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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迟一步,遇上了也只能轻轻地说一句:“哦,你也在这里吗?”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我要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等着你的,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
爱情本来并不复杂,来来去去不过三个字,不是“我爱你,我恨你,”“便是算了吧,你好吗?对不起。
失望,有时候也是一种幸福,因为有所期待所以才会失望。因为有爱,才会有期待,所以纵使失望,也是一种幸福,虽然这种幸福有点痛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思念你,我就不会妒忌你身边的异性,我也不会失去自信心和斗志,我更不会痛苦。如果我能够不爱你,那该多好。
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如果情感和岁月也能轻轻撕碎,扔到海中,那么,我愿意从此就在海底沉默。你的言语,我爱听,却不懂得,我的沉默,你愿见,却不明白.
你问我爱你值比值得,其实你应该知道,爱就是不问值不值得。
我喜欢钱,因为我没吃过钱的苦,不知道钱的坏处,只知道钱的好处。
能够爱一个人爱到问他拿零用钱的程度,都是严格的考验。
对于不会说话的人,衣服是一种语言,随身带着的是袖珍戏剧。
要做的事情总找得出时间和机会;不要做的事情总找的出藉口。
如果你不调戏女人,她说你不是一个男人;如果你调戏她,她说你不是一个上等人。
回忆永远是惆怅。愉快的使人觉得:可惜已经完了,不愉快的想起来还是伤心。
一个知己就好象一面镜子,反映出我们天性中最优美的部分。
替别人做点事,又有点怨,活着才有意思,否则太空虚了。
书是最好的朋友。唯一的缺点是使我*视加深,但还是值得的。
一个人在恋爱时最能表现出天性中崇高的品质。这就是为什么爱情小说永远受人欢迎——不论古今中外都一样。
人因为心里不快乐,才浪费,是一种补偿作用。
我要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等着你的,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
回忆这东西若是有气味的话,那就是樟脑的香,甜而稳妥,像记得分明的块乐,甜而怅惘,像忘却了的忧愁。
对于三十岁以后的人来说,十年八年不过是指缝间的事,而对于年轻人而言,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一般的说来,活过半辈子的人,大都有一点真切的生活经验,一点独到的见解。他们从来没想到把它写下来,事过境迁,就此湮没了。
男人做错事,但是女人远兜远转地计划怎样做错事。女人不大想到未来——同时也努力忘记她们的过去——所以天晓得她们到底有什么可想的!
男人憧憬着一个女人的身体的时候,就关心到她的灵魂,自己骗自己说是爱上了她的灵魂。惟有占领了她的身体之后,他才能够忘记她的灵魂。
要是真的自杀,死了倒也就完了,生命却是比死更可怕的,生命可以无限制地发展下去,变的更坏,更坏,比当初想象中最不堪的境界还要不堪。
太大的衣服另有一种特殊的诱惑性,走起路来,一波未*,一波又起,有人的地方是人在颤抖,无人的地方是衣服在颤抖,虚虚实实,极其神秘。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这世上没有一样感情不是千疮百孔的。
短的是生命,长的是磨难。
喜欢一个人,会卑微到尘埃里,然后开出花来。
笑,全世界便与你同声笑,哭,你便独自哭。
硕达无比的自身和这腐烂而美丽的世界,两个尸首背对背栓在一起,你坠着我,我坠着你,往下沉。
但是,酒在肚子里,事在心里,中间总好象隔着一层,无论喝多少酒,都淹不到心上去。
男人彻底懂得一个女人之后,是不会爱她的。
他看着自己的皮肉,不像是自己在看,而像是自己之外的一个爱人,深深悲伤着,觉得他白糟蹋了自己。
女人还没得到自己的一份家业,自己的一份忧愁负担与喜乐,是常常有那种注意守侯的神情的。
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
善良的人永远是受苦的,那忧苦的重担似乎是与生俱来的,因此只有忍耐。
深情是我担不起的重担,情话只是偶然兑现的谎言。
我爱你,为了你的幸福,我愿意放弃一切--包括你。
小小的忧愁和困难可以养成严肃的人生观。
女人……女人一辈子讲的是男人,念的是男人,怨的是男人,永远永远。
无用的女人是最最厉害的女人。
人生最大的幸福,是发现自己爱的人正好也爱着自己。
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一首最悲哀的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象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的.
