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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能因为声音小而不呐喊
属于自己的一片森林
如果真相是一种伤害,请选择谎言。如果谎言是一种伤害,请选择沉默。如果沉默是一种伤害, 请选择离开。——徐志摩.
对于年轻人来说,三年五载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然而我想着,却不是每个人的一生一世,都能有幸遇上那些最为纯澈和执着的“三年五载”—-张爱玲
我们不能轻易发誓,因为没有太多的能力。不能任意付出,因为伤害太大。我们被困在这个时代,被困在自己的牢笼里。只能看着一块狭小的天空,发呆。 慢慢的,我开始*惯于不再做梦。
不相信世界就是这样,在明知道有的时候必须低头,有的人必将失去,有的东西命中注定不能长久的时候,依然要说,在第一千个选择之外,还有第一千零一个可能,有一扇窗等着我打开,然后有光透进来。
你若成歌我做念想,漫漫罗旖夺目恍不过曾经妙年华,流年素染染不尽旧忆怯步笑靥间,云中的花静静等待,等出了一场地老天荒。
倾听你的心事,仿佛可以触到大片温柔的景致,我立在中央,无法抬头仰望。就这样,有一天,或许沉默也不会再有可以躲藏的土壤。
双脚踏混了过往的风,以及难明下落的晨昏。把草地看成废墟,把白鞋看成云朵,把蓝天看成海洋。我们的道路纯净得没有灰尘,我们的未来遥远得没有形状。我只有不停地走,除了你,我一无所想。
他们把你遗留在生命的某一角落了,不断的有人进入或者离开,你没有办法让他们随着你的生活继续前行,也没有办法陪他们一起驻留在某段时光。那么,就这样吧。总有一天,你要跟所有的记忆相安无事地握手言和。
我跋山涉水来寻你,却不想在你的屋门前看到一座长满杂草的墓碑,坚硬的石碑上,可以清晰地看见刻着我的名字。原来,我在你心里已经死了这么久,这么久。
只是如果一个人的人生从来没有遗憾没有风险,那么只会让人怀疑它的真实性。我想,无论如何,只要我很喜欢和满足现在的生活就够了。我知道,我的*凡的生活在继续。就像,即使是长在井底的树,也会永远接*更蔚蓝的世界。然后,内心充满欣喜。
浮生若梦,浮尘如空,为欢几何,百转千折。我是你朝圣路上虔诚且卑微的信徒,路过你的眼,即走完我一生。
在人生的路途上,便是不断地相送与相别;于是,在人生的客栈里,永远扮演一位匆匆的过客,来不及留恋和回味,就像来不及在流星消失前许一个愿。
你希望我们还是原来的自己吗。如果,如果我们还是原来的我们,我们谁都沒有走散,都还安守承诺在原地守候;如果我们不曾互相猜忌,更沒有残忍玓被流年抛却,那么再不见後是否可以坦然一笑,说声你过的好吗;如果我们相亲相爱的边走边爱,沒有谎言伤害猜忌,那是不是真的可以走到天涯海角,见证海枯石烂。
夏木说,你说你懂得生之微末,我就做了这壮大与你看,你说再热闹也最终是离散,我便做了这一生与你看
好多年了,你一直在我的伤口中幽居.我放下过天地,却从未放下你.我生命中的千山万水,任你一一告别.世间事,除了生死,那一桩不是闲事.
时光还在永不停歇的穿梭着,渐行渐远的青春岁月里,总有一种怀念永远镌刻在我们心里的最深处。在这段说不清道不明感觉的路上,我停停走走,走走停停。
与自己最虚荣最美丽的时候告别,不再为容言禁锢,像苍老一样希望,像青春一样绝望.
物是人非,沧海桑田,有几分关注就有几分痴迷眷恋,浮华彷徨不过是南柯一梦,而我要的,不过是一线阳光
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多少回忆在日子匆忙中渐渐淡忘,曾经约定过一起去看海角天光。我们伤感着日子悠长,却忘了,遥不可及的并非是十年之后,而是昨日时光。
世界上最懂你的人是自己,站在镜子面前,你笑她笑,你哭她哭。世界上最不懂你的人,还是你自己。当你举起右手,她却举起左手。
人生中十件无能为力的事情:倒向你的墙、离你而去的人、流逝的时间、无法选择的出身、莫名其妙的孤独、无可奈何的遗忘、永远的过去、别人的嘲笑、不可救药的喜欢、不可避免的死亡。
他说“我此生心系长留,心系仙界,心系众生,可是却从没为她做过什么。我不负长留,不负六界,不负天地,可是终归还是负了她负了我自己。”
她说“我没有逼你,诛仙柱上,瑶池上,你不是做的很好么?以前可以做到,现在也可以.拿起剑吧,长留上仙,为了仙界荣辱为了六界生灵你有什么狠不下心的?来,杀了我,一切便又可以回到最初。”
她忆——————————————————————————
“我白子画此生只收一个徒儿。”
何德何能,得他如此恩宠。
“长留列仙在上,弟子白子画,执掌长留八十三年,今欲收花千骨为本派第一百二十七代弟子。长留列仙见证!”
