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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那件属于自己的婚纱
你是我最美的新娘
每个女孩心中的婚纱梦
梦中的婚礼 梦中的纱
女人最美的一天
那天.在公园无意看见一对新人在拍婚纱照.
在郁郁葱葱的草地上.
身着洁白婚纱的新娘高高昂着头.
夕阳下,落日的余晖将新娘镀了一层金边.
像自由女神一般庄严.圣洁和美丽.
新郎呢.站在摄影师身边.
背对着新娘.
脸上露出不耐烦的表情.
而他身上的白色礼服也皱巴巴的.
天知道为什么照片上就变的优雅而挺括.
他微皱着眉头.
用袖子檫汉.
仿佛在说.在这样的天气穿这样的衣服简直糟透了.
但我却感觉者也许是一种幸福的炫耀吧.
这温馨的一幕在我心里反复盘旋久久不能释怀.
但是在幸福的背后我感觉还有许多的事情需要我们去做.
因为婚姻不是童话中的故事.
不是每个灰姑娘总能遇见她的王子.
他们经过一些苦难总能在一起幸福的生活.
但是童话是没有续集的.
它不会涉及王子和公主的吃饭.生病.吵架.生儿育女的.
如果只是浪漫.
那样的爱可能是不会长久的.
有人说过.
爱情或许可以一尘不染.
但是婚姻不可以.
忽然感觉爱情就是那副经过技术处理美伦美奂的婚纱照.
而婚姻就是现实中那件皱了的燕尾服.原汁原味.
看着幸福的人们.
我在想婚姻最重要的是什么?
它不应该只是一张照片.
最重要的是能否经的起现实的考验.
所以在婚姻上我们需要学*的还很多,很多.
地球上一切生物都离不开太阳:有了太阳,才有彩虹风雨过后的炫丽;有了太阳,才有冬日彻骨寒冷里的温暖;有了太阳,才有花儿在诗情画意里无羁的绽放。因此,虽有夏日里似火的骄阳,但在人们心中阳光依然是很美好的东西。但月有圆缺,天有阴晴,此事古难全,怎样才能天天感受到太阳的存在呢?
把阳光储存起来!
阳光是彩带吗?我可以剪一段放在我的袋囊里;阳光是食物吗?我可以存放在冰箱里;阳光是美丽的文字吗?我可以把她刻在大脑里……都不是。我们虽能看见她靓丽的身影,触摸到她热情的肌肤,但她总是从我们指尖调皮地滑过、轻巧地挪移、伶俐地飞去了。
聪明的说,把阳光储存在被子里吧,当阳光发疯般的俯瞰着大地,把棉被裸放在太阳底下做深呼吸,像一块海绵,吸足了太阳的温暖,在阴雨潮湿的天气里就能感受到棉花刚弹过般的松软,当那一抹干爽清新的阳光的味道轻轻掠过鼻翼,有如沐浴在阳光里,梦被染上七彩的颜色。
有人说把阳光储存在衣服里。打开衣柜的瞬间,还没等“满园春色”的时装映入眼帘,自然清新干爽的阳光气息便“开窗扑面来”。穿在身上亲切舒畅自信,在被阳光充盈的嗅觉里感受沁人心脾的惬意。
还有的说,把阳光储存在屋子里。常打开门窗,让太阳进来走走,陪慵懒的你,歇歇脚。
智者说,
其实阳光最应储存在心里,她代表一种从容、淡定、乐观的心情。
人的心情也像天有阴晴一样,常常会遭遇坏心情的骚扰。有时会有“枯藤老树昏鸭”的惆怅;“人比黄花瘦”的哀怨;有时会有“遍插茱萸少一人”的凄凉;“夕阳无限好,只是*黄昏”的无奈。当不经意间心情走过雨季的时候,拿出储存在心中的阳光晒一晒,就像城市的洒水车,给城市附上清新的面膜。心中的阴霾便被微风吹散,被阳光蒸融了,相信,雨也会变成美丽的太阳雨。保持一颗从容淡定乐观的心是拥有阳光心情的前提。
苏东坡被流放蛮荒之地还保持浪漫心思照样诗词歌赋,就是用这种恬淡*和的阳光心情去排解那些抑郁愁苦、惆怅失落。“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就算山涧的一朵野花或荒野的一簇迎春,也要昂头绽放。
心中存有阳光,才有雨后炫丽的彩虹。
