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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做你的影子,疲惫的我还是紧紧追随,希望可以跟上你的脚步,陪你走完你要走的路,你会让我陪吗?
曾经以为有些事是不可放手的。时日渐远,当你回望你会发现,你曾经以为不可以放手的东西,只是生命瞬间的一块跳板。你跳过了,就可以变得更精采。人在跳板上,最辛苦的不是跳下来那一刻,而是跳下来前心里的挣扎无助和患得患失。我们以为跳不过去了,闭上眼,鼓起勇气,就跳过了。
一个人莫名其妙开始发呆,不知道想些什么,又好像什么都没想,于是想找一个人倾诉,真有那么一个人了,却又不知从何说起。这时才发现:也许无言才是最好的安慰,回忆才是最好的结局。也许轻轻抬头会有更好的风景。
心情里的心情,故事里的故事
有一种心情叫做口是心非
有一种行为叫做自相矛盾
有一种故事叫做相濡以沫
有一种依偎叫做地老天荒
一、
心情里的心情
是时光苍老了容颜?让我爱上了忧伤?还是岁月改变了年轮,让我恋上了寂寞?曾经的热情,恍然回首间已是如烟散去,曾经的坚强,再度仰望时已随流光飞舞。
碎碎念念随着一指年华悄悄的溜走,老去的河床只剩下淡淡薄薄的记忆,那么用心珍藏的相册稍稍的破损,我真的不知道自己怎么那不小心把旧时光的黑和白伤害,Sorry.
找个最舒服的姿势,在直视里在侧盼间,也找个最能说服自己的理由,拾掇一份起好的心情,让烦躁不在,让纷扰远走。
脾气越来越坏,个性越来越弱,眉梢眼角之间流露着一份很 的无奈。
冬天本来就是个干燥的季节,那些枯萎的,那些凋谢的,那些干涸的,就是主要的风景吧,不管你喜不喜欢都依然存在,不管你愿不愿意都如期而来。
有一种心情叫做口是心非,用微笑掩饰着悲伤,用倔强替代着脆弱,阳光的脸颊是给你的一窗明媚,这份安好只愿不要让你担心。有一种行为叫做自相矛盾,总是不想给自己添堵设栅,总是不想给自己增烦减乐,但是左心房里的繁琐还是吵醒了右心房里的简单…
二、
故事里的故事。
谁在最美丽的年华里遇见了谁?
谁在最温暖的光阴里读懂了谁?
假若爱有天意,那么就让你永远是你若只如初见。假若爱有天意,那么就让我永远是我若如是本真。
懂,是一个字符的囊括,是一个表情的含杂。懂,是陌上花开缓缓行的情愫,是彼岸花开在此岸的风景。懂,是天涯变咫尺,是隔海也相望。
那枫的一抹红,醉卧在秋的深处,允一场约,赴一场会,原来一切是在那一帘蓝色的睡梦中,也罢,醉去,也罢不悔。睫毛下的最美披挂上了长长的霓裳,是谁为谁的装扮?唇瓣上的温柔吐露着欲滴的馨香,是为谁的绽放?
若干年后,那张票依然可以登上那艘远航的船…
有一种故事叫做相濡以沫,你若不允我怎敢老去,你若不来我怎会离开?有一种依偎叫做地老天荒,每一个日子的晨曦里有不离不弃的等待,每一个晴好的午后有不偏不倚的陪伴,每一个夜晚有不言不语的相随,时间总会沉淀一切,也会丰满一切,让美好定格在每个真实的秒针上…
故事不需要埋下伏笔,
——因为你懂。
心情不需要刻意掩饰,
——因为你知。
不喜欢电影界以多高的票房来评价这部影片,这部影片也不光只有爱情,还有人性以及面对死亡与人生的思考。还是最喜欢1997版的泰坦尼克,至于3D版的只是把原本的经典加工成一件商品供人消遣。
经典台词:
1.Outwardly, I was everything a well-brought up girl should be. Inside, I was screaming.
表面上,我是一个生活幸福的上流女子,心底里,我在尖叫。
2.There is nothing I couldn't give you, there is nothing I would deny you, if you would not deny me. Open your heart to me.
如果你不违背我,你要什么我就能给你什么,你要什么都可以.把你的心交给我吧.
3.Remember, they love money, so just pretend like you own a goldmine and you're in the club.
记着,他们爱钱,所以假装你拥有一座金矿,你就是(他们眼中)上流社会的人了。
4.Winning that ticket, Rose, was the best thing that ever happened to me. It brought me to you...
赢到船票,坐上这艘船…是我一生最美好的事。它让我能跟你相逢。
5.A woman's heart is a deep ocean of secrets.
女人的心是一片秘密的深洋。
6.You jump,I jump.
生死相随/你跳,我就跳。
7.Jack,I'm flying!
杰克,我在飞!
8.I will never let go,Jack, I’ll never let go.
我不会放弃的,杰克,我永远不会放弃。
9.All life is a game of luck.
生活本来就全靠运气。
10.I love waking up in the morning and not knowing what's going to happen, or who I'm going to meet, where I'm going to wind up.
我喜欢早上起来时一切都是未知的,不知会遇见什么人,会有什么样的结局。
11.I figure life is a gift and I don't intend on wasting it. You never know what hand you're going to get dealt next. You learn to take life as it comes at you.
我觉得生命是一份礼物,我不想浪费它,你不会知道下一手牌会是什么,要学会接受生活。
12.We're women. Our choices are never easy.
我们是女人,我们的选择从来就不易。
13.God shall wipe away all the tears from their eyes, and there shall be no more death. Neither shall there be sorrow or dying, neither shall there be any more pain, for the former world has passed away.
上帝擦去他们所有的眼泪。死亡不再有,也不再有悲伤和生死离别,不再有痛苦,因往事已矣。
14.You're going to get out of here. You're going to go on and you're going to make lots of babies and you're going to watch them grow and you're going to die an old, an old lady, warm in your bed. Not here. Not this night. Not like this.
