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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嗅到一丝初夏的味道
来自夏天的西瓜
三五好友在谈笑 西瓜棒冰还有你
想陪你默默地吃半个西瓜,直到夏天长出尾巴。心里冰荒马乱的人,嘴上一言不发。
世界上最好吃的西瓜 是切好去完皮和籽的
拍自己额头,胸腔,腹部的声音,大致对应生西瓜,熟西瓜,熟过头的西瓜。
刚刚买了个西瓜用勺子挖着吃,没想到西瓜突然成精了,它一把夺过我的勺子说:“诶,感觉身体好像被掏空。”
路边一个卖西瓜的小贩在吆喝着不熟不要钱,我走过去看了看他,确实不认识。拿起两个西瓜走了。
为什么从冰箱里拿出来的西瓜容易坏?废话 把你一下从那么冷的地方拿出来你也不是要高兴坏了
我只是爱吃西瓜,西瓜果汁不行,西瓜糖果不行,就像我喜欢你,长得像你的不行,脾气像你的不行,不是你不行。
一天中午,我下班回家,热得满头大汗。打开冰箱一看,里面竟然冰着半个西瓜。我喜出望外,拿出来三下五除二地啃了个干净。正在这时,妻子也回家了,一进门就嚷嚷:“渴死了!热死了!”打开冰箱一看,她愣住了。我告诉她那西瓜我吃了。她的脸上掠过一丝不快,连忙拿杯子去倒水。一提水壶,里面也是空空如也。她一下子冒火了:“你也不知道烧点水。回家这么长时间都干什么了?”我也生气了:“凭什么都是**?”为这事,我俩冷战了一星期才和好。
星期六,我独自回到父母家。他们一见我就问:“怎么一星期没见到你妻子了?”我就把我们闹别扭的事原原本本地说了。妈妈一听就责备我,做事不该只顾自己而不顾别人。我不以为然:“不就是吃了半个西瓜嘛,有什么大不了的?”爸爸笑了:“你也不用替自己辩解。明天是星期天,你们都过来一趟。”第二天,我和妻子带上孩子回到父母家。一进门,爸爸就支使我出去买醋。等我买了回来,爸爸说妻子带着孩子出去了。说完他就抱出半个西瓜给我:“看你热得一头汗,吃点西瓜解解渴吧。”那半个西瓜足有四五斤,爸爸递过来一个勺子:“吃不了就剩着,让你媳妇回来吃。”我接过勺子大吃起来,吃了不到一半,肚子已经胀了。
一家人吃午饭时,爸爸突然抱出两个半拉西瓜放在桌上,对我说:你看看它们有什么不同。我很纳闷,仔细地瞧了又瞧:一半是我刚才吃的,另一半也是吃过的。看了好一会儿,也看不出什么名堂,只好摇了摇头。
爸爸指着西瓜说开了:“这一半是你吃的,那一半是你妻子吃的。我告诉你们俩‘如果吃不完,就把剩的留着给对方吃’。你看你妻子是怎么下勺子的?从旁边往中间掏,一半吃完了,另一半却没动。再看你,从中间开始掏,把瓤都吃了,把旁边留给别人。谁不知道瓜瓤甜呀?从这点小事上看,徐蔓就比你有心得多。”
我的脸一下子红了。 爸爸意味深长地说:“两个人过一辈子,能有多少轰轰烈烈的事?夫妻的感情体现在哪里?就体现在*时一滴油、一勺饭、一瓢汤上。上次你为吃西瓜的事和妻子吵架,还振振有辞,那明明是你不对。要是换了她先回家,肯定会给你留一半的。别看这是不起眼的小事,却能反映出一个人的心。一块西瓜里就有居家过日子的大学问。再冷的心,你一点一点地暖它,总有把它焐热的一天;可是再热的心,你要是一勺一勺地浇冷水,也总有一天会彻底地弄凉了它。你想想:要是妻子像你一样,事事都不想着你,久而久之,你会怎么想?”
真是一句话点醒梦中人。我蓦然发现,*日里回家时放好了的拖鞋,茶几上晾好了的茶水,下雨天门口摆好了的雨伞,竟然都是妻子的一片深情。可我呢,却大大咧咧,视而不见,不懂得将心比心……
想到这儿,我惭愧极了,赶忙把我已过了凉水的饺子端给妻子:“我这碗已经不烫了,你先吃吧。”
妻子笑了:“你少在爸妈面前装蒜了。”
爸爸也笑了:“能下决心装一辈子,就是个好丈夫了。
汉语版:圣诞快乐!江西版:生蛋快落!闵南语:心蛋快裸!英文版:哈皮克瑞死么死!俄语版:买个萝卜切吧切吧炖了吧!韩语版:空起哇 撒起哇 哭死米塔 日文版:锅你得洗哇 碗你得洗哇 盆你得洗哇 锅碗盆你得洗哇~~
圣诞节的来历 圣诞节这个名称是基督弥撒的缩写。弥撒是教会的一种礼拜仪式。耶诞节是一个宗节我们把它当作耶苏的诞辰来庆祝,因而又名耶诞节。这一天,世界所有的基督教会都举行特别的礼拜仪式。但是有很多圣诞节的欢庆活动和宗教并无半点关联。交换礼物,寄圣诞卡,这都使圣诞节成为一个普天同庆的日子。 圣诞节是基督教世界最大的节日。世纪初,月日是罗马帝国东部各教会纪念那稣降生和受洗的双重节日、称为主显节,亦称显现节即上帝通过那稣向世人显示自己。当时只有那路拉冷的教会例外,那里只纪念耶稣的诞生而不纪念那稣的受洗。后来历史学家们在罗马基督徒*用的日历中发现公元年月日页内记录着:基督降生在犹大的伯利恒。经过研究,一般认为月日伴为圣诞节可能开始于公元年的罗马教会)约在公元年传到小亚细亚的安提阿,公元年传到埃及的亚历山大里亚,那路撒冷的教会接受得最晚,而亚美尼亚的教会则仍然坚持月日主显节是那稣的诞辰。 月日原来是波斯太阳神(即光明之神)密特拉()的诞辰,是一个异教徒节日,同时太阳神也是罗马国教众神之一。这一天又是罗马历书的冬至节,崇拜太阳神的异教徒都把这一天当作春天的希望,万物复苏的开始。可能由于这个原因,罗马教会才选择这一天作为圣诞节。这是教会初期力图把异教徒的风俗*惯基督教化的措施之一。后来,虽然大多数教会都接受月日为圣诞节,但又固各地教会使用的历书不同,具体日期不能统一,于是就把月日到第二年的月日定为圣诞节节期(),各地教会可以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在这段节期之内庆祝圣诞节。自从月日被大多数教会公认为圣诞节后,原来月日的主显节就只纪念耶稣受洗了,但天主教会又把月日定为三王来朝节,以纪念耶稣生时东方三王(即三位博士)来朝拜的故事。随着基督教的广泛传播,圣诞节已成为各教派基督徒,甚至广大非基督徒群众的一个重要节日。在欧美许多国家里,人们非常重视这个节日,把它和新年连在一起,而庆祝活动之热闹与隆重大大超过了新年,成为一个全民的节日。月日的主要纪念活动都与那稣降生的传说有关。 耶苏的出生是有一段故事的,耶苏是因着圣灵成孕,由童女马利亚所生的。神更派遣使者加伯列在梦中晓谕约瑟,叫他不要因为马利亚未婚怀孕而不要她,反而要与她成亲,把那孩子起名为耶苏,意思是要他把百姓从罪恶中救出来。 当马利亚快要临盆的时候,罗马**下了命令,全部人民到伯利恒务必申报户籍。约瑟和马利亚只好遵命。他们到达伯利恒时,天色已昏,无奈两人未能找到旅馆渡宿,只有一个马棚可以暂住。就在这时,耶苏要出生了!於是马利亚唯有在马槽上,生下耶苏。后人为纪念耶苏的诞生,便定十二月二十五为圣诞节,年年望弥撒,纪念耶苏的出世。 圣诞节便是於十二月二十五日纪念耶苏的诞生,但真实的诞生日就没有人知道了。十九世纪,圣诞卡的流行、圣诞老人的出现,圣诞节也开始流行起来了。 圣诞夜:根据耶稣诞生在夜里这种说法。圣诞节的庆祝活动也从月日夜间开始,半夜时分达到最高潮。这一夜就被称为圣诞夜。 圣诞树: 据称,圣诞树最早出现在古罗马月中旬的农神节,德国传教士尼古斯在公元世纪用纵树供奉圣婴。随后,德国人把月日作为亚当和夏娃的节日,在家放上象征伊甸园的乐园树,上挂代表圣饼的小甜饼,象征赎罪;还点上蜡烛,象征基督。 到世纪,宗教改革者马丁。路德,为求得一个满天星斗的圣诞之夜,设计出在家中布置一颗装着蜡烛的圣诞树。不过,西方关于圣诞树的来历流行着另一种说法:有个善良的农民,在圣诞节那天,热情地招待了一名流浪的孩子,临别时,孩子折下一树枝插在地上。 树枝立即长成大树,孩子指着这树对农民说,每年今日,树上都长满礼物,以报答你们的盛情。所以,今天人们所见的圣诞树上总是挂满了小礼物。 圣诞大餐: 圣诞节作为一个隆重庆祝节日,不能少了好吃美味食品。