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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要成为海贼王的男人.
《one piece》(中译《海贼王》/海盗路飞)是尾田荣一郎在《周刊少年JUMP》上连载的漫画。“ONE PIECE”在故事中为“一个大秘宝”之意。传说中‘海贼王’哥尔·D·罗杰在死前说出他留下了具有财富、名声、力量世界第一的宝藏“ONE PIECE”,许多人为了争夺“ONE PIECE”,争相出海,许多海贼开始树立霸权,而形成了“大海贼时代”。十年后,蒙其·D·路飞为了要实现与因救他而断臂的四皇‘红发’香克斯的约定而出海,在遥远的路途上找寻着志同道合的伙伴,一起进入“伟大航道”,目标:当上“海贼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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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 海贼王/海盗路飞
外文名: ONE PIECE,ワンピース
其他译名: 航海王,海盗路飞
作者: 尾田荣一郎
出品时间: 1997年8月4日
出版社: 集英社
单行本册数: 日本:67册(2012年8月)、大陆:62册(2012年8月)
地区: 日本
连载杂志: 周刊少年JUMP
海贼王ONE PIECE 草帽海贼团 ▪ 蒙奇·D·路飞 ▪ 罗罗亚·索隆 ▪ 娜美 ▪ 乌索普
▪ 香吉士 ▪ 托尼托尼·乔巴 ▪ 妮可·罗宾 ▪ 弗兰奇
▪ 布鲁克
古代兵器 ▪ 海王 ▪ 冥王 ▪ 天王
四皇 黑胡子海贼团 ▪ 马歇尔·D·汀奇 ▪ 拉非特 ▪ 芝沙斯·巴沙斯 ▪ 范·奥卡
▪ 死神毒Q ▪ 圣胡安·恶狼 ▪ 雨之希留 ▪ 卡特琳娜·戴彭
▪ 阿巴罗·皮萨罗 ▪ 巴克斯·乔特
红发海贼团 ▪ 香克斯 ▪ 本·贝克曼 ▪ 拉奇·鲁 ▪ 耶稣布
凯多海贼团 ▪ 凯多
BIG·MAM海贼团 ▪ 波克慕斯 ▪ 蛋蛋男爵 ▪ 夏洛特·玲玲
王下七武海 ▪ 特拉法尔加·罗 ▪ 乔拉可尔·米霍克 ▪ 巴索罗米·熊 ▪ 唐吉诃德·杜夫拉明高
▪ 波雅·汉库克
海军 元帅 ▪ 赤犬
大将 ▪ 黄猿
中将 ▪ 鹤 ▪ 鬼蜘蛛 ▪ 斯托洛贝里 ▪ 约翰·贾恩多
▪ 斯摩格 ▪ 维尔戈
罗杰海贼团 ▪ 哥尔·D·罗杰 ▪ 西尔巴兹·雷利 ▪ 小丑巴基
革命军 ▪ 蒙奇·D·龙 ▪ 安布里奥·伊万科夫 ▪ 闪电
超新星 ▪ 尤斯塔斯·基德 ▪ 基拉 ▪ 巴兹尔·霍金斯 ▪ X·德雷克
▪ 打碟音·阿普 ▪ 卡彭·贝基 ▪ 乌尔基 ▪ 乔艾莉·波妮
几乎所有的夏天都这样开始。白昼不断提前,从七点,到六点,五点,五点缺三分,黑夜被逼到绝境,可怜兮兮,却毫无办法。随后。随后植物的光泽在第二天变得突然强烈。阳光把它们逐段分解。绿的颜色一天变换几万种,直到你忘了究竟什么才是绿色。
我怕是已经忘了。家门前的两三棵树,从回忆里褪成水彩,时间在上面隐隐流动,于是细节处的笔调一律模糊。想得头疼,也无法变得更清晰一些。
这绝对是离家几年的后果。不过虽然这话的口吻挺哀怨,倒也不至于成天长吁短叹地玩伤感。人总是有很多事得忙啊,上班,赶稿,开会,吃饭,看电影,聊天,看书走路说话睡觉偶而半夜醒来,春夏秋冬轮番着,伤感也成了不轻不重的东西,挂在线上感觉不到重量,虽然细线依然在无限延长。
又是夏天。夏天的意义在于裙子和西瓜,挑战五十米的单向泳池,天天洗头,洗发水是桃子味,还有蚊子块,啪啪啪地打在关节上,真痒!又或者,这样的夏天,意味着自己独自在外又半年。多少多少来着?三年又半年。
好象也没什么了不起嘛。
我也不知道什么是了不起的。偶尔为“终于能游50米了”激动一下,随后又在第二天死活没法延续这一神话。从泳池出来,感觉满身的皮肤都在肌肉上有些错位,哪里松了下去,怕是又瘦了一点。于是心情愉快,散着头发往住处走。
一身都是漂白粉的味道。抬起胳膊去闻,几乎像体味般强烈。我从来以为夏天的味道就是西瓜和游泳池两种。一个红色,一个蓝色。而夏天是绿色。简直刚刚好。
我记得所有夏天。烈日和雨水纵横交织,人就在交汇点状如粉末。三四个故事反复悸动,如钝口的刀,艰难地想将凝迟斩成两段,却最终只留下一个异常粗糙的切口。碰到了,麻麻地疼。那是意像般的无奈,绕在心脏某处,感觉的就是全身。
毕竟是很久前的事了,人的记忆会美化出许多不曾存在的细节和气氛。一定是。半满的大厅,变换不停的光线,冷,真的很冷,手心里的掌纹,贴着脸时几乎能感到静默的血在爱情线上流动……
不真实就不真实罢。
{莱昂那多·迪卡普里奥,还会拼么?}
{Leonardo DiCaprio。}
{哇,好强。}
{嘿嘿嘿。}
后来在自己租的房间里看莱昂那多演的《海滩》,没有看完就关了影碟机。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腿麻了,嗷嗷叫着又坐下。电视屏一片机械的蓝光,乡土气,很没意境。
一个人看电影就有这样的好处,想看就看,不看就关掉,坐在地上出神,甚至可以毫不在乎地叉腿坐着,也没有关系。可我还是不怎么喜欢一个人看电影,因为总在半途忍不住这漫漫时间而停了光碟,于是积累下许多看了一半的片子。有些连一半也没有,只有开头几分钟。
那么多的故事,只知道开篇,而不知道结局。竟然也不内疚,还在持续累计这样的状况。只能说是独自生活的某种产物,不辩好坏。也由它去吧。
