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折叠园桌子的图片专辑列表,每个折叠园桌子相关图片专辑均由普通用户整理而成。通过欣赏专辑名称、风格和缩略图,能够迅速找到与你同样品味的用户创建的专辑,从而找到适合自己品味的图片。折叠园桌子图片专辑列表,希望能帮您找到喜爱的图片。
“儿子,吃饭了。”
小怪兽咽了口口水,目不斜视地从饭桌前走过,回自己屋里去。
怪兽妈妈奇怪:“我做了你最喜欢的红烧肉,怎么不吃呢?”
小怪兽坐在桌边摆弄奥特曼的玩偶,说:“今天导演说,我个子长得太快了。原来奥特曼能把我扔出5米,现在只能扔3米了。他说,如果我再重下去,他就不要我了。”
“儿子,腿有伤就别老乱动,当心摔倒,快到床上躺着去。”怪兽妈妈追过来。
小怪兽一手拄着拐,一手拎着抹布,笑道:“没事,妈,我就擦擦桌子。”
“又没有外人来......”怪兽妈妈说了一半,把另一半咽回去,偷眼看看儿子脸色。
小怪兽认真地擦着:“万一,万一有人来呢?”
怪兽妈妈叹了口气。
“儿子,隔壁闹闹奶奶说闹闹最喜欢奥特曼了,问你能不能给他要个签名回来?”怪兽妈妈跟小怪兽说。
“行。”小怪兽点头答应。
第二天果然拿回了签名照片。
第三天,怪兽妈妈为难地问儿子:“苗苗妈知道了,也想给苗苗要个签名,能行吗?”
“行。”小怪兽又点头。
再后来,天天爸,点点姑姑一帮人纷纷来找怪兽妈妈。
怪兽妈妈不得已跟儿子说:“要不然你一次让他多签几张吧。”
小怪兽低头踌躇半天,低声说:“排一次队只能签一张。”
怪兽妈妈张大了嘴,“为什么你不......"
“我说不出口......”小怪兽红了脸。
小怪兽在照镜子,头上短短的毛被打湿了水,一会儿梳成偏分,一会儿梳成中分。
怪兽妈妈端着早饭走过,被他叫住:“妈妈,我这样好看吗?”
怪兽妈妈眯眼睛上下打量,“好看,我儿子什么时候都好看。怎么想起来打扮呢?”
“昨天,奥特曼夸我了呢。”小怪兽继续对着镜子摆弄头发。
“哦,他说什么?”
“他说我像个大人了。”小怪兽在镜子里咧嘴,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小怪兽身上糊满了粘唧唧的蛋糕,顶着熊猫眼回家了。
“咦,你不是去给奥特曼过生日了吗?”怪兽妈妈很奇怪。
“对呀。他们叫我藏在大蛋糕里,等奥特曼吹蜡烛的时候跳出来吓他。”
“那你的眼睛......”
“奥特曼说他条件反射......,不过他后来拉我起来了呢。”
几乎所有的夏天都这样开始。白昼不断提前,从七点,到六点,五点,五点缺三分,黑夜被逼到绝境,可怜兮兮,却毫无办法。随后。随后植物的光泽在第二天变得突然强烈。阳光把它们逐段分解。绿的颜色一天变换几万种,直到你忘了究竟什么才是绿色。
我怕是已经忘了。家门前的两三棵树,从回忆里褪成水彩,时间在上面隐隐流动,于是细节处的笔调一律模糊。想得头疼,也无法变得更清晰一些。
这绝对是离家几年的后果。不过虽然这话的口吻挺哀怨,倒也不至于成天长吁短叹地玩伤感。人总是有很多事得忙啊,上班,赶稿,开会,吃饭,看电影,聊天,看书走路说话睡觉偶而半夜醒来,春夏秋冬轮番着,伤感也成了不轻不重的东西,挂在线上感觉不到重量,虽然细线依然在无限延长。
又是夏天。夏天的意义在于裙子和西瓜,挑战五十米的单向泳池,天天洗头,洗发水是桃子味,还有蚊子块,啪啪啪地打在关节上,真痒!又或者,这样的夏天,意味着自己独自在外又半年。多少多少来着?三年又半年。
好象也没什么了不起嘛。
我也不知道什么是了不起的。偶尔为“终于能游50米了”激动一下,随后又在第二天死活没法延续这一神话。从泳池出来,感觉满身的皮肤都在肌肉上有些错位,哪里松了下去,怕是又瘦了一点。于是心情愉快,散着头发往住处走。
一身都是漂白粉的味道。抬起胳膊去闻,几乎像体味般强烈。我从来以为夏天的味道就是西瓜和游泳池两种。一个红色,一个蓝色。而夏天是绿色。简直刚刚好。
我记得所有夏天。烈日和雨水纵横交织,人就在交汇点状如粉末。三四个故事反复悸动,如钝口的刀,艰难地想将凝迟斩成两段,却最终只留下一个异常粗糙的切口。碰到了,麻麻地疼。那是意像般的无奈,绕在心脏某处,感觉的就是全身。
毕竟是很久前的事了,人的记忆会美化出许多不曾存在的细节和气氛。一定是。半满的大厅,变换不停的光线,冷,真的很冷,手心里的掌纹,贴着脸时几乎能感到静默的血在爱情线上流动……
不真实就不真实罢。
{莱昂那多·迪卡普里奥,还会拼么?}
{Leonardo DiCaprio。}
{哇,好强。}
{嘿嘿嘿。}
后来在自己租的房间里看莱昂那多演的《海滩》,没有看完就关了影碟机。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腿麻了,嗷嗷叫着又坐下。电视屏一片机械的蓝光,乡土气,很没意境。
一个人看电影就有这样的好处,想看就看,不看就关掉,坐在地上出神,甚至可以毫不在乎地叉腿坐着,也没有关系。可我还是不怎么喜欢一个人看电影,因为总在半途忍不住这漫漫时间而停了光碟,于是积累下许多看了一半的片子。有些连一半也没有,只有开头几分钟。
那么多的故事,只知道开篇,而不知道结局。竟然也不内疚,还在持续累计这样的状况。只能说是独自生活的某种产物,不辩好坏。也由它去吧。
风扇带来的风穿过衣服,把布料鼓起来。有种温柔的痒静静蜿蜒。额头却还是在出汗。往地上躺过去,哪里贴着地的,总是过一会儿就密出汗了。简单装修以出租给外地人的房子,天花板上只有一条日光灯,涂料刷成雪白色。开始会觉得很单调,后来知道了,即便觉得单调也无能为力。
我是个连电影都懒得看完的人,又怎么会花心思去装扮一个不是“自己家”的地方。虽然我现在住在这里。
像有灰白色的棉线混进了血管,身体渐渐多出许多不可想象的复杂因子。于是几乎能屏蔽掉所有现实,让尘嚣全部溃散在微笑深处,只有这样的时光,一层,不明不暗,反复行走,停下来,依旧以为身处最通透的夏天。
忘记是哪天了,回家后坐在木板床上——当时还没有买凳子,不是坐在自己的大旅行箱上,就是坐在地上,或床上——也没事可干,决定早早睡觉吧。虽然才7点,天也热得未必能顺利入眠。躺下去的时候发现一侧的窗上多了张纸条。
我立即明白了是住在对面楼里的人塞在防盗栏里的。以前不止一次抱怨过这里的楼房彼此间*得一伸胳膊就能摸到另一幢。毫无隐私感。果然。
贴过脸去读上面的字。想交个朋友,以及留下了电话号码。居然还是用铅笔写的,纸也很皱,虽然字还成。读完的时候我心里是有些骄傲的,女生的骄傲吧。随后把那张字条就这么放在外面七八天没动,直到发现被对方又取了回去。
就真的骄傲了起来。
回到住处后把西瓜泡在脸盆里,因为没有其他可以盛的东西。脸盆很浅,只没住西瓜的小半,放进去的时候,半盆的水都没了出来,流得满地都湿了,水泥的颜色迅速由灰变黑。我想这也只有在外头才能做,若是在家里,把木头地板给淹了,妈妈又要唠叨。
想象着西瓜被切开时的味,在地上小坐了一会,抱腿,下巴磕在膝盖上,于是没法说话。也没人能陪着自己说话。昨天吃的桂圆壳忘了扔,空气还留养尊处优的甜味儿。像在读高中时的夏天,黏在指上,当时没有洗干净,就留下了永远的粘腻感。
因为非常不喜欢晒太阳。无论高一,还是高二。暑假里总是歇在家。吃水果看漫画,上网和睡觉。等爸爸像搬运工一样往家里买西瓜。我操起刀。“喀嚓”,有籽的,无籽的,红瓤的黄瓤的。上面插着小勺子,像占领了高地般的胜利。
所有的夏天都得有西瓜相伴,不然意义就不完整了。人心里的固执应该是遗传般的敏感,过滤着一切必须的纯粹。留下的就是枯燥的春秋冬,从沙漏里被流向生命之外,成了毫不有趣的余料。只有剩下的夏天,有西瓜的味道,弥漫在小片的空气里。会不会有谁看见,那是种怎样的浅红?