听到一些事,明明不相干的,也会在心中拐好几个弯想到你。
你死了,我的故事就结束了,而我死了,你的故事还长得很。
我爱你,关你什么事?千怪万怪也怪不到你身上去。
----------------------------------------张爱玲
皮蛋瘦肉粥
他很会做菜,她却只会煮泡面和煎蛋。
那个冬天很冷,他叫她出去吃夜宵,她总不乐意。
于是有一天下午,他就提前买了皮蛋和香肠,晚上拎到她住的地方去。她很好奇地看着他放米下锅……再放香肠……再放皮蛋。不一会儿,就闻到一股子香味。
他把粥端出来,看到她兴奋的表情,笑,你可真是好养啊!她不服气地努努嘴,然后两个人就开始比赛似的吃夜宵。
皮蛋香肠粥,吃了一个冬天,她笑称这是皮蛋瘦肉粥的改良品种。于是开春后,两个人都不可避免地胖了十斤。
后来两个人因为工作分开在不同的地方,她去看他的时候,他做炒饭给她吃,她照样吃得喷喷香,他也照样看得甜蜜蜜,皮蛋瘦肉粥改良品种的日子,在时间中慢慢淡去,只在有时候两人回忆从前的时候被提起。
再后来,因为生活和工作的压力,两个人有了别扭,她不顾他的挽留和哀求,和他分开了。从此,她再也没吃过那么特殊的皮蛋瘦肉粥,也不再记起。
她辞了工作,到离家很远的一个城市工作,想开始新的生活。她想,自己不可以被另一个人束缚,她所追求的不能仅仅是在一个小小的城市里过一辈子。在异乡的城市里,她过得很心慌,一个人听歌,一个人吃饭,一个人扛着一切生活。可是她依然不会做饭。
有一天,她到宿舍附*的粥铺吃饭,寻思着不知道吃什么好。一抬头,看见纸牌上写着 “皮蛋瘦肉粥 ”,心里不由得动了一下。往装粥的缸里一看,不禁呆住了。那瘦肉居然也是香肠。她颤抖着问老板为什么皮蛋瘦肉粥里放香肠。老板忙解释说,因为瘦肉用完了,所以用香肠代替,又忙说,用香肠代替,味道也很好啊!!
她一边哑着声音说,我知道,我知道……一边要了一碗。
低着头,好不容易把那碗拌着泪水的粥吃完。才想起,皮蛋香肠粥的香味,已经离开自己好久了,好香,真的是好香…
蛋炒饭
那是一段快乐的日子,两个人口袋里只有一百元。
很突然地去了他的城市,两手空空,我说,我们就这样在一起吧。他抱着我。紧紧的。
他的一个朋友因为打官司借了他的积蓄。所以,他的钱所剩无几。
我们在一个很安静的小区里租了一套房子,买了必需品后,打开钱包,数了一下,只有一百块。
他说,没关系的,可以去朋友那里借一点。等发了工资就好了。
我说,不借,借第一次,就会借第二次。我们要吃得起任何苦。这样才能永远地在一起。
我趴在床上,开始分摊钱。
这三十块给他早上做公车用的。偶尔天气不好,打车回家。
十五天,只需要熬十五天,他就要发工资了。
另外三十块是给他买早餐用的。
还有三十块是我和他晚餐用的。
剩下十块是备用金。以防万一。
他趴在我身上,叫我老婆,他把脸埋在我胸前,沉默不语,我知道他心里很疼。
就这样我们拥抱在一起,我哼着小曲儿,他一直一直把脸埋在我胸前。听我哼曲儿。
他说,我是这样爱你。
我说,我们会永远在一起。
第一天早上,和他一起起床,看着他洗脸刷牙,然后手拉着手,送他上班。看着他上公车。车上人很多,我看到他和他们挤在一起,他的眼里写满幸福。我们挥手,我看着车远去,然后回家,洗衣服。收拾房间,用一块很干净的抹布擦地板,厨具,门。
阳台上的风铃发出很清脆的声音,叮,叮,当……当……咚……咚……我看着它笑了。那是我们明天幸福的掌声。
中午的时候,他问我,吃午饭了没有。
我说,吃了。
其实我没吃。我要我们不借钱便过完这个月。
我这样倔强,把他的心疼放在心底,就是不许他借钱。
