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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特·贝金赛尔,英国女演员。1973年7月26日出身于演艺世家,父母都是英国知名演员。代表作包括《珍珠港》、《凡赫辛》以及《决战异世界》。
飘洋过海到好莱坞寻梦的英伦美人凯特·贝金赛尔,因主演二战题材巨片《 凯特·贝金赛尔
珍珠港》一夜成名。其实早先在英国出道多年的凯特,演艺生涯一直浮浮沉沉,直到她在本片中有了出色的表演后,才有了“万绿丛中一点红”的味道。就连一惯傲气冲天的好莱坞也纷纷表示,正是有了凯特的加入,才使这部在筹拍之初便被影界行家誉为“纯男性”的影片,产生了更加荡气回肠的震撼力!就当众人都以为凯特将从此走上“美国甜姐”梅格-瑞恩的老路,专门出演温馨爱情剧的时候,这个集古典美和现代美于一身的气质美人,竟然连接两部与浪漫、温馨无关,反而是与神秘、恐怖挂上钩的动作大片《黑夜传说》和《范海辛》。 在这两部神秘气息弥漫的影片中,凯特分别饰演一名武艺高超的吸血鬼女战士和身手敏捷的贵族猎手,而且为完成影片中的高难度动作还曾苦练枪法与格斗,影片上映后,所有对她的疑虑都偃旗息鼓,谁都没有想到斯斯文文的凯特竟然具备动作女星的天分。事实上凯特并非外表那般柔弱可欺,她十分重视自我发展,独立、热情、早熟,她是那种永远不会被胜利冲昏头脑的人,无论发生什么情况都不会为了现实利益放弃自己真心喜欢的事物。然而从相反的方面来看,如不控制得当,凯特的性格中会有一部分十分冲动、暴躁,且表现的方式也十分激烈,这不仅导致她曾中途退学,还使她作出过一些有失风范的举动。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矛盾的女人,竟曾坚持过10年的爱情长跑,且独自抚养了一个女儿。早先在英国的时候,凯特以一种严肃、负责、坚韧的态度与男影星麦克·辛相恋,并在1999年的时候,产下了爱情的结晶,一个可爱的女儿。虽然这段感情最终成了无言的结局,但老天并没有忘记凯特,2004年的时候,她与《黑夜传说》的导演伦·怀斯曼相结连理,共同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就在凯特事业和生活双丰收的同时,又传来一个好消息,在一次调查中,影迷们被要求说出在他们心中哪位英国演员是21世纪的“绝世美女海伦”,凯特成为当仁不让的首选。的确,以凯特优雅的气质和动人的美貌,足以征服全世界的目光,这朵英伦玫瑰的馥郁芬芳实在令人沉醉!
白羊座
白羊充满着梦想,是不老的罗密欧与朱丽叶。爱得单纯、热烈,奔放而直接,只要心动了,便会毫不犹豫的冲上前去,追寻着那份不一样的浪漫情缘。
经典语录1:送心爱的人回家,哪里都顺路。
经典语录2:海没枯,石也没烂,我的爱人,只要你高兴,我会和它们一起统统改变过来。
天秤座
天秤喜欢和谐,喜欢人群,终生都在追求着心的归属,只为了能有一个永远的避风港,让自己在受伤的时候可以静静的休养生息。
经典语录1:如果感情的重量也能秤量,那么我也会比较受欢迎了吧!
经典语录2:爱情,是留给懂得爱自己的人。那里不是单行道,爱有多少,付出就要有多少。
天蝎座
蝎子可以是圣人,也可以是罪人,强烈的欲望在他们的心中翻腾。只有在激情和泪水中,天蝎才能感到自己的存在和欢乐,往往一念之间,便决定了圣洁与沉沦。
经典语录1:成熟不是心变老,是泪在打转,却依然还能微笑。
经典语录2:爱情的美酒,我只有一杯,既然给了别人,我又怎么忍心再来骗你。
射手座
热爱冒险,寻求刺激,一段充满挑战的感情经历才能让射手们打起精神来。越有难度,越觉得刺激,一不小心就让爱火失去控制,只好一鼓作气的追求到底。
经典语录1:爱,不要成为囚。不要为了惬意,便取缔了我的自由…
经典语录2:原来能为自己所爱的人吃苦,竟也是一种快乐,只是世上有几人能享受到这种快乐。
摩羯座
在这充满快餐爱情的社会中,三思而后行的摩羯座着实显得难能可贵。在摩羯眼里,情人节没有独光晚餐那又怎样?不如存点以后的生活基金还比较实际点呢!
经典语录1:如果我多一张船票,你会不会跟我一起走?
经典语录2:感情碎了就是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美的模样,也不想修补之后,终生看着那破碎的地方。
水瓶座
对于博爱而又知性的水瓶座来说,所有的关系都是从朋友开始的,不按牌理出牌的瓶子有着自己的逻辑,虽然偶尔让人失望,但也经常会带来惊喜。
经典语录1:人生有很多巧合,就连两条*行线,也会有交融的时候。
经典语录2:亲情是血液,爱情是空气。只要心中的夏天还在,爱情就依然留在心底。
双鱼座
鱼儿浪漫,爱做梦,每一次恋爱都是全力以赴。感性的鱼儿喜欢把爱情融入自创的梦幻格局中,很难抵抗甜蜜的诱惑,一不小心就沉溺于其中。
经典语录1:浪漫是我的天职,柔情是我的本性,爱情则是我珍贵的生命养分。
经典语录2:当我看到那如烟似锦的樱花,竟然在几天之内就凋谢了,我多么希望能同你一起,同享这惊心动魄的美。
编后语:是不是感觉很温暖呢?句句说到你心坎里,让你想之前一些往事,是甜美,是苦涩,还是*淡呢?无论如何,爱情总是那么浪漫,让人向往!
