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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那个穿和服的姑娘
多么希望现在你就在我身旁
永远忘不了 我们那次奇妙的邂逅
从那一刻起 人生开始变得不同
悠扬的笛声
吹出一片恬静
四处游荡
我寻找快乐的踪影
刚刚下过一场雨
我却没被浇醒
要怎么样才能找到
已逝去的爱情
我知道
其实失去的永远不会再来
如果真的有爱
我只信现在
不知道什么时候面前出现一个女孩
我和这个世界就突然被她隔开
你叫什么 我叫郭一伦雅
她的眼睛在眨 然后不再讲话
我说莫非我在前世梦中曾经见过你吗
否则我怎会看到
一副熟悉图画
撑着雨伞 穿着美丽的和服
踩着木屐 迈着轻柔的脚步
她轻轻地俯下身
看我流着血的伤口
可血液似乎停止流动
我已忘了疼痛
你在孤单的时候也会想我吗
我问那迷人的月亮啊
我的心上人她到底在哪啊
远方穿和服的姑娘啊
黄昏时敲响的钟声啊
美丽的姑娘你也能听见吗
就让我们一起许愿吧
我们能够一生一世一起相爱吧
昏黄的灯光下
她在为我包扎
温柔的嘴唇贴着我脸颊
我的身体还在发烫
不是因为受伤
穿和服的姑娘
就守在我的身旁
感觉象在天堂
忍者要不了我的命
如果能够这样睡去我宁愿长醉不醒
外面的雨一直没停
我知道你在听
用我的命 来换和你
这分片刻宁静
吃她给我做的生鱼
一杯清酒入喉
一颗红豆 一份愁
人比黄花瘦
我这一生浪迹天涯
不懂回头
她却独自望眼欲穿
只懂守侯
感谢上天 能
让我在这里停留
看着她我终于知道什么叫做拥有
我的心上人她到底在哪啊
现在穿和服的姑娘我就在我身边
男耕女织的生活我们忘掉伤感
我问那迷人的月亮啊
远方穿和服的姑娘啊
你在孤单的时候也会想我吗
黄昏时敲响的钟声啊
美丽的姑娘你也能听见吗
就让我们一起许愿吧
我们能够一生一世一起相爱吧
我不带武士刀
讨厌愚蠢野蛮的争吵
我不信武士道
恶心的信仰没有丝毫需要
可是现实中的女孩为什么要回日本
那么一个肮脏的环境下
你怎么保持单纯
东瀛的古典文化
总是让我向往
温柔的妻子
我那穿和服的姑娘
可是现在海的那边
已经变成什么样
那些穿和服的姑娘
在生活中放荡
我记下你的名字
我的郭依伦雅
我相信一见钟情
我问你相信吗
陶醉在我自编故事
不能自拔
我在挣扎 祈求变化
你能拯救我吗
你跟我讲过
这时那边盛开樱花
可是这边那时
眼泪是否一定落下
我知道 总有一天我们将会分离
可是永远不要忘记
我在这里等你
你的头发美丽而哀愁。就象你的灵魂。
爱的,不爱的。一直在告别中。
我爱你,没有什么目的。只是爱你。
那些离别和失望的伤痛,已经发不出声音来了。
也许爱情只是因为寂寞。需要找一个人来爱。即使没有任何结局。
会过去的,就会过去的。我们的痛苦,我们的悲伤,我们的负罪。
当一个女子在看天空的时候,她并不想寻找什么。她只是寂寞。
该笑的时候没有快乐,该哭泣的时候没有眼泪,该相信的时候没有诺言。
有些事情在劫难逃。 54 男人不爱女人。他们只是需要女人。
我们一直是在离别中,比如和爱的人,和伤害,甚至和时光
当一个人在我们身边的时候,我们不会知道与他分别的时地。就像我们在生的时候,亦不知道死。
我们始终孤独。只需要陪伴。不需要相爱。
爱过,伤害过,然后可以离别和遗忘
或者你全部听我的。或者我全部听你的。这是两个人之间相处的唯一原则。
我微笑。在任何我难过或者快乐的时候,我只剩下微笑。
我相信我爱你。依然。始终。永远。
任何东西都可被替代。爱情,往事,记忆,失望,时间……都可以被替代。但是你不能无力自拔。
如果有过幸福。幸福只是瞬间的片断,一小段一小段。
缘分叵测,我们无从得知下一刻会发生一些什么。
手指不会动了,眼泪不会流了,时间不会走了。
那些美丽的小鱼,它们睡觉的时候也睁着眼睛。不需要爱情,亦从不哭泣。它们是我的榜样。
孤独从一开始注定要用一生来承担
幸福是照射在脸上的温暖阳光,瞬间就成了阴影。─安妮宝贝《彼岸花》
语言是脆弱的,语言无法跨越生死,时间,痛苦,以及绝望。─安妮宝贝《彼岸花》
我们给过彼此的那些眼泪和疼痛,如风飘远。
不长。不会太长,我永远不知道永远到底有多远。 也许都是很短暂的。
有时候不了解本质的人,是快乐的。而能够假装不知道真相,不了解本质的人,确实幸福的。
我想,有些事情是可以遗忘的,有些事情是可以记念的,有些事情能够心甘情愿,有些事情一直无能为力。我爱你,这是我的劫难。 ---《八月未央》
因为伤口被肆意的展览。所以已经失去了疼痛。 这一刻,我觉得自己似乎有爱上她的可能。 也就在这一刻,我觉得原来我们如此遥远。
不相信爱情。却相信世界的某处有一个人。一直等在那里。只是不知道会何时何地出现。总是快乐而孤独的等着他。也许这样就可以过了一生。
他的心已经死了。他说。当他想爱一个人的时候,他可以爱。如果不想爱,他就可以不爱。换言之,他可以爱上任何一个人。也就是他无法爱上任何一个人。
每次买衣服的时候,会问自己,能穿它多久。就象和一个男人在一起的时候,会问自己,能爱他多久。
因为爱他,所以离开他。 我喜欢这句话。有些感情如此直接和残酷。容不下任何迂回曲折的温暖。带着温暖的心情离开,要比苍白的真相要好, 纯粹的东西死的太快了。
爱可以是一瞬间的事情,也可以是一辈子的事情。每个人都可以在不同的时间爱上不同的人。不是谁离开了谁就无法生活,遗忘让我们坚强。
婚姻是一种生活方式,而并非结局。爱情同样也是一种生活方式,而非理想。所以,对他们而言,爱情是可以被替代的,或许,也是宁愿被替代的。
爱情原来是很象我们去观望的一场烟花。它绽放的瞬间,充满勇气的灼热和即将幻灭的绚烂,我们看着它,想着自己的心里原来有这么多的激情。
原来,真的没有什么东西,完美的值得我们用生命坚持。
她始终不愿意放弃她对爱情的理想。直到自己不相信爱情。他似乎耗尽了我生命中所有的激情和失望。使我丧失了大部分爱人的能力。感觉到自己的无能为力。可是无法放弃对自己的珍惜。灵魂深处的美丽和寂寞。总是需要一个人来读懂。
爱一个人,是一件简单的事。就好像用杯子装满一杯水,清清凉凉地喝下去。你的身体需要它,感觉自己健康和愉悦。以此认定它是一个好*惯。所以愿意日日夜夜重复。-《清醒纪》
生活里常常有些东西常常突然变得没有依靠,像海市蜃楼一样,那么恢弘壮大的观望,刹那间就消失不见。─安妮宝贝《彼岸花》
海岛以北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世上芸芸众生,有几个人是叫人一见倾心,又有几个人,会得出人头地。
其实做普通人最开心,没有奢望,顺其自然,尽其本步而游于自得之场。
累了就放空自己,出去走走吧!
