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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所有的夏天都这样开始。白昼不断提前,从七点,到六点,五点,五点缺三分,黑夜被逼到绝境,可怜兮兮,却毫无办法。随后。随后植物的光泽在第二天变得突然强烈。阳光把它们逐段分解。绿的颜色一天变换几万种,直到你忘了究竟什么才是绿色。
我怕是已经忘了。家门前的两三棵树,从回忆里褪成水彩,时间在上面隐隐流动,于是细节处的笔调一律模糊。想得头疼,也无法变得更清晰一些。
这绝对是离家几年的后果。不过虽然这话的口吻挺哀怨,倒也不至于成天长吁短叹地玩伤感。人总是有很多事得忙啊,上班,赶稿,开会,吃饭,看电影,聊天,看书走路说话睡觉偶而半夜醒来,春夏秋冬轮番着,伤感也成了不轻不重的东西,挂在线上感觉不到重量,虽然细线依然在无限延长。
又是夏天。夏天的意义在于裙子和西瓜,挑战五十米的单向泳池,天天洗头,洗发水是桃子味,还有蚊子块,啪啪啪地打在关节上,真痒!又或者,这样的夏天,意味着自己独自在外又半年。多少多少来着?三年又半年。
好象也没什么了不起嘛。
我也不知道什么是了不起的。偶尔为“终于能游50米了”激动一下,随后又在第二天死活没法延续这一神话。从泳池出来,感觉满身的皮肤都在肌肉上有些错位,哪里松了下去,怕是又瘦了一点。于是心情愉快,散着头发往住处走。
一身都是漂白粉的味道。抬起胳膊去闻,几乎像体味般强烈。我从来以为夏天的味道就是西瓜和游泳池两种。一个红色,一个蓝色。而夏天是绿色。简直刚刚好。
我记得所有夏天。烈日和雨水纵横交织,人就在交汇点状如粉末。三四个故事反复悸动,如钝口的刀,艰难地想将凝迟斩成两段,却最终只留下一个异常粗糙的切口。碰到了,麻麻地疼。那是意像般的无奈,绕在心脏某处,感觉的就是全身。
毕竟是很久前的事了,人的记忆会美化出许多不曾存在的细节和气氛。一定是。半满的大厅,变换不停的光线,冷,真的很冷,手心里的掌纹,贴着脸时几乎能感到静默的血在爱情线上流动……
不真实就不真实罢。
{莱昂那多·迪卡普里奥,还会拼么?}
{Leonardo DiCaprio。}
{哇,好强。}
{嘿嘿嘿。}
后来在自己租的房间里看莱昂那多演的《海滩》,没有看完就关了影碟机。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腿麻了,嗷嗷叫着又坐下。电视屏一片机械的蓝光,乡土气,很没意境。
一个人看电影就有这样的好处,想看就看,不看就关掉,坐在地上出神,甚至可以毫不在乎地叉腿坐着,也没有关系。可我还是不怎么喜欢一个人看电影,因为总在半途忍不住这漫漫时间而停了光碟,于是积累下许多看了一半的片子。有些连一半也没有,只有开头几分钟。
那么多的故事,只知道开篇,而不知道结局。竟然也不内疚,还在持续累计这样的状况。只能说是独自生活的某种产物,不辩好坏。也由它去吧。
风扇带来的风穿过衣服,把布料鼓起来。有种温柔的痒静静蜿蜒。额头却还是在出汗。往地上躺过去,哪里贴着地的,总是过一会儿就密出汗了。简单装修以出租给外地人的房子,天花板上只有一条日光灯,涂料刷成雪白色。开始会觉得很单调,后来知道了,即便觉得单调也无能为力。
我是个连电影都懒得看完的人,又怎么会花心思去装扮一个不是“自己家”的地方。虽然我现在住在这里。
像有灰白色的棉线混进了血管,身体渐渐多出许多不可想象的复杂因子。于是几乎能屏蔽掉所有现实,让尘嚣全部溃散在微笑深处,只有这样的时光,一层,不明不暗,反复行走,停下来,依旧以为身处最通透的夏天。
忘记是哪天了,回家后坐在木板床上——当时还没有买凳子,不是坐在自己的大旅行箱上,就是坐在地上,或床上——也没事可干,决定早早睡觉吧。虽然才7点,天也热得未必能顺利入眠。躺下去的时候发现一侧的窗上多了张纸条。
我立即明白了是住在对面楼里的人塞在防盗栏里的。以前不止一次抱怨过这里的楼房彼此间*得一伸胳膊就能摸到另一幢。毫无隐私感。果然。
贴过脸去读上面的字。想交个朋友,以及留下了电话号码。居然还是用铅笔写的,纸也很皱,虽然字还成。读完的时候我心里是有些骄傲的,女生的骄傲吧。随后把那张字条就这么放在外面七八天没动,直到发现被对方又取了回去。
就真的骄傲了起来。
回到住处后把西瓜泡在脸盆里,因为没有其他可以盛的东西。脸盆很浅,只没住西瓜的小半,放进去的时候,半盆的水都没了出来,流得满地都湿了,水泥的颜色迅速由灰变黑。我想这也只有在外头才能做,若是在家里,把木头地板给淹了,妈妈又要唠叨。
想象着西瓜被切开时的味,在地上小坐了一会,抱腿,下巴磕在膝盖上,于是没法说话。也没人能陪着自己说话。昨天吃的桂圆壳忘了扔,空气还留养尊处优的甜味儿。像在读高中时的夏天,黏在指上,当时没有洗干净,就留下了永远的粘腻感。
因为非常不喜欢晒太阳。无论高一,还是高二。暑假里总是歇在家。吃水果看漫画,上网和睡觉。等爸爸像搬运工一样往家里买西瓜。我操起刀。“喀嚓”,有籽的,无籽的,红瓤的黄瓤的。上面插着小勺子,像占领了高地般的胜利。
所有的夏天都得有西瓜相伴,不然意义就不完整了。人心里的固执应该是遗传般的敏感,过滤着一切必须的纯粹。留下的就是枯燥的春秋冬,从沙漏里被流向生命之外,成了毫不有趣的余料。只有剩下的夏天,有西瓜的味道,弥漫在小片的空气里。会不会有谁看见,那是种怎样的浅红?
