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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闺秘是花儿 不需要我解释太多
你们总是能在别人没发现我在想什么的情况下 发现我的情绪并且永远那么理解我 懂我
和你们在一起总觉得像亲人般温暖 可以无话不谈 没有什么开不起的玩笑
我们一起说着过去 想着未来不论我们分离多久多远 我们总是牵挂着彼此
就算不说话 也不会尴尬见面就诉苦 发牢骚
然后再说点私密事儿我愿意一辈子陪你笑 陪你闹 陪你哭 陪你疯我们一起变老
直到牙齿掉光的时候 还能穿着花裙子在床上聊着八卦我们从陌生到熟悉
一点一滴的积累我们的感情再累也要陪我聊天 再忙也要陪我玩
感谢生命中你们一直对我不离不弃结婚我必须是你的伴娘 你的孩子必须叫**妈
变成老太婆必须约出来喝茶叙旧你们是我最大的收获
【闺蜜·私房话】 送给所有的好姐妹。
曾经,我害怕有一天,我们坐在同一个地方,但是却只剩下沉默,
曾经,我害怕有一天,我们走在同一条路上,但是却没有等待,
曾经,我害怕有一天我们伫立在同一个路口,但是却走向各自的方向。
现在,我所害怕的都兑现了,我很好,只是很想你。
我亲爱的闺蜜 我很好只是我很想你。
见面就诉苦,发牢骚,然后再说点私密事儿。
一辈子的朋友就是:理解你的过去,相信你的未来,并包容你的现在的人。
你要知道,就算大雨让整座城市颠倒,我会给你温暖怀抱。
闺蜜,即使我们不再是抬头不见低头见,但你还是很清楚我顺不顺利心不心烦。
闺蜜就是,当我睡不着的时候,你也甭想睡。
吵架也好,斗嘴也好,开心也好,出气也好,你永远是我心中最好的死党。
我亲爱的闺蜜,你的微笑是半开的花朵,里面流溢着诗与画,还有无声的音乐。
闺蜜是一辈子的情人,虽然不能时时见面,虽然不能及时分享彼此的开心与悲伤。
可是如果有一天,我们再遇见,亲爱的,一切都不会变。
只要一个电话一条短信,就还是能在那个老地方。
看见你站在那里等我,我们都不曾离开。
你知道我喜欢的糖果,喜欢的衣服,喜欢什么样的男人,了解我是怎样的性情,接受我不大不小的脾气,为对方保守小秘密,而且还因为对方恋爱了而小小的难过,觉得你不要我了。
即使我们消失在彼此的生命里很久很久,却依然念念不忘。
我要的好朋友,不是有了男人就可以轻易取代,不是找了我不讨厌的男人就瞒着我不让我知道。
是交往前问我的意见,因为她知道我不会靠自己情绪任性的拿她的幸福开玩笑。
我要的好朋友,不会因为谁谁说我的不完美就逼我改掉。
是即使我不完美站在她身边仍然是她的骄傲。
我要的好朋友,不是听到我在背后中伤她的流言蜚语就要撇清关系。
是站起来说她知道我对她的好相信我不曾如此,警告那些八婆不要挑拨我们。
闺蜜是当你难过泪流满面的时候,在你身边抱着你说没关系。
让你可以更肆无忌惮的哭,肆无忌惮的流泪,然后酣睡在她怀里。
最好的朋友是你们同坐在门廊上一同散步,不需要任何言语,然后各自走开,
但是感觉却象刚刚进行了一次最好的交谈。
我们确实不知道我们拥有的是什么,直到我们失去它,我们也确实不知道我们想念什么,直到我们得到它。
我们总是手牵手一起上学放学,互相说着经历的笑话或糗事。
一边说一边手舞足蹈,嗨完以后发现怎么周边的人都看着我们。
姐妹是什么?闺蜜是什么?我想说姐妹是一起逛街一起喝水一起做些丢人的事却都一起承担。一起逃跑一起挨骂。闺蜜则是在你心情不好时难过时却都依旧在你身边,安慰你,叫你不要伤心难过。无论怎样,多久也好。有些感情有些回忆还是会抹不去。
最害怕的就是看到自己的好朋友跟别的朋友玩的很high,然后我被丢弃在一旁,
这种感觉比被人甩了一巴掌还要难受。
别以为不经常见面感情就淡了?
告诉你,就凭咱过去的交情,咱就能在彼此世界里猖獗一辈子。
要问姐妹做多久,心跳多久就多久!
多么希望我们长大以后没有名利的牵绊,你可以随便踢开我家的门招呼也不打地随意开我的冰箱。
喝我喝过的可乐,吃我吃了一半的蛋糕,没心没肺地开我玩笑,骂我是白痴笨蛋大傻瓜。
最后还悄悄替我收拾了房间,却不问我最*过得好么。然后两人一起不顾形象地傻笑,什么烦恼都滚一边去。
我要的闺蜜,不是给我看到的都是她的笑脸,坏情绪都找别人发泄。
是会对我大喊大叫把我当垃圾桶倒苦水发牢骚,因为她清楚无论怎样我都不会转身离开。
我爱你,不是因为你是一个怎样的人,而是因为我喜欢与你在一起时的感觉。
我喜欢与你在一起,肩并肩的坐在一起。闭上眼睛,听着音乐,享受午后带来的阳光。
我们都可以不说话,因为我们可以用心来感应。
因为是闺蜜,你讨厌的人即便不碍我事我也会讨厌,你不喜欢做的事我也不会做,
你讲谁的坏话兴奋时我也跟着附和,我想去哪里都想你陪着,
一旦发生了什么事我立刻说给你听告诉你我无助了,然后就等你拯救我,
别人说我们同性恋的时候,我们都相视一笑然后说一句:你羡慕吗?
嘴硬心软、直言无忌。当别人都赞扬你的时候,只有她们能一句话噎死你。
可当你心情不好的时候,也只有她们能陪你哭。感谢那个一直默默支持的闺蜜。
如果有一天,你心动了,恋爱了,我不会说什么,只会把祝福送给你;如果有一天,你受伤了,疲倦了,我还是不会说什么,只会把肩膀借给你靠。
我们之间,从一开始不熟,变成那么亲那么深的闺蜜,回想起来都会挂起微笑。
我只知道我走到哪里都会回头寻找你,我过得好不好都要让你来陪我。
因为身边少了你,我真的不完整,我丢的不仅是挚友,而是半个自己。
我们有着或多或少的相同的爱好,哪怕只有一点点。
只有在你们面前的那个,才是最最真实的我。
我们一块腐一块抽,被旁人当神经病也笑得灿烂。
我们约定着,总是有那么那么多的以后,其实只是分不开。
我们好到会经常被人说有同性恋。
其实我们会经常吵架,却总是厚着脸皮磨回来。
从陌生到熟悉,一点一滴地累积我们的感情。有种快乐除了你,任何人都没法给予。
你总是那么仗义对我充满耐性,把我爱进骨子里,再累也陪我聊天,再忙也抽时间陪我玩,
感谢生命中里有你一直对我不离不弃,结婚我必须是你的伴娘,
你的娃必须叫**妈,变成老太婆必须约出来喝茶叙旧。
亲爱的,原谅我渐渐少去的问候。有一种感情,不再浓烈,却一直存在。
我们不能时时在身边,好像电话短信也没有了,
我们不能第一时间分享彼此的快乐与不快乐,好像变的冷漠沉默了。
可是如果有一天,我们再遇见,亲爱的,那当初的一切不会变。
闺蜜以前都被我们称做好友,死党啥的,现在的称呼可以说是越来越小资了。
只是再怎么变,我们依然是各自的女友,依然没心没肺的胡侃一通,
在失恋的时候一起哭一起闹,酩酊大醉时,相互拥着回家。
我不想做你最爱的人,但我想做你最亲的人,
我不是离你最*的人,但我希望是最懂你的人,
我不是可以时刻陪伴你的人,但我却是最牵挂你的人。
希望有一天你不经意的在记忆末端想起曾经有一个人给过你最真的心。
我会倚着岁月的痕迹一如往昔思念着你,当红颜渐成白发,是否能如约而至?
