留下了永远的粘腻感。
因为非常不喜欢晒太阳。无论高一,还是高二。暑假里总是歇在家。吃水果看漫画,上网和睡觉。等爸爸像搬运工一样往家里买西瓜。我操起刀。“喀嚓”,有籽的,无籽的,红瓤的黄瓤的。上面插着小勺子,像占领了高地般的胜利。
所有的夏天都得有西瓜相伴,不然意义就不完整了。人心里的固执应该是遗传般的敏感,过滤着一切必须的纯粹。留下的就是枯燥的春秋冬,从沙漏里被流向生命之外,成了毫不有趣的余料。只有剩下的夏天,有西瓜的味道,弥漫在小片的空气里。会不会有谁看见,那是种怎样的浅红?
在这外头住的地方没有大的菜刀——从不会做菜,三餐都在街上找地方吃,当然不可能买把菜刀。就用小水果刀切。很难动手。一小段一小段地划过去,内部已经碎成一团。成绩就是几片大大小小形状各异的西瓜,不用在意这些小事,有得吃就行。吃一块回忆一点。
高一暑假前同宿舍的女生买来西瓜,一样没有可使的水果刀,6人分吃24瓣,互相争夺那些夺大块的,闹成一团。高二暑假时在朋友家切西瓜,我这一半满满的籽,他那一半一颗没有,这疑问我到现在还没想通。高三暑假时我已经决定去北京工作,爸爸妈妈却不知道,还把西瓜最甜的部分留着等我挖走。后来真的走了,看不见他们的无法忍受。
我也在忍受着什么,像那个等电车的女生一样,在眉心无可奈何地簇着,却要尽量不露声色,以为马上就能上车,马上就能回家了。
{说得很伤心的样子。}
{也不至于啊。}
{伤心时会哭么。}
{当然,女生总会因为一点莫名其妙的理由傻傻的哭。即便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究竟是什么突然在眼眶上投了毒。}
有些非常老而纠缠不休的情话,说着鱼和水,流泪不流泪的事。我觉得这真是人类想象丰富的意淫。尽管自己也尝试过。
哭的时候把脸放在盛水的塑料盆里,每次都因为快被呛死而作罢,在游泳池里又哭不出来,就没法去想象眼泪在诞生后就立即被融走的感觉。况且这样的感觉应该是*乎透明般的优美,也就大抵和“痛哭”之类的没有干系。
然而夏天的某些,还是存在着宿命般打动人的东西。于是停下来不愿意前进,于是坐着一动不动,于是身体在哪里变得突然尖锐,刺破了一层厚茧,露出还不曾僵死的翅膀,越扇越疼。
在我们还没那么容易流泪的时候,夏天却在这一点上匆匆败去。三个月里它常常下雨,小孩子从小就知道了“那是天空在流泪”。我以为这是个最心思丰富的季节,它应该是个女性,应该还很年轻,甚至或许才十几岁。
下雨让我感觉天空是很脆弱的,什么悲伤,什么无奈,它都承载不了。而此时天地又融为一体,在四荒八合里回归最初。我们本就是从女娲手里由泥巴点儿变成了直立的小人。身体里和着水与土。于是站在雨里,好象找到了自己的宗源。天上,天上的上面,地下,地下的下面,那些都是我们曾经到达过的故乡么。
又或者是我们将去的异地呢。
孤单,孤单是。
孤单是一个人吃醒来,一个人游泳,一个人的影子在地上比画出“SOS”。一个人唱歌或不唱歌,坐着发呆出神。
孤单是树上的雨滴掉在眼里,代替没有流完的泪。
孤单是电影院的冷气和自己,单人间的影碟机和自己,分手的别人和自己,拒绝的别人和自己。
孤单是买张50元的木头桌子,买把15元的木头椅子,想买床的时候不买了,因为不想再添置家具。
谁也没想过在这外头长久地过下去。
孤单是切西瓜,切得再难看也是自己一个人吃完的,丝毫不用有顾忌。
孤单是雨声,从天到地无处可躲,还有雷轰轰,还有闪电喀嚓,还有没人接的电话,没人知道你害怕得发抖。
孤单是咖啡色的皮肤,被晒疼干裂,而血液却因为逐渐凝固而变作纯白。
孤单是三个半年里的四个夏天。说话也没人听,想听也没人说。只能自己对自己开口找话题:“怪声音”,然后又自己回答:“开着摇头电扇呢”。自言自语。自言自语。自言自语是不是种病?