你一定会脱险的,你要活下去,生很多孩子,看着他们长大。你会安享晚年,安息在温暖的床上,而不是今晚在这里,不是像这样的死去。
15.I’m the king of the world!
我是世界之王!
脱掉不适合自己的不自由 找到自己爱的爱自己
每个女人都该拥有一双属于自己的高跟鞋
15世纪的一个威尼斯商人娶了一位美丽迷人的子为妻,商人经常要出门做生意,又担心妻子会外出风流,十分苦恼。一个雨天,他走在街道上,鞋后跟沾了许多泥,因而步履艰难。商人由此受到启发,立刻请人制做了一双后跟很高的鞋人。因为威尼斯是座水城,船是主要的交通工具,商人认为妻子穿上高跟鞋无法在跳板上行走,这样就可以把她困在家里。岂料,他的妻子穿上这双鞋子,感到十分新奇,就由佣人陪伴,上船下船,到处游玩。高跟鞋使她更加婀娜多姿,路见之人都觉得穿上高跟鞋走路姿态太美了,讲求时髦的女士争相效仿,高跟鞋便很快盛行起来了。
另一说是法国国王路易十四,特制了高跟鞋,以抬高王者的高度。按时下的说法,他身材矮小,属于“三等残疾”。
前一说是美丽的不经意流露;后者虚荣的成分太浓,杂以政治因素,只能损伤眼球。
中国的高跟鞋可以溯源于清朝,那时的妇女是脚蹬花盆底鞋(高跟鞋装在鞋子的中部)款款而行。
天气突然转凉,翻箱倒柜把短靴找出来穿。鞋子看上去还很新,甚至同款的鞋子还被商家放在今年的柜台上出售。只是,新旧与否,时尚与否,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是我人生中的第一双高跟鞋。
每个女生都会有一段关于人生中第一双高跟鞋的故事,就像每个男生都会有一段关于人生中第一个女孩的故事一样。对于女生而言,高跟鞋代表着从一个女孩向一个女人的蜕变,这其中既有对未来曼妙生活的憧憬,也有对过往无拘岁月的留恋。若是把这些和第一双高跟鞋有关的故事收集成册,想来会是一道五味杂陈的大餐。
我会买这双高跟短靴,既是意外,也是情理之中。
意外是因为无论是在外人看来,还是在我自己内心深处,接受我是一个孩子的程度要远远甚于把我当成一个女生,甚至天真的以为,我可以T恤、牛仔裤、板鞋过一辈子。而当时的我也正在固执地享受板鞋人生,内心深处对高跟鞋充满了深深的恐惧,害怕那会是童话故事里充满魔力的红舞鞋,不停旋转,和青春岁月渐行渐远。
情理之中是因为在内心深处某个不起眼的角落,我期待着改变。记得当时有个朋友跟我说,为什么不尝试一下呢?没有尝试过,怎么知道不好。或许更好,不会更坏。
于是,站在柜台前,纠结良久后,便有了人生中的第一双高跟鞋。
佩服那些穿着高跟鞋,浑身散发女王气场,还能健步如飞的姑娘们。我第一次穿着高跟鞋上路,把自己折磨得痛苦不堪:脚贱、恋旧,磨起了好几个泡;不会走,掌握不到技巧,膝盖、小腿酸痛;没有所谓的气场,像偷穿了姐姐鞋子的小孩……
更重要的是,对于我的尝试和付出,并没有得到一句安慰和赞赏,反而是得寸进尺的更多要求。
我突然明白:改变,固然会有某种外在的形式,比如一双高跟鞋,最终,却还是落于内心。那些姑娘们的气场,并不仅仅来自于一双鞋,而是来自自信和坦然。只是,我还没有做好准备,所有的一切,都没有准备好。
褪去所谓蜕变的华丽外衣,高跟鞋不过是一双鞋,只是比板鞋多了个零部件。解开了心结,放下了执念,坦然、自在、轻松许多。我不穿也不会穿高跟鞋,但这就是我,可能是最坏,也可能是最好的我,如果我都接受不了自己,谁还能接受我呢?
只是我的高跟鞋之路,并没有就此打住。很快,我就有了人生中的第二、第三双高跟鞋。我告诉自己,勇于尝试,坦然面对。
尽管有时还是会崴到脚,但是现在穿上高跟鞋走路,顺趟了很多。听着鞋跟有节奏地敲打在地面上发出的声响,抬头、微笑,用余光瞥到那些穿着板鞋的姑娘们投来的小羡慕的目光,犹如当年的自己一样。终于体味到了所谓的女王气场,但那种感觉很怪,就像你去吃一碗被传得神乎其神好吃的卤肉饭,发现口感不错,但也不会就此爱不释手。
算算日子,穿高跟鞋的天数不多,偶尔为之。有些事,尝试过了就好。更多时候还是穿着*底鞋,脚踏实地,接地气,适合在这个来去匆匆的城市穿梭。不过,我知道,即便穿着*底鞋,也和原来的自己不一样了,因为踩着*底鞋的姑娘,抬头、微笑。
欲望的鸵鸟.
我们无法忘记一个人
往往不是因为对方有多么难忘
而是因为我们有多么依恋和执着
当你执着时,连时间也要向你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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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の鱼面颊.
