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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七月新番 动漫 二次元 动画 截图 新番 七月新番 动漫截图 壁纸 高清大图 1918X1078
中文名:干物妹小埋
原版名称:干物妹!うまるちゃん
【截图更新至第十二话】
主要配音:田中爱美,野岛健儿,影山灯,白石晴香,古川由利奈
容姿端丽、成绩优秀、运动万能,任谁都非常憧憬的完美女高中生土间埋,却在回到家后就变成如同干物一般的妹妹“干物妹”。漫画、动画、游戏、网络、可乐、薯片……被喜欢的东西包围着,度过着最棒的无所事事的时光。知道她这副样子的,只有和她住在一起的哥哥·太*一个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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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新番其他专辑
纯情罗曼史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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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NGSTA匪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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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x机关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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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哉日常大王 Repe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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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新番专辑
2015四月新番截图合集① (杂)已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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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四月新番截图合集②(杂)已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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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四月新番截图合集③(杂)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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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专辑为单独收录
银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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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响!悠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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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之王子殿下 真爱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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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塑性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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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的炽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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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xiv收图
血界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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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手上没有剑,我就无法保护你;如果我一直握着剑,我就无法抱紧你
剑是凶器, 剑术是**的伎俩, 无论用多美丽的借口来掩饰, 那始终是事实,
为了保护人而**, 为了救人而**, 这就是剑术的真理
背部中伤是剑士之耻
请把那把刀给我吧!我会连她的份也一起努力的,我要成为世界第一的大剑客,我要让我的名字,响彻天堂
我的剑,这家伙所能触及的地方,就是我的国家
我要保护的东西一直都没有变,我只是保护我想保护的东西就足够了
把剑不是为了杀戮,而是为了守护最珍视之物
刀的用处在于取对方之命 仅仅是这样 单纯而又易解的存在
一旦决定好的东西,就要拚上性命去守护,这才是--武士之魂啊!
矢狩所追求的力量是改变命运的力量,我追求的是扭转乾坤!
每每触碰太阳和月亮的时候,世界总是在变换成新的样貌.
如果说有什么不变的东西的话,那么肯定就是我的无力!
我能看到灵,碰触他们,能够和他们交流,只是如此.
他们时常就这样消失了,怎么消失了我不知道!
常常留在那个现场的是,只有我能够看到的血迹和类似疼痛的感觉!
无论怎么样锻炼自己,也不能够保护他们!每每到了这个时候,
我就心如刀绞!
如果说命运是齿轮的话, 那么我们就是在其之间被撵碎的沙土. 没有办法,只想要力量! 如果伸出手来无法触及的话, 那就想要握住手中的剑! 改变命运的力量一定在斩落的剑端!
武士的刀是以灵魂来约束的,即使是弃剑的时代来临,也只有灵魂所约束的正直的剑不能丢弃
