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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校园
每年的六月都是毕业季,毕业代表着离别,
毕业分开还是在一起,决定爱情的未来。
毕业了,我们就要毕业了,过了五月,我们挥挥手,对学生时代,只留下怀念。
我们就要毕业了,该开心还是难过,岁月擦肩过,青葱记忆留,再不见大家嘻嘻哈哈,也再不见大家吵吵闹闹。最后一个夏天,我们就要说再见了。
有的时候,不是毕业后就彻底陌生了。那么多联系方式最终还是静默无言,不是就此各安天涯。我相信我们都需要一丛温暖而足够的时光,去适应彼此人生中心的角色。所有的感情都像病蚌怀珠无数次打磨后,散发出温润的光芒。
真正的快乐,不是狂喜,亦不是苦痛。
在我很主观的来说,它是细水长流,碧海无波,在芸芸众生里做一个普通的人,享受生命一刹间的喜悦。
而面对即将到来的毕业,即将各奔东西的朋友,曾经一起欢乐过的日子,好吧,再见。
每个班里都有胖子。
每次重新分到一个班的话,就会下意识的去找一些富有特征的人。
所以首先闯入我们视线的永远是那些身材丰腴的人。
接下来的生活中,你会给他们起很多外号,类似于小胖,胖子,小猪猪。
如果碰见一些通情达理的好老师,他们会经常拿他开玩笑。
要是遇到的是脑子有坑的老师,他们骂这些人的时候就会骂着骂着就说:你不管怎么看都是一头猪啊!
不过这些胖胖们真的是很可爱,基本上胖胖都是好人缘,而且胖胖都是潜力股。
每个班里都有哗众取宠的人。
他们的行为真的是很惹人烦,刚接触他们的时候,他们插嘴,他们故意发出怪声。
他们会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话,你会觉得他们特别搞笑。
但是时间长了,真的会很烦,特别是有些男生,他们就会说一些很过分的话来讲女生。
比如说你还穿这种小背心啊,比如说你还能再胖点么。
其实你也知道他们是故意的,就想博眼球,但是真的是忍不住去骂,但骂完后总会有些神经病会起哄说至于嘛。
每个班里都有行为诡异的人。
你根本就跟不上他们的节奏,他们思维都是跳跃式的。
比如说我的一同学,小学一篇课文是讲槐花的,所以当时有多少少男少女芳心萌动想去吃一吃。
有一天我们正在吃饭,那个男生抱了一堆花过来,我们就聊着聊着聊到了含香。
他当时正在吃面包,他突然把几朵花夹到了面包里吃了下去,我们就各种起哄。
有聊着聊聊到了花的味道,他又突然要冲出去,我们问他干嘛。
他特别单纯急匆匆的说我去医院啊,我会不会不孕不育啊,他不是装的,真的是很可爱的男孩。
每个班里都有类似于13点似的人物。
真的不能有不明事理,单纯等词来形容他们。
因为都这么大了还做得那么过分真的是叫做二五和13点。比如说他们特别邋遢。
我身边有个同学就是这样,我不知道他是不在乎自己是个女生还是怎样。
我们期末考的时候是单人单桌,他坐在我右边,他为什么考着考着就要把鞋子脱了。
他可能吧是质朴,但是怎么就可以不考虑周围人的感受啊。
他成绩很好,就是时时刻刻在写作业那种。
早读的时候声音特别大啊,别人说他他还回骂别人。天天在宿舍里面横行霸道。
有一次一个女生把他的一盆仙人掌打破了,不就是一盆花嘛,人家重新买一盆好了。
他硬是逼着那个女生用手把那个带满刺的仙人掌一点一点重新拼好了放到花盆里去。
还一直在旁边骂,请问你是脑瘫还是怎地啊。
每个班里都有一些自卖自夸的人。
也就是那些明明长得不好看非要说自己好看的男生,和有些女生不像。
他们其实是在麻痹自己,他们还是清楚的认识到自己的长相的。
因为你可以听得出他们不自信,他们更多地是在自嘲。
每个班里总有一点神经质的人。
你该怎么形容他们,他们总是大家的笑料,他们也天天挖空心思来想怎么让大家来笑。
我们会通常想这样的人一般是内心自卑或是怎样的,其实我们错了。
因为他们本来就是神经质性格,世界上是绝对不会有一点也不对自己好的人的。
每个班里都有几个打扮的不伦不类的人。
不知道什么时候,有些打扮明明穿在有些人身上不好看还硬穿。
比如说里面长外面短,袖子包住半只手,鞋子要颜色特别炫的。
你们晓不晓得,你们不好看是小事,**死心灵又不敢说出来怕你们伤心的我们才是大事!