忘记一段逝去的感情
忘记一个已经不爱你的人
那个过程
就像戒除毒瘾一样痛苦
毒瘾发作的时候
你痛苦得全身发抖
身体扭曲
五内翻腾
你恨不得一头撞向墙壁
你倒在地上挣扎
痛哭流涕
失去了做人的尊严
可是
谁叫你吸毒
凡事都有代价
开始的时候你就应该知道
第三者也许是最痛苦的
却不是最孤单的
最孤单的是一脚踏两船的那个人
大部分负心人的记性都是差劲的
如果他的记性好
记得情人为他付出的一切
记得当天多么甜蜜
他又如何能够忍心背弃她
要做一个无情的人
首先不能有太好的记性
正如要做一个无义的人
也不能太记得别人的恩惠
也许
这就是爱情
思念
牵挂
期待
相见
微笑
然后哭泣
我心自有天涯
世界再广阔
也比不上在一个男人的心里徜徉
那就是天涯
男人会愿意承认自己不懂女人
但是有三样东西
男人是绝对不肯承认自己不懂的
那是性
功夫
足球
男人的肩膀和怀抱
随时可以慷慨就义
女人的肩膀和怀抱却是爱情
只能留给她所爱的人
迷恋一个人
就像中了魔一样
不由自主
再怎么聪明的人
也会不惜一切掏空自己所有感情
一旦醒来
已经没有剩余的感情了
变成无情是很理所当然的事
男人从来不会怀疑女人到底爱他还是爱他的身体
如果她爱他而不爱他的身体
他才真的难过
当你疯狂地爱着一个人而所有人都说你是错的
你不必相信自己是对的
错又何妨
当你离开一个人而所有人都说你是错的
你必须相信自己是对的
错了又怎样
已经不可能回头
年轻的好处
是我们相信人会改变
起码我们可以用爱去改变对方
年轻的悲哀
也是我们相信人会改变
也许
无情的最高境界正是有情
若非有情
无法做出无情的事
有情的最高境界正是无情
只有对一个人无情
你才会背弃他
爱上另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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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波上的舞
当你发现人生的痛苦和荒谬是那么当然
你应该知道眼泪不是对付它的最好方法
爱情使我们自以为可以改变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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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跟鞋已经有四百多年的历史了,但高跟鞋并非一下子就蹿起三寸高,它的高度是从十六世纪时开始,逐渐与日俱增的。高跟鞋最初于法国面世,是男性最早穿用,女人并未穿。鞋跟稍高,骑马十分方便,鞋跟可以紧紧抵着马镫,因此马靴就是最早有跟或者可以说是有高跟的鞋子。
其实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登场的“松糕鞋”,远在十六世纪已有类似的木屐高跟鞋面世。木屐也可算是高跟鞋的前身,当时做套鞋穿用,始源于北欧,用来保护穿在里面的皮鞋。到十七世纪中叶,法国国势如日中天,国王路易十四矮人一截的身材与他高人一等的威望却不成比例,为了补救身材的不足,他便在鞋上做手脚,把鞋跟垫高几寸。朝中显贵上行而下效,也叫鞋匠替他们把鞋垫高,皇帝只好又把鞋跟再加高。直高到男人厌恶了高跟鞋,但宫中的女人却保留了高跟鞋。
相传,十八世纪路易十四的王宫里养着许多年轻貌美的宫女,她们耐不住宫廷寂寞,常常溜出宫外玩耍。路易十四颁布了一系列宫廷禁令,但仍阻止不了宫女们的外出。这时,有人向路易十四献计说,这些宫女之所以一转身就没了影,关键在于脚下没有羁绊。要在她们的鞋上做文章。于是,路易十四授命鞋匠设计一种刁钻的鞋子,以整治那些爱溜的宫女。当时,法国舞台上的悲剧演员穿的是一种全高型的戏剧鞋,鞋匠从这里得到启发,创作出了后现代高跟鞋。
宫女们叫苦连天,但君命难违,只得哭丧着脸穿起了高跟鞋。可是,经过一段时间的磨练后,宫女们又行走自如了。而且,她们发现穿高跟鞋能使身材显得修长优美,便喜欢上了高跟鞋,非高跟鞋反而不穿了。巴黎的时髦女性见到高跟鞋,大为赞叹,竞相仿效。于是,高跟鞋由宫廷传遍法国,又传遍世界。
有一种传说是,15世纪时威尼斯有个商人,外出时害怕漂亮的妻子行为不端,就给妻子定做了一双后跟很高的鞋,以防止妻子外出。可妻子看到这双奇特鞋后,觉得十分好玩,就让佣人陪著她走街串巷,出尽了风头。人们觉得她的鞋很美,争相仿效。於是高跟鞋很快就流行开了。
当年玛丽莲·梦露因穿上由SalvatoreFerragamo设计的金属细高跟鞋令她一举成名,她曾说:“虽然我不知道谁最先发明了高跟鞋,但所有女人都应该感谢他,高跟鞋给我的事业有极大的帮助。”所以说,上帝对女人的钟爱,很大一部分,就体现在高跟鞋上。高跟鞋使女人陷入一种如梦如幻的境界。可以这样说,高跟鞋简直使女人有了脱离*庸,摆脱凡俗生活的可能,它使日子更加丰富多彩……
