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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你如阳光,明媚不忧伤
没有阳光 自己便是阳光
阳光下跳舞的孩子
和阳光有关的日子
我站在人潮中,
渴望能握著你的手不鬆開。
而你的面容掩映在人潮中,
我們之間相吸的磁鐵,
似乎失去了效力。
五月的陽光,
是一個短篇小說。
剛剛開始就已經結束了。
我们要学会珍惜我们生活的每一天。因为,这每一天的开始,都将是我们余下生命之中的第一天。
我们有些故事,不一定要讲给所有人听;有些悲伤,不一定谁都会懂;有些伤口,时间久了就会慢慢长好;有些委屈,受过了想通了也就释然了;有些伤痛,忍过了疼久了也成*惯了;有些藏在心底的话,不想说也就没必要说了。其实,并不是所有的痛,都可以呐喊;不是所有的爱,都可以表白。
我的捐赠
不是一轮太阳
而是一盏路灯
太阳惹人耳目
甚至会将你灼伤
路灯静静守候
温暖你内心的冰凉
向日葵有太阳的陪伴,我不需要太阳,我只要有你就很满足了,
虽然你没有太阳耀眼,可是我需要的只是一个你,
需要一个眼里只有我的你,再也容不下别人的你,
你不用有太阳那么耀眼,只要在我眼里那么耀眼就好了,
你不需要那么伟大,把每个人的世界都照的温暖
你只要把我的世界温暖就足够了,
在我的世界里,你就是我的最耀眼的太阳。
温暖的,明亮的,希望的,永恒的。
这些词,都是我用来形容阳光的。和许多人一样,我也对阳光有瘾,在阳光怀里,我就是最幸福。
我突然意识到阳光曾给我每一个人留下那么多故事,并且还在继续创造着,直到我死去的那一天。
在人群中,在嘈杂外,我成长,我有阳光。阳光从不漏掉一个细节。我和阳光的情缘,定是从我小时候就结了用一株秋天里的狗尾草打的蝴蝶结。只是我无法像月岛雯time-leap,无法看到阳光下不带记忆的脸上,是惊奇,陶醉,单纯的开心,还是让阳光熏的睡意昏沉。
从漫不经心到敏感多情,从无意识到自我城堡的建立,我回首,看到的总是自己的影子。阳光,肯定见证了我所有的成长,知道的比爸爸妈妈、亲爱的闺蜜还要多。
想想吧,我那一天从六楼下到四楼,楼梯拐角的窗口出现的那个英俊的男孩儿,背着的双肩包里插着一个网球拍,难道阳光没看见吗?
正是在那样一个阳光的下午!我撒开了就跑到一楼,男孩儿还在视线之内。太阳笑着,给我多一把的阳光,晒得我心慌慌。他在阳光下,是那么美好。我跟着他,走过宿舍区,走进蛋糕店——不知道他买了什么,我随手抓了一罐草莓酱——走完挨着球场的长长的路……走着,走着,后来他去了哪里?那样的阳光照着那样的身影走进了我年轻的心里。
这是哪个季节呢?阳光还是这么美得撩人。我踩着棉实的一地草叶,旋转了一圈,一圈;这样的阳光永远让我满足,让我快乐地唱起歌来。他就站在那棵大树下,在阳光的影子里。我带着香甜的阳光气息,在他面前停住;他拉起我的手,我把满身的阳光给了他;阳光又给了我满身心的明朗,说我总会用得上。
我拿着回忆的底片过滤某些阳光,阳光可以这样黑白。在黑白的阳光里,我感觉同样的温暖,流在他的每一寸37°的柔软肌肤里的温暖。夜晚,我不做阳光的宝贝,就偷偷做那一只跳出城堡的猫,乘着月色柔软而温顺地伏在他用迷离的樱花筑起的巢……
花时过,花事便了。我难道忘了樱花自有期,一周半旬我们也可以称之时?看,一树的樱花,16天便落尽了,何况谁也不可能拥有整一树。寂寞的樱花树,阳光还在照着,这让树从不悲哀。照着,阳光老这么照着,就算你说你哭过,我们也无法去阳光那里讨蒸干的眼泪来;那么,便忘了吧。
阳光,明朗地照在身上。
接下来有阳光的日子,我都不觉得落魄。一个人,可以自由地去任何地方,阳光在脸上,天马行空,冬眠的鸟儿开始飞翔。阳光照嫩了我眼里的春天的绿芽,照亮了夏天盛开的栀子花,照得路上掉进鞋里的秋天一点也不硌脚,何况那本来就明亮凄美的冬天的雪花,经阳光一照,让永恒不再无法抵达。
亲爱的爸爸妈妈,亲爱的朋友们,我知道偶尔你们会想起我。只怪我居无定所,所以若想知道我的*况,还要辛苦你们在早上太阳刚刚打完哈欠,坐起身子时取那第一米的阳光,不一定要用信封;是装在打算逛集市用的菜篮子里,还是装在肯德基早餐配送的纸袋子里都没有关系。你们恐怕都知道,阳光对我一直都那么宽容,慈祥,温暖,明亮。
如今,我拄着拐杖,让阳光搀扶着。穿梭在新一个世纪里的人群里;蓦不然转过那座很高很高的楼的一角,迎面过来一股熟悉的香甜气味包裹着的白头发老人。我咧嘴一笑,来不及抬头,阳光默契地从他身上分离了我当年花季的影子,影子在我身后起舞,优雅地把我身体里的那个关于他的影子邀请到阳光下,旋转出我的记忆。
或许走过这个街角,我就该和阳光一起永恒了。只是这一刻,我还来不及想。
我心里所在默默一遍一遍念叨的,只是:所有的这些,IS-JUST,只不过,是关于阳光。
最*都在重温以前的动漫,所以顺手截图,截图出来的画质不是很好,就稍微自己处理了一下,抱图请留言O(∩_∩)O谢谢
中文名:夏目友人帐
原版名称:夏目友人帳
其他名称:妖怪联络簿
(截图更新至第六话+ 持续更新中)
夏目贵志(声优:神谷浩史;少年声优:藤村歩)
夏目友人帐主人公。高中生,7月1日生,15岁,身高167厘米,B型。面容清秀,是个善良温和的少年。自幼失去父母,被认为累赘辗转生活于亲戚家,被没有血缘关系的藤原夫妇收养。幼年因看得见妖怪,得不到别人理解而饱受欺凌,导致长大后虽待人友善,却依然*惯于隐藏自己真正的想法。受藤原夫妇的关怀感化,在与猫咪老师的相处中逐渐变得能够表达自己。非常珍惜现在的生活。得到外祖母的遗物友人帐后,开始了与猫咪老师一同归还妖怪名字的生活。归还名字时,外祖母夏目玲子的记忆会化为思念传进他的脑里,令他对外祖母有更加多的认识,然而每次归还名字后会消耗大量体力。由于与外祖母有着相似的气息,故经常被妖怪误认为是他外祖母。
