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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日葵,曾有一个凄美的希腊神话传说。克吕提厄(Clytie)是一位海洋女神。她曾是太阳神赫利俄斯(Helius)的情人,但后来赫利俄斯又爱上波斯(Persia)公主琉科托厄(Leucothoe)。怒火中烧的克吕提厄向波斯王俄耳卡摩斯(Orchamus)告发了琉科托厄与赫利俄斯的关系。俄耳卡摩斯下令将不贞的女儿活埋。赫利俄斯得知此事后,彻底断绝了与克吕提厄的来往。痴情的克吕提厄一连数天不吃不喝,凝望着赫利俄斯驾驶太阳车东升西落,日渐憔悴,最终化为一株向阳花(向日葵)。
克丽泰是一位水泽仙女。一天,她在树林里遇见了正在狩猎的太阳神阿波罗,她深深为这位俊美的神所着迷,疯狂地爱上了他。可是,阿波罗连正眼也不瞧她一下就走了。克丽泰热切地盼望有一天阿波罗能对她说说话,但她却再也没有遇见过他。于是她只能每天注视着天空,看着阿波罗驾着金碧辉煌的日车划过天空。她目不转睛地注视着阿波罗的行程,直到他下山。每天每天,她就这样呆坐着,头发散乱,面容憔悴。一到日出,她便望向太阳。后来,众神怜悯她,把她变成一大朵金黄色的向日葵。她的脸儿变成了花盘,永远向着太阳,每日追随他----阿波罗,向他诉说她永远不变的恋情和爱慕。因此,向日葵的花语就是——沉默的爱。
向日葵——俄罗斯国花。前苏联人民热爱向日葵,并将它定为国花。现在俄罗斯把国花仍定为向日葵。向日葵,向往光明之花,给人带来美好希望之花,它全身是宝,把自己无私地奉献给人类。关于向日葵,历史上有一美妙传说。 古代有一位农夫女儿名叫明姑,她憨厚老实,长得俊俏,却被后娘“女霸王”视为眼中钉,受到百般**虐待。一次,因一件小事,顶撞了后娘一句,惹怒了后娘,使用皮鞭抽打她,可一下失手打到了前来劝解的亲生女儿身上,这时后娘又气又恨,夜里趁明姑熟睡之际挖掉了她的眼睛。明姑疼痛难忍,破门出逃,不久死去,死后在她坟上开着一盘鲜丽的黄花,终日面向阳光,它就是向日葵。表示明姑向往光明,厌恶黑暗之意,这传说激励人们痛恨暴力、黑暗,追求光明。这向日葵便繁衍至今。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王国里有一位可爱漂亮的公主,公主唯一的乐趣就是欣赏一整天的太阳,从来不因为怕晒黑而躲避,随着公主慢慢长大,国王开始为公主挑选王子,起初公主不同意,但是在老国王的压力下终于答应去相亲,可是因为王子们都忍受不了因为公主对太阳的专注和执着而总是忽略了他们而离开。在老国王一次又一次的训斥下,公主任然没有任何变化,老国王一气之下将公主逐出了家门。 离开家后,公主日复一日的穿越了森林了,跨越了高山,追逐着太阳的行迹,经历了千辛万苦才终于到了一座黑山,遇见了一位老太太。老太太向风尘仆仆的公主了解了一切之后万分感动,原来她就是太阳的母亲。太阳的母亲看到这么执著的女孩,很是感动就答应帮她,让太阳娶她为妻。从此以后公主和太阳过上了幸福而又*静的生活。 又过了很久,老太太看见公主经常忧伤的独自垂泪,于是问公主为何如此,公主说结婚这么久都没有见过自己丈夫的真面目岂不悲伤。老太太非常理解和心疼,就答应告诉公主一个可以看见太阳容貌的方法,但是公主必须答应她一个条件。每天中午十二点看金水杯里太阳的倒影,但是看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刻钟,否则会被太阳发现。太阳倔强的脾气连他母亲也是无法驯服的。 公主非常的高兴与兴奋,令她惊讶的是,她的丈夫长得不仅很俊俏,而且很秀气。她太过于专注和痴迷,忘记了约定的时间,直到被太阳发现。那时太阳非常生气,就告诉她,以后再也不会看到他了,将她赶出了家门。于是太阳往东去了,太阳的妻子就一直追着太阳,无数次的翻山越岭,直到很累很累了,走不动了,仍然还是不肯放弃。太阳看她如此执着,就把她变成了向日葵,太阳到了哪,向日葵的脸就往哪。这就是现在我们看到的向日葵为什么早晨朝东傍晚朝西吧。
绿间真太郎(みどりま しんたろう)
Midorima Shintaro
CV:小野大辅
身高:195cm
体重:79kg
血型:B
星座:巨蟹座
诞生日:7月7日
