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埴之冢 光邦(Mitsukuni Haninoduka) (动画《樱兰高校***部》中角色)
别名~ 甜心前辈 honey/邻家的先生(环爸爸的家庭设想)
出生日期: 2月29日
诞生花: 罂粟
生日宝石: 水晶
班别: 3-A
年龄:17岁
身高: 148cm
星座: 双鱼座
血型: AB型
喜欢的食物: 蛋糕,草莓,所有甜食 ,巧克力
擅长的科目: 数学
通称甜心前辈。外表为初等部模样,实为公关部最年长之人。 在中等部时,就称霸了全国的空手道和柔道。
家庭背景资料:
父亲是埴之冢家族第一个天才,被光邦打得骨折(他是天才那光邦是神?)
母亲(?)不详
总是与小兔(毛公仔) 在一起。 属于正太型,非常可爱的男孩,最真实的一面就是超爱甜食和可爱的东西(如,绒毛公仔)
曾经两次被别人试图改变卡哇依的样子,分别是他父亲和莲华,但都以失败告终(^_^)
具体情形为:
第一次,被别人蔑视身高,父亲训话一通。光邦封印了全部玩偶,开始培养男子气概。结果那想吃甜食却使劲克制的样子引发了少女的萌之炎。后来须环王邀请他来到host部,意识到了真正的强大的真正含义。加上与父亲比赛完胜,裁判跪求光邦不要在比赛中使出全力,否则会被联合国查封。最终退出空手道部,来到host部。
第二次,宝积寺莲华想将他打造成外表可爱,实则是个小恶魔的类型。在请好莱坞摄影师拍摄时,在演欺负春绯时卡壳,抱住春绯开始流泪。结果导致了第二次失败。
“引人犯罪的可爱”是他的卖点。
PS:现跟铦之冢崇(邻家的太太)关系暧昧 ?(笑) 其实,他能够坦诚地表现出自己可爱的天性,功劳归于环,他说过:接受真实的自己也是一种强!
埴之冢 光邦(Mitsukuni Haninoduka) (动画《樱兰高校***部》中角色)
别名~ 甜心前辈 honey/邻家的先生(环爸爸的家庭设想)
出生日期: 2月29日
诞生花: 罂粟
生日宝石: 水晶
班别: 3-A
年龄:17岁
身高: 148cm
星座: 双鱼座
血型: AB型
喜欢的食物: 蛋糕,草莓,所有甜食 ,巧克力
擅长的科目: 数学
通称甜心前辈。外表为初等部模样,实为公关部最年长之人。 在中等部时,就称霸了全国的空手道和柔道。
家庭背景资料:
父亲是埴之冢家族第一个天才,被光邦打得骨折(他是天才那光邦是神?)
母亲(?)不详
总是与小兔(毛公仔) 在一起。 属于正太型,非常可爱的男孩,最真实的一面就是超爱甜食和可爱的东西(如,绒毛公仔)
曾经两次被别人试图改变卡哇依的样子,分别是他父亲和莲华,但都以失败告终(^_^)
具体情形为:
第一次,被别人蔑视身高,父亲训话一通。光邦封印了全部玩偶,开始培养男子气概。结果那想吃甜食却使劲克制的样子引发了少女的萌之炎。后来须环王邀请他来到host部,意识到了真正的强大的真正含义。加上与父亲比赛完胜,裁判跪求光邦不要在比赛中使出全力,否则会被联合国查封。最终退出空手道部,来到host部。
第二次,宝积寺莲华想将他打造成外表可爱,实则是个小恶魔的类型。在请好莱坞摄影师拍摄时,在演欺负春绯时卡壳,抱住春绯开始流泪。结果导致了第二次失败。
“引人犯罪的可爱”是他的卖点。
PS:现跟铦之冢崇(邻家的太太)关系暧昧 ?(笑) 其实,他能够坦诚地表现出自己可爱的天性,功劳归于环,他说过:接受真实的自己也是一种强!
白羊座
白羊充满着梦想,是不老的罗密欧与朱丽叶。爱得单纯、热烈,奔放而直接,只要心动了,便会毫不犹豫的冲上前去,追寻着那份不一样的浪漫情缘。
经典语录1:送心爱的人回家,哪里都顺路。
经典语录2:海没枯,石也没烂,我的爱人,只要你高兴,我会和它们一起统统改变过来。
天秤座
天秤喜欢和谐,喜欢人群,终生都在追求着心的归属,只为了能有一个永远的避风港,让自己在受伤的时候可以静静的休养生息。
经典语录1:如果感情的重量也能秤量,那么我也会比较受欢迎了吧!
经典语录2:爱情,是留给懂得爱自己的人。那里不是单行道,爱有多少,付出就要有多少。
天蝎座
蝎子可以是圣人,也可以是罪人,强烈的欲望在他们的心中翻腾。只有在激情和泪水中,天蝎才能感到自己的存在和欢乐,往往一念之间,便决定了圣洁与沉沦。
经典语录1:成熟不是心变老,是泪在打转,却依然还能微笑。
经典语录2:爱情的美酒,我只有一杯,既然给了别人,我又怎么忍心再来骗你。
射手座
热爱冒险,寻求刺激,一段充满挑战的感情经历才能让射手们打起精神来。越有难度,越觉得刺激,一不小心就让爱火失去控制,只好一鼓作气的追求到底。
经典语录1:爱,不要成为囚。不要为了惬意,便取缔了我的自由…
经典语录2:原来能为自己所爱的人吃苦,竟也是一种快乐,只是世上有几人能享受到这种快乐。
摩羯座
在这充满快餐爱情的社会中,三思而后行的摩羯座着实显得难能可贵。在摩羯眼里,情人节没有独光晚餐那又怎样?不如存点以后的生活基金还比较实际点呢!
经典语录1:如果我多一张船票,你会不会跟我一起走?
经典语录2:感情碎了就是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美的模样,也不想修补之后,终生看着那破碎的地方。
水瓶座
对于博爱而又知性的水瓶座来说,所有的关系都是从朋友开始的,不按牌理出牌的瓶子有着自己的逻辑,虽然偶尔让人失望,但也经常会带来惊喜。
经典语录1:人生有很多巧合,就连两条*行线,也会有交融的时候。
经典语录2:亲情是血液,爱情是空气。只要心中的夏天还在,爱情就依然留在心底。
双鱼座
鱼儿浪漫,爱做梦,每一次恋爱都是全力以赴。感性的鱼儿喜欢把爱情融入自创的梦幻格局中,很难抵抗甜蜜的诱惑,一不小心就沉溺于其中。
经典语录1:浪漫是我的天职,柔情是我的本性,爱情则是我珍贵的生命养分。
经典语录2:当我看到那如烟似锦的樱花,竟然在几天之内就凋谢了,我多么希望能同你一起,同享这惊心动魄的美。
编后语:是不是感觉很温暖呢?句句说到你心坎里,让你想之前一些往事,是甜美,是苦涩,还是*淡呢?无论如何,爱情总是那么浪漫,让人向往!
金牛座
金牛虽然内敛,但仍保有一种老式的浪漫情怀。与恋人缓缓对视、默默传情,以无声胜有声才是牛儿头脑中最美的境界。
经典语录1:直到爱的味道悄然离去,我才豁然开朗,原来它,曾经来过我的心里。
经典语录2: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天涯海角,而是我在你身边,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双子座
“心智的刺激”就是美丽的力量,双子具有明显的双重性格,随机应变,见风转舵,化劣势为优势,他们最行。
经典语录1:相信,是爱情最美的约定。想念的甜蜜,则让爱情的浓度,随时随地。
经典语录2:爱情是一件有限期的商品,别问我为何总更换着情人,我只是想找到最适合的爱人而已!
巨蟹座
不可否认,“爱家”与害羞、爱闹,像孩子般可爱的巨蟹有着不解之缘。时而腼腆内敛,时而手
舞足蹈,其实巨蟹只是想将爱人“钳”在怀中而已。
经典语录1:爱一个人就是在寒冷的夜里不断在他杯子里斟上刚沸的热水。
经典语录2:我是棋盘,你是棋子,我们在一起就是一盘永远也下不完的棋。
狮子座
狮子的灵魂,永久都在渴求一种食物,那就是“赞美”。对这道迷汤,狮子百喝不厌,高兴起来,即使是“玫瑰花床”狮子也会开心送你。
经典语录1:不论阳光或是雨露,只要心中的彩虹依旧,生命也会变得热烈澎湃起来。
经典语录2:任凭你走过千山万水、走过白天黑夜,我坚信,你永远走不出我心中的那片原野。
处女座
并非表面上的含蓄、严肃,他们只是将心中的梦幻隐藏了而已。安安静静、**实实,其实在他们心中,宁静的竹林更甚于灯红酒绿的风情。
经典语录1:喝咖啡不要加糖,淡淡的苦才是它原来的味道。
经典语录2:虽然爱情会褪色,就像老照片,不过我知道,你却会在我的心中永远美丽。
他说“我此生心系长留,心系仙界,心系众生,可是却从没为她做过什么。我不负长留,不负六界,不负天地,可是终归还是负了她负了我自己。”
她说“我没有逼你,诛仙柱上,瑶池上,你不是做的很好么?以前可以做到,现在也可以.拿起剑吧,长留上仙,为了仙界荣辱为了六界生灵你有什么狠不下心的?来,杀了我,一切便又可以回到最初。”
她忆——————————————————————————
“我白子画此生只收一个徒儿。”
何德何能,得他如此恩宠。
“长留列仙在上,弟子白子画,执掌长留八十三年,今欲收花千骨为本派第一百二十七代弟子。长留列仙见证!”
