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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RTOON NETWORK
❤ 小神龙俱乐部
❤ 小熊猫俱乐部
❤ CCTV动画城
❤ CCTV大风车
听我爸妈讲我很小的时候最喜欢看的是广告那个时候我还不记事,但是小时候我确实很会背广告词这个我记得....囧
后来开始记事了大概是四五岁开始就是看动画片了从幼儿园开始放学回家就把电视机打开五点半的动画城六点钟的大风车《金刚葫芦娃》《舒坦和贝塔》《黑猫警长》《神笔马良》《阿凡提的故事》《三毛流浪记》《三个和尚》《小蝌蚪找妈妈》《海尔兄弟》《地球超人》《大头儿子小头爸爸》《西游记》说实话国产的动画都是很小的时候看的主要是中央一台的囧囧囧后来是小学二年纪家里安了有线我就开始了CARTOONNETWORK那个时候武汉某有线台从下午四点到晚上七点一直都是很好看的动画片哟西《小红帽恰恰》《小小露露秀》《蓝精灵》《鸡与牛》《杰森一家》《无敌神猫》《两只笨狗》《阿达一族》《猫与老鼠》《魔法少女》《飞天小女警》等等那个时候真的是幸福到抱着电视看动画片啊而且中午放学回家还重播那真的是除了上学睡觉基本全部都看动画片啦还之后看的国外动画片越来越多《美少女战士》《樱桃小丸子》《机器猫叮当》《名侦探柯南》《怪蓝高手》《摩卡少女樱》《火影忍者》《犬夜叉》还记的小时候电视里看《美少女战士》的时候真的是一集都不能掉如果掉了一定要看重播如果重播也没看我会郁闷疯掉第一次看柯南是在小学三年级柯南那叫一个帅啊把我迷得神魂颠倒一直喊着要嫁给他呢~还记得看图书馆**事件差点没把我吓死还记得和我爸爸一起看樱桃小丸子差点把我们俩笑死还记得小学看百变小樱太好看等不及就租盗版碟子看完的还记得看《火影忍者》激动的说怎么有这么好看的动画片和我们班一帮男声讨论火影里面的剧情很带劲~我已经很多年都不看国产动画了主要是看不下去虽然现在已经奔二了还是成天离不开动漫画主要是日本的我爸说我从小看到大都看不厌都大人了还跟着动画片里的人又哭又笑的还说一天到晚看鬼子的动画片要是日本和中国打起来了你肯定第一个叛变!无语啊囧死我了。不过动画片真的教会了我很多东西觉得小时候守在电视机旁等待动画片的我真的很幸福很幸福。还记得我上初三的时候老师出了一个作文题就是要我们写关于广电在几点到几点禁止播放国外动画的决定让我们对这件事情发表自己的意见然后我很正义的是写的支持这个决定写的什么文化侵略啊动漫产业要发展啊现在我也明白了这个决定会让很多孩子失去幸福的感觉反正我很庆幸我是在电视机旁守着动画片的一代人。
有没有嗅到一丝初夏的味道
来自夏天的西瓜
三五好友在谈笑 西瓜棒冰还有你
想陪你默默地吃半个西瓜,直到夏天长出尾巴。心里冰荒马乱的人,嘴上一言不发。
世界上最好吃的西瓜 是切好去完皮和籽的
拍自己额头,胸腔,腹部的声音,大致对应生西瓜,熟西瓜,熟过头的西瓜。
刚刚买了个西瓜用勺子挖着吃,没想到西瓜突然成精了,它一把夺过我的勺子说:“诶,感觉身体好像被掏空。”
路边一个卖西瓜的小贩在吆喝着不熟不要钱,我走过去看了看他,确实不认识。拿起两个西瓜走了。
为什么从冰箱里拿出来的西瓜容易坏?废话 把你一下从那么冷的地方拿出来你也不是要高兴坏了
我只是爱吃西瓜,西瓜果汁不行,西瓜糖果不行,就像我喜欢你,长得像你的不行,脾气像你的不行,不是你不行。
一天中午,我下班回家,热得满头大汗。打开冰箱一看,里面竟然冰着半个西瓜。我喜出望外,拿出来三下五除二地啃了个干净。正在这时,妻子也回家了,一进门就嚷嚷:“渴死了!热死了!”打开冰箱一看,她愣住了。我告诉她那西瓜我吃了。她的脸上掠过一丝不快,连忙拿杯子去倒水。一提水壶,里面也是空空如也。她一下子冒火了:“你也不知道烧点水。回家这么长时间都干什么了?”我也生气了:“凭什么都是**?”为这事,我俩冷战了一星期才和好。
星期六,我独自回到父母家。他们一见我就问:“怎么一星期没见到你妻子了?”我就把我们闹别扭的事原原本本地说了。妈妈一听就责备我,做事不该只顾自己而不顾别人。我不以为然:“不就是吃了半个西瓜嘛,有什么大不了的?”爸爸笑了:“你也不用替自己辩解。明天是星期天,你们都过来一趟。”第二天,我和妻子带上孩子回到父母家。一进门,爸爸就支使我出去买醋。等我买了回来,爸爸说妻子带着孩子出去了。说完他就抱出半个西瓜给我:“看你热得一头汗,吃点西瓜解解渴吧。”那半个西瓜足有四五斤,爸爸递过来一个勺子:“吃不了就剩着,让你媳妇回来吃。”我接过勺子大吃起来,吃了不到一半,肚子已经胀了。
一家人吃午饭时,爸爸突然抱出两个半拉西瓜放在桌上,对我说:你看看它们有什么不同。我很纳闷,仔细地瞧了又瞧:一半是我刚才吃的,另一半也是吃过的。看了好一会儿,也看不出什么名堂,只好摇了摇头。
爸爸指着西瓜说开了:“这一半是你吃的,那一半是你妻子吃的。我告诉你们俩‘如果吃不完,就把剩的留着给对方吃’。你看你妻子是怎么下勺子的?从旁边往中间掏,一半吃完了,另一半却没动。再看你,从中间开始掏,把瓤都吃了,把旁边留给别人。谁不知道瓜瓤甜呀?从这点小事上看,徐蔓就比你有心得多。”
我的脸一下子红了。 爸爸意味深长地说:“两个人过一辈子,能有多少轰轰烈烈的事?夫妻的感情体现在哪里?就体现在*时一滴油、一勺饭、一瓢汤上。上次你为吃西瓜的事和妻子吵架,还振振有辞,那明明是你不对。要是换了她先回家,肯定会给你留一半的。别看这是不起眼的小事,却能反映出一个人的心。一块西瓜里就有居家过日子的大学问。再冷的心,你一点一点地暖它,总有把它焐热的一天;可是再热的心,你要是一勺一勺地浇冷水,也总有一天会彻底地弄凉了它。你想想:要是妻子像你一样,事事都不想着你,久而久之,你会怎么想?”
真是一句话点醒梦中人。我蓦然发现,*日里回家时放好了的拖鞋,茶几上晾好了的茶水,下雨天门口摆好了的雨伞,竟然都是妻子的一片深情。可我呢,却大大咧咧,视而不见,不懂得将心比心……
想到这儿,我惭愧极了,赶忙把我已过了凉水的饺子端给妻子:“我这碗已经不烫了,你先吃吧。”
妻子笑了:“你少在爸妈面前装蒜了。”
爸爸也笑了:“能下决心装一辈子,就是个好丈夫了。
愿你如阳光,明媚不忧伤
没有阳光 自己便是阳光
阳光下跳舞的孩子
和阳光有关的日子
我站在人潮中,
渴望能握著你的手不鬆開。
而你的面容掩映在人潮中,
我們之間相吸的磁鐵,
似乎失去了效力。
五月的陽光,
是一個短篇小說。
剛剛開始就已經結束了。
我们要学会珍惜我们生活的每一天。因为,这每一天的开始,都将是我们余下生命之中的第一天。
我们有些故事,不一定要讲给所有人听;有些悲伤,不一定谁都会懂;有些伤口,时间久了就会慢慢长好;有些委屈,受过了想通了也就释然了;有些伤痛,忍过了疼久了也成*惯了;有些藏在心底的话,不想说也就没必要说了。其实,并不是所有的痛,都可以呐喊;不是所有的爱,都可以表白。
我的捐赠
不是一轮太阳
而是一盏路灯
太阳惹人耳目
甚至会将你灼伤
路灯静静守候
温暖你内心的冰凉
向日葵有太阳的陪伴,我不需要太阳,我只要有你就很满足了,
虽然你没有太阳耀眼,可是我需要的只是一个你,
需要一个眼里只有我的你,再也容不下别人的你,
你不用有太阳那么耀眼,只要在我眼里那么耀眼就好了,
你不需要那么伟大,把每个人的世界都照的温暖
你只要把我的世界温暖就足够了,
在我的世界里,你就是我的最耀眼的太阳。
温暖的,明亮的,希望的,永恒的。
这些词,都是我用来形容阳光的。和许多人一样,我也对阳光有瘾,在阳光怀里,我就是最幸福。
我突然意识到阳光曾给我每一个人留下那么多故事,并且还在继续创造着,直到我死去的那一天。
在人群中,在嘈杂外,我成长,我有阳光。阳光从不漏掉一个细节。我和阳光的情缘,定是从我小时候就结了用一株秋天里的狗尾草打的蝴蝶结。只是我无法像月岛雯time-leap,无法看到阳光下不带记忆的脸上,是惊奇,陶醉,单纯的开心,还是让阳光熏的睡意昏沉。
从漫不经心到敏感多情,从无意识到自我城堡的建立,我回首,看到的总是自己的影子。阳光,肯定见证了我所有的成长,知道的比爸爸妈妈、亲爱的闺蜜还要多。
想想吧,我那一天从六楼下到四楼,楼梯拐角的窗口出现的那个英俊的男孩儿,背着的双肩包里插着一个网球拍,难道阳光没看见吗?
