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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全名: 艾薇儿·拉维妮
英文全名: Avril R. Lavigne
英文发音: lah-VEEN
出生地: 加拿大安大略省,纳帕尼镇
出生曰: 1984年9月27曰
父母: Judy Lavigne; Dad: John Lavigne
兄弟姊妹: 哥哥Matt,小妹Michelle
身高: 5 1" (160.3 cm)
星座: 天秤座
绰号: laven
头发颜色: 褐色
眼睛颜色: 蓝色
国籍: 加拿大
爱好: 滑板、唱歌、写歌、冰球 吉他
宠物: 一只名叫“Sam”的迷拟小笨狗
纹身的地方: 胳膊、手腕、脖子、小腿、腹部和耳朵
婚姻状况: 离婚
喜欢的工作: 警察
最喜爱的食物: Pizza
最喜爱的电影: "Miss Congeniality"、"8 Mile"
喜爱的演员: Sandra Bullock、Tobey Maguire
最喜爱的歌手 :Alanis Morissette
最喜爱的品牌:Dickies, Osiris
最喜爱购物的地方: Tillys, Pacsun, Hot Topic, or any skateshops
最爱的颜色: 粉色、黑色和绿色
最爱的运动: 冰球、滑板
音乐制作人: Sum 41, Beach Boys, Alanis Morissette, Goo Goo Dolls, Matchbox 20, System of a Down
最喜欢的旅行的地方: New Zealand, Sardinia, Amsterdam
☆标志性的:
☆Avril对音乐、时尚、个性以及性感的定义被年青人所普遍接受和模仿,而她则是领头人。
可信的
☆Avril是难得一见的集演唱、创作、表演于一身的艺人,她富于激情活力。
世界性的:
☆Avril的吸引力是跨越年龄、性别、地域和文化界线的。
处事态度:
积极向上,充满乐观进取精神,但没人是完美的,所以有时也会情绪低落。
原本Avril的首张专辑"Let go"名为"Anything but ordinary" "Complicated"只试唱了3次就灌录完成.
其中"My world"部分的歌词是Avril在上数学代数(algebra)堂时作的.
☆Avril是用右手戴手表的. ☆Avril经常说"我不是要求反叛(punk)"
10岁时已经加入冰球队.
14岁首次作个人演出
第一次开始学吉他: 12岁学*她爸爸的6弦管吉他
☆Avril是家里的老二,老二通常不怎么受父母关注,所以她的性格之所以与众不同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想得到父母更多的关爱。(相信每个小孩都希望这样) ☆Avril喜欢用木吉他作曲,但喜欢用电吉他演出.
☆Avril就读的中学是Napanee District Secondary School
☆Avril并不是不喜欢歌迷学她的衣着. 这点在杂志上澄清过.
☆Avril喜欢拆礼物的时刻.
☆Avril希望有个龙的纹身在她的背或左手上.
☆Avril不单善于歌唱,还有艺术. ☆Avril喜欢星星和骷髅 - 就像她的官方网站的那些.
☆Avril有哮喘(asthma).
☆Avril曾创作一首打油诗"oops! i screwed my record producer again" (改自歌曲"oops! i did it again")
☆Avril曾经不喜欢钢琴.当她的家人叫她去学钢琴时. 她说"不是嘛! 钢琴太女人了!我想玩的是摇滚(rock)音乐…FucK the piano."
☆Avril不太精於电脑,每次她上网的时候都要找Evan帮手.
☆14岁首次在教堂作个人圣咏:"Near to the Heart of God".
☆Avril小时候已经学签名,"因为我知道我一定会成名,我现在还能签得超快."
☆Avril害怕乘飞机.
☆Avril曾经在树上跌下所以脚曾经断了.
☆Avril在中学的时候不是万人迷. ☆Avril给一个男同学嘲说女孩不会捉鱼.后来给人发现她和一大群女孩在湖边捉了78条鱼.
☆Avril不喜欢当潮流的"跟屁虫",她穿戴她喜欢的衣服和饰物.
☆Avril不是每刻也在闹事,她很会尊重别人,在台上也是.
☆Avril14岁的时候就教自己学溜冰.
☆Avril喜欢在车上唱歌就像在"Sk8ter boy"里一样. "我小时候就已经这样做,而且每次事后都总会被人责备."