金牛座
金牛虽然内敛,但仍保有一种老式的浪漫情怀。与恋人缓缓对视、默默传情,以无声胜有声才是牛儿头脑中最美的境界。
经典语录1:直到爱的味道悄然离去,我才豁然开朗,原来它,曾经来过我的心里。
经典语录2: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天涯海角,而是我在你身边,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双子座
“心智的刺激”就是美丽的力量,双子具有明显的双重性格,随机应变,见风转舵,化劣势为优势,他们最行。
经典语录1:相信,是爱情最美的约定。想念的甜蜜,则让爱情的浓度,随时随地。
经典语录2:爱情是一件有限期的商品,别问我为何总更换着情人,我只是想找到最适合的爱人而已!
巨蟹座
不可否认,“爱家”与害羞、爱闹,像孩子般可爱的巨蟹有着不解之缘。时而腼腆内敛,时而手
舞足蹈,其实巨蟹只是想将爱人“钳”在怀中而已。
经典语录1:爱一个人就是在寒冷的夜里不断在他杯子里斟上刚沸的热水。
经典语录2:我是棋盘,你是棋子,我们在一起就是一盘永远也下不完的棋。
狮子座
狮子的灵魂,永久都在渴求一种食物,那就是“赞美”。对这道迷汤,狮子百喝不厌,高兴起来,即使是“玫瑰花床”狮子也会开心送你。
经典语录1:不论阳光或是雨露,只要心中的彩虹依旧,生命也会变得热烈澎湃起来。
经典语录2:任凭你走过千山万水、走过白天黑夜,我坚信,你永远走不出我心中的那片原野。
处女座
并非表面上的含蓄、严肃,他们只是将心中的梦幻隐藏了而已。安安静静、**实实,其实在他们心中,宁静的竹林更甚于灯红酒绿的风情。
经典语录1:喝咖啡不要加糖,淡淡的苦才是它原来的味道。
经典语录2:虽然爱情会褪色,就像老照片,不过我知道,你却会在我的心中永远美丽。
几乎所有的夏天都这样开始。白昼不断提前,从七点,到六点,五点,五点缺三分,黑夜被逼到绝境,可怜兮兮,却毫无办法。随后。随后植物的光泽在第二天变得突然强烈。阳光把它们逐段分解。绿的颜色一天变换几万种,直到你忘了究竟什么才是绿色。
我怕是已经忘了。家门前的两三棵树,从回忆里褪成水彩,时间在上面隐隐流动,于是细节处的笔调一律模糊。想得头疼,也无法变得更清晰一些。
这绝对是离家几年的后果。不过虽然这话的口吻挺哀怨,倒也不至于成天长吁短叹地玩伤感。人总是有很多事得忙啊,上班,赶稿,开会,吃饭,看电影,聊天,看书走路说话睡觉偶而半夜醒来,春夏秋冬轮番着,伤感也成了不轻不重的东西,挂在线上感觉不到重量,虽然细线依然在无限延长。
又是夏天。夏天的意义在于裙子和西瓜,挑战五十米的单向泳池,天天洗头,洗发水是桃子味,还有蚊子块,啪啪啪地打在关节上,真痒!又或者,这样的夏天,意味着自己独自在外又半年。多少多少来着?三年又半年。
好象也没什么了不起嘛。
我也不知道什么是了不起的。偶尔为“终于能游50米了”激动一下,随后又在第二天死活没法延续这一神话。从泳池出来,感觉满身的皮肤都在肌肉上有些错位,哪里松了下去,怕是又瘦了一点。于是心情愉快,散着头发往住处走。
一身都是漂白粉的味道。抬起胳膊去闻,几乎像体味般强烈。我从来以为夏天的味道就是西瓜和游泳池两种。一个红色,一个蓝色。而夏天是绿色。简直刚刚好。
我记得所有夏天。烈日和雨水纵横交织,人就在交汇点状如粉末。三四个故事反复悸动,如钝口的刀,艰难地想将凝迟斩成两段,却最终只留下一个异常粗糙的切口。碰到了,麻麻地疼。那是意像般的无奈,绕在心脏某处,感觉的就是全身。
毕竟是很久前的事了,人的记忆会美化出许多不曾存在的细节和气氛。一定是。半满的大厅,变换不停的光线,冷,真的很冷,手心里的掌纹,贴着脸时几乎能感到静默的血在爱情线上流动……
不真实就不真实罢。
{莱昂那多·迪卡普里奥,还会拼么?}
{Leonardo DiCaprio。}
{哇,好强。}
{嘿嘿嘿。}
后来在自己租的房间里看莱昂那多演的《海滩》,没有看完就关了影碟机。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腿麻了,嗷嗷叫着又坐下。电视屏一片机械的蓝光,乡土气,很没意境。
一个人看电影就有这样的好处,想看就看,不看就关掉,坐在地上出神,甚至可以毫不在乎地叉腿坐着,也没有关系。可我还是不怎么喜欢一个人看电影,因为总在半途忍不住这漫漫时间而停了光碟,于是积累下许多看了一半的片子。有些连一半也没有,只有开头几分钟。
那么多的故事,只知道开篇,而不知道结局。竟然也不内疚,还在持续累计这样的状况。只能说是独自生活的某种产物,不辩好坏。也由它去吧。
风扇带来的风穿过衣服,把布料鼓起来。有种温柔的痒静静蜿蜒。额头却还是在出汗。往地上躺过去,哪里贴着地的,总是过一会儿就密出汗了。简单装修以出租给外地人的房子,天花板上只有一条日光灯,涂料刷成雪白色。开始会觉得很单调,后来知道了,即便觉得单调也无能为力。
我是个连电影都懒得看完的人,又怎么会花心思去装扮一个不是“自己家”的地方。虽然我现在住在这里。