正是在那样一个阳光的下午!我撒开了就跑到一楼,男孩儿还在视线之内。太阳笑着,给我多一把的阳光,晒得我心慌慌。他在阳光下,是那么美好。我跟着他,走过宿舍区,走进蛋糕店——不知道他买了什么,我随手抓了一罐草莓酱——走完挨着球场的长长的路……走着,走着,后来他去了哪里?那样的阳光照着那样的身影走进了我年轻的心里。
这是哪个季节呢?阳光还是这么美得撩人。我踩着棉实的一地草叶,旋转了一圈,一圈;这样的阳光永远让我满足,让我快乐地唱起歌来。他就站在那棵大树下,在阳光的影子里。我带着香甜的阳光气息,在他面前停住;他拉起我的手,我把满身的阳光给了他;阳光又给了我满身心的明朗,说我总会用得上。
我拿着回忆的底片过滤某些阳光,阳光可以这样黑白。在黑白的阳光里,我感觉同样的温暖,流在他的每一寸37°的柔软肌肤里的温暖。夜晚,我不做阳光的宝贝,就偷偷做那一只跳出城堡的猫,乘着月色柔软而温顺地伏在他用迷离的樱花筑起的巢……
花时过,花事便了。我难道忘了樱花自有期,一周半旬我们也可以称之时?看,一树的樱花,16天便落尽了,何况谁也不可能拥有整一树。寂寞的樱花树,阳光还在照着,这让树从不悲哀。照着,阳光老这么照着,就算你说你哭过,我们也无法去阳光那里讨蒸干的眼泪来;那么,便忘了吧。
阳光,明朗地照在身上。
接下来有阳光的日子,我都不觉得落魄。一个人,可以自由地去任何地方,阳光在脸上,天马行空,冬眠的鸟儿开始飞翔。阳光照嫩了我眼里的春天的绿芽,照亮了夏天盛开的栀子花,照得路上掉进鞋里的秋天一点也不硌脚,何况那本来就明亮凄美的冬天的雪花,经阳光一照,让永恒不再无法抵达。
亲爱的爸爸妈妈,亲爱的朋友们,我知道偶尔你们会想起我。只怪我居无定所,所以若想知道我的*况,还要辛苦你们在早上太阳刚刚打完哈欠,坐起身子时取那第一米的阳光,不一定要用信封;是装在打算逛集市用的菜篮子里,还是装在肯德基早餐配送的纸袋子里都没有关系。你们恐怕都知道,阳光对我一直都那么宽容,慈祥,温暖,明亮。
如今,我拄着拐杖,让阳光搀扶着。穿梭在新一个世纪里的人群里;蓦不然转过那座很高很高的楼的一角,迎面过来一股熟悉的香甜气味包裹着的白头发老人。我咧嘴一笑,来不及抬头,阳光默契地从他身上分离了我当年花季的影子,影子在我身后起舞,优雅地把我身体里的那个关于他的影子邀请到阳光下,旋转出我的记忆。
或许走过这个街角,我就该和阳光一起永恒了。只是这一刻,我还来不及想。
我心里所在默默一遍一遍念叨的,只是:所有的这些,IS-JUST,只不过,是关于阳光。
姜国芳,当代著名油画家,中央戏剧学院教授、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江西南昌人。1978年毕业于中央美术学院油画系,留校任教。1979年调中央戏剧学院舞美系任教,1984年入中央美院油画系进修班学*,结业后仍回中央戏剧学院任教,现为教授。1986年参加全国第六届美术展览,获北京一等奖,1990年参加阿曼举办的“国际青年双年艺术展”并获优胜奖。1993年组织并参加“具象油画展”(中国美协主办)。2003年参加迈哈密艺术博览会。2004年故宫博物院主办“姜国芳紫禁城系列展”。应美国佛罗里达洲立大学邀请讲学,参加纽约帝国大厦的“世界华人艺术家精品展”。 2005年应意大利罗马省**的特别邀请,意大利总统赞助,在罗马市中心的威尼斯广场国家博物馆巴尔博大厅举办第九次“姜国芳紫禁城系列作品展“。此次展览为第一位亚洲艺术家进入该博物馆举办个展。并应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邀请参加在印度举办的国际艺术家高峰会议。2005年12月15日启动全球巡展计划,将依次前去西方十国的博物馆进行世界巡回展览,历时三年。2009年9月,姜国芳攻克柏林,将紫禁城系列油画带进柏林艺术中心,在那里成功举办个人画展。2010年9月15日,希腊总统帕普利亚斯亲自在总统府接见姜国芳,并钦定为其举办大型个人画展;2011年4月,姜国芳紫禁城系列油画展在希腊雅典塞奥哈拉基斯美术馆开幕,希腊前**库斯坦提诺斯先生及夫人、雅典副**、**要员和各国大使以及商界、新闻界和社会各界代表悉数到场,均给予其画作极高肯定,这是中希两国文化交流史上非常罕见的一幕。姜国芳紫禁城系列油画震动了欧洲几个文明大国,先后收到了来自希腊、意大利、法国、德国等国博物馆和美术馆的个展举办邀请。迄今为止,姜国芳欧洲巡展已经安排到了2012年5月。
2004年11月作品《天子》参加翰海拍卖,成交价为297万。2005年11月作品《宫门》参加嘉德拍卖成交价为253万。2007年3月作品《永恒的梦》参加纽约苏富比拍卖,以42万美金成交。
姜国芳的艺术创作大致分为二个阶段,1987年前为早期创作阶段,主要有《牛之系列》,《**组画》,以及写生作业等为主。而1987年以后主要以创作紫禁城系列为主,至今已有200多幅作品问世。
http://jiangguofang.artron.net/main.php?aid=A0000001
从一开始曼森就是一位业余画家,他现存最早的作品大约可以追溯至1995-1995,然而,在1998年他的 灰色 时期过后,曼森开始专注于水彩画的创作。在2005年接受i-d mag杂志采访时,他说他的水彩画画匠生涯是从1999年开始的,因为在1999年他把一幅仅用5分钟就创作出来的概念作品卖给了一个毒品贩子。随着画作 的逐渐增多,曼森开始把他的水彩画当成是艺术品而非商品。他从未间断画画而且作品数量还不少。2002年9月13-14日,他的第一次以专辑 the golden age of grotesque命名的个人画展在洛杉矶临时展出中心展出。北美艺术的马克思亨利说这些画是了不起的 一个精神病患者用颜料当作治疗的 成果, 还说曼森的作品绝不会得到现代艺术范畴的肯定,称这些画作的价值在于名人效应而非画作本身。2004年9月14-15日,曼森分别在巴黎和柏林开始了他的 第二和第三次画展.这次画展的名字是trismegistus,这个名字同时也是这次画展中最重要的一幅画的名字 – 这幅画是画在一块从一张经过防腐处理的老古董桌的木头板上的,画的内容是有着3个头的耶稣基督.曼森把自己的独特艺术运动称为名人合作,他还为他的艺术运 动加了个口号:我们要把我们的阴影卖给站在我们阴影里的人. 在2005年,曼森说名人联盟项目已经运行7年了,如果这是正确的,那么这个联盟从1998年就成立了.
名人联盟同时也是由曼森创办的一个画廊的名字, 画廊的全名是名人联盟现代艺术画廊 (the celebritarian corporation gallery of fine art), 这个画廊举办的第一次画展是曼森在洛杉矶举办的第3次画展.2007年4月2-17日, 曼森*几年的作品在佛罗里达的空间39 现代艺术临时展厅举行. 这次画展中的40幅将在2007年6月28-7月28在德国科隆的布丽吉特 申克画廊展出. 曼森当时拒绝了科隆另一家画廊的邀请,据曼森自己说是由于他的化妆出了问题.也有人说是其他原因.
现在,曼森正在写一本名叫暂名死亡艺术的书,这本书将在Flaunt杂志下的出版社出版
曼森的画到底值多少钱现在还处于争论中, 大多数曼森的歌迷的确买不起他的画,事实上,有些歌迷连印刷版的画都不愿意买,更别说原版了.不过如果考虑流行艺术的作品在长期价值上的可靠性,曼森画作的价格则可以说是合情又合理了.
= = 讨厌这种官方介绍 但是自己又不晓得怎么介绍
我希望 在欣赏这张专辑之前 大家可以花两三分钟看看我这段介绍
麻烦你们了
首先 非常谢谢你们通过一张图片进入到这张专辑 感谢你的欣赏和收录 甚至是follow
你们的认可对我来说是一种动力 异常强大的 可能对你们而言不算什么 但对于我而言 建立这张专辑的原动力 就是希望博得你们一点点的喜爱
否则 我才懒得出什么女人文化
关于这个专辑系列 如果是一直有在关注的toper应该知道 这已经是我的第六张类似专辑 《女人文化》是一个系列 不算历史悠久 但也收纳了大几千张我自认为还不赖的美图
很抱歉 这张女人文化会是我最后一张女人文化 也就是说 以后我不会再出这个系列了
对一直喜欢这个系列的关注者们深深致歉 非常的不好意思
关于女人文化系列 最早在我还没有入驻top的时候 其实女人文化已经存在 只不过那时候还是放在文件夹里面静静收藏的几百张图片 只是一个大致的雏形 还不具备完全可以上传的特点
感谢top给了我一个展示自己的*台
而关于“文化”二字 这样取名的原因
一是我曾经的名字里有一个“文”字
二是代表着“情色文化”的概念
毫不遮掩的说 我是一个狂热的欧美情色文化爱好者 崇尚所谓的人体美学 迷恋女人身体呈现的柔和的 婉转的曲线 并不是说我并不懂其他意义上的各类型美学 只是我对情色美学的热爱异常厚重 到我自己都难以理解的地步
其实这在欧美国家而言是稀松*常的 是完全健康的一种欣赏审美
但是在国情相对于保守的中国 情色美学多多少少会被打上 “黄色” “有伤风化” “**淫秽”等性质恶劣的标签 同样的中国网络对于这样的东西一律秉持的是严禁 删除 甚至处罚的方式
对此 我一度非常受伤
情色美学虽在欧美盛行 却不代表着中国人都不可以欣赏 或许无独有偶里 我就是那极个别的一支
我并不感到羞愧
我认为我自己没有错
我的女人文化 我敢担保 虽然将性感的情色美学发挥的比较充分 但绝不会与低俗污秽的**扯上关系 我对此一直有非常严苛的界定 保证自己能将情色美学的“诱惑”和“瞎想”带给观看者 但同时也绝不会让其产生“恶心”“低俗”的排斥想法
从第一张女人文化一上 就出现大量检举揭发的用户向网站管理员浪浪浪举报我的图片 我都看到了 但是也没有气馁 说实话 当我确定做这个系列的时候 就已经想到它所会带来的反映
所幸那时候得到了一些浪浪浪的宠爱 每每他不得不删减之前 会先通知我 “没办法的事” 并会让我预先存起来以免丢失 还会告诉我一句 其实挺好看的
很感谢那时候的浪叔给我的肯定
即便他迫于网络规范而不得不删掉我大量的图片 我也没有不开心过