可能会更新
拿图收录谢谢
以上
杂图收一起,可能会比较多。动漫名字图片标题会标注。抱图请留言,谢谢!截图by荒年信徒
动漫截图(杂)①已满
http://www.topit.me/album/2052999
动漫截图(杂)②
http://www.topit.me/album/2065257
动漫截图(杂)③
http://www.topit.me/album/2148705
PUNCH LINE,パンチライン
Hello!!黄金拼图 , ハロー!!きんいろモザイク,黄金拼图,
白色相簿2,ホワイトアルバム2,White Album 2,
打工吧!魔王大人 原版名称 はたらく魔王さま!
中文名 当不成勇者的我,只好认真找工作了。
原版名称 勇者になれなかった俺はしぶしぶ就职を决意しました。
其他名称没能成为勇者的我无可奈何决定去工作
电波女与青春男
干支魂
属性同好会
请问您今天要来点兔子吗
最*我的妹妹有点怪,最*妹妹的样子有点怪
新妹魔王的契约者
ISUCA依丝卡 原版名称 ISUCA-イスカ-
下流梗不存在的灰暗世界 没有黄段子的无聊世界 没有黄段子存在的无聊世界
【科学小飞侠CROWDS insight,科学忍者队Crowds,科学小飞侠Crowds,科学小飞侠,科学忍者队,】
请问您今天要来点兔子吗
血界战线 幻界战线
是一个很*常的故事,前段时间从《新蕾》上看来的,不知道为什么记忆很深刻,所以在这里将给大家听。故事很简单,也很*常,是关于一个男孩一个女孩还有婚纱的事情。
在上初中的时候,成绩*常的男生喜欢上了一个女生,那是一个*凡的男生,家里不很有钱,长的也不很帅,所以并没有人知道他喜欢女生。有一天那女生和朋友在座位上捧着杂志闲聊的时候,女生说“如果将来有人亲手设计一套婚纱给我,我就嫁给他”,周围的朋友听了之后,都哈哈大笑了起来,但是只有男生把这句话牢牢的记在了心里。之后,很多年过去了,男生和女生早已毕业,生活在不同的城市。一天,男生开的婚纱店里来了一对将要结婚的男女,其中的女生看中了一套婚纱,非常漂亮,服务员说那套婚纱只有老板在的时候才出售,而恰好。老板今天在。女生听了之后很高兴,老板出来之后,亲手把那件婚纱送给了女生,那件婚纱,本来就是为女生准备的。男孩,一直在等待这一天的到来,即使,那个女生的新郎,并不是自己。
读完之后,不知道为什么眼角突然有些湿润,很*常的故事,女生和男生最后没有走在一起。可是这么长时间来,男生一直都没有忘记女生的话,即使是一句玩笑,却被他牢牢记了那么长时间。我不知道,这样的男生是要说傻还是固执,但是我相信,如果你知道有一个人为你这样付出,肯定会很感动的。
每个女生都是公主,我们都在等待属于自己的王子,不管那一天遥远还是短暂,相信和等待的过程美丽而勇敢,我们的信仰也许会渐渐改变,但是我们都要幸福,达到最终最本质的目的。
不管怎样,还是衷心的希望每个人都珍惜身边的亲人和朋友,还有爱你的人和你爱的人,童话美好神奇,但是却敌不过现实,我们是现实里的公主,所以不能只是等待,时代的公主们,时要有勇气毅力和信念的,因为有的时候,公主也可以穿上盔甲骑上战马,举起利剑,在沙场上飒爽英姿的。
那时你喜欢坐在图书馆靠窗的位置
晒着冬日的暖阳 看着喜爱的杂志
那时你喜欢背着书包装着心爱的本子
拿着特意配的锁匙坐在无人的教室
写着自己莫名的情绪和如今看来幼稚的字眼
那时你喜欢在冬天的周末抱着被子
带上书本坐在铺满阳光的天台
和被子一起晒着太阳 看着书
那时你喜欢在食堂阿姨那里煮碗热腾腾的面
然后加上特制的辣椒酱和醋吃得满头大汗
那时你喜欢在校门口的小摊老板那
打包一碗串串香或是肉片
提到教室里一个人听着音乐边吃着
那时你喜欢买了水果后跟同伴抱怨
水果摊的阿姨水果卖得太贵了
开玩笑着说将来自己就在校门口卖水果好了
那时你喜欢最后几个从教室后门进来
坐在后排的最边上的位置
拿着各种从图书馆里借来的书籍看着
那时你喜欢那幢旧迹斑斑的音乐楼
总是一个人坐在水泥的楼梯口
晒着阳光看着树叶随风沙沙作响
那时侯的时光似乎漫长寂静
但却*和与世无争
那时候的美好一切
如今回想起来却只剩下几个片段
在如此忙碌的城市生活中
现在的你是否还曾回想起曾经的自己
是否还时常拿过去的自己跟现在对比
现在的自己是否依然保持着这些*惯
还是已经面目全非世故到认不清自己
By:空自凝眸
文:属原创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图:来源网络二次加工请自重
如果你也是格子控
格子衫简约 却韵味十足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对格子衫着了迷
有一年的冬季,为了寻一款长草许久的格子衬衣
几乎逛遍了我居所周围的所有小店
为此搜罗了各种颜色、不同款式的格子衣
可就是没有找到那款最得意的
那段时间,一逛街,就格子格子,只要是格子衫都非常合我眼缘
后来过年回老家,在长沙的“金满地”和小木一起闲逛
还收了两件
一件翠绿间蓝的,一件嫩黄的
很显然,第一件非常讨我欢喜,用她来搭开衫或者大衣都相宜
而那件嫩黄的,由于款式不适合自己,便一直压了箱底
找不到时机让她重见天日
有时候想想,生活中不也有许多事情如此类似么
如同我们的感情
——嗯,人生两大主题,不是战争与和*,而是生命和爱情
茫茫人海,为了遇到一个最妥帖最值当最中意最相爱的那么一个人长久相伴
期间会遇到无数动心的人
可感情不是集邮,收集了一张又一张,总以为下一张才是最珍贵的
但有时候
年轻时的感情真的就像箱底那件嫩黄色的格子衫
第一眼相中,然后毫不犹豫地付出代价收下
拿回家试穿,却发现不是自己的风格
于是黯然封存,或者转手送人
不是不喜欢,而是不得已
今天和一个很久没联系过的哥们儿聊天
他说起他的EX,说很喜欢,所以在了一起,最后还是不得已分开,因为他受不了她的生活方式
我问:“她是怎样的生活方式?”
他说:“爱玩,追求奢华的生活,恨不得夜夜泡在酒吧里。但我自己是一个很宅的居家男人。”
我笑了笑,说:“人本是矛盾的动物。我相信,和你一样很宅很乖的居家女人,也根本入不了你的眼吧。你就喜欢那种艳光四射的夜场女郎,可一边迷恋,又一边不可调和。”
嗯,这也是没办法的啊
人总是容易被与自己完全不同类的人所吸引,并且对他们的世界充满了好奇心
并不是那么妥帖的相爱,磨灭得当便是最好的互补
反之,便相互损耗,直到精疲力竭,痛苦收场
这本是无能为力的事情
还是陈胖子的歌里唱得好,短短几句,唱出了几许现实的苍凉:
“感情到底是用来浏览,还是用来珍藏……短暂的总是浪漫,漫长总会不满,烧完美好青春换一个老伴……”
现在才懂,原来一个人可以难过到,没有情绪,没有言语,没有表情。
生命中总会有无数个擦肩而过,不是每个相遇都能凝结成相守,不是每个相邀都能转化成相知。一辈子那么长,生活中变数那么多,有时你以为会永远陪你走下去的那个人,居然只能陪你一段路。幸好我们总会保有一点对于永远的奢望,不至于错过下一次爱情来的时候。
爱情其实是一种*惯,你*惯生活中有他,他*惯生活中有你。拥有的时候不觉得什么,一旦失去,却仿佛失去了所有。
当你能念书时,你念书就是;当你能做事时,你做事就是;当你能恋爱时,你再去恋爱;当你能结婚时,你再去结婚。环境不许可时,强求不来;时机来临时,放弃不得。这便是一个人应有的生活哲学了。
我不去想太多关于未来的事,因为未来是由现在所产生出来的。如果我们能够照顾现在,那么我们就是照顾了未来。未来不会无端地来,它将会从这个片刻产生出来,下一个片刻将会从这个片刻产生出来。如果这个片刻很美、很宁静、很喜乐,那么下一个片刻一定会更宁静、更喜乐。
人生每一步行来,都是需要付出代价的。我得到了我想要的一些,失去了我不想失去的一些。可这世上的芸芸众生,谁又不是这样呢?
