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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所有的夏天都这样开始。白昼不断提前,从七点,到六点,五点,五点缺三分,黑夜被逼到绝境,可怜兮兮,却毫无办法。随后。随后植物的光泽在第二天变得突然强烈。阳光把它们逐段分解。绿的颜色一天变换几万种,直到你忘了究竟什么才是绿色。
我怕是已经忘了。家门前的两三棵树,从回忆里褪成水彩,时间在上面隐隐流动,于是细节处的笔调一律模糊。想得头疼,也无法变得更清晰一些。
这绝对是离家几年的后果。不过虽然这话的口吻挺哀怨,倒也不至于成天长吁短叹地玩伤感。人总是有很多事得忙啊,上班,赶稿,开会,吃饭,看电影,聊天,看书走路说话睡觉偶而半夜醒来,春夏秋冬轮番着,伤感也成了不轻不重的东西,挂在线上感觉不到重量,虽然细线依然在无限延长。
又是夏天。夏天的意义在于裙子和西瓜,挑战五十米的单向泳池,天天洗头,洗发水是桃子味,还有蚊子块,啪啪啪地打在关节上,真痒!又或者,这样的夏天,意味着自己独自在外又半年。多少多少来着?三年又半年。
好象也没什么了不起嘛。
我也不知道什么是了不起的。偶尔为“终于能游50米了”激动一下,随后又在第二天死活没法延续这一神话。从泳池出来,感觉满身的皮肤都在肌肉上有些错位,哪里松了下去,怕是又瘦了一点。于是心情愉快,散着头发往住处走。
一身都是漂白粉的味道。抬起胳膊去闻,几乎像体味般强烈。我从来以为夏天的味道就是西瓜和游泳池两种。一个红色,一个蓝色。而夏天是绿色。简直刚刚好。
我记得所有夏天。烈日和雨水纵横交织,人就在交汇点状如粉末。三四个故事反复悸动,如钝口的刀,艰难地想将凝迟斩成两段,却最终只留下一个异常粗糙的切口。碰到了,麻麻地疼。那是意像般的无奈,绕在心脏某处,感觉的就是全身。
毕竟是很久前的事了,人的记忆会美化出许多不曾存在的细节和气氛。一定是。半满的大厅,变换不停的光线,冷,真的很冷,手心里的掌纹,贴着脸时几乎能感到静默的血在爱情线上流动……
不真实就不真实罢。
{莱昂那多·迪卡普里奥,还会拼么?}
{Leonardo DiCaprio。}
{哇,好强。}
{嘿嘿嘿。}
后来在自己租的房间里看莱昂那多演的《海滩》,没有看完就关了影碟机。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腿麻了,嗷嗷叫着又坐下。电视屏一片机械的蓝光,乡土气,很没意境。
一个人看电影就有这样的好处,想看就看,不看就关掉,坐在地上出神,甚至可以毫不在乎地叉腿坐着,也没有关系。可我还是不怎么喜欢一个人看电影,因为总在半途忍不住这漫漫时间而停了光碟,于是积累下许多看了一半的片子。有些连一半也没有,只有开头几分钟。
那么多的故事,只知道开篇,而不知道结局。竟然也不内疚,还在持续累计这样的状况。只能说是独自生活的某种产物,不辩好坏。也由它去吧。
风扇带来的风穿过衣服,把布料鼓起来。有种温柔的痒静静蜿蜒。额头却还是在出汗。往地上躺过去,哪里贴着地的,总是过一会儿就密出汗了。简单装修以出租给外地人的房子,天花板上只有一条日光灯,涂料刷成雪白色。开始会觉得很单调,后来知道了,即便觉得单调也无能为力。
我是个连电影都懒得看完的人,又怎么会花心思去装扮一个不是“自己家”的地方。虽然我现在住在这里。
像有灰白色的棉线混进了血管,身体渐渐多出许多不可想象的复杂因子。于是几乎能屏蔽掉所有现实,让尘嚣全部溃散在微笑深处,只有这样的时光,一层,不明不暗,反复行走,停下来,依旧以为身处最通透的夏天。
忘记是哪天了,回家后坐在木板床上——当时还没有买凳子,不是坐在自己的大旅行箱上,就是坐在地上,或床上——也没事可干,决定早早睡觉吧。虽然才7点,天也热得未必能顺利入眠。躺下去的时候发现一侧的窗上多了张纸条。
我立即明白了是住在对面楼里的人塞在防盗栏里的。以前不止一次抱怨过这里的楼房彼此间*得一伸胳膊就能摸到另一幢。毫无隐私感。果然。
贴过脸去读上面的字。想交个朋友,以及留下了电话号码。居然还是用铅笔写的,纸也很皱,虽然字还成。读完的时候我心里是有些骄傲的,女生的骄傲吧。随后把那张字条就这么放在外面七八天没动,直到发现被对方又取了回去。
就真的骄傲了起来。
回到住处后把西瓜泡在脸盆里,因为没有其他可以盛的东西。脸盆很浅,只没住西瓜的小半,放进去的时候,半盆的水都没了出来,流得满地都湿了,水泥的颜色迅速由灰变黑。我想这也只有在外头才能做,若是在家里,把木头地板给淹了,妈妈又要唠叨。
想象着西瓜被切开时的味,在地上小坐了一会,抱腿,下巴磕在膝盖上,于是没法说话。也没人能陪着自己说话。昨天吃的桂圆壳忘了扔,空气还留养尊处优的甜味儿。像在读高中时的夏天,黏在指上,当时没有洗干净,就留下了永远的粘腻感。
因为非常不喜欢晒太阳。无论高一,还是高二。暑假里总是歇在家。吃水果看漫画,上网和睡觉。等爸爸像搬运工一样往家里买西瓜。我操起刀。“喀嚓”,有籽的,无籽的,红瓤的黄瓤的。上面插着小勺子,像占领了高地般的胜利。
所有的夏天都得有西瓜相伴,不然意义就不完整了。人心里的固执应该是遗传般的敏感,过滤着一切必须的纯粹。留下的就是枯燥的春秋冬,从沙漏里被流向生命之外,成了毫不有趣的余料。只有剩下的夏天,有西瓜的味道,弥漫在小片的空气里。会不会有谁看见,那是种怎样的浅红?
在这外头住的地方没有大的菜刀——从不会做菜,三餐都在街上找地方吃,当然不可能买把菜刀。就用小水果刀切。很难动手。一小段一小段地划过去,内部已经碎成一团。成绩就是几片大大小小形状各异的西瓜,不用在意这些小事,有得吃就行。吃一块回忆一点。
高一暑假前同宿舍的女生买来西瓜,一样没有可使的水果刀,6人分吃24瓣,互相争夺那些夺大块的,闹成一团。高二暑假时在朋友家切西瓜,我这一半满满的籽,他那一半一颗没有,这疑问我到现在还没想通。高三暑假时我已经决定去北京工作,爸爸妈妈却不知道,还把西瓜最甜的部分留着等我挖走。后来真的走了,看不见他们的无法忍受。
我也在忍受着什么,像那个等电车的女生一样,在眉心无可奈何地簇着,却要尽量不露声色,以为马上就能上车,马上就能回家了。
{说得很伤心的样子。}
{也不至于啊。}
{伤心时会哭么。}
{当然,女生总会因为一点莫名其妙的理由傻傻的哭。即便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究竟是什么突然在眼眶上投了毒。}
有些非常老而纠缠不休的情话,说着鱼和水,流泪不流泪的事。我觉得这真是人类想象丰富的意淫。尽管自己也尝试过。
哭的时候把脸放在盛水的塑料盆里,每次都因为快被呛死而作罢,在游泳池里又哭不出来,就没法去想象眼泪在诞生后就立即被融走的感觉。况且这样的感觉应该是*乎透明般的优美,也就大抵和“痛哭”之类的没有干系。
然而夏天的某些,还是存在着宿命般打动人的东西。于是停下来不愿意前进,于是坐着一动不动,于是身体在哪里变得突然尖锐,刺破了一层厚茧,露出还不曾僵死的翅膀,越扇越疼。
在我们还没那么容易流泪的时候,夏天却在这一点上匆匆败去。三个月里它常常下雨,小孩子从小就知道了“那是天空在流泪”。我以为这是个最心思丰富的季节,它应该是个女性,应该还很年轻,甚至或许才十几岁。
下雨让我感觉天空是很脆弱的,什么悲伤,什么无奈,它都承载不了。而此时天地又融为一体,在四荒八合里回归最初。我们本就是从女娲手里由泥巴点儿变成了直立的小人。身体里和着水与土。于是站在雨里,好象找到了自己的宗源。天上,天上的上面,地下,地下的下面,那些都是我们曾经到达过的故乡么。
又或者是我们将去的异地呢。
孤单,孤单是。
孤单是一个人吃醒来,一个人游泳,一个人的影子在地上比画出“SOS”。一个人唱歌或不唱歌,坐着发呆出神。
孤单是树上的雨滴掉在眼里,代替没有流完的泪。
孤单是电影院的冷气和自己,单人间的影碟机和自己,分手的别人和自己,拒绝的别人和自己。
孤单是买张50元的木头桌子,买把15元的木头椅子,想买床的时候不买了,因为不想再添置家具。
谁也没想过在这外头长久地过下去。
孤单是切西瓜,切得再难看也是自己一个人吃完的,丝毫不用有顾忌。
孤单是雨声,从天到地无处可躲,还有雷轰轰,还有闪电喀嚓,还有没人接的电话,没人知道你害怕得发抖。
孤单是咖啡色的皮肤,被晒疼干裂,而血液却因为逐渐凝固而变作纯白。
孤单是三个半年里的四个夏天。说话也没人听,想听也没人说。只能自己对自己开口找话题:“怪声音”,然后又自己回答:“开着摇头电扇呢”。自言自语。自言自语。自言自语是不是种病?