号码:6号(帝光时期7号)
位置:SG(Shooting Guard—得分后卫)
特殊技能:全场范围任意一点100%命中的超高弧线射篮。
座右铭:尽人事以待天命。
开始打篮球的契机:作为学*的放松才开始的[1]
喜欢女生的类型:年上
最不擅长应对的角色:火神大我
喜欢吃的东西: 年糕小豆汤
爱好 :日本象棋、古典音乐
特技:钢琴
在奇迹是世代队伍里面关系最好的人是:赤司征十郎
现在队伍里面关系最好的是:高尾和成(高尾是仆人)
简介:原帝光中学篮球部「奇迹的世代」六人中一人,在与火神大我相遇前从来没有射失过任何一球。左手指上总是缠着绷带(左撇子)。相当信赖“早晨占卜”,身边总根据其内容并带着幸运物,所以“我的射球才不会失误”。基本上投篮命中率百分之百,但是准备时间会随着距离而加长,这同时也是弱点之一。射程为全场,只要姿势不被破坏都能投进,其投出去的球皆附带着超高抛物线,这也带给对手无比的压力。在漫画180Q使用和高尾和成的合体秘藏技——空中接球三分投篮突破了赤司的防守。
性格傲娇,典型的口是心非。自称和A型的黑子合不来,实则对他极度关心,经常观战诚凛的各种比赛,还曾乔装为了不让别人认出。
自制的“滚滚铅笔”滚中正确答案的概率极高,笨蛋火神靠它国文取得了98分。
中文名: 权志龙 组合:BigBang 队内职务:Leader、rapper、vocal 、producer 昵称:GD、志龙、jiyong鸡涌(韩文发音直译)志勇、妖孽、权leader、龙哥、龙龙 、My 龙龙、wuli yongyong(rongrong)、基德拉根(韩语发音,就好象Michael中文可以翻译成迈克尔) G-dragon 黎太院小绅士 全自动 生日:1988年08月18日 星座:狮子座 身高:178cm 体重:58kg 血型:A型 家庭成员:父母,姐姐 爱好: 绘画, 音乐鉴赏、作曲、作词 特长:Rapping、作词、作曲、DJ、Dance、Beat box、英文、中文 性格特征:责任感极为强烈的完美主义狮子座,不甘于*庸。 喜欢的料理:牛排、炒饭、盖烧饭 喜欢的东西:音乐、名牌服饰、帽子、鞋子、首饰、家虎 g-dragon
最常用的品牌:香奈儿 讨厌的东西:下雨天 宗教:基督教 初中:首尔国乐艺术中学 高中:议**通讯情报高中 大学:庆熙大学后现代音乐系(08级,在读中) 宠物:家虎(家号)(沙皮狗) 个人奖项:08年韩国十大作曲家、最佳魅力先生(唯一10代的获奖者)、09年MAMA年度最佳专辑 在乎的东西:歌词本,朋友们,衣服 初次登台:2001韩国HipHop Flex 喜欢的明星:Jay-Z,Omarion,50 Cent,Nelly,Lil Bow wow ,YG的朋友们 喜欢的颜色:黑色,白色,天蓝色,柠檬色 理想的女孩:纯情、有个性、可爱、善良、善解人意、帅气的女孩,猫一样的女生。 喜欢的电影:A Clockwork Orange 和 Vanilla Sky g-dragon
以后的想法:会努力的遵守诺言 座右铭:尽力而为 纹身: 左边手腕 moderato:中等速度 右边手腕 vitadolce:甜蜜的生活 背上Too fast to live,too young to die 太快以至于不能存活,太年轻以至于不能死去 (GD个人理解:仓促的过活每一天,会使自己感到早早的逝去,所以要以中等速度,享受甜蜜的生活。) 在G-Dragon的身上随时可以看到自然而散发出来的HIP-POP风,仿佛HIP-POP已经成为了他身体的一部分,但是绝对找不到一般80后少年的娇纵浮躁,这个男孩在任何时候都是谦虚*和的。se7en评价:“志龙对Rap是非常有天赋的,也很有能力,乐感很好。” G-Dragon对潮流充满了很高的嗅觉,是BigBang时尚潮流引导者,时尚杂志封面的宠儿。戴帽衫套鸭舌帽、鸭舌帽套方巾、篮球靴配大耳帽;穿女裤、西瓜头... ...他可以跟任何一个模特比谁敢穿,却没有一个韩国明星跟他比谁敢穿。 崔胜贤昵称:TABI 、T、大T、崔TOP、崔有型(style)、塔普、呆瓜TOP(大成爆料的)小草、崔三件(相对于弟弟们来说TOP总是穿得比较多)、崔司机、崔肥子、苦逼哥、小婴儿、崔小花、蚕室绝世美男、bat man 星座:天蝎座 身高:181cm 演唱会(19张) 生日:1987.11.04(农历九月十三) 体重:65kg 血型:B型 特长:Rapping、Beat box、写词 家庭成员:爸爸 妈妈 姐姐(nuthink网络服装品牌代表崔慧允) 性格特点:做事认真、低调、酷爱搞笑、脑子有时候比较抽、虽然是队中大哥,但心理年龄其实还是个小孩子。 