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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子哲也(黒子テツヤ)
Kuroko Tetsuya
备注:动漫作品《黑子的篮球》中主人公
声优:小野贤章(VOMIC:小清水亚美)
生日:1月31日
身高:168cm
体重:57kg
血型:A型(从动画第5话+漫画第10Q可以得知)
星座:水瓶座
学校:诚凛高校
中学:帝光中学
中学篮球部:奇迹的世代
班级:一年B组
学号:6番
职位:图书委员(114QNG提到)
社团:篮球部
位置:PG(PointGuard—控球后卫)
号码:11号 (帝光时期:15)
球鞋:亚瑟士T25XQ(事实上此款是女式跑鞋)
得意科目:国语(曾经在火神面临留校补*危机时担任火神国文科的指导)
喜欢的女生类型:温柔的人
喜爱的食物:香草奶昔,特制面包(诚凛高中小卖部每月只在25号只一天卖的数量有限的面包,吃了那个,据说无论是恋爱还是社团活动都是必胜的梦幻面包,伊比利猪排三明治加上三大珍味——鱼子酱,鹅肝,松露),价值2800日元。
宠物:哲也二号
特技:Misdirection,加速的传球,改良版——加速的传球回,会消失的运球(又称drive),逆向的误导(又称误导穿越)(或称19missdirections overfloor),会消失的投篮——幻影投篮(尚不成熟),S.A.M防守(是诚凛最大限度地发挥黑子技能的防守阵型)另外擅长玩夹娃娃机。
睡相:很差。曾被两次指出:第一次是暑假合宿,早晨起来打招呼时被火神大我吐槽“是怎么睡得头发这么乱”,见第60Q。第二次是泡温泉后第二天早晨**向说,见第111Q。 刚睡醒
厨艺:自称“如果是做水煮蛋的话不输给任何人”。
成绩单(部分):化学49,数学59,英语55,日本史63,国语81。
储物柜:日向 “哇啊……完全没有值得吐槽的地方。”(整齐地摆放着毛巾,T恤和鞋子)
愿你如阳光,明媚不忧伤
没有阳光 自己便是阳光
阳光下跳舞的孩子
和阳光有关的日子
我站在人潮中,
渴望能握著你的手不鬆開。
而你的面容掩映在人潮中,
我們之間相吸的磁鐵,
似乎失去了效力。
五月的陽光,
是一個短篇小說。
剛剛開始就已經結束了。
我们要学会珍惜我们生活的每一天。因为,这每一天的开始,都将是我们余下生命之中的第一天。
我们有些故事,不一定要讲给所有人听;有些悲伤,不一定谁都会懂;有些伤口,时间久了就会慢慢长好;有些委屈,受过了想通了也就释然了;有些伤痛,忍过了疼久了也成*惯了;有些藏在心底的话,不想说也就没必要说了。其实,并不是所有的痛,都可以呐喊;不是所有的爱,都可以表白。
我的捐赠
不是一轮太阳
而是一盏路灯
太阳惹人耳目
甚至会将你灼伤
路灯静静守候
温暖你内心的冰凉
向日葵有太阳的陪伴,我不需要太阳,我只要有你就很满足了,
虽然你没有太阳耀眼,可是我需要的只是一个你,
需要一个眼里只有我的你,再也容不下别人的你,
你不用有太阳那么耀眼,只要在我眼里那么耀眼就好了,
你不需要那么伟大,把每个人的世界都照的温暖
你只要把我的世界温暖就足够了,
在我的世界里,你就是我的最耀眼的太阳。
温暖的,明亮的,希望的,永恒的。
这些词,都是我用来形容阳光的。和许多人一样,我也对阳光有瘾,在阳光怀里,我就是最幸福。
我突然意识到阳光曾给我每一个人留下那么多故事,并且还在继续创造着,直到我死去的那一天。
在人群中,在嘈杂外,我成长,我有阳光。阳光从不漏掉一个细节。我和阳光的情缘,定是从我小时候就结了用一株秋天里的狗尾草打的蝴蝶结。只是我无法像月岛雯time-leap,无法看到阳光下不带记忆的脸上,是惊奇,陶醉,单纯的开心,还是让阳光熏的睡意昏沉。
从漫不经心到敏感多情,从无意识到自我城堡的建立,我回首,看到的总是自己的影子。阳光,肯定见证了我所有的成长,知道的比爸爸妈妈、亲爱的闺蜜还要多。
想想吧,我那一天从六楼下到四楼,楼梯拐角的窗口出现的那个英俊的男孩儿,背着的双肩包里插着一个网球拍,难道阳光没看见吗?