我有个好闺蜜,只要我不高兴了。她就会变出很多美食,邀我去唱歌,和我一起拍大头贴。
她会带我去看电影,带我去喝咖啡,听我诉苦,陪我聊天。
我的闺蜜就是那个,和我睡过一张床,失恋之后一边恶狠狠嘲笑我的眼光,却一边对我说过来她这里散心,一个电话就可以的人。
见不到你的时候,心里有好多话想和你说。
你在身边时,觉得静静的靠着你,即使不说话,也很好。
关系越好的,往往是越爱损你的。和她说话时,你总是能自动屏蔽那些不爱听的。
你的毛病她永远比你更清楚。碰到你以前喜欢过的人,她总是特别激动地喊你快看。
有了小秘密,总是第一个想跟她分享。
其实,最关心你的,永远是那个最爱打击你的人。
约上三五好友,哪怕一个两个,说些不三不四,不着边际的话,
看些没心没肺,不痛不痒的碟,然后再胡吃海喝,举杯把盏。
青春,是我们不管不顾,不可收拾的疯狂。
我迷糊,粗心,很大意,不但经常写错字,也偶尔会算错一加一。
但是,有个题目却永远不会忘记,你+我=我们,这就是闺蜜的定义。
亲爱的,我愿意分担你的不快乐,只是当你的世界下雨时单纯的为你撑起一把伞。
请你不要封闭自己的心,一个人承受那么多。你知道的,只要你想,只要你睁开眼
你从来都不是一个人,我,一直一直都在你的身边。
长大以后会是什么样子,会不会像现在一样,难过的时候可以大哭靠着你肩膀,开心的时候可以大笑牵着你手。可以肆无忌惮的说着我们想说的话,可以肆无忌惮的做着我们想做的事。
闺蜜哪天你要闪电结婚,请先帮我找一个好男人,别一个人去幸福不理人。 哪天你不小心就变成女强人,别忘了是我劝你要认真,无论再忙都要陪我聊聊心声。
我愿意一辈子陪你笑,陪你闹,陪你哭,陪你疯我们一起变老,直到牙齿掉光的时候,还能穿着花裙子在床上聊着八卦我们从陌生到熟悉。
我最大的幸福是拥有一个相知相惜的爱人的同时,还有一群宛如蓝宝石一般珍贵的好闺蜜。
再见,校园
每年的六月都是毕业季,毕业代表着离别,
毕业分开还是在一起,决定爱情的未来。
毕业了,我们就要毕业了,过了五月,我们挥挥手,对学生时代,只留下怀念。
我们就要毕业了,该开心还是难过,岁月擦肩过,青葱记忆留,再不见大家嘻嘻哈哈,也再不见大家吵吵闹闹。最后一个夏天,我们就要说再见了。
有的时候,不是毕业后就彻底陌生了。那么多联系方式最终还是静默无言,不是就此各安天涯。我相信我们都需要一丛温暖而足够的时光,去适应彼此人生中心的角色。所有的感情都像病蚌怀珠无数次打磨后,散发出温润的光芒。
真正的快乐,不是狂喜,亦不是苦痛。
在我很主观的来说,它是细水长流,碧海无波,在芸芸众生里做一个普通的人,享受生命一刹间的喜悦。
而面对即将到来的毕业,即将各奔东西的朋友,曾经一起欢乐过的日子,好吧,再见。
每个班里都有胖子。
每次重新分到一个班的话,就会下意识的去找一些富有特征的人。
所以首先闯入我们视线的永远是那些身材丰腴的人。
接下来的生活中,你会给他们起很多外号,类似于小胖,胖子,小猪猪。
如果碰见一些通情达理的好老师,他们会经常拿他开玩笑。
要是遇到的是脑子有坑的老师,他们骂这些人的时候就会骂着骂着就说:你不管怎么看都是一头猪啊!
不过这些胖胖们真的是很可爱,基本上胖胖都是好人缘,而且胖胖都是潜力股。
每个班里都有哗众取宠的人。
他们的行为真的是很惹人烦,刚接触他们的时候,他们插嘴,他们故意发出怪声。
他们会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话,你会觉得他们特别搞笑。
但是时间长了,真的会很烦,特别是有些男生,他们就会说一些很过分的话来讲女生。
比如说你还穿这种小背心啊,比如说你还能再胖点么。
其实你也知道他们是故意的,就想博眼球,但是真的是忍不住去骂,但骂完后总会有些神经病会起哄说至于嘛。
每个班里都有行为诡异的人。
你根本就跟不上他们的节奏,他们思维都是跳跃式的。
比如说我的一同学,小学一篇课文是讲槐花的,所以当时有多少少男少女芳心萌动想去吃一吃。
有一天我们正在吃饭,那个男生抱了一堆花过来,我们就聊着聊着聊到了含香。
他当时正在吃面包,他突然把几朵花夹到了面包里吃了下去,我们就各种起哄。
有聊着聊聊到了花的味道,他又突然要冲出去,我们问他干嘛。
他特别单纯急匆匆的说我去医院啊,我会不会不孕不育啊,他不是装的,真的是很可爱的男孩。
每个班里都有类似于13点似的人物。
真的不能有不明事理,单纯等词来形容他们。
因为都这么大了还做得那么过分真的是叫做二五和13点。比如说他们特别邋遢。
我身边有个同学就是这样,我不知道他是不在乎自己是个女生还是怎样。
我们期末考的时候是单人单桌,他坐在我右边,他为什么考着考着就要把鞋子脱了。
他可能吧是质朴,但是怎么就可以不考虑周围人的感受啊。
他成绩很好,就是时时刻刻在写作业那种。
早读的时候声音特别大啊,别人说他他还回骂别人。天天在宿舍里面横行霸道。
有一次一个女生把他的一盆仙人掌打破了,不就是一盆花嘛,人家重新买一盆好了。
他硬是逼着那个女生用手把那个带满刺的仙人掌一点一点重新拼好了放到花盆里去。
还一直在旁边骂,请问你是脑瘫还是怎地啊。
每个班里都有一些自卖自夸的人。
也就是那些明明长得不好看非要说自己好看的男生,和有些女生不像。
他们其实是在麻痹自己,他们还是清楚的认识到自己的长相的。
因为你可以听得出他们不自信,他们更多地是在自嘲。
每个班里总有一点神经质的人。
你该怎么形容他们,他们总是大家的笑料,他们也天天挖空心思来想怎么让大家来笑。
我们会通常想这样的人一般是内心自卑或是怎样的,其实我们错了。
因为他们本来就是神经质性格,世界上是绝对不会有一点也不对自己好的人的。
每个班里都有几个打扮的不伦不类的人。
不知道什么时候,有些打扮明明穿在有些人身上不好看还硬穿。
比如说里面长外面短,袖子包住半只手,鞋子要颜色特别炫的。
你们晓不晓得,你们不好看是小事,**死心灵又不敢说出来怕你们伤心的我们才是大事!
每个班里都有几个骂人骂的特别舒服的人。
现在真的是不骂人就不是正常人,虽然楼楼还是矜持了下来,最多说你妹神经病之类的,
但是在网络的世界里还是直来直去的。不过现实生活中你听有些人骂人真的是很讨厌,
你们是多少年没有刷牙了才骂出来这么臭这么难听。不过有些人他们骂出来就是那么好听,那么有韵味。
每个班里都有那么几个默默承受的人。
老师:是谁让你们不交作业的啊?同学:XXX
老师:我们要有爱心…帮助人是好事…所以谁去做代表呢?同学:XXX
诸如此类,等到有一天,他转学了,离开了,消失了,
在老师问起同样的问题时,我们依旧会很坦然的说是YYY,就好像他从来就不属于我们。
其实每个人都是这样,等到有一天你也离开了,你也会同样不被人提起。
每个班里都有几个可望而不可即的人。
他们实在是太美好,都会有那么一点点地喜欢他。
每一天都在鼓励自己,每一天都在鼓足勇气。
但等到不能见面的那天,只能含笑说:XXX陌路了,祝你幸福。
而对方继续沉默,仔细想想,自己这几年到底为的是什么。
每个班里都有几个不怕死的暖心的人。
比如说有人欺负了班里的某个女生,那些人会打回去;
比如说参加某个比赛,班里人被嘲笑,那些人会拼了命地鼓掌。
记得自从有次我们班在一次比赛中失败后,就一直被人叫做敢死队,
后来有个特别过分的女生还说不是敢死队,是赶死队。
但是班里的男生真的是无法形容,一点反应都没有,还偷着乐,哈,挺悲哀的。
每个班里都有几个自以为很*丝其实一点也不的。
他们烫头发,穿开领的衣服,挂项链,穿破牛仔裤,他们用一切他们认为很好看的东西,他们骂非主流,
其实他们也就相当于是非主流了,但是这些男人身边为什么就是女生不断!女生们,你们要长眼睛啊。
每个班里总有那几个装X的女生。
她们怕虫子,情有可原。她们怕虫子惊叫出来,情有可原。
她们怕虫子惊叫出来拿外套蒙住头,情有可原。
她们怕虫子惊叫出来拿外套蒙住头还非要博男生同情,无法原谅!