圣诞节火鸡大餐就是例牌主菜了,以前的人们或许会用微波炉自己做,现在的人们过节好多就是在外面餐馆里用餐了,商家们也会利用机会赚顾客们的钱,当然还有许多圣诞节食品,姜饼、糖果等等了。 圣诞: 圣诞节必不可少的节目,有家庭式的,朋友式的,情人式的各种歌样。一种友情,亲情,爱情聚会的好时光。戴着圣诞帽,唱着圣诞歌,说说大家的圣诞愿望。 圣诞帽: 那是一顶红色帽子,据说晚上戴上睡觉除了睡得安稳和有点暖外,第二天你还会发现在帽子里多了点心爱的人送的礼物。在狂欢夜它更是全场的主角,无论你去到那个角落,都会看到各式各样的红帽子,有的还有帽尖发亮的,有的是金光闪闪的。 圣诞袜: 最早以前是一对红色的大袜子,多大都可以,因为圣诞袜是要用来装礼物的,小朋友最喜欢的东西,晚上他们会将自己的袜子挂在床边,等待第二天早上的收礼。要是有人圣诞节送小汽车那怎么办?那最好就叫他写张支票放进袜子里好了。 圣诞卡: 是祝贺圣诞及新年的贺卡,上面印着关于耶稣降生故事的图画,以及庆祝圣诞、新年快乐之类的祝愿的话。 报佳音: 圣诞夜指月日晚至日晨。教会组织一些圣诗班(或由信徒自发地组成)挨门挨户地在门口或窗下唱圣诞颂歌,叫作报佳音,意思是再现当年天使向伯利恒郊外的牧羊人报告耶稣降生的喜讯。 报佳音的人称为,这项活动往往要进行到天亮,人数越来越多,歌声越来越大,大街小巷满城尽是歌声。 颂歌: 圣诞节时唱的赞美诗称为圣诞颂歌。圣诞颂歌很多,曲谱多取自着名音乐家的名作。经常唱的有《普世欢腾,救主下降》、(!)、《天使歌唱在高天》()、《缅想当年时方夜半》()、《美哉小城,小伯利恒》()、《牧人闻信》()、《远远在马槽里》()、《荣耀天军》()、《听啊,天使唱高声》()、《圣诞钟声》()、等等其中以《*安夜》()最为有名。 据说,年在奥地利一个名叫奥本多夫的小镇上住着一个默默无闻的乡村牧师一摩尔。这年圣诞节,摩尔发现教堂里管风琴的管于被老鼠咬坏了,修理已经来不及了。怎么庆祝圣诞呢?摩尔为此闷闷不乐。他忽然想起《路加福音》里记载着,耶稣降生时,天使向伯利恒郊外的牧羊人报佳音后,高唱颂歌:在至高之处荣耀归于上帝,在地上*安归于他所喜悦的人。他灵机一动,根据这两句经文写成一首赞美诗,取名《*安夜》。 摩尔写好歌词后拿给本镇小学教师葛路伯看,请他谱曲。葛路怕读完歌词很受感动,谱好曲,第二天在教堂里演唱,大受欢迎。后来有两个商人路过这里,学会了这首歌,他们为普鲁士国王威廉四世演唱,威廉四世听后大力赞赏,下令把《*安夜》定为全国教堂过圣诞节时必唱的歌曲之一。 此外,有条件的教堂每年圣诞节时还会演唱德国着名音乐家韩德尔的《弥赛亚》(又名《救世主》)等音乐作品,通过这些音乐崇拜活动来加强节日的喜庆气氛。 圣诞老人: 圣诞老人原指公元世纪时小亚细亚专区的主教尼古拉,他因和蔼可亲慷慨济贫万里闻名。到了世纪,东方把他尊称为圣尼古拉。由于民间有关尼古拉的传说中,都联系到少年儿童和礼物,从此,圣诞老人便成为专门在圣诞节向孩子们送礼物的慈祥老人的形象。到了世纪,通过文学和绘画,圣诞老人逐渐成为身穿红外衣的白胡子、白眉毛老人形象。 圣诞礼物: 据《圣经》记载,来自东方的圣人在耶稣降生的时候赠送礼物,这就是圣诞老人为儿童赠送礼品*俗的由来。英国少年儿童在圣诞前夕把长统袜子放在壁炉旁,相信圣诞老人在夜里会从大烟囱下来,给他们带来满袜子的礼物。法国的少年儿童把鞋放在门口,让“圣婴来时把礼物放在鞋里面。”
有时候,我选择愿意原谅你,是因为我不愿意失去你。
如果你不喜欢真实的我,那么你挑一个躯壳,我表演给你看。
有时候,你的一句话可以让我回味几天。有时候,你的一句话也可以让我失望几天。因为,这就是在乎
有时候,真的想来一个绝症,看看到底有谁真正关心我。
我希望我跟你的名字能写在一起。不管是在婚礼的喜帖上,还是在葬礼的墓碑上。
不是除了你,我就没人要了。只是除了你,我谁都不想要。
我想你的时候,你会像鬼一样出现。
有多少人的每一句‘祝你幸福’后面都藏了一句,‘我依然爱你,回来好吗。
我很*凡,但我独一无二。
歇斯底里的只想你相信我一句话:“你若一直在,我便一直爱。”
小时候画在手上的表没有动,却带走了我们最好的时光。
以后继续做回那个爱笑的孩子,只是笑的有些落寞。
要的不是我爱你,我养你。而是,在一起,老了有你。
所谓坚强,就是自己跟自己装逼。
想不哭出来其实挺简单。第一步,抬头,第二步,闭眼。这样眼泪就都流进心里了。
我们是一个圆。走了谁都是残缺。
就算我很开心很开心,但也总会有一个人的名字让我立刻停下笑容。
女人,最重要的是安分守己。男人,最重要的是独宠一女。
忘=亡+心。要让我忘记,除非心死了。
如果我的生命是个笑话,你就是我生命里唯一的真实。
有的时候觉得时间可以带走很多,可以带走我们的曾经,现在和未来。
当你失去我的时候,你就会明白没有谁会像我这般对你。
这一生,总有那么一个人,老是跟你过不去。你却很想跟他过下去。
在我们懵懂的时候,总会有那么一个人,为他犯贱很多年。
如果你不笑我跑调,我会给你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情歌。
我想要强大到任何事情都无法破坏我内心的*和。
有时候我不说话并不是心情不好,只是想静一静,一个人就好。
据说不想读书的孩子都是好孩子,这证明他们在校没有对象。
如果你喜欢她,我放你跟她走,后会无期。如果你喜欢我,我便跟着你走,不离不弃。
你要敢把以后的幸福都搁我身上赌,我就敢豁了命陪你到最后不让你输。
我也希望在我难过时有一个人能跟在我身后,哪怕一言不发。
有些人,嘴上说着在乎我,其实对我是不屑一顾。而有那么些人,我说着不在乎,却是比谁都重要。
对我好的人,我虽然不会刻意的去说。但我会都记在心中。
有时候,我们把签名改的那么频繁,只是想让别人知道你的心情。可是我们却忘了,也许别人根本没有在意你。
我希望找到一个每天对我说早安、晚安的人,一个担心会失去我的人。
要记住每一个对你好的人,因为他们本可以不这么做的…
我很想知道,当我的名字滑过你耳朵,你脑海中会闪现些什么。
你那么*凡的名字却影响我那么多的情绪。
每次都故作镇定,把自己折磨的狼狈不堪,然后还强颜欢笑的说:我很好。
我喜欢那些让我笑起来的人,就算是我不想笑的时候。
不想做你爱的第一个,只想做你爱的最后一个。
喜欢你的人很多,不缺我一个。我喜欢的人很少,除你就没了。
我想要的不过是一个,不管多难却始终在我身边的人。
我不在乎别人怎么评论我,我只在乎我怎么做我自己。
才发现,打不通你电话时,和我说“对不起”的总是移动
我多余嘛? 其实我不多余。 世界就一个我,哪能多余呢?那叫唯一。
有一天,那个人走进了你的生命,你就会明白,真爱总是值得等待的
小学上课费嘴,初中上课费笔,高中上课费脑,大学上课费流量。
痛不痛只有自己知道,变没变只有自己才懂。
星期五总是等的那么漫长, 星期一总是来的这么速度
被特别在乎的人忽略,会很难过,而更难过的是你还要装作你不在乎。
我想拥有一家书店,她的名字叫做;再见,时光。
或许她起初并不大,可能只有几十*米,但是她一定很可爱,很漂亮。我的顾客们都会喜欢她,因为她给予顾客们安静,甜美,温馨的味道,是褪去繁华,欲望,竞争之外的精神家园。
她一定有一块漂亮的招牌,略带古朴韵味儿,而又端庄大气。外围的装修一定不是水泥,地砖,或许会装饰上苍劲的松树皮,而剩下的松木就用来做椅子或者书架,时时散发着松木香味。各式各样的书架周围,一定得有舒服的大沙发,供朋友们看书之用,我还会设计出隔间来,专供顾客们交流读书心得。
书店出售咖啡,牛奶,和奶茶,自然清茶也是必不可少,并提供特定时段免费续杯,这些杯子都是书店特别定做的马克杯或者简单漂亮的透明玻璃杯,当然如果顾客喜欢的话,是可以单独出售的,或者买书后只需要出少量的钱就可以得到心爱的杯子,又或者你买了足够的书,我们会奉送啦!
