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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你如阳光,明媚不忧伤
没有阳光 自己便是阳光
阳光下跳舞的孩子
和阳光有关的日子
我站在人潮中,
渴望能握著你的手不鬆開。
而你的面容掩映在人潮中,
我們之間相吸的磁鐵,
似乎失去了效力。
五月的陽光,
是一個短篇小說。
剛剛開始就已經結束了。
我们要学会珍惜我们生活的每一天。因为,这每一天的开始,都将是我们余下生命之中的第一天。
我们有些故事,不一定要讲给所有人听;有些悲伤,不一定谁都会懂;有些伤口,时间久了就会慢慢长好;有些委屈,受过了想通了也就释然了;有些伤痛,忍过了疼久了也成*惯了;有些藏在心底的话,不想说也就没必要说了。其实,并不是所有的痛,都可以呐喊;不是所有的爱,都可以表白。
我的捐赠
不是一轮太阳
而是一盏路灯
太阳惹人耳目
甚至会将你灼伤
路灯静静守候
温暖你内心的冰凉
向日葵有太阳的陪伴,我不需要太阳,我只要有你就很满足了,
虽然你没有太阳耀眼,可是我需要的只是一个你,
需要一个眼里只有我的你,再也容不下别人的你,
你不用有太阳那么耀眼,只要在我眼里那么耀眼就好了,
你不需要那么伟大,把每个人的世界都照的温暖
你只要把我的世界温暖就足够了,
在我的世界里,你就是我的最耀眼的太阳。
温暖的,明亮的,希望的,永恒的。
这些词,都是我用来形容阳光的。和许多人一样,我也对阳光有瘾,在阳光怀里,我就是最幸福。
我突然意识到阳光曾给我每一个人留下那么多故事,并且还在继续创造着,直到我死去的那一天。
在人群中,在嘈杂外,我成长,我有阳光。阳光从不漏掉一个细节。我和阳光的情缘,定是从我小时候就结了用一株秋天里的狗尾草打的蝴蝶结。只是我无法像月岛雯time-leap,无法看到阳光下不带记忆的脸上,是惊奇,陶醉,单纯的开心,还是让阳光熏的睡意昏沉。
从漫不经心到敏感多情,从无意识到自我城堡的建立,我回首,看到的总是自己的影子。阳光,肯定见证了我所有的成长,知道的比爸爸妈妈、亲爱的闺蜜还要多。
想想吧,我那一天从六楼下到四楼,楼梯拐角的窗口出现的那个英俊的男孩儿,背着的双肩包里插着一个网球拍,难道阳光没看见吗?
正是在那样一个阳光的下午!我撒开了就跑到一楼,男孩儿还在视线之内。太阳笑着,给我多一把的阳光,晒得我心慌慌。他在阳光下,是那么美好。我跟着他,走过宿舍区,走进蛋糕店——不知道他买了什么,我随手抓了一罐草莓酱——走完挨着球场的长长的路……走着,走着,后来他去了哪里?那样的阳光照着那样的身影走进了我年轻的心里。
这是哪个季节呢?阳光还是这么美得撩人。我踩着棉实的一地草叶,旋转了一圈,一圈;这样的阳光永远让我满足,让我快乐地唱起歌来。他就站在那棵大树下,在阳光的影子里。我带着香甜的阳光气息,在他面前停住;他拉起我的手,我把满身的阳光给了他;阳光又给了我满身心的明朗,说我总会用得上。
我拿着回忆的底片过滤某些阳光,阳光可以这样黑白。在黑白的阳光里,我感觉同样的温暖,流在他的每一寸37°的柔软肌肤里的温暖。夜晚,我不做阳光的宝贝,就偷偷做那一只跳出城堡的猫,乘着月色柔软而温顺地伏在他用迷离的樱花筑起的巢……
花时过,花事便了。我难道忘了樱花自有期,一周半旬我们也可以称之时?看,一树的樱花,16天便落尽了,何况谁也不可能拥有整一树。寂寞的樱花树,阳光还在照着,这让树从不悲哀。照着,阳光老这么照着,就算你说你哭过,我们也无法去阳光那里讨蒸干的眼泪来;那么,便忘了吧。