在这外头住的地方没有大的菜刀——从不会做菜,三餐都在街上找地方吃,当然不可能买把菜刀。就用小水果刀切。很难动手。一小段一小段地划过去,内部已经碎成一团。成绩就是几片大大小小形状各异的西瓜,不用在意这些小事,有得吃就行。吃一块回忆一点。
高一暑假前同宿舍的女生买来西瓜,一样没有可使的水果刀,6人分吃24瓣,互相争夺那些夺大块的,闹成一团。高二暑假时在朋友家切西瓜,我这一半满满的籽,他那一半一颗没有,这疑问我到现在还没想通。高三暑假时我已经决定去北京工作,爸爸妈妈却不知道,还把西瓜最甜的部分留着等我挖走。后来真的走了,看不见他们的无法忍受。
我也在忍受着什么,像那个等电车的女生一样,在眉心无可奈何地簇着,却要尽量不露声色,以为马上就能上车,马上就能回家了。
{说得很伤心的样子。}
{也不至于啊。}
{伤心时会哭么。}
{当然,女生总会因为一点莫名其妙的理由傻傻的哭。即便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究竟是什么突然在眼眶上投了毒。}
有些非常老而纠缠不休的情话,说着鱼和水,流泪不流泪的事。我觉得这真是人类想象丰富的意淫。尽管自己也尝试过。
哭的时候把脸放在盛水的塑料盆里,每次都因为快被呛死而作罢,在游泳池里又哭不出来,就没法去想象眼泪在诞生后就立即被融走的感觉。况且这样的感觉应该是*乎透明般的优美,也就大抵和“痛哭”之类的没有干系。
然而夏天的某些,还是存在着宿命般打动人的东西。于是停下来不愿意前进,于是坐着一动不动,于是身体在哪里变得突然尖锐,刺破了一层厚茧,露出还不曾僵死的翅膀,越扇越疼。
在我们还没那么容易流泪的时候,夏天却在这一点上匆匆败去。三个月里它常常下雨,小孩子从小就知道了“那是天空在流泪”。我以为这是个最心思丰富的季节,它应该是个女性,应该还很年轻,甚至或许才十几岁。
下雨让我感觉天空是很脆弱的,什么悲伤,什么无奈,它都承载不了。而此时天地又融为一体,在四荒八合里回归最初。我们本就是从女娲手里由泥巴点儿变成了直立的小人。身体里和着水与土。于是站在雨里,好象找到了自己的宗源。天上,天上的上面,地下,地下的下面,那些都是我们曾经到达过的故乡么。
又或者是我们将去的异地呢。
孤单,孤单是。
孤单是一个人吃醒来,一个人游泳,一个人的影子在地上比画出“SOS”。一个人唱歌或不唱歌,坐着发呆出神。
孤单是树上的雨滴掉在眼里,代替没有流完的泪。
孤单是电影院的冷气和自己,单人间的影碟机和自己,分手的别人和自己,拒绝的别人和自己。
孤单是买张50元的木头桌子,买把15元的木头椅子,想买床的时候不买了,因为不想再添置家具。
谁也没想过在这外头长久地过下去。
孤单是切西瓜,切得再难看也是自己一个人吃完的,丝毫不用有顾忌。
孤单是雨声,从天到地无处可躲,还有雷轰轰,还有闪电喀嚓,还有没人接的电话,没人知道你害怕得发抖。
孤单是咖啡色的皮肤,被晒疼干裂,而血液却因为逐渐凝固而变作纯白。
孤单是三个半年里的四个夏天。说话也没人听,想听也没人说。只能自己对自己开口找话题:“怪声音”,然后又自己回答:“开着摇头电扇呢”。自言自语。自言自语。自言自语是不是种病?
孤单是晚上腿突然疼了,短短地清醒。
没有夏天,所有夏天,都在这里清醒。
我在等待你。
可你从不曾来。
其实事情是这样的,说得越多,越复杂,越不清晰。并且也越来越不*。不如一起初,你在旁边,默默看着我。我知道你在看我,却装作不知,只把眼睛掠过看往远处。那里有夏日夜色中的树枝,灯火星星点点。这样的无所作为,令人心生感激,一直都不会忘记。它是一种体会。带着禁忌。因为那是神赐予它的深沉。
以赛亚书里说,我必反手加在你身上,炼尽你的渣滓,除净你的杂质。
她说,也许,我们再也遇不到自己想象中的那个人了。那个最值得爱的,为此愿意激烈地付出自己所有的人。我说,那个人本来就不存在。每个人死去时,若有人在身边,未必是最爱的人,而是陪伴照顾有恩于你的人。爱的人,是帮助我们看破心中幻象的人,他最终作用是让你突破迷障,看清自我。他完成后即离去。
我仿佛看见你身后班驳的阳光将你身影勾勒的金灿。
然而转眼就坍塌成废墟。 我别过头。不敢看你的眼。
我开始有点明白。渐渐明白什么是一转身的至此天涯。
什么是冷暖落寞。思念的枝末节迅速爬满心脏。
原来我们都是在怀念。我为我的空。你为你的忙。
爱情是一场涂鸦。
有鲜活的画面也有腐朽的记忆。
我还没经历只是早早地遇见了伤害。
NANA----
虽然“永远”只有简短的两个字,却无人能用文字说得完全,“永远”到底有多远、它不会随着生命的终结而消散,真正的永远是藏在心里。尽管天会变,人会老,但那颗心不变。
很多时候我们不知道,却假装知道;很多事情我们知道,却假装不知道;很多时候我们不开心,却假装很开心。
等待不苦,苦的是没有希望的等待。
看的开一点,伤的就会少一点。
许多事情,总是在经历以后才会懂得,一如感情:错过了,遗憾了,才知道其实生活并不需要这么多无谓的执著。
人生就像一列车,车上总有形形色色的人穿梭往来。你也可能会在车上遇到很多你以为有缘分的人,但是车也会有停下来的时候,总会有人从人生这列车上上下下,当你下去的时候你挥挥手,一转身你能记住的只有回家的路。
不要欠朋友太多东西,因为你可能永远都没有机会还他。
有的人你看了一辈子,却忽视了一辈子。有的人你看了一眼,却影响到你的一生。有的人热情的为你而快乐,却被你冷落。有的人让你拥有短暂的开心,却得到你思绪的连锁。有的人一厢情愿了N年,却被你拒绝了N年。
一个人过了二十岁,就不会动不动就许下承诺,也不会再动不动就为了理想放弃这、放弃那,每个人应该懂得“带你去看世界”那只是一句话,也要学会,有时在生活面前你所谓的尊严一文不值。
不要太看重梦想,吃饱饭才是一切的前提;不要太看重现实,他(她)肯陪着你,给你肩膀,已经是足够了。
做一个淡然女子,飘忽人际中,置身世相外,拒万般诱惑,赢一人之心;做一个静默女子,浅笑袪千愁,轻语醉春秋,虽不善言辞,亦自成风景;做一个浓情女子,寂时似禅定,情开如烈火,爱就梦一场,别恨只道无;做一个寒梅女子,只为暖冬,无意争春,惟愿走过,不求来过
做个寻常女生,三五好友,一个恋人,面目清秀,听街知巷闻的歌,看老少皆宜的剧,买少量首饰,穿舒适衣裤。穿好看的衣服。化少许的淡妆。说得体的话语,有自己的生活圈子。你自己知道,心没有变。对世界有质疑,但凡俗往来总能寻见真情。不偏颇矛盾,不低微脆弱。不向盲目索取,不事事推敲。
空虚时对着夜空唱歌到天明,她在哪里,我不知道。也许我永远也遇不到她,但我熟悉她的心情,做一个女子,美丽却不攀比;做一个女子,有人疼有人爱,简简单单地生活,也是一种幸福。
黑猫不睡(一)
我站在绿成一片模糊的高草中,抱着那只喜欢望天的幼小的黑猫。我穿着白得很柔和,白得可以与云朵没有界线的长裙,纤细的白色流苏同纤细的绿色高草相纠缠。我身后是爬满野蔷薇的半壁墙。我有着与花朵很相称的新鲜的笑。——这是一张晨木为我拍的照片
其实我不算美,但是我认为自己很美。晨木也认为我很美。我想这足矣。
在这个下着大雨的午后,我回到了这个城市,回到了城郊的旧家。我撑了把艳橙的伞,在没有阳光的日子,用它的暖橘色慰藉自己。然后我就在距家五米远的电线杆上看到了这张自己的照片。雨水在我的那张脸上蔓延,微笑好像已经褪了色。一张寻人启事。是晨木在发疯似的找我。
重要。我思考着这个词的意思。我承认被这张寻我的照片感动了。我想丢掉伞,抱着电线杆痛哭。晨木淡淡的肥皂香味似乎在迫*,他可能在唤我。小公主,他说,继续相爱吧。
我不能。因为心里有一只猫昼夜不睡,不休地唱着。它是黑的,黑得叫人心疼和绝望。它是我的墨墨。它不是一只九命的猫,它只有一条命,而且它死了。它是我和晨木无法愈合的伤。
我没有将那张启事看完,转身,逃开。家里的墙壁保持着我曾经粉刷的天蓝色,透着无处不在的冷气
黑猫不睡(二)
我生活在一个男尊女卑的家庭里。我的父亲走路昂着头,声音洪亮。他从不挤公车,也不会去集贸市场买菜,他在愤怒的时候,会扯起我母亲的长发打她。但我的母亲依旧蓄着顺顺的长发。她穿着围裙抑或棉布衬衣,做复杂的饭,种一园子的花,被父亲养在家里,笑和哭都很淡。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学会用恭敬和恭维的语气同父亲讲话,并在他爆发的前一秒逃走。
我养了一只叫墨墨的猫。她夜一般地黑,眼睛很亮,总是惊恐地睁大,很少睡觉。我想这样的黑色使我安静和沉沦。我带着她在夏日的高草里奔跑,在幼儿园的秋千上对着落日数秒。她是我体外的灵魂。
我的父亲在我第一次把她抱回家的时候就警告我,黑猫是不祥物,如果因为这只猫给他添了麻烦,他不会放过我。我和墨墨这两个小孩在低低的屋檐下生活得压抑而战战兢兢。我想这可能是墨墨极少睡觉的原因。
黑猫不睡(三)
有着威廉王子式笑容的晨木住在隔壁,和我上同一所高中。他喜欢摄影和兵器杂志,喜欢穿牌子在左下衣角的T恤,喜欢天空、麦田和海。
但后来他说他最喜欢的还是我。晨木说,小公主,让我们在还是孩子的时候就相爱,步步走到终老吧。 从来没有人用小公主称呼我,我在家里、在学校里都更像一个没有资本发展为王子妃的灰姑娘。我揽着墨墨,惶恐地问,你也会爱我的猫吗,你会不吼我不骂我永远疼我吗,你会扯起我的头发打我吗,你会总让我穿着围裙,守着家吗,你可以给我一个热乎乎的家,并同意我把墙壁刷成蓝色吗?
