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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所有的夏天都这样开始。白昼不断提前,从七点,到六点,五点,五点缺三分,黑夜被逼到绝境,可怜兮兮,却毫无办法。随后。随后植物的光泽在第二天变得突然强烈。阳光把它们逐段分解。绿的颜色一天变换几万种,直到你忘了究竟什么才是绿色。
我怕是已经忘了。家门前的两三棵树,从回忆里褪成水彩,时间在上面隐隐流动,于是细节处的笔调一律模糊。想得头疼,也无法变得更清晰一些。
这绝对是离家几年的后果。不过虽然这话的口吻挺哀怨,倒也不至于成天长吁短叹地玩伤感。人总是有很多事得忙啊,上班,赶稿,开会,吃饭,看电影,聊天,看书走路说话睡觉偶而半夜醒来,春夏秋冬轮番着,伤感也成了不轻不重的东西,挂在线上感觉不到重量,虽然细线依然在无限延长。
又是夏天。夏天的意义在于裙子和西瓜,挑战五十米的单向泳池,天天洗头,洗发水是桃子味,还有蚊子块,啪啪啪地打在关节上,真痒!又或者,这样的夏天,意味着自己独自在外又半年。多少多少来着?三年又半年。
好象也没什么了不起嘛。
我也不知道什么是了不起的。偶尔为“终于能游50米了”激动一下,随后又在第二天死活没法延续这一神话。从泳池出来,感觉满身的皮肤都在肌肉上有些错位,哪里松了下去,怕是又瘦了一点。于是心情愉快,散着头发往住处走。
一身都是漂白粉的味道。抬起胳膊去闻,几乎像体味般强烈。我从来以为夏天的味道就是西瓜和游泳池两种。一个红色,一个蓝色。而夏天是绿色。简直刚刚好。
我记得所有夏天。烈日和雨水纵横交织,人就在交汇点状如粉末。三四个故事反复悸动,如钝口的刀,艰难地想将凝迟斩成两段,却最终只留下一个异常粗糙的切口。碰到了,麻麻地疼。那是意像般的无奈,绕在心脏某处,感觉的就是全身。
毕竟是很久前的事了,人的记忆会美化出许多不曾存在的细节和气氛。一定是。半满的大厅,变换不停的光线,冷,真的很冷,手心里的掌纹,贴着脸时几乎能感到静默的血在爱情线上流动……
不真实就不真实罢。
{莱昂那多·迪卡普里奥,还会拼么?}
{Leonardo DiCaprio。}
{哇,好强。}
{嘿嘿嘿。}
后来在自己租的房间里看莱昂那多演的《海滩》,没有看完就关了影碟机。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腿麻了,嗷嗷叫着又坐下。电视屏一片机械的蓝光,乡土气,很没意境。
一个人看电影就有这样的好处,想看就看,不看就关掉,坐在地上出神,甚至可以毫不在乎地叉腿坐着,也没有关系。可我还是不怎么喜欢一个人看电影,因为总在半途忍不住这漫漫时间而停了光碟,于是积累下许多看了一半的片子。有些连一半也没有,只有开头几分钟。
那么多的故事,只知道开篇,而不知道结局。竟然也不内疚,还在持续累计这样的状况。只能说是独自生活的某种产物,不辩好坏。也由它去吧。
风扇带来的风穿过衣服,把布料鼓起来。有种温柔的痒静静蜿蜒。额头却还是在出汗。往地上躺过去,哪里贴着地的,总是过一会儿就密出汗了。简单装修以出租给外地人的房子,天花板上只有一条日光灯,涂料刷成雪白色。开始会觉得很单调,后来知道了,即便觉得单调也无能为力。
我是个连电影都懒得看完的人,又怎么会花心思去装扮一个不是“自己家”的地方。虽然我现在住在这里。
像有灰白色的棉线混进了血管,身体渐渐多出许多不可想象的复杂因子。于是几乎能屏蔽掉所有现实,让尘嚣全部溃散在微笑深处,只有这样的时光,一层,不明不暗,反复行走,停下来,依旧以为身处最通透的夏天。
忘记是哪天了,回家后坐在木板床上——当时还没有买凳子,不是坐在自己的大旅行箱上,就是坐在地上,或床上——也没事可干,决定早早睡觉吧。虽然才7点,天也热得未必能顺利入眠。躺下去的时候发现一侧的窗上多了张纸条。
我立即明白了是住在对面楼里的人塞在防盗栏里的。以前不止一次抱怨过这里的楼房彼此间*得一伸胳膊就能摸到另一幢。毫无隐私感。果然。
贴过脸去读上面的字。想交个朋友,以及留下了电话号码。居然还是用铅笔写的,纸也很皱,虽然字还成。读完的时候我心里是有些骄傲的,女生的骄傲吧。随后把那张字条就这么放在外面七八天没动,直到发现被对方又取了回去。
就真的骄傲了起来。
回到住处后把西瓜泡在脸盆里,因为没有其他可以盛的东西。脸盆很浅,只没住西瓜的小半,放进去的时候,半盆的水都没了出来,流得满地都湿了,水泥的颜色迅速由灰变黑。我想这也只有在外头才能做,若是在家里,把木头地板给淹了,妈妈又要唠叨。
想象着西瓜被切开时的味,在地上小坐了一会,抱腿,下巴磕在膝盖上,于是没法说话。也没人能陪着自己说话。昨天吃的桂圆壳忘了扔,空气还留养尊处优的甜味儿。像在读高中时的夏天,黏在指上,当时没有洗干净,就留下了永远的粘腻感。
因为非常不喜欢晒太阳。无论高一,还是高二。暑假里总是歇在家。吃水果看漫画,上网和睡觉。等爸爸像搬运工一样往家里买西瓜。我操起刀。“喀嚓”,有籽的,无籽的,红瓤的黄瓤的。上面插着小勺子,像占领了高地般的胜利。
所有的夏天都得有西瓜相伴,不然意义就不完整了。人心里的固执应该是遗传般的敏感,过滤着一切必须的纯粹。留下的就是枯燥的春秋冬,从沙漏里被流向生命之外,成了毫不有趣的余料。只有剩下的夏天,有西瓜的味道,弥漫在小片的空气里。会不会有谁看见,那是种怎样的浅红?