“长留列仙在上,弟子花千骨,今后生为尊生,死为尊死。绝不违抗半句师命。天地为证!”
他忆——————————————————————————
隐隐约约传来门被打开的声音。是她?是她来了么?
紫色的身影是他极其陌生的,连周身冷冷的气质都是,仿佛另外一个人,而不是他相伴多年的徒儿。“白子画,你来做什么?”
白子画淡淡看着她,终于开口吐出两个字:“杀你”。今日欲杀之人,昔日欲渡之人,也是昔日,因救他才沦为万劫不复之人。
【子画在,可保长留千年基业,可守仙界百年*安。】我此生,定不负长留,不负仙界,不负众生。
直到妖神出世···
直到她再也不是他的小骨···她笑“我努力了那么多年,却从来都是不懂你的。现在,不需要懂了,也不想要懂了。我没有师父,没有朋友,没有爱人,没有孩子,当初我以为我有全世界,却原来都是假的。爱我的, 为我而死,我爱的,一心想要我死。我信的,背叛我,我依赖的,舍弃我。我什么也不要,什么也不求,只想简单的生活,可是是老天逼我,是你逼我!你以为到了现在,我还回得了头么? 白子画,我身上这一百零三剑,十七个窟窿,满身疤痕,没有一处不是你赐我的。十六年的囚禁,再加上这两条命,欠你的,我早还清了。断念已残,宫铃已毁,从今往后,我与你师徒恩断义绝。”
他笑“也许,我真的错了。 是我把小骨逼成了妖神。那么这罪业,我来担。”
她落泪“白子画,你还是不肯爱我么?”
她始终不明白,为何在她心中神圣过一切的东西,他却如此轻鄙?
她用力伸出双手推开他“既然如此,你有什么资格和我一起死?”
他落泪,整个呆住了,他有什么资格跟她一起死?
她恨——“白子画,我以神的名义诅咒你,今生今世,永生永世,不老不死,不伤不灭!”
他怔愣,继而是漫无边际的恐惧,仿佛一刀刀割破他的血脉,世界一片鲜血弥红“你怎么可以这么残忍。 让我亲手杀了你之后,留我一个人?想要什么,你说就是了。不管对的错的,我都给你。爱给你,人给你。六界覆灭干我们何事?这些人是生是死干我们何事?我带你走,去哪里都可以,你想怎样都行。只是不要离开我……”
她笑了,笑的冰冷决然。白子画,今生所做的一切,我从未后悔过。可是若能重来一次,我再也不要爱上你。”
蕾丝似乎总是和浪漫、矜贵联系在一起的,那层层叠叠的花边,是女人心头的最爱,那轻柔梦幻的一团,就像女人一生总也做不完的梦。
蕾丝是具有万般风情的元素,可以纯洁如天使,也可以魅惑挑逗神经,尤其是蕾丝作为内衣的主要元素的时候,就呈现出失去控制的火辣场面。
蕾丝的来源
蕾丝制作可谓一项古老的手工艺,有记录显示蕾丝工艺早在14世纪前期已出现在佛兰德斯(即现在比利时和法国交界处),但真正的蕾丝制作则开始于15世纪末16世纪初的意大利。在16世纪初的意大利,蕾丝制作是贵族妇女们用来消磨时间的活动,其后这些贵族妇女又把她们的技术传给教会修女。因为编制蕾丝既有助于修女们沉思冥想又可以为她们的修道院赚取收入,可说是一举两得,所以这项活动很快就传遍整个意大利的女修道院。但是在威尼斯东北方外海的Burano小岛所制造的蕾丝更号称全世界最精致的蕾丝。据说当时的英国苏格兰女王Mary Tudor也是向Burano定制自己的婚纱的。在意大利蕾丝产业的全盛时期,岛上的女性几乎全是蕾丝手工艺者,因此,Burano岛又被誉为“蕾丝岛”。
有关蕾丝的有趣传说
关于这个美丽小岛还有一个有趣的传说。话说几百年前,一位水手为了生活不得不离开他心爱的未婚妻到海上打鱼。有一天,水手遇到了一条美人鱼,美人鱼为水手的深情所感动,于是尾巴一甩,扬起的浪花即化为一件美丽婚纱赠与水手。水手归来后,岛上的年轻女子纷纷用针线仿制这件婚纱。
下船后一直往加卢皮大街方向走去,你会见到满眼都是售卖蕾丝制品的小店。因为是纯手工编造,其价格自然不会便宜,一块仅在小角上绣上花纹的手帕就要五、七十元,如图案约掌心般大小则需上百元。