我们装书的袋子也是特别定做的环保纸袋哦,印有我们简单的LOGO,双手奉上顾客心爱的书籍,附上一句;“欢迎下次光临!”和一朵微笑。我家免费提供纸笔,供顾客摘抄下自己喜爱的文字,纸和笔也都是独家的哦!?
小孩子们怎么办呢?给他们一片独立的天空,尽情享受书籍带来的无穷欢笑吧!
那么,我的员工呢!?不需要浮云般的文凭,最最重要;热爱书籍,热爱自己的工作,要有自己的独立思想,有个性,能为书店的发展壮大出力,热爱自己的同事。 我们会一组人负责一个版块,比如青春文学,历史,经济.....需要你对自己版块的非常了解,至少读过10本以上自己版块的书籍,并且都应该有自己独到的体会和见解,能够在顾客需要的时候马上找到,或为顾客推荐自己喜欢的书籍或者作家.
再见,时光。能让顾客真正体会到,与尘世说,再见;与时间说,再见。所有的烦恼都在书页翻动中渐行渐远,另一片苍穹在一页页白纸黑字间渐渐清晰,带着甜甜的微笑跨过店门时惊奇地发现,太阳早已经西斜了。
再见,时光。。。
或许刚开始,我家的书店会亏本。但是,这只是个假象,无形的资产并不会体现在你的银行存折上的***数字上。顾客对小店的喜爱全写在脸上。。。
哦,对了。一定得有一个顾客意见册,要知道,顾客并不仅仅是顾客,而是小店的挚友,而小店也不仅仅是小店,而是结交志同道合的书友的好去处。朋友一定会为朋友的发展和成长竭尽所能的...
目前的小店还只是一只可爱的蛋,而我相信那只破壳而出的雏鹰一定会在大家的精心呵护下羽渐丰满,翱翔碧空的!
因为我是木偶,我只有笑脸,你看不到我哭泣。
我想我是海,漂泊中的海。多少年后,我伫立在和你相遇的那条羊肠小路,花已在彼岸凋零,落叶见证了春的繁华。
我又做了那个梦,我只是一个木偶人,我不敢对你说谎,一旦说谎我的鼻子会变长,我常常梦见你,在花丛中,陌上生风。
我觉得我还是个孩子,我为你
诗,为你送花,为你哀愁,我躲在黑暗的丛林中你看不到我的悲伤,我觉得孤独才会爱我。
我是一位多情的追求者,就让我为你唱一首歌吧,还是在一个你看不到的小角落,这淡淡忧伤的乐章,这如同夏风般路过身边不经意的微凉。
我是自由的,最起码吧。我是一名幻想家,幻想着这个世界的另一锻应该有我想追求的生活,不再有这么多压力,不再有这么多忧伤, 就像鸟儿一样。
我还在这里等待你,等待我的梦想实现,等待我的你转身,等待你笑脸如花,等待这点淡淡的,淡淡的香。
我在追求什么,我在爱着什么,我在笑着什么,我又在悲伤什么呢? 亲爱的,你并不知道,此刻,你就在我梦中。
我愿意和你一起生活,去一个南方小镇,没有寒冷的北风,只有泉水叮咚,锁住时光,锁住你我,可是这个梦醒时刻,我发现牵着的依然是我的手。
我是一只被囚禁的鸟,一场华丽的冒险后,我就这么的,在灰色的天空下,在碧海深处,在月光之中,眯起眼睛,等待朝阳升起,等待暮色四合···
我有着一个永远不会哭泣的脸庞,我有着一颗永远不知疲惫的心,我有着一个永远为你的意志,你说的,我都能做到。
我布下了天罗地网,只求捕捉到你的心,因为我是海,一个澎湃的大海。我是木偶,心若火焰。
动漫作品《中二病也要谈恋爱!》中女主角。高中一年级学生,现役中二病患者。勇太的同班同学。右眼带着眼罩,遮住戴着隐形眼镜金色虹膜变色片的右眼。皮肤纯白、个子娇小的短发少女。
电视动画
动画剧照(80张)开学前两天入住姐姐十花的公寓——勇太家的楼上。自我设定为“邪王真眼使(邪王真眼の使い手)”的现役中二病患者。会像是小学生一样穿暴走鞋。身材娇小、皮肤白皙的美少女,班上男生全员投票的“可爱女生锦标赛”中获得第四名。虽然是个美少女,但是在数学上简直是毁灭性的无能。在英语方面稍显无能,在远东魔法午睡结社之夏(极东魔术昼寝结社の夏)成立之初,为了通过5个人限制成立社团,有过精神分裂成凯特林奇怪表演,但是却没能听懂老师的“What do you think of Rikka?”。除了裁缝之外,其他能够表现女孩子个性的技能直接全部为0。
因为“红色的果实会降低魔力”这样的理由,不喜欢番茄之类的食物。(妄想)以名为“漆黑泽克斯原始型第二(Schwarz Sechs Prototype Mark II)”的自动伞为“武器”,拥有名为“永恒之枪”的攻击和“漆黑伞盾”的防御。与勇太、五月七日、凸守、丹生谷等人组建同好会“远东魔法午睡结社之夏(原文:极东魔术昼寝结社の夏)”。
在刚开学时因为发现了在阳台上说着中二病台词的勇太而使其与六花订立了契约(在最终第12话里,午睡前辈透露出,六花是因为两年前搬到勇太的楼上时,看见勇太的中二行为,才模仿成为中二病的),更是在与勇太的相处中慢慢喜欢上勇太,并在动画后期(第10集)与勇太订下了“恋人”的契约。
父亲在三年前突然离世,六花却至今无法接受这个事实。相信父亲在“不可视境界线”另端的*行世界,为寻找“不可视境界线”而患上中二病,祖父一直都反感六花的中二病。在与祖父母生活了两年后搬去与姐姐十花同住,成为勇太的邻居。在班级里存在感稀薄。这让六花感觉很孤独,直至遇到勇太才感受到被照顾的温暖。
黑猫不睡(一)
我站在绿成一片模糊的高草中,抱着那只喜欢望天的幼小的黑猫。我穿着白得很柔和,白得可以与云朵没有界线的长裙,纤细的白色流苏同纤细的绿色高草相纠缠。我身后是爬满野蔷薇的半壁墙。我有着与花朵很相称的新鲜的笑。——这是一张晨木为我拍的照片
其实我不算美,但是我认为自己很美。晨木也认为我很美。我想这足矣。
在这个下着大雨的午后,我回到了这个城市,回到了城郊的旧家。我撑了把艳橙的伞,在没有阳光的日子,用它的暖橘色慰藉自己。然后我就在距家五米远的电线杆上看到了这张自己的照片。雨水在我的那张脸上蔓延,微笑好像已经褪了色。一张寻人启事。是晨木在发疯似的找我。
重要。我思考着这个词的意思。我承认被这张寻我的照片感动了。我想丢掉伞,抱着电线杆痛哭。晨木淡淡的肥皂香味似乎在迫*,他可能在唤我。小公主,他说,继续相爱吧。
我不能。因为心里有一只猫昼夜不睡,不休地唱着。它是黑的,黑得叫人心疼和绝望。它是我的墨墨。它不是一只九命的猫,它只有一条命,而且它死了。它是我和晨木无法愈合的伤。
我没有将那张启事看完,转身,逃开。家里的墙壁保持着我曾经粉刷的天蓝色,透着无处不在的冷气
黑猫不睡(二)
我生活在一个男尊女卑的家庭里。我的父亲走路昂着头,声音洪亮。他从不挤公车,也不会去集贸市场买菜,他在愤怒的时候,会扯起我母亲的长发打她。但我的母亲依旧蓄着顺顺的长发。她穿着围裙抑或棉布衬衣,做复杂的饭,种一园子的花,被父亲养在家里,笑和哭都很淡。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学会用恭敬和恭维的语气同父亲讲话,并在他爆发的前一秒逃走。
我养了一只叫墨墨的猫。她夜一般地黑,眼睛很亮,总是惊恐地睁大,很少睡觉。我想这样的黑色使我安静和沉沦。我带着她在夏日的高草里奔跑,在幼儿园的秋千上对着落日数秒。她是我体外的灵魂。
我的父亲在我第一次把她抱回家的时候就警告我,黑猫是不祥物,如果因为这只猫给他添了麻烦,他不会放过我。我和墨墨这两个小孩在低低的屋檐下生活得压抑而战战兢兢。我想这可能是墨墨极少睡觉的原因。
黑猫不睡(三)
有着威廉王子式笑容的晨木住在隔壁,和我上同一所高中。他喜欢摄影和兵器杂志,喜欢穿牌子在左下衣角的T恤,喜欢天空、麦田和海。
但后来他说他最喜欢的还是我。晨木说,小公主,让我们在还是孩子的时候就相爱,步步走到终老吧。 从来没有人用小公主称呼我,我在家里、在学校里都更像一个没有资本发展为王子妃的灰姑娘。我揽着墨墨,惶恐地问,你也会爱我的猫吗,你会不吼我不骂我永远疼我吗,你会扯起我的头发打我吗,你会总让我穿着围裙,守着家吗,你可以给我一个热乎乎的家,并同意我把墙壁刷成蓝色吗?