正是在那样一个阳光的下午!我撒开了就跑到一楼,男孩儿还在视线之内。太阳笑着,给我多一把的阳光,晒得我心慌慌。他在阳光下,是那么美好。我跟着他,走过宿舍区,走进蛋糕店——不知道他买了什么,我随手抓了一罐草莓酱——走完挨着球场的长长的路……走着,走着,后来他去了哪里?那样的阳光照着那样的身影走进了我年轻的心里。
这是哪个季节呢?阳光还是这么美得撩人。我踩着棉实的一地草叶,旋转了一圈,一圈;这样的阳光永远让我满足,让我快乐地唱起歌来。他就站在那棵大树下,在阳光的影子里。我带着香甜的阳光气息,在他面前停住;他拉起我的手,我把满身的阳光给了他;阳光又给了我满身心的明朗,说我总会用得上。
我拿着回忆的底片过滤某些阳光,阳光可以这样黑白。在黑白的阳光里,我感觉同样的温暖,流在他的每一寸37°的柔软肌肤里的温暖。夜晚,我不做阳光的宝贝,就偷偷做那一只跳出城堡的猫,乘着月色柔软而温顺地伏在他用迷离的樱花筑起的巢……
花时过,花事便了。我难道忘了樱花自有期,一周半旬我们也可以称之时?看,一树的樱花,16天便落尽了,何况谁也不可能拥有整一树。寂寞的樱花树,阳光还在照着,这让树从不悲哀。照着,阳光老这么照着,就算你说你哭过,我们也无法去阳光那里讨蒸干的眼泪来;那么,便忘了吧。
阳光,明朗地照在身上。
接下来有阳光的日子,我都不觉得落魄。一个人,可以自由地去任何地方,阳光在脸上,天马行空,冬眠的鸟儿开始飞翔。阳光照嫩了我眼里的春天的绿芽,照亮了夏天盛开的栀子花,照得路上掉进鞋里的秋天一点也不硌脚,何况那本来就明亮凄美的冬天的雪花,经阳光一照,让永恒不再无法抵达。
亲爱的爸爸妈妈,亲爱的朋友们,我知道偶尔你们会想起我。只怪我居无定所,所以若想知道我的*况,还要辛苦你们在早上太阳刚刚打完哈欠,坐起身子时取那第一米的阳光,不一定要用信封;是装在打算逛集市用的菜篮子里,还是装在肯德基早餐配送的纸袋子里都没有关系。你们恐怕都知道,阳光对我一直都那么宽容,慈祥,温暖,明亮。
如今,我拄着拐杖,让阳光搀扶着。穿梭在新一个世纪里的人群里;蓦不然转过那座很高很高的楼的一角,迎面过来一股熟悉的香甜气味包裹着的白头发老人。我咧嘴一笑,来不及抬头,阳光默契地从他身上分离了我当年花季的影子,影子在我身后起舞,优雅地把我身体里的那个关于他的影子邀请到阳光下,旋转出我的记忆。
或许走过这个街角,我就该和阳光一起永恒了。只是这一刻,我还来不及想。
我心里所在默默一遍一遍念叨的,只是:所有的这些,IS-JUST,只不过,是关于阳光。
生命里定要有一次这样的旅行,当某处风景突然闯入你心里,你不加思索地买了奔向它的票,没有计划也不求向导,像它闯入你心一样突如其来。
无畏旅途遥远或前路艰险,无谓错过或恰巧遇见。归来时你会自觉很骄傲:终有一次,你在自己的风景里,不在别人的世界里。
去旅行吧,去很遥远的地方,山谷,*原,湖泊,海地,去一切没有人的地方,去呼喊,去奔跑,去寻找先你一步独自漂流的你的野性。
突然觉得释然绝对是要以行走的方式才可以获得的,这种行走是漫长的,可以是离开中国三百多天,也可以是不去听一首歌三年,亦可以是不去想一个人三个月。
当你不停的变换着手里的票根时,当你在一场没有归宿的漂泊的路途中不断重逢与告别时,当你的鞋子饱含你的足迹时,你的帽檐携带你的目光时,你的背包装载你的期许时,在你的身影中是否可以看到淡然。在某个时刻你是否懂得了旅行的意义。
一个人总要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风景,听陌生的歌,然后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你会发现,原本费尽心思想要忘记的事情真的就这么忘记了。
