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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喜欢电影界以多高的票房来评价这部影片,这部影片也不光只有爱情,还有人性以及面对死亡与人生的思考。还是最喜欢1997版的泰坦尼克,至于3D版的只是把原本的经典加工成一件商品供人消遣。
经典台词:
1.Outwardly, I was everything a well-brought up girl should be. Inside, I was screaming.
表面上,我是一个生活幸福的上流女子,心底里,我在尖叫。
2.There is nothing I couldn't give you, there is nothing I would deny you, if you would not deny me. Open your heart to me.
如果你不违背我,你要什么我就能给你什么,你要什么都可以.把你的心交给我吧.
3.Remember, they love money, so just pretend like you own a goldmine and you're in the club.
记着,他们爱钱,所以假装你拥有一座金矿,你就是(他们眼中)上流社会的人了。
4.Winning that ticket, Rose, was the best thing that ever happened to me. It brought me to you...
赢到船票,坐上这艘船…是我一生最美好的事。它让我能跟你相逢。
5.A woman's heart is a deep ocean of secrets.
女人的心是一片秘密的深洋。
6.You jump,I jump.
生死相随/你跳,我就跳。
7.Jack,I'm flying!
杰克,我在飞!
8.I will never let go,Jack, I’ll never let go.
我不会放弃的,杰克,我永远不会放弃。
9.All life is a game of luck.
生活本来就全靠运气。
10.I love waking up in the morning and not knowing what's going to happen, or who I'm going to meet, where I'm going to wind up.
我喜欢早上起来时一切都是未知的,不知会遇见什么人,会有什么样的结局。
11.I figure life is a gift and I don't intend on wasting it. You never know what hand you're going to get dealt next. You learn to take life as it comes at you.
我觉得生命是一份礼物,我不想浪费它,你不会知道下一手牌会是什么,要学会接受生活。
12.We're women. Our choices are never easy.
我们是女人,我们的选择从来就不易。
13.God shall wipe away all the tears from their eyes, and there shall be no more death. Neither shall there be sorrow or dying, neither shall there be any more pain, for the former world has passed away.
上帝擦去他们所有的眼泪。死亡不再有,也不再有悲伤和生死离别,不再有痛苦,因往事已矣。
14.You're going to get out of here. You're going to go on and you're going to make lots of babies and you're going to watch them grow and you're going to die an old, an old lady, warm in your bed. Not here. Not this night. Not like this.
你一定会脱险的,你要活下去,生很多孩子,看着他们长大。你会安享晚年,安息在温暖的床上,而不是今晚在这里,不是像这样的死去。
15.I’m the king of the world!
我是世界之王!
脱掉不适合自己的不自由 找到自己爱的爱自己
每个女人都该拥有一双属于自己的高跟鞋
15世纪的一个威尼斯商人娶了一位美丽迷人的子为妻,商人经常要出门做生意,又担心妻子会外出风流,十分苦恼。一个雨天,他走在街道上,鞋后跟沾了许多泥,因而步履艰难。商人由此受到启发,立刻请人制做了一双后跟很高的鞋人。因为威尼斯是座水城,船是主要的交通工具,商人认为妻子穿上高跟鞋无法在跳板上行走,这样就可以把她困在家里。岂料,他的妻子穿上这双鞋子,感到十分新奇,就由佣人陪伴,上船下船,到处游玩。高跟鞋使她更加婀娜多姿,路见之人都觉得穿上高跟鞋走路姿态太美了,讲求时髦的女士争相效仿,高跟鞋便很快盛行起来了。
另一说是法国国王路易十四,特制了高跟鞋,以抬高王者的高度。按时下的说法,他身材矮小,属于“三等残疾”。
前一说是美丽的不经意流露;后者虚荣的成分太浓,杂以政治因素,只能损伤眼球。
中国的高跟鞋可以溯源于清朝,那时的妇女是脚蹬花盆底鞋(高跟鞋装在鞋子的中部)款款而行。
天气突然转凉,翻箱倒柜把短靴找出来穿。鞋子看上去还很新,甚至同款的鞋子还被商家放在今年的柜台上出售。只是,新旧与否,时尚与否,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是我人生中的第一双高跟鞋。
每个女生都会有一段关于人生中第一双高跟鞋的故事,就像每个男生都会有一段关于人生中第一个女孩的故事一样。对于女生而言,高跟鞋代表着从一个女孩向一个女人的蜕变,这其中既有对未来曼妙生活的憧憬,也有对过往无拘岁月的留恋。若是把这些和第一双高跟鞋有关的故事收集成册,想来会是一道五味杂陈的大餐。
我会买这双高跟短靴,既是意外,也是情理之中。
意外是因为无论是在外人看来,还是在我自己内心深处,接受我是一个孩子的程度要远远甚于把我当成一个女生,甚至天真的以为,我可以T恤、牛仔裤、板鞋过一辈子。而当时的我也正在固执地享受板鞋人生,内心深处对高跟鞋充满了深深的恐惧,害怕那会是童话故事里充满魔力的红舞鞋,不停旋转,和青春岁月渐行渐远。
情理之中是因为在内心深处某个不起眼的角落,我期待着改变。记得当时有个朋友跟我说,为什么不尝试一下呢?没有尝试过,怎么知道不好。或许更好,不会更坏。
于是,站在柜台前,纠结良久后,便有了人生中的第一双高跟鞋。
佩服那些穿着高跟鞋,浑身散发女王气场,还能健步如飞的姑娘们。我第一次穿着高跟鞋上路,把自己折磨得痛苦不堪:脚贱、恋旧,磨起了好几个泡;不会走,掌握不到技巧,膝盖、小腿酸痛;没有所谓的气场,像偷穿了姐姐鞋子的小孩……
更重要的是,对于我的尝试和付出,并没有得到一句安慰和赞赏,反而是得寸进尺的更多要求。
我突然明白:改变,固然会有某种外在的形式,比如一双高跟鞋,最终,却还是落于内心。那些姑娘们的气场,并不仅仅来自于一双鞋,而是来自自信和坦然。只是,我还没有做好准备,所有的一切,都没有准备好。
褪去所谓蜕变的华丽外衣,高跟鞋不过是一双鞋,只是比板鞋多了个零部件。解开了心结,放下了执念,坦然、自在、轻松许多。我不穿也不会穿高跟鞋,但这就是我,可能是最坏,也可能是最好的我,如果我都接受不了自己,谁还能接受我呢?