他说,小公主,我会让你住在蔚蓝的宫殿里,穿一尘不染的长裙,把墨墨喂成走不动的小猪。
我喜极而泣。我想晨木将永远把我和墨墨裹在幸福里,我可以不像我那个正在家里给她男人换拖鞋的母亲一样,活得那么隐约。
我固执地养着墨墨,我固执地爱着晨木。
有一天母亲做饭时,我倚在门边,对母亲说,我喜欢晨木。母亲呆板地笑了。你得先学会做饭,带着油烟味的她说:这将是你的事业。
黑猫不睡(四)
父亲骤然失了业。祖母染了不知名的病就死了。我在她的葬礼上对着这个为丈夫和儿子做了一生奴隶的老女人流尽了泪,也为我和墨墨的命运流泪。我的父亲像颗吐着火芯的炸弹,随时可能宣告我们的末日。 墨墨到了**期,睡得更少了,在夜晚瞑瞑地睁着眼睛,凄烈地叫到天明。我经常带她出门散步,在心里念:墨墨,快些找到自己的爱人,你的叫声迟早会引爆我的父亲。
终于在一个死寂的夜,墨墨不休的叫声像刀锋割裂了我的肌肤。父亲蓦地从床上坐起来。他奔到客厅,然后是墨墨声声死亡边缘的叫声。我飞跑过去,我母亲的男人——我只有这样称呼眼前这个凶悍的疯子——正开了门,企图用脚把墨墨踢出门去。墨墨倒在门边,用爪子扒紧门不肯走。她的肚子被踢,她的头骨被踢,她的脊背被踢,她的尾巴一动不动,像根麻木不仁的绳子。她在一连串的踢打中不能睁眼、不能呼吸,她坚持不放开爪子,不逃离。她惟一可以做的只有流血。傻墨墨,快放开门逃命吧,这样的家不值得你留恋。固执只会送了你的命。
我立刻伏倒在地上去抱住那个可怕男人的脚,那只脚以惊人的频率蹂躏着垂死的猫。那脚向后踢开了我,雨点般的一下下踢向我。我撞到了墙角,头颅像朵绝望中绽放的花。亲爱的墨墨,我或者也快要死了。我眼前越来越黑,我看到母亲在轻微地制止父亲,她带着犹豫和怯懦。我呼唤着晨木:晨木,你是超人,你来救墨墨啊。我在绝望中昏厥。我的梦里有黑得与夜没有界线的墨墨在唱歌。晨木抚着我的脸说,小公主,墨墨不会死,你醒来吧。
醒来时又是很亮的一天了。母亲守在床边,悲哀依旧是很淡的那种。我瞪着她,不敢问出那个有关生死的问题。她说墨墨没死,晨木在看着她。
墨墨依旧没睡。她躺的白色毛巾上布满深深浅浅的血迹。她团缩着身子,像朵开败的绒花。她的嘴合不上了,猫所特有的四颗锋利的长牙齿全断了,剩下参差不齐的血淋淋的牙茬。她从此哑了,她不会叫也不会唱了。她很难站立,前腿断了,小爪子在剧烈颤抖。她用血舌头舔着我的手指,脱落了毛的尾巴摇得像面投降的旗帜。我泪如雨下,小墨墨,你应该逃的,你还那么小,还没做母亲就伤成这样。
我转身扑在晨木怀里,我说:爱我,就带走墨墨。
黑猫不睡(五)
墨墨被安顿在晨木家。她可以康复到一颠一颠地缓慢走路了。我们给她找来一只安静的白色公猫做配偶。残缺的墨墨很快怀孕了。
我无法逃离这个无能的母亲和残暴的父亲圈起的家。我不再跟父亲讲话,也极少跟母亲讲话。每一天我最大的快乐就是放学后去晨木家看墨墨。
晨木的脸色很暗,很像我的父亲。他的父亲出了车祸,肋骨被撞断了。他第一次从医院回来,就冷着脸对我说:大人们说得没错,黑猫只会带来厄运和灾难,你家人,我家人,甚至连她自己都逃不了。
我说,晨木连你也这么说,她只是只简单的猫,她没有魔力,她连自己也保护不了。你答应过我好好照顾她,如果你还爱我。
冬天到了,墨墨的肚子很大了。晨木的父亲仍旧不好。晨木开始冲着我大吼大叫,他忘掉了曾经的誓言,墨墨也已经成了他的负累。我开始像母亲对父亲那样对晨木。帮他做饭给医院的父亲,帮他安慰憔悴的母亲。我一声不响地任由他骂,扫起他摔的一地玻璃碎片。
在一个下着大雪的夜,我又梦见了墨墨,她开口唱了。墨墨还对我说,知道吗,我很累了,我想睡了。 第二天的清晨没出太阳,我在院子里扫雪。晨木走向我,面无表情地告诉我,他昨夜把墨墨赶出了门。我停下来,静止。我说,晨木,你在开玩笑吗,昨晚有那么大的雪,墨墨怀着孕,她没有牙齿,走路也走不稳,甚至连求救声也发不出——我知道这不是玩笑,我说着说着就哭了。我想了想,满怀希望地问,是不是她一直在门口没有离开,你今天早晨又把她抱进了房间?不是,晨木说,我昨晚抱着她去了很远的灌木丛,从那里扔下了她。我母亲说扔了她,父亲的病就会好。
同一个晨木,说要给我公主似的生活,说永远疼我,说要把墨墨喂成走不动的小猪。他是拯救我的神啊,他也一度拯救了我的墨墨。此刻的他,隔世的表情,扭曲的脸孔。我的晨木我已无法看清。
我乞求着晨木,这个胸中已无爱的人,带我去那片灌木。不然墨墨会冻死,或者饿死。
我就是想让她死。晨木说。
黑猫不睡(六)
我找了很远很远,找了很久很久。墨墨像那场雪一样,化没了。我的王子也携着诺言随冬天远离了我。我永远是孤独的无法蜕变的灰姑娘。
初春,幼儿园开学了。一个曾见过我和墨墨的小女孩跑来找我。她哭了。她说幼儿园一个假期没有人,开学后他们在后院秋千边发现一具猫尸。她说好像是墨墨。
我又看到了我的墨墨。她撑开身子躺在化雪后潮湿的泥土地上。周围是小桃花般的一串脚印。她的身体狭瘦,肚子是瘪的——她应该生下了孩子。她周身布满黑色的蚂蚁,在吃她。她的身子早已被掏空了。眼睛也空了,蚂蚁从她的眼窝里爬进爬出。她死的时候应该依旧睁大着眼睛,瞑瞑的。
那个小女孩躲在我身后怯怯地哭,她问我,小黑猫是在腐烂吗?我蹲下来,像过去揽住墨墨一样揽住她。我说,腐烂其实一点也不可怕,我们活着,也一样在腐烂。人的一生其实就是一场腐烂。
墨墨没有找到回家的路,但她找到了我们常来看夕阳的秋千。好墨墨。