每个班里都有几个骂人骂的特别舒服的人。
现在真的是不骂人就不是正常人,虽然楼楼还是矜持了下来,最多说你妹神经病之类的,
但是在网络的世界里还是直来直去的。不过现实生活中你听有些人骂人真的是很讨厌,
你们是多少年没有刷牙了才骂出来这么臭这么难听。不过有些人他们骂出来就是那么好听,那么有韵味。
每个班里都有那么几个默默承受的人。
老师:是谁让你们不交作业的啊?同学:XXX
老师:我们要有爱心…帮助人是好事…所以谁去做代表呢?同学:XXX
诸如此类,等到有一天,他转学了,离开了,消失了,
在老师问起同样的问题时,我们依旧会很坦然的说是YYY,就好像他从来就不属于我们。
其实每个人都是这样,等到有一天你也离开了,你也会同样不被人提起。
每个班里都有几个可望而不可即的人。
他们实在是太美好,都会有那么一点点地喜欢他。
每一天都在鼓励自己,每一天都在鼓足勇气。
但等到不能见面的那天,只能含笑说:XXX陌路了,祝你幸福。
而对方继续沉默,仔细想想,自己这几年到底为的是什么。
每个班里都有几个不怕死的暖心的人。
比如说有人欺负了班里的某个女生,那些人会打回去;
比如说参加某个比赛,班里人被嘲笑,那些人会拼了命地鼓掌。
记得自从有次我们班在一次比赛中失败后,就一直被人叫做敢死队,
后来有个特别过分的女生还说不是敢死队,是赶死队。
但是班里的男生真的是无法形容,一点反应都没有,还偷着乐,哈,挺悲哀的。
每个班里都有几个自以为很*丝其实一点也不的。
他们烫头发,穿开领的衣服,挂项链,穿破牛仔裤,他们用一切他们认为很好看的东西,他们骂非主流,
其实他们也就相当于是非主流了,但是这些男人身边为什么就是女生不断!女生们,你们要长眼睛啊。
每个班里总有那几个装X的女生。
她们怕虫子,情有可原。她们怕虫子惊叫出来,情有可原。
她们怕虫子惊叫出来拿外套蒙住头,情有可原。
她们怕虫子惊叫出来拿外套蒙住头还非要博男生同情,无法原谅!