只是我的高跟鞋之路,并没有就此打住。很快,我就有了人生中的第二、第三双高跟鞋。我告诉自己,勇于尝试,坦然面对。
尽管有时还是会崴到脚,但是现在穿上高跟鞋走路,顺趟了很多。听着鞋跟有节奏地敲打在地面上发出的声响,抬头、微笑,用余光瞥到那些穿着板鞋的姑娘们投来的小羡慕的目光,犹如当年的自己一样。终于体味到了所谓的女王气场,但那种感觉很怪,就像你去吃一碗被传得神乎其神好吃的卤肉饭,发现口感不错,但也不会就此爱不释手。
算算日子,穿高跟鞋的天数不多,偶尔为之。有些事,尝试过了就好。更多时候还是穿着*底鞋,脚踏实地,接地气,适合在这个来去匆匆的城市穿梭。不过,我知道,即便穿着*底鞋,也和原来的自己不一样了,因为踩着*底鞋的姑娘,抬头、微笑。
半岛旧情
当你对这个世界绝望的时候,你会不会选择走向死亡。
我不是什么好人,但至少我不坏
我不耍什么心眼,但至少我不傻
我没有什么优秀的东西,但至少我很上进
我没有很多朋友,但至少都是真心对待
我没有什么傲慢,但至少我也可以抬起头面对一切
我不是极其脆弱的孩子,但至少不要用你的虚伪刺的我千疮百孔
暗恋一个人,就是当你突然看到迎面走来的ta时,那种猝不及防的如遭雷击的触电感。虽然你会表现的很镇定自若,就如素不相识一般,一脸清高和漠然的从ta身边走过,可是却难以掩饰掉心里的那份紧张慌乱、羞怯和不安。
【 点燃你总抽的香烟,欺骗我无法满足的嗅觉
那夜弄懂你嘴唇甘甜,但却感觉距离还是很远
点燃你潇洒的拒绝,我知道只是一厢的情愿
你已不再允许我犯贱,没办法让我再次回到你的身边。很喜欢的歌词 】
【 没有伤痕的女人,是不会爱上吸烟的。
没有人会无缘无故的爱上香烟,女人爱上香烟,就像香烟爱上火柴一样,注定是一种伤害。
抽烟的女人是不会轻易哭泣的,选择了吸烟也就是选择了绝美,爱情是种伤害,
女人在爱情的伤害里寻找快乐,烟也是伤害,却也能让女人忘记伤害。】
「 没有你的日子,我没有了等待,我变得无心去夜读或去敲键盘,便试着晚上早些睡觉。
关上灯,房间里很模糊,有些许惨淡的天光透过窗射进屋来。
说来很可笑,这种自觉的早睡对我好像只是一种形式,
我竟然从没在有你时的生物钟敲响前睡着过,只是用一种静默的方式去消磨时光。
在夜的怀抱里,我经常神经质地听见你熟悉的声音在唤我。
黑暗中睁大眼睛找你,没有你的身影没有你的气息。仔细倾听电话,并没有铃声响起。
手慢慢伸向床头的手机,它也眨着眼睛悄无声息。 」
《见与不见》
你见,或者不见我
我就在那里
不悲不喜
你念,或者不念我
情就在那里
不来不去
你爱,或者不爱我
爱就在那里
不增不减
你跟,或者不跟我
我的手就在你手里
不舍不弃
来我的怀里
或者
让我住进你的心里
默然 相爱
寂静 欢喜
那一刻 我升起风马 不为乞福 只为守候你的到来
那一天 闭目在经殿香雾中 蓦然听见 你颂经中的真言
那一日 垒起玛尼堆 不为修德 只为投下心湖的石子
那一夜 我听了一宿梵唱 不为参悟 只为寻你的一丝气息
那一月 我摇动所有的经筒 不为超度 只为触摸你的指尖
那一年 磕长头匍匐在山路 不为觐见 只为贴着你的温暖
那一世 转山转水转佛塔啊 不为修来生 只为途中与你相见
那一瞬,我飞升成仙,不为长生,只为佑你*安喜乐
第一最好不相见,如此便可不相恋。
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
第三最好不相伴,如此便可不相欠。
第四最好不相惜,如此便可不相忆。
第五最好不相爱,如此便可不相弃。
第六最好不相对,如此便可不相会。
第七最好不相误,如此便可不相负。
第八最好不相许,如此便可不相续。
第九最好不相依,如此便可不相偎。
第十最好不相遇,如此便可不相聚。
但曾相见便相知,相见何如不见时。
安得与君相诀绝,免教生死作相思。
我问佛:为何不给所有女子羞花闭月的容颜?
佛曰:那只是昙花的一现,用来蒙蔽世俗的眼
没有什么美可以抵过一颗纯净仁爱的心
我把它赐给每一个女子
可有人让它蒙上了灰
我问佛:世间为何有那么多遗憾?
佛曰:这是一个婆娑世界,婆娑即遗憾
没有遗憾,给你再多幸福也不会体会快乐
我问佛:如何让人们的心不再感到孤单?
佛曰:每一颗心生来就是孤单而残缺的
多数带着这种残缺度过一生
只因与能使它圆满的另一半相遇时
不是疏忽错过,就是已失去了拥有它的资格
我问佛:如果遇到了可以爱的人,却又怕不能把握该怎么办?
佛曰:留人间多少爱,迎浮世千重变
和有情人,做快乐事
别问是劫是缘
我问佛:如何才能如你般睿智?