风扇带来的风穿过衣服,把布料鼓起来。有种温柔的痒静静蜿蜒。额头却还是在出汗。往地上躺过去,哪里贴着地的,总是过一会儿就密出汗了。简单装修以出租给外地人的房子,天花板上只有一条日光灯,涂料刷成雪白色。开始会觉得很单调,后来知道了,即便觉得单调也无能为力。
我是个连电影都懒得看完的人,又怎么会花心思去装扮一个不是“自己家”的地方。虽然我现在住在这里。
像有灰白色的棉线混进了血管,身体渐渐多出许多不可想象的复杂因子。于是几乎能屏蔽掉所有现实,让尘嚣全部溃散在微笑深处,只有这样的时光,一层,不明不暗,反复行走,停下来,依旧以为身处最通透的夏天。
忘记是哪天了,回家后坐在木板床上——当时还没有买凳子,不是坐在自己的大旅行箱上,就是坐在地上,或床上——也没事可干,决定早早睡觉吧。虽然才7点,天也热得未必能顺利入眠。躺下去的时候发现一侧的窗上多了张纸条。
我立即明白了是住在对面楼里的人塞在防盗栏里的。以前不止一次抱怨过这里的楼房彼此间*得一伸胳膊就能摸到另一幢。毫无隐私感。果然。
贴过脸去读上面的字。想交个朋友,以及留下了电话号码。居然还是用铅笔写的,纸也很皱,虽然字还成。读完的时候我心里是有些骄傲的,女生的骄傲吧。随后把那张字条就这么放在外面七八天没动,直到发现被对方又取了回去。
就真的骄傲了起来。
回到住处后把西瓜泡在脸盆里,因为没有其他可以盛的东西。脸盆很浅,只没住西瓜的小半,放进去的时候,半盆的水都没了出来,流得满地都湿了,水泥的颜色迅速由灰变黑。我想这也只有在外头才能做,若是在家里,把木头地板给淹了,妈妈又要唠叨。
想象着西瓜被切开时的味,在地上小坐了一会,抱腿,下巴磕在膝盖上,于是没法说话。也没人能陪着自己说话。昨天吃的桂圆壳忘了扔,空气还留养尊处优的甜味儿。像在读高中时的夏天,黏在指上,当时没有洗干净,就留下了永远的粘腻感。
因为非常不喜欢晒太阳。无论高一,还是高二。暑假里总是歇在家。吃水果看漫画,上网和睡觉。等爸爸像搬运工一样往家里买西瓜。我操起刀。“喀嚓”,有籽的,无籽的,红瓤的黄瓤的。上面插着小勺子,像占领了高地般的胜利。
所有的夏天都得有西瓜相伴,不然意义就不完整了。人心里的固执应该是遗传般的敏感,过滤着一切必须的纯粹。留下的就是枯燥的春秋冬,从沙漏里被流向生命之外,成了毫不有趣的余料。只有剩下的夏天,有西瓜的味道,弥漫在小片的空气里。会不会有谁看见,那是种怎样的浅红?
在这外头住的地方没有大的菜刀——从不会做菜,三餐都在街上找地方吃,当然不可能买把菜刀。就用小水果刀切。很难动手。一小段一小段地划过去,内部已经碎成一团。成绩就是几片大大小小形状各异的西瓜,不用在意这些小事,有得吃就行。吃一块回忆一点。
高一暑假前同宿舍的女生买来西瓜,一样没有可使的水果刀,6人分吃24瓣,互相争夺那些夺大块的,闹成一团。高二暑假时在朋友家切西瓜,我这一半满满的籽,他那一半一颗没有,这疑问我到现在还没想通。高三暑假时我已经决定去北京工作,爸爸妈妈却不知道,还把西瓜最甜的部分留着等我挖走。后来真的走了,看不见他们的无法忍受。
我也在忍受着什么,像那个等电车的女生一样,在眉心无可奈何地簇着,却要尽量不露声色,以为马上就能上车,马上就能回家了。
{说得很伤心的样子。}
{也不至于啊。}
{伤心时会哭么。}
{当然,女生总会因为一点莫名其妙的理由傻傻的哭。即便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究竟是什么突然在眼眶上投了毒。}
有些非常老而纠缠不休的情话,说着鱼和水,流泪不流泪的事。我觉得这真是人类想象丰富的意淫。尽管自己也尝试过。
哭的时候把脸放在盛水的塑料盆里,每次都因为快被呛死而作罢,在游泳池里又哭不出来,就没法去想象眼泪在诞生后就立即被融走的感觉。况且这样的感觉应该是*乎透明般的优美,也就大抵和“痛哭”之类的没有干系。
然而夏天的某些,还是存在着宿命般打动人的东西。于是停下来不愿意前进,于是坐着一动不动,于是身体在哪里变得突然尖锐,刺破了一层厚茧,露出还不曾僵死的翅膀,越扇越疼。
在我们还没那么容易流泪的时候,夏天却在这一点上匆匆败去。三个月里它常常下雨,小孩子从小就知道了“那是天空在流泪”。我以为这是个最心思丰富的季节,它应该是个女性,应该还很年轻,甚至或许才十几岁。
下雨让我感觉天空是很脆弱的,什么悲伤,什么无奈,它都承载不了。而此时天地又融为一体,在四荒八合里回归最初。我们本就是从女娲手里由泥巴点儿变成了直立的小人。身体里和着水与土。于是站在雨里,好象找到了自己的宗源。天上,天上的上面,地下,地下的下面,那些都是我们曾经到达过的故乡么。
又或者是我们将去的异地呢。
孤单,孤单是。
孤单是一个人吃醒来,一个人游泳,一个人的影子在地上比画出“SOS”。一个人唱歌或不唱歌,坐着发呆出神。
孤单是树上的雨滴掉在眼里,代替没有流完的泪。
孤单是电影院的冷气和自己,单人间的影碟机和自己,分手的别人和自己,拒绝的别人和自己。
孤单是买张50元的木头桌子,买把15元的木头椅子,想买床的时候不买了,因为不想再添置家具。
谁也没想过在这外头长久地过下去。
孤单是切西瓜,切得再难看也是自己一个人吃完的,丝毫不用有顾忌。
孤单是雨声,从天到地无处可躲,还有雷轰轰,还有闪电喀嚓,还有没人接的电话,没人知道你害怕得发抖。
孤单是咖啡色的皮肤,被晒疼干裂,而血液却因为逐渐凝固而变作纯白。
孤单是三个半年里的四个夏天。说话也没人听,想听也没人说。只能自己对自己开口找话题:“怪声音”,然后又自己回答:“开着摇头电扇呢”。自言自语。自言自语。自言自语是不是种病?