孤单是晚上腿突然疼了,短短地清醒。
没有夏天,所有夏天,都在这里清醒。
巴洛克(Baroque)
巴洛克一词原指不规则的,怪异的珍珠,在当时具有贬义,当时人们认为它的华丽、炫耀的风格是对文艺复兴风格的贬低,但现在,人们已经公认,巴洛克是欧洲一种伟大的艺术风格。古典主义者认为巴洛克是一种堕落瓦解的艺术,只是到了后来,才对巴洛克艺术有了一个较为公正的评价。巴洛克艺术产生于16世纪下半期,它的盛期是17世纪,进入18世纪,除北欧和中欧地区外,它逐渐衰落。巴洛克艺术最早产生于意大利,它无疑与反宗教改革有关,罗马是当时教会势力的中心,所以它在罗马兴起就不足为奇了,可以说,巴洛克艺术虽不是宗教发明的,但它是为教会服务,被宗教利用的,教会是它最强有力的支柱。概括地讲巴洛克艺术有如下的一些特点:首先是它有豪华的特色,它既有宗教的特色又有享乐主义的色彩;二是它是一种激情的艺术,它打破理性的宁静和谐,具有浓郁的浪漫主义色彩,非常强调艺术家的丰富想象力;三是它极力强调运动,运动与变化可以说是巴洛克艺术的灵魂;四是它很关注作品的空间感和立体感;五是它的综合性,巴洛克艺术强调艺术形式的综合手段,例如在建筑上重视建筑与雕刻、绘画的综合,此外,巴洛克艺术也吸收了文学、戏剧、音乐等领域里的一些因素和想象;六是它有着浓重的宗教色彩,宗教题材在巴洛克艺术中占有主导的地位;七是大多数巴洛克的艺术家有远离生活和时代的倾向,如在一些天顶画中,人的形象变得微不足道,如同是一些花纹。当然,一些积极的巴洛克艺术大师不在此例,如卡拉瓦乔、贝尔尼尼的作品仍然和生活保持有密切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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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可可
洛可可风格起源于18世纪的法国,最初是为了反对宫廷的繁文缛节艺术而兴起的。因于路易十五统治时期风行,亦称“路易十五式“。被称为洛可可的艳情艺术主宰了18世纪前半期,它以上流社会男女的享乐生活为对象。路易十五的情妇蓬巴杜夫人、杜巴丽夫人的趣味左右这宫廷,致使没话妇女成为压倒一切的艺术风尚。它一方面不免浮华做作,缺乏对于神圣力量的感受;另一方面却以法国式的轻快优雅使绘画完全摆脱了宗教题材。愉快亲切、舒适豪华的场景取代了圣徒痛苦的殉难,从而在反映现实上向前大大地迈进了一步。主要表现在建筑和绘画上,代表建筑为法国巴黎苏比斯府第,代表画家为布歇、弗拉戈纳尔等。 洛可可Rococo这个字是从法文Rocaille和意大利文Barocco合并而来。Rocaille是一种混合贝壳与小石子制成的室内装饰物,而Barocco即巴洛克(Baroque)。洛可可后来被新古典主义取代。洛可可为法语rococo 的音译,此词源于法语 ro- caille(贝壳工艺),意思是此风格以岩石和蚌壳装饰为其特色。是巴洛克风格与中国装饰趣味结合起来的、运用多个S线组合的一种华丽雕琢、纤巧繁琐的艺术样式。 巴洛克艺术尽管有呆板的礼仪,有形式上的骄矜和夸张,但它毕竟是一个阳刚的时期。而紧随其后的时期,即洛可可艺术,是大约自路易十四1715年逝世时开始的,则显得更为讲究,更为矫饰,更为呆板,因而也更为柔弱。可以认为,这个时期的一个标志是18世纪初欧洲瓷器使用的普及。原先,人们一直是用笨重的银制餐具饮食,用大块的石头创作巨大的雕塑,而现在则是用易碎的瓷器来做餐具,也制作小巧玲珑的瓷塑像,从而反映了这个风流时期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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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特
哥特(也称歌特)(Goth)包含多种意思,主要有:1、哥特人的,哥特族的(指曾入侵罗马帝国的一支日耳曼民族);2、哥特式建筑的(12至16世纪流行于西欧的建筑风格,以尖拱﹑ 拱顶﹑ 细长柱等为特点);3、哥特派的,哥特风格的(18世纪的一种文学风格,通常描述有神秘或恐怖气氛的爱情故事);4、指字体,哥特字体的;5、指颜色,红与黑哥特(Gothic)这个特定的词汇原先的意思是西欧的日耳曼部族。在18世纪到19世纪的建筑文化与书写层面,所谓“哥特复兴”(Gothic Revival)将中古世纪的阴暗情调从历史脉络的墓穴中挖掘出来。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骊山语罢清宵半,夜雨霖铃终不怨。何如薄幸锦衣儿,比翼连枝当日愿。
人生若只如初见。短短七个字,道尽多少悲凉的尾巴。初初相识,人若孔雀,本能的尽极绚丽,礼貌羞涩着收敛脾气,绽放美好。而那些观者也大都怀着欣赏,暗暗叫好,怜爱有加。久已,孔雀颓累,羽翼渐退,间或,还会转身,留一光稀、褪色的突兀,逐生尴尬。生人如此,恋人之间也不能幸免。儿时,读温婉缠绵的古典故事,才子佳人,王子公主,总受奸人所害,却也终能柳暗花明,双宿双飞。童话的结尾,会是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便也认定从此,孟光接了梁鸿,举案齐眉,相敬如宾地幸福美满、地老天荒。可长大后,看过许多支离破碎的章节,方约略明白,起初地两情相悦总是美好,柴米油盐却也造就了纷争烦扰,更不论,性格差异的细枝末节。人生若只如初见,愿我们把邂逅时刻谈笑自若、百无禁忌地刹那心动凝固。有情不必终老,暗香浮动恰好。无情未必就是决绝,我只要你记着,初见时彼此的欢笑。
人生若只如初见,优伤的美丽只能定格在回忆中。也许哪天转身而去,留下一个美丽的远去背影。完美的弧线,会诉说着对昨日的依恋。也许,在我们认识的人中,有过误会,有过得失,你就会想起初见时的美丽。或者,那天在某个特定的地方,故地重游,突然发现多年未见的你,一下子就回到了初见的情景,初相遇,那是怎样一种让人难以忘怀的感情呢?!
