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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日葵,曾有一个凄美的希腊神话传说。克吕提厄(Clytie)是一位海洋女神。她曾是太阳神赫利俄斯(Helius)的情人,但后来赫利俄斯又爱上波斯(Persia)公主琉科托厄(Leucothoe)。怒火中烧的克吕提厄向波斯王俄耳卡摩斯(Orchamus)告发了琉科托厄与赫利俄斯的关系。俄耳卡摩斯下令将不贞的女儿活埋。赫利俄斯得知此事后,彻底断绝了与克吕提厄的来往。痴情的克吕提厄一连数天不吃不喝,凝望着赫利俄斯驾驶太阳车东升西落,日渐憔悴,最终化为一株向阳花(向日葵)。
克丽泰是一位水泽仙女。一天,她在树林里遇见了正在狩猎的太阳神阿波罗,她深深为这位俊美的神所着迷,疯狂地爱上了他。可是,阿波罗连正眼也不瞧她一下就走了。克丽泰热切地盼望有一天阿波罗能对她说说话,但她却再也没有遇见过他。于是她只能每天注视着天空,看着阿波罗驾着金碧辉煌的日车划过天空。她目不转睛地注视着阿波罗的行程,直到他下山。每天每天,她就这样呆坐着,头发散乱,面容憔悴。一到日出,她便望向太阳。后来,众神怜悯她,把她变成一大朵金黄色的向日葵。她的脸儿变成了花盘,永远向着太阳,每日追随他----阿波罗,向他诉说她永远不变的恋情和爱慕。因此,向日葵的花语就是——沉默的爱。
向日葵——俄罗斯国花。前苏联人民热爱向日葵,并将它定为国花。现在俄罗斯把国花仍定为向日葵。向日葵,向往光明之花,给人带来美好希望之花,它全身是宝,把自己无私地奉献给人类。关于向日葵,历史上有一美妙传说。 古代有一位农夫女儿名叫明姑,她憨厚老实,长得俊俏,却被后娘“女霸王”视为眼中钉,受到百般**虐待。一次,因一件小事,顶撞了后娘一句,惹怒了后娘,使用皮鞭抽打她,可一下失手打到了前来劝解的亲生女儿身上,这时后娘又气又恨,夜里趁明姑熟睡之际挖掉了她的眼睛。明姑疼痛难忍,破门出逃,不久死去,死后在她坟上开着一盘鲜丽的黄花,终日面向阳光,它就是向日葵。表示明姑向往光明,厌恶黑暗之意,这传说激励人们痛恨暴力、黑暗,追求光明。这向日葵便繁衍至今。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王国里有一位可爱漂亮的公主,公主唯一的乐趣就是欣赏一整天的太阳,从来不因为怕晒黑而躲避,随着公主慢慢长大,国王开始为公主挑选王子,起初公主不同意,但是在老国王的压力下终于答应去相亲,可是因为王子们都忍受不了因为公主对太阳的专注和执着而总是忽略了他们而离开。在老国王一次又一次的训斥下,公主任然没有任何变化,老国王一气之下将公主逐出了家门。 离开家后,公主日复一日的穿越了森林了,跨越了高山,追逐着太阳的行迹,经历了千辛万苦才终于到了一座黑山,遇见了一位老太太。老太太向风尘仆仆的公主了解了一切之后万分感动,原来她就是太阳的母亲。太阳的母亲看到这么执著的女孩,很是感动就答应帮她,让太阳娶她为妻。从此以后公主和太阳过上了幸福而又*静的生活。 又过了很久,老太太看见公主经常忧伤的独自垂泪,于是问公主为何如此,公主说结婚这么久都没有见过自己丈夫的真面目岂不悲伤。老太太非常理解和心疼,就答应告诉公主一个可以看见太阳容貌的方法,但是公主必须答应她一个条件。