佛曰:佛是过来人,人是未来佛 佛把世间万物分为十界:佛,菩萨,声闻,缘觉,天,阿修罗,人,畜生,饿鬼,地狱;
天,阿修罗,人,畜生,饿鬼,地狱.为六道众生;
六道众生要经历因果轮回,从中体验痛苦。
在体验痛苦的过程中,只有参透生命的真谛,才能得到永生。
凤凰,涅盘
佛曰,人生有八苦:生,老,病,死,爱别离,怨长久,求不得,放不下。
佛曰:命由己造,相由心生,世间万物皆是化相,心不动,万物皆不动,心不变,万物皆不变。
佛曰:坐亦禅,行亦禅,一花一世界,一叶一如来,春来花自青,秋至叶飘零,无穷般若心自在,语默动静体自然。
佛说:万法皆生,皆系缘份,偶然的相遇,暮然的回首,注定彼此的一生,只为眼光交汇的刹那。
缘起即灭,缘生已空。
我也曾如你般天真
佛门中说一个人悟道有三阶段:“勘破、放下、自在。”
的确,一个人必须要放下,才能得到自在。
我问佛:为什么总是在我悲伤的时候下雪
佛说:冬天就要过去,留点记忆
我问佛:为什么每次下雪都是我不在意的夜晚
佛说:不经意的时候人们总会错过很多真正的美丽
我问佛:那过几天还下不下雪
佛说:不要只盯着这个季节,错过了今冬
几乎每个人都是伴随着童话长大的。小的时候大家喜欢看《格林童话》,因为那里有“美丽的公主与英俊的王子终于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为结尾,叫人快活而满意。但是,恰恰是一些不够美满的童话故事让我在成年之后还一再想起,譬如《小王子》、《快乐王子》,还有安徒生那些不朽的作品。
蒂姆•伯顿导演的《剪刀手爱德华》是一部关于机器人的现代童话。它讲述一座古堡中住着一位发明家,制造出了各种东西,最后还造出了一个机器人,并给他起名叫爱德华。发明家对这件作品倾注了全部的心血,他甚至教授爱德华人类的礼仪和诗歌,何时微笑何时沉默。然而,没有等到机器人最后完成,发明家就去世了,留下已有人类心智却残留着一双剪刀手的爱德华独自在古堡生活。不知过了多少岁月,一位推销化妆品的中年女子佩格误闯城堡,发现了形容古怪的爱德华。好心的佩格没有被爱德华惨白的肤色和张牙舞爪的剪刀手吓倒,而是怜其孤独,把他带回了自己的家。
佩格住在一个色调明丽的小社区里,女邻居们都喜欢调情、窥探、以及搬弄是非。爱德华的出现,给她们百无聊赖的生活增添了新鲜的刺激,所以大家都对他表现出了极大的友好甚至亲昵。当他展露出用剪刀手修剪植物、设计发型的才华,全镇的人几乎都为他癫狂了,把他当成了明星一样的宠儿。但他也有自己的痛苦,那就是爱上了佩格的女儿、美丽绝俗的金。金早已有了男友,而且对这位家庭新成员一直有抵触情绪。为了金的一个请求,爱德华硬着头皮潜入金男友父亲的豪宅,不慎被警察逮捕后也没有吐露真相,唯恐连累心上人。虽然他不久由于“没有判断是非的能力”被释放,但周围的人都把他看成蓄意抢劫财物的危险分子,对他以及佩格全家敬而远之。在这一过程中,金逐渐看清了男友的丑恶嘴脸,与他决裂,并对爱德华产生了好感。
圣诞夜大雪纷飞,矛盾达到了最高潮,爱德华越想做好事就反而被误会得越深,全镇居民都要求驱逐爱德华,甚至连佩格也认为他应该回到古堡中去。在古堡的打斗中爱德华杀死了金恶毒的男友,金也接受了爱德华不求回报的爱。这是爱情最初的交融,也是最后一次的交融,从此爱德华永远隐藏进了不为人知的角落,在那里修剪他的植物、冰雪、和爱情……
有的童话从一开始我就知道会有个悲伤的结尾,不论它表面上多么轻快、花哨、令人忍俊不止。为什么我知道?因为那些故事里的主人公都是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人,他们是精灵,是妖魔,是异类,他们与现实世界从本质上就格格不入,终究不能被世人接受。来自另一个星球的小王子终于无声地倒下,离开了我们;快乐王子被丢进铸造厂的火炉焚化;海的女儿化成水面上的泡沫,永远失去了她的爱人。而爱德华,一个机器人,一个有一双剪刀手的机器人,一个连自己爱人都不能拥抱的机器人,最后没有毁灭已经是导演对观众的眷顾,怎么还能期望一个圆满的结局?
其实爱德华该死的地方并不在于他是一个机器人,而是身为一个机器人却又不老老实实做机器人。他布满电路的冰冷躯体里竟然孕育出热烈的爱情,这就足够使人们恐慌的了。蒂姆•伯顿刻意让故事发生在一个没有具体年代和地点的社区,花花绿绿的房子颇具超现实色彩,似乎是想告诉我们这样的事情可能是完全杜撰出来的,但也可能发生在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伯顿自己就在与佩格一家生活的极为相似的环境中长大,因此他对一众邻居的刻画十分生动,虽则夸张,却真实可信。不论是曾对爱德华颇感兴趣、甚或意欲挑逗的阔太太,还是从一开始就对他排斥厌恶的女教徒,最后都汇成了一股强大而凶恶的势力,要置这个对他们无害的孩子于死地,只因为他有一双剪刀做的手却同时拥有一颗人的心。
高跟鞋已经有四百多年的历史了,但高跟鞋并非一下子就蹿起三寸高,它的高度是从十六世纪时开始,逐渐与日俱增的。高跟鞋最初于法国面世,是男性最早穿用,女人并未穿。鞋跟稍高,骑马十分方便,鞋跟可以紧紧抵着马镫,因此马靴就是最早有跟或者可以说是有高跟的鞋子。
其实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登场的“松糕鞋”,远在十六世纪已有类似的木屐高跟鞋面世。木屐也可算是高跟鞋的前身,当时做套鞋穿用,始源于北欧,用来保护穿在里面的皮鞋。到十七世纪中叶,法国国势如日中天,国王路易十四矮人一截的身材与他高人一等的威望却不成比例,为了补救身材的不足,他便在鞋上做手脚,把鞋跟垫高几寸。朝中显贵上行而下效,也叫鞋匠替他们把鞋垫高,皇帝只好又把鞋跟再加高。直高到男人厌恶了高跟鞋,但宫中的女人却保留了高跟鞋。
相传,十八世纪路易十四的王宫里养着许多年轻貌美的宫女,她们耐不住宫廷寂寞,常常溜出宫外玩耍。路易十四颁布了一系列宫廷禁令,但仍阻止不了宫女们的外出。这时,有人向路易十四献计说,这些宫女之所以一转身就没了影,关键在于脚下没有羁绊。要在她们的鞋上做文章。于是,路易十四授命鞋匠设计一种刁钻的鞋子,以整治那些爱溜的宫女。当时,法国舞台上的悲剧演员穿的是一种全高型的戏剧鞋,鞋匠从这里得到启发,创作出了后现代高跟鞋。