孤单是晚上腿突然疼了,短短地清醒。
没有夏天,所有夏天,都在这里清醒。
你在这个世界上生活不算久
你经历的事情也不过就那么一些陈年芝麻
你看过的那些景色记录下来的都值得纪念
你遇见过的能记得的人能忘记的人倔指可数
你流过的泪水大概可能有一杯了吧
你的微笑已经可以装一塑料袋了吧
你走过的地方被你称为远方
By:空自凝眸
文:属原创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图:来源网络二次加工请自重
这把钥匙 能不能打开你的心门
总有一把钥匙属于自己
人生不如意的事十有八九,但大多数都是自己选择的.就象你手上那着一串只有两把钥匙的钥匙环站在门前,这两把钥匙极其相似,但却只有一把能开锁.就看你是如何选择的拉。
记得小时侯,我很喜欢吃糖,有一天,爸爸手里拿着两个黑色的塑料袋子,并且对我说只有一个袋子的外行,一个是像装了盒子一样,鼓鼓的,另一个则是扁扁的,里面像有很多颗粒,我毫不犹豫的拿了第二个袋子,谁知里面装的尽是小石头,再看向一脸得意的爸爸打开盒子,里面全是我喜欢吃的葡萄味棒棒糖.我却只能望洋兴叹了.爸爸说;"呵呵,被迷惑了吧!要相信自己的直觉和相信别人,眼睛看到的,耳朵听到的都不一定是真的,切记不要被外表所迷惑.心急吃不了热头腐.
正处于初三的我在思考:毕业后,我要选择什么样的钥匙来开取我通向未来的门?我想做一转至:只自由的小鸟,飞遍所有的地方.然而,我必须开始经历打造钥匙的艰辛,但我 很清楚,在打造钥匙的时候,不能偷工减料,投机取巧,也不能迷失方向,急于求成.否则钥匙将不能开门,即使可以,可能开不了几次,就废了.人生亦如此.
我相信,经过我的努力,总有一天,我将会找到那把属于我自己的钥匙,让它替我开创未来。
积尘,泛黄
老旧书桌里厚厚一叠
回忆笨拙地躲猫猫
原来的我不敢开锁
才有了斑斑锈迹的桎锢
多年以后,还是那个我
找到温暖悲伤的钥匙
与我分割时间,驻足回望
那些散乱的小纸片
纷飞如风中蒲公英
带走希望,开放在下一站寂寞转至的土壤
撕碎了,再也无法拼凑
新生了,紧握手心的沁香
光亮我飞奔前行的方向
那年冬天,阳光四溢
我们就是女汉子,做萌妹子很好吗?像个塑料袋一样装B!不是吗?
童年 不同样
我再也不是单纯的小孩子
我们心里都住着许多小精灵。它们每天都在矛盾中迷茫,在疑问中释怀,在忧伤中看到欢喜,在停留时得到成长......
我们整天忙忙碌碌,像一群群没有灵魂的苍蝇,喧闹着,躁动着,听不到灵魂深处的声音。时光流逝,童年远去,我们渐渐长大,岁月带走了许许多多的回忆,也消蚀了心底曾今拥有的那份童稚的纯真,我们不顾心灵桎梏,沉溺于人世浮华,专注于利益法则,终于把自己弄丢了。
我是个下雨天喜欢从来不带伞的人。雨小,就当漫漫步。雨大,就找个屋檐避雨,或者就地取材,塑料袋,纸箱,挎包。但我更喜欢下雨的时候,一整天呆在家里,发发呆,打个久违的电话。我们都是孤独的孩子,藏在自己的世界徜徉……
时间总是太匆忙,都不给我们停下来喘口气的机会。就匆匆的把我们的童年记忆定格童年的时候,总想快点长大。可是真到愿望实现了,最后却……
记得有部黑色喜剧,其中有段剧情是这样的:开着百万跑车的主角说,若不丢掉衣柜里的旧衣裳的话,是不会有新衣服进来的,四周的人一听到这句“幸福哲言”,就立刻整理起衣柜,拼命地将不要的衣服统统丢掉。
结果几天后,其中有一个人发现,主角身上穿的T恤正是他丢掉的……虽然剧情很反讽,但是,这种没有激励就不丢衣服的*惯,是否跟你很像呢?
衣物整理,不再心动就丢吧!