在这外头住的地方没有大的菜刀——从不会做菜,三餐都在街上找地方吃,当然不可能买把菜刀。就用小水果刀切。很难动手。一小段一小段地划过去,内部已经碎成一团。成绩就是几片大大小小形状各异的西瓜,不用在意这些小事,有得吃就行。吃一块回忆一点。
高一暑假前同宿舍的女生买来西瓜,一样没有可使的水果刀,6人分吃24瓣,互相争夺那些夺大块的,闹成一团。高二暑假时在朋友家切西瓜,我这一半满满的籽,他那一半一颗没有,这疑问我到现在还没想通。高三暑假时我已经决定去北京工作,爸爸妈妈却不知道,还把西瓜最甜的部分留着等我挖走。后来真的走了,看不见他们的无法忍受。
我也在忍受着什么,像那个等电车的女生一样,在眉心无可奈何地簇着,却要尽量不露声色,以为马上就能上车,马上就能回家了。
{说得很伤心的样子。}
{也不至于啊。}
{伤心时会哭么。}
{当然,女生总会因为一点莫名其妙的理由傻傻的哭。即便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究竟是什么突然在眼眶上投了毒。}
有些非常老而纠缠不休的情话,说着鱼和水,流泪不流泪的事。我觉得这真是人类想象丰富的意淫。尽管自己也尝试过。
哭的时候把脸放在盛水的塑料盆里,每次都因为快被呛死而作罢,在游泳池里又哭不出来,就没法去想象眼泪在诞生后就立即被融走的感觉。况且这样的感觉应该是*乎透明般的优美,也就大抵和“痛哭”之类的没有干系。
然而夏天的某些,还是存在着宿命般打动人的东西。于是停下来不愿意前进,于是坐着一动不动,于是身体在哪里变得突然尖锐,刺破了一层厚茧,露出还不曾僵死的翅膀,越扇越疼。
在我们还没那么容易流泪的时候,夏天却在这一点上匆匆败去。三个月里它常常下雨,小孩子从小就知道了“那是天空在流泪”。我以为这是个最心思丰富的季节,它应该是个女性,应该还很年轻,甚至或许才十几岁。
下雨让我感觉天空是很脆弱的,什么悲伤,什么无奈,它都承载不了。而此时天地又融为一体,在四荒八合里回归最初。我们本就是从女娲手里由泥巴点儿变成了直立的小人。身体里和着水与土。于是站在雨里,好象找到了自己的宗源。天上,天上的上面,地下,地下的下面,那些都是我们曾经到达过的故乡么。
又或者是我们将去的异地呢。
孤单,孤单是。
孤单是一个人吃醒来,一个人游泳,一个人的影子在地上比画出“SOS”。一个人唱歌或不唱歌,坐着发呆出神。
孤单是树上的雨滴掉在眼里,代替没有流完的泪。
孤单是电影院的冷气和自己,单人间的影碟机和自己,分手的别人和自己,拒绝的别人和自己。
孤单是买张50元的木头桌子,买把15元的木头椅子,想买床的时候不买了,因为不想再添置家具。
谁也没想过在这外头长久地过下去。
孤单是切西瓜,切得再难看也是自己一个人吃完的,丝毫不用有顾忌。
孤单是雨声,从天到地无处可躲,还有雷轰轰,还有闪电喀嚓,还有没人接的电话,没人知道你害怕得发抖。
孤单是咖啡色的皮肤,被晒疼干裂,而血液却因为逐渐凝固而变作纯白。
孤单是三个半年里的四个夏天。说话也没人听,想听也没人说。只能自己对自己开口找话题:“怪声音”,然后又自己回答:“开着摇头电扇呢”。自言自语。自言自语。自言自语是不是种病?