教育背景:汉城综合艺术专门学校音乐学系-檀国大学戏剧电影学系(2008入学) 最喜欢的食物:米饭、羊羹、冰激凌、生鱼片、寿司 最难忘的fan:所有的VIP 最喜欢的昵称:崔TOP 最喜欢的颜色:hot pink、黑色、荧光色 在学校的昵称:小婴儿(这个好像是说TOP在学校一直是没睡醒的样子= =+) 对身体的哪个部分最自信:人中 最宝贵的东西:家庭,BigBang,朋友 喜欢的歌手:Ne-yo,Jay-z 最亲*的艺人是:YG家族 理想型:李孝利 减轻压力的方法:为弟弟们搞笑(= =++) 衣服的尺码:L 宠物:查理 Charlie(可卡)
孤高的浮云,拥有常人难以触及的高度和傲慢。
上挑狭长的冰蓝凤眼,黑色柔软如浮云般翻动的短发。只是白皙的皮肤衬上精致的五官,亮出冷傲的神色,一副王者孤傲的样子。
——这一切的主人,名为——
云雀恭弥。
身边似乎漂浮着冰冷的杀气。
能够以任何的角度、距离传递给外人危险信号。少年是一只敏捷苛刻的肉食动物,很美丽、很高贵、很骄傲。
>>野心、尊严、意志
为了自己黑色的贪婪欲望,你*乎疯狂的与敌手匆匆过招,然后寻找新的目标。
追求胜利、力量,你从未停止步伐。你的野心比任何人的都要寂寞。
高傲睿智的意志,被你继承。
不被任何事物拘束,被传颂为贯彻我道的浮云。
——你甚至比这样的形容还要倔强。
>>未来与笑容<<
脑后的年少轻狂,已经被时间揉碎。只有往事中高高在上的笑容残留在唇边。
五度的冷笑,那是强者疯狂颠乱的未来。
“我不*惯立于众人之上,只有立于尸体上我才觉得安心。”-恭弥
云雀恭弥在我心里,始终形同一柄颜色纯粹气势凛冽锋芒尖锐下手狠戾的利器,是比山本更适合持有冷光刀刃的男人,一身华丽的凌厉。
我不止一次看见详细描写他外貌的文字,诸多作者笔耕勤勉孜孜不倦地认真描摹,从泼墨一样的黑发到嚣张上扬的凤眼,俱无靡细不厌其烦,然而对我来说,云雀恭弥这个人的意义已经大大超出了他鲜明轮廓所带来的惊喜,他已经不再是一个名字,一个符号,一个纸页里的黑白剪影,而是一阵苍凉狂风,呼啦啦袭卷而过,风里有血液的腥甜气味,让人从骨髓里泛出冷战来。
家教里只有两个人,从未被提及身世背景家庭过去,一个是REBORN另一个就是云雀恭弥,相似点还有两人都是无可非议无庸置疑的,强。让人以为这种强者就是要横空出世劈开一方天地,天野故意把他们走过的路涂上一层又一层厚厚的黑影,甚至不肯留下一丝风声线索让人们去猜测揣摩端倪,而他们目不斜视趾高气昂地往前走,像是把所有过去都斩于脑后不留痕迹。
如果说骸在黑曜篇最后和指环篇里还展露了一点身为人类的无奈挣扎,那云雀从头到尾就只是强,很强,非常强,被人偶尔出千打败一次会念念不忘咬牙切齿哪怕失去意识身体崩溃死活都得把对方揪出来按在地上痛扁一顿的强。我比较庆幸的是云雀只有强者情结而没有变强情结,在硝烟战火之中成长对他来说是本能而不是目的。
无论山本和狱寺十年前吵得再狠斗得再凶处得再水火不容打得再不可开交,十年后也会成熟到作为彭哥列十代目的左右手和*共处甚至携手合作,可云雀恭弥,简直就像是轻松穿梭与十年时光之中的一道影,没有改变也不会改变,一如既往孤高的浮云。常识公理还有岁月,在他眼里都是不值一提的存在,他从不屑被这种无趣的东西所捆绑束缚,于是干脆利落地打破。这样一个人,如果没有足够好的理由和羁绊,要他成为彭哥列十代目的云之守护者、泽田纲吉的家族成员根本只是一相情愿的天方夜谭。
大多数同人里似乎都喜欢把他描写成一个少言寡语的扑克脸冷面派,我往往只能报着不太理解的心思看下去,而真正看了叫人觉得入木三分拍案叫绝的描写,是《脱轨》里的一段“云雀恭弥并不是单用冷酷原则来制造没水准的强悍表象的人。他会笑,会打招呼,甚至会报以一定程度的关切,但是就是这样才更令人不寒而栗。”云雀恭弥并非缺少常人的欲望和感情,只是种类和方式都太另类,他的温柔亦然,就像是涂在纯黑外套上的一抹血色,那么轻易就被忽略淹没,不醒目也不刻骨,只有仔细辨认才能勉强循出一些踪迹。