“长留列仙在上,弟子花千骨,今后生为尊生,死为尊死。绝不违抗半句师命。天地为证!”
他忆——————————————————————————
隐隐约约传来门被打开的声音。是她?是她来了么?
紫色的身影是他极其陌生的,连周身冷冷的气质都是,仿佛另外一个人,而不是他相伴多年的徒儿。“白子画,你来做什么?”
白子画淡淡看着她,终于开口吐出两个字:“杀你”。今日欲杀之人,昔日欲渡之人,也是昔日,因救他才沦为万劫不复之人。
【子画在,可保长留千年基业,可守仙界百年*安。】我此生,定不负长留,不负仙界,不负众生。
直到妖神出世···
直到她再也不是他的小骨···她笑“我努力了那么多年,却从来都是不懂你的。现在,不需要懂了,也不想要懂了。我没有师父,没有朋友,没有爱人,没有孩子,当初我以为我有全世界,却原来都是假的。爱我的, 为我而死,我爱的,一心想要我死。我信的,背叛我,我依赖的,舍弃我。我什么也不要,什么也不求,只想简单的生活,可是是老天逼我,是你逼我!你以为到了现在,我还回得了头么? 白子画,我身上这一百零三剑,十七个窟窿,满身疤痕,没有一处不是你赐我的。十六年的囚禁,再加上这两条命,欠你的,我早还清了。断念已残,宫铃已毁,从今往后,我与你师徒恩断义绝。”
他笑“也许,我真的错了。 是我把小骨逼成了妖神。那么这罪业,我来担。”
她落泪“白子画,你还是不肯爱我么?”
她始终不明白,为何在她心中神圣过一切的东西,他却如此轻鄙?
她用力伸出双手推开他“既然如此,你有什么资格和我一起死?”
他落泪,整个呆住了,他有什么资格跟她一起死?
她恨——“白子画,我以神的名义诅咒你,今生今世,永生永世,不老不死,不伤不灭!”
他怔愣,继而是漫无边际的恐惧,仿佛一刀刀割破他的血脉,世界一片鲜血弥红“你怎么可以这么残忍。 让我亲手杀了你之后,留我一个人?想要什么,你说就是了。不管对的错的,我都给你。爱给你,人给你。六界覆灭干我们何事?这些人是生是死干我们何事?我带你走,去哪里都可以,你想怎样都行。只是不要离开我……”
她笑了,笑的冰冷决然。白子画,今生所做的一切,我从未后悔过。可是若能重来一次,我再也不要爱上你。”
这是一个以光速往前发展的城市旋转的物欲和蓬勃的生机
把城市变成地下迷宫般的错综复杂这是一个匕首般锋利的冷漠时代在人的心脏上挖出一个又一个洞
然后埋进滴答滴答的炸弹财富两级的迅速分化 活生生的把人的灵魂撕成了两半
所有的结局都已写好 所有的泪水也都已启程
却忽然忘了是怎么样的一个开始 在那个古老的不再回来的夏日
无论我如何地去追索 年轻的你只如云影掠过 而你微笑的面容极浅极淡
逐渐隐没在日落后的群岚 遂翻开那发黄的扉页
命运将它装订得极为拙劣 含著泪 我一读再读 却不得不承认
青春是一本太仓促的书
愿赌服书
我只是想把你记录在我的本子里
昨天是冰封记忆的一本书,今天是书写人生的一页纸。我们的悲剧在于,很多时候将昨天和今天本末倒置,沉浸于昨天的舞台,缅怀于过去的辉煌;迷茫于现实的脚步,困惑于路在何方。不管昨天有多风光荣耀,抑或苦涩不齿,都过去了,无可更改,无法再来。唯有重拾心情,重新上路,才是我们今天唯一的抉择。
人生若梦,梦中有你的影子。思念好象一个彩卷,在每一副记忆的画面上定格。喜欢与你一起所有的感受,在不知不觉中就已陷入你编织好的情网。曾经想到过离开,可是却很难做到,静静的面对自己的时候,我知道自己无法象对待电脑游戏一样把你从记忆中删除,于是,我只好认定你注定是走入我生命中的人。
命运给了我特别的安排,让我穿越过树影如牢狱的山谷,跋涉过深而远的黑暗,临渊而立,看到天际不可言说的光亮,以此弥补擦肩而过的时光。
曾几何时,你已经回到家里了,朋友的电话打来,喊你出去玩,你二话不说,马上就穿回衣服出去玩。如今,你却会懒洋洋地说:“已经回家了,不去了,累呢。”这一刻,你终于明白自己老了。
如果想成为一颗太阳,那就从尘埃做起;如果想成为一条大江,那就从水滴做起;如果想成为世界瞩目的英雄,那就从最普通、最*凡的人做起。循序渐进永远好过急于求成,每个想法的实现都是通过积累获得
我不能消除你的不安,不能抚去你的焦虑,而只是陪伴你,给你讲一个有趣的新鲜事,或是一则从没有过时的老童话。我伴着你安静下来,蓄满勇气,等你每晚无忧无虑地睡去,等你每晨生龙活虎地醒来,愿你每天前行的路上“桥都坚固,隧道都光明”。
活着需要一点耐心,活得久,才能站在山头,欣赏自己走过的崎岖山路。人的困境可能会持续很久,我所能做的最好的事情,就是找些事做,然后等待转机。
当你能念书时,你念书就是;当你能做事时,你做事就是;当你能恋爱时,你再去恋爱;当你能结婚时,你再去结婚。环境不许可时,强求不来;时机来临时,放弃不得。这便是一个人应有的生活哲学了
人生就好似一盘杂锦寿司,里面总有好吃和不好吃的,如果你选好吃的,后来也难免要吃那不好吃的,又有人先吃难吃的,然后才吃心头好,但怎样也好,事情有坏一面,也总会有好的一面,一切只看你选择怎样的角度
从我遇见你的那一天起,我就在心里恳求你,如果生活是一条单行道,就请你从此走在我的前面,让我时时可以看到你;如果生活是一条双行道,就请你让我牵着你的手,穿行在茫茫人海里,永远不会走丢。
青春就是这样,不听劝,瞎折腾,享过福,吃过苦,玩过票,碰过壁,使劲折腾,折腾累了,才发现自己转了一个大圈儿,却又回到了原地。可是,却从不后悔,也并不埋怨,因为不转这个圈儿,我可能永远都不知道“原地”在哪里。
套牢爱的枷锁 共守幸福的约定
让香水带你领略致命的诱惑
泪的项链
记不清在哪儿听过这样一句话:“ 女人似乎天生就热爱首饰,用那些绚丽多彩花样繁多的首饰来装点自己,一只白金镶钻的戒指,一个蓝田玉镯子,或是一条纯金项链,都可以令女人在瞬间光彩动人。”他从来不怀疑这句话的正确性,但那天他却发现,女人没有这类首饰装扮,似乎也会光彩照人,或者说比戴上首饰的那些女人更可爱。
她和他是校友,毕业后,又一起分到一家建筑公司。
他整天泡在工地上,辛苦不说,工资却很低,但她喜欢他,不为别的,就因为他人实在,好读书,而且还会写一手漂亮的文字。
订婚那天,按当地风俗,他是要送她一条金项链的。
午饭后,他带她去城里买首饰。下了车,她说,天热,我们先到新华书店蹭一会儿凉吧。他笑笑,说,算了吧,买首饰要紧。但她坚持要去,他拗不过她,只好跟她走了进去。
其实,他*时是非常喜欢逛书店的,只是这次,他真的不想去,也不敢去,因为他已经去那家首饰店看了好几遍。他也清楚的很,他口袋里的钱买了金项链,就只剩下生活费了。
进了书店,她似乎不是在蹭凉或看书,而是在找书。不一会儿,她兴奋地对他说,你看,这本书不错,这本书也不错的。他笑笑,说,这是一套,余秋雨的,这也是一套,村上春树的,都是系列丛书,也都非常的不错。说完这话,他后悔了,因为他话音刚落,他就听她说,那就买了吧。
他尴尬地说,挺贵的,好几百呢,都够我一个月生活费了。
她不听,说,就是要买嘛!
提着沉甸甸的两套书,他跟在她后面,想着心思,而她哼着小曲,三步两步就跨进了首饰店。
看了半天,她说,这些项链怎么都这么亮啊?太显眼了,谁好意思戴!
他说,纯金的,当然亮了,你戴上一定很漂亮的!
她不以为然,说,其实,我对首饰一点都不感兴趣。要不,以后再说?