每个班里都有一个万能的姐姐。
她好像从来都不会伤心,我们一有事情总会向她诉说。
但她从没有反过头来跟我们讲任何不开心的事,会误以为她是神仙姐姐。
其实她也有很多难过的事,不是不愿意跟我们说,而是觉得我们不值得她诉说,这么说懂么懂么。
你的头发美丽而哀愁。就象你的灵魂。
爱的,不爱的。一直在告别中。
我爱你,没有什么目的。只是爱你。
那些离别和失望的伤痛,已经发不出声音来了。
也许爱情只是因为寂寞。需要找一个人来爱。即使没有任何结局。
会过去的,就会过去的。我们的痛苦,我们的悲伤,我们的负罪。
当一个女子在看天空的时候,她并不想寻找什么。她只是寂寞。
该笑的时候没有快乐,该哭泣的时候没有眼泪,该相信的时候没有诺言。
有些事情在劫难逃。 54 男人不爱女人。他们只是需要女人。
我们一直是在离别中,比如和爱的人,和伤害,甚至和时光
当一个人在我们身边的时候,我们不会知道与他分别的时地。就像我们在生的时候,亦不知道死。
我们始终孤独。只需要陪伴。不需要相爱。
爱过,伤害过,然后可以离别和遗忘
或者你全部听我的。或者我全部听你的。这是两个人之间相处的唯一原则。
我微笑。在任何我难过或者快乐的时候,我只剩下微笑。
我相信我爱你。依然。始终。永远。
任何东西都可被替代。爱情,往事,记忆,失望,时间……都可以被替代。但是你不能无力自拔。
如果有过幸福。幸福只是瞬间的片断,一小段一小段。
缘分叵测,我们无从得知下一刻会发生一些什么。
手指不会动了,眼泪不会流了,时间不会走了。
那些美丽的小鱼,它们睡觉的时候也睁着眼睛。不需要爱情,亦从不哭泣。它们是我的榜样。
孤独从一开始注定要用一生来承担
幸福是照射在脸上的温暖阳光,瞬间就成了阴影。─安妮宝贝《彼岸花》
语言是脆弱的,语言无法跨越生死,时间,痛苦,以及绝望。─安妮宝贝《彼岸花》
我们给过彼此的那些眼泪和疼痛,如风飘远。
不长。不会太长,我永远不知道永远到底有多远。 也许都是很短暂的。
有时候不了解本质的人,是快乐的。而能够假装不知道真相,不了解本质的人,确实幸福的。
我想,有些事情是可以遗忘的,有些事情是可以记念的,有些事情能够心甘情愿,有些事情一直无能为力。我爱你,这是我的劫难。 ---《八月未央》
因为伤口被肆意的展览。所以已经失去了疼痛。 这一刻,我觉得自己似乎有爱上她的可能。 也就在这一刻,我觉得原来我们如此遥远。
不相信爱情。却相信世界的某处有一个人。一直等在那里。只是不知道会何时何地出现。总是快乐而孤独的等着他。也许这样就可以过了一生。
他的心已经死了。他说。当他想爱一个人的时候,他可以爱。如果不想爱,他就可以不爱。换言之,他可以爱上任何一个人。也就是他无法爱上任何一个人。
每次买衣服的时候,会问自己,能穿它多久。就象和一个男人在一起的时候,会问自己,能爱他多久。
因为爱他,所以离开他。 我喜欢这句话。有些感情如此直接和残酷。容不下任何迂回曲折的温暖。带着温暖的心情离开,要比苍白的真相要好, 纯粹的东西死的太快了。
爱可以是一瞬间的事情,也可以是一辈子的事情。每个人都可以在不同的时间爱上不同的人。不是谁离开了谁就无法生活,遗忘让我们坚强。
婚姻是一种生活方式,而并非结局。爱情同样也是一种生活方式,而非理想。所以,对他们而言,爱情是可以被替代的,或许,也是宁愿被替代的。
爱情原来是很象我们去观望的一场烟花。它绽放的瞬间,充满勇气的灼热和即将幻灭的绚烂,我们看着它,想着自己的心里原来有这么多的激情。
原来,真的没有什么东西,完美的值得我们用生命坚持。
她始终不愿意放弃她对爱情的理想。直到自己不相信爱情。他似乎耗尽了我生命中所有的激情和失望。使我丧失了大部分爱人的能力。感觉到自己的无能为力。可是无法放弃对自己的珍惜。灵魂深处的美丽和寂寞。总是需要一个人来读懂。
爱一个人,是一件简单的事。就好像用杯子装满一杯水,清清凉凉地喝下去。你的身体需要它,感觉自己健康和愉悦。以此认定它是一个好*惯。所以愿意日日夜夜重复。-《清醒纪》
生活里常常有些东西常常突然变得没有依靠,像海市蜃楼一样,那么恢弘壮大的观望,刹那间就消失不见。─安妮宝贝《彼岸花》
烟不在于好坏 而在于心情
据说万宝路(marlboro )香烟的名称是由几个字词的首字母组合而成的,“Man Always Remember Love Because of Romance Only”(男人只因浪漫而牢记爱情)。这句话背后还有个与此相关的故事:
当这个人还年轻的时候,他很贫穷。虽然他爱着她,而这个女孩的家境非常富裕。虽然他很聪明,但是他很穷,所以女孩的父母并不允许他们俩结婚,这个女孩只能和别的人结婚。
在最后诀别的那天,男孩请求女孩答应他一件事:陪伴他度过一烟盒的时间。仅仅是抽完一盒香烟所需的时间。女孩答应了。于是,男孩打开烟盒,一边抽烟,一遍回忆起女孩与他共同拥有过的爱情往事。
女孩离他而去了,而这个男孩后来成为了卷烟厂的老板,他把自己工厂生产的香烟命名为”marlboro”。男孩为了纪念逝去的爱情而取了这个名字。
当他爱上了这个女孩的时候,这段爱情时光就变成了他一生挥之不去的永恒时刻。
Man always remember love because of romantic only
男人只因浪漫而牢记爱情
美国的一个边陲小镇上,曾经有一位很漂亮的女孩。她从小就失去了双目。到她16岁的时候,她突然有一种奢望“难道我连照镜子的权利都没有吗?”……
又如往常一样,小镇在阳光的哺育下开始了它忙碌而且纯美的一天……
凯琳是这个小镇上唯一不用工作的人,因为她从降生的那一刻就不曾知道光明是什么滋味。我们的故事,也就从这*淡的一天开始了……
这天对于凯琳来说也许夹带着更多的意义,她终于也是无可奈何的写下了这封信。一封夹杂着花季少女无限希望的信,一封夹杂着辛酸的父母无限幕泪的信。这天,花园的罗蓝开的格外的芬芳,开的格外的美丽。似乎象征着一个新的希望正在某个未知的地方开始发芽...
那年,镇上来了一位有名的烟草商人。也同是那年,镇上的罗兰花极其的畅销。这个盛产罗兰的小镇从此喧嚣打破了那份纯真的寂静……
“小姐,我可以买下这些罗兰吗?”
如往常一样,又有人来说服了。凯琳并没有理会他,因为凯琳知道,他们不会懂得这些花对她是多么的重要。因为只有这花的香味陪伴着凯琳走过这黑暗冷漠的十六个春夏秋冬……
小伙子依然不愿离开,面对凯琳的冷漠,他似乎并不在意的样子。
“小姐,请问您喜欢罗兰吗?”