家教里他说过最体贴的言语,是在指环战前站在泽田纲吉背后时的那番话,那次他被狱寺称为“少见的安分”,而直到那一刻我才真正了解,他们说浮云是最接*大空的含义,尽管他们似乎一直都只能看着对方的背影远去。而那条由于不可侵犯规定从未使用过的通道,终于有了打开的一天,不管出于什么理由,向来独来独往的孤高浮云终于小小的妥协了一次。
如若评价恭弥,我只会仰望天际轻笑
那朵离天空最*也最远的浮云,就是云雀恭弥。
皮蛋瘦肉粥
他很会做菜,她却只会煮泡面和煎蛋。
那个冬天很冷,他叫她出去吃夜宵,她总不乐意。
于是有一天下午,他就提前买了皮蛋和香肠,晚上拎到她住的地方去。她很好奇地看着他放米下锅……再放香肠……再放皮蛋。不一会儿,就闻到一股子香味。
他把粥端出来,看到她兴奋的表情,笑,你可真是好养啊!她不服气地努努嘴,然后两个人就开始比赛似的吃夜宵。
皮蛋香肠粥,吃了一个冬天,她笑称这是皮蛋瘦肉粥的改良品种。于是开春后,两个人都不可避免地胖了十斤。
后来两个人因为工作分开在不同的地方,她去看他的时候,他做炒饭给她吃,她照样吃得喷喷香,他也照样看得甜蜜蜜,皮蛋瘦肉粥改良品种的日子,在时间中慢慢淡去,只在有时候两人回忆从前的时候被提起。
再后来,因为生活和工作的压力,两个人有了别扭,她不顾他的挽留和哀求,和他分开了。从此,她再也没吃过那么特殊的皮蛋瘦肉粥,也不再记起。
她辞了工作,到离家很远的一个城市工作,想开始新的生活。她想,自己不可以被另一个人束缚,她所追求的不能仅仅是在一个小小的城市里过一辈子。在异乡的城市里,她过得很心慌,一个人听歌,一个人吃饭,一个人扛着一切生活。可是她依然不会做饭。
有一天,她到宿舍附*的粥铺吃饭,寻思着不知道吃什么好。一抬头,看见纸牌上写着 “皮蛋瘦肉粥 ”,心里不由得动了一下。往装粥的缸里一看,不禁呆住了。那瘦肉居然也是香肠。她颤抖着问老板为什么皮蛋瘦肉粥里放香肠。老板忙解释说,因为瘦肉用完了,所以用香肠代替,又忙说,用香肠代替,味道也很好啊!!
她一边哑着声音说,我知道,我知道……一边要了一碗。
低着头,好不容易把那碗拌着泪水的粥吃完。才想起,皮蛋香肠粥的香味,已经离开自己好久了,好香,真的是好香…
蛋炒饭
那是一段快乐的日子,两个人口袋里只有一百元。
很突然地去了他的城市,两手空空,我说,我们就这样在一起吧。他抱着我。紧紧的。
他的一个朋友因为打官司借了他的积蓄。所以,他的钱所剩无几。
我们在一个很安静的小区里租了一套房子,买了必需品后,打开钱包,数了一下,只有一百块。
他说,没关系的,可以去朋友那里借一点。等发了工资就好了。
我说,不借,借第一次,就会借第二次。我们要吃得起任何苦。这样才能永远地在一起。
我趴在床上,开始分摊钱。
这三十块给他早上做公车用的。偶尔天气不好,打车回家。
十五天,只需要熬十五天,他就要发工资了。
另外三十块是给他买早餐用的。
还有三十块是我和他晚餐用的。
剩下十块是备用金。以防万一。
他趴在我身上,叫我老婆,他把脸埋在我胸前,沉默不语,我知道他心里很疼。
就这样我们拥抱在一起,我哼着小曲儿,他一直一直把脸埋在我胸前。听我哼曲儿。
他说,我是这样爱你。
我说,我们会永远在一起。
第一天早上,和他一起起床,看着他洗脸刷牙,然后手拉着手,送他上班。看着他上公车。车上人很多,我看到他和他们挤在一起,他的眼里写满幸福。我们挥手,我看着车远去,然后回家,洗衣服。收拾房间,用一块很干净的抹布擦地板,厨具,门。
阳台上的风铃发出很清脆的声音,叮,叮,当……当……咚……咚……我看着它笑了。那是我们明天幸福的掌声。
中午的时候,他问我,吃午饭了没有。
我说,吃了。
其实我没吃。我要我们不借钱便过完这个月。
我这样倔强,把他的心疼放在心底,就是不许他借钱。
所以,当他回来把一千块钱放在我手里的时候,我哭了。
我说,我并不是一个怕吃苦的人。但是,我要我们可以坚持着做任何事,就像我来你的城市,坚持着把父母给放弃了,把工作给放弃了。把朋友留在了远方。来这陌生的城市,只为了和你相爱。
我陪着他,坐公车去他朋友的家,把钱还掉。
那晚,天空很美,有很多星星,在草地上,我躺在他的腿上,数星星。我说,天空多美啊,我们的爱情多美啊。
我背词给你听吧。喜欢谁的呢,嗯,秦观的《鹊桥仙》吧。苏轼的《卜算子》。不知觉间背了《江城子》。他低头吻住了我。他说,我们不会分离。
于是,我们说,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