心中存有阳光,才有心花无羁地绽放。
心中存有阳光,才有爱和被爱的温暖。
你储存的阳光越多,你的人生越灿烂。
那就储存阳光吧,让她像空气一样绕在你的身旁。
这一切仅仅是幻觉而已
幻觉而已
幻觉而已
是幻觉而已
幻觉而已
幻觉而已
我透过身体看见你
我看到了你的灵魂穿过我的身体
一起看夕阳光线的变幻,一起愉快的度过生命里的每一个三天 ,一起牵手走过白发苍苍的光阴和阴雨的夏至,一起在世界失去声音的夜晚入眠,一生一次,一次一生。
憧憬一段任性的旅行,最好在青春飞扬的时节,最好有个遥远美丽的目的地,最好能伴阳光前行,最好,有你
人总是这样渐渐归于*静,铁轨在持续延伸,看不到尽头。在命运的洞穴中穿梭,明明灭灭,冷暖自知,郑重自持。 总会有那么一点灰。
假如你漂泊无定,不妨去这个城市最繁华的街道走一趟,用你最自在的步调与速度。
假如周围人的行走速度大大超过你,此地不宜久留;
假如十分搭调,这里很适合你;而幸福的真谛就在于选择自己喜欢的鞋子走完这一生。
黑猫不睡(一)
我站在绿成一片模糊的高草中,抱着那只喜欢望天的幼小的黑猫。我穿着白得很柔和,白得可以与云朵没有界线的长裙,纤细的白色流苏同纤细的绿色高草相纠缠。我身后是爬满野蔷薇的半壁墙。我有着与花朵很相称的新鲜的笑。——这是一张晨木为我拍的照片
其实我不算美,但是我认为自己很美。晨木也认为我很美。我想这足矣。
在这个下着大雨的午后,我回到了这个城市,回到了城郊的旧家。我撑了把艳橙的伞,在没有阳光的日子,用它的暖橘色慰藉自己。然后我就在距家五米远的电线杆上看到了这张自己的照片。雨水在我的那张脸上蔓延,微笑好像已经褪了色。一张寻人启事。是晨木在发疯似的找我。
重要。我思考着这个词的意思。我承认被这张寻我的照片感动了。我想丢掉伞,抱着电线杆痛哭。晨木淡淡的肥皂香味似乎在迫*,他可能在唤我。小公主,他说,继续相爱吧。
我不能。因为心里有一只猫昼夜不睡,不休地唱着。它是黑的,黑得叫人心疼和绝望。它是我的墨墨。它不是一只九命的猫,它只有一条命,而且它死了。它是我和晨木无法愈合的伤。
我没有将那张启事看完,转身,逃开。家里的墙壁保持着我曾经粉刷的天蓝色,透着无处不在的冷气
黑猫不睡(二)
我生活在一个男尊女卑的家庭里。我的父亲走路昂着头,声音洪亮。他从不挤公车,也不会去集贸市场买菜,他在愤怒的时候,会扯起我母亲的长发打她。但我的母亲依旧蓄着顺顺的长发。她穿着围裙抑或棉布衬衣,做复杂的饭,种一园子的花,被父亲养在家里,笑和哭都很淡。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学会用恭敬和恭维的语气同父亲讲话,并在他爆发的前一秒逃走。
我养了一只叫墨墨的猫。她夜一般地黑,眼睛很亮,总是惊恐地睁大,很少睡觉。我想这样的黑色使我安静和沉沦。我带着她在夏日的高草里奔跑,在幼儿园的秋千上对着落日数秒。她是我体外的灵魂。
我的父亲在我第一次把她抱回家的时候就警告我,黑猫是不祥物,如果因为这只猫给他添了麻烦,他不会放过我。我和墨墨这两个小孩在低低的屋檐下生活得压抑而战战兢兢。我想这可能是墨墨极少睡觉的原因。
黑猫不睡(三)
有着威廉王子式笑容的晨木住在隔壁,和我上同一所高中。他喜欢摄影和兵器杂志,喜欢穿牌子在左下衣角的T恤,喜欢天空、麦田和海。
但后来他说他最喜欢的还是我。晨木说,小公主,让我们在还是孩子的时候就相爱,步步走到终老吧。 从来没有人用小公主称呼我,我在家里、在学校里都更像一个没有资本发展为王子妃的灰姑娘。我揽着墨墨,惶恐地问,你也会爱我的猫吗,你会不吼我不骂我永远疼我吗,你会扯起我的头发打我吗,你会总让我穿着围裙,守着家吗,你可以给我一个热乎乎的家,并同意我把墙壁刷成蓝色吗?