最好的时光在路上㈡
http://topit.me/album/274560
带自己远走高飞
http://www.topit.me/album/387015
生命里定要有一次这样的旅行,当某处风景突然闯入你心里,你不加思索地买了奔向它的票,没有计划也不求向导,像它闯入你心一样突如其来。
无畏旅途遥远或前路艰险,无谓错过或恰巧遇见。归来时你会自觉很骄傲:终有一次,你在自己的风景里,不在别人的世界里。
去旅行吧,去很遥远的地方,山谷,*原,湖泊,海地,去一切没有人的地方,去呼喊,去奔跑,去寻找先你一步独自漂流的你的野性。
突然觉得释然绝对是要以行走的方式才可以获得的,这种行走是漫长的,可以是离开中国三百多天,也可以是不去听一首歌三年,亦可以是不去想一个人三个月。
当你不停的变换着手里的票根在一场没有归宿的漂泊的路途中不断重逢与告别时,当你的鞋子饱含你的足迹时,你的帽檐携带你的目光时,你的背包装载你的期许时,在你的身影中是否可以看到淡然。在某个时刻你是否懂得了旅行的意义。
一个人总要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风景,听陌生的歌,然后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你会发现,原本费尽心思想要忘记的事情真的就这么忘记了。
最好的时光在路上㈠
http://topit.me/album/221348
带自己远走高飞
http://www.topit.me/album/387015
一边哭 一边笑 一边怀念 一座城 一个人 一段青春 一种回味 一张照片 一座城市 一种街景 一个人笑 一个人哭 一个人很好,其实人生需要很少很少,一杯水,一碗饭,一句我爱你。
一个南一个北.一个海角一个天涯.一段不可逾越不可奢望的距离.有些东西本来是可以斗量的咫尺,一个喘息竟化成无涯轮回.
一个背包,一张车票,一台单反,一个会拍照的爱人,我渴望一场没有限期的旅行。
在这样一个季节,时光安好,坐在城市的一隅,一个人,一杯茶,一本书,一场梦,一切也可以简单如此。
一个人,一座城,一生心疼。
一个人呆久了就成为了一种*惯。甚至忘却当初的孤单如何噬咬自己,如何辗转反侧、痛不欲生。*惯是一种忘却。忘却最初的梦想和壮志,忘却所有刻骨铭心的欢笑与泪水,有人说这叫成熟。还有人说这是衰老。事实上,这不过是*惯。
遥远而苍茫的人海里,扶着单车的少年回过头来,低低的声音说着,喂,一起回家吗? 无限漫长时光里的温柔。 无限温柔里的漫长时光。 一直都在。
一个人能走多远,要看他有谁同行;一个人有多优秀,要看他有谁指点;一个人有多成功,要看他有谁相伴。
我要如加菲猫一般的活着。一大腕杂碎面就能换来一个艳阳天。
没有什么比时间更具有说服力了,因为时间无需通知我们就可以改变一切。
苦难使人呈现坚韧,而一旦苦难成为活着的惯态,人将长久的浸淫其中,反而不对苦难本身有多余感触。顺受等同于活着。这种无形的意志异常强大。苦难深处的人反而从没有想过放弃生命。只有经过幸福体验的对比,才会在强烈落差中无法把持感知的*衡。所以脆弱不堪。
我的名字对你有什么意义?它会死去,象大海拍击海堤,发出的忧郁的汩汩涛声,象密林中幽幽的夜声。它会在纪念册的黄页上留下暗淡的印痕,就像用无人能懂的语言在墓碑上刻下的花纹。它有什么意义?它早已被忘记在新的激烈的风浪里,它不会给你的心灵带来纯洁、温柔的回忆。但是在你孤独、悲伤的日子,请你悄悄地念一念我的名字,并且说:有人在思念我,在世间我活在一个人的心里。
