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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上一切生物都离不开太阳:有了太阳,才有彩虹风雨过后的炫丽;有了太阳,才有冬日彻骨寒冷里的温暖;有了太阳,才有花儿在诗情画意里无羁的绽放。因此,虽有夏日里似火的骄阳,但在人们心中阳光依然是很美好的东西。但月有圆缺,天有阴晴,此事古难全,怎样才能天天感受到太阳的存在呢?
把阳光储存起来!
阳光是彩带吗?我可以剪一段放在我的袋囊里;阳光是食物吗?我可以存放在冰箱里;阳光是美丽的文字吗?我可以把她刻在大脑里……都不是。我们虽能看见她靓丽的身影,触摸到她热情的肌肤,但她总是从我们指尖调皮地滑过、轻巧地挪移、伶俐地飞去了。
聪明的说,把阳光储存在被子里吧,当阳光发疯般的俯瞰着大地,把棉被裸放在太阳底下做深呼吸,像一块海绵,吸足了太阳的温暖,在阴雨潮湿的天气里就能感受到棉花刚弹过般的松软,当那一抹干爽清新的阳光的味道轻轻掠过鼻翼,有如沐浴在阳光里,梦被染上七彩的颜色。
有人说把阳光储存在衣服里。打开衣柜的瞬间,还没等“满园春色”的时装映入眼帘,自然清新干爽的阳光气息便“开窗扑面来”。穿在身上亲切舒畅自信,在被阳光充盈的嗅觉里感受沁人心脾的惬意。
还有的说,把阳光储存在屋子里。常打开门窗,让太阳进来走走,陪慵懒的你,歇歇脚。
智者说,
其实阳光最应储存在心里,她代表一种从容、淡定、乐观的心情。
人的心情也像天有阴晴一样,常常会遭遇坏心情的骚扰。有时会有“枯藤老树昏鸭”的惆怅;“人比黄花瘦”的哀怨;有时会有“遍插茱萸少一人”的凄凉;“夕阳无限好,只是*黄昏”的无奈。当不经意间心情走过雨季的时候,拿出储存在心中的阳光晒一晒,就像城市的洒水车,给城市附上清新的面膜。心中的阴霾便被微风吹散,被阳光蒸融了,相信,雨也会变成美丽的太阳雨。保持一颗从容淡定乐观的心是拥有阳光心情的前提。
苏东坡被流放蛮荒之地还保持浪漫心思照样诗词歌赋,就是用这种恬淡*和的阳光心情去排解那些抑郁愁苦、惆怅失落。“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就算山涧的一朵野花或荒野的一簇迎春,也要昂头绽放。
心中存有阳光,才有雨后炫丽的彩虹。
心中存有阳光,才有心花无羁地绽放。
心中存有阳光,才有爱和被爱的温暖。
你储存的阳光越多,你的人生越灿烂。
那就储存阳光吧,让她像空气一样绕在你的身旁。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骊山语罢清宵半,夜雨霖铃终不怨。何如薄幸锦衣儿,比翼连枝当日愿。
人生若只如初见。短短七个字,道尽多少悲凉的尾巴。初初相识,人若孔雀,本能的尽极绚丽,礼貌羞涩着收敛脾气,绽放美好。而那些观者也大都怀着欣赏,暗暗叫好,怜爱有加。久已,孔雀颓累,羽翼渐退,间或,还会转身,留一光稀、褪色的突兀,逐生尴尬。生人如此,恋人之间也不能幸免。儿时,读温婉缠绵的古典故事,才子佳人,王子公主,总受奸人所害,却也终能柳暗花明,双宿双飞。童话的结尾,会是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便也认定从此,孟光接了梁鸿,举案齐眉,相敬如宾地幸福美满、地老天荒。可长大后,看过许多支离破碎的章节,方约略明白,起初地两情相悦总是美好,柴米油盐却也造就了纷争烦扰,更不论,性格差异的细枝末节。人生若只如初见,愿我们把邂逅时刻谈笑自若、百无禁忌地刹那心动凝固。有情不必终老,暗香浮动恰好。无情未必就是决绝,我只要你记着,初见时彼此的欢笑。
人生若只如初见,优伤的美丽只能定格在回忆中。也许哪天转身而去,留下一个美丽的远去背影。完美的弧线,会诉说着对昨日的依恋。也许,在我们认识的人中,有过误会,有过得失,你就会想起初见时的美丽。或者,那天在某个特定的地方,故地重游,突然发现多年未见的你,一下子就回到了初见的情景,初相遇,那是怎样一种让人难以忘怀的感情呢?!