☆Avril喜欢穿著黑白条纹的短袜. ☆Avril是全球最美丽的50人中的第15名
☆Avril是全球十大鬼才音乐人中唯一入榜的女性
☆Avril腹部有曼森爱我的字样
黑猫不睡(一)
我站在绿成一片模糊的高草中,抱着那只喜欢望天的幼小的黑猫。我穿着白得很柔和,白得可以与云朵没有界线的长裙,纤细的白色流苏同纤细的绿色高草相纠缠。我身后是爬满野蔷薇的半壁墙。我有着与花朵很相称的新鲜的笑。——这是一张晨木为我拍的照片
其实我不算美,但是我认为自己很美。晨木也认为我很美。我想这足矣。
在这个下着大雨的午后,我回到了这个城市,回到了城郊的旧家。我撑了把艳橙的伞,在没有阳光的日子,用它的暖橘色慰藉自己。然后我就在距家五米远的电线杆上看到了这张自己的照片。雨水在我的那张脸上蔓延,微笑好像已经褪了色。一张寻人启事。是晨木在发疯似的找我。
重要。我思考着这个词的意思。我承认被这张寻我的照片感动了。我想丢掉伞,抱着电线杆痛哭。晨木淡淡的肥皂香味似乎在迫*,他可能在唤我。小公主,他说,继续相爱吧。
我不能。因为心里有一只猫昼夜不睡,不休地唱着。它是黑的,黑得叫人心疼和绝望。它是我的墨墨。它不是一只九命的猫,它只有一条命,而且它死了。它是我和晨木无法愈合的伤。
我没有将那张启事看完,转身,逃开。家里的墙壁保持着我曾经粉刷的天蓝色,透着无处不在的冷气
黑猫不睡(二)
我生活在一个男尊女卑的家庭里。我的父亲走路昂着头,声音洪亮。他从不挤公车,也不会去集贸市场买菜,他在愤怒的时候,会扯起我母亲的长发打她。但我的母亲依旧蓄着顺顺的长发。她穿着围裙抑或棉布衬衣,做复杂的饭,种一园子的花,被父亲养在家里,笑和哭都很淡。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学会用恭敬和恭维的语气同父亲讲话,并在他爆发的前一秒逃走。
我养了一只叫墨墨的猫。她夜一般地黑,眼睛很亮,总是惊恐地睁大,很少睡觉。我想这样的黑色使我安静和沉沦。我带着她在夏日的高草里奔跑,在幼儿园的秋千上对着落日数秒。她是我体外的灵魂。
我的父亲在我第一次把她抱回家的时候就警告我,黑猫是不祥物,如果因为这只猫给他添了麻烦,他不会放过我。我和墨墨这两个小孩在低低的屋檐下生活得压抑而战战兢兢。我想这可能是墨墨极少睡觉的原因。
黑猫不睡(三)
有着威廉王子式笑容的晨木住在隔壁,和我上同一所高中。他喜欢摄影和兵器杂志,喜欢穿牌子在左下衣角的T恤,喜欢天空、麦田和海。
但后来他说他最喜欢的还是我。晨木说,小公主,让我们在还是孩子的时候就相爱,步步走到终老吧。 从来没有人用小公主称呼我,我在家里、在学校里都更像一个没有资本发展为王子妃的灰姑娘。我揽着墨墨,惶恐地问,你也会爱我的猫吗,你会不吼我不骂我永远疼我吗,你会扯起我的头发打我吗,你会总让我穿着围裙,守着家吗,你可以给我一个热乎乎的家,并同意我把墙壁刷成蓝色吗?