在18世纪的洛可可年代,**和**的享乐主义盛行,女性的身体成为供男性观赏的客体,“暴露而优雅”成了妇女们的最佳衣着品味。往往越禁忌的就越要暴露,而暴露处自然少不了蕾丝的衬托。蕾丝作为当时必不可少的服饰元素成了**艺术的推波助澜者。到19世纪的新古典主义和浪漫主义时期,蕾丝继续大量使用于服饰制作上,但已基本抛弃了上世纪的**成分,成了浪漫与典雅、纯洁与美好的象征。在19世纪初期,蕾丝制作仍然是法国的主要产业,但随后即开始逐渐衰落。拿破仑在其统治时期曾积极推动法国蕾丝产业的发展,但蓬勃的景象并没能长期持续。到了20世纪以后,蕾丝就再也没遇到之前的“黄金时期”了。尽管如此,蕾丝再经历了几个世纪的起伏后至今仍具有其不可抗拒的魅力。上个世纪末,蕾丝又再成为时装舞台上的巨星,成为性感时尚的重要元素。
世界上共有224个国家和地区。中国一共有333个市。而我刚好出生在了这个国家的这座城市。
全世界*均每5秒就有一个人死掉。也就是说1,2,3,4,5.死掉一个。也就是说你读完这半句,又死掉一个。而我刚好还活在这个世界上。 安然的存在于每1天,24小时,1440分钟,86400秒中。
在我的成长中我有幸没有因为染上黑死病,艾滋,非典,禽流感,手足口病,甲流而病死。
我有幸没有被三鹿奶粉,***鸭蛋,双汇瘦肉精火腿肠,染色馒头,硫磺粉丝,变异鸡的麦当劳肯德基毒死。
它们便都成了我应该感谢的,没有剥夺我遇见你的机会。
说到这。我更要感谢我的祖父祖母曾祖父曾祖母外曾祖父外曾祖母,他们在抗日战争中没有被小日本杀害、**战争时没有被***压迫、***时期没有因为天灾饿死、**时期没有被***迫害。因为他们都有幸好好的,才能有爸爸妈妈的出现,才能有我出现的机会。
而你同我一样的出现。
时间有意无意的交织了一个奇迹这个奇迹便是————我遇见你
我们生活在同一座城市的不同角落,沿着各自的折线,曲线在空间移动着,而十多年的时间终于把两个小家伙推上了一个交点。
也许几百年前,家族中人们的生死、离别、遇见错过、有意或无意、都刚刚好的让我在此时此刻、此地此景遇见你,
然而我并没有爱上你,你也没有爱上我。
我们在相遇的一片空间里依旧按着自己的生活路线忙碌。
随后我们有了各自的心上人。随后,我们有了各自的爱人。
然而造化弄人,曾经的她和他并没有看上你和我,曾经的她和他抛弃了你和我,你我在郁郁中忙碌、工作。
因为各自的学业就快道别,缘分将尽,在这个奇迹没有发生变即将掩埋的再见时刻。
你叫住了我,
奇迹,便终于无声无息的上演了。
如果当时地球没有氧气。
也许1943年只是少了一场雨。
也许外婆只是少了一声哭泣。
也许只是爸爸丢了一枚硬币。
便都可能会是我们永远不会出现在这个世界上,我们永远不会遇见的细节原因,
我们遇见的概率是一个无法形容的数字分之一。
这样一来,我们的遇见,又何止是今生今世的命中注定。
是无数个无数的无意与刻意默默地让我出现。
是无数个无数的遇见与别离默默地让我遇见你。
又是多少个掩面与哭泣让我默默站在你身边。
你知不知道,两个人在一起有多么不容易,我差一点点就遇不见你。
怎么可以轻易放弃,叹息如此的奇迹。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迟一步,遇上了也只能轻轻地说一句:“哦,你也在这里吗?”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我要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等着你的,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
爱情本来并不复杂,来来去去不过三个字,不是“我爱你,我恨你,”“便是算了吧,你好吗?对不起。
失望,有时候也是一种幸福,因为有所期待所以才会失望。因为有爱,才会有期待,所以纵使失望,也是一种幸福,虽然这种幸福有点痛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思念你,我就不会妒忌你身边的异性,我也不会失去自信心和斗志,我更不会痛苦。如果我能够不爱你,那该多好。
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如果情感和岁月也能轻轻撕碎,扔到海中,那么,我愿意从此就在海底沉默。你的言语,我爱听,却不懂得,我的沉默,你愿见,却不明白.