人生若只如初见。这一句,实在是令人哑然。小时候看红楼,从不愿意去碰后40回。不是瞧不起高鹗,而是没办法接受:怎么那么好好儿的鲜花着锦、烈火烹油,变作了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后来读书,看到一句话:靡不有初,鲜克有终,这才明白过来。原来所有的名字所有的故事,都是写在水上的。那些波澜和涟漪,在当时看来是惊心动魄,而长江滚滚,只是一朵小小的浪花而已。流过,终无迹。
年少的意气风发,最初的感动和梦想,在时间的浸润下渐渐磨灭;一见如故的亲切,山盟海誓的诺言,只剩下一个依稀的背影。朋友是用来出卖的,情感是用来遗忘的,美丽是用来摧毁的,忠诚是用来背叛的……金甲的战神披着天边的彩霞在故事中定格成永恒的记忆,猜得中绚烂的开头,又有谁见到了那早已注定的结尾?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这么深情的句子,居然是出自一个男子之手,我想,容若翩跹世间的时候,定是令无数少女为之倾倒。纳兰词长于情也深于情,短处是有的时候过于直抒胸臆,显得浅了,反而没有多少余味。比如这一阙,就有点这个毛病。但有了第一句话,整个的问题都可以忽略不计。
初相遇的时候,一切都是美好的,所有的时光,都是快乐的。即使偶有一些不如意的地方,也甘心消受,因为抱着憧憬,所以相信一切只会越来越好。所有的困难,都是微不足道,满天的星辰,都在你面前失色,我的世界没有我,全部是你。
“初见惊艳,再见依然”,在我看来,这只是一种美好的愿望。初见,惊艳。蓦然回首,曾经沧海,早已是、换了人间。
流年似水,世事难料。许多既定的开始都有一个想不到的结果,所以才耐人寻味,不管是喜的还是悲的,是自己期待的还是自己拒绝看到的,矛盾和落差给这个世界太多的美丽。
人生若只如初见,所有往事都化为红尘一笑,只留下初见时的惊艳、倾情。忘却也许有过的背叛、伤怀、无奈和悲痛。这是何等美妙的人生境界。
时光匆匆,我们已经回不到过去,也许曾经一见倾心,但是再见之时,也许会是伤心之时。若是如此,不如初见时的那份感觉 ……
深情的怀旧,原是美好的恍惚,记得的也是幸福,那一刻,仿佛时光倒流,繁花盛开。温柔与感动,渴盼与甜蜜,原来只是初初相见。潮生潮灭,沧海桑田,换了人间。所以,如果不能继续,那么,宁愿切断所有退路。愿一切只若初见时般美好。初见惊艳,再见依然。但愿再次见到你的时候,还有初见时那份心情。人生如此,浮生如斯,情生情死,乃情之至。不是吗?
相信每个人都对那个自己一见倾心的人永存记忆,记忆中的他她,或潇洒英俊,风度翩翩;或美丽温柔、似水柔情……是的,这是人与人的距离所产生的美感,得不到原来也是有好处的,那就是可以拥有无尽的幻想,幻想中的他她可以永远美好,永远在镜花水月之中迷幻着醉人的美丽……哪怕明知道这是自己心生的幻境,却也足够让人沉迷其中……
不明白的是,为何还有许多人竟然还会有再续前缘的想法。
当某天,自己原本以为永不会再相见的他出现在自己面前,或许他还算风度翩翩,也还算潇洒英俊,甚至比原来更增加许多成熟,但自己却再也找不回,找不回自己原来如同小鹿碰撞的砰砰乱跳的心…
…这就是人生,这就是心境,失去了便是失去了,永远也回不到从前……
和他拉家常似的谈话,才发现,自己根本就没有懂得过他,也根本不明白他当初想要的是什么?!虽然他的眼中依然闪现出曾经让我心醉的光芒,他的口中说出曾经梦寐的语言。但,*十年的光阴,虽然他一直存在心里,终不过是个影子,是个疲惫时自我安慰的影子,当这个影子真的出现在面前,竟然产生那么多的不真实,那么多的不敢置信,甚至觉得他不应该出现在这个人世间,他应该永远只存在梦境里……
人生若只如初见,这句是谁说的?若只如初见,他依旧是往日谈笑风生,风流倜傥的浪子,而我也只是一个天真娇憨不懂世事的少女,若不是他初次的亲吻,也许他也只是个路人,不会进入自己心里,若不是刚好在不懂情感的年龄遇上,也许我也不会轻易的放手,但最终……遇上了……还是分开了……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来秋风悲画扇?!
黑猫不睡(一)
我站在绿成一片模糊的高草中,抱着那只喜欢望天的幼小的黑猫。我穿着白得很柔和,白得可以与云朵没有界线的长裙,纤细的白色流苏同纤细的绿色高草相纠缠。我身后是爬满野蔷薇的半壁墙。我有着与花朵很相称的新鲜的笑。——这是一张晨木为我拍的照片
其实我不算美,但是我认为自己很美。晨木也认为我很美。我想这足矣。
在这个下着大雨的午后,我回到了这个城市,回到了城郊的旧家。我撑了把艳橙的伞,在没有阳光的日子,用它的暖橘色慰藉自己。然后我就在距家五米远的电线杆上看到了这张自己的照片。雨水在我的那张脸上蔓延,微笑好像已经褪了色。一张寻人启事。是晨木在发疯似的找我。
重要。我思考着这个词的意思。我承认被这张寻我的照片感动了。我想丢掉伞,抱着电线杆痛哭。晨木淡淡的肥皂香味似乎在迫*,他可能在唤我。小公主,他说,继续相爱吧。
我不能。因为心里有一只猫昼夜不睡,不休地唱着。它是黑的,黑得叫人心疼和绝望。它是我的墨墨。它不是一只九命的猫,它只有一条命,而且它死了。它是我和晨木无法愈合的伤。
我没有将那张启事看完,转身,逃开。家里的墙壁保持着我曾经粉刷的天蓝色,透着无处不在的冷气
黑猫不睡(二)
我生活在一个男尊女卑的家庭里。我的父亲走路昂着头,声音洪亮。他从不挤公车,也不会去集贸市场买菜,他在愤怒的时候,会扯起我母亲的长发打她。但我的母亲依旧蓄着顺顺的长发。她穿着围裙抑或棉布衬衣,做复杂的饭,种一园子的花,被父亲养在家里,笑和哭都很淡。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学会用恭敬和恭维的语气同父亲讲话,并在他爆发的前一秒逃走。
我养了一只叫墨墨的猫。她夜一般地黑,眼睛很亮,总是惊恐地睁大,很少睡觉。我想这样的黑色使我安静和沉沦。我带着她在夏日的高草里奔跑,在幼儿园的秋千上对着落日数秒。她是我体外的灵魂。
我的父亲在我第一次把她抱回家的时候就警告我,黑猫是不祥物,如果因为这只猫给他添了麻烦,他不会放过我。我和墨墨这两个小孩在低低的屋檐下生活得压抑而战战兢兢。我想这可能是墨墨极少睡觉的原因。
黑猫不睡(三)
有着威廉王子式笑容的晨木住在隔壁,和我上同一所高中。他喜欢摄影和兵器杂志,喜欢穿牌子在左下衣角的T恤,喜欢天空、麦田和海。
但后来他说他最喜欢的还是我。晨木说,小公主,让我们在还是孩子的时候就相爱,步步走到终老吧。 从来没有人用小公主称呼我,我在家里、在学校里都更像一个没有资本发展为王子妃的灰姑娘。我揽着墨墨,惶恐地问,你也会爱我的猫吗,你会不吼我不骂我永远疼我吗,你会扯起我的头发打我吗,你会总让我穿着围裙,守着家吗,你可以给我一个热乎乎的家,并同意我把墙壁刷成蓝色吗?