他说,小公主,我会让你住在蔚蓝的宫殿里,穿一尘不染的长裙,把墨墨喂成走不动的小猪。
我喜极而泣。我想晨木将永远把我和墨墨裹在幸福里,我可以不像我那个正在家里给她男人换拖鞋的母亲一样,活得那么隐约。
我固执地养着墨墨,我固执地爱着晨木。
有一天母亲做饭时,我倚在门边,对母亲说,我喜欢晨木。母亲呆板地笑了。你得先学会做饭,带着油烟味的她说:这将是你的事业。
黑猫不睡(四)
父亲骤然失了业。祖母染了不知名的病就死了。我在她的葬礼上对着这个为丈夫和儿子做了一生奴隶的老女人流尽了泪,也为我和墨墨的命运流泪。我的父亲像颗吐着火芯的炸弹,随时可能宣告我们的末日。 墨墨到了**期,睡得更少了,在夜晚瞑瞑地睁着眼睛,凄烈地叫到天明。我经常带她出门散步,在心里念:墨墨,快些找到自己的爱人,你的叫声迟早会引爆我的父亲。
终于在一个死寂的夜,墨墨不休的叫声像刀锋割裂了我的肌肤。父亲蓦地从床上坐起来。他奔到客厅,然后是墨墨声声死亡边缘的叫声。我飞跑过去,我母亲的男人——我只有这样称呼眼前这个凶悍的疯子——正开了门,企图用脚把墨墨踢出门去。墨墨倒在门边,用爪子扒紧门不肯走。她的肚子被踢,她的头骨被踢,她的脊背被踢,她的尾巴一动不动,像根麻木不仁的绳子。她在一连串的踢打中不能睁眼、不能呼吸,她坚持不放开爪子,不逃离。她惟一可以做的只有流血。傻墨墨,快放开门逃命吧,这样的家不值得你留恋。固执只会送了你的命。
我立刻伏倒在地上去抱住那个可怕男人的脚,那只脚以惊人的频率蹂躏着垂死的猫。那脚向后踢开了我,雨点般的一下下踢向我。我撞到了墙角,头颅像朵绝望中绽放的花。亲爱的墨墨,我或者也快要死了。我眼前越来越黑,我看到母亲在轻微地制止父亲,她带着犹豫和怯懦。我呼唤着晨木:晨木,你是超人,你来救墨墨啊。我在绝望中昏厥。我的梦里有黑得与夜没有界线的墨墨在唱歌。晨木抚着我的脸说,小公主,墨墨不会死,你醒来吧。
醒来时又是很亮的一天了。母亲守在床边,悲哀依旧是很淡的那种。我瞪着她,不敢问出那个有关生死的问题。她说墨墨没死,晨木在看着她。
墨墨依旧没睡。她躺的白色毛巾上布满深深浅浅的血迹。她团缩着身子,像朵开败的绒花。她的嘴合不上了,猫所特有的四颗锋利的长牙齿全断了,剩下参差不齐的血淋淋的牙茬。她从此哑了,她不会叫也不会唱了。她很难站立,前腿断了,小爪子在剧烈颤抖。她用血舌头舔着我的手指,脱落了毛的尾巴摇得像面投降的旗帜。我泪如雨下,小墨墨,你应该逃的,你还那么小,还没做母亲就伤成这样。
我转身扑在晨木怀里,我说:爱我,就带走墨墨。
黑猫不睡(五)
墨墨被安顿在晨木家。她可以康复到一颠一颠地缓慢走路了。我们给她找来一只安静的白色公猫做配偶。残缺的墨墨很快怀孕了。
我无法逃离这个无能的母亲和残暴的父亲圈起的家。我不再跟父亲讲话,也极少跟母亲讲话。每一天我最大的快乐就是放学后去晨木家看墨墨。
晨木的脸色很暗,很像我的父亲。他的父亲出了车祸,肋骨被撞断了。他第一次从医院回来,就冷着脸对我说:大人们说得没错,黑猫只会带来厄运和灾难,你家人,我家人,甚至连她自己都逃不了。
我说,晨木连你也这么说,她只是只简单的猫,她没有魔力,她连自己也保护不了。你答应过我好好照顾她,如果你还爱我。
冬天到了,墨墨的肚子很大了。晨木的父亲仍旧不好。晨木开始冲着我大吼大叫,他忘掉了曾经的誓言,墨墨也已经成了他的负累。我开始像母亲对父亲那样对晨木。帮他做饭给医院的父亲,帮他安慰憔悴的母亲。我一声不响地任由他骂,扫起他摔的一地玻璃碎片。
在一个下着大雪的夜,我又梦见了墨墨,她开口唱了。墨墨还对我说,知道吗,我很累了,我想睡了。 第二天的清晨没出太阳,我在院子里扫雪。晨木走向我,面无表情地告诉我,他昨夜把墨墨赶出了门。我停下来,静止。我说,晨木,你在开玩笑吗,昨晚有那么大的雪,墨墨怀着孕,她没有牙齿,走路也走不稳,甚至连求救声也发不出——我知道这不是玩笑,我说着说着就哭了。我想了想,满怀希望地问,是不是她一直在门口没有离开,你今天早晨又把她抱进了房间?不是,晨木说,我昨晚抱着她去了很远的灌木丛,从那里扔下了她。我母亲说扔了她,父亲的病就会好。
同一个晨木,说要给我公主似的生活,说永远疼我,说要把墨墨喂成走不动的小猪。他是拯救我的神啊,他也一度拯救了我的墨墨。此刻的他,隔世的表情,扭曲的脸孔。我的晨木我已无法看清。
我乞求着晨木,这个胸中已无爱的人,带我去那片灌木。不然墨墨会冻死,或者饿死。
我就是想让她死。晨木说。
黑猫不睡(六)
我找了很远很远,找了很久很久。墨墨像那场雪一样,化没了。我的王子也携着诺言随冬天远离了我。我永远是孤独的无法蜕变的灰姑娘。