他说,小公主,我会让你住在蔚蓝的宫殿里,穿一尘不染的长裙,把墨墨喂成走不动的小猪。
我喜极而泣。我想晨木将永远把我和墨墨裹在幸福里,我可以不像我那个正在家里给她男人换拖鞋的母亲一样,活得那么隐约。
我固执地养着墨墨,我固执地爱着晨木。
有一天母亲做饭时,我倚在门边,对母亲说,我喜欢晨木。母亲呆板地笑了。你得先学会做饭,带着油烟味的她说:这将是你的事业。
黑猫不睡(四)
父亲骤然失了业。祖母染了不知名的病就死了。我在她的葬礼上对着这个为丈夫和儿子做了一生奴隶的老女人流尽了泪,也为我和墨墨的命运流泪。我的父亲像颗吐着火芯的炸弹,随时可能宣告我们的末日。 墨墨到了**期,睡得更少了,在夜晚瞑瞑地睁着眼睛,凄烈地叫到天明。我经常带她出门散步,在心里念:墨墨,快些找到自己的爱人,你的叫声迟早会引爆我的父亲。
终于在一个死寂的夜,墨墨不休的叫声像刀锋割裂了我的肌肤。父亲蓦地从床上坐起来。他奔到客厅,然后是墨墨声声死亡边缘的叫声。我飞跑过去,我母亲的男人——我只有这样称呼眼前这个凶悍的疯子——正开了门,企图用脚把墨墨踢出门去。墨墨倒在门边,用爪子扒紧门不肯走。她的肚子被踢,她的头骨被踢,她的脊背被踢,她的尾巴一动不动,像根麻木不仁的绳子。她在一连串的踢打中不能睁眼、不能呼吸,她坚持不放开爪子,不逃离。她惟一可以做的只有流血。傻墨墨,快放开门逃命吧,这样的家不值得你留恋。固执只会送了你的命。
我立刻伏倒在地上去抱住那个可怕男人的脚,那只脚以惊人的频率蹂躏着垂死的猫。那脚向后踢开了我,雨点般的一下下踢向我。我撞到了墙角,头颅像朵绝望中绽放的花。亲爱的墨墨,我或者也快要死了。我眼前越来越黑,我看到母亲在轻微地制止父亲,她带着犹豫和怯懦。我呼唤着晨木:晨木,你是超人,你来救墨墨啊。我在绝望中昏厥。我的梦里有黑得与夜没有界线的墨墨在唱歌。晨木抚着我的脸说,小公主,墨墨不会死,你醒来吧。
醒来时又是很亮的一天了。母亲守在床边,悲哀依旧是很淡的那种。我瞪着她,不敢问出那个有关生死的问题。她说墨墨没死,晨木在看着她。
墨墨依旧没睡。她躺的白色毛巾上布满深深浅浅的血迹。她团缩着身子,像朵开败的绒花。她的嘴合不上了,猫所特有的四颗锋利的长牙齿全断了,剩下参差不齐的血淋淋的牙茬。她从此哑了,她不会叫也不会唱了。她很难站立,前腿断了,小爪子在剧烈颤抖。她用血舌头舔着我的手指,脱落了毛的尾巴摇得像面投降的旗帜。我泪如雨下,小墨墨,你应该逃的,你还那么小,还没做母亲就伤成这样。
我转身扑在晨木怀里,我说:爱我,就带走墨墨。
黑猫不睡(五)
墨墨被安顿在晨木家。她可以康复到一颠一颠地缓慢走路了。我们给她找来一只安静的白色公猫做配偶。残缺的墨墨很快怀孕了。
我无法逃离这个无能的母亲和残暴的父亲圈起的家。我不再跟父亲讲话,也极少跟母亲讲话。每一天我最大的快乐就是放学后去晨木家看墨墨。
晨木的脸色很暗,很像我的父亲。他的父亲出了车祸,肋骨被撞断了。他第一次从医院回来,就冷着脸对我说:大人们说得没错,黑猫只会带来厄运和灾难,你家人,我家人,甚至连她自己都逃不了。
我说,晨木连你也这么说,她只是只简单的猫,她没有魔力,她连自己也保护不了。你答应过我好好照顾她,如果你还爱我。
冬天到了,墨墨的肚子很大了。晨木的父亲仍旧不好。晨木开始冲着我大吼大叫,他忘掉了曾经的誓言,墨墨也已经成了他的负累。我开始像母亲对父亲那样对晨木。帮他做饭给医院的父亲,帮他安慰憔悴的母亲。我一声不响地任由他骂,扫起他摔的一地玻璃碎片。
在一个下着大雪的夜,我又梦见了墨墨,她开口唱了。墨墨还对我说,知道吗,我很累了,我想睡了。 第二天的清晨没出太阳,我在院子里扫雪。晨木走向我,面无表情地告诉我,他昨夜把墨墨赶出了门。我停下来,静止。我说,晨木,你在开玩笑吗,昨晚有那么大的雪,墨墨怀着孕,她没有牙齿,走路也走不稳,甚至连求救声也发不出——我知道这不是玩笑,我说着说着就哭了。我想了想,满怀希望地问,是不是她一直在门口没有离开,你今天早晨又把她抱进了房间?不是,晨木说,我昨晚抱着她去了很远的灌木丛,从那里扔下了她。我母亲说扔了她,父亲的病就会好。
同一个晨木,说要给我公主似的生活,说永远疼我,说要把墨墨喂成走不动的小猪。他是拯救我的神啊,他也一度拯救了我的墨墨。此刻的他,隔世的表情,扭曲的脸孔。我的晨木我已无法看清。
我乞求着晨木,这个胸中已无爱的人,带我去那片灌木。不然墨墨会冻死,或者饿死。
我就是想让她死。晨木说。
黑猫不睡(六)
我找了很远很远,找了很久很久。墨墨像那场雪一样,化没了。我的王子也携着诺言随冬天远离了我。我永远是孤独的无法蜕变的灰姑娘。
初春,幼儿园开学了。一个曾见过我和墨墨的小女孩跑来找我。她哭了。她说幼儿园一个假期没有人,开学后他们在后院秋千边发现一具猫尸。她说好像是墨墨。
我又看到了我的墨墨。她撑开身子躺在化雪后潮湿的泥土地上。周围是小桃花般的一串脚印。她的身体狭瘦,肚子是瘪的——她应该生下了孩子。她周身布满黑色的蚂蚁,在吃她。她的身子早已被掏空了。眼睛也空了,蚂蚁从她的眼窝里爬进爬出。她死的时候应该依旧睁大着眼睛,瞑瞑的。
那个小女孩躲在我身后怯怯地哭,她问我,小黑猫是在腐烂吗?我蹲下来,像过去揽住墨墨一样揽住她。我说,腐烂其实一点也不可怕,我们活着,也一样在腐烂。人的一生其实就是一场腐烂。
墨墨没有找到回家的路,但她找到了我们常来看夕阳的秋千。好墨墨。
墨墨一直都不睡,一直都很累。现在她终于睡了。墨墨,在梦里穿梭的感觉一定很好吧。
我又在心里说,与墨墨非亲非故的蚂蚁在吃着墨墨,可是我最爱的晨木也在啃噬着我的心。我爱的男孩答应照顾我爱的猫,他照顾着她睡去了。
我的猫不是一只九命的猫,她只有一条命,并且她死了。
黑猫不睡(七)
我的父亲很快有了新工作,有了很多钱。他得意洋洋地说是因为墨墨死了。
我还是用了他的钱,去了一个遥远城市的一所寄宿学校。那个城市从不下令我伤心的雪。
父亲也带着他温顺的妻子迁到了美丽的海滨。
临走的时候,我把房间刷成了天蓝色。一辈子,晨木都不可能给我一个这样蔚蓝的家了。