他说,小公主,我会让你住在蔚蓝的宫殿里,穿一尘不染的长裙,把墨墨喂成走不动的小猪。
我喜极而泣。我想晨木将永远把我和墨墨裹在幸福里,我可以不像我那个正在家里给她男人换拖鞋的母亲一样,活得那么隐约。
我固执地养着墨墨,我固执地爱着晨木。
有一天母亲做饭时,我倚在门边,对母亲说,我喜欢晨木。母亲呆板地笑了。你得先学会做饭,带着油烟味的她说:这将是你的事业。
黑猫不睡(四)
父亲骤然失了业。祖母染了不知名的病就死了。我在她的葬礼上对着这个为丈夫和儿子做了一生奴隶的老女人流尽了泪,也为我和墨墨的命运流泪。我的父亲像颗吐着火芯的炸弹,随时可能宣告我们的末日。 墨墨到了**期,睡得更少了,在夜晚瞑瞑地睁着眼睛,凄烈地叫到天明。我经常带她出门散步,在心里念:墨墨,快些找到自己的爱人,你的叫声迟早会引爆我的父亲。
终于在一个死寂的夜,墨墨不休的叫声像刀锋割裂了我的肌肤。父亲蓦地从床上坐起来。他奔到客厅,然后是墨墨声声死亡边缘的叫声。我飞跑过去,我母亲的男人——我只有这样称呼眼前这个凶悍的疯子——正开了门,企图用脚把墨墨踢出门去。墨墨倒在门边,用爪子扒紧门不肯走。她的肚子被踢,她的头骨被踢,她的脊背被踢,她的尾巴一动不动,像根麻木不仁的绳子。她在一连串的踢打中不能睁眼、不能呼吸,她坚持不放开爪子,不逃离。她惟一可以做的只有流血。傻墨墨,快放开门逃命吧,这样的家不值得你留恋。固执只会送了你的命。
我立刻伏倒在地上去抱住那个可怕男人的脚,那只脚以惊人的频率蹂躏着垂死的猫。那脚向后踢开了我,雨点般的一下下踢向我。我撞到了墙角,头颅像朵绝望中绽放的花。亲爱的墨墨,我或者也快要死了。我眼前越来越黑,我看到母亲在轻微地制止父亲,她带着犹豫和怯懦。我呼唤着晨木:晨木,你是超人,你来救墨墨啊。我在绝望中昏厥。我的梦里有黑得与夜没有界线的墨墨在唱歌。晨木抚着我的脸说,小公主,墨墨不会死,你醒来吧。
醒来时又是很亮的一天了。母亲守在床边,悲哀依旧是很淡的那种。我瞪着她,不敢问出那个有关生死的问题。她说墨墨没死,晨木在看着她。
墨墨依旧没睡。她躺的白色毛巾上布满深深浅浅的血迹。她团缩着身子,像朵开败的绒花。她的嘴合不上了,猫所特有的四颗锋利的长牙齿全断了,剩下参差不齐的血淋淋的牙茬。她从此哑了,她不会叫也不会唱了。她很难站立,前腿断了,小爪子在剧烈颤抖。她用血舌头舔着我的手指,脱落了毛的尾巴摇得像面投降的旗帜。我泪如雨下,小墨墨,你应该逃的,你还那么小,还没做母亲就伤成这样。
我转身扑在晨木怀里,我说:爱我,就带走墨墨。
黑猫不睡(五)
墨墨被安顿在晨木家。她可以康复到一颠一颠地缓慢走路了。我们给她找来一只安静的白色公猫做配偶。残缺的墨墨很快怀孕了。
我无法逃离这个无能的母亲和残暴的父亲圈起的家。我不再跟父亲讲话,也极少跟母亲讲话。每一天我最大的快乐就是放学后去晨木家看墨墨。
晨木的脸色很暗,很像我的父亲。他的父亲出了车祸,肋骨被撞断了。他第一次从医院回来,就冷着脸对我说:大人们说得没错,黑猫只会带来厄运和灾难,你家人,我家人,甚至连她自己都逃不了。
我说,晨木连你也这么说,她只是只简单的猫,她没有魔力,她连自己也保护不了。你答应过我好好照顾她,如果你还爱我。
冬天到了,墨墨的肚子很大了。晨木的父亲仍旧不好。晨木开始冲着我大吼大叫,他忘掉了曾经的誓言,墨墨也已经成了他的负累。我开始像母亲对父亲那样对晨木。帮他做饭给医院的父亲,帮他安慰憔悴的母亲。我一声不响地任由他骂,扫起他摔的一地玻璃碎片。
在一个下着大雪的夜,我又梦见了墨墨,她开口唱了。墨墨还对我说,知道吗,我很累了,我想睡了。 第二天的清晨没出太阳,我在院子里扫雪。晨木走向我,面无表情地告诉我,他昨夜把墨墨赶出了门。我停下来,静止。我说,晨木,你在开玩笑吗,昨晚有那么大的雪,墨墨怀着孕,她没有牙齿,走路也走不稳,甚至连求救声也发不出——我知道这不是玩笑,我说着说着就哭了。我想了想,满怀希望地问,是不是她一直在门口没有离开,你今天早晨又把她抱进了房间?不是,晨木说,我昨晚抱着她去了很远的灌木丛,从那里扔下了她。我母亲说扔了她,父亲的病就会好。
同一个晨木,说要给我公主似的生活,说永远疼我,说要把墨墨喂成走不动的小猪。他是拯救我的神啊,他也一度拯救了我的墨墨。此刻的他,隔世的表情,扭曲的脸孔。我的晨木我已无法看清。
我乞求着晨木,这个胸中已无爱的人,带我去那片灌木。不然墨墨会冻死,或者饿死。
我就是想让她死。晨木说。
黑猫不睡(六)
我找了很远很远,找了很久很久。墨墨像那场雪一样,化没了。我的王子也携着诺言随冬天远离了我。我永远是孤独的无法蜕变的灰姑娘。
初春,幼儿园开学了。一个曾见过我和墨墨的小女孩跑来找我。她哭了。她说幼儿园一个假期没有人,开学后他们在后院秋千边发现一具猫尸。她说好像是墨墨。
我又看到了我的墨墨。她撑开身子躺在化雪后潮湿的泥土地上。周围是小桃花般的一串脚印。她的身体狭瘦,肚子是瘪的——她应该生下了孩子。她周身布满黑色的蚂蚁,在吃她。她的身子早已被掏空了。眼睛也空了,蚂蚁从她的眼窝里爬进爬出。她死的时候应该依旧睁大着眼睛,瞑瞑的。
那个小女孩躲在我身后怯怯地哭,她问我,小黑猫是在腐烂吗?我蹲下来,像过去揽住墨墨一样揽住她。我说,腐烂其实一点也不可怕,我们活着,也一样在腐烂。人的一生其实就是一场腐烂。
墨墨没有找到回家的路,但她找到了我们常来看夕阳的秋千。好墨墨。
墨墨一直都不睡,一直都很累。现在她终于睡了。墨墨,在梦里穿梭的感觉一定很好吧。
我又在心里说,与墨墨非亲非故的蚂蚁在吃着墨墨,可是我最爱的晨木也在啃噬着我的心。我爱的男孩答应照顾我爱的猫,他照顾着她睡去了。
我的猫不是一只九命的猫,她只有一条命,并且她死了。
黑猫不睡(七)
我的父亲很快有了新工作,有了很多钱。他得意洋洋地说是因为墨墨死了。
我还是用了他的钱,去了一个遥远城市的一所寄宿学校。那个城市从不下令我伤心的雪。
父亲也带着他温顺的妻子迁到了美丽的海滨。
临走的时候,我把房间刷成了天蓝色。一辈子,晨木都不可能给我一个这样蔚蓝的家了。
我没有同他告别,因为无所谓再相聚。
今天我又鬼使神差地回到这里。晨木早就搬走了,这里看起来像一片废墟,我甚至可以相信绿色高草里隐埋着坟墓。我把自己关在房子里,想念墨墨,也想念晨木。
下了三天的雨。我不能遗忘那张启事——王子没有忘记他的灰姑娘,他用一张照片代替水晶鞋在寻找她。我忍不住又去看那张可爱的照片和晨木留下的只言片语。雨水洗白了照片,整张启事缺了一半。但我还是看到至关重要的一行字:小公主,我找到了墨墨的孩子们,我一直养着它们。
那一刻我想可能雨停了,出彩虹了。是的,晨木还是有爱的,爱我,也爱墨墨。也许我永远都不会原谅他,但眼下我想见见他和墨墨的孩子。我在启事上寻找晨木的地址,只有赫然的地址两字,后面的内容都被雨水打落,不知漂去何方了。
天意弄人。
我伫立在疯长的野草中间,幻听中的猫又开始了不朽的眠歌。晨木,我们还会相逢吗?
(仅以此文祭奠我死去的爱情)——张悦然
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其实这句话是送给不善经营婚姻的人的。婚后一直幸福的也有很多,其实婚后相处也是有诀窍的,想要婚后一直幸福下去吗?以下这些你必须知道!
婚后一定要时刻把结婚戒指戴在左手无名指上!佩戴结婚戒指明确表明了你的婚姻状态,同时也明确表明了你拒绝外来诱惑的坚定态度。
两人一起出去参加饭局的时候,看到喜欢的菜又不好意思夹太多次的时候,可以互相夹给对方吃。
经常参加另一半的朋友聚会。这样可以扩大社交圈,也可以增加许多共同的话题。
单独在外要经常把另一半挂在嘴边。
两人吵完架后,可以互换角色再重复一遍刚才吵架的内容,保准你们笑破肚皮!