孤单是晚上腿突然疼了,短短地清醒。
没有夏天,所有夏天,都在这里清醒。
生命中的人流,总是穿梭不息,似风景装扮着身边的世界。总有些人,悄悄地来,默默地等,如灯照亮了我们的行程,温暖了我们的人生;更多的人,匆匆的出现,急急地走远,如流星,没有永恒,却有瞬间的光辉……无论如何,都是一种际遇,都是一线缘分,需要我们相聚珍惜,别离祝愿,让人生多些暖色。
下雪什么的最有爱了,白白的鹅毛般的雪花从天而降,碰到掌心就瞬间融化掉了,这个冬天,你会选择谁陪你看这第一场雪呢?
窗外大雪纷纷,已是银装素裹,房顶和树的枝桠上都堆满了雪……
来北方十年了,十年里的每一场雪他都不曾错过,也许早以成为一种*惯,可是每一场雪似乎都城载着他的思念,对着雪,他怅然若失。这么多年过去了,思念却在心里生了根。
十年前
空荡荡的教室里,她身穿白色连衣裙,正对这一本书发呆,忽然有人在她肩上拍了一下,她猛地一颤,显然吓坏了。
“想什么呢,这么出神?”他温柔地问。
“你什么时候来的啊,吓了我一跳?”
“我早来了呀,就不知道某人在想些什么东西,有人在你身后站了半天都不知道。告诉我,你在想什么,是不是在想我?”
“哼,谁要想你!”
“哦,看什么啊?我看看什么东西这么吸引我的小玉?”想到刚才她的反应,他坐过去伸手去拿她面前的书。
“不给!”她猛地抓过书抱在胸前。
他一把将她拥入怀中,“不给看?”他坏坏的笑着。
“呵呵,哈。。。我不敢了,痒死了”
“给我!”他放开她。
她趴在桌子上,看着他,轻轻地问:“云,你见过雪没有啊?”
看着那些关于雪的句子,他就知道她又想看雪了。他们生在海南,雪是万万不会见到的。她和他说过她喜欢雪,小时候最大的心愿就是去北方看雪,穿着厚厚的棉衣在雪地上漫步。他也答应过她要和她一起去北方,一起在雪地上漫步、堆雪人、打雪仗。“玉,以后我们去北方生活,不要错过每一场雪,你说好不好?”他温柔地抱着她,低低地问。
“好!你说的,不许反悔!”她狡黠地笑着。
“好,不反悔。我以我对小玉的心发誓,行了吧?”他把她的手放在自己的胸前。
“呵呵,我就知道我的云最好了。雪真的很美,你看这上面写得多好!”她手指停留在刚才看的地方。
人们声称的最美好的岁月其实都是最痛苦的,只是事后回忆起来的时候才那么幸福。请相信上天的旨意,发生在之世界上的事情没有一样是出于偶然,终有一天这一切都会有一个解释。
嗅着眼前的绿,你在忙忙碌碌的生活之余会不会忆起我。
其实这么多年,温存与心底的不是你微笑的脸,而是那时候与你相处时天真无邪的自己。
我想,总有那么一天
我会变的皱皱巴巴,你会变的肥肥大大
我会变得叽叽喳喳,你会变的不爱说话
我说"老头子你听是不是有电话
你说"老婆子那是谁的假牙"
当初追我的时候,没让你费多大力气
所以今天旧账重提,代表月亮来惩罚你
我总是对我当年的不矜持,后悔不已
你说怎么就这么不小心,落在你的手里
不会游泳,也没关系
反正泳池才水深2米
我用后半辈子教你
实在不行拿游泳圈兜底
我说我最爱绿色,你还有点儿嗤之以鼻
你看你穿上之后,不也一样帅气
情侣装就是要光鲜亮丽
不然别人怎么知道我们幸福甜蜜
你问我怎么做到几十年做饭你都吃不腻
好吧,秘诀今天就告诉你
你说老婆子我想吃牛肉,那我就给你做烧鸡
你说亲爱的我想吃面条,那晚饭一定是咖喱
能不能恢复我过六一儿童节的权利
每年一天就好,让我耍耍小孩儿脾气
我想要棉花糖,氢气球,还有巧克力
你得哄我开心,我才和你回家去
悄悄蒙上你的眼睛
我是微微,倩倩还是莉莉
你说用闻的就知道我在哪里
答错了我可真的生气
即使你自己都给忘记
可我每个生日都要给你惊喜
老了我还是会欠招到底
别奢望我会改过自新
欺负你是我人生最大乐趣
只有在你面前我才这么捣蛋调皮
人家说顽老还童是人生的必然经历
其实被你宠着永远不用长大才是我的人生课题
虽然说我推崇大男子主义
但你说“放着我来”的瞬间 我真的非常动心
相册里总是充满了回忆
记录着咱们的日日年年 点点滴滴
翻看它会变成咱俩的最大乐趣
哎!你初恋女友的照片怎么也在这里!!!