若你感觉烦躁不安,那就去看海吧。海会使你变得宁静似岩,在大海的潮汐中,静聆那博大深邃的大道之音。那一刻,你将深沉若石,沉致恬淡,于沉沉博大的海之心声中端坐泰然心*似水,开始默觉那股震天动地,水天合一的大道情怀。
我的世界,没有你,很久了。偶尔想起你,忆起往事,那些不再清晰的,那些渐行渐远的往事,我没有大喜,没有大悲。我也不奢望有轰轰烈烈的爱情,也害怕信誓旦旦。人,越 长大越孤单。爱,越成长越懦弱。这个世界现实的可怕。见证了无数的聚散离合后,我们消散了年少时的勇敢。
为什么我们总要过了很久,总要等到无路可退,才知道我们曾经亲手舍弃的东西,在后来的 日子里再也遇不到了。
终于归于沉寂,就像我们的一颗心,曾经火热的揣在胸膛里,滚烫得无处安放,急不可待地 找人分享这温度,从没想过它有一天也会冷却,冷到我们只得环紧自己,小心翼翼,唯恐连 这仅有的暖意也守不住。
我不觉得人的心智成熟是越来越宽容涵盖,什么都可以接受。相反,我觉得那应该是一个逐 渐剔除的过程,知道自己最重要的是什么,知道不重要的东西是什么。而后,做一个纯简的 人。
仿佛有风拂过心畔,仿佛有水滴落花间。一梦千寻,谁成为了我唯一思念的人?摇指花落, 流年何堪。绻缱相依,聆听花落肩头。历落凡尘寒似水。尽是红颜妄无回,只道真情不切 仪,此罢无声谢予谁。
一些心情,渐行渐远,一些心情,愈来愈*。我知道,无论如何,都应是淡定的,淡定之于 我,已经深入骨髓,不可疏离。一种伤感,一种快乐,交替在空气中,碰撞的瞬间,撞击着 心灵深处的柔情和感动,有时候一支音乐就能让一个人有流泪的心情,一种温柔就会让一个 人有一种想倾诉的懵懂,键盘的冷硬,隐藏不了内心的温柔。
静静地看,默默地想,太过彷徨的岁月,何处时是终点。撑着落寞的躯壳却依然在守着,寂 寥的守着这份隐痛的执着。每一段爱情,都会从激情走向*淡。开始时电击般的兴奋和痴情 ,慢慢变得温和*静,少了冲动,开始觉察心中人的缺点,也会为失去新鲜感而烦躁不安。 其实,爱,不过是在繁华落尽后留在身边的那一个。只是,你还愿意与我一起去看那细水长 流么?
当所有的心情在洁白的书笺定格,心便如释重负,过眼成风。流逝的岁月,过去的时光,几 多柔情破败成满目疮痍的景像。一地的零乱,谁会在天涯听我碎念?一波波惆怅划过酸楚的 心脉,任凭绝美的忧伤施放出的暗香将我腐蚀。
间流逝的缱绻,残留一些爱一些痴一些不舍,于心底浅浅停驻却深深依恋。释怀的痕,就让 那过往随着尘烟,淡淡的飘逝于素笔水墨,把这份疼痛而又甜蜜的交集留作回忆两行脚印, 一直向前,记述自己的姿势不曾停歇,未遇栖息路边的景色斑驳了一季又一季,只是被风霜 浸染的痴爱,涂抹了一圈一圈的铜绿,穿插刻骨憔悴了一颗漂泊的心。
尘世的风华总是带着沧海桑田的痕迹,我们小心翼翼的穿梭,也不免感染上沧桑的味道。若 生命能重新编剧,能否撤下所有残忍的轮回的镜头?前世来生的画面,与流年有染的片段, 被夹带在烟火中,每一刻繁华,都是最灿烂的拆解,最温暖的释放。
亲爱的,你说过陪我去海,现在你在哪?陪我去看月升日落,陪我踏在柔细的沙中,陪我去海边捡一个贝壳许下一个心愿。一海,一世界。看海天一色,那是多美的画面。这个曾许诺的世界,我们终究还是到达不了。只能随之让它在时光中消逝……
烟不在于好坏 而在于心情
据说万宝路(marlboro )香烟的名称是由几个字词的首字母组合而成的,“Man Always Remember Love Because of Romance Only”(男人只因浪漫而牢记爱情)。这句话背后还有个与此相关的故事:
当这个人还年轻的时候,他很贫穷。虽然他爱着她,而这个女孩的家境非常富裕。虽然他很聪明,但是他很穷,所以女孩的父母并不允许他们俩结婚,这个女孩只能和别的人结婚。
在最后诀别的那天,男孩请求女孩答应他一件事:陪伴他度过一烟盒的时间。仅仅是抽完一盒香烟所需的时间。女孩答应了。于是,男孩打开烟盒,一边抽烟,一遍回忆起女孩与他共同拥有过的爱情往事。
女孩离他而去了,而这个男孩后来成为了卷烟厂的老板,他把自己工厂生产的香烟命名为”marlboro”。男孩为了纪念逝去的爱情而取了这个名字。
当他爱上了这个女孩的时候,这段爱情时光就变成了他一生挥之不去的永恒时刻。
Man always remember love because of romantic only
男人只因浪漫而牢记爱情
美国的一个边陲小镇上,曾经有一位很漂亮的女孩。她从小就失去了双目。到她16岁的时候,她突然有一种奢望“难道我连照镜子的权利都没有吗?”……
又如往常一样,小镇在阳光的哺育下开始了它忙碌而且纯美的一天……
凯琳是这个小镇上唯一不用工作的人,因为她从降生的那一刻就不曾知道光明是什么滋味。我们的故事,也就从这*淡的一天开始了……
这天对于凯琳来说也许夹带着更多的意义,她终于也是无可奈何的写下了这封信。一封夹杂着花季少女无限希望的信,一封夹杂着辛酸的父母无限幕泪的信。这天,花园的罗蓝开的格外的芬芳,开的格外的美丽。似乎象征着一个新的希望正在某个未知的地方开始发芽...