他说,小公主,我会让你住在蔚蓝的宫殿里,穿一尘不染的长裙,把墨墨喂成走不动的小猪。
我喜极而泣。我想晨木将永远把我和墨墨裹在幸福里,我可以不像我那个正在家里给她男人换拖鞋的母亲一样,活得那么隐约。
我固执地养着墨墨,我固执地爱着晨木。
有一天母亲做饭时,我倚在门边,对母亲说,我喜欢晨木。母亲呆板地笑了。你得先学会做饭,带着油烟味的她说:这将是你的事业。
黑猫不睡(四)
父亲骤然失了业。祖母染了不知名的病就死了。我在她的葬礼上对着这个为丈夫和儿子做了一生奴隶的老女人流尽了泪,也为我和墨墨的命运流泪。我的父亲像颗吐着火芯的炸弹,随时可能宣告我们的末日。 墨墨到了**期,睡得更少了,在夜晚瞑瞑地睁着眼睛,凄烈地叫到天明。我经常带她出门散步,在心里念:墨墨,快些找到自己的爱人,你的叫声迟早会引爆我的父亲。
终于在一个死寂的夜,墨墨不休的叫声像刀锋割裂了我的肌肤。父亲蓦地从床上坐起来。他奔到客厅,然后是墨墨声声死亡边缘的叫声。我飞跑过去,我母亲的男人——我只有这样称呼眼前这个凶悍的疯子——正开了门,企图用脚把墨墨踢出门去。墨墨倒在门边,用爪子扒紧门不肯走。她的肚子被踢,她的头骨被踢,她的脊背被踢,她的尾巴一动不动,像根麻木不仁的绳子。她在一连串的踢打中不能睁眼、不能呼吸,她坚持不放开爪子,不逃离。她惟一可以做的只有流血。傻墨墨,快放开门逃命吧,这样的家不值得你留恋。固执只会送了你的命。
我立刻伏倒在地上去抱住那个可怕男人的脚,那只脚以惊人的频率蹂躏着垂死的猫。那脚向后踢开了我,雨点般的一下下踢向我。我撞到了墙角,头颅像朵绝望中绽放的花。亲爱的墨墨,我或者也快要死了。我眼前越来越黑,我看到母亲在轻微地制止父亲,她带着犹豫和怯懦。我呼唤着晨木:晨木,你是超人,你来救墨墨啊。我在绝望中昏厥。我的梦里有黑得与夜没有界线的墨墨在唱歌。晨木抚着我的脸说,小公主,墨墨不会死,你醒来吧。
醒来时又是很亮的一天了。母亲守在床边,悲哀依旧是很淡的那种。我瞪着她,不敢问出那个有关生死的问题。她说墨墨没死,晨木在看着她。
墨墨依旧没睡。她躺的白色毛巾上布满深深浅浅的血迹。她团缩着身子,像朵开败的绒花。她的嘴合不上了,猫所特有的四颗锋利的长牙齿全断了,剩下参差不齐的血淋淋的牙茬。她从此哑了,她不会叫也不会唱了。她很难站立,前腿断了,小爪子在剧烈颤抖。她用血舌头舔着我的手指,脱落了毛的尾巴摇得像面投降的旗帜。我泪如雨下,小墨墨,你应该逃的,你还那么小,还没做母亲就伤成这样。
我转身扑在晨木怀里,我说:爱我,就带走墨墨。
黑猫不睡(五)
墨墨被安顿在晨木家。她可以康复到一颠一颠地缓慢走路了。我们给她找来一只安静的白色公猫做配偶。残缺的墨墨很快怀孕了。
我无法逃离这个无能的母亲和残暴的父亲圈起的家。我不再跟父亲讲话,也极少跟母亲讲话。每一天我最大的快乐就是放学后去晨木家看墨墨。
晨木的脸色很暗,很像我的父亲。他的父亲出了车祸,肋骨被撞断了。他第一次从医院回来,就冷着脸对我说:大人们说得没错,黑猫只会带来厄运和灾难,你家人,我家人,甚至连她自己都逃不了。
我说,晨木连你也这么说,她只是只简单的猫,她没有魔力,她连自己也保护不了。你答应过我好好照顾她,如果你还爱我。
冬天到了,墨墨的肚子很大了。晨木的父亲仍旧不好。晨木开始冲着我大吼大叫,他忘掉了曾经的誓言,墨墨也已经成了他的负累。我开始像母亲对父亲那样对晨木。帮他做饭给医院的父亲,帮他安慰憔悴的母亲。我一声不响地任由他骂,扫起他摔的一地玻璃碎片。