宫女们叫苦连天,但君命难违,只得哭丧着脸穿起了高跟鞋。可是,经过一段时间的磨练后,宫女们又行走自如了。而且,她们发现穿高跟鞋能使身材显得修长优美,便喜欢上了高跟鞋,非高跟鞋反而不穿了。巴黎的时髦女性见到高跟鞋,大为赞叹,竞相仿效。于是,高跟鞋由宫廷传遍法国,又传遍世界。
有一种传说是,15世纪时威尼斯有个商人,外出时害怕漂亮的妻子行为不端,就给妻子定做了一双后跟很高的鞋,以防止妻子外出。可妻子看到这双奇特鞋后,觉得十分好玩,就让佣人陪著她走街串巷,出尽了风头。人们觉得她的鞋很美,争相仿效。於是高跟鞋很快就流行开了。
当年玛丽莲·梦露因穿上由SalvatoreFerragamo设计的金属细高跟鞋令她一举成名,她曾说:“虽然我不知道谁最先发明了高跟鞋,但所有女人都应该感谢他,高跟鞋给我的事业有极大的帮助。”所以说,上帝对女人的钟爱,很大一部分,就体现在高跟鞋上。高跟鞋使女人陷入一种如梦如幻的境界。可以这样说,高跟鞋简直使女人有了脱离*庸,摆脱凡俗生活的可能,它使日子更加丰富多彩……
15世纪的一个威尼斯商人娶了一位美丽迷人的女子为妻,商人经常要出门做生意,又担心妻子会外出风流,十分苦恼。一个雨天,他走在街道上,鞋后跟粘了许多泥,因而步履艰难。商人由此受到启发,制作了一双后跟很高的鞋。因为威尼斯是座水城,船是主要的交通工具,商人认为妻子穿上高跟鞋无法在跳板上行走,这样就可以把她困在家里。岂料,他的妻子穿上这双鞋子,感到十分新奇,就由佣人陪伴,上船下船,到处游玩。高跟鞋使她更加婀娜多姿,路见之人都觉得穿上高跟鞋走路姿态太美了,讲求时髦的女士争相效仿,高跟鞋便很快盛行起来了。
高跟鞋与性感有关吗?被誉为“高跟鞋之帝”的Manolo Blahnik会斩钉截铁地告诉你:“当然!”而当我们回溯高跟鞋诞生的这一美妙的传说时,就会发现,穿上高高耸立的高跟鞋,女人的性感首先是从挣开固有束缚、张扬自信开始的。对于华裔制鞋大师周仰杰而言,高跟鞋还有另一重重要的意义:是它,带来周仰杰事业的起飞。当然,高跟鞋的奇妙传说,也因为周仰杰而更精彩。
人物素描
周仰杰与他的“魔鞋”
自第一双高跟鞋问世以来,鞋跟的高矮宽窄与造型款式不时有变,而人们对高跟鞋的狂热却历久不衰。真正将高跟鞋的潮流推至高峰的,无疑是周仰杰与他的Jimmy Choo手工鞋。“鞋子就是鞋子,除非它是Jimmy Choo。”从戴安娜王妃的“玻璃鞋”、《欲望都市》中莎拉·杰西卡·派克“不要抢走我的鞋”的尖叫、《穿着Prada的恶魔》中时尚女王的首选之物,到美国现任第一夫人的新鞋,或简洁优美、或华丽经典的Jimmy Choo手工鞋的影响力早已超出了它的实用范围,而以新时代女性的精神象征毅力与时尚潮流的巅峰,其中的弄潮儿,用细腻的男人心思与高超的手工技术打造出让女人们疯狂的“魔鞋”的,正是蜚声国际的华裔制鞋大师周仰杰。
设计理念
营造女人梦想
“她当时穿着Jimmy Choo牌子的高跟鞋,望着那4英寸的鞋跟,我两眼发直。我把这双高跟鞋rap一下,现在,每个人都知道Jimmy Choo。”没错,现在每个人都知道Jimmy Choo周仰杰。
在制鞋大师中,东方人的面孔甚为少见,更不用说是国际顶级级别的,周仰杰注定是其中的“异数”。从人穷志高的鞋匠之子到万众瞩目的设计明星,从11岁时子承父业设计出第一双鞋子到英国求学领悟设计真谛,从艰辛困苦中的惨淡经营到作为戴妃御用制鞋大师后的一举成名,周仰杰颇具传奇色彩的成功历程,至今仍是我们津津乐道的时尚传奇,也为其制作的鞋子增添了几分传奇的色彩。“Jimmy Choo的鞋子就是这样的,亲切大方、优雅、舒服,穿Jimmy Choo鞋子的女士们全都是大大方方,很雅观的。比如戴安娜公主,她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她全部穿我的鞋子,就是大方,美雅,舒服。”坚持称戴妃为“戴安娜公主”。这也许就是周仰杰设计理念的凝聚:Jimmy Choo极力为每一位女士营造属于自己的公主梦!而这样的制鞋设计理念贯彻到具体的制作,则体现为“全手工”与“四英寸”两大关键词。
坚持“四英寸”和“全手工”
有人说,男人往往比女人更了解自己的喜好与需要。这种说法是否具有普适性显然是有待商榷的,但却在周仰杰与他的手工鞋上得到印证。水晶、钻饰、鸵鸟毛、蝴蝶结……十足精致的鞋面设计,正是源于一位诚意十足的男性设计师。“灵感当然是漂亮的女孩子”。在被问及多年以来设计灵感的来源时,周仰杰强调女性顾客对他的重要启迪,“为什么我有这么多的灵感,因为我做了21年,跟不同的小姐们,女士们,为她们特别设计高跟鞋,所以每次都要有很多灵感才可以给到客人。”
都说高跟鞋是“美丽的刑具”,但在周仰杰看来,获得美丽与优雅,不需要以双脚的痛苦为代价。“但是商店里买回来的鞋,怎么可能合每个人的脚呢?同一款鞋中只有尺码的区别,至于鞋子脚背位置的宽度、足弓处的高度,你根本没有选择。”周仰杰坚持手工制作,就是希望让每一个顾客都得到完全适合她的气质、满足她需求的高跟鞋。“我会一次又一次地修改或重新制作一双鞋,直到它从样式到尺寸完全让人感到满意为止。”至于对“四英寸”的坚持,周仰杰有这样的解释:“四英寸是个健康问题,高了或矮了的高跟鞋都会让人不舒服,对人体的*衡也不好。父亲是做鞋的,中国人喜欢在生意上研究,研究怎样可以获得更多的生意,所以知道怎样的鞋才是大家最喜欢,感觉最舒服的。四英寸这个高度也是这样得来的。”如果说“全手工”是周仰杰对每一位顾客所拥有的个性气质的充分尊重,那么“四英寸”的坚持体现则是他对每一位顾客最细微的体贴与关怀以及对于父辈良好传统的追认。贴合双脚的曲线的鞋底设计既能展现女性优雅的体态美,又使双足在最长时间内经受最少的折磨,单凭这样的创意与诚意,就足以让周仰杰在机械化大生产的流水线商品浪潮中立于不败之地。
曾经有一份真诚的爱情放在我面前,
我没有珍惜,
等到我失去的时候才后悔莫及,
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
如果上天能够给我一个再来一次的机会,
我会对那个女孩子说三个字:
“我爱你。”
如果非要在这份爱上加上一个期限,
我希望是……一万年!