那年,镇上来了一位有名的烟草商人。也同是那年,镇上的罗兰花极其的畅销。这个盛产罗兰的小镇从此喧嚣打破了那份纯真的寂静……
“小姐,我可以买下这些罗兰吗?”
如往常一样,又有人来说服了。凯琳并没有理会他,因为凯琳知道,他们不会懂得这些花对她是多么的重要。因为只有这花的香味陪伴着凯琳走过这黑暗冷漠的十六个春夏秋冬……
小伙子依然不愿离开,面对凯琳的冷漠,他似乎并不在意的样子。
“小姐,请问您喜欢罗兰吗?”
凯琳真的有些烦了,不知是这喧嚣改变了她的心情,还是为了这宝贵的罗蓝。
“先生,求您了。我是个眼睛不自由的人,我无法看到这个美丽的世界的任何。唯一可以陪伴我的,只有这罗兰的香,而我却无法感受这罗兰的美丽。难道就连这一点点的欣慰您也要从我身边把它带走吗?”
小伙子并没未做声,而是悄悄的离开了。也许是不想再打扰这为不幸的少女的这一点点安慰吧……
这之后,人们发现总会有一个小伙子来到这个花园。来这里品位这些花的香,品位这少女苦涩的人生。时间长了,凯琳居然和他成为了朋友,因为凯琳第一次感觉到,生命中并不只有罗兰会为她的生命开放。也许是吧,这世界上就是有这么一种力量,一种心灵支配灵魂而迸发出的火焰,那就是爱!
小伙子是个烟草制办,通俗一点就是一个熏制香烟的工匠。渐渐的,小伙子开始爱上了这个姑娘。他喜欢给她将故事时看到她那好奇的表情,喜欢看到她见到他是那灿烂的笑容。他羡慕她,羡慕她拥有的天使般的心灵和那罗兰般美丽的容貌。他怜惜她,怜惜她那不公*的生命,怜惜那斑斑岁月留给她的心酸。也许爱的力量就是这么的博大,这么的神秘。
小伙子用凯琳花园里的罗兰熏制了一种香烟,那味道却与别样的味道大不一样。那味道充满着忧郁充满着迷惑。那天……
“凯琳,我成功了,我熏出来了。太美丽了。”
小伙子似乎用这一生从为达到过的速度来到那花园,凯琳却不在这里了。就在凯琳送给小伙子罗蓝的那天晚上,她病倒了。严重的类风湿性心脏病。小伙子哭了,他恨自己,他恨自己接受那些花,他恨自己夺走了凯琳唯一的生命之花。
他来到医院,对凯琳诉说了这一切。他鼓足了一百二十分的勇气对着凯琳说,说他爱她。凯琳只是微笑……
“汉克,去申请专利吧,为了我的罗兰。”
“等着我,我会回来的。带着你的罗兰。”
“再见”
是否再见真的就是再也不见?
五个月后,小伙子真的带着专利的贯名权回到了小镇上。可等待他的,却是花园里那孤独的十字架。
也许谁也不会感受到那种痛苦的感觉……
凯琳走了,留下的,就只有这满园美丽的紫罗兰,为她开放……
孤独的十字架上,留给小伙子最后的一句话:man always remember love because of romance only......
脱掉不适合自己的不自由 找到自己爱的爱自己
每个女人都该拥有一双属于自己的高跟鞋
15世纪的一个威尼斯商人娶了一位美丽迷人的子为妻,商人经常要出门做生意,又担心妻子会外出风流,十分苦恼。一个雨天,他走在街道上,鞋后跟沾了许多泥,因而步履艰难。商人由此受到启发,立刻请人制做了一双后跟很高的鞋人。因为威尼斯是座水城,船是主要的交通工具,商人认为妻子穿上高跟鞋无法在跳板上行走,这样就可以把她困在家里。岂料,他的妻子穿上这双鞋子,感到十分新奇,就由佣人陪伴,上船下船,到处游玩。高跟鞋使她更加婀娜多姿,路见之人都觉得穿上高跟鞋走路姿态太美了,讲求时髦的女士争相效仿,高跟鞋便很快盛行起来了。
另一说是法国国王路易十四,特制了高跟鞋,以抬高王者的高度。按时下的说法,他身材矮小,属于“三等残疾”。
前一说是美丽的不经意流露;后者虚荣的成分太浓,杂以政治因素,只能损伤眼球。
中国的高跟鞋可以溯源于清朝,那时的妇女是脚蹬花盆底鞋(高跟鞋装在鞋子的中部)款款而行。
天气突然转凉,翻箱倒柜把短靴找出来穿。鞋子看上去还很新,甚至同款的鞋子还被商家放在今年的柜台上出售。只是,新旧与否,时尚与否,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是我人生中的第一双高跟鞋。
每个女生都会有一段关于人生中第一双高跟鞋的故事,就像每个男生都会有一段关于人生中第一个女孩的故事一样。对于女生而言,高跟鞋代表着从一个女孩向一个女人的蜕变,这其中既有对未来曼妙生活的憧憬,也有对过往无拘岁月的留恋。若是把这些和第一双高跟鞋有关的故事收集成册,想来会是一道五味杂陈的大餐。
我会买这双高跟短靴,既是意外,也是情理之中。
意外是因为无论是在外人看来,还是在我自己内心深处,接受我是一个孩子的程度要远远甚于把我当成一个女生,甚至天真的以为,我可以T恤、牛仔裤、板鞋过一辈子。而当时的我也正在固执地享受板鞋人生,内心深处对高跟鞋充满了深深的恐惧,害怕那会是童话故事里充满魔力的红舞鞋,不停旋转,和青春岁月渐行渐远。
情理之中是因为在内心深处某个不起眼的角落,我期待着改变。记得当时有个朋友跟我说,为什么不尝试一下呢?没有尝试过,怎么知道不好。或许更好,不会更坏。
于是,站在柜台前,纠结良久后,便有了人生中的第一双高跟鞋。
佩服那些穿着高跟鞋,浑身散发女王气场,还能健步如飞的姑娘们。我第一次穿着高跟鞋上路,把自己折磨得痛苦不堪:脚贱、恋旧,磨起了好几个泡;不会走,掌握不到技巧,膝盖、小腿酸痛;没有所谓的气场,像偷穿了姐姐鞋子的小孩……
更重要的是,对于我的尝试和付出,并没有得到一句安慰和赞赏,反而是得寸进尺的更多要求。
我突然明白:改变,固然会有某种外在的形式,比如一双高跟鞋,最终,却还是落于内心。那些姑娘们的气场,并不仅仅来自于一双鞋,而是来自自信和坦然。只是,我还没有做好准备,所有的一切,都没有准备好。
褪去所谓蜕变的华丽外衣,高跟鞋不过是一双鞋,只是比板鞋多了个零部件。解开了心结,放下了执念,坦然、自在、轻松许多。我不穿也不会穿高跟鞋,但这就是我,可能是最坏,也可能是最好的我,如果我都接受不了自己,谁还能接受我呢?