所以,当他回来把一千块钱放在我手里的时候,我哭了。
我说,我并不是一个怕吃苦的人。但是,我要我们可以坚持着做任何事,就像我来你的城市,坚持着把父母给放弃了,把工作给放弃了。把朋友留在了远方。来这陌生的城市,只为了和你相爱。
我陪着他,坐公车去他朋友的家,把钱还掉。
那晚,天空很美,有很多星星,在草地上,我躺在他的腿上,数星星。我说,天空多美啊,我们的爱情多美啊。
我背词给你听吧。喜欢谁的呢,嗯,秦观的《鹊桥仙》吧。苏轼的《卜算子》。不知觉间背了《江城子》。他低头吻住了我。他说,我们不会分离。
于是,我们说,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
我怕他不吃早餐,所以,经常都给他买好早餐。有一次,夜里,十一点半,我们都睡了,做了一个梦,梦到很多个面包店。醒来后,发现自己忘了给他买早餐。穿着睡衣就往楼下跑。他拦着我说,干嘛去啊。小心摔着。
我说,对不起,我忘了给你买早餐了。
我看到他哭了。在门口,他毫无顾及地吻了我。吻得我喘不过气来。
那晚,我买了老婆饼。多亲切的名字。
晚上,很有意思,鸡蛋二块四一斤。我会挑鸡蛋,很新鲜的。菜场很脏,我挤在一堆中年妇女中间,挑鸡蛋。我会还价。
晚餐是我做的,买一点点蘑菇。放在煮好的开水里,然后,把鸡蛋打进去,看着它沸腾。放一点点葱,还有鸡精。很香。一碗汤大约花了我们八钱。
他喜欢吃菠菜,很便宜。一块钱一把。我会做很多样式的菠菜。比如,煮的,蒸的。他吃得很香。我看着他,就笑了。
有时候,会只炒蛋炒饭。这是我的绝活,他常夸我。这个我是跟有经验的厨师学的。
先放油,把米饭放进去,搅一下,放一点点的盐。
然后,盛在一个大碗里。
拿个小碗,打二个或三个鸡蛋,搅拌。放进味精,盐,之类的调料。搅均后。再往锅里放油。把鸡蛋放进去,用筷子搅。让鸡蛋散开。不要弄得太老。 然后,把米饭和鸡蛋全倒在锅里拌。在锅里闷几分钟。
然后就可以等着他回来吃了。
我们用一个大碗吃。两个勺子,头对着头。笑嘻嘻的。很快乐。一碗清淡的蘑菇汤,一大碗蛋炒饭。他给我讲一些快乐的事。
那段时间,我不出门,我不想花钱。家里没有电视机,什么都没有,可是,我有好多事情做,我要晒我们的被子。我喜欢晚上睡觉的时候闻到太阳的味道。像我们的爱情,很温暖,很好闻。
他也喜欢闻太阳的味道。但是,他更喜欢抱着我,闻我的味道。
他说,那是一个好老婆的味道。
我们在十五天里,花了八十五元。
他坐公车花了二十六元。早餐,三十元。中餐,我没吃。晚餐,二十九元。
他发了工资,带我去逛街,他说,你想要什么呢,让我买给你。
我带他去我每次买菜时经过的一个小闹区,那里有很多小摊,我指着小盒子里的一个戒指,我说,要它。
那是一个只有十元钱的戒指。
收拾家,一枚钻戒没了,到处找。其实那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没多少钱,但是我收到的第一枚戒指。情感的意义超过了价值。找不到,沮丧的坐了半天,最后咬咬牙,打开所有封好的箱子,继续找。在一只纸箱子里找到了它。我一直不喜欢它,从来不戴,因为不太好看。丢失了才知道有多重要。
我记得十八岁考上大学,爸爸给我买了一条白金项链。现在我想想,当时他是觉得,女儿长大了,得有一两样像样的首饰了。我不喜欢真金白银的东西,戴了一两次就不戴了。现在回想才能感到爸爸的心意。
二十岁的时候,我喜欢上一枚琥珀戒指。现在还依然喜欢。它永远在我的左手,从来不曾取下。我不*惯在右手上戴任何东西,这是写字的*惯。那枚琥珀戒指是我永远的二十岁,它永远是我的一部分。