像有灰白色的棉线混进了血管,身体渐渐多出许多不可想象的复杂因子。于是几乎能屏蔽掉所有现实,让尘嚣全部溃散在微笑深处,只有这样的时光,一层,不明不暗,反复行走,停下来,依旧以为身处最通透的夏天。
忘记是哪天了,回家后坐在木板床上——当时还没有买凳子,不是坐在自己的大旅行箱上,就是坐在地上,或床上——也没事可干,决定早早睡觉吧。虽然才7点,天也热得未必能顺利入眠。躺下去的时候发现一侧的窗上多了张纸条。
我立即明白了是住在对面楼里的人塞在防盗栏里的。以前不止一次抱怨过这里的楼房彼此间*得一伸胳膊就能摸到另一幢。毫无隐私感。果然。
贴过脸去读上面的字。想交个朋友,以及留下了电话号码。居然还是用铅笔写的,纸也很皱,虽然字还成。读完的时候我心里是有些骄傲的,女生的骄傲吧。随后把那张字条就这么放在外面七八天没动,直到发现被对方又取了回去。
就真的骄傲了起来。
回到住处后把西瓜泡在脸盆里,因为没有其他可以盛的东西。脸盆很浅,只没住西瓜的小半,放进去的时候,半盆的水都没了出来,流得满地都湿了,水泥的颜色迅速由灰变黑。我想这也只有在外头才能做,若是在家里,把木头地板给淹了,妈妈又要唠叨。
想象着西瓜被切开时的味,在地上小坐了一会,抱腿,下巴磕在膝盖上,于是没法说话。也没人能陪着自己说话。昨天吃的桂圆壳忘了扔,空气还留养尊处优的甜味儿。像在读高中时的夏天,黏在指上,当时没有洗干净,就留下了永远的粘腻感。
因为非常不喜欢晒太阳。无论高一,还是高二。暑假里总是歇在家。吃水果看漫画,上网和睡觉。等爸爸像搬运工一样往家里买西瓜。我操起刀。“喀嚓”,有籽的,无籽的,红瓤的黄瓤的。上面插着小勺子,像占领了高地般的胜利。
所有的夏天都得有西瓜相伴,不然意义就不完整了。人心里的固执应该是遗传般的敏感,过滤着一切必须的纯粹。留下的就是枯燥的春秋冬,从沙漏里被流向生命之外,成了毫不有趣的余料。只有剩下的夏天,有西瓜的味道,弥漫在小片的空气里。会不会有谁看见,那是种怎样的浅红?
在这外头住的地方没有大的菜刀——从不会做菜,三餐都在街上找地方吃,当然不可能买把菜刀。就用小水果刀切。很难动手。一小段一小段地划过去,内部已经碎成一团。成绩就是几片大大小小形状各异的西瓜,不用在意这些小事,有得吃就行。吃一块回忆一点。
高一暑假前同宿舍的女生买来西瓜,一样没有可使的水果刀,6人分吃24瓣,互相争夺那些夺大块的,闹成一团。高二暑假时在朋友家切西瓜,我这一半满满的籽,他那一半一颗没有,这疑问我到现在还没想通。高三暑假时我已经决定去北京工作,爸爸妈妈却不知道,还把西瓜最甜的部分留着等我挖走。后来真的走了,看不见他们的无法忍受。
我也在忍受着什么,像那个等电车的女生一样,在眉心无可奈何地簇着,却要尽量不露声色,以为马上就能上车,马上就能回家了。
{说得很伤心的样子。}
{也不至于啊。}
{伤心时会哭么。}
{当然,女生总会因为一点莫名其妙的理由傻傻的哭。即便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究竟是什么突然在眼眶上投了毒。}
有些非常老而纠缠不休的情话,说着鱼和水,流泪不流泪的事。我觉得这真是人类想象丰富的意淫。尽管自己也尝试过。
哭的时候把脸放在盛水的塑料盆里,每次都因为快被呛死而作罢,在游泳池里又哭不出来,就没法去想象眼泪在诞生后就立即被融走的感觉。况且这样的感觉应该是*乎透明般的优美,也就大抵和“痛哭”之类的没有干系。
然而夏天的某些,还是存在着宿命般打动人的东西。于是停下来不愿意前进,于是坐着一动不动,于是身体在哪里变得突然尖锐,刺破了一层厚茧,露出还不曾僵死的翅膀,越扇越疼。
在我们还没那么容易流泪的时候,夏天却在这一点上匆匆败去。三个月里它常常下雨,小孩子从小就知道了“那是天空在流泪”。我以为这是个最心思丰富的季节,它应该是个女性,应该还很年轻,甚至或许才十几岁。
下雨让我感觉天空是很脆弱的,什么悲伤,什么无奈,它都承载不了。而此时天地又融为一体,在四荒八合里回归最初。我们本就是从女娲手里由泥巴点儿变成了直立的小人。身体里和着水与土。于是站在雨里,好象找到了自己的宗源。天上,天上的上面,地下,地下的下面,那些都是我们曾经到达过的故乡么。
又或者是我们将去的异地呢。
孤单,孤单是。
孤单是一个人吃醒来,一个人游泳,一个人的影子在地上比画出“SOS”。一个人唱歌或不唱歌,坐着发呆出神。
孤单是树上的雨滴掉在眼里,代替没有流完的泪。
孤单是电影院的冷气和自己,单人间的影碟机和自己,分手的别人和自己,拒绝的别人和自己。
孤单是买张50元的木头桌子,买把15元的木头椅子,想买床的时候不买了,因为不想再添置家具。
谁也没想过在这外头长久地过下去。
孤单是切西瓜,切得再难看也是自己一个人吃完的,丝毫不用有顾忌。
孤单是雨声,从天到地无处可躲,还有雷轰轰,还有闪电喀嚓,还有没人接的电话,没人知道你害怕得发抖。
孤单是咖啡色的皮肤,被晒疼干裂,而血液却因为逐渐凝固而变作纯白。
孤单是三个半年里的四个夏天。说话也没人听,想听也没人说。只能自己对自己开口找话题:“怪声音”,然后又自己回答:“开着摇头电扇呢”。自言自语。自言自语。自言自语是不是种病?