只是我的高跟鞋之路,并没有就此打住。很快,我就有了人生中的第二、第三双高跟鞋。我告诉自己,勇于尝试,坦然面对。
尽管有时还是会崴到脚,但是现在穿上高跟鞋走路,顺趟了很多。听着鞋跟有节奏地敲打在地面上发出的声响,抬头、微笑,用余光瞥到那些穿着板鞋的姑娘们投来的小羡慕的目光,犹如当年的自己一样。终于体味到了所谓的女王气场,但那种感觉很怪,就像你去吃一碗被传得神乎其神好吃的卤肉饭,发现口感不错,但也不会就此爱不释手。
算算日子,穿高跟鞋的天数不多,偶尔为之。有些事,尝试过了就好。更多时候还是穿着*底鞋,脚踏实地,接地气,适合在这个来去匆匆的城市穿梭。不过,我知道,即便穿着*底鞋,也和原来的自己不一样了,因为踩着*底鞋的姑娘,抬头、微笑。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骊山语罢清宵半,夜雨霖铃终不怨。何如薄幸锦衣儿,比翼连枝当日愿。
人生若只如初见。短短七个字,道尽多少悲凉的尾巴。初初相识,人若孔雀,本能的尽极绚丽,礼貌羞涩着收敛脾气,绽放美好。而那些观者也大都怀着欣赏,暗暗叫好,怜爱有加。久已,孔雀颓累,羽翼渐退,间或,还会转身,留一光稀、褪色的突兀,逐生尴尬。生人如此,恋人之间也不能幸免。儿时,读温婉缠绵的古典故事,才子佳人,王子公主,总受奸人所害,却也终能柳暗花明,双宿双飞。童话的结尾,会是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便也认定从此,孟光接了梁鸿,举案齐眉,相敬如宾地幸福美满、地老天荒。可长大后,看过许多支离破碎的章节,方约略明白,起初地两情相悦总是美好,柴米油盐却也造就了纷争烦扰,更不论,性格差异的细枝末节。人生若只如初见,愿我们把邂逅时刻谈笑自若、百无禁忌地刹那心动凝固。有情不必终老,暗香浮动恰好。无情未必就是决绝,我只要你记着,初见时彼此的欢笑。
人生若只如初见,优伤的美丽只能定格在回忆中。也许哪天转身而去,留下一个美丽的远去背影。完美的弧线,会诉说着对昨日的依恋。也许,在我们认识的人中,有过误会,有过得失,你就会想起初见时的美丽。或者,那天在某个特定的地方,故地重游,突然发现多年未见的你,一下子就回到了初见的情景,初相遇,那是怎样一种让人难以忘怀的感情呢?!
人生若只如初见。这一句,实在是令人哑然。小时候看红楼,从不愿意去碰后40回。不是瞧不起高鹗,而是没办法接受:怎么那么好好儿的鲜花着锦、烈火烹油,变作了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后来读书,看到一句话:靡不有初,鲜克有终,这才明白过来。原来所有的名字所有的故事,都是写在水上的。那些波澜和涟漪,在当时看来是惊心动魄,而长江滚滚,只是一朵小小的浪花而已。流过,终无迹。
年少的意气风发,最初的感动和梦想,在时间的浸润下渐渐磨灭;一见如故的亲切,山盟海誓的诺言,只剩下一个依稀的背影。朋友是用来出卖的,情感是用来遗忘的,美丽是用来摧毁的,忠诚是用来背叛的……金甲的战神披着天边的彩霞在故事中定格成永恒的记忆,猜得中绚烂的开头,又有谁见到了那早已注定的结尾?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这么深情的句子,居然是出自一个男子之手,我想,容若翩跹世间的时候,定是令无数少女为之倾倒。纳兰词长于情也深于情,短处是有的时候过于直抒胸臆,显得浅了,反而没有多少余味。比如这一阙,就有点这个毛病。但有了第一句话,整个的问题都可以忽略不计。
初相遇的时候,一切都是美好的,所有的时光,都是快乐的。即使偶有一些不如意的地方,也甘心消受,因为抱着憧憬,所以相信一切只会越来越好。所有的困难,都是微不足道,满天的星辰,都在你面前失色,我的世界没有我,全部是你。
“初见惊艳,再见依然”,在我看来,这只是一种美好的愿望。初见,惊艳。蓦然回首,曾经沧海,早已是、换了人间。
流年似水,世事难料。许多既定的开始都有一个想不到的结果,所以才耐人寻味,不管是喜的还是悲的,是自己期待的还是自己拒绝看到的,矛盾和落差给这个世界太多的美丽。
人生若只如初见,所有往事都化为红尘一笑,只留下初见时的惊艳、倾情。忘却也许有过的背叛、伤怀、无奈和悲痛。这是何等美妙的人生境界。
时光匆匆,我们已经回不到过去,也许曾经一见倾心,但是再见之时,也许会是伤心之时。若是如此,不如初见时的那份感觉 ……
深情的怀旧,原是美好的恍惚,记得的也是幸福,那一刻,仿佛时光倒流,繁花盛开。温柔与感动,渴盼与甜蜜,原来只是初初相见。潮生潮灭,沧海桑田,换了人间。所以,如果不能继续,那么,宁愿切断所有退路。愿一切只若初见时般美好。初见惊艳,再见依然。但愿再次见到你的时候,还有初见时那份心情。人生如此,浮生如斯,情生情死,乃情之至。不是吗?