阳光,明朗地照在身上。
接下来有阳光的日子,我都不觉得落魄。一个人,可以自由地去任何地方,阳光在脸上,天马行空,冬眠的鸟儿开始飞翔。阳光照嫩了我眼里的春天的绿芽,照亮了夏天盛开的栀子花,照得路上掉进鞋里的秋天一点也不硌脚,何况那本来就明亮凄美的冬天的雪花,经阳光一照,让永恒不再无法抵达。
亲爱的爸爸妈妈,亲爱的朋友们,我知道偶尔你们会想起我。只怪我居无定所,所以若想知道我的*况,还要辛苦你们在早上太阳刚刚打完哈欠,坐起身子时取那第一米的阳光,不一定要用信封;是装在打算逛集市用的菜篮子里,还是装在肯德基早餐配送的纸袋子里都没有关系。你们恐怕都知道,阳光对我一直都那么宽容,慈祥,温暖,明亮。
如今,我拄着拐杖,让阳光搀扶着。穿梭在新一个世纪里的人群里;蓦不然转过那座很高很高的楼的一角,迎面过来一股熟悉的香甜气味包裹着的白头发老人。我咧嘴一笑,来不及抬头,阳光默契地从他身上分离了我当年花季的影子,影子在我身后起舞,优雅地把我身体里的那个关于他的影子邀请到阳光下,旋转出我的记忆。
或许走过这个街角,我就该和阳光一起永恒了。只是这一刻,我还来不及想。
我心里所在默默一遍一遍念叨的,只是:所有的这些,IS-JUST,只不过,是关于阳光。
动漫作品《中二病也要谈恋爱!》中女主角。高中一年级学生,现役中二病患者。勇太的同班同学。右眼带着眼罩,遮住戴着隐形眼镜金色虹膜变色片的右眼。皮肤纯白、个子娇小的短发少女。
电视动画
动画剧照(80张)开学前两天入住姐姐十花的公寓——勇太家的楼上。自我设定为“邪王真眼使(邪王真眼の使い手)”的现役中二病患者。会像是小学生一样穿暴走鞋。身材娇小、皮肤白皙的美少女,班上男生全员投票的“可爱女生锦标赛”中获得第四名。虽然是个美少女,但是在数学上简直是毁灭性的无能。在英语方面稍显无能,在远东魔法午睡结社之夏(极东魔术昼寝结社の夏)成立之初,为了通过5个人限制成立社团,有过精神分裂成凯特林奇怪表演,但是却没能听懂老师的“What do you think of Rikka?”。除了裁缝之外,其他能够表现女孩子个性的技能直接全部为0。
因为“红色的果实会降低魔力”这样的理由,不喜欢番茄之类的食物。(妄想)以名为“漆黑泽克斯原始型第二(Schwarz Sechs Prototype Mark II)”的自动伞为“武器”,拥有名为“永恒之枪”的攻击和“漆黑伞盾”的防御。与勇太、五月七日、凸守、丹生谷等人组建同好会“远东魔法午睡结社之夏(原文:极东魔术昼寝结社の夏)”。
在刚开学时因为发现了在阳台上说着中二病台词的勇太而使其与六花订立了契约(在最终第12话里,午睡前辈透露出,六花是因为两年前搬到勇太的楼上时,看见勇太的中二行为,才模仿成为中二病的),更是在与勇太的相处中慢慢喜欢上勇太,并在动画后期(第10集)与勇太订下了“恋人”的契约。
父亲在三年前突然离世,六花却至今无法接受这个事实。相信父亲在“不可视境界线”另端的*行世界,为寻找“不可视境界线”而患上中二病,祖父一直都反感六花的中二病。在与祖父母生活了两年后搬去与姐姐十花同住,成为勇太的邻居。在班级里存在感稀薄。这让六花感觉很孤独,直至遇到勇太才感受到被照顾的温暖。
奥黛丽·赫本(Audrey Hepburn),1929年5月4日出生于比利时布鲁塞尔,英国电影和舞台剧女演员。