从很久以前开始,谈话中“我们”出现的次数超过了“我”的次数。
在心爱的女人面前,越贱越快乐!
副驾驶的位子是老婆的专座,除非老婆批准,别的异性只许坐在后排。
男人工作再忙也要承担一点家务,这是对家庭的责任。像我,负责洗碗、洗衣服、倒垃圾、锁门、拿报纸这几项常规任务,还有许多临时任务,最多的临时任务就是找东西。 许多人都讨厌洗碗,而我特别喜欢洗碗。看着一堆油腻的脏碗逐渐被洗干净很有成就感。
在她洗澡的时候悄悄帮她把拖鞋换个方向,要刷牙的时候帮她把牙膏挤好漱口水倒好,一些*时生活上的举手之劳虽然小,但是能一直让她感到温暖和贴心。
和同事朋友聊天的时候(特别是异性),要经常把另一半挂在嘴边,亲身体会事实证明,可以与桃花绝缘。
有空不妨参与另一半的工作,比如帮忙上网找资料,整理整理东西。一方面可以两人合作做点事情,另一方面了解另一半的工作,可以增加许多话题。
夫妻之间不需要隐私!我们的电子邮件、msn、QQ、等密码互相都知道,有时需要帮忙收发邮件很方便,手机也经常互相借用。心里坦坦荡荡,有什么不能让对方知道的呢?
女人喜欢给家里订下许多规矩。例如,每块毛巾的职责是什么;洗完澡一定要把水迹擦干净;上完厕所一定要把马桶盖盖上。。。一旦没有遵守,就会说:“和你说过多少遍了?!怎么又XXX?”
身为男人,应该有这样的自觉,如果安排有变,比如说要加班,或是临时有约,必须要打电话报备一下。
有觉得有趣的两人的对话或事情,不妨记录下来,日积月累,每隔半年或一年翻出来一起看看,重温一下快乐的时刻,乐趣无穷。
老婆一生气,老公可以装身体不舒服,弄得她也不好发作,老公接着道歉,气就消了。不过不能多用。
还在单身的女人不要抱怨怎么总是找不到成熟体贴的男人,男人是要**的。也许有天生就很体贴,很有责任感,善解人意的男人,但是那是极少数,被你找到的几率是很小很小的。大多数的男人是像我这样,脑子里少根筋的。是靠老婆从谈恋爱的时候就开始不厌其烦苦口婆心经年累月地教导出来的。所以,不妨眼界放宽,找个可造之材开始**吧。
不要被电视电影误导,觉得男主角如果事业未成,怕耽误了优秀的女主角而忍痛分手是很有责任感,特自我牺牲,特酷的一种表现。错!错!错!为了事业牺牲爱情才是自私。结婚誓言里不是写得清清楚楚吗?不论贫穷或富有,不论疾病或健康,都要在一起,这样的感情才经得起考验。如果等到你真的事业有成了,那看上你的人是爱你,还是爱你的财富和地位呢?
有时候在msn的时候我帮她做了什么事,她说了句:“谢谢亲爱的。”顿时警觉起来,怀疑老婆的账号被黑客盗用了,马上问一句:“你真的是XX吗?”老婆顿时怒:“滚!!”这才放心。
要做一个有生活情调的女人。生活情调不只是爱打扮,在家里点个熏香而已。是能够不断发现生活中的新乐趣,并且分享和感染周围的人。老婆一直能发现生活中的乐趣,例如新的好餐馆、咖啡馆,插花,装修,旅游,找到好书,认识新朋友,让我们的生活一直有新鲜感。
每天上班出门前要和老婆吻别,这是一个好*惯。
介绍一个两人可以玩的小游戏。只要一支笔,一张纸。轮流画东西让对方猜是什么,但是要说明猜的东西的范围,是成语,人名,地名,还是事件等等。不要担心自己画画水*烂,这与画画水*无关,而是与联想能力有关。无聊的时候(坐火车坐飞机,*时在家也可以)玩,很有乐趣的哦!
男人不要以为沉默很酷,两个人在一起还是要多沟通比较好。有什么想法,对对方有什么意见,不要闷在肚子里,说出来对方才会知道,才有机会去改善。一个人生闷气只会越来越气,看看对方一副毫无知觉的样子更气,对解决问题毫无帮助。
介绍男士们一个道歉的方法。道歉三步曲:第一步,陈述事实,今天我犯了什么错;第二步,说明理由,为什么会犯这个错;第三步,改正措施,以后有什么措施来确保不再犯同样的错。试验多次,效果不错。
想起以前看到一个国外的调查,老婆最希望老公承担的家庭责任,有一条排名很高的是“去查一下晚上家里传来的奇怪声音”。超有同感。
夫妻间最宝贵的东西就是信任。说信任是“镇家之宝”也不为过。一旦一方有过背叛行为,哪怕后来另一方原谅了,和好了,信任感也已经大打折扣了。猜疑、不安、疑神疑鬼就会开始出现在两人之间。要获得彼此的信任,就要做到不玩暧昧,不玩消失,让彼此的行踪、朋友、同事都大大方方地透明化。
看事情不妨乐观点,遇到倒霉的事情心态也放*常一点。手机被偷了就想正好要换个手机;钱包被偷了就想破财消灾;感冒了就想正好可以休息两天;遇到堵车正好可以想想心事、听听广播、骂骂DJ;公司倒闭被遣散了就想终于可以开始创业,做自己喜欢的事了;创业不顺利就想之前的30年人生太顺利了,有点起伏的人生才精彩。 孩子的幸福感,取决于父母的幸福感。为了孩子,两人也要努力营造幸福的小家!
喜欢两人开车去短途游,因为在路上,在一个封闭空间里,两人也不会看电视做家务,自然而然就会开始聊天。没话题可聊?光是路上看到的东西就有许多可聊的。路上乱开车的新手,奇怪的车牌号,不太见到的车子,前面车子屁股上贴的标语,后座上的绒毛玩具,从后视镜里看到后面车上的司机在挖鼻屎,都可以聊。还可以打开收音机,听DJ在那里胡言乱语,猜想他/她是什么星座血型。
再介绍一个两人能玩的游戏,什么道具都不需要。在心里想一个两人都知道的人物的名字,然后让对方提问来猜,提问只能是“是”或“不是”的问题。例如,是男人吗?是中国人吗?是娱乐圈的人吗?轮流猜,然后看谁猜出来用的问题最少。
女人可以适当喝点红酒。一、对健康好,有利于心血管,睡前喝一点还帮助入睡;二、可以美容养颜;三、懂一点红酒知识的女人会让人刮目相看;四、*时又多了样消遣,两人可以时常去泡吧听音乐;五、增添女人的爽朗气质。
以前刚谈恋爱的时候,每天晚上老婆要听着我讲的故事才能睡着。一开始还挺得意,后来老婆告诉我:“你讲的故事很无聊,所以很快就能睡着。如果故事很精彩,就睡不着了。”
对老婆印象最深刻的记忆是,有一次夜里家里厕所水管爆了,正手足无措,犹豫是关水龙头还是关总闸的时候,穿着睡衣的老婆已经一手提一个拖把冲进厕所来了。那个刹那,我脑子里就只有一个念头:“娶老婆,一定要娶这样的女人。”
两个人的性格、兴趣爱好、生活*惯不同都不是大问题,可以慢慢调整到彼此适应对方,但是大方向的价值观是否一致决定了婚姻是否能幸福长久。你们能接受的道德底线是什么?为了事业能够牺牲些什么?为了家庭能够牺牲些什么?这些不一定要正式讨论,通过日常的相处观察也能看得出来。
“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是送给不善经营婚姻的人的。如果两个人都用心浇灌爱情之花,它能够长成一棵参天巨树,不仅让自己得到快乐和幸福,也把幸福的绿荫带给周围的人。
想要一直幸福甜蜜下去,那这些诀窍亲们可都要牢记哦。其实一直幸福下去的秘诀就是这么简单。爱情需要两个人同时付出,才能收获得更多,才能永葆爱情甜蜜。