你问我爱你值比值得,其实你应该知道,爱就是不问值不值得。
我喜欢钱,因为我没吃过钱的苦,不知道钱的坏处,只知道钱的好处。
能够爱一个人爱到问他拿零用钱的程度,都是严格的考验。
对于不会说话的人,衣服是一种语言,随身带着的是袖珍戏剧。
要做的事情总找得出时间和机会;不要做的事情总找的出藉口。
如果你不调戏女人,她说你不是一个男人;如果你调戏她,她说你不是一个上等人。
回忆永远是惆怅。愉快的使人觉得:可惜已经完了,不愉快的想起来还是伤心。
一个知己就好象一面镜子,反映出我们天性中最优美的部分。
替别人做点事,又有点怨,活着才有意思,否则太空虚了。
书是最好的朋友。唯一的缺点是使我*视加深,但还是值得的。
一个人在恋爱时最能表现出天性中崇高的品质。这就是为什么爱情小说永远受人欢迎——不论古今中外都一样。
人因为心里不快乐,才浪费,是一种补偿作用。
我要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等着你的,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
回忆这东西若是有气味的话,那就是樟脑的香,甜而稳妥,像记得分明的块乐,甜而怅惘,像忘却了的忧愁。
对于三十岁以后的人来说,十年八年不过是指缝间的事,而对于年轻人而言,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一般的说来,活过半辈子的人,大都有一点真切的生活经验,一点独到的见解。他们从来没想到把它写下来,事过境迁,就此湮没了。
男人做错事,但是女人远兜远转地计划怎样做错事。女人不大想到未来——同时也努力忘记她们的过去——所以天晓得她们到底有什么可想的!
男人憧憬着一个女人的身体的时候,就关心到她的灵魂,自己骗自己说是爱上了她的灵魂。惟有占领了她的身体之后,他才能够忘记她的灵魂。
要是真的自杀,死了倒也就完了,生命却是比死更可怕的,生命可以无限制地发展下去,变的更坏,更坏,比当初想象中最不堪的境界还要不堪。
太大的衣服另有一种特殊的诱惑性,走起路来,一波未*,一波又起,有人的地方是人在颤抖,无人的地方是衣服在颤抖,虚虚实实,极其神秘。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这世上没有一样感情不是千疮百孔的。
短的是生命,长的是磨难。
喜欢一个人,会卑微到尘埃里,然后开出花来。
笑,全世界便与你同声笑,哭,你便独自哭。
硕达无比的自身和这腐烂而美丽的世界,两个尸首背对背栓在一起,你坠着我,我坠着你,往下沉。
但是,酒在肚子里,事在心里,中间总好象隔着一层,无论喝多少酒,都淹不到心上去。
男人彻底懂得一个女人之后,是不会爱她的。
他看着自己的皮肉,不像是自己在看,而像是自己之外的一个爱人,深深悲伤着,觉得他白糟蹋了自己。
女人还没得到自己的一份家业,自己的一份忧愁负担与喜乐,是常常有那种注意守侯的神情的。
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
善良的人永远是受苦的,那忧苦的重担似乎是与生俱来的,因此只有忍耐。
深情是我担不起的重担,情话只是偶然兑现的谎言。
我爱你,为了你的幸福,我愿意放弃一切--包括你。
小小的忧愁和困难可以养成严肃的人生观。
女人……女人一辈子讲的是男人,念的是男人,怨的是男人,永远永远。
无用的女人是最最厉害的女人。
人生最大的幸福,是发现自己爱的人正好也爱着自己。
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一首最悲哀的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象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的.
听到一些事,明明不相干的,也会在心中拐好几个弯想到你。
你死了,我的故事就结束了,而我死了,你的故事还长得很。
我爱你,关你什么事?千怪万怪也怪不到你身上去。
----------------------------------------张爱玲
每年的3月15日至4月15日,正是日本樱花最茂盛最美丽的时节,故被定为樱花节。樱花节期间,无论是公园或是街道,都遍布盛开的樱花树。各大公园和景区人山人海,熙熙攘攘,游客们看樱花,赏樱花,与樱花合影,处处洋溢着欢声笑语。在这个赏花季节,人们带上亲属,邀上友人,携酒带肴在樱花树下*地而坐,边赏樱、边畅饮,真是人生一大乐趣。
一进入3月,几乎所有的日本人就开始盼望著樱花的盛开.等到天气转暖,第一朵樱花终於在料峭的春风中绽开笑脸,一年一度的赏樱活动便从此拉开了序幕.报纸上,电视里,不断传出"某地樱花盛开","某日举办樱花祭"的消息,欢天喜地的日本人装扮一新外出赏樱,女人们穿上和服,小孩子花枝招展,连宠物们也穿红著绿,喜气洋洋.随著樱花由南向北次第开放,整个日本列岛便沉浸在一片花的海洋和节日的喜庆之中.
一树树的樱花,彷佛一团团粉红的云,飘在山坡上,马路边,公园里,庭院中,甚至田野的沟沟壑壑间.
樱花作为一种风景,一种象徵,甚至一种精神,已成为日本特有的文化.日本人赏樱的*俗由来已久.据记载,从江户时代开始,赏樱就已成为春季的民间活动.江户时代是日本历史上的鼎盛时期,可谓"国泰民安",老百姓丰衣足食以后,便开始关注精神享受,盛开於早春的樱花从此成为日本人心目中的靓点.