我怕他不吃早餐,所以,经常都给他买好早餐。有一次,夜里,十一点半,我们都睡了,做了一个梦,梦到很多个面包店。醒来后,发现自己忘了给他买早餐。穿着睡衣就往楼下跑。他拦着我说,干嘛去啊。小心摔着。
我说,对不起,我忘了给你买早餐了。
我看到他哭了。在门口,他毫无顾及地吻了我。吻得我喘不过气来。
那晚,我买了老婆饼。多亲切的名字。
晚上,很有意思,鸡蛋二块四一斤。我会挑鸡蛋,很新鲜的。菜场很脏,我挤在一堆中年妇女中间,挑鸡蛋。我会还价。
晚餐是我做的,买一点点蘑菇。放在煮好的开水里,然后,把鸡蛋打进去,看着它沸腾。放一点点葱,还有鸡精。很香。一碗汤大约花了我们八钱。
他喜欢吃菠菜,很便宜。一块钱一把。我会做很多样式的菠菜。比如,煮的,蒸的。他吃得很香。我看着他,就笑了。
有时候,会只炒蛋炒饭。这是我的绝活,他常夸我。这个我是跟有经验的厨师学的。
先放油,把米饭放进去,搅一下,放一点点的盐。
然后,盛在一个大碗里。
拿个小碗,打二个或三个鸡蛋,搅拌。放进味精,盐,之类的调料。搅均后。再往锅里放油。把鸡蛋放进去,用筷子搅。让鸡蛋散开。不要弄得太老。 然后,把米饭和鸡蛋全倒在锅里拌。在锅里闷几分钟。
然后就可以等着他回来吃了。
我们用一个大碗吃。两个勺子,头对着头。笑嘻嘻的。很快乐。一碗清淡的蘑菇汤,一大碗蛋炒饭。他给我讲一些快乐的事。
那段时间,我不出门,我不想花钱。家里没有电视机,什么都没有,可是,我有好多事情做,我要晒我们的被子。我喜欢晚上睡觉的时候闻到太阳的味道。像我们的爱情,很温暖,很好闻。
他也喜欢闻太阳的味道。但是,他更喜欢抱着我,闻我的味道。
他说,那是一个好老婆的味道。
我们在十五天里,花了八十五元。
他坐公车花了二十六元。早餐,三十元。中餐,我没吃。晚餐,二十九元。
他发了工资,带我去逛街,他说,你想要什么呢,让我买给你。
我带他去我每次买菜时经过的一个小闹区,那里有很多小摊,我指着小盒子里的一个戒指,我说,要它。
那是一个只有十元钱的戒指。
小白兔蹦蹦跳跳到面包房,问:“老板,你们有没有一百个小面包啊?”
老板:“啊,真抱歉,没有那么多”
“这样啊。。。”小白兔垂头丧气地走了。
第二天,小白兔蹦蹦跳跳到面包房,“老板,有没有一百个小面包啊?”
老板:“对不起,还是没有啊”
“这样啊。。。”小白兔又垂头丧气地走了。
第三天,小白兔蹦蹦跳跳到面包房,“老板,有没有一百个小面包啊?”
老板高兴的说:“有了,有了,今天我们有一百个小面包了!!”
小白兔掏出钱:“太好了,我买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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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天,小白兔去河边钓鱼,什么也没钓到,回家了。
第二天,小白兔又去河边钓鱼,还是什么也没钓到,回家了。
第三天,小白兔刚到河边,一条大鱼从河里跳出来,冲着小白兔大叫:
你要是再敢用胡箩卜当鱼饵,我就扁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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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一只小白兔来到一家商店问老板:“老板,有胡萝卜吗?”
老板摇摇头:“没有。”
小白兔听完就“嗖”的跑了。
第二天小白兔又来到这家商店问:“老板,有胡萝卜吗?”
老板生气的摇摇头:“没有。”
小白兔听完就“嗖”的跑了。
第三天小白兔又来到这家商店问:“老板,有胡萝卜吗?”
老板愤怒的大喊:“没有没有!再问我就用钳子把你的牙齿拔掉!”
小白兔听完就“嗖”的跑了。
第四天小白兔又来到这家商店,怯生生的问:“老板,有钳子吗?”
老板说:“没有。”
小白兔于是问:“有胡萝卜吗?”
不知道过了多少天,一只小黑兔来到这家商店问老板:“老板,有胡萝卜吗?”
老板生气的摇摇头:“没有。”
小黑兔听完就“嗖”的跑了。
第二天小黑兔又来到这家商店问:“老板,有胡萝卜吗?”