他摇摇头,那怎么行?这是风俗,不能破的。
犹豫了半天,她说,实在不行,就买这根吧,这根不艳,我喜欢。
他低头一看,是一根18K的项链,只要700多块钱。
他想问她,人家都说,女人天生就喜欢纯金首饰,你怎么就不喜欢呢?但他最终没有问,他不糊涂,他知道她心里是怎么想的,她是想用买项链的钱给他买那两套他一直想买而没有舍得买的书啊。于是,他暗暗发誓,将来一定要给她买很多很多的纯金项链。
回去后,她一直没有戴那根项链,而是将它深深地藏在了箱底,她说,这是他们爱的见证,她要好好珍藏一辈子。
若干年后,他成了一个知名的作家,还是一个成功的商人。
那天,他对她说,他要兑现他的诺言,他要带她去市里最大的珠宝店购物。她没有说话,她默默地从衣柜里取出那根18K项链,说,你帮我戴上吧。
于是,他的眼睛就湿润了。他忽然发现,她不戴珠宝首饰竟也是那样的光彩照人!
女孩叫云,男孩叫轩。
他们从小玩到大,感情一直很好。高中毕业那年,俩人都如愿的考上了大学,但昂贵的学费却让他们一筹莫展。最后,女孩毅然撕掉了录取通知书,只身一人,南下深圳打工。挣来的钱专门供男孩上大学。在男孩上大学的四年期间,她每天都打两份工,但从没给自己添过一件新衣服,从没有下过一次饭店。除了每月给家里寄上一百块钱,剩下的钱全寄给了男孩。男孩也很争气,以优异的成绩完成了学业。
在男孩上大学的四年里,每年的冬季,女孩都会为他织各种各样的围巾,唯独一点不变,都是浅蓝色的,因为这是男孩最喜欢的颜色。并且每条围巾上都织着个“9”字,于是便出现了这样的对白:“为什么要织个‘9’字?”“这代表我们的爱情天长地久。”
男孩毕业以后,贷款开了家公司,凭借他的聪明才智,短短几年时间,资产已过千万。
他发达后,给了她一笔钱。他们分手了。
因为他发觉她长得实在太普通了,根本登不了大雅之堂。
后来,男孩和另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女孩结婚了。婚后他发现了妻子的两大怪癖:一是她的书桌上总放着个精致的蓝色小木匣,她常对着它发呆。她从未打开让他看过,他也问过几次,但她没告诉他。二是每年的冬季,她也会给他织各种各样的蓝色围巾,并且每条围巾上也有个“9”字。他忍不住问她:“为什么要织个‘9’字?”“这代表我们的爱情天长地久。”听到这句话,他的心为之一震。
他们婚后的生活一直就像童话里的公主和王子那样美满幸福,让人羡慕。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就在他们结婚三周年,那个很有纪念意义的晚上,她出车祸意外身亡。当时,她的手里还拿着一条刚刚织好的浅蓝色围巾。代表爱情天长地久的“9”字被鲜血浸染!
他在清理妻子遗物的时候,打开了那个充满神秘色彩的精致小木匣,里面静静的躺着一张纸,可就是这样一张纸,却看得他泪流满面,痛不欲生。
那张纸上记录着一个叫云的女孩整容的全部过程。
云为他操劳的身影像放电影一样,一幕、一幕闪现在他眼前……
系法一套舌结
step 1:将绕在脖子上,右边的那头在上。
step 2:将右端从中间的空隙中穿过
step 3:将这段再从空隙中穿回,留一部分重叠。
特别提醒: 如果围巾长的话,就把那条“舌头”拖长一些。 这种打法比较适合活泼可爱的人哦!
系法二法国结
step 1:把围巾绕在脖子上打一个结,打结处要留一点空隙
step 2:把右边那段围巾绕过左边那段,再从空隙中穿过
step 3:把围巾从空隙中抽出来
特别提醒: 这种结给人重重的感觉,适合高高大大的男生(女生也行的啦!)
系法三不对称结
step 1:把围巾交叉绕在脖子上,左边在上,然后将右边那段沿箭头方向穿过空隙
step 2:把围巾从空隙中抽出来
特别提醒: 这种结给人以反叛不羁的感觉,如果你觉得够cool的话,这种打法可以试试看
系法四*衡结
step 1:把围巾绕在脖子上,前后交叉打个结step 2:将前面那段围巾从脖子后面绕过去
step 3:把从后面绕过来的围巾沿箭头方向穿过空隙 围巾套舌结的系法
系法五领带结
step 1:把围巾绕在脖子上,右边在上,把后边那段围巾沿箭头方向在左边那段上绕一圈
step 2:绕好后,再将围巾从空隙中穿出
step 3:把围巾从空隙中抽出来
特别提醒: 打法和打领带差不多,不过打出来的结会显得有写臃肿,用薄一点的丝巾。
系法六小蝴蝶结
step 1:把围巾在脖子上绕一圈,交叉打一个结 s
step 2:把打好的结调整到前后方向,然后再打一个结
特别提醒: 这个结的打法也很容易,感觉很很大方,又不像大蝴蝶结那么女性化,很适合爱漂亮的女生哦 。
系法七蝴蝶结
step 1:把围巾绕在脖子上,左右打个结,左边在上,右边在下
step 2:把右边的那段围巾对折重叠
step 3:把重叠的围巾放在左边那段下面,把左边的围巾沿箭头方向绕在另一段上
step 4:把结抽紧就可以了
特别提醒: 这种打法也可以用在丝巾上
系法八轻盈结
step 1:把围巾在脖子上绕一圈
step 2:将左右两段围巾交叉打结
特别提醒: 这是最基本的打法,很简单吧~ 特别适合早晨匆匆忙忙地去上班前打
编辑本段塑造气质一*衡结
围巾类型:棉质或毛质的,带点须须的那种更加有冬天的感觉。 搭配服装:适合戴在比较宽大的厚外套里。一来可以减轻外套带来的沉重感,保持相对*衡;二来也可以增添美感嘛。所以,才叫*衡结!男生也很适合的哦。
适宜环境:当然也是室外。
颜色:女生就选鲜艳跳跃一点的,粉红啦、橙黄啦、草绿啦,都可以,年轻的你没什么不可以的;男生则可选择一些稳重的颜色,深蓝、土黄都可以,此外,方格图案也是不错的选择。 打法:
1.把围巾绕在脖子上,前后交叉打个结;
2.将前面那段围巾从脖子后面绕过去;
3.把从后面绕过来的围巾穿过脖子处的空隙;
4.整理一下,两边保持*衡,长短一致就好。 *衡结
二轻盈结
围巾类型:棉毛质围巾、呢质都可以。
搭配服装:毛衣,高领毛衣的话可以配一条单色围巾,简简单单,外面穿外套也比较合适;如果直接搭配毛衣外套或者低领口毛衣,可以选择两种颜色的围巾混搭在一起。但前提是,毛衣本身的颜色比较暗沉,否则,就变成圣诞树喽。
适宜环境:室外的任何地方。
颜色:其实,打法几乎都是不变的,唯一千变万化的,就是不断随着服装更新的围巾,色彩的世界,真是奇妙。
打法:
1.把围巾在脖子上绕一圈;
2.脖子后面交叉一下,然后,再在前面互相穿插一下即可。
最大优势:由于属于厚围巾类的最基本打法,因此特别简单易学。而且,针对那些“懒骨头”们,省时又省力!