孤单是晚上腿突然疼了,短短地清醒。
没有夏天,所有夏天,都在这里清醒。
人们声称的最美好的岁月其实都是最痛苦的,只是事后回忆起来的时候才那么幸福。请相信上天的旨意,发生在之世界上的事情没有一样是出于偶然,终有一天这一切都会有一个解释。
嗅着眼前的绿,你在忙忙碌碌的生活之余会不会忆起我。
其实这么多年,温存与心底的不是你微笑的脸,而是那时候与你相处时天真无邪的自己。
我想,总有那么一天
我会变的皱皱巴巴,你会变的肥肥大大
我会变得叽叽喳喳,你会变的不爱说话
我说"老头子你听是不是有电话
你说"老婆子那是谁的假牙"
当初追我的时候,没让你费多大力气
所以今天旧账重提,代表月亮来惩罚你
我总是对我当年的不矜持,后悔不已
你说怎么就这么不小心,落在你的手里
不会游泳,也没关系
反正泳池才水深2米
我用后半辈子教你
实在不行拿游泳圈兜底
我说我最爱绿色,你还有点儿嗤之以鼻
你看你穿上之后,不也一样帅气
情侣装就是要光鲜亮丽
不然别人怎么知道我们幸福甜蜜
你问我怎么做到几十年做饭你都吃不腻
好吧,秘诀今天就告诉你
你说老婆子我想吃牛肉,那我就给你做烧鸡
你说亲爱的我想吃面条,那晚饭一定是咖喱
能不能恢复我过六一儿童节的权利
每年一天就好,让我耍耍小孩儿脾气
我想要棉花糖,氢气球,还有巧克力
你得哄我开心,我才和你回家去
悄悄蒙上你的眼睛
我是微微,倩倩还是莉莉
你说用闻的就知道我在哪里
答错了我可真的生气
即使你自己都给忘记
可我每个生日都要给你惊喜
老了我还是会欠招到底
别奢望我会改过自新
欺负你是我人生最大乐趣
只有在你面前我才这么捣蛋调皮
人家说顽老还童是人生的必然经历
其实被你宠着永远不用长大才是我的人生课题
虽然说我推崇大男子主义
但你说“放着我来”的瞬间 我真的非常动心
相册里总是充满了回忆
记录着咱们的日日年年 点点滴滴
翻看它会变成咱俩的最大乐趣
哎!你初恋女友的照片怎么也在这里!!!
恐怖片就是你的必杀技
非要吓得我最后钻你怀里
其实告诉你个秘密
我一点儿都不怕,那叫将计就计
我告诉你我最讨厌粉色系
那是因为我想等老了再装嫩走起
无论我打扮的像棵圣诞树还是土耳其火鸡
你都要说我看起来漂亮美丽
我,pia pia的在你旁边走来走去
你有没有一个瞬间想给我埋进沙子里
反正我就这么笨嘿,你还不能嫌弃
不准怕丢人,我就赖着你
我说,老头子你看这色儿会不会有点太过艳丽?