15世纪的一个威尼斯商人娶了一位美丽迷人的女子为妻,商人经常要出门做生意,又担心妻子会外出风流,十分苦恼。一个雨天,他走在街道上,鞋后跟粘了许多泥,因而步履艰难。商人由此受到启发,制作了一双后跟很高的鞋。因为威尼斯是座水城,船是主要的交通工具,商人认为妻子穿上高跟鞋无法在跳板上行走,这样就可以把她困在家里。岂料,他的妻子穿上这双鞋子,感到十分新奇,就由佣人陪伴,上船下船,到处游玩。高跟鞋使她更加婀娜多姿,路见之人都觉得穿上高跟鞋走路姿态太美了,讲求时髦的女士争相效仿,高跟鞋便很快盛行起来了。
高跟鞋与性感有关吗?被誉为“高跟鞋之帝”的Manolo Blahnik会斩钉截铁地告诉你:“当然!”而当我们回溯高跟鞋诞生的这一美妙的传说时,就会发现,穿上高高耸立的高跟鞋,女人的性感首先是从挣开固有束缚、张扬自信开始的。对于华裔制鞋大师周仰杰而言,高跟鞋还有另一重重要的意义:是它,带来周仰杰事业的起飞。当然,高跟鞋的奇妙传说,也因为周仰杰而更精彩。
人物素描
周仰杰与他的“魔鞋”
自第一双高跟鞋问世以来,鞋跟的高矮宽窄与造型款式不时有变,而人们对高跟鞋的狂热却历久不衰。真正将高跟鞋的潮流推至高峰的,无疑是周仰杰与他的Jimmy Choo手工鞋。“鞋子就是鞋子,除非它是Jimmy Choo。”从戴安娜王妃的“玻璃鞋”、《欲望都市》中莎拉·杰西卡·派克“不要抢走我的鞋”的尖叫、《穿着Prada的恶魔》中时尚女王的首选之物,到美国现任第一夫人的新鞋,或简洁优美、或华丽经典的Jimmy Choo手工鞋的影响力早已超出了它的实用范围,而以新时代女性的精神象征毅力与时尚潮流的巅峰,其中的弄潮儿,用细腻的男人心思与高超的手工技术打造出让女人们疯狂的“魔鞋”的,正是蜚声国际的华裔制鞋大师周仰杰。
设计理念
营造女人梦想
“她当时穿着Jimmy Choo牌子的高跟鞋,望着那4英寸的鞋跟,我两眼发直。我把这双高跟鞋rap一下,现在,每个人都知道Jimmy Choo。”没错,现在每个人都知道Jimmy Choo周仰杰。
在制鞋大师中,东方人的面孔甚为少见,更不用说是国际顶级级别的,周仰杰注定是其中的“异数”。从人穷志高的鞋匠之子到万众瞩目的设计明星,从11岁时子承父业设计出第一双鞋子到英国求学领悟设计真谛,从艰辛困苦中的惨淡经营到作为戴妃御用制鞋大师后的一举成名,周仰杰颇具传奇色彩的成功历程,至今仍是我们津津乐道的时尚传奇,也为其制作的鞋子增添了几分传奇的色彩。“Jimmy Choo的鞋子就是这样的,亲切大方、优雅、舒服,穿Jimmy Choo鞋子的女士们全都是大大方方,很雅观的。比如戴安娜公主,她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她全部穿我的鞋子,就是大方,美雅,舒服。”坚持称戴妃为“戴安娜公主”。这也许就是周仰杰设计理念的凝聚:Jimmy Choo极力为每一位女士营造属于自己的公主梦!而这样的制鞋设计理念贯彻到具体的制作,则体现为“全手工”与“四英寸”两大关键词。
坚持“四英寸”和“全手工”
有人说,男人往往比女人更了解自己的喜好与需要。这种说法是否具有普适性显然是有待商榷的,但却在周仰杰与他的手工鞋上得到印证。水晶、钻饰、鸵鸟毛、蝴蝶结……十足精致的鞋面设计,正是源于一位诚意十足的男性设计师。“灵感当然是漂亮的女孩子”。在被问及多年以来设计灵感的来源时,周仰杰强调女性顾客对他的重要启迪,“为什么我有这么多的灵感,因为我做了21年,跟不同的小姐们,女士们,为她们特别设计高跟鞋,所以每次都要有很多灵感才可以给到客人。”
都说高跟鞋是“美丽的刑具”,但在周仰杰看来,获得美丽与优雅,不需要以双脚的痛苦为代价。“但是商店里买回来的鞋,怎么可能合每个人的脚呢?同一款鞋中只有尺码的区别,至于鞋子脚背位置的宽度、足弓处的高度,你根本没有选择。”周仰杰坚持手工制作,就是希望让每一个顾客都得到完全适合她的气质、满足她需求的高跟鞋。“我会一次又一次地修改或重新制作一双鞋,直到它从样式到尺寸完全让人感到满意为止。”至于对“四英寸”的坚持,周仰杰有这样的解释:“四英寸是个健康问题,高了或矮了的高跟鞋都会让人不舒服,对人体的*衡也不好。父亲是做鞋的,中国人喜欢在生意上研究,研究怎样可以获得更多的生意,所以知道怎样的鞋才是大家最喜欢,感觉最舒服的。四英寸这个高度也是这样得来的。”如果说“全手工”是周仰杰对每一位顾客所拥有的个性气质的充分尊重,那么“四英寸”的坚持体现则是他对每一位顾客最细微的体贴与关怀以及对于父辈良好传统的追认。贴合双脚的曲线的鞋底设计既能展现女性优雅的体态美,又使双足在最长时间内经受最少的折磨,单凭这样的创意与诚意,就足以让周仰杰在机械化大生产的流水线商品浪潮中立于不败之地。
【他会是下一个eminem】
名字:Machine Gun Kelly
简称:MGK
出生日期:1990年4月22日
家乡:德克萨斯州
国籍:美国
星座:金牛座
活跃年代:2010-至今
MGK的父母是传教士,并且曾经在埃及,德国,芝加哥,洛杉矶,丹佛和俄 亥俄定居过。MGK出生后的4年都在埃及度过,所以他首先说的语言是***语。MGK从6年纪开始听说唱歌曲,14岁时搬到了现 在的家乡克里夫兰。