EXO-K 130325 IVY CLUB 校服代言
SU HO
姓名:김준면(Kim Jun Myun)
官方译名:金俊勉(the star官方认证)
常见译名:金俊绵
艺名:SU HO
title
国籍:韩国
身高:174CM(真实数据,请勿质疑)
生日:1991年05月22日
星座:双子座
血型:AB型
练*生时期最喜欢的歌曲:Baby Baby(4MEN)(在Kiss the radio 采访中提及)
鞋码:250~260(大约41号)
昵称:绵绵,绵少,金温柔,金班长(学生时代学*成绩很好,做过班长学生会副**),绵队,爸爸(K队成员叫),守护(SUHO音译守护的意思),首富(快乐大本营十五周年庆典自我介绍时SUHO的发音),water(水的英文)小哥哥(K队年龄最大的)真挚的队长,优雅绵羊
性格:模范的,有礼貌,细心周到,温柔
特点:怕冷
特长:演唱,演技,高尔夫
理想型:留着长直发的文学少女/李敏贞在阳台上看书(如果是漫画书之类的,他会慎重考虑)把头发捋在耳朵后
喜欢的颜色:紫色,金色
喜欢的数字:8
喜欢的食物:紫菜包饭
喜欢的中国菜:烤鸭
喜欢的电影:加勒比海盗
榜样:东方神起,super junior
座右铭:认识你自己
《MAMA》中的专属技能:控制流动的水(与XIU MIN的技能相对应)
家庭成员:父亲,母亲,哥哥
目前为止做过的最脱线的事:中学时和哥哥打架,在父母允许下到洗浴中心睡了一晚……
作为队长管住弟弟的要诀:给他们买好吃的,炸鸡,牛排最利于团结。
室友:吴世勋
学历:辉文中学——开浦高中——韩国艺术综合学校09级(话剧院演技科)
练*时间:7年(2005年末至2012年2月15日(EXO中练*时间最长))
队内职务:主唱,守护成员们的队长(EXO-K队长)兼 总队长 微笑担当(自己承认的)
出道前经历:出演东方神起《Ha Ha Song》MV
有担当的SU HO:俊绵给大家的感觉就是第二个利特,全身都被打磨得圆润润的,舞台表演也是稳的惊奇,年纪不大,但很有担当。
BAEK HYUN
姓名:변백현(Baek Hyun)
官方译名:边伯贤(the star官方认证)
title
常见译名:卞白贤
艺名:BAEK HYUN
国籍:韩国
身高:174cm
生日:1992年5月6日
生肖:猴
星座:金牛座
血型:O型
练*生时期最喜欢的歌曲:离别练*(The Ray)(在Kiss the radio 采访中提及)
鞋码:250~260(大约41号,与suho差不多)
昵称:边边,白贤,咸咸/闲闲(谐音)伯贤(上快本时说的),小白,白白,拽贤,小清新,村长(因为韩国有一个村子叫'Baekhyun Village'),村草白,白村花,校草白,牛肉(TAO的叫法),眼线妖孽,边白(成员们之间的叫法),小树苗(人气歌谣交通颂)白小清新,白三岁,伪忙内,清新村长,傲娇白,*丝白,开关白(白贤曾经跳过一段开关舞),便秘(小时候朋友是这样叫的因为姓边)眼线白,咸咸(与贤贤同音)、小蜜蜂(机场穿过一件像蜜蜂的衣服)、江户川白贤君、小柯白、江户川柯白(戴上黑框眼镜后很像柯南)、苗苗、边总,培根
特长:演唱,钢琴,艺能感,声带模仿(kiss the radio被爆常与灿烈在车里,能和D.O.用此对话),合气道
性格:活泼开朗,*易*人,善良,温柔没脾气(队友说)
喜欢的颜色:黑色,白色,灰色
睡觉的*惯:睡觉时会发出40次哼哼唧唧的声音,像小狗一样(电台节目中室友灿烈爆料)
特点:怕冷(把暖气开得很热 室友朴灿烈怕他冷经常半夜跑去沙发睡)
理想型:充满魅力的女子(韩佳人)、穿牛仔裤好看的和牛仔裤相称的女生,皮肤白、身材好、可爱(新浪访谈提到)
喜欢的电影:科幻片,动作片
喜欢的数字:48
喜欢的食物:韩食,中餐,日食,西餐,全部!
喜欢的组合:少女时代(最喜欢泰妍)、super junior
家庭成员:父亲,母亲,哥哥
学历:富川中元高中毕业(准备考音大的时候在考场被SM星探发掘)
《MAMA》中的专属技能:可以利用光的能力(与LAY的技能相对应)
练*时间:一年
队内职务:主唱,眼线担当,气氛制造者
室友:朴灿烈
出道前经历:2011年 S.M. Casting System
座右铭:努力才是生存之道
如果有了女朋友想做的事:和女友一起赏樱花, 听着仓木麻衣的《Time after time~花舞う街で~》(《名侦探柯南》剧场版第七弹《迷宫の十字路》的主题曲)这首歌(提到过圭贤前辈就读的庆熙大学樱花很漂亮)
CHAN YEOL
姓名:박찬열(Park Chan Yeol)
中文译名:朴灿烈
艺名:CHAN YEOL
title
国籍:韩国
身高:185cm(采访中本人亲自认证的真实数据)
生日:1992年11月27日
星座:射手座
特长:Rap,BEAT BOX,吉他,洋鼓,架子鼓 ,贝斯,钢琴,演技。
血型:A型
练*生时期最喜欢的歌曲:Always Awake(Jazzyfact)(在Kiss the radio 采访中提及)
性格:明朗积极向上的,亲和力强
昵称:巨型泰迪,朴美人,校草,毛灿,灿灿,旺仔,泰迪灿,朴喜庆,灿妮儿,妮妮,快乐病毒(自称),牙齿富翁(后两项是自称),朴方吉,怕产鸟,灿鸟,欢脱灿,朴美男
理想型:喜欢笑,容易被他逗笑的女生(新浪访谈中提到)
*时的穿衣风格:嘻哈、街头风、休闲
解压方式:凌晨时,坐在车里和白贤一起打开车窗对着没有人的大街唱歌
特点:怕热
鞋码:46
喜欢的艺人:Super Junior,东方神起,2NE1,闵金浩
喜欢的食物:排骨,炸猪排
喜欢的颜色:黑色
喜欢的数字:21
喜欢的电影:school of rock(摇滚学校)
榜样:Jason Mraz,Eminem,Beezino (Jazzyfact)
座右铭:享受吧!
家庭成员:父亲,母亲,姐姐
《MAMA》中的专属技能:可以使用火,代表火凤(与KRIS的技能相对应)
毕业院校:首尔市江南区现代高中
练*时间:4年(2008年至2012年2月22日)
队内职务:Rapper(韩语),门面,气氛制造者,大个子担当,微笑担当
室友:边伯贤
出道前经历:参加过一年的校乐团,在高中的时候 梦想成为一名歌手
2008年东方神起UCC广告
2008年校服模特大赛银奖
2008年 S.M. Casting System
出演东方神起《Ha Ha Song》MV
灿烈是一个非常开朗的像小孩子一样的可爱男生,灿烈的笑容非常干净暖人。未出道前作为SM公司的公开练*生,就已经拥有歌迷会的比较有名的SM练*生之一,因在少女时代《Genie》MV中出演男主角而进入公众视线。
D.O.
姓名:도경수(Do Kyung Soo)
中文译名:都暻秀(the star 官方认证)
艺名:D.O.