人生若只如初见。这一句,实在是令人哑然。小时候看红楼,从不愿意去碰后40回。不是瞧不起高鹗,而是没办法接受:怎么那么好好儿的鲜花着锦、烈火烹油,变作了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后来读书,看到一句话:靡不有初,鲜克有终,这才明白过来。原来所有的名字所有的故事,都是写在水上的。那些波澜和涟漪,在当时看来是惊心动魄,而长江滚滚,只是一朵小小的浪花而已。流过,终无迹。
年少的意气风发,最初的感动和梦想,在时间的浸润下渐渐磨灭;一见如故的亲切,山盟海誓的诺言,只剩下一个依稀的背影。朋友是用来出卖的,情感是用来遗忘的,美丽是用来摧毁的,忠诚是用来背叛的……金甲的战神披着天边的彩霞在故事中定格成永恒的记忆,猜得中绚烂的开头,又有谁见到了那早已注定的结尾?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这么深情的句子,居然是出自一个男子之手,我想,容若翩跹世间的时候,定是令无数少女为之倾倒。纳兰词长于情也深于情,短处是有的时候过于直抒胸臆,显得浅了,反而没有多少余味。比如这一阙,就有点这个毛病。但有了第一句话,整个的问题都可以忽略不计。
初相遇的时候,一切都是美好的,所有的时光,都是快乐的。即使偶有一些不如意的地方,也甘心消受,因为抱着憧憬,所以相信一切只会越来越好。所有的困难,都是微不足道,满天的星辰,都在你面前失色,我的世界没有我,全部是你。
“初见惊艳,再见依然”,在我看来,这只是一种美好的愿望。初见,惊艳。蓦然回首,曾经沧海,早已是、换了人间。
流年似水,世事难料。许多既定的开始都有一个想不到的结果,所以才耐人寻味,不管是喜的还是悲的,是自己期待的还是自己拒绝看到的,矛盾和落差给这个世界太多的美丽。
人生若只如初见,所有往事都化为红尘一笑,只留下初见时的惊艳、倾情。忘却也许有过的背叛、伤怀、无奈和悲痛。这是何等美妙的人生境界。
时光匆匆,我们已经回不到过去,也许曾经一见倾心,但是再见之时,也许会是伤心之时。若是如此,不如初见时的那份感觉 ……
深情的怀旧,原是美好的恍惚,记得的也是幸福,那一刻,仿佛时光倒流,繁花盛开。温柔与感动,渴盼与甜蜜,原来只是初初相见。潮生潮灭,沧海桑田,换了人间。所以,如果不能继续,那么,宁愿切断所有退路。愿一切只若初见时般美好。初见惊艳,再见依然。但愿再次见到你的时候,还有初见时那份心情。人生如此,浮生如斯,情生情死,乃情之至。不是吗?
相信每个人都对那个自己一见倾心的人永存记忆,记忆中的他她,或潇洒英俊,风度翩翩;或美丽温柔、似水柔情……是的,这是人与人的距离所产生的美感,得不到原来也是有好处的,那就是可以拥有无尽的幻想,幻想中的他她可以永远美好,永远在镜花水月之中迷幻着醉人的美丽……哪怕明知道这是自己心生的幻境,却也足够让人沉迷其中……
不明白的是,为何还有许多人竟然还会有再续前缘的想法。
当某天,自己原本以为永不会再相见的他出现在自己面前,或许他还算风度翩翩,也还算潇洒英俊,甚至比原来更增加许多成熟,但自己却再也找不回,找不回自己原来如同小鹿碰撞的砰砰乱跳的心…
…这就是人生,这就是心境,失去了便是失去了,永远也回不到从前……
和他拉家常似的谈话,才发现,自己根本就没有懂得过他,也根本不明白他当初想要的是什么?!虽然他的眼中依然闪现出曾经让我心醉的光芒,他的口中说出曾经梦寐的语言。但,*十年的光阴,虽然他一直存在心里,终不过是个影子,是个疲惫时自我安慰的影子,当这个影子真的出现在面前,竟然产生那么多的不真实,那么多的不敢置信,甚至觉得他不应该出现在这个人世间,他应该永远只存在梦境里……
人生若只如初见,这句是谁说的?若只如初见,他依旧是往日谈笑风生,风流倜傥的浪子,而我也只是一个天真娇憨不懂世事的少女,若不是他初次的亲吻,也许他也只是个路人,不会进入自己心里,若不是刚好在不懂情感的年龄遇上,也许我也不会轻易的放手,但最终……遇上了……还是分开了……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来秋风悲画扇?!