在这外头住的地方没有大的菜刀——从不会做菜,三餐都在街上找地方吃,当然不可能买把菜刀。就用小水果刀切。很难动手。一小段一小段地划过去,内部已经碎成一团。成绩就是几片大大小小形状各异的西瓜,不用在意这些小事,有得吃就行。吃一块回忆一点。
高一暑假前同宿舍的女生买来西瓜,一样没有可使的水果刀,6人分吃24瓣,互相争夺那些夺大块的,闹成一团。高二暑假时在朋友家切西瓜,我这一半满满的籽,他那一半一颗没有,这疑问我到现在还没想通。高三暑假时我已经决定去北京工作,爸爸妈妈却不知道,还把西瓜最甜的部分留着等我挖走。后来真的走了,看不见他们的无法忍受。
我也在忍受着什么,像那个等电车的女生一样,在眉心无可奈何地簇着,却要尽量不露声色,以为马上就能上车,马上就能回家了。
{说得很伤心的样子。}
{也不至于啊。}
{伤心时会哭么。}
{当然,女生总会因为一点莫名其妙的理由傻傻的哭。即便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究竟是什么突然在眼眶上投了毒。}
有些非常老而纠缠不休的情话,说着鱼和水,流泪不流泪的事。我觉得这真是人类想象丰富的意淫。尽管自己也尝试过。
哭的时候把脸放在盛水的塑料盆里,每次都因为快被呛死而作罢,在游泳池里又哭不出来,就没法去想象眼泪在诞生后就立即被融走的感觉。况且这样的感觉应该是*乎透明般的优美,也就大抵和“痛哭”之类的没有干系。
然而夏天的某些,还是存在着宿命般打动人的东西。于是停下来不愿意前进,于是坐着一动不动,于是身体在哪里变得突然尖锐,刺破了一层厚茧,露出还不曾僵死的翅膀,越扇越疼。
在我们还没那么容易流泪的时候,夏天却在这一点上匆匆败去。三个月里它常常下雨,小孩子从小就知道了“那是天空在流泪”。我以为这是个最心思丰富的季节,它应该是个女性,应该还很年轻,甚至或许才十几岁。
下雨让我感觉天空是很脆弱的,什么悲伤,什么无奈,它都承载不了。而此时天地又融为一体,在四荒八合里回归最初。我们本就是从女娲手里由泥巴点儿变成了直立的小人。身体里和着水与土。于是站在雨里,好象找到了自己的宗源。天上,天上的上面,地下,地下的下面,那些都是我们曾经到达过的故乡么。
又或者是我们将去的异地呢。
孤单,孤单是。
孤单是一个人吃醒来,一个人游泳,一个人的影子在地上比画出“SOS”。一个人唱歌或不唱歌,坐着发呆出神。
孤单是树上的雨滴掉在眼里,代替没有流完的泪。
孤单是电影院的冷气和自己,单人间的影碟机和自己,分手的别人和自己,拒绝的别人和自己。
孤单是买张50元的木头桌子,买把15元的木头椅子,想买床的时候不买了,因为不想再添置家具。
谁也没想过在这外头长久地过下去。
孤单是切西瓜,切得再难看也是自己一个人吃完的,丝毫不用有顾忌。
孤单是雨声,从天到地无处可躲,还有雷轰轰,还有闪电喀嚓,还有没人接的电话,没人知道你害怕得发抖。
孤单是咖啡色的皮肤,被晒疼干裂,而血液却因为逐渐凝固而变作纯白。
孤单是三个半年里的四个夏天。说话也没人听,想听也没人说。只能自己对自己开口找话题:“怪声音”,然后又自己回答:“开着摇头电扇呢”。自言自语。自言自语。自言自语是不是种病?
孤单是晚上腿突然疼了,短短地清醒。
没有夏天,所有夏天,都在这里清醒。
早上她开门,看见楼上帅哥家的猫咪伏在外面,脖子上挂着一个牌子:主人出差,能收留我几天么?-她笑笑,抱起猫儿进了屋子。-而后那只猫咪都会可怜兮兮地出现,理由同上。-这天,她听到敲门声,开门,却看见那个帅哥眨着桃花眼道:-猫出差了,能收留我么?
一只猫的生命哲学
男人非常伤心,他知道猫余下的日子不多了。医生说已经没得治了,他只能把猫带回家,并尽可能地让他在剩下的时间里过得舒服些。
男人把猫放在腿上,叹了口气。猫睁开眼睛,呼噜呼噜地哼着,抬眼看了看男人。一滴眼泪从男人的脸颊边滑落,落在了猫的额头上。猫有点不高兴地看了他一眼。
“你哭个什么啊,伙计?”猫问道,“因为你无法承受将要失去我的念头?因为你认为永远都没有什么能代替我?”男人点了点头:“是啊。”
“那么你认为我离开你以后,会到什么地方去了呢?”猫问道。男人无望地耸了耸肩。“闭上眼睛吧,伙计。”猫说。男人疑惑地看了他一眼,但还是听话地闭上了眼睛。
“我的眼睛和毛皮是什么颜色的?”猫问。“你的眼睛是金色的,你的毛皮是浓郁而温暖的褐色。”男人回答道。
“那你最常在什么地方见到我呢?”猫问。“我经常见到你……在厨房的窗台上看鸟……在我最喜欢的椅子上……躺在桌子上我需要用的文件上……晚上睡在我脑袋边的枕头上。”“那么,无论什么时候你想见我,你只要闭上你的眼睛就可以了。”猫说。
“把地上的那段绳子捡起来——那里,我的‘玩具’。”男人睁开眼睛,伸手捡起了绳子。绳子大约有0.6米长,猫曾经能够抓着绳子自娱自乐一玩就是几个小时。“现在用两只手捏住绳子的两端。”猫命令道。男人照做了。
“你左手捏着的那端就是我的出生,而右手的那端就是我的死亡。现在把两端连在一起。”猫说道。男人又照做了。
“一个连贯的圆圈,”猫说,“这个绳子上的任意一点同其他点有什么不同吗?比绳子的其他部分更好或者更差吗?”男人审视着那根绳子,然后摇了摇头,“没有。”
“再次闭上你的眼睛,”猫说,“现在舔舔你的手。”男人惊讶地睁大了眼睛。
“照我说的做吧,”猫说。“舔舔你的手,想想我在所有你熟悉的地方,想想所有的绳子。”
要舔自己的手,男人觉得很蠢,不过他还是照做了。他发现了猫所知道的秘密——舔手能让你*静下来,并让你能够思考得更加清楚。他继续舔着,他的嘴角开始上翘,好多天来第一次露出了微笑。他等待着猫叫停,可是没等到,于是他睁开了眼睛。猫的眼睛已经闭上了。他摸了摸猫温暖的褐色皮毛,可是猫已经去了。
男人用力闭上了眼睛,泪如泉涌。他看到猫蹲在窗台上,然后是他的床上,然后躺在他的重要文件上。他看到猫在他脑袋边的枕头上,看到他明亮的金黄色的眼睛,还有鼻子和耳朵上深褐色的毛发。他睁开眼睛,透过泪水看向他依然捏在手里的绳圈。
生命中的人流,总是穿梭不息,似风景装扮着身边的世界。总有些人,悄悄地来,默默地等,如灯照亮了我们的行程,温暖了我们的人生;更多的人,匆匆的出现,急急地走远,如流星,没有永恒,却有瞬间的光辉……无论如何,都是一种际遇,都是一线缘分,需要我们相聚珍惜,别离祝愿,让人生多些暖色。
下雪什么的最有爱了,白白的鹅毛般的雪花从天而降,碰到掌心就瞬间融化掉了,这个冬天,你会选择谁陪你看这第一场雪呢?
