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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你如阳光,明媚不忧伤
没有阳光 自己便是阳光
阳光下跳舞的孩子
和阳光有关的日子
我站在人潮中,
渴望能握著你的手不鬆開。
而你的面容掩映在人潮中,
我們之間相吸的磁鐵,
似乎失去了效力。
五月的陽光,
是一個短篇小說。
剛剛開始就已經結束了。
我们要学会珍惜我们生活的每一天。因为,这每一天的开始,都将是我们余下生命之中的第一天。
我们有些故事,不一定要讲给所有人听;有些悲伤,不一定谁都会懂;有些伤口,时间久了就会慢慢长好;有些委屈,受过了想通了也就释然了;有些伤痛,忍过了疼久了也成*惯了;有些藏在心底的话,不想说也就没必要说了。其实,并不是所有的痛,都可以呐喊;不是所有的爱,都可以表白。
我的捐赠
不是一轮太阳
而是一盏路灯
太阳惹人耳目
甚至会将你灼伤
路灯静静守候
温暖你内心的冰凉
向日葵有太阳的陪伴,我不需要太阳,我只要有你就很满足了,
虽然你没有太阳耀眼,可是我需要的只是一个你,
需要一个眼里只有我的你,再也容不下别人的你,
你不用有太阳那么耀眼,只要在我眼里那么耀眼就好了,
你不需要那么伟大,把每个人的世界都照的温暖
你只要把我的世界温暖就足够了,
在我的世界里,你就是我的最耀眼的太阳。
温暖的,明亮的,希望的,永恒的。
这些词,都是我用来形容阳光的。和许多人一样,我也对阳光有瘾,在阳光怀里,我就是最幸福。
我突然意识到阳光曾给我每一个人留下那么多故事,并且还在继续创造着,直到我死去的那一天。
在人群中,在嘈杂外,我成长,我有阳光。阳光从不漏掉一个细节。我和阳光的情缘,定是从我小时候就结了用一株秋天里的狗尾草打的蝴蝶结。只是我无法像月岛雯time-leap,无法看到阳光下不带记忆的脸上,是惊奇,陶醉,单纯的开心,还是让阳光熏的睡意昏沉。
从漫不经心到敏感多情,从无意识到自我城堡的建立,我回首,看到的总是自己的影子。阳光,肯定见证了我所有的成长,知道的比爸爸妈妈、亲爱的闺蜜还要多。
想想吧,我那一天从六楼下到四楼,楼梯拐角的窗口出现的那个英俊的男孩儿,背着的双肩包里插着一个网球拍,难道阳光没看见吗?
正是在那样一个阳光的下午!我撒开了就跑到一楼,男孩儿还在视线之内。太阳笑着,给我多一把的阳光,晒得我心慌慌。他在阳光下,是那么美好。我跟着他,走过宿舍区,走进蛋糕店——不知道他买了什么,我随手抓了一罐草莓酱——走完挨着球场的长长的路……走着,走着,后来他去了哪里?那样的阳光照着那样的身影走进了我年轻的心里。
这是哪个季节呢?阳光还是这么美得撩人。我踩着棉实的一地草叶,旋转了一圈,一圈;这样的阳光永远让我满足,让我快乐地唱起歌来。他就站在那棵大树下,在阳光的影子里。我带着香甜的阳光气息,在他面前停住;他拉起我的手,我把满身的阳光给了他;阳光又给了我满身心的明朗,说我总会用得上。
我拿着回忆的底片过滤某些阳光,阳光可以这样黑白。在黑白的阳光里,我感觉同样的温暖,流在他的每一寸37°的柔软肌肤里的温暖。夜晚,我不做阳光的宝贝,就偷偷做那一只跳出城堡的猫,乘着月色柔软而温顺地伏在他用迷离的樱花筑起的巢……
花时过,花事便了。我难道忘了樱花自有期,一周半旬我们也可以称之时?看,一树的樱花,16天便落尽了,何况谁也不可能拥有整一树。寂寞的樱花树,阳光还在照着,这让树从不悲哀。照着,阳光老这么照着,就算你说你哭过,我们也无法去阳光那里讨蒸干的眼泪来;那么,便忘了吧。
阳光,明朗地照在身上。
接下来有阳光的日子,我都不觉得落魄。一个人,可以自由地去任何地方,阳光在脸上,天马行空,冬眠的鸟儿开始飞翔。阳光照嫩了我眼里的春天的绿芽,照亮了夏天盛开的栀子花,照得路上掉进鞋里的秋天一点也不硌脚,何况那本来就明亮凄美的冬天的雪花,经阳光一照,让永恒不再无法抵达。
亲爱的爸爸妈妈,亲爱的朋友们,我知道偶尔你们会想起我。只怪我居无定所,所以若想知道我的*况,还要辛苦你们在早上太阳刚刚打完哈欠,坐起身子时取那第一米的阳光,不一定要用信封;是装在打算逛集市用的菜篮子里,还是装在肯德基早餐配送的纸袋子里都没有关系。你们恐怕都知道,阳光对我一直都那么宽容,慈祥,温暖,明亮。
如今,我拄着拐杖,让阳光搀扶着。穿梭在新一个世纪里的人群里;蓦不然转过那座很高很高的楼的一角,迎面过来一股熟悉的香甜气味包裹着的白头发老人。我咧嘴一笑,来不及抬头,阳光默契地从他身上分离了我当年花季的影子,影子在我身后起舞,优雅地把我身体里的那个关于他的影子邀请到阳光下,旋转出我的记忆。
或许走过这个街角,我就该和阳光一起永恒了。只是这一刻,我还来不及想。
我心里所在默默一遍一遍念叨的,只是:所有的这些,IS-JUST,只不过,是关于阳光。
忠诚做你的影子,疲惫的我还是紧紧追随,希望可以跟上你的脚步,陪你走完你要走的路,你会让我陪吗?
曾经以为有些事是不可放手的。时日渐远,当你回望你会发现,你曾经以为不可以放手的东西,只是生命瞬间的一块跳板。你跳过了,就可以变得更精采。人在跳板上,最辛苦的不是跳下来那一刻,而是跳下来前心里的挣扎无助和患得患失。我们以为跳不过去了,闭上眼,鼓起勇气,就跳过了。
一个人莫名其妙开始发呆,不知道想些什么,又好像什么都没想,于是想找一个人倾诉,真有那么一个人了,却又不知从何说起。这时才发现:也许无言才是最好的安慰,回忆才是最好的结局。也许轻轻抬头会有更好的风景。
心情里的心情,故事里的故事
有一种心情叫做口是心非
有一种行为叫做自相矛盾
有一种故事叫做相濡以沫
有一种依偎叫做地老天荒
一、
心情里的心情
是时光苍老了容颜?让我爱上了忧伤?还是岁月改变了年轮,让我恋上了寂寞?曾经的热情,恍然回首间已是如烟散去,曾经的坚强,再度仰望时已随流光飞舞。
碎碎念念随着一指年华悄悄的溜走,老去的河床只剩下淡淡薄薄的记忆,那么用心珍藏的相册稍稍的破损,我真的不知道自己怎么那不小心把旧时光的黑和白伤害,Sorry.
找个最舒服的姿势,在直视里在侧盼间,也找个最能说服自己的理由,拾掇一份起好的心情,让烦躁不在,让纷扰远走。
脾气越来越坏,个性越来越弱,眉梢眼角之间流露着一份很 的无奈。
冬天本来就是个干燥的季节,那些枯萎的,那些凋谢的,那些干涸的,就是主要的风景吧,不管你喜不喜欢都依然存在,不管你愿不愿意都如期而来。
有一种心情叫做口是心非,用微笑掩饰着悲伤,用倔强替代着脆弱,阳光的脸颊是给你的一窗明媚,这份安好只愿不要让你担心。有一种行为叫做自相矛盾,总是不想给自己添堵设栅,总是不想给自己增烦减乐,但是左心房里的繁琐还是吵醒了右心房里的简单…
二、
故事里的故事。
谁在最美丽的年华里遇见了谁?
谁在最温暖的光阴里读懂了谁?
假若爱有天意,那么就让你永远是你若只如初见。假若爱有天意,那么就让我永远是我若如是本真。
懂,是一个字符的囊括,是一个表情的含杂。懂,是陌上花开缓缓行的情愫,是彼岸花开在此岸的风景。懂,是天涯变咫尺,是隔海也相望。
那枫的一抹红,醉卧在秋的深处,允一场约,赴一场会,原来一切是在那一帘蓝色的睡梦中,也罢,醉去,也罢不悔。睫毛下的最美披挂上了长长的霓裳,是谁为谁的装扮?唇瓣上的温柔吐露着欲滴的馨香,是为谁的绽放?