相信每个人都对那个自己一见倾心的人永存记忆,记忆中的他她,或潇洒英俊,风度翩翩;或美丽温柔、似水柔情……是的,这是人与人的距离所产生的美感,得不到原来也是有好处的,那就是可以拥有无尽的幻想,幻想中的他她可以永远美好,永远在镜花水月之中迷幻着醉人的美丽……哪怕明知道这是自己心生的幻境,却也足够让人沉迷其中……
不明白的是,为何还有许多人竟然还会有再续前缘的想法。
当某天,自己原本以为永不会再相见的他出现在自己面前,或许他还算风度翩翩,也还算潇洒英俊,甚至比原来更增加许多成熟,但自己却再也找不回,找不回自己原来如同小鹿碰撞的砰砰乱跳的心…
…这就是人生,这就是心境,失去了便是失去了,永远也回不到从前……
和他拉家常似的谈话,才发现,自己根本就没有懂得过他,也根本不明白他当初想要的是什么?!虽然他的眼中依然闪现出曾经让我心醉的光芒,他的口中说出曾经梦寐的语言。但,*十年的光阴,虽然他一直存在心里,终不过是个影子,是个疲惫时自我安慰的影子,当这个影子真的出现在面前,竟然产生那么多的不真实,那么多的不敢置信,甚至觉得他不应该出现在这个人世间,他应该永远只存在梦境里……
人生若只如初见,这句是谁说的?若只如初见,他依旧是往日谈笑风生,风流倜傥的浪子,而我也只是一个天真娇憨不懂世事的少女,若不是他初次的亲吻,也许他也只是个路人,不会进入自己心里,若不是刚好在不懂情感的年龄遇上,也许我也不会轻易的放手,但最终……遇上了……还是分开了……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来秋风悲画扇?!
此生,我想要做一个令人温暖的女子,清淡如水,明媚如花。
我要做一个自然的女子,不求高贵华丽,更不要浓妆艳抹,只求简单舒适。不管心情如何,绝不会让自己颓废,每天都要干净整洁,即使不化妆也能大方得体。
我要做一个坦荡的女子,诚实善良,不要伪装。对朋友真诚以待,和对手以实力相争。笑,就尽情开怀,哭,就嚎啕彻底。赢,要光明正大,输,要心服口服。
我要做一个坚强的女子,独立自主,坚韧勇敢。面对困境,或许害怕,或许失败,但绝不逃避;面对感情,或许不舍,或许无奈,但绝不纠缠。面对未来,或许无助,或许迷茫,但绝不依赖。
我要做一个简单的女子,*淡朴实,开心自然。不要无事时过分热络的友谊,不多说无谓的闲言碎语,尽可能的不去缅怀往事,慎重真心的去爱一个人,我不求深刻,只求简单。
我要做一个淡然的女子,得之我幸,失之我命。从不依靠,从不寻找,更不强求;偶尔脆弱,但一般坚强,偶尔任性,但一般理智。善待自己,相信他人。绝不小肚鸡肠,争强好胜。
我要做一个健康的女子,注重身体,爱惜自己。经常运动,多看好书,保持身体和心灵都不生病。不管在任何情况下,绝不拿伤害自己做条件,越没有人爱,就越要爱惜自己。
我要做一个爱笑的女子,要用眼睛去微笑,用心去感受生活中那些微小的幸福。不管如何失望也绝不会让自己绝望,始终保持微笑,始终坚信上帝是偏爱有笑容的孩子的。
我要做一个专一的女子,一辈子只爱一个人,爱上了,就一心一意,即使知道除了他之外还会出现更优秀的人,也绝不贪心,溺水三千,只取一瓢,坚定的用一颗心,去温暖另一颗心。
我要做一个聪慧的女子,收敛锋芒,虚怀若谷。学会在调皮时装傻,懂得适时的退让与宽容;尊重感情,珍惜缘分。学会掌控自己的情绪,从容自若的去面对生活。
我要做一个幸福的女子,认真地生活,少一点幻想。找寻到一个笑容干净的男子,然后爱上他,对他撒娇任性,也对他温柔体贴。偶尔吵闹,偶尔冷战,但是决不会丢下彼此,约定好相濡以沫,厮守一生。
我不是一个细腻多情的女子,永远学不会精致华丽的生活。我只想要,幸福安生,活得比夏天还要温暖。
优雅王妃
Grace Kelly
1929.11.12-1982.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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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ce Kelly的故事仿佛是一个美丽动人的童话,她没有坎坷的人生,没有艰难的历程,却有着令人企慕不已的生活,梦寐以求的荣誉、财富、美貌和爱情,这种单纯美好的事物.
年轻美貌的Grace Kelly赢得了许多的可望而不可及的成功,她高雅迷人、富有才华、令人倾倒,与她合作的那些大明星无不为她着迷.
然而,命运再一次青睐这位美女,Grace Kelly遇到摩纳哥王子雷尼尔三世,当Grace Kelly在摩纳哥参观时,这位风度翩翩的王子是他王宫的向导.拥财富与尊贵的地位无疑是Grace Kelly最好的归宿,很快他们订婚了.
成为摩纳哥王妃后,Grace Kelly又演了一部影片《天鹅》,这部影片不很成功.后Grace Kelly结束了她光彩动人的银幕生涯,专注于华丽的皇室生活,当人们从电视、影片中再见到Grace Kelly 时,她扮演的已经是她自己——摩纳哥高贵美丽的王后.
1982年9月14日,Grace Kelly在一场车祸中遇难,而同车的女儿却无大碍.
难过的人们无法解释这来得太愕然的噩耗.甚至有谣言说这是一次谋杀.Grace Kelly 因拒绝与黑手党合作,而使摩纳哥免于陷入黑手党的控制.
王室为她举办了匆忙却极为隆重的葬礼.Grace Kelly,一位王后、一位奥斯卡影后、一位好莱坞大明星、一位美丽的女人永远离开了人间.
Grace Kelly 那高贵美丽的经典形象,至今仍为人们所回味再三,并仍是时尚界的灵感缪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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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觉得Grace Kelly非常的有气质,非常优雅.
仿佛天生有做王妃的潜质.