你说,不能够,和你的银发配起来绝对闪亮无敌
死老头你给我定在那里
不许动等我飞奔而去
场景似乎有些许熟悉
好像当年我义无反顾爱得彻底
其实我非常不确定,你是否愿意和我跳到爱的坟墓里
未来那么遥不可及,我们患得患失又小心翼翼
一见钟情很容易,相濡以沫却是难题
这些话现在说给你听,其实没有什么目的
我只是怕哪天我们选择放弃,还没告诉你,那有多可惜
希望我有足够的幸运,能一直留在你身边不被人顶替
从黑丝儿高跟儿的咩大妞到满脸褶子的老东西
牵我的手,从心动到古稀
年老时我依然爱你,这是生命中最美丽的语句。
黑猫不睡(一)
我站在绿成一片模糊的高草中,抱着那只喜欢望天的幼小的黑猫。我穿着白得很柔和,白得可以与云朵没有界线的长裙,纤细的白色流苏同纤细的绿色高草相纠缠。我身后是爬满野蔷薇的半壁墙。我有着与花朵很相称的新鲜的笑。——这是一张晨木为我拍的照片
其实我不算美,但是我认为自己很美。晨木也认为我很美。我想这足矣。
在这个下着大雨的午后,我回到了这个城市,回到了城郊的旧家。我撑了把艳橙的伞,在没有阳光的日子,用它的暖橘色慰藉自己。然后我就在距家五米远的电线杆上看到了这张自己的照片。雨水在我的那张脸上蔓延,微笑好像已经褪了色。一张寻人启事。是晨木在发疯似的找我。
重要。我思考着这个词的意思。我承认被这张寻我的照片感动了。我想丢掉伞,抱着电线杆痛哭。晨木淡淡的肥皂香味似乎在迫*,他可能在唤我。小公主,他说,继续相爱吧。
我不能。因为心里有一只猫昼夜不睡,不休地唱着。它是黑的,黑得叫人心疼和绝望。它是我的墨墨。它不是一只九命的猫,它只有一条命,而且它死了。它是我和晨木无法愈合的伤。
我没有将那张启事看完,转身,逃开。家里的墙壁保持着我曾经粉刷的天蓝色,透着无处不在的冷气
黑猫不睡(二)
我生活在一个男尊女卑的家庭里。我的父亲走路昂着头,声音洪亮。他从不挤公车,也不会去集贸市场买菜,他在愤怒的时候,会扯起我母亲的长发打她。但我的母亲依旧蓄着顺顺的长发。她穿着围裙抑或棉布衬衣,做复杂的饭,种一园子的花,被父亲养在家里,笑和哭都很淡。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学会用恭敬和恭维的语气同父亲讲话,并在他爆发的前一秒逃走。
我养了一只叫墨墨的猫。她夜一般地黑,眼睛很亮,总是惊恐地睁大,很少睡觉。我想这样的黑色使我安静和沉沦。我带着她在夏日的高草里奔跑,在幼儿园的秋千上对着落日数秒。她是我体外的灵魂。
我的父亲在我第一次把她抱回家的时候就警告我,黑猫是不祥物,如果因为这只猫给他添了麻烦,他不会放过我。我和墨墨这两个小孩在低低的屋檐下生活得压抑而战战兢兢。我想这可能是墨墨极少睡觉的原因。
黑猫不睡(三)
有着威廉王子式笑容的晨木住在隔壁,和我上同一所高中。他喜欢摄影和兵器杂志,喜欢穿牌子在左下衣角的T恤,喜欢天空、麦田和海。
但后来他说他最喜欢的还是我。晨木说,小公主,让我们在还是孩子的时候就相爱,步步走到终老吧。 从来没有人用小公主称呼我,我在家里、在学校里都更像一个没有资本发展为王子妃的灰姑娘。我揽着墨墨,惶恐地问,你也会爱我的猫吗,你会不吼我不骂我永远疼我吗,你会扯起我的头发打我吗,你会总让我穿着围裙,守着家吗,你可以给我一个热乎乎的家,并同意我把墙壁刷成蓝色吗?
他说,小公主,我会让你住在蔚蓝的宫殿里,穿一尘不染的长裙,把墨墨喂成走不动的小猪。
我喜极而泣。我想晨木将永远把我和墨墨裹在幸福里,我可以不像我那个正在家里给她男人换拖鞋的母亲一样,活得那么隐约。
我固执地养着墨墨,我固执地爱着晨木。
有一天母亲做饭时,我倚在门边,对母亲说,我喜欢晨木。母亲呆板地笑了。你得先学会做饭,带着油烟味的她说:这将是你的事业。
黑猫不睡(四)
父亲骤然失了业。祖母染了不知名的病就死了。我在她的葬礼上对着这个为丈夫和儿子做了一生奴隶的老女人流尽了泪,也为我和墨墨的命运流泪。我的父亲像颗吐着火芯的炸弹,随时可能宣告我们的末日。 墨墨到了**期,睡得更少了,在夜晚瞑瞑地睁着眼睛,凄烈地叫到天明。我经常带她出门散步,在心里念:墨墨,快些找到自己的爱人,你的叫声迟早会引爆我的父亲。
终于在一个死寂的夜,墨墨不休的叫声像刀锋割裂了我的肌肤。父亲蓦地从床上坐起来。他奔到客厅,然后是墨墨声声死亡边缘的叫声。我飞跑过去,我母亲的男人——我只有这样称呼眼前这个凶悍的疯子——正开了门,企图用脚把墨墨踢出门去。墨墨倒在门边,用爪子扒紧门不肯走。她的肚子被踢,她的头骨被踢,她的脊背被踢,她的尾巴一动不动,像根麻木不仁的绳子。她在一连串的踢打中不能睁眼、不能呼吸,她坚持不放开爪子,不逃离。她惟一可以做的只有流血。傻墨墨,快放开门逃命吧,这样的家不值得你留恋。固执只会送了你的命。
我立刻伏倒在地上去抱住那个可怕男人的脚,那只脚以惊人的频率蹂躏着垂死的猫。那脚向后踢开了我,雨点般的一下下踢向我。我撞到了墙角,头颅像朵绝望中绽放的花。亲爱的墨墨,我或者也快要死了。我眼前越来越黑,我看到母亲在轻微地制止父亲,她带着犹豫和怯懦。我呼唤着晨木:晨木,你是超人,你来救墨墨啊。我在绝望中昏厥。我的梦里有黑得与夜没有界线的墨墨在唱歌。晨木抚着我的脸说,小公主,墨墨不会死,你醒来吧。