后来他对我的信赖更多以后 我也一度成为过那时候网站后台的管理员 可以删除任何我看不过眼的违规图 可其实我自己或许就有很多
至少感谢浪浪浪对于我品味能力鉴别的认同和相信吧 虽然我也卸任很久了
同样与我同样遭受删图违纪的le.ciel和代号失控 我也是在那时候熟识 尤其是代代 给了我那段时间以来 一份来自于网络的温暖 后来我们成为更亲密 走入彼此现实生活里的朋友 我很感激 感激top带给我的这些好的改变
这是一份温暖 对于我而言
可一直让我感到很无力的是 关于“情色”和“**” 从不存在明显的硬性评判标准
这两者看似大同小异 实际上千差万别
一个眼神 一个动作 一种穿着 乃至一卷胶片的质量 都会将图片概念进行本质上的改变
所以观图者只能靠着自身对于两种类型的艺术品位鉴赏力来评判好与坏
有些人对于情色美学的鉴赏水*高 于是她认为我根本不违规
有些人对于情色美学的鉴赏力有待提高或者根本不喜欢这种美学 于是她认为我这些都是冒天下之大不韪
不管如何 之前的女人文化系列最高单张专辑收录已达到3000+ 单张图片收录量我无法计算了 总和收录数量过万
感谢还是有那么多看客们给我点亮了一颗红心 我真的很感动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杆秤
公道自在人心
这张女人文化是以我自己的名字命名 代表的是我个人最喜欢的情色美学类型
或许有些人会觉得果然更显精妙 则另一部分人认为还不如之前
两种意见我都接受 毕竟审美标准是很个人的 谁都不能说了算
你可以认为它是一张收山之作
是的没错它就是
所以我会花比以前多十倍的挑剔去对待这最后一张 努力去呈现一个最完美的质感给大家 让我可以不辜负我狂妄的自诩“情色美学”的追捧者
为了完美达到这个美学的高度 这张尺度我不会有所顾忌 我只会上我认为最好的 至于其他的 我已经把话语权转赠给了别人
这张会不会迈入收录顶端 我已经不在乎了
因为它在我心里 是最好的
与所有之前的女人文化里系列可能会有出现重复收录 但这张是更新 也是回顾 更是个人推荐精选
所以 希望你们喜欢
我爱你们
气球飘到了我旳梦里
我记得那个蓝气球 因为那有你给我最美好旳梦
一个无聊的大学生在教学楼的楼顶睡了一觉,起来的时候看到楼顶有个气球,上面写了几个字和一个电话号码。他就把气球拿回宿舍了,舍友都觉的反正无聊,打个电话问问呗,于是他就在舍友的催促下拨通了气球上的号码。对方喂了一声,他听出是个女的,就说气球他捡到了,如果需要的话,可以还给她。对方明显的激动起来,说真的会有人捡到。然后电话那头开始地毯式的盘问,你多大了,家在那里,长什么样子……那男的听电话里这么说,连忙问“你是不是有病,我们认识吗,问这么仔细干什么,没事飞什么破气球,你没童年吗?”于是挂了电话。舍友都惊呆了,搞不清楚他是怎么了,怎么好端端的骂人家,结果他理直气壮的说:“不是骗子就是疯子。”
之后他又去楼顶睡觉,却看到对面不远处的医院楼的窗户里又飞出一个气球,才明白自己捡到的那个气球大概就是从那里被人放出来的。于是他回去拿了个望远镜,和舍友爬到楼顶张望对面医院的病房。结果什么都没看到。后来男孩干脆每天都去楼顶用望远镜看对面,果然有一天他看到了一个穿着病服的女孩从窗户里又放了一个气球出来。于是他一边看,一边掏出电话打了过去。对方很诧异,问他:“是不是有什么事情。”他说:“你为什么在医院里,天天放气球是干什么?” 电话里的声音很吃惊,男人透过望远镜看到那个女孩放下手机来回的张望,然后说:“你在那里,你怎么知道我在医院。”他在电话里最后得知了女孩的病房号,于是和舍友说了一便。于是他们一伙人第二天带着鲜花就跑去医院去看那女孩去了。
那是一个独立病房,房子里除了几样简单的摆设就再没其他东西。一帮人进去后都笑嘻嘻的看着那个女孩,没看出女孩像个病人,却没等女孩先开口,一个舍友带头说:“让她猜猜是谁捡到的气球给她打的电话。”女孩很激动,知道他们当中就有一个是昨天给她电话的人,她把每个人都上上下下仔细打量了一次,然后指着捡到气球的那个男人说:“是你。”
大伙都惊呆了,然后一起大笑,说女孩为什么会认定是他呢?这时那个捡到气球的男人不好意思的掏出手机,然后把一个未接来电挂掉,大家又是大笑了起来。一帮大男孩陪着女孩说说笑笑讲述那个捡到气球的人当时是怎么误会的,怎么打的电话,怎么天天跑到楼顶去用望远镜寻找目标,说的女孩好不开心。后来大家聊的多了,才问道女孩到底是什么病。女孩笑而不答,反而说自己就是觉的无聊,在医院呆的时间太久了,自己曾经的朋友也都渐渐的忘记了她,于是就出于无聊,在气球上写上自己的电话放飞出奇,说不定会有人会他的电话,没想到,自己的第一个气球飞出去后就有人打来电话了。
大伙见女孩也不说自己的病情,就都豪爽的答应她,他们几个会有事没事的时候过来陪她。于是他们就同女孩成了这样的一群朋友。之后他们常来,但渐渐的,女孩总会发现来的人中少了些人,问过后才知道他们有的谈恋爱了,没时间来。再后来,人越来越少了。女孩有重新成为一个人,当自己又感觉孤独的时候,那些人都来了,这次人很多多,男男女女都有,都是他们自己的女朋友,唯独少了一个人,就是捡到气球的那个男孩子。大家嘻嘻哈哈的说那小子运气不好,一个人跑去吃饭,结果一帮人打起来了,他没躲闪的开,就被捎带进去了,现在躺在楼下的病房包扎呢。
一行人就跑到楼下去看男孩子,男孩包扎着脑袋,挂着吊瓶见到这些人从楼上把女孩也带下来了,呵呵的干笑。之后的一周,女孩天天从楼上下来照顾他,帮忙换药什么的,做的比护士都熟练,渐渐地,男孩发现女孩不寻常,于是两人开始恋爱了。
就这样,那个男孩和那个女孩一直恋爱着,彼此关心着对方。女孩知道男孩很爱她,但是女孩却不敢把自己的全部的感情都献给男孩。因为女孩知道自己的日子不长了,怕自己离开的那天男孩会伤心。所以在他们交往期间,女孩总是小心翼翼的接受着男孩的爱。每次男孩和女孩约会的时候,男孩都能感觉到女孩有心思,他想问但是却没问。因为他知道女孩有一天会告诉他的。 可是计划老是赶不上变化。那天男孩在送女孩回去后,女孩的病又发做了,她清楚的知道自己只有半个月的时间了。她不想让他爱的那个男孩伤心,所以她做出了一个让自己都难以想象的决定,于是打了一个电话。
几天后,男孩去医院找她,当他推开病房的门时,却看到了女孩和另一个男孩拥抱着,男孩的心痛了。女孩看到男孩来了,强忍着不舍和心痛,依旧笑着说“你来了、”男孩说“是的。”于是女孩就给男孩介绍了另一个男孩,告诉他这是她爱的人。对男孩说“对不起,我一直都把你当哥哥的。”男孩说“没事的,傻丫头,我也一直是把你当妹妹的。”后来男孩把女孩最喜欢的吃的放下便离开了。女孩看着男孩的背影留吓了眼泪。孰不知男孩也留下了眼泪。男孩离开了医院,男孩什么也不知道 只知道自己的心碎了。他始终都不明白女孩为什么要这样,他是爱她的啊。
那天晚上男孩没有回去,而是去了一家酒吧,那家酒吧的老板是他的朋友。朋友看见他来了很高兴的招待他。男孩看了她一眼说“给我拿酒,我想喝酒。”就这样男孩一瓶接着一瓶的喝,老板问他“怎么了?”男孩什么也不说只是一个劲的喝酒。老板没办法就给男孩的朋友打电话了告诉他在那让他们来接男孩回去。他的朋友赶到后,男孩已经喝醉了,嘴里一直说着“为什么……"
回去后,男孩不停的在吐,朋友们也问不出什么来了,只好决定第二天去医院问女孩。
第二天,男孩的朋友去医院了却看到女孩的病床是空空的,以问才知道女孩在凌晨离开了,他们以为是女孩的病好了就继续问道“女孩的家在那?女孩去哪了等等好多的问题。”护士很不耐烦的说“我的意思是女孩走了,也就是女孩死了,这么大的人怎么就不明白呢?”护士临走的时候瞪了一眼。男孩的朋友们一个一个的都睁大了眼睛,他们不相信女孩就这样的走了,他们连最后的一眼都没看上。朋友们回到宿舍后,看见男孩还在睡觉,就叫醒了他,他们似乎也明白了为什么男孩喝那么多的酒原来是女孩离开了。可是就在朋友们都安慰男孩的时候,其中一个朋友却叫了起来说“不对啊,女孩是凌晨离开的,男孩是昨天下午喝酒的,”男孩很惊奇的样子问“怎么了,女孩怎么了”朋友们都怪那个多嘴的人,狠狠的瞪了他一眼。朋友看着瞒不过去了,就把今天去医院找女孩的事告诉男孩了,男孩听了后怎么也不相信,努力的想着他们最后的一面,女孩笑着的样子,他发了疯似的跑去医院,医生也告诉他女孩离开了,还给了他一份信。男孩手里拿着信麻木的走出了医院,坐在椅子上看着女孩的信,他哭了,原来是他误会了那个女孩。那天他看到的那个男的是他的哥哥,她打那个电话是想让她哥哥来看看她,可是男孩却以为女孩不爱他。
结果可想而知,女孩走了,男孩也知道了女孩是爱他的,后来男孩毕业了也一直没找女朋友,因为他心里始终有女孩。后来男孩离开了这个地方。在后来男孩在南方的一个城市找到了一份很不错的工作。在后来男孩在偶尔的一次遇见了一个女孩,爱上了她。因为那个女孩很像某个地方的女孩。他们在一起了。结婚了,也有了小孩。一家很幸福的生活着。
其实故事到这里就应该结束了。但是男孩却永远都不知道他爱的现在的女孩就是以前的那个女孩。以前的那个女孩并没有死。 是不是有点糊涂了。是的,护士说的话是女孩让说的,当然护士是肯定不会说的了,那是因为女孩的父母给了护士好多的钱,所以护士才会那样说的。而医生为什么会那样说呢,是因为医生和父母是朋友。女孩为什么要这样说呢?也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其实就是因为女孩太爱他了。
其实女孩在没认识男孩之前是想放弃自己的,因为自己的病是不会好的,而且女孩没有朋友,女孩的父母也从来不怎么过她,今天hao
不好,今天开心不,只是一个劲的给她零花钱。其实她的病在国外能治好的,但是她放弃了。因为她觉的那样她的父母就会有遗憾的。可是那个男孩的出现却让她改变了这个想法。
故事到这里结束了,没必要再讲下去了。因为结局都已经知道了是格很美好的结局,但是男孩却永远都不会知道那个关于死去的女孩和现在的妻子的关系。如果我是那个女孩,我不会说的。因为爱他。