MGK在自己的家庭录音室工作,他形容后者是“Rage Cage”样的地方。MGK第一次出现在众人眼前是参与了MTV2的Sucker Free Freestyle节目 。
2010年2月,他发行了自己的首张Mixtape《100 Words and Running》。同年5月,他凭借着《Alice In Wonderland》的音乐录影带和歌曲进 一步得到注意。9月,MGK发行了自己的第二张Mixtape《Lace Up》,作品中歌曲“Cleveland”获得了当地球队的青睐。
2011年11月15日,MGK发布了歌曲“Wild Boy”的音乐录影带。歌曲排名公告牌榜单第98位。
成名之路
他的艺名由他的阶段名 机枪凯利或MGK,来自俄亥俄州夏克海茨,坏小子和Interscope Records的签约,是美国 说唱歌手。他的艺名是他速射的抒情流,是一个臭名昭著的犯罪乔治“机关枪”凯利。他上升到成名后释放,他的前四个混音带,批准邮票 ,似水流年,100字和运行,lace up 。他也被刊登在XXL。他在2011年年中MGK签署了大量年轻和鲁莽的服装。机枪凯利,2011年12月14日,被评为2011年最热门的突破管委会由MTV。 2012年3月18日,机枪凯利赢得了MTVu打破伍迪奖
早期生活
理查德·科尔森贝克出生于1990年4月22日,在德克萨斯州的传教士父母在居住了埃及,德国,芝加哥,洛杉矶,丹佛和俄亥俄州。以来,他住在他生命中的前四个年埃及,他讲***语,英语之前。他在第六/七年级开始听,以说唱,当他去汉密尔顿中学,在混合比赛学校丹佛在十四岁时,贝克转移到他现在的故乡克利夫兰,他在那里出*夏克海茨高中,并于2008年毕业。[贝克说,他是半多明尼加。 前面翻译无语了
音乐事业
得到驱逐的边缘上,贝克于2009年3月到哈林区的阿波罗剧院,在那里,他背到后面的胜利,使他曾经在阿波罗剧院赢得的第一个白人说唱。他记录的音乐在他的他指的是“愤怒笼子”家庭演播室。贝克第一次开始获得曝光,当他在特色MTV2的吸盘免费的自由式,在那里他从他的单曲“掉块芯片”freestyled众多诗句。2010年2月,他发布了他的首演的mixtape 100字和运行。 2010年5月,他从跟单和“爱丽丝梦游仙境”的视频***家的首次亮相中西部座星光编制发布座星光音乐他在2010年11月发布了第二的mixtape标题花边其中特色家乡**“骑士”,这是发挥在克里夫兰骑士队的主场比赛是在克利夫兰Z107.9旋转。lace up录得3个月内,在一个创造性的爆发。在2010年他在巡回演出,并结下了友谊,三6黑手党的多汁J拍了拍凯利在2011年1月,这是出现在他的轨道“吸气”由Lex雪橇竞赛产生的“船装载”的音乐录影带特色史蒂夫- O的贾卡斯。
在2011年3月,他参加了在他的第一SXSW音乐秀得克萨斯州奥斯汀。在SXSW音乐表演,他走*肖恩梳子,并从那时起就获得了整个乐坛的大规模曝光。机枪凯利在2011年签署的坏小子记录与相关的Interscope 他被刊登在第十五歌“终于回家了”。 11月15日,机枪凯利发布了音乐录影带的歌曲“野小子“特色美国说唱瓦卡Flocka火焰。2011年12月8日,机枪凯利出现下注的106公园一起瓦卡Flocka火焰首映的影片。机枪凯利在2012年2月在twitter上暗示,他期待已久的专辑半裸几乎著名的将在2012年3月公布。从机枪凯利啾啾,他的Twitter页面@ machinegunkelly“一旦三月命中......这会是一个对我们所有人的野马。我们会看的东西,我们已经看到从底部上升一路来。LTFU”。
坏孩子记录/ Interscope Records的签署
MGK是签署吉米Iovine和老爹的Interscope和坏男孩记录于8月3,2011年。在官方声明中给出,凯利的首张专辑名为蕾丝最多,由于2012年第一季度[ 需要的引证 ] “的第一单专辑被释放,“野小子”说唱瓦卡Flocka火焰上,2011年9月27日。在2012年1月28日,周,宋开张了对美国的广告牌热100号98。他的歌曲“无敌”号的特点是在一个商业宏达 ReZound 以及官方主题曲, 二十八和WWE的摔角也用这首歌突出约翰Cena在他的比赛岩石事件。它是目前NFL网络上周四足球之夜的主题。歌曲被发布了iTunes的特色歌手。
小时候总是盼望着能快点长大,但长大后却发现我们早已失去了儿时的天真。长大了,就不得不开始面对一些东西,我们会恐慌、会害怕、会怀疑这个世界,可也在这个过程中让自己变得更好,更强大。
我心里有一个小孩,每当她觉得与世界格格不入,她就躲进角落。角落里有歌等着她唱,有谜等着她解,有回忆等着她凝视. 我心里有一个小孩,她每一次躲进角落,都只是暂时的缺*。因为,她需要一点时间,重新找到她在世界的位置
童年的一天天温暖而迟缓,清晨的第一道阳光可以治愈所有伤痛,然后森林流浪,繁鸟鸣唱,石头在日月磨合下孕育出一朵奇葩.