作为日本的国花,樱花深受日本人与游客的喜爱。目前日本的樱花种类共有300多种,樱花的花季是4月,由南往北依次盛开,最早可以观赏到樱花的是冲绳岛,而最姗姗来迟的樱花则是全日本最寒冷的北海道。樱花的花期不长,盛开的时间一般为10天,就如一片粉色的云彩由南往北飘过整个日本。
樱花绽放时,在公园及街道的赏花处,便可闻到淡淡的花香和欣赏到红色、粉红色和白色的樱花。每当这时,日本各地都会举行大大小小的“樱花祭”,亲朋好友围坐在樱花树下,取出各自准备的便当(饭盒),饮着香槟或是日本清酒,谈笑风生,身边还不时有花瓣随清风掠过,赏花的人群无论是认识或是不认识的,都会不时点头打招呼,甚至交换食品。与其说是赏花,不如说是赏花让大家有了一个真正的“家庭日”和“友谊日”,难怪日本人乐此不疲,甚至有些公司将赏樱花列为公司的“指定项目”。
主要角色 ;
本田透 [ほんだ とおる]
猫 草摩夹 [そま きょう]
子鼠 草摩由希 [そま ゆき]
丑牛 草摩泼春 [そま はつはる]
寅虎 草摩杞纱 [そまきさ]
卯兔 草摩红叶 [そまもみじ]
辰龙 草摩波鸟 [そまはとり]
巳蛇 草摩绫女 [そまあやめ]
午马 草摩依铃 [そまいすず]
未羊 草摩灯路 [そまひろ]
申猴 草摩利津 [そまりつ]
酉鸡 草摩红野 [そまくれの]
戌狗 草摩紫吴 [そましぐれ]
亥猪 草摩乐罗 [そまかぐら]
大当家 草摩慊人 [そうま あきと]
故事简介 :
女高中生本田透,天真、善良、迷糊、父亲早亡,被开朗坚强的母亲独立抚养长大,母亲车祸去世后,为了不麻烦收养自己的爷爷,小透在山间过起了“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的帐篷生活。宿命的清早迎来宿命的相遇,古老的宅院中,小透邂逅奇怪的和服男子草摩紫吴,学校公认的王子由希原来是紫吴的表弟,也寄住在这里,天有不测风云,当晚土石塌方,小透那顶帐篷知情知趣的塌掉,无处可去的她在紫吴和由希盛情挽留下住进了这个宅院,温情满意的生活就要开始了,不料一个橘子头少年阿夹从天而降,引出惊天大秘密 ——草摩家族几百年来都被十二生肖附身,附身者一被异性拥抱便会变成动物,知道真相的小透很可能会被草摩一族的当家人下令消除记忆,心地磊落的她一句“就算我的记忆消除了,请你还是继续和我做朋友”感动了由希,小透作为唯一知道秘密的外人留在草摩家。小透象一缕阳光,清缓而坚定地照亮了阴雾重重的草摩家族。紫吴、阿夹,由希在 小透的温柔善良中慢慢改变着自己的生活。十二生肖中的其他少男少女陆续登场,有的豪放。有的忧郁。
1、爱恨也许仅仅就只是在我们的一念之间!爱,那不仅是要懂得宽容更是要及时的,很多的事可能只是在于你心境的转变罢了。 如果有个人爱上你,而你也觉得他不错,那也并不是代表你会选择他。
2、有许多人被爱情伤害过了之后,所以也就是不再去相信爱情。但是在实际上,这些人是最懂爱的。因为受伤,所以才是懂得。因为失去,所以才是去珍惜。因为背叛,所以才是学会忠诚。他们看上去冷漠,其实那是有一颗最缺爱的心。
3、原来,爱一个人,那么也就是永远的是要心疼她,永远都是不舍得去责备她的。看到她哭,自己的心那就是跟针扎的一样;看到她笑,自己的就跟开了花儿一样。在爱情中,每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软肋。
4、爱是包容而不是去放纵,爱那是关怀而不是宠爱,爱是相互交融而不是单相思,爱是百味而不全是甜蜜,爱,那就是一辈子的事。
5、如果你爱一个人,先要使自己百分百的值得他爱,至于他爱不爱你,那是他的事,你可以希望,但不必强求。你是永远都是不会知道的,为你乱想的人是有多么的爱你。
6、想知道一个人爱不爱你,就给他自由。不要妄图拴住爱情,世上没有能拴得住的爱人。若是爱你,何需拴着他?若不爱你,拴住他干嘛!爱你的人,走到天涯也会回来找你。
7、当你想念一个人的时候,尽情去想念吧,也许有一天,你再也不会如此想念他了。到了那一天,你会想念曾经那么想念一个人的滋味。当你爱一个人的时候, 尽情去爱吧,也让他知道你是如此爱他。也许有一天,当你长大了,受过太多的伤,失望太多,思虑也多了,你再也不会那么炽烈地爱一个人。