每个班里都有一个万能的姐姐。
她好像从来都不会伤心,我们一有事情总会向她诉说。
但她从没有反过头来跟我们讲任何不开心的事,会误以为她是神仙姐姐。
其实她也有很多难过的事,不是不愿意跟我们说,而是觉得我们不值得她诉说,这么说懂么懂么。
巴洛克(Baroque)
巴洛克一词原指不规则的,怪异的珍珠,在当时具有贬义,当时人们认为它的华丽、炫耀的风格是对文艺复兴风格的贬低,但现在,人们已经公认,巴洛克是欧洲一种伟大的艺术风格。古典主义者认为巴洛克是一种堕落瓦解的艺术,只是到了后来,才对巴洛克艺术有了一个较为公正的评价。巴洛克艺术产生于16世纪下半期,它的盛期是17世纪,进入18世纪,除北欧和中欧地区外,它逐渐衰落。巴洛克艺术最早产生于意大利,它无疑与反宗教改革有关,罗马是当时教会势力的中心,所以它在罗马兴起就不足为奇了,可以说,巴洛克艺术虽不是宗教发明的,但它是为教会服务,被宗教利用的,教会是它最强有力的支柱。概括地讲巴洛克艺术有如下的一些特点:首先是它有豪华的特色,它既有宗教的特色又有享乐主义的色彩;二是它是一种激情的艺术,它打破理性的宁静和谐,具有浓郁的浪漫主义色彩,非常强调艺术家的丰富想象力;三是它极力强调运动,运动与变化可以说是巴洛克艺术的灵魂;四是它很关注作品的空间感和立体感;五是它的综合性,巴洛克艺术强调艺术形式的综合手段,例如在建筑上重视建筑与雕刻、绘画的综合,此外,巴洛克艺术也吸收了文学、戏剧、音乐等领域里的一些因素和想象;六是它有着浓重的宗教色彩,宗教题材在巴洛克艺术中占有主导的地位;七是大多数巴洛克的艺术家有远离生活和时代的倾向,如在一些天顶画中,人的形象变得微不足道,如同是一些花纹。当然,一些积极的巴洛克艺术大师不在此例,如卡拉瓦乔、贝尔尼尼的作品仍然和生活保持有密切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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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可可
洛可可风格起源于18世纪的法国,最初是为了反对宫廷的繁文缛节艺术而兴起的。因于路易十五统治时期风行,亦称“路易十五式“。被称为洛可可的艳情艺术主宰了18世纪前半期,它以上流社会男女的享乐生活为对象。路易十五的情妇蓬巴杜夫人、杜巴丽夫人的趣味左右这宫廷,致使没话妇女成为压倒一切的艺术风尚。它一方面不免浮华做作,缺乏对于神圣力量的感受;另一方面却以法国式的轻快优雅使绘画完全摆脱了宗教题材。愉快亲切、舒适豪华的场景取代了圣徒痛苦的殉难,从而在反映现实上向前大大地迈进了一步。主要表现在建筑和绘画上,代表建筑为法国巴黎苏比斯府第,代表画家为布歇、弗拉戈纳尔等。 洛可可Rococo这个字是从法文Rocaille和意大利文Barocco合并而来。Rocaille是一种混合贝壳与小石子制成的室内装饰物,而Barocco即巴洛克(Baroque)。洛可可后来被新古典主义取代。洛可可为法语rococo 的音译,此词源于法语 ro- caille(贝壳工艺),意思是此风格以岩石和蚌壳装饰为其特色。是巴洛克风格与中国装饰趣味结合起来的、运用多个S线组合的一种华丽雕琢、纤巧繁琐的艺术样式。 巴洛克艺术尽管有呆板的礼仪,有形式上的骄矜和夸张,但它毕竟是一个阳刚的时期。而紧随其后的时期,即洛可可艺术,是大约自路易十四1715年逝世时开始的,则显得更为讲究,更为矫饰,更为呆板,因而也更为柔弱。可以认为,这个时期的一个标志是18世纪初欧洲瓷器使用的普及。原先,人们一直是用笨重的银制餐具饮食,用大块的石头创作巨大的雕塑,而现在则是用易碎的瓷器来做餐具,也制作小巧玲珑的瓷塑像,从而反映了这个风流时期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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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特
哥特(也称歌特)(Goth)包含多种意思,主要有:1、哥特人的,哥特族的(指曾入侵罗马帝国的一支日耳曼民族);2、哥特式建筑的(12至16世纪流行于西欧的建筑风格,以尖拱﹑ 拱顶﹑ 细长柱等为特点);3、哥特派的,哥特风格的(18世纪的一种文学风格,通常描述有神秘或恐怖气氛的爱情故事);4、指字体,哥特字体的;5、指颜色,红与黑哥特(Gothic)这个特定的词汇原先的意思是西欧的日耳曼部族。在18世纪到19世纪的建筑文化与书写层面,所谓“哥特复兴”(Gothic Revival)将中古世纪的阴暗情调从历史脉络的墓穴中挖掘出来。
活在这样的世界里,被风吹散的头发;被浪淹没的脚印;被云见证的承诺。
通往烟火的路,漫漫而狭长,一路望去,了无尽头。透过高楼大厦割据出的一角,看见了一瞬间的闪烁。原来,最美的烟花,离得最远。原来,曾经的地久天长终究是误会一场。
记得你是女子,你难过,就哭,狠狠的哭,午夜梦回,随你便,然后再忘记你是女子,站在太阳下,就要懂得什么是坚强。
我假装无所谓,告诉我自己,我那么那么的坚强,我可以承受一切的。可是,当我被遗忘在角落的时候,我才发现,我输不起,我会害怕。那些凌乱的思绪,再也整理不好了。再也不敢知道你的消息,怕听到你过得比我好,我会难过,怕自己的堕落会让你嘲笑。所谓的坚强,模糊了我…
就爱短发,蘑菇头,西瓜头,卷发,各种短发都是我们的爱,短发姑娘也可以可爱 也可以性感,可以帅气 可以女人,可以复古,,无法阻挡我们爱短发的心!