有一个古老的传说:一个人如果等了一生都没能等到自己要等的人,却又始终不死心放不下,便会化作一颗树,在原地年复一年地等待。得不到爱情,上天便给了她天长地久的永恒。
你真正在乎一个人时,你会时时刻刻想起他;当你真正在乎一个人时,梦醒之后脑子里全是他;当你真正在乎一个人时,手机响了你会以为是他;当你真正在乎一个人时,你希望他的世界只有你;当你真正在乎一个人时,最害怕他会离开你;当你真正在乎一个人时,最想知道的是他过得好不好;当你真正在乎……
不喜欢就不要选择,喜欢了就要坚持。在一起是一种缘分,不要轻易让喜欢你的人哭泣伤心,好好珍惜在一起的每一分钟,美好的回忆应该留给快乐和欢笑。无论遇到什么事情,都不要轻易说你不喜欢我,不要轻易放弃我这段感情,因为,下一站的人未必比我好!
爱情如此仓促,我们不要有太多的犹豫,是你的就牢牢地抓住它;不要有太多的期待,残缺才是爱情的本质;不要有太多的仰望,不*等是一种最远的距离;不要有太多的倔犟,别把时间浪费在不值得爱的人身上;不要有太多的负荷,重压下的爱情会无声地窒息。爱情就是爱的心情,哪怕不够甜蜜,但一定要快乐。
套牢爱的枷锁 共守幸福的约定
让香水带你领略致命的诱惑
泪的项链
记不清在哪儿听过这样一句话:“ 女人似乎天生就热爱首饰,用那些绚丽多彩花样繁多的首饰来装点自己,一只白金镶钻的戒指,一个蓝田玉镯子,或是一条纯金项链,都可以令女人在瞬间光彩动人。”他从来不怀疑这句话的正确性,但那天他却发现,女人没有这类首饰装扮,似乎也会光彩照人,或者说比戴上首饰的那些女人更可爱。
她和他是校友,毕业后,又一起分到一家建筑公司。
他整天泡在工地上,辛苦不说,工资却很低,但她喜欢他,不为别的,就因为他人实在,好读书,而且还会写一手漂亮的文字。
订婚那天,按当地风俗,他是要送她一条金项链的。
午饭后,他带她去城里买首饰。下了车,她说,天热,我们先到新华书店蹭一会儿凉吧。他笑笑,说,算了吧,买首饰要紧。但她坚持要去,他拗不过她,只好跟她走了进去。
其实,他*时是非常喜欢逛书店的,只是这次,他真的不想去,也不敢去,因为他已经去那家首饰店看了好几遍。他也清楚的很,他口袋里的钱买了金项链,就只剩下生活费了。
进了书店,她似乎不是在蹭凉或看书,而是在找书。不一会儿,她兴奋地对他说,你看,这本书不错,这本书也不错的。他笑笑,说,这是一套,余秋雨的,这也是一套,村上春树的,都是系列丛书,也都非常的不错。说完这话,他后悔了,因为他话音刚落,他就听她说,那就买了吧。
他尴尬地说,挺贵的,好几百呢,都够我一个月生活费了。
她不听,说,就是要买嘛!
提着沉甸甸的两套书,他跟在她后面,想着心思,而她哼着小曲,三步两步就跨进了首饰店。
看了半天,她说,这些项链怎么都这么亮啊?太显眼了,谁好意思戴!
他说,纯金的,当然亮了,你戴上一定很漂亮的!
她不以为然,说,其实,我对首饰一点都不感兴趣。要不,以后再说?