凯琳真的有些烦了,不知是这喧嚣改变了她的心情,还是为了这宝贵的罗蓝。
“先生,求您了。我是个眼睛不自由的人,我无法看到这个美丽的世界的任何。唯一可以陪伴我的,只有这罗兰的香,而我却无法感受这罗兰的美丽。难道就连这一点点的欣慰您也要从我身边把它带走吗?”
小伙子并没未做声,而是悄悄的离开了。也许是不想再打扰这为不幸的少女的这一点点安慰吧……
这之后,人们发现总会有一个小伙子来到这个花园。来这里品位这些花的香,品位这少女苦涩的人生。时间长了,凯琳居然和他成为了朋友,因为凯琳第一次感觉到,生命中并不只有罗兰会为她的生命开放。也许是吧,这世界上就是有这么一种力量,一种心灵支配灵魂而迸发出的火焰,那就是爱!
小伙子是个烟草制办,通俗一点就是一个熏制香烟的工匠。渐渐的,小伙子开始爱上了这个姑娘。他喜欢给她将故事时看到她那好奇的表情,喜欢看到她见到他是那灿烂的笑容。他羡慕她,羡慕她拥有的天使般的心灵和那罗兰般美丽的容貌。他怜惜她,怜惜她那不公*的生命,怜惜那斑斑岁月留给她的心酸。也许爱的力量就是这么的博大,这么的神秘。
小伙子用凯琳花园里的罗兰熏制了一种香烟,那味道却与别样的味道大不一样。那味道充满着忧郁充满着迷惑。那天……
“凯琳,我成功了,我熏出来了。太美丽了。”
小伙子似乎用这一生从为达到过的速度来到那花园,凯琳却不在这里了。就在凯琳送给小伙子罗蓝的那天晚上,她病倒了。严重的类风湿性心脏病。小伙子哭了,他恨自己,他恨自己接受那些花,他恨自己夺走了凯琳唯一的生命之花。
他来到医院,对凯琳诉说了这一切。他鼓足了一百二十分的勇气对着凯琳说,说他爱她。凯琳只是微笑……
“汉克,去申请专利吧,为了我的罗兰。”
“等着我,我会回来的。带着你的罗兰。”
“再见”
是否再见真的就是再也不见?
五个月后,小伙子真的带着专利的贯名权回到了小镇上。可等待他的,却是花园里那孤独的十字架。
也许谁也不会感受到那种痛苦的感觉……
凯琳走了,留下的,就只有这满园美丽的紫罗兰,为她开放……
孤独的十字架上,留给小伙子最后的一句话:man always remember love because of romance only......
中文全名: 艾薇儿·拉维妮
英文全名: Avril R. Lavigne
英文发音: lah-VEEN
出生地: 加拿大安大略省,纳帕尼镇
出生曰: 1984年9月27曰
父母: Judy Lavigne; Dad: John Lavigne
兄弟姊妹: 哥哥Matt,小妹Michelle
身高: 5 1" (160.3 cm)
星座: 天秤座
绰号: laven
头发颜色: 褐色
眼睛颜色: 蓝色
国籍: 加拿大
爱好: 滑板、唱歌、写歌、冰球 吉他
宠物: 一只名叫“Sam”的迷拟小笨狗
纹身的地方: 胳膊、手腕、脖子、小腿、腹部和耳朵
婚姻状况: 离婚
喜欢的工作: 警察
最喜爱的食物: Pizza
最喜爱的电影: "Miss Congeniality"、"8 Mile"
喜爱的演员: Sandra Bullock、Tobey Maguire
最喜爱的歌手 :Alanis Morissette
最喜爱的品牌:Dickies, Osiris
最喜爱购物的地方: Tillys, Pacsun, Hot Topic, or any skateshops
最爱的颜色: 粉色、黑色和绿色
最爱的运动: 冰球、滑板
音乐制作人: Sum 41, Beach Boys, Alanis Morissette, Goo Goo Dolls, Matchbox 20, System of a Down
最喜欢的旅行的地方: New Zealand, Sardinia, Amsterdam
☆标志性的:
☆Avril对音乐、时尚、个性以及性感的定义被年青人所普遍接受和模仿,而她则是领头人。
可信的
☆Avril是难得一见的集演唱、创作、表演于一身的艺人,她富于激情活力。
世界性的:
☆Avril的吸引力是跨越年龄、性别、地域和文化界线的。
处事态度:
积极向上,充满乐观进取精神,但没人是完美的,所以有时也会情绪低落。
原本Avril的首张专辑"Let go"名为"Anything but ordinary" "Complicated"只试唱了3次就灌录完成.
其中"My world"部分的歌词是Avril在上数学代数(algebra)堂时作的.
☆Avril是用右手戴手表的. ☆Avril经常说"我不是要求反叛(punk)"
10岁时已经加入冰球队.
14岁首次作个人演出
第一次开始学吉他: 12岁学*她爸爸的6弦管吉他
☆Avril是家里的老二,老二通常不怎么受父母关注,所以她的性格之所以与众不同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想得到父母更多的关爱。(相信每个小孩都希望这样) ☆Avril喜欢用木吉他作曲,但喜欢用电吉他演出.
☆Avril就读的中学是Napanee District Secondary School
☆Avril并不是不喜欢歌迷学她的衣着. 这点在杂志上澄清过.
☆Avril喜欢拆礼物的时刻.
☆Avril希望有个龙的纹身在她的背或左手上.
☆Avril不单善于歌唱,还有艺术. ☆Avril喜欢星星和骷髅 - 就像她的官方网站的那些.
☆Avril有哮喘(asthma).
☆Avril曾创作一首打油诗"oops! i screwed my record producer again" (改自歌曲"oops! i did it again")
☆Avril曾经不喜欢钢琴.当她的家人叫她去学钢琴时. 她说"不是嘛! 钢琴太女人了!我想玩的是摇滚(rock)音乐…FucK the piano."
☆Avril不太精於电脑,每次她上网的时候都要找Evan帮手.
☆14岁首次在教堂作个人圣咏:"Near to the Heart of God".
☆Avril小时候已经学签名,"因为我知道我一定会成名,我现在还能签得超快."
☆Avril害怕乘飞机.
☆Avril曾经在树上跌下所以脚曾经断了.
☆Avril在中学的时候不是万人迷. ☆Avril给一个男同学嘲说女孩不会捉鱼.后来给人发现她和一大群女孩在湖边捉了78条鱼.
☆Avril不喜欢当潮流的"跟屁虫",她穿戴她喜欢的衣服和饰物.
☆Avril不是每刻也在闹事,她很会尊重别人,在台上也是.
☆Avril14岁的时候就教自己学溜冰.
☆Avril喜欢在车上唱歌就像在"Sk8ter boy"里一样. "我小时候就已经这样做,而且每次事后都总会被人责备."
☆Avril喜欢穿著黑白条纹的短袜. ☆Avril是全球最美丽的50人中的第15名
☆Avril是全球十大鬼才音乐人中唯一入榜的女性
☆Avril腹部有曼森爱我的字样
人们声称的最美好的岁月其实都是最痛苦的,只是事后回忆起来的时候才那么幸福。请相信上天的旨意,发生在之世界上的事情没有一样是出于偶然,终有一天这一切都会有一个解释。
嗅着眼前的绿,你在忙忙碌碌的生活之余会不会忆起我。
其实这么多年,温存与心底的不是你微笑的脸,而是那时候与你相处时天真无邪的自己。
我想,总有那么一天
我会变的皱皱巴巴,你会变的肥肥大大
我会变得叽叽喳喳,你会变的不爱说话
我说"老头子你听是不是有电话
你说"老婆子那是谁的假牙"
当初追我的时候,没让你费多大力气
所以今天旧账重提,代表月亮来惩罚你
我总是对我当年的不矜持,后悔不已
你说怎么就这么不小心,落在你的手里
不会游泳,也没关系
反正泳池才水深2米
我用后半辈子教你
实在不行拿游泳圈兜底
我说我最爱绿色,你还有点儿嗤之以鼻
你看你穿上之后,不也一样帅气
情侣装就是要光鲜亮丽
不然别人怎么知道我们幸福甜蜜
你问我怎么做到几十年做饭你都吃不腻
好吧,秘诀今天就告诉你
你说老婆子我想吃牛肉,那我就给你做烧鸡
你说亲爱的我想吃面条,那晚饭一定是咖喱
能不能恢复我过六一儿童节的权利
每年一天就好,让我耍耍小孩儿脾气
我想要棉花糖,氢气球,还有巧克力
你得哄我开心,我才和你回家去
悄悄蒙上你的眼睛
我是微微,倩倩还是莉莉
你说用闻的就知道我在哪里
答错了我可真的生气
即使你自己都给忘记
可我每个生日都要给你惊喜
老了我还是会欠招到底
别奢望我会改过自新
欺负你是我人生最大乐趣
只有在你面前我才这么捣蛋调皮
人家说顽老还童是人生的必然经历
其实被你宠着永远不用长大才是我的人生课题
虽然说我推崇大男子主义
但你说“放着我来”的瞬间 我真的非常动心
相册里总是充满了回忆
记录着咱们的日日年年 点点滴滴
翻看它会变成咱俩的最大乐趣
哎!你初恋女友的照片怎么也在这里!!!