若干年后,那张票依然可以登上那艘远航的船…
有一种故事叫做相濡以沫,你若不允我怎敢老去,你若不来我怎会离开?有一种依偎叫做地老天荒,每一个日子的晨曦里有不离不弃的等待,每一个晴好的午后有不偏不倚的陪伴,每一个夜晚有不言不语的相随,时间总会沉淀一切,也会丰满一切,让美好定格在每个真实的秒针上…
故事不需要埋下伏笔,
——因为你懂。
心情不需要刻意掩饰,
——因为你知。
我想,每个人在学生时代一定都有憧憬的东西或感动的事情,有想坚持的事情,就要有用纯粹的心灵去碰撞的勇气。我想,那就是,即使对大人或其他人来说毫无价值的事物,却是自己无论如何也要紧紧抓住的事物,因为有那种纯粹的心情,怀着希望,怀着勇气,怀着梦想前进着。
——仓木麻衣
仓木麻衣(くらき まい,Kuraki Mai),日本最著名的歌手之一。
她在看过一部关于迈克尔·杰克逊的生活电影和惠特尼·休斯顿的音乐会后就梦想成为一名歌手。在1999年推出出道单曲 《Love Day After Tomorrow》,销量达到138万张,。而后凭借首张大碟《Delicious Way》,获得了2000年度细碟销量冠军(353万张)、大碟销量亚军、最佳作词、最出色新人奖和最高唱片收入亚军等五个奖项,并打破了原来的R&B小天后宇多田光的纪录,和滨崎步并列第一(总销量第二),出道不到一年就被公认为唯一可以威胁另外两大天后的新天后。
仓木麻衣是1999年12月发行日本出道单曲「Love,Day After Tomorrow」。刚发片时完全没有任合tie-up,外界也不认为她有进榜或是造成热烈回响的机会;孰知从发片前后开始,全国的FM电台在播放仓木麻衣的「Love,Day After Tomorrow」时,不断出现:“是谁的歌?”的询问反应,这种声浪由起初的小声音逐渐变成**动。3个月后,仓木麻衣维持稳定的单曲成绩一举跃到第2名,在发行13周之后达成百万销量,销售突破135万张!
外界一致公认仓木麻衣是拥有良好的音质、歌唱实力坚强的长卖型歌手。没有明星架势的她感觉不同于一般艺人,有的只是纯洁、透明的歌唱实力。她的歌曲全是由自己填词的,歌词令人产生共鸣,她的音乐风格同时带有R&B和J-POP的味道,歌声有着透彻的感觉,因多方面和宇多田光相似,所以被喻为第二个宇多田光。也一度因为两人的相似性在两方歌迷间引起轩然**。
从此备受外界看好的仓木麻衣,第2支单曲「Stay By My Side」果然一登场即抢下排行榜第1名,和前张单曲一样成为长卖型的歌曲。从不曝光的仓木麻衣自然成为外界关心、好奇的对象,诸如:「仓木麻衣是谁呀?」、「她是个什么样的人啊?」.....之类的问号此起彼落。而这些人的之所以关心、好奇,完全是因为喜欢她的歌所致,这也是仓木麻衣最强的地方。
除了歌唱、创作实力了得,仓木麻衣也有很出色的绘画才能,擅于画漫画的她,在推出第三张单曲时,附送给歌迷她个人的自画素描,笔触调皮可爱,让大家知道在镜头前个性略微害羞的她,其实私底下是个淘气的小姑娘。
高跟鞋已经有四百多年的历史了,但高跟鞋并非一下子就蹿起三寸高,它的高度是从十六世纪时开始,逐渐与日俱增的。高跟鞋最初于法国面世,是男性最早穿用,女人并未穿。鞋跟稍高,骑马十分方便,鞋跟可以紧紧抵着马镫,因此马靴就是最早有跟或者可以说是有高跟的鞋子。
其实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登场的“松糕鞋”,远在十六世纪已有类似的木屐高跟鞋面世。木屐也可算是高跟鞋的前身,当时做套鞋穿用,始源于北欧,用来保护穿在里面的皮鞋。到十七世纪中叶,法国国势如日中天,国王路易十四矮人一截的身材与他高人一等的威望却不成比例,为了补救身材的不足,他便在鞋上做手脚,把鞋跟垫高几寸。朝中显贵上行而下效,也叫鞋匠替他们把鞋垫高,皇帝只好又把鞋跟再加高。直高到男人厌恶了高跟鞋,但宫中的女人却保留了高跟鞋。
相传,十八世纪路易十四的王宫里养着许多年轻貌美的宫女,她们耐不住宫廷寂寞,常常溜出宫外玩耍。路易十四颁布了一系列宫廷禁令,但仍阻止不了宫女们的外出。这时,有人向路易十四献计说,这些宫女之所以一转身就没了影,关键在于脚下没有羁绊。要在她们的鞋上做文章。于是,路易十四授命鞋匠设计一种刁钻的鞋子,以整治那些爱溜的宫女。当时,法国舞台上的悲剧演员穿的是一种全高型的戏剧鞋,鞋匠从这里得到启发,创作出了后现代高跟鞋。
宫女们叫苦连天,但君命难违,只得哭丧着脸穿起了高跟鞋。可是,经过一段时间的磨练后,宫女们又行走自如了。而且,她们发现穿高跟鞋能使身材显得修长优美,便喜欢上了高跟鞋,非高跟鞋反而不穿了。巴黎的时髦女性见到高跟鞋,大为赞叹,竞相仿效。于是,高跟鞋由宫廷传遍法国,又传遍世界。
有一种传说是,15世纪时威尼斯有个商人,外出时害怕漂亮的妻子行为不端,就给妻子定做了一双后跟很高的鞋,以防止妻子外出。可妻子看到这双奇特鞋后,觉得十分好玩,就让佣人陪著她走街串巷,出尽了风头。人们觉得她的鞋很美,争相仿效。於是高跟鞋很快就流行开了。
当年玛丽莲·梦露因穿上由SalvatoreFerragamo设计的金属细高跟鞋令她一举成名,她曾说:“虽然我不知道谁最先发明了高跟鞋,但所有女人都应该感谢他,高跟鞋给我的事业有极大的帮助。”所以说,上帝对女人的钟爱,很大一部分,就体现在高跟鞋上。高跟鞋使女人陷入一种如梦如幻的境界。可以这样说,高跟鞋简直使女人有了脱离*庸,摆脱凡俗生活的可能,它使日子更加丰富多彩……
15世纪的一个威尼斯商人娶了一位美丽迷人的女子为妻,商人经常要出门做生意,又担心妻子会外出风流,十分苦恼。一个雨天,他走在街道上,鞋后跟粘了许多泥,因而步履艰难。商人由此受到启发,制作了一双后跟很高的鞋。因为威尼斯是座水城,船是主要的交通工具,商人认为妻子穿上高跟鞋无法在跳板上行走,这样就可以把她困在家里。岂料,他的妻子穿上这双鞋子,感到十分新奇,就由佣人陪伴,上船下船,到处游玩。高跟鞋使她更加婀娜多姿,路见之人都觉得穿上高跟鞋走路姿态太美了,讲求时髦的女士争相效仿,高跟鞋便很快盛行起来了。
高跟鞋与性感有关吗?被誉为“高跟鞋之帝”的Manolo Blahnik会斩钉截铁地告诉你:“当然!”而当我们回溯高跟鞋诞生的这一美妙的传说时,就会发现,穿上高高耸立的高跟鞋,女人的性感首先是从挣开固有束缚、张扬自信开始的。对于华裔制鞋大师周仰杰而言,高跟鞋还有另一重重要的意义:是它,带来周仰杰事业的起飞。当然,高跟鞋的奇妙传说,也因为周仰杰而更精彩。
人物素描
周仰杰与他的“魔鞋”
自第一双高跟鞋问世以来,鞋跟的高矮宽窄与造型款式不时有变,而人们对高跟鞋的狂热却历久不衰。真正将高跟鞋的潮流推至高峰的,无疑是周仰杰与他的Jimmy Choo手工鞋。“鞋子就是鞋子,除非它是Jimmy Choo。”从戴安娜王妃的“玻璃鞋”、《欲望都市》中莎拉·杰西卡·派克“不要抢走我的鞋”的尖叫、《穿着Prada的恶魔》中时尚女王的首选之物,到美国现任第一夫人的新鞋,或简洁优美、或华丽经典的Jimmy Choo手工鞋的影响力早已超出了它的实用范围,而以新时代女性的精神象征毅力与时尚潮流的巅峰,其中的弄潮儿,用细腻的男人心思与高超的手工技术打造出让女人们疯狂的“魔鞋”的,正是蜚声国际的华裔制鞋大师周仰杰。
设计理念
营造女人梦想