短发与爱情
四年,四年来我第一次以这样的心情走这条路,难过,疼痛,绝望还有悔恨。 街角的一间理发店很另类,弄得像个酒吧。我抬手触及自己细碎柔顺的长发,不自觉的走了进去。 “欢迎光临”门市小姐热情的招呼,店里果然特别粉蓝色的墙壁,朦胧优雅的紫罗兰灯光洒在精美的油画和小巧的挂毯上。屋里弥漫着发胶,摩丝,这喱水的混合香味。 当我顶着湿漉漉的头发坐在镜子前时,一个半染着黄头发的男孩走了过来,“小姐,剪短发吗?”“嗯”我点头。“那要什么发型呢??”“不知道,短了就好。”我轻轻回答。 他愣了一直,但还是把围巾围在了我身上。“哟,项链好漂亮啊!”他边说边用夹子夹紧围巾。“是男朋友送的吧?”我不语,低头轻抚脖子上的项链。 他为什么要提起它呢? 本来,至少在我进店后,我是忘记了他的。可现在这个毫不知情的理发师,却在夸讲他送我的项链。 我的心一阵阵的隐隐作痛,诚是我爱了三年了男孩,还记得他送我项链时,很认真地说:“爱你不长,就一生。”我感动极了,将头伏在他肩上,却早已泪光点点。 可我怎么也没有想到我们苦恋了三年的感情居然这么容易被催毁,这么轻意就可以背叛对方。原来一生的爱情也可以用三年来代替。 镜里的我头发已被细细地梳理好,只是还有水滴顺着发丝悄悄坠落在围巾上,绽放着美丽颜色。 男孩很熟练地舞弄着手里的削刀,随着它上下飞扬。我的头发也一点一点地散落在围巾是,不知怎的,眼睛里似乎有泪珠要涌动,像要破茧而出的蝴蝶,无法阻拦。 看到我这样,男孩顿时有些莫名其妙,忙问:“怎么了?是不是弄痛你了?”“没有”我摇了摇头,我想,他一定是第一次看到这样一个20岁的女孩子,坐在理发店里哭。 头发渐渐短了,我的心里有一种难以言表的不舍。因为我的头发是诚欣赏的。他喜欢将我的头发捧在手掌里,轻轻抚摸,很柔顺。 有风的进修,发端会带动发根一起轻舞,飘出淡淡的芳香。诚常会拉着我的手说:“看上去真的很美。”他支持所有能让我快乐的决定,只是除了剪发。可现在,我却坐在这里一点点剪断我们之间所有的爱情。 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在我接纳了他的爱意,宽容了他的一切时,他却突然像一块铁砖,猛地击碎彼此辛辛苦苦维系的玻璃般美丽,纯洁的爱情。 我无法回忆起就在刚刚,三个小时以前,当我看到诚揽着另一个女孩走过操场时我的心情,只能感觉到窒息,就像头被另一个人猛地摁到冷水中,无法呼吸,任凭怎么挣扎,都无济于事。 诚看到我进,很吃惊,脸色难看极了,他跑到我跟前:“芊蓉,我……你听我说,其实,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我……” “你以为我怎么想?”我反问“我……”没等他说完,我抬手重重地打在他脸上,很响。 他愣愣的站在原地,大喊我的,我没有回头,没有听他所谓的“解释”,更没有让自己哭,只是很*静地离开那里,我不知道自己当时怎么会这么理智和淡然……其实,我的心是疼的,是不甘愿的,也是无能为力,当我看到这一切时,除了离开,还有什么呢? 解释这需要吗?不需要吗?需要吗?不,至少对我来说,当然不需要。 镜子中一长头发的淑女,已变成了一个短发,诮皮的女孩。忽然很想呼GIGI的那首短发:“我已剪短我的发/剪断了牵挂/剪一地不被爱的分岔……/反反覆覆清清楚楚/一刀两断你的情话你的慌话……/取下围巾,擦净碎发,脖子上的项链也随着我一动一动的跳跃,巾*肌肤时,它是凉凉的,却已不再附有任何的美丽与牵挂。 17岁时的心动,到*淡,只有三年,三年而已。