爱情就像拔河,一个人放掉了,另一个人就会受到伤害。
你知道那个魔咒么?坐在3号餐桌,往窗子外望去,你所看到的一见钟情的人,就是真正会给你幸福的人…是的,我在那里望见了你
我想有一天和你开车去旅行。去那 没有去过的地方,没有行李,没有背包,走一个地方停一个地方。
他是陈奕迅,七月的狮子座。
有一个因贪污入狱的父亲,一个热爱购物的妻子,一个女儿。
这些都不过是一个普通男人的生活构成。
而他生来热爱唱歌,他一开口唱,便是他自己的宇宙。
他不帅,也不可爱,有点小胖,每个人都知道他就是K歌之王陈奕迅,天天都有新人旧人唱歌,惟独他唱得那么久远,那么让人记得。
Eason不再年轻也不算太老,结婚,有了女儿,仍然搞怪夸张懂得沉默与自嘲,仍然时常感恩,亦保持真性情,高兴就是高兴,流泪即流泪。
他的身份越来越多,歌手,演员,志愿者,丈夫,父亲,却并没有忘记来时路。亲爱的Eason,好开心我们的时代有你,活力而又叛逆的年龄,
你唱给我们“Shall we talk”,如今知道世途险恶,你唱给我们“浮夸”告诉我们来之不易,
我们无数次也在盛夏凌晨冷气十足的KTV把一首“K歌之王”唱到烂。
如果有人问我为什么喜欢Eason
因为我爱他唱歌时的一本正经,爱他的搞怪,爱他的热心肠,爱他的*易*人,爱他的丝毫不摆架子。
他能够让我感动,谁管他红不红。
每个人都能在他的歌里找到自己,我沉在Eason完美的声线中,寻找一个个故事。
【十年】第一首Eason的歌。
【圣诞结】第二首Eason的歌。
【Shall We Talk】第三首Eason的歌。
【最佳损友】第四首Eason的歌。
【浮夸】第五首Eason的歌。
【不要说话】听到几乎落泪,心里说不出的滋味。
【浮夸】是我的最爱,好喜欢它那种歌剧的感觉,歌词好到让我叫绝,而且写得很讽刺,很现实。
【给你】不厌其烦的听,那感情的宣泄,不要把我推开,当坚持像无赖。
【红玫瑰】几乎那个时候所有人都在听这首歌,只因为那句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Eason 的歌是可以让人安静下来用心听的。
我爱他,只因为他是陈奕迅。
我说了所有的谎 你全都相信
简单的我爱你 你却老不信
——《淘汰》
闭起双眼我最挂念谁
眼睛张开身边竟是谁
——《人来人往》
说来实在嘲讽,我不太懂,偏渴望你懂
是否幸福轻得太沉重,过度使用不痒不痛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红玫瑰》
曾爱惜的总要放手
难接手的又来等候
如我爱你你爱的他都要走
同样犯不着哀求
——《我什么都没有》
若无其事原来是最狠的报复
我才明白时间较分手还残酷
老朋友了再没资格不满足
——《想哭》
为何旧知己
在最后变不到老友
来年陌生的
是昨日最亲的某某
——《最佳损友》
我们约会我们再会
没想到再没有拥抱的机会
我们伤悲我们流泪
也只能流落到陌生人的嘴
——《你会不会》
我们活在选择的年代
选择电视该看哪一台
选择一个人值不值得爱
选择离不开选择生小孩
我们很努力活得精彩
好让看起来活得精彩
——《阿怪》
难离难舍想抱紧些
茫茫人生好象荒野
如孩儿能伏于爸爸的肩膊
哪怕遥遥长路多斜
——《单车》
一时进一时退,保持安全范围
享受被爱滋味,却不让你想入非非
不能相爱的一对,亲爱像两兄妹
——《兄妹》
每次退后又错过你的世界一点
我没有办法清醒应付新的对决
你却轻易让我的心委屈到极限
——《心的距离》
爱一个人是不是应该有默契
我以为你懂得每当我看着你
愿意在角落唱沙哑的歌
再大声也都是给你
请用心听不要说话
——《不要说话》
夸张只因我很怕
似木头,似石头的话