有一群姑娘,她们拒绝奢华名牌,她们放弃繁景流彩。
她们身上有一种不可思议的气息,是那样清新,那样自然。
她们用她们纯净的面容,简单朴素的衣着告诉你什么事世界上应有的自然色彩。
总有一天,会有一个人,看你写过的所有状态,读完写的所有微博,
看你从小到大的所有照片,甚至去别的地方寻找关于你的信息,
试着听你听的歌,走你走过的地方,看你喜欢看的书,品尝你总是大呼好吃的东西……
只是想弥补上,你的青春——他迟到的时光。
做一个淡然女子,飘忽人际中,置身世相外,拒万般诱惑,赢一人之心;做一个静默女子,浅笑袪千愁,轻语醉春秋,虽不善言辞,亦自成风景;做一个浓情女子,寂时似禅定,情开如烈火,爱就梦一场,别恨只道无;做一个寒梅女子,只为暖冬,无意争春,惟愿走过,不求来过。
旅途中遇到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每一处美丽的景色,我带不走,也留不下,来了即是来了,走也就走了,但这些都有可能成为一生中难忘的记忆。
再坚强的人,心里都一定有那么一些弱点,一触就碎,一碰就痛。因为不想受伤,我们戴上面具,穿上武裝,设法把自己脆弱的一面藏起來。我们愈不敢面对伤痛,被刺伤的时候,伤口就愈痛。最不容易受伤的人,不是最坚强的人,而是最坦诚面对自己的人。
都说时光飞逝。其实时间一直都在,只是自己的心在变,情在变。人说抵挡不过时间,其实是时间抵挡不过我们的善变。
一直以为幸福在远方,在可以追逐的未来。后来才发现,那些拥抱过的人,握过的手、唱过的歌、流过的泪、爱过的人、所谓的曾经,就是幸福。在无数的夜里,说过的话、打过的电话,思念过的人、流过的眼泪!看见的或看不见的感动,我们都曾经过,然后在时间的穿梭中,一切成为了永恒!
一个人至少拥有一个梦想,有一个理由去坚强。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到哪里都是在流浪
生活总和我们开着玩笑,你期待什么,什么就会离你越远;你执着谁,就会被谁伤害得最深。没有结局的感情,总要结束;不能拥有的人,总会忘记。有些事注定成为故事,有些人注定成为故人,有些路注定要一个人走。既不回头,何必不忘。既然无缘,何必誓言。这个世界那么脏,谁有资格说悲伤
那时候,未来遥远而没有形状,梦想还不知道该叫什么名字。 我常常一个人,走很长的路,在起风的时候觉得自己像一片落叶。仰望星空,我想知道:有人正从世界的某个地方朝我走来吗?像光那样,从一颗星到达另外一颗星。 后来,你出现了,又离开了。我们等候着青春,却错过了彼此……
小心你的思想,因为它不久就会成为你的行为,小心你的行动,因为它不久就成为你的*惯,小心你的*惯,因为它不久就会成为你的品格——我的心中每天开出一朵花
面对失败和挫折,一笑而过是一种乐观自信,然后重振旗鼓,这是一种勇气;面对误解和仇恨,一笑而过是一种坦然宽容,然后保持本色,这是一种达观;面对赞扬和激励,一笑而过是一种谦虚清醒,然后不断进取,这是一种力量;面对烦恼和忧愁,一笑而过是一种*和释然,然后努力化解,这是一种境界。
最伤人的话 总出自最温柔的嘴
嘴唇上的一抹红 独特的魅力.
十二支口红
第一支口红叫“缘起”。取的是薄雾的清晨一枝新开月季的颜色,最娇滴滴的轻粉,仿佛春光乍泄的稚气和无端,用小小的羞怯与温柔,一点点地渲染花朵与季节的邂逅,分明两相惊喜,却又相对无言,只是风里,淡淡的一缕花香。
第二支口红叫“纯情”。想去偷十八九岁少女健康美丽的腮红?只是远远看见心仪的人的侧影,便禁不住满面飞红的那一种。简单的岁月,简单的心,连心事都是干干净净的。所以这一种口红,也会是纯粹得不杂一点其他。
第三支口红叫“初吻”。是生命中第一朵玫瑰的颜色。滴血一般的红,全力地绽放,最初然而最真挚的爱意,终于要在这一刻,从他的心里传递到她的心里。而即使经过的日子已汇聚成海,又有谁能忘记初吻颤栗惊怯的喜悦?
第四支口红叫“热恋”。除了火焰,还可以是什么样的色彩与炽热?热恋的痴狂便是那样熊熊的烈焰,是生命中最不遗余力的付出,忍受所有被烧灼的痛楚,甘愿将自己的全部化为灰烬,只要能够,真正地燃烧一次。
第五支口红叫“长相思”。用桑子红,是微酸的紫与更深彻的红。想念,总是这样的,记忆里他的柔情蜜意是化不开的甜,然而悠悠地,念着他的冷,想象着他的寂寞,于是渐渐地,一直酸到心里去,逼出人的泪。
第六支口红叫“大婚”。当然要选最热烈和最艳丽的红,仿佛太阳。连太阳都为他们停留,在她的唇上,在他闪亮的眼睛里,在她将自己终身交付的情意里,在他宽广的怀抱里,永远温暖他们的未来。
第七支口红叫“牵手”。是龙凤烛不动声色的暗红。两支烛,相依相伴,共同沉静地燃烧在黑暗里,把自己的光投到对方的身上,彼此是彼此的光源,总是站得远远的,仿佛很生疏,然而他们的光,在空中交融成湖泊。
第八支口红叫“挑情”。怎么形容呢,它的*常和温馨?只好说是大蛋糕上红奶油的甜香。再怎样滚烫沸腾的浓情,大概都挨不过家常生活的若无其事吧,渐渐地沉淀冷凝,表面敷上一层冷冷的膜。所以要有节日、庆祝,要有不时的波澜,要有她回眸时,娇艳欲滴的唇,刹那间仿佛时光倒转,回到相遇的最初。
第九支口红叫“艳遇”。最惊艳亦是最诡异,是罂粟美丽至极限而致命的红。它的颜色,它的芳香,桩桩件件都是不能抗拒的诱惑,当你触及,整个人会渐渐地飞升,承接巨大的快感??然而,总是要到一切都发生以后才知道代价究竟是什么,可是,还真的来得及吗?