窗外大雪纷纷,已是银装素裹,房顶和树的枝桠上都堆满了雪……
来北方十年了,十年里的每一场雪他都不曾错过,也许早以成为一种*惯,可是每一场雪似乎都城载着他的思念,对着雪,他怅然若失。这么多年过去了,思念却在心里生了根。
十年前
空荡荡的教室里,她身穿白色连衣裙,正对这一本书发呆,忽然有人在她肩上拍了一下,她猛地一颤,显然吓坏了。
“想什么呢,这么出神?”他温柔地问。
“你什么时候来的啊,吓了我一跳?”
“我早来了呀,就不知道某人在想些什么东西,有人在你身后站了半天都不知道。告诉我,你在想什么,是不是在想我?”
“哼,谁要想你!”
“哦,看什么啊?我看看什么东西这么吸引我的小玉?”想到刚才她的反应,他坐过去伸手去拿她面前的书。
“不给!”她猛地抓过书抱在胸前。
他一把将她拥入怀中,“不给看?”他坏坏的笑着。
“呵呵,哈。。。我不敢了,痒死了”
“给我!”他放开她。
她趴在桌子上,看着他,轻轻地问:“云,你见过雪没有啊?”
看着那些关于雪的句子,他就知道她又想看雪了。他们生在海南,雪是万万不会见到的。她和他说过她喜欢雪,小时候最大的心愿就是去北方看雪,穿着厚厚的棉衣在雪地上漫步。他也答应过她要和她一起去北方,一起在雪地上漫步、堆雪人、打雪仗。“玉,以后我们去北方生活,不要错过每一场雪,你说好不好?”他温柔地抱着她,低低地问。
“好!你说的,不许反悔!”她狡黠地笑着。
“好,不反悔。我以我对小玉的心发誓,行了吧?”他把她的手放在自己的胸前。
“呵呵,我就知道我的云最好了。雪真的很美,你看这上面写得多好!”她手指停留在刚才看的地方。
在意大利拉奎拉,我恋爱了,我们只相爱了七天。在尼泊尔的森林,黑熊就在眼前,我们七个人拿出所有的“武器”,但只有一根树枝而已!在法国,男人是最宽容公道的,他可以原谅红杏出墙的女人,他允许“州官放火,也允许百姓点灯。”在印度,举办婚礼是女方自己的事,热闹的气氛过后是如葬礼般的痛苦别离。……年锦华时,我经常写情书,像古埃及的写信佬,像日本的“恋文横丁”,写尽人世间的一切暧昧柔情,又或风光埋葬一段段腐朽情感。现在我游历世界各国,依旧像写情书般写尽世界的百般模样与风情,携带着世间的各般情愫一个人开始私奔。
叔本华说:“我们的生存,不过是占据在两个永恒之间无限短的一瞬。”既然一瞬,那何苦自扰。放弃一切,整理好心情,今天开始,一个人私奔吧。跟随王迪诗的脚步,去意大利,在街上来一场偶遇,开始谈一次双方“不负责任”的七日恋。
腾出一天时间给自己,坐在靠窗的桌子前,铺好纸,写一封没有地址的情书。
去一次巴黎,见识下你一直认为的浪漫都会最懒散的一面,你会不会也开始讨厌起巴黎来?
睡遍每个城市的酒店,你是不是也有过这种愿望?
再来次五千三百里的长征,从香港一路向北,坐着火车横跨中国,四季便会如此清晰。
路过上海,寻找下张爱玲,来她公寓前的咖啡馆坐一会,静下心,真切地体会下迷失在文字间的感觉。饿了便去吃一盘松子鱼,在上海和美食来一场私奔。
绕个远路去次非洲,让超模Waris Dirie告诉你一个非洲古老的风俗,那是比中国的“裹脚”、欧美的“束腰”更残忍的陋*。
有些风景,看一次便毕生难忘。在你的生活里,你就是主角,不用和其他人商量,丢掉烦恼,丢掉荣禄,享受私奔吧!
祝我生日快乐
一天女孩过生日,男孩子在她生日的聚会上送了她一只可爱的毛毛熊,在各种生日礼物中,这根本算不上是礼物. 女孩有些生气,也许更多的是愤怒,没想到自己男朋友这么小气,今天是她的生日,还来了这么多朋友. 去年男孩在她生日的时候送了她一把很名贵的藏刀,男孩发誓说,如果有一天他背叛了女孩,女孩可以用刀划破他的胸膛. 今年,两个人一直在讨论两个人的未来,这么多朋友都来为女孩庆祝生日,是男孩说在生日哪天会给女孩一个终生难忘的礼物.结果似乎一切都出乎大家的以外,当然主要是女孩! 面对女孩愤怒的眼神,男孩只是坏坏的笑,这份礼物真的让女孩终生难忘. 女孩在聚会中喝了很多酒,而男孩只是在旁边静静的喝着可乐 聚会结束,他们要回到自己的小家,上了三环,女生一直很愤怒,一直在埋怨,车的后排座放了很多名贵的礼物,当然还有那只毛毛熊.女生开始抱怨男孩不爱她,不珍惜他们的爱,男孩只是静静的开着车,什么也没有说,偶尔会有一丝笑在脸上. 酒精在冲动的驱使下发作了.女孩吐了,男孩靠边停了车,女孩大发脾气,指责男孩给了她这样一个不愉快的生日,说了一些很伤感情的事情,男孩一直无语,只是一只手拿着纸巾,一只手拿着矿泉水.女孩突然跑到了三环主路,男孩没有拉住她,两个人就这样在公路上拉扯着,突然,一辆飞驰的快车直奔两个人行驶过来,男孩想都没想的扔掉了手中的东西.推开了女孩,女孩的头重重的摔到了地上,等她苏醒的时候,她已经躺在了医院,头上绑着绷带 那辆飞速行驶汽车的司机,证明是酒后驾车 男孩被撞出了15米,当120到的时候,他嘴里一边涌着血一直说着〃别管我,看我女朋友怎么样?〃 到了医院,男孩已经去了另一个世界,他最后的一话是毛毛熊,毛毛熊在他的要求下,被医护人员带上了救护车,他在这个世界上最后的一段路,就是这只小熊一直陪着他. 女孩得知男孩离去的消息,一直在哭,哭的昏过去了好几次. 一个有心的护士把小熊送到了她的枕边 女孩再一次从昏厥中醒来,看着小熊,上边有着男孩的血,似乎有着男孩的体温,她紧紧的把它抱在了胸前,轻轻的抚摩着它,突然摸一件很硬的东西,女孩从小熊的口袋里摸出了一件东西,一个戒指盒,里面有一枚漂亮的钻石戒指,女孩看到这一切,彻底崩溃了,她拼命的哭,用力的撕着自己的头发和头上的绷带,但是一切似乎都没有意义了 女孩去了太*间,那是的男孩身上的血迹已经被擦干,他干干净净的,安详的躺在那里,嘴角还是有着一丝坏坏的笑,女孩用手抚摩着男孩的头,泪水从眼角划落,她不想哭出声,因为男孩不喜欢她哭. 女孩第二天就出院了,回到了他们曾经爱的港湾 打开房门,她被眼前的一切惊呆了,房间里满是玫瑰,桌子上有一个大大的蛋糕,旁边的一个保温餐盒和一张卡片. 打开餐盒里面是她最爱喝的汤. 打开卡片里面写着: 嫁给我,你一辈子都不会后悔,你一辈子都会感觉温暖,我会一辈子让你幸福,我会一直守侯在你的身边,我会每天叫你起床,为你做你喜欢的早餐,送你上班,时刻惦记你,随时给你电话和信息,不让孤独的感觉伴随你一时一刻,晚上我会接你下班,为你做晚饭,晚上让你在我的怀中睡去后再静静睡去.家里事情你做主,但是家务还是我来吧,我身体比较好点.如果应酬,我会在11点前回家,如果出差我会把你这几天食物准备好,当然还有你爱吃的零食.其实爱情就是简简单单两个人的幸福,我们的幸福才刚刚开始,希望…… 女孩再也看不下去了,她看到了房间里仿佛满使他们的欢声笑语,满是他们的蜜语甜言, 往日的情景一下子,涌入了她的心头,她在自责,在懊悔,在埋怨…… 想着到底是谁背叛了那曾经美好的东西 曾经的幸福这个时候变的尖锐,曾经的欢笑这个时候变的灰色 男孩火化的那天女孩没有去 女孩一个人静静的呆在他们爱的港湾,躺在他们经常****的床上,看着他们出去旅游时的录象,轻轻的用去年生日哪天男孩送他那把藏刀割开了自己的手腕…… 窗头放着一张卡片: 亲爱的我来了,没有你的日子我好难过 是我错了,你走的这几天,我一直在回味我们在一起的日子,你的体温你的气味你的坏笑和你做的饭,你是个骗子你说过一生守护我的,没有你,一个人睡觉好冷的,没有你做饭我肚子好饿,没有你在身边我好孤单,你慢点走,我来了,虽然你没有实现你的承诺,但是我还是真的爱你,坏蛋我来了,慢点走,在前面等我,我来了……
一杯酒的温度 刚好是暧昧
劝你喝酒的都不是好人
来一杯吗?