孤单是晚上腿突然疼了,短短地清醒。
没有夏天,所有夏天,都在这里清醒。
尤锐·普拉斯刚 (Yuri Pleskun) 是男模界*年迅速蹿红的新人,一双勾魂绿眼,两道弯弯浓眉,所以虽然气质略带邪邪的,却总好像在笑一样,这个大男孩身上似乎总是充满了使不完的精力!尤锐·普拉斯刚 (Yuri Pleskun) 与好友柯尔摩 (Cole Mohr) 一样个性十足,不但适合走台,更适合*面拍摄,肢体总是可以扭得相当夸张!“时尚金童”马克·雅可布(Marc Jacobs) 钦定尤锐·普拉斯刚 (Yuri Pleskun) 作为马克·雅可布之马克(Marc by Marc Jacobs) 2009秋冬广告的唯一男性面孔,而且绝不是“人肉背景” 。
尤锐·普拉斯刚 (Yuri Pleskun) 于1990年5月14日出生在美国纽约布朗克斯区,现在仍在那里居住。看似酷酷的尤锐·普拉斯刚 (Yuri Pleskun) 其实非常搞怪,在接受《Electric Youth》杂志访谈时,尤锐·普拉斯刚 (Yuri Pleskun) 谈到他的入行经历:“大概是两年前,凌晨3点,在一家酒吧之外,我被一个喝醉酒的女孩Gina Jean撞见,她神秘兮兮地凑到我的耳边说:‘嘿,你想做模特吗?'我说:‘做梦都想。'之后就被签进了Request NY。”(海报编编注:Request NY是纽约著名的模特经纪公司) 。
虽然进入模特行业不久,但是尤锐·普拉斯刚 (Yuri Pleskun) 的表现却十分出众,他频频登上《Vogue Hommes Japan》、《i-D》等重量级时尚杂志,并成为Topman 2009春夏、橘滋 (Juicy Couture) 2010秋冬、Paul Smith Jeans2010秋冬广告等的代言人。
尤锐·普拉斯刚 (Yuri Pleskun) 如今在Top 50国际男模榜上,位列第15名 (截至到2011年1月19日的数据),他刚刚接拍了巴黎世家2011春夏广告,和Icon级超模吉赛尔·邦辰 (Gisele Bundchen) 亲密合作,由史蒂文·梅塞 (Steven Meisel) 掌镜,看来2011年尤锐·普拉斯刚 (Yuri Pleskun) 将更加红不可挡。
◆ 尤锐·普拉斯刚 (Yuri Pleskun) 模特档案:
中文名:尤锐·普拉斯刚
英文名:Yuri Pleskun
身份:顶级男模、It Boy、《Vogue Hommes Japan》杂志御用男模
出生日期:1990年5月14日
入行年份:2008年
国籍/血统:俄罗斯裔美国男模
星座:金牛座
身高:188cm (6英尺2英寸)
眼睛:蓝绿色
模特经纪公司:
New York-Request NY
Copenhagen-Scoop
Paris-Bananas
Berlin-VIVA Berlin
Milan-I LOVE
圈内好友:柯尔摩 (Cole Mo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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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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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国外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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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莱克·莱弗利 -
•Blake Christina Lively
安妮·海瑟薇 -
•Anne Hathaway
林赛·罗韩 -
•Lindsay
莉顿·梅斯特 -
•Leighton Meester
凯拉·奈特利 -
•Keira Knightley
艾玛·沃特森-
•Emma Watson
安吉丽娜·朱莉-
•Angelina Jolie
克里斯汀·斯图尔特-
•Kristen Stewart
米兰达·可儿 -
•Miranda Kerr
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
•Leonardo DiCaprio
凯特·戴琳斯
•Kat Denning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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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人。」Ⅶ(国外版)
http://www.topit.me/album/1275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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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爷】有些鸟儿是关不住的,因为它们的羽毛太闪亮了。
http://www.topit.me/album/1283499
【女神】有些鸟儿是关不住的,因为它们的羽毛太闪亮了。
http://www.topit.me/album/1293176
□ □ □ □ □ □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人。Ⅰ
http://www.topit.me/album/1020559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人。Ⅱ
http://www.topit.me/album/1025009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人。Ⅲ
http://www.topit.me/album/1085963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人。Ⅳ
http://www.topit.me/album/1149400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人。Ⅴ
http://www.topit.me/album/1193923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人。Ⅵ
http://www.topit.me/album/1242161
「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人。」Ⅶ(国外版)
http://www.topit.me/album/1275827
「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人。」VIII(姐妹淘)
http://www.topit.me/album/1279649
「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人。」IX(韩国版)
http://www.topit.me/album/1280014
「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人。」Ⅹ(泰国版)
http://www.topit.me/album/1289233
「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人。」Ⅺ(百变大咖秀专辑)
http://www.topit.me/album/1240927
「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人。」XII
http://www.topit.me/album/1299068
「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人。」XIII(Gossip Girl)
http://www.topit.me/album/1190163
「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人。」XIV(电视剧电影截图)
http://www.topit.me/album/1226848
「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人。」XV(甄嬛传)
http://www.topit.me/album/1179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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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小小的幸福瞬间
--Emma。
人们声称的最美好的岁月其实都是最痛苦的,只是事后回忆起来的时候才那么幸福。请相信上天的旨意,发生在之世界上的事情没有一样是出于偶然,终有一天这一切都会有一个解释。
嗅着眼前的绿,你在忙忙碌碌的生活之余会不会忆起我。
其实这么多年,温存与心底的不是你微笑的脸,而是那时候与你相处时天真无邪的自己。
我想,总有那么一天
我会变的皱皱巴巴,你会变的肥肥大大
我会变得叽叽喳喳,你会变的不爱说话
我说"老头子你听是不是有电话
你说"老婆子那是谁的假牙"
当初追我的时候,没让你费多大力气
所以今天旧账重提,代表月亮来惩罚你
我总是对我当年的不矜持,后悔不已
你说怎么就这么不小心,落在你的手里
不会游泳,也没关系
反正泳池才水深2米
我用后半辈子教你
实在不行拿游泳圈兜底
我说我最爱绿色,你还有点儿嗤之以鼻
你看你穿上之后,不也一样帅气
情侣装就是要光鲜亮丽
不然别人怎么知道我们幸福甜蜜
你问我怎么做到几十年做饭你都吃不腻
好吧,秘诀今天就告诉你
你说老婆子我想吃牛肉,那我就给你做烧鸡
你说亲爱的我想吃面条,那晚饭一定是咖喱
能不能恢复我过六一儿童节的权利
每年一天就好,让我耍耍小孩儿脾气
我想要棉花糖,氢气球,还有巧克力
你得哄我开心,我才和你回家去
悄悄蒙上你的眼睛
我是微微,倩倩还是莉莉
你说用闻的就知道我在哪里
答错了我可真的生气
即使你自己都给忘记
可我每个生日都要给你惊喜
老了我还是会欠招到底
别奢望我会改过自新
欺负你是我人生最大乐趣
只有在你面前我才这么捣蛋调皮
人家说顽老还童是人生的必然经历
其实被你宠着永远不用长大才是我的人生课题
虽然说我推崇大男子主义
但你说“放着我来”的瞬间 我真的非常动心
相册里总是充满了回忆
记录着咱们的日日年年 点点滴滴
翻看它会变成咱俩的最大乐趣
哎!你初恋女友的照片怎么也在这里!!!
恐怖片就是你的必杀技
非要吓得我最后钻你怀里
其实告诉你个秘密
我一点儿都不怕,那叫将计就计
我告诉你我最讨厌粉色系
那是因为我想等老了再装嫩走起
无论我打扮的像棵圣诞树还是土耳其火鸡
你都要说我看起来漂亮美丽
我,pia pia的在你旁边走来走去
你有没有一个瞬间想给我埋进沙子里
反正我就这么笨嘿,你还不能嫌弃
不准怕丢人,我就赖着你
我说,老头子你看这色儿会不会有点太过艳丽?