title
国籍:韩国
身高:173cm
生日:1993年1月12日
星座:摩羯座
血型:A型
练*生时期最喜欢的歌曲:Billonaire(Travis McCoy)(在Kiss the radio 采访中提及)
昵称:嘟嘟,度哥,嘟君,嘟麻麻(妈妈 sehun叫),丢丢(DODO谐音), 嘟嘟妈妈,腹黑度,人生赢家,优越嘟,惊恐嘟,钢铁猪,嘟小主,上帝视角
特长:舞蹈,演唱,BEAT BOX,声带模仿,做饭
性格:安静
将来的梦想:除了歌手还想做厨师,发型师
理想型:善良的 吃什么都香的女生(新浪访问提到)
家庭成员:父亲,母亲,哥哥
喜欢的女团:F(X)
喜欢的女演员:阿曼达·塞弗里德
喜欢的食物:意大利面
喜欢的颜色:黑色
喜欢的数字:1
喜欢的电影:奇幻电影
学历:日山白石高中毕业,上过日山某音乐学院
圈内好友:任炫植(BTOB),尹斗俊(BEAST)EXO-MEXO-K
《MAMA》中的专属技能:充满强大的力量,可以使大地裂开(与CHEN的技能相对应)
练*时间:2年(2010年至2012年2月15日)
出道前经历:2010年 S.M. Casting System
队内职务:主唱,妈妈一样的角色(会给成员们做饭)
室友:金钟仁
KAI
姓名:김종인(Kim Jong In)
中文译名:金钟仁
艺名:KAI
title
国籍:韩国
身高:182cm
生日:1994年1月14日
星座:摩羯座
血型:A型
练*生时期最喜欢的歌曲:Part of the list(Ne-Yo)(在Kiss the radio 采访中提及)
昵称:黑钟( 队内成员称呼 因为肤色较黑 本名叫金钟仁 )、DancingMachine( 开儿自称)、teaser富翁(23个teaser中最早和最多的)、小开、开儿、开爷、开开、开少、开xi、开哥、开帝、开古、开宝贝、开儿子、金小开、金大开、金囧仁、金二开、金怂怂、金少年、金少女、金**、金不醒、金钟熊、道明开、**开、塞克西开、顺毛开、呆萌二开、白马王子。
性格:虽然木讷却很多情,想要对别人好却无法好好表现出来 认真、温暖,真实,内敛,专注,稳重、有些木讷,但很重情义、善良,纯真,可爱,想对人好却不知如何表达 、表面酷酷的,实际上很会照顾人、工作狂、不会撒娇 、不太爱讲话、
特长:舞蹈(芭蕾、爵士、Hip-Hop、Poppin、Locking等),游戏达人
爱好:跳舞、听歌、读书、足球、睡觉、看漫画、看动画片、打篮球、
个人技:舞蹈、“可龙~”(模仿《pororo》中小恐龙发出的可爱声音),天鹅式爱心、钟仁式爱心(给粉丝的爱的表达)、舞台上的霸气的表演(气场强大)
魅力所在:舞技超群、小麦肤色、性感的身材和声音、 集霸气可爱于一身、 超强的舞台表现力、 认真专注的性格、台上的自信,台下的羞涩、不会假装,很真实的表现自己、 会努力做好fan service
家庭成员:父亲,母亲,大姐(差9岁)二姐(差5岁),宠物狗mongu(萌古)还有zzanzu(赞古)
圈内好友:李泰民(SHINee)
理想型:韩艺瑟温柔的 性感又清纯的
喜欢的颜色:红色,黑色,蓝色
喜欢的数字:1
喜欢的食物:炸鸡
喜欢的电影:Billy Elliot(舞动人生)
喜欢的球队:切尔西
喜欢的球员:托雷斯
喜欢的书籍:东野圭吾系列
榜样:迈克尔杰克逊
座右铭:比起获得,给予更幸福。
经常做的*惯:咬嘴唇、啃手指 随时随地跳舞
室友:都暻秀
《MAMA》中的专属技能:瞬间移动、空间穿梭(与LU HAN的技能相对应)
毕业院校:清潭高等学校
首尔艺术高中(毕业)优秀毕业生
练*时间:5年(2008年至2012年1月3日)
队内职务:主领舞,性感担当、副rapper,组合形象
出道前经历:
2007年 S.M.青少年BEST选拔大会 舞蹈组第一名 人气赏
2008年东方神起UCC广告
出演东方神起《Ha Ha Song》MV
SE HUN
姓名:오세훈(Oh Se Hun)
title
中文译名:吴世勋
艺名:SE HUN
国籍:韩国
身高:183cm
生日:1994年4月12日(官方数据)
星座:白羊座
血型:O型
昵称:世勋,奶包,小奶包,白久,勋儿,忙内,色色,色混,色魂(SE HUN的谐音),年糕,吴年糕,吴**(与前首尔市**同名),吴世子,吴诗心,色勋,白眼忙内,诗心(粉丝们的调侃,世勋的中文不好总把他的名字念作诗心),勋勋,团宠,硬照小王子,吴总统,五味子(因为世勋出道还未成年)吴世子(因为跟KRIS同姓,而且年龄最小,故称)
性格:单纯,变得亲*的话就会很活泼,天真
特长:舞蹈,演戏
家庭成员:父亲,母亲,哥哥
喜欢的食物,肉,寿司,巧克力奶茶
喜欢的颜色:黑色,白色
喜欢的数字:3,5,7
喜欢的电影:动作电影
练*生时期最喜欢的歌曲:Baby(Justin Bieber)(在Kiss the radio 采访中提及)
理想型:善良、明朗、干净的女生(新浪专访中提到),电台采访中多次提到理想型是崔智友姐姐
经常做的*惯:吐舌头,翻白眼(因为*惯看上面所以像在翻白眼)
室友:金俊绵
亲*的艺人:鹿晗(EXO-M)(鹿晗就像大哥哥,很照顾世勋,世勋也很依赖鹿晗)、泰民(shinee)、朴灿烈(EXO-K)(两人认识时间很久)
《MAMA》中的专属技能:运用风的能力(与TAO的技能相对应)
学校:首尔艺术高中 (毕业)优秀毕业生
练*时间:4年(2008年至2012年1月9日)
队内职务:领舞,忙内,门面担当,可爱担当
出道前经历:2008年S.M. Casting System(小学六年级在路边吃炒年糕时,被SM星探发现,初二时进入SM。)
我还是一个孩子,一个永远也不想长大的孩子。
我还是个孩子,
请你天真无邪的,
冲我笑一下~
我还是个孩子,
给我一个棒棒糖,
好不好?
我还是个孩子,
让你不要跟我拽,
我不懂~
我还是个孩子,
原谅我的无知和不懂事,
我会懂的
请时光慢些吧,别再让妈妈的容颜老去头发斑白,她那么美丽岁月你别伤害她,请时光慢些吧,别再让妈妈的双手苍老皱上眉头她那么坚强岁月你别伤害她,请时光慢下来吧,我要报答她的爱,感恩她的情,爱她,像她那样地爱我,请时光慢下来吧,给我一刻回味的时间铭记她的爱倾诉我的情献给我最爱的妈妈……
这是一篇曾经让我看了流泪不已的文章!我已经忘了出处了但是里面的字我却一个也忘不掉!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感人的故事,**淡淡的文字却深深的触动了我们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当我们的渐渐长大,父母慢慢老去,我们还能这样陪着爸妈多久?
1、一日一家人吃饭,爸爸吃着吃着,突然说:养女儿干吗呢……辛辛苦苦养了那么大,就送人了…… 全家静默…我爸是第一次说这话,我当时心就酸了。饭后一家人在一起说话。妈:以后你要结了婚,我和你爸就在那个城市买套小房子,住你家附*。她又问我爸:你说呢?爸
:我看挺好。当时我就想过一辈子光棍算了。
2、一次大学期间5.1说好去男朋友那边玩,爸发信息问我回不回去?我说就几天不回去了吧。他又回了条:只有4个字,“樱桃熟了”(我家院子里有个樱桃树)!我的泪突然就像开闸的洪水..
3、小时候喜欢被妈妈抱,八-九岁了妈妈还抱我上街,一个叔叔看了,厉声说,都这么大了还让人抱,看把你妈累的,赶快下来!妈妈笑着说,再大点想抱都不行了,就让别人抱走了。当时没觉得怎么,结婚那天想起这句话,哭的补了N次妆……
4、你爸不在家,不想做饭,猫在陪我吃饼干。我妈这条短信我一直存着。
5、大二生日的时候 正和同学在酒吧玩 收到老爸短信说:“二十年前的这个时候我和你妈刚把你从产房里抱出来 你哭得特别大声 我们看着你 觉得那是一辈子最快乐的一天。”接着我就在酒吧里哭得一塌糊涂.