“她当时穿着Jimmy Choo牌子的高跟鞋,望着那4英寸的鞋跟,我两眼发直。我把这双高跟鞋rap一下,现在,每个人都知道Jimmy Choo。”没错,现在每个人都知道Jimmy Choo周仰杰。
在制鞋大师中,东方人的面孔甚为少见,更不用说是国际顶级级别的,周仰杰注定是其中的“异数”。从人穷志高的鞋匠之子到万众瞩目的设计明星,从11岁时子承父业设计出第一双鞋子到英国求学领悟设计真谛,从艰辛困苦中的惨淡经营到作为戴妃御用制鞋大师后的一举成名,周仰杰颇具传奇色彩的成功历程,至今仍是我们津津乐道的时尚传奇,也为其制作的鞋子增添了几分传奇的色彩。“Jimmy Choo的鞋子就是这样的,亲切大方、优雅、舒服,穿Jimmy Choo鞋子的女士们全都是大大方方,很雅观的。比如戴安娜公主,她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她全部穿我的鞋子,就是大方,美雅,舒服。”坚持称戴妃为“戴安娜公主”。这也许就是周仰杰设计理念的凝聚:Jimmy Choo极力为每一位女士营造属于自己的公主梦!而这样的制鞋设计理念贯彻到具体的制作,则体现为“全手工”与“四英寸”两大关键词。
坚持“四英寸”和“全手工”
有人说,男人往往比女人更了解自己的喜好与需要。这种说法是否具有普适性显然是有待商榷的,但却在周仰杰与他的手工鞋上得到印证。水晶、钻饰、鸵鸟毛、蝴蝶结……十足精致的鞋面设计,正是源于一位诚意十足的男性设计师。“灵感当然是漂亮的女孩子”。在被问及多年以来设计灵感的来源时,周仰杰强调女性顾客对他的重要启迪,“为什么我有这么多的灵感,因为我做了21年,跟不同的小姐们,女士们,为她们特别设计高跟鞋,所以每次都要有很多灵感才可以给到客人。”
都说高跟鞋是“美丽的刑具”,但在周仰杰看来,获得美丽与优雅,不需要以双脚的痛苦为代价。“但是商店里买回来的鞋,怎么可能合每个人的脚呢?同一款鞋中只有尺码的区别,至于鞋子脚背位置的宽度、足弓处的高度,你根本没有选择。”周仰杰坚持手工制作,就是希望让每一个顾客都得到完全适合她的气质、满足她需求的高跟鞋。“我会一次又一次地修改或重新制作一双鞋,直到它从样式到尺寸完全让人感到满意为止。”至于对“四英寸”的坚持,周仰杰有这样的解释:“四英寸是个健康问题,高了或矮了的高跟鞋都会让人不舒服,对人体的*衡也不好。父亲是做鞋的,中国人喜欢在生意上研究,研究怎样可以获得更多的生意,所以知道怎样的鞋才是大家最喜欢,感觉最舒服的。四英寸这个高度也是这样得来的。”如果说“全手工”是周仰杰对每一位顾客所拥有的个性气质的充分尊重,那么“四英寸”的坚持体现则是他对每一位顾客最细微的体贴与关怀以及对于父辈良好传统的追认。贴合双脚的曲线的鞋底设计既能展现女性优雅的体态美,又使双足在最长时间内经受最少的折磨,单凭这样的创意与诚意,就足以让周仰杰在机械化大生产的流水线商品浪潮中立于不败之地。
皮蛋瘦肉粥
他很会做菜,她却只会煮泡面和煎蛋。
那个冬天很冷,他叫她出去吃夜宵,她总不乐意。
于是有一天下午,他就提前买了皮蛋和香肠,晚上拎到她住的地方去。她很好奇地看着他放米下锅……再放香肠……再放皮蛋。不一会儿,就闻到一股子香味。
他把粥端出来,看到她兴奋的表情,笑,你可真是好养啊!她不服气地努努嘴,然后两个人就开始比赛似的吃夜宵。
皮蛋香肠粥,吃了一个冬天,她笑称这是皮蛋瘦肉粥的改良品种。于是开春后,两个人都不可避免地胖了十斤。
后来两个人因为工作分开在不同的地方,她去看他的时候,他做炒饭给她吃,她照样吃得喷喷香,他也照样看得甜蜜蜜,皮蛋瘦肉粥改良品种的日子,在时间中慢慢淡去,只在有时候两人回忆从前的时候被提起。
再后来,因为生活和工作的压力,两个人有了别扭,她不顾他的挽留和哀求,和他分开了。从此,她再也没吃过那么特殊的皮蛋瘦肉粥,也不再记起。
她辞了工作,到离家很远的一个城市工作,想开始新的生活。她想,自己不可以被另一个人束缚,她所追求的不能仅仅是在一个小小的城市里过一辈子。在异乡的城市里,她过得很心慌,一个人听歌,一个人吃饭,一个人扛着一切生活。可是她依然不会做饭。
有一天,她到宿舍附*的粥铺吃饭,寻思着不知道吃什么好。一抬头,看见纸牌上写着 “皮蛋瘦肉粥 ”,心里不由得动了一下。往装粥的缸里一看,不禁呆住了。那瘦肉居然也是香肠。她颤抖着问老板为什么皮蛋瘦肉粥里放香肠。老板忙解释说,因为瘦肉用完了,所以用香肠代替,又忙说,用香肠代替,味道也很好啊!!
她一边哑着声音说,我知道,我知道……一边要了一碗。
低着头,好不容易把那碗拌着泪水的粥吃完。才想起,皮蛋香肠粥的香味,已经离开自己好久了,好香,真的是好香…
蛋炒饭
那是一段快乐的日子,两个人口袋里只有一百元。
很突然地去了他的城市,两手空空,我说,我们就这样在一起吧。他抱着我。紧紧的。
他的一个朋友因为打官司借了他的积蓄。所以,他的钱所剩无几。
我们在一个很安静的小区里租了一套房子,买了必需品后,打开钱包,数了一下,只有一百块。
他说,没关系的,可以去朋友那里借一点。等发了工资就好了。
我说,不借,借第一次,就会借第二次。我们要吃得起任何苦。这样才能永远地在一起。
我趴在床上,开始分摊钱。
这三十块给他早上做公车用的。偶尔天气不好,打车回家。
十五天,只需要熬十五天,他就要发工资了。
另外三十块是给他买早餐用的。
还有三十块是我和他晚餐用的。
剩下十块是备用金。以防万一。
他趴在我身上,叫我老婆,他把脸埋在我胸前,沉默不语,我知道他心里很疼。
就这样我们拥抱在一起,我哼着小曲儿,他一直一直把脸埋在我胸前。听我哼曲儿。
他说,我是这样爱你。
我说,我们会永远在一起。
第一天早上,和他一起起床,看着他洗脸刷牙,然后手拉着手,送他上班。看着他上公车。车上人很多,我看到他和他们挤在一起,他的眼里写满幸福。我们挥手,我看着车远去,然后回家,洗衣服。收拾房间,用一块很干净的抹布擦地板,厨具,门。
阳台上的风铃发出很清脆的声音,叮,叮,当……当……咚……咚……我看着它笑了。那是我们明天幸福的掌声。
中午的时候,他问我,吃午饭了没有。
我说,吃了。
其实我没吃。我要我们不借钱便过完这个月。
我这样倔强,把他的心疼放在心底,就是不许他借钱。
所以,当他回来把一千块钱放在我手里的时候,我哭了。
我说,我并不是一个怕吃苦的人。但是,我要我们可以坚持着做任何事,就像我来你的城市,坚持着把父母给放弃了,把工作给放弃了。把朋友留在了远方。来这陌生的城市,只为了和你相爱。
我陪着他,坐公车去他朋友的家,把钱还掉。
那晚,天空很美,有很多星星,在草地上,我躺在他的腿上,数星星。我说,天空多美啊,我们的爱情多美啊。
我背词给你听吧。喜欢谁的呢,嗯,秦观的《鹊桥仙》吧。苏轼的《卜算子》。不知觉间背了《江城子》。他低头吻住了我。他说,我们不会分离。
于是,我们说,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
我怕他不吃早餐,所以,经常都给他买好早餐。有一次,夜里,十一点半,我们都睡了,做了一个梦,梦到很多个面包店。醒来后,发现自己忘了给他买早餐。穿着睡衣就往楼下跑。他拦着我说,干嘛去啊。小心摔着。
我说,对不起,我忘了给你买早餐了。
我看到他哭了。在门口,他毫无顾及地吻了我。吻得我喘不过气来。
那晚,我买了老婆饼。多亲切的名字。