1948年,赫本在一部时长仅39分钟的荷兰风光纪录片《荷兰七课》中出境,开始电影。1954年,她在影片《罗马假日》中第一次出演女主角,并获得奥斯卡最佳女主角奖。同年,她因在舞台剧《美人鱼》中的表演,获得托尼奖的最佳女主角。1955年,她凭借电影《龙凤配》再度获得奥斯卡最佳女主角奖的提名。1961年,她主演了电影《蒂凡尼的早餐》。1964年,她主演了歌舞片《窈窕淑女》。***年,息影多年的奥黛丽客串出演最后一部电影《直到永远》。
晚年时,奥黛丽·赫本投身慈善事业,是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亲善大使的代表人物,为第三世界妇女与孩童争取权益。1992年被授予美国“总统自由勋章”,1993年获奥斯卡人道主义奖[1]。1993年1月20日,奥黛丽·赫本因阑尾癌病逝,享年63岁。
赫本一生**获得五次奥斯卡最佳女主角提名。1999年,她被美国电影学会评为“百年来最伟大的女演员”第三位。2002年5月,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其纽约总部为一尊7英尺高的青铜雕像揭幕,雕像名字为奥黛丽精神(The Spirit of Audrey),以表彰赫本为联合国所做的贡献。
奥黛丽·赫本影响并改变了半个多世纪以来人类的审美与时尚潮流:有“时装圣经”之称的时装杂志《VOGUE》曾以29%的得票率,将她评为“世界时尚名人”第一名。其发言人称,人人都认为奥黛丽·赫本高贵而优雅,她的美丽永恒不变;提及时尚,人人都会立刻想起她。
她被认为是自然与美的化身;她的性情温和,微笑散发着独特的魅力。因此,时尚杂志《ELLE》也将赫本评选为“有史以来最美丽女人”第一名。
除了美貌,赫本为人的低调友善,对待工作的敬业勤恳同样让人难忘。两度获得奥斯卡最佳导演奖项的比利·怀尔德曾言,赫本身上呈现的是一些消逝已久的品质,如高贵、优雅与礼仪等。“连上帝都愿意亲吻她的脸颊,她就是这样一个讨人喜欢的人”,这位大导演如是说道。
她带给世界的爱与感动并不仅限于自身的品行。晚年,赫本受邀出任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慈善大使,为第三世界的妇女与儿童争取权益。因此,她以非美国公民的身份,获得美国公民的最高荣誉“总统自由勋章”;联合国也在总部为她树立起一座塑像,并命名为“奥黛丽精神”,她是唯一获此殊荣的人。听闻她死讯之时,伊丽莎白·泰勒伤感地说,天使回到了天国。由是,她被誉为“天使在人间”。
初时看到打扮得妖里妖气,人不人鬼不鬼的,心里免不了带点儿战兢,感觉她们恍如凶神恶煞的模样,担心自己瞅多了几眼会惹来“杀身之祸”!后来才发现实际上她们并不可怕,而且还很友善,乐意让人摄取她们的照片!这些青春少女,年龄介于12至16岁之间,大部分是中、高校女学生。这些少女们身上的服装,大多数是自己亲手制作的,只有一小部分的衣着是在原宿街上特别服装店购买的。在这里,一切就只有那么一个规则:没有规则。参与者有那么自由的创作空间,任随天马行空!衣服可以缤纷七彩,头发可以五颜六色,化妆可以五花八门,把自己的创作力发挥得淋漓尽致。有妖治的粉饰,也有较简单的摇滚打扮,任君鉴赏。
“跟涩谷的喧哗和混乱相比,原宿是个可以怀着轻松心情消磨一两小时的地方。
只要你步出模仿英国乡村风格兴建的原宿车站,便会看到已成原宿经典标记的一对惹眼招牌。穿过那条永远挤满人的小径,就是你在报纸杂志上,一定看过的人气热点竹下通。
原宿几年前的竹下通,主要售卖明星照片和偶像精品,随着明星精品店的没落,取而代之的,是很多很有看头的精品杂货小店。当然少不了为原宿族而设、售卖色彩极鲜艳夸张的奇装异服和银器的专卖店。普通人根本不敢穿在身上。