美酒的醇馥幽郁之感 能不能醉了你的心
酒 一个可以让人联想起许多不好事情的名词, 但是它 有着他自己的性格 它可以让一个人忘和乎所以 忘记一切不开心的事 可以让一个人感受到前所未有的放松 这些都是没喝过酒的人未曾体验的 。
酒桌上的规矩:
规矩一:酒桌上虽然“感情深,一口闷;感情浅,舔一舔”但是喝酒的时候决不能把这句话挂在嘴上。
规矩二:韬光养晦,厚积薄发,切不可一上酒桌就充大。
规矩三:领导相互喝完才轮到自己敬。
规矩四:可以多人敬一人,决不可一人敬多人,除非你丫是领导。
规矩五:自己敬别人,如果不碰杯,自己喝多少可视乎情况而定,比如对方酒量,对方喝酒态度,切不可比对方喝得少,要知道是自己敬人。
规矩六:自己敬别人,如果碰杯,一句,我喝完,你随意,方显大肚。
规矩七:自己职位卑微,记得多给领导添酒,不要瞎给领导代酒,就是要代,也要在领导确实想找人代,还要装作自己是因为想喝酒而不是为了给领导代酒而喝酒。比如领导甲不胜酒力,可以通过旁敲侧击把准备敬领导甲的人拦下。
规矩八:端起酒杯(啤酒杯),右手扼杯,左手垫杯底,记着自己的杯子永远低于别人。自己如果是领导,知趣点,不要放太低,不然怎么叫下面的做人?
规矩九:如果没有特殊人物在场,碰酒最好按时针顺序,不要厚此薄彼。
规矩十:碰杯,敬酒,要有说词,不然,我tmd干吗要喝你的酒?
规矩十一:桌面上不谈生意,喝好了,生意也就差不多了,大家心里面了了然,不然人家也不会敞开了跟你喝酒。
规矩十二:不要装歪,说错话,办错事,不要申辩,自觉罚酒才是硬道理。
规矩十三:假如,纯粹是假如,遇到酒不够的情况,酒瓶放在桌子中间,让人自己添,不要傻不垃圾的去一个一个倒酒,不然后面的人没酒怎么办?
规矩十四:最后一定还有一个闷杯酒,所以,不要让自己的酒杯空着。跑不了的~
规矩十五:注意酒后不要失言,不要说大话,不要失态,不要吐沫横飞,筷子乱甩,不要手指乱指,喝汤噗噗响,不要放屁打嗝,憋不住去厕所去,没人拦你。
规矩十六:不要把“我不会喝酒”挂在嘴上(如果你喝的话),免得别人骂你虚伪,不管你信不信,人能不能喝酒还真能看出来。
规矩十七:领导跟你喝酒,是给你face,不管领导怎么要你喝多少,自己先干为敬,记着啊,双手,杯子要低。
规矩十八:花生米对喝酒人来说,是个好东西。保持清醒的头脑,酒后嘘寒问暖是少不了的,一杯酸奶,一杯热水,一条热毛巾都显得你关怀备至。
“若离去,就把一起买的杯子也带走吧。你不在了,这一辈子,我也不要了。”
杯子恰好是I ❤ U的拼接,同时杯子预示着一辈子的意思,使情思更加深刻。爱不是得到了一个人就可以爱,爱是互相爱。
两个人的杯子,一个人的桌子,两个人的爱情,一个人慢慢回忆。
再次看到厨窗里摆放的一支杯子,心中空空的,像是失去了什么。那支杯子还像从前一样,依然见证它的爱情,虽然一半不在了,然而另一半却依如从前。我喜欢我的杯子,喜欢捧它在手中的感觉,喜欢静静看着它发呆。很透亮的杯子,即使装满了水都那么透明
杯子寂寞被人倒进了开水,滚烫的感觉,杯子想这就是恋爱的感觉;水变温了,杯子很舒服,也许这就是生活的感觉;
水变凉了,杯子很害怕,也许这就是怕失去的感觉;水变的冰凉,杯子很难受想把水倒出;水终于被倒出,杯子很舒服,但杯子也掉在了地上,摔成一片一片的,杯子发现每一片上面都有水留下的痕迹;它知道心里还是爱着水的,它想再完整的爱一次水,却不能了;
难道只有失去才懂得珍惜:只有一切过去才懂得幸福?好好珍惜现在拥有的,不要等到失去后才后悔莫及;现实总是残酷的,它不会给我们那么多机会,有些错过了,就不在了。
再次看到厨窗里摆放的一支杯子,心中空空的,像是失去了什么。那支杯子还像从前一样,依然见证它的爱情,虽然一半不在了,然而另一半却依如从前。
我喜欢我的杯子。喜欢捧它在手中的感觉,喜欢静静看着它发呆。很透亮的杯子,即使装满了水都那么透明,由此我想到纯洁。
我曾多次重复说过我喜欢玻璃的东西,因为它教会我要好好珍惜。一旦失手,就永远不会再拼合,就象爱情,失去了就永远不会在回来,然而我却是在失去后才发现的,就象我爱的杯子消失一样。
于是,我把它收藏起来,沉封在厨窗里,怕见了心疼,更是心痛。
我还是一个人生活着,很独立的生活着,似乎像是被遗忘了,像我的杯子被我遗忘了一样。
茫然发现,我也是一支杯子,一支被爱的杯子,被爱的杯子失去了爱。
我想我应该更加珍惜被爱的杯子,一个人的离开并不代表我失去了天堂。
我们都是等待爱的杯子,是那个被爱的杯子。只要拥有便会幸福,只要我们好好珍惜,对待爱的杯子,它就不会碎,爱情也不会离开。
如果你,没有送我那个杯子,就好了。我就不会在很久以後的这个下午,呆呆的看着它从我手中滑落,跌了一地的碎片。
我就不会因为无法将它拼好而哭泣,就好像曾经为无法将我们之间的爱情拼好而哭泣那样。
哭得像是再度降临到这个世上。
如果你,没有在送我杯子的时候,对我说,一个杯子就代表一辈子的话,就好了。
我就不会开心得象个被爱情冲昏了头的女子。
我就不会在很久以後的这个下午,看着面前残破的杯子,就好像看到你残破的诺言。
那么美丽却易碎的诺言,关于一生的诺言。
如果你,没有在送我杯子之后,问我说,我的一杯(辈)子已经给了你,你的呢?什么时候给我?就好了。
我就不会拉着你上街去挑杯子,然后在湖边忘形的将那个装有杯子的包裹摔在脚下。我就不会在你离开之后时时埋怨自己,当初不该打破它,就好像为我们之间,亲手敲出一条裂痕。
我就不会在很久以前的那个下午,呆呆的看着那个漂亮包裹里我的诺言,静静的躺在我的脚下,然后在你的怀里,哭得象个孩子。
我就不会自己偷偷又去买了两个杯子,直奔你家,对你说,上(辈)杯子已经打破了,这(辈)杯子和下(辈)杯子你要珍惜。
自以为美的就像是一个谎言,不知道有些事和杯子无关。
如果我,没有送你两个杯子,就好了。
我就不会在你送我杯子之后,养成了每天用你送的杯子喝咖啡的*惯,而发现家中没有别的杯子可以用了!