姓名:余文乐 粤语拼音:yu4 men4 log6 英文名:Shawn Yue 曾用名:代果 国籍:中国 语言:粤语、英语、国语 籍贯:广东省台山市 出生日期:1981年11月13日 星座:天蝎座 生肖:鸡 身高:178cm 体重:138 磅 学历:中六 家庭:父母、一兄、一妹 初恋年龄:16 拍拖次数:5
余文乐写真集(8张) 经纪公司:香港东亚唱片 最喜爱的食物:鱼生、朱古力、牛扒、海鲜、芒果西米露(最憎食芫荽、苦瓜、臭豆腐) 最喜爱的饮品:宝矿力 最喜爱的颜色:黑、白、灰、蓝 最喜爱的歌星:Craig David、brian mcknight、beyond、许志安、陈奕迅 Damien Rice 最喜爱的演员:Robert DeNiro、Edward Norton、吴镇宇、黄秋生 最喜爱的电影:《Heat》、《Taxi Driver》、《骄阳似我》 最喜爱的音乐:R&B、Pop、Hip Pop 最喜爱的杂志:Boon、cool 最喜爱的动物:以前养了13年的狗Bobby (但已死去)、现时养的猫‘咕咕’、三只泰迪狗 余文乐资料
最喜爱的运动:游泳、篮球 最喜爱的事情:游泳、看电影、听歌、购物 最喜爱的地方:海滩(特别是夏威夷) 最喜爱的收藏:波鞋、牛仔裤(特别喜爱搜集二手牛仔裤) 最爱穿的鞋子: NIKE、NB 最喜爱的卡通:Toy Story 最崇拜的人:苏致远 生活*惯:不会喝酒抽一点烟但不是烟鬼 畏高有鼻炎 有哮喘 个人经历:曾代表香港打篮球赛入行前曾想当一名体育老师,现在偶尔打篮球跟“黑人”一起参加公益活动 粉丝昵称:可乐
编辑本段从业经历
星探引进门,修行在自身。余文乐的能入行靠的是机缘。他是在与朋友逛街时,被模特儿公司星探发掘,开始做兼职模特儿工作。 在中六毕业后, 余文乐投入全职模特儿行列。由于他富有时 余文乐
代感的外形,他很快受到广告商的青睐。后来得到导演和唱片公司的赏识,正式开始投入电影、电视剧及歌唱的演艺事业。类似的经历我们可以在很多明星的履历中发现。 星探给予那些做着或没做明星梦的年轻人们一个不期而遇的惊喜。然而这惊喜之后,真正能够浮出水面享受鲜花和掌声、哪怕是骂声的,都只是冰山的一角。 大多数人在最初的狂喜之后,最终还是归于沉寂。这其中,就不仅仅是机遇的问题,有天赋,有努力,还有一些宿命。不放弃,或许这个行业中最关键的信条。刘德华就是最好的例子。 最初“触电”的余文乐还是个青涩的新人。新人似乎总愿意尝试一些新的东西。《忧忧愁愁的走了》(2001年)是一部Dogma风格的作品,导演在影片中做了破旧立新的尝试。余文乐也借这样一部充满实验意味的电影登上了屏幕。 2002年,香港娱乐片导演王晶让他看好的新人余文乐担纲他的影片《飞虎雄鹰》。余文乐相当珍惜这个机会,做足准备,除了跟老师学*拿枪的正确姿势以外,还拼命健身以符合角色形象。 《无间道》成就了余文乐。这一点或许无可厚非。在此之前,余文乐只是一位名不见经传的新人。而此之后,他是一个明星,并且蒸蒸日上。当然,各种绯闻也随之而来。这是一个明星出名或者正当红的侧面反映。尽管这或许不太令人愉快。鲜花、掌声,fans的热情狂热,一个20出头的年轻人能否承受这些?这也许真是应了张爱玲那句“出名要趁早”的话。但如果一切只是昙花一现,余文乐是否愿意?面对绚烂,心态一定得沉寂。 2004年,***百年诞辰,上影集团投拍了献礼巨片《***·1928》。