晚上,很有意思,鸡蛋二块四一斤。我会挑鸡蛋,很新鲜的。菜场很脏,我挤在一堆中年妇女中间,挑鸡蛋。我会还价。
晚餐是我做的,买一点点蘑菇。放在煮好的开水里,然后,把鸡蛋打进去,看着它沸腾。放一点点葱,还有鸡精。很香。一碗汤大约花了我们八钱。
他喜欢吃菠菜,很便宜。一块钱一把。我会做很多样式的菠菜。比如,煮的,蒸的。他吃得很香。我看着他,就笑了。
有时候,会只炒蛋炒饭。这是我的绝活,他常夸我。这个我是跟有经验的厨师学的。
先放油,把米饭放进去,搅一下,放一点点的盐。
然后,盛在一个大碗里。
拿个小碗,打二个或三个鸡蛋,搅拌。放进味精,盐,之类的调料。搅均后。再往锅里放油。把鸡蛋放进去,用筷子搅。让鸡蛋散开。不要弄得太老。 然后,把米饭和鸡蛋全倒在锅里拌。在锅里闷几分钟。
然后就可以等着他回来吃了。
我们用一个大碗吃。两个勺子,头对着头。笑嘻嘻的。很快乐。一碗清淡的蘑菇汤,一大碗蛋炒饭。他给我讲一些快乐的事。
那段时间,我不出门,我不想花钱。家里没有电视机,什么都没有,可是,我有好多事情做,我要晒我们的被子。我喜欢晚上睡觉的时候闻到太阳的味道。像我们的爱情,很温暖,很好闻。
他也喜欢闻太阳的味道。但是,他更喜欢抱着我,闻我的味道。
他说,那是一个好老婆的味道。
我们在十五天里,花了八十五元。
他坐公车花了二十六元。早餐,三十元。中餐,我没吃。晚餐,二十九元。
他发了工资,带我去逛街,他说,你想要什么呢,让我买给你。
我带他去我每次买菜时经过的一个小闹区,那里有很多小摊,我指着小盒子里的一个戒指,我说,要它。
那是一个只有十元钱的戒指。
据观察,喵星人会每天睡十个小时,自个玩四个小时,独自发呆四个小时,被人逗两个小时,逗人两个小时,吃喝一个小时,最后一个小时用来思考如何称霸地球……
这是一种庸懒的生物,它们随行,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若即若离。
有一只活了一百万次的猫,
它死过一百万次,也活过一百万次。
它是一只有老虎斑纹,很气派的猫。
有一百万个人疼爱过这只猫,
也有一百万个人在这只猫死的时候,为它哭泣,
但是,这只猫却从未掉过一滴眼泪。
有一次,它是国王养的猫,
它很讨厌国王。
国王很会打仗,一年到头都在打仗,
他把猫放进一个特制的篮子里,
带着它一起上战场。
有一天,猫被飞来的乱箭射死了,
国王在激烈的战场中,抱着猫痛哭。
国王无心打仗了,
他回到城堡,把猫埋在城堡的花园中。
有一次,猫是水手养的猫。
它很讨厌大海。
水手带着猫,游遍世界的大海和港口。
有一天猫从船上掉到水里,
猫不会游泳,水手赶紧用网子把它捞起来,
可是,猫已经成了“落汤猫”淹死了。
水手把像条湿布的猫抱在怀里,放声大哭。
后来,他把猫埋在遥远港都的公园里。
有一次,猫是马戏团魔术师养的猫,
它很讨厌马戏团。
魔术师每天都把猫放进箱子里,
然后拿锯子把箱子锯成两半。
当他把毫发无伤的猫从箱子里取出来的时候,
观众都高兴得拍手叫好。
有一天,魔术师一不小心,
真的把猫切成了两半。
魔术师的两只手各拎着半只的猫,放声大哭。
没有人拍手叫好了。
魔术师把猫埋在马戏团小屋的后面。
有一次,猫是小偷养的猫,
它很讨厌小偷。
小偷总是带着猫在黑暗的街道上,
像猫一样轻手轻脚的走路,
小偷只到养狗的人家去偷东西,
趁着狗对猫汪汪叫的时候去撬开金库。
有一天,猫被狗咬死了,
小偷把猫和偷来得钻石,统统抱在怀里,
在黑暗的街道上一边走一边放声大哭,
回到家以后,他把猫埋在小小的院子里。
有一次,猫是孤独老婆婆养的猫,
它最讨厌老婆婆了。
老婆婆整天抱着猫,坐在小小的窗边往外看,
猫整天躺在老婆婆的腿上,
不是睡觉,就是打盹,
终于,猫年纪大了,死了。
皱巴巴的老婆婆把皱巴巴的老猫抱在怀里,
哭了一整天,
老婆婆把猫埋在院子里的一棵老树下。
有一次,猫是小女孩养的猫,
它最讨厌小女孩了,
小女孩不是背着猫,就是紧紧地抱着猫睡觉,
哭的时候,就在猫背上擦眼泪。
有一天,小女孩背着猫,
不小心,背带缠住了猫的脖子,
把猫**了,
小女孩抱着软绵绵的猫,哭了一整天,
最后,她把猫埋在庭院里的一棵树下。
但是,猫对死一点也不在乎。
有一次,猫不是任何人养的猫了,
它是一只野猫,
猫第一次成了自己的主人,
猫最喜欢自己了。
本来它就是一只有漂亮虎斑的猫,
现在当然更成了一只非常气派的野猫。
所有的猫小姐,都想嫁给这只猫,
有的送大鱼,有的送上等鼠肉,
有的给它珍贵的礼物,有的为它舔毛,
猫只是说:
“我可是死过一百万次的喔!
谁也比不上我。”
猫最喜欢的还是自己。
只有一只美丽的白猫,看都不嵌这只猫一眼,猫走到白猫身边,说:
“我,可是死过一百万次的喔!”
白猫只是“是吗?”的应了一声,
猫有点生气,因为,它是那么的喜欢自己,
第二天,第三天,猫都走到白猫那说:
“你连一次都还没活完,对不对?”
白猫也还是“是吗?”的应了一声。
有一次,猫走到白猫面前,
骨碌骨碌地在空中连翻了三个跟头,说:
“我曾经是马戏团的猫喔!”
白猫仍然只是“是吗?”的应了一声,
“我可是活了一百万次......”
猫说到一半,改口问白猫:
“我可以待在你身边吗?”
白猫说:“好吧。”
猫从此就一直待在白猫的身边了。
白猫生下了许多可爱的小猫,
猫再也不说:“我可是活过一百万次......”的话了。
猫喜欢白猫和小猫们,已经胜过喜欢自己了。
终于,小猫们长大了,一只只的离开了它们,
“这些孩子们也都变成非常气派的野猫了!”
猫很满足的说。
“是啊!”
白猫从喉咙里发出轻柔的咕噜声,
白猫越来越像老太婆了,
而猫也变得更加温柔了,
它也从喉咙里发出轻柔的咕噜声,
它希望能和白猫永远永远的生活在一起。
有一天,白猫躺在猫的身边,
安安静静的,一动不动了,
猫第一次哭了,从早上哭到晚上,
又从晚上哭到早上,
整整哭了一百万次,
一天又一天的过去了,有一天中午,
猫停止哭泣了,
它躺在白猫的身边,安安静静的,
一动不动了。
狐狸的窗户
一个孩子迷路了,眼前是一片蓝色的桔梗花的花田。
一只白色的狐狸在奔跑。孩子紧紧赶过去,但很快被小狐狸甩掉了。此时孩子看到了一个挂着“印染.桔梗”招牌的店铺门口。孩子知道,他就是那只小狐狸变的。
“我给你染手指头吧?”狐狸说着,用四根染蓝的手指组成一个菱形的窗户,然后架到孩子眼前,“你往里瞅瞅吧。”在小窗户里,他看到了美丽的狐狸妈妈。小狐狸告诉他,很早以前,它的妈妈久被人用枪打死了。
狐狸接着说:“后来,也是这样的秋天的日子,风刷刷地吹着,桔梗花齐声说道:‘染染你的手指头吧,再组成窗户吧!’从此我就不再寂寞了,因为从窗户里我什么时候都能看得见妈妈。”
孩子也染了手指。
在窗户里,孩子看到了一个从前特别喜欢、而现在绝不可能见面的少女。
他想付钱,可一分钱也没有带。
狐狸说:“请把枪给我吧!”
孩子将枪给了小狐狸,小狐狸送给孩子一些蘑菇。
孩子高高兴兴的往回走。一边走,一边用手搭起了小窗户。窗户里下着雨,他看到了他怀念的院子,院子里还扔着被雨淋湿了的小孩的长靴。家里点着灯,传出两个孩子的笑声,一个是他的声音,另一个则是他死去的妹妹的声音。其实那院子早被火烧掉了。孩子放下手,想:我要永远珍惜这手指头。
可他回家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洗手。一切都完了!