在一个下着大雪的夜,我又梦见了墨墨,她开口唱了。墨墨还对我说,知道吗,我很累了,我想睡了。 第二天的清晨没出太阳,我在院子里扫雪。晨木走向我,面无表情地告诉我,他昨夜把墨墨赶出了门。我停下来,静止。我说,晨木,你在开玩笑吗,昨晚有那么大的雪,墨墨怀着孕,她没有牙齿,走路也走不稳,甚至连求救声也发不出——我知道这不是玩笑,我说着说着就哭了。我想了想,满怀希望地问,是不是她一直在门口没有离开,你今天早晨又把她抱进了房间?不是,晨木说,我昨晚抱着她去了很远的灌木丛,从那里扔下了她。我母亲说扔了她,父亲的病就会好。
同一个晨木,说要给我公主似的生活,说永远疼我,说要把墨墨喂成走不动的小猪。他是拯救我的神啊,他也一度拯救了我的墨墨。此刻的他,隔世的表情,扭曲的脸孔。我的晨木我已无法看清。
我乞求着晨木,这个胸中已无爱的人,带我去那片灌木。不然墨墨会冻死,或者饿死。
我就是想让她死。晨木说。
黑猫不睡(六)
我找了很远很远,找了很久很久。墨墨像那场雪一样,化没了。我的王子也携着诺言随冬天远离了我。我永远是孤独的无法蜕变的灰姑娘。
初春,幼儿园开学了。一个曾见过我和墨墨的小女孩跑来找我。她哭了。她说幼儿园一个假期没有人,开学后他们在后院秋千边发现一具猫尸。她说好像是墨墨。
我又看到了我的墨墨。她撑开身子躺在化雪后潮湿的泥土地上。周围是小桃花般的一串脚印。她的身体狭瘦,肚子是瘪的——她应该生下了孩子。她周身布满黑色的蚂蚁,在吃她。她的身子早已被掏空了。眼睛也空了,蚂蚁从她的眼窝里爬进爬出。她死的时候应该依旧睁大着眼睛,瞑瞑的。
那个小女孩躲在我身后怯怯地哭,她问我,小黑猫是在腐烂吗?我蹲下来,像过去揽住墨墨一样揽住她。我说,腐烂其实一点也不可怕,我们活着,也一样在腐烂。人的一生其实就是一场腐烂。
墨墨没有找到回家的路,但她找到了我们常来看夕阳的秋千。好墨墨。
墨墨一直都不睡,一直都很累。现在她终于睡了。墨墨,在梦里穿梭的感觉一定很好吧。
我又在心里说,与墨墨非亲非故的蚂蚁在吃着墨墨,可是我最爱的晨木也在啃噬着我的心。我爱的男孩答应照顾我爱的猫,他照顾着她睡去了。
我的猫不是一只九命的猫,她只有一条命,并且她死了。
黑猫不睡(七)
我的父亲很快有了新工作,有了很多钱。他得意洋洋地说是因为墨墨死了。
我还是用了他的钱,去了一个遥远城市的一所寄宿学校。那个城市从不下令我伤心的雪。
父亲也带着他温顺的妻子迁到了美丽的海滨。
临走的时候,我把房间刷成了天蓝色。一辈子,晨木都不可能给我一个这样蔚蓝的家了。
我没有同他告别,因为无所谓再相聚。
今天我又鬼使神差地回到这里。晨木早就搬走了,这里看起来像一片废墟,我甚至可以相信绿色高草里隐埋着坟墓。我把自己关在房子里,想念墨墨,也想念晨木。
下了三天的雨。我不能遗忘那张启事——王子没有忘记他的灰姑娘,他用一张照片代替水晶鞋在寻找她。我忍不住又去看那张可爱的照片和晨木留下的只言片语。雨水洗白了照片,整张启事缺了一半。但我还是看到至关重要的一行字:小公主,我找到了墨墨的孩子们,我一直养着它们。
那一刻我想可能雨停了,出彩虹了。是的,晨木还是有爱的,爱我,也爱墨墨。也许我永远都不会原谅他,但眼下我想见见他和墨墨的孩子。我在启事上寻找晨木的地址,只有赫然的地址两字,后面的内容都被雨水打落,不知漂去何方了。
天意弄人。
我伫立在疯长的野草中间,幻听中的猫又开始了不朽的眠歌。晨木,我们还会相逢吗?