而你也不会却*惯了和别人一起喝咖啡,而在我质问杯缘的红唇印记的来源声里离去。
将我留下,在岁月中。
…
你是否期待每天都会有一杯准备好的热牛奶
姜家宁喜欢安静的女生,就像沉默的班花程雅君,他不能像校痞一样买PSP送给女生;不能凑齐几周的生活费就买得起蔡依林的演唱会门票;他甚至都没有一个像样的笑话来逗乐女生。但爱一个人总是会有属于自己的好办法———聪明的姜家宁总是照顾程雅君家的生意。
姜家宁家离雅君家开的小卖店不远,每天姜家宁都会从那里过,然后站小卖店门口,问问这多少钱那多少钱。他那点零花钱,估计早就用完了,他只不过是想看看程雅君在不在,更多的时候都是雅君妈妈在里面。有时候,雅君也会帮家里看店,姜家宁就装作去买东西,在那里挑啊挑,问这个酱油多少钱,问那个灯泡多少钱,然后找机会跟雅君搭讪,聊东聊西的。更乐的一次,雅君看店的时候,姜家宁又逛到了那里,刚起床的雅君一身睡衣守着店,家宁神经兮兮地瞎指,傻里傻气地指着卫生棉说:这个多少钱?一下子红了脸的雅君,不知所措,赶紧逃到了里屋,换了妈妈出来:臭小子,你要买这个?一大清早你要买这个?姜家宁不知哪来的勇气,直接从口袋里掏出五十块钱,就买这个,你给我来一大包。雅君妈妈也没阻拦,也就真的把那一大包东西给了姜家宁,姜家宁倒也侠气,直接就塞进了书包里。带着一大包卫生棉上下学的姜家宁,总觉得有些别扭,毕竟那个年纪谈点稍微**的事情都会遮遮掩掩,更何况是一包自己都还没弄明白是做什么用的东西。
可是那包东西怎么也不适合姜家宁,他想退还给雅君,钱也不要了,当为自己喜欢的女生做点什么吧。那天中午放学,姜家宁装病趴在桌子上睡觉,等所有同学都不在教室时,他把那一大包东西塞进了雅君的课桌里。下午是高考动员讲座,雅君也没有动书包,大家听完讲座准备整理书包回家时,程雅君把书包一抽,啪的一声,那么大一包东西掉了出来,好事者、校痞们、*日里嫉妒雅君美貌的,纷纷围了过来:程雅君你买了这么多这个啊?还有人问,这是什么啊?一包一包的?从脚底尴尬到头顶的程雅君已经不知道如何处理了,“这不是我的……这不是我的……”说完,就趴在课桌上委屈地哭了起来。班长找来了班主任,大家都不让放学,调查清楚了再走。
班主任脸一黑,除了程雅君以外的同学全部站起来,今天不搞清楚这件事是谁做的,所有人都不能放学。班里安静得只听到雅君委屈的哭声,每个人都在等待那个“肇事者”走出来。这时,班主任走了出去,几分钟后,拿了厚厚的几摞作业本放在讲台上,在那里批改,一副奉陪到底的架势。作业本改到一半时,姜家宁站了出来:“老师,是我做的……我……”
姜家宁被带到了办公室,一五一十通通招了,然后是写检讨、罚站。招什么都无所谓,写什么也无所谓,漫长的罚站也无所谓,姜家宁觉得自己都可以应付,只是程雅君,那么伤心的程雅君,是不是恨极了自己,是不是从此就失去了彼此。
当晚,雅君早早睡了,家宁一见雅君妈妈忙赔不是,雅君妈妈知道东西是从自己手上出去的,也不想多责备家宁。两个人说着说着,就拉起了家常,把雅君在学校受委屈的事抛到九霄云外了,聪明的家宁,走的时候给雅君妈妈鞠了满满一躬,错认得彻底极了。
卫生棉风波后,雅君变得沉默了许多,有事没事家宁还是会去照顾生意,每天早早地在雅君家店里买一盒牛奶,在盒子上写“对不起”,悄悄地放在雅君的抽屉里。家宁知道那天的事情让雅君在班上受了委屈,他不敢去道歉,他害怕雅君说出讨厌他之类的话,这会让他心中的梦一下子碎掉。年少的时候,喜欢一个人,悄悄地放在心里是最妥帖的,你若惊动了那个人,也许从此就消失不见了。
就这样,姜家宁每天早早起来,到雅君家的商店买一盒牛奶,然后边走边在牛奶盒上写“对不起”,久了,他也会把空闲时读到的美丽的句子顺带写上去———“思念有时像绵长海岸线,怎么走还是那么长”。小小的牛奶盒,像一方无限思念的天空,把姜家宁的歉意带给他思念的人。雅君倒也不拒绝姜家宁的牛奶,每天收每天喝,这种谨慎如走钢丝的情感,就一直这样来往着。
姜家宁不敢肯定雅君是不是原谅了自己的,至少也是有些原谅的吧,因为有时去小卖店买东西,还是会偶尔碰到帮妈妈守店的雅君,她不会躲开他,面带微笑地看着他,帮他把买的东西擦得干干净净,找最新最新的零钞给他。但姜家宁不明白,为什么雅君的世界一直都如此安静,她也不主动找自己,也不拒绝自己送去的牛奶,就这样任凭岁月在自己的小心翼翼的试探中前行,就这样一直持续到毕业,家宁稳稳当当地过了重本线,而雅君也上了市里的二本。
已经毕业了,可能就是各自天涯。年轻并不知道做什么或不做什么才是所谓的珍惜了,只知道爱一个人,就为她做一些爱她的事,这一刻他鼓起勇气向雅君说了,“对不起,我喜欢你”,雅君看着家宁笑了笑,带着他来到自己的房间。
从雅君房间推门出去,阳台的窗户上,大片的白色映入眼帘,那里整整齐齐摆满了一阳台的牛奶盒子。家宁走过去,盒子都是空的,盒子上依稀可见自己的字,字的下面,多了一行字———“没关系”,更下面是用彩色笔注明的日期,姜家宁随意拿起几个盒子,只要写有“对不起”的盒子,下面都有“没关系”的回复。整整一百多个牛奶盒,全部都有雅君写的字。雅君拿过家宁手中的牛奶盒摆到原处说,其实一开始我就没有怪你,但我不能跟你说。你基础好,你家里对你期望很高,让你到这个学校来寄读也是为了让你考上好大学。我每天乖乖地收下牛奶,这样就不会影响到你了。我也学你的,把心里想说的话都写在牛奶盒上。你看这些牛奶盒子多么壮观,它们可是有属于我和你的牛奶盒秘密呢!
那天家宁和同学一起在雅君家玩得很晚才回家,雅君把大家送到巷子口,回头说再见的家宁抬头看了看雅君家的窗台,窗台上堆积的白色牛奶盒,像爱一样往外蔓延,那一盒一盒的,是两个人合写的甜美日记,是用爱的力量堆积起的朴素情感!