他一连好几天都在林子里徘徊,但再也没有出现那片桔梗花田,也再没见那只小狐狸。
情人节的木兰花
情人节前一天我开车来到未婚妻佩蒂实*的城市,带着我精心准备的礼物——占满后座的一大束鲜花——木兰花。佩蒂父母家的院子里有一棵木兰树,小时候我们经常坐在树下欣赏雍容华贵的,仿佛象牙雕成的花朵和绿油油的,天鹅绒般的叶子。木兰一直是佩蒂最钟爱的花,今年她在离家几百里的医院实*,从故乡花园里摘下的木兰就显得更珍贵了。
为了给未婚妻一个惊喜,我没有直接去找她,而是在医院附*的旅馆订了房间。二月天虽然不热,但剪下的木兰要在阴冷的环境下才能保持新鲜,我把房间的冷气打开,小心翼翼地将装花的纸箱搬到空调附*,有用浴巾严严实实的盖起来。一切准备就绪,我这才觉得肚子饿了,晚饭时间早过了,我还什么都没有吃。锁好门,我去市中心好好犒劳了自己一番。
等填饱肚子,回到旅店已经是午夜了。我边开门,边想象明天佩蒂惊喜的样子,希望这是到目前为止我们最快乐的一个情人节。房门打开了,一股热气扑面而来,空调正猛吹着暖风,我几乎昏了过去!跌跌撞撞地跑到纸箱前掀起浴巾,我看到了曾经奶油色的木兰花全变成了咖啡色,翠绿欲滴的叶子这会儿像是一堆烂菠菜。粗心的我不空调的暖风开关当成冷风开关了!第二天情人节,一夜没睡好的我开车去找佩蒂。突然路边一座房子后面,闪出一棵高大的木兰。我灵机一动,这家主人会不会松我几枝木兰呢?“他更可能把你当抢劫犯,放狗咬你,然后送你一颗子弹。”我听见自己的理智回答,但还是忍不住停下来,向房子走去……还好,没有狗冲出来。我按门铃,一位老人慢慢打开大门。
“您好!先生,我需要您的帮助……”听我说完自己的请求,老人憔悴的的脸上露出微笑:“非常愿意为您效劳。”他爬上梯子,成枝剪下大捧大捧的木兰,慷慨地松给我。不一会,整个车后座都被富丽堂皇的花朵淹没了,我想自己一定是遇到了天使。临走时,我对他说:“先生,您刚刚赐给我和我的未婚妻一个最快乐的情人节!”“不,年轻人,你不知道这房子里发生的事。”老人轻声说。“什么?”我停下脚步。“我和老伴结婚67年,上周她走了。周二是追掉会;周三……”他顿了一顿,我看见眼泪从他脸上淌下来,“周三我们安葬了她;周四亲戚都回家了;陪我过完周末,孩子们也回去工作了。”
我点点头,不知道说什么好。“我今天早上坐在厨房里,突然发觉没有人再需要我了。过去了16年,老伴儿身体弱,每天都靠我照顾。”老人继续说,“可是现在她不在了,谁还需要7一个86岁的老家伙:正在这个时候,你来敲门并对我说:‘先生,我需要你!’我想自己一定是遇到了天使。”
祝我生日快乐
一天女孩过生日,男孩子在她生日的聚会上送了她一只可爱的毛毛熊,在各种生日礼物中,这根本算不上是礼物. 女孩有些生气,也许更多的是愤怒,没想到自己男朋友这么小气,今天是她的生日,还来了这么多朋友. 去年男孩在她生日的时候送了她一把很名贵的藏刀,男孩发誓说,如果有一天他背叛了女孩,女孩可以用刀划破他的胸膛. 今年,两个人一直在讨论两个人的未来,这么多朋友都来为女孩庆祝生日,是男孩说在生日哪天会给女孩一个终生难忘的礼物.结果似乎一切都出乎大家的以外,当然主要是女孩! 面对女孩愤怒的眼神,男孩只是坏坏的笑,这份礼物真的让女孩终生难忘. 女孩在聚会中喝了很多酒,而男孩只是在旁边静静的喝着可乐 聚会结束,他们要回到自己的小家,上了三环,女生一直很愤怒,一直在埋怨,车的后排座放了很多名贵的礼物,当然还有那只毛毛熊.女生开始抱怨男孩不爱她,不珍惜他们的爱,男孩只是静静的开着车,什么也没有说,偶尔会有一丝笑在脸上. 酒精在冲动的驱使下发作了.女孩吐了,男孩靠边停了车,女孩大发脾气,指责男孩给了她这样一个不愉快的生日,说了一些很伤感情的事情,男孩一直无语,只是一只手拿着纸巾,一只手拿着矿泉水.女孩突然跑到了三环主路,男孩没有拉住她,两个人就这样在公路上拉扯着,突然,一辆飞驰的快车直奔两个人行驶过来,男孩想都没想的扔掉了手中的东西.推开了女孩,女孩的头重重的摔到了地上,等她苏醒的时候,她已经躺在了医院,头上绑着绷带 那辆飞速行驶汽车的司机,证明是酒后驾车 男孩被撞出了15米,当120到的时候,他嘴里一边涌着血一直说着〃别管我,看我女朋友怎么样?〃 到了医院,男孩已经去了另一个世界,他最后的一话是毛毛熊,毛毛熊在他的要求下,被医护人员带上了救护车,他在这个世界上最后的一段路,就是这只小熊一直陪着他. 女孩得知男孩离去的消息,一直在哭,哭的昏过去了好几次. 一个有心的护士把小熊送到了她的枕边 女孩再一次从昏厥中醒来,看着小熊,上边有着男孩的血,似乎有着男孩的体温,她紧紧的把它抱在了胸前,轻轻的抚摩着它,突然摸一件很硬的东西,女孩从小熊的口袋里摸出了一件东西,一个戒指盒,里面有一枚漂亮的钻石戒指,女孩看到这一切,彻底崩溃了,她拼命的哭,用力的撕着自己的头发和头上的绷带,但是一切似乎都没有意义了 女孩去了太*间,那是的男孩身上的血迹已经被擦干,他干干净净的,安详的躺在那里,嘴角还是有着一丝坏坏的笑,女孩用手抚摩着男孩的头,泪水从眼角划落,她不想哭出声,因为男孩不喜欢她哭. 女孩第二天就出院了,回到了他们曾经爱的港湾 打开房门,她被眼前的一切惊呆了,房间里满是玫瑰,桌子上有一个大大的蛋糕,旁边的一个保温餐盒和一张卡片. 打开餐盒里面是她最爱喝的汤. 打开卡片里面写着: 嫁给我,你一辈子都不会后悔,你一辈子都会感觉温暖,我会一辈子让你幸福,我会一直守侯在你的身边,我会每天叫你起床,为你做你喜欢的早餐,送你上班,时刻惦记你,随时给你电话和信息,不让孤独的感觉伴随你一时一刻,晚上我会接你下班,为你做晚饭,晚上让你在我的怀中睡去后再静静睡去.家里事情你做主,但是家务还是我来吧,我身体比较好点.如果应酬,我会在11点前回家,如果出差我会把你这几天食物准备好,当然还有你爱吃的零食.其实爱情就是简简单单两个人的幸福,我们的幸福才刚刚开始,希望…… 女孩再也看不下去了,她看到了房间里仿佛满使他们的欢声笑语,满是他们的蜜语甜言, 往日的情景一下子,涌入了她的心头,她在自责,在懊悔,在埋怨…… 想着到底是谁背叛了那曾经美好的东西 曾经的幸福这个时候变的尖锐,曾经的欢笑这个时候变的灰色 男孩火化的那天女孩没有去 女孩一个人静静的呆在他们爱的港湾,躺在他们经常****的床上,看着他们出去旅游时的录象,轻轻的用去年生日哪天男孩送他那把藏刀割开了自己的手腕…… 窗头放着一张卡片: 亲爱的我来了,没有你的日子我好难过 是我错了,你走的这几天,我一直在回味我们在一起的日子,你的体温你的气味你的坏笑和你做的饭,你是个骗子你说过一生守护我的,没有你,一个人睡觉好冷的,没有你做饭我肚子好饿,没有你在身边我好孤单,你慢点走,我来了,虽然你没有实现你的承诺,但是我还是真的爱你,坏蛋我来了,慢点走,在前面等我,我来了……
帆布鞋以其轻便,耐穿,价格低廉而广受世界各地人们的欢迎,无论是出游或做运动,都会是最佳的选择之一。穿一双活泼、俏皮、色彩艳丽的帆布休闲鞋,轻松地行走在五谷飘香、枫叶渐红的大自然环抱里,那是十分美妙的享受。 帆布鞋成为潮流的宠儿,制造商们也把帆布鞋玩出了更多的花样。复古、运动、华丽、重金属、摇滚、马毛、皮革、牛仔,不管生出怎样的变化,穿帆布鞋的百无禁忌让它成为潮流人士的必备单品。帆布鞋搭牛仔裤是恒久不变的真理,搭铅笔裤也完全没有问题,就连西装也搭得,那是雅痞最爱的范儿。
回家的路上,她在想,这新买了鞋,脚是有得美了,可自己也再没有理由任由家里的鞋柜继续乱下去了,得好好收拾收拾了。鞋子合着一大堆东西一起费力地运回了家里,放到门厅的鞋柜附*。蹲下身来,唉,这鞋咋这么多啊,要知道,加上最小的那双15号的脚,也不过才3双脚嘛,却有十几倍之多的鞋子在那里挤挤的,放不进柜里去的只得横竖沉在地垫上,喝着开关门的风儿,接着看不见的尘埃。
拉开柜门,把这些老鞋子一双双掏出来,重新计划着怎样分门别类的摆放才算合理。抓到最后一件的时候,那是个报纸包裹的扁扁形状的东西。解开绳打开包,映入眼帘的是一抹淡淡的粉,已经不那么白的底子,几丝纤细的绊带上还结着一个小巧的蝴蝶结儿,*添了几分生动。不经意的注意到一只的带子上面还有一条不显眼的缝合处,哦,她蓦地想起了关于这双鞋的一些故事。
还是当初恋爱的时候,不甚爱学*的他,却偏偏出人意料地拿到了奖学金。这一年的奖学金发得有些迟,到手的时候已经是夏季,这个时候,他们已经相遇了10个月。
因为有了牵挂,他在心里总想着她,拿到钱的时候,他第一个去找她,钱虽少,却丝毫不影响喜悦的程度。她也高兴地笑了起来,像个孩子。