8、喜欢一个人,在一起时会很开心;爱一个人,在一起时会莫名的失落。喜欢一个人,永远是欢乐;爱一个人,你会常常流泪。喜欢一个人,当你想起他会微微一 笑;爱一个人,当你想起他会对着天空发呆。喜欢一个人,是看到了他的优点;爱一个人,是包容了他的缺点。喜欢,是一种心情;爱,是一种感情。
9、渐渐明白了,太在乎一个人往往会伤害自己;渐渐明白了,很多爱情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渐渐明白了,很多东西只能拥有一次,放手了也就意味着失去;渐渐明 白了,最在乎的那个人,往往是最容易让你流泪的;渐渐明白了,真心对一个人是不需要回报的;渐渐明白了,我们之所以是过客,因为从来未曾为爱停留。
10、放弃一个爱你的人会难受,放弃一个你爱的人会痛苦,若是相爱而不得不放弃则让人痛不欲生。爱是一种享受,即使痛苦也会觉得幸福;爱是一种体会,即使心碎也会觉得甜蜜;爱是一种经历,即使破碎也会觉得美丽;不要因为寂寞而错爱,不要因为错爱而寂寞一生。
11、悲哀是真的,泪是假的,没有什么可执着;一百年前,你不认识我,我不认识你;背影是真的,人是假的,本没有因果;一百年后,没有你,也没有我。
12、不要因为寂寞爱错人,更不要因为爱错人而寂寞一生,尝试信任才能得到幸福。缘分是本书,翻的不经意会错过,读的太认真会泪流。
曼珠沙华——红色彼岸花
曼陀罗华——白色彼岸花
彼岸花花语:分离,悲伤的回忆
佛经记载“彼岸花,开一千年,落一千年,花叶永不相见。情不为因果,缘注定生死。”
关于彼岸花,有这样一个传说。相传以前有两个人名字分别叫做彼和岸,上天规定他们两个永不能相见。他们心心相惜,互相倾慕,终于有一天,他们不顾上天的规定,偷偷相见。正所谓心有灵犀一点通,他们见面后,彼发现岸是一个貌美如花的女子,而岸也同样发现彼是个英俊潇洒的青年,他们一见如故,心生爱念,便结下了百年之好,决定生生世世永远厮守在一起。
结果是注定的,因为违反天条,这段感情最终被无情的扼杀了。天庭降下惩罚,给他们两个下了一个狠毒无比的诅咒,既然他们不顾天条要私会,便让他们变成一株花的花朵和叶子,只是这花奇特非常,有花不见叶,叶生不见花,生生世世,花叶两相错。
传说轮回无数后,有一天佛来到这里,看见地上一株花气度非凡,妖红似火,佛便来到它前面仔细观看,只一看便看出了其中的奥秘。佛既不悲伤,也不愤怒,他突然仰天长笑三声,伸手把这花从地上给拔了出来。佛把花放在手里,感慨的说道:“前世你们相念不得相见,无数轮回后,相爱不得厮守,所谓分分合合不过是缘生缘灭,你身上有天庭的诅咒,让你们缘尽却不散,缘灭却不分,我不能帮你解开这狠毒的咒语,便带你去那彼岸,让你在那花开遍野吧。
佛在去彼岸的途中,路过地府里的三途河,不小心被河水打湿了衣服,而那里正放着佛带着的这株红花,等佛来到彼岸解开衣服包着的花再看时,发现火红的花朵已经变做纯白,佛沉思片刻,大笑云:大喜不若大悲,铭记不如忘记,是是非非,怎么能分得掉呢,好花,好花呀。佛将这花种在彼岸,叫它曼陀罗华,又因其在彼岸,叫它彼岸花。
可是佛不知道,他在三途河上,被河水褪色得花把所有得红色滴在了河水里,终日哀号不断,令人闻之哀伤,地藏菩萨神通非常,得知曼陀罗华已生,便来到河边,拿出一粒种子丢进河里,不一会,一朵红艳更胜之前的花朵从水中长出,地藏将它拿到手里,叹到:你脱身而去,得大自在,为何要把这无边的恨意留在本已苦海无边的地狱里呢?我让你做个接引使者,指引他们走向轮回,就记住你这一个色彩吧,彼岸已有曼陀罗华,就叫你曼沙珠华吧。
从此,天下间就有了两种完全不同的彼岸花,一个长在彼岸,一个生在三途河边。话说又过了很多年,天下有两个很相爱的人,可是有一年,男的在出外办事的时候不幸遇难了,他来到三途河边,看见满眼的血红,心里哀伤无比,他痛哭道:“我不要轮回,我要回去找我的妻子,她还在家里等我。”他跌跌撞撞的来到孟婆这里,喝下忘情汤前,他问孟婆,为何天下诸般,最后这汤独要人忘情。孟婆笑而不语,只是要他快喝,他呆呆的看着汤,说:“人都要忘情,我偏不忘,轮回后,我要去找我的妻子。”
男人的妻子得知他的死讯后,悲痛绝伦,几度寻死都被男子的家人救了下来,最后女子答应不再轻生,但是要终生守寡。男子的家人一来看她性格刚烈,怕旧事重提,又要徒惹她伤心,二来念她有心,便暂时答应了她,等她情绪稳定后再劝她改嫁不迟。就这样,女人便在男子家继续住了下来,靠缝补为生。