纵使身体比较瘦弱,但遗传自外祖母玲子的灵力非常高,不需武器一拳便能击退高级妖怪(一击毙命。详情请见第三部第七集的场静司说过的话),在后来还能有一定几率读取到任一妖怪的记忆。对妖怪抱有感情,即使被认为是弱点也不想改变。对于自己貌似女孩子的外貌有些困扰,所以说话时常会故意使用较有男子气概的语气与用法。在学校的女孩子间很有人气,本人却迟钝到完全没感觉。被妖怪们认为有着“即使没有友人帐也能让妖怪们追随”的魅力。
斑/猫咪老师(ねごせんせい)(声优:井上和彦) 女高中生(声优;小林沙苗)
高级妖怪,被封印在招财猫里,因为夏目不小心弄断封印的绳子而被**,作为宠物猫和保镖与夏目一起生活着。可是因为多年被封印在招财猫中而被同化了,日常行为作风带有浓重的猫*气。招财猫形态被藤原夫妇分别称为喵吉和喵五郎,被田沼要称为胖太。本名斑(まだら),是个拥有强大妖力的妖怪。据猫咪老师所称,招财猫的外形是“容器”,因此无妖力或灵力的人可以看见其形。因为拒绝与玲子决斗故名字不在友人帐上。自傲的他成为夏目的保镖后要夏目尊称他“猫咪老师”,但很多时候都被戏弄。本与夏目约定其死后友人帐就归他,然而在与夏目相处中逐渐被感化。爱酗酒且酒品奇差,五音不全。喜欢吃馒头,与夏目表面上无时无刻不在斗嘴,其实非常重视夏目。能够变身成任何自己想要的形象,因为仔细观察的人类只有夏目或者玲子,所以通常是变成像夏目玲子的女高中生样子;也曾变成夏目的样子,但因气质差太多,就连普通人类都会觉得猫老师变成的“夏目”怪怪的。
夏目玲子(声优:小林沙苗)
贵志的祖母,5月15日生,金牛座。在很年轻的时候就去世了,友人帐的制作者,有着极其强大的灵力。据贵志所说,她是未婚生子生下了贵志的妈妈。玲子因为能看到妖怪而被世间不相信妖怪存在的人称为骗子,被人欺负,但依然我行我素 。虽然嘴上说讨厌人类,但其实内心十分渴望人类的朋友。拥有淡淡忧伤的开朗少女用自己独特的方式温暖了妖怪们的心。
据妖怪们所说实力非常强大,使用球棒战斗,而且懂得使用阵法,击败了许多强悍的妖怪(例如:丙和三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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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专辑截图
怪化猫
http://www.topit.me/album/1846386
东方八犬异闻录第一季☆动漫截图
http://www.topit.me/album/1840112
樱兰高校***部☆动漫截图
http://www.topit.me/album/1990534
Q弟侦探因幡☆动漫截图
http://www.topit.me/album/2054965
几乎所有的夏天都这样开始。白昼不断提前,从七点,到六点,五点,五点缺三分,黑夜被逼到绝境,可怜兮兮,却毫无办法。随后。随后植物的光泽在第二天变得突然强烈。阳光把它们逐段分解。绿的颜色一天变换几万种,直到你忘了究竟什么才是绿色。
我怕是已经忘了。家门前的两三棵树,从回忆里褪成水彩,时间在上面隐隐流动,于是细节处的笔调一律模糊。想得头疼,也无法变得更清晰一些。
这绝对是离家几年的后果。不过虽然这话的口吻挺哀怨,倒也不至于成天长吁短叹地玩伤感。人总是有很多事得忙啊,上班,赶稿,开会,吃饭,看电影,聊天,看书走路说话睡觉偶而半夜醒来,春夏秋冬轮番着,伤感也成了不轻不重的东西,挂在线上感觉不到重量,虽然细线依然在无限延长。
又是夏天。夏天的意义在于裙子和西瓜,挑战五十米的单向泳池,天天洗头,洗发水是桃子味,还有蚊子块,啪啪啪地打在关节上,真痒!又或者,这样的夏天,意味着自己独自在外又半年。多少多少来着?三年又半年。
好象也没什么了不起嘛。
我也不知道什么是了不起的。偶尔为“终于能游50米了”激动一下,随后又在第二天死活没法延续这一神话。从泳池出来,感觉满身的皮肤都在肌肉上有些错位,哪里松了下去,怕是又瘦了一点。于是心情愉快,散着头发往住处走。
一身都是漂白粉的味道。抬起胳膊去闻,几乎像体味般强烈。我从来以为夏天的味道就是西瓜和游泳池两种。一个红色,一个蓝色。而夏天是绿色。简直刚刚好。
我记得所有夏天。烈日和雨水纵横交织,人就在交汇点状如粉末。三四个故事反复悸动,如钝口的刀,艰难地想将凝迟斩成两段,却最终只留下一个异常粗糙的切口。碰到了,麻麻地疼。那是意像般的无奈,绕在心脏某处,感觉的就是全身。
毕竟是很久前的事了,人的记忆会美化出许多不曾存在的细节和气氛。一定是。半满的大厅,变换不停的光线,冷,真的很冷,手心里的掌纹,贴着脸时几乎能感到静默的血在爱情线上流动……
不真实就不真实罢。
{莱昂那多·迪卡普里奥,还会拼么?}
{Leonardo DiCaprio。}
{哇,好强。}
{嘿嘿嘿。}
后来在自己租的房间里看莱昂那多演的《海滩》,没有看完就关了影碟机。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腿麻了,嗷嗷叫着又坐下。电视屏一片机械的蓝光,乡土气,很没意境。
一个人看电影就有这样的好处,想看就看,不看就关掉,坐在地上出神,甚至可以毫不在乎地叉腿坐着,也没有关系。可我还是不怎么喜欢一个人看电影,因为总在半途忍不住这漫漫时间而停了光碟,于是积累下许多看了一半的片子。有些连一半也没有,只有开头几分钟。