来到原宿,绝不可错过到LAFORET百货公司吸收最新潮流信息。 女孩子一头栽进去,就会如狼似虎地买买买,简直是一发不可收拾,简直是男人最痛。
奥黛丽·赫本(Audrey Hepburn),1929年5月4日出生于比利时布鲁塞尔,英国电影和舞台剧女演员。
1948年,赫本在一部时长仅39分钟的荷兰风光纪录片《荷兰七课》中出境,开始电影。1954年,她在影片《罗马假日》中第一次出演女主角,并获得奥斯卡最佳女主角奖。同年,她因在舞台剧《美人鱼》中的表演,获得托尼奖的最佳女主角。1955年,她凭借电影《龙凤配》再度获得奥斯卡最佳女主角奖的提名。1961年,她主演了电影《蒂凡尼的早餐》。1964年,她主演了歌舞片《窈窕淑女》。***年,息影多年的奥黛丽客串出演最后一部电影《直到永远》。
晚年时,奥黛丽·赫本投身慈善事业,是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亲善大使的代表人物,为第三世界妇女与孩童争取权益。1992年被授予美国“总统自由勋章”,1993年获奥斯卡人道主义奖[1]。1993年1月20日,奥黛丽·赫本因阑尾癌病逝,享年63岁。
赫本一生**获得五次奥斯卡最佳女主角提名。1999年,她被美国电影学会评为“百年来最伟大的女演员”第三位。2002年5月,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其纽约总部为一尊7英尺高的青铜雕像揭幕,雕像名字为奥黛丽精神(The Spirit of Audrey),以表彰赫本为联合国所做的贡献。
中文名
奥黛丽·赫本
外文名
Audrey Hepburn
别 名
Audrey Kathleen Hepburn-Ruston
国 籍
英国
民 族
比利时、荷兰、英国、爱尔兰混血
星 座
金牛座
血 型
A
身 高
170cm
体 重
50kg
出生地
比利时布鲁塞尔
出生日期
1929年5月4日
逝世日期
1993年1月20日
职 业
电影、舞台剧演员
毕业院校
玛莉·蓝伯特芭蕾舞学校
经纪公司
派拉蒙、华纳、联美、环球等
代表作品
罗马假日,窈窕淑女,蒂凡尼的早餐,龙凤配,谜中谜
主要成就
艾美奖杰出个人成就奖
托尼奖最佳女主角
奥斯卡金像奖最佳女主角
英国电影学院奖最佳女主角
美国演员工会奖终身成就奖
帆布鞋以其轻便,耐穿,价格低廉而广受世界各地人们的欢迎,无论是出游或做运动,都会是最佳的选择之一。穿一双活泼、俏皮、色彩艳丽的帆布休闲鞋,轻松地行走在五谷飘香、枫叶渐红的大自然环抱里,那是十分美妙的享受。 帆布鞋成为潮流的宠儿,制造商们也把帆布鞋玩出了更多的花样。复古、运动、华丽、重金属、摇滚、马毛、皮革、牛仔,不管生出怎样的变化,穿帆布鞋的百无禁忌让它成为潮流人士的必备单品。帆布鞋搭牛仔裤是恒久不变的真理,搭铅笔裤也完全没有问题,就连西装也搭得,那是雅痞最爱的范儿。
回家的路上,她在想,这新买了鞋,脚是有得美了,可自己也再没有理由任由家里的鞋柜继续乱下去了,得好好收拾收拾了。鞋子合着一大堆东西一起费力地运回了家里,放到门厅的鞋柜附*。蹲下身来,唉,这鞋咋这么多啊,要知道,加上最小的那双15号的脚,也不过才3双脚嘛,却有十几倍之多的鞋子在那里挤挤的,放不进柜里去的只得横竖沉在地垫上,喝着开关门的风儿,接着看不见的尘埃。