又说这男子轮回后,还真重新生在他和女子一起生活的小镇里,光阴飞逝,不知不觉二十年过去了,一天他出门经过女子守寡的门前,感觉到心里怪怪的,便停下来看了一眼,这一看不要紧,刚好被女子迎面看见。轮回后,这男子的相貌气质均已完全变了,可是女子一看见他,眼泪就哗哗的流了下来,她走到男子面前,说了一句:“你来找我了。”便昏倒在地。男子一看一个素不相识的老女人倒在自己面前,赶忙吓的逃离了那个地方。
后来这个女的重病不起,到死前翻来覆去的说什么,但是声音太小,没有人听清楚过,所以也没有在意,这女子最后滴下两行血泪,一命呜呼了。女子来到地府,看见孟婆,突然很轻的问她:“老婆婆,以前是不是有个男子在这里告诉你,他不会忘记我,一定会回来找我?”孟婆点点头。女子心疼非常,哽咽道:“那为何他回来却不肯认我,哪怕他跟我说句话,在我临死前来看看我也好呀。”孟婆拍拍她的肩膀,说:“你们很相爱,我很欣赏你们的勇气,这样吧,二十年后答案来临那一刻,我答应让你看看,只是这之前你无法转世,要在这里受苦二十年,你愿意吗?”女子说:“我愿意,不看见那个答案,我放不下对他的爱,即使投胎转世,也要心痛一世。”这女子于是被孟婆安排给彼岸花锄草,其实本无草可锄,但是女子的眼里满岸是草,锄了又生,永远锄不完,就这么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二十年后,孟婆把她带到轮回门前,说:“你站在这儿看着,但不要说话,你等了二十年的人,要来了。”女子激动的站都站不住了,好不容易*复下情绪,紧张的站在那里等着她爱的人出现。终于他走过来了,原来他得了病,没有治好,四十出头,又死了。他走到她和孟婆面前,孟婆把忘情水递给他,他拿起就要喝,女子急了,说:“你忘了你说的话吗?”男子看了她一眼,把手中碗里的水一饮而尽,接着走进了轮回门。
孟婆看着失魂落魄的女子,说,爱情是什么?不过一碗水罢了,你也喝了吧,能不能忘掉不是你说了算的,有今生,没来世,纵然你记得,他若忘了,跟真的忘记又有什么不同?
姓名:余文乐 粤语拼音:yu4 men4 log6 英文名:Shawn Yue 曾用名:代果 国籍:中国 语言:粤语、英语、国语 籍贯:广东省台山市 出生日期:1981年11月13日 星座:天蝎座 生肖:鸡 身高:178cm 体重:138 磅 学历:中六 家庭:父母、一兄、一妹 初恋年龄:16 拍拖次数:5
余文乐写真集(8张) 经纪公司:香港东亚唱片 最喜爱的食物:鱼生、朱古力、牛扒、海鲜、芒果西米露(最憎食芫荽、苦瓜、臭豆腐) 最喜爱的饮品:宝矿力 最喜爱的颜色:黑、白、灰、蓝 最喜爱的歌星:Craig David、brian mcknight、beyond、许志安、陈奕迅 Damien Rice 最喜爱的演员:Robert DeNiro、Edward Norton、吴镇宇、黄秋生 最喜爱的电影:《Heat》、《Taxi Driver》、《骄阳似我》 最喜爱的音乐:R&B、Pop、Hip Pop 最喜爱的杂志:Boon、cool 最喜爱的动物:以前养了13年的狗Bobby (但已死去)、现时养的猫‘咕咕’、三只泰迪狗 余文乐资料
最喜爱的运动:游泳、篮球 最喜爱的事情:游泳、看电影、听歌、购物 最喜爱的地方:海滩(特别是夏威夷) 最喜爱的收藏:波鞋、牛仔裤(特别喜爱搜集二手牛仔裤) 最爱穿的鞋子: NIKE、NB 最喜爱的卡通:Toy Story 最崇拜的人:苏致远 生活*惯:不会喝酒抽一点烟但不是烟鬼 畏高有鼻炎 有哮喘 个人经历:曾代表香港打篮球赛入行前曾想当一名体育老师,现在偶尔打篮球跟“黑人”一起参加公益活动 粉丝昵称:可乐
编辑本段从业经历
星探引进门,修行在自身。余文乐的能入行靠的是机缘。他是在与朋友逛街时,被模特儿公司星探发掘,开始做兼职模特儿工作。 在中六毕业后, 余文乐投入全职模特儿行列。由于他富有时 余文乐