那么多的故事,只知道开篇,而不知道结局。竟然也不内疚,还在持续累计这样的状况。只能说是独自生活的某种产物,不辩好坏。也由它去吧。
风扇带来的风穿过衣服,把布料鼓起来。有种温柔的痒静静蜿蜒。额头却还是在出汗。往地上躺过去,哪里贴着地的,总是过一会儿就密出汗了。简单装修以出租给外地人的房子,天花板上只有一条日光灯,涂料刷成雪白色。开始会觉得很单调,后来知道了,即便觉得单调也无能为力。
我是个连电影都懒得看完的人,又怎么会花心思去装扮一个不是“自己家”的地方。虽然我现在住在这里。
像有灰白色的棉线混进了血管,身体渐渐多出许多不可想象的复杂因子。于是几乎能屏蔽掉所有现实,让尘嚣全部溃散在微笑深处,只有这样的时光,一层,不明不暗,反复行走,停下来,依旧以为身处最通透的夏天。
忘记是哪天了,回家后坐在木板床上——当时还没有买凳子,不是坐在自己的大旅行箱上,就是坐在地上,或床上——也没事可干,决定早早睡觉吧。虽然才7点,天也热得未必能顺利入眠。躺下去的时候发现一侧的窗上多了张纸条。
我立即明白了是住在对面楼里的人塞在防盗栏里的。以前不止一次抱怨过这里的楼房彼此间*得一伸胳膊就能摸到另一幢。毫无隐私感。果然。
贴过脸去读上面的字。想交个朋友,以及留下了电话号码。居然还是用铅笔写的,纸也很皱,虽然字还成。读完的时候我心里是有些骄傲的,女生的骄傲吧。随后把那张字条就这么放在外面七八天没动,直到发现被对方又取了回去。
就真的骄傲了起来。
回到住处后把西瓜泡在脸盆里,因为没有其他可以盛的东西。脸盆很浅,只没住西瓜的小半,放进去的时候,半盆的水都没了出来,流得满地都湿了,水泥的颜色迅速由灰变黑。我想这也只有在外头才能做,若是在家里,把木头地板给淹了,妈妈又要唠叨。
想象着西瓜被切开时的味,在地上小坐了一会,抱腿,下巴磕在膝盖上,于是没法说话。也没人能陪着自己说话。昨天吃的桂圆壳忘了扔,空气还留养尊处优的甜味儿。像在读高中时的夏天,黏在指上,当时没有洗干净,就留下了永远的粘腻感。
因为非常不喜欢晒太阳。无论高一,还是高二。暑假里总是歇在家。吃水果看漫画,上网和睡觉。等爸爸像搬运工一样往家里买西瓜。我操起刀。“喀嚓”,有籽的,无籽的,红瓤的黄瓤的。上面插着小勺子,像占领了高地般的胜利。
所有的夏天都得有西瓜相伴,不然意义就不完整了。人心里的固执应该是遗传般的敏感,过滤着一切必须的纯粹。留下的就是枯燥的春秋冬,从沙漏里被流向生命之外,成了毫不有趣的余料。只有剩下的夏天,有西瓜的味道,弥漫在小片的空气里。会不会有谁看见,那是种怎样的浅红?
在这外头住的地方没有大的菜刀——从不会做菜,三餐都在街上找地方吃,当然不可能买把菜刀。就用小水果刀切。很难动手。一小段一小段地划过去,内部已经碎成一团。成绩就是几片大大小小形状各异的西瓜,不用在意这些小事,有得吃就行。吃一块回忆一点。
高一暑假前同宿舍的女生买来西瓜,一样没有可使的水果刀,6人分吃24瓣,互相争夺那些夺大块的,闹成一团。高二暑假时在朋友家切西瓜,我这一半满满的籽,他那一半一颗没有,这疑问我到现在还没想通。高三暑假时我已经决定去北京工作,爸爸妈妈却不知道,还把西瓜最甜的部分留着等我挖走。后来真的走了,看不见他们的无法忍受。
我也在忍受着什么,像那个等电车的女生一样,在眉心无可奈何地簇着,却要尽量不露声色,以为马上就能上车,马上就能回家了。
{说得很伤心的样子。}
{也不至于啊。}
{伤心时会哭么。}
{当然,女生总会因为一点莫名其妙的理由傻傻的哭。即便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究竟是什么突然在眼眶上投了毒。}
有些非常老而纠缠不休的情话,说着鱼和水,流泪不流泪的事。我觉得这真是人类想象丰富的意淫。尽管自己也尝试过。
哭的时候把脸放在盛水的塑料盆里,每次都因为快被呛死而作罢,在游泳池里又哭不出来,就没法去想象眼泪在诞生后就立即被融走的感觉。况且这样的感觉应该是*乎透明般的优美,也就大抵和“痛哭”之类的没有干系。
然而夏天的某些,还是存在着宿命般打动人的东西。于是停下来不愿意前进,于是坐着一动不动,于是身体在哪里变得突然尖锐,刺破了一层厚茧,露出还不曾僵死的翅膀,越扇越疼。
在我们还没那么容易流泪的时候,夏天却在这一点上匆匆败去。三个月里它常常下雨,小孩子从小就知道了“那是天空在流泪”。我以为这是个最心思丰富的季节,它应该是个女性,应该还很年轻,甚至或许才十几岁。
下雨让我感觉天空是很脆弱的,什么悲伤,什么无奈,它都承载不了。而此时天地又融为一体,在四荒八合里回归最初。我们本就是从女娲手里由泥巴点儿变成了直立的小人。身体里和着水与土。于是站在雨里,好象找到了自己的宗源。天上,天上的上面,地下,地下的下面,那些都是我们曾经到达过的故乡么。
又或者是我们将去的异地呢。
孤单,孤单是。
孤单是一个人吃醒来,一个人游泳,一个人的影子在地上比画出“SOS”。一个人唱歌或不唱歌,坐着发呆出神。
孤单是树上的雨滴掉在眼里,代替没有流完的泪。
孤单是电影院的冷气和自己,单人间的影碟机和自己,分手的别人和自己,拒绝的别人和自己。
孤单是买张50元的木头桌子,买把15元的木头椅子,想买床的时候不买了,因为不想再添置家具。
谁也没想过在这外头长久地过下去。
孤单是切西瓜,切得再难看也是自己一个人吃完的,丝毫不用有顾忌。
孤单是雨声,从天到地无处可躲,还有雷轰轰,还有闪电喀嚓,还有没人接的电话,没人知道你害怕得发抖。
孤单是咖啡色的皮肤,被晒疼干裂,而血液却因为逐渐凝固而变作纯白。
孤单是三个半年里的四个夏天。说话也没人听,想听也没人说。只能自己对自己开口找话题:“怪声音”,然后又自己回答:“开着摇头电扇呢”。自言自语。自言自语。自言自语是不是种病?