他想着自己该怎么处理这些钱呢?毕竟已经不是以往天马行空的时代了,因为有她在。他总想为她做些什么,而无论做什么,他都是愿意的。想来想去,他决定送给她一件礼物。因为,他看到她经常*惯穿着便于打球用的白布鞋,他想让她有一个真正女孩子的样子。主意打定,他握着钱,像握住一杯温热的水,暖意的在手上漾了开来。这样的感觉,总是美好的。
在琳琅的鞋子世界里,他给她选中了那个粉白相间的调子。在他眼里,她就应该是这个样子的,纯纯的,惹人怜爱的。他捧着那双在当时已算脱俗的鞋子,在晚上见面的时候,送给了她。看着这鞋子,她仿佛看到了他那一颗心,简单、透明,而又热烈、体贴,她感动了,流泪了。尽管,她觉得这鞋子对于自己似乎是太新派了些,自己是属于传统那类的,她不太清楚自己到底有没有勇气把它穿到人前去。她也不知道,这鞋子,除了花去了奖学金,也用去了家境并不富裕的他的生活费。
她很开心。她穿上它,不大不小,正合适。她想,怎么就这么适合我呢,他真了解我。可是如果它的颜色再深些,它的带子再粗些,如果……
这么想着,他已经登上了车,载上她,在街市里漫无目的地穿行起来。他骑得并不快,他们不时地说着话,笑着,她趴在他背上,任由那上面传来的咚咚的心跳声敲打自己的耳鼓,她闭上眼睛,闻着他的烟草味儿……这时,对面一辆车飞速驶过,他猛的一个转弯,车、他、她连同脚上的鞋子一起倒在了地上。
她**了起来,车子突出的部位划伤了她的脚。原来浅浅的、粉粉的、白白的,这时又添了鲜鲜的、红红的颜色。而且,有一只的绊带断了,蝴蝶结儿也散了开来,原来的美不复存在了。她哭了起来,他手足无措,不停地安慰她,给她擦去脚上涌出的血,而她,因为他的体贴,也因为那个神圣的礼物就这么轻易得被破坏了。虽然,这伤口并不是那么的痛。
好在,伤得不是很重,一会儿,血就止住了。他把她扶上了车,推着她回到了宿舍,临走时,带走了这双鞋。
再见到他的时候,她发现他手里多了一个包裹。打开来看,那个断掉的地方已经被小心地缝合了,血迹也无影无踪了,蝴蝶结儿也已经重新扎好,还是那么生动的落在那里。哦,还是那双漂亮的鞋子,那个断裂带如果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来。
他好细心哪。她握住了他的手,他疼得缩了一下,她才发现,他食指上缠着的胶布。原来,他是亲自动手把它缝合了,而在这之前,他连针都没有动过……
从那以后,原来不大想穿它的她,每天都把它穿在脚上,尽管那缝合的地方有时会轻轻地磨擦着她的皮肤,在提醒着她,在它身上都曾经发生了些什么,而每每这时,她就会记起他手上缠着的胶布。她已经不在乎别人羡慕乃至嫉妒的眼光了,让传统见鬼去吧,她对自己说。
伤很快就好了,而这鞋子,因为那些曾经发生的事显得更加得珍贵。每天穿罢这双鞋,她都会小心得用洁白的帕子擦去浮在它身上的灰尘,显露出素淡的本色,和不去注意不会发现的已经缝补好的断裂处。
到后来,这双鞋,她有些不大舍得穿了,穿的时候也就越来越少,慢慢的,她用布把它包了起来,外边再包上报纸,藏在自己的箱子里,跟那些日记放在了一起。
再后来,毕业了,它随着她许多的东西一起回了家。他也毕业了,他们有了自己的家。而几次搬家之后,这双鞋却如一地跟定了她,在角落里默默地看着生命轮回,关注着他们之间发生的更多的故事。
几年的时光流水一样远去了,记忆中熟悉而深刻的东西都已经变得陌生,变得模糊。最初的激情过后,生活开始*淡了起来,到后来,变得如白开水一般的无滋无味的时候,各自存在的,尽管是早已心知肚明的缺点陡然被放大了许多倍。她和他开始有了争吵,也有了争吵之后的弥合与反思。
他们穿过无数双鞋子,有的穿上去很舒适,有的挤了脚,甚至把脚磨出了血泡。慢慢的,他们知道了怎样调整自己,努力地去让这鞋子适应自己,也让自己适应鞋子。婚姻教会了他们很多,但最重要的则是理解、懂得与珍惜。所以,每次哭过、悔过、恨过之后,他们的爱便又深了一层。
她今天要来清理这些为自己付出过的鞋子了。抚着这些熟悉的面料,感受着那些熟悉的感觉,想着穿着它们的时候,都发生了一些什么,她竟有几分不舍,这也许就是她只买鞋不扔鞋的原因吧。
夏天来的很仓促, 往往总在春天还未绽放的时刻,
常常忘记关于春天的故事,
只是偶尔在一个转身,
初夏总是在脑海中辗转徘徊。
有很热的天,有很腻的甜筒,
还有一段不知甜酸的爱情,
所谓爱情呢,只盼望好好体谅关心彼此。
而跟他的相识也是停留在那五彩斑斓的帆布鞋上,
跟春天的感觉很像,
帆布鞋,以前总觉得很丑,不知名的丑。
而现在,呵呵,见一双爱一双。
有时在想,我是爱上了帆布鞋,
还是爱上了他爱的那种感觉。
旋转的木马让你忘了伤。。。谁心里没有过一个关于旋转木马的幻想,在梦幻般的旋转木马上仿佛真的就实现了幸福。
许多人都认为,旋转木马是个让人看起来很幸福的游戏。旋转木马的含义,是追逐是等待是无法触及的距离,坐在木马上的人周而复始地旋转,永远只能看到彼此的背影,距离那么*,却怎么也触不到。也许有人会坐在一起,可那只是现在以后会怎样,心中的苦闷,谁知道?谁了解?摩天轮和旋转木马,幸福的代表摩天轮是紧紧将两人套捞,而旋转木马,永远只有一个孤单的影子,想抓却抓不到……
旋转木马的故事
第一只旋转木马那是很美好的一天。孩子在游乐场里和他的爸爸妈妈在一起。他走在路上,左手拉着爸爸,右边拉着妈妈。他荡起“悠悠”,他在“悠悠”中大笑。他吃冰淇凌,爸爸给买的冰淇凌,他吃得满嘴都是,妈妈给他用很软的纸巾擦嘴巴。他玩了过山车,又坐过了海盗船,他大叫,尖叫,爸爸妈妈争相的安抚着他。他又安宁下来。这时,他看到了旋转木马。孩子跳着要骑木马,他要爸爸买了三张票,并排的三只木马,他骑中间的那只,爸爸骑左边的,妈妈骑右边的。灯光亮起来,音乐响起,铃儿叮叮铛铛,木马群一齐向前奔去,孩子笑了。游乐场的这一天很快很快的就过去了。又过了好些的日子。有一天,爸爸妈妈分开了,孩子随了妈妈。孩子变得不爱说话,也不爱笑。常常一个人发呆,看着天空冥想,那是谁也进不去谁也不懂的世界。一天深夜里,孩子偷偷爬出了被窝,他溜进了没有人的游乐场里。走过小路,过山车,也走过了海盗船,他来到了旋转木马旁。孩子把一只公熊仔放到左边的木马上,另一只母熊仔被他放到右边的木马上,然后他爬上了中间的木马。孩子脸上有星星在一颗颗的滑落,滴滴嗒嗒,滴滴嗒嗒。一阵风吹来,脸上特别特别凉。孩子不知哭了多久,他累了。就悄悄的趴在木马上睡着了。熊仔们静静的陪伴着他。就在这时侯,游乐场里所有的灯全都亮起来,金色的光芒照亮了每一个角落,从上面到下面,再从下面到上面,音乐响起来了,铃儿叮叮铛铛,象是从天堂传来了亲切的歌声,孩子醒了,他睁大眼睛看着这一切,木马开始一只只的跑起来,一圈一圈,一圈又一圈,孩子笑了。木马群簇拥着他,奔向前方。第二只旋转木马孩子是第一次骑木马,他非常紧张。可是他不愿意让别人看出他害怕,更不愿意让别人知道他是第一次骑,所以他只是紧紧更紧紧的抓住木马的耳朵,两只手心早就攥出汗珠来了。木马们一高一低,一起一伏的向前跑去,其它的孩子都笑啊叫啊,只有他,紧张得早已说不出话来,只有睁大眼睛看着前面,数着时间。希望时间早点过去,三分钟早点到。咔喳一声,很小的一个声音,在笑声中显得特别小的一个声音,只有他听见了,没有别人。于是孩子玩过木马后就说不舒服,大人们就领他回去了。一路上他很不说话,一回家就跑回自己的房间去,关上门。大人们也没有理会,毕竟带孩子玩也觉得辛苦。只有那只窗边的鸽子看到紧张得脸发白的孩子背靠着门,慢慢的展开手,手心里赫赫然是一只木马的耳朵。原来他一不小心把木马的耳朵给掰断了。从这天开始孩子就天天睡不好觉,他总是象听见了那只断了耳朵的木马在哭。他辗转,他不安。终于有一天,他实在忍不住了,就和大人说了这件事。大人们只是告诉他,公园的工人们会管那只木马的,掰断了木马耳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就自顾自的走掉了。孩子站在那里,不说话,只是低着头看着手里的木马耳朵。看了好长好长时间。晚上,他偷偷的跑到了公园。一只从路中间跑过的猫着实吓了他一跳,可是他还是没有停下脚步。哦,那只断了耳朵的木马还在那里,没有人管过它的。孩子走了过去,他拿出胶水,把耳朵给木马粘上,又贴上一块止痛的膏药,再小心的缠上很多圈的绷带,最后结了一个漂亮的蝴蝶结。这时他长舒了一口气。准备离开了。就在这时侯,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只见那只木马全身抖了一下,就变成了一只有生命的真马。它温柔的嗅了嗅孩子,就嗒嗒的跑出了公园,跑向了最辽阔的大草原上。