其实有时候善意的谎言能带给一个人幸福,就像故事中的女主人公一样。但是更多的时候带给的只是彼此的伤害。所谓“故事毕竟是故事,生活就是生活而不是童话中的故事。”
***说过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在我眼里
具荷拉 调皮 幼稚 臭美 坚强
运动神经发达 跑步是强项
小身体有大能量
不管在节目里还是生活自拍
为搞笑常常自毁形象时常自黑
根深蒂固的健忘 令朋友抓狂
爱时尚 爱工作 爱粉丝
抽风无下限 粉红无极限
开得了插秧机 打得了架子鼓
时而是萌妹时而是拉爷
有经济头脑的富一代青年一枚
七岁时父母离异
后跟奶奶一起过着困苦的生活
中学时辗转寄居姨母家
前后参加过JYP和SM新人选拔虽然都进入决赛但最终都遗憾落选
18岁那年成功入选kara以新成员身份出道
因为是中途加入kara所以在出道初期遭anti严重诋毁
又因性格豪爽与同龄男idol相处地好而被网友质疑勾引男idol备受争议
导致原本开朗的性格变得内向 不爱在镜头前表达自己 抗拒采访 开始自卑 很长一段时间其他成员接受采访时自己呆在另一个房间里
觉得自己做不好什么都不做呆着就好
09年成为《青春不败》G7之一
在这个节目展现真实的自己获取了明星朋友间珍贵的友谊 性格也逐渐开朗逐渐自信才有了艺能爆发的时候
过早地独立生活使她养成了节俭的生活*惯 思缜密早熟
忙碌的通告加上长期没有家人陪伴独自一人在宿舍时经常引发内心的孤独
镁光等下被放大的她 也许有你不喜欢的一面
她肯定会犯错 但是她没有恶意去伤害谁 请不要恶意中伤她 她是她 她跟你一样 不可能是完美的人 你可以不喜欢她
但请你不要因为一些一面之词或者飘渺虚无的感觉而攻击她的人格问候她的爸妈
我想说黑黑请自重
你用恶毒和不堪的语言去攻击她
因果轮回那些恶毒和不堪的语言最终会在你身上应验
姓名:具荷拉 hara
日文名:ク・ハラ
英文名:Gu Ha Ra
生日:1991.01.13
血型:B型
身高:164cm(
体重:40kg
腰围:19.5英寸(49.53厘米)
国籍:韩国
出生地:全罗道光州 星
座:魔羯座
属相:羊
职业:歌手,演员
所属团队:KARA
所属公司:dsp entertainment
FANS名:荷叶【中饭名】
擅长语言:韩文,英文,日文,中文(一点点)
队内职务:副主唱、舞蹈担当(主领舞)、门面担当、搞笑担当
学历:诚信女子大学(在读中) 儿时梦想:空中小姐
喜欢的日本艺人:w-inds
昵称:额头 (额头很宽) 、小拉(亲昵的称呼)、抽拉(在节目中过于抽风而得名)、人鱼公主/芭比娃娃( 皆为外貌的形容词) 、荷拉具(青春不败中得名)、棉球 冬天的时候总是裹得厚厚的、像个棉球一样、咣当荷拉(青春不败中得名,因为走路也会摔倒)
二辑地址
http://www.topit.me/album/1064211
三辑地址
http://www.topit.me/album/1174201
四辑地址
http://www.topit.me/album/1299432
【和果子】,故名思义就是日本的传统点心。
虽然日本有很多令我们不齿的东西。但,不能不承认他们对于把生活点滴融入艺术这方面的造诣真的很令人佩服。
「和菓子」(Wagashi/わがし)是以日本傳統製法製出的甜點總稱,明治時代以後傳進來的西洋甜點(如蛋糕、巧克力、餅乾、冰淇淋之類的)則稱為「洋菓子」(Yo-gashi/ようがし)。傳統茶會上喝抹茶時配的點心必定都是和菓子。
和菓子很注重四季的風花雪月,春季時要令人聯想到櫻花盛開的光景,夏天則要令人感覺涼快,秋季利用色彩讓人眼前浮出楓紅景色,冬天便是雪景。而每逢過節時又有過節專用甜點,種類多得無以數計。
*安時代沒有砂糖,日本是十七世紀才有國產砂糖,在這之前,砂糖是進口品,而且是貴重藥品,因此*安人*時吃不到甜點。
但想吃甜點的慾望還是有。吃不到,慾望反而更強烈。能滿足*安人的甜點慾望,便是甘葛。甘葛是取自蔓草的一種天然甜味,秋冬時從蔓草擠出汁液,再煮濃,就是砂糖代用品。
*安時代的才媛清少納言在《枕草子》〈優美且上品的東西〉一文中,提到「澆上甘葛放進嶄新金屬碗內的碎冰」。這正是現代的刨冰。當時宮廷有保存冰塊的冰室,而清少納言是皇后身邊女侍,理所當然也就時常有機會吃到庶民無法入口的東西。
這位才媛又在〈打發無聊的東西〉一文中提到「果物」。「果物」在當時是指甜點。看來,無論古代或現代,女人愛吃甜點是一種定律。不過,清少納言將「甘葛加碎冰」列為「優美且上品的東西」,而將「果物」列為「打發無聊的東西」,由此可見,在當時碎冰肯定比甜點貴重。
我個人比較喜歡吃和菓子,尤其配上有點澀又有點苦的「抹茶」(Matcha/まっちゃ)吃時,非常可口。蛋糕或巧克力那類的西洋甜點,我比較罕得吃,嫌味道太甜。可是喝咖啡或紅茶時,卻又要拌得很甜才喝得下,真是奇怪。
不過日本文豪森鷗外的口味比我更怪,根據森鷗外的長女森茉莉所寫的散文,說他生前很喜歡把豆沙包剝成四塊,再把四分之一的豆沙包放在白飯上,澆上煎茶(加工綠茶)當成「茶漬」(Chazuke/ちゃづけ,茶泡飯)吃。
他们把这些优美的景物和四季的特征融入一个小小的点心中,更是令人叹为观止。
这种表现,不是直观的,更多时候是一种隐寓般的表达。
我的奥迪,老婆的迪奥,儿子的奥利奥。
整个夏天我都晃悠在一条种满梧桐的街道上。炎炎的夏日里有一种冷却的时间凝固在里面。那条街道是这个小城最繁华的地段,因此一路走来会看到不同样式的车停放在那。我停下脚步,很仔细地凝望。然后淡淡地微笑,如影子一样地悄无声息地驻留。那个时候应该是傍晚,有很美的夕阳昏
和车有关的故事
(一)
我这里指的车是汽车。至少在很多年前,人们一说“车”,就是指自行车。
大概是十多年前吧,我和LG还没有自己的房子。晚上,尤其是夏天的晚上,便在大街上闲逛。街上乱哄哄的,不是跳舞的,就是扭秧歌的,还有就是借着路灯打牌的。我们无所事事,便把目光投向了马路。那时车还不多,最多的车型就是“老三样”——桑塔纳、捷达、富康。品种、型号和现在简直没法比。即便这样,我认识的车也很有限,只认识大众、奥迪、奔驰公司的车标,富康和夏利还分不清,桑塔纳和捷达更是不知道怎么区分,不都是大众的标嘛。
我们找了一个清静的地方坐下来,看着川流不息的车辆,LG就问我:这是什么车?我顺口瞎说一个车名,他告诉我,我说得不对。其实他也知道,我看不出这是什么车,即便是白天也得看车的尾部的中国字才知道是什么车。他可以将从眼前过的每辆车都说出是什么车,当然还包括卡车的型号。(说得对不对,我也不知道,哈哈)
某天,在楼下看到一辆红色有大众公司的车,与*日里看到的不同,在一旁看了半天,对LG说:“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有辆这样的车呀。”后来才知道那车就是高尔夫小面包。
(二)
私家车,是电影里才有的事,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是遥不可及的,仍然只是一个概念。突然有一天,我的同事买了辆奥拓,顿时成了新闻,同时一下子把车与家庭的关系拉得很*,让我感觉到车离我们的生活并不远了。
富康988刚一下线,便遭遇到我和LG的强烈批评,“人家好好的两厢车,偏要挤出来个‘屁股’,太难看了。”这样的话,每看到一次路上跑的三厢富康就会再说一遍。谁成想,我们的第一辆车就是它。哈哈,不过,日久生情,也觉得不错。
当时,借别人的桑塔纳开了一阵子,便发现没了车就像没了腿。新车上市了,旧的型号车降价了,巨大的诱惑,让我们晚上回家翻出存折,数数够不够买车的钱。我们的收入和积蓄并没有达到轻松拿出买车的钱,只好贷款。这便成了当时许多人的谈资。尤其是上年纪的同事,很是不理解,并且好心地说:“这得花多少钱呀,将来还要付汽油钱,还有其他的各种费用,不知道你们这样年轻人怎么想的,打车一年也用不上这么多钱呀。大概我们是老了,跟不上趟了。”我妹妹花了2000多块钱换了一副眼镜,勤俭多年的老爸和老妈便透露出了不满,我妹说:那我姐还买了车呢。
一时间,私家车快速增长,网上的车友俱乐部也应运而生。比如:富康车友会名为“富联”(音同“妇联”)、捷达车友会叫“捷伴”、夏利车友会是“夏令营”、奥拓车友会称自己为“奥委会”,我觉得这些是比较有特色的,后来还有什么新奇军、菠萝派、QQ小学、逍遥派,就没有前几个有意思了。
有车的日子,我们的生活空间半径增大。我们第一次参加了车友会组织的活动,那阵势很是壮观。在京昌高速上,十几辆各色富康车排成纵列,车里的人都手持车台或手台,车顶的“苗子”上戴着小黄旗,迎风招展。就这样浩浩荡荡接顺序向莽山行进。后来,和车友们在半夜开车去过一次大同。渐渐发现,富康车友会好多是在校大学生,与我们的年龄、经历、甚至人生观、价值观都不太一样,共同的话题越来越少。慢慢我们淡出了。这时候2C,让我们有了新的家园。
(三)
时间转眼过了五年,我们有车的五年。也就是这几年中,各个汽车公司轮翻上演着一幕幕新车推广的好戏。刚刚记住这一款新车的名字,还来不及细细研究,下面几款新车又蜂拥而至,让人们眼花瞭乱。除了这些,还有降价、让利,有的车价甚至五位数地往下降,像一场风暴,刮得人们晕头转向。LG开始把目光盯上新出的各类车型,而且还时不时地拉上我去车市或4S店转转。
我总以为一辆车对于一个家庭就是一个代步工具,对于一个男人来讲亦如此。什么车不是开呀,名贵的车开着是气派,不就是面子上的事嘛,可也需要更多的钱来养呀。话说回来,如果有目的地,我们的车也不会比那些车差呀,不一样能到达嘛。
有一天,遇到一个即将退休的男人。他生活在一个经济不太发达的县城,说收入,不多;说年龄,不小。他告诉我,他买了一辆马6,蓝色的。我有点惊讶,首先,我知道那车全下来也得25万吧;其次,马6一般是年轻人的首选。其实,他上班的地方离家很*,一点不夸张,一脚油的事,就他的收入与他的年龄,更多人肯定选择多攒点钱养老。他说,他喜欢车,工作不顺的时候,开着车出去兜一圈,回来就感觉好多了。“车就是男人的第二个老婆。”这句话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我隐约明白为什么LG为车跑前跑后,从不叫累,为什么对好车如此痴迷;明白为什么老爸走到哪里都想自己开着车,为什么有了一辆轿车还想拥有一辆吉普。那是一种男人对车的热爱。