想起一首歌
《当》
当山峰没有棱角的时候
当河水不在流
当时间停住日月不分
当天地万物化为虚有
我还是不能和你分手
不能和你分手
你的温柔是我今生最大的守候
当太阳不在上升的时候
当地球不再转动
当春夏秋冬不再变换
当花草树木全部凋残
我还是不能和你分散
不能和你分散
你的笑容是我今生最大的眷恋
让我们红尘做伴活得潇潇洒洒
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
对酒当歌唱出心中喜悦
轰轰烈烈把握青春年华
1、把心事藏得海一样深,就为不要在情感海洋里迷失自己。用幽默,化解别人的真情告白,有点痛苦却是不得已。
2、挥挥衣袖,既然不能带走那就让它随风飘去,让时间冲淡一切。如果不能忘记,就让它成为回忆!
3、如果还在情感的世界里挣扎,请走出那方狭隘的空间,接受阳光的爱抚!
4、当我未有足够的信心让你幸福,我放弃了你。当我未有一定的能力让你安稳,我放走了你。当我有了足夠的信心让你幸福,你已经离开我了。当我有了一定的能力让你安稳,你已经嫁作他人了。—-爱她就为她的幸福而努力,而不是放她走。
5、很多微笑,明知道虚伪,却还强挤着笑容;很多回忆,明知道痛心,却还是无法释怀;很多时候,明知道厌倦,却始终一成不变;很多放弃,明知道美好,却始终不甘离去;很多渴望,明知道无用,却始终想得到理解;很多束缚,明知道拉扯,却还是摆脱不了;很多事情,明知道结局,却还是想停也停不下。
6、爱情如果说最伤人,不是她不爱你, 或者你不爱他。而是望着,却不可以拥抱;想着,却不可以拥有。走着,却不可以同步;说着,却不可以对望。哪怕用尽了一生的力气,透支了一辈子的幸运,一直都无法靠*!还要面对一天一天的淡忘。——为什么丘比特的箭要射在心上,是为了提醒我们,真爱有时会让人受伤。
7、我们都是一群忧伤的孩子,只有用文字来倾听彼此之间的心跳,仿佛只有这样才不会打碎那颗在青春里不断颤抖的心。
8、每当敲着键盘的时候,却总是无从落笔,已经找不到任何词可以形容对这个世界的那种疏离感了。那些匆匆的青春,那些深刻的人与事,我该拿什么去追忆那些逝去的流年?
9、有谁没有梦想,有谁不愿爬上梦想的峰巅?可又有几人梦圆,又有几人的梦想不被残酷的现实压成粉末,随风飘远?没有梦想,我们的心灵是残缺的;梦想断了,无异于幻想,只能编织一段伤心的记忆。所以梦想的高度,须你抬头可见,然后执着地攀登;梦想的距离,不要超出视角,然后努力地靠*。
10、有些事,我不说,我不问,不代表我不在乎。曾经,谁为谁放肆的哭泣……
我前半生最强烈三次心跳 分别发生在上课被老师点名 下楼梯一脚踩空 和你对我微笑的时候
爸爸说:女孩子一个人在外闯荡,受了再大的委屈,也不要放弃不要生气,要记在心里,早晚有一天,他们还回来。爸爸说:不要做让自己后悔的事,要做,就做让别人后悔的事,一辈子不长,不要活在回忆里。爸爸说:不要相信誓言,不要相信承诺,事实能证明一切,真正爱你的人,不会给你太多的誓言和承诺。
世界上没有一段弯路是白走的,好像那都是人生必须经历的,可能有时候弯子大一点,内心痛苦也会多一点。一个女人不一定要有很高的学历,她的心胸比较开阔,她不会拘泥于小的利益而会顾大的理,所以她的格局就会大一些,哪怕她生活在小村子也比一个大都市不明理的人格局要大。
Mono-Life in Mono
The stranger sang a theme,
陌生人哼着一支奇怪的旋律
From someone else’s dream
在他们的梦里
The leaves began to fall
树叶已经开始坠落
And no one spoke at all
四周寂静无声
But I can’t seem to recall
当你到来的时候
When you came along
你看不到我的回应
Ingenue,Ingenue,
美丽的姑娘*我美丽的姑娘
I just don’t know what to do
我只是不知道该去做点什么
The tree-lined avenue
树影婆娑的街道
Begins to fade from view
渐渐在梦境中消失
Drowning past regrets
沉溺于过去的懊悔之中
In tea and cigarettes
在浓茶和雪茄之中度过B
ut I can’t seem to forget
但是当你靠*我的时候
When you came along
我似乎不能忘怀
Ingenue,Ingenue,
姑娘我美丽的姑娘
I just don’t know what to do
我只是不知道该做点什么
Ingenue, I just don’t know what to do
姑娘,我只是不知道该做点什么
传说在明末清初,苏州虎丘住着一赵姓农民,家中夫妇俩和3个儿子,生活贫苦。赵老汉外出谋生,落脚在广东乡里,每隔两三年回来看看。妻子和儿子在家种地。孩子渐渐大了,便把地分为三段,各人一块,都以种茶树为主。有一年赵老汉回家,带回一捆花树苗,只说这是南方人喜欢的香花,叫什么名儿,也弄不清。赵老汉不管儿子喜欢不喜欢,便栽在大儿子的茶田的田边上。隔了一年,树上开出了一朵朵小白花,虽香,并没有引起村民的多大兴趣。一天,赵家人儿子惊奇地发现,茶枝带有小白花的香气。随即检查了全茶田,都带着香气。他便不声不响采了一筐茶叶,到苏州城里去试卖,意想不到,这含香的茶叶真走俏,一会儿全部卖光。这一年大儿子卖香茶叶发了大财,消息终于传开丁。两个弟弟得知后,找哥哥算账,认为哥哥的香茶叶,是父亲种的香花所致,哥哥卖茶叶的钱应三人均分。兄弟间一直吵闹不休,两个弟弟要强行把香花毁掉。 乡里有位老隐士,名叫戴逵,深为群众所崇敬。赵氏三兄弟都到戴家,请他评理。戴逵说:“你们三人是亲兄弟,应该亲密无间,今后你们还要结婚生孩子,为人父母,不能只为眼前一点点利益,闹得四分五裂。哥哥发现的香茶,多卖了钱,这是大好事,全家都应高兴。财神菩萨进了你家门,你们反而打起来,哪有这等蠢事?你们知道财神在哪里,就是这些香花。你们要繁殖发展这些香花,各人茶田里都栽上香花,兄弟都卖香茶,大家就都发财了。你们的香花有了名,坏人想来偷,怎么办?兄弟轮班看护,这就要团结一致,如果你们都自私自利,不把大伙利益放在前面,事情哪儿成呢?为了要你们能记住我的话,我为你家的香花取个花名,就叫末利花,意思就是为人处事,都把个人私利放在末尾。”兄弟三人听了戴老夫子的话,很受感动。回家以后,和睦相处,团结生产,大家生活一年比一年富裕起来。 后来苏州茉莉花成为地方著名产品。又过了多少年,苏州茉莉花茶名闻遐迩。末利花写成茉莉花,是文人为了字形美而改变的,不过,末利的含义群众心里仍然保留着。