第十支口红叫“惑情”。是会随着天色和季候而改变的。爱之则欲其生,恨之则欲其死,既欲其生又欲其死,便叫做“惑情”,时时刻刻都是飘摇不定,爱与恨纠缠不清,可是无论怎样改变,总是红的??就好像那个不断在骂那人是“死老头子”,却又去为他买了一件夹克衫。
第十一支口红叫“共白头”。是朴实如泥土的“釉红”。当瓷器还只是泥土,为它抹上一层红釉,经过烈焰、高温、失败的危险,那样的红便深深地渗入瓷器的肌理,内敛而沉默,却与它生死相随。釉红的颜色不够鲜艳,不够夺目,然而无论岁月或者风霜或者伤痕,都永远不能使它斑驳。
第十二支口红,叫“来生缘”。至此,已不再需要任何颜色来点缀我的生命,只需一些透明的油脂来滋润我已渐渐干枯的嘴唇和唇边你永远的名字。注定的,我们之间会有一个人在天堂的门口安静地等待,等着另一个人的到来,夕阳下相视而笑,淡淡招呼:“来了?”
这套口红的名字,叫做“生生世世”。
每年的3月15日至4月15日,正是日本樱花最茂盛最美丽的时节,故被定为樱花节。樱花节期间,无论是公园或是街道,都遍布盛开的樱花树。各大公园和景区人山人海,熙熙攘攘,游客们看樱花,赏樱花,与樱花合影,处处洋溢着欢声笑语。在这个赏花季节,人们带上亲属,邀上友人,携酒带肴在樱花树下*地而坐,边赏樱、边畅饮,真是人生一大乐趣。
一进入3月,几乎所有的日本人就开始盼望著樱花的盛开.等到天气转暖,第一朵樱花终於在料峭的春风中绽开笑脸,一年一度的赏樱活动便从此拉开了序幕.报纸上,电视里,不断传出"某地樱花盛开","某日举办樱花祭"的消息,欢天喜地的日本人装扮一新外出赏樱,女人们穿上和服,小孩子花枝招展,连宠物们也穿红著绿,喜气洋洋.随著樱花由南向北次第开放,整个日本列岛便沉浸在一片花的海洋和节日的喜庆之中.
一树树的樱花,彷佛一团团粉红的云,飘在山坡上,马路边,公园里,庭院中,甚至田野的沟沟壑壑间.
樱花作为一种风景,一种象徵,甚至一种精神,已成为日本特有的文化.日本人赏樱的*俗由来已久.据记载,从江户时代开始,赏樱就已成为春季的民间活动.江户时代是日本历史上的鼎盛时期,可谓"国泰民安",老百姓丰衣足食以后,便开始关注精神享受,盛开於早春的樱花从此成为日本人心目中的靓点.