墨墨一直都不睡,一直都很累。现在她终于睡了。墨墨,在梦里穿梭的感觉一定很好吧。
我又在心里说,与墨墨非亲非故的蚂蚁在吃着墨墨,可是我最爱的晨木也在啃噬着我的心。我爱的男孩答应照顾我爱的猫,他照顾着她睡去了。
我的猫不是一只九命的猫,她只有一条命,并且她死了。
黑猫不睡(七)
我的父亲很快有了新工作,有了很多钱。他得意洋洋地说是因为墨墨死了。
我还是用了他的钱,去了一个遥远城市的一所寄宿学校。那个城市从不下令我伤心的雪。
父亲也带着他温顺的妻子迁到了美丽的海滨。
临走的时候,我把房间刷成了天蓝色。一辈子,晨木都不可能给我一个这样蔚蓝的家了。
我没有同他告别,因为无所谓再相聚。
今天我又鬼使神差地回到这里。晨木早就搬走了,这里看起来像一片废墟,我甚至可以相信绿色高草里隐埋着坟墓。我把自己关在房子里,想念墨墨,也想念晨木。
下了三天的雨。我不能遗忘那张启事——王子没有忘记他的灰姑娘,他用一张照片代替水晶鞋在寻找她。我忍不住又去看那张可爱的照片和晨木留下的只言片语。雨水洗白了照片,整张启事缺了一半。但我还是看到至关重要的一行字:小公主,我找到了墨墨的孩子们,我一直养着它们。
那一刻我想可能雨停了,出彩虹了。是的,晨木还是有爱的,爱我,也爱墨墨。也许我永远都不会原谅他,但眼下我想见见他和墨墨的孩子。我在启事上寻找晨木的地址,只有赫然的地址两字,后面的内容都被雨水打落,不知漂去何方了。
天意弄人。
我伫立在疯长的野草中间,幻听中的猫又开始了不朽的眠歌。晨木,我们还会相逢吗?
(仅以此文祭奠我死去的爱情)——张悦然
爱猫的人都有一个细腻的灵魂。
有句话说得好,想学会爱人就去养猫,想感受被爱就去养狗。
所以,喜欢猫的男人,是充满爱心的。他们待人亲切、个性温和、乐于助人、而内心坚强。与更喜欢狗的男人相比,他们对另一半更加细心和体贴,更乐于付出。
爱猫的男人都比较感性。但那种太容易动心的性格,也可能成为一个大弱点。对于女人,特别是那些看起来楚楚可怜的女孩子,他们总是充满去疼爱的冲动。而那些意志力不够坚定的爱猫男人,就更容易陷入三角甚至多角的感情纠葛。
不能说好男人都爱猫,但是却觉得基本上爱猫的男人都是好男人。一个懂得关爱呵护小动物的的人一定不会是个坏人,而一个爱猫的男人肯定也坏不到哪儿去。一个爱猫的大男人,往往会流露出一些心底深处最柔软的东西。爱狗爱猪爱牛爱马……的男人无疑也是同样善良的男人,只是我总觉得一个爱猫的男人,内心更会多一份单纯。男人爱猫说明他是一个有爱心的人,感情细腻,同情弱者。
还有一句话说:你对一只猫好,猫猫会觉得自己是上帝;而你对一只狗好,狗狗会觉得你是上帝!
所以,爱猫的男人一般都有自己的主见和个性,有自己的生活重心,决不会随波逐流。喜欢猫的男人讨厌虚伪,不会撒谎。 爱猫的男人都是顾家的男人,他们大都喜欢下厨,喜欢陪伴儿女和猫猫一起玩耍。不管外表有多酷,他们都保有一颗纯真的童心。
与爱狗的男人相比,爱猫的男人观察事物更加细致。他们看上去有点散漫,实际上非常喜欢帮助别人。爱猫的男人更加温柔和细心,更懂得疼惜呵护自己爱的女人。因为在人与猫的关系中,猫是中心;而人与狗的关系中,人是主导。在男人与女人的关系中,爱猫的男人更愿意为所爱的人付出,乐于看到爱人在自己的关爱中露出快乐和满足的神情;而爱狗的男人则多少有点大男子主义,更喜欢享受女人的讨好和呵护,喜欢那种被女人围绕的感觉。
我经常觉得,你会欺骗我。
你怎么可以,那么释怀呢。
你到底知不知道我有多喜欢你。
呵呵,你说得对,我怎么总是喝醉。
“洛阳牡丹甲天下。”这话是有来历的。
洛阳有个书生,名叫常大用,他最大的嗜好是酷爱牡丹花。他听说曹州牡丹花的品种最名贵,就一心一意想到那里去看看。他一直没找到个去的机会。
这一年因为有别的事情要到曹州去,这可趁了常大用的心愿。他想,无论如何也要借这个机会欣赏一下曹州的牡丹。
事情办完后,常大用借了一家大户人家的花园暂时住下。因为那时才是2月初,天气还有些寒冷,牡丹花还没有开。如果不等牡丹花开就回去,这一趟就等于白跑了。等吧,还得等好些日子,他的心情很急,可也没有办法。
他天天在牡丹花园里走来走去,目不转睛地看着刚发出嫩芽的牡丹,希望它能早日长出花苞,早日开放。
可牡丹自有它开放的时日,并不因人们急于看到它的花朵而提前绽开。
常大用看花心切,无法排遣,晚间回来,就写思念牡丹的诗。时间久了,他竟写了一百多首关于思念牡丹的诗。
等了些日子,牡丹花终于含苞待放了。可是常大用的盘缠早已用得净光了,就把暂时穿不着的衣服送到当铺里去典当了。典当的钱也快要花光了,每天把稀粥分成三份,早中晚各喝一点,聊以充饥。就这样,艰难地等待着牡丹花的开放。
一天,天刚微明,他就到了牡丹花园,花还没有开放。花株丛中有一个女郎站在那里,后面跟了一个老太婆,象是女仆人,可穿戴挺讲究。常大用以为这是大户人家的宅眷到这里来游玩赏花的。心想,我性急,这么早就来看花,没想到还有比我更早的。他见有人在这里,而花还没开,就掉转头回到自己的寓所。天快黑的时候,常大用又到杠丹花园里去,见那位女郎和那位老人已先在那里了,他又悄悄地回避了。这样,一连又遇到过好几次。这一次,常大用留心看了看那女郎,她穿的衣服十分华丽,衣服的式样也不一般,似乎皇宫中也没有这样的。他想,一般大户人家的女郎,也没有这样穿着打扮的。他猜想了半天,也没猜出女郎的身世,他心里暗暗说:“这一定是个仙女,人间哪里会有这么漂亮的女郎?”