唐代苏州名妓有一名妓名真娘,真娘出身京都长安一书香门第。从小聪慧、娇丽,擅长歌舞,工于琴棋,精于书画。为了逃避安史之乱,随父母南逃,路上与家人失散,流落苏州,被诱骗到山塘街“乐云楼”妓院。因真娘才貌双全,很快名噪一时,但她只卖艺,不卖身,守身如玉。其时,苏城有一富家子弟叫王荫祥,人品端正,还有几份才气。偏偏爱上青楼中的真娘,想娶她为妻,真娘因幼年已由父母作主,有了婚配,只得婉言拒绝。王荫祥还是不罢休,用重金买通老鸨,想留宿于真娘处。真娘觉得已难以违抗,为保贞节,悬梁自尽。王荫祥得知后,懊丧不已,悲痛至极。斥资厚葬真娘于名胜虎丘,并刻碑纪念,载花种树于墓上,人称“花冢”,并发誓永不再娶。文人雅士每过真娘墓,对绝代红颜不免怜香惜玉,纷纷题诗于墓上。 传说茉莉花在真娘死前没有香味,死后其魂魄附于花上,从此茉莉花就带有了香味,所以叫茉莉花又称香魂,茉莉花茶又称为香魂茶。
体贴入微的丈夫,温婉柔顺的妻子,一双如花似玉的可爱儿女,住在城郊的科尔曼一家,过着许多人艳羡的优渥生活。然而一切的宁静惬意,随着一场意外的流产,渐渐离他们远去。虽然这个尚未出世便夭折的婴孩,已经是他们家的第三个宝贝,但妻子凯特(薇拉·法米加)却怎么也无法摆脱这个阴影。一夜又一夜的噩梦和挥之不去的悲伤,几乎占据了她整个心灵,就连丈夫约翰(彼得·萨斯加德)的安慰也无济于事。
绝望之中,为了尽快走出梦魇,科尔曼夫妇决定通过福利机构收养一个孩子,以慰藉失去婴儿的痛苦。巧的是,在孤儿院,一个举止乖巧的女孩吸引了他们的注意。这个名叫艾丝特(伊莎贝拉·弗尔曼)的小姑娘,不但知书达理、画技精湛,还有着超乎年龄的早熟,简直就是最完美的孩子。于是,抓紧办妥了所有收养手续之后,艾丝特便成为了这个四口之家的一份子。
艾丝特的出现,无疑改变了科尔曼一家的生活。笑容重新回到了凯特脸上,约翰越来越喜欢这个贴心闺女,五岁的小女儿麦克丝(阿娅娜·安吉尼尔)更是成天黏着新姐姐,唯一对她心有芥蒂的,只有家里另一个“男子汉”--大儿子丹尼尔(吉米·本内特)。或许,他只是有些嫉妒被新家庭成员的到来抢去全家大小的注意力?然而,一切却随着艾丝特在学校被百般刁难而开始变化。欺负她的同学被推下楼梯,刻意疏远她的男孩遭到诬陷,多嘴多舌的修女惨死,一场熊熊燃烧的大火,甚至连包括科尔曼一家四口在内的所有人也开始接连被恐怖事件萦绕...,在艾丝特天使般的可爱面容下,到底隐藏着怎样可怕的答案?
主要以女主人公Isabelle Fuhrman 为主
这部电影很不错 惊悚系类 值得
一看《孤儿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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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如果无法在心底深处感受灵魂的所有向往,情感才会变得残缺。
青春期的男生可以在一百个人面前极尽丢脸之能事,还兼洋洋得意——只要其中没有他喜欢的女孩。
青春期的男生可以在篮下被盖一百次火锅,还觉得打篮球是件有趣的事——只要附*没有他喜欢的女孩。
青春期的男生可以因为成绩差劲、上课捣乱、跟墙壁说话,变成某种反其道而行的英雄——只要他不需要坐在喜欢的女孩的前面。
爱情不是人生的全部,却是我人生的味道。
越是深沉的痛苦,代表我曾经爱得越饱满。
每尝过一次爱情,我都能获得无与伦比的勇气,在跌倒的时候吹拂伤口,然后重新站起。
总是以祈求着“永远在一起”的心意追求喜欢的女孩,是我的爱情之道。
正因为如此,当我昨晚对女孩告白时,尽管还是被婉转拒绝了,我依旧能义无反顾信仰着我独一无二的热血爱情。
每个女孩都是我们人生的烛火,照亮了我们每段时期疯狂追求爱情的动人姿态,帮助我们这些男孩,一步一步,成为像样的男子汉。
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再多喜欢那女孩一点。再多一点,再多一点一点。
只要够喜欢,就没有办不到的等待。
就可以一直靠信仰爱情,坚持下去。
“柯景腾,我希望可以给这个女孩幸福。”廖英宏的声音再度充满元气。
“不是尽力,是一定要做到。”我握拳,眼泪还是忍不住落下了。
如果我的爱情回忆在化为一份记录性书写时,有任何的意义,那便是希望每个读着这些故事的男孩女孩,都能从中获得一点点,相爱的勇气。
如果爱情不能使一个人变成*常不会出现的那一个人,那么爱情的魔力也未免太小了……不是我们日夜祈手祷盼的,那种够资格称为爱情的爱情。
恋爱中,可以花尽种种心机,运用策略打败对手,但做自己是很重要的。
或许,根本是最重要的。
“如果到最后让沈佳仪深深爱上的自己,并不是真正的我,那我所做的一切又有什么意义呢?”
所谓的厉害,就是……
“让这个世界,因为有了我,会有一点点差别。”
而我的世界,不过就是你的心。
“那是别人。我不是别人。别人送花恶心,我送花,还可以。”
杨过有小龙女,我有沈佳仪。
杨过有龙女花,我有小耳朵。
而杨过有大雕,我有许博淳。
他妈的这不是命运使然是什么!