得到注意吗
其实怕被忘记,放大来演吧
世上还赞颂沉默吗,不够爆炸
——《浮夸》
我想见的笑脸只有怀念
不懂怎去再聊天
似等了一百年忽已明白
即使再见面,成熟地表演
不如不见
——《不如不见》
爱上了,看见你,如何不懂谦卑
去讲心中理想,不会俗气
也许一生太短陪着你
情感有若行李,仍然沉重,待我整理
—— 《岁月如歌》
但我拖著躯壳发现沿途寻找的快乐
仍系於你肩膊或是其实在等我舍割
然后断线风筝会直飞天国
——《一丝不挂》
那个背包载满记念品和患难
还有摩擦留下的图案
千金不换它已熟悉我的汗
它是我肩膀上的指环
——《你的背包》
谁人又相信一世一生,这肤浅对白
我只得千语万言,放在你心
比渴望,地老天荒,更简单未算罕有
——《K歌之王》
这是个残酷的喜剧
我的人生早留在你那里
我却还要故作潇洒地
你的喜贴是我的请贴
你邀我举杯
我只能回敬我的崩溃
——《婚礼的祝福》
他能够让我感动
谁管他红不红
能够生存就有恃无恐
苦痛说了没人懂
我想什么没人懂
没有人歌颂
总有人被感动
——《谢谢侬》
我多么想和你见一面
看看你最*改变
不再去说从前只是寒暄
对你说一句只是说一句
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我一再试探你一再隐瞒
有一种预感想挽回太难
对你还有无可救药的期盼
我坐立难安望眼欲穿
——《预感》
只差一个眼波将彼此错过
悔不当初轻轻放过,现在惩罚我,分手分错了么
分开一千天,天天盼再会面
只怕使你先找到我,但直行直过
天都帮你去躲,躲开不见我
——《十面埋伏》
若沉默似金,还谈什么恋爱
宁愿在发声机器面前笑着忙
——《shall we talk》
想起我的时候,你会不会
好像我一样,不能睡
——《全世界失眠》
十年过后 有多少个陈奕迅。
在美国南加州长大的Laurel Burch 一天专业艺术学校也没上过,但一直坚持创作,用强烈的色彩表达她对这个世界的热爱,她身患难以治愈的一种骨头疾病,经常出入医院病房,这个期间她还经常制作一些小礼物送给周围的人,创作小说,不屈不挠的和疾病做斗争。60年代她到街头去贩卖自己的设计艺术作品,收集珠子,骨头,木头,种子等材料制作自己设计的装饰首饰,自己佩戴出来展示给大家,当路人赞许她的设计的时候,她还大方的免费送给别人自己制作的首饰。
现在这位“街头艺术家”可以称谓是国家级的瑰宝了。她的艺术作品早就从街头搬到了工厂,她设计的触角伸展到个个生活角落,大到家具,背包,餐具,小到丝巾,书签,首饰,她的设计一直都充满了想象力,鲜艳的,震撼的,看起来永远是愉悦的,也许她多年和疾病斗争更深知生命的可贵和美好吧,把对生命的渴望转成对艺术的表达,坚韧,乐观,充满了浪漫情怀。
猫是她最经典的设计啦:
60年代,Laurel Burch 在旧金山Haight-Ashbury 街区里出售自己的作品,而如今当年的青涩艺术少年已变成享誉美国及世界的艺术家。令人惊讶的是,这位艺术家从未进过一天专业的艺术学校。但她的品牌风格显示出其奇幻,开阔的艺术境界。
文字转载于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23ba00b0100f2ff.html
经历了一周的夺目色彩与炫目印花之后,Calvin Klein女装部创意总监Francisco Costa为观众调和了色彩。Costa从来不会过渡设计,所以他带来的春装,或裸色、或浅黄、或银色、或纯黑,并未出乎任何人的意料之外。真正新鲜的,是他的设计表现出来的那份柔软与娇柔。过去,他的极简主义风格也曾偶尔在设计上栽过跟头。而现在,他与那种曾经意味着自己风格的设计渐行渐远;今季的时装周证明,他的选择是明智的。