有一年我回老家,奶奶的一对金耳环不见了,她闷闷不乐,非常心疼。我进了一次城,给她买了一对金耳环,拿回来给她。她欢喜了很久。那是最后一次见到奶奶,那是唯一一次给她买东西。
刚进大学,邂逅了一位特别棒的老师。她完全改变了我的生命,对我来说,她就是***,在这个世界上。她是我精神意义上的母亲。她也非常爱我,当时上课老迟到,她问我为什么?我说表坏了。她就从手腕上解下手表,递给我说,拿去。那块旧旧的手表我一直珍藏着。
我的老师还送给我一块玉坠,温润的黄玉,雕着两颗心脏也似的的桃子,一大一小,并蒂而长。还带着一丝丝的红,像流动的血脉。我知道,她想说,我们的心永远依偎在一起。现在总是很自责,觉得愧对了这样的厚爱,没写出什么敢给老师看的东西,浪费了光阴。
十七岁初恋,喜欢一个十六岁的男孩。生日前我们大吵了一架。我忘记了自己的生日,直到他给我戴上一条项链。可是我是摩羯座,坠子他买错了,是白羊座。分手后两年我还戴着那条项链,直到廉价的项链被消磨得露出惨绿色。我永远记得,他撩开我的头发,那时心里温柔欢喜,羞怯的低下头去。
我被这个世界温柔的爱过,我也温柔的爱着这个世界。
衣服上的补丁
他做生意发了财,成了个大款。
一天,他遭遇了一场车祸,好在事故不大,他只是划破了表皮。在等待维修车辆的时候,他忽然想到这附*是他父母的家,他已经很久没有回家看望父母了。在这个地方出了并不大的车祸,是不是父母在想着他,想让他回家一趟?他决定回去。为表孝心,他特意在父母家住了一夜。第二天走的时候,他接过母亲递过来的西装,发现衣服上破损的地方已经被母亲密密的针脚缝好。看着母亲通红的眼睛,他有些微微的感动,但又有些不以为然——他有的是钱,这衣服他回去就要扔掉了。
工作太忙,他回去后就把这件事给忘了,穿着那件缝了补丁的衣服在各种场所穿梭,还谈成了一笔久拖未决的大业务。一直忙到了晚上,他想起了身上穿的是件破衣服,就脱了下来,扔到了垃圾桶里。
第二天早上,他照例驾车到公司上班。不一会,进来两个警察,警察说明来意。原来,昨晚本市发生了一起绑架案,绑匪绑架了跟他相邻的一家公司的老总。老总家里报了案,如今绑匪已被擒获。在审讯绑匪时,绑匪竟然意外地说,他们原来是想绑架他的。所以,警察今天来提醒他注意安全。
他吃了一惊,问警察:“那他们为什么没有绑架我呢?”他知道,如果他遭遇绑架,他百分之百不会报警,而会尽一切可能满足绑匪的要求。他以前曾经考虑过这种事的应对方案,他唯一想的是必须不惜代价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
“因为你西装上面的补丁。”警察说。绑匪交待说,他们原计划是要绑架你的,可他们看到了你西装上面的补丁,便推想,你也许并不像传说中那么有钱,因为有钱人怎么会穿打补丁的西装。还有一个绑匪说,你衣服上的补丁就像他母亲给他自己衣服上缝的补丁。因为他们有这样相同的母亲,所以他不支持绑架你,而中途换了目标。
他一时感慨万千,没想到一个意外的补丁竟然救了他。警察临走的时候问他,衣服上的补丁是谁缝的,他说是他的母亲。警察说:“你应该感谢你的母亲。”
上午,他昨天谈成的那笔业务正式签字,客户问他:“你昨天穿的那件打了补丁的西装今天怎么没穿?”
他不好意思地说:“换下洗了。”
那位大客户拍着他的肩膀说:“你可能不知道吧,我们能跟你签约,都是因为你身上的补丁。从小小的补丁上我们可以看出来,你是个艰苦朴素的人,而一个艰苦朴素的人,无疑是最好的合作伙伴!”