6、在外国工作,有一天爸爸刚出差回来立刻上网找我,不经意间说,真是老了,竟然也会觉得累了。当时就觉得心里很难受。 还有一次我说爸你别这么累了,干吗啊。爸爸说,我还得给我女儿赚钱呢。我就发现原来一直到现在,都还是他们在玩命的给予我。所以我发誓只要我给得起的,我都给他们。
7、第一次出来,爸妈坚持把我送到国外,到目的地的第一个晚上,爸爸看我一脸害怕的样子,立马就说,感到孤独了就回家,不要紧的.. 家里人知道我很爱粽子,月饼那些应节的食物,每年暑假回去,他们都去准备粽子,月饼.过只属于我的端午节,中秋节.. 爸妈还说,你以后要嫁谁都没关系,你喜欢就好..生活再艰难,爸妈养你~
8、我爸是很古板的人,也不会表达感情什么的。我妈上次给我讲,她给我爸买了个杯子。他就说,怎么只买一个,给我姑娘也买一个一样的。我妈说,你孩子不喜欢这种样子的。我爸说,不行,一定要买,我要跟她用一样的!依然的泪流不止。
9、妈妈:“以后我不在了,你对你爸爸要好,到哪里都要带上他。”(说的好像我是不孝女一样,此处其实是作为夫妻情深解。。。)爸爸:“不是要你结婚,就是想以后爸爸妈妈不在了,有人能照顾你。”
10、不过我印象最深最让我难受的是,有一次我妈跟我说:都怪妈妈不好,没本事,你不能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要是妈妈能干点 你想要什么给你买什么,不让你去工作了,天天享福。。我想说:妈,这是我应该做的才对啊。。
11、找了异地的BF,我妈觉得太远了。就在电话中开玩笑说,要不吹了吧。我瞬间就狂哭,我爸一把抢过电话就哄我。我喊了一声”爸“哭得更厉害了。我爸就不停地说,只要你自己喜欢就好,你妈跟你开玩笑呢。
12、我生日的时候我妈给我发短信说:我一辈子的心愿就是让你幸福。
13、从来没看我妈醉过,老看我爸醉。结果当年为庆祝我考上大学了请朋友吃饭时,我妈醉得一塌糊涂,在包间里一会笑一会哭的,一开始我还笑我妈酒量不行,后来走*了听到她在嘀咕什么之后,我立马扛不住就泪奔了。她老人家在嘀咕:我女儿二十年都没离开过我,这一下子就要出去四年还不知道回不回来了,我难受啊,但我还是得替她开心啊。
14、我有个同父异母的弟弟,比同龄人都低,今年5岁,有次我问他:你想不想长高?他说:不想!我问为什么?他说:我长高了,爸爸就要死了!我……
15、有一次我们一家子开车出去,大半夜的迷路了,路特荒凉而且一盏路灯都没有,我爸有点着急,我妈倒特镇定,还好最后找着路回家了。后来我妈跟我说,那天晚上她一点都不担心,因为我们三个在一块儿呢,有什么好担心的。
16、我上大学,第一年离开家。有一次好久没往家打电话,后来是我妈给我打过来的。她说你爸昨天晚上做梦了,半夜把我推醒了跟我说了句:“我梦见闺女说想吃肯德基了!”我当时就眼眶就湿了。后来想起来就心酸。无论长多大,在爸妈心里还是小孩子。
17、每次回家大晚上的时候都会帮妈妈捶背拔白头发陪她看电视吧,然后妈妈有时候会突然叹气,说她年纪越来越大可是我的时间越来越少了,每次听到都特别难过,那次妈妈说让我帮她剪指甲,帮她剪的时候她特别特别开心,说你们做指甲是不是也是这样的,她年纪大了不带眼镜看不清楚前几天自己剪都弄了个口子。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当时看到妈妈的手心疼的转过头就掉眼泪了。那之后每次回去都会多加一个修指甲,看妈妈开心的像小孩子一样就心疼。
18、老爸喝醉酒,说 女儿是宝贝~~~是宝贝~~ 那个眼泪啊。。。。。。。
19、有一回放假回家,在楼下拐弯的地方听到我妈和邻居买完菜聊天儿,我没着急走过去,也不急,就让她俩聊着,我等她们聊完再过去。邻居问我妈:你现在都内退了,天天在家里干嘛啊?我妈说:坐在家里想儿子然后我就不行了……
20、小时候爸喜欢叫我和他一起买菜,遇到卖水果什么的我就直接要,他喜欢买吃的给我,他总是把小手指给我牵着。高中住在姨家了,一次回家,他让我跟他去买菜,我走在他后面,看到他的小手指翘着,一如我小时候牵着的样子,我真的忍不住了.
21、小时候放了学,肚子饿得慌,急匆匆往家里赶,在城市灯火深处,我深知妈妈一定做好一桌热腾腾的美味饭菜等我。这时,我每天能见到爸妈;
高三时候,开始住校学*,为着高考课业繁重,一周回家一次。这时,我每周日才能见到爸妈;上大学,我拉着行李箱去了省会城市,回家变成半年2次。这时,我每年能见爸妈4次。
现在工作了,在更加遥远的地方,抬头看着日落的方向,回家只是一种极为诱人的奢望,一年能回家两次已是不易,一般只能回家一次。这时,我每年能见妈妈一次。
算算,妈妈现在五十多岁,假若她能活到100岁,我们保证一年回去1次,还能见几回面?倘若有事耽搁,两年或者更长时间才回去1次……
我算了算,我只能见我妈妈不足四十次了。一次一天来算的话,我只有1个月多一点的时间,呆在妈妈身边抚着她因为生育我而失去光泽的皮肤,喊一声“妈妈”;但不再有一点时间吃着爸爸做的饭菜,听他严厉又温暖的唠叨…
珍惜跟家人的每一分、每一秒吧!算一算,这辈子你还能见爸妈几次?家,永远是心灵的港湾,无论你说错了做错什么,爸妈依然会用宽容的心接纳你。如果可以,请尽量抽时间回家看看爸妈吧,他们真的需要你,你在他们眼里,依然是长不大、需要疼爱的孩子!
卓文君与司马相如的故亊
卓文君,是汉代临邛(今之邛崃)大富豪卓王孙的掌上明珠,是一位诗词歌赋,琴棋书画无所不通的汉代著名才女。卓文君的父亲卓王孙是当地的大富豪。卓文君当时仅十七岁,书上形容文君的美貌:“眉色远望如山,脸际常若芙蓉,皮肤柔滑如脂”,更兼她善琴,文采亦非凡。本来已许配给某一皇孙,不料那皇孙短命,未待成婚便匆匆辞世,所以当时文君算是在家守寡。时值年少孤贫的汉代大才子、辞赋家司马相如,从成都前来拜访时任临邛县令的同窗好友王吉。王县令在宴请相如时,亦请了卓王孙座陪。后来卓王孙为附庸风雅,巴结县令,请司马相如来家做客期间,司马相如得知卓王孙之女文君美貌非凡,更兼文采,于是奏了一首《凤求凰》。卓文君也久慕司马相如之才,遂躲在帘后偷听,琴中之求偶之意如何听不出。两个人互相爱慕。但受到了卓王孙的强烈阻挠,没办法,两人只好私奔成都。后来卓王孙为顾忌情面,也只好将新婿、爱女接回临邛。但他们仍安于清贫,自谋生计,在街市上开了一个酒肆,“文君当垆”,“相如涤器”。
凤求凰
有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凤飞翱翔兮四海求凰,无奈佳人兮不在东墙。
将琴代语兮聊诉衷肠,原言配德兮携手相将。
何时见许兮慰我彷徨,不得于飞兮使我沦亡。
白头吟
皑如山上雪,蛟若云间月。
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
今日斗酒会,明旦沟水头。
躞蹀御沟上,沟水东西流。
凄凄复凄凄,嫁娶不须啼。
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
竹竿何袅袅,鱼尾何徒徒。
男儿重意气,何用钱刀为。
汉武帝即位,对司马相如的《子虚赋》十分赞赏。于是司马相如再次来到京师,后又做《上林赋》,官拜中郎将,转眼几年过去了,文君盼夫不归,只盼到一封书信,上面只有"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万"这些字,卓文君一看就知道,没有"亿"便是无"意"(与她重续前缘)。
她虽然很灰心,但是心中对司马相如的爱依然无法抹去,于是灵机一动,将这些数字连缀成诗,托人捎给司马相如:
一别之后,两地相思;
只说是三四月,
又谁知五六年。
七弦琴无心弹,
八行书无可传,
九连环从中折断,
十里长亭望眼欲穿,
百思想,千系念,
万般无奈把郎怨。
万言千语说不完,
百无聊赖十依阑,
九九重阳看孤雁,
八月中秋月圆人不圆,
七月烧香秉烛问苍天,
六月伏天人人摇扇我心寒,
五月榴花如火,偏遭冷雨浇花端,
四月枇杷未黄,我欲对镜心已乱,
急匆匆,三月桃花随水转,
飘零零,二月风筝线儿断,
噫,郎呀郎,也不得下一世你为女来我作男。
相如见诗感动,不久便借公事回来与文君相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