你说,不能够,和你的银发配起来绝对闪亮无敌
死老头你给我定在那里
不许动等我飞奔而去
场景似乎有些许熟悉
好像当年我义无反顾爱得彻底
其实我非常不确定,你是否愿意和我跳到爱的坟墓里
未来那么遥不可及,我们患得患失又小心翼翼
一见钟情很容易,相濡以沫却是难题
这些话现在说给你听,其实没有什么目的
我只是怕哪天我们选择放弃,还没告诉你,那有多可惜
希望我有足够的幸运,能一直留在你身边不被人顶替
从黑丝儿高跟儿的咩大妞到满脸褶子的老东西
牵我的手,从心动到古稀
年老时我依然爱你,这是生命中最美丽的语句。
携手走过人生风雨后,经历岁月的沧桑后,尽管不再有美丽的容颜,年轻的身体。望着你眼角的鱼尾纹,牵起你布满茧子的手...看着你脸上漾起花般的笑容,深深的褶皱里,满满是幸福....
不是因为了你世界才精彩,而是因为有了你我才有了全世界
风雨人生,*淡是真
如果现在你也牵着他的手,好好爱,因为下辈子不一定会遇见.
真希望老了以后身边也能有这么一个爱我的谁。我愿意在你眼中做永远的小姑娘。会羞涩。会脸红。
和你一起走到世界的尽头
我也想在这个年岁还可以调皮的摸着他的啤酒肚说:“哈尼,咱可要减减肥了,这都几个月了呀。。
当爱情简单到一粒米,一桶油的时候 希望你们还保持这份感觉、。
如果遇见了,只想先牵着你的手温存地哭一场。无需说起这半生已然过去的哪怕最微小的一丝丝煎熬。因为我知道你也会有千言万语埋在沉默的梦里,无法言说。
生活对于我来说,不管是斑驳还是华丽,不管是简单还是复杂。只要我可以在手边触碰到它,眼前能够看到那种令人会心一笑的美景,能够感受到一丝温暖,就足够。
我和你走过同一条街,最终回到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就像钟表可以回到起点,却已经不是昨天。
熙熙攘攘的人们互相拥抱,这一夜,只有外面的霓虹灯与我做伴,然后,在半夜,霓虹灯也熄灭。原来一个人的万籁俱寂不止是孤独,还有被整个世界遗忘。
以爱之名,找一个可以容纳你的地方,遇到一群爱你的人,然后且歌且行一同与他们一同成长。
少年的时光就是晃,用大把时间彷徨,只用几个瞬间来成长。然后成为所谓的大人的我们,就变得像鱼缸里的鱼,想说的很多,一开口就化成了一串省略符号。
梦见自己在那片蔷薇的海洋中奔跑,那里有蓝蓝的天空,没有一丝白。沉睡在白茶花上,我微笑不语,用一整个宇宙,换一颗红豆。
梦想的一端连接现实人生中的真实与虚妄。而另一端,是艰难至极的徒步长旅。就像开在竹子上的花,泯灭于新生,重起与消融。
在某个静谧的夜里将身体自由地舒展,倾听远方轻柔的呢喃。搀杂着花香的风声打磨*岩石的干枯,任时光荏苒。
记忆中最美好的时光,是在一个温暖的午后,看一本喜欢的杂志,喝一杯香浓的咖啡,有柔软的时光,有和煦的微风,还有不用言说的你。
我们这一生注定要错过很多人,错失很多事。错过的人是驿站,让我们懂得珍惜和感恩;错失的事是路碑,无声计量着我们行进的距离。有些道理是立于书本之外的,有些际遇是无法装扮人生的,无论怎样错过,我们都要向前,未来靠自己把握,是非由天地评说。所以如果你遇见那个TA,就不要说再见
我们总会在不设防的时候喜欢上一些人。没什么原因,也许只是一个温和的笑容,一句关切的问候。可能未曾谋面,可能志趣并不相投,可能不在一个高度,却牢牢地放在心上了。冥冥中该来则来,无处可逃,就好像喜欢一首歌,往往就因为一个旋律或一句打动你的歌词。喜欢或者讨厌,是让人莫名其妙的事情。
自从有了丝袜,女人多了一份似透非透的性感在腿上,如果没有丝袜?男人会第一个跳起来说“NO”。某网站曾经给男人做过这样一个心理测验,女人什么样子的背影最让你着迷?一半男人答:穿着优质丝袜的少妇。玻璃丝袜的杀伤力量可窥一斑。
曾听一男同事“抱怨”:“出门旅游,女人会忘记带机票,但不会忘记带丝袜。”丝袜对女人来说是一张永远都逃不脱的网,这网一撒就是60多年。
腿上的风景线 20世纪初,女装的造型发生了突破性的变化,女性也一改往日柔软的外表,大大方方露出健美的小腿,丝袜成了女人腿上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20世纪80年代开始,女性服装呈现极度的性感、奢华和妩媚的趋势,丝袜成为晚装配饰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此外,由于高科技弹性纤维的运用,带动了丝袜编织工艺的改进,复杂的提花及精工蕾丝,生动的条纹和鱼网纹,甚至金属线和炫目的假钻,都可以成为丝袜表现时尚的主题。如果你只知道肉色、黑色、灰色丝袜的话,未免坐井观天了,桃红、粉红、绿、大红、金属色等比较鲜明和夸张的色彩都曾是欧美T形台上的流行色彩。
装饰修长的美
“**脚趾”的口号随着凉鞋的再次流行,叫得越来越响亮,无趾丝袜也随着应运而生。冬裙的兴起让无掌丝袜开始在冬天美丽。
丝袜很软,软得独具优美自然的流线感,还有独特的液态特征。以前认识一个女孩,喜欢收集长短各式、颜色各异的丝袜。她常说:“喜欢丝袜就是喜欢轻轻柔柔、随遇而安的感觉。”有时将手掌伸于丝袜中,任意地变换指尖的支点,而它也只是绵绵地跟着“随遇而安了”,忽而剔透盈亮,忽而恍惚中隐约其词,这种随我生命的感觉,能打动每个女人心里那块最柔软的角落。
丝袜很像女人,自然的柔美讨人喜欢。她轻轻附在皮肤上,包裹着玲珑的曲线,在不知不觉中勾勒着流畅的线条,谱写着叫“优雅”的气质。丝袜这种优雅不仅来自于穿上丝袜本身,穿丝袜的过程就是一场值得女人自顾自爱自怜的细腻表演,很有仪式感:先用白嫩如葱的纤纤玉手提起那薄如蝉翼的袜子,轻轻套上微微绷直的脚尖,一寸一寸地往上延伸,让那种若即若离的羽毛轻触感,由下至上地弥漫到整个腿部。这时,穿了丝袜的女人立即散发出难以抵挡的柔暖脆薄的质感--柔暖的是一双玉腿,脆薄的是那层袜子。
丝袜自然的柔美讨人喜欢,她轻轻附在皮肤上,包裹着玲珑的曲线,在不知不觉中勾勒着流畅的线条,谱写着叫“优雅”的气质。