今天,他带来的是吊带连衣裙,这种裙身能完整再现整个形体。无论是臀部的弯曲接缝,还是渐渐收缩直到尾椎处缩成一个点的褶裥,皆是为了突出臀部的浑圆线条。许多丝质裙装,要么上胸部分全然通透,要么以轻而薄的面料制成,模特的衣下风光一览无遗。女性内衣是CK服装帝国的一大组成部分,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总让人觉得CK在这一方面巧妙地运用了各个品牌的合力:请来更多的社会名媛,请她们身着礼服,以及偶然窥见的内衣——今天,Uma Thurman、Naomi Watts、Lesley Green以及Chloë Moretz都坐在前排,这样可以卖出更多的CK内衣。
细吊带的精致,使人们的注意力转向剪裁工艺:女式上衣设计了肖像式领口(如晚礼服那样的V形领口);宽松高脚的裤装,从某些角度看上去,跟宽下摆女裙毫无二致。很长时间一来,Costa一直在设计中实践着Calvin Klein一半的DNA——极简主义;而这一季,他同样把另一半——美感展现在人们面前。
纽约:2011/09/15
欢迎大家加入时装发布小组:
http://topit.me/group/6664
若是在漆黑的走廊里撞见Julien Macdonald发布首个登场的女孩,你定会条件反射似地掉头就跑。润泽的发髻,黑色的保时捷眼镜,飞车族式的软皮束腰外衣,她周身散发着强大的气场,活脱一副机器模特的样子。
事实上,Macdonald的灵感并不是源于未来主义式的缉凶或犯罪案件,而更多是一种奢华的作派:高科技的纤维眼镜,皮革,还有蒙特卡洛游艇上的镀铬装饰。然而,送走了对日本折纸裁剪工艺和龙纹刺身印花的追逐,这场秀最终迎来了Macdonal设计系列的核心部分。在上一个春季系列中,闺房之风过于强烈,似乎演绎成了一场女式内衣秀;而这一季并没有那样糟糕。今天推出的设计款式,经由设计师的精心雕琢,显得如此令人钦羡。Macdonald喜欢性感与浪漫,不过眼前最炫目的创意——用亮泽的塑料纤维打造的图案精美的针织衫,与任何性感与浪漫都毫无关联。
Macdonald将此次系列称为“现代主义的魅力”;随着走秀接*尾声,它的魅力系数也一路飙升。自设计师Riccardo Tisci在2010年Givenchy秋季成衣系列中首次推出透明长裙后,这一创意迅速风靡,其迅猛之势堪比网上疯传的打喷嚏的熊猫宝宝视频;Macdonald此次系列中有几款连衣裙与Tisci惊人相似。最后出场的一款更为闪耀,似乎把整个系列的多种元素全部融入了这款绣工精致的优雅之物中。我们根本不必逃离,不过,它应有的高价标签或许会令人逃之夭夭。
有种掉进油漆桶感觉的泼漆效果牛仔裤
布贴装饰的军略风短袖衬衫
户外运动风外套
镶钉鱼嘴凉鞋
系带中靴
丹宁马甲
还有从工装演变而来的连身衣
弥漫着浓浓的露营气息
剪裁利落的牛仔短裤爆潮
形状各异的帽子
用可爱的徽章作为装饰
浑然天成了活泼少女的味道
设计师还非常的贴心
露营的时候难免会不小心擦伤
于是我们在模特的腿上看到了贴成十字形的创可贴。
但是这一季没有上一季的混搭出色,同样是以混搭为主,但是这季的秀场在晚装上面的混搭让我感觉有些突兀,两种强烈的风格并没有很好融合,一个就是以短裙和牛仔裤为主的街头风,一个就是以优雅高贵为主的晚礼服。前半场的服装的却人觉得实用性很高,可以在很多场合穿这些衣服,因为街头风是融合大众口味的带有点RAP&ROCK的酷劲。但是晚礼服配上鸭舌帽,再背个背包,再配一个宅女黑框,脖子上不是吓死人的钻石项链就是是绑个外套。这很像是强硬要配合整体的混搭风和主题(快乐夏令营),但是却弄巧成拙。