醒来时又是很亮的一天了。母亲守在床边,悲哀依旧是很淡的那种。我瞪着她,不敢问出那个有关生死的问题。她说墨墨没死,晨木在看着她。
墨墨依旧没睡。她躺的白色毛巾上布满深深浅浅的血迹。她团缩着身子,像朵开败的绒花。她的嘴合不上了,猫所特有的四颗锋利的长牙齿全断了,剩下参差不齐的血淋淋的牙茬。她从此哑了,她不会叫也不会唱了。她很难站立,前腿断了,小爪子在剧烈颤抖。她用血舌头舔着我的手指,脱落了毛的尾巴摇得像面投降的旗帜。我泪如雨下,小墨墨,你应该逃的,你还那么小,还没做母亲就伤成这样。
我转身扑在晨木怀里,我说:爱我,就带走墨墨。
黑猫不睡(五)
墨墨被安顿在晨木家。她可以康复到一颠一颠地缓慢走路了。我们给她找来一只安静的白色公猫做配偶。残缺的墨墨很快怀孕了。
我无法逃离这个无能的母亲和残暴的父亲圈起的家。我不再跟父亲讲话,也极少跟母亲讲话。每一天我最大的快乐就是放学后去晨木家看墨墨。
晨木的脸色很暗,很像我的父亲。他的父亲出了车祸,肋骨被撞断了。他第一次从医院回来,就冷着脸对我说:大人们说得没错,黑猫只会带来厄运和灾难,你家人,我家人,甚至连她自己都逃不了。
我说,晨木连你也这么说,她只是只简单的猫,她没有魔力,她连自己也保护不了。你答应过我好好照顾她,如果你还爱我。
冬天到了,墨墨的肚子很大了。晨木的父亲仍旧不好。晨木开始冲着我大吼大叫,他忘掉了曾经的誓言,墨墨也已经成了他的负累。我开始像母亲对父亲那样对晨木。帮他做饭给医院的父亲,帮他安慰憔悴的母亲。我一声不响地任由他骂,扫起他摔的一地玻璃碎片。
在一个下着大雪的夜,我又梦见了墨墨,她开口唱了。墨墨还对我说,知道吗,我很累了,我想睡了。 第二天的清晨没出太阳,我在院子里扫雪。晨木走向我,面无表情地告诉我,他昨夜把墨墨赶出了门。我停下来,静止。我说,晨木,你在开玩笑吗,昨晚有那么大的雪,墨墨怀着孕,她没有牙齿,走路也走不稳,甚至连求救声也发不出——我知道这不是玩笑,我说着说着就哭了。我想了想,满怀希望地问,是不是她一直在门口没有离开,你今天早晨又把她抱进了房间?不是,晨木说,我昨晚抱着她去了很远的灌木丛,从那里扔下了她。我母亲说扔了她,父亲的病就会好。
同一个晨木,说要给我公主似的生活,说永远疼我,说要把墨墨喂成走不动的小猪。他是拯救我的神啊,他也一度拯救了我的墨墨。此刻的他,隔世的表情,扭曲的脸孔。我的晨木我已无法看清。
我乞求着晨木,这个胸中已无爱的人,带我去那片灌木。不然墨墨会冻死,或者饿死。
我就是想让她死。晨木说。
黑猫不睡(六)
我找了很远很远,找了很久很久。墨墨像那场雪一样,化没了。我的王子也携着诺言随冬天远离了我。我永远是孤独的无法蜕变的灰姑娘。
初春,幼儿园开学了。一个曾见过我和墨墨的小女孩跑来找我。她哭了。她说幼儿园一个假期没有人,开学后他们在后院秋千边发现一具猫尸。她说好像是墨墨。
我又看到了我的墨墨。她撑开身子躺在化雪后潮湿的泥土地上。周围是小桃花般的一串脚印。她的身体狭瘦,肚子是瘪的——她应该生下了孩子。她周身布满黑色的蚂蚁,在吃她。她的身子早已被掏空了。眼睛也空了,蚂蚁从她的眼窝里爬进爬出。她死的时候应该依旧睁大着眼睛,瞑瞑的。
那个小女孩躲在我身后怯怯地哭,她问我,小黑猫是在腐烂吗?我蹲下来,像过去揽住墨墨一样揽住她。我说,腐烂其实一点也不可怕,我们活着,也一样在腐烂。人的一生其实就是一场腐烂。
墨墨没有找到回家的路,但她找到了我们常来看夕阳的秋千。好墨墨。
墨墨一直都不睡,一直都很累。现在她终于睡了。墨墨,在梦里穿梭的感觉一定很好吧。
我又在心里说,与墨墨非亲非故的蚂蚁在吃着墨墨,可是我最爱的晨木也在啃噬着我的心。我爱的男孩答应照顾我爱的猫,他照顾着她睡去了。
我的猫不是一只九命的猫,她只有一条命,并且她死了。
黑猫不睡(七)
我的父亲很快有了新工作,有了很多钱。他得意洋洋地说是因为墨墨死了。
我还是用了他的钱,去了一个遥远城市的一所寄宿学校。那个城市从不下令我伤心的雪。
父亲也带着他温顺的妻子迁到了美丽的海滨。
临走的时候,我把房间刷成了天蓝色。一辈子,晨木都不可能给我一个这样蔚蓝的家了。
我没有同他告别,因为无所谓再相聚。
今天我又鬼使神差地回到这里。晨木早就搬走了,这里看起来像一片废墟,我甚至可以相信绿色高草里隐埋着坟墓。我把自己关在房子里,想念墨墨,也想念晨木。
下了三天的雨。我不能遗忘那张启事——王子没有忘记他的灰姑娘,他用一张照片代替水晶鞋在寻找她。我忍不住又去看那张可爱的照片和晨木留下的只言片语。雨水洗白了照片,整张启事缺了一半。但我还是看到至关重要的一行字:小公主,我找到了墨墨的孩子们,我一直养着它们。
那一刻我想可能雨停了,出彩虹了。是的,晨木还是有爱的,爱我,也爱墨墨。也许我永远都不会原谅他,但眼下我想见见他和墨墨的孩子。我在启事上寻找晨木的地址,只有赫然的地址两字,后面的内容都被雨水打落,不知漂去何方了。
天意弄人。
我伫立在疯长的野草中间,幻听中的猫又开始了不朽的眠歌。晨木,我们还会相逢吗?