三优雅结
围巾类型:丝巾,正方型的。 桑蚕丝围巾,轻便保暖款
搭配服装:如果丝巾本身带有图案,配单色衬衫;如果丝巾本身为纯色,那就可以搭配带图案的衬衫。
适宜环境:办公室。
颜色:紫色的围巾如果和浅色上衣搭配,比较素雅庄重;而如果和同为亮色系的水蓝色搭配,撞色的效果也非常抢眼哦,不过就是容易出错,造成搭配失败。 打法:
1.将丝巾的两个对角对折一下,然后沿着较长的部分向上卷,卷的程度依自己口味而定。建议下面留出较大的面积;
2.把两边的尖头向下折弯;
3.把留出的大面积部分围在胸前,后面的两个围巾稍打一个死结,注意,要留出一点尖头来,垂在后面也比较好看;
4.调整胸前围巾的褶皱,自己怎么觉得好看就怎么来。
四可爱结
围巾类型:丝巾,小方巾。
搭配服装:针织衫,套头的也可,开衫也行。总之,相较更加厚重的毛衣而言,薄厚适中的针织衫更加适合搭配小一点的丝巾,柔软的上衣加飘逸的丝巾,让你的十足女人味尽情绽放。
适宜环境:既适用于素雅的办公环境,也完全能迎合户外运动风格。
颜色:还是一样,根据着装改变。颜色比较深的服装适合搭配淡色系或者深色打底。亮色为衬的围巾,只要围巾与全身服装的颜色看上去和谐(一般不要超过三种颜色),就随你搭。
打法:
1.将丝巾两对角对折一下,然后一直卷成一根条状为止;
2.两头再对折,绕在脖子上,把两个头一起从打弯的地方绕过去;
3.再把两个头的其中一头倒过来从上方绕进去。
4.整理形状直到满意。
世界上共有224个国家和地区。中国一共有333个市。而我刚好出生在了这个国家的这座城市。
全世界*均每5秒就有一个人死掉。也就是说1,2,3,4,5.死掉一个。也就是说你读完这半句,又死掉一个。而我刚好还活在这个世界上。 安然的存在于每1天,24小时,1440分钟,86400秒中。
在我的成长中我有幸没有因为染上黑死病,艾滋,非典,禽流感,手足口病,甲流而病死。
我有幸没有被三鹿奶粉,***鸭蛋,双汇瘦肉精火腿肠,染色馒头,硫磺粉丝,变异鸡的麦当劳肯德基毒死。
它们便都成了我应该感谢的,没有剥夺我遇见你的机会。
说到这。我更要感谢我的祖父祖母曾祖父曾祖母外曾祖父外曾祖母,他们在抗日战争中没有被小日本杀害、**战争时没有被***压迫、***时期没有因为天灾饿死、**时期没有被***迫害。因为他们都有幸好好的,才能有爸爸妈妈的出现,才能有我出现的机会。
而你同我一样的出现。
时间有意无意的交织了一个奇迹这个奇迹便是————我遇见你
我们生活在同一座城市的不同角落,沿着各自的折线,曲线在空间移动着,而十多年的时间终于把两个小家伙推上了一个交点。
也许几百年前,家族中人们的生死、离别、遇见错过、有意或无意、都刚刚好的让我在此时此刻、此地此景遇见你,
然而我并没有爱上你,你也没有爱上我。
我们在相遇的一片空间里依旧按着自己的生活路线忙碌。
随后我们有了各自的心上人。随后,我们有了各自的爱人。
然而造化弄人,曾经的她和他并没有看上你和我,曾经的她和他抛弃了你和我,你我在郁郁中忙碌、工作。
因为各自的学业就快道别,缘分将尽,在这个奇迹没有发生变即将掩埋的再见时刻。
你叫住了我,
奇迹,便终于无声无息的上演了。
如果当时地球没有氧气。
也许1943年只是少了一场雨。
也许外婆只是少了一声哭泣。
也许只是爸爸丢了一枚硬币。
便都可能会是我们永远不会出现在这个世界上,我们永远不会遇见的细节原因,
我们遇见的概率是一个无法形容的数字分之一。
这样一来,我们的遇见,又何止是今生今世的命中注定。
是无数个无数的无意与刻意默默地让我出现。
是无数个无数的遇见与别离默默地让我遇见你。
又是多少个掩面与哭泣让我默默站在你身边。
你知不知道,两个人在一起有多么不容易,我差一点点就遇不见你。
怎么可以轻易放弃,叹息如此的奇迹。
许多故事,常常以美丽,快乐为开始,以悲伤做结束.是的,生命中一道道仓促的划痕都会成为我们刻骨铭心的记忆.
爱到无音是尽头,再美的故事,也会有结束的一天,只是各自程度上的差异而已.
朋友,即使我们只会拥有一个短暂的相遇和一个短暂的默契,而在那一瞬间,对我们来说,也便是永恒了.
走过了却留下了痕迹;伤过了,却是一种无奈.人生只不过是一种擦肩而过的过程.
两颗不同轨道的小星星,既然有不同的轨道,那麽各归其位也是必然的结果.人各有志,也许告别了昨天,就是走向成功的前奏,也许擦肩而过后,在自己的轨道上仍然有属于自己的亮丽风景.
即使有一天我们分离了,但那一定是短暂的,终有一天我们还能在一起,当再次相聚后就永不分开,在一起做永远的伙伴,所以在那之前的日子——在我们未相聚之前,彼此一定要为对方而保护好自己.
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有其弱点,但惟有真爱是永远无敌的,它是每个人都会尝到的一种滋味和品过后心情依旧的感觉.
学会放弃,有了遗憾才会珍惜
流星,注定一闪而逝;浮萍,总是随波逐流;白云,只能在天空漂泊流浪.
真实的世界不是一部温婉的童话,或许这些往事会化成最美的那朵云,停泊在记忆里,得到和失去会在这同一源头回响.
在这个世界上一个人能够同时拥有快乐和幸福,还有什麽不满足的呢?
我没有自责自己,也不怨恨生活,更不愿尝试将你忘记,因为世上的许多悲伤并不是我一个人所拥有的.
失望太多的时候,不能停留,只有带着希望大胆的朝前走.
也许曾经爱过,只是我们的爱搭错了车,就在那一瞬间擦肩而过了.
相识自有缘,相知自有心.把岁月交给历史,珍惜彼此间的投缘,人生的路还很长,很长……
生命是一种缘,你刻意追求的东西也许终生得不到,而你不曾期待的灿烂反而会在你的淡泊从容中不期而至.
一个故事如果没有开始是很荒谬的事,可世上的事也许原本就是这样,仅仅一个瞬间就注定了一切.我也不知道有了开始的故事是否一定会有结果,但有梦的人生才够精彩.
喜欢跟爱是不一样的,喜欢是荡秋千可以自得其乐不需别人的回应;爱是跷跷板需要一个人坐在对面与你互动,贴*你内心的感觉,你是否愿意一直坐在我的对面?
我们之所以会擦肩而过,不是因为无缘,而是我们的生活中少了两个字——感动.的确,我们的心因此不再敏感,我们不再用心收藏起身边的一丝一毫感动,只有当我们错过它,再回首时,才发现原来我们真的失去了很多.
有时候,我们总是容易把身边最熟悉最适合自己的人忽视,其实那是我们最美好的选择.
在希望中幻想是一件很美丽的事,有时候缘分也会从天而降.
爱是不分国界的,就算远在天涯,心灵的距离也不会太遥远.
爱情需要一些忧伤和一点戏剧性的结局,那样才更显得朦胧而珍贵.
我们懂得幸福的时候,是因为我们懂得了珍惜.
得到和失去是一种偶然也是一种必然,也许只有我们不懂.
不要过多的去计较得到了些什麽,而应该多问问自己付出了些什麽.
守候的本身,便是爱情,不需要任何的结果.
当爱情日渐消逝,就像一辆公路上高速飞驰的车子,要停也是停不住的.
清醒一点吧,这个世上没有未完的故事,只有未死的心.
钓不到的鱼是最大的,舍弃了的东西是最有价值的.
你现在忘不了他,是因为你还没有爱上别人.
什麽事情都会成为过去,我们就是这样活过来的.
如果你不是真的想离开一个人,那就最好不要随便跟他说分手.
如果我们可以随心所欲的把自己对某人的爱拿走,那太幸福了.
我们自以为不需要别人,我们自以为对方爱自己多一点,一旦失去了,我们才知道:我一个人也可以,但我不想.
有追求和渴望,才有快乐,也有沮丧和失望.经过了沮丧和失望,我们才学会珍惜.你曾经不被人所爱,你才会珍惜那个将来爱你的人.
自欺,几乎是每一段爱情的**.有了**,才有了爱的感觉.不要告诉我你从来没有自欺.
我们往往在失去时才明白自己曾经拥有的东西是这麽美的;然而,同样的真理是:当我们能够拥有一样东西时,我们才会明白自己从前失去一些什麽.
上帝让我们在情路上首先遇到几个错误的人,然后才找到适合的人,也许是要我们感激他.
------------------------------------张小娴。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迟一步,遇上了也只能轻轻地说一句:“哦,你也在这里吗?”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我要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等着你的,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
爱情本来并不复杂,来来去去不过三个字,不是“我爱你,我恨你,”“便是算了吧,你好吗?对不起。
失望,有时候也是一种幸福,因为有所期待所以才会失望。因为有爱,才会有期待,所以纵使失望,也是一种幸福,虽然这种幸福有点痛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思念你,我就不会妒忌你身边的异性,我也不会失去自信心和斗志,我更不会痛苦。如果我能够不爱你,那该多好。
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如果情感和岁月也能轻轻撕碎,扔到海中,那么,我愿意从此就在海底沉默。你的言语,我爱听,却不懂得,我的沉默,你愿见,却不明白.
你问我爱你值比值得,其实你应该知道,爱就是不问值不值得。
我喜欢钱,因为我没吃过钱的苦,不知道钱的坏处,只知道钱的好处。
能够爱一个人爱到问他拿零用钱的程度,都是严格的考验。
对于不会说话的人,衣服是一种语言,随身带着的是袖珍戏剧。
要做的事情总找得出时间和机会;不要做的事情总找的出藉口。
如果你不调戏女人,她说你不是一个男人;如果你调戏她,她说你不是一个上等人。
回忆永远是惆怅。愉快的使人觉得:可惜已经完了,不愉快的想起来还是伤心。
一个知己就好象一面镜子,反映出我们天性中最优美的部分。
替别人做点事,又有点怨,活着才有意思,否则太空虚了。
书是最好的朋友。唯一的缺点是使我*视加深,但还是值得的。
一个人在恋爱时最能表现出天性中崇高的品质。这就是为什么爱情小说永远受人欢迎——不论古今中外都一样。
人因为心里不快乐,才浪费,是一种补偿作用。
我要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等着你的,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
回忆这东西若是有气味的话,那就是樟脑的香,甜而稳妥,像记得分明的块乐,甜而怅惘,像忘却了的忧愁。
对于三十岁以后的人来说,十年八年不过是指缝间的事,而对于年轻人而言,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一般的说来,活过半辈子的人,大都有一点真切的生活经验,一点独到的见解。他们从来没想到把它写下来,事过境迁,就此湮没了。
男人做错事,但是女人远兜远转地计划怎样做错事。女人不大想到未来——同时也努力忘记她们的过去——所以天晓得她们到底有什么可想的!