作为日本的国花,樱花深受日本人与游客的喜爱。目前日本的樱花种类共有300多种,樱花的花季是4月,由南往北依次盛开,最早可以观赏到樱花的是冲绳岛,而最姗姗来迟的樱花则是全日本最寒冷的北海道。樱花的花期不长,盛开的时间一般为10天,就如一片粉色的云彩由南往北飘过整个日本。
樱花绽放时,在公园及街道的赏花处,便可闻到淡淡的花香和欣赏到红色、粉红色和白色的樱花。每当这时,日本各地都会举行大大小小的“樱花祭”,亲朋好友围坐在樱花树下,取出各自准备的便当(饭盒),饮着香槟或是日本清酒,谈笑风生,身边还不时有花瓣随清风掠过,赏花的人群无论是认识或是不认识的,都会不时点头打招呼,甚至交换食品。与其说是赏花,不如说是赏花让大家有了一个真正的“家庭日”和“友谊日”,难怪日本人乐此不疲,甚至有些公司将赏樱花列为公司的“指定项目”。
左眼跳 桃花开 右眼跳 菊花开
他的思念,搅乱了夜里原本的宁静,一路远走,缘分若是多余,就放进别离;再见若是多余,就尽量无情。未知的路上边走边唱,走到洗净铅华,唱到红颜老去。弹指间、还有思念。
不记得是哪一个春季,共同漫步在花的海洋里,你说你愿在每一个秋天,陪我埋葬枯萎的生命。在下一次花开的时候,带着幸福回荡在花开漫野的风里。
曼珠沙华
传说,很久很久以前,某个城市的边缘开满了大片大片的曼珠沙华,也就是彼岸花,它的花香有一种魔力,可以让人想起自己前世的事情。守护彼岸花的是两个妖精,一个是花妖叫曼珠,一个是叶妖叫沙华。他们守侯了几千年的彼岸花,可是从来没有见过面,因为开花的时候,就没有叶子,有叶子的时候没有花。他们疯狂地想念着彼此,并被这种痛苦折磨着。终于有一天,他们决定违背神的规定偷偷地见一次面。那一年的曼珠沙华红艳艳的花被惹眼的绿色衬托着,开得格外妖冶美丽。
神怪罪下来,这也是意料之中的。
曼珠和沙华被打入轮回,并被诅咒永远也不能在一起,生生世世在人世间受到磨难。从那以后,蔓珠沙华又叫彼岸花,意思是开放在天国的花,它的花的形状像一只只在向天堂祈祷的手掌,可是再也没有在这个城市出现过。这种花是开在黄泉路上的,曼珠和沙华的每一次转世在黄泉路上闻到彼岸花的香味就能想起前世的的自己,然后发誓不分开,在下一世再次跌入诅咒的轮回。
传说曼殊沙华轮回无数后,有一天佛来到这里,看见地上一株花气度非凡,妖红似火,佛便来到它前面仔细观看,只一看便看出了其中的奥秘。佛既不悲伤,也不愤怒,他突然仰天长笑三声,伸手把这花从地上给拔了出来。佛把花放在手里,感慨的说道:“前世你们相念不得相见,无数轮回后,相爱不得厮守,所谓分分合合不过是缘生缘灭,你身上有天庭的诅咒,让你们缘尽却不散,缘灭却不分,我不能帮你解开这狠毒的咒语,便带你去那彼岸,让你在那花开遍野吧。
佛在去彼岸的途中,路过地府里的忘川河,不小心被河水打湿了衣服,而那里正放着佛带着的这株红花,等佛来到彼岸解开衣服包着的花再看时,发现火红的花朵已经变做纯白,佛沉思片刻,大笑云:大喜不若大悲,铭记不如忘记,是是非非,怎么能分得掉呢,好花,好花呀。佛将这花种在彼岸,叫它曼陀罗华,又因其在彼岸,叫它彼岸花。
可是佛不知道,他在忘川河上,被河水褪色得花把所有得红色滴在了河水里,终日哀号不断,令人闻之哀伤,地藏菩萨神通非常,得知曼陀罗华已生,便来到河边,拿出一粒种子丢进河里,不一会,一朵红艳更胜之前的花朵从水中长出,地藏将它拿到手里,叹到:你脱身而去,得大自在,为何要把这无边的恨意留在本已苦海无边的地狱里呢?我便让你做个接引使者,指引他们走向轮回,就记住你这一个色彩吧,彼岸已有曼陀罗华,就叫你曼珠沙华吧。
从此,天下间就有了两种完全不同的彼岸花,一个长在彼岸,一个生在忘川河边。
1、爱情,本该甘于*淡,却又不*淡;本该甘于*凡,却又不*凡。不再去想从前,不再执念曾经。
2、也许,这一世,你注定是我宿命里无法逾越的情堑。我知道,今后,你会永远盘踞在我的内心深处,纵然爱你会寂寞了我的所有时光,我依然会守着回忆,在绿肥红瘦的季节里,在清欢浓愁的日子里,倾尽我一世的痴迷。
3、眼波如水,映出窗外繁星点点。迷离的星光,在淡淡的云烟中隐约闪现。空气中到处弥漫着你的气息。你,是我今生无法忘记的梦,无法诠释的情缘。