每天中午十二点看金水杯里太阳的倒影,但是看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刻钟,否则会被太阳发现。太阳倔强的脾气连他母亲也是无法驯服的。 公主非常的高兴与兴奋,令她惊讶的是,她的丈夫长得不仅很俊俏,而且很秀气。她太过于专注和痴迷,忘记了约定的时间,直到被太阳发现。那时太阳非常生气,就告诉她,以后再也不会看到他了,将她赶出了家门。于是太阳往东去了,太阳的妻子就一直追着太阳,无数次的翻山越岭,直到很累很累了,走不动了,仍然还是不肯放弃。太阳看她如此执着,就把她变成了向日葵,太阳到了哪,向日葵的脸就往哪。这就是现在我们看到的向日葵为什么早晨朝东傍晚朝西吧。
汉语版:圣诞快乐!江西版:生蛋快落!闵南语:心蛋快裸!英文版:哈皮克瑞死么死!俄语版:买个萝卜切吧切吧炖了吧!韩语版:空起哇 撒起哇 哭死米塔 日文版:锅你得洗哇 碗你得洗哇 盆你得洗哇 锅碗盆你得洗哇~~
圣诞节的来历 圣诞节这个名称是基督弥撒的缩写。弥撒是教会的一种礼拜仪式。耶诞节是一个宗节我们把它当作耶苏的诞辰来庆祝,因而又名耶诞节。这一天,世界所有的基督教会都举行特别的礼拜仪式。但是有很多圣诞节的欢庆活动和宗教并无半点关联。交换礼物,寄圣诞卡,这都使圣诞节成为一个普天同庆的日子。 圣诞节是基督教世界最大的节日。世纪初,月日是罗马帝国东部各教会纪念那稣降生和受洗的双重节日、称为主显节,亦称显现节即上帝通过那稣向世人显示自己。当时只有那路拉冷的教会例外,那里只纪念耶稣的诞生而不纪念那稣的受洗。后来历史学家们在罗马基督徒*用的日历中发现公元年月日页内记录着:基督降生在犹大的伯利恒。经过研究,一般认为月日伴为圣诞节可能开始于公元年的罗马教会)约在公元年传到小亚细亚的安提阿,公元年传到埃及的亚历山大里亚,那路撒冷的教会接受得最晚,而亚美尼亚的教会则仍然坚持月日主显节是那稣的诞辰。 月日原来是波斯太阳神(即光明之神)密特拉()的诞辰,是一个异教徒节日,同时太阳神也是罗马国教众神之一。这一天又是罗马历书的冬至节,崇拜太阳神的异教徒都把这一天当作春天的希望,万物复苏的开始。可能由于这个原因,罗马教会才选择这一天作为圣诞节。这是教会初期力图把异教徒的风俗*惯基督教化的措施之一。后来,虽然大多数教会都接受月日为圣诞节,但又固各地教会使用的历书不同,具体日期不能统一,于是就把月日到第二年的月日定为圣诞节节期(),各地教会可以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在这段节期之内庆祝圣诞节。自从月日被大多数教会公认为圣诞节后,原来月日的主显节就只纪念耶稣受洗了,但天主教会又把月日定为三王来朝节,以纪念耶稣生时东方三王(即三位博士)来朝拜的故事。随着基督教的广泛传播,圣诞节已成为各教派基督徒,甚至广大非基督徒群众的一个重要节日。在欧美许多国家里,人们非常重视这个节日,把它和新年连在一起,而庆祝活动之热闹与隆重大大超过了新年,成为一个全民的节日。月日的主要纪念活动都与那稣降生的传说有关。 耶苏的出生是有一段故事的,耶苏是因着圣灵成孕,由童女马利亚所生的。神更派遣使者加伯列在梦中晓谕约瑟,叫他不要因为马利亚未婚怀孕而不要她,反而要与她成亲,把那孩子起名为耶苏,意思是要他把百姓从罪恶中救出来。 