男人憧憬着一个女人的身体的时候,就关心到她的灵魂,自己骗自己说是爱上了她的灵魂。惟有占领了她的身体之后,他才能够忘记她的灵魂。
要是真的自杀,死了倒也就完了,生命却是比死更可怕的,生命可以无限制地发展下去,变的更坏,更坏,比当初想象中最不堪的境界还要不堪。
太大的衣服另有一种特殊的诱惑性,走起路来,一波未*,一波又起,有人的地方是人在颤抖,无人的地方是衣服在颤抖,虚虚实实,极其神秘。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这世上没有一样感情不是千疮百孔的。
短的是生命,长的是磨难。
喜欢一个人,会卑微到尘埃里,然后开出花来。
笑,全世界便与你同声笑,哭,你便独自哭。
硕达无比的自身和这腐烂而美丽的世界,两个尸首背对背栓在一起,你坠着我,我坠着你,往下沉。
但是,酒在肚子里,事在心里,中间总好象隔着一层,无论喝多少酒,都淹不到心上去。
男人彻底懂得一个女人之后,是不会爱她的。
他看着自己的皮肉,不像是自己在看,而像是自己之外的一个爱人,深深悲伤着,觉得他白糟蹋了自己。
女人还没得到自己的一份家业,自己的一份忧愁负担与喜乐,是常常有那种注意守侯的神情的。
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
善良的人永远是受苦的,那忧苦的重担似乎是与生俱来的,因此只有忍耐。
深情是我担不起的重担,情话只是偶然兑现的谎言。
我爱你,为了你的幸福,我愿意放弃一切--包括你。
小小的忧愁和困难可以养成严肃的人生观。
女人……女人一辈子讲的是男人,念的是男人,怨的是男人,永远永远。
无用的女人是最最厉害的女人。
人生最大的幸福,是发现自己爱的人正好也爱着自己。
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一首最悲哀的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象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的.
听到一些事,明明不相干的,也会在心中拐好几个弯想到你。
你死了,我的故事就结束了,而我死了,你的故事还长得很。
我爱你,关你什么事?千怪万怪也怪不到你身上去。
----------------------------------------张爱玲
“妈妈,新替身辞工不干了。”小怪兽说。
怪兽妈妈看着儿子臂上、身上的青肿,心疼的不得了,“导演又要你去当替身?”
小怪兽点头,“是啊,不过是明天。”
“那今天的伤是怎么弄的?”
“那个替身嫌导演给的钱少,堵着门口骂了一天,还写了好多难听的话贴在片场门口。”
“后来呢?”
“后来我就去把骂奥特曼的那些撕掉了。”
“啊?再后来呢?”
“再后来,就这样喽......,他有三个兄弟呢。”
电视上正在播出“如果我是奥特曼”节目。
“让 我给大家介绍一个特别的奥特曼,”主持人挤眉弄眼地摆弄着手里的一张信纸,“我读给大家听听:如果我是奥特曼,我看到怪兽不会马上就去打他,我会和他聊聊 天,也许,怪兽他是因为想做游戏才去推到楼房的,也许,他是因为孤单才会去追小朋友的,也许,他最想见的人就是奥特曼......”
“哈哈哈哈哈,”片场的人都随着主持人的怪腔怪调嬉笑起来,“好傻呀。”
只有小怪兽没有笑,他躲在人群后面,窥视着奥特曼的神态。
奥特曼的微笑让他有些不知所措。
过了两天,怪兽妈妈收到了“如果我是奥特曼”节目寄来的一个好大好大的奥特曼玩具。
她摇头叹息:“这孩子......”
电视台的话筒伸到奥特曼面前:“奥特曼,假如你只能再活三天,你会怎么做?”
奥特曼铿锵有力地回答:“我会继续和危害大众的怪兽们战斗,把他们一个一个都消灭掉,直到我生命的最后一刻。”
场下配合地响起了一片掌声和叫好声。
话筒又伸到了观众*,“你,如果是你呢?”
小怪兽忘了导演事先教过的对话,全部心思都沉浸到奥特曼只能活三天这个假设中去。
“我,我,我.....”他“我”了半天,弄得主持人不耐烦,转向了别的观众。
“我要做他最后打死的那只怪兽,这样,就可以和他在一起了。”小怪兽低低声音自言自语。
“可是妈妈呢,妈妈怎么办呀。”妈妈慈爱的笑容浮现在眼前。
小怪兽心里真是难过。
他的眼里渐渐浮起了泪光,雾蒙蒙地望向台上接受欢呼的奥特曼,喃喃地说:“对不起,对不起。”
曼珠沙华——红色彼岸花
曼陀罗华——白色彼岸花
彼岸花花语:分离,悲伤的回忆
佛经记载“彼岸花,开一千年,落一千年,花叶永不相见。情不为因果,缘注定生死。”
关于彼岸花,有这样一个传说。相传以前有两个人名字分别叫做彼和岸,上天规定他们两个永不能相见。他们心心相惜,互相倾慕,终于有一天,他们不顾上天的规定,偷偷相见。正所谓心有灵犀一点通,他们见面后,彼发现岸是一个貌美如花的女子,而岸也同样发现彼是个英俊潇洒的青年,他们一见如故,心生爱念,便结下了百年之好,决定生生世世永远厮守在一起。
结果是注定的,因为违反天条,这段感情最终被无情的扼杀了。天庭降下惩罚,给他们两个下了一个狠毒无比的诅咒,既然他们不顾天条要私会,便让他们变成一株花的花朵和叶子,只是这花奇特非常,有花不见叶,叶生不见花,生生世世,花叶两相错。
传说轮回无数后,有一天佛来到这里,看见地上一株花气度非凡,妖红似火,佛便来到它前面仔细观看,只一看便看出了其中的奥秘。佛既不悲伤,也不愤怒,他突然仰天长笑三声,伸手把这花从地上给拔了出来。佛把花放在手里,感慨的说道:“前世你们相念不得相见,无数轮回后,相爱不得厮守,所谓分分合合不过是缘生缘灭,你身上有天庭的诅咒,让你们缘尽却不散,缘灭却不分,我不能帮你解开这狠毒的咒语,便带你去那彼岸,让你在那花开遍野吧。
佛在去彼岸的途中,路过地府里的三途河,不小心被河水打湿了衣服,而那里正放着佛带着的这株红花,等佛来到彼岸解开衣服包着的花再看时,发现火红的花朵已经变做纯白,佛沉思片刻,大笑云:大喜不若大悲,铭记不如忘记,是是非非,怎么能分得掉呢,好花,好花呀。佛将这花种在彼岸,叫它曼陀罗华,又因其在彼岸,叫它彼岸花。
可是佛不知道,他在三途河上,被河水褪色得花把所有得红色滴在了河水里,终日哀号不断,令人闻之哀伤,地藏菩萨神通非常,得知曼陀罗华已生,便来到河边,拿出一粒种子丢进河里,不一会,一朵红艳更胜之前的花朵从水中长出,地藏将它拿到手里,叹到:你脱身而去,得大自在,为何要把这无边的恨意留在本已苦海无边的地狱里呢?我让你做个接引使者,指引他们走向轮回,就记住你这一个色彩吧,彼岸已有曼陀罗华,就叫你曼沙珠华吧。
从此,天下间就有了两种完全不同的彼岸花,一个长在彼岸,一个生在三途河边。话说又过了很多年,天下有两个很相爱的人,可是有一年,男的在出外办事的时候不幸遇难了,他来到三途河边,看见满眼的血红,心里哀伤无比,他痛哭道:“我不要轮回,我要回去找我的妻子,她还在家里等我。”他跌跌撞撞的来到孟婆这里,喝下忘情汤前,他问孟婆,为何天下诸般,最后这汤独要人忘情。孟婆笑而不语,只是要他快喝,他呆呆的看着汤,说:“人都要忘情,我偏不忘,轮回后,我要去找我的妻子。”
男人的妻子得知他的死讯后,悲痛绝伦,几度寻死都被男子的家人救了下来,最后女子答应不再轻生,但是要终生守寡。男子的家人一来看她性格刚烈,怕旧事重提,又要徒惹她伤心,二来念她有心,便暂时答应了她,等她情绪稳定后再劝她改嫁不迟。就这样,女人便在男子家继续住了下来,靠缝补为生。
又说这男子轮回后,还真重新生在他和女子一起生活的小镇里,光阴飞逝,不知不觉二十年过去了,一天他出门经过女子守寡的门前,感觉到心里怪怪的,便停下来看了一眼,这一看不要紧,刚好被女子迎面看见。轮回后,这男子的相貌气质均已完全变了,可是女子一看见他,眼泪就哗哗的流了下来,她走到男子面前,说了一句:“你来找我了。”便昏倒在地。男子一看一个素不相识的老女人倒在自己面前,赶忙吓的逃离了那个地方。
后来这个女的重病不起,到死前翻来覆去的说什么,但是声音太小,没有人听清楚过,所以也没有在意,这女子最后滴下两行血泪,一命呜呼了。女子来到地府,看见孟婆,突然很轻的问她:“老婆婆,以前是不是有个男子在这里告诉你,他不会忘记我,一定会回来找我?”孟婆点点头。女子心疼非常,哽咽道:“那为何他回来却不肯认我,哪怕他跟我说句话,在我临死前来看看我也好呀。”孟婆拍拍她的肩膀,说:“你们很相爱,我很欣赏你们的勇气,这样吧,二十年后答案来临那一刻,我答应让你看看,只是这之前你无法转世,要在这里受苦二十年,你愿意吗?”女子说:“我愿意,不看见那个答案,我放不下对他的爱,即使投胎转世,也要心痛一世。”这女子于是被孟婆安排给彼岸花锄草,其实本无草可锄,但是女子的眼里满岸是草,锄了又生,永远锄不完,就这么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二十年后,孟婆把她带到轮回门前,说:“你站在这儿看着,但不要说话,你等了二十年的人,要来了。”女子激动的站都站不住了,好不容易*复下情绪,紧张的站在那里等着她爱的人出现。终于他走过来了,原来他得了病,没有治好,四十出头,又死了。他走到她和孟婆面前,孟婆把忘情水递给他,他拿起就要喝,女子急了,说:“你忘了你说的话吗?”男子看了她一眼,把手中碗里的水一饮而尽,接着走进了轮回门。
孟婆看着失魂落魄的女子,说,爱情是什么?不过一碗水罢了,你也喝了吧,能不能忘掉不是你说了算的,有今生,没来世,纵然你记得,他若忘了,跟真的忘记又有什么不同?