我感到很害怕。
我极度恐惧,自己不被允许继续喜欢这个女孩。
那种事情发生的话,可以想见我的生命将如虚踏河面的叶,纵使漂浮在潺潺流水上,却仍将渐渐枯萎。
我会继续努力的,这辈子我都会继续努力下去的。
你就耐心等待,我追到你的那一天吧。
请让我,继续喜欢你。
有人说恋爱最美的时期,就是暧昧不清的阶段。
彼此探询对方的呼吸,小心翼翼辨别对方释出的心意,戒慎恐惧给予响应。
每一个小动作似乎都有意义,也开始被赋予意义。
走在一起时,男生开始留心女孩是不是走在安全的内侧,女生则无法忽略男生僵硬的摆手,是不是正在酝酿牵起自己的勇气。
女生迷上恋爱心理测验,男生开始懂得吃饭时先帮女生拆免洗筷的塑料套。
一切一切,不只是因为自己想“表现得好”,更是因为自己的心里出现一个位置,独属于地球上另一个人——那一个人。这种机率大约是,五十七亿分之一。
对我来说,告白如果只关心成不成功就太逊了,因为“如果一旦成功了,就不会再有下一次的告白了”。
告白当然要成功,所以紧有一次机会。
因为紧有一次机会,当然就得想办法让告白漂漂亮亮,永生难忘。
喜欢对的人,身上会发光。
持续发着八年的光呢。
如果告白的方式,竟然可以决定女孩“会不会喜欢男孩”或“会不会答应与男孩”,那么“喜欢的定义”就几乎与爱情脱钩,变成一种只讲浪漫花招,而不深入真正本质的东西。
所以在我心目中爱情的样貌里,
如果女孩够喜欢男孩,
即使男孩是一边打哈欠一边告白,
女孩九成还是会答应与男孩交往,
剩下失败一成几率,
就是男孩有毁灭性的口臭这件事在打哈欠告白的瞬间,
歼杀了女孩对男孩的喜欢。
算是意外。
既然告白的方式紧紧是表象,
告白的结果不会因此而改变,
那么“苦苦思考告白时机”或“如何在惊喜中让对方知道自己的爱意”这件事,难道都只是愚蠢的把戏吗?
不,反而格外珍贵了。
那是一种心意。
每个人都想要让心爱的对象在见识到自己的喜欢时,
能过拥有最好的心情,
好在记忆相册本里存留最深刻的一页。
所以我们挑场合,选时间,制造气氛,为了他,为了她,为了彼此。多么诚恳的心意。
“最强”这两个字,就是男子汉最好的奖品。
再见,再见,再见。你永远都看不见我放弃的背影有多么伤心,我的幼稚出自我热血的根性,就是靠着这股热血,我才能喜欢你这么久。
而这份热血,竟成了你否定的无谓存在。
人生没有意外,只能说是命运使然。
错过了听见神气魔咒的时机,却因为一场荒谬又热血的怪比赛,让我与深深喜欢的女孩从此在爱情的路上分道扬镳,各自化作一条线,在人生的路上奔驰。 奔驰,却又彼此缠绕。 不久后,我交了女朋友。沈佳仪也交了男朋友。 但我们之间的故事,却没有因此结束。 八年的喜欢,让我们之间拥有了更深刻的联系。 比情人饱满,比朋友扎实。 那是,羁绊。 我们总是在这个世界上,寻找跟我们“连接”的另一个人。 连接的方式有很多种,有的连接是一种陪伴,有的连接是一种互相取暖,有的连接则是一种淡淡的默契。 通过爱情而连接的伴侣,则是我们最向往的关系。 不管你装得再怎么像普通朋友,我还是可以感觉到你对我的喜欢……不,应该说是重视。你对我,很重视。让我觉得,自己很幸福。我很喜欢,你喜欢我……我只是觉得,他不够喜欢我。经历过你是怎么喜欢我,我就会觉得其他人对我的喜欢,无论如何都没办法跟你相比…… 我也很喜欢,当年喜欢着你的我。那时侯的我,简直无时无刻都在发光呢。 我对你的喜欢,原来一直都是有响应的,而不是我一个人在跳舞。对我很重要。我的青春,不是一场独白。
人生不是一个人的,喜欢,也不是一个人的。 我已经将另一个女孩嵌进我的人生,那女孩的人生亦然。我无法掉头就走,那也是我珍贵守护的爱情。 没有结果的爱情,只要开了花,颜色就是灿烂的。 见识了那道灿烂,我的青春,再也无悔。 一场名为青春的潮水淹没了我们。 浪退时,浑身湿透的我们一起坐在沙滩上,看著我们最喜爱的女孩子用力挥舞双手,幸福踏向人生的另一端。 下一次浪来,会带走女孩留在沙滩上的美好足迹。 但我们还在。 刻在我们心中的女孩模样,也还会在。 豪情不减,嬉笑当年。
来源于生活的故事
影片的故事来源于自导演迈克·米尔斯的生活,那一年他的父亲75岁,已经结婚45年了。可是那个时候,他的父亲突然要去过一种以前从来没有的生活,而且这种愿望极其强烈,几乎没有人能阻拦。米尔斯的父亲此前过着一种稳定的家庭生活,但是很显然,这不是老人需要的。做出改变之后,米尔斯的父亲过上了一种令人迷惑的、时不时令人痛苦,但是很有趣又发人深省的生活。即使他的父亲在80岁的时候去世,但是他的这种对生活的态度和追求,却在米尔斯的心里扎了根。
米尔斯带着一种“越是个人的,就越能引发共鸣”的想法开始了影片剧本的撰写工作。米尔斯说:“这是我自己所亲历的生活,影片中的幽默、笑话、情感都是我个人的体验。我相信,那些和我有过相似经历的人一定能感受到和我相似的情感;那些没有过这种经历的人,也会被打动。有的时候,越是个人的情感体验,就愈能引起集体性的共鸣。整部影片由两条线组成,第一是哈尔教会了奥利弗如何去爱安娜;另一条是奥利弗和安娜的关系,他的爱情故事表明了他从来就没有真正理解自己的父亲。这两个故事表述了两种存在的状态,哈尔是一个老年人,代表着一种1950年代的青年人的老年形象,守旧、害怕同性记忆癌症,这是一种外在、能看得到的观念。而他的儿子奥利弗则代表着1960年代的孩子。他们会隐藏自己的想法、爱情观开放而且大胆,对社会和舆论没有太多的顾虑,这是一种内在的观念。不过,故事中有了转折,哈尔是一个同性恋,他用正常的婚姻掩盖了自己的性取向,不过他自己最后迈出了这重要的一部步。而奥利弗呢,他在哈尔的教导之下,渐渐学会了如何去打开身上的枷锁--这些枷锁有社会给的、有家人给的,但更多的是他自己为自己创造的,并教会了他如何去面对爱情和生活。”