当马利亚快要临盆的时候,罗马**下了命令,全部人民到伯利恒务必申报户籍。约瑟和马利亚只好遵命。他们到达伯利恒时,天色已昏,无奈两人未能找到旅馆渡宿,只有一个马棚可以暂住。就在这时,耶苏要出生了!於是马利亚唯有在马槽上,生下耶苏。后人为纪念耶苏的诞生,便定十二月二十五为圣诞节,年年望弥撒,纪念耶苏的出世。 圣诞节便是於十二月二十五日纪念耶苏的诞生,但真实的诞生日就没有人知道了。十九世纪,圣诞卡的流行、圣诞老人的出现,圣诞节也开始流行起来了。 圣诞夜:根据耶稣诞生在夜里这种说法。圣诞节的庆祝活动也从月日夜间开始,半夜时分达到最高潮。这一夜就被称为圣诞夜。 圣诞树: 据称,圣诞树最早出现在古罗马月中旬的农神节,德国传教士尼古斯在公元世纪用纵树供奉圣婴。随后,德国人把月日作为亚当和夏娃的节日,在家放上象征伊甸园的乐园树,上挂代表圣饼的小甜饼,象征赎罪;还点上蜡烛,象征基督。 到世纪,宗教改革者马丁。路德,为求得一个满天星斗的圣诞之夜,设计出在家中布置一颗装着蜡烛的圣诞树。不过,西方关于圣诞树的来历流行着另一种说法:有个善良的农民,在圣诞节那天,热情地招待了一名流浪的孩子,临别时,孩子折下一树枝插在地上。 树枝立即长成大树,孩子指着这树对农民说,每年今日,树上都长满礼物,以报答你们的盛情。所以,今天人们所见的圣诞树上总是挂满了小礼物。 圣诞大餐: 圣诞节作为一个隆重庆祝节日,不能少了好吃美味食品。圣诞节火鸡大餐就是例牌主菜了,以前的人们或许会用微波炉自己做,现在的人们过节好多就是在外面餐馆里用餐了,商家们也会利用机会赚顾客们的钱,当然还有许多圣诞节食品,姜饼、糖果等等了。 圣诞: 圣诞节必不可少的节目,有家庭式的,朋友式的,情人式的各种歌样。一种友情,亲情,爱情聚会的好时光。戴着圣诞帽,唱着圣诞歌,说说大家的圣诞愿望。 圣诞帽: 那是一顶红色帽子,据说晚上戴上睡觉除了睡得安稳和有点暖外,第二天你还会发现在帽子里多了点心爱的人送的礼物。在狂欢夜它更是全场的主角,无论你去到那个角落,都会看到各式各样的红帽子,有的还有帽尖发亮的,有的是金光闪闪的。 圣诞袜: 最早以前是一对红色的大袜子,多大都可以,因为圣诞袜是要用来装礼物的,小朋友最喜欢的东西,晚上他们会将自己的袜子挂在床边,等待第二天早上的收礼。要是有人圣诞节送小汽车那怎么办?那最好就叫他写张支票放进袜子里好了。 圣诞卡: 是祝贺圣诞及新年的贺卡,上面印着关于耶稣降生故事的图画,以及庆祝圣诞、新年快乐之类的祝愿的话。 报佳音: 圣诞夜指月日晚至日晨。教会组织一些圣诗班(或由信徒自发地组成)挨门挨户地在门口或窗下唱圣诞颂歌,叫作报佳音,意思是再现当年天使向伯利恒郊外的牧羊人报告耶稣降生的喜讯。 报佳音的人称为,这项活动往往要进行到天亮,人数越来越多,歌声越来越大,大街小巷满城尽是歌声。 颂歌: 圣诞节时唱的赞美诗称为圣诞颂歌。圣诞颂歌很多,曲谱多取自着名音乐家的名作。经常唱的有《普世欢腾,救主下降》、(!)、《天使歌唱在高天》()、《缅想当年时方夜半》()、《美哉小城,小伯利恒》()、《牧人闻信》()、《远远在马槽里》()、《荣耀天军》()、《听啊,天使唱高声》()、《圣诞钟声》()、等等其中以《*安夜》()最为有名。 据说,年在奥地利一个名叫奥本多夫的小镇上住着一个默默无闻的乡村牧师一摩尔。