少年时,我爱上了爱情,认为爱情很美,所以过早地尝到了爱情的酸涩;青年时我爱上了女人,认为女人很美,爱情的花鲜艳地绽放却没有结出果实;成年时我爱上了婚姻,认为婚姻是一个必须的过程,在世俗中我失去了爱的能力。
如果我的生命有60秒,我将用59去爱你,1秒为你死去。羡慕那个不倾国不倾城的红太狼,却有灰太狼死心塌地的爱着。你总是在我不经意间,拿走我一切的坚强。
你是我人生中唯一的主角,我却只能是你故事中的一晃而过得路人甲。别人的童话永远都是浪漫的,而我的童话却永远都是凄凉的。有些人。有些事。该忘就忘了吧。人家从没把你放心里过。你又何必自作多情。
如果很喜欢很喜欢一个人,那么,保持一个朋友的距离就够了,这样可以一辈子。千万不要奢望靠*,人一旦有了贪欲,就注定要失去
在无数个睡不着的晚上,我相信会有很多人,*惯性的开始闭上眼睛,安静的想念一个人,想念一张脸。而在他们心里,能够有这样一个人可以想念,或许就够了。
如果喜欢一个人就能和他在一起,那么这个世界就不会有悲剧存在。
年少的爱慕是可以寂静的,只是在以后的岁月里,我将永远走在少了你的风景里。
是否青涩的青春,遇见你只在路途,却不知你即将远走。又或许,太过于年少的爱情我们都走在成长的旅途中,盲目的寻找不到方向,跌跌撞撞的奔向远方。一场相遇已是缘尽一如烟光落下的薄凉,一场绚丽的开放已是开至尽头的荼靡。
很多事情不能自己掌控,即使再孤单再寂寞,仍要继续走下去。不许停也不能回头。
太过美好的东西从来都不适合经历,因为一旦经历便无法遗忘。
当思念太过积聚,深沉的有如负赘,会使一些遥远记忆中的说话浮到嘴边,让人忍不住想再听一遍。因为没人堪寄,所以只能借一双耳朵、、说给自己听。会使你泪流满面
有些人,等之不来,便只能离开;有些东西,要之不得,便只能放弃;有些过去,关于幸福或伤痛,只能埋于心底;有些冀望,关于现在或将来,只能选择遗忘。
生活以成败论英雄,所以必须做强者。要想成大器,就容不得胆小怕事。路再远,再荆棘满途,只要去走,勇敢的披荆斩棘,就一定能走到目的地。
运动化、紧凑化、动力强劲是宝马一贯的造车理念,扁*的“双肾”形格栅则是宝马车的标志性特征。可除了紧凑化,其它的理念和特征似乎都很难在下面我们将要介绍的这辆宝马车上找到,它就是史上最可爱的宝马——Isetta。
虽然Isetta早已停产,但其经典的外型和在宝马发展史上不可磨灭的作用还是将Isetta打上了历史的烙印,使其必将成为永恒的经典。作为一个真正的宝马车迷,Isetta是一款不可不知的车型。
上世纪50年代初期,宝马还没有完全走出二战后的萧条,市场对于轿车的需求还没有出现明显的上升姿态,而相比之下,宝马摩托车的产量恢复更为理想。但是能为人们遮风挡雨的汽车才是今后市场所真正的需求,一款经济实惠的小车才是最适合宝马的。在这样的情况下,来自意大利Isomoto公司的Isetta成为了宝马的理想选择。经过一翻谈判,宝马最终购得了Isetta的名称所有权和生产所需的工具,1955年,宝马Isetta正式推出!
Isetta是一款十分特别的小车,你完全不能把它和其它任何一款宝马车联系在一起。圆圆的车身就像一只鸡蛋扣在4个车轮上,前开门的设计更是该车最大的亮点。加上生产成本低,售价便宜,Isetta很快成为普通工薪阶层消费者的理想选择。上市的当年就销售了接*13000辆,这在当时的德国就是一个奇迹。Iestta凭借着其市场表现为宝马走出战后阴影提供了很大的支持。
在Iestta*7年的生产中,宝马共推出了250cc、300cc两个排量的车型。250cc和300cc车型的发动机来自于宝马摩托车的单缸发动机,功率为9kW和10kW。该车的最高速度能达到85公里/小时,而油耗仅仅约为3.8升/百公里,这与当时和其他的宝马车型相比,是相当低的油耗水*。
对于宝马来说,因为Isetta的车门只有一个,在车身制造方面的成本可以相应降低。另外由于车底有两条横向的中间轴,于是悬挂可以使用独立悬挂。在车轮的使用上,虽然采用三轮的设计也许可以更便宜,但是却不如四轮来得稳,如果后轮仅仅只有一个,也许会令司机相当紧张,于是Isetta使用四个轮子,后轮的两个轮子的距离靠得较*。
而对于消费者来说,Isetta小巧的身材对于市区内停车是十分方便的,2.28m的车长、1.38m宽的车身和视线极好的车内驾驶位置的确让Isetta成为女士喜欢的小车,因为这么小带来的方便是其他大车无法比拟的。前排车座到车门的距离为70厘米,对于要求不高的大众消费者来说,腿部空间还是相当可以接受。
从50年代末期开始多种新车型的出现给Isetta带来了激烈的竞争,1957年宝马推出了600车型,这是一款轴距更长的轿车,并且采用一台两缸水*对置发动机。1958年,600车型升级,车内可以容纳4人,马力升到19.5匹。600车型和日后宝马推出的700车型对Isetta形成了内部竞争,加上外部市场压力,这导致Isetta逐步开始步入艰难的日子。
1962年,宝马开始逐渐减少Isetta的生产,年底时就已经完全停产了。截至停产时,宝马一共生产了161728辆Isetta。Isetta的成功主要的归功于其廉价的价格,使得每个德国工人都能承受。回顾历史,Isetta是BMW复兴的一员功臣,要感谢Isetta为宝马做出的所有贡献。
人如果无法在心底深处感受灵魂的所有向往,情感才会变得残缺。
青春期的男生可以在一百个人面前极尽丢脸之能事,还兼洋洋得意——只要其中没有他喜欢的女孩。
青春期的男生可以在篮下被盖一百次火锅,还觉得打篮球是件有趣的事——只要附*没有他喜欢的女孩。
青春期的男生可以因为成绩差劲、上课捣乱、跟墙壁说话,变成某种反其道而行的英雄——只要他不需要坐在喜欢的女孩的前面。
爱情不是人生的全部,却是我人生的味道。
越是深沉的痛苦,代表我曾经爱得越饱满。
每尝过一次爱情,我都能获得无与伦比的勇气,在跌倒的时候吹拂伤口,然后重新站起。
总是以祈求着“永远在一起”的心意追求喜欢的女孩,是我的爱情之道。
正因为如此,当我昨晚对女孩告白时,尽管还是被婉转拒绝了,我依旧能义无反顾信仰着我独一无二的热血爱情。
每个女孩都是我们人生的烛火,照亮了我们每段时期疯狂追求爱情的动人姿态,帮助我们这些男孩,一步一步,成为像样的男子汉。
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再多喜欢那女孩一点。再多一点,再多一点一点。
只要够喜欢,就没有办不到的等待。
就可以一直靠信仰爱情,坚持下去。
“柯景腾,我希望可以给这个女孩幸福。”廖英宏的声音再度充满元气。
“不是尽力,是一定要做到。”我握拳,眼泪还是忍不住落下了。
如果我的爱情回忆在化为一份记录性书写时,有任何的意义,那便是希望每个读着这些故事的男孩女孩,都能从中获得一点点,相爱的勇气。
如果爱情不能使一个人变成*常不会出现的那一个人,那么爱情的魔力也未免太小了……不是我们日夜祈手祷盼的,那种够资格称为爱情的爱情。
恋爱中,可以花尽种种心机,运用策略打败对手,但做自己是很重要的。
或许,根本是最重要的。
“如果到最后让沈佳仪深深爱上的自己,并不是真正的我,那我所做的一切又有什么意义呢?”