恐怖片就是你的必杀技
非要吓得我最后钻你怀里
其实告诉你个秘密
我一点儿都不怕,那叫将计就计
我告诉你我最讨厌粉色系
那是因为我想等老了再装嫩走起
无论我打扮的像棵圣诞树还是土耳其火鸡
你都要说我看起来漂亮美丽
我,pia pia的在你旁边走来走去
你有没有一个瞬间想给我埋进沙子里
反正我就这么笨嘿,你还不能嫌弃
不准怕丢人,我就赖着你
我说,老头子你看这色儿会不会有点太过艳丽?
你说,不能够,和你的银发配起来绝对闪亮无敌
死老头你给我定在那里
不许动等我飞奔而去
场景似乎有些许熟悉
好像当年我义无反顾爱得彻底
其实我非常不确定,你是否愿意和我跳到爱的坟墓里
未来那么遥不可及,我们患得患失又小心翼翼
一见钟情很容易,相濡以沫却是难题
这些话现在说给你听,其实没有什么目的
我只是怕哪天我们选择放弃,还没告诉你,那有多可惜
希望我有足够的幸运,能一直留在你身边不被人顶替
从黑丝儿高跟儿的咩大妞到满脸褶子的老东西
牵我的手,从心动到古稀
年老时我依然爱你,这是生命中最美丽的语句。
套牢爱的枷锁 共守幸福的约定
让香水带你领略致命的诱惑
泪的项链
记不清在哪儿听过这样一句话:“ 女人似乎天生就热爱首饰,用那些绚丽多彩花样繁多的首饰来装点自己,一只白金镶钻的戒指,一个蓝田玉镯子,或是一条纯金项链,都可以令女人在瞬间光彩动人。”他从来不怀疑这句话的正确性,但那天他却发现,女人没有这类首饰装扮,似乎也会光彩照人,或者说比戴上首饰的那些女人更可爱。
她和他是校友,毕业后,又一起分到一家建筑公司。
他整天泡在工地上,辛苦不说,工资却很低,但她喜欢他,不为别的,就因为他人实在,好读书,而且还会写一手漂亮的文字。
订婚那天,按当地风俗,他是要送她一条金项链的。
午饭后,他带她去城里买首饰。下了车,她说,天热,我们先到新华书店蹭一会儿凉吧。他笑笑,说,算了吧,买首饰要紧。但她坚持要去,他拗不过她,只好跟她走了进去。
其实,他*时是非常喜欢逛书店的,只是这次,他真的不想去,也不敢去,因为他已经去那家首饰店看了好几遍。他也清楚的很,他口袋里的钱买了金项链,就只剩下生活费了。
进了书店,她似乎不是在蹭凉或看书,而是在找书。不一会儿,她兴奋地对他说,你看,这本书不错,这本书也不错的。他笑笑,说,这是一套,余秋雨的,这也是一套,村上春树的,都是系列丛书,也都非常的不错。说完这话,他后悔了,因为他话音刚落,他就听她说,那就买了吧。
他尴尬地说,挺贵的,好几百呢,都够我一个月生活费了。
她不听,说,就是要买嘛!
提着沉甸甸的两套书,他跟在她后面,想着心思,而她哼着小曲,三步两步就跨进了首饰店。
看了半天,她说,这些项链怎么都这么亮啊?太显眼了,谁好意思戴!
他说,纯金的,当然亮了,你戴上一定很漂亮的!
她不以为然,说,其实,我对首饰一点都不感兴趣。要不,以后再说?
他摇摇头,那怎么行?这是风俗,不能破的。
犹豫了半天,她说,实在不行,就买这根吧,这根不艳,我喜欢。
他低头一看,是一根18K的项链,只要700多块钱。
他想问她,人家都说,女人天生就喜欢纯金首饰,你怎么就不喜欢呢?但他最终没有问,他不糊涂,他知道她心里是怎么想的,她是想用买项链的钱给他买那两套他一直想买而没有舍得买的书啊。于是,他暗暗发誓,将来一定要给她买很多很多的纯金项链。
回去后,她一直没有戴那根项链,而是将它深深地藏在了箱底,她说,这是他们爱的见证,她要好好珍藏一辈子。
若干年后,他成了一个知名的作家,还是一个成功的商人。
那天,他对她说,他要兑现他的诺言,他要带她去市里最大的珠宝店购物。她没有说话,她默默地从衣柜里取出那根18K项链,说,你帮我戴上吧。
于是,他的眼睛就湿润了。他忽然发现,她不戴珠宝首饰竟也是那样的光彩照人!