和LG说,我们的股票还不错,等挣到了买一辆好一点的车钱,我们就换车。LG看着股票在增值,心里美滋滋的。本来一辆凯美瑞的车架子、四个车轱辘已经到手,5月30日,咣当,凯美瑞变成QQ了。
不管怎样,希望在前面,我们期待着。
你是否期待每天都会有一杯准备好的热牛奶
姜家宁喜欢安静的女生,就像沉默的班花程雅君,他不能像校痞一样买PSP送给女生;不能凑齐几周的生活费就买得起蔡依林的演唱会门票;他甚至都没有一个像样的笑话来逗乐女生。但爱一个人总是会有属于自己的好办法———聪明的姜家宁总是照顾程雅君家的生意。
姜家宁家离雅君家开的小卖店不远,每天姜家宁都会从那里过,然后站小卖店门口,问问这多少钱那多少钱。他那点零花钱,估计早就用完了,他只不过是想看看程雅君在不在,更多的时候都是雅君妈妈在里面。有时候,雅君也会帮家里看店,姜家宁就装作去买东西,在那里挑啊挑,问这个酱油多少钱,问那个灯泡多少钱,然后找机会跟雅君搭讪,聊东聊西的。更乐的一次,雅君看店的时候,姜家宁又逛到了那里,刚起床的雅君一身睡衣守着店,家宁神经兮兮地瞎指,傻里傻气地指着卫生棉说:这个多少钱?一下子红了脸的雅君,不知所措,赶紧逃到了里屋,换了妈妈出来:臭小子,你要买这个?一大清早你要买这个?姜家宁不知哪来的勇气,直接从口袋里掏出五十块钱,就买这个,你给我来一大包。雅君妈妈也没阻拦,也就真的把那一大包东西给了姜家宁,姜家宁倒也侠气,直接就塞进了书包里。带着一大包卫生棉上下学的姜家宁,总觉得有些别扭,毕竟那个年纪谈点稍微**的事情都会遮遮掩掩,更何况是一包自己都还没弄明白是做什么用的东西。
可是那包东西怎么也不适合姜家宁,他想退还给雅君,钱也不要了,当为自己喜欢的女生做点什么吧。那天中午放学,姜家宁装病趴在桌子上睡觉,等所有同学都不在教室时,他把那一大包东西塞进了雅君的课桌里。下午是高考动员讲座,雅君也没有动书包,大家听完讲座准备整理书包回家时,程雅君把书包一抽,啪的一声,那么大一包东西掉了出来,好事者、校痞们、*日里嫉妒雅君美貌的,纷纷围了过来:程雅君你买了这么多这个啊?还有人问,这是什么啊?一包一包的?从脚底尴尬到头顶的程雅君已经不知道如何处理了,“这不是我的……这不是我的……”说完,就趴在课桌上委屈地哭了起来。班长找来了班主任,大家都不让放学,调查清楚了再走。
班主任脸一黑,除了程雅君以外的同学全部站起来,今天不搞清楚这件事是谁做的,所有人都不能放学。班里安静得只听到雅君委屈的哭声,每个人都在等待那个“肇事者”走出来。这时,班主任走了出去,几分钟后,拿了厚厚的几摞作业本放在讲台上,在那里批改,一副奉陪到底的架势。作业本改到一半时,姜家宁站了出来:“老师,是我做的……我……”
姜家宁被带到了办公室,一五一十通通招了,然后是写检讨、罚站。招什么都无所谓,写什么也无所谓,漫长的罚站也无所谓,姜家宁觉得自己都可以应付,只是程雅君,那么伤心的程雅君,是不是恨极了自己,是不是从此就失去了彼此。
当晚,雅君早早睡了,家宁一见雅君妈妈忙赔不是,雅君妈妈知道东西是从自己手上出去的,也不想多责备家宁。两个人说着说着,就拉起了家常,把雅君在学校受委屈的事抛到九霄云外了,聪明的家宁,走的时候给雅君妈妈鞠了满满一躬,错认得彻底极了。
卫生棉风波后,雅君变得沉默了许多,有事没事家宁还是会去照顾生意,每天早早地在雅君家店里买一盒牛奶,在盒子上写“对不起”,悄悄地放在雅君的抽屉里。家宁知道那天的事情让雅君在班上受了委屈,他不敢去道歉,他害怕雅君说出讨厌他之类的话,这会让他心中的梦一下子碎掉。年少的时候,喜欢一个人,悄悄地放在心里是最妥帖的,你若惊动了那个人,也许从此就消失不见了。
就这样,姜家宁每天早早起来,到雅君家的商店买一盒牛奶,然后边走边在牛奶盒上写“对不起”,久了,他也会把空闲时读到的美丽的句子顺带写上去———“思念有时像绵长海岸线,怎么走还是那么长”。小小的牛奶盒,像一方无限思念的天空,把姜家宁的歉意带给他思念的人。雅君倒也不拒绝姜家宁的牛奶,每天收每天喝,这种谨慎如走钢丝的情感,就一直这样来往着。
姜家宁不敢肯定雅君是不是原谅了自己的,至少也是有些原谅的吧,因为有时去小卖店买东西,还是会偶尔碰到帮妈妈守店的雅君,她不会躲开他,面带微笑地看着他,帮他把买的东西擦得干干净净,找最新最新的零钞给他。但姜家宁不明白,为什么雅君的世界一直都如此安静,她也不主动找自己,也不拒绝自己送去的牛奶,就这样任凭岁月在自己的小心翼翼的试探中前行,就这样一直持续到毕业,家宁稳稳当当地过了重本线,而雅君也上了市里的二本。
已经毕业了,可能就是各自天涯。年轻并不知道做什么或不做什么才是所谓的珍惜了,只知道爱一个人,就为她做一些爱她的事,这一刻他鼓起勇气向雅君说了,“对不起,我喜欢你”,雅君看着家宁笑了笑,带着他来到自己的房间。
从雅君房间推门出去,阳台的窗户上,大片的白色映入眼帘,那里整整齐齐摆满了一阳台的牛奶盒子。家宁走过去,盒子都是空的,盒子上依稀可见自己的字,字的下面,多了一行字———“没关系”,更下面是用彩色笔注明的日期,姜家宁随意拿起几个盒子,只要写有“对不起”的盒子,下面都有“没关系”的回复。整整一百多个牛奶盒,全部都有雅君写的字。雅君拿过家宁手中的牛奶盒摆到原处说,其实一开始我就没有怪你,但我不能跟你说。你基础好,你家里对你期望很高,让你到这个学校来寄读也是为了让你考上好大学。我每天乖乖地收下牛奶,这样就不会影响到你了。我也学你的,把心里想说的话都写在牛奶盒上。你看这些牛奶盒子多么壮观,它们可是有属于我和你的牛奶盒秘密呢!
那天家宁和同学一起在雅君家玩得很晚才回家,雅君把大家送到巷子口,回头说再见的家宁抬头看了看雅君家的窗台,窗台上堆积的白色牛奶盒,像爱一样往外蔓延,那一盒一盒的,是两个人合写的甜美日记,是用爱的力量堆积起的朴素情感!
姓名:余文乐 粤语拼音:yu4 men4 log6 英文名:Shawn Yue 曾用名:代果 国籍:中国 语言:粤语、英语、国语 籍贯:广东省台山市 出生日期:1981年11月13日 星座:天蝎座 生肖:鸡 身高:178cm 体重:138 磅 学历:中六 家庭:父母、一兄、一妹 初恋年龄:16 拍拖次数:5
余文乐写真集(8张) 经纪公司:香港东亚唱片 最喜爱的食物:鱼生、朱古力、牛扒、海鲜、芒果西米露(最憎食芫荽、苦瓜、臭豆腐) 最喜爱的饮品:宝矿力 最喜爱的颜色:黑、白、灰、蓝 最喜爱的歌星:Craig David、brian mcknight、beyond、许志安、陈奕迅 Damien Rice 最喜爱的演员:Robert DeNiro、Edward Norton、吴镇宇、黄秋生 最喜爱的电影:《Heat》、《Taxi Driver》、《骄阳似我》 最喜爱的音乐:R&B、Pop、Hip Pop 最喜爱的杂志:Boon、cool 最喜爱的动物:以前养了13年的狗Bobby (但已死去)、现时养的猫‘咕咕’、三只泰迪狗 余文乐资料
最喜爱的运动:游泳、篮球 最喜爱的事情:游泳、看电影、听歌、购物 最喜爱的地方:海滩(特别是夏威夷) 最喜爱的收藏:波鞋、牛仔裤(特别喜爱搜集二手牛仔裤) 最爱穿的鞋子: NIKE、NB 最喜爱的卡通:Toy Story 最崇拜的人:苏致远 生活*惯:不会喝酒抽一点烟但不是烟鬼 畏高有鼻炎 有哮喘 个人经历:曾代表香港打篮球赛入行前曾想当一名体育老师,现在偶尔打篮球跟“黑人”一起参加公益活动 粉丝昵称:可乐
编辑本段从业经历
星探引进门,修行在自身。余文乐的能入行靠的是机缘。他是在与朋友逛街时,被模特儿公司星探发掘,开始做兼职模特儿工作。 在中六毕业后, 余文乐投入全职模特儿行列。由于他富有时 余文乐
代感的外形,他很快受到广告商的青睐。后来得到导演和唱片公司的赏识,正式开始投入电影、电视剧及歌唱的演艺事业。类似的经历我们可以在很多明星的履历中发现。 星探给予那些做着或没做明星梦的年轻人们一个不期而遇的惊喜。然而这惊喜之后,真正能够浮出水面享受鲜花和掌声、哪怕是骂声的,都只是冰山的一角。 大多数人在最初的狂喜之后,最终还是归于沉寂。这其中,就不仅仅是机遇的问题,有天赋,有努力,还有一些宿命。不放弃,或许这个行业中最关键的信条。刘德华就是最好的例子。 最初“触电”的余文乐还是个青涩的新人。新人似乎总愿意尝试一些新的东西。《忧忧愁愁的走了》(2001年)是一部Dogma风格的作品,导演在影片中做了破旧立新的尝试。余文乐也借这样一部充满实验意味的电影登上了屏幕。 2002年,香港娱乐片导演王晶让他看好的新人余文乐担纲他的影片《飞虎雄鹰》。余文乐相当珍惜这个机会,做足准备,除了跟老师学*拿枪的正确姿势以外,还拼命健身以符合角色形象。 《无间道》成就了余文乐。这一点或许无可厚非。在此之前,余文乐只是一位名不见经传的新人。而此之后,他是一个明星,并且蒸蒸日上。当然,各种绯闻也随之而来。这是一个明星出名或者正当红的侧面反映。尽管这或许不太令人愉快。鲜花、掌声,fans的热情狂热,一个20出头的年轻人能否承受这些?这也许真是应了张爱玲那句“出名要趁早”的话。但如果一切只是昙花一现,余文乐是否愿意?面对绚烂,心态一定得沉寂。 2004年,***百年诞辰,上影集团投拍了献礼巨片《***·1928》。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香港明星余文乐也加入其中,扮演***的助手、革命青年薛浦生。为了这段陌生的历史故事,余文乐恶补了大量功课,亲自到上海学*相关知识。对《***·1928》而言,余文乐的加入是一个亮点,一种新的探索和尝试;对余文乐而言,这是否也一种新的挑战和机遇呢? 虽然被许多香港导演看好,余文乐却说自己不是一个天才的演员,“我没上过演艺学校,没有经过专业培训,一出来就拍电影其实什么也不懂。”最开始拍电影,余文乐也觉得没有太多乐趣,后来得到的肯定越来越多,演戏对余文乐来说也就从工作变成了爱好。 刚出道的时候,余文乐是模特儿、是歌手,公司希望他走偶像派,可余文乐却一门心思放在了演戏上,“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突然好像觉得表演开了窍,今年的工作应该都是电影,短期 余文乐