恐怖片就是你的必杀技
非要吓得我最后钻你怀里
其实告诉你个秘密
我一点儿都不怕,那叫将计就计
我告诉你我最讨厌粉色系
那是因为我想等老了再装嫩走起
无论我打扮的像棵圣诞树还是土耳其火鸡
你都要说我看起来漂亮美丽
我,pia pia的在你旁边走来走去
你有没有一个瞬间想给我埋进沙子里
反正我就这么笨嘿,你还不能嫌弃
不准怕丢人,我就赖着你
我说,老头子你看这色儿会不会有点太过艳丽?
你说,不能够,和你的银发配起来绝对闪亮无敌
死老头你给我定在那里
不许动等我飞奔而去
场景似乎有些许熟悉
好像当年我义无反顾爱得彻底
其实我非常不确定,你是否愿意和我跳到爱的坟墓里
未来那么遥不可及,我们患得患失又小心翼翼
一见钟情很容易,相濡以沫却是难题
这些话现在说给你听,其实没有什么目的
我只是怕哪天我们选择放弃,还没告诉你,那有多可惜
希望我有足够的幸运,能一直留在你身边不被人顶替
从黑丝儿高跟儿的咩大妞到满脸褶子的老东西
牵我的手,从心动到古稀
年老时我依然爱你,这是生命中最美丽的语句。
日文原名:ドラえもん
日文汉字:铜锣右卫门、虎右卫门
罗马字音:Doraemon
出生地:东京松芝机械工厂
生日:2112年9月3日(处女座)
机器人种类:育儿型机械器
型号:猫型机器人1293号
代号:MS-903
身高:129.3cm
体重:129.3kg
胸围:129.3cm
坐高:100.0cm
总外形:油桶
功率:129.3马力(一个成年人的力量约为0.5马力)
遇见老鼠时的弹跳高度:129.3cm
遇见老鼠时的逃跑速度:129.3km/h(*时跑50米要用10秒)
(129.3这个数字在哆啦A梦的生日——2112年9月3日中也使用过。据说,这个数字是哆啦A梦故事连载开始时,日本小学四年级学生的*均身高。而大雄就读的年级正是小学四年级。)
红外线眼睛:在黑暗中也能看清。
红外线超级电子计算机:哆啦A梦个头虽小,本领可不得了!它安装了情感电路,有像人一样的感情
强力鼻:嗅觉灵敏度是人的20倍,已失灵 ,但还是能闻到他的最爱——铜锣烧
巨型嘴:能放下一个大号洗脸盆
雷达胡须:能探测远处物体,已失灵
召集猫的铃铛:已出故障,现改作存储应急物品(时空转换器)的盒子,小型的相机
原子炉:能将吃进去的东西转化为原子能,且不产生废物.
吸盘手:别看是圆圆的,能吸住许多东西
四次元口袋:这个口袋直接通往四次元空间,再多的东西也放得下。但是因为哆啦A梦是一件次品,所以有时会找不到想要的工具,常常在危急的时刻手忙脚乱。与哆啦王的袖子连通
扁*脚:本来能走路不出声,现在此功能已丧失。并且脚底有反重力***,离地面总是3毫米,所以哆啦A梦总是不穿鞋但是脚总是不脏。
尾巴:是启动开关,往外一拔,一切活动便全停止(在一集中当作隐身的开关)。心中不快的时候会轻轻摇动。
皮肤:十分坚硬的钢制皮肤,在云之城曾用脑袋撞坏过云溶解剂。并且有反重力功能,正因如此,灰尘都浮在表面之上,不论外表多脏,只要拿布子轻轻一擦就掉了。但因为是高级机器人,所以还是怕蚊子叮。
过去的主人:野比大雄的曾孙野比小世(别名:野比世雄、野比世修)
亲属:妹妹哆啦美
最喜欢的食物:铜锣烧 (原因:在2112年的一次考试哆啦A梦考砸了,但是得到了当时跳舞很出色的舞蹈型机器人——**小姐的鼓励,当时**小姐就给了一个铜锣烧给当时失落的哆啦A梦,发现铜锣烧好好吃,就爱上了铜锣烧)
最害怕:老鼠(原因:在大雄的曾孙子小世10岁的时候,为报答哆啦A梦,制作了一个粘土哆啦,只因为耳朵不像,他就让手工机器鼠修改耳朵,但是机器鼠理解错了,把哆啦A梦的耳朵咬的与粘土哆啦一样,最后在机器人医院失误把耳朵切除了)
讨厌:冷天、热天、被别人叫狸猫、去医院看病
心肠好,乐于助人,做事很拼命(见2112年哆啦A梦诞生记)但却心肠软。每次大雄遇到困难,他总会帮大雄。但有时会用愚蠢的方法来帮助大雄。当它吃不到铜锣烧或人们叫他狸猫时,脾气会非常暴躁。
他原来是和妹妹一样,黄色的,而且有耳朵,一天,小世为了感谢哆啦A梦照顾他,做了一个哆啦A梦的泥娃娃,可就是耳朵老做不好,就用未来世界的工具老鼠机器人修改泥娃娃,可是小世下错了指令,那个老鼠机器人就把哆啦A梦的耳朵咬坏了,之后马上被送到了医院,谁知,在糊涂的医生和糊涂的病人(指哆啦A梦)的"合作"下,哆啦A梦因为苍蝇的到来而不小心动了,结果导致医生不得不把耳朵切除掉。因为太羞愧了,受到女朋友**无意的嘲笑,痛苦的哆啦A梦沮丧地独自一人哭泣,他想不能这样下去了,要喝一种药振作精神,可他拿错了药,是让人大哭不止的药,结果他哭了三天三夜,嗓子也哭沙哑了,身上黄色的喷漆也都被泪水冲刷掉了,只剩下蓝色的底漆。所以哆啦A梦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因此,他也惧怕老鼠。
哆啦A梦的歌声比胖虎的还要可怕。一次,有一只爱唱歌的虫子进了哆啦A梦的身体里。哆啦A梦就变的比胖虎还爱开演唱会,再加上他的道具非常多,没有人逃避的了听他的演唱会。最后以小世把哆啦A梦的电源关闭,然后取出虫子收场。
德加1834-1917
在巴黎出生和去世的爱德加·德加是银行家之子.生来便是大资产阶级,他对古典主义的浓厚兴趣和他行为的谨慎似乎与出身十分合拍.不过,他那异常强烈的个性和独立自主的思想却又把他抛入革命阵营.他在美术学院安格尔弟子拉莫特的班级里*画,并且,始终对安格尔极为敬仰.不管他的天才如何演变,他却从不背弃过去.毫无疑问,这种对于人类创造的崇敬,对于行善的明确意识是其性格的基础,也是人们指责他的根源.其画风的演变也比较清楚地表明德加对印象主义采取了一种非常特殊的立场.他的绘画作品都无可争辩地面对着素描严谨、古典之极的艺术.这种手法渐渐地让色彩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不过,这种色彩始终为现实主义服务.天才的德加赋予它以扩大的视野和独特的画面布局,并永远地离开了学院主义,其作品意义远远超过人们在印象派中给予他的地位。
当然,德加是属于印象派的,因为他喜爱抓住瞬间,并且务求真实.然而他在色彩分离方面,永远不曾达到那样的五彩缤纷.在印象派画家笔下,形有溶解于气氛之中的倾向,而德加的画却始终保留着严格的形.他的确同他们相反,打算在坚实严格的限度内,概括出生动活泼的世界.