当然还戴着那只漂亮的蝴蝶结。孩子幸福的回到了家,睡了很香的一觉,做了很美的一梦。从这以后,公园的木马盘上就少了一只木马,谁也不知道它去哪了,全世界只有一个孩子知道这个秘密。哦,当然,还有此刻看故事的你......第三只旋转木马妈妈是个作家。这几天她一直为了一个叫旋转木马的主题而冥思苦想,甚至嘴巴里自言自语的。孩子听到了,就对妈妈说,“妈妈,你就写我被魔鬼捉走了,然后你就坐旋转木马来追我好了。”妈妈皱着眉头说,“象你这种小孩儿,被捉走就被捉走了,我才不会来追你呢。追你回来做什么?不完成作业么?把女同学的小辫系到椅子上么?把足球踢到邻居家的玻璃上么?”妈妈不屑的一撇嘴就走掉了。孩子很伤心的坐在那里。他喃喃自语的说,“我要消失,让魔鬼来捉我好了,我要让你也伤心。”魔鬼听到了,就真的把孩子给捉走了,顺风飞去的时侯,把孩子扔在了旋转的木马的顶蓬上。妈妈很快就发现了孩子不见了,她找遍了所有孩子可能去的地方,也问遍了所有的人。都找不到她的孩子。最后她忽然想起了和孩子的对话,真的是被魔鬼捉走了么?妈妈跑到游乐场,她骑着木马,一圈一圈的向前追着。即使她什么也看不到。孩子在上面看到了妈妈,他喊着,可是妈妈听不到。 “即使你是这样顽皮的小孩儿,可是妈妈还是爱你的。无论你被什么捉走,妈妈都会来救你的。为了你,妈妈什么也不怕。”妈妈在木马上流着泪说。孩子也哭了。他很后悔。魔鬼听到了,他的法力消失了。因为他只能捉没人爱的孩子,只要有爱,他就什么都不是了。于是孩子摆脱了魔鬼,从篷上跳了下来,正好落到妈妈的怀里。这时侯的旋转木马叮叮铛铛,象唱着快乐的歌。据说很多人都听到了,你听到了么?第四只旋转木马公园里的木马们很寂寞,很寂寞。没有孩子们来了。现在的孩子都不喜欢骑木马了,他们更喜欢电动玩具还有电脑游戏。可是木马们很想念这些孩子,它们很期待孩子的笑声。可是,再没有孩子来了。白天它们睡大觉,晚上它们睡大觉。公园里的木马很寂寞,很寂寞。不过,有那么一个晚上,一只小松鼠跳上了木马背,它吱吱的叫着。很可爱。木马跑了起来,小松鼠笑了。第二天晚上,它带来了更多的伙伴,森林里的小兔子,池塘里的小乌龟,天上的小鸟,都来骑木马了。木马们很开心了。每只木马背上都驮着一个小东西,一个喜欢笑的小东西。于是每个深夜,公园深处都灯火通明,音乐叮叮。要是你经过这个公园,听到里面的音乐和笑声,看到灯光的亮,不要奇怪,也不要打扰它们哦。因为你看过这个故事了,不是么?第五只旋转木马这是一个垃圾场,一只废弃的木马就被扔在这里,斜斜的躺在一个角落里。它终日不说话,只是默默的看着天空,没有人知道它在想什么。只有天空里飞得最高的鸟看到,那双漆黑的眼睛里有灯光,有音乐,有笑声。那些光影声音在瞳仁里转啊转啊,一圈又一圈。木马其实很伤心。即使是春天来了,万物复苏的春天,它仍然是视而不见的。可是,有一些嫩嫩的绿芽从它身上发了出来,那是很美丽的绿色。这嫩芽一天天长大了,长成了长长的绿茎,这绿茎慢慢伸向天空,又伸出了长长的青色的枝。木马终于醒了。它看到了自己的生长,它笑了。从此它更紧的抓紧土地,汲取水分,也吮吸阳光。三年过去了,木马长成了一棵很美丽的大树。又三年过去了,它开出了很多很多彩色的花朵。每朵花都是小马的形状。芳香溢溢。很多小鸟在花芯里作窝,叽叽喳喳,热闹极了。风吹过来的时侯,整个树冠都荡漾起来,花朵飘来飘去,象无数奔跑的小马。无论谁看见都会说,这真是世界上最美的木马了。
2005 年日本的冲绳,被宫城GEORGE收作养女的高中生音无小夜,每天过着*静的日子。
她唯一所缺少的是一年多以前的记忆,而*静的生活也因神秘生物“翼手”的出现开始改变。
HAGI,身着一身黑色的衣服,演奏大提琴的青年。
当他将一把与小夜命运与共的武士刀交给少女小夜之时,***终于开始滚动。
【内容提示】
“翼手”是一种以人类的鲜血为食物的有翅膀的怪物,它们不老不死,在黑夜中夺去无数人的生命,以满足自己的噬血欲望。为了追击杀死这些残忍的吸血鬼,有一个名为“赤盾”的神秘组织一直在暗中和翼手进行着激烈的斗争,无论经过了千百年的岁月,无论沧海几度变桑田,这宿命的战斗一直继续着,并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2005年的冲绳岛上,普通的高中女孩音无小夜和家人(无血缘)和所有和睦的家庭一样,*静的度过着每一天。对于小夜来说,一切都很幸福,只有一件事情令她十分在意——一年前的一段失去的回忆……
然而,这样*凡而安宁的生活,却随着一件意外而陷入崩溃,在小夜面前出现了一个身穿黑色衣服演奏着大提琴的青年哈吉,从他手里接过那把宿命的日本刀后,小夜身体中的命运之轮开始转动,而她将不得不为了那必须去完成的使命,去打倒她必须打倒的敌人。千百年的岁月过后,战斗仍然在继续,而小夜战斗的理由,却是找回自己失去的记忆,以及自己存在的意义……
以下为血战官方历史年表:
1833年 - 一具从埃及而来的异型干尸木乃伊被解剖,发现了两个被茧蛋包裹的生命体,在偶然滴入血液后,从茧蛋里孕育出了两名拥有人类体征的女性婴儿,也就是SAYA(女主人公「小夜」)和DIVE(「歌姬」,是「小夜」的双胞妹妹),两名少女拥有各自特殊的血液和不老不死的能力的存在被发现。
1859年 - 达尔文发表「物种起源」。
1870年代 - 为了研究,小夜和DIVE被分开,进行了分别抚养。小夜拥有普通正常人的生活,而DIVE则被关在密室进行秘密抚养;为了进行进一步研究小夜等人生殖能力的研究,12岁的哈吉被迎入。
1883年 - 小夜将DIVA释放。随后不久,死尸复苏和异型丛生,袭击人类的事例不断发生,日后称呼这些死尸和异型为「翼手」。之后,为了消灭翼手,「赤盾」组织成立。
19世纪末 - 小夜突然陷入昏睡,休眠期约30年。
20世纪初 - 小夜觉醒。DIVA与翼手到了俄国。
1914年 - 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
1917年 - 俄国革命爆发。
1918年 - 第一次世界大战终结。
1939年 - 第二次世界大战开始。
1965年 - 越南战争开始。
1972年 - 越南确认有翼手存在,为了消灭翼手,「赤盾」强行将沉睡的小夜唤醒,但苏醒的小夜却精神失控发生暴走,小夜除了袭击翼手外,连军人和普通人也袭击,哈吉也被小夜砍掉了右手,之后小夜再次休眠。 1975年 - 越南战争结束。
2002年 - 「赤盾」的新任长官就任。
2004年 - 小夜在冲縄觉醒,但失去了以前的所有记忆,被退役军人宫城乔治收作养女,成为了一名普通高中生,在宫城家生活。
2005年 - 小夜与哈吉再次见面,卷进和「翼手」的战争。
人如果无法在心底深处感受灵魂的所有向往,情感才会变得残缺。
青春期的男生可以在一百个人面前极尽丢脸之能事,还兼洋洋得意——只要其中没有他喜欢的女孩。
青春期的男生可以在篮下被盖一百次火锅,还觉得打篮球是件有趣的事——只要附*没有他喜欢的女孩。
青春期的男生可以因为成绩差劲、上课捣乱、跟墙壁说话,变成某种反其道而行的英雄——只要他不需要坐在喜欢的女孩的前面。
爱情不是人生的全部,却是我人生的味道。
越是深沉的痛苦,代表我曾经爱得越饱满。
每尝过一次爱情,我都能获得无与伦比的勇气,在跌倒的时候吹拂伤口,然后重新站起。
总是以祈求着“永远在一起”的心意追求喜欢的女孩,是我的爱情之道。
正因为如此,当我昨晚对女孩告白时,尽管还是被婉转拒绝了,我依旧能义无反顾信仰着我独一无二的热血爱情。
每个女孩都是我们人生的烛火,照亮了我们每段时期疯狂追求爱情的动人姿态,帮助我们这些男孩,一步一步,成为像样的男子汉。
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再多喜欢那女孩一点。再多一点,再多一点一点。
只要够喜欢,就没有办不到的等待。
就可以一直靠信仰爱情,坚持下去。
“柯景腾,我希望可以给这个女孩幸福。”廖英宏的声音再度充满元气。
“不是尽力,是一定要做到。”我握拳,眼泪还是忍不住落下了。
如果我的爱情回忆在化为一份记录性书写时,有任何的意义,那便是希望每个读着这些故事的男孩女孩,都能从中获得一点点,相爱的勇气。
如果爱情不能使一个人变成*常不会出现的那一个人,那么爱情的魔力也未免太小了……不是我们日夜祈手祷盼的,那种够资格称为爱情的爱情。
恋爱中,可以花尽种种心机,运用策略打败对手,但做自己是很重要的。
或许,根本是最重要的。
“如果到最后让沈佳仪深深爱上的自己,并不是真正的我,那我所做的一切又有什么意义呢?”