所谓的厉害,就是……
“让这个世界,因为有了我,会有一点点差别。”
而我的世界,不过就是你的心。
“那是别人。我不是别人。别人送花恶心,我送花,还可以。”
杨过有小龙女,我有沈佳仪。
杨过有龙女花,我有小耳朵。
而杨过有大雕,我有许博淳。
他妈的这不是命运使然是什么!
我感到很害怕。
我极度恐惧,自己不被允许继续喜欢这个女孩。
那种事情发生的话,可以想见我的生命将如虚踏河面的叶,纵使漂浮在潺潺流水上,却仍将渐渐枯萎。
我会继续努力的,这辈子我都会继续努力下去的。
你就耐心等待,我追到你的那一天吧。
请让我,继续喜欢你。
有人说恋爱最美的时期,就是暧昧不清的阶段。
彼此探询对方的呼吸,小心翼翼辨别对方释出的心意,戒慎恐惧给予响应。
每一个小动作似乎都有意义,也开始被赋予意义。
走在一起时,男生开始留心女孩是不是走在安全的内侧,女生则无法忽略男生僵硬的摆手,是不是正在酝酿牵起自己的勇气。
女生迷上恋爱心理测验,男生开始懂得吃饭时先帮女生拆免洗筷的塑料套。
一切一切,不只是因为自己想“表现得好”,更是因为自己的心里出现一个位置,独属于地球上另一个人——那一个人。这种机率大约是,五十七亿分之一。
对我来说,告白如果只关心成不成功就太逊了,因为“如果一旦成功了,就不会再有下一次的告白了”。
告白当然要成功,所以紧有一次机会。
因为紧有一次机会,当然就得想办法让告白漂漂亮亮,永生难忘。
喜欢对的人,身上会发光。
持续发着八年的光呢。
如果告白的方式,竟然可以决定女孩“会不会喜欢男孩”或“会不会答应与男孩”,那么“喜欢的定义”就几乎与爱情脱钩,变成一种只讲浪漫花招,而不深入真正本质的东西。
所以在我心目中爱情的样貌里,
如果女孩够喜欢男孩,
即使男孩是一边打哈欠一边告白,
女孩九成还是会答应与男孩交往,
剩下失败一成几率,
就是男孩有毁灭性的口臭这件事在打哈欠告白的瞬间,
歼杀了女孩对男孩的喜欢。
算是意外。
既然告白的方式紧紧是表象,
告白的结果不会因此而改变,
那么“苦苦思考告白时机”或“如何在惊喜中让对方知道自己的爱意”这件事,难道都只是愚蠢的把戏吗?
不,反而格外珍贵了。
那是一种心意。
每个人都想要让心爱的对象在见识到自己的喜欢时,
能过拥有最好的心情,
好在记忆相册本里存留最深刻的一页。
所以我们挑场合,选时间,制造气氛,为了他,为了她,为了彼此。多么诚恳的心意。
“最强”这两个字,就是男子汉最好的奖品。
再见,再见,再见。你永远都看不见我放弃的背影有多么伤心,我的幼稚出自我热血的根性,就是靠着这股热血,我才能喜欢你这么久。
而这份热血,竟成了你否定的无谓存在。
人生没有意外,只能说是命运使然。
错过了听见神气魔咒的时机,却因为一场荒谬又热血的怪比赛,让我与深深喜欢的女孩从此在爱情的路上分道扬镳,各自化作一条线,在人生的路上奔驰。 奔驰,却又彼此缠绕。 不久后,我交了女朋友。沈佳仪也交了男朋友。 但我们之间的故事,却没有因此结束。 八年的喜欢,让我们之间拥有了更深刻的联系。 比情人饱满,比朋友扎实。 那是,羁绊。 我们总是在这个世界上,寻找跟我们“连接”的另一个人。 连接的方式有很多种,有的连接是一种陪伴,有的连接是一种互相取暖,有的连接则是一种淡淡的默契。 通过爱情而连接的伴侣,则是我们最向往的关系。 不管你装得再怎么像普通朋友,我还是可以感觉到你对我的喜欢……不,应该说是重视。你对我,很重视。让我觉得,自己很幸福。我很喜欢,你喜欢我……我只是觉得,他不够喜欢我。经历过你是怎么喜欢我,我就会觉得其他人对我的喜欢,无论如何都没办法跟你相比…… 我也很喜欢,当年喜欢着你的我。那时侯的我,简直无时无刻都在发光呢。 我对你的喜欢,原来一直都是有响应的,而不是我一个人在跳舞。对我很重要。我的青春,不是一场独白。
人生不是一个人的,喜欢,也不是一个人的。 我已经将另一个女孩嵌进我的人生,那女孩的人生亦然。我无法掉头就走,那也是我珍贵守护的爱情。 没有结果的爱情,只要开了花,颜色就是灿烂的。 见识了那道灿烂,我的青春,再也无悔。 一场名为青春的潮水淹没了我们。 浪退时,浑身湿透的我们一起坐在沙滩上,看著我们最喜爱的女孩子用力挥舞双手,幸福踏向人生的另一端。 下一次浪来,会带走女孩留在沙滩上的美好足迹。 但我们还在。 刻在我们心中的女孩模样,也还会在。 豪情不减,嬉笑当年。
曲云是当年名扬天下的七秀之一,正所谓“歌罢杨柳楼心月,舞低桃花扇底风”。迷倒当时无数名门子弟,少年才俊,但是曲云却早已将一颗芳心系到藏剑山庄二庄主,石中剑叶晖的身上。叶晖当时正值青春年少,意气风发,与曲云真正是郎才女貌,比翼双飞,羡煞多少旁人。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就在两人正在憧憬美好未来,一个神秘老人的到来打断了他们的美梦。老人不是别人,正是五毒教右长老艾黎与一个苗族中年妇女,长老艾黎告知曲云的真实身份,让两母女重聚,并说明教内混乱,五位圣使彼此毫不相让,都欲争夺教主之位,赫赫一时的五圣教此时已有分崩离析之象,危急之时,艾黎灵光一现,想到教主还有一个私生女,于是拿着魔刹罗预先写好的遗书来找到曲云,要她继任教主之位,光大五圣教。
这个消息对曲云来说无疑于五雷轰顶,从小以孤儿身份长大的孩子突然得知自己是有母亲的,而且这个母亲还是江湖人士唯恐避之不及的五毒教教主,不但如此,还要让自己去接任这个教主。
刚开始去曲云是坚决不愿意回去的,毕竟她和这里的一切都有了感情,更何况叶晖也在这边,她怎么舍得离开。无奈之下,艾黎只有将真相告诉叶晖。
叶晖知道真相以后,受到的刺激并不比曲云少多少,叶晖从小接受儒家教育,是藏剑五侠中对正邪对立看的比较重的一位,所以在曲云来找自己商量之际竟然闭门不见。
曲云对叶晖不肯见自己感到伤心欲绝,认为叶晖是介意自己的出身,一时间万念俱灰,觉得感情这种东西实在是远没有亲人可比,自己最爱之人其实一点也不爱自己,一念之下,跟随艾黎长老回到苗疆,接任了五圣教教主之位。
学*了五圣教至上心法的曲云外貌开始慢慢变化,由一个风情万种的妙龄女子竟然变成了一个小女孩般模样,这种变化就连五圣教三朝元老艾黎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只能猜想是五圣教和七秀坊这两种同为阴柔的内功心法在一起相冲的结果吧。
曲云为叶晖所弃,失意之下,不在信任任何人,尤其是潇洒的少年男子,即使修炼五毒武学令她身形变小,也从未后悔。直到孙飞亮为她跳下万蛊血池,她眼见自幼爱护自己俊美形容的师弟在血池中皮开肉绽,面貌尽毁,全身筋肉膨胀,裂开,他的双目由清澈转为痛苦最终变为迷茫、狂热,但却始终没有离开她一刻,曲云便知道,她再也忘不了这一刻和这个人了,那个名为叶晖的男子从此已经从她脑中淡去,她发誓要花费一生的世间陪着这个打小敬她爱他的师弟,即使他再也无法感受到什么了。
折一只纸飞机,迎着太阳丢在风里,在风里寻找一些奇迹,却迷失了自己;像一只纸飞机,在清风中无奈叹息,被风儿任意轻戏,却无能为力…..
“喔、喔,飞得好高呢!”
女孩丢出了飞机,看着飞机被夏天悠悠闲闲的风带到天空深处。旁边的银发男孩兴奋地站了起来,对着一直站在右边的黑发男孩问了一大段的话,那男孩才勉强地摆摆手。银发的男孩飞快地跑了去。
“你们不叠飞机吗?”女孩转过身来,阳光把她橙色的头发照得耀眼。“哎?玖雷?”