他对人工舞台灯光的热爱要甚于阳光.他喜欢表现人,但从不以其他印象派画家那种随便、勿忙去勾勒人物的身影.因此,他的艺术不是对安格尔激发起来的古典主义的拒绝,而是以新的贡献扩大和丰富了这种绘画形式.事实上,这些使他与朋友对立起来的理由是不足以把他开除出印象派的.当然,这首先是因为德加本人并未作出离开印象派的决定,而且还从一开始,就参加了该派的几次画展.
他不同于莫奈、西斯莱、毕沙罗,他不反对新的学派,而是和塞尚一起,使它更加完整.莫奈、西斯莱、毕沙罗、雷诺阿寻求的是发挥色彩的最大限度的可能性,塞尚对于体积的表达也做了同样的努力,而德加则对素描有着类似的热情和同样的偏见."我是善于用线的色彩画家",他说.确实,在他的作品中,颜色不象在其他印象派画家的画中那样起着主要作用,但说他在很长时间里,画的都仅只是些着色的素描,却也似乎不合情理.
他作画时,颜色只是以其物质真实性和永久真实性来补充素描从运动现实中捕捉到的东西.对于他来说,素描是迅速观察的结果,是一瞥的记忆:眼睛要能看得快,脑子要善于选择,油画则是一系列观察的结果,它不要求在发明上具有同样的质量.不过,渐渐地,人们看见他用色的界限已不那么狭隘了.他在作品里寻求的已不是局部色调和使作品具有体积感的办法,而是其它.
从那以后,颜色使物体表面光彩熠熠,让舞蹈演员们轻薄透明的短裙闪烁着光亮,他就这样达到了作为十九世纪末标志的最辉煌的一种仙境.当然,他笔下的舞蹈演员,正在梳妆打扮的女人,既不聪明也不漂亮,她们一如常人,而且气质举止往往庸俗,但他竟能在使她们摆脱一切物质归属上达到如此境地.他擅长从她们的运动中准确无误地抓住主要的韵律,使*庸无奇的姿势迸发出至美.他是那样自然、全面地从事这一工作,以致使人感到他为了改变现实,将其提高到自己情感的水*,而采用了什么骗人的手法,而这使他高于其他大多数印象派画家的更为聪敏、更为复杂的创造.
活在这样的世界里,被风吹散的头发;被浪淹没的脚印;被云见证的承诺。
通往烟火的路,漫漫而狭长,一路望去,了无尽头。透过高楼大厦割据出的一角,看见了一瞬间的闪烁。原来,最美的烟花,离得最远。原来,曾经的地久天长终究是误会一场。
记得你是女子,你难过,就哭,狠狠的哭,午夜梦回,随你便,然后再忘记你是女子,站在太阳下,就要懂得什么是坚强。
我假装无所谓,告诉我自己,我那么那么的坚强,我可以承受一切的。可是,当我被遗忘在角落的时候,我才发现,我输不起,我会害怕。那些凌乱的思绪,再也整理不好了。再也不敢知道你的消息,怕听到你过得比我好,我会难过,怕自己的堕落会让你嘲笑。所谓的坚强,模糊了我…
就爱短发,蘑菇头,西瓜头,卷发,各种短发都是我们的爱,短发姑娘也可以可爱 也可以性感,可以帅气 可以女人,可以复古,,无法阻挡我们爱短发的心!
短发与爱情
四年,四年来我第一次以这样的心情走这条路,难过,疼痛,绝望还有悔恨。 街角的一间理发店很另类,弄得像个酒吧。我抬手触及自己细碎柔顺的长发,不自觉的走了进去。 “欢迎光临”门市小姐热情的招呼,店里果然特别粉蓝色的墙壁,朦胧优雅的紫罗兰灯光洒在精美的油画和小巧的挂毯上。屋里弥漫着发胶,摩丝,这喱水的混合香味。 当我顶着湿漉漉的头发坐在镜子前时,一个半染着黄头发的男孩走了过来,“小姐,剪短发吗?”“嗯”我点头。“那要什么发型呢??”“不知道,短了就好。”我轻轻回答。 他愣了一直,但还是把围巾围在了我身上。“哟,项链好漂亮啊!”他边说边用夹子夹紧围巾。“是男朋友送的吧?”我不语,低头轻抚脖子上的项链。 他为什么要提起它呢? 本来,至少在我进店后,我是忘记了他的。可现在这个毫不知情的理发师,却在夸讲他送我的项链。 我的心一阵阵的隐隐作痛,诚是我爱了三年了男孩,还记得他送我项链时,很认真地说:“爱你不长,就一生。”我感动极了,将头伏在他肩上,却早已泪光点点。 可我怎么也没有想到我们苦恋了三年的感情居然这么容易被催毁,这么轻意就可以背叛对方。原来一生的爱情也可以用三年来代替。 镜里的我头发已被细细地梳理好,只是还有水滴顺着发丝悄悄坠落在围巾上,绽放着美丽颜色。 男孩很熟练地舞弄着手里的削刀,随着它上下飞扬。我的头发也一点一点地散落在围巾是,不知怎的,眼睛里似乎有泪珠要涌动,像要破茧而出的蝴蝶,无法阻拦。 看到我这样,男孩顿时有些莫名其妙,忙问:“怎么了?是不是弄痛你了?”“没有”我摇了摇头,我想,他一定是第一次看到这样一个20岁的女孩子,坐在理发店里哭。 头发渐渐短了,我的心里有一种难以言表的不舍。因为我的头发是诚欣赏的。他喜欢将我的头发捧在手掌里,轻轻抚摸,很柔顺。 有风的进修,发端会带动发根一起轻舞,飘出淡淡的芳香。诚常会拉着我的手说:“看上去真的很美。”他支持所有能让我快乐的决定,只是除了剪发。可现在,我却坐在这里一点点剪断我们之间所有的爱情。 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在我接纳了他的爱意,宽容了他的一切时,他却突然像一块铁砖,猛地击碎彼此辛辛苦苦维系的玻璃般美丽,纯洁的爱情。 我无法回忆起就在刚刚,三个小时以前,当我看到诚揽着另一个女孩走过操场时我的心情,只能感觉到窒息,就像头被另一个人猛地摁到冷水中,无法呼吸,任凭怎么挣扎,都无济于事。 诚看到我进,很吃惊,脸色难看极了,他跑到我跟前:“芊蓉,我……你听我说,其实,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我……” “你以为我怎么想?”我反问“我……”没等他说完,我抬手重重地打在他脸上,很响。 他愣愣的站在原地,大喊我的,我没有回头,没有听他所谓的“解释”,更没有让自己哭,只是很*静地离开那里,我不知道自己当时怎么会这么理智和淡然……其实,我的心是疼的,是不甘愿的,也是无能为力,当我看到这一切时,除了离开,还有什么呢? 解释这需要吗?不需要吗?需要吗?不,至少对我来说,当然不需要。 镜子中一长头发的淑女,已变成了一个短发,诮皮的女孩。忽然很想呼GIGI的那首短发:“我已剪短我的发/剪断了牵挂/剪一地不被爱的分岔……/反反覆覆清清楚楚/一刀两断你的情话你的慌话……/取下围巾,擦净碎发,脖子上的项链也随着我一动一动的跳跃,巾*肌肤时,它是凉凉的,却已不再附有任何的美丽与牵挂。 17岁时的心动,到*淡,只有三年,三年而已。
帆布鞋以其轻便,耐穿,价格低廉而广受世界各地人们的欢迎,无论是出游或做运动,都会是最佳的选择之一。穿一双活泼、俏皮、色彩艳丽的帆布休闲鞋,轻松地行走在五谷飘香、枫叶渐红的大自然环抱里,那是十分美妙的享受。 帆布鞋成为潮流的宠儿,制造商们也把帆布鞋玩出了更多的花样。复古、运动、华丽、重金属、摇滚、马毛、皮革、牛仔,不管生出怎样的变化,穿帆布鞋的百无禁忌让它成为潮流人士的必备单品。帆布鞋搭牛仔裤是恒久不变的真理,搭铅笔裤也完全没有问题,就连西装也搭得,那是雅痞最爱的范儿。