初春,幼儿园开学了。一个曾见过我和墨墨的小女孩跑来找我。她哭了。她说幼儿园一个假期没有人,开学后他们在后院秋千边发现一具猫尸。她说好像是墨墨。
我又看到了我的墨墨。她撑开身子躺在化雪后潮湿的泥土地上。周围是小桃花般的一串脚印。她的身体狭瘦,肚子是瘪的——她应该生下了孩子。她周身布满黑色的蚂蚁,在吃她。她的身子早已被掏空了。眼睛也空了,蚂蚁从她的眼窝里爬进爬出。她死的时候应该依旧睁大着眼睛,瞑瞑的。
那个小女孩躲在我身后怯怯地哭,她问我,小黑猫是在腐烂吗?我蹲下来,像过去揽住墨墨一样揽住她。我说,腐烂其实一点也不可怕,我们活着,也一样在腐烂。人的一生其实就是一场腐烂。
墨墨没有找到回家的路,但她找到了我们常来看夕阳的秋千。好墨墨。
墨墨一直都不睡,一直都很累。现在她终于睡了。墨墨,在梦里穿梭的感觉一定很好吧。
我又在心里说,与墨墨非亲非故的蚂蚁在吃着墨墨,可是我最爱的晨木也在啃噬着我的心。我爱的男孩答应照顾我爱的猫,他照顾着她睡去了。
我的猫不是一只九命的猫,她只有一条命,并且她死了。
黑猫不睡(七)
我的父亲很快有了新工作,有了很多钱。他得意洋洋地说是因为墨墨死了。
我还是用了他的钱,去了一个遥远城市的一所寄宿学校。那个城市从不下令我伤心的雪。
父亲也带着他温顺的妻子迁到了美丽的海滨。
临走的时候,我把房间刷成了天蓝色。一辈子,晨木都不可能给我一个这样蔚蓝的家了。
我没有同他告别,因为无所谓再相聚。
今天我又鬼使神差地回到这里。晨木早就搬走了,这里看起来像一片废墟,我甚至可以相信绿色高草里隐埋着坟墓。我把自己关在房子里,想念墨墨,也想念晨木。
下了三天的雨。我不能遗忘那张启事——王子没有忘记他的灰姑娘,他用一张照片代替水晶鞋在寻找她。我忍不住又去看那张可爱的照片和晨木留下的只言片语。雨水洗白了照片,整张启事缺了一半。但我还是看到至关重要的一行字:小公主,我找到了墨墨的孩子们,我一直养着它们。
那一刻我想可能雨停了,出彩虹了。是的,晨木还是有爱的,爱我,也爱墨墨。也许我永远都不会原谅他,但眼下我想见见他和墨墨的孩子。我在启事上寻找晨木的地址,只有赫然的地址两字,后面的内容都被雨水打落,不知漂去何方了。
天意弄人。
我伫立在疯长的野草中间,幻听中的猫又开始了不朽的眠歌。晨木,我们还会相逢吗?
(仅以此文祭奠我死去的爱情)——张悦然
草间弥生——这个名字听起来相当古典和优雅,但是任何看到其作品的人都会得到截然不同的感受----无穷无尽的圆点和条纹,艳丽的花朵重叠成海洋,混淆了真实空间的存在,只有阵阵眩晕和不知身处何处的迷惑。
重复性的圆点对于草间弥生与其被当作她与世界沟通的途径,不如说是一种治疗。1929年生于日本本土的草间是一个孤独的孩子,在幼年时代她就对现实生活视域中的圆点充满兴趣。镜子,圆点花纹,生物触角和尖端都是草间弥生后来作品中重复出现的母题,她对斑点的迷恋源自幼年患有神经性视听障碍,这场疾病使她看到的世界仿佛隔着一层斑点状的网。
于是她开始画这些斑点,它们像是细胞,种族,分子,那些生命最基本的元素,草间弥生把它们看成是来自宇宙的和自然的信号。“地球也不过只是百万个圆点中的一个。”她用它们来改变固有的形式感,在事物之间刻意地制造连续性,来营造一种无限延伸的空间,置身其中的观众无法确定真实世界与幻境之间的边界。
《来和我说话》是草间弥生最喜欢的一首歌,也许她忘记了在年轻在纽约玻璃残缺的房间里度过的冬天,虽然有20年的精神病史,虽然是当今最著名的前卫艺术家,但她仍然喜欢一个人在家,端坐在自己标志式的圆点做成的沙发上,面无表情弹着钢琴哼唱:
拆掉幻想的大门
在沉痛的花朵中
现在从未终结
在通往天堂的路上
我的心沉陷于温柔
向天空呼喊
它蓝色的影子变得透明
拥抱虚幻的阴影
云升
眼泪的声音淹没玫瑰的色彩
我变成石头
不是在永恒的时间里
而是在蒸发的瞬间
截图
官网图
宣传照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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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和狼的时间】
MBC水木剧
2007年7月上映
[获奖情况]
*网民艺术大赏 演技奖 李准基
*2007年MBC演技大赏
优秀男演员奖 李准基
*2007年MBC演技大赏
优秀女演员奖 南相美
*2008年第三届首尔电视剧盛典
最佳人气奖 李准基
*2008年第三届首尔电视剧盛典
最具人气男演员 李准基
*2008年第三届首尔电视剧盛典
最具人气女演员 南相美