我没有同他告别,因为无所谓再相聚。
今天我又鬼使神差地回到这里。晨木早就搬走了,这里看起来像一片废墟,我甚至可以相信绿色高草里隐埋着坟墓。我把自己关在房子里,想念墨墨,也想念晨木。
下了三天的雨。我不能遗忘那张启事——王子没有忘记他的灰姑娘,他用一张照片代替水晶鞋在寻找她。我忍不住又去看那张可爱的照片和晨木留下的只言片语。雨水洗白了照片,整张启事缺了一半。但我还是看到至关重要的一行字:小公主,我找到了墨墨的孩子们,我一直养着它们。
那一刻我想可能雨停了,出彩虹了。是的,晨木还是有爱的,爱我,也爱墨墨。也许我永远都不会原谅他,但眼下我想见见他和墨墨的孩子。我在启事上寻找晨木的地址,只有赫然的地址两字,后面的内容都被雨水打落,不知漂去何方了。
天意弄人。
我伫立在疯长的野草中间,幻听中的猫又开始了不朽的眠歌。晨木,我们还会相逢吗?
(仅以此文祭奠我死去的爱情)——张悦然
有这么一个地方,叫“万圣节城”。里面的子民都非常本分勤恳,他们全部的生活意义就是为一年一度的万圣节日准备丰富的节目。为了完成一个精彩的鬼节,它们总是早早开始策划、筹备、分工……每年的节日表现都很完满,能把人类的孩子吓得死去活来。这一切,归功于它们的首领:
南瓜王,JACK。
BUT,无敌~~~是最孤独……
南瓜王风魔万千鬼女鬼婆,深受百姓爱戴,可他心里却充盈着无名的空虚和寂寞。月下山巅,南瓜王孤独地歌唱。
他彷徨地独自走啊走啊,直到他发现了一个奇妙的入口,那里通往的是“圣诞节城”。那里的一切都显得如此新鲜特别。无论是小矮人们堆雪人,还是给松树悬挂彩灯,或者互相赠送礼物等,在JACK的眼中都那么不可思议。这是一个全新的天地,JACK感到自己心里的空虚一扫而空。
当万圣节城的公民一团乱地寻找南瓜王JACK的时候,他施施然开着雪橇车回来了。他动用“科学手段”研究那些从圣诞节城带回的彩灯、礼物、玩具等物件,最后定下一个伟大的决定:要筹备出一个圣诞节。
万圣节城的公民们紧张地开始工作了。他们模仿圣诞节城里带回的玩具进行流水作业。JCK还委托鬼科学家给他制造可以跑到天上去的鹿和雪橇车。可以想象到,这些玩具被没什么思考能力的鬼城公民们仿制后通通带上了万圣节的特征:礼物盒的形状是棺材,洋娃娃成了鬼娃娃,弹簧小丑做成了咬人的鬼头,彩纹袜用贪吃蛇来代替……
JACK穿上了红衣服,戴上了白色的假胡子,坐上机器鹿(只有骨架)拉的车,高兴地在圣诞节出发了。他兴高采烈地学着圣诞老人一样从烟囱里进入人类的家庭,放下“礼物”。那些有惊悚意味的礼物带来了越来越大的恐慌,大家都在说:来了个可怕的冒牌货!而JACK还以为自己给孩子们带来了欢乐。
直到JACK被人类的大炮击落,坠落在墓园里,他才醒悟了:他只能是一个南瓜王,能把圣诞节打理好的,只有真正的圣诞老人。
JACK赶回万圣节城,把被他绑架回来的圣诞胖老头解救了出来。之所以说“解救”,因为城里有比南瓜王更邪恶的强大的家伙。圣诞老头赶紧去收拾局面,还原了一个正常的圣诞节。
南瓜王JACK无疑是一个勇于求新的家伙,他不满足于现状,积极思考和探索,敢于创新,并热情高涨地付诸行动。可是,方向错了的话,一切都错了。可幸的是,JACK反省得很快。他毕竟是个聪明的领袖角色。
南瓜王只能是南瓜王,正如圣诞老人只能是圣诞老人。
有时候,我们真的无法用努力改变什么。
是这样吗?
【苹果】
苹果是个好东西。
尤其是在冬天,苹果属于暖性水果。每天一个苹果,即可防寒也可瘦身哟~~
【痘】
我推荐你们用几款牌子的洗面奶、
相宜本草
Snoopy
屈臣氏
至于用法
一瓶控油的洗面奶,每周洗4、5次,不要多洗,每次洗面奶在脸上时间不要超过45秒,要冷水洗干净。
为了你们的美丽,坚持吧
【头发】
染得是好看。烫的是好看。可是他对你的头发造成的伤害却很大,
黑色最好看。如果你的头发不黑,相信你的爸妈说过经典的一句话。多吃芝麻~~
【气质】
每一个女孩,必有的就是气质。如果没有气质,长得再好看也没用。完全白搭。
走路挺胸直背,微笑。不要总是摆着苦瓜脸跟谁欠你钱一样,有人认为是装酷,其实是2B~
【爱情】
一些女生,分手了。哭得死去活来,这有什么好哭的。女生本来就是高傲的姿态,凭什么低声下气求着男生留下来?不要过分留恋一段爱情OR一个人,你知道错过了就是错过了,挽回不了的。就当丢弃一个布娃娃送给穷孩子。不要死乞白赖的赖着他~
【头发】
当你的头发出现分叉时,使用潘婷CLINICARE发尾分叉复合精华乳,将他涂抹在分叉的发梢,立即就会让分叉的发梢符合,给头发瞬间保护,长期使用对头发非常的有好处~~~
【护肤】
沐浴液:要挑适合自己的,尽量不要买有太多香味的。洗发露也是。
润唇膏:推荐曼秀雷敦
洗完澡擦得:推荐强生。
洗面奶:L上说过。
想拥有漂亮的美腿么。作为学生党,我们天天都要坐着学*。腿自然会粗,有了我给你的方法,你也不用去羡慕别人的腿叻~
1踮脚、原地跳,坚持久了腿型会很好看而且会瘦
2坐着,把双脚抬起来,一组3分钟,一小时2组。
很快就能见效果,不过要坚持哦~~
彼岸的花朵盛开如云,花开一季,一季凋零,你在遥远的彼岸那边,我在彼岸的这边,中间隔着我们永远也渡不过去的河。九月就像是一个温婉恬静的女子,不温不火,不吵不闹。她没有春的花枝招展,夏的热力四射,冬的冰霜傲骨,亦没有十月的冷艳,十一月的凄凉。这样的天气是最适合漫步,整理那些被夏天扰乱的思绪。
我说人生啊,如果尝过一回痛快淋漓的风景,写过一篇杜鹃啼血的文章,与一个赏心悦目的人错肩,也就够了。
所谓心事,不过是不如己意,那就是我执,执著于自己描画的理想,一有落差,即生烦恼。我与你,不过是擦肩而过,然后你停留在了我心底,而已。
你必须坚强,没有人会懂得你到底有多痛。你必须坚强,没有人会懂你到底要怎么继续生活下去。你必须坚强,没有人知道你经历了怎么样的生活。你必须坚强,没有人知道你微笑背后所隐藏的伤痛。你必须坚强,没有人知道你在想哭的时候却发现原来早已没有了眼泪。你若不坚强,谁替你勇敢?