孤单是晚上腿突然疼了,短短地清醒。
没有夏天,所有夏天,都在这里清醒。
黑猫不睡(一)
我站在绿成一片模糊的高草中,抱着那只喜欢望天的幼小的黑猫。我穿着白得很柔和,白得可以与云朵没有界线的长裙,纤细的白色流苏同纤细的绿色高草相纠缠。我身后是爬满野蔷薇的半壁墙。我有着与花朵很相称的新鲜的笑。——这是一张晨木为我拍的照片
其实我不算美,但是我认为自己很美。晨木也认为我很美。我想这足矣。
在这个下着大雨的午后,我回到了这个城市,回到了城郊的旧家。我撑了把艳橙的伞,在没有阳光的日子,用它的暖橘色慰藉自己。然后我就在距家五米远的电线杆上看到了这张自己的照片。雨水在我的那张脸上蔓延,微笑好像已经褪了色。一张寻人启事。是晨木在发疯似的找我。
重要。我思考着这个词的意思。我承认被这张寻我的照片感动了。我想丢掉伞,抱着电线杆痛哭。晨木淡淡的肥皂香味似乎在迫*,他可能在唤我。小公主,他说,继续相爱吧。
我不能。因为心里有一只猫昼夜不睡,不休地唱着。它是黑的,黑得叫人心疼和绝望。它是我的墨墨。它不是一只九命的猫,它只有一条命,而且它死了。它是我和晨木无法愈合的伤。
我没有将那张启事看完,转身,逃开。家里的墙壁保持着我曾经粉刷的天蓝色,透着无处不在的冷气
黑猫不睡(二)
我生活在一个男尊女卑的家庭里。我的父亲走路昂着头,声音洪亮。他从不挤公车,也不会去集贸市场买菜,他在愤怒的时候,会扯起我母亲的长发打她。但我的母亲依旧蓄着顺顺的长发。她穿着围裙抑或棉布衬衣,做复杂的饭,种一园子的花,被父亲养在家里,笑和哭都很淡。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学会用恭敬和恭维的语气同父亲讲话,并在他爆发的前一秒逃走。
我养了一只叫墨墨的猫。她夜一般地黑,眼睛很亮,总是惊恐地睁大,很少睡觉。我想这样的黑色使我安静和沉沦。我带着她在夏日的高草里奔跑,在幼儿园的秋千上对着落日数秒。她是我体外的灵魂。
我的父亲在我第一次把她抱回家的时候就警告我,黑猫是不祥物,如果因为这只猫给他添了麻烦,他不会放过我。我和墨墨这两个小孩在低低的屋檐下生活得压抑而战战兢兢。我想这可能是墨墨极少睡觉的原因。
黑猫不睡(三)
有着威廉王子式笑容的晨木住在隔壁,和我上同一所高中。他喜欢摄影和兵器杂志,喜欢穿牌子在左下衣角的T恤,喜欢天空、麦田和海。
但后来他说他最喜欢的还是我。晨木说,小公主,让我们在还是孩子的时候就相爱,步步走到终老吧。 从来没有人用小公主称呼我,我在家里、在学校里都更像一个没有资本发展为王子妃的灰姑娘。我揽着墨墨,惶恐地问,你也会爱我的猫吗,你会不吼我不骂我永远疼我吗,你会扯起我的头发打我吗,你会总让我穿着围裙,守着家吗,你可以给我一个热乎乎的家,并同意我把墙壁刷成蓝色吗?