内不会再出唱片了。” 余文乐演技的提高,靠的是勤能补拙,出道不过5年多,他已经拍了30多部电影。问他去年拍了多少,余文乐掐指一算,有些不好意思地说“7部”。在香港电影工业不景气的当下,只有余文乐还保持同时在3个片场穿梭的状态。余文乐解释说自己不是那种什么烂戏都拍的人,“我拍这么多电影真的不是为了赚钱,因为我看周润发、梁朝伟他们当年年轻的时候也是拍很多电视剧、电影来磨练演技,现在香港可能不太有这样的机会,那我必须要多演才能提高自己。”余文乐说自己把太多的性格都放在了表演的角色里,以至于生活中其实是个很没有性格很无趣的人,“不拍电影,我在家里就没事情做,难道读书看碟能提高演技吗?” 在2007年的7部影片当中,余文乐最喜欢的是郑保瑞导演的《军鸡》,他演一个高材生,在妹妹精神病发作杀死父母之后,为了保护她而自己认罪,在监狱里受人欺负、被**,出狱以后心智发生了变化,开始学*空手道,在比赛台上找到了自己的位置。这部影片因为内容太出位而无法在内地上映,却帮余文乐获得了法国杜维尔电影节影帝的提名,这也是他第一次获得影帝提名。提到这个,余文乐很有些兴奋,他说自己的目标是30岁前能拿下一座影帝奖杯,“管它金马金像,只要是影帝都可以,我今年才25,5年时间应该可以吧。”心情大好的余文乐有些神秘地补充说:“我查过,不管发哥还是梁朝伟,30岁以前还没有一个香港男星拿过影帝,我希望我可以做到。” 2010年6月13日香港 与吴彦祖、杨紫琼、任贤齐、吴宇森夫妇、郑雨盛、徐熙媛(大S)及尔冬升夫妇等出*上海国际电影节开幕礼。 2010年《志明与春娇》获得好评,余文乐称是*几年最喜欢的角色,而最*有消息称有望拍续集,初定名《春娇与志明》,讲诉志明与春娇来到北京生活之后遭遇的一切。 2011年,自创潮牌CMSS(com)开始营业并获得好评。4月15日开始售卖,不到半日全部售罄,可见余文乐的号召力以及品牌的影响力。 2012年3月下旬即将全国公映的《春娇与志明》延续了上一集《志明与春娇》的故事,讲述了春娇和志明各自到内地工作后,在北京重遇后的感情故事。
哪个女孩没有几件小碎花
碎花是田园的格调,
有大自然的味道,
为夏日里,添一抹清凉。
与碎花有染
总要慢慢成熟,将这个浮华的世界看得更清楚,看穿伪装的真实,看清隐匿的虚假,很多原本相信的事便不再相信。但是,要相信,这个世界里美好总要多过阴暗,欢乐总要多过苦难,还有很多事,值得你一如既往的相信
旅途中遇到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每一处美丽的景色,我带不走,也留不下,来了即是来了,走也就走了,但这些都有可能成为一生中难忘的记忆。
碎花裙子的故事
那日,阳光白花花地照在街道上,若寒突然说他要恋爱了。江小莫的心突然凉了半截,但不得不装着微笑,还要祝他幸福,若寒压根不知道江小莫已暗恋他很久了。
班上的同学都只知道小莫和若寒是最好的朋友,他们的友情比铁还硬。小莫总是给若寒带早餐,若寒也会不厌其烦地穿过操场去小卖部给小莫买零食。在情窦初开的15岁,总是充满着各种各样的流言蜚语。关于爱情,正是那个年纪不懂却总想弄懂的东西。可是不会有人怀疑小莫和若寒。因为小莫是在数学课上总是睡得一塌糊涂,而语文课上尽显才华的捣蛋女子。更倒霉的是,某天小莫突然发现自己似乎喜欢上了若寒——这个交往了好几年的“哥们”,这个有着白皙皮肤,笑起来像女生,因发育不完全而有瘦高身型的男孩。那个江小莫就是我。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能确定是否该去表露自己的感情,甚至躲在被窝里偷偷地笑到差点岔气,周若寒,我竟然喜欢上了周若寒,要是被别人知道肯定会笑掉大牙的。为什么?因为黑豆一般的我站在白净的他面前活脱脱就像“黑白无常”,但人称“丑女多才”,还真中了这句话,我的才华是若寒望尘莫及的。我们俩的感情形同如兄弟,如果我捅破了这层关系的话,兴许我们连哥们也做不成了,于是我决定把这份美好的感情放在心底。
暗恋刚开始进行得顺利而新鲜,但积压太久的情感也会有变质的一天。直到我学会了悲哀,才知道曾经能够让我躲在被窝里笑到岔气的事已经变质了,它不在我的掌握之中了。
不羁的性格,注定要在感情里受伤的。我在书上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我和若寒之间的种种,并像个文人似地在稿纸上深沉地书写:“我的不羁注定了我的骄傲,他的完美注定了我的自卑,但我宁愿死也要选择表露我的骄傲,掩埋他带给我的自卑。”
毕竟这是我人生中第一场爱情,听说大部分女孩的第一场爱情都是在暗恋中进行的。只是我不知道是不是她们也像我一样躲在被窝里偷偷笑过,但我知道我是把暗恋当做一份事业,用最虔诚的心去经营的。
若寒拉了我去学校后门新开的珍珠奶茶摊买饮料,我和他都喜欢喝这种有着浓郁奶香的瓶装饮料,里面加了黑亮黑亮的圆圆的“小珍珠”。那时暗恋的味道,就像手里握着的柠檬味珍珠奶茶,酸酸甜甜,只有自己一个人知道。
“小莫,你看见卖珍珠奶茶的那个帅哥了吗?嘻嘻,像你这么粗心的马大哈是肯定不会注意的吧?”若寒像往常一样调侃,并故意把吸管弄出很大的声音,然后把空瓶子往我怀里一塞就跑了。在我面前他总是会用没完没了的恶作剧和鬼点子来欺负我,我向来懒得跟他计较,久而久之,就成了我们之间某种特定的关系,似乎我江小莫就是拿来给他欺负的。但我也绝不是省油的灯,光散布谣言就能把他“置于死地”,我添油加醋地把他描述成了一个有同性恋倾向的男孩,至于证据,当然就是若寒每天都会去垂涎卖珍珠奶茶的帅哥。这个谣言竟然在同学之间流传甚久,见他急着解释而憋得通红的脸,我就会笑到牙齿疼。
但这样的日子没过多久,我就不能自己地安静起来,不再张牙舞爪地追着若寒满教室跑,而是一个人悄悄地跑到河边的沙滩上去遐想,仰脸看云,或捡根竹枝在沙地里来回地圈画着自己都看不懂的符号,乐此不疲。我亦开始写诗,为他,也为我年少时的这场爱情。其实我真的很讨厌自己满脸忧郁的傻样,但谁叫爱情来得这么麻烦,让人头疼?
我写:“多么希望有一天,光脚踩着故乡的青石板,穿着碎花的吊带裙子,走入你的心房。”
那时我的衣橱里是没有裙子的,更谈不上妖娆的碎花吊带裙。从小到大,我从没穿过裙子,若寒曾经说过,世界上最可笑的事莫过于看江小莫穿上连衣裙。他不知道我的爱情就寄托在这件我还不曾拥有的裙子上,我想总有一天,我会为若寒穿上裙子的,无论他如何取笑我都要穿。
一向高调的我,把对若寒的好感埋藏得很深很深,而身边所有的人都早已*惯了我没心没肺的样子,哪会注意到我内心深处最浓烈的触动。我的忧伤也自此而来,人多的时候更显寂寞,直到我厌倦了听周围同学无止尽的描述,全是关于若寒和那个女孩的事情,我才渐渐地收起了我*时的嬉笑怒骂,越来越安静起来。
那是一个文静而美丽的女孩,说话的时候都能看到跳动的可爱的小酒窝。也许这才是若寒喜欢的类型,金童玉女般,而我,只是跟着若寒屁颠屁颠跑,他打球时我给提书包,他打电游时我掏钱的“哥们”,并且我的皮肤黝黑黝黑的,站在若寒面前黯淡无光。曾经为了让自己长出好看的酒窝,没事的时候就用手指使劲戳腮上的肉,但最终没有出现奇迹,我依然是那个丑丑的没有酒窝的江小莫。
越想就越是自卑,并开始无故地疏远了若寒。
他竟然也没有发觉什么,依然笑起来跟女生似的,上课时回答问题无论正确与否都会脸红。而我的悲哀全都倾泻在文字里,整整一寸高的稿纸,有朦胧的爱情诗,也有青涩的情感散文,相同的是,无论什么样的文字里都有若寒的影子。我想这场爱情留给我的,也不过是这些隐藏在文字里的记忆,因为现实中,我们随时可能因为种种原因而远离对方,直到慢慢淡忘。
“小莫,你最*又发什么神经?”直到一个星期后他才发觉到我的反常,心里的委屈顿时蔓延开来,但我的骄傲使我再次隐藏自己的情感,假装无所谓地说:“怎么?本姑娘构思悲情小说太入神了,不行啊。”他随便地“哦”了一声便不再说话。是的,我对他的感情,也许只是我构思出来的一部悲情小说而已,现实中是找不到脚本的。
终于,若寒又在白花花的阳光下告诉我,他恋爱了,就是那个女孩。人来人往的街道上,若寒快活得像偷吃了零食的小孩,白皙的脸灼灼发光。我突然睁不开眼睛,不知是阳光过于强烈还是眼睛里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内心里在不停地说:“江小莫,打住,不能再得寸进尺了。”而眼泪就那样泛滥起来,冲破了紧闭的眼皮。若寒慌了,忙用衣袖笨拙地给我擦着眼泪,却不问为什么。我想他也许是知道我喜欢他的吧!
后来,我们文理分班,若寒是要学理的,而我是天生的文科生,我讨厌太多的数字、符号、公式,并且一见数学老师我就犯困。班里举行了一次晚会,分班后,尽管大家还在一个学校,但已经不能再朝夕相处,特别是选择了不同科目的同学,比如我和若寒。他恋爱了,再加上分班,已经不可能再有以前那样的日子出现了。
晚会上,我穿着吊带的碎花裙子,出现在众目睽睽下,所有人都当这是我给大家的一个*乎恶作剧的惊喜,不给面子般地哄堂大笑。也许若寒说的对,世界上最可笑的事莫过于看江小莫穿上连衣裙吧,但我自己知道,这是我对爱情的一种表达。
分班后,我和若寒真的没有了太多的交集,高考的压力让我们彼此连一次像样的聚会都没有过。最后一年,我们之间的交流仅限于见面的点头、微笑,很难想象我们以前是亲密到喝一杯饮料的朋友。
时间就这样如流水般匆匆过了,对若寒的感情也因为长时间的搁浅没有先前的浓烈了。
去上大学的那个夏天,我看着渐行渐远的熟悉的小城,心里默默地想,若寒,你会记得我曾为你穿过碎花裙子吗?