他回到家,从垃圾桶里翻出那件打了补丁的西装,捧在手里,他感觉就像捧着个宝贝。抚摸着那密密的针脚,他像孩子一样,哭了。
生活就像冰激凌 趁它还没化掉 快点享受它吧
早在古罗马帝国时代,有位皇帝因盛暑难熬,请仆人四处奔波,为其寻觅冰雪解暑。有位聪明的厨师从高山上取回未化的冰雪,用蜂蜜和水果搅拌起来,给皇帝驱热解渴。这估计便是世界上最早的冰激凌。到13世纪的时候,马可-波罗从中国把牛奶变冰的方法带回意大利,于是欧洲夏季的冷饮有啦突破。
真正使用奶油制作冰激凌始于15世纪,距今不足500年。冰激凌在意大利称为“牛奶花”,在英国被称为“冻奶油”,这说明冰激凌的主要成分离不开牛奶。但制作冰激凌的方法千差万别,不同厂家出品的冰激凌的质量也大相径庭,当今世界上制作冰激凌最有名气的国家是意大利和美国。据说,华盛顿和杰弗逊二位总统都很爱吃冰激凌,因此美国的冰激凌制造业很快发展起来。
冰激凌是舶来食品。英语icecream,译成中文是冰奶油,但*惯都译作冰激凌,这名称很妙,既有音译*似,又属形义优雅适当,故而至今沿用不衰。当然,也有写作冰结涟、冰麒麟的,但都不及冰激凌流传广、寿命长。
因为冰激凌是摩登食品,通常旧派的人开始时不大问津。他们宁可喝酸梅汤,也不吃冰激凌。两三角钱一杯冰激凌,那时被通常人看作消夏的奢侈食品。
原先做冰激凌的方法,用一个大木桶,桶里放冰和盐,冰中间再放一个马口铁桶,里面放淀粉浆(稀藕粉)、鸡蛋、牛奶、白糖及香料或果汁。铁桶有盖,盖上有孔,有轴齿带动四周叶片,手摇旋转,打和各物,半小时左右就会凝冻成冰激凌啦。上海以前在马路上有卖3个铜元一杯的冰激凌,那就这幺做成的。尽管价钱不贵,但未免有碍卫生。后来,改手摇为机器制作,设备和卫生条件也大大改善,冰激凌在上海的生意越来越好。有一种冰激凌,做得巧妙,一只猩红的小樱桃,几块酸滋滋的菠萝,诱人胃口,取名又十分香艳,叫“花旗大姐姐”,难怪生意会好。
公元前面世纪,希腊国王亚历山大率领他的军队开进波斯(现在伊朗)。在伊朗由于遇到酷暑,几个士兵纷纷中暑,使部队的战斗力大大削弱。
“这可怎么办呢?有啦,你们快到高山上弄些雪来!”
士兵们把果汁、葡萄汁搀到雪里搅拌,然后大口大口地吃起来。
“太舒服了!”后来罗马皇帝尼禄在盛暑难熬时,也学着亚历山大发明的办法让仆人从附*的高山上取回冰雪,进入蜂蜜和果汁,用来驱热解渴。这为冰激凌的配制开啦先河。
真正用奶油配制冰激凌始于我国。公元1295年,在我国元朝任官职的马可.波罗从中国把一种用水果和雪加上牛奶的冰食品配方带回意大利,于是欧洲的冷饮才有啦新的突破。
1550年左右,意大利人在盆子里放入冰雪,然后把葡萄酒或果汁放到冰雪里冰镇,用来清热解暑。
1846年,有个叫南希-约翰逊的人,发明啦一架手摇曲柄冰激凌机。制作时先向冰雪里加些食盐或硝酸钾,使冰雪的温度更低,然后把奶、蛋、糖等放入小桶里不断搅拌,过一会儿就制成啦冰激凌。从此,人们在家里就可制作冰激凌。
1904年,在美国圣?路易斯世界博览会期间,又有人把鸡蛋、奶和面粉烘制的薄饼,折成锥形,里面放入冰激凌,供参加览会的人品尝。不久,这种蛋卷冰激凌便风靡了世界。
我的奥迪,老婆的迪奥,儿子的奥利奥。
整个夏天我都晃悠在一条种满梧桐的街道上。炎炎的夏日里有一种冷却的时间凝固在里面。那条街道是这个小城最繁华的地段,因此一路走来会看到不同样式的车停放在那。我停下脚步,很仔细地凝望。然后淡淡地微笑,如影子一样地悄无声息地驻留。那个时候应该是傍晚,有很美的夕阳昏
和车有关的故事
(一)
我这里指的车是汽车。至少在很多年前,人们一说“车”,就是指自行车。