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香港明星余文乐也加入其中,扮演***的助手、革命青年薛浦生。为了这段陌生的历史故事,余文乐恶补了大量功课,亲自到上海学*相关知识。对《***·1928》而言,余文乐的加入是一个亮点,一种新的探索和尝试;对余文乐而言,这是否也一种新的挑战和机遇呢? 虽然被许多香港导演看好,余文乐却说自己不是一个天才的演员,“我没上过演艺学校,没有经过专业培训,一出来就拍电影其实什么也不懂。”最开始拍电影,余文乐也觉得没有太多乐趣,后来得到的肯定越来越多,演戏对余文乐来说也就从工作变成了爱好。 刚出道的时候,余文乐是模特儿、是歌手,公司希望他走偶像派,可余文乐却一门心思放在了演戏上,“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突然好像觉得表演开了窍,今年的工作应该都是电影,短期 余文乐
内不会再出唱片了。” 余文乐演技的提高,靠的是勤能补拙,出道不过5年多,他已经拍了30多部电影。问他去年拍了多少,余文乐掐指一算,有些不好意思地说“7部”。在香港电影工业不景气的当下,只有余文乐还保持同时在3个片场穿梭的状态。余文乐解释说自己不是那种什么烂戏都拍的人,“我拍这么多电影真的不是为了赚钱,因为我看周润发、梁朝伟他们当年年轻的时候也是拍很多电视剧、电影来磨练演技,现在香港可能不太有这样的机会,那我必须要多演才能提高自己。”余文乐说自己把太多的性格都放在了表演的角色里,以至于生活中其实是个很没有性格很无趣的人,“不拍电影,我在家里就没事情做,难道读书看碟能提高演技吗?” 在2007年的7部影片当中,余文乐最喜欢的是郑保瑞导演的《军鸡》,他演一个高材生,在妹妹精神病发作杀死父母之后,为了保护她而自己认罪,在监狱里受人欺负、被**,出狱以后心智发生了变化,开始学*空手道,在比赛台上找到了自己的位置。这部影片因为内容太出位而无法在内地上映,却帮余文乐获得了法国杜维尔电影节影帝的提名,这也是他第一次获得影帝提名。提到这个,余文乐很有些兴奋,他说自己的目标是30岁前能拿下一座影帝奖杯,“管它金马金像,只要是影帝都可以,我今年才25,5年时间应该可以吧。”心情大好的余文乐有些神秘地补充说:“我查过,不管发哥还是梁朝伟,30岁以前还没有一个香港男星拿过影帝,我希望我可以做到。” 2010年6月13日香港 与吴彦祖、杨紫琼、任贤齐、吴宇森夫妇、郑雨盛、徐熙媛(大S)及尔冬升夫妇等出*上海国际电影节开幕礼。 2010年《志明与春娇》获得好评,余文乐称是*几年最喜欢的角色,而最*有消息称有望拍续集,初定名《春娇与志明》,讲诉志明与春娇来到北京生活之后遭遇的一切。 2011年,自创潮牌CMSS(com)开始营业并获得好评。4月15日开始售卖,不到半日全部售罄,可见余文乐的号召力以及品牌的影响力。 2012年3月下旬即将全国公映的《春娇与志明》延续了上一集《志明与春娇》的故事,讲述了春娇和志明各自到内地工作后,在北京重遇后的感情故事。
人如果无法在心底深处感受灵魂的所有向往,情感才会变得残缺。
青春期的男生可以在一百个人面前极尽丢脸之能事,还兼洋洋得意——只要其中没有他喜欢的女孩。
青春期的男生可以在篮下被盖一百次火锅,还觉得打篮球是件有趣的事——只要附*没有他喜欢的女孩。
青春期的男生可以因为成绩差劲、上课捣乱、跟墙壁说话,变成某种反其道而行的英雄——只要他不需要坐在喜欢的女孩的前面。
爱情不是人生的全部,却是我人生的味道。