http://www.topit.me/album/17519
上面是dequared2 09&1O的冬季时装秀
经历了一周的夺目色彩与炫目印花之后,Calvin Klein女装部创意总监Francisco Costa为观众调和了色彩。Costa从来不会过渡设计,所以他带来的春装,或裸色、或浅黄、或银色、或纯黑,并未出乎任何人的意料之外。真正新鲜的,是他的设计表现出来的那份柔软与娇柔。过去,他的极简主义风格也曾偶尔在设计上栽过跟头。而现在,他与那种曾经意味着自己风格的设计渐行渐远;今季的时装周证明,他的选择是明智的。
今天,他带来的是吊带连衣裙,这种裙身能完整再现整个形体。无论是臀部的弯曲接缝,还是渐渐收缩直到尾椎处缩成一个点的褶裥,皆是为了突出臀部的浑圆线条。许多丝质裙装,要么上胸部分全然通透,要么以轻而薄的面料制成,模特的衣下风光一览无遗。女性内衣是CK服装帝国的一大组成部分,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总让人觉得CK在这一方面巧妙地运用了各个品牌的合力:请来更多的社会名媛,请她们身着礼服,以及偶然窥见的内衣——今天,Uma Thurman、Naomi Watts、Lesley Green以及Chloë Moretz都坐在前排,这样可以卖出更多的CK内衣。
细吊带的精致,使人们的注意力转向剪裁工艺:女式上衣设计了肖像式领口(如晚礼服那样的V形领口);宽松高脚的裤装,从某些角度看上去,跟宽下摆女裙毫无二致。很长时间一来,Costa一直在设计中实践着Calvin Klein一半的DNA——极简主义;而这一季,他同样把另一半——美感展现在人们面前
莱戈拉斯 莱戈拉斯·绿叶是黑森林精灵的王子,一支精灵贵族的后裔。
又译:勒苟拉斯
Legolas Greenleaf
Legolas在辛达精灵语中就是“绿叶”的意思
他祖父欧洛斐尔在「最后同盟」中与吉尔加拉德一同出战,并战死在沙场上;他父亲瑟兰迪尔,就是那位把陪伴毕尔博前去孤山寻宝的十三名矮人关进监牢的精灵王。因此,当毕尔博在精灵的宫殿中躲躲藏藏时,很可能见过莱戈拉斯;而更肯定的是,吉姆利一定不会忘记自己的父亲格洛因曾遭到这位精灵的父亲恶待过。
其父瑟兰迪尔,一个在中州绿林建设王国的辛达精灵,与西尔凡精灵生活在一起。莱戈拉斯是个辛达精灵,属于特莱瑞族,是埃尔达精灵,和南边同胞的高贵血统不同,莱戈拉斯没有超脱凡尘的力量,他没有梅里安的血统。
但莱戈拉斯野外生存能力非常出色,对森林的知识很丰富而且视力范围很广 。
如同他的矮人朋友吉姆利,在莱戈拉斯担任幽暗密林的西尔凡精灵特使来到林谷之前,他的生*事迹没有人知道;但按一般惯例推测,他身为王子,必然曾率队防卫边界许多年,曾用无数兽人的性命来磨炼他百步穿杨的技巧。他显然从未离开过黑森林出门旅行,因为他随同远征队来到洛丝萝林时,是他第一次见到这座由凯兰崔尔与凯勒鹏所统治,他的亲族所居住的黄金森林,他在那里第一次面见了那曾居住在蒙福的不死之地的长辈。在洛丝萝林,他获赠了特制的罗瑞安长弓、箭筒与许多的箭,使他作战的能力大为增强;这弓很大,威力比他黑森林的弓更强,所用的箭也更长:在对付半兽人时,它们真是无价之宝。当他在帕兰诺*原上刀弓并用与吉姆利并肩作战之后,回程两人一同前去参观了闪烁洞穴,他在那里见识到了比自己父王的地底宫殿更美丽炫目的奇景。在他战斗途中,他探*了海岸线,第一次听见了大海的呼唤。这唤醒了莱戈拉斯内心深处对他同胞所航行前往的西方仙境的渴望。魔戒大战后,莱戈拉斯带着一批族人搬到刚铎的伊西利安森林居住。