(仅以此文祭奠我死去的爱情)——张悦然
最伤人的话 总出自最温柔的嘴
嘴唇上的一抹红 独特的魅力.
十二支口红
第一支口红叫“缘起”。取的是薄雾的清晨一枝新开月季的颜色,最娇滴滴的轻粉,仿佛春光乍泄的稚气和无端,用小小的羞怯与温柔,一点点地渲染花朵与季节的邂逅,分明两相惊喜,却又相对无言,只是风里,淡淡的一缕花香。
第二支口红叫“纯情”。想去偷十八九岁少女健康美丽的腮红?只是远远看见心仪的人的侧影,便禁不住满面飞红的那一种。简单的岁月,简单的心,连心事都是干干净净的。所以这一种口红,也会是纯粹得不杂一点其他。
第三支口红叫“初吻”。是生命中第一朵玫瑰的颜色。滴血一般的红,全力地绽放,最初然而最真挚的爱意,终于要在这一刻,从他的心里传递到她的心里。而即使经过的日子已汇聚成海,又有谁能忘记初吻颤栗惊怯的喜悦?
第四支口红叫“热恋”。除了火焰,还可以是什么样的色彩与炽热?热恋的痴狂便是那样熊熊的烈焰,是生命中最不遗余力的付出,忍受所有被烧灼的痛楚,甘愿将自己的全部化为灰烬,只要能够,真正地燃烧一次。
第五支口红叫“长相思”。用桑子红,是微酸的紫与更深彻的红。想念,总是这样的,记忆里他的柔情蜜意是化不开的甜,然而悠悠地,念着他的冷,想象着他的寂寞,于是渐渐地,一直酸到心里去,逼出人的泪。
第六支口红叫“大婚”。当然要选最热烈和最艳丽的红,仿佛太阳。连太阳都为他们停留,在她的唇上,在他闪亮的眼睛里,在她将自己终身交付的情意里,在他宽广的怀抱里,永远温暖他们的未来。
第七支口红叫“牵手”。是龙凤烛不动声色的暗红。两支烛,相依相伴,共同沉静地燃烧在黑暗里,把自己的光投到对方的身上,彼此是彼此的光源,总是站得远远的,仿佛很生疏,然而他们的光,在空中交融成湖泊。
第八支口红叫“挑情”。怎么形容呢,它的*常和温馨?只好说是大蛋糕上红奶油的甜香。再怎样滚烫沸腾的浓情,大概都挨不过家常生活的若无其事吧,渐渐地沉淀冷凝,表面敷上一层冷冷的膜。所以要有节日、庆祝,要有不时的波澜,要有她回眸时,娇艳欲滴的唇,刹那间仿佛时光倒转,回到相遇的最初。
第九支口红叫“艳遇”。最惊艳亦是最诡异,是罂粟美丽至极限而致命的红。它的颜色,它的芳香,桩桩件件都是不能抗拒的诱惑,当你触及,整个人会渐渐地飞升,承接巨大的快感??然而,总是要到一切都发生以后才知道代价究竟是什么,可是,还真的来得及吗?