大概是十多年前吧,我和LG还没有自己的房子。晚上,尤其是夏天的晚上,便在大街上闲逛。街上乱哄哄的,不是跳舞的,就是扭秧歌的,还有就是借着路灯打牌的。我们无所事事,便把目光投向了马路。那时车还不多,最多的车型就是“老三样”——桑塔纳、捷达、富康。品种、型号和现在简直没法比。即便这样,我认识的车也很有限,只认识大众、奥迪、奔驰公司的车标,富康和夏利还分不清,桑塔纳和捷达更是不知道怎么区分,不都是大众的标嘛。
我们找了一个清静的地方坐下来,看着川流不息的车辆,LG就问我:这是什么车?我顺口瞎说一个车名,他告诉我,我说得不对。其实他也知道,我看不出这是什么车,即便是白天也得看车的尾部的中国字才知道是什么车。他可以将从眼前过的每辆车都说出是什么车,当然还包括卡车的型号。(说得对不对,我也不知道,哈哈)
某天,在楼下看到一辆红色有大众公司的车,与*日里看到的不同,在一旁看了半天,对LG说:“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有辆这样的车呀。”后来才知道那车就是高尔夫小面包。
(二)
私家车,是电影里才有的事,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是遥不可及的,仍然只是一个概念。突然有一天,我的同事买了辆奥拓,顿时成了新闻,同时一下子把车与家庭的关系拉得很*,让我感觉到车离我们的生活并不远了。
富康988刚一下线,便遭遇到我和LG的强烈批评,“人家好好的两厢车,偏要挤出来个‘屁股’,太难看了。”这样的话,每看到一次路上跑的三厢富康就会再说一遍。谁成想,我们的第一辆车就是它。哈哈,不过,日久生情,也觉得不错。
当时,借别人的桑塔纳开了一阵子,便发现没了车就像没了腿。新车上市了,旧的型号车降价了,巨大的诱惑,让我们晚上回家翻出存折,数数够不够买车的钱。我们的收入和积蓄并没有达到轻松拿出买车的钱,只好贷款。这便成了当时许多人的谈资。尤其是上年纪的同事,很是不理解,并且好心地说:“这得花多少钱呀,将来还要付汽油钱,还有其他的各种费用,不知道你们这样年轻人怎么想的,打车一年也用不上这么多钱呀。大概我们是老了,跟不上趟了。”我妹妹花了2000多块钱换了一副眼镜,勤俭多年的老爸和老妈便透露出了不满,我妹说:那我姐还买了车呢。
一时间,私家车快速增长,网上的车友俱乐部也应运而生。比如:富康车友会名为“富联”(音同“妇联”)、捷达车友会叫“捷伴”、夏利车友会是“夏令营”、奥拓车友会称自己为“奥委会”,我觉得这些是比较有特色的,后来还有什么新奇军、菠萝派、QQ小学、逍遥派,就没有前几个有意思了。
有车的日子,我们的生活空间半径增大。我们第一次参加了车友会组织的活动,那阵势很是壮观。在京昌高速上,十几辆各色富康车排成纵列,车里的人都手持车台或手台,车顶的“苗子”上戴着小黄旗,迎风招展。就这样浩浩荡荡接顺序向莽山行进。后来,和车友们在半夜开车去过一次大同。渐渐发现,富康车友会好多是在校大学生,与我们的年龄、经历、甚至人生观、价值观都不太一样,共同的话题越来越少。慢慢我们淡出了。这时候2C,让我们有了新的家园。
(三)
时间转眼过了五年,我们有车的五年。也就是这几年中,各个汽车公司轮翻上演着一幕幕新车推广的好戏。刚刚记住这一款新车的名字,还来不及细细研究,下面几款新车又蜂拥而至,让人们眼花瞭乱。除了这些,还有降价、让利,有的车价甚至五位数地往下降,像一场风暴,刮得人们晕头转向。LG开始把目光盯上新出的各类车型,而且还时不时地拉上我去车市或4S店转转。
我总以为一辆车对于一个家庭就是一个代步工具,对于一个男人来讲亦如此。什么车不是开呀,名贵的车开着是气派,不就是面子上的事嘛,可也需要更多的钱来养呀。话说回来,如果有目的地,我们的车也不会比那些车差呀,不一样能到达嘛。