拉开柜门,把这些老鞋子一双双掏出来,重新计划着怎样分门别类的摆放才算合理。抓到最后一件的时候,那是个报纸包裹的扁扁形状的东西。解开绳打开包,映入眼帘的是一抹淡淡的粉,已经不那么白的底子,几丝纤细的绊带上还结着一个小巧的蝴蝶结儿,*添了几分生动。不经意的注意到一只的带子上面还有一条不显眼的缝合处,哦,她蓦地想起了关于这双鞋的一些故事。
还是当初恋爱的时候,不甚爱学*的他,却偏偏出人意料地拿到了奖学金。这一年的奖学金发得有些迟,到手的时候已经是夏季,这个时候,他们已经相遇了10个月。
因为有了牵挂,他在心里总想着她,拿到钱的时候,他第一个去找她,钱虽少,却丝毫不影响喜悦的程度。她也高兴地笑了起来,像个孩子。
他想着自己该怎么处理这些钱呢?毕竟已经不是以往天马行空的时代了,因为有她在。他总想为她做些什么,而无论做什么,他都是愿意的。想来想去,他决定送给她一件礼物。因为,他看到她经常*惯穿着便于打球用的白布鞋,他想让她有一个真正女孩子的样子。主意打定,他握着钱,像握住一杯温热的水,暖意的在手上漾了开来。这样的感觉,总是美好的。
在琳琅的鞋子世界里,他给她选中了那个粉白相间的调子。在他眼里,她就应该是这个样子的,纯纯的,惹人怜爱的。他捧着那双在当时已算脱俗的鞋子,在晚上见面的时候,送给了她。看着这鞋子,她仿佛看到了他那一颗心,简单、透明,而又热烈、体贴,她感动了,流泪了。尽管,她觉得这鞋子对于自己似乎是太新派了些,自己是属于传统那类的,她不太清楚自己到底有没有勇气把它穿到人前去。她也不知道,这鞋子,除了花去了奖学金,也用去了家境并不富裕的他的生活费。
她很开心。她穿上它,不大不小,正合适。她想,怎么就这么适合我呢,他真了解我。可是如果它的颜色再深些,它的带子再粗些,如果……
这么想着,他已经登上了车,载上她,在街市里漫无目的地穿行起来。他骑得并不快,他们不时地说着话,笑着,她趴在他背上,任由那上面传来的咚咚的心跳声敲打自己的耳鼓,她闭上眼睛,闻着他的烟草味儿……这时,对面一辆车飞速驶过,他猛的一个转弯,车、他、她连同脚上的鞋子一起倒在了地上。
她**了起来,车子突出的部位划伤了她的脚。原来浅浅的、粉粉的、白白的,这时又添了鲜鲜的、红红的颜色。而且,有一只的绊带断了,蝴蝶结儿也散了开来,原来的美不复存在了。她哭了起来,他手足无措,不停地安慰她,给她擦去脚上涌出的血,而她,因为他的体贴,也因为那个神圣的礼物就这么轻易得被破坏了。虽然,这伤口并不是那么的痛。
好在,伤得不是很重,一会儿,血就止住了。他把她扶上了车,推着她回到了宿舍,临走时,带走了这双鞋。
再见到他的时候,她发现他手里多了一个包裹。打开来看,那个断掉的地方已经被小心地缝合了,血迹也无影无踪了,蝴蝶结儿也已经重新扎好,还是那么生动的落在那里。哦,还是那双漂亮的鞋子,那个断裂带如果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来。
他好细心哪。她握住了他的手,他疼得缩了一下,她才发现,他食指上缠着的胶布。原来,他是亲自动手把它缝合了,而在这之前,他连针都没有动过……
从那以后,原来不大想穿它的她,每天都把它穿在脚上,尽管那缝合的地方有时会轻轻地磨擦着她的皮肤,在提醒着她,在它身上都曾经发生了些什么,而每每这时,她就会记起他手上缠着的胶布。她已经不在乎别人羡慕乃至嫉妒的眼光了,让传统见鬼去吧,她对自己说。
伤很快就好了,而这鞋子,因为那些曾经发生的事显得更加得珍贵。每天穿罢这双鞋,她都会小心得用洁白的帕子擦去浮在它身上的灰尘,显露出素淡的本色,和不去注意不会发现的已经缝补好的断裂处。
到后来,这双鞋,她有些不大舍得穿了,穿的时候也就越来越少,慢慢的,她用布把它包了起来,外边再包上报纸,藏在自己的箱子里,跟那些日记放在了一起。