常大用想,这次我一定去问问她。他大着胆子走向牡丹丛中,女郎已回头走了。他跟在后面,刚转过一座假山,恰巧遇见那位老仆人。女郎坐在后面的石头上没动,老女仆赶紧走上前去,用自己的身体遮护着女郎,回头对常大用喝叱道:“狂生,你要干什么!”常大用赶紧上前作揖,说道:“这位娘子一定是位天仙,小生这厢……”还没等常大用把话说完,老仆人就又训斥他说:“一派胡言!象你这样,该把你捆起来送到县衙门里去!”
常大用吓出一身冷汗。女郎倒没生气,只是微微地笑了笑,说道:“走吧。”说完,转过假山,走了。
常大用可吓坏了。往回走的时候,两腿直打战,两脚也不听使换。他想:
“这一下可闯下乱子了。女郎回去,若告诉她父兄,必然有一场大的麻烦。”
他越想越后悔,暗恨自己:“这是何苦呢,自己是来看牡丹的,干吗在女郎面前冒冒失失的!”可此时后悔也来不及了。他回到寓所,饭也没吃,一头倒在那张空床上,只是恨自己不该这样唐突。所可庆幸的是那女郎还没发脾气。这一夜,他又懊悔,又痛恨,又害怕,翻来复去睡不着。经这一折腾,常大用病了。
第二天,竟没有人来捉拿他,也没有人来骂他,常大用多少放些心了,可再回忆那女郎的言行举止,声容笑貌,历历如在眼前,无一处不动人。这时把害怕的心思又变成对女郎的思念了。这样一连3天,吃不下饭,睡不着觉,一会儿害怕,一会儿思念,把自己折腾得病情加重,堪堪不能起床了。
一天夜间,人们都已经睡定了,常大用迷迷糊糊地躺在床上。这时,那位老女仆走进他的寓舍,手里提了个瓦罐子。她把瓦罐往桌上一放,说道:
“这是我家葛巾娘子亲手和的鸩汤。鸩汤是剧毒药水,喝下去不多会儿就毒死了,你也就不会受疾病之苦了,快喝了吧!”常大用很为吃惊,说道:“我和你家娘子素来没有冤仇,为什么要用毒药来毒死我?”过了一会儿又说:
“也好,既然是小娘子亲手制的毒汤,我就喝了它。与其这样思念,病中受罪,不如喝了毒药死去痛快!”说完,拿起药罐,一仰脖子喝了下去。
老女仆看到这小伙子的憨厚样子,笑了笑,拿起那个瓦罐,出门,走了。
常大用喝过毒药,躺在床上,等待药性发作,死去。可他觉得药味清凉,还有一种特别的香味。喝过不久,觉得头脑清醒了些。他把眼睛闭上,躺着不动。过了会儿,觉得心胸渐渐地宽松了许多,遍身都很舒服,他不再考虑如何死法,也不再想其它的事情,不知不觉地睡着了。第二天醒来,早晨的阳光已照射在窗子上了。他已病了三天不能起床,此时觉得病痛消失,他试着起身下床,走了几步,病已完全好了。他更加认定那女郎是位仙女。
常大用一心想去见见这位仙女,但不知她住在哪里,又找不出个理由来去见她。没有别的办法,只好在没有人的时候,诚心诚意地对天祷告,以表达他对女郎的思念之情。
一天,常大用又要去看牡丹花,刚走到一个小树林中,恰巧碰到他思念的那位女郎。他往四下里一望,别无他人,就高高兴兴地走上去施礼问讯。
女郎客客气气地还了礼。常大用闻到女儿身上有一股奇异的香气。他刚要再和她说话,老女仆从远处走来。女郎让常大用暂到一块大石后面避一避,又用手向南指了指,小声说:“夜间踏着花梯过墙,看那所四面有红窗的房子,就是我住的地方。”说完,急匆匆地走了。
女郎走后,常大用象丢魂失魄一样,不知该怎么办好。
这天夜间,他要找个梯子扛到南墙跟。到了南墙跟前,有一个梯子已经在那里放好了。常大用很高兴,爬上梯子,越过垣墙,到了里面,果然有一所房子,四面都有窗子,窗子上都挂着红绢窗帘,里面的灯光透过红窗帘射了出来,整个窗子都是红的。他小心地走*窗前,听到里面有人在下棋,棋子敲打棋盘的声音不时传了出来。常大用久久地站在外面,不敢往里走。站了好长时间,里面下棋的仍未结束。他想,与其站在这里等候,还不如先回到自己那边,等到里面下完了棋,再过来。常大用登上花梯,爬回到墙这边。
等了一会儿,他又爬过墙这边看看,见棋局还没散,就再爬了回来,如此往返,爬了四五趟,仍没有机会进屋。
是谁在和女郎下棋呢?常大用决定从窗缝里往里望望。原来和她下棋的也是一位女郎,长得也很美丽,只是衣服穿得更淡雅些。那个老女仆也坐在里面,还有一个丫鬟,常给两位女郎端茶,剪烛花儿。常大用见此时仍不能进去,又踏着梯子越墙回到自己这边。这时听到谯楼上鼓打三更。
这次,常大用登上花梯,趴在墙头上,目不转睛地看着里面的动静。不久,就听到老女仆从屋里走了出来。常大用心中高兴:“你们可都走了!”
谁知老仆人没回自己的住室,却走到墙脚下察看,说道:“花梯子怎么放在这里?是谁放的?”说完,又招呼丫鬟出来,把梯子搬走了。常大用心中直埋怨这老太婆多事。
梯子搬走了,常大用想再过去,已过不去了,没有办法,只好回到自己的寓所。
第二天晚上,常大用又去了,来到墙下,见梯子又安放好了。他四下望了望,幸好四周没有人。他越墙而过,见女郎一个人坐在室内,象是在等人,又象是在思考什么事情。女郎见常大用进来,惊惶地站了起来。常大用上前行过礼,说道:“我知道自己缘份浅薄;怕今生见不到你了。没想还终于能见到你。”常大用激动得不知该说什么话好,女郎说:“有志者,事竟成。
你请坐。”常大用刚要对她说说自己的心里话,就听到远处传来说话的声音。
女郎赶紧对常大用说:“我妹妹玉版姑娘来了,你赶快趴到床底下去躲一躲。”
常大用只好顺从地爬到床底下去。他趴在那里,大气儿也不敢出一声。
一会儿,一个女郎从外面走进来,笑着说:“败军之将,还敢再和我战吗?走吧,我那里已经泡好茶,摆上棋盘等着你呢!今天我非和你下个通宵不可!”女郎推托说:“今天身上不大舒服,有些发困,不去了。”玉版姑娘哪里肯答应,非让她去下几盘不可。女郎推托着不肯去,一直坐在床沿上没动。玉版姑娘急了,走上前去,取笑说:“一个人在这里坐着,空屋子有什么可恋的!莫非床底下藏着汉子!”边说笑,边生拉硬拽着走。女郎这才站起身,默默地跟着走了。
女郎走后,常大用十分懊丧。他从床底下爬出来,环视室内,室内整齐清洁,香气袭人,但并没有什么梳妆打扮的化妆用品。看她床上,也没有什么多余的陈设,只有一块水晶如意,芳香清洁,十分可爱。他想:“没有别的可拿,我就拿它权当个信物吧。”于是把那柄水晶如意揣在怀内,越墙而回。
常大用回到自己的寓所,思念时,就拿出水晶如意来展玩。看到如意,闻到芳香,又更加思念那女郎。他想起前天伏在床底下时的情景,听到玉版姑娘说的那些话,真觉得有些后怕。如今偷拿了她的水晶如意,一方面觉得不好意思,但又很盼望女郎能来寻找。
几天之后的一个晚问,女郎果然来了。笑着说:“我还以为你是个君子呢,没想到却是个小偷。”常大用应声说道:“不错,不错,我当过一次小偷。偶然偷了一次,只是希望能够‘如意’罢了。”说着赶快向女郎让坐,女郎大大方方地对面坐下。女郎一入室,室内异香扑鼻,沁人心脾。常大用说:“我第一次见面时,就觉得你是个仙女,现在看来,更加证实了我的想法。我只怕这是一场梦。”女郎笑着说:“你想得也太多了。明明是我和你在一起,怎么会是梦!不过,以后还是小心些好。现在的人,往往爱无端说些闲话。人言可畏,倘或被他们捏造些黑白,那时,你不能生出翅膀来飞走,我也不能乘风飞去,弄得说不清道不明,多不好啊!”