《one piece》(中译《海贼王》/海盗路飞)是尾田荣一郎在《周刊少年JUMP》上连载的漫画。“ONE PIECE”在故事中为“一个大秘宝”之意。传说中‘海贼王’哥尔·D·罗杰在死前说出他留下了具有财富、名声、力量世界第一的宝藏“ONE PIECE”,许多人为了争夺“ONE PIECE”,争相出海,许多海贼开始树立霸权,而形成了“大海贼时代”。十年后,蒙其·D·路飞为了要实现与因救他而断臂的四皇‘红发’香克斯的约定而出海,在遥远的路途上找寻着志同道合的伙伴,一起进入“伟大航道”,目标:当上“海贼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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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 海贼王/海盗路飞
外文名: ONE PIECE,ワンピース
其他译名: 航海王,海盗路飞
作者: 尾田荣一郎
出品时间: 1997年8月4日
出版社: 集英社
单行本册数: 日本:67册(2012年8月)、大陆:62册(2012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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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贼王ONE PIECE 草帽海贼团 ▪ 蒙奇·D·路飞 ▪ 罗罗亚·索隆 ▪ 娜美 ▪ 乌索普
▪ 香吉士 ▪ 托尼托尼·乔巴 ▪ 妮可·罗宾 ▪ 弗兰奇
▪ 布鲁克
古代兵器 ▪ 海王 ▪ 冥王 ▪ 天王
四皇 黑胡子海贼团 ▪ 马歇尔·D·汀奇 ▪ 拉非特 ▪ 芝沙斯·巴沙斯 ▪ 范·奥卡
▪ 死神毒Q ▪ 圣胡安·恶狼 ▪ 雨之希留 ▪ 卡特琳娜·戴彭
▪ 阿巴罗·皮萨罗 ▪ 巴克斯·乔特
红发海贼团 ▪ 香克斯 ▪ 本·贝克曼 ▪ 拉奇·鲁 ▪ 耶稣布
凯多海贼团 ▪ 凯多
BIG·MAM海贼团 ▪ 波克慕斯 ▪ 蛋蛋男爵 ▪ 夏洛特·玲玲
王下七武海 ▪ 特拉法尔加·罗 ▪ 乔拉可尔·米霍克 ▪ 巴索罗米·熊 ▪ 唐吉诃德·杜夫拉明高
▪ 波雅·汉库克
海军 元帅 ▪ 赤犬
大将 ▪ 黄猿
中将 ▪ 鹤 ▪ 鬼蜘蛛 ▪ 斯托洛贝里 ▪ 约翰·贾恩多
▪ 斯摩格 ▪ 维尔戈
罗杰海贼团 ▪ 哥尔·D·罗杰 ▪ 西尔巴兹·雷利 ▪ 小丑巴基
革命军 ▪ 蒙奇·D·龙 ▪ 安布里奥·伊万科夫 ▪ 闪电
超新星 ▪ 尤斯塔斯·基德 ▪ 基拉 ▪ 巴兹尔·霍金斯 ▪ X·德雷克
▪ 打碟音·阿普 ▪ 卡彭·贝基 ▪ 乌尔基 ▪ 乔艾莉·波妮
▲白色
白色下装配带条纹的淡黄色上衣,是柔和色的最佳组合;下身着象牙白长裤,上身穿淡紫色西装,配以纯白色衬衣,不失为一种成功的配色,可充分显示自我个性;象牙白长裤与淡色休闲衫配穿,也是一种成功的组合;白色褶折裙配淡粉红色 毛衣,给人以温柔飘逸的感觉。红白搭配是大胆的结合。上身着白色休闲衫,下身 穿红色窄裙,显得热情潇洒。在强烈对比下,白色的分量越重,看起来越柔和。
红上衣多配白裙白裤,而红裤红裙子多配白上衣。
艳红色的上衣亦常与蓝色牛仔裤配合穿着。
红的外套大衣可与黑色长裤长裙搭配,上衣仍以白色为理想。
着红色衣服时,脸部的底色最忌泛黄,以用粉红色的粉底打底,面层与粉底同色或比粉底稍淡的同系色。 眼盖膏用灰色,眉笔用黑色,胭脂可用玫瑰色,唇膏和指甲油则用深玫瑰色。
皮肤黝黑的人,就必需多刷上一些粉红色的胭脂,才能与红色衣服看起来相衬。
▲黄色白色服装 白色服装
高彩度黄色为富贵的象,低彩度的黄色则为春季最理想的色彩, 中明度的黄色适合夏季使用,而彩度深强的黄色,则符合秋季的气氛。
浅黄色的纱质衣服,很具有浪漫气氛,因此不妨采用作为长的晚礼服或睡衣。
浅黄色上衣可与咖啡色裙子,裤子搭配。
在浅黄色的衣服上接上浅咖啡色的蕾丝花边,使衣服的轮廓更为明显。
浅黄与白色并不是很理想的搭配。
与浅黄色容易造成冲突的颜色,是粉红色,而橘黄色与蓝色也是很犯忌的搭配,应该避免。
深黄色较之咖啡色与浅黄色来说,是更为明亮醒目的颜色, 所以不妨选夹有深蓝色图案的丝巾,围巾,里面穿上白色T恤或衬衫。
切勿将深蓝与深绿互相搭配,即使浅绿也不适宜,所以蓝色的牛仔裤若与绿色上衣相配,就会非常难看。
蓝色与紫蓝色倒可以互相配合穿着,如果是小碎花图案,这两种颜色更可以产生水**融的效果。
深蓝色与白色,深红色这三种颜色组合成的条形图案,由于鲜明度高,所以可以作为别致的工作服、运动服
化妆方面,粉底宜用粉红色系,面粉用粉底色或比粉底稍淡的同系色。
眼盖膏宜用蓝色,眉笔宜用咖啡色,胭脂宜用玫瑰红色。
唇膏可甩稍暗的珊瑚色,指甲油则用比唇膏稍浅的同系色。
▲绿色
以非常流行的那种淡绿色来说,除了配白色之外,就不容易找到更理想的搭配。
如果浅绿色配红色,太土;配黑色,太沉;配蓝色,犯冲;配黄色只能说勉强可以。
如果穿绿色衣服,可以选用白色的皮包和皮鞋,银灰色的效果次之,其他颜色还是少碰为妙。
所以,买绿色的服装时,不可冲动、贪多,要注意自己是否有白色和银色的裙,裤来搭配。
反之,买绿裙、绿裤时,亦不可忘了配上一件白色的上衣外套。
穿着绿色系统服装时,粉底宜用黄色系,面粉用粉底色或比粉底稍浅的同系色。
眼膏宜用深绿色或淡绿色(随服装色彩的深浅而定),眉笔宜用深咖啡色,
胭脂宜用橙色(带黄的红色),唇膏及指甲油也以橙色为主。
▲黑色
在服装方面,黑色却不失为各种颜色最佳的搭配色。黑色服装 黑色服装
对于明艳的人,穿上黑色的衣服,立刻加倍的艳光照人。
对于体型高大肥胖者,黑色更是一种最具收缩效果的颜色。
在黑色的伪装下,看起来要比真实的体型苗条许多。
不仅如此,黑色与其他颜色混合后仍然具有收缩的效果,如红黑、蓝黑、墨绿等。