我会将头发长长的留 把往事一束全垂在脑后
突然间我发现裤子上粘上了一根头发,我用手慢慢地将头发拿下来,没想到,这头发越拉越长,嘿!我有一点纳闷,这头发足足有一尺多长,头发的发质很差,明显的可以看出,这头发的本人有营养不良的现象。这么长的头发究竟是从何而来的呢?我可是足不出户的啊!于是我开始琢磨起来。
家里*时就只有我与老公,我不能行走,根本就不可能把头发带进来。唯一能带进头发的就只有老公了,此时,我越想越乱,*日在电视、电影里看到的一幕也让我对老公猜疑起来,莫不是、、、、、、天啊!我想:但凡来过我家的女人没有一个有这么长的头发呀!思来想去,我最后断定 ,只要一种可能,那就是,这头发是老公从外面带进来的,不知什么时候,头发又粘到了我的身上。我又想:一般的男女关系,女人的头发是不可能粘在男人的身上的,只有最亲密的男女关系才有可能把头发粘在对方的衣服或者是身体上。我越想越气,于是我用一张干净的纸巾将这一根长头发包了起来,就准备等老公回来开始进行审判了。
这一天是星期天,老公厂里加班,上班前老公对我说:今天最迟下午2点就可以回家了。大概12点钟老公就回来了,进门老公就对我说:“今天我们质检部11点就下班了,有几个同事非要请我去吃烤鸭,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去了,老婆你不要生气啊!”此时,我装着一本正经的样子问老公:“老公,你们厂里的女同事有几个是长头发的?”老公说:“我们厂的女工由于工作原因是不能留长发的”。这一点老公没有撒谎,于是,我又故意降低了声音问:“那你生活中的女朋友有没有长头发的啊!”老公望了望我的脸,然后说:“你今天是怎么了?怎么老是问长头发的问题,看你肉笑皮不笑的,究竟是怎么了?”那好吧!我就直奔主题了,于是我拿出了那根长头发递给老公看,老公看了看说:“不就一根头发嘛,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我说:“你把头发拉长了再看看”,于是老公把头发拉长了,结果,老公也惊讶起来,他说:“哪里来的这么长的头发啊!”顿时,我拉长了一张脸,准备对老公进行一场义正言辞的审讯了。
我已经开始生气了,心中压抑的怒火早就点燃了,我怒吼道:“伪君子,你还问这头发是从哪里来的,不就是你跟那个女人鬼混时带来的吗?”我以为老公也会大发雷霆起来,没想到,我的怒吼刚结束,他竟然哈哈大笑起来。我心想:看吧!这就是典型的伪君子,在罪证面前不仅不低头,反而还嘻嘻哈哈。过了一会老公问我:“这头发在哪里发现的?”我大声吼道:“我的裤子上”,这时,老公想了一会对我说:“你不用生气了,我是什么样的人你应该清楚的,夫妻间应该有起码的信任,你放心,我是绝对不会做出对不起你的事来的,至于这根头发我想起来了,上次我在洗衣房洗衣服时,我们对面的那个女孩也在那里用手洗衣服,我看到她的腿一走一瘸,很艰难的,洗衣房连个坐的地方都没有,她的腿蹲在那里都有些发抖了,于是我就把她的衣服放进了我们的洗衣机里一起洗了,那个女孩的头发很长的,这根头发肯定是她的。”听完老公的话,我的眼泪不由自主的流了出来,也许是因为我的无理取闹,更多的是为老公的那一份爱心。
过了几天,我正在房间听歌,突然,那个“瘸脚”女孩来到了我家里,只见她手里端了满满一碗热气腾腾的羊肉,小女孩说:“阿姨,赶紧趁热吃了吧!我妈说,这羊肉是温补的,对你的病很有好处的”。我客气的说:“这怎么好意思呢?”,小女孩说:“不要跟我们客气了,还得感谢叔叔上次帮我洗衣服呢!再说这羊肉又没花钱,是我们从老家带来的”。
望着女孩一瘸一拐的离去,她的那一头长发在后背不协调的随风摆动,远远地我喊道:“下次洗衣服时就送来吧!”女孩吃力的回过头来朝我大声说:“会的”。
许许多多的偶然,许许多多的瞬间,让我感受到了生活的美好,人心的善良,都是刹那间,有些甚至找不到头尾,就没有了再可以讲下去的故事和人物,但我却总是记得这些,记得这些瞬间,并为这些瞬间而感动,永生难忘。
很久以前,在一个很偏僻的地方,住着一个很单纯的部落、他们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很幸福,很安逸! 他们那有一对男女,男的叫腰带,女的叫皮带,他们并不是兄妹,而是因为他们各自的父母是当年结拜的好兄弟,所以他们给自己的孩子取了一样的姓,并指腹为婚。
从小腰带和皮带就不合拍,什么都吵,什么都抢,女孩经常哭着对他说,哼,不理你了,然后跑回家。接着腰带的父亲总会带着腰带到女孩家,然后当着他们父母的面,腰带会很勇敢的说,对不起啦,我是跟你逗着玩的。而皮带会很开心的说,没关系,我不难过了。 后来的每次每次,只要皮带一难过,腰带总会带他到一个属于他们的地方——从一林,那里有花,有草,有鸟,有瀑布,什么都有,皮带总会编很多的东西,她常用花编帽子,编手琏,然后戴在自己的头上,开心的问男孩,漂亮吗?腰带总会用力的牵起她的手,快乐的转起圈圈。这就是属于他们的童年,快乐包围着他们!
长大以后,他们相处的日子并不那么频繁了,因为他们都在忙着自己的事情,已顾不上时刻陪在对方身边,皮带心里却一天天的开始想念腰带,她觉的,她越来越离不开腰带。有一天,皮带终于忍不住去找腰带,看到男孩,她开心的奔向他,然后毫无掩饰的告诉腰带,我好想你。然而腰带没想的女孩会这么说,他的心里万分感动,他默默告诉自己,一定要给皮带幸福。
恋爱之后,腰带处处保护着女孩,不让她难过,不让她受委屈,尽管有时候女孩会无理取闹,腰带还是会让着她,因为他知道女孩是爱自己的,这一切,皮带更是看在眼里。他们的父母也很开心,他们觉的皮带跟腰带一起肯定会幸福。
可是突然有天,腰带告诉皮带,他要离开这里,他要出去闯荡,等成功了就回来。皮带听了,拔腿就跑,她已忘了流泪,更没想到腰带会扔下她,自己走掉。可是跑到家之后,她的眼泪却流个不停,父母问清了原因告诉女孩,其实男孩这样做是为你们将来的幸福,他不带上你是因为他害怕你受苦,可是女孩却愤力的跑走了,皮带的父母实在找不到她,就找来了腰带,腰带一听女孩不见了,仿佛整个心都不见了,他找遍了整个部落,最后在从一林找到了女孩,原来皮带安静的坐在那石凳上,手里编着什么东西,腰带走*女孩,用力的抱紧她,用自己最温柔的唇盖住了皮带的嘴,他想告诉女孩他会回来,会把她娶回家,可是男孩什么也没说,因为他没把握,他不知道这一去要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很晚,腰带送皮带回家,一路上他们一句话也没说,到了女孩家,突然女孩一转身,把一条用草编的绳紧紧的绑在男孩的腰上,接着女孩跑到了家里,泪水瞬间释放,她想告诉男孩,绑那条绳子只想紧紧的套住他,套住他的心,不想让别人把他抢走。
可是到走后,男孩仍不明白为什么女孩要送他一根绑在腰上的绳子。 多年以后,女孩还在傻傻的等他,女孩瘦了,瘦的可怕,她的父母不断劝他忘了男孩,可是她总是摇摇头,关于男孩的飞言飞语越来越多,女孩也总是默默的听着,她相信他不是那样的人。
又过了几年,男孩收到了来自女孩的信,信里只有简单的几句:笨蛋,你是不是把我忘了,我的绳子呢?你是不是把它扔了,不然怎么会不回来找我呢?男孩疯一样的抓起放在床头好几年的绳子冲回家,可是他哪知道,就在他收到信的前一天,女孩已经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一整个月了,而且整个房间都是用草编好的绳,现在她走了,永远的离开了,男孩不停的喊着女孩,告诉她自己回来娶她了,可是女孩却再也听不到了。
皮带的母亲告诉了男孩关于一条绳子的故事。腰带才明白为什么这麽多年女孩都不曾找过他,因为女孩相信只要男孩记得那条绳子就记得回家,记得家里有个很爱很爱她的女孩在等他。 从此以后,男孩用自己的钱制造出不同的绳子,各色各样,只为纪念女孩,告诉女孩自己很想她。
直到现在,人们把它叫作腰带,用来作装饰,但它仍然是寄在腰上,可是人们却忘了,原来皮带跟爱情有关,女孩送男孩皮带,只是想告诉他,她爱他,只想紧紧的把他套牢。这就是一条腰带的故事,一条跟爱情有关的腰带!
● 穿衬衫是要有准备的:这里的准备是指您的体型、行为、仪态、表情、心理、*惯等各个方面的状态是否能够达到穿着衬衫的要求。要说为了应付场面而穿一下衬衫,那么不建议您继续往下看本版块的内容。打个比方说,如果您的体型较胖,那么就要有选择合适的衬衫的能力和穿着衬衫的仪态。即使您已经连续工作了56个小时,您也不能因为疲倦而放弃衬衫给您带来的尊严和意志表现。如果您非常瘦,您也需要具备选择合适衬衫的能力和穿着的仪态。因此,有准备的穿衬衫,才值得您去精心设计生活和未来!
● 买衬衫是要会选择的:选择衬衫是一门非常深厚的学问。我们前面所讲的选购和准备工作都是非常前期和初期的知识,要想选择真正理想合适的衬衫,除了前面的基本知识外,需要您在生活中不断体会和观察。比如说,心态阳光才能选择具有磁场能量的配套衬衫;只有了解自己的身体和动作,才可以选择经得起您“折腾”的理想上品;只有对颜色和审美有敏感的捕捉能力,才能嗅出卓越衬衫的能力 ...... 需要从初级的开始锻炼自己认识衬衫、穿着衬衫、打理衬衫,才会不断的提高和理解衬衫的真正精髓。
● 衬衫的审美:当然不是随便的意见衬衫就可以拿来穿的。我们认为,经得起不同角度、不同眼光、不同环境等考验的衬衫才能称得上是一件符合审美条件的衬衫。衬衫的审美体现在设计、颜色、图案、原料、做工、配件(纽扣)等的各个方面。不同肤色、不同环境、不同体型在衬衫审美的应用上需要有很多变化。
● 学*穿衬衫:会穿衬衫很简单,但是要把一件衬衫穿的像自己的肌肤一样就需要极深的功底了。了解自己的体型,选择合适的衬衫版型,改善自己的行为动作和*惯都是需要深刻的体验的。一切从模仿和学*开始,看别的会穿衬衫的人,然后自己再慢慢去体会。当然,您也可以直接跟我们联系,我们会根据您当前的状况给您提供一些建议和参考。
● 对衬衫要有真实的感情:从认识衬衫、选购衬衫、穿衬衫,再到打理衬衫,每个步骤和环节都需要不断的摸索和学*。如果您对衬衫无法产生深刻的超越其他着装的感情,那么是很难在真实的环境下做到应对自如的。要么给人的感觉是做作,要么让自己觉得累赘不堪。TA不是您的恋人,但是TA值得您的信赖和期待,所以爱衬衫、穿衬衫!