他摇摇头,那怎么行?这是风俗,不能破的。
犹豫了半天,她说,实在不行,就买这根吧,这根不艳,我喜欢。
他低头一看,是一根18K的项链,只要700多块钱。
他想问她,人家都说,女人天生就喜欢纯金首饰,你怎么就不喜欢呢?但他最终没有问,他不糊涂,他知道她心里是怎么想的,她是想用买项链的钱给他买那两套他一直想买而没有舍得买的书啊。于是,他暗暗发誓,将来一定要给她买很多很多的纯金项链。
回去后,她一直没有戴那根项链,而是将它深深地藏在了箱底,她说,这是他们爱的见证,她要好好珍藏一辈子。
若干年后,他成了一个知名的作家,还是一个成功的商人。
那天,他对她说,他要兑现他的诺言,他要带她去市里最大的珠宝店购物。她没有说话,她默默地从衣柜里取出那根18K项链,说,你帮我戴上吧。
于是,他的眼睛就湿润了。他忽然发现,她不戴珠宝首饰竟也是那样的光彩照人!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迟一步,遇上了也只能轻轻地说一句:“哦,你也在这里吗?”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我要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等着你的,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
爱情本来并不复杂,来来去去不过三个字,不是“我爱你,我恨你,”“便是算了吧,你好吗?对不起。
失望,有时候也是一种幸福,因为有所期待所以才会失望。因为有爱,才会有期待,所以纵使失望,也是一种幸福,虽然这种幸福有点痛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思念你,我就不会妒忌你身边的异性,我也不会失去自信心和斗志,我更不会痛苦。如果我能够不爱你,那该多好。
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如果情感和岁月也能轻轻撕碎,扔到海中,那么,我愿意从此就在海底沉默。你的言语,我爱听,却不懂得,我的沉默,你愿见,却不明白.
你问我爱你值比值得,其实你应该知道,爱就是不问值不值得。
我喜欢钱,因为我没吃过钱的苦,不知道钱的坏处,只知道钱的好处。
能够爱一个人爱到问他拿零用钱的程度,都是严格的考验。
对于不会说话的人,衣服是一种语言,随身带着的是袖珍戏剧。
要做的事情总找得出时间和机会;不要做的事情总找的出藉口。
如果你不调戏女人,她说你不是一个男人;如果你调戏她,她说你不是一个上等人。
回忆永远是惆怅。愉快的使人觉得:可惜已经完了,不愉快的想起来还是伤心。
一个知己就好象一面镜子,反映出我们天性中最优美的部分。
替别人做点事,又有点怨,活着才有意思,否则太空虚了。
书是最好的朋友。唯一的缺点是使我*视加深,但还是值得的。
一个人在恋爱时最能表现出天性中崇高的品质。这就是为什么爱情小说永远受人欢迎——不论古今中外都一样。
人因为心里不快乐,才浪费,是一种补偿作用。
我要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等着你的,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
回忆这东西若是有气味的话,那就是樟脑的香,甜而稳妥,像记得分明的块乐,甜而怅惘,像忘却了的忧愁。
对于三十岁以后的人来说,十年八年不过是指缝间的事,而对于年轻人而言,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一般的说来,活过半辈子的人,大都有一点真切的生活经验,一点独到的见解。他们从来没想到把它写下来,事过境迁,就此湮没了。
男人做错事,但是女人远兜远转地计划怎样做错事。女人不大想到未来——同时也努力忘记她们的过去——所以天晓得她们到底有什么可想的!
男人憧憬着一个女人的身体的时候,就关心到她的灵魂,自己骗自己说是爱上了她的灵魂。惟有占领了她的身体之后,他才能够忘记她的灵魂。
要是真的自杀,死了倒也就完了,生命却是比死更可怕的,生命可以无限制地发展下去,变的更坏,更坏,比当初想象中最不堪的境界还要不堪。
太大的衣服另有一种特殊的诱惑性,走起路来,一波未*,一波又起,有人的地方是人在颤抖,无人的地方是衣服在颤抖,虚虚实实,极其神秘。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这世上没有一样感情不是千疮百孔的。
短的是生命,长的是磨难。
喜欢一个人,会卑微到尘埃里,然后开出花来。
笑,全世界便与你同声笑,哭,你便独自哭。
硕达无比的自身和这腐烂而美丽的世界,两个尸首背对背栓在一起,你坠着我,我坠着你,往下沉。
但是,酒在肚子里,事在心里,中间总好象隔着一层,无论喝多少酒,都淹不到心上去。
男人彻底懂得一个女人之后,是不会爱她的。
他看着自己的皮肉,不像是自己在看,而像是自己之外的一个爱人,深深悲伤着,觉得他白糟蹋了自己。
女人还没得到自己的一份家业,自己的一份忧愁负担与喜乐,是常常有那种注意守侯的神情的。
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
善良的人永远是受苦的,那忧苦的重担似乎是与生俱来的,因此只有忍耐。
深情是我担不起的重担,情话只是偶然兑现的谎言。
我爱你,为了你的幸福,我愿意放弃一切--包括你。
小小的忧愁和困难可以养成严肃的人生观。
女人……女人一辈子讲的是男人,念的是男人,怨的是男人,永远永远。
无用的女人是最最厉害的女人。
人生最大的幸福,是发现自己爱的人正好也爱着自己。
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一首最悲哀的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象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的.