第4纪元120年,伊力萨王阿拉贡去世,莱戈拉斯最终听从了大海的召唤,他自己制造了一条船离开中土,去了西方,身边还有好友吉姆利相伴,孤帆尽影,这是魔戒远征队成员最后的文字记载 。
弓
Legolas携带一把黑色木弓,大概是紫杉木,是他年幼时在黑森林自己制造的。它的外观构造很简单,是由一整块木头刻成的,取的是努曼诺尔弓的式样,但雕刻着金色、优美、沿着弓臂盘绕的长春藤图案。由于Legolas绝大部分时候都是在密林里射箭,因此他用的弓不会特别长,盘上弓弦立起来约有六十寸高,但威力非常强,可用致命的力量轻易将箭射出两百五十米远,虽然比较常见的情况可能是,在黑森林的浓密树林中,当他追猎敌人时,所面对的射击目标通常都会比较*。黑森林的箭有三十寸长,箭身相当坚韧,因此可以承受如此强弓制造出来的拉力,配合弓身染成褐色,有着窄长尖锐的猎杀箭头,样子很像是锥,为的是要一箭射穿盔甲与身躯。箭尾的绿色羽毛几乎可以肯定是来自雄鸡,或其他生活在森林四周遭到猎捕的禽鸟,上面的搭弦凹槽都是手刻的。这些箭都装在木制的箭筒中,箭筒会染色并漆上树脂,让它看起来有深沉的光泽,然后进一步在筒口四周包覆厚金属做为补强。
Legolas在洛丝萝林所获赠的弓是一把令人赞叹的大师之作:它显然是由一整块蔓蓉的树心所削成的,它的雕刻精致巧妙,以致于它看起来像是用比弓身更白的木质雕出树叶与藤蔓覆盖纵横交错得的样子。弓身上弦之后立起来的高度是六十八寸,享有射程远远四百米并且极其精准的美名;如果它的弓弦中真的如传言一样有幸得到一份来自Galadriel女皇的头发祝福,因此它有如此强大力量的说词很可能是真的。蔓蓉树有某种特质,可以让它的拉力强达一百五十磅,这点类似黑森林的弓,只是它的长度与射程范围更大。当它不被拿在手中时,可以放在皮套内,用生皮皮带绑在箭筒的悬挂皮带上。箭长四十寸,比黑森林的箭稍轻,为的是要减低重量;箭尾金绿色的羽毛是取自火鸡毛,修剪成菱形,它们的箭身染成鼠尾草绿,而它们长筒型的箭镞通常打造成梅隆树叶的形状,用以确保造成最大范围的伤害程度。由于这柄强弓的拉力很强,因此搭弦口通常会用骨头或只有银光河里才能找到的坚硬燧石来增强。洛丝萝林的箭筒是木质的,包覆着皮革;上面镶嵌着一只美丽的金色孔雀,这是中土世界很少见的禽鸟,筒口紧裹着金色的固定环。箭筒一次可装满大约两打箭,用筒上所附的悬挂皮带绕过他的肩膀紧盘在他身上,以防在奔跑或打斗中掉落。如此恰当、快速、伸手从肩后抽箭的设计是为了让Legolas可以确信在伸手拿箭时它都会在固定的位置上。
战甲
据说,除了手腕上的两个皮制护臂之外,Legolas一生中只穿过一次战甲,那是他在准备参与圣盔谷大战的时候。如同他的辛达林精灵同胞一样,他知道这会是一场残酷的*身肉搏战,不会有任何转圈的空间,因此他为安全所做的让步是,穿上由坚硬的熟皮革所打造的八层护褶的护肩甲,这套战甲裹住他的双肩,以皮带横过他胸前固定。这些护褶用铰钉固定在一起,但仍足以让他保持动作灵活;第四、第六与第八片护褶上雕刻有罗翰国的图案。在来到帕兰诺*原展开大战之前,Legolas没有机会作类似的准备保护自己,因此这名精灵深入险恶的战场时,身上穿的是他*常旅行时的衣装:有着精美刺绣的淡蓝色丝衫,柔软的灰绿色毛料紧身裤,麂皮高筒靴,形状像重叠的树叶,上面有植物的饰纹,以及一件双层的麂皮短袖上衣:内层的颜色是卡其绿,稍微厚一点的外层是褐色的,内外两层都裁成花瓣的形状,因此它状似一朵花苞。这件外袍长度过腰,袖子只及手肘,并且下摆两旁开叉,因此不会妨碍他的行动。此外,他还穿了一件在洛丝萝林获赠的斗篷,用一枚银叶别针扣在领口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