第十支口红叫“惑情”。是会随着天色和季候而改变的。爱之则欲其生,恨之则欲其死,既欲其生又欲其死,便叫做“惑情”,时时刻刻都是飘摇不定,爱与恨纠缠不清,可是无论怎样改变,总是红的??就好像那个不断在骂那人是“死老头子”,却又去为他买了一件夹克衫。
第十一支口红叫“共白头”。是朴实如泥土的“釉红”。当瓷器还只是泥土,为它抹上一层红釉,经过烈焰、高温、失败的危险,那样的红便深深地渗入瓷器的肌理,内敛而沉默,却与它生死相随。釉红的颜色不够鲜艳,不够夺目,然而无论岁月或者风霜或者伤痕,都永远不能使它斑驳。
第十二支口红,叫“来生缘”。至此,已不再需要任何颜色来点缀我的生命,只需一些透明的油脂来滋润我已渐渐干枯的嘴唇和唇边你永远的名字。注定的,我们之间会有一个人在天堂的门口安静地等待,等着另一个人的到来,夕阳下相视而笑,淡淡招呼:“来了?”
这套口红的名字,叫做“生生世世”。
找到那件属于自己的婚纱
你是我最美的新娘
每个女孩心中的婚纱梦
梦中的婚礼 梦中的纱
女人最美的一天
那天.在公园无意看见一对新人在拍婚纱照.
在郁郁葱葱的草地上.
身着洁白婚纱的新娘高高昂着头.
夕阳下,落日的余晖将新娘镀了一层金边.
像自由女神一般庄严.圣洁和美丽.
新郎呢.站在摄影师身边.
背对着新娘.
脸上露出不耐烦的表情.
而他身上的白色礼服也皱巴巴的.
天知道为什么照片上就变的优雅而挺括.
他微皱着眉头.
用袖子檫汉.
仿佛在说.在这样的天气穿这样的衣服简直糟透了.
但我却感觉者也许是一种幸福的炫耀吧.
这温馨的一幕在我心里反复盘旋久久不能释怀.
但是在幸福的背后我感觉还有许多的事情需要我们去做.
因为婚姻不是童话中的故事.
不是每个灰姑娘总能遇见她的王子.
他们经过一些苦难总能在一起幸福的生活.
但是童话是没有续集的.
它不会涉及王子和公主的吃饭.生病.吵架.生儿育女的.
如果只是浪漫.
那样的爱可能是不会长久的.
有人说过.
爱情或许可以一尘不染.
但是婚姻不可以.
忽然感觉爱情就是那副经过技术处理美伦美奂的婚纱照.
而婚姻就是现实中那件皱了的燕尾服.原汁原味.
看着幸福的人们.
我在想婚姻最重要的是什么?
它不应该只是一张照片.
最重要的是能否经的起现实的考验.
所以在婚姻上我们需要学*的还很多,很多.
一座小岛,一座容易让人迷路的岛。
或许这是因为根本没想要劳心费力去找路的缘故。
说句实在话,在鼓浪屿当个原住民,远比做个观光客要幸福上一万倍。
每天晚上枕着浪声沉沉入睡,清晨迎着海风悠悠醒转...
没有汽车尾气的污染,没有灯红酒绿的诱惑..
就算是一早便聚集在码头的观光客们的嘈杂,也会在那些巷陌里旋转飘扬最终化开淡去..
白天的喧嚷只要到了晚上便会隐去,连一丝痕迹都留不下,到了夜晚,这里就又是属于这里人们的了。
岛上我最爱的,便是那些上了岁数的老房子。即使有些荒芜了、破败了,但仍是漂亮得紧的。从虚掩着的门中猫着腰钻进去,遇见的常常是一片长野了的草地。衬着地上斑驳的树影,夕阳下的老屋有着一种饱经风霜的落寞美感,让人觉得在那些深锁着的斑驳木门后,定是藏着些什么美丽的故事。引得你想要一家挨一家地窥探、寻找下去..
又或者,在墙角斜插出来的三角梅吸引、诱惑下,走上了一条本不想走的巷子。本以为是死胡同,但却在接*尽头处猛然发现另一条小道,随即又继续自己的旅程..