● 衬衫的意志:在人类历史上,是无法真正考证到衬衫是何时出现的,200年以上的历史是肯定有的。当然,有一些在衬衫的发展过程中有非常重要地位的人和团队都是值得我们尊敬的。我们不去追这些历史背后的故事。但是,经过漫长的发展,衬衫给男人乃至女人带来的生活意义和趣味是其他任何服装无法比拟的。时间锤炼的背后是坚强和浑厚的意志,TA会给每个喜欢穿衬衫的人带来无比坚实的信念。
金贤重、唐宁、斯嘉丽·约翰逊、
董璇、许慧欣、陈伟霆、陈意涵、
奥巴马、桂纶镁、史蒂夫·乔布斯、
奥黛丽·赫本、王菲、奥兰多·布鲁姆
马特·达蒙
上升水瓶座:不戴皇冠的君王
要说上升水瓶座,是需要勇气的。我敢说,这是12上升中最怪胎的 一个。
水瓶座年轻的时候非常开放(包括上升水瓶),他们几乎可以接受一切有悖伦常的事情,他们有着非常开阔的眼界,但是当水瓶座进入中年之后,就会 越来越顽固,简直就像少年时代的摩羯座。水瓶座,越老越孤僻,越疏离。
土星象征权威,所以,不仅仅上升摩羯崇尚权威,上升水瓶座骨子里也是崇尚权威的。而且,水瓶座无论出于哪个领域、哪个行业,都会力争一流,不甘人后。水瓶座的野心丝毫不逊色于摩羯。土星督促他努力,上进,野心勃勃。
只是天王星的效应,每当水瓶座察觉到自己的功利心,就会不喜欢这样的自己(够变态把),强迫自己变得“清高”一些。
土星的另一个影响,就是令许多上升水瓶座的人,在幼年时期,容易“怀才不遇”,“不被赏识”。比如,明明很聪明,却被认为是调皮不懂事或者 脑袋笨;明明很有某方面的才华、天赋,却被家长老师说“你根本不入流”之类的等等。
总之,就是不被上司、长辈待见,需要很努力才能受肯定。
正因不被待见,所以上升瓶才更想“走人”……循环往复,就更加古怪起来。
上升瓶渴望离开家乡,离得越远越好。(天知道他们为什么就是不愿意呆在家乡)他们常常搬家,居所常常发生变化。
其实上升瓶很需要有“自我的空间”,为了保持自我的空间,他们和其他人保持不远不*的距离。离开人群太远,水瓶会觉得恐慌,因为他需要群众,群众给他存在感。离人群太*,水瓶也会恐慌,因为他怕在世俗中沉溺太深,会变得不再“洁净”,再也无法回到“上帝”的身旁。
高灵欧林曾经说:我们每个人体内都有一个“上帝的片段体”(上帝只是一个 象征意义的词),这个片段体 把 我们 和 “最高层 精神 的运作方式”连接在一起。
我想,上升瓶 。日水瓶。月水瓶。都是 能够 清晰的 察觉 道 “上帝片段体”和 “最高层精神 运作方式”的 人群。也正是因此,水瓶们 的 预感 常常十分准确。水瓶的 预感不同于 天蝎 。天蝎 的直觉 针对 世俗 层面的,比如 人性、欲望 等等。而水瓶的预感,则是 关于 “宏观 大环境” 的 趋势 。比如,流行趋势,潮流方向,甚至 国际环境、地球 的未来 等等。这个宏观 可大可小。但绝不同于 天蝎直觉 的“世俗性” 。
水瓶座特质很重的人,往往带着很明显的疏离感,他们什么也不用说什么也不用做,就令人觉得“遥远”。天王星让水瓶离世俗很遥远,几乎像个山中居士,但土星又偏偏让水瓶渴望获得世间的名利、物质、地位。
上升水瓶座通常是 很自信的(下降狮子座),这种自信是天生的,不会被轻易改变,所以上升水瓶座才肆无忌惮地“想走就走,想换就换 ”。
水瓶座渴望被欣赏,渴望荣耀,渴望成为光芒四射的主角。同时,他也在逃避自己这种渴望。
莱戈拉斯 莱戈拉斯·绿叶是黑森林精灵的王子,一支精灵贵族的后裔。
又译:勒苟拉斯
Legolas Greenleaf
Legolas在辛达精灵语中就是“绿叶”的意思
他祖父欧洛斐尔在「最后同盟」中与吉尔加拉德一同出战,并战死在沙场上;他父亲瑟兰迪尔,就是那位把陪伴毕尔博前去孤山寻宝的十三名矮人关进监牢的精灵王。因此,当毕尔博在精灵的宫殿中躲躲藏藏时,很可能见过莱戈拉斯;而更肯定的是,吉姆利一定不会忘记自己的父亲格洛因曾遭到这位精灵的父亲恶待过。
其父瑟兰迪尔,一个在中州绿林建设王国的辛达精灵,与西尔凡精灵生活在一起。莱戈拉斯是个辛达精灵,属于特莱瑞族,是埃尔达精灵,和南边同胞的高贵血统不同,莱戈拉斯没有超脱凡尘的力量,他没有梅里安的血统。
但莱戈拉斯野外生存能力非常出色,对森林的知识很丰富而且视力范围很广 。
如同他的矮人朋友吉姆利,在莱戈拉斯担任幽暗密林的西尔凡精灵特使来到林谷之前,他的生*事迹没有人知道;但按一般惯例推测,他身为王子,必然曾率队防卫边界许多年,曾用无数兽人的性命来磨炼他百步穿杨的技巧。他显然从未离开过黑森林出门旅行,因为他随同远征队来到洛丝萝林时,是他第一次见到这座由凯兰崔尔与凯勒鹏所统治,他的亲族所居住的黄金森林,他在那里第一次面见了那曾居住在蒙福的不死之地的长辈。在洛丝萝林,他获赠了特制的罗瑞安长弓、箭筒与许多的箭,使他作战的能力大为增强;这弓很大,威力比他黑森林的弓更强,所用的箭也更长:在对付半兽人时,它们真是无价之宝。当他在帕兰诺*原上刀弓并用与吉姆利并肩作战之后,回程两人一同前去参观了闪烁洞穴,他在那里见识到了比自己父王的地底宫殿更美丽炫目的奇景。在他战斗途中,他探*了海岸线,第一次听见了大海的呼唤。这唤醒了莱戈拉斯内心深处对他同胞所航行前往的西方仙境的渴望。魔戒大战后,莱戈拉斯带着一批族人搬到刚铎的伊西利安森林居住。
第4纪元120年,伊力萨王阿拉贡去世,莱戈拉斯最终听从了大海的召唤,他自己制造了一条船离开中土,去了西方,身边还有好友吉姆利相伴,孤帆尽影,这是魔戒远征队成员最后的文字记载 。
弓
Legolas携带一把黑色木弓,大概是紫杉木,是他年幼时在黑森林自己制造的。它的外观构造很简单,是由一整块木头刻成的,取的是努曼诺尔弓的式样,但雕刻着金色、优美、沿着弓臂盘绕的长春藤图案。由于Legolas绝大部分时候都是在密林里射箭,因此他用的弓不会特别长,盘上弓弦立起来约有六十寸高,但威力非常强,可用致命的力量轻易将箭射出两百五十米远,虽然比较常见的情况可能是,在黑森林的浓密树林中,当他追猎敌人时,所面对的射击目标通常都会比较*。黑森林的箭有三十寸长,箭身相当坚韧,因此可以承受如此强弓制造出来的拉力,配合弓身染成褐色,有着窄长尖锐的猎杀箭头,样子很像是锥,为的是要一箭射穿盔甲与身躯。箭尾的绿色羽毛几乎可以肯定是来自雄鸡,或其他生活在森林四周遭到猎捕的禽鸟,上面的搭弦凹槽都是手刻的。这些箭都装在木制的箭筒中,箭筒会染色并漆上树脂,让它看起来有深沉的光泽,然后进一步在筒口四周包覆厚金属做为补强。
Legolas在洛丝萝林所获赠的弓是一把令人赞叹的大师之作:它显然是由一整块蔓蓉的树心所削成的,它的雕刻精致巧妙,以致于它看起来像是用比弓身更白的木质雕出树叶与藤蔓覆盖纵横交错得的样子。弓身上弦之后立起来的高度是六十八寸,享有射程远远四百米并且极其精准的美名;如果它的弓弦中真的如传言一样有幸得到一份来自Galadriel女皇的头发祝福,因此它有如此强大力量的说词很可能是真的。蔓蓉树有某种特质,可以让它的拉力强达一百五十磅,这点类似黑森林的弓,只是它的长度与射程范围更大。当它不被拿在手中时,可以放在皮套内,用生皮皮带绑在箭筒的悬挂皮带上。箭长四十寸,比黑森林的箭稍轻,为的是要减低重量;箭尾金绿色的羽毛是取自火鸡毛,修剪成菱形,它们的箭身染成鼠尾草绿,而它们长筒型的箭镞通常打造成梅隆树叶的形状,用以确保造成最大范围的伤害程度。由于这柄强弓的拉力很强,因此搭弦口通常会用骨头或只有银光河里才能找到的坚硬燧石来增强。洛丝萝林的箭筒是木质的,包覆着皮革;上面镶嵌着一只美丽的金色孔雀,这是中土世界很少见的禽鸟,筒口紧裹着金色的固定环。箭筒一次可装满大约两打箭,用筒上所附的悬挂皮带绕过他的肩膀紧盘在他身上,以防在奔跑或打斗中掉落。如此恰当、快速、伸手从肩后抽箭的设计是为了让Legolas可以确信在伸手拿箭时它都会在固定的位置上。
战甲
据说,除了手腕上的两个皮制护臂之外,Legolas一生中只穿过一次战甲,那是他在准备参与圣盔谷大战的时候。如同他的辛达林精灵同胞一样,他知道这会是一场残酷的*身肉搏战,不会有任何转圈的空间,因此他为安全所做的让步是,穿上由坚硬的熟皮革所打造的八层护褶的护肩甲,这套战甲裹住他的双肩,以皮带横过他胸前固定。这些护褶用铰钉固定在一起,但仍足以让他保持动作灵活;第四、第六与第八片护褶上雕刻有罗翰国的图案。在来到帕兰诺*原展开大战之前,Legolas没有机会作类似的准备保护自己,因此这名精灵深入险恶的战场时,身上穿的是他*常旅行时的衣装:有着精美刺绣的淡蓝色丝衫,柔软的灰绿色毛料紧身裤,麂皮高筒靴,形状像重叠的树叶,上面有植物的饰纹,以及一件双层的麂皮短袖上衣:内层的颜色是卡其绿,稍微厚一点的外层是褐色的,内外两层都裁成花瓣的形状,因此它状似一朵花苞。这件外袍长度过腰,袖子只及手肘,并且下摆两旁开叉,因此不会妨碍他的行动。此外,他还穿了一件在洛丝萝林获赠的斗篷,用一枚银叶别针扣在领口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