他说,小公主,我会让你住在蔚蓝的宫殿里,穿一尘不染的长裙,把墨墨喂成走不动的小猪。
我喜极而泣。我想晨木将永远把我和墨墨裹在幸福里,我可以不像我那个正在家里给她男人换拖鞋的母亲一样,活得那么隐约。
我固执地养着墨墨,我固执地爱着晨木。
有一天母亲做饭时,我倚在门边,对母亲说,我喜欢晨木。母亲呆板地笑了。你得先学会做饭,带着油烟味的她说:这将是你的事业。
黑猫不睡(四)
父亲骤然失了业。祖母染了不知名的病就死了。我在她的葬礼上对着这个为丈夫和儿子做了一生奴隶的老女人流尽了泪,也为我和墨墨的命运流泪。我的父亲像颗吐着火芯的炸弹,随时可能宣告我们的末日。 墨墨到了**期,睡得更少了,在夜晚瞑瞑地睁着眼睛,凄烈地叫到天明。我经常带她出门散步,在心里念:墨墨,快些找到自己的爱人,你的叫声迟早会引爆我的父亲。
终于在一个死寂的夜,墨墨不休的叫声像刀锋割裂了我的肌肤。父亲蓦地从床上坐起来。他奔到客厅,然后是墨墨声声死亡边缘的叫声。我飞跑过去,我母亲的男人——我只有这样称呼眼前这个凶悍的疯子——正开了门,企图用脚把墨墨踢出门去。墨墨倒在门边,用爪子扒紧门不肯走。她的肚子被踢,她的头骨被踢,她的脊背被踢,她的尾巴一动不动,像根麻木不仁的绳子。她在一连串的踢打中不能睁眼、不能呼吸,她坚持不放开爪子,不逃离。她惟一可以做的只有流血。傻墨墨,快放开门逃命吧,这样的家不值得你留恋。固执只会送了你的命。
我立刻伏倒在地上去抱住那个可怕男人的脚,那只脚以惊人的频率蹂躏着垂死的猫。那脚向后踢开了我,雨点般的一下下踢向我。我撞到了墙角,头颅像朵绝望中绽放的花。亲爱的墨墨,我或者也快要死了。我眼前越来越黑,我看到母亲在轻微地制止父亲,她带着犹豫和怯懦。我呼唤着晨木:晨木,你是超人,你来救墨墨啊。我在绝望中昏厥。我的梦里有黑得与夜没有界线的墨墨在唱歌。晨木抚着我的脸说,小公主,墨墨不会死,你醒来吧。
醒来时又是很亮的一天了。母亲守在床边,悲哀依旧是很淡的那种。我瞪着她,不敢问出那个有关生死的问题。她说墨墨没死,晨木在看着她。
墨墨依旧没睡。她躺的白色毛巾上布满深深浅浅的血迹。她团缩着身子,像朵开败的绒花。她的嘴合不上了,猫所特有的四颗锋利的长牙齿全断了,剩下参差不齐的血淋淋的牙茬。她从此哑了,她不会叫也不会唱了。她很难站立,前腿断了,小爪子在剧烈颤抖。她用血舌头舔着我的手指,脱落了毛的尾巴摇得像面投降的旗帜。我泪如雨下,小墨墨,你应该逃的,你还那么小,还没做母亲就伤成这样。
我转身扑在晨木怀里,我说:爱我,就带走墨墨。
黑猫不睡(五)
墨墨被安顿在晨木家。她可以康复到一颠一颠地缓慢走路了。我们给她找来一只安静的白色公猫做配偶。残缺的墨墨很快怀孕了。
我无法逃离这个无能的母亲和残暴的父亲圈起的家。我不再跟父亲讲话,也极少跟母亲讲话。每一天我最大的快乐就是放学后去晨木家看墨墨。
晨木的脸色很暗,很像我的父亲。他的父亲出了车祸,肋骨被撞断了。他第一次从医院回来,就冷着脸对我说:大人们说得没错,黑猫只会带来厄运和灾难,你家人,我家人,甚至连她自己都逃不了。
我说,晨木连你也这么说,她只是只简单的猫,她没有魔力,她连自己也保护不了。你答应过我好好照顾她,如果你还爱我。
冬天到了,墨墨的肚子很大了。晨木的父亲仍旧不好。晨木开始冲着我大吼大叫,他忘掉了曾经的誓言,墨墨也已经成了他的负累。我开始像母亲对父亲那样对晨木。帮他做饭给医院的父亲,帮他安慰憔悴的母亲。我一声不响地任由他骂,扫起他摔的一地玻璃碎片。
在一个下着大雪的夜,我又梦见了墨墨,她开口唱了。墨墨还对我说,知道吗,我很累了,我想睡了。 第二天的清晨没出太阳,我在院子里扫雪。晨木走向我,面无表情地告诉我,他昨夜把墨墨赶出了门。我停下来,静止。我说,晨木,你在开玩笑吗,昨晚有那么大的雪,墨墨怀着孕,她没有牙齿,走路也走不稳,甚至连求救声也发不出——我知道这不是玩笑,我说着说着就哭了。我想了想,满怀希望地问,是不是她一直在门口没有离开,你今天早晨又把她抱进了房间?不是,晨木说,我昨晚抱着她去了很远的灌木丛,从那里扔下了她。我母亲说扔了她,父亲的病就会好。
同一个晨木,说要给我公主似的生活,说永远疼我,说要把墨墨喂成走不动的小猪。他是拯救我的神啊,他也一度拯救了我的墨墨。此刻的他,隔世的表情,扭曲的脸孔。我的晨木我已无法看清。
我乞求着晨木,这个胸中已无爱的人,带我去那片灌木。不然墨墨会冻死,或者饿死。
我就是想让她死。晨木说。
黑猫不睡(六)
我找了很远很远,找了很久很久。墨墨像那场雪一样,化没了。我的王子也携着诺言随冬天远离了我。我永远是孤独的无法蜕变的灰姑娘。
初春,幼儿园开学了。一个曾见过我和墨墨的小女孩跑来找我。她哭了。她说幼儿园一个假期没有人,开学后他们在后院秋千边发现一具猫尸。她说好像是墨墨。
我又看到了我的墨墨。她撑开身子躺在化雪后潮湿的泥土地上。周围是小桃花般的一串脚印。她的身体狭瘦,肚子是瘪的——她应该生下了孩子。她周身布满黑色的蚂蚁,在吃她。她的身子早已被掏空了。眼睛也空了,蚂蚁从她的眼窝里爬进爬出。她死的时候应该依旧睁大着眼睛,瞑瞑的。
那个小女孩躲在我身后怯怯地哭,她问我,小黑猫是在腐烂吗?我蹲下来,像过去揽住墨墨一样揽住她。我说,腐烂其实一点也不可怕,我们活着,也一样在腐烂。人的一生其实就是一场腐烂。
墨墨没有找到回家的路,但她找到了我们常来看夕阳的秋千。好墨墨。
墨墨一直都不睡,一直都很累。现在她终于睡了。墨墨,在梦里穿梭的感觉一定很好吧。
我又在心里说,与墨墨非亲非故的蚂蚁在吃着墨墨,可是我最爱的晨木也在啃噬着我的心。我爱的男孩答应照顾我爱的猫,他照顾着她睡去了。
我的猫不是一只九命的猫,她只有一条命,并且她死了。
黑猫不睡(七)
我的父亲很快有了新工作,有了很多钱。他得意洋洋地说是因为墨墨死了。
我还是用了他的钱,去了一个遥远城市的一所寄宿学校。那个城市从不下令我伤心的雪。
父亲也带着他温顺的妻子迁到了美丽的海滨。
临走的时候,我把房间刷成了天蓝色。一辈子,晨木都不可能给我一个这样蔚蓝的家了。