这年圣诞节,摩尔发现教堂里管风琴的管于被老鼠咬坏了,修理已经来不及了。怎么庆祝圣诞呢?摩尔为此闷闷不乐。他忽然想起《路加福音》里记载着,耶稣降生时,天使向伯利恒郊外的牧羊人报佳音后,高唱颂歌:在至高之处荣耀归于上帝,在地上*安归于他所喜悦的人。他灵机一动,根据这两句经文写成一首赞美诗,取名《*安夜》。 摩尔写好歌词后拿给本镇小学教师葛路伯看,请他谱曲。葛路怕读完歌词很受感动,谱好曲,第二天在教堂里演唱,大受欢迎。后来有两个商人路过这里,学会了这首歌,他们为普鲁士国王威廉四世演唱,威廉四世听后大力赞赏,下令把《*安夜》定为全国教堂过圣诞节时必唱的歌曲之一。 此外,有条件的教堂每年圣诞节时还会演唱德国着名音乐家韩德尔的《弥赛亚》(又名《救世主》)等音乐作品,通过这些音乐崇拜活动来加强节日的喜庆气氛。 圣诞老人: 圣诞老人原指公元世纪时小亚细亚专区的主教尼古拉,他因和蔼可亲慷慨济贫万里闻名。到了世纪,东方把他尊称为圣尼古拉。由于民间有关尼古拉的传说中,都联系到少年儿童和礼物,从此,圣诞老人便成为专门在圣诞节向孩子们送礼物的慈祥老人的形象。到了世纪,通过文学和绘画,圣诞老人逐渐成为身穿红外衣的白胡子、白眉毛老人形象。 圣诞礼物: 据《圣经》记载,来自东方的圣人在耶稣降生的时候赠送礼物,这就是圣诞老人为儿童赠送礼品*俗的由来。英国少年儿童在圣诞前夕把长统袜子放在壁炉旁,相信圣诞老人在夜里会从大烟囱下来,给他们带来满袜子的礼物。法国的少年儿童把鞋放在门口,让“圣婴来时把礼物放在鞋里面。”
几乎所有的夏天都这样开始。白昼不断提前,从七点,到六点,五点,五点缺三分,黑夜被逼到绝境,可怜兮兮,却毫无办法。随后。随后植物的光泽在第二天变得突然强烈。阳光把它们逐段分解。绿的颜色一天变换几万种,直到你忘了究竟什么才是绿色。
我怕是已经忘了。家门前的两三棵树,从回忆里褪成水彩,时间在上面隐隐流动,于是细节处的笔调一律模糊。想得头疼,也无法变得更清晰一些。
这绝对是离家几年的后果。不过虽然这话的口吻挺哀怨,倒也不至于成天长吁短叹地玩伤感。人总是有很多事得忙啊,上班,赶稿,开会,吃饭,看电影,聊天,看书走路说话睡觉偶而半夜醒来,春夏秋冬轮番着,伤感也成了不轻不重的东西,挂在线上感觉不到重量,虽然细线依然在无限延长。
又是夏天。夏天的意义在于裙子和西瓜,挑战五十米的单向泳池,天天洗头,洗发水是桃子味,还有蚊子块,啪啪啪地打在关节上,真痒!又或者,这样的夏天,意味着自己独自在外又半年。多少多少来着?三年又半年。
好象也没什么了不起嘛。
我也不知道什么是了不起的。偶尔为“终于能游50米了”激动一下,随后又在第二天死活没法延续这一神话。从泳池出来,感觉满身的皮肤都在肌肉上有些错位,哪里松了下去,怕是又瘦了一点。于是心情愉快,散着头发往住处走。
一身都是漂白粉的味道。抬起胳膊去闻,几乎像体味般强烈。我从来以为夏天的味道就是西瓜和游泳池两种。一个红色,一个蓝色。而夏天是绿色。简直刚刚好。
我记得所有夏天。烈日和雨水纵横交织,人就在交汇点状如粉末。三四个故事反复悸动,如钝口的刀,艰难地想将凝迟斩成两段,却最终只留下一个异常粗糙的切口。碰到了,麻麻地疼。那是意像般的无奈,绕在心脏某处,感觉的就是全身。
毕竟是很久前的事了,人的记忆会美化出许多不曾存在的细节和气氛。一定是。半满的大厅,变换不停的光线,冷,真的很冷,手心里的掌纹,贴着脸时几乎能感到静默的血在爱情线上流动……