常大用觉得这女郎很有见识,说得也有道理。听她说的这些话,很象*常的人,但看她那相貌、穿戴、举止,又不象*常的人。常大用问她贵姓、芳名,女郎笑了笑说:“你既然认为我是仙女,何必再问姓名!”常大用见她不肯道名姓,也就不再追问,就说:“那位老人是谁?”女郎说:“她是桑姥姥,我从小就受到她的照顾,所以,我一直没把她当仆人看待。”
谈了一会儿,女郎起身告辞,说道:“我那里耳目众多,不可久留。以后有时间,我们再约时间叙谈。”临走的时候说:“那块水晶如意,不是我的,是玉版妹妹放在那里的。”常大用问:“玉版是谁?”女郎说:“是我堂叔姊妹。”常大用把水晶如意拿出,交给女郎。女郎带上走了。女郎走后,满屋里香飘四溢,久久不散。
从此,常大用常和女郎会面。
常大用为了等待牡丹开放,又恋着常和女郎会面,一直在这曹州等待着。
典当衣服的钱早又花光了,早没的可卖了,就要去卖马。女郎知道了,对他说:“你为了我,把衣服都当了,现在又要卖马,这可使不得。洛阳离此,千里迢迢,没有马骑怎么回去?我还有点积蓄,你先拿去用吧。”常大用不肯,说道:“你的一番好意,我心领了,你的钱我不能接受。”女郎说:“不必客气,就算我借给你好了。”她不等常大用分说,强拉着他来到一棵老桑树下。指着一块石头说:“你把它转动一下。”常大用照女郎说的作了。女郎从头上拔下一根金簪来,在土中刺了几下,又说:“你把这土挖一下吧。”
常大用伸手将女郎刺的土挖了两下,一个瓮的口就露出来了。女郎向瓮中取出白银五十余两。常大用说:“够了,够了,不用再拿了。”女郎不听,又从中拿出几根金条来。还要往外拿,常大用只拿了一半,其余的又放进瓮中,掩埋了起来。
一天晚上,女郎来对常大用说:“最*有人说咱们的坏话,看来咱们不能常在这里住了,应该早作打算才好。”常大用听说,非常吃惊,说道:“这可怎么办好!我是个书呆子,一点办法也想不出,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吧。”
女郎说:“没有别的办法,只好逃走。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另找个地方,就说咱们是夫妻,一起过得了。”常大用没有主意,问道:“逃到哪里去好呢?”女郎说:“你家在洛阳,我就跟你去洛阳吧。你先走,我随后去找你,我们在洛阳见面。”
常大用整理好行装,骑上马先走了。他一路打马快跑。心想,自己先到洛阳,打扫好房舍再回来迎接女郎。等到他赶回洛阳,女郎的车马也来到他的家门了。女郎和常大用一起拜见父母,就和正式夫妻一样,没有人知道女郎是私奔的。常大用自己老是觉得拐人家的女儿逃回家中,心里常常惴惴不安。可女郎很坦然。她对常大用说:“你尽管放心。不用说千里之外没有人知道我是私奔的,就算有人知道了,也没关系。我是曹州名门世家之女,他们还能说什么!当年卓文君不是也曾跟着司马相如逃跑的吗?卓文君的父亲卓王孙知道了,不也没把她怎么样吗?不但没有人说闲话,而且还传为佳话。”常大用听了女郎的这番话,才略微放心些。
常大用有个弟弟叫常大器,女郎看了看他的相貌,说:“弟弟的才情比你高,前程也比你大,现在还没完婚。我妹妹玉版,你是见过的,和弟弟的年龄也相当,他们倒是天生的一对儿。”常大用说:“远隔千里,怎么去说亲?”女郎说:“这也不难,玉版妹妹和我最好,让桑姥姥驾车回去一趟就成了。”常大用怕自己拐着她来的事情暴露,不敢这样做。女郎笑着说:“不妨事。”就打发桑姥姥驾车去了。
桑姥姥到了曹州,不久就把玉版接回洛阳。女郎安排大器与玉版成了亲,从此,兄弟两个都过得很合美。日子也过得一天天富起来。
一天,来了一群强盗,闯进常大用家。常大用赶快率领全家躲到一个楼上。强盗一进宅就把楼团团围住,声言不答应他们的要求就放火烧楼。常大用大着胆子问他们什么要求,强盗头儿出来说:“只有两条。第一,听说你们兄弟两个娶的媳都很美,让她们出来,我们见一见;第二,我们一伙五十八人,每人给五百黄金。”常大用说:“每人给五百黄金,我能做主。要弟媳妇和夫人出来见你们,得去和她们本人商量过后再说。”
众强盗齐声呼喊:“不答应,这就点火烧楼!”人们都吓得了不得。
女郎和玉版妹妹都身穿华丽的衣服,戴上贵重的首饰,迈着轻盈的步子,慢慢地从里面走出。她们姊妹俩走下楼来,站在下面的楼梯阶上。女郎对众强盗说:“我姊妹俩都是仙人,名列仙籍,暂时来到人世,对正直的人,我们情愿扶持,却不怕强横威胁。你们每人要一万两黄金,我也拿得出来,就算给你们,你们也不敢要!”许多强盗听了这话,又见她们飘飘然赛过天仙,忙跪下说:“不敢,不敢,我们这就要走。”其中有一个却说:“不要听她的,她是骗人的!”