有一天,遇到一个即将退休的男人。他生活在一个经济不太发达的县城,说收入,不多;说年龄,不小。他告诉我,他买了一辆马6,蓝色的。我有点惊讶,首先,我知道那车全下来也得25万吧;其次,马6一般是年轻人的首选。其实,他上班的地方离家很*,一点不夸张,一脚油的事,就他的收入与他的年龄,更多人肯定选择多攒点钱养老。他说,他喜欢车,工作不顺的时候,开着车出去兜一圈,回来就感觉好多了。“车就是男人的第二个老婆。”这句话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我隐约明白为什么LG为车跑前跑后,从不叫累,为什么对好车如此痴迷;明白为什么老爸走到哪里都想自己开着车,为什么有了一辆轿车还想拥有一辆吉普。那是一种男人对车的热爱。
和LG说,我们的股票还不错,等挣到了买一辆好一点的车钱,我们就换车。LG看着股票在增值,心里美滋滋的。本来一辆凯美瑞的车架子、四个车轱辘已经到手,5月30日,咣当,凯美瑞变成QQ了。
不管怎样,希望在前面,我们期待着。
我们的情谊高如山,深似海,烈如酒,长如江。
朋友本不该有那么重要,朋友又的确那么重要。生命里或许可以没有感动、没有胜利...没有其他的东西,但不能没有的是朋友。
朋友是可以一起打着伞在雨中漫步;是可以一起在海边沙滩上打个滚儿;是可以一起沉溺于某种音乐遐思;是可以一起徘徊于书海畅游;朋友是有悲伤我陪你一起掉眼泪,有欢乐我和你一起傻傻的笑……
朋友不一定常常联系,但也不会忘记,每次偶尔念起,还是感觉那么温暖、那么亲切、那么柔情;朋友是把关怀放在心里,把关注藏在眼底;朋友是相伴走过一段又一段的人生,携手共度一个又一个黄昏;朋友是想起时*添喜悦,忆及时更多温柔。
朋友如醇酒,味浓而易醉;朋友如花香,淡雅且芬芳;朋友是秋天的雨,细腻又满怀诗意; 朋友是十二月的梅,纯洁又傲然挺立。朋友不是画,它比画更绚丽;朋友不是歌,它比歌更动听;朋友应是那意味深长的散文,写过昨天又期待未来。 朋友的美不在来日方长;朋友最真是瞬间永恒、相知刹那;朋友的可贵不是因为曾一同走过的岁月,朋友最难得是分别以后依然会时时想起,依然能记得:你,是我的朋友。 有朋友的日子里总是阳光灿烂,花朵鲜艳;有朋友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已经拥有了一切。我们可以失去很多,但不能失去的是朋友。朋友也许并不能成为一段永恒,朋友也许只是你生命中某段时间的一个过客,但因为这份缘起缘灭,更使生命变得美丽起来,朋友的情感更加生动和珍贵。即使没有将来又有何妨?至少,曾经我与你一起走过朋友的路。
从前,有一个脾气很坏的男孩.他的爸爸给了他一袋钉子,告诉他,每次发脾气或者跟人吵架的时候,就在院子的篱笆上钉一根。第一天,男孩钉了37根钉子。后面的几天他学会了控制自己的脾气,每天钉的钉子也逐渐减少了。他发现,控制自己的脾气,实际上比钉钉子要容易的多。终于有一天,他一根钉子都没有钉,他高兴的把这件事告诉了爸爸。 爸爸说:"从今以后,如果你一天都没有发脾气,就可以在这天拔掉一根钉子."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最后,钉子全被拔光了。爸爸带他来到篱笆边上,对他说:"儿子,你做得很好,可是看看篱笆上的钉子洞,这些洞永远也不可能恢复了。就象你和一个人吵架,说了些难听的话,你就在他心里留下了一个伤口,像这个钉子洞一样。"插一把刀子在一个人的身体里,再***,伤口就难以愈合了。无论你怎么道歉,伤口总是在那儿。要知道,身体上的伤口和心灵上的伤口一样都难以恢复。你的朋友是你宝贵的财产,他们让你开怀,让你更勇敢。他们总是随时倾听你的忧伤。你需要他们的时候,他们会支持你,向你敞开心扉。"告诉你的朋友你多么爱他们,告诉所有你认为是朋友的人,你的行动可以从邮寄这个小小的故事开始。有一天,当这封信回到你的信箱里时。你会发现你有一个很大的朋友圈.