我没有同他告别,因为无所谓再相聚。
今天我又鬼使神差地回到这里。晨木早就搬走了,这里看起来像一片废墟,我甚至可以相信绿色高草里隐埋着坟墓。我把自己关在房子里,想念墨墨,也想念晨木。
下了三天的雨。我不能遗忘那张启事——王子没有忘记他的灰姑娘,他用一张照片代替水晶鞋在寻找她。我忍不住又去看那张可爱的照片和晨木留下的只言片语。雨水洗白了照片,整张启事缺了一半。但我还是看到至关重要的一行字:小公主,我找到了墨墨的孩子们,我一直养着它们。
那一刻我想可能雨停了,出彩虹了。是的,晨木还是有爱的,爱我,也爱墨墨。也许我永远都不会原谅他,但眼下我想见见他和墨墨的孩子。我在启事上寻找晨木的地址,只有赫然的地址两字,后面的内容都被雨水打落,不知漂去何方了。
天意弄人。
我伫立在疯长的野草中间,幻听中的猫又开始了不朽的眠歌。晨木,我们还会相逢吗?
(仅以此文祭奠我死去的爱情)——张悦然
中文名: 亚历克斯·帕蒂弗/亚历克斯·佩蒂弗/阿历克斯·派迪弗/阿历斯·彼迪弗
外文名: Alex Pettyfer
别名: Alex
国籍: 英国
出生地: Hertford Stevenage
出生日期: 1990年4月10日
职业: 演员,模特儿
代表作品: 风暴突击者、野孩子、野兽男孩、折磨、关键第四号
全名: Alex Richard Pettyfer
身高: 180cm
目前身高180厘米,天生的棕色头发,所以金发是染的.褐色眼珠。母亲Lee Ireland是出生在美国的英国人,电视节目主持人兼模特,生父Richard Pettyfer英国电视兼舞台剧演员,会说意大利语(注意是小弟弟的父亲)有一半澳洲血统,同母异父的弟弟James Ireland是英国未来的网球新星!目前在Shiplake学院读书。可怜的孩子,自小就有肾病,哮喘病,轻微的难语症 看他若不经风的样子,然貌似有点体弱多病的感觉,但Alex弟弟还是很热爱运动的,比如曲棍球,滑雪,橄榄球,网球,游泳,板球等,还参加过赛车比赛。他在学校还是板球和划艇队的成员。艺术,体育和戏剧课程都是A。而数学和历史学得很烂, 他喜欢看恐怖电影,有女友,橙色,想和乔治卢卡斯,斯皮尔伯格或神经汤一起工作,偶像是Al Pacino和Paris Hilton 他7岁就为一些童装品牌当模特,拍过很多广告。为了当演员,曾在美国戏剧艺术学院(Academy for Dramatic Arts)学*了6个星期,后来在05年主演了电影《Tom Brown's School Days》有了名气后,Alex Pettyfer在05年主演他的第一部大银幕作品《Stormbreaker》。 经历 母亲是一位来自美国的模特和电视主持人,生父是英国电视兼舞台剧演员Richard Pettyfer,继父则从事房地产方面的工作,此外同母异父的弟弟James Ireland还是目前最被看好的少年网球球手之一。帕蒂弗曾就读于英国著名的寄宿学校Millfield School,还在校园版的《查理和巧克力工厂》里出演过Willy Wonka一角。帕蒂弗的模特事业从七岁开始,陆续当过GAP, Ralph Lauren, Polo等品牌的儿童代言人。几年的模特生涯之后,帕蒂弗自然而然地对表演产生了兴趣。为了当演员,他曾在美国戏剧艺术学院(Academy for Dramatic Arts)学*了6个星期,最先他在关于赛车手小时候的影片《Tom Brown's Schooldays》中出演 了标题角色,这是一部根据漫画书改编而成的电视电影,没想到就此打动了著名儿童小说《风暴突击者》系列的作者Anthony Horowitz,决定帕蒂弗就是在即将制作的电影版《风暴突击者》中扮演这位少年007Alex Rider的最佳人选。帕蒂弗选择接下了这部影片,而不是同期向他伸出橄榄枝的魔幻大片《龙骑士》,原因只在于后者必须远赴匈牙利的布达佩斯进行拍摄,而帕蒂弗本人非常害怕飞机旅行。《风暴突击者》让亚历克斯·帕蒂弗成为了目前英国最热门的少年偶像,但是他不可能像哈里波特系列演员那样继续出演续集,因为这部作品的故事都是发生在间隔很短的时间里,导演们必须接着去寻找其他的十四岁男孩来出演;制片人们则表示帕蒂弗的前面有着更美好的未来,尽管不会再是Alex Rider。他在2008年的影片《野孩子》中饰演了英俊的英国小绅士、校长的儿子Freddie,俊朗的外形和精湛的演技更是让众多少女为之倾倒。
皮蛋瘦肉粥
他很会做菜,她却只会煮泡面和煎蛋。
那个冬天很冷,他叫她出去吃夜宵,她总不乐意。
于是有一天下午,他就提前买了皮蛋和香肠,晚上拎到她住的地方去。她很好奇地看着他放米下锅……再放香肠……再放皮蛋。不一会儿,就闻到一股子香味。
他把粥端出来,看到她兴奋的表情,笑,你可真是好养啊!她不服气地努努嘴,然后两个人就开始比赛似的吃夜宵。
皮蛋香肠粥,吃了一个冬天,她笑称这是皮蛋瘦肉粥的改良品种。于是开春后,两个人都不可避免地胖了十斤。
后来两个人因为工作分开在不同的地方,她去看他的时候,他做炒饭给她吃,她照样吃得喷喷香,他也照样看得甜蜜蜜,皮蛋瘦肉粥改良品种的日子,在时间中慢慢淡去,只在有时候两人回忆从前的时候被提起。
再后来,因为生活和工作的压力,两个人有了别扭,她不顾他的挽留和哀求,和他分开了。从此,她再也没吃过那么特殊的皮蛋瘦肉粥,也不再记起。
她辞了工作,到离家很远的一个城市工作,想开始新的生活。她想,自己不可以被另一个人束缚,她所追求的不能仅仅是在一个小小的城市里过一辈子。在异乡的城市里,她过得很心慌,一个人听歌,一个人吃饭,一个人扛着一切生活。可是她依然不会做饭。
有一天,她到宿舍附*的粥铺吃饭,寻思着不知道吃什么好。一抬头,看见纸牌上写着 “皮蛋瘦肉粥 ”,心里不由得动了一下。往装粥的缸里一看,不禁呆住了。那瘦肉居然也是香肠。她颤抖着问老板为什么皮蛋瘦肉粥里放香肠。老板忙解释说,因为瘦肉用完了,所以用香肠代替,又忙说,用香肠代替,味道也很好啊!!