所谓的厉害,就是……
“让这个世界,因为有了我,会有一点点差别。”
而我的世界,不过就是你的心。
“那是别人。我不是别人。别人送花恶心,我送花,还可以。”
杨过有小龙女,我有沈佳仪。
杨过有龙女花,我有小耳朵。
而杨过有大雕,我有许博淳。
他妈的这不是命运使然是什么!
我感到很害怕。
我极度恐惧,自己不被允许继续喜欢这个女孩。
那种事情发生的话,可以想见我的生命将如虚踏河面的叶,纵使漂浮在潺潺流水上,却仍将渐渐枯萎。
我会继续努力的,这辈子我都会继续努力下去的。
你就耐心等待,我追到你的那一天吧。
请让我,继续喜欢你。
有人说恋爱最美的时期,就是暧昧不清的阶段。
彼此探询对方的呼吸,小心翼翼辨别对方释出的心意,戒慎恐惧给予响应。
每一个小动作似乎都有意义,也开始被赋予意义。
走在一起时,男生开始留心女孩是不是走在安全的内侧,女生则无法忽略男生僵硬的摆手,是不是正在酝酿牵起自己的勇气。
女生迷上恋爱心理测验,男生开始懂得吃饭时先帮女生拆免洗筷的塑料套。
一切一切,不只是因为自己想“表现得好”,更是因为自己的心里出现一个位置,独属于地球上另一个人——那一个人。这种机率大约是,五十七亿分之一。
对我来说,告白如果只关心成不成功就太逊了,因为“如果一旦成功了,就不会再有下一次的告白了”。
告白当然要成功,所以紧有一次机会。
因为紧有一次机会,当然就得想办法让告白漂漂亮亮,永生难忘。
喜欢对的人,身上会发光。
持续发着八年的光呢。
如果告白的方式,竟然可以决定女孩“会不会喜欢男孩”或“会不会答应与男孩”,那么“喜欢的定义”就几乎与爱情脱钩,变成一种只讲浪漫花招,而不深入真正本质的东西。
所以在我心目中爱情的样貌里,
如果女孩够喜欢男孩,
即使男孩是一边打哈欠一边告白,
女孩九成还是会答应与男孩交往,
剩下失败一成几率,
就是男孩有毁灭性的口臭这件事在打哈欠告白的瞬间,
歼杀了女孩对男孩的喜欢。
算是意外。
既然告白的方式紧紧是表象,
告白的结果不会因此而改变,
那么“苦苦思考告白时机”或“如何在惊喜中让对方知道自己的爱意”这件事,难道都只是愚蠢的把戏吗?
不,反而格外珍贵了。
那是一种心意。
每个人都想要让心爱的对象在见识到自己的喜欢时,
能过拥有最好的心情,
好在记忆相册本里存留最深刻的一页。
所以我们挑场合,选时间,制造气氛,为了他,为了她,为了彼此。多么诚恳的心意。
“最强”这两个字,就是男子汉最好的奖品。
再见,再见,再见。你永远都看不见我放弃的背影有多么伤心,我的幼稚出自我热血的根性,就是靠着这股热血,我才能喜欢你这么久。
而这份热血,竟成了你否定的无谓存在。
人生没有意外,只能说是命运使然。
错过了听见神气魔咒的时机,却因为一场荒谬又热血的怪比赛,让我与深深喜欢的女孩从此在爱情的路上分道扬镳,各自化作一条线,在人生的路上奔驰。 奔驰,却又彼此缠绕。 不久后,我交了女朋友。沈佳仪也交了男朋友。 但我们之间的故事,却没有因此结束。 八年的喜欢,让我们之间拥有了更深刻的联系。 比情人饱满,比朋友扎实。 那是,羁绊。 我们总是在这个世界上,寻找跟我们“连接”的另一个人。 连接的方式有很多种,有的连接是一种陪伴,有的连接是一种互相取暖,有的连接则是一种淡淡的默契。 通过爱情而连接的伴侣,则是我们最向往的关系。 不管你装得再怎么像普通朋友,我还是可以感觉到你对我的喜欢……不,应该说是重视。你对我,很重视。让我觉得,自己很幸福。我很喜欢,你喜欢我……我只是觉得,他不够喜欢我。经历过你是怎么喜欢我,我就会觉得其他人对我的喜欢,无论如何都没办法跟你相比…… 我也很喜欢,当年喜欢着你的我。那时侯的我,简直无时无刻都在发光呢。 我对你的喜欢,原来一直都是有响应的,而不是我一个人在跳舞。对我很重要。我的青春,不是一场独白。
人生不是一个人的,喜欢,也不是一个人的。 我已经将另一个女孩嵌进我的人生,那女孩的人生亦然。我无法掉头就走,那也是我珍贵守护的爱情。 没有结果的爱情,只要开了花,颜色就是灿烂的。 见识了那道灿烂,我的青春,再也无悔。 一场名为青春的潮水淹没了我们。 浪退时,浑身湿透的我们一起坐在沙滩上,看著我们最喜爱的女孩子用力挥舞双手,幸福踏向人生的另一端。 下一次浪来,会带走女孩留在沙滩上的美好足迹。 但我们还在。 刻在我们心中的女孩模样,也还会在。 豪情不减,嬉笑当年。
给我一朵花,我会给你整个夏天。
给我一片海,我会给你整个年少。
给我一片草原,我给你整个青春。
我说亲爱的,亲爱的小孩。
就陪我到天荒地老好不好。
亲爱的小孩,你是我至今见过最美丽的模样,在我喜欢的炙热的夏天你悄悄爬上我忧伤的额头,就像树林间躁动的蝉一样钻进我的耳朵唱歌。亲爱的小孩,我喜欢你是寂静的,就像你眺望天空的时候一样带着希冀看着我的眼睛会开出瑰丽的花朵。亲爱的小孩,我喜欢你是安静的,如你睡觉时的样子一般白驹过隙地踩过我单薄的青春逆流而上。亲爱的小孩,我喜欢你是微笑的,我不说话的时候你会点燃所有晦涩的云朵阳光总会铺天盖地的明媚起来。亲爱的小孩,我喜欢你是清澈的,从你眸子里看到的世界永远都是绮丽永远都是华美朴实的。亲爱的小孩,我喜欢你是活泼的,像个不懂事的孩子开心的肆无忌惮的对着我笑,偶尔会迷路我会告诉你我一直都在你的身旁。
亲爱的小孩,我喜欢你是调皮的,偶尔会对我撒娇偶尔会对我小打小闹,我想这样的我会是无比幸福的。亲爱的小孩,我喜欢你是懂事的,会把我灰色的眼睛擦拭干净亦如我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看到生机明亮的样子。亲爱的小孩,我喜欢你是明亮的,会陪我看阴天会陪我看雨天会陪我一起苍老,你总会让我知道天边是有光的我们还是明亮的。亲爱的小孩,我喜欢你是温柔的,会和我一起听风声会陪我一起看日落会躺在我的胸口安静地睡觉。亲爱的小孩,我喜欢你是天真无邪的,会在花丛中跳舞会在流水边歌唱会偷偷的亲一下我的小耳朵。亲爱的小孩,我喜欢你是相信我的,不管天寒地冻不管风声鹤唳你会永远躲在我坚实的身后。亲爱的小孩,我喜欢你是愉悦的,会陪我听鸟叫会陪我看花开会陪我在森林里漫无目的地奔跑。亲爱的小孩,我喜欢你是依赖我的,在茫茫人海中我会紧紧拉住你的手,你会跳起摸我的头发你会静静地看我的瞳孔你会听我的一次接一次的心跳。亲爱的小孩,我喜欢你是勇敢的,世界末日你还是会说在我的身边,我想我是会感动的泪流满面的。
亲爱的小孩,你是造物的恩宠,你是上天的眷顾,
你是我的倒影,你是我的世界,你是我的惊鸿,你是我的夏花。
亲爱的小孩,我想我会好好的,亲爱的小孩,我想我会一直好好的。
亲爱的小孩,时光太寂寞你要照顾好自己,我一个人去找天荒地老了。
亲爱的小孩,我爱你,再见。我爱你,再见。我爱你,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