小时候,亲情是输了石头剪刀布却要耍赖把纸条贴在哥哥脸上的调皮;少年时,亲情是爸妈为儿女升学时的劳苦奔波,是风霜在爸妈脸上写满日子的苍老,是希冀却又欲言又止的眼神;成年时,亲情是一根永远不断的风筝的线,是一张贴上信封就不愁寄不到的邮票;再后来,亲情就是《常回家看看》的感动。
童年像一条船,装满了糖果,装满了玩具,装满了欢笑,也装满了快乐。童年像一个五彩斑斓的梦,使人留恋,使人向往。童年生活中发生的一件件趣事常常把我带入美好的回忆里。
1、用镜面反射太阳光,在教室照来照去;2、在硬币上面铺张纸,然后用铅笔在上面涂,描个形出来;3、把小纸条贴在同学的背后;4、踩别人的影子;5、在街上见到狗就扮猫叫,见到猫就学狗叫;6、玩家电包装里的那张有很多泡泡的塑料膜,把泡泡一个一个按破。
旋转的木马让你忘了伤。。。谁心里没有过一个关于旋转木马的幻想,在梦幻般的旋转木马上仿佛真的就实现了幸福。
许多人都认为,旋转木马是个让人看起来很幸福的游戏。旋转木马的含义,是追逐是等待是无法触及的距离,坐在木马上的人周而复始地旋转,永远只能看到彼此的背影,距离那么*,却怎么也触不到。也许有人会坐在一起,可那只是现在以后会怎样,心中的苦闷,谁知道?谁了解?摩天轮和旋转木马,幸福的代表摩天轮是紧紧将两人套捞,而旋转木马,永远只有一个孤单的影子,想抓却抓不到……
旋转木马的故事
第一只旋转木马那是很美好的一天。孩子在游乐场里和他的爸爸妈妈在一起。他走在路上,左手拉着爸爸,右边拉着妈妈。他荡起“悠悠”,他在“悠悠”中大笑。他吃冰淇凌,爸爸给买的冰淇凌,他吃得满嘴都是,妈妈给他用很软的纸巾擦嘴巴。他玩了过山车,又坐过了海盗船,他大叫,尖叫,爸爸妈妈争相的安抚着他。他又安宁下来。这时,他看到了旋转木马。孩子跳着要骑木马,他要爸爸买了三张票,并排的三只木马,他骑中间的那只,爸爸骑左边的,妈妈骑右边的。灯光亮起来,音乐响起,铃儿叮叮铛铛,木马群一齐向前奔去,孩子笑了。游乐场的这一天很快很快的就过去了。又过了好些的日子。有一天,爸爸妈妈分开了,孩子随了妈妈。孩子变得不爱说话,也不爱笑。常常一个人发呆,看着天空冥想,那是谁也进不去谁也不懂的世界。一天深夜里,孩子偷偷爬出了被窝,他溜进了没有人的游乐场里。走过小路,过山车,也走过了海盗船,他来到了旋转木马旁。孩子把一只公熊仔放到左边的木马上,另一只母熊仔被他放到右边的木马上,然后他爬上了中间的木马。孩子脸上有星星在一颗颗的滑落,滴滴嗒嗒,滴滴嗒嗒。一阵风吹来,脸上特别特别凉。孩子不知哭了多久,他累了。就悄悄的趴在木马上睡着了。熊仔们静静的陪伴着他。就在这时侯,游乐场里所有的灯全都亮起来,金色的光芒照亮了每一个角落,从上面到下面,再从下面到上面,音乐响起来了,铃儿叮叮铛铛,象是从天堂传来了亲切的歌声,孩子醒了,他睁大眼睛看着这一切,木马开始一只只的跑起来,一圈一圈,一圈又一圈,孩子笑了。木马群簇拥着他,奔向前方。第二只旋转木马孩子是第一次骑木马,他非常紧张。可是他不愿意让别人看出他害怕,更不愿意让别人知道他是第一次骑,所以他只是紧紧更紧紧的抓住木马的耳朵,两只手心早就攥出汗珠来了。木马们一高一低,一起一伏的向前跑去,其它的孩子都笑啊叫啊,只有他,紧张得早已说不出话来,只有睁大眼睛看着前面,数着时间。希望时间早点过去,三分钟早点到。咔喳一声,很小的一个声音,在笑声中显得特别小的一个声音,只有他听见了,没有别人。于是孩子玩过木马后就说不舒服,大人们就领他回去了。一路上他很不说话,一回家就跑回自己的房间去,关上门。大人们也没有理会,毕竟带孩子玩也觉得辛苦。只有那只窗边的鸽子看到紧张得脸发白的孩子背靠着门,慢慢的展开手,手心里赫赫然是一只木马的耳朵。原来他一不小心把木马的耳朵给掰断了。从这天开始孩子就天天睡不好觉,他总是象听见了那只断了耳朵的木马在哭。他辗转,他不安。终于有一天,他实在忍不住了,就和大人说了这件事。大人们只是告诉他,公园的工人们会管那只木马的,掰断了木马耳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就自顾自的走掉了。孩子站在那里,不说话,只是低着头看着手里的木马耳朵。看了好长好长时间。晚上,他偷偷的跑到了公园。一只从路中间跑过的猫着实吓了他一跳,可是他还是没有停下脚步。哦,那只断了耳朵的木马还在那里,没有人管过它的。孩子走了过去,他拿出胶水,把耳朵给木马粘上,又贴上一块止痛的膏药,再小心的缠上很多圈的绷带,最后结了一个漂亮的蝴蝶结。这时他长舒了一口气。准备离开了。就在这时侯,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只见那只木马全身抖了一下,就变成了一只有生命的真马。它温柔的嗅了嗅孩子,就嗒嗒的跑出了公园,跑向了最辽阔的大草原上。当然还戴着那只漂亮的蝴蝶结。孩子幸福的回到了家,睡了很香的一觉,做了很美的一梦。从这以后,公园的木马盘上就少了一只木马,谁也不知道它去哪了,全世界只有一个孩子知道这个秘密。哦,当然,还有此刻看故事的你......第三只旋转木马妈妈是个作家。