回家的路上,她在想,这新买了鞋,脚是有得美了,可自己也再没有理由任由家里的鞋柜继续乱下去了,得好好收拾收拾了。鞋子合着一大堆东西一起费力地运回了家里,放到门厅的鞋柜附*。蹲下身来,唉,这鞋咋这么多啊,要知道,加上最小的那双15号的脚,也不过才3双脚嘛,却有十几倍之多的鞋子在那里挤挤的,放不进柜里去的只得横竖沉在地垫上,喝着开关门的风儿,接着看不见的尘埃。
拉开柜门,把这些老鞋子一双双掏出来,重新计划着怎样分门别类的摆放才算合理。抓到最后一件的时候,那是个报纸包裹的扁扁形状的东西。解开绳打开包,映入眼帘的是一抹淡淡的粉,已经不那么白的底子,几丝纤细的绊带上还结着一个小巧的蝴蝶结儿,*添了几分生动。不经意的注意到一只的带子上面还有一条不显眼的缝合处,哦,她蓦地想起了关于这双鞋的一些故事。
还是当初恋爱的时候,不甚爱学*的他,却偏偏出人意料地拿到了奖学金。这一年的奖学金发得有些迟,到手的时候已经是夏季,这个时候,他们已经相遇了10个月。
因为有了牵挂,他在心里总想着她,拿到钱的时候,他第一个去找她,钱虽少,却丝毫不影响喜悦的程度。她也高兴地笑了起来,像个孩子。
他想着自己该怎么处理这些钱呢?毕竟已经不是以往天马行空的时代了,因为有她在。他总想为她做些什么,而无论做什么,他都是愿意的。想来想去,他决定送给她一件礼物。因为,他看到她经常*惯穿着便于打球用的白布鞋,他想让她有一个真正女孩子的样子。主意打定,他握着钱,像握住一杯温热的水,暖意的在手上漾了开来。这样的感觉,总是美好的。
在琳琅的鞋子世界里,他给她选中了那个粉白相间的调子。在他眼里,她就应该是这个样子的,纯纯的,惹人怜爱的。他捧着那双在当时已算脱俗的鞋子,在晚上见面的时候,送给了她。看着这鞋子,她仿佛看到了他那一颗心,简单、透明,而又热烈、体贴,她感动了,流泪了。尽管,她觉得这鞋子对于自己似乎是太新派了些,自己是属于传统那类的,她不太清楚自己到底有没有勇气把它穿到人前去。她也不知道,这鞋子,除了花去了奖学金,也用去了家境并不富裕的他的生活费。
她很开心。她穿上它,不大不小,正合适。她想,怎么就这么适合我呢,他真了解我。可是如果它的颜色再深些,它的带子再粗些,如果……
这么想着,他已经登上了车,载上她,在街市里漫无目的地穿行起来。他骑得并不快,他们不时地说着话,笑着,她趴在他背上,任由那上面传来的咚咚的心跳声敲打自己的耳鼓,她闭上眼睛,闻着他的烟草味儿……这时,对面一辆车飞速驶过,他猛的一个转弯,车、他、她连同脚上的鞋子一起倒在了地上。
她**了起来,车子突出的部位划伤了她的脚。原来浅浅的、粉粉的、白白的,这时又添了鲜鲜的、红红的颜色。而且,有一只的绊带断了,蝴蝶结儿也散了开来,原来的美不复存在了。她哭了起来,他手足无措,不停地安慰她,给她擦去脚上涌出的血,而她,因为他的体贴,也因为那个神圣的礼物就这么轻易得被破坏了。虽然,这伤口并不是那么的痛。
好在,伤得不是很重,一会儿,血就止住了。他把她扶上了车,推着她回到了宿舍,临走时,带走了这双鞋。
再见到他的时候,她发现他手里多了一个包裹。打开来看,那个断掉的地方已经被小心地缝合了,血迹也无影无踪了,蝴蝶结儿也已经重新扎好,还是那么生动的落在那里。哦,还是那双漂亮的鞋子,那个断裂带如果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来。
他好细心哪。她握住了他的手,他疼得缩了一下,她才发现,他食指上缠着的胶布。原来,他是亲自动手把它缝合了,而在这之前,他连针都没有动过……
从那以后,原来不大想穿它的她,每天都把它穿在脚上,尽管那缝合的地方有时会轻轻地磨擦着她的皮肤,在提醒着她,在它身上都曾经发生了些什么,而每每这时,她就会记起他手上缠着的胶布。她已经不在乎别人羡慕乃至嫉妒的眼光了,让传统见鬼去吧,她对自己说。
伤很快就好了,而这鞋子,因为那些曾经发生的事显得更加得珍贵。每天穿罢这双鞋,她都会小心得用洁白的帕子擦去浮在它身上的灰尘,显露出素淡的本色,和不去注意不会发现的已经缝补好的断裂处。
到后来,这双鞋,她有些不大舍得穿了,穿的时候也就越来越少,慢慢的,她用布把它包了起来,外边再包上报纸,藏在自己的箱子里,跟那些日记放在了一起。
再后来,毕业了,它随着她许多的东西一起回了家。他也毕业了,他们有了自己的家。而几次搬家之后,这双鞋却如一地跟定了她,在角落里默默地看着生命轮回,关注着他们之间发生的更多的故事。
几年的时光流水一样远去了,记忆中熟悉而深刻的东西都已经变得陌生,变得模糊。最初的激情过后,生活开始*淡了起来,到后来,变得如白开水一般的无滋无味的时候,各自存在的,尽管是早已心知肚明的缺点陡然被放大了许多倍。她和他开始有了争吵,也有了争吵之后的弥合与反思。
他们穿过无数双鞋子,有的穿上去很舒适,有的挤了脚,甚至把脚磨出了血泡。慢慢的,他们知道了怎样调整自己,努力地去让这鞋子适应自己,也让自己适应鞋子。婚姻教会了他们很多,但最重要的则是理解、懂得与珍惜。所以,每次哭过、悔过、恨过之后,他们的爱便又深了一层。
她今天要来清理这些为自己付出过的鞋子了。抚着这些熟悉的面料,感受着那些熟悉的感觉,想着穿着它们的时候,都发生了一些什么,她竟有几分不舍,这也许就是她只买鞋不扔鞋的原因吧。
夏天来的很仓促, 往往总在春天还未绽放的时刻,
常常忘记关于春天的故事,
只是偶尔在一个转身,
初夏总是在脑海中辗转徘徊。
有很热的天,有很腻的甜筒,
还有一段不知甜酸的爱情,
所谓爱情呢,只盼望好好体谅关心彼此。
而跟他的相识也是停留在那五彩斑斓的帆布鞋上,
跟春天的感觉很像,
帆布鞋,以前总觉得很丑,不知名的丑。
而现在,呵呵,见一双爱一双。
有时在想,我是爱上了帆布鞋,
还是爱上了他爱的那种感觉。
他是陈奕迅,七月的狮子座。
有一个因贪污入狱的父亲,一个热爱购物的妻子,一个女儿。
这些都不过是一个普通男人的生活构成。
而他生来热爱唱歌,他一开口唱,便是他自己的宇宙。
他不帅,也不可爱,有点小胖,每个人都知道他就是K歌之王陈奕迅,天天都有新人旧人唱歌,惟独他唱得那么久远,那么让人记得。
Eason不再年轻也不算太老,结婚,有了女儿,仍然搞怪夸张懂得沉默与自嘲,仍然时常感恩,亦保持真性情,高兴就是高兴,流泪即流泪。
他的身份越来越多,歌手,演员,志愿者,丈夫,父亲,却并没有忘记来时路。亲爱的Eason,好开心我们的时代有你,活力而又叛逆的年龄,
你唱给我们“Shall we talk”,如今知道世途险恶,你唱给我们“浮夸”告诉我们来之不易,
我们无数次也在盛夏凌晨冷气十足的KTV把一首“K歌之王”唱到烂。
如果有人问我为什么喜欢Eason
因为我爱他唱歌时的一本正经,爱他的搞怪,爱他的热心肠,爱他的*易*人,爱他的丝毫不摆架子。
他能够让我感动,谁管他红不红。
每个人都能在他的歌里找到自己,我沉在Eason完美的声线中,寻找一个个故事。
【十年】第一首Eason的歌。
【圣诞结】第二首Eason的歌。