影片的主角是一个叫做杰克的11岁美国中西部的少年。他是家里三个孩子当中的一个。
一开始,世界上的所有事情对他而言都是惊奇的。他按照自己的想法和心灵的指示做事。他的妈妈教会了他用爱与仁慈去面对这个世界;而他的爸爸却告诉他,想要在这个世界里混下去,必须把自己摆在第一位。父亲和母亲都希望杰克顺从自己,处在矛盾之中的杰克只能靠自己的力量调节这两种相悖的思想。在目睹了饥饿、病痛以及死亡之后,杰克的心理受到了创伤,而且开始渐渐开始迷失自己。而这个世界上的曾经一度令人愉悦和欣喜的事情,也开始渐渐变得令人难以捉摸。
成年后的杰克生活得并不是太好。他丢掉了自己的灵魂,在当代社会中像一只无头苍蝇一样摸爬滚打。他希望能改变这个社会的面貌和他人的想法,可是到头来一切都是空想一场。他最终明白,无法改变社会的原因是,我们都是社会的一份子。于是,杰克开始换了一种眼光和角度来看社会。从新的角度看,社会里充满了奇迹、珍宝和无双的事物。现在的杰克已经准备好了去原谅自己的父亲,并且即将开始自己生命的新的征程。
在故事的结尾,杰克终于明白了生命的真谛,他理解了爱、美、善、真。杰克最终发现,他的认知的起点就来自于自己的家庭--那是他的第一所也是最重要的学校。在家庭里,他学*到了关于世界的真相、自我意识的起源,以及如何对这个世界施以博爱。
初时看到打扮得妖里妖气,人不人鬼不鬼的,心里免不了带点儿战兢,感觉她们恍如凶神恶煞的模样,担心自己瞅多了几眼会惹来“杀身之祸”!后来才发现实际上她们并不可怕,而且还很友善,乐意让人摄取她们的照片!这些青春少女,年龄介于12至16岁之间,大部分是中、高校女学生。这些少女们身上的服装,大多数是自己亲手制作的,只有一小部分的衣着是在原宿街上特别服装店购买的。在这里,一切就只有那么一个规则:没有规则。参与者有那么自由的创作空间,任随天马行空!衣服可以缤纷七彩,头发可以五颜六色,化妆可以五花八门,把自己的创作力发挥得淋漓尽致。有妖治的粉饰,也有较简单的摇滚打扮,任君鉴赏。
“跟涩谷的喧哗和混乱相比,原宿是个可以怀着轻松心情消磨一两小时的地方。
只要你步出模仿英国乡村风格兴建的原宿车站,便会看到已成原宿经典标记的一对惹眼招牌。穿过那条永远挤满人的小径,就是你在报纸杂志上,一定看过的人气热点竹下通。
原宿几年前的竹下通,主要售卖明星照片和偶像精品,随着明星精品店的没落,取而代之的,是很多很有看头的精品杂货小店。当然少不了为原宿族而设、售卖色彩极鲜艳夸张的奇装异服和银器的专卖店。普通人根本不敢穿在身上。
来到原宿,绝不可错过到LAFORET百货公司吸收最新潮流信息。 女孩子一头栽进去,就会如狼似虎地买买买,简直是一发不可收拾,简直是男人最痛。
真正的爱情,要懂得珍惜:没有谁和谁是天生就注定在一起的。一辈子不长,遇见心爱的人,是多么幸运的事。为何。不紧握着他的手呢。一辈子只爱一个人,并不丢人。心里知道,除了他还会有更优秀的人出现,可是一个人不能这么贪心。一颗心需要去温暖另一颗心,坦诚相待,这样才可以幸福。
如果你真爱一个人,就不要急于对他太好,你现在把一切都做到极致,以后怎么做呢,只能慢慢地不好了,就会让他对你越来越不如意。要让他知道你的缺与失,清楚你的喜与悲,假如他能够包容你的不足,你再渐渐展示长处,这样的爱情才能有好结果。爱情里是不能仰视的,卑微的爱情多半会夭折。
我希望我的爱情是这样的,相濡以沫,举案齐眉,*淡如水。我在岁月中找到他,依靠他,将一生交付给他。做他的妻子,他孩子的母亲,为他做饭,洗衣服,缝一颗掉了的纽扣。然后,我们一起在时光中变老。
日久生情,才是真的缘份。喜欢你的人,要你的现在。爱你的人,要你的未来。真正的爱情,不是一见钟情,而是日久生情;真正的缘份,不是上天的安排,而是你的主动;真正的关心,不是你认为好的就要求她改变,而是她的改变你是第一个发现;真正的矛盾,不是她不理解你,而是你不会宽容她。
不要失去之后才知道珍惜。最快乐的人不一定拥有一切最好的东西,他们只是充分珍惜了生命中所遇到的一切。因此,你的身边的存在才是最有价值的,留意这些人和事,去关照并去重视他们,日积月累,你就会获得更多“心灵财富”。
衣服上的补丁
他做生意发了财,成了个大款。
一天,他遭遇了一场车祸,好在事故不大,他只是划破了表皮。在等待维修车辆的时候,他忽然想到这附*是他父母的家,他已经很久没有回家看望父母了。在这个地方出了并不大的车祸,是不是父母在想着他,想让他回家一趟?他决定回去。为表孝心,他特意在父母家住了一夜。第二天走的时候,他接过母亲递过来的西装,发现衣服上破损的地方已经被母亲密密的针脚缝好。看着母亲通红的眼睛,他有些微微的感动,但又有些不以为然——他有的是钱,这衣服他回去就要扔掉了。
工作太忙,他回去后就把这件事给忘了,穿着那件缝了补丁的衣服在各种场所穿梭,还谈成了一笔久拖未决的大业务。一直忙到了晚上,他想起了身上穿的是件破衣服,就脱了下来,扔到了垃圾桶里。
第二天早上,他照例驾车到公司上班。不一会,进来两个警察,警察说明来意。原来,昨晚本市发生了一起绑架案,绑匪绑架了跟他相邻的一家公司的老总。老总家里报了案,如今绑匪已被擒获。在审讯绑匪时,绑匪竟然意外地说,他们原来是想绑架他的。所以,警察今天来提醒他注意安全。
他吃了一惊,问警察:“那他们为什么没有绑架我呢?”他知道,如果他遭遇绑架,他百分之百不会报警,而会尽一切可能满足绑匪的要求。他以前曾经考虑过这种事的应对方案,他唯一想的是必须不惜代价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
“因为你西装上面的补丁。”警察说。绑匪交待说,他们原计划是要绑架你的,可他们看到了你西装上面的补丁,便推想,你也许并不像传说中那么有钱,因为有钱人怎么会穿打补丁的西装。还有一个绑匪说,你衣服上的补丁就像他母亲给他自己衣服上缝的补丁。因为他们有这样相同的母亲,所以他不支持绑架你,而中途换了目标。
他一时感慨万千,没想到一个意外的补丁竟然救了他。警察临走的时候问他,衣服上的补丁是谁缝的,他说是他的母亲。警察说:“你应该感谢你的母亲。”
上午,他昨天谈成的那笔业务正式签字,客户问他:“你昨天穿的那件打了补丁的西装今天怎么没穿?”
他不好意思地说:“换下洗了。”
那位大客户拍着他的肩膀说:“你可能不知道吧,我们能跟你签约,都是因为你身上的补丁。从小小的补丁上我们可以看出来,你是个艰苦朴素的人,而一个艰苦朴素的人,无疑是最好的合作伙伴!”