代感的外形,他很快受到广告商的青睐。后来得到导演和唱片公司的赏识,正式开始投入电影、电视剧及歌唱的演艺事业。类似的经历我们可以在很多明星的履历中发现。 星探给予那些做着或没做明星梦的年轻人们一个不期而遇的惊喜。然而这惊喜之后,真正能够浮出水面享受鲜花和掌声、哪怕是骂声的,都只是冰山的一角。 大多数人在最初的狂喜之后,最终还是归于沉寂。这其中,就不仅仅是机遇的问题,有天赋,有努力,还有一些宿命。不放弃,或许这个行业中最关键的信条。刘德华就是最好的例子。 最初“触电”的余文乐还是个青涩的新人。新人似乎总愿意尝试一些新的东西。《忧忧愁愁的走了》(2001年)是一部Dogma风格的作品,导演在影片中做了破旧立新的尝试。余文乐也借这样一部充满实验意味的电影登上了屏幕。 2002年,香港娱乐片导演王晶让他看好的新人余文乐担纲他的影片《飞虎雄鹰》。余文乐相当珍惜这个机会,做足准备,除了跟老师学*拿枪的正确姿势以外,还拼命健身以符合角色形象。 《无间道》成就了余文乐。这一点或许无可厚非。在此之前,余文乐只是一位名不见经传的新人。而此之后,他是一个明星,并且蒸蒸日上。当然,各种绯闻也随之而来。这是一个明星出名或者正当红的侧面反映。尽管这或许不太令人愉快。鲜花、掌声,fans的热情狂热,一个20出头的年轻人能否承受这些?这也许真是应了张爱玲那句“出名要趁早”的话。但如果一切只是昙花一现,余文乐是否愿意?面对绚烂,心态一定得沉寂。 2004年,***百年诞辰,上影集团投拍了献礼巨片《***·1928》。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香港明星余文乐也加入其中,扮演***的助手、革命青年薛浦生。为了这段陌生的历史故事,余文乐恶补了大量功课,亲自到上海学*相关知识。对《***·1928》而言,余文乐的加入是一个亮点,一种新的探索和尝试;对余文乐而言,这是否也一种新的挑战和机遇呢? 虽然被许多香港导演看好,余文乐却说自己不是一个天才的演员,“我没上过演艺学校,没有经过专业培训,一出来就拍电影其实什么也不懂。”最开始拍电影,余文乐也觉得没有太多乐趣,后来得到的肯定越来越多,演戏对余文乐来说也就从工作变成了爱好。 刚出道的时候,余文乐是模特儿、是歌手,公司希望他走偶像派,可余文乐却一门心思放在了演戏上,“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突然好像觉得表演开了窍,今年的工作应该都是电影,短期 余文乐
内不会再出唱片了。” 余文乐演技的提高,靠的是勤能补拙,出道不过5年多,他已经拍了30多部电影。问他去年拍了多少,余文乐掐指一算,有些不好意思地说“7部”。在香港电影工业不景气的当下,只有余文乐还保持同时在3个片场穿梭的状态。余文乐解释说自己不是那种什么烂戏都拍的人,“我拍这么多电影真的不是为了赚钱,因为我看周润发、梁朝伟他们当年年轻的时候也是拍很多电视剧、电影来磨练演技,现在香港可能不太有这样的机会,那我必须要多演才能提高自己。”余文乐说自己把太多的性格都放在了表演的角色里,以至于生活中其实是个很没有性格很无趣的人,“不拍电影,我在家里就没事情做,难道读书看碟能提高演技吗?” 在2007年的7部影片当中,余文乐最喜欢的是郑保瑞导演的《军鸡》,他演一个高材生,在妹妹精神病发作杀死父母之后,为了保护她而自己认罪,在监狱里受人欺负、被**,出狱以后心智发生了变化,开始学*空手道,在比赛台上找到了自己的位置。这部影片因为内容太出位而无法在内地上映,却帮余文乐获得了法国杜维尔电影节影帝的提名,这也是他第一次获得影帝提名。提到这个,余文乐很有些兴奋,他说自己的目标是30岁前能拿下一座影帝奖杯,“管它金马金像,只要是影帝都可以,我今年才25,5年时间应该可以吧。”心情大好的余文乐有些神秘地补充说:“我查过,不管发哥还是梁朝伟,30岁以前还没有一个香港男星拿过影帝,我希望我可以做到。” 2010年6月13日香港 与吴彦祖、杨紫琼、任贤齐、吴宇森夫妇、郑雨盛、徐熙媛(大S)及尔冬升夫妇等出*上海国际电影节开幕礼。 2010年《志明与春娇》获得好评,余文乐称是*几年最喜欢的角色,而最*有消息称有望拍续集,初定名《春娇与志明》,讲诉志明与春娇来到北京生活之后遭遇的一切。 2011年,自创潮牌CMSS(com)开始营业并获得好评。4月15日开始售卖,不到半日全部售罄,可见余文乐的号召力以及品牌的影响力。 2012年3月下旬即将全国公映的《春娇与志明》延续了上一集《志明与春娇》的故事,讲述了春娇和志明各自到内地工作后,在北京重遇后的感情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