女孩叫云,男孩叫轩。
他们从小玩到大,感情一直很好。高中毕业那年,俩人都如愿的考上了大学,但昂贵的学费却让他们一筹莫展。最后,女孩毅然撕掉了录取通知书,只身一人,南下深圳打工。挣来的钱专门供男孩上大学。在男孩上大学的四年期间,她每天都打两份工,但从没给自己添过一件新衣服,从没有下过一次饭店。除了每月给家里寄上一百块钱,剩下的钱全寄给了男孩。男孩也很争气,以优异的成绩完成了学业。
在男孩上大学的四年里,每年的冬季,女孩都会为他织各种各样的围巾,唯独一点不变,都是浅蓝色的,因为这是男孩最喜欢的颜色。并且每条围巾上都织着个“9”字,于是便出现了这样的对白:“为什么要织个‘9’字?”“这代表我们的爱情天长地久。”
男孩毕业以后,贷款开了家公司,凭借他的聪明才智,短短几年时间,资产已过千万。
他发达后,给了她一笔钱。他们分手了。
因为他发觉她长得实在太普通了,根本登不了大雅之堂。
后来,男孩和另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女孩结婚了。婚后他发现了妻子的两大怪癖:一是她的书桌上总放着个精致的蓝色小木匣,她常对着它发呆。她从未打开让他看过,他也问过几次,但她没告诉他。二是每年的冬季,她也会给他织各种各样的蓝色围巾,并且每条围巾上也有个“9”字。他忍不住问她:“为什么要织个‘9’字?”“这代表我们的爱情天长地久。”听到这句话,他的心为之一震。
他们婚后的生活一直就像童话里的公主和王子那样美满幸福,让人羡慕。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就在他们结婚三周年,那个很有纪念意义的晚上,她出车祸意外身亡。当时,她的手里还拿着一条刚刚织好的浅蓝色围巾。代表爱情天长地久的“9”字被鲜血浸染!
他在清理妻子遗物的时候,打开了那个充满神秘色彩的精致小木匣,里面静静的躺着一张纸,可就是这样一张纸,却看得他泪流满面,痛不欲生。
那张纸上记录着一个叫云的女孩整容的全部过程。
云为他操劳的身影像放电影一样,一幕、一幕闪现在他眼前……
系法一套舌结
step 1:将绕在脖子上,右边的那头在上。
step 2:将右端从中间的空隙中穿过
step 3:将这段再从空隙中穿回,留一部分重叠。
特别提醒: 如果围巾长的话,就把那条“舌头”拖长一些。 这种打法比较适合活泼可爱的人哦!
系法二法国结
step 1:把围巾绕在脖子上打一个结,打结处要留一点空隙
step 2:把右边那段围巾绕过左边那段,再从空隙中穿过
step 3:把围巾从空隙中抽出来
特别提醒: 这种结给人重重的感觉,适合高高大大的男生(女生也行的啦!)
系法三不对称结
step 1:把围巾交叉绕在脖子上,左边在上,然后将右边那段沿箭头方向穿过空隙
step 2:把围巾从空隙中抽出来
特别提醒: 这种结给人以反叛不羁的感觉,如果你觉得够cool的话,这种打法可以试试看
系法四*衡结
step 1:把围巾绕在脖子上,前后交叉打个结step 2:将前面那段围巾从脖子后面绕过去
step 3:把从后面绕过来的围巾沿箭头方向穿过空隙 围巾套舌结的系法
系法五领带结
step 1:把围巾绕在脖子上,右边在上,把后边那段围巾沿箭头方向在左边那段上绕一圈
step 2:绕好后,再将围巾从空隙中穿出
step 3:把围巾从空隙中抽出来
特别提醒: 打法和打领带差不多,不过打出来的结会显得有写臃肿,用薄一点的丝巾。
系法六小蝴蝶结
step 1:把围巾在脖子上绕一圈,交叉打一个结 s
step 2:把打好的结调整到前后方向,然后再打一个结
特别提醒: 这个结的打法也很容易,感觉很很大方,又不像大蝴蝶结那么女性化,很适合爱漂亮的女生哦 。
系法七蝴蝶结
step 1:把围巾绕在脖子上,左右打个结,左边在上,右边在下
step 2:把右边的那段围巾对折重叠
step 3:把重叠的围巾放在左边那段下面,把左边的围巾沿箭头方向绕在另一段上
step 4:把结抽紧就可以了
特别提醒: 这种打法也可以用在丝巾上
系法八轻盈结
step 1:把围巾在脖子上绕一圈
step 2:将左右两段围巾交叉打结
特别提醒: 这是最基本的打法,很简单吧~ 特别适合早晨匆匆忙忙地去上班前打
编辑本段塑造气质一*衡结
围巾类型:棉质或毛质的,带点须须的那种更加有冬天的感觉。 搭配服装:适合戴在比较宽大的厚外套里。一来可以减轻外套带来的沉重感,保持相对*衡;二来也可以增添美感嘛。所以,才叫*衡结!男生也很适合的哦。
适宜环境:当然也是室外。
颜色:女生就选鲜艳跳跃一点的,粉红啦、橙黄啦、草绿啦,都可以,年轻的你没什么不可以的;男生则可选择一些稳重的颜色,深蓝、土黄都可以,此外,方格图案也是不错的选择。 打法:
1.把围巾绕在脖子上,前后交叉打个结;
2.将前面那段围巾从脖子后面绕过去;
3.把从后面绕过来的围巾穿过脖子处的空隙;
4.整理一下,两边保持*衡,长短一致就好。 *衡结
二轻盈结
围巾类型:棉毛质围巾、呢质都可以。
搭配服装:毛衣,高领毛衣的话可以配一条单色围巾,简简单单,外面穿外套也比较合适;如果直接搭配毛衣外套或者低领口毛衣,可以选择两种颜色的围巾混搭在一起。但前提是,毛衣本身的颜色比较暗沉,否则,就变成圣诞树喽。
适宜环境:室外的任何地方。
颜色:其实,打法几乎都是不变的,唯一千变万化的,就是不断随着服装更新的围巾,色彩的世界,真是奇妙。
打法:
1.把围巾在脖子上绕一圈;
2.脖子后面交叉一下,然后,再在前面互相穿插一下即可。
最大优势:由于属于厚围巾类的最基本打法,因此特别简单易学。而且,针对那些“懒骨头”们,省时又省力!