她一边哑着声音说,我知道,我知道……一边要了一碗。
低着头,好不容易把那碗拌着泪水的粥吃完。才想起,皮蛋香肠粥的香味,已经离开自己好久了,好香,真的是好香…
蛋炒饭
那是一段快乐的日子,两个人口袋里只有一百元。
很突然地去了他的城市,两手空空,我说,我们就这样在一起吧。他抱着我。紧紧的。
他的一个朋友因为打官司借了他的积蓄。所以,他的钱所剩无几。
我们在一个很安静的小区里租了一套房子,买了必需品后,打开钱包,数了一下,只有一百块。
他说,没关系的,可以去朋友那里借一点。等发了工资就好了。
我说,不借,借第一次,就会借第二次。我们要吃得起任何苦。这样才能永远地在一起。
我趴在床上,开始分摊钱。
这三十块给他早上做公车用的。偶尔天气不好,打车回家。
十五天,只需要熬十五天,他就要发工资了。
另外三十块是给他买早餐用的。
还有三十块是我和他晚餐用的。
剩下十块是备用金。以防万一。
他趴在我身上,叫我老婆,他把脸埋在我胸前,沉默不语,我知道他心里很疼。
就这样我们拥抱在一起,我哼着小曲儿,他一直一直把脸埋在我胸前。听我哼曲儿。
他说,我是这样爱你。
我说,我们会永远在一起。
第一天早上,和他一起起床,看着他洗脸刷牙,然后手拉着手,送他上班。看着他上公车。车上人很多,我看到他和他们挤在一起,他的眼里写满幸福。我们挥手,我看着车远去,然后回家,洗衣服。收拾房间,用一块很干净的抹布擦地板,厨具,门。
阳台上的风铃发出很清脆的声音,叮,叮,当……当……咚……咚……我看着它笑了。那是我们明天幸福的掌声。
中午的时候,他问我,吃午饭了没有。
我说,吃了。
其实我没吃。我要我们不借钱便过完这个月。
我这样倔强,把他的心疼放在心底,就是不许他借钱。
所以,当他回来把一千块钱放在我手里的时候,我哭了。
我说,我并不是一个怕吃苦的人。但是,我要我们可以坚持着做任何事,就像我来你的城市,坚持着把父母给放弃了,把工作给放弃了。把朋友留在了远方。来这陌生的城市,只为了和你相爱。
我陪着他,坐公车去他朋友的家,把钱还掉。
那晚,天空很美,有很多星星,在草地上,我躺在他的腿上,数星星。我说,天空多美啊,我们的爱情多美啊。
我背词给你听吧。喜欢谁的呢,嗯,秦观的《鹊桥仙》吧。苏轼的《卜算子》。不知觉间背了《江城子》。他低头吻住了我。他说,我们不会分离。
于是,我们说,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
我怕他不吃早餐,所以,经常都给他买好早餐。有一次,夜里,十一点半,我们都睡了,做了一个梦,梦到很多个面包店。醒来后,发现自己忘了给他买早餐。穿着睡衣就往楼下跑。他拦着我说,干嘛去啊。小心摔着。
我说,对不起,我忘了给你买早餐了。
我看到他哭了。在门口,他毫无顾及地吻了我。吻得我喘不过气来。
那晚,我买了老婆饼。多亲切的名字。
晚上,很有意思,鸡蛋二块四一斤。我会挑鸡蛋,很新鲜的。菜场很脏,我挤在一堆中年妇女中间,挑鸡蛋。我会还价。
晚餐是我做的,买一点点蘑菇。放在煮好的开水里,然后,把鸡蛋打进去,看着它沸腾。放一点点葱,还有鸡精。很香。一碗汤大约花了我们八钱。
他喜欢吃菠菜,很便宜。一块钱一把。我会做很多样式的菠菜。比如,煮的,蒸的。他吃得很香。我看着他,就笑了。
有时候,会只炒蛋炒饭。这是我的绝活,他常夸我。这个我是跟有经验的厨师学的。
先放油,把米饭放进去,搅一下,放一点点的盐。
然后,盛在一个大碗里。
拿个小碗,打二个或三个鸡蛋,搅拌。放进味精,盐,之类的调料。搅均后。再往锅里放油。把鸡蛋放进去,用筷子搅。让鸡蛋散开。不要弄得太老。 然后,把米饭和鸡蛋全倒在锅里拌。在锅里闷几分钟。
然后就可以等着他回来吃了。
我们用一个大碗吃。两个勺子,头对着头。笑嘻嘻的。很快乐。一碗清淡的蘑菇汤,一大碗蛋炒饭。他给我讲一些快乐的事。
那段时间,我不出门,我不想花钱。家里没有电视机,什么都没有,可是,我有好多事情做,我要晒我们的被子。我喜欢晚上睡觉的时候闻到太阳的味道。像我们的爱情,很温暖,很好闻。
他也喜欢闻太阳的味道。但是,他更喜欢抱着我,闻我的味道。
他说,那是一个好老婆的味道。
我们在十五天里,花了八十五元。
他坐公车花了二十六元。早餐,三十元。中餐,我没吃。晚餐,二十九元。
他发了工资,带我去逛街,他说,你想要什么呢,让我买给你。
我带他去我每次买菜时经过的一个小闹区,那里有很多小摊,我指着小盒子里的一个戒指,我说,要它。
那是一个只有十元钱的戒指。
2008年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的电影《无敌浩克》大卖,让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再次重回美国一线男星的行列,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是美国著名的性格小生,*凡的外貌,过硬的演技,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被众多影迷誉为“表演天才”。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曾获得过奥斯卡最佳男配角的提名。
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简介
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生于1969年8月18日美国马里兰州。父亲是律师,母亲是老师,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是家中的长子,从小便喜欢上演戏,也希望能进入戏剧学校就读,虽然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这份愿望并未达成,后来在耶鲁主修天文学,91年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在常春藤取得历史学位。不过毕业后,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在纽约外百老汇演出许多舞台剧,终於让他一偿夙愿,也有机会向演艺圈敲开一扇门。
当初《一级恐惧》这部片在找寻与理查·基尔相抗衡的演员时,曾经考虑过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在决定起用新人的情况下,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凭借优异条件击败二千个竞争对手,获得这个角色。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的表现简直就是惊为天人,所有看过这部电影的人,都不是对理查·基尔有反应,反而都在询问电影中将理查·基尔耍得团团转的新人是谁?