婚礼蛋糕,据传最早出现在古罗马时代。蛋糕一词则出自英语,其原意是扁圆的面包。同时也意味着“快乐幸福”之意。古代时富家子弟举办婚礼时,都要做一只特制的蛋糕,不仅在婚宴上新郎新娘一起吃,而且也请来贺喜的客人们吃蛋糕。客人们期望自己也能分享新婚夫妇的幸福。因此,那时蛋糕是放在新娘头上被切开的。在欧洲被邀请参加婚礼的客人还有这样一个*惯:把各自带来的放人香料的面包高高地堆在桌子上,让新郎新娘在“面包山”的两侧,隔山交吻。这时的面包山也象征着幸福。
最初蛋糕的做法与面包没有什么两样,把牛奶与面粉揉在一起做成扁圆形就是蛋糕了。现在婚礼蛋糕则做得越来越考究和豪华了。
越来越多的新娘喜欢定制蛋糕并对蛋糕十分讲究。现代的婚礼蛋糕已经不局限于传统的款式,有非常多的选择了。有单层蛋糕和多层蛋糕,有方型、圆型等各种各样。多层蛋糕比起单层蛋糕,给人更加豪华的感觉。即使没有设**台,像这么大的蛋糕在大型会场也能让每位客人看到,给宾客留下很深的印象。
婚礼蛋糕的装饰也十分讲究,比如给蛋糕上盖上巧克力外衣,用上一些橡胶粘合剂或香料添加物、鲜花等,经常需要手工制作。能影响一个蛋糕风格的最好的方法就是用鲜花点缀,鲜花能改变蛋糕所体现的心境,赋予蛋糕一种新的韵味。花越是奇特,价钱越高。
婚礼蛋糕装饰中很重要的一个选择就是装饰顶部,传统的顶部装饰就是一对新郎穿燕尾服,新娘穿着婚纱的雕像,现代人为了标新立异,也会采用一些滑稽搞笑的装饰雕像,给来宾留下快乐和美好的回忆。
婚礼蛋糕,据传最早出现在古罗马时代。蛋糕一词则出自英语,其原意是扁圆的面包。同时也意味着“快乐幸福”之意。古代时富家子弟举办婚礼时,都要做一只特制的蛋糕,不仅在婚宴上新郎新娘一起吃,而且也请来贺喜的客人们吃蛋糕。客人们期望自己也能分享新婚夫妇的幸福。因此,那时蛋糕是放在新娘头上被切开的。在欧洲被邀请参加婚礼的客人还有这样一个*惯:把各自带来的放人香料的面包高高地堆在桌子上,让新郎新娘在“面包山”的两侧,隔山交吻。这时的面包山也象征着幸福。
最初蛋糕的做法与面包没有什么两样,把牛奶与面粉揉在一起做成扁圆形就是蛋糕了。现在婚礼蛋糕则做得越来越考究和豪华了。
越来越多的新娘喜欢定制蛋糕并对蛋糕十分讲究。现代的婚礼蛋糕已经不局限于传统的款式,有非常多的选择了。有单层蛋糕和多层蛋糕,有方型、圆型等各种各样。多层蛋糕比起单层蛋糕,给人更加豪华的感觉。即使没有设**台,像这么大的蛋糕在大型会场也能让每位客人看到,给宾客留下很深的印象。
婚礼蛋糕的装饰也十分讲究,比如给蛋糕上盖上巧克力外衣,用上一些橡胶粘合剂或香料添加物、鲜花等,经常需要手工制作。能影响一个蛋糕风格的最好的方法就是用鲜花点缀,鲜花能改变蛋糕所体现的心境,赋予蛋糕一种新的韵味。花越是奇特,价钱越高。
婚礼蛋糕装饰中很重要的一个选择就是装饰顶部,传统的顶部装饰就是一对新郎穿燕尾服,新娘穿着婚纱的雕像,现代人为了标新立异,也会采用一些滑稽搞笑的装饰雕像,给来宾留下快乐和美好的回忆。
娜塔莉亚·沃迪亚诺娃(Natalia Vodianova;1982年2月28日-),俄罗斯超级名模。她是高级时装品牌Calvin Klein的代言人。别名Supernova。在俄罗斯,Nizhniy Novgorod出生。
小档案
身高:5英尺9.5英寸(约合176cm)[1]
三围:34-24-34英寸(美国);86.5-61-86.5cm(欧洲)
衣裙尺码:4(美国);34(欧洲)
鞋码:8(美国);38.5(欧洲);5.5(联合王国)
发色:浅棕色
眼睛颜色:蓝色
种族:俄罗斯
编辑本段
早年生活
娜塔莉亚·沃迪亚诺娃 她曾和朋友合开在俄罗斯水果铺。她14岁那年,她在街道上被星探看中,在三个月里学会了英语,到达时尚之都巴黎,跟着名的模特儿模特儿VIVA Modeling Agency签约(现为DNA Agency)。
编辑本段
私生活
娜塔莉亚与英国贵族,贾斯汀·波曼(Justin Portman)于2002年9月1日在圣彼得堡举行了童话般的盛大婚礼。波曼是已故英国子爵,Edward Henry Berkeley Portman的第三个儿子,来自显赫的贵族家庭,被誉为“钻石王老五”。从事艺术的他与娜塔莉亚相识于同一位朋友举办的晚宴上。“当时他在桌子的另一端与我的一个女朋友调情”,娜塔莉亚笑着回忆道,“当他向我走来时,我的感觉坏透了。接下来的两个小时里,我们不停地争吵、向对方尖叫。他喝醉了,我也醉了,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嘲笑我们。波曼的好朋友们都说:‘看,Portman终于找到他的另一半了。’”2002年9月1日,这对金童玉女在圣彼得堡举行了童话般的盛大婚礼,甚至租下了彼得大帝的后宫与110多位亲友共同度过了梦幻般的三天。 娜塔莉亚·沃迪亚诺娃穿着Tom Ford专门设计的珍珠灰色钉珠缎子婚纱,“我觉得自己像条的美人鱼。”2001年12月22日,娜塔莉亚产下儿子,鲁卡斯·亚历山大(Lucas Alexander),她在生下Lucas后的第6个星期就重新回到了时装天桥上。2002年9月1日产下女儿,涅娃·沃迪亚诺娃(Neva Vodianova),她还跟女儿Neva成为著名时装杂志VOGUE巴黎版的封面。在2007年9月13日,她产下儿子,维克托(Viktor),她在生下Viktor后的第3个星期就重新回到了时装天桥上。娜塔莉亚与英国贵族,贾斯汀·波曼(Justin Portman)于2011年离婚, 原因版本有两种一种是说娜塔莉另有新欢,一种是因为波曼的财物问题,因为他是一个赌棍并且很花心。2011年8月19日...日前Natalia的新欢终于曝光了,不是别人,正是LVMH集团老板Bernard Arnault的儿子——Antoine Arnault!
娜塔莉亚及她丈夫常常带着三个子女旅行。
《爱丽丝梦游仙境》名言第十位:
在渡渡鸟严肃地提议休会以便立即采取更有效的补救措施来把大家弄干之后,小鹰说:“请说英国话!这些个词儿都挺长,我连一般都没听懂,而且我相信你自己也听不懂。”
爱丽丝在法庭上和红心女王争论应该先裁决还是先审判的时候发觉自己恢复到了正常大小,于是就叫了起来:“你不过是一堆扑克牌而已!”
公爵夫人在努力回忆起只想不说的寓意是什么,爱丽丝觉着这事儿没啥寓意,公爵夫人回答说:“凡事都有寓意,只要你肯去找。”
爱丽丝同假海龟和格里芬讲述她这一整天的奇怪经历,格里芬让她背《这是懒汉在说话》,一背出来词儿全不对了,假海龟就说:“哦,我以前从没听过这首诗,但是听上去整个一胡说八道。”
爱丽丝跟随白兔进了兔子洞,然后发觉这是一条长长的走廊,她听见白兔说:“我要命的耳朵跟胡子啊,我要迟到了!”
这句话非常著名了,来自残暴的红心女王,那句反反复复气势汹汹的:“剁掉她的脑袋!”