不真实就不真实罢。
{莱昂那多·迪卡普里奥,还会拼么?}
{Leonardo DiCaprio。}
{哇,好强。}
{嘿嘿嘿。}
后来在自己租的房间里看莱昂那多演的《海滩》,没有看完就关了影碟机。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腿麻了,嗷嗷叫着又坐下。电视屏一片机械的蓝光,乡土气,很没意境。
一个人看电影就有这样的好处,想看就看,不看就关掉,坐在地上出神,甚至可以毫不在乎地叉腿坐着,也没有关系。可我还是不怎么喜欢一个人看电影,因为总在半途忍不住这漫漫时间而停了光碟,于是积累下许多看了一半的片子。有些连一半也没有,只有开头几分钟。
那么多的故事,只知道开篇,而不知道结局。竟然也不内疚,还在持续累计这样的状况。只能说是独自生活的某种产物,不辩好坏。也由它去吧。
风扇带来的风穿过衣服,把布料鼓起来。有种温柔的痒静静蜿蜒。额头却还是在出汗。往地上躺过去,哪里贴着地的,总是过一会儿就密出汗了。简单装修以出租给外地人的房子,天花板上只有一条日光灯,涂料刷成雪白色。开始会觉得很单调,后来知道了,即便觉得单调也无能为力。
我是个连电影都懒得看完的人,又怎么会花心思去装扮一个不是“自己家”的地方。虽然我现在住在这里。
像有灰白色的棉线混进了血管,身体渐渐多出许多不可想象的复杂因子。于是几乎能屏蔽掉所有现实,让尘嚣全部溃散在微笑深处,只有这样的时光,一层,不明不暗,反复行走,停下来,依旧以为身处最通透的夏天。
忘记是哪天了,回家后坐在木板床上——当时还没有买凳子,不是坐在自己的大旅行箱上,就是坐在地上,或床上——也没事可干,决定早早睡觉吧。虽然才7点,天也热得未必能顺利入眠。躺下去的时候发现一侧的窗上多了张纸条。
我立即明白了是住在对面楼里的人塞在防盗栏里的。以前不止一次抱怨过这里的楼房彼此间*得一伸胳膊就能摸到另一幢。毫无隐私感。果然。
贴过脸去读上面的字。想交个朋友,以及留下了电话号码。居然还是用铅笔写的,纸也很皱,虽然字还成。读完的时候我心里是有些骄傲的,女生的骄傲吧。随后把那张字条就这么放在外面七八天没动,直到发现被对方又取了回去。
就真的骄傲了起来。
回到住处后把西瓜泡在脸盆里,因为没有其他可以盛的东西。脸盆很浅,只没住西瓜的小半,放进去的时候,半盆的水都没了出来,流得满地都湿了,水泥的颜色迅速由灰变黑。我想这也只有在外头才能做,若是在家里,把木头地板给淹了,妈妈又要唠叨。
想象着西瓜被切开时的味,在地上小坐了一会,抱腿,下巴磕在膝盖上,于是没法说话。也没人能陪着自己说话。昨天吃的桂圆壳忘了扔,空气还留养尊处优的甜味儿。像在读高中时的夏天,黏在指上,当时没有洗干净,就留下了永远的粘腻感。
因为非常不喜欢晒太阳。无论高一,还是高二。暑假里总是歇在家。吃水果看漫画,上网和睡觉。等爸爸像搬运工一样往家里买西瓜。我操起刀。“喀嚓”,有籽的,无籽的,红瓤的黄瓤的。上面插着小勺子,像占领了高地般的胜利。
所有的夏天都得有西瓜相伴,不然意义就不完整了。人心里的固执应该是遗传般的敏感,过滤着一切必须的纯粹。留下的就是枯燥的春秋冬,从沙漏里被流向生命之外,成了毫不有趣的余料。只有剩下的夏天,有西瓜的味道,弥漫在小片的空气里。会不会有谁看见,那是种怎样的浅红?