(仅以此文祭奠我死去的爱情)——张悦然
每年的3月15日至4月15日,正是日本樱花最茂盛最美丽的时节,故被定为樱花节。樱花节期间,无论是公园或是街道,都遍布盛开的樱花树。各大公园和景区人山人海,熙熙攘攘,游客们看樱花,赏樱花,与樱花合影,处处洋溢着欢声笑语。在这个赏花季节,人们带上亲属,邀上友人,携酒带肴在樱花树下*地而坐,边赏樱、边畅饮,真是人生一大乐趣。
一进入3月,几乎所有的日本人就开始盼望著樱花的盛开.等到天气转暖,第一朵樱花终於在料峭的春风中绽开笑脸,一年一度的赏樱活动便从此拉开了序幕.报纸上,电视里,不断传出"某地樱花盛开","某日举办樱花祭"的消息,欢天喜地的日本人装扮一新外出赏樱,女人们穿上和服,小孩子花枝招展,连宠物们也穿红著绿,喜气洋洋.随著樱花由南向北次第开放,整个日本列岛便沉浸在一片花的海洋和节日的喜庆之中.
一树树的樱花,彷佛一团团粉红的云,飘在山坡上,马路边,公园里,庭院中,甚至田野的沟沟壑壑间.
樱花作为一种风景,一种象徵,甚至一种精神,已成为日本特有的文化.日本人赏樱的*俗由来已久.据记载,从江户时代开始,赏樱就已成为春季的民间活动.江户时代是日本历史上的鼎盛时期,可谓"国泰民安",老百姓丰衣足食以后,便开始关注精神享受,盛开於早春的樱花从此成为日本人心目中的靓点.
作为日本的国花,樱花深受日本人与游客的喜爱。目前日本的樱花种类共有300多种,樱花的花季是4月,由南往北依次盛开,最早可以观赏到樱花的是冲绳岛,而最姗姗来迟的樱花则是全日本最寒冷的北海道。樱花的花期不长,盛开的时间一般为10天,就如一片粉色的云彩由南往北飘过整个日本。
樱花绽放时,在公园及街道的赏花处,便可闻到淡淡的花香和欣赏到红色、粉红色和白色的樱花。每当这时,日本各地都会举行大大小小的“樱花祭”,亲朋好友围坐在樱花树下,取出各自准备的便当(饭盒),饮着香槟或是日本清酒,谈笑风生,身边还不时有花瓣随清风掠过,赏花的人群无论是认识或是不认识的,都会不时点头打招呼,甚至交换食品。与其说是赏花,不如说是赏花让大家有了一个真正的“家庭日”和“友谊日”,难怪日本人乐此不疲,甚至有些公司将赏樱花列为公司的“指定项目”。
莱戈拉斯 莱戈拉斯·绿叶是黑森林精灵的王子,一支精灵贵族的后裔。
又译:勒苟拉斯
Legolas Greenleaf
Legolas在辛达精灵语中就是“绿叶”的意思
他祖父欧洛斐尔在「最后同盟」中与吉尔加拉德一同出战,并战死在沙场上;他父亲瑟兰迪尔,就是那位把陪伴毕尔博前去孤山寻宝的十三名矮人关进监牢的精灵王。因此,当毕尔博在精灵的宫殿中躲躲藏藏时,很可能见过莱戈拉斯;而更肯定的是,吉姆利一定不会忘记自己的父亲格洛因曾遭到这位精灵的父亲恶待过。
其父瑟兰迪尔,一个在中州绿林建设王国的辛达精灵,与西尔凡精灵生活在一起。莱戈拉斯是个辛达精灵,属于特莱瑞族,是埃尔达精灵,和南边同胞的高贵血统不同,莱戈拉斯没有超脱凡尘的力量,他没有梅里安的血统。
但莱戈拉斯野外生存能力非常出色,对森林的知识很丰富而且视力范围很广 。
如同他的矮人朋友吉姆利,在莱戈拉斯担任幽暗密林的西尔凡精灵特使来到林谷之前,他的生*事迹没有人知道;但按一般惯例推测,他身为王子,必然曾率队防卫边界许多年,曾用无数兽人的性命来磨炼他百步穿杨的技巧。他显然从未离开过黑森林出门旅行,因为他随同远征队来到洛丝萝林时,是他第一次见到这座由凯兰崔尔与凯勒鹏所统治,他的亲族所居住的黄金森林,他在那里第一次面见了那曾居住在蒙福的不死之地的长辈。在洛丝萝林,他获赠了特制的罗瑞安长弓、箭筒与许多的箭,使他作战的能力大为增强;这弓很大,威力比他黑森林的弓更强,所用的箭也更长:在对付半兽人时,它们真是无价之宝。当他在帕兰诺*原上刀弓并用与吉姆利并肩作战之后,回程两人一同前去参观了闪烁洞穴,他在那里见识到了比自己父王的地底宫殿更美丽炫目的奇景。在他战斗途中,他探*了海岸线,第一次听见了大海的呼唤。这唤醒了莱戈拉斯内心深处对他同胞所航行前往的西方仙境的渴望。魔戒大战后,莱戈拉斯带着一批族人搬到刚铎的伊西利安森林居住。