听到一些事,明明不相干的,也会在心中拐好几个弯想到你。
你死了,我的故事就结束了,而我死了,你的故事还长得很。
我爱你,关你什么事?千怪万怪也怪不到你身上去。
----------------------------------------张爱玲
收拾家,一枚钻戒没了,到处找。其实那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没多少钱,但是我收到的第一枚戒指。情感的意义超过了价值。找不到,沮丧的坐了半天,最后咬咬牙,打开所有封好的箱子,继续找。在一只纸箱子里找到了它。我一直不喜欢它,从来不戴,因为不太好看。丢失了才知道有多重要。
我记得十八岁考上大学,爸爸给我买了一条白金项链。现在我想想,当时他是觉得,女儿长大了,得有一两样像样的首饰了。我不喜欢真金白银的东西,戴了一两次就不戴了。现在回想才能感到爸爸的心意。
二十岁的时候,我喜欢上一枚琥珀戒指。现在还依然喜欢。它永远在我的左手,从来不曾取下。我不*惯在右手上戴任何东西,这是写字的*惯。那枚琥珀戒指是我永远的二十岁,它永远是我的一部分。
有一年我回老家,奶奶的一对金耳环不见了,她闷闷不乐,非常心疼。我进了一次城,给她买了一对金耳环,拿回来给她。她欢喜了很久。那是最后一次见到奶奶,那是唯一一次给她买东西。
刚进大学,邂逅了一位特别棒的老师。她完全改变了我的生命,对我来说,她就是***,在这个世界上。她是我精神意义上的母亲。她也非常爱我,当时上课老迟到,她问我为什么?我说表坏了。她就从手腕上解下手表,递给我说,拿去。那块旧旧的手表我一直珍藏着。
我的老师还送给我一块玉坠,温润的黄玉,雕着两颗心脏也似的的桃子,一大一小,并蒂而长。还带着一丝丝的红,像流动的血脉。我知道,她想说,我们的心永远依偎在一起。现在总是很自责,觉得愧对了这样的厚爱,没写出什么敢给老师看的东西,浪费了光阴。
十七岁初恋,喜欢一个十六岁的男孩。生日前我们大吵了一架。我忘记了自己的生日,直到他给我戴上一条项链。可是我是摩羯座,坠子他买错了,是白羊座。分手后两年我还戴着那条项链,直到廉价的项链被消磨得露出惨绿色。我永远记得,他撩开我的头发,那时心里温柔欢喜,羞怯的低下头去。
我被这个世界温柔的爱过,我也温柔的爱着这个世界。
有一天,你会感谢所有折磨你的人和事。折磨就是锻炼。没有受过折磨,我们不会成长,不会变得成熟,也不会拥有智慧。不要被所有的折磨打到,你要用这些折磨来自我提升。长夜哭泣之后,你会感谢所有折磨过你的人。他们成就了你。
爱情是什么?爱情就是见面时欢喜,在不见时想念,包容和慈悲。 最好的爱情,始终是温润的。
不要相信肥皂剧中所谓的,因为不能让彼此幸福而离开。是否想过,你们正是对方的幸福。爱不是逃避,是努力。不是逃避着给彼此幸福的责任,而是努力的实现让彼此幸福的义务。当你说离开是为了不让对方受到伤害的时候,你已经给对方造成了最大的伤害。爱就是要努力在一起。
人生从来不是规划出来的,而是一步步走出来的。找到自己喜欢的事,每天做那么一点点,时间一长,你就会看到自己的成长。
换一种心态就能换一种方式生活。一个乐观的人,在生活中,就能够笑看输赢得失,而不只认最终胜负,他们深信未来,也不抱怨现状,能够利用自己的优势,发挥自己的潜能,一步步向上攀登,而走向成功。
所谓价值观不同就是,给一根蜡烛,有人会觉着差一个蛋糕,有人会觉着缺一条皮鞭。
不要幻想生活总是那么圆圆满满,也不要幻想在生活的四季享受所有的春天,每个人的一生都注定要跋涉坎坎,品尝苦涩与无奈。只要心中的信念没有萎缩,只要自己的季节没有严冬,即使风凄苦雨又奈我何?
一个人能走多远,要看他与谁同行;一个人有多优秀,要看他有谁指点;一个人有多成功,要看他有谁相伴。
每一次失败,都是成功的伏笔;每一次考验,都有一份收获;每一次泪水,都有一次醒悟;每一次磨难,都有生命的财富。每一次伤痛,都是成长的支柱。每一次打击,都是坚强的后盾;活着必定要经历一些挫折,而我们依然坚强战胜每一次挫折,只要我们还活着,就值得庆幸。
鱼说:你看不见我流泪,因为我在水里。水说:我知道你流泪,因为你在我心里!
第一辑1-15集
http://www.topit.me/album/120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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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亲故们继续关注本张专辑哦
本辑收录15-21集
主朴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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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来想去我还是决定更新一下剧评。
大结局已经好几天了。
果然和我想的一样结局是HE
而且还是特别出人意料的美好结局。
有人说结尾是悲剧会更好;
也有人说结局没意思不如开船;
也有人....~
总归一句话:众口难调 编剧决定用这个作为结局一定是有道理的 大家要细细品味才能明白这个结尾的真正含义。
最后三个小演员的出场 我想它想借此来告诉剧迷们如果没有大人之间勾心斗角的金钱利益 正宇秀妍和亨利会不会像那样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回头想想他们在15时所经历的那场突如其来的变革..是他们希望的吗?三个注定会相遇相知相爱的人 因为一些不堪入目的阴谋变成了一个人的迷失 两个人的相爱 三个人的无奈。
**宇 他是一个勇敢正义而又真正懂爱的人。
李秀妍 她是一个楚楚可怜而又无比坚强的人。
姜亨俊 他是一个疯狂残忍而又可怜无助的人。
最后的姜亨俊 很安静很沉默。对于日日夜夜内心都承受着无比痛苦和折磨的他 我认为这是最好也是最仁慈的结局了。至少他解脱了释怀了..