没错,他就是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接下来的金球奖与奥斯卡也都提名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为最佳男配角,堪称当年最风光新人。《一级恐惧》成功演出后,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陆续在米洛斯·福曼的《性书大亨》、伍迪·艾伦的《人人都说我爱你》演出,虽然都是配角的戏份,可是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抢眼的程度却不遑多让,获得许多影评的认可。1998年的《美国X档案》则是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第一部挑大梁的作品,饰演一个极端的种族主义份子,丝丝入扣的演技,又为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获得奥斯卡最佳男主角的提名。
现在,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被誉为“表演天才”,人们经常拿他和达斯汀·霍夫曼作比较,因为他们都外貌*凡、演技过硬。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一点也不反对这种比较,他十分尊敬霍夫曼。两人第一次见面时在一家餐厅喝了个一醉方休。霍夫曼就像了解自己一样一下子看出了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的本色。他回忆说:“诺顿坐在那里,*惯向下盯着桌子看,说话几乎结结巴巴,你会以为他是害羞,我却认为他是沉浸在思考当中。我相信他是在工作中努力探求事物核心的那种人。”
正如霍夫曼所言,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对待工作极为严谨。在拍《性书大亨》时,他刻苦学*法律知识,还访问了许多律师,学*他们言谈举止;《赌王之王》中的“小虫”有一手令人眼花缭乱的扑克牌技艺,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接下这个角色后,天天泡在赌场里,还拜一位扑克高手为师。即使是这样,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还常常会因自己在表演时一些小小的失误而局促不安,尽管这些失误并不引人注意。1999年,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和布拉德·皮特合作主演了大卫·芬奇的惊世之作《搏击俱乐部》,片中两人分饰一角——一个陷入中年危机而人格分裂的男人,该片天马行空的构想和狂放不羁的影象风格给影迷留下了深刻印象。*几年里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作品不断,即使参演的部分影片质量不高,但总能在其中绽放独特的个人魅力。2008年,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在好莱坞大片《无敌浩克》中出演著名的漫画形象“绿巨人”。
生活中的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就像他的许多银幕角色一样表里不一。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生于巴尔的摩、毕业于那鲁大学的诺顿外表斯斯文文,实际上却经常超越常规,特立独行。而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的私生活同样受人关注,他曾为此言辞激烈地指责媒体的过分行为。看起来暴躁得难以接*的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其实有许多好朋友,朋友们认为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善良、大度、有教养,是那种会扶老太太过马路的人;他不吸毒,不酗酒,高尚得好像来自另一个时代。
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的基本档案
中文名: 爱德华·诺顿
英文名: Edward Norton
性 别: 男
生 日: 1969-08-18
角 色:导演,演员,制作,编剧,剪辑
身高:6英尺1英寸(1米85) 体重:154磅(约70公斤) 发色:棕色/深黄色 眼睛颜色:蓝色
曾就读学校:Columbia School for Theatrical Arts in Colubia, Maryland; Wilde Lake High School in Columbia, Maryland(1987);耶鲁大学(历史专业)
宗教信仰:基督教 血型: A型
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的演员作品
无敌浩克 The Incredible Hulk(2008)
魔术师The Illusionist(2006)
面纱The Painted Veil(2006)
流入山谷 Down in the Valley (2005)
天国王朝 Kingdom of heaven (2004)
偷天换日 Braquage à l'italienne (2003)
弗里达 Frida( 2002)
Who Is Alan Smithee? (2002)
杀死斯莫奇 Death to Smoochy (2002)
25小时 25th Hour (2002)
红龙 Red Dragon (2002)
大买卖 Score, The (2001)
保持信仰 Keeping the Faith (2000)
搏击俱乐部 Fight Club (1999)
Out of the Past (1998)
赌王之王 Rounders (1998)
美国X档案 American History X (1998)
性书大亨 The People vs. Larry Flynt (1996)
人人都说我爱你 Everyone Says I Love You (1996)
一级恐惧 Primal Fear (1996)
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的导演作品
保持信仰 Keeping the Faith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