4、心在路上,念在远方。七月的枝头已渐渐挂满青涩的果瓤。我明媚的笑容背后,唯有你才能明白那缕化不开的忧伤。
5、想你是一种激情,想你也是一种幸福,想你,是我快乐的源泉,让我回到了情窦初开的年代,那种思念在心底里蔓延,蔓延……
6、喜欢与你默默对视,喜欢在心的旷野里,与你缠绵相依。时光荏苒,无关风月,只是,愿意在你的注视下,轻执墨痕,为你写一段文字。一缕清风,一朵小花,一个微笑,一句轻声的问候,就够了。爱,无需刻意的装饰。
7、因为你,无论我走到了哪里,我看到的都是美丽风景,我听到都是悠扬的红尘恋歌。寒冬里,我用你的文字取暖;炎夏里,我用你的歌声纳凉;春天里,我在我的心田里播种温柔和浪漫;秋天里,我在你的心田里收获真爱和真情。
8、如果,爱一个人,守一份爱情,可以在早春一起去踏青,可以在盛夏一起去赏荷,可以在浅秋一起去观月,可以在深冬一起去寻梅,不厌倦,却欢乐,不*凡,却*淡。那么,此生便无憾了。
9、人生有你,阳光灿烂;人生有你,四季温暖;人生有你,不畏艰险;人生有你,期待永远。
10、一场烟雨,一场相思,记忆中的你,只是魂魄,你的躯体依然在古代的南国小镇,假如剪一段雨中的故事能与你相遇,那么她宁愿剪下这段苦涩的相思雨花。
11、夜深人静,对影难眠,远方的你,是否知道我在想你?窗外,明月如霜,洒满西楼,淡淡思念淡淡愁。我不知道,我怎会如此的想你,怎会如此地在意你,明知道没有结果,明知道是一种错,却还是放纵自己,一错再错。
12、,可偏偏在你面前,乱了方寸,失了灵魂,这难道就是所谓的情么?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我只知道,这种感觉很美很甜,令我不愿意割舍,难以忘怀。
13、无数次追问自己,你有什么优点令我如此着迷,你有什么魅力,这么吸引着我?让我不能自拔,放手不能 。千万次的问答换来一次次摇头。是啊,我也不知道,那就让我们保持这份心境吧!不要去捅破那层感情的窗纸,永远保持一份朦胧的美丽。
14、为了寻你,我错过了许许许多多的良辰美景,错过了闲看花开花落的心情,可我不后悔,因为你是我今生最美的遇见,寻得你,我就拥有了全世界的花开颜色。你的到来,为我拂去了浪迹天涯的孤独,我漂泊的灵魂再也不用辗转流连于亭台楼榭之间,湄湄云水之上。
15、人生若只如初见,我情愿那个人不是你,我苦等的那个人还在来的路上。
地球上一切生物都离不开太阳:有了太阳,才有彩虹风雨过后的炫丽;有了太阳,才有冬日彻骨寒冷里的温暖;有了太阳,才有花儿在诗情画意里无羁的绽放。因此,虽有夏日里似火的骄阳,但在人们心中阳光依然是很美好的东西。但月有圆缺,天有阴晴,此事古难全,怎样才能天天感受到太阳的存在呢?
把阳光储存起来!
阳光是彩带吗?我可以剪一段放在我的袋囊里;阳光是食物吗?我可以存放在冰箱里;阳光是美丽的文字吗?我可以把她刻在大脑里……都不是。我们虽能看见她靓丽的身影,触摸到她热情的肌肤,但她总是从我们指尖调皮地滑过、轻巧地挪移、伶俐地飞去了。
聪明的说,
把阳光储存在被子里吧,当阳光发疯般的俯瞰着大地,把棉被裸放在太阳底下做深呼吸,像一块海绵,吸足了太阳的温暖,在阴雨潮湿的天气里就能感受到棉花刚弹过般的松软,当那一抹干爽清新的阳光的味道轻轻掠过鼻翼,有如沐浴在阳光里,梦被染上七彩的颜色。
有人说把阳光储存在衣服里。打开衣柜的瞬间,还没等“满园春色”的时装映入眼帘,自然清新干爽的阳光气息便“开窗扑面来”。穿在身上亲切舒畅自信,在被阳光充盈的嗅觉里感受沁人心脾的惬意。
还有的说,把阳光储存在屋子里。常打开门窗,让太阳进来走走,陪慵懒的你,歇歇脚。
智者说,
其实阳光最应储存在心里,她代表一种从容、淡定、乐观的心情。
人的心情也像天有阴晴一样,常常会遭遇坏心情的骚扰。有时会有“枯藤老树昏鸭”的惆怅;“人比黄花瘦”的哀怨;有时会有“遍插茱萸少一人”的凄凉;“夕阳无限好,只是*黄昏”的无奈。当不经意间心情走过雨季的时候,拿出储存在心中的阳光晒一晒,就像城市的洒水车,给城市附上清新的面膜。心中的阴霾便被微风吹散,被阳光蒸融了,相信,雨也会变成美丽的太阳雨。保持一颗从容淡定乐观的心是拥有阳光心情的前提。