五月天(Mayday)是台湾的音乐组合,由乐队团长兼吉他手怪兽、主唱阿信、吉他手石头、贝斯玛莎和鼓手冠佑组成,前身为“So Band”乐团,在1997年3月29日改名为“五月天”。乐团的名称是来自贝斯手玛莎在网络论坛上的代号。截至2012年6月,夺下四座金曲“最佳乐团奖”,代表作《志明与春娇》、《疯狂世界》、《终结孤单》、《诺亚方舟》等。另外,S.H.E在第10张专辑Play中有一首歌名为“五月天”,在该歌曲的MV中,五月天成员阿信和Selina为主角。第八个新专辑《第二人生》。
五月天 成员和作品 怪兽 ( 吉他手、团长) 阿信 ( 主唱) 石头 ( 吉他手) 玛莎 ( 贝斯手) 冠佑 ( 鼓手)
音乐专辑 录音室专辑 ▪ 第一张创作专辑 ( 1999.07.07) ▪ 爱情万岁 ( 2000.07.07)
▪ 人生海海 ( 2001.7.6) ▪ 时光机 ( 2003.11.11)
▪ 神的孩子都在跳舞 ( 2004.11.5) ▪ 为爱而生 ( 2006.12.29)
▪ 后青春期的诗 ( 2008.10.23)
精选集 ▪ 我们是五月天 ( 2003.4.1) ▪ 知足 ( 2005.08.26)
出演电影 ▪ 摇滚本事 ( 2002) ▪ 五月之恋 ( 2004) ▪ 追梦3DNA ( 2011)
已离开成员 ▪ **佑 ( 第一任鼓手) ▪ 陈泳錩 ( 第二任鼓手) ▪ 任柏璋 ( 第三任鼓手)
中文名: 刘雯
外文名: Liu Wen
国籍: 中国
民族: 汉族
身高: 178cm
刘雯,2011年世界50强超模排名第十位,位居中国模特首位。刘雯,一个曾在全国模特大赛名落孙山的选手,如今却成为了《VOGUE》 《ELLE》 《时尚》 《嘉人》 《虹》、《Numero》《i-D》《East West》等几乎所有国内外一线时尚杂志的封面女郎,这个单眼皮的“灰姑娘”仿佛一阵风,忽然*卷了中国时尚圈,成为现今中国最红的模特之一。在权威模特排行榜网站MDC于2011年4月更新的TOP 50 上的排名是第10名。著名男性网站ASKMEN评选出了2011年度全球最美的99人,中国超模刘雯则是这份榜单中唯一的亚洲面孔。
2007年前还是C类模特的刘雯到2008年已是公司的超A类名模。时装杂志的*面大片拍摄档期排得满满。
模特拍杂志时装片一次一般能拿到三五百元钱酬劳,在工作淡季,刘雯一个月的拍片酬劳拿到上万。一个月20多次的拍摄,她尝到了自己曾经羡慕的忙碌滋味。 在短短的半年,刘雯不仅成为时尚刊物的宠儿,市场也同时认同了刘雯。CHANEL、MARCJACOBS、HOGOBOSS、宝格丽、LOEWE、伯爵、上海滩、杉杉等国内外知名服装品牌以及奥迪年会、2007嘉人美妆颁奖大典、DIOR派对等争相邀请她走秀,而且无须面试。
如果我们不再流泪,如何表达我伤悲。
总不喜欢哭,即使悲伤我也不再哭,只是狠狠抓住自己,可能,以前哭得太多。
现在,我只是沉默。
人群,地铁,街道,工作。
生活被太多仓皇何忙碌所充斥,徒留下一段又一段的空白。
我只是碌碌,挽起发,棉麻的白色长衫,黑色的细麻裤子,然后,打下文字。
荧光反照我的容颜,我的头发,背的四分之三,海藻般的,黑得发蓝。
我把它们挽起,露出光洁的脖胫。
我的手,白且修长,不似女人的那般。
我的眉眼,*和,坚定。
那些文字,一一发给编辑,我得靠它们而活。我明白,文字,仅仅只是暂时停留在我身边,某天可能随时离去。
很大的雕花木桌,民国式样的铁铸彩色碎玻璃的台灯、小小的铜制香薰炉、发簪、杂志、酒红色指甲油、玉的镶嵌红玛瑙耳坠、零钱包、指甲钳、香烟、烟缸、装着橘子的小碟子,绿绿的文竹、仙人掌、吊兰。满满的堆了那么多啊。
为什么还是空的、空的。
又一遍,我躺在地板上,被空虚包裹,想起很久之前我们的微笑,没有拥抱,莫名失落了许久,的确,我不悲伤,为什么放任自己空虚。空虚,安静的调子,淡淡的不着痕迹,似乎有些释然,慢慢,她感到咸涩,然后我哭了又笑。
那么久,我徒留太久,如果不再流泪,无法不伤悲,但我回来了。
只是这一次,不是伤悲,而是确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