越是深沉的痛苦,代表我曾经爱得越饱满。
每尝过一次爱情,我都能获得无与伦比的勇气,在跌倒的时候吹拂伤口,然后重新站起。
总是以祈求着“永远在一起”的心意追求喜欢的女孩,是我的爱情之道。
正因为如此,当我昨晚对女孩告白时,尽管还是被婉转拒绝了,我依旧能义无反顾信仰着我独一无二的热血爱情。
每个女孩都是我们人生的烛火,照亮了我们每段时期疯狂追求爱情的动人姿态,帮助我们这些男孩,一步一步,成为像样的男子汉。
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再多喜欢那女孩一点。再多一点,再多一点一点。
只要够喜欢,就没有办不到的等待。
就可以一直靠信仰爱情,坚持下去。
“柯景腾,我希望可以给这个女孩幸福。”廖英宏的声音再度充满元气。
“不是尽力,是一定要做到。”我握拳,眼泪还是忍不住落下了。
如果我的爱情回忆在化为一份记录性书写时,有任何的意义,那便是希望每个读着这些故事的男孩女孩,都能从中获得一点点,相爱的勇气。
如果爱情不能使一个人变成*常不会出现的那一个人,那么爱情的魔力也未免太小了……不是我们日夜祈手祷盼的,那种够资格称为爱情的爱情。
恋爱中,可以花尽种种心机,运用策略打败对手,但做自己是很重要的。
或许,根本是最重要的。
“如果到最后让沈佳仪深深爱上的自己,并不是真正的我,那我所做的一切又有什么意义呢?”
所谓的厉害,就是……
“让这个世界,因为有了我,会有一点点差别。”
而我的世界,不过就是你的心。
“那是别人。我不是别人。别人送花恶心,我送花,还可以。”
杨过有小龙女,我有沈佳仪。
杨过有龙女花,我有小耳朵。
而杨过有大雕,我有许博淳。
他妈的这不是命运使然是什么!
我感到很害怕。
我极度恐惧,自己不被允许继续喜欢这个女孩。
那种事情发生的话,可以想见我的生命将如虚踏河面的叶,纵使漂浮在潺潺流水上,却仍将渐渐枯萎。
我会继续努力的,这辈子我都会继续努力下去的。
你就耐心等待,我追到你的那一天吧。
请让我,继续喜欢你。
有人说恋爱最美的时期,就是暧昧不清的阶段。
彼此探询对方的呼吸,小心翼翼辨别对方释出的心意,戒慎恐惧给予响应。
每一个小动作似乎都有意义,也开始被赋予意义。
走在一起时,男生开始留心女孩是不是走在安全的内侧,女生则无法忽略男生僵硬的摆手,是不是正在酝酿牵起自己的勇气。
女生迷上恋爱心理测验,男生开始懂得吃饭时先帮女生拆免洗筷的塑料套。
一切一切,不只是因为自己想“表现得好”,更是因为自己的心里出现一个位置,独属于地球上另一个人——那一个人。这种机率大约是,五十七亿分之一。
对我来说,告白如果只关心成不成功就太逊了,因为“如果一旦成功了,就不会再有下一次的告白了”。
告白当然要成功,所以紧有一次机会。
因为紧有一次机会,当然就得想办法让告白漂漂亮亮,永生难忘。
喜欢对的人,身上会发光。
持续发着八年的光呢。
如果告白的方式,竟然可以决定女孩“会不会喜欢男孩”或“会不会答应与男孩”,那么“喜欢的定义”就几乎与爱情脱钩,变成一种只讲浪漫花招,而不深入真正本质的东西。
所以在我心目中爱情的样貌里,
如果女孩够喜欢男孩,
即使男孩是一边打哈欠一边告白,
女孩九成还是会答应与男孩交往,
剩下失败一成几率,
就是男孩有毁灭性的口臭这件事在打哈欠告白的瞬间,
歼杀了女孩对男孩的喜欢。
算是意外。
既然告白的方式紧紧是表象,
告白的结果不会因此而改变,
那么“苦苦思考告白时机”或“如何在惊喜中让对方知道自己的爱意”这件事,难道都只是愚蠢的把戏吗?