老板非常生气:“没有没有!再问我就用钳子把你的牙齿拔掉!”
小黑兔听完就“嗖”的跑了。
第三天小黑兔又来到这家商店,怯生生的问:“老板,有钳子吗?”
老板生气的说:“没有。”
小黑兔于是问:“有胡萝卜吗?”
老板愤怒了,捉住小黑兔,拿出一把小锤子,把小黑兔的牙齿敲掉了。
第四天小黑兔又来到这家商店,含糊不清的问:“老板,有胡萝卜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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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颈鹿说:”小兔子,真希望你能知道有一个长脖子是多么的好。无论什么好吃的东西,我吃的时候都会慢慢的通过我的长脖子,那美味可以长时间的享受。” 小白兔毫无表情的看着他。 ”并且,在夏天,那凉水慢慢的流过我的长脖子,是那么的可口。有个长脖子真是太好了!小白兔,你能想象吗?” 小白兔慢悠悠地说:“你吐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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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兔和大狗熊走在森林里,不小心踢翻一只壶。 壶里出来一精灵,说可以满足它们各三个愿望。 狗熊说,把它变成世界上最强壮的狗熊。它的愿望实现了。 小白兔说,给它一顶小头盔。它的愿望也实现了。 狗熊说,把它变成世界上最漂亮的狗熊。它的愿望又实现了。 小白兔说,给它一辆自行车。它的愿望又实现了。 狗熊说,把世界上其它的狗熊全变成母狗熊! 小白兔骑上自行车,一边跑一边说,把这只狗熊变成同性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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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家公司 老板:兔兔,今天工作忙不忙? 兔:不忙。 下班时老板对兔兔说:你明天不用来了。 兔兔:为什么? 老板:因为你不能多为公司干事,所以才会不忙,公司要你何用? *第二家公司 老板:兔兔,今天工作忙不忙.兔兔:很忙。 下班时老板对兔兔说:你明天不用来了。 兔兔:为什么? 老板:因为你做事没有条理性,所以才会整天忙,公司要你何用? *第三家公司 老板:兔兔,今天工作忙不忙? 兔兔:还行。 下班时老板对兔兔说:你明天不用来了。 兔兔:为什么? 老板:因为你做事不理性,所以才会有什么”还行”不”还行”的,公司要你何用? *第四家公司 老板:兔兔,今天工作忙不忙? 兔兔:刚忙完。 下班时老板对兔兔说:你明天不用来了。 兔兔:为什么? 老板:因为你做事效率太低,做完就不能检查一下么?公司要你何用? *第五家公司 老板:兔兔,今天工作忙不忙? 兔兔:有些做完了,也检查过了,现在在做其他事。下班时老板对兔兔说:你明天不用来了。 兔兔:为什么? 老板:因为你做事缺乏系统性,有些事不会一起做么?公司要你何用? *第六家公司 老板:兔兔,今天工作忙不忙? 兔兔:我的工作都做完了,正在帮别人做。下班时老板对兔兔说:你明天不用来了。 兔兔:为什么? 老板:因为你做事没有打算,你不会自己规划一下明天要做的事么?公司要你何用? *第七家公司 老板:兔兔,今天工作忙不忙? 兔兔:今天的工作做完了,明天的工作也了。下班时老板对兔兔说:你明天不用来了。 兔兔:为什么? 老板:因为你做事不考虑整体,你不会帮同事分忧解劳吗?公司要你何用? *第八家公司 老板:兔兔,今天工作忙不忙? 兔兔:今天的和明天的工作都做完了,现在在帮同事的忙。 下班时老板对兔兔说:你明天不用来了。 兔兔:为什么? 老板:因为你太爱出风头,你的帮忙很可能造成其他人的懒惰或压力,公司要你何用? *第九家公司 老板:兔兔,今天工作忙不忙? 兔兔:等一下,我思考一下再回答你。 下班时老板对兔兔说:你明天不用来了。 兔兔:为什么? 老板:你目中无人,我问你话竟然一再搪塞我,公司要你何用? *第十家公司 老板:兔兔,今天工作忙不忙? 兔兔:我……我……不、不知道……该、该怎么、回答你。 下班时老板对兔兔说:你明天不用来了。 兔兔:为什么? 老板:因为你连做事忙不忙都不知道,公司要你何用? *第十一家公司 老板:兔兔,今天工作忙不忙? 兔兔:去你的,老子辞职了~~~~~~~~~~老板:嘿!有个性,我们公司就不放你走!