他回到家,从垃圾桶里翻出那件打了补丁的西装,捧在手里,他感觉就像捧着个宝贝。抚摸着那密密的针脚,他像孩子一样,哭了。
传说在明末清初,苏州虎丘住着一赵姓农民,家中夫妇俩和3个儿子,生活贫苦。赵老汉外出谋生,落脚在广东乡里,每隔两三年回来看看。妻子和儿子在家种地。孩子渐渐大了,便把地分为三段,各人一块,都以种茶树为主。有一年赵老汉回家,带回一捆花树苗,只说这是南方人喜欢的香花,叫什么名儿,也弄不清。赵老汉不管儿子喜欢不喜欢,便栽在大儿子的茶田的田边上。隔了一年,树上开出了一朵朵小白花,虽香,并没有引起村民的多大兴趣。一天,赵家人儿子惊奇地发现,茶枝带有小白花的香气。随即检查了全茶田,都带着香气。他便不声不响采了一筐茶叶,到苏州城里去试卖,意想不到,这含香的茶叶真走俏,一会儿全部卖光。这一年大儿子卖香茶叶发了大财,消息终于传开丁。两个弟弟得知后,找哥哥算账,认为哥哥的香茶叶,是父亲种的香花所致,哥哥卖茶叶的钱应三人均分。兄弟间一直吵闹不休,两个弟弟要强行把香花毁掉。 乡里有位老隐士,名叫戴逵,深为群众所崇敬。赵氏三兄弟都到戴家,请他评理。戴逵说:“你们三人是亲兄弟,应该亲密无间,今后你们还要结婚生孩子,为人父母,不能只为眼前一点点利益,闹得四分五裂。哥哥发现的香茶,多卖了钱,这是大好事,全家都应高兴。财神菩萨进了你家门,你们反而打起来,哪有这等蠢事?你们知道财神在哪里,就是这些香花。你们要繁殖发展这些香花,各人茶田里都栽上香花,兄弟都卖香茶,大家就都发财了。你们的香花有了名,坏人想来偷,怎么办?兄弟轮班看护,这就要团结一致,如果你们都自私自利,不把大伙利益放在前面,事情哪儿成呢?为了要你们能记住我的话,我为你家的香花取个花名,就叫末利花,意思就是为人处事,都把个人私利放在末尾。”兄弟三人听了戴老夫子的话,很受感动。回家以后,和睦相处,团结生产,大家生活一年比一年富裕起来。 后来苏州茉莉花成为地方著名产品。又过了多少年,苏州茉莉花茶名闻遐迩。末利花写成茉莉花,是文人为了字形美而改变的,不过,末利的含义群众心里仍然保留着。
唐代苏州名妓有一名妓名真娘,真娘出身京都长安一书香门第。从小聪慧、娇丽,擅长歌舞,工于琴棋,精于书画。为了逃避安史之乱,随父母南逃,路上与家人失散,流落苏州,被诱骗到山塘街“乐云楼”妓院。因真娘才貌双全,很快名噪一时,但她只卖艺,不卖身,守身如玉。其时,苏城有一富家子弟叫王荫祥,人品端正,还有几份才气。偏偏爱上青楼中的真娘,想娶她为妻,真娘因幼年已由父母作主,有了婚配,只得婉言拒绝。王荫祥还是不罢休,用重金买通老鸨,想留宿于真娘处。真娘觉得已难以违抗,为保贞节,悬梁自尽。王荫祥得知后,懊丧不已,悲痛至极。斥资厚葬真娘于名胜虎丘,并刻碑纪念,载花种树于墓上,人称“花冢”,并发誓永不再娶。文人雅士每过真娘墓,对绝代红颜不免怜香惜玉,纷纷题诗于墓上。 传说茉莉花在真娘死前没有香味,死后其魂魄附于花上,从此茉莉花就带有了香味,所以叫茉莉花又称香魂,茉莉花茶又称为香魂茶。
Super Model
Name:Lesley Hornby
Nationality:England
Birth Date:September 19, 1949
Height:168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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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iggy是公认的时尚史上第一位名副其实的超模.不管是Twiggy那如小男孩一般的齐短发,还是大大眼睛上的三层睫毛,都在不停的影响着时尚界.
Twiggy代表的中性风格风靡全球.
Twiggy1949年出生于伦敦,"Twiggy"是一个绰号,因为她纤细的身材,看起来好像一个用小树枝拼出来的小假人,Twiggy 真正的名字叫Lesley Hornby.
Twiggy在1966年被Nigel Davies发掘,引入到模特圈.随后,发型师Vidal Sassoon花了八个小时为Twiggy打造了这款至今闻名的短发.摄影师Barry Lategan为她拍摄了第一组大片,他觉得镜头前的女孩子很有趣;非常瘦,没有女人的玲珑曲线,像个小男孩;顶着一个男孩一样的发型;大眼睛上又戴了三层假睫毛,对着镜头有种受惊的表情.很快Barry Lategan拍摄的照片被《每日快报》发现,并评论为"一张能代表1966年的脸".17岁的Twiggy成为当年最具知名度的模特,频频出现在各种报刊杂志上.但是她不走秀,因为她身高只有168cm,体重只有41公斤.Twiggy开始给《Vogue》拍封面,出唱片、推出自己的服装品牌……
Twiggy在20岁时就正式结束了自己的模特工作,短短四年的职业模特生涯使她成为上个世纪60年代最有影响力的模特.Twiggy的出现如同一场革命,彻底改变了人们对美的定义、对眼部的化妆方式.Twiggy那种没有曲线的、雌雄同体的形象风靡了那个时代的欧洲与美国,并且影响至今.
Twiggy是改变女性审美标准、模特身材标准的关键人物.
Twiggy的走红使得整个模特行业的薪水增加.
Twiggy是时尚界的经典传奇.
帆布鞋以其轻便,耐穿,价格低廉而广受世界各地人们的欢迎,无论是出游或做运动,都会是最佳的选择之一。穿一双活泼、俏皮、色彩艳丽的帆布休闲鞋,轻松地行走在五谷飘香、枫叶渐红的大自然环抱里,那是十分美妙的享受。 帆布鞋成为潮流的宠儿,制造商们也把帆布鞋玩出了更多的花样。复古、运动、华丽、重金属、摇滚、马毛、皮革、牛仔,不管生出怎样的变化,穿帆布鞋的百无禁忌让它成为潮流人士的必备单品。帆布鞋搭牛仔裤是恒久不变的真理,搭铅笔裤也完全没有问题,就连西装也搭得,那是雅痞最爱的范儿。
回家的路上,她在想,这新买了鞋,脚是有得美了,可自己也再没有理由任由家里的鞋柜继续乱下去了,得好好收拾收拾了。鞋子合着一大堆东西一起费力地运回了家里,放到门厅的鞋柜附*。蹲下身来,唉,这鞋咋这么多啊,要知道,加上最小的那双15号的脚,也不过才3双脚嘛,却有十几倍之多的鞋子在那里挤挤的,放不进柜里去的只得横竖沉在地垫上,喝着开关门的风儿,接着看不见的尘埃。
拉开柜门,把这些老鞋子一双双掏出来,重新计划着怎样分门别类的摆放才算合理。抓到最后一件的时候,那是个报纸包裹的扁扁形状的东西。解开绳打开包,映入眼帘的是一抹淡淡的粉,已经不那么白的底子,几丝纤细的绊带上还结着一个小巧的蝴蝶结儿,*添了几分生动。不经意的注意到一只的带子上面还有一条不显眼的缝合处,哦,她蓦地想起了关于这双鞋的一些故事。
还是当初恋爱的时候,不甚爱学*的他,却偏偏出人意料地拿到了奖学金。这一年的奖学金发得有些迟,到手的时候已经是夏季,这个时候,他们已经相遇了10个月。
因为有了牵挂,他在心里总想着她,拿到钱的时候,他第一个去找她,钱虽少,却丝毫不影响喜悦的程度。她也高兴地笑了起来,像个孩子。
他想着自己该怎么处理这些钱呢?毕竟已经不是以往天马行空的时代了,因为有她在。他总想为她做些什么,而无论做什么,他都是愿意的。想来想去,他决定送给她一件礼物。因为,他看到她经常*惯穿着便于打球用的白布鞋,他想让她有一个真正女孩子的样子。主意打定,他握着钱,像握住一杯温热的水,暖意的在手上漾了开来。这样的感觉,总是美好的。
在琳琅的鞋子世界里,他给她选中了那个粉白相间的调子。在他眼里,她就应该是这个样子的,纯纯的,惹人怜爱的。他捧着那双在当时已算脱俗的鞋子,在晚上见面的时候,送给了她。看着这鞋子,她仿佛看到了他那一颗心,简单、透明,而又热烈、体贴,她感动了,流泪了。尽管,她觉得这鞋子对于自己似乎是太新派了些,自己是属于传统那类的,她不太清楚自己到底有没有勇气把它穿到人前去。她也不知道,这鞋子,除了花去了奖学金,也用去了家境并不富裕的他的生活费。