苏东坡被流放蛮荒之地还保持浪漫心思照样诗词歌赋,就是用这种恬淡*和的阳光心情去排解那些抑郁愁苦、惆怅失落。“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就算山涧的一朵野花或荒野的一簇迎春,也要昂头绽放。
心中存有阳光,才有雨后炫丽的彩虹。
心中存有阳光,才有心花无羁地绽放。
心中存有阳光,才有爱和被爱的温暖。
你储存的阳光越多,你的人生越灿烂。
那就储存阳光吧,让她像空气一样绕在你的身旁。
给我一朵花,我会给你整个夏天。
给我一片海,我会给你整个年少。
给我一片草原,我给你整个青春。
我说亲爱的,亲爱的小孩。
就陪我到天荒地老好不好。
亲爱的小孩,你是我至今见过最美丽的模样,在我喜欢的炙热的夏天你悄悄爬上我忧伤的额头,就像树林间躁动的蝉一样钻进我的耳朵唱歌。亲爱的小孩,我喜欢你是寂静的,就像你眺望天空的时候一样带着希冀看着我的眼睛会开出瑰丽的花朵。亲爱的小孩,我喜欢你是安静的,如你睡觉时的样子一般白驹过隙地踩过我单薄的青春逆流而上。亲爱的小孩,我喜欢你是微笑的,我不说话的时候你会点燃所有晦涩的云朵阳光总会铺天盖地的明媚起来。亲爱的小孩,我喜欢你是清澈的,从你眸子里看到的世界永远都是绮丽永远都是华美朴实的。亲爱的小孩,我喜欢你是活泼的,像个不懂事的孩子开心的肆无忌惮的对着我笑,偶尔会迷路我会告诉你我一直都在你的身旁。
亲爱的小孩,我喜欢你是调皮的,偶尔会对我撒娇偶尔会对我小打小闹,我想这样的我会是无比幸福的。亲爱的小孩,我喜欢你是懂事的,会把我灰色的眼睛擦拭干净亦如我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看到生机明亮的样子。亲爱的小孩,我喜欢你是明亮的,会陪我看阴天会陪我看雨天会陪我一起苍老,你总会让我知道天边是有光的我们还是明亮的。亲爱的小孩,我喜欢你是温柔的,会和我一起听风声会陪我一起看日落会躺在我的胸口安静地睡觉。亲爱的小孩,我喜欢你是天真无邪的,会在花丛中跳舞会在流水边歌唱会偷偷的亲一下我的小耳朵。亲爱的小孩,我喜欢你是相信我的,不管天寒地冻不管风声鹤唳你会永远躲在我坚实的身后。亲爱的小孩,我喜欢你是愉悦的,会陪我听鸟叫会陪我看花开会陪我在森林里漫无目的地奔跑。亲爱的小孩,我喜欢你是依赖我的,在茫茫人海中我会紧紧拉住你的手,你会跳起摸我的头发你会静静地看我的瞳孔你会听我的一次接一次的心跳。亲爱的小孩,我喜欢你是勇敢的,世界末日你还是会说在我的身边,我想我是会感动的泪流满面的。
亲爱的小孩,你是造物的恩宠,你是上天的眷顾,
你是我的倒影,你是我的世界,你是我的惊鸿,你是我的夏花。
亲爱的小孩,我想我会好好的,亲爱的小孩,我想我会一直好好的。
亲爱的小孩,时光太寂寞你要照顾好自己,我一个人去找天荒地老了。
亲爱的小孩,我爱你,再见。我爱你,再见。我爱你,再见。
莱戈拉斯 莱戈拉斯·绿叶是黑森林精灵的王子,一支精灵贵族的后裔。
又译:勒苟拉斯
Legolas Greenleaf
Legolas在辛达精灵语中就是“绿叶”的意思
他祖父欧洛斐尔在「最后同盟」中与吉尔加拉德一同出战,并战死在沙场上;他父亲瑟兰迪尔,就是那位把陪伴毕尔博前去孤山寻宝的十三名矮人关进监牢的精灵王。因此,当毕尔博在精灵的宫殿中躲躲藏藏时,很可能见过莱戈拉斯;而更肯定的是,吉姆利一定不会忘记自己的父亲格洛因曾遭到这位精灵的父亲恶待过。
其父瑟兰迪尔,一个在中州绿林建设王国的辛达精灵,与西尔凡精灵生活在一起。莱戈拉斯是个辛达精灵,属于特莱瑞族,是埃尔达精灵,和南边同胞的高贵血统不同,莱戈拉斯没有超脱凡尘的力量,他没有梅里安的血统。
但莱戈拉斯野外生存能力非常出色,对森林的知识很丰富而且视力范围很广 。
如同他的矮人朋友吉姆利,在莱戈拉斯担任幽暗密林的西尔凡精灵特使来到林谷之前,他的生*事迹没有人知道;但按一般惯例推测,他身为王子,必然曾率队防卫边界许多年,曾用无数兽人的性命来磨炼他百步穿杨的技巧。他显然从未离开过黑森林出门旅行,因为他随同远征队来到洛丝萝林时,是他第一次见到这座由凯兰崔尔与凯勒鹏所统治,他的亲族所居住的黄金森林,他在那里第一次面见了那曾居住在蒙福的不死之地的长辈。在洛丝萝林,他获赠了特制的罗瑞安长弓、箭筒与许多的箭,使他作战的能力大为增强;这弓很大,威力比他黑森林的弓更强,所用的箭也更长:在对付半兽人时,它们真是无价之宝。当他在帕兰诺*原上刀弓并用与吉姆利并肩作战之后,回程两人一同前去参观了闪烁洞穴,他在那里见识到了比自己父王的地底宫殿更美丽炫目的奇景。在他战斗途中,他探*了海岸线,第一次听见了大海的呼唤。这唤醒了莱戈拉斯内心深处对他同胞所航行前往的西方仙境的渴望。魔戒大战后,莱戈拉斯带着一批族人搬到刚铎的伊西利安森林居住。