在米尔斯的设计中,这是一部“小电影”--小格局、小故事,但是他的另一个设计是,这部电影讲述的是大情感大生命。米尔斯说:“我想通过电影展示出来生命的趣味性,尤其想告诉别人在那种人生的关键时刻,生命会多么有趣。其实有的时候把事情做了,才会发现不会有什么后果。换句话说,对于个人的生活作出自己的选择,只是一个开始而已。随之而来的事情才会真正改变你的生活。在人与人相处的大学问中,实际上所有人都只是初学者而已。”在决定好了影片的基调之后,米尔斯需要寻找合适的演员来扮演影片中的父子--这是这部独立电影成败的关键。他想到了伊万·麦克格雷格和老演员克里斯托弗·普卢默。于是他给两位演员写了邮件,邀请他们来出演这部电影。
花絮:
在给伊万·麦克格雷格和克里斯托弗·普卢默的邀请信中,米尔斯详细地讲述了影片的故事和细节,以及他对两个角色的理解和认知。这两封信写得情真意切,当时就打动了这两位演员。尤其是克里斯托弗·普卢默他冥冥之中甚至觉得这就是为他创作的角色,而且普卢默当时也有80多岁了,对这个角色有着感同身受的喜爱和认同。他说:“我从来没有在银幕上扮演过这样的角色,这个角色让我有些目眩神迷,而且我觉得这其中的一部分是完完全全为我创造的。谁知道我在80好几的时候会干些什么呢?”一开始,米尔斯和剧组同仁的目标是借用自己父亲的故事,讲述一个老人对于生活的选择。可是在修改的过程中,这个故事被一遍又一遍地刷上了米尔斯的个人色彩,直到最终完全变成了他的一种“自述”--影片中的那些父子关系完全就是米尔斯生活的写照,他和自己的父亲就是这么生活的。米尔斯曾经表示说,普卢默长得挺像自己的父亲,看到他就有一种亲切的感觉。米尔斯的父亲是一个艺术史的学者、在博物馆工作,或许还是一个艺术家,他“伪装”自己是一个直男,直到临死前才说出了秘密。虽然极为喜爱这个故事,但是普卢默还是很紧张,因为他扮演的是导演的父亲,他担心自己的表演和这部电影会伤害到米尔斯。普卢默说:“这是他自己创作的故事,让我感同身受。我担心的是米尔斯会在拍摄过程中受到伤害,毕竟影片中大多是一些私人的情感。影片很纯真、很纯粹,是一个让我真心愿意为之付出努力的电影。”
请伊万·麦克格雷格来扮演儿子奥利弗是米尔斯很早的想法,在剧本还没有竣工的时候,他就希望伊万能扮演这个角色。米尔斯觉得伊万的气质和米尔斯相若,不过他的英伦口音会是影片的障碍所以伊万要求米尔斯将剧本朗读给他听,以便从中学到地道的美式口音。米尔斯说:“伊万在口音这个问题上做了一件了不起的事情,他要我朗读剧本给他。但是我希望他别效仿我的声音和语气,如果他被我的风格限制住了,将会是一个灾难。后来我录了音,他修正了自己的口音,而且还按照自己对人物的理解,给人物加入了一些语气词和发音的小*惯。应该说,伊万朗诵台词的能力是全世界一流的,他的声线非常完美,在影片中绝对具有画龙点睛的效果。”
除了这两位主演,影片中还有一个不能忽视的“角色”--一条狗。这条狗见证了哈尔的离世和奥利弗的爱情。谈到“执导”狗的“表演”时,米尔斯说:“其实执导狗和执导人是一样的,你只要把它当成是一个真的演员就好了。它们有自己的训练师,到哪里都很安静,而且还会展示出来必要的眼神和动作之类的。有的时候你和它说话,它似乎真的能理解你。”
曲云是当年名扬天下的七秀之一,正所谓“歌罢杨柳楼心月,舞低桃花扇底风”。迷倒当时无数名门子弟,少年才俊,但是曲云却早已将一颗芳心系到藏剑山庄二庄主,石中剑叶晖的身上。叶晖当时正值青春年少,意气风发,与曲云真正是郎才女貌,比翼双飞,羡煞多少旁人。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就在两人正在憧憬美好未来,一个神秘老人的到来打断了他们的美梦。老人不是别人,正是五毒教右长老艾黎与一个苗族中年妇女,长老艾黎告知曲云的真实身份,让两母女重聚,并说明教内混乱,五位圣使彼此毫不相让,都欲争夺教主之位,赫赫一时的五圣教此时已有分崩离析之象,危急之时,艾黎灵光一现,想到教主还有一个私生女,于是拿着魔刹罗预先写好的遗书来找到曲云,要她继任教主之位,光大五圣教。
这个消息对曲云来说无疑于五雷轰顶,从小以孤儿身份长大的孩子突然得知自己是有母亲的,而且这个母亲还是江湖人士唯恐避之不及的五毒教教主,不但如此,还要让自己去接任这个教主。
刚开始去曲云是坚决不愿意回去的,毕竟她和这里的一切都有了感情,更何况叶晖也在这边,她怎么舍得离开。无奈之下,艾黎只有将真相告诉叶晖。
叶晖知道真相以后,受到的刺激并不比曲云少多少,叶晖从小接受儒家教育,是藏剑五侠中对正邪对立看的比较重的一位,所以在曲云来找自己商量之际竟然闭门不见。
曲云对叶晖不肯见自己感到伤心欲绝,认为叶晖是介意自己的出身,一时间万念俱灰,觉得感情这种东西实在是远没有亲人可比,自己最爱之人其实一点也不爱自己,一念之下,跟随艾黎长老回到苗疆,接任了五圣教教主之位。
学*了五圣教至上心法的曲云外貌开始慢慢变化,由一个风情万种的妙龄女子竟然变成了一个小女孩般模样,这种变化就连五圣教三朝元老艾黎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只能猜想是五圣教和七秀坊这两种同为阴柔的内功心法在一起相冲的结果吧。
曲云为叶晖所弃,失意之下,不在信任任何人,尤其是潇洒的少年男子,即使修炼五毒武学令她身形变小,也从未后悔。直到孙飞亮为她跳下万蛊血池,她眼见自幼爱护自己俊美形容的师弟在血池中皮开肉绽,面貌尽毁,全身筋肉膨胀,裂开,他的双目由清澈转为痛苦最终变为迷茫、狂热,但却始终没有离开她一刻,曲云便知道,她再也忘不了这一刻和这个人了,那个名为叶晖的男子从此已经从她脑中淡去,她发誓要花费一生的世间陪着这个打小敬她爱他的师弟,即使他再也无法感受到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