女郎和玉版本来要回身上楼,听了这强盗的话,就转回身,站在原地,问道:“你要怎么样,说吧,现在说也还不晚!”众强盗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没有一个敢回话的。过了一会儿,女郎手挽着玉版的手,姊妹俩从从容容的上楼去了。强盗见两个仙女已走,只好哄然散去。
过了两年,女郎和玉版各生了一个男孩,女郎这才渐渐露出自己的身世。
在一次谈话中,她说:“我姓魏,母亲封为曹国夫人。”常大用有些怀疑,他想,曹州没有姓魏的世族大家。再说,一个大家世族的女儿,跟人家私奔,家里能够不找吗?这个疑团一直悬在他的心里。
后来,常大用又借故去曹调查询问,访遍了曹州各地,果然没有姓魏的大家族。一次在朋友家里做客,见其墙壁上悬挂着一首诗,题目是《赠曹国夫人》。他听自己的妻子说,她母亲封为曹国夫人,就问道:“曹国夫人是谁?”朋友笑了笑说:“我这就和你去见见曹国夫人。”于是领着他来到后花园,指着一株和屋檐一般高的牡丹说:“这就是曹国夫人。”并告诉常大用说,这株牡丹在曹州牡丹花比赛中,名列第一,被封为曹国夫人。这是最名贵的品种,俗称“葛巾紫”。
常大用了解到这些,心中很是惊骇。他怀疑自己娶的女郎是花妖,弟弟娶的玉版也是花妖。
常大用从曹州回到洛阳,没敢直接问妻子,只旁敲侧击地拿《赠曹国夫人》诗来试探,看看她的反应。女郎见常大用这样怀疑自己,觉得受了极大的屈辱。她没想到自己诚心相爱的人,竟这样怀疑她。她立即着人让玉版妹妹抱着孩子来,自己也把孩子抱在怀中,对常大用说:“三年前,感激你真心思念我,我也真心实意地来报答你。今天被你无端怀疑,我们也就不能再留在你这里了。”说完,和妹妹玉版一起举起怀中的孩子,远远地抛了过去。
两个孩子一落地就不见了。常大用惊慌地回头看时,两个女郎也都不见了。
常大用悔恨不已。
又过了几天,两小儿落地的地方,生出两株牡丹。这两株牡丹长得很快,一夜之间长了一尺多高,当年就开花,一株开紫花,一株开白花,花朵都比盘子还大,比一般的葛巾、玉版花瓣更多,颜色也更美丽。几年之后,就长得一丛一丛,十分茂盛。把它分别移到其它地方,也就变成其它品种,人们都叫不出它们的名称来。从此,牡丹之盛,没有哪个地方能比得过洛阳的。
直到今天,仍然传说着“洛阳牡丹甲天下”的佳话。
【人生三件事】人生莫过做好三件事:一是知道如何选择,找一条适合自己走的路,别左顾右盼,莫贪多求快;二是明白如何坚持,好走的路上景色少,人稀的途中困苦多,勿随意盲从,忌一味跟风,坚守好这一刻,才能看到下一刻的风景;三是懂得如何放弃,属于你的终究有限,放弃繁星,你才能收获黎明。
不为下一个春暖,只为一起踏晨曦乘晚霞。
不等下一场花开,只想一起来晨起去晚归。
如今我不再如醉如痴,也不再想将远方的美丽及自己的快乐和爱的人分享。我的心已不再是春天 我的心已是夏天。我比当年更优雅,更内敛,更深刻,更洗练,也更心存感激。我孤独,但不为寂寞所苦,我别无所求。我乐于让阳光晒熟。我的眼光满足于所见事物,我学会了看,世界变美了。
爱情确实有一种高尚的品质,因为它不只停留在**上,而且显出一种本身丰富的高尚优秀的心灵,要求以生动活泼,勇敢和牺牲的精神和另一个人达到统一。
真诚是人生的一种*等,也是一种约定,也是幸福的一种信号,也是人格的一种升华。
对了,还有思念。思念伴随着回忆————第一次见面,第一次牵手,第一次狂热的裸露……每一个瞬间一口口从烟屁股扎进肺里,流到血液里,刺痛了骨头,身体裂开来,心也跟着一起被扯碎,乒乒乓乓的着响。无比深切的思念,无比真实的撕心裂肺。
我想要对你说出我要说的最深的话语,我不敢,我怕你取笑。因此我嘲笑自己,把我的秘密在玩笑中打碎。我把我的痛苦说得轻松,因为怕你会这样做。我想要对你说出我要说的最真的话语,我不敢,我怕你不信。因此我弄真成假,说出和我的真心相反的话
因为爱你,所以认真,因为爱你,所以改变;我傻,为你傻;我痛,为你痛;因为爱你,有了恋爱的感觉、有过背叛的感觉、有过离别的感觉、 或许是爱的越深,伤的越痛;低头、沉默、蹲墙角、数泪,心在说谎,泪在投降!你是第一个让我这么爱!你是第一个让我这么伤!
爱可以是一瞬间的事情,也可以是一辈子的事情。很多人,因为寂寞而错爱了一人,但更多的人,因为错爱一人,而寂寞一生。在很多时候,我多么想忘了你,却是发现你早已嵌入我的生命里。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骊山语罢清宵半,夜雨霖铃终不怨。有情不必终老,暗香浮动恰好,无情未必就是决绝,我只要你记着:初见时彼此的微笑。
每一次都执着地只为你零乱的游走,上苍赋予我的灵感,每每用心写下的篇章也全都因为你。其实,我们谁都知道,可遇而不可求的爱情已经向我们悄悄地走来。
假如有一天,你丢失了爱情,请打开你的双手,左是是过去,右手是未来,合在一起,中间的就是你自己的现在。你在一开一合中存在,过去的总是一面,未来的才是另一面,没什么悲哀的
因为爱情,为你摆一场文字盛宴,有温度有温暖,亦有许多*实的感动于心底滑过。因为爱情,我们还是年轻的模样;因为爱情,所以我依然随时可以为你疯狂;因为爱情,所以一切都是原来幸福的模样
其实静下心来想想,一切都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糟,不是吗?有很多值得高兴的事情只是你忽略了它,只抓住不好的事情在眼前放大。
爱情是什么滋味?我想没有几个人能说得清道得明。有的人,每天和你争吵,却不曾怪罪你。有的人,连争吵都没有,却已经消失在人海。写给那些经历过爱情的孩子们,亲爱的,其实这就是爱。
做个寻常女生,三五好友,一个恋人。面目清秀,买少量首饰,穿好看的衣服,化少许的淡妆,说得体的话语,有自己的生活圈子。
做个如水女子,静时波澜不惊,风来涟漪如折;
做个静默女子,如丁香无语绽放,只给那些懂你的人;
做个善良女子,心无怨恨者美丽,心存宽恕者圣洁;
做个坚韧 女子,你不是某人的附庸和点缀,更不是某个空间里装饰的花瓶;
做个奋斗女子,走在路上的女人最迷人,有追求目标的女人最动人!
—>>海绵宝宝:“我准备好了,我准备好了,我准备好了……(满怀激动说N遍)”
—>>海绵宝宝:“我们去抓水母!”
—>>海绵宝宝:“hi~章鱼哥~”
—>>海绵宝宝:“你说得对,章鱼哥。”(崇拜的表情+语气)
—>>海绵宝宝:“嗨,章鱼哥,你想吹泡泡吗,只要两毛五。”
—>>海绵宝宝:“哦,章鱼哥,你在冒烟耶,你看起来就像是一棵煮熟的青菜!”
—>>派大星:“嘿,哥们!”
—>>派大星(海绵宝宝的奶奶给他送了件毛衣,无比惊讶的语气):“啊,是个帽子!”
—>>章鱼哥(压着嗓子):“哦,海绵宝宝……”
—>>章鱼哥:“噢,这真是太可怕了!”
—>>章鱼哥:“除了我,所有人都是白痴。”
—>>蟹老板:“你别想从我这里拿走一分钱,一分钱!”可爱的蟹老板却是个典型的资本家。
—>>蟹老板(对痞老板大叫):“你这个老痞子!”
—>>小蜗:“猫~”(是猫不是喵)
—>>章鱼哥:海绵宝宝,我要告诉你一件事海绵宝宝:啊,你是秃子!
—>>蟹老板:“钱~!!钱~!!钱~!!!”
—>>海绵宝宝:“天哪!不!”
—>>蟹老板:派大星你被解雇了!
星:可我不是你的员工!
蟹:那你愿意为我工作吗?
星:当然!