法国的普罗旺斯,12世纪时,以它的骑士爱情而闻名。一提起法国,我们立刻会说“ROMANTIC”!其实,这个词的词源“ROMANCE”一开始便和骑士传奇联系在一起。对一个高贵女人忠心耿耿的爱情是骑士一切活动的出发点和终结点。在这个爱情变得像速食面一样的简单快速的时代,在这个变心比变脸还快的时代,有缘携手婚姻的情侣,去普罗旺斯进行自己的蜜月之旅,追随一下典雅的骑士爱情,也许爱情从此就真的地老天荒了。 除了浪漫的爱情传奇,普罗旺斯地区的风景是更具吸引力的。这里既有充满激情的都市马塞、尼斯,也有温文尔雅的大学城艾克斯、阿维尼翁,还有那些逃过世纪变迁的中世纪小村落。荒芜的峡谷、整齐的田野、原始的山脉…所有这些都被包围在不到150*方英里的普罗旺斯之中。你很难找到什么地方能象普罗旺斯一样,将过去与现在如此完美的融合。在奥郎日,你可以坐在罗马时代的圆形露天剧场看戏;在阿尔,你可以坐在Place du Forum的咖啡厅里消磨一个下午,那令人沉醉的景致,与一个世纪前凡高所画的几乎没有差别。
普罗旺斯三大浪漫所在 一、薰衣草之乡 随着一部《熏衣草》的热播,很多浪漫少女都迷上了那种花语为“等待爱情”的紫色小花,甚至有很多“花痴”千里迢迢地赶到熏衣草的故乡——普罗旺斯一觅芳踪。 普罗旺斯著名薰衣草观赏地分别为鲁伯隆山区、施米亚那山区。 1.鲁伯隆山区(Luberon)塞南克修道院的花田是该区最著名的熏衣草观赏地,也是《山居岁月》一书的故事背景,号称全法国最美丽的山谷之一。山上有一座12世纪的修道院,塞南克修道院前方有一大片的薰衣草花田,是由院里的修道士栽种的,有不同颜色的薰衣草。 2.施米雅那山区(Simiane-la-Rotonde)施米雅那是一个极具特色的山城,山顶矗立着一座建于12至13世纪的城堡罗通德,环绕着一大片的熏衣草花田。站在施米雅那城镇里,随处可见到紫色花田,无边无际地蔓延。二、马赛和伊福岛 马赛的著名,多少归功于《马赛曲》。它处在地中海北岸,是法国第二大城市。这里没有巴黎的繁华,却有地中海沿岸最迷人的景色:水天一色的蓝,和人之间毫无间隔,站在海岸,却仿佛立在水中央。市内贾尔德圣母院、圣让堡垒、博物馆等,都是值得一游的地方。 而一部《基督山恩仇记》,却把游人的目光从马赛的古老繁华中拉到了海中略显孤独的伊福岛,因为那里就是基督山伯爵被关押的地方。从马赛港坐船20分钟就到了伊福岛。一边手拿小说,一边沿着书中描写的道路探寻,别有一番情趣。
三、戛纳 提起戛纳联想到的是电影节。那么多世界级的明星都会齐集在此,想必一定是个不错的所在。从马赛到戛纳,坐车只需1小时。除了著名的戛纳电影节,当地为了吸引游人,还有很多其它节日。因此无论你什么时候去,都能碰到好日子,不必因为没有遇到众星云集的盛况而失望。
高跟鞋已经有四百多年的历史了,但高跟鞋并非一下子就蹿起三寸高,它的高度是从十六世纪时开始,逐渐与日俱增的。高跟鞋最初于法国面世,是男性最早穿用,女人并未穿。鞋跟稍高,骑马十分方便,鞋跟可以紧紧抵着马镫,因此马靴就是最早有跟或者可以说是有高跟的鞋子。
其实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登场的“松糕鞋”,远在十六世纪已有类似的木屐高跟鞋面世。木屐也可算是高跟鞋的前身,当时做套鞋穿用,始源于北欧,用来保护穿在里面的皮鞋。到十七世纪中叶,法国国势如日中天,国王路易十四矮人一截的身材与他高人一等的威望却不成比例,为了补救身材的不足,他便在鞋上做手脚,把鞋跟垫高几寸。朝中显贵上行而下效,也叫鞋匠替他们把鞋垫高,皇帝只好又把鞋跟再加高。直高到男人厌恶了高跟鞋,但宫中的女人却保留了高跟鞋。
相传,十八世纪路易十四的王宫里养着许多年轻貌美的宫女,她们耐不住宫廷寂寞,常常溜出宫外玩耍。路易十四颁布了一系列宫廷禁令,但仍阻止不了宫女们的外出。这时,有人向路易十四献计说,这些宫女之所以一转身就没了影,关键在于脚下没有羁绊。要在她们的鞋上做文章。于是,路易十四授命鞋匠设计一种刁钻的鞋子,以整治那些爱溜的宫女。当时,法国舞台上的悲剧演员穿的是一种全高型的戏剧鞋,鞋匠从这里得到启发,创作出了后现代高跟鞋。
宫女们叫苦连天,但君命难违,只得哭丧着脸穿起了高跟鞋。可是,经过一段时间的磨练后,宫女们又行走自如了。而且,她们发现穿高跟鞋能使身材显得修长优美,便喜欢上了高跟鞋,非高跟鞋反而不穿了。巴黎的时髦女性见到高跟鞋,大为赞叹,竞相仿效。于是,高跟鞋由宫廷传遍法国,又传遍世界。
有一种传说是,15世纪时威尼斯有个商人,外出时害怕漂亮的妻子行为不端,就给妻子定做了一双后跟很高的鞋,以防止妻子外出。可妻子看到这双奇特鞋后,觉得十分好玩,就让佣人陪著她走街串巷,出尽了风头。人们觉得她的鞋很美,争相仿效。於是高跟鞋很快就流行开了。
当年玛丽莲·梦露因穿上由SalvatoreFerragamo设计的金属细高跟鞋令她一举成名,她曾说:“虽然我不知道谁最先发明了高跟鞋,但所有女人都应该感谢他,高跟鞋给我的事业有极大的帮助。”所以说,上帝对女人的钟爱,很大一部分,就体现在高跟鞋上。高跟鞋使女人陷入一种如梦如幻的境界。可以这样说,高跟鞋简直使女人有了脱离*庸,摆脱凡俗生活的可能,它使日子更加丰富多彩……
15世纪的一个威尼斯商人娶了一位美丽迷人的女子为妻,商人经常要出门做生意,又担心妻子会外出风流,十分苦恼。一个雨天,他走在街道上,鞋后跟粘了许多泥,因而步履艰难。商人由此受到启发,制作了一双后跟很高的鞋。因为威尼斯是座水城,船是主要的交通工具,商人认为妻子穿上高跟鞋无法在跳板上行走,这样就可以把她困在家里。岂料,他的妻子穿上这双鞋子,感到十分新奇,就由佣人陪伴,上船下船,到处游玩。高跟鞋使她更加婀娜多姿,路见之人都觉得穿上高跟鞋走路姿态太美了,讲求时髦的女士争相效仿,高跟鞋便很快盛行起来了。