第4纪元120年,伊力萨王阿拉贡去世,莱戈拉斯最终听从了大海的召唤,他自己制造了一条船离开中土,去了西方,身边还有好友吉姆利相伴,孤帆尽影,这是魔戒远征队成员最后的文字记载 。
弓
Legolas携带一把黑色木弓,大概是紫杉木,是他年幼时在黑森林自己制造的。它的外观构造很简单,是由一整块木头刻成的,取的是努曼诺尔弓的式样,但雕刻着金色、优美、沿着弓臂盘绕的长春藤图案。由于Legolas绝大部分时候都是在密林里射箭,因此他用的弓不会特别长,盘上弓弦立起来约有六十寸高,但威力非常强,可用致命的力量轻易将箭射出两百五十米远,虽然比较常见的情况可能是,在黑森林的浓密树林中,当他追猎敌人时,所面对的射击目标通常都会比较*。黑森林的箭有三十寸长,箭身相当坚韧,因此可以承受如此强弓制造出来的拉力,配合弓身染成褐色,有着窄长尖锐的猎杀箭头,样子很像是锥,为的是要一箭射穿盔甲与身躯。箭尾的绿色羽毛几乎可以肯定是来自雄鸡,或其他生活在森林四周遭到猎捕的禽鸟,上面的搭弦凹槽都是手刻的。这些箭都装在木制的箭筒中,箭筒会染色并漆上树脂,让它看起来有深沉的光泽,然后进一步在筒口四周包覆厚金属做为补强。
Legolas在洛丝萝林所获赠的弓是一把令人赞叹的大师之作:它显然是由一整块蔓蓉的树心所削成的,它的雕刻精致巧妙,以致于它看起来像是用比弓身更白的木质雕出树叶与藤蔓覆盖纵横交错得的样子。弓身上弦之后立起来的高度是六十八寸,享有射程远远四百米并且极其精准的美名;如果它的弓弦中真的如传言一样有幸得到一份来自Galadriel女皇的头发祝福,因此它有如此强大力量的说词很可能是真的。蔓蓉树有某种特质,可以让它的拉力强达一百五十磅,这点类似黑森林的弓,只是它的长度与射程范围更大。当它不被拿在手中时,可以放在皮套内,用生皮皮带绑在箭筒的悬挂皮带上。箭长四十寸,比黑森林的箭稍轻,为的是要减低重量;箭尾金绿色的羽毛是取自火鸡毛,修剪成菱形,它们的箭身染成鼠尾草绿,而它们长筒型的箭镞通常打造成梅隆树叶的形状,用以确保造成最大范围的伤害程度。由于这柄强弓的拉力很强,因此搭弦口通常会用骨头或只有银光河里才能找到的坚硬燧石来增强。洛丝萝林的箭筒是木质的,包覆着皮革;上面镶嵌着一只美丽的金色孔雀,这是中土世界很少见的禽鸟,筒口紧裹着金色的固定环。箭筒一次可装满大约两打箭,用筒上所附的悬挂皮带绕过他的肩膀紧盘在他身上,以防在奔跑或打斗中掉落。如此恰当、快速、伸手从肩后抽箭的设计是为了让Legolas可以确信在伸手拿箭时它都会在固定的位置上。
战甲
据说,除了手腕上的两个皮制护臂之外,Legolas一生中只穿过一次战甲,那是他在准备参与圣盔谷大战的时候。如同他的辛达林精灵同胞一样,他知道这会是一场残酷的*身肉搏战,不会有任何转圈的空间,因此他为安全所做的让步是,穿上由坚硬的熟皮革所打造的八层护褶的护肩甲,这套战甲裹住他的双肩,以皮带横过他胸前固定。这些护褶用铰钉固定在一起,但仍足以让他保持动作灵活;第四、第六与第八片护褶上雕刻有罗翰国的图案。在来到帕兰诺*原展开大战之前,Legolas没有机会作类似的准备保护自己,因此这名精灵深入险恶的战场时,身上穿的是他*常旅行时的衣装:有着精美刺绣的淡蓝色丝衫,柔软的灰绿色毛料紧身裤,麂皮高筒靴,形状像重叠的树叶,上面有植物的饰纹,以及一件双层的麂皮短袖上衣:内层的颜色是卡其绿,稍微厚一点的外层是褐色的,内外两层都裁成花瓣的形状,因此它状似一朵花苞。这件外袍长度过腰,袖子只及手肘,并且下摆两旁开叉,因此不会妨碍他的行动。此外,他还穿了一件在洛丝萝林获赠的斗篷,用一枚银叶别针扣在领口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