蟹:那好,你被解雇了
—>>海绵宝宝:“小蜗,快来洗澡。我现在一定要让你到澡盆里去!你听见了没有小蜗?你给我回来小蜗,小蜗,小蜗……”
—>>海绵宝宝对章鱼哥说(语速超快):“章鱼哥,章鱼哥,章鱼哥,章鱼哥,章鱼哥……”(章鱼哥一脸缺氧状-_-|||)
—>>海绵宝宝:“你知道小鸡为什么要过马路吗?”派大星:“不知道。”海绵宝宝:“因为小鸡要到马路对面去。”
—>>世界上最大的秘密莫过于你偷偷的把你的秘密告诉给一个人,这样就会在他所收集的秘密当中再秘密的增加一个秘密。
—>>海绵宝宝:我准备好了你准备好了吗派大星?派大星:我准备好了你准备好了吗蟹老板?蟹老板:准备好了你准备好了吗海绵宝宝?(然后重复下去)
—>>海绵宝宝以为大家嫌弃他丑,派大星安慰他,给他讲了一个故事:“从前的从前,有一只企鹅,他很丑很丑。(然后突然变的很大声说)他丑的把所有人都丑死了!(又恢复正常语调说)完了”
—>>海绵宝宝:你今天想干什么派大星??派大星:我不知道,你今天想干什么海绵宝宝?海绵宝宝:我不知道,你今天想干什么派大星?直到派大星看见了卖气球的派大星:我知道了,我想要一个气球
—>>海绵宝宝:“派大星,你要吹泡泡吗?只要两毛五。”派大星:“我也想啊,可是我不够钱!海绵宝宝你借我两毛五吧!”海绵宝宝借了派大星两毛五后派大星又把钱递给他说:“海绵宝宝我来吹泡泡了!”
—>>海绵宝宝:“当我们说什么都别碰的时候意思就是什么都别碰!嗨!嗨!嗨!女士们水母们,你们曾经注意过盐灌吗?我是说你们每天晚上都把它装满,我的意思是它它它们到哪去了呢?啊?啊?啊!你知道我再说什么吗?为什么换灯泡的时候要两个以上的松鼠?为什么?因为他们太傻了!你们听说过金鱼破产的事吗?现在变成了彤鱼!如果说我们着盛产什么,那就是手指的力量!海绵宝宝:因为我生活在水下,所以我最符合水动力结构!”
他继续道:“我是一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我做的所有的事情,就是想找到我和这个世界的联系,我从哪里来,我为什么会在这里?”他看着自己的手,淡淡道,“你能想象,会有我这样的人,如果在这个世界上消失,没有人会发现,就好比这个世界上从来就没有我存在过一样,一点痕迹都不会留下吗?我有时候看着镜子,常常怀疑我自己是不是真的存在,还是只是一个人的幻影。”
我说不出话,想了想才道:“没有你说得这么夸张,你要是消失,至少我会发现。”
闷油瓶&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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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浩荡荡、热热闹闹一批人坐下来,苏打绿的成员总共有六个人,大部分是大学刚毕业和刚考上研究所的年纪,访问他们比较像是老师在课堂上问问题,丢出一个问题之后,总会有一小段不知道谁该要回答的尴尬沉默,接着就是彼此互相推讬,嚷着要推派哪位代表回答。
渐露头角
苏打绿的成员多半是政大的学生,鼓手小威、贝斯手馨仪以及主唱青峰是在附中时就组团,大家不约而同考上政大,中间经过几次团员的更迭,电吉他手阿凯、吉他手阿福的陆续加入,最后则是在去年入团的提琴手阿龚,完成了现在的阵容。苏打绿之所以叫苏打绿,怪名字并非有什么深沉的涵意,纯粹只是因为团员觉得“苏打”很适合用来形容自己的音乐,而主唱青峰喜欢绿色,“苏打绿”的名字就此拍案。
今年的海洋音乐季获得了评审团大奖的苏打绿,很幸运地在当场便得到知名制作人林暐哲的邀约,有机会进入唱片市场,发行单曲唱片。“林暐哲自己到后台找我们,递名片给我。”青峰说:“我当场就吓傻了,马上跑去跟其他团员说:‘ㄟ!他是林暐哲耶!’没想到他们的反应居然是:‘啊?林暐哲是谁啊?’”
其实在林暐哲之前,已有许多识货的音乐人,向苏打绿探寻过发片的可能,但最后却都无疾而终。“因为他们有的想改变我们;有的只想接收我们音乐里的某个特点,我们都不能接受。”馨仪说:“但是林暐哲同时接收我们的优点和缺点,不试图改变我们,而是让我们的优点发扬光大。”
无法归类
苏打绿的音乐很难定义,它有点像英式摇滚,但又不完全是。这也许和六个成员,对于音乐的启蒙和品味都大不相同有关。鼓手小威的父亲是牧师,从小听教会音乐长大;阿凯的音乐启蒙是大学学长介绍他听的齐柏林飞船;阿龚4岁就开始学钢琴,受到古典乐的薰陶最深;青峰在国中以后,接收姊姊留下来的国语流行唱片,开始听王菲的《天空》;馨仪喜欢日本摇滚乐;团长阿福高中时就到民歌餐厅演唱,不过当他说出自己拥有的第一张专辑是Back Street Boys时,马上受到团员的一致炮轰:“亏你说得出口!”、“超丢脸的你!”这样多元的音乐喜好和风格的撞击之下,造就出苏打绿无法归类的音乐风格。即使彼此的音乐品味互不相同,但大家在创作编曲时,都会抛弃成见,讨论的只是:这东西好不好听?彼此喜不喜欢?
6个人拿起乐器、阵仗摆开,在熙来攘往的西门町拍照的确是一件很招摇的行为,惹来不少人驻足围观。有个男学生怯生生地拿起相机问我:“可以拍照吗?”我好奇回问:“你知道他们是谁吗?”男学生说:“当然知道,他们是苏打绿啊!我超喜欢他们的歌。”
这是苏打绿的第三张CD, 三首从未发行过的新歌 "Believe In Music" " I Don’t Care",跟 "蜘蛛天空",是 2004年7月24号在The Stage现场演出的录音,里头还有两支 Music Video,所以也可以叫做AVCD。
有人说苏打绿的现场比录音室好听,其实现场录音是个相当严酷的考验,录音室可以错了再来,现场演出却只有一次机会。当然,以现代的录音技术,是可以修补当天演出的错误,但是这张唱片的后期制作,苏打绿完全没有任何一点重唱,重弹的部份,制作人只是尽力的捕捉当天现场演出的氛围。
因为相信音乐的魔力,相信苏打绿现场演出的魅力,相信音乐不该作假。所以说,就这样吧,让永远变成永远,一个美好而传神的记录。那天的苏打绿很摇滚,跟之前的两张单曲"空气中的视听与幻觉"及"飞鱼"的风格非常不同。
这个想像力无穷,无法清楚界定曲风的新秀乐团,带着一种台湾年轻乐团中罕见的早熟态度和技术,勇敢的挑战自我极限,用令人喘不过气的爆发力飙起了摇滚,却依然保有原来的华丽美感,这就是苏打绿,永远带来猜不到的惊喜。
ok love 苏打绿
有人跟我说,现在的职业联盟,明星才是最重要的。职业队员的技术要炫,打出来的场面要好看;因为在观众眼里,华丽就意味着难度和水*,无可替代的华丽可以瞬间引爆观众的热情
他说得很对,但是这不是我想要的
我进的是竞技圈,不是演艺圈 ;我想要的就是胜负
现在的职业圈子已经快要停滞了,很多人以为目前这些就是这个游戏的全部,其实他们看到的只是冰山一角
我有个朋友,如果他现在还活着 ,肯定也是荣耀最顶尖的大神之一
他做过一个天才之作,我想的就是把它复活,给现在的荣耀加点刺激
退役,只是从头再来罢了
我可是职业选手,你以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