*2008年第三届首尔电视剧盛典
最佳电视剧 狗和狼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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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与狼时间”原本是一句法国熟语 [heure entre chien et loup](“狗与狼之间时间”)它的含义为:
太阳西沉从屋檐投下忧郁影子,那片刻万物轮廓变得朦胧恍惚,人无法分辨从远处朝自己走来那个身影到底自己抚养的忠实爱犬,还一头来捕杀猎物的狼,这个时间里善与恶的界线变得模糊,融化成了一片夕阳血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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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组【李准基JG】
http://www.topit.me/group/11363
李准基__OoOpera总专辑1
http://www.topit.me/album/1238476
李准基__OoOpera总专辑2
http://www.topit.me/album/1244691
李准基__OoOpera总专辑3
http://www.topit.me/album/1251069
李准基__OoOpera总专辑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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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准基 写真
http://www.topit.me/album/1244309
李准基 20代
http://www.topit.me/album/1241400
李准基 军旅
http://www.topit.me/album/1241130
李准基 音乐
http://www.topit.me/album/1241369
李准基 机场
http://www.topit.me/album/1241366
李准基 王的男人
http://www.topit.me/album/1257758
李准基 阿娘使道传
http://www.topit.me/album/1241156
李准基 生命的航海
http://www.topit.me/album/1241138
李准基 军中其他
http://www.topit.me/album/1241159
李准基 2013北京1月26FM
http://www.topit.me/album/1248848
让人过目不忘的日本摄影师
华丽而略带诡异的艳丽风格
很符合浮华生活需要的那种梦幻感
蜷川实花Mika Ninagawa
蜷川实花(Mika Ninagawa)1972年出生于日本东京,1997年毕业于多摩美术大学(Tama Art University) *面设计学系。属于小山登美夫美术馆旗下,与村上隆和奈良美智等艺术家为同一个团队。
蜷川实花是目前日本最重要的摄影师之一,在他的镜头下常常会产生一种迷幻华丽的感觉,打造一个色彩彩缤纷的世界!她极尽追求独特的色彩与光。闪耀在第一线的她以“女性”“花”“旅游地的风景”为主题,仅以“花”为主旨,发布最新的艺术作品“陶醉.繁盛”和摄影作品集。花费约3年时间费尽心思的新作,将拍摄到的庞大花朵运用独特的手法打印出梦幻般的色调,把你带入如同宇宙般浩瀚的梦幻蜷川世界。蜷川的摄影颜色丰富夸张,影象令人印象深刻,也常用LOMO拍摄,变调的颜色有不属于凡间的甜美,她来自天堂的一角。她的影象风格深受日本少女杂志的欢迎,成为少数的主流和非主流、商业和艺术结合得相当不俗的摄影师。
她的摄影风格展现了她对影像及色彩的超高敏锐度,延伸出镜头下那华丽诡谲的视觉,也因此让她的作品跨足青少年流行文化,前卫的商业广告与时尚摄影界线中,自在的随心所欲!除了杂志以外,CD装桢,广告设计等方面也颇有成就。
也正因如此,巴黎这种时尚的重地,也少不了她的身影,从影像的输出结合服装设计,一幅幅鲜艳欲滴的花朵,绽放在巴黎最美的舞台上,也成功引起时尚话题!