第4纪元120年,伊力萨王阿拉贡去世,莱戈拉斯最终听从了大海的召唤,他自己制造了一条船离开中土,去了西方,身边还有好友吉姆利相伴,孤帆尽影,这是魔戒远征队成员最后的文字记载 。
弓
Legolas携带一把黑色木弓,大概是紫杉木,是他年幼时在黑森林自己制造的。它的外观构造很简单,是由一整块木头刻成的,取的是努曼诺尔弓的式样,但雕刻着金色、优美、沿着弓臂盘绕的长春藤图案。由于Legolas绝大部分时候都是在密林里射箭,因此他用的弓不会特别长,盘上弓弦立起来约有六十寸高,但威力非常强,可用致命的力量轻易将箭射出两百五十米远,虽然比较常见的情况可能是,在黑森林的浓密树林中,当他追猎敌人时,所面对的射击目标通常都会比较*。黑森林的箭有三十寸长,箭身相当坚韧,因此可以承受如此强弓制造出来的拉力,配合弓身染成褐色,有着窄长尖锐的猎杀箭头,样子很像是锥,为的是要一箭射穿盔甲与身躯。箭尾的绿色羽毛几乎可以肯定是来自雄鸡,或其他生活在森林四周遭到猎捕的禽鸟,上面的搭弦凹槽都是手刻的。这些箭都装在木制的箭筒中,箭筒会染色并漆上树脂,让它看起来有深沉的光泽,然后进一步在筒口四周包覆厚金属做为补强。
Legolas在洛丝萝林所获赠的弓是一把令人赞叹的大师之作:它显然是由一整块蔓蓉的树心所削成的,它的雕刻精致巧妙,以致于它看起来像是用比弓身更白的木质雕出树叶与藤蔓覆盖纵横交错得的样子。弓身上弦之后立起来的高度是六十八寸,享有射程远远四百米并且极其精准的美名;如果它的弓弦中真的如传言一样有幸得到一份来自Galadriel女皇的头发祝福,因此它有如此强大力量的说词很可能是真的。蔓蓉树有某种特质,可以让它的拉力强达一百五十磅,这点类似黑森林的弓,只是它的长度与射程范围更大。当它不被拿在手中时,可以放在皮套内,用生皮皮带绑在箭筒的悬挂皮带上。箭长四十寸,比黑森林的箭稍轻,为的是要减低重量;箭尾金绿色的羽毛是取自火鸡毛,修剪成菱形,它们的箭身染成鼠尾草绿,而它们长筒型的箭镞通常打造成梅隆树叶的形状,用以确保造成最大范围的伤害程度。由于这柄强弓的拉力很强,因此搭弦口通常会用骨头或只有银光河里才能找到的坚硬燧石来增强。洛丝萝林的箭筒是木质的,包覆着皮革;上面镶嵌着一只美丽的金色孔雀,这是中土世界很少见的禽鸟,筒口紧裹着金色的固定环。箭筒一次可装满大约两打箭,用筒上所附的悬挂皮带绕过他的肩膀紧盘在他身上,以防在奔跑或打斗中掉落。如此恰当、快速、伸手从肩后抽箭的设计是为了让Legolas可以确信在伸手拿箭时它都会在固定的位置上。
战甲
据说,除了手腕上的两个皮制护臂之外,Legolas一生中只穿过一次战甲,那是他在准备参与圣盔谷大战的时候。如同他的辛达林精灵同胞一样,他知道这会是一场残酷的*身肉搏战,不会有任何转圈的空间,因此他为安全所做的让步是,穿上由坚硬的熟皮革所打造的八层护褶的护肩甲,这套战甲裹住他的双肩,以皮带横过他胸前固定。这些护褶用铰钉固定在一起,但仍足以让他保持动作灵活;第四、第六与第八片护褶上雕刻有罗翰国的图案。在来到帕兰诺*原展开大战之前,Legolas没有机会作类似的准备保护自己,因此这名精灵深入险恶的战场时,身上穿的是他*常旅行时的衣装:有着精美刺绣的淡蓝色丝衫,柔软的灰绿色毛料紧身裤,麂皮高筒靴,形状像重叠的树叶,上面有植物的饰纹,以及一件双层的麂皮短袖上衣:内层的颜色是卡其绿,稍微厚一点的外层是褐色的,内外两层都裁成花瓣的形状,因此它状似一朵花苞。这件外袍长度过腰,袖子只及手肘,并且下摆两旁开叉,因此不会妨碍他的行动。此外,他还穿了一件在洛丝萝林获赠的斗篷,用一枚银叶别针扣在领口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