多数人打开自己的衣柜,都会感到不可思议与一股无奈,尤其是出门前打开衣柜那一剎那,根本眼花缭乱、难以选择──能穿的、不能穿的全混在一起,再好、再适合的衣服,完全看不到、找不到,甚至不知如何搭配。会造成这种混乱状况的主使者,就是“你”。要解决这个问题的,也该由“你”来处理,而非请家人代为整理,或继续拖延整理时间。
该丢的衣物,应毫不犹豫跟它说掰掰,不要成为收藏的奴隶,并且要尽速地将这些无法让你更精彩美好的衣服,离开视线之外。你需要准备几个纸箱、大塑料袋或置物箱,将它们区分为“丢弃”、“送亲朋好友”、“送慈善机构”以及“待考虑”四大类,然后把整理出来不要的衣服,依照分类放入。
至于哪些衣物必须对它们提分手?只要符合下列任何一个项目的内容,都该狠心这么做——
1. 不再令你心动
别让这些过去的爱,继续占据你的人生空间。人对于对象的品味与喜好,会随着周遭环境与经验而改变。无论是款式不爱,还是颜色不爱,或是根本从来没爱过,留在衣柜中将会充满负面能量,并且还会将幸福阻挡于门外。
2. 2 年以上没穿
无论是基于什么样的理由让你好几年不穿它们,从现在开始,如果你仍旧喜爱这些衣物,请想办法从明天起,立刻轮流穿一回,打破2年没穿就应该舍弃的迷思,让它们回到你的生活里;否则就算这次留下来了,无论再过几年还是不会穿,留下也是枉然。
3. 色彩不适合
若你已找出适合的色彩属性,那么,请直接将这些不适合的衣服从衣柜里移除。一旦体会到穿对颜色与穿错颜色对脸蛋的影响,你将再也不会穿这些衣服了。
4. 无法修饰身材
大多数人的身材都须藉由服装的修饰,才能看起来更趋于理想的体型。有些衣服你虽然喜爱,但就是无法展现身材优点,反而像放大镜般扩大需要修饰的部位,这些也请全部打包,统统送给比你还需要的人吧!
5. 尺寸不合
过大或过小的衣服,都不可能把你包装得多好,若想留下来,就得找专业修改师修改,或者也可拿回原品牌专柜请他们代为处理。至于过小、无法修改的衣服,也许你还在期待瘦下来可穿上的那一天,若款式保持良好,可以放入待考虑的纸箱内,等瘦下来那天再挂回衣柜,否则,一律送人!别再留恋!
6. 不符合生活型态
这些单品,曾经非常适合过去的你,但是已经不适合现在的你,就舍弃吧!人生很长,处于不同阶段时,你的穿著打扮也要跟着做调整,才能符合当下的自己,也才不会引来别人异样的眼光,与质疑你的专业。
7. 不属于自己风格
再精美好看的衣服,当无法显示个人魅力时,是无法让自己感到自在,还可能造成严重的扣分,这些衣服相信你不会想再穿第二次。请记得,要学*驾驭身上的服饰,而不是成为它们的奴隶!
8. 羞于见人、缺乏美感
起毛球、污渍、破损、褪色、质感不佳等等,穿上这些有缺点的衣服,可表现不了所谓的勤俭美德。若它还值得送洗补救,请立刻执行处理,但若是有破洞、束口已松掉的袜子,请全部丢掉!别以为穿在脚底没人注意到,这不仅不礼貌,也很令异性倒胃口。
9. 没有其他单品可搭配
折扣期间疯狂抢来,或是因想要新尝试而买的款式,回家后才发现少了其他服饰可与它搭配,于是就这么一直搁着好几年,也没找到适合的单品配合,或者,你根本忘了有这回事。给这些新衣一条生路吧,快点放入适合的分类纸箱,让它们有个新开始。
10. 为淘汰旧衣找到好主人,全新出发
淘汰,不是从抽屉移至收纳箱,不是从自己的房间移至家人的房间或仓库。淘汰,是舍弃不适合自己现在的衣物,并为这些已经不需要的服饰寻找新主人,让它发挥最大的价值。
在整理好你的衣柜之后,请立刻执行一一送出,否则前面的辛苦整理的结果,只是把衣物从衣柜的空间,移动到放在角落里的纸箱里。请不要把昂贵的土地,拿来堆积不穿的衣物!把衣橱空出来,是为了放更适合自己的衣服。
写在后面:
衣柜里的衣服,应该是要助你一臂之力,而不是在你出门时让你垂头丧气。衣柜和服装本身是没有生命力的,只有穿着在适合的人身上,才可以让它“活”起来。
对于你现在形象没有帮助的服饰,让它们全部离开你的衣柜,跟过去说再见,谢谢它们曾带给你的欢乐,并将回忆烙印在脑海里即可。让衣柜去芜存菁,留下来的衣服,都是适合当下的自己,你会猛然发现:原来人生可以很简单!