1972年 生于东京,其父蜷川幸雄为知名剧场导演、电影导演、演员。
1996年 在就读多摩美术大学时就获得第7回写真3.3*方米展金奖和第13回写真新世纪优秀赏。
1998年 获konica写真奖励赏。处女摄影集「179'97」出版。除了杂志以外,CD封套、广告设计等方面也颇有成就,目前是日本最重要的摄影师之一。
2001年 拿下木村伊兵卫摄影奖。
2006年 最新摄影集「floating yesterday」出版。并获得「大原美术馆奖」。
2007年 首部执导电影「恶女花魁」上映。
刚开始看这部片子的介绍,发现它很难勾起我观看的欲望,造型怪异的人物,灰暗离奇的布景,以及这个不适合动画片的名称.但是冲着蒂姆-波顿的大名,以及先前他带给我的'大鱼'(Big fish)的惊喜和感动,我还是决定要看一看.
维多利亚女王时代,一对有钱的商人夫妇一直想进入上流社会,而同时一对贵族夫妇守着祖先留下来的大房子和贵族头衔,却生活窘迫.所以当两家商量联姻的时候,双方的父母都是欢喜异常.而商人之子羞涩苍白的维克多(Victor)和贵族小姐天真善良的维多利亚(Victoria)因为共弹一曲钢琴曲而坠入爱河.但the road to happiness full of hardships(好事多磨),羞涩的维克多却因为在婚礼上始终无法正确念出新郎的宣言,还把丈母娘的裙子烧着了.他一个人步入月光下的森林反复练*的时候,却无意中将结婚戒指戴在了早已化为树干的僵尸新娘的手指上.
僵尸新娘也有一个悲惨的身世,她是穿着母亲的婚纱在等待和情人私奔的夜晚被杀害的.死后她确仍然对成为别人的新娘而念念不已.当她发现了维克多的时候,欣喜若狂.而落入阴间的维克多仍然挂念着自己在人间的妻子.当他听说维多利亚将嫁给一个贵族时,万念俱灰,想喝下毒药在阴间与僵尸新娘一起厮守,确发现身后站着穿着洁白婚纱的维多利亚.
这个简单的故事和格林童话没有太大的区别,但不同的是,没有王子公主美丽的爱情,一个早已死去的新娘,一个落寞贵族的后代,一个苍白的商人的儿子,都有着极小的下巴,大大的眼睛,单薄脆弱的身体,以及与身体极不协调的四肢. 如果说<<查理与巧克力工厂>>用的是及其夸张的色调和和鲜艳的视觉冲击来营造对感观的刺激,从而制造出荒诞的视觉效果的话,那么在<<僵尸新娘>>中,红,黑,白三种颜色就支撑了整个世界, 蒂姆-波顿为我们勾勒了一个冷色调的处于崩溃边缘的童话.
在片中,活在人间的人们,封闭而守旧,对自己以外的事情毫不关心,灰暗的世界,宛如地狱;而早已死去的处于阴间的骷髅们,却整日载歌载舞,仿佛仍然活着一样,这充满强烈讽刺的对比,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苍白脆弱的维克多和天真烂漫的维多利亚,是不可能有着纯洁的婚姻的.早已死去的僵尸新娘,仍然对于人世间的爱人苦苦盼望,而她却不知道,杀害她的正是当初答应和她一起出逃的爱人.而阴间的骷髅们,却热心的帮助她,为她找寻重返人间的方法,这一切,在蒂姆-波顿的手下,让黑暗的尽头,出现光亮的边界!
最后的结局,维克多给了僵尸新娘一支玫瑰,让她在走出教堂后化成一片片飞翔月亮的光艳的蝴蝶.
歌特式的建筑,巴赫式的钢琴曲,姑娘纤细的腰肢和艳丽的红唇,......这部电影是给孤单的人看的,坟墓旁边盛开着湿漉漉的蓝色的玫瑰,在黑暗中,一切都被赋予了诗一样的色彩.
Marlene Dumas出生在1953年的南非开普敦,20岁左右就来到荷兰,一直在阿姆斯特丹学*
、生活和绘画。
Marlene Dumas 是当前最引人注目的女性画家。常被称为“精神表现主义者 ”, 她的含
有性隐喻的绘画暗示了现实世界的精神混乱。她笔下的人物多是女人、儿童和有色人种,
他们美丽、柔弱。但是对于这些容易受伤的弱势人群,杜玛斯的作品不提供观众任何安慰
,她破坏了图像最根本的叙事、交流功能,剥光了美好的外衣,因而挑起了困惑和恐惧。
Marlene Dumas 的画面通常线条粗重、色彩单纯,而且极少修饰,模糊了再现性和抽象性
、绘画和素描之间的界线,没有任何观念的禁忌。没有细节的描绘,寥寥数笔,绘出生动
的人物形象, 她用对比和模糊的方式表现人物心理和精神状态的不*衡,质疑我们所*以
为常的视觉和心理的定式,挑战普遍性的价值体系。Marlene 作画的过程,居然是把墨泼
在画纸上,然后随着水墨的流转勾勒人体的曲线,再用炭笔点化出五官。一位西方画家对
水和墨的把握如此自如,而用水墨描画的人体能有如此张力。她在2000 年参加上海双年展
后被国人熟知的,并且被认为可能会开拓水墨画人物的新方向,许多国内画家受到她的影
响.