这几天她一直为了一个叫旋转木马的主题而冥思苦想,甚至嘴巴里自言自语的。孩子听到了,就对妈妈说,“妈妈,你就写我被魔鬼捉走了,然后你就坐旋转木马来追我好了。”妈妈皱着眉头说,“象你这种小孩儿,被捉走就被捉走了,我才不会来追你呢。追你回来做什么?不完成作业么?把女同学的小辫系到椅子上么?把足球踢到邻居家的玻璃上么?”妈妈不屑的一撇嘴就走掉了。孩子很伤心的坐在那里。他喃喃自语的说,“我要消失,让魔鬼来捉我好了,我要让你也伤心。”魔鬼听到了,就真的把孩子给捉走了,顺风飞去的时侯,把孩子扔在了旋转的木马的顶蓬上。妈妈很快就发现了孩子不见了,她找遍了所有孩子可能去的地方,也问遍了所有的人。都找不到她的孩子。最后她忽然想起了和孩子的对话,真的是被魔鬼捉走了么?妈妈跑到游乐场,她骑着木马,一圈一圈的向前追着。即使她什么也看不到。孩子在上面看到了妈妈,他喊着,可是妈妈听不到。 “即使你是这样顽皮的小孩儿,可是妈妈还是爱你的。无论你被什么捉走,妈妈都会来救你的。为了你,妈妈什么也不怕。”妈妈在木马上流着泪说。孩子也哭了。他很后悔。魔鬼听到了,他的法力消失了。因为他只能捉没人爱的孩子,只要有爱,他就什么都不是了。于是孩子摆脱了魔鬼,从篷上跳了下来,正好落到妈妈的怀里。这时侯的旋转木马叮叮铛铛,象唱着快乐的歌。据说很多人都听到了,你听到了么?第四只旋转木马公园里的木马们很寂寞,很寂寞。没有孩子们来了。现在的孩子都不喜欢骑木马了,他们更喜欢电动玩具还有电脑游戏。可是木马们很想念这些孩子,它们很期待孩子的笑声。可是,再没有孩子来了。白天它们睡大觉,晚上它们睡大觉。公园里的木马很寂寞,很寂寞。不过,有那么一个晚上,一只小松鼠跳上了木马背,它吱吱的叫着。很可爱。木马跑了起来,小松鼠笑了。第二天晚上,它带来了更多的伙伴,森林里的小兔子,池塘里的小乌龟,天上的小鸟,都来骑木马了。木马们很开心了。每只木马背上都驮着一个小东西,一个喜欢笑的小东西。于是每个深夜,公园深处都灯火通明,音乐叮叮。要是你经过这个公园,听到里面的音乐和笑声,看到灯光的亮,不要奇怪,也不要打扰它们哦。因为你看过这个故事了,不是么?第五只旋转木马这是一个垃圾场,一只废弃的木马就被扔在这里,斜斜的躺在一个角落里。它终日不说话,只是默默的看着天空,没有人知道它在想什么。只有天空里飞得最高的鸟看到,那双漆黑的眼睛里有灯光,有音乐,有笑声。那些光影声音在瞳仁里转啊转啊,一圈又一圈。木马其实很伤心。即使是春天来了,万物复苏的春天,它仍然是视而不见的。可是,有一些嫩嫩的绿芽从它身上发了出来,那是很美丽的绿色。这嫩芽一天天长大了,长成了长长的绿茎,这绿茎慢慢伸向天空,又伸出了长长的青色的枝。木马终于醒了。它看到了自己的生长,它笑了。从此它更紧的抓紧土地,汲取水分,也吮吸阳光。三年过去了,木马长成了一棵很美丽的大树。又三年过去了,它开出了很多很多彩色的花朵。每朵花都是小马的形状。芳香溢溢。很多小鸟在花芯里作窝,叽叽喳喳,热闹极了。风吹过来的时侯,整个树冠都荡漾起来,花朵飘来飘去,象无数奔跑的小马。无论谁看见都会说,这真是世界上最美的木马了。
写在开头:四月漫长的像过了一个世纪。以至于现在回想起来我都不知道该用怎样的言语去形容它。
我觉得我是恨它的。怎么能不恨呢?“我燃起一堆篝火,结果它却烧毁了我栖息多年的森林。”然后我像个疯子,站在长街的尽头,大喊:快回来呀,我是橘生。是呀,我是橘生。但有什么用呢?我并不是无所不能的。我在四月里失去了我生命里最重要的一个人,整夜都睁着眼,看她走出了我的世界。
可我也是爱它的啊。我是自己种的一棵树,因为时间,我才成长。虽然并未长成无坚不摧,无所畏惧的模样。但幸运的是,风霜雨雪、晴空万里,它都让我曾亲身经历。
四月(April):
【关于过去】
就像,就像是载着我一路行走的船。
但我后来也已经在沿途的码头上了岸。
那条叫过去的小船呢,它也许将继续往前走,而我,在码头上痴痴地张望它。
它会看见什么样的风景?又会经历什么样的际遇?都再和我毫无关联。
我已上岸,怀念够了,就转身离开。
【关于爱和幸福】
爱一个人,要像爱一只鸟。
你要还它天空和大海,而不是赐予它笼子和粮食。
而幸福呢,它比这更简单。
一起找个小餐馆吃晚饭;散步的时候能够有话跟彼此说;拥抱在一起的时候觉得很安全;当你累了,你知道他就是家。
【关于未来】
我很高兴我不是位预言家,对未来的一切都早已知晓。
我只知道我正在老去。但这并不会让我难过或者悲伤。因为我活着,才会渐渐长出皱纹和白发。
我对未来一无所知,这正是我此刻快乐的原因。
【我是橘生】
【我一直在】
莱戈拉斯 莱戈拉斯·绿叶是黑森林精灵的王子,一支精灵贵族的后裔。
又译:勒苟拉斯
Legolas Greenleaf
Legolas在辛达精灵语中就是“绿叶”的意思
他祖父欧洛斐尔在「最后同盟」中与吉尔加拉德一同出战,并战死在沙场上;他父亲瑟兰迪尔,就是那位把陪伴毕尔博前去孤山寻宝的十三名矮人关进监牢的精灵王。因此,当毕尔博在精灵的宫殿中躲躲藏藏时,很可能见过莱戈拉斯;而更肯定的是,吉姆利一定不会忘记自己的父亲格洛因曾遭到这位精灵的父亲恶待过。