哪个女孩没有几件小碎花
碎花是田园的格调,
有大自然的味道,
为夏日里,添一抹清凉。
与碎花有染
总要慢慢成熟,将这个浮华的世界看得更清楚,看穿伪装的真实,看清隐匿的虚假,很多原本相信的事便不再相信。但是,要相信,这个世界里美好总要多过阴暗,欢乐总要多过苦难,还有很多事,值得你一如既往的相信
旅途中遇到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每一处美丽的景色,我带不走,也留不下,来了即是来了,走也就走了,但这些都有可能成为一生中难忘的记忆。
碎花裙子的故事
那日,阳光白花花地照在街道上,若寒突然说他要恋爱了。江小莫的心突然凉了半截,但不得不装着微笑,还要祝他幸福,若寒压根不知道江小莫已暗恋他很久了。
班上的同学都只知道小莫和若寒是最好的朋友,他们的友情比铁还硬。小莫总是给若寒带早餐,若寒也会不厌其烦地穿过操场去小卖部给小莫买零食。在情窦初开的15岁,总是充满着各种各样的流言蜚语。关于爱情,正是那个年纪不懂却总想弄懂的东西。可是不会有人怀疑小莫和若寒。因为小莫是在数学课上总是睡得一塌糊涂,而语文课上尽显才华的捣蛋女子。更倒霉的是,某天小莫突然发现自己似乎喜欢上了若寒——这个交往了好几年的“哥们”,这个有着白皙皮肤,笑起来像女生,因发育不完全而有瘦高身型的男孩。那个江小莫就是我。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能确定是否该去表露自己的感情,甚至躲在被窝里偷偷地笑到差点岔气,周若寒,我竟然喜欢上了周若寒,要是被别人知道肯定会笑掉大牙的。为什么?因为黑豆一般的我站在白净的他面前活脱脱就像“黑白无常”,但人称“丑女多才”,还真中了这句话,我的才华是若寒望尘莫及的。我们俩的感情形同如兄弟,如果我捅破了这层关系的话,兴许我们连哥们也做不成了,于是我决定把这份美好的感情放在心底。
暗恋刚开始进行得顺利而新鲜,但积压太久的情感也会有变质的一天。直到我学会了悲哀,才知道曾经能够让我躲在被窝里笑到岔气的事已经变质了,它不在我的掌握之中了。
不羁的性格,注定要在感情里受伤的。我在书上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我和若寒之间的种种,并像个文人似地在稿纸上深沉地书写:“我的不羁注定了我的骄傲,他的完美注定了我的自卑,但我宁愿死也要选择表露我的骄傲,掩埋他带给我的自卑。”
毕竟这是我人生中第一场爱情,听说大部分女孩的第一场爱情都是在暗恋中进行的。只是我不知道是不是她们也像我一样躲在被窝里偷偷笑过,但我知道我是把暗恋当做一份事业,用最虔诚的心去经营的。
若寒拉了我去学校后门新开的珍珠奶茶摊买饮料,我和他都喜欢喝这种有着浓郁奶香的瓶装饮料,里面加了黑亮黑亮的圆圆的“小珍珠”。那时暗恋的味道,就像手里握着的柠檬味珍珠奶茶,酸酸甜甜,只有自己一个人知道。
“小莫,你看见卖珍珠奶茶的那个帅哥了吗?嘻嘻,像你这么粗心的马大哈是肯定不会注意的吧?”若寒像往常一样调侃,并故意把吸管弄出很大的声音,然后把空瓶子往我怀里一塞就跑了。在我面前他总是会用没完没了的恶作剧和鬼点子来欺负我,我向来懒得跟他计较,久而久之,就成了我们之间某种特定的关系,似乎我江小莫就是拿来给他欺负的。但我也绝不是省油的灯,光散布谣言就能把他“置于死地”,我添油加醋地把他描述成了一个有同性恋倾向的男孩,至于证据,当然就是若寒每天都会去垂涎卖珍珠奶茶的帅哥。这个谣言竟然在同学之间流传甚久,见他急着解释而憋得通红的脸,我就会笑到牙齿疼。
但这样的日子没过多久,我就不能自己地安静起来,不再张牙舞爪地追着若寒满教室跑,而是一个人悄悄地跑到河边的沙滩上去遐想,仰脸看云,或捡根竹枝在沙地里来回地圈画着自己都看不懂的符号,乐此不疲。我亦开始写诗,为他,也为我年少时的这场爱情。其实我真的很讨厌自己满脸忧郁的傻样,但谁叫爱情来得这么麻烦,让人头疼?