Marlene Dumas 利用杂志、电影等各种摄影图像,她的画面如同社会学研究,坦率地呈现
了种族、性别、宗教等等问题,揭露了“文明的”人类本质中令人难以置信的荒谬,令人
感到既亲密又疏离。杜马斯并不在乎主题的表达,注重的是人物情绪的流露. 她作品中的
人物具有一个共同点:他们都在从不同的角度凝视着我们, 画面中人物对观众坚定的凝视
暗示着他们的生存状态挑战了我们的道德观和社会意识形态, 映射了人性中普遍存在的脆
弱和压抑。在看似不经意的安排下,马琳?杜玛斯所表现的美不在于现时的、表象的感官愉
悦,而存在于希望与失望、被珍爱的被遗弃的永恒裂痕之间。
批评家认为,她将**的愉悦与概念主义批判相结合。Marlene Dumas,用线条和色彩表现
人的本质。作品的魅力其实是由于她人本身的复杂与绝望。她在评价自己的作品的时认为
她是“画家中的画家”,她把愤怒、忧伤、爱和悲凉,从摄影和电影的世界,重新带回到
画笔的世界。她用她的作品蛊惑这个肮脏的世界,她的作品像是披着一件花仙子的外衣,
有时美丽无常,有时肮脏更甚于这个世界。人们既喜欢她又害怕她,因为这个女人总是在
讲真话,不分场合、无论时间,视野遍及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所有好的或者不好的生活都
未能逃脱她的猎杀…….
莱戈拉斯 莱戈拉斯·绿叶是黑森林精灵的王子,一支精灵贵族的后裔。
又译:勒苟拉斯
Legolas Greenleaf
Legolas在辛达精灵语中就是“绿叶”的意思
他祖父欧洛斐尔在「最后同盟」中与吉尔加拉德一同出战,并战死在沙场上;他父亲瑟兰迪尔,就是那位把陪伴毕尔博前去孤山寻宝的十三名矮人关进监牢的精灵王。因此,当毕尔博在精灵的宫殿中躲躲藏藏时,很可能见过莱戈拉斯;而更肯定的是,吉姆利一定不会忘记自己的父亲格洛因曾遭到这位精灵的父亲恶待过。
其父瑟兰迪尔,一个在中州绿林建设王国的辛达精灵,与西尔凡精灵生活在一起。莱戈拉斯是个辛达精灵,属于特莱瑞族,是埃尔达精灵,和南边同胞的高贵血统不同,莱戈拉斯没有超脱凡尘的力量,他没有梅里安的血统。
但莱戈拉斯野外生存能力非常出色,对森林的知识很丰富而且视力范围很广 。
如同他的矮人朋友吉姆利,在莱戈拉斯担任幽暗密林的西尔凡精灵特使来到林谷之前,他的生*事迹没有人知道;但按一般惯例推测,他身为王子,必然曾率队防卫边界许多年,曾用无数兽人的性命来磨炼他百步穿杨的技巧。他显然从未离开过黑森林出门旅行,因为他随同远征队来到洛丝萝林时,是他第一次见到这座由凯兰崔尔与凯勒鹏所统治,他的亲族所居住的黄金森林,他在那里第一次面见了那曾居住在蒙福的不死之地的长辈。在洛丝萝林,他获赠了特制的罗瑞安长弓、箭筒与许多的箭,使他作战的能力大为增强;这弓很大,威力比他黑森林的弓更强,所用的箭也更长:在对付半兽人时,它们真是无价之宝。当他在帕兰诺*原上刀弓并用与吉姆利并肩作战之后,回程两人一同前去参观了闪烁洞穴,他在那里见识到了比自己父王的地底宫殿更美丽炫目的奇景。在他战斗途中,他探*了海岸线,第一次听见了大海的呼唤。这唤醒了莱戈拉斯内心深处对他同胞所航行前往的西方仙境的渴望。魔戒大战后,莱戈拉斯带着一批族人搬到刚铎的伊西利安森林居住。
第4纪元120年,伊力萨王阿拉贡去世,莱戈拉斯最终听从了大海的召唤,他自己制造了一条船离开中土,去了西方,身边还有好友吉姆利相伴,孤帆尽影,这是魔戒远征队成员最后的文字记载 。
弓