三优雅结
围巾类型:丝巾,正方型的。 桑蚕丝围巾,轻便保暖款
搭配服装:如果丝巾本身带有图案,配单色衬衫;如果丝巾本身为纯色,那就可以搭配带图案的衬衫。
适宜环境:办公室。
颜色:紫色的围巾如果和浅色上衣搭配,比较素雅庄重;而如果和同为亮色系的水蓝色搭配,撞色的效果也非常抢眼哦,不过就是容易出错,造成搭配失败。 打法:
1.将丝巾的两个对角对折一下,然后沿着较长的部分向上卷,卷的程度依自己口味而定。建议下面留出较大的面积;
2.把两边的尖头向下折弯;
3.把留出的大面积部分围在胸前,后面的两个围巾稍打一个死结,注意,要留出一点尖头来,垂在后面也比较好看;
4.调整胸前围巾的褶皱,自己怎么觉得好看就怎么来。
四可爱结
围巾类型:丝巾,小方巾。
搭配服装:针织衫,套头的也可,开衫也行。总之,相较更加厚重的毛衣而言,薄厚适中的针织衫更加适合搭配小一点的丝巾,柔软的上衣加飘逸的丝巾,让你的十足女人味尽情绽放。
适宜环境:既适用于素雅的办公环境,也完全能迎合户外运动风格。
颜色:还是一样,根据着装改变。颜色比较深的服装适合搭配淡色系或者深色打底。亮色为衬的围巾,只要围巾与全身服装的颜色看上去和谐(一般不要超过三种颜色),就随你搭。
打法:
1.将丝巾两对角对折一下,然后一直卷成一根条状为止;
2.两头再对折,绕在脖子上,把两个头一起从打弯的地方绕过去;
3.再把两个头的其中一头倒过来从上方绕进去。
4.整理形状直到满意。
每年的3月15日至4月15日,正是日本樱花最茂盛最美丽的时节,故被定为樱花节。樱花节期间,无论是公园或是街道,都遍布盛开的樱花树。各大公园和景区人山人海,熙熙攘攘,游客们看樱花,赏樱花,与樱花合影,处处洋溢着欢声笑语。在这个赏花季节,人们带上亲属,邀上友人,携酒带肴在樱花树下*地而坐,边赏樱、边畅饮,真是人生一大乐趣。
一进入3月,几乎所有的日本人就开始盼望著樱花的盛开.等到天气转暖,第一朵樱花终於在料峭的春风中绽开笑脸,一年一度的赏樱活动便从此拉开了序幕.报纸上,电视里,不断传出"某地樱花盛开","某日举办樱花祭"的消息,欢天喜地的日本人装扮一新外出赏樱,女人们穿上和服,小孩子花枝招展,连宠物们也穿红著绿,喜气洋洋.随著樱花由南向北次第开放,整个日本列岛便沉浸在一片花的海洋和节日的喜庆之中.
一树树的樱花,彷佛一团团粉红的云,飘在山坡上,马路边,公园里,庭院中,甚至田野的沟沟壑壑间.
樱花作为一种风景,一种象徵,甚至一种精神,已成为日本特有的文化.日本人赏樱的*俗由来已久.据记载,从江户时代开始,赏樱就已成为春季的民间活动.江户时代是日本历史上的鼎盛时期,可谓"国泰民安",老百姓丰衣足食以后,便开始关注精神享受,盛开於早春的樱花从此成为日本人心目中的靓点.