其父瑟兰迪尔,一个在中州绿林建设王国的辛达精灵,与西尔凡精灵生活在一起。莱戈拉斯是个辛达精灵,属于特莱瑞族,是埃尔达精灵,和南边同胞的高贵血统不同,莱戈拉斯没有超脱凡尘的力量,他没有梅里安的血统。
但莱戈拉斯野外生存能力非常出色,对森林的知识很丰富而且视力范围很广 。
如同他的矮人朋友吉姆利,在莱戈拉斯担任幽暗密林的西尔凡精灵特使来到林谷之前,他的生*事迹没有人知道;但按一般惯例推测,他身为王子,必然曾率队防卫边界许多年,曾用无数兽人的性命来磨炼他百步穿杨的技巧。他显然从未离开过黑森林出门旅行,因为他随同远征队来到洛丝萝林时,是他第一次见到这座由凯兰崔尔与凯勒鹏所统治,他的亲族所居住的黄金森林,他在那里第一次面见了那曾居住在蒙福的不死之地的长辈。在洛丝萝林,他获赠了特制的罗瑞安长弓、箭筒与许多的箭,使他作战的能力大为增强;这弓很大,威力比他黑森林的弓更强,所用的箭也更长:在对付半兽人时,它们真是无价之宝。当他在帕兰诺*原上刀弓并用与吉姆利并肩作战之后,回程两人一同前去参观了闪烁洞穴,他在那里见识到了比自己父王的地底宫殿更美丽炫目的奇景。在他战斗途中,他探*了海岸线,第一次听见了大海的呼唤。这唤醒了莱戈拉斯内心深处对他同胞所航行前往的西方仙境的渴望。魔戒大战后,莱戈拉斯带着一批族人搬到刚铎的伊西利安森林居住。
第4纪元120年,伊力萨王阿拉贡去世,莱戈拉斯最终听从了大海的召唤,他自己制造了一条船离开中土,去了西方,身边还有好友吉姆利相伴,孤帆尽影,这是魔戒远征队成员最后的文字记载 。
弓
Legolas携带一把黑色木弓,大概是紫杉木,是他年幼时在黑森林自己制造的。它的外观构造很简单,是由一整块木头刻成的,取的是努曼诺尔弓的式样,但雕刻着金色、优美、沿着弓臂盘绕的长春藤图案。由于Legolas绝大部分时候都是在密林里射箭,因此他用的弓不会特别长,盘上弓弦立起来约有六十寸高,但威力非常强,可用致命的力量轻易将箭射出两百五十米远,虽然比较常见的情况可能是,在黑森林的浓密树林中,当他追猎敌人时,所面对的射击目标通常都会比较*。黑森林的箭有三十寸长,箭身相当坚韧,因此可以承受如此强弓制造出来的拉力,配合弓身染成褐色,有着窄长尖锐的猎杀箭头,样子很像是锥,为的是要一箭射穿盔甲与身躯。箭尾的绿色羽毛几乎可以肯定是来自雄鸡,或其他生活在森林四周遭到猎捕的禽鸟,上面的搭弦凹槽都是手刻的。这些箭都装在木制的箭筒中,箭筒会染色并漆上树脂,让它看起来有深沉的光泽,然后进一步在筒口四周包覆厚金属做为补强。
Legolas在洛丝萝林所获赠的弓是一把令人赞叹的大师之作:它显然是由一整块蔓蓉的树心所削成的,它的雕刻精致巧妙,以致于它看起来像是用比弓身更白的木质雕出树叶与藤蔓覆盖纵横交错得的样子。弓身上弦之后立起来的高度是六十八寸,享有射程远远四百米并且极其精准的美名;如果它的弓弦中真的如传言一样有幸得到一份来自Galadriel女皇的头发祝福,因此它有如此强大力量的说词很可能是真的。蔓蓉树有某种特质,可以让它的拉力强达一百五十磅,这点类似黑森林的弓,只是它的长度与射程范围更大。当它不被拿在手中时,可以放在皮套内,用生皮皮带绑在箭筒的悬挂皮带上。箭长四十寸,比黑森林的箭稍轻,为的是要减低重量;箭尾金绿色的羽毛是取自火鸡毛,修剪成菱形,它们的箭身染成鼠尾草绿,而它们长筒型的箭镞通常打造成梅隆树叶的形状,用以确保造成最大范围的伤害程度。由于这柄强弓的拉力很强,因此搭弦口通常会用骨头或只有银光河里才能找到的坚硬燧石来增强。洛丝萝林的箭筒是木质的,包覆着皮革;上面镶嵌着一只美丽的金色孔雀,这是中土世界很少见的禽鸟,筒口紧裹着金色的固定环。箭筒一次可装满大约两打箭,用筒上所附的悬挂皮带绕过他的肩膀紧盘在他身上,以防在奔跑或打斗中掉落。如此恰当、快速、伸手从肩后抽箭的设计是为了让Legolas可以确信在伸手拿箭时它都会在固定的位置上。
战甲
据说,除了手腕上的两个皮制护臂之外,Legolas一生中只穿过一次战甲,那是他在准备参与圣盔谷大战的时候。如同他的辛达林精灵同胞一样,他知道这会是一场残酷的*身肉搏战,不会有任何转圈的空间,因此他为安全所做的让步是,穿上由坚硬的熟皮革所打造的八层护褶的护肩甲,这套战甲裹住他的双肩,以皮带横过他胸前固定。这些护褶用铰钉固定在一起,但仍足以让他保持动作灵活;第四、第六与第八片护褶上雕刻有罗翰国的图案。在来到帕兰诺*原展开大战之前,Legolas没有机会作类似的准备保护自己,因此这名精灵深入险恶的战场时,身上穿的是他*常旅行时的衣装:有着精美刺绣的淡蓝色丝衫,柔软的灰绿色毛料紧身裤,麂皮高筒靴,形状像重叠的树叶,上面有植物的饰纹,以及一件双层的麂皮短袖上衣:内层的颜色是卡其绿,稍微厚一点的外层是褐色的,内外两层都裁成花瓣的形状,因此它状似一朵花苞。这件外袍长度过腰,袖子只及手肘,并且下摆两旁开叉,因此不会妨碍他的行动。此外,他还穿了一件在洛丝萝林获赠的斗篷,用一枚银叶别针扣在领口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