她很开心。她穿上它,不大不小,正合适。她想,怎么就这么适合我呢,他真了解我。可是如果它的颜色再深些,它的带子再粗些,如果……
这么想着,他已经登上了车,载上她,在街市里漫无目的地穿行起来。他骑得并不快,他们不时地说着话,笑着,她趴在他背上,任由那上面传来的咚咚的心跳声敲打自己的耳鼓,她闭上眼睛,闻着他的烟草味儿……这时,对面一辆车飞速驶过,他猛的一个转弯,车、他、她连同脚上的鞋子一起倒在了地上。
她**了起来,车子突出的部位划伤了她的脚。原来浅浅的、粉粉的、白白的,这时又添了鲜鲜的、红红的颜色。而且,有一只的绊带断了,蝴蝶结儿也散了开来,原来的美不复存在了。她哭了起来,他手足无措,不停地安慰她,给她擦去脚上涌出的血,而她,因为他的体贴,也因为那个神圣的礼物就这么轻易得被破坏了。虽然,这伤口并不是那么的痛。
好在,伤得不是很重,一会儿,血就止住了。他把她扶上了车,推着她回到了宿舍,临走时,带走了这双鞋。
再见到他的时候,她发现他手里多了一个包裹。打开来看,那个断掉的地方已经被小心地缝合了,血迹也无影无踪了,蝴蝶结儿也已经重新扎好,还是那么生动的落在那里。哦,还是那双漂亮的鞋子,那个断裂带如果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来。
他好细心哪。她握住了他的手,他疼得缩了一下,她才发现,他食指上缠着的胶布。原来,他是亲自动手把它缝合了,而在这之前,他连针都没有动过……
从那以后,原来不大想穿它的她,每天都把它穿在脚上,尽管那缝合的地方有时会轻轻地磨擦着她的皮肤,在提醒着她,在它身上都曾经发生了些什么,而每每这时,她就会记起他手上缠着的胶布。她已经不在乎别人羡慕乃至嫉妒的眼光了,让传统见鬼去吧,她对自己说。
伤很快就好了,而这鞋子,因为那些曾经发生的事显得更加得珍贵。每天穿罢这双鞋,她都会小心得用洁白的帕子擦去浮在它身上的灰尘,显露出素淡的本色,和不去注意不会发现的已经缝补好的断裂处。
到后来,这双鞋,她有些不大舍得穿了,穿的时候也就越来越少,慢慢的,她用布把它包了起来,外边再包上报纸,藏在自己的箱子里,跟那些日记放在了一起。
再后来,毕业了,它随着她许多的东西一起回了家。他也毕业了,他们有了自己的家。而几次搬家之后,这双鞋却如一地跟定了她,在角落里默默地看着生命轮回,关注着他们之间发生的更多的故事。
几年的时光流水一样远去了,记忆中熟悉而深刻的东西都已经变得陌生,变得模糊。最初的激情过后,生活开始*淡了起来,到后来,变得如白开水一般的无滋无味的时候,各自存在的,尽管是早已心知肚明的缺点陡然被放大了许多倍。她和他开始有了争吵,也有了争吵之后的弥合与反思。
他们穿过无数双鞋子,有的穿上去很舒适,有的挤了脚,甚至把脚磨出了血泡。慢慢的,他们知道了怎样调整自己,努力地去让这鞋子适应自己,也让自己适应鞋子。婚姻教会了他们很多,但最重要的则是理解、懂得与珍惜。所以,每次哭过、悔过、恨过之后,他们的爱便又深了一层。
她今天要来清理这些为自己付出过的鞋子了。抚着这些熟悉的面料,感受着那些熟悉的感觉,想着穿着它们的时候,都发生了一些什么,她竟有几分不舍,这也许就是她只买鞋不扔鞋的原因吧。
夏天来的很仓促, 往往总在春天还未绽放的时刻,
常常忘记关于春天的故事,
只是偶尔在一个转身,
初夏总是在脑海中辗转徘徊。
有很热的天,有很腻的甜筒,
还有一段不知甜酸的爱情,
所谓爱情呢,只盼望好好体谅关心彼此。
而跟他的相识也是停留在那五彩斑斓的帆布鞋上,
跟春天的感觉很像,
帆布鞋,以前总觉得很丑,不知名的丑。
而现在,呵呵,见一双爱一双。
有时在想,我是爱上了帆布鞋,
还是爱上了他爱的那种感觉。
“若离去,就把一起买的杯子也带走吧。你不在了,这一辈子,我也不要了。”
杯子恰好是I ❤ U的拼接,同时杯子预示着一辈子的意思,使情思更加深刻。爱不是得到了一个人就可以爱,爱是互相爱。
两个人的杯子,一个人的桌子,两个人的爱情,一个人慢慢回忆。
再次看到厨窗里摆放的一支杯子,心中空空的,像是失去了什么。那支杯子还像从前一样,依然见证它的爱情,虽然一半不在了,然而另一半却依如从前。我喜欢我的杯子,喜欢捧它在手中的感觉,喜欢静静看着它发呆。很透亮的杯子,即使装满了水都那么透明
杯子寂寞被人倒进了开水,滚烫的感觉,杯子想这就是恋爱的感觉;水变温了,杯子很舒服,也许这就是生活的感觉;
水变凉了,杯子很害怕,也许这就是怕失去的感觉;水变的冰凉,杯子很难受想把水倒出;水终于被倒出,杯子很舒服,但杯子也掉在了地上,摔成一片一片的,杯子发现每一片上面都有水留下的痕迹;它知道心里还是爱着水的,它想再完整的爱一次水,却不能了;
难道只有失去才懂得珍惜:只有一切过去才懂得幸福?好好珍惜现在拥有的,不要等到失去后才后悔莫及;现实总是残酷的,它不会给我们那么多机会,有些错过了,就不在了。
再次看到厨窗里摆放的一支杯子,心中空空的,像是失去了什么。那支杯子还像从前一样,依然见证它的爱情,虽然一半不在了,然而另一半却依如从前。
我喜欢我的杯子。喜欢捧它在手中的感觉,喜欢静静看着它发呆。很透亮的杯子,即使装满了水都那么透明,由此我想到纯洁。
我曾多次重复说过我喜欢玻璃的东西,因为它教会我要好好珍惜。一旦失手,就永远不会再拼合,就象爱情,失去了就永远不会在回来,然而我却是在失去后才发现的,就象我爱的杯子消失一样。
于是,我把它收藏起来,沉封在厨窗里,怕见了心疼,更是心痛。
我还是一个人生活着,很独立的生活着,似乎像是被遗忘了,像我的杯子被我遗忘了一样。
茫然发现,我也是一支杯子,一支被爱的杯子,被爱的杯子失去了爱。
我想我应该更加珍惜被爱的杯子,一个人的离开并不代表我失去了天堂。
我们都是等待爱的杯子,是那个被爱的杯子。只要拥有便会幸福,只要我们好好珍惜,对待爱的杯子,它就不会碎,爱情也不会离开。
如果你,没有送我那个杯子,就好了。我就不会在很久以後的这个下午,呆呆的看着它从我手中滑落,跌了一地的碎片。
我就不会因为无法将它拼好而哭泣,就好像曾经为无法将我们之间的爱情拼好而哭泣那样。
哭得像是再度降临到这个世上。
如果你,没有在送我杯子的时候,对我说,一个杯子就代表一辈子的话,就好了。
我就不会开心得象个被爱情冲昏了头的女子。
我就不会在很久以後的这个下午,看着面前残破的杯子,就好像看到你残破的诺言。
那么美丽却易碎的诺言,关于一生的诺言。
如果你,没有在送我杯子之后,问我说,我的一杯(辈)子已经给了你,你的呢?什么时候给我?就好了。
我就不会拉着你上街去挑杯子,然后在湖边忘形的将那个装有杯子的包裹摔在脚下。我就不会在你离开之后时时埋怨自己,当初不该打破它,就好像为我们之间,亲手敲出一条裂痕。
我就不会在很久以前的那个下午,呆呆的看着那个漂亮包裹里我的诺言,静静的躺在我的脚下,然后在你的怀里,哭得象个孩子。
我就不会自己偷偷又去买了两个杯子,直奔你家,对你说,上(辈)杯子已经打破了,这(辈)杯子和下(辈)杯子你要珍惜。
自以为美的就像是一个谎言,不知道有些事和杯子无关。
如果我,没有送你两个杯子,就好了。
我就不会在你送我杯子之后,养成了每天用你送的杯子喝咖啡的*惯,而发现家中没有别的杯子可以用了!
而你也不会却*惯了和别人一起喝咖啡,而在我质问杯缘的红唇印记的来源声里离去。
将我留下,在岁月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