【Shall We Talk】第三首Eason的歌。
【最佳损友】第四首Eason的歌。
【浮夸】第五首Eason的歌。
【不要说话】听到几乎落泪,心里说不出的滋味。
【浮夸】是我的最爱,好喜欢它那种歌剧的感觉,歌词好到让我叫绝,而且写得很讽刺,很现实。
【给你】不厌其烦的听,那感情的宣泄,不要把我推开,当坚持像无赖。
【红玫瑰】几乎那个时候所有人都在听这首歌,只因为那句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Eason 的歌是可以让人安静下来用心听的。
我爱他,只因为他是陈奕迅。
我说了所有的谎 你全都相信
简单的我爱你 你却老不信
——《淘汰》
闭起双眼我最挂念谁
眼睛张开身边竟是谁
——《人来人往》
说来实在嘲讽,我不太懂,偏渴望你懂
是否幸福轻得太沉重,过度使用不痒不痛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红玫瑰》
曾爱惜的总要放手
难接手的又来等候
如我爱你你爱的他都要走
同样犯不着哀求
——《我什么都没有》
若无其事原来是最狠的报复
我才明白时间较分手还残酷
老朋友了再没资格不满足
——《想哭》
为何旧知己
在最后变不到老友
来年陌生的
是昨日最亲的某某
——《最佳损友》
我们约会我们再会
没想到再没有拥抱的机会
我们伤悲我们流泪
也只能流落到陌生人的嘴
——《你会不会》
我们活在选择的年代
选择电视该看哪一台
选择一个人值不值得爱
选择离不开选择生小孩
我们很努力活得精彩
好让看起来活得精彩
——《阿怪》
难离难舍想抱紧些
茫茫人生好象荒野
如孩儿能伏于爸爸的肩膊
哪怕遥遥长路多斜
——《单车》
一时进一时退,保持安全范围
享受被爱滋味,却不让你想入非非
不能相爱的一对,亲爱像两兄妹
——《兄妹》
每次退后又错过你的世界一点
我没有办法清醒应付新的对决
你却轻易让我的心委屈到极限
——《心的距离》
爱一个人是不是应该有默契
我以为你懂得每当我看着你
愿意在角落唱沙哑的歌
再大声也都是给你
请用心听不要说话
——《不要说话》
夸张只因我很怕
似木头,似石头的话
得到注意吗
其实怕被忘记,放大来演吧
世上还赞颂沉默吗,不够爆炸
——《浮夸》
我想见的笑脸只有怀念
不懂怎去再聊天
似等了一百年忽已明白
即使再见面,成熟地表演
不如不见
——《不如不见》
爱上了,看见你,如何不懂谦卑
去讲心中理想,不会俗气
也许一生太短陪着你
情感有若行李,仍然沉重,待我整理
—— 《岁月如歌》
但我拖著躯壳发现沿途寻找的快乐
仍系於你肩膊或是其实在等我舍割
然后断线风筝会直飞天国
——《一丝不挂》
那个背包载满记念品和患难
还有摩擦留下的图案
千金不换它已熟悉我的汗
它是我肩膀上的指环
——《你的背包》
谁人又相信一世一生,这肤浅对白
我只得千语万言,放在你心
比渴望,地老天荒,更简单未算罕有
——《K歌之王》
这是个残酷的喜剧
我的人生早留在你那里
我却还要故作潇洒地
你的喜贴是我的请贴
你邀我举杯
我只能回敬我的崩溃
——《婚礼的祝福》
他能够让我感动
谁管他红不红
能够生存就有恃无恐
苦痛说了没人懂
我想什么没人懂
没有人歌颂
总有人被感动
——《谢谢侬》
我多么想和你见一面
看看你最*改变
不再去说从前只是寒暄
对你说一句只是说一句
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我一再试探你一再隐瞒
有一种预感想挽回太难
对你还有无可救药的期盼
我坐立难安望眼欲穿
——《预感》
只差一个眼波将彼此错过
悔不当初轻轻放过,现在惩罚我,分手分错了么
分开一千天,天天盼再会面
只怕使你先找到我,但直行直过
天都帮你去躲,躲开不见我
——《十面埋伏》
若沉默似金,还谈什么恋爱
宁愿在发声机器面前笑着忙
——《shall we talk》
想起我的时候,你会不会
好像我一样,不能睡
——《全世界失眠》
十年过后 有多少个陈奕迅。
天使的失误!
一天,一个盲人带着他的导盲犬过街时,一辆大卡车失去控制,直冲过来,盲人当场被撞死。他的导盲犬为了守卫主人,也一起惨死在车轮底下。
主人和狗一起到了天堂门前,一个天使拦住他俩,为难地说:“对不起,现在天堂只剩下一个名额,你们两个中必须有一个去地狱。”
主人一听,连忙问:“我的狗又不知道什么是天堂,什么是地狱,能不能让我来决定谁去天堂呢?”
天使鄙视地看了这个主人一眼,皱起了眉头,她想了想说:“很抱歉,先生。每一个灵魂都是*等的,你们要通过比赛决定谁上天堂。”
主人失望地问:“哦,那是什么比赛呢?”
天使说:“这个比赛很简单,就是赛跑。从这里跑到天堂的大门,谁先到达目的地,谁就可以上天堂。不过,你也别担心,因为你已经死了,所以不再是瞎子,而且灵魂的速度跟肉体无关,越单纯善良的人速度越快。”主人想了想,同意了。
天使让主人和狗准备好,就宣布赛跑开始。她满心以为主人为了进天堂,会拼命往前奔。谁知道主人一点也不忙,慢吞吞地往前走着。更令天使吃惊的是,那条导盲犬也没有奔跑,它配合着主人的步调在旁边慢慢跟着,一步都不肯离开主人。
天使恍然大悟:原来,多年来这条导盲犬已经养成了*惯,永远跟着主人行动,在主人的前方守护着他。可恶的主人,正是利用了这一点,才胸有成竹,稳操胜券,他只要在天堂门口叫他的狗停下,就能轻轻松松赢得比赛。
天使看着这条忠心耿耿的狗,心里很难过,她大声对狗说:“你已经为主人献出了生命,现在,你这个主人不再是瞎子,你也不用领着他走路了,你快跑进天堂吧!”
可是,无论是主人还是他的狗,都像是没有听到天使的话一样,仍然慢吞吞地走,好像在街上散步似的。
果然,离终点还有几步的时候,主人发出一声口令,狗听话地坐下了,天使用鄙视的眼神看着主人。
这时,主人笑了,他扭过头对天使说:“我终于把我的狗送到天堂了,我最担心的就是它根本不想上天堂,只想跟我在一起。所以我才想帮它决定,请你照顾好它。”天使愣住了。
主人留恋地看着自己的狗,又说:“能够用比赛的方式决定真是太好了,只要我再让它往前走几步,它就可以上天堂了。不过它陪伴了我那么多年,这是我第一次可以用自己的眼睛看着它,所以我忍不住想要慢慢地走,多看它一会儿。如果可以的话,我真希望永远看着它走下去。不过天堂到了,那才是它该去的地方,请你照顾好它。”
说完这些话,主人向狗发出了前进的命令,就在狗到达终点的一刹那,主人像一片羽毛似的落向了地狱的方向。他的狗见了,急忙掉转头,追着主人狂奔。满心懊悔的天使张开翅膀追过去,想要抓住导盲犬,不过那是世界上最纯洁善良的灵魂,速度远比天堂所有的天使都快。 所以导盲犬又跟主人在一起了,即使是在地狱,导盲犬也永远守护着它的主人。
天使久久地站在那里,喃喃说道:“我一开始就错了,这两个灵魂是一体的,他们不能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