红心国王这句台词可谓相当纠结,简直是一句话的废话连篇,他让白兔读信,白兔不知道从哪里开始,国王就命令道:“从开头开始接下去接着来到最后就停。”
来自疯帽子先生和三月兔在疯茶会上的这个谜语也称得上是令人难忘:“为什么乌鸦像桌子?”谜底是……他也不知道谜底是啥。
《爱丽丝梦游仙境》名言第二位:
这句话是全书的精髓吧?来自爱丽丝吃了蛋糕之后开始疯长,她惊叹道:“越奇越怪,越奇越怪。”
最著名一句《爱丽丝梦游仙境》台词,来自赫赫有名的柴郡猫:“我们全都疯了。
2008年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的电影《无敌浩克》大卖,让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再次重回美国一线男星的行列,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是美国著名的性格小生,*凡的外貌,过硬的演技,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被众多影迷誉为“表演天才”。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曾获得过奥斯卡最佳男配角的提名。
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简介
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生于1969年8月18日美国马里兰州。父亲是律师,母亲是老师,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是家中的长子,从小便喜欢上演戏,也希望能进入戏剧学校就读,虽然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这份愿望并未达成,后来在耶鲁主修天文学,91年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在常春藤取得历史学位。不过毕业后,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在纽约外百老汇演出许多舞台剧,终於让他一偿夙愿,也有机会向演艺圈敲开一扇门。
当初《一级恐惧》这部片在找寻与理查·基尔相抗衡的演员时,曾经考虑过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在决定起用新人的情况下,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凭借优异条件击败二千个竞争对手,获得这个角色。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的表现简直就是惊为天人,所有看过这部电影的人,都不是对理查·基尔有反应,反而都在询问电影中将理查·基尔耍得团团转的新人是谁?
没错,他就是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接下来的金球奖与奥斯卡也都提名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为最佳男配角,堪称当年最风光新人。《一级恐惧》成功演出后,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陆续在米洛斯·福曼的《性书大亨》、伍迪·艾伦的《人人都说我爱你》演出,虽然都是配角的戏份,可是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抢眼的程度却不遑多让,获得许多影评的认可。1998年的《美国X档案》则是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第一部挑大梁的作品,饰演一个极端的种族主义份子,丝丝入扣的演技,又为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获得奥斯卡最佳男主角的提名。
现在,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被誉为“表演天才”,人们经常拿他和达斯汀·霍夫曼作比较,因为他们都外貌*凡、演技过硬。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一点也不反对这种比较,他十分尊敬霍夫曼。两人第一次见面时在一家餐厅喝了个一醉方休。霍夫曼就像了解自己一样一下子看出了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的本色。他回忆说:“诺顿坐在那里,*惯向下盯着桌子看,说话几乎结结巴巴,你会以为他是害羞,我却认为他是沉浸在思考当中。我相信他是在工作中努力探求事物核心的那种人。”
正如霍夫曼所言,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对待工作极为严谨。在拍《性书大亨》时,他刻苦学*法律知识,还访问了许多律师,学*他们言谈举止;《赌王之王》中的“小虫”有一手令人眼花缭乱的扑克牌技艺,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接下这个角色后,天天泡在赌场里,还拜一位扑克高手为师。即使是这样,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还常常会因自己在表演时一些小小的失误而局促不安,尽管这些失误并不引人注意。1999年,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和布拉德·皮特合作主演了大卫·芬奇的惊世之作《搏击俱乐部》,片中两人分饰一角——一个陷入中年危机而人格分裂的男人,该片天马行空的构想和狂放不羁的影象风格给影迷留下了深刻印象。*几年里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作品不断,即使参演的部分影片质量不高,但总能在其中绽放独特的个人魅力。2008年,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在好莱坞大片《无敌浩克》中出演著名的漫画形象“绿巨人”。
生活中的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就像他的许多银幕角色一样表里不一。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生于巴尔的摩、毕业于那鲁大学的诺顿外表斯斯文文,实际上却经常超越常规,特立独行。而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的私生活同样受人关注,他曾为此言辞激烈地指责媒体的过分行为。看起来暴躁得难以接*的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其实有许多好朋友,朋友们认为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善良、大度、有教养,是那种会扶老太太过马路的人;他不吸毒,不酗酒,高尚得好像来自另一个时代。
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的基本档案
中文名: 爱德华·诺顿
英文名: Edward Norton
性 别: 男
生 日: 1969-08-18
角 色:导演,演员,制作,编剧,剪辑
身高:6英尺1英寸(1米85) 体重:154磅(约70公斤) 发色:棕色/深黄色 眼睛颜色:蓝色
曾就读学校:Columbia School for Theatrical Arts in Colubia, Maryland; Wilde Lake High School in Columbia, Maryland(1987);耶鲁大学(历史专业)
宗教信仰:基督教 血型: A型
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的演员作品
无敌浩克 The Incredible Hulk(2008)
魔术师The Illusionist(2006)
面纱The Painted Veil(2006)
流入山谷 Down in the Valley (2005)
天国王朝 Kingdom of heaven (2004)
偷天换日 Braquage à l'italienne (2003)
弗里达 Frida( 2002)
Who Is Alan Smithee? (2002)
杀死斯莫奇 Death to Smoochy (2002)
25小时 25th Hour (2002)
红龙 Red Dragon (2002)
大买卖 Score, The (2001)
保持信仰 Keeping the Faith (2000)
搏击俱乐部 Fight Club (1999)
Out of the Past (1998)
赌王之王 Rounders (1998)
美国X档案 American History X (1998)
性书大亨 The People vs. Larry Flynt (1996)
人人都说我爱你 Everyone Says I Love You (1996)
一级恐惧 Primal Fear (1996)
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的导演作品
保持信仰 Keeping the Faith (2000)
在男孩的梦想面前,你怎能不动容?几十年了,Bill Gaytten作为John Galliano最亲密的下手之一努力工作,突然命运向他抛出了领衔的位置,此刻他可以做任何他想要的东西,任何曾不得不保持缄默的想法。更重要的是,他拥有业界最优秀的团队,多年来大家热爱着他,而且早已准备好帮助他实现梦想:Stephen Jones的头饰、Jeremy Healy的音乐、Michael Howells的布景、Pat McGrath的化妆、Orlando Pita的发型。他们这么做不只是因为对Bill的爱,也源于对John Galliano成就的致意。
那么接下来会怎样?
第一次没有John Galliano的Dior高级定制发布会,错误的判断在于力图在时尚界最清晰定义的美学理念上打出新的外来印记。发布会后,一派欢欣鼓舞,连Gaytten也对于庆祝完全满意,他有机会展示自己独到品味,令人瞩目的建筑学灵感:Frank Gehry、Jean-Michel Frank、80年代的孟菲斯运动。开场的外套——随机拼接的夹克有着褶边领和全打褶的圆裙——一定程度上捕获了孟菲斯运动的后现代疯狂。随后是一队折叠的、层叠的、毛边塔夫绸、硬纱和乌干纱,都有种对正统定制服的挑衅态度。有一件(或者两件叠穿的)律师夹克,承袭了Dior的传统,但主导的是长期禁锢,刚被释放的妖魔,所以Dior女性突然被迪斯科娇娃附体,变成了Grace Jones,吹蓬头发冲进最*的舞池,身着蝙蝠袖的女主人长袍,全然如电视剧《Abigail的派对》般腔调十足。
同时还有对意大利时尚的华丽而狂躁时刻的回响,当时丹宁预言家Adriano Goldschmied生产设计名为Bobo Kaminsky品牌的服装,不过这很难作为高级定制的灵感源之一。终场的系列带来了黑色的拿破仑帽和白色的星冠。有一件披挂着派对的彩带,另一件点缀着水晶。然后是Karlie Kloss,造型如Pierrot小丑,在渐隐的乐声中黯然独自站在聚光灯下。彩纸亮片如雨下,却都滑落在她身旁。这看起来想是某种疯狂的卡通隐喻。
所以,要再问,接下来会怎样?
book
books
feel
girl
kang
life
sleep
study
studying
一个人
书
人像
充实
光
努力
工作
忙
慵懒
文艺
科
那朵女子
1.戴耳机的时候必须看清了左右才戴
2.喜欢咬吸管纸杯棒棒糖棍儿冰糕棍
3.定闹钟五分钟一次但还是不肯起。
4.怀疑门没有锁
5.喜欢挤包装电器的那种带泡泡的塑料
6.明明对方的电话打不通或关机还是一次次重复拨号挂断
7.吃彩虹糖连续两次吃的不能是同一种颜色
8.反复检查记录下的东西或填写的表格
9.自己的博客模板看不顺眼就会不停地换直到满意为止.