作为日本的国花,樱花深受日本人与游客的喜爱。目前日本的樱花种类共有300多种,樱花的花季是4月,由南往北依次盛开,最早可以观赏到樱花的是冲绳岛,而最姗姗来迟的樱花则是全日本最寒冷的北海道。樱花的花期不长,盛开的时间一般为10天,就如一片粉色的云彩由南往北飘过整个日本。
樱花绽放时,在公园及街道的赏花处,便可闻到淡淡的花香和欣赏到红色、粉红色和白色的樱花。每当这时,日本各地都会举行大大小小的“樱花祭”,亲朋好友围坐在樱花树下,取出各自准备的便当(饭盒),饮着香槟或是日本清酒,谈笑风生,身边还不时有花瓣随清风掠过,赏花的人群无论是认识或是不认识的,都会不时点头打招呼,甚至交换食品。与其说是赏花,不如说是赏花让大家有了一个真正的“家庭日”和“友谊日”,难怪日本人乐此不疲,甚至有些公司将赏樱花列为公司的“指定项目”。
姓名:张辛苑
身高:170 CM
体重:47KG
最喜欢的动物:猫(目前家中养有八只猫,多为收养的流浪猫)
最喜欢的作家:村上春树
最喜欢的单品:一件式连衣长裙 现在,独特的气质和装扮让她不仅仅停留在网络上,在接连为新锐设计师拍摄服装广告后,年纪轻轻
张辛苑 画册(17张)的她成为时尚圈内公认的fashion muse,先后登上了《ELLE》、《VOGUE》、《时尚芭莎》等国际公认的一线时尚杂志,以势不可挡的姿态进入大众的视线。张辛苑凭借审美上鲜明的个人风格和对潮流足够的影响力,已是一种风格的代名词。
许多知名制作人和出版人也纷纷向她伸出橄榄枝,大学专业是表演现已大学三年级的她也表示即将向自己热爱的电影事业进军。被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一夜之间成为北京城内的话题女王。
日本的结婚仪式大致分为神前式,教会式,佛前式,人前式等四种。
神前式结婚仪式起始于日本室町时代,是当时武官家庭最为盛行的一种结婚典礼。礼节较为繁多,婚礼上男女双方需通过339次交杯酒来盟誓相爱一生,白头偕老!因此整个婚礼上最为重要的一道程序那便是喝这339杯交杯酒了!客人给新郎倒酒时,每杯酒必须分三次喝光。然后再互相交换酒杯,给双方倒酒。整个婚宴上,就这样不停的相互敬酒,而整个喝交杯酒的过程则意味着男女双方喜结良缘的过程!而BUCIJENSIK结婚上,用玉串奉奠来代替点香。
佛前式婚礼上,男女双方在佛像面前宣读婚约,向祖先报告两人结为百年之好,相守一生。婚礼上还把一种叫"纸垂"的白色纸剪成又细又薄的纸条,然后把台他缠在 BICIGI树枝上,这是一种传统的风俗,意味着把已故的亲人的魂招回来,永保*安!在婚礼上进行玉串奉奠仪式时,必须由和男女双方血缘亲*的人主持! 人前式婚礼是在一种特定的神面前举行,不用受男女双方家庭宗教信仰的约束,而只是在亲戚, 朋友面前签定一个结婚合约书就行了!然后一起大声朗读婚约书,宣读自己对对方的爱,整个过程仅需10到15分钟。结婚仪式结束后便是婚宴, 婚宴一般都和结婚仪式在同一地举行,这样也就免去了许多麻烦!
教会式婚礼根据教派的不同而又分为几种。 原则上本来只有信徒才能在教堂举行婚礼, 特别是天主教派对这要求更为严格!但最*以来,即使不是信徒, 只要在教堂里接受简单的培训也可和信徒一样在庄严的气氛中, 走进神圣的教堂和心爱的人约定终身
婚礼的服装
首先要介绍“打挂”,原因是因为“白无垢”和“色打挂”外边那件外套其实也是“打挂”来的。“打挂”的由来是室町时代开始,当时富裕的武家女性在秋天到春天期间把外套穿在内里的小袖和服上,因质料厚故有保暖作用。至江户时代,大奥中身位地位较高的女性,上级女官和公家女性也会穿着“打挂”突显其身份地位。至江户时代后期,一些富裕家庭的女性把“打挂”用作结婚衣着。 这样看来,“打挂”是属于身份地位高的女性的特别衣着,但其实不然,在民间兴起穿着“打挂”风气的是一班在江户吉原和京岛原的太夫和花魁(即当时的性工作者),“打挂”成为她们的正统装扮,艳丽的扮相令江户的*民女性为之着迷,但“打挂”价值不菲,故成为上流社会女性的玩意,好让她们也能像花魁太夫们般艳丽诱人。
白色那套是“白无垢”,顾名思义全身所有衣服配件也是白色的,象征新娘的纯洁,另外“白无垢”就像一张白纸一样,喻意新娘的个性也变成白纸一张,在娘家时的坏*惯以完全抹去,等待去学*夫家的一切家风*俗,如一张等待再染色的纸张一般,再深层的喻意就是....女儿像泼出去的水一样,希望她嫁了后就不再回头....新娘头上的“绵帽子”是作防寒用的衣物,喻意就像西方婚纱的头纱一样,由结婚仪式(神前式)开始至完结时用来遮蔽新娘的面貌,只让新郎看得见。
◎神前式的结婚过程如下: 1. 参列者入场:出*者入场就位 2. 新郎新娘入场:新郎在前、新娘在后依序入场
3. 修祓:在招神之前,先用水洗净身心
4. 祝词奏上:由神官捧上祭祀神的祈祷文
5. 三献仪式:新郎新娘献酒三次,每次三杯一共九次
6. 誓词奏上:说出新郎新娘的结婚誓言
7. 指轮交换:互相将戒指戴入对方左手的无名指
8. 奉玉串奉:向神明谨献缠有白棉纸的小杨桐树的树枝