高跟鞋与性感有关吗?被誉为“高跟鞋之帝”的Manolo Blahnik会斩钉截铁地告诉你:“当然!”而当我们回溯高跟鞋诞生的这一美妙的传说时,就会发现,穿上高高耸立的高跟鞋,女人的性感首先是从挣开固有束缚、张扬自信开始的。对于华裔制鞋大师周仰杰而言,高跟鞋还有另一重重要的意义:是它,带来周仰杰事业的起飞。当然,高跟鞋的奇妙传说,也因为周仰杰而更精彩。
人物素描
周仰杰与他的“魔鞋”
自第一双高跟鞋问世以来,鞋跟的高矮宽窄与造型款式不时有变,而人们对高跟鞋的狂热却历久不衰。真正将高跟鞋的潮流推至高峰的,无疑是周仰杰与他的Jimmy Choo手工鞋。“鞋子就是鞋子,除非它是Jimmy Choo。”从戴安娜王妃的“玻璃鞋”、《欲望都市》中莎拉·杰西卡·派克“不要抢走我的鞋”的尖叫、《穿着Prada的恶魔》中时尚女王的首选之物,到美国现任第一夫人的新鞋,或简洁优美、或华丽经典的Jimmy Choo手工鞋的影响力早已超出了它的实用范围,而以新时代女性的精神象征毅力与时尚潮流的巅峰,其中的弄潮儿,用细腻的男人心思与高超的手工技术打造出让女人们疯狂的“魔鞋”的,正是蜚声国际的华裔制鞋大师周仰杰。
设计理念
营造女人梦想
“她当时穿着Jimmy Choo牌子的高跟鞋,望着那4英寸的鞋跟,我两眼发直。我把这双高跟鞋rap一下,现在,每个人都知道Jimmy Choo。”没错,现在每个人都知道Jimmy Choo周仰杰。
在制鞋大师中,东方人的面孔甚为少见,更不用说是国际顶级级别的,周仰杰注定是其中的“异数”。从人穷志高的鞋匠之子到万众瞩目的设计明星,从11岁时子承父业设计出第一双鞋子到英国求学领悟设计真谛,从艰辛困苦中的惨淡经营到作为戴妃御用制鞋大师后的一举成名,周仰杰颇具传奇色彩的成功历程,至今仍是我们津津乐道的时尚传奇,也为其制作的鞋子增添了几分传奇的色彩。“Jimmy Choo的鞋子就是这样的,亲切大方、优雅、舒服,穿Jimmy Choo鞋子的女士们全都是大大方方,很雅观的。比如戴安娜公主,她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她全部穿我的鞋子,就是大方,美雅,舒服。”坚持称戴妃为“戴安娜公主”。这也许就是周仰杰设计理念的凝聚:Jimmy Choo极力为每一位女士营造属于自己的公主梦!而这样的制鞋设计理念贯彻到具体的制作,则体现为“全手工”与“四英寸”两大关键词。
坚持“四英寸”和“全手工”
有人说,男人往往比女人更了解自己的喜好与需要。这种说法是否具有普适性显然是有待商榷的,但却在周仰杰与他的手工鞋上得到印证。水晶、钻饰、鸵鸟毛、蝴蝶结……十足精致的鞋面设计,正是源于一位诚意十足的男性设计师。“灵感当然是漂亮的女孩子”。在被问及多年以来设计灵感的来源时,周仰杰强调女性顾客对他的重要启迪,“为什么我有这么多的灵感,因为我做了21年,跟不同的小姐们,女士们,为她们特别设计高跟鞋,所以每次都要有很多灵感才可以给到客人。”
都说高跟鞋是“美丽的刑具”,但在周仰杰看来,获得美丽与优雅,不需要以双脚的痛苦为代价。“但是商店里买回来的鞋,怎么可能合每个人的脚呢?同一款鞋中只有尺码的区别,至于鞋子脚背位置的宽度、足弓处的高度,你根本没有选择。”周仰杰坚持手工制作,就是希望让每一个顾客都得到完全适合她的气质、满足她需求的高跟鞋。“我会一次又一次地修改或重新制作一双鞋,直到它从样式到尺寸完全让人感到满意为止。”至于对“四英寸”的坚持,周仰杰有这样的解释:“四英寸是个健康问题,高了或矮了的高跟鞋都会让人不舒服,对人体的*衡也不好。父亲是做鞋的,中国人喜欢在生意上研究,研究怎样可以获得更多的生意,所以知道怎样的鞋才是大家最喜欢,感觉最舒服的。四英寸这个高度也是这样得来的。”如果说“全手工”是周仰杰对每一位顾客所拥有的个性气质的充分尊重,那么“四英寸”的坚持体现则是他对每一位顾客最细微的体贴与关怀以及对于父辈良好传统的追认。贴合双脚的曲线的鞋底设计既能展现女性优雅的体态美,又使双足在最长时间内经受最少的折磨,单凭这样的创意与诚意,就足以让周仰杰在机械化大生产的流水线商品浪潮中立于不败之地。
-你知道闺蜜是什么嚒
吵不散骂不走的才是真闺蜜
很羡慕你们都有那么一个不离不弃的闺蜜
我好羡慕那些有闺蜜的人
我更羡慕她们有属于自己的闺蜜婚纱照
有时候我多么多么希望自己也有这么个人
我刚刚发了个帖子我会留到最后
希望能找到属于自己的人
我现在已经看透了他们在现实中好多人那么虚伪
每一次我伤心的时候都在我大伤口上捅刀子
没有个人是真正在乎我真正理解我的人
我是怎样的人我自己清楚
为什么总是要伤害我呢
在现实中我很孤独很无助每一次都躲起来大哭一场
我的朋友虽然很多很多但是很难找到个知心的
嘴巴么大死告诉他们小秘密就一传一十传十
我真的好想有个对我莫失莫忘的人一直不离开我
你一定有这样一位朋友她或许脸蛋不够漂亮,身材不够性感,可你觉得她的笑容是最迷人的;她结婚了你要当伴娘,她怀上孩子了你要当干妈;她批评你时你虚心的听着,她说的你一定都牢牢记住并试着改变;你们会一直深爱下去,哪怕其中一个人提前逝去,仍然执着的爱着。致闺蜜
闺蜜就是坐在一起即使我说的前言不搭后语,你也懂,即使什么也不说,也不会感到尴尬。
闺蜜我们要做一个有深度的姑娘,有脾气的女流氓,有教养的淑女。
闺蜜是一辈子的情人,虽然不能时时见面,虽然不能及时分享彼此的开心与悲伤,可是如果有一天,我们再遇见,亲爱的,一切都不会变 。
关于相遇有一种解说叫缘分, 关于生命有一种信念叫轮回, 关于亲情是重事实叫血脉。
而我有一种情结是牵挂和相思。
如果真的有轮回, 我希望每一次生命中的都遇见你, 并和你相守一辈做姐妹。
拂祖说过: “上辈子的千万回 哞才换来今生的擦身而过”。
那么上辈子的我们是否一直在等待对方——姐妹,姐妹 , 咱们等待就是彼此, 是一种叫爱。
“姐妹”的红线将我们的两颗心牵在了一起,对?