我写:“多么希望有一天,光脚踩着故乡的青石板,穿着碎花的吊带裙子,走入你的心房。”
那时我的衣橱里是没有裙子的,更谈不上妖娆的碎花吊带裙。从小到大,我从没穿过裙子,若寒曾经说过,世界上最可笑的事莫过于看江小莫穿上连衣裙。他不知道我的爱情就寄托在这件我还不曾拥有的裙子上,我想总有一天,我会为若寒穿上裙子的,无论他如何取笑我都要穿。
一向高调的我,把对若寒的好感埋藏得很深很深,而身边所有的人都早已*惯了我没心没肺的样子,哪会注意到我内心深处最浓烈的触动。我的忧伤也自此而来,人多的时候更显寂寞,直到我厌倦了听周围同学无止尽的描述,全是关于若寒和那个女孩的事情,我才渐渐地收起了我*时的嬉笑怒骂,越来越安静起来。
那是一个文静而美丽的女孩,说话的时候都能看到跳动的可爱的小酒窝。也许这才是若寒喜欢的类型,金童玉女般,而我,只是跟着若寒屁颠屁颠跑,他打球时我给提书包,他打电游时我掏钱的“哥们”,并且我的皮肤黝黑黝黑的,站在若寒面前黯淡无光。曾经为了让自己长出好看的酒窝,没事的时候就用手指使劲戳腮上的肉,但最终没有出现奇迹,我依然是那个丑丑的没有酒窝的江小莫。
越想就越是自卑,并开始无故地疏远了若寒。
他竟然也没有发觉什么,依然笑起来跟女生似的,上课时回答问题无论正确与否都会脸红。而我的悲哀全都倾泻在文字里,整整一寸高的稿纸,有朦胧的爱情诗,也有青涩的情感散文,相同的是,无论什么样的文字里都有若寒的影子。我想这场爱情留给我的,也不过是这些隐藏在文字里的记忆,因为现实中,我们随时可能因为种种原因而远离对方,直到慢慢淡忘。
“小莫,你最*又发什么神经?”直到一个星期后他才发觉到我的反常,心里的委屈顿时蔓延开来,但我的骄傲使我再次隐藏自己的情感,假装无所谓地说:“怎么?本姑娘构思悲情小说太入神了,不行啊。”他随便地“哦”了一声便不再说话。是的,我对他的感情,也许只是我构思出来的一部悲情小说而已,现实中是找不到脚本的。
终于,若寒又在白花花的阳光下告诉我,他恋爱了,就是那个女孩。人来人往的街道上,若寒快活得像偷吃了零食的小孩,白皙的脸灼灼发光。我突然睁不开眼睛,不知是阳光过于强烈还是眼睛里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内心里在不停地说:“江小莫,打住,不能再得寸进尺了。”而眼泪就那样泛滥起来,冲破了紧闭的眼皮。若寒慌了,忙用衣袖笨拙地给我擦着眼泪,却不问为什么。我想他也许是知道我喜欢他的吧!
后来,我们文理分班,若寒是要学理的,而我是天生的文科生,我讨厌太多的数字、符号、公式,并且一见数学老师我就犯困。班里举行了一次晚会,分班后,尽管大家还在一个学校,但已经不能再朝夕相处,特别是选择了不同科目的同学,比如我和若寒。他恋爱了,再加上分班,已经不可能再有以前那样的日子出现了。
晚会上,我穿着吊带的碎花裙子,出现在众目睽睽下,所有人都当这是我给大家的一个*乎恶作剧的惊喜,不给面子般地哄堂大笑。也许若寒说的对,世界上最可笑的事莫过于看江小莫穿上连衣裙吧,但我自己知道,这是我对爱情的一种表达。
分班后,我和若寒真的没有了太多的交集,高考的压力让我们彼此连一次像样的聚会都没有过。最后一年,我们之间的交流仅限于见面的点头、微笑,很难想象我们以前是亲密到喝一杯饮料的朋友。
时间就这样如流水般匆匆过了,对若寒的感情也因为长时间的搁浅没有先前的浓烈了。
去上大学的那个夏天,我看着渐行渐远的熟悉的小城,心里默默地想,若寒,你会记得我曾为你穿过碎花裙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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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心就像是精心为你准备好的一个大蛋糕,然后被你亲手割成一块又一块。
只有经历刻骨的崩溃之后
你才知道自己将会如何生活,
什么才是真的重要。
我不够坚强,不够勇敢,我要一个人面对这个世界,我无法说我可以,因为我做不到。不是因为他,只是这之后,我的心再也回不去了,什么是真的心痛?就是碎了以后还要自己一片片的粘起来,有一度我无话可说,也不想哭,妈妈心疼的一次次到我房间看我,我会说没事了,但是才发现短短10天我却短暂性失忆了,手机时常丢在家忘了带,很多记得的密码账号都不记得了,做很多事就像是日夜不停的轮轴,看着在动,其实毫无目的,也根本不知道需要得到什么结果。
这三个月很多次我都想要放弃了,但是后来忍一忍也就过去了,以为你是生命中人,不忍轻言放弃。不曾想到你想要辜负的人当中,竟然有我,如果可以把我所有的失望都塞到你嘴里,我想你又何止是被撑死?
原来爱情这么伤。我付出了这么多,你却没有感动过。
这几日我也真的不敢再去回忆当天下午我在厕所里大哭着打电话给麻麻说:麻麻我好委屈,好委屈,我做错了什么他要这样对我。。。。。
如果这三个月一切的一切都是你装出来骗我的,我想我的心真的死一般沉寂了。所以我宁愿不去相信别人跟我说的绝望的话,连我自己都绝望了,又能用什么来迎接未来的希望。
我不清楚我需要到什么时候才能恢复元气,我也不清楚我现在是否真的好了,可是爱情对我来说就像是水中映出的月亮,风吹动就摇晃,手一碰就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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