再后来,毕业了,它随着她许多的东西一起回了家。他也毕业了,他们有了自己的家。而几次搬家之后,这双鞋却如一地跟定了她,在角落里默默地看着生命轮回,关注着他们之间发生的更多的故事。
几年的时光流水一样远去了,记忆中熟悉而深刻的东西都已经变得陌生,变得模糊。最初的激情过后,生活开始*淡了起来,到后来,变得如白开水一般的无滋无味的时候,各自存在的,尽管是早已心知肚明的缺点陡然被放大了许多倍。她和他开始有了争吵,也有了争吵之后的弥合与反思。
他们穿过无数双鞋子,有的穿上去很舒适,有的挤了脚,甚至把脚磨出了血泡。慢慢的,他们知道了怎样调整自己,努力地去让这鞋子适应自己,也让自己适应鞋子。婚姻教会了他们很多,但最重要的则是理解、懂得与珍惜。所以,每次哭过、悔过、恨过之后,他们的爱便又深了一层。
她今天要来清理这些为自己付出过的鞋子了。抚着这些熟悉的面料,感受着那些熟悉的感觉,想着穿着它们的时候,都发生了一些什么,她竟有几分不舍,这也许就是她只买鞋不扔鞋的原因吧。
夏天来的很仓促, 往往总在春天还未绽放的时刻,
常常忘记关于春天的故事,
只是偶尔在一个转身,
初夏总是在脑海中辗转徘徊。
有很热的天,有很腻的甜筒,
还有一段不知甜酸的爱情,
所谓爱情呢,只盼望好好体谅关心彼此。
而跟他的相识也是停留在那五彩斑斓的帆布鞋上,
跟春天的感觉很像,
帆布鞋,以前总觉得很丑,不知名的丑。
而现在,呵呵,见一双爱一双。
有时在想,我是爱上了帆布鞋,
还是爱上了他爱的那种感觉。
莱戈拉斯 莱戈拉斯·绿叶是黑森林精灵的王子,一支精灵贵族的后裔。
又译:勒苟拉斯
Legolas Greenleaf
Legolas在辛达精灵语中就是“绿叶”的意思
他祖父欧洛斐尔在「最后同盟」中与吉尔加拉德一同出战,并战死在沙场上;他父亲瑟兰迪尔,就是那位把陪伴毕尔博前去孤山寻宝的十三名矮人关进监牢的精灵王。因此,当毕尔博在精灵的宫殿中躲躲藏藏时,很可能见过莱戈拉斯;而更肯定的是,吉姆利一定不会忘记自己的父亲格洛因曾遭到这位精灵的父亲恶待过。
其父瑟兰迪尔,一个在中州绿林建设王国的辛达精灵,与西尔凡精灵生活在一起。莱戈拉斯是个辛达精灵,属于特莱瑞族,是埃尔达精灵,和南边同胞的高贵血统不同,莱戈拉斯没有超脱凡尘的力量,他没有梅里安的血统。
但莱戈拉斯野外生存能力非常出色,对森林的知识很丰富而且视力范围很广 。
如同他的矮人朋友吉姆利,在莱戈拉斯担任幽暗密林的西尔凡精灵特使来到林谷之前,他的生*事迹没有人知道;但按一般惯例推测,他身为王子,必然曾率队防卫边界许多年,曾用无数兽人的性命来磨炼他百步穿杨的技巧。他显然从未离开过黑森林出门旅行,因为他随同远征队来到洛丝萝林时,是他第一次见到这座由凯兰崔尔与凯勒鹏所统治,他的亲族所居住的黄金森林,他在那里第一次面见了那曾居住在蒙福的不死之地的长辈。在洛丝萝林,他获赠了特制的罗瑞安长弓、箭筒与许多的箭,使他作战的能力大为增强;这弓很大,威力比他黑森林的弓更强,所用的箭也更长:在对付半兽人时,它们真是无价之宝。当他在帕兰诺*原上刀弓并用与吉姆利并肩作战之后,回程两人一同前去参观了闪烁洞穴,他在那里见识到了比自己父王的地底宫殿更美丽炫目的奇景。在他战斗途中,他探*了海岸线,第一次听见了大海的呼唤。这唤醒了莱戈拉斯内心深处对他同胞所航行前往的西方仙境的渴望。魔戒大战后,莱戈拉斯带着一批族人搬到刚铎的伊西利安森林居住。
第4纪元120年,伊力萨王阿拉贡去世,莱戈拉斯最终听从了大海的召唤,他自己制造了一条船离开中土,去了西方,身边还有好友吉姆利相伴,孤帆尽影,这是魔戒远征队成员最后的文字记载 。