穿黑色服装时,为了避免全身黑色,应以别种颜色的配件来缓和单调感。
例如可以配金黄的围巾红色的手镯,皮鞋还是以黑色或深咖啡色比较调和。
若是上下两截式的装束,更可以和多种颜色相搭配,如黑色的T恤,外面罩上红色的半袖外套。
也可以在黑色的裙子、裤子上配上橘色、白色、黄色等较为强烈对比色的上衣。
如果穿全身黑时,配上有羽毛的胸花,最能表现出羽毛的轻柔感。
有一点要注意,那就是黑色与中间色的搭配并不容易讨好。
如粉红,灰色、淡蓝、淡草绿等柔和的颜色放在一起时,黑色将失去强烈的收缩效果,而变得缺乏个性。
穿着黑色服装是最需要强调化妆的,因为黑色把所有的光彩都吸收掉,
如果脸的化妆大淡,那将给人一种沉闷的感觉。
使用化妆品时,粉底宜用较深的红色,胭脂用暗红色,衣服 衣服
眼影可以随意选用任何颜色(如蓝、绿、咖啡、银色等),
注意眼睛需有充分的立体明亮感化妆,而口红宜用枣红色或豆沙红,指甲油则用大红色。
粉红色的口红与黑衣服互相冲突,看起来不谐调,应该避免。
脸色苍白者,在穿黑色服装时,特别会显得惟淬,
所以不化妆而黑色衣服,很可能产生一种病容,因此特别注意化妆的技巧。
▲红色
穿着红色衣服时,脸部的底色最忌泛黄,所以可以用粉红色的粉底打底,面层与粉底同色或比粉底稍淡的同系色。眼膏用灰色,眉笔用黑色,胭脂可用玫瑰色,唇膏和指甲油则用深玫瑰色。
脸色苍白的人,穿了红色的衣服,可以沾点光,使气色看起来稍微红润一些,胭脂打得稀薄一些无妨。
而皮肤黝黑的人,就必需多刷上一些粉红色的胭脂,才能与红色衣服看起来相衬。
要想让红色的衣服穿在身上不显得俗气,要记住下面的红色服饰搭配秘诀;
要尽量避免使用太多的红色,女孩如果穿红色的外套和洋装,只会显得过分小孩子气,所以要尽量少用一些红色,才具效果。红色服装 红色服装
红色最容易搭配的颜色就是白色,可以使红色更显眼;黑色也是最适合搭配的颜色。由于是强烈的对比色,所以不要用同比率的搭配色,例如红色的衬衣和毛衣,配黑色的裙子、长裤等,必须以红色衣物以重点来搭配。灰色也是和红色很调配的颜色,而且可以搭配得很出色。
旋转的木马让你忘了伤。。。谁心里没有过一个关于旋转木马的幻想,在梦幻般的旋转木马上仿佛真的就实现了幸福。
许多人都认为,旋转木马是个让人看起来很幸福的游戏。旋转木马的含义,是追逐是等待是无法触及的距离,坐在木马上的人周而复始地旋转,永远只能看到彼此的背影,距离那么*,却怎么也触不到。也许有人会坐在一起,可那只是现在以后会怎样,心中的苦闷,谁知道?谁了解?摩天轮和旋转木马,幸福的代表摩天轮是紧紧将两人套捞,而旋转木马,永远只有一个孤单的影子,想抓却抓不到……
旋转木马的故事
第一只旋转木马那是很美好的一天。孩子在游乐场里和他的爸爸妈妈在一起。他走在路上,左手拉着爸爸,右边拉着妈妈。他荡起“悠悠”,他在“悠悠”中大笑。他吃冰淇凌,爸爸给买的冰淇凌,他吃得满嘴都是,妈妈给他用很软的纸巾擦嘴巴。他玩了过山车,又坐过了海盗船,他大叫,尖叫,爸爸妈妈争相的安抚着他。他又安宁下来。这时,他看到了旋转木马。孩子跳着要骑木马,他要爸爸买了三张票,并排的三只木马,他骑中间的那只,爸爸骑左边的,妈妈骑右边的。灯光亮起来,音乐响起,铃儿叮叮铛铛,木马群一齐向前奔去,孩子笑了。游乐场的这一天很快很快的就过去了。又过了好些的日子。有一天,爸爸妈妈分开了,孩子随了妈妈。孩子变得不爱说话,也不爱笑。常常一个人发呆,看着天空冥想,那是谁也进不去谁也不懂的世界。一天深夜里,孩子偷偷爬出了被窝,他溜进了没有人的游乐场里。走过小路,过山车,也走过了海盗船,他来到了旋转木马旁。孩子把一只公熊仔放到左边的木马上,另一只母熊仔被他放到右边的木马上,然后他爬上了中间的木马。孩子脸上有星星在一颗颗的滑落,滴滴嗒嗒,滴滴嗒嗒。一阵风吹来,脸上特别特别凉。孩子不知哭了多久,他累了。就悄悄的趴在木马上睡着了。熊仔们静静的陪伴着他。就在这时侯,游乐场里所有的灯全都亮起来,金色的光芒照亮了每一个角落,从上面到下面,再从下面到上面,音乐响起来了,铃儿叮叮铛铛,象是从天堂传来了亲切的歌声,孩子醒了,他睁大眼睛看着这一切,木马开始一只只的跑起来,一圈一圈,一圈又一圈,孩子笑了。木马群簇拥着他,奔向前方。第二只旋转木马孩子是第一次骑木马,他非常紧张。可是他不愿意让别人看出他害怕,更不愿意让别人知道他是第一次骑,所以他只是紧紧更紧紧的抓住木马的耳朵,两只手心早就攥出汗珠来了。木马们一高一低,一起一伏的向前跑去,其它的孩子都笑啊叫啊,只有他,紧张得早已说不出话来,只有睁大眼睛看着前面,数着时间。希望时间早点过去,三分钟早点到。咔喳一声,很小的一个声音,在笑声中显得特别小的一个声音,只有他听见了,没有别人。于是孩子玩过木马后就说不舒服,大人们就领他回去了。一路上他很不说话,一回家就跑回自己的房间去,关上门。大人们也没有理会,毕竟带孩子玩也觉得辛苦。只有那只窗边的鸽子看到紧张得脸发白的孩子背靠着门,慢慢的展开手,手心里赫赫然是一只木马的耳朵。原来他一不小心把木马的耳朵给掰断了。从这天开始孩子就天天睡不好觉,他总是象听见了那只断了耳朵的木马在哭。他辗转,他不安。终于有一天,他实在忍不住了,就和大人说了这件事。大人们只是告诉他,公园的工人们会管那只木马的,掰断了木马耳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就自顾自的走掉了。孩子站在那里,不说话,只是低着头看着手里的木马耳朵。看了好长好长时间。晚上,他偷偷的跑到了公园。一只从路中间跑过的猫着实吓了他一跳,可是他还是没有停下脚步。哦,那只断了耳朵的木马还在那里,没有人管过它的。孩子走了过去,他拿出胶水,把耳朵给木马粘上,又贴上一块止痛的膏药,再小心的缠上很多圈的绷带,最后结了一个漂亮的蝴蝶结。这时他长舒了一口气。准备离开了。就在这时侯,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只见那只木马全身抖了一下,就变成了一只有生命的真马。