9. 亲族举杯:所有亲友举杯互敬 10. 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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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名】Taylor Alison Swift 【译名】泰勒·艾莉森·斯威夫特 【性 别】女 【身 高】五英尺十一英寸(约合180cm) 泰勒·斯威夫特
【体 重】56kg 【发 色】金黄色(卷发) 【瞳 孔】宝蓝色 【歌手类型】创作型歌手 【歌手流派】Country/Pop(乡村流行音乐) 【职业】歌手 音乐创作人 制作人 【乐器】吉他(电箱吉他,十二弦吉他,电吉他)、钢琴、夏威夷四弦琴、班卓琴 【唱片公司】 Big Machine Record 【家人】爸爸-Scott Swift(证券和股票经纪人)妈妈-Andrea Swift(家庭主妇) 弟弟-Austin Swift 【血统】德国、爱尔兰、法国、英国(威尔士、苏格兰、英格兰)意大利和荷兰 【出生地】Wyomissing,Pennsylvania 【现居地】Nashville,Tennessee 【第一份工作】14岁的时候,签约Sony/ATV版权公司,成为该公司有史以来最年轻的签约词曲创作人 【出道经历】在13岁时获得一份知名唱片公司RCA的发展合约,15岁时,因RCA希望要等到她年满18岁后再考虑为其出专辑,故而离开RCA寻求其他发展。一次在Nashville知名的The Bluebird Café自弹自唱自己创作时,被当时正欲成立唱片的Scott Borchetta发掘,签约成为独立唱片公司Big Machine Records。
泰勒的写真(15张)【出道时间】2006年 【昵称】Tay、Swifty、T-Swizzle、小美女、索芙特(中**迷起的昵称)、TS、泰等等 【幸运数字】13 (当发生与数字13有关事情的时候,通常会给她带来好运) 【喜欢的颜色】白色 紫色 【喜欢的食物】起司蛋糕、日本料理 【喜欢的度假胜地】新海尔采格、科托尔、布德瓦 【喜欢的服装搭配】飘逸的小洋装搭配靴子 闪闪亮亮的礼服 头带 【喜欢的季节】冬天(因为那时候有感恩节圣诞节,她的生日也在冬天,喜欢那个时候的气氛,还能穿毛衣) 【最爱的节日】圣诞节 (她的童年是在自家拥有圣诞树农场中度过的) 【喜欢的电视剧集】C.S.I 犯罪现场调查(曾经客串了第九季第十六集) Grey's Anatomy 实*医生格蕾(Denny病逝,她连哭了好几天,这是她最爱的剧集) 【喜欢的电影】Love Actually(每年圣诞节她都会重看这部电影) 【最喜爱的歌手】Faith Hill、Shania Twain、Dixie Chicks、Eminem(Tay欣赏的艺人有很多,但这三组艺人是对她影响最大,最受她喜爱的)Britney Spears(布兰妮·斯皮尔斯)也是她的最爱。 【喜欢的自己的歌】随时都在改变 【喜欢的消遣】做菜、烘培饼干、做点心蛋糕、开车和好朋友随便逛逛、写日记写信、逛家具店,古董店 【要好的朋友】Abigail(高中最要好的同学,目前也是最好的朋友)Selena Gomez(迪斯尼明星)、Kellie Pickler(前美国偶像选手,现在是乡村女歌手)、Katy Perry(美国知名流行歌手)、Emma Stone(女演员)、Hayley Williams(Paramore女主唱)、Taylor Lautner(Twilight狼人扮演者,两人曾在拍摄《情人节》时擦出爱的火花,已于2010年初分手,新作《Back to December》被认为是致Taylor Lautner的致歉信)Justin Bieber(欧美流行乐小天王,加拿大籍)(justin参加泰勒的演唱会时,不小心腿骨折了,但还是坚持唱了下来才退了场)、Julianne Hough(美国高收视节目Dancing With The Stars前舞者,专业交谊舞者,演员,也是发片乡村音乐女歌手)、她乐队的所有成员(详见The Agency的介绍)、Hillary Scott(乡村组合Lady Antebellum成员)、Miley Cyrus(麦莉 塞勒斯,迪斯尼明星、美国著名歌手,Taylor客串过她的《乖乖女是大明星》) Demi Lovato(迪斯尼明星)、Emma roberts(美国著名演员,在拍摄电影《情人节》时认识,之前Emma也曾说过她很喜欢Taylor)、Ke$ha(美国新晋小天后)、Lady GaGa(美国百变天后) 【前男友】Taylor Lautner、Joe Jonas 、Jake Gyllenhaal、John Mayer (11年1月已宣布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