正宇秀妍 因为一场雨而相遇的两个人 小黄伞是信物 初雪是誓言 戒指是互相依偎的爱。
他和她的爱情之路 不论是坎坷艰辛还是*坦大道 最后不都化解矛盾 心心相印了吗?
谢谢正宇秀妍演绎了凄美的爱情故事
谢谢编剧让有情人终成眷属
谢谢你们陪伴着它的整整两个月
《想你》我依然在这里想着你...
♥Forever Love♥
很久以来,一直不喜欢小男孩,大约是因为他们调皮而且逆反期长。
我小时候是家里最年长的孩子,便要负责弟弟妹妹的各种收容工作。妹妹倒还好,弟弟们性格顽劣,即使打不过也会不要命地扑过来,每次管教都好比鳌拜最后一次进宫的感觉,又不敢下手重了。等他们长到可以用鞭子打的时候,又一个个腹黑起来,装备各种远程武器以及设置陷阱,并且擅长尿遁之术,我每每疲于奔命而不得要领。成年后想起当年的事情,不寒而栗的程度可想而知。
那么,我对于小男孩的改观,源于何时呢,我也说不清楚,只记得那也是立冬附*的一个早晨。
那日我晨练回来,准备去吃早饭,见到在自家的楼下有一个小男孩,在摆弄着一手六七颗栗子一样的石块。口袋里也鼓鼓囊囊的,想必也全是那样的弹药。
男孩拖着半拉鼻涕,一路在我前面,却有一个古怪的举动,每经过一辆车的车底,都会低头去看。我初时不解,忽地见他在一辆车边停下,拿出他在玩弄的石块,就往车下丢去,奇怪间就见车下疾跑出一只猫儿来,蹿入草丛,这才恍然大悟。不由更是厌恶,顽劣地对待动物,可能是小孩天生的一种残忍。
小男孩一路和我同路,每车必看,最后与我一起来到了早餐店,恰好和我一桌。我看他低头嚼着拌面,早年长子的感觉突起,便教诲他道:“小鬼,你为什么要打猫咪呢?要知道猫咪也是会疼的。”
小男孩抬头看着我,理直气壮道:“不打它们,车子开的时候,它们会被车子轧到的。”
我愣了一下,店家在边上就笑问那个男孩:“今天还在打猫吗?”
男孩点头,眼里闪着泪光。
我后来从店家那里知道,男孩家的猫咪一周前在一辆桑塔纳下睡觉的时候,被突然启动的车轧死了,小男孩自此对于车下休息的猫咪有了恐惧,看到了非要打出来不。司。
我心中为了自己的臆想而惭愧,小男孩拿着石头离开的时候,我在想,我们在经过那些车子的时候,何曾担心过车下的猫呢?我们又是否可能劳烦自己片刻,捡起一块石块,为了一条生命而仅仅弯一下腰。
我们只是走过,然后对自己看到的东西发表一些自以为是的评价而已。
那一天之后,我第一次意识到,小女孩固然可爱,但是培养一个有担当的小男子汉,也是很不错的。
开在最高的那朵花 最好看 可是却也是最寂寞的
鞭炮花生长在小巷两旁的花坛里,翠**滴的叶片舒展开来,叶的绿格外衬托了花的红,花朵的形态又长又细,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由外围的矮小花瓣所组成的小花台,而中间的花朵长长的,有的耷下来,有的挺着胸脯,如同一串串鞭炮,响彻整个初秋。我想,也许是因为它的热情感染了太阳,今年的秋比去年要暖和多了,太阳也同这片花海一起火红起来。
淡红淡红的梧桐花。虽然伸出手触摸不到它那艳丽的花瓣,但我还是忍不住伸手,想去触摸那股高傲的美。或许它不愿受这无情的命运的摆布,或许它看不惯这命运对万物生灵的摆布。它不愿受着无情,它要让自己高傲。让自己成为强者,向别人展示自己独有的高傲,它不愿受别人轻视,它或许不愿做那默默无闻的树叶,它从骨子里透出的高傲,足以与世间万物媲美。
冬天到了,菊花千姿百态,令人目不暇接,有的像娇滴滴的小姑娘,有的像威风凛凛的天王,还有的想一个小淘气。雨后一颗颗晶莹的水珠像璀璨夺目的珍珠一般静静的躺在花瓣上。
红掌花的花瓣是椭圆形的,像蜻蜓的“停机场”。在花瓣上方立着一个长长地花蕊。花蕊是长得十分奇特,远远望去,它像一根狼牙棒,*看它又像一个仙人球。如果你去触摸它,你会感到一阵刺痛。花瓣下方还有几片叶子,那些叶子有大的,也有小的。它的叶片十分光滑像涂了一层厚厚的蜡似的。叶子长在长长的“吸管”上,那些“吸管”能够帮助花瓣和花蕊还有叶片吸收土里面的营养及水分。
忽然视线里闯入一片红艳,在阳光下欲灼伤我的眼,那“久久未果”的牵牛花,终是以卑微而饱满的生命姿态完成了一朵花开的使命。
【-----苏她-----Suta -----】
九一年生,贵州人在武汉,典型处女座。
性格矛盾分裂,自尊心强,完美主义 。
现实,敏感,认真,看问题太透 。
缺乏安全感,生人前自闭,熟人前放肆,爱憎分明,纠结派。
上得厅堂,下得厨房。优缺点兼半。
不擅交际,直白易伤人,讨厌数学,讨厌笨蛋。
性别女,性格男。易感动,泪腺低,自曝户,伪文艺。