弓
Legolas携带一把黑色木弓,大概是紫杉木,是他年幼时在黑森林自己制造的。它的外观构造很简单,是由一整块木头刻成的,取的是努曼诺尔弓的式样,但雕刻着金色、优美、沿着弓臂盘绕的长春藤图案。由于Legolas绝大部分时候都是在密林里射箭,因此他用的弓不会特别长,盘上弓弦立起来约有六十寸高,但威力非常强,可用致命的力量轻易将箭射出两百五十米远,虽然比较常见的情况可能是,在黑森林的浓密树林中,当他追猎敌人时,所面对的射击目标通常都会比较*。黑森林的箭有三十寸长,箭身相当坚韧,因此可以承受如此强弓制造出来的拉力,配合弓身染成褐色,有着窄长尖锐的猎杀箭头,样子很像是锥,为的是要一箭射穿盔甲与身躯。箭尾的绿色羽毛几乎可以肯定是来自雄鸡,或其他生活在森林四周遭到猎捕的禽鸟,上面的搭弦凹槽都是手刻的。这些箭都装在木制的箭筒中,箭筒会染色并漆上树脂,让它看起来有深沉的光泽,然后进一步在筒口四周包覆厚金属做为补强。
Legolas在洛丝萝林所获赠的弓是一把令人赞叹的大师之作:它显然是由一整块蔓蓉的树心所削成的,它的雕刻精致巧妙,以致于它看起来像是用比弓身更白的木质雕出树叶与藤蔓覆盖纵横交错得的样子。弓身上弦之后立起来的高度是六十八寸,享有射程远远四百米并且极其精准的美名;如果它的弓弦中真的如传言一样有幸得到一份来自Galadriel女皇的头发祝福,因此它有如此强大力量的说词很可能是真的。蔓蓉树有某种特质,可以让它的拉力强达一百五十磅,这点类似黑森林的弓,只是它的长度与射程范围更大。当它不被拿在手中时,可以放在皮套内,用生皮皮带绑在箭筒的悬挂皮带上。箭长四十寸,比黑森林的箭稍轻,为的是要减低重量;箭尾金绿色的羽毛是取自火鸡毛,修剪成菱形,它们的箭身染成鼠尾草绿,而它们长筒型的箭镞通常打造成梅隆树叶的形状,用以确保造成最大范围的伤害程度。由于这柄强弓的拉力很强,因此搭弦口通常会用骨头或只有银光河里才能找到的坚硬燧石来增强。洛丝萝林的箭筒是木质的,包覆着皮革;上面镶嵌着一只美丽的金色孔雀,这是中土世界很少见的禽鸟,筒口紧裹着金色的固定环。箭筒一次可装满大约两打箭,用筒上所附的悬挂皮带绕过他的肩膀紧盘在他身上,以防在奔跑或打斗中掉落。如此恰当、快速、伸手从肩后抽箭的设计是为了让Legolas可以确信在伸手拿箭时它都会在固定的位置上。
战甲
据说,除了手腕上的两个皮制护臂之外,Legolas一生中只穿过一次战甲,那是他在准备参与圣盔谷大战的时候。如同他的辛达林精灵同胞一样,他知道这会是一场残酷的*身肉搏战,不会有任何转圈的空间,因此他为安全所做的让步是,穿上由坚硬的熟皮革所打造的八层护褶的护肩甲,这套战甲裹住他的双肩,以皮带横过他胸前固定。这些护褶用铰钉固定在一起,但仍足以让他保持动作灵活;第四、第六与第八片护褶上雕刻有罗翰国的图案。在来到帕兰诺*原展开大战之前,Legolas没有机会作类似的准备保护自己,因此这名精灵深入险恶的战场时,身上穿的是他*常旅行时的衣装:有着精美刺绣的淡蓝色丝衫,柔软的灰绿色毛料紧身裤,麂皮高筒靴,形状像重叠的树叶,上面有植物的饰纹,以及一件双层的麂皮短袖上衣:内层的颜色是卡其绿,稍微厚一点的外层是褐色的,内外两层都裁成花瓣的形状,因此它状似一朵花苞。这件外袍长度过腰,袖子只及手肘,并且下摆两旁开叉,因此不会妨碍他的行动。此外,他还穿了一件在洛丝萝林获赠的斗篷,用一枚银叶别针扣在领口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