它温柔的嗅了嗅孩子,就嗒嗒的跑出了公园,跑向了最辽阔的大草原上。当然还戴着那只漂亮的蝴蝶结。孩子幸福的回到了家,睡了很香的一觉,做了很美的一梦。从这以后,公园的木马盘上就少了一只木马,谁也不知道它去哪了,全世界只有一个孩子知道这个秘密。哦,当然,还有此刻看故事的你......第三只旋转木马妈妈是个作家。这几天她一直为了一个叫旋转木马的主题而冥思苦想,甚至嘴巴里自言自语的。孩子听到了,就对妈妈说,“妈妈,你就写我被魔鬼捉走了,然后你就坐旋转木马来追我好了。”妈妈皱着眉头说,“象你这种小孩儿,被捉走就被捉走了,我才不会来追你呢。追你回来做什么?不完成作业么?把女同学的小辫系到椅子上么?把足球踢到邻居家的玻璃上么?”妈妈不屑的一撇嘴就走掉了。孩子很伤心的坐在那里。他喃喃自语的说,“我要消失,让魔鬼来捉我好了,我要让你也伤心。”魔鬼听到了,就真的把孩子给捉走了,顺风飞去的时侯,把孩子扔在了旋转的木马的顶蓬上。妈妈很快就发现了孩子不见了,她找遍了所有孩子可能去的地方,也问遍了所有的人。都找不到她的孩子。最后她忽然想起了和孩子的对话,真的是被魔鬼捉走了么?妈妈跑到游乐场,她骑着木马,一圈一圈的向前追着。即使她什么也看不到。孩子在上面看到了妈妈,他喊着,可是妈妈听不到。 “即使你是这样顽皮的小孩儿,可是妈妈还是爱你的。无论你被什么捉走,妈妈都会来救你的。为了你,妈妈什么也不怕。”妈妈在木马上流着泪说。孩子也哭了。他很后悔。魔鬼听到了,他的法力消失了。因为他只能捉没人爱的孩子,只要有爱,他就什么都不是了。于是孩子摆脱了魔鬼,从篷上跳了下来,正好落到妈妈的怀里。这时侯的旋转木马叮叮铛铛,象唱着快乐的歌。据说很多人都听到了,你听到了么?第四只旋转木马公园里的木马们很寂寞,很寂寞。没有孩子们来了。现在的孩子都不喜欢骑木马了,他们更喜欢电动玩具还有电脑游戏。可是木马们很想念这些孩子,它们很期待孩子的笑声。可是,再没有孩子来了。白天它们睡大觉,晚上它们睡大觉。公园里的木马很寂寞,很寂寞。不过,有那么一个晚上,一只小松鼠跳上了木马背,它吱吱的叫着。很可爱。木马跑了起来,小松鼠笑了。第二天晚上,它带来了更多的伙伴,森林里的小兔子,池塘里的小乌龟,天上的小鸟,都来骑木马了。木马们很开心了。每只木马背上都驮着一个小东西,一个喜欢笑的小东西。于是每个深夜,公园深处都灯火通明,音乐叮叮。要是你经过这个公园,听到里面的音乐和笑声,看到灯光的亮,不要奇怪,也不要打扰它们哦。因为你看过这个故事了,不是么?第五只旋转木马这是一个垃圾场,一只废弃的木马就被扔在这里,斜斜的躺在一个角落里。它终日不说话,只是默默的看着天空,没有人知道它在想什么。只有天空里飞得最高的鸟看到,那双漆黑的眼睛里有灯光,有音乐,有笑声。那些光影声音在瞳仁里转啊转啊,一圈又一圈。木马其实很伤心。即使是春天来了,万物复苏的春天,它仍然是视而不见的。可是,有一些嫩嫩的绿芽从它身上发了出来,那是很美丽的绿色。这嫩芽一天天长大了,长成了长长的绿茎,这绿茎慢慢伸向天空,又伸出了长长的青色的枝。木马终于醒了。它看到了自己的生长,它笑了。从此它更紧的抓紧土地,汲取水分,也吮吸阳光。三年过去了,木马长成了一棵很美丽的大树。又三年过去了,它开出了很多很多彩色的花朵。每朵花都是小马的形状。芳香溢溢。很多小鸟在花芯里作窝,叽叽喳喳,热闹极了。风吹过来的时侯,整个树冠都荡漾起来,花朵飘来飘去,象无数奔跑的小马。无论谁看见都会说,这真是世界上最美的木马了。
唐代诗人元稹,官居同中书门下*章事,与白居易交好,常常以诗唱和,所以人称“元白”。元稹有一首宝塔诗,题名《一字至七字诗·茶》,此种体裁,不但在茶诗中颇为少见,就是在其它诗中也是不可多得的。诗曰:
茶,
香叶,嫩芽,
慕诗客,爱僧家。
碾雕白玉,罗织红纱。
铫煎黄蕊色,婉转曲尘花。
夜后邀陪明月,晨前命对朝霞。
洗尽古今人不倦,将至醉后岂堪夸。
还有一首宝塔诗格式的茶诗,是现代草根诗人胡秉言所作《茶》
祥
茗嫩,一枪
铜壶水,煮三江
紫砂瓷素,仙琼玉浆
陆羽邀神农,禅坐细品尝
清高文人墨客,达官贵人饮狂
淡淡清香飘千古,修身听命日月长
《茶赋》
作者:苍山牧云
序
人间有仙品,茶为草木珍。蛮名噪海外,美誉入杯樽。茶之荣也!浓茶解烈酒,淡茶养精神。花茶和肠胃,清茶滤心尘。茶之德也!乌龙大红袍,黄山素毛峰;南生铁观音,北长齐山云;东有龙井绿,西多黄壤林。茶之生也!茗品呈六色,甘味任千评。牛饮可散燥,慢品能娱情。茶之趣也!为序
春茶肥,秋茶瘦,夏茶薄,冬茶透。凡有好茶,无不趁天时地利之便,得人勤种良之先。毛峰刚烈,雀舌披银装;龙井清高,泽色逐浅黄。铁观音,素闻名;质如铁,芙蓉沙绿一冠绝。碧螺春,毛全身;铜丝条,一嫩三鲜古难调。汤鲜色浓,以茶洗眼可以明目;味高甘醇。以茶入枕可以安神。得茶疗之效!感香馥蒸腾,与云蒸霞蔚之间,享齿间轮回之韵。得听茶之妙!观紧直冲升,与展叶放香之际,品人生荣辱沉浮。得赏茶之要!此三者,君子玩茶之得也。
梅有骨而竹有节,水能言而茶能语。茶有千种,气合万象;汁含百味,寓意沧桑。香茶以待客,色醇而情意重,清烈喻薄厚;浊水而逐人,味淡而友情薄,浓淡比亲疏。味同嚼蜡有何妙哉?抑或遇神品而不细赏,如逢君子而不结交,得神女而泄欲,亦诚人间恶事。
绿茶炒,红茶蒸;白茶晒,黄茶闷。嫩度定品质,条索观外形。色泽考工艺,整碎参审评。叶本一色,炒烘蒸闷成百味,绿茶之鲜浓,洗尽古今烦恼事。质缘半株,搓揉切捻焙天香,红茶之甘醴,恰如世间明白人。作歌曰:南方佳木,细叶青青;丘岭叠翠,岩壑争新;入店求市,访之有名;逢家大兴,值抵黄金。汤肥色丽,光透红匀。健康玉液,灵魂至饮。
跋
恶语醒耳,人厌听之;苦药利病,舌畏尝之。苦臭晦腥之物,虽牲畜尚不以为食料,况人乎?卉以其艳丽而见爱于人,究其性,本与同科芜草质本无别,然境遇迥异,与之同理也。茶奉盛会,因人成荣;花饰明堂,为香得宠。物以可用之大小,而分高低贵贱;人以利己之缓急,而定远*亲疏。此世俗之定律,未知物之悲耶?人之喜耶?