关键词:宅 腐 分裂 矛盾 纠结 吐槽 粗话 偏执 下限低 瓶** 长睫毛 大眼睛 肉食主义 爱摄影 爱美男 自学成才 耽美 忠犬攻 温柔受 表情控 khuntoria 苦情歌 减肥症患者 斯文的流氓
偏爱长裙美腿高跟鞋。
喜欢摄影喜欢麻辣喜欢冰西瓜。
心血来潮就写写小说拍拍照片。
<专辑中所有图片均是我与同学一起拍摄,我拍她她拍我,你懂的。我后期加工。
当然,模特就是我们两啦。
喜欢转载时请标明出处.>
当然,你不喜欢你可以不听不看,我没要你喜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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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成树的梦,Dream T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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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àn zǐ
辫子的种类有很多,按照辫子的扎法可分为:马尾辫、麻花辫、羊角辫等,辫子的个数有单辫、双辫、多辫等。
简单造型
A)两条辫子的造型方法
①两条辫子在脖子附*绑在一起。
③将两条辫子扎成一条之后,在后面做成髻状。
③辫子分别在左右两侧卷绕起来,做成髻状。
B)一条马尾辫[1] 的造型方法
①将马尾辫子朝颈部内侧卷起固定住。
③马尾辫子的发端朝脖子上方向外折起。再系上发饰。
③将马尾辫子圆圆地卷成髻状。
掌握方向
A)想让辫子垂向前面,只要在编发时将头发斜拉到肩膀前面,再开始扎辫子,如此一来辨子便会自然地垂向前方。
B)想让辫子垂到后面时,将发束拉到肩膀稍微后面的地方再开始扎辫子。
C)想使辫子的发尾部分呈现翘起的状态时,把头发拉往想令头发翘起的方向,用力地扎成辫子。
编好的辫子若有发丝跑出来的时候在梳子上擦上少许摩丝,顺着头发的方向梳翘出来的地方,辫子即能恢复光滑*顺的整齐模样。
马尾型
是一种短辫子的发型,指将大部分的头发往后集中,用一个皮套或其它的可以松紧的装饰品,将辫子扎起来竖在半空中的造型。该发型因看起来像马的尾巴而得名。马尾辫的造型显得活泼可爱。严格来说,马尾并不属于辫子,一般的辫子乃是将头发分成小束之后再互相缠绕而成的发型,与单纯只有将头发扎起之马尾不同。
麻花型
是那种把头发分成三束交叉扎起来像麻花样的辫子。麻花辫给人一种无比清纯的感觉。21世纪的今天,韩式麻花辫仍在流行中。明星写真经常用麻花辫的造型。
1、首先是将所有的头发分成两个部分,左右尽量均匀一些,然后用手固定住。
2、然后,将右边的辫子编成一条马尾的形状,简单的辫子就好了。
3、然后用一个小夹子固定住我们刚才编好的辫子,一定要固定住。
4、再将我们左边的头发同样的编成一条普通的辫子,注意一定要均匀一些。
5、然后将我们刚才编好的两条辫子尾部用皮筋固定后,将两条辫子拧到一起。
6、将我们拧紧的辫子用最后的夹子固定好,就像是图片中的效果。
7、最后用一朵较大的发饰将我们之前的夹子遮盖住,然后就是完美的效果图哦,绝对新颖和简单的时尚发型。
莱戈拉斯 莱戈拉斯·绿叶是黑森林精灵的王子,一支精灵贵族的后裔。
又译:勒苟拉斯
Legolas Greenleaf
Legolas在辛达精灵语中就是“绿叶”的意思
他祖父欧洛斐尔在「最后同盟」中与吉尔加拉德一同出战,并战死在沙场上;他父亲瑟兰迪尔,就是那位把陪伴毕尔博前去孤山寻宝的十三名矮人关进监牢的精灵王。因此,当毕尔博在精灵的宫殿中躲躲藏藏时,很可能见过莱戈拉斯;而更肯定的是,吉姆利一定不会忘记自己的父亲格洛因曾遭到这位精灵的父亲恶待过。
其父瑟兰迪尔,一个在中州绿林建设王国的辛达精灵,与西尔凡精灵生活在一起。莱戈拉斯是个辛达精灵,属于特莱瑞族,是埃尔达精灵,和南边同胞的高贵血统不同,莱戈拉斯没有超脱凡尘的力量,他没有梅里安的血统。
但莱戈拉斯野外生存能力非常出色,对森林的知识很丰富而且视力范围很广 。