Legolas携带一把黑色木弓,大概是紫杉木,是他年幼时在黑森林自己制造的。它的外观构造很简单,是由一整块木头刻成的,取的是努曼诺尔弓的式样,但雕刻着金色、优美、沿着弓臂盘绕的长春藤图案。由于Legolas绝大部分时候都是在密林里射箭,因此他用的弓不会特别长,盘上弓弦立起来约有六十寸高,但威力非常强,可用致命的力量轻易将箭射出两百五十米远,虽然比较常见的情况可能是,在黑森林的浓密树林中,当他追猎敌人时,所面对的射击目标通常都会比较*。黑森林的箭有三十寸长,箭身相当坚韧,因此可以承受如此强弓制造出来的拉力,配合弓身染成褐色,有着窄长尖锐的猎杀箭头,样子很像是锥,为的是要一箭射穿盔甲与身躯。箭尾的绿色羽毛几乎可以肯定是来自雄鸡,或其他生活在森林四周遭到猎捕的禽鸟,上面的搭弦凹槽都是手刻的。这些箭都装在木制的箭筒中,箭筒会染色并漆上树脂,让它看起来有深沉的光泽,然后进一步在筒口四周包覆厚金属做为补强。
Legolas在洛丝萝林所获赠的弓是一把令人赞叹的大师之作:它显然是由一整块蔓蓉的树心所削成的,它的雕刻精致巧妙,以致于它看起来像是用比弓身更白的木质雕出树叶与藤蔓覆盖纵横交错得的样子。弓身上弦之后立起来的高度是六十八寸,享有射程远远四百米并且极其精准的美名;如果它的弓弦中真的如传言一样有幸得到一份来自Galadriel女皇的头发祝福,因此它有如此强大力量的说词很可能是真的。蔓蓉树有某种特质,可以让它的拉力强达一百五十磅,这点类似黑森林的弓,只是它的长度与射程范围更大。当它不被拿在手中时,可以放在皮套内,用生皮皮带绑在箭筒的悬挂皮带上。箭长四十寸,比黑森林的箭稍轻,为的是要减低重量;箭尾金绿色的羽毛是取自火鸡毛,修剪成菱形,它们的箭身染成鼠尾草绿,而它们长筒型的箭镞通常打造成梅隆树叶的形状,用以确保造成最大范围的伤害程度。由于这柄强弓的拉力很强,因此搭弦口通常会用骨头或只有银光河里才能找到的坚硬燧石来增强。洛丝萝林的箭筒是木质的,包覆着皮革;上面镶嵌着一只美丽的金色孔雀,这是中土世界很少见的禽鸟,筒口紧裹着金色的固定环。箭筒一次可装满大约两打箭,用筒上所附的悬挂皮带绕过他的肩膀紧盘在他身上,以防在奔跑或打斗中掉落。如此恰当、快速、伸手从肩后抽箭的设计是为了让Legolas可以确信在伸手拿箭时它都会在固定的位置上。
战甲
据说,除了手腕上的两个皮制护臂之外,Legolas一生中只穿过一次战甲,那是他在准备参与圣盔谷大战的时候。如同他的辛达林精灵同胞一样,他知道这会是一场残酷的*身肉搏战,不会有任何转圈的空间,因此他为安全所做的让步是,穿上由坚硬的熟皮革所打造的八层护褶的护肩甲,这套战甲裹住他的双肩,以皮带横过他胸前固定。这些护褶用铰钉固定在一起,但仍足以让他保持动作灵活;第四、第六与第八片护褶上雕刻有罗翰国的图案。在来到帕兰诺*原展开大战之前,Legolas没有机会作类似的准备保护自己,因此这名精灵深入险恶的战场时,身上穿的是他*常旅行时的衣装:有着精美刺绣的淡蓝色丝衫,柔软的灰绿色毛料紧身裤,麂皮高筒靴,形状像重叠的树叶,上面有植物的饰纹,以及一件双层的麂皮短袖上衣:内层的颜色是卡其绿,稍微厚一点的外层是褐色的,内外两层都裁成花瓣的形状,因此它状似一朵花苞。这件外袍长度过腰,袖子只及手肘,并且下摆两旁开叉,因此不会妨碍他的行动。此外,他还穿了一件在洛丝萝林获赠的斗篷,用一枚银叶别针扣在领口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