人们也常说: “有缘千里来相会, 无缘对面不相识”, 既然上天安排了我们这辈做姐妹, 那么就让我们下辈子也做姐妹, 我们要做最好的姐妹。
有没有那么一瞬间,你想过要和你的闺蜜同一天出嫁。
这辈子,最让我觉得幸福的,就是看着自己的闺蜜,一个个的幸福。
我不贪心。只有一个小小的愿望:生命中永远有你,我的闺蜜!
身边有一个懂你的闺蜜,是很幸福的一件事。
对一个朋友信任的深浅,不是看你会不会对他笑,而是看你愿不愿意当着她的面哭……
幸福就是,就算没有男朋友,还会有亲爱的不着调的闺蜜说爱你。
最好的闺蜜,是你们毫无隐瞒,互相信任,她爱你爱到死。
亲爱的闺蜜,你永远也看不到我最寂寞时候的样子,因为只有你不在我身边的时候,我才最寂寞。
闺蜜就是坐在一起即使我说的前言不搭后语,你也懂,即使什么也不说,也不会感到尴尬。
即使你只是我生命拼图的一小块,但是没有你,我的生命便不会完整。
蒂塔·万提斯 (Dita Von Teese) 出生在密歇根州的一个小镇上,家里到处都是充满历史气息的古董。也许正是因为耳濡目染,蒂塔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对上世纪40年代出品的电影以及古典风格的造型甚为迷恋,也成了今日美国最大的古典模特模仿者,蒂塔的名字和照片已经成了华丽而诱人的古典造型的代名词。
当蒂塔还是小姑娘时,就很喜欢好莱坞黄金时代的电影和明星,总梦想有朝一日自己也能和海蒂·拉玛(Hedy Lamarr)、丽塔·海华斯 (Rita Hayworth)、贝蒂·格莱伯 (Betty Grable) 这些明星一样拥有高贵的气质和迷人的魅力。也许正是因为童年的爱好与执著让她日后获得了巨大成功,这一点都不奇怪。今天的蒂塔不仅是美国历史上最受欢迎的具有古典气质的模特和滑稽戏剧明星,而且是好莱坞最迷人的女性之一。
12岁时,蒂塔跟随家人一起搬离密歇很,来到加利福尼亚的橘子郡。蒂塔从4岁开始就练*古典芭蕾舞,到了13岁,她已经可以在当地一家芭蕾舞演艺公司担任独舞了。这时她最崇拜的明星是赛德·查里斯 (Cyd Charisse,代表作《锦绣天堂》、《雨中曲》),赛德·查里斯就是一位芭蕾舞非常出色的演员,但同时也是人尽皆知的女妖精……蒂塔希望自己长大 后也能像赛德·查里斯 (Cyd Charisse) 那样迷倒众生,这个愿望一直持续到成年。
少女蒂塔开始收集20年代~50年代的古典服装,了解着装的要领。她很快发现不仅那些华丽的服装很讨人喜欢,而且那些有钢筋做支撑的塑身内衣更是让人欲罢不能。事实上,她对华美内衣的兴趣促成了她的第一个工作——15岁那年,她在一家高档内衣专卖店接受了销售员的职位。她不仅成了这家店铺最好的销售员,也成了最大的买主!
上大学之后,蒂塔选择了历史服装设计专业,她的志向是成为一名古装电影的设计师。但是后来她发现,担任人体模特的收入可能更符合自己对古典美追求的需要。19世纪,特别是维多利亚时代,盛行的紧身胸衣也让她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她开始模仿这些出现于电影和资料图片中的华丽服饰,无数次光顾专卖店。
有一次,蒂塔又来到店中,猛一抬头,在墙壁上看到了一幅刚刚挂上去的贝蒂·佩吉 (Bettie Page) 的画像。这幅由著名画家奥里维亚 (Olivia) 根据照片创作的画像给了蒂塔极大地震撼,她突发奇想,决定亲自再现贝蒂·佩吉 (Bettie Page) 时代的怀旧风情。
1991年,蒂塔开始为一些杂志提供自己的照片。这灵光闪现的念头正是蒂塔事业的起点,自从那时开始,蒂塔·万提斯的名字传遍整个欧美地区,人们不仅将蒂塔·万提斯与贝蒂·佩吉 (Bettie Page) 勇于展现自我的精神相提并论,也对两人的美貌津津乐道。
蒂塔遵循了Olivia的传统艺术风格,又拥有超级模特的现代元素,她如同流星焰火,星光四射。不久,她在全世界的主流媒体上掀起了一股复古**的高潮——蒂塔·万提斯成功将充满古典色彩的怀旧主义和充满时代气息的脱衣舞表演融合到一起。
随着名望的提升,蒂塔着手创办了个人网站,这也是互联网上最早的模特个人网站之一。这个网站从里到外都弥漫着挥之不去的怀旧风情,其中珍藏着超过1万张珍贵的照片,其摄影风格完全由蒂塔自创。
蒂塔除了在时尚界惹人注目外,她在话剧、歌剧舞台上也是常客。她与著名的恶魔歌手玛丽莲·曼森 (Marilyn Manson) 的恋情、结婚、离婚的传闻更是人们津津乐道的传奇故事。
转自 ——时光网
全世界最吊的脱衣舞女 ,曼森的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