如同他的矮人朋友吉姆利,在莱戈拉斯担任幽暗密林的西尔凡精灵特使来到林谷之前,他的生*事迹没有人知道;但按一般惯例推测,他身为王子,必然曾率队防卫边界许多年,曾用无数兽人的性命来磨炼他百步穿杨的技巧。他显然从未离开过黑森林出门旅行,因为他随同远征队来到洛丝萝林时,是他第一次见到这座由凯兰崔尔与凯勒鹏所统治,他的亲族所居住的黄金森林,他在那里第一次面见了那曾居住在蒙福的不死之地的长辈。在洛丝萝林,他获赠了特制的罗瑞安长弓、箭筒与许多的箭,使他作战的能力大为增强;这弓很大,威力比他黑森林的弓更强,所用的箭也更长:在对付半兽人时,它们真是无价之宝。当他在帕兰诺*原上刀弓并用与吉姆利并肩作战之后,回程两人一同前去参观了闪烁洞穴,他在那里见识到了比自己父王的地底宫殿更美丽炫目的奇景。在他战斗途中,他探*了海岸线,第一次听见了大海的呼唤。这唤醒了莱戈拉斯内心深处对他同胞所航行前往的西方仙境的渴望。魔戒大战后,莱戈拉斯带着一批族人搬到刚铎的伊西利安森林居住。
第4纪元120年,伊力萨王阿拉贡去世,莱戈拉斯最终听从了大海的召唤,他自己制造了一条船离开中土,去了西方,身边还有好友吉姆利相伴,孤帆尽影,这是魔戒远征队成员最后的文字记载 。
弓
Legolas携带一把黑色木弓,大概是紫杉木,是他年幼时在黑森林自己制造的。它的外观构造很简单,是由一整块木头刻成的,取的是努曼诺尔弓的式样,但雕刻着金色、优美、沿着弓臂盘绕的长春藤图案。由于Legolas绝大部分时候都是在密林里射箭,因此他用的弓不会特别长,盘上弓弦立起来约有六十寸高,但威力非常强,可用致命的力量轻易将箭射出两百五十米远,虽然比较常见的情况可能是,在黑森林的浓密树林中,当他追猎敌人时,所面对的射击目标通常都会比较*。黑森林的箭有三十寸长,箭身相当坚韧,因此可以承受如此强弓制造出来的拉力,配合弓身染成褐色,有着窄长尖锐的猎杀箭头,样子很像是锥,为的是要一箭射穿盔甲与身躯。箭尾的绿色羽毛几乎可以肯定是来自雄鸡,或其他生活在森林四周遭到猎捕的禽鸟,上面的搭弦凹槽都是手刻的。这些箭都装在木制的箭筒中,箭筒会染色并漆上树脂,让它看起来有深沉的光泽,然后进一步在筒口四周包覆厚金属做为补强。
Legolas在洛丝萝林所获赠的弓是一把令人赞叹的大师之作:它显然是由一整块蔓蓉的树心所削成的,它的雕刻精致巧妙,以致于它看起来像是用比弓身更白的木质雕出树叶与藤蔓覆盖纵横交错得的样子。弓身上弦之后立起来的高度是六十八寸,享有射程远远四百米并且极其精准的美名;如果它的弓弦中真的如传言一样有幸得到一份来自Galadriel女皇的头发祝福,因此它有如此强大力量的说词很可能是真的。蔓蓉树有某种特质,可以让它的拉力强达一百五十磅,这点类似黑森林的弓,只是它的长度与射程范围更大。当它不被拿在手中时,可以放在皮套内,用生皮皮带绑在箭筒的悬挂皮带上。箭长四十寸,比黑森林的箭稍轻,为的是要减低重量;箭尾金绿色的羽毛是取自火鸡毛,修剪成菱形,它们的箭身染成鼠尾草绿,而它们长筒型的箭镞通常打造成梅隆树叶的形状,用以确保造成最大范围的伤害程度。由于这柄强弓的拉力很强,因此搭弦口通常会用骨头或只有银光河里才能找到的坚硬燧石来增强。洛丝萝林的箭筒是木质的,包覆着皮革;上面镶嵌着一只美丽的金色孔雀,这是中土世界很少见的禽鸟,筒口紧裹着金色的固定环。箭筒一次可装满大约两打箭,用筒上所附的悬挂皮带绕过他的肩膀紧盘在他身上,以防在奔跑或打斗中掉落。如此恰当、快速、伸手从肩后抽箭的设计是为了让Legolas可以确信在伸手拿箭时它都会在固定的位置上。
战甲
据说,除了手腕上的两个皮制护臂之外,Legolas一生中只穿过一次战甲,那是他在准备参与圣盔谷大战的时候。如同他的辛达林精灵同胞一样,他知道这会是一场残酷的*身肉搏战,不会有任何转圈的空间,因此他为安全所做的让步是,穿上由坚硬的熟皮革所打造的八层护褶的护肩甲,这套战甲裹住他的双肩,以皮带横过他胸前固定。这些护褶用铰钉固定在一起,但仍足以让他保持动作灵活;第四、第六与第八片护褶上雕刻有罗翰国的图案。在来到帕兰诺*原展开大战之前,Legolas没有机会作类似的准备保护自己,因此这名精灵深入险恶的战场时,身上穿的是他*常旅行时的衣装:有着精美刺绣的淡蓝色丝衫,柔软的灰绿色毛料紧身裤,麂皮高筒靴,形状像重叠的树叶,上面有植物的饰纹,以及一件双层的麂皮短袖上衣:内层的颜色是卡其绿,稍微厚一点的外层是褐色的,内外两层都裁成花瓣的形状,因此它状似一朵花苞。这件外袍长度过腰,袖子只及手肘,并且下摆两旁开叉,因此不会妨碍他的行动。此外,他还穿了一件在洛丝萝林获赠的斗篷,用一枚银叶别针扣在领口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