10.吃完一板板的药片把周围的铝箔纸全部撕掉
11.删除文件后一定要清空回收站
12.抄笔记的时候,有一个字写的不好看,就用修改液完全涂抹。
13.看到别人没把黑板擦干净就觉得别扭
14.吃西瓜喜欢用勺子挖着吃
15.吃脆皮的雪糕喜欢要先吃掉外面脆皮
16.喜欢在蚊子咬的包上面掐十字掐井字
17.没好电视看就要遥控器来回调
18.突然想写东西又没有本子就会写在纸巾上
19.电脑桌面的图标一定要按照一定的排列顺序。
20.发呆时一次次在桌面上右击刷新或刷新页面。
21.看过的书必须要像新的一样,没有折痕没有印记。
22.口香糖一次喜欢吃两粒或以上
23.喜欢坐靠窗的位置看到反光的东西就想照。
24.吃饭喜欢泡着汤吃才吃的快
25.刷牙喜欢左右刷而不是上下刷
26.考试成绩出来后不敢查
27.下雨的时候不喜欢打伞
28.开了空调还要开电扇
29.大冬天喜欢吃冰激凌
30.离开一个地方之前要上上下下左左右右的看两遍以上
31.容易将他人写的一些文字对号入座胡思乱想
32.走路有时蹦蹦跳跳不管什么地方
33.走路时喜欢每一步都把脚尖与地砖的线对齐。
34.走路时听见一个固定节奏的声音就想要按着这个拍子走,哪怕是别人的高跟鞋声。
35.走路时看见前面或旁边有人在走,就想跟着他的步子走。
36.走路时如果旁边有规则凹凸物或是栏杆,喜欢一边用手摸在上面一边走,而且必须是刚刚正好能蹭到的位置。
37.走路时总幻想可以瞬间移动到前面几米的位置,然后走过那里时就会很爽。
38.站在高处的时候总幻想掉下去的情景,然后会很不爽。
39.玩电脑的时候明明没什么可以玩的但是就不想关掉。
40.看同一个字看多了就会不认识。
41.经常忘了自己 是否做过某件事,然后回去检查。
42.喜欢收集东西,哪怕收集以后连看都不会再看一眼。而且无论如何也不肯卖。
43.喜欢把肢体的一部分压起来,比如睡觉时把手压在枕头下面。
44.洗东西的时候一定要洗的非常干净。
45.写字写错了一定要用笔涂得特别黑,完全看不出原来的笔画才行。
46.撕毁纸张时一定要撕得粉碎。
47.如果手指脱皮,就要把所有卷边的皮撕下来,直到被撕掉的部分和好的部分之间的接缝很*。
48.看见*面上粘了一块东西或有缺口就想把它抠下来,比如课桌的皮。
49.买了任何电器,都要捏包装用的泡泡塑料纸,而且必须全部捏破。
50.排列东西时一定要放得非常整齐,切东西也要切成宽度大小完全一样。
51.吃饭时必须以完美的咸淡比例一口菜一口饭。
52.吃瓜子、松子时一旦吃到一个臭子,必须再吃20、30个把嘴里的酸苦味消除。
53.玩折纸的时候,折叠的边要压得特别紧,而且必须对得很齐。
54.盖饮料瓶的时候,要把瓶盖拧得很紧,紧到不能再紧为止,如果用力过猛瓶盖弹开了一圈,还要重新拧到最紧。
55.玩弄绑线用的金属丝,必须把所有拧成螺旋的地方都解开,然后努力把它弯成一个正圆形。
56.无聊的时候喜欢把东西以一个很难保持*衡的姿态立起来,包括叠硬币、立扑克牌等等。
57.和立硬币一样,对于向两边都有弹性的东西,例如翻盖手机、弹簧夹等,要把它弄成开和不开之间的临界状态。
58.喜欢把两块磁铁的同极压在一起,然后按住不让它弹起来。
59.特别喜欢严丝合缝的东西,看见就想把它们反复地分开再合上。
60.喜欢有规律的东西,然后把其他东西按照相同的规律往上拼。
61.喜欢凑整,或某个数的倍数,例如对78这样的数很反感,必须弄成70、75或80。
62.喜欢把东西弄得很*,如果有缺口填不上,就要把周围的部分削下去和缺口一样*
63.想方设法把东西弄成左右完全一样,如果不行的话,就弄成左右完全不一样。
64.有很重要的事的时候不着急,除非到了必须马上行动否则就来不及的时候。
65.反复刷新同一个论坛 ,等待没看过的新帖子或者新回复。
66.做任何闲事,尤其是玩扫雷、打扑克牌的时候,不断提醒自己再玩1局就去做正事,但总是由于种种借口,比如这局不完美、不甘心等持续玩下去。赌博不断输钱也是同样的心理。
67.一边看以上的东西一边一条条地往自己身上套,看看有没有符合的,并且看完以后有些毛病本来没有,却染上了。
谁偷走了我旳纽扣半颗心
扣你心弦
她要在衣服上钉个纽扣。
衣服是白色的,她忘了为什么要钉纽扣,也许是为了好看,也许是衣服上掉了一颗扣子,也许……白色的衣服,为了找一颗相称的扣子她花了很多心思,最后,她拿起了一颗很不起眼也不精致可爱的扣子,就算掉了,也不会心疼,她把扣子轻轻握在手心。她为了扣子和衣服又选了线,白色的衣服,不起眼的扣子,还有什么样的线才能合适它们?
线要选得好,不能埋没了衣服,也不能突兀了扣子,一根纤细*静的线被她挑了出来,紧紧抓住了这根似乎一吹就会消失的线。
针是最关键的,不能太细,太细会弄皱了线,不能太粗,太粗会穿破衣服。只有纽扣,安静的躺在她的手心,没有任何的抱怨和要求。
线被小心翼翼的穿进针中,针带着线谨慎的穿过了衣服,突然发现掌心的纽扣不见了。原来这么普通的纽扣也会逃离冷落,没有白色的眩目,没有长线的纤细,却还是这样坚强的逃离了掌心,躲在某个角落里嘲笑着所有人的无助。针被随意的插在了衣服上,衣服被随意的扔在桌上,线就这样随意的顺着桌子挂在地上,只有那颗纽扣还不随意的躲在某个角落。她只能去寻找,每一个角角落落,每一个不能放过的地方,一次次的寻找和回忆,苦苦追求的只是那个不起眼也不精致可爱的扣子,以为丢失了也无所谓,失去了也不会心疼的扣子。
原来就算再渺小再*凡,失去了,还是会狠狠的让人体味心痛和烦恼。朋友说,幸福像掉到沙发下面的一颗纽扣————你专心找,怎么也找不到,等你淡忘了,它自己却出来了。我说,其实纽扣是感情,白色的衣服是生命。感情是为了修饰生命,点缀,不是全部,只是不起眼的一角。修饰感情的东西再多再华丽,也只是感情的修饰。所以再如何穿针引线,如何照顾周全,如何小心翼翼,结果都只是为了感情在服务。一旦这份不起眼的感情消失了,一切都开始被忽视,甚至生命。要学的是珍惜,更要学会放弃,在拥有的时候珍惜,在失去的时候放弃,不要被感情俘虏。纽扣是紧紧扭住扣不放,可人必须面对的还是潇洒放弃,重新选择新的纽扣。就让它在沙发底下的灰尘中,嘲笑我们的无助吧,因为它会被时间磨*的,一切的一切……
珍惜过了,也努力过了,这就足够了,再继续是勉强了。你说呢?
[后记]:
一场错失的电影在记忆里被认定是最好看的
一次无奈的恋情在印象中应该是最重要的爱
一个因误会而离去的朋友现在想来可能是最贴心的
人总是要在经历了什么之后才知道去珍惜晚了
我们*惯把这个叫“错过”
是错了才过的,还是过了以后才发现是错
这都不重要
因为我们还能*惯把这些叫“错过”
而不是“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