不,反而格外珍贵了。
那是一种心意。
每个人都想要让心爱的对象在见识到自己的喜欢时,
能过拥有最好的心情,
好在记忆相册本里存留最深刻的一页。
所以我们挑场合,选时间,制造气氛,为了他,为了她,为了彼此。多么诚恳的心意。
“最强”这两个字,就是男子汉最好的奖品。
再见,再见,再见。你永远都看不见我放弃的背影有多么伤心,我的幼稚出自我热血的根性,就是靠着这股热血,我才能喜欢你这么久。
而这份热血,竟成了你否定的无谓存在。
人生没有意外,只能说是命运使然。
错过了听见神气魔咒的时机,却因为一场荒谬又热血的怪比赛,让我与深深喜欢的女孩从此在爱情的路上分道扬镳,各自化作一条线,在人生的路上奔驰。 奔驰,却又彼此缠绕。 不久后,我交了女朋友。沈佳仪也交了男朋友。 但我们之间的故事,却没有因此结束。 八年的喜欢,让我们之间拥有了更深刻的联系。 比情人饱满,比朋友扎实。 那是,羁绊。 我们总是在这个世界上,寻找跟我们“连接”的另一个人。 连接的方式有很多种,有的连接是一种陪伴,有的连接是一种互相取暖,有的连接则是一种淡淡的默契。 通过爱情而连接的伴侣,则是我们最向往的关系。 不管你装得再怎么像普通朋友,我还是可以感觉到你对我的喜欢……不,应该说是重视。你对我,很重视。让我觉得,自己很幸福。我很喜欢,你喜欢我……我只是觉得,他不够喜欢我。经历过你是怎么喜欢我,我就会觉得其他人对我的喜欢,无论如何都没办法跟你相比…… 我也很喜欢,当年喜欢着你的我。那时侯的我,简直无时无刻都在发光呢。 我对你的喜欢,原来一直都是有响应的,而不是我一个人在跳舞。对我很重要。我的青春,不是一场独白。
人生不是一个人的,喜欢,也不是一个人的。 我已经将另一个女孩嵌进我的人生,那女孩的人生亦然。我无法掉头就走,那也是我珍贵守护的爱情。 没有结果的爱情,只要开了花,颜色就是灿烂的。 见识了那道灿烂,我的青春,再也无悔。 一场名为青春的潮水淹没了我们。 浪退时,浑身湿透的我们一起坐在沙滩上,看著我们最喜爱的女孩子用力挥舞双手,幸福踏向人生的另一端。 下一次浪来,会带走女孩留在沙滩上的美好足迹。 但我们还在。 刻在我们心中的女孩模样,也还会在。 豪情不减,嬉笑当年。
五彩是黄、青、白、红和黑色,泛指各种颜色。这五种颜色从阴阳五行学说上讲,分别代表木、金、火、水、土。同时,分别象征东、西、南、北、中,蕴涵着五方神力。在明清两代得到发明和发展。主色调有红、黄、绿、蓝、黑、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