俗话说,男人看表,女人看包。一个有魅力的女人,并不是因为她长得有多漂亮,一个优雅的女人,并非她的包包有多么奢华,而是会选择一款适合自己气质的包包。
包包已成了女人生命中重要的一部分,如果哪天没带上包包,会很没安全感。包包是女人自信的法宝,更是体现女人身上的一个标签!
对于时尚达人来说,在色彩绚丽的夏季里,除了专注于衣着的靓丽,还有一项元素不可或缺,那就是拥有几款贴心的包包。尤其是爱美的女人,包就像女人身上的时尚LOGO,有了它,女人们永远都不怕被潮流落下。
如果你经常穿同一色系的衣服,那么选择类似色系的包包就可以让你的全身搭配能够拥有完整性。当穿单一颜色的洋装,搭配一个亮色或多彩的包包是不错的尝试。当印花流行时,返璞归真选择单一色系的包包更容易搭配。
现在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追求一种自然、轻松的气氛,休闲装便应运而生,与休闲装相配套的大包袋也就得到了人们的青睐。这种大的包袋大多在袋体内有便于装钱和票据的拉链小袋,包的颜色和色彩及造型也是各不相同,有双肩、单肩包、手提包等,格子布、帆布、花布与皮革随意组合,与红、黄、蓝色任意搭配,都可制成洒脱、无拘无束的休闲包。这类包与职业装、职业休闲服都可搭配出随意而典雅的风格。
如果外出旅行还可背上登山包,登山包体积很大,就像一个小旅馆,里面装上日常生活必需用品,非常方便。它的设计就像一个小型的双肩背包,有的腰上还有一个固定腰带,行走、登山都不易晃动,实用而方便,还有一种大型旅行包是手提包的微缩,打开之后,里面存放旅行日用品的空间设计十分合理,这是行政人员出差旅行的最佳选择。
小皮包主要搭配一些套装、套裙,在色彩搭配上,包的颜色可与鞋的颜色相同,比如穿蓝白条上衣,下着蓝裙子,小包袋和鞋的颜色选用白色,看起来很清爽;也可以与服装的颜色相搭配,如穿米色服装可配棕色小包,穿冷色服装配灰、蓝色皮包。小包袋由于面积较小,所以包装最好选购做工精良的纯皮小包。
有人认为法国电影导演Henri-Georges Clouzot1964年的未完成之作《情狱》就是自以为是的一团乱麻。但是也有人认为这是一部旷世巨作。Richard Nicoll就坚定地站在后者的阵线上。这部电影的疯狂本质正是他这次春季系列的灵感来源。Nicoll将这种另辟蹊径的诉求形容为“迷乱又玄幻”,与他的加利福尼亚度假系列巧妙地联系在了一起。一系列的蓝色系似乎有效仿的意味,但是Nicoll的真实想法则是《情狱》里那种有些不同寻常的欧洲六十年代中期的精致感:将玩具娃娃的轮廓与这个时代的流行未来主义相结合,并注入他自身职业中的改编元素。这种想法被加入进印有20世纪20年代花纹的银灰色吊带裙中,裙子镶有箍边,覆盖在一层塑料中,如同世外桃源般的清新。这种视觉特色与Nicoll一以贯之的作风一脉相承。比如他的模糊印花,看似水中之花,而事实上却是一种他所谓的“ Laura Palmer蓝”( Laura Palmer是导演 David Lynch的电影《双峰》中的角色),只不过更提升了 David Lynch式的潜台词而已。
Nicoll自认为他创作的东西中有一种“浪漫和镇定感”,但是,就像Laura Palmer最后被埋葬在了她的水墓中,这是一种静止的冷静。实际上,走秀现场设计得有些松散,零星地伴随着六十年代的流行音乐,在这个情境下显得很讽刺。(非常的Lynch式!)而且,那些麻烦的箍边使裙子看起来更像是建造出来的,而不是缝制出来的。也许Nicoll在这种棱角分明、使人不安的设计范围内确实算做得最好了。他有一种独特的才华(一位模特弄倒了一个有机玻璃模特耳边的移动电话,以此作为取悦赞助商 Vodafone的噱头),这种才华使他可以充分展现他对堕落感的偏好。但这也意味着,他的服装将更多的被崇敬,以至于敬而远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