莱戈拉斯 莱戈拉斯·绿叶是黑森林精灵的王子,一支精灵贵族的后裔。
又译:勒苟拉斯
Legolas Greenleaf
Legolas在辛达精灵语中就是“绿叶”的意思
他祖父欧洛斐尔在「最后同盟」中与吉尔加拉德一同出战,并战死在沙场上;他父亲瑟兰迪尔,就是那位把陪伴毕尔博前去孤山寻宝的十三名矮人关进监牢的精灵王。因此,当毕尔博在精灵的宫殿中躲躲藏藏时,很可能见过莱戈拉斯;而更肯定的是,吉姆利一定不会忘记自己的父亲格洛因曾遭到这位精灵的父亲恶待过。
其父瑟兰迪尔,一个在中州绿林建设王国的辛达精灵,与西尔凡精灵生活在一起。莱戈拉斯是个辛达精灵,属于特莱瑞族,是埃尔达精灵,和南边同胞的高贵血统不同,莱戈拉斯没有超脱凡尘的力量,他没有梅里安的血统。
但莱戈拉斯野外生存能力非常出色,对森林的知识很丰富而且视力范围很广 。
如同他的矮人朋友吉姆利,在莱戈拉斯担任幽暗密林的西尔凡精灵特使来到林谷之前,他的生*事迹没有人知道;但按一般惯例推测,他身为王子,必然曾率队防卫边界许多年,曾用无数兽人的性命来磨炼他百步穿杨的技巧。他显然从未离开过黑森林出门旅行,因为他随同远征队来到洛丝萝林时,是他第一次见到这座由凯兰崔尔与凯勒鹏所统治,他的亲族所居住的黄金森林,他在那里第一次面见了那曾居住在蒙福的不死之地的长辈。在洛丝萝林,他获赠了特制的罗瑞安长弓、箭筒与许多的箭,使他作战的能力大为增强;这弓很大,威力比他黑森林的弓更强,所用的箭也更长:在对付半兽人时,它们真是无价之宝。当他在帕兰诺*原上刀弓并用与吉姆利并肩作战之后,回程两人一同前去参观了闪烁洞穴,他在那里见识到了比自己父王的地底宫殿更美丽炫目的奇景。在他战斗途中,他探*了海岸线,第一次听见了大海的呼唤。这唤醒了莱戈拉斯内心深处对他同胞所航行前往的西方仙境的渴望。魔戒大战后,莱戈拉斯带着一批族人搬到刚铎的伊西利安森林居住。
第4纪元120年,伊力萨王阿拉贡去世,莱戈拉斯最终听从了大海的召唤,他自己制造了一条船离开中土,去了西方,身边还有好友吉姆利相伴,孤帆尽影,这是魔戒远征队成员最后的文字记载 。
弓
Legolas携带一把黑色木弓,大概是紫杉木,是他年幼时在黑森林自己制造的。它的外观构造很简单,是由一整块木头刻成的,取的是努曼诺尔弓的式样,但雕刻着金色、优美、沿着弓臂盘绕的长春藤图案。由于Legolas绝大部分时候都是在密林里射箭,因此他用的弓不会特别长,盘上弓弦立起来约有六十寸高,但威力非常强,可用致命的力量轻易将箭射出两百五十米远,虽然比较常见的情况可能是,在黑森林的浓密树林中,当他追猎敌人时,所面对的射击目标通常都会比较*。黑森林的箭有三十寸长,箭身相当坚韧,因此可以承受如此强弓制造出来的拉力,配合弓身染成褐色,有着窄长尖锐的猎杀箭头,样子很像是锥,为的是要一箭射穿盔甲与身躯。箭尾的绿色羽毛几乎可以肯定是来自雄鸡,或其他生活在森林四周遭到猎捕的禽鸟,上面的搭弦凹槽都是手刻的。这些箭都装在木制的箭筒中,箭筒会染色并漆上树脂,让它看起来有深沉的光泽,然后进一步在筒口四周包覆厚金属做为补强。
Legolas在洛丝萝林所获赠的弓是一把令人赞叹的大师之作:它显然是由一整块蔓蓉的树心所削成的,它的雕刻精致巧妙,以致于它看起来像是用比弓身更白的木质雕出树叶与藤蔓覆盖纵横交错得的样子。弓身上弦之后立起来的高度是六十八寸,享有射程远远四百米并且极其精准的美名;如果它的弓弦中真的如传言一样有幸得到一份来自Galadriel女皇的头发祝福,因此它有如此强大力量的说词很可能是真的。蔓蓉树有某种特质,可以让它的拉力强达一百五十磅,这点类似黑森林的弓,只是它的长度与射程范围更大。当它不被拿在手中时,可以放在皮套内,用生皮皮带绑在箭筒的悬挂皮带上。箭长四十寸,比黑森林的箭稍轻,为的是要减低重量;箭尾金绿色的羽毛是取自火鸡毛,修剪成菱形,它们的箭身染成鼠尾草绿,而它们长筒型的箭镞通常打造成梅隆树叶的形状,用以确保造成最大范围的伤害程度。由于这柄强弓的拉力很强,因此搭弦口通常会用骨头或只有银光河里才能找到的坚硬燧石来增强。洛丝萝林的箭筒是木质的,包覆着皮革;上面镶嵌着一只美丽的金色孔雀,这是中土世界很少见的禽鸟,筒口紧裹着金色的固定环。箭筒一次可装满大约两打箭,用筒上所附的悬挂皮带绕过他的肩膀紧盘在他身上,以防在奔跑或打斗中掉落。如此恰当、快速、伸手从肩后抽箭的设计是为了让Legolas可以确信在伸手拿箭时它都会在固定的位置上。
战甲
据说,除了手腕上的两个皮制护臂之外,Legolas一生中只穿过一次战甲,那是他在准备参与圣盔谷大战的时候。如同他的辛达林精灵同胞一样,他知道这会是一场残酷的*身肉搏战,不会有任何转圈的空间,因此他为安全所做的让步是,穿上由坚硬的熟皮革所打造的八层护褶的护肩甲,这套战甲裹住他的双肩,以皮带横过他胸前固定。这些护褶用铰钉固定在一起,但仍足以让他保持动作灵活;第四、第六与第八片护褶上雕刻有罗翰国的图案。在来到帕兰诺*原展开大战之前,Legolas没有机会作类似的准备保护自己,因此这名精灵深入险恶的战场时,身上穿的是他*常旅行时的衣装:有着精美刺绣的淡蓝色丝衫,柔软的灰绿色毛料紧身裤,麂皮高筒靴,形状像重叠的树叶,上面有植物的饰纹,以及一件双层的麂皮短袖上衣:内层的颜色是卡其绿,稍微厚一点的外层是褐色的,内外两层都裁成花瓣的形状,因此它状似一朵花苞。这件外袍长度过腰,袖子只及手肘,并且下摆两旁开叉,因此不会妨碍他的行动。此外,他还穿了一件在洛丝萝林获赠的斗篷,用一枚银叶别针扣在领口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