小巷一向路窄,再配以两侧的高墙,于是也就显得越发的安静,走路时原本轻巧的脚步声也会因此而变得响亮。
你永远不会知道自己将会走到哪里,悠然地走在这些半天也见不到半个人影的小巷里却也不会害怕。就算是在已黑的天色里走上这里最为僻静的小路,心里也会是*静坦荡的。这座美丽的世外小岛,总是能够给人以莫名的安心,以及令人踏实的安全感。
在美华老人疗养院里,有一片墓地。躺在那里的人们个个都面朝着大海,淡静地守着每年的秋去春来、每天的日升月沉。他们或许是这岛上某一人的父母或是亲人,再或者,是那些到此休憩的旅人。不管他们之前来自哪里,现在,他们的家都在这里。生的时候能够感受春暖花开,故去之后依然留在这里守望大海。和后人们一道,日夜枕着波涛沉睡。
穿过笔山隧道,海边有座小小的灯塔,在墨黑的夜色里一闪一闪。
站在岸边,风渐起。有夫妻俩带着狗儿散步。在这岛上就算只做只小猫小狗,也算是幸福的。可以自己在街上溜达跑闹,还有足够多的院子可以供它们撒欢玩耍。不用担心什么时候便有个长着四个轮子的怪物呼啸而过,更不用担心什么时候突然就成了人们的盘中餐、碗中餮。
曾经听人说,在鼓浪屿最好的事情就是散步。
但我觉得,在鼓浪屿最幸福的事情,是迷路。
我在等待你,等你陪我去鼓浪屿。
那个愿意陪我迷路的人。
地球上一切生物都离不开太阳:有了太阳,才有彩虹风雨过后的炫丽;有了太阳,才有冬日彻骨寒冷里的温暖;有了太阳,才有花儿在诗情画意里无羁的绽放。因此,虽有夏日里似火的骄阳,但在人们心中阳光依然是很美好的东西。但月有圆缺,天有阴晴,此事古难全,怎样才能天天感受到太阳的存在呢?
把阳光储存起来!
阳光是彩带吗?我可以剪一段放在我的袋囊里;阳光是食物吗?我可以存放在冰箱里;阳光是美丽的文字吗?我可以把她刻在大脑里……都不是。我们虽能看见她靓丽的身影,触摸到她热情的肌肤,但她总是从我们指尖调皮地滑过、轻巧地挪移、伶俐地飞去了。
聪明的说,
把阳光储存在被子里吧,当阳光发疯般的俯瞰着大地,把棉被裸放在太阳底下做深呼吸,像一块海绵,吸足了太阳的温暖,在阴雨潮湿的天气里就能感受到棉花刚弹过般的松软,当那一抹干爽清新的阳光的味道轻轻掠过鼻翼,有如沐浴在阳光里,梦被染上七彩的颜色。
有人说把阳光储存在衣服里。打开衣柜的瞬间,还没等“满园春色”的时装映入眼帘,自然清新干爽的阳光气息便“开窗扑面来”。穿在身上亲切舒畅自信,在被阳光充盈的嗅觉里感受沁人心脾的惬意。
还有的说,把阳光储存在屋子里。常打开门窗,让太阳进来走走,陪慵懒的你,歇歇脚。
智者说,
其实阳光最应储存在心里,她代表一种从容、淡定、乐观的心情。
人的心情也像天有阴晴一样,常常会遭遇坏心情的骚扰。有时会有“枯藤老树昏鸭”的惆怅;“人比黄花瘦”的哀怨;有时会有“遍插茱萸少一人”的凄凉;“夕阳无限好,只是*黄昏”的无奈。当不经意间心情走过雨季的时候,拿出储存在心中的阳光晒一晒,就像城市的洒水车,给城市附上清新的面膜。心中的阴霾便被微风吹散,被阳光蒸融了,相信,雨也会变成美丽的太阳雨。保持一颗从容淡定乐观的心是拥有阳光心情的前提。
苏东坡被流放蛮荒之地还保持浪漫心思照样诗词歌赋,就是用这种恬淡*和的阳光心情去排解那些抑郁愁苦、惆怅失落。“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就算山涧的一朵野花或荒野的一簇迎春,也要昂头绽放。
心中存有阳光,才有雨后炫丽的彩虹。
心中存有阳光,才有心花无羁地绽放。
心中存有阳光,才有爱和被爱的温暖。
你储存的阳光越多,你的人生越灿烂。
那就储存阳光吧,让她像空气一样绕在你的身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