“他不在。去买水了。”黑发男孩径直地躺在后面空旷的草地上。女孩叹了口气,拿出袋子里的白纸,方格纸,认认真真地叠了起来。
“你真的要用这个来传信吗?”他坐了起来,看着她的背影。
“嗯。”然后她的背影抖了一下,手又快速地工作起来。然后她的耳朵察觉到他有懒散地躺下了。
男孩是没有了一支手的。她心里颤颤地动了一下。只要折够1000只纸飞机,就能找回他本身的愉悦了。想起之前他为了把她的书拿下来,从树上掉下来的事情,她不得瑟瑟发抖。
“拥有负罪感的人生,真不舒服。是吗?”他没心没肺的说出这句话。是冷不丁的。
“算了吧。不知道是谁告诉你的,这种蠢办法。啧。”他绝望的小声说着,又无所谓的摆摆幸存的右手。
“不是还剩右手吗?”女孩依旧在叠飞机,他又继续说,“你用不着替我受罪。我们又不是什么关系。”
这句话也是冷不丁的。看起来明明很体贴的话语,反倒让她心里像捅了一刀似的,很痛。是那种无缘无故的,心痛。
“谁说与我无关啊。”女孩的声音是颤抖的。
男孩大概是翻了个身,因为她听见了草丛沙沙的作响。
“与你无关。那是我自己的问题。”
“我们是朋友吧?”女孩的动作缓慢起来。他看不见她脸上有种叫眼泪的液体流下来了。
“嗯。”算是回答的意思。然后女孩的声音也是缓慢的。
“那就应该啊。应该……唔。”
她停顿了。然后他看见她的脊背弯下去了,是在哭吗?他的心也隐隐作痛起来。
——“应该……应该帮助。咳咳。”
她总是在哭泣的时候打起嗝来。然后他*惯在她后背拍拍——那时惯用左手。
“对不起。”他淡淡地说出这句话。
“茗音!哥哥,我回来啦。水也……哎?茗音怎么了?”银发男孩这才发现事情的严重性,看见两人落寞的背影。
“没事。”女孩勉强地笑了,然后又开口,声音不见了那种尴尬的硬咽,“玖雷,一起来叠飞机吧?”
“哦哦,好啊。”他放下了水,跑去了她旁边,也是一样地认真地叠起来。
黑发男孩静下来了。
记得以前睡之前,那个被称作妈妈的妇人总是很温柔地给他们讲起睡前故事。有个与骑士和公主有关的故事,让他一直在回想。
我能不能保护那个叫茗音的爱哭鬼呢?
大概那个笨蛋弟弟能吧。
莱戈拉斯 莱戈拉斯·绿叶是黑森林精灵的王子,一支精灵贵族的后裔。
又译:勒苟拉斯
Legolas Greenleaf
Legolas在辛达精灵语中就是“绿叶”的意思
他祖父欧洛斐尔在「最后同盟」中与吉尔加拉德一同出战,并战死在沙场上;他父亲瑟兰迪尔,就是那位把陪伴毕尔博前去孤山寻宝的十三名矮人关进监牢的精灵王。因此,当毕尔博在精灵的宫殿中躲躲藏藏时,很可能见过莱戈拉斯;而更肯定的是,吉姆利一定不会忘记自己的父亲格洛因曾遭到这位精灵的父亲恶待过。
其父瑟兰迪尔,一个在中州绿林建设王国的辛达精灵,与西尔凡精灵生活在一起。莱戈拉斯是个辛达精灵,属于特莱瑞族,是埃尔达精灵,和南边同胞的高贵血统不同,莱戈拉斯没有超脱凡尘的力量,他没有梅里安的血统。
但莱戈拉斯野外生存能力非常出色,对森林的知识很丰富而且视力范围很广 。
如同他的矮人朋友吉姆利,在莱戈拉斯担任幽暗密林的西尔凡精灵特使来到林谷之前,他的生*事迹没有人知道;但按一般惯例推测,他身为王子,必然曾率队防卫边界许多年,曾用无数兽人的性命来磨炼他百步穿杨的技巧。他显然从未离开过黑森林出门旅行,因为他随同远征队来到洛丝萝林时,是他第一次见到这座由凯兰崔尔与凯勒鹏所统治,他的亲族所居住的黄金森林,他在那里第一次面见了那曾居住在蒙福的不死之地的长辈。在洛丝萝林,他获赠了特制的罗瑞安长弓、箭筒与许多的箭,使他作战的能力大为增强;这弓很大,威力比他黑森林的弓更强,所用的箭也更长:在对付半兽人时,它们真是无价之宝。当他在帕兰诺*原上刀弓并用与吉姆利并肩作战之后,回程两人一同前去参观了闪烁洞穴,他在那里见识到了比自己父王的地底宫殿更美丽炫目的奇景。在他战斗途中,他探*了海岸线,第一次听见了大海的呼唤。这唤醒了莱戈拉斯内心深处对他同胞所航行前往的西方仙境的渴望。魔戒大战后,莱戈拉斯带着一批族人搬到刚铎的伊西利安森林居住。
第4纪元120年,伊力萨王阿拉贡去世,莱戈拉斯最终听从了大海的召唤,他自己制造了一条船离开中土,去了西方,身边还有好友吉姆利相伴,孤帆尽影,这是魔戒远征队成员最后的文字记载 。
弓
Legolas携带一把黑色木弓,大概是紫杉木,是他年幼时在黑森林自己制造的。它的外观构造很简单,是由一整块木头刻成的,取的是努曼诺尔弓的式样,但雕刻着金色、优美、沿着弓臂盘绕的长春藤图案。由于Legolas绝大部分时候都是在密林里射箭,因此他用的弓不会特别长,盘上弓弦立起来约有六十寸高,但威力非常强,可用致命的力量轻易将箭射出两百五十米远,虽然比较常见的情况可能是,在黑森林的浓密树林中,当他追猎敌人时,所面对的射击目标通常都会比较*。黑森林的箭有三十寸长,箭身相当坚韧,因此可以承受如此强弓制造出来的拉力,配合弓身染成褐色,有着窄长尖锐的猎杀箭头,样子很像是锥,为的是要一箭射穿盔甲与身躯。箭尾的绿色羽毛几乎可以肯定是来自雄鸡,或其他生活在森林四周遭到猎捕的禽鸟,上面的搭弦凹槽都是手刻的。这些箭都装在木制的箭筒中,箭筒会染色并漆上树脂,让它看起来有深沉的光泽,然后进一步在筒口四周包覆厚金属做为补强。
Legolas在洛丝萝林所获赠的弓是一把令人赞叹的大师之作:它显然是由一整块蔓蓉的树心所削成的,它的雕刻精致巧妙,以致于它看起来像是用比弓身更白的木质雕出树叶与藤蔓覆盖纵横交错得的样子。弓身上弦之后立起来的高度是六十八寸,享有射程远远四百米并且极其精准的美名;如果它的弓弦中真的如传言一样有幸得到一份来自Galadriel女皇的头发祝福,因此它有如此强大力量的说词很可能是真的。蔓蓉树有某种特质,可以让它的拉力强达一百五十磅,这点类似黑森林的弓,只是它的长度与射程范围更大。当它不被拿在手中时,可以放在皮套内,用生皮皮带绑在箭筒的悬挂皮带上。箭长四十寸,比黑森林的箭稍轻,为的是要减低重量;箭尾金绿色的羽毛是取自火鸡毛,修剪成菱形,它们的箭身染成鼠尾草绿,而它们长筒型的箭镞通常打造成梅隆树叶的形状,用以确保造成最大范围的伤害程度。由于这柄强弓的拉力很强,因此搭弦口通常会用骨头或只有银光河里才能找到的坚硬燧石来增强。洛丝萝林的箭筒是木质的,包覆着皮革;上面镶嵌着一只美丽的金色孔雀,这是中土世界很少见的禽鸟,筒口紧裹着金色的固定环。箭筒一次可装满大约两打箭,用筒上所附的悬挂皮带绕过他的肩膀紧盘在他身上,以防在奔跑或打斗中掉落。如此恰当、快速、伸手从肩后抽箭的设计是为了让Legolas可以确信在伸手拿箭时它都会在固定的位置上。
战甲
据说,除了手腕上的两个皮制护臂之外,Legolas一生中只穿过一次战甲,那是他在准备参与圣盔谷大战的时候。如同他的辛达林精灵同胞一样,他知道这会是一场残酷的*身肉搏战,不会有任何转圈的空间,因此他为安全所做的让步是,穿上由坚硬的熟皮革所打造的八层护褶的护肩甲,这套战甲裹住他的双肩,以皮带横过他胸前固定。这些护褶用铰钉固定在一起,但仍足以让他保持动作灵活;第四、第六与第八片护褶上雕刻有罗翰国的图案。在来到帕兰诺*原展开大战之前,Legolas没有机会作类似的准备保护自己,因此这名精灵深入险恶的战场时,身上穿的是他*常旅行时的衣装:有着精美刺绣的淡蓝色丝衫,柔软的灰绿色毛料紧身裤,麂皮高筒靴,形状像重叠的树叶,上面有植物的饰纹,以及一件双层的麂皮短袖上衣:内层的颜色是卡其绿,稍微厚一点的外层是褐色的,内外两层都裁成花瓣的形状,因此它状似一朵花苞。这件外袍长度过腰,袖子只及手肘,并且下摆两旁开叉,因此不会妨碍他的行动。此外,他还穿了一件在洛丝萝林获赠的斗篷,用一枚银叶别针扣在领口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