在这外头住的地方没有大的菜刀——从不会做菜,三餐都在街上找地方吃,当然不可能买把菜刀。就用小水果刀切。很难动手。一小段一小段地划过去,内部已经碎成一团。成绩就是几片大大小小形状各异的西瓜,不用在意这些小事,有得吃就行。吃一块回忆一点。
高一暑假前同宿舍的女生买来西瓜,一样没有可使的水果刀,6人分吃24瓣,互相争夺那些夺大块的,闹成一团。高二暑假时在朋友家切西瓜,我这一半满满的籽,他那一半一颗没有,这疑问我到现在还没想通。高三暑假时我已经决定去北京工作,爸爸妈妈却不知道,还把西瓜最甜的部分留着等我挖走。后来真的走了,看不见他们的无法忍受。
我也在忍受着什么,像那个等电车的女生一样,在眉心无可奈何地簇着,却要尽量不露声色,以为马上就能上车,马上就能回家了。
{说得很伤心的样子。}
{也不至于啊。}
{伤心时会哭么。}
{当然,女生总会因为一点莫名其妙的理由傻傻的哭。即便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究竟是什么突然在眼眶上投了毒。}
有些非常老而纠缠不休的情话,说着鱼和水,流泪不流泪的事。我觉得这真是人类想象丰富的意淫。尽管自己也尝试过。
哭的时候把脸放在盛水的塑料盆里,每次都因为快被呛死而作罢,在游泳池里又哭不出来,就没法去想象眼泪在诞生后就立即被融走的感觉。况且这样的感觉应该是*乎透明般的优美,也就大抵和“痛哭”之类的没有干系。
然而夏天的某些,还是存在着宿命般打动人的东西。于是停下来不愿意前进,于是坐着一动不动,于是身体在哪里变得突然尖锐,刺破了一层厚茧,露出还不曾僵死的翅膀,越扇越疼。
在我们还没那么容易流泪的时候,夏天却在这一点上匆匆败去。三个月里它常常下雨,小孩子从小就知道了“那是天空在流泪”。我以为这是个最心思丰富的季节,它应该是个女性,应该还很年轻,甚至或许才十几岁。
下雨让我感觉天空是很脆弱的,什么悲伤,什么无奈,它都承载不了。而此时天地又融为一体,在四荒八合里回归最初。我们本就是从女娲手里由泥巴点儿变成了直立的小人。身体里和着水与土。于是站在雨里,好象找到了自己的宗源。天上,天上的上面,地下,地下的下面,那些都是我们曾经到达过的故乡么。
又或者是我们将去的异地呢。
孤单,孤单是。
孤单是一个人吃醒来,一个人游泳,一个人的影子在地上比画出“SOS”。一个人唱歌或不唱歌,坐着发呆出神。
孤单是树上的雨滴掉在眼里,代替没有流完的泪。
孤单是电影院的冷气和自己,单人间的影碟机和自己,分手的别人和自己,拒绝的别人和自己。
孤单是买张50元的木头桌子,买把15元的木头椅子,想买床的时候不买了,因为不想再添置家具。
谁也没想过在这外头长久地过下去。
孤单是切西瓜,切得再难看也是自己一个人吃完的,丝毫不用有顾忌。
孤单是雨声,从天到地无处可躲,还有雷轰轰,还有闪电喀嚓,还有没人接的电话,没人知道你害怕得发抖。
孤单是咖啡色的皮肤,被晒疼干裂,而血液却因为逐渐凝固而变作纯白。
孤单是三个半年里的四个夏天。说话也没人听,想听也没人说。只能自己对自己开口找话题:“怪声音”,然后又自己回答:“开着摇头电扇呢”。自言自语。自言自语。自言自语是不是种病?
孤单是晚上腿突然疼了,短短地清醒。
没有夏天,所有夏天,都在这里清醒。
春天的味道
她们说 这种绿色很有感觉
他们说 这样的颜色好温存
你们是否同我一样爱这一抹绿
绿色或许是世界上最纯粹的色彩,因为那是生命最初的颜色
高傲艳丽的花,从来都没有低头看过绿叶
很多时候我更愿意去养一棵植物胜过养活物至少
每一棵植物都有自己的姿态干净 不变
没有任何肢体语言来表达自己的思想这样更不易误会
也就不存在不快的情绪少言寡语胜过任何千言万语
也无需多言只要默默的陪在我身边那种感觉也真好
关于四叶草,它有一个很美的传说。以前有一对恋人,他们真的很相爱,一起住在一片很美的桃林里,但是因为一件特别小的事,他们闹别扭了,彼此不肯让步,终于有一天,爱神看不下去了,他飘到他们住的那片桃林,悄悄撒了一个谎:告诉他们各方会有难,只有在桃林的最深处找到那片四叶草才可以挽救他们,他们听后装作十分无所谓,可是心里还是为对方担忧着,那晚下雨了, 是暴雨,可是他们仍偷偷为对方到桃林最深处寻找四叶草,当他们知道对方都很在乎自己,都好感动,决定让四叶草见证他们的爱情,爱神笑了…… 这是爱神开的一个玩笑,因为她并不想让幸福来得过于容易,只有彼此在乎,彼此珍惜的人才配拥有幸福 ……于是四叶草又成为了爱情的见证。
他说“我此生心系长留,心系仙界,心系众生,可是却从没为她做过什么。我不负长留,不负六界,不负天地,可是终归还是负了她负了我自己。”
她说“我没有逼你,诛仙柱上,瑶池上,你不是做的很好么?以前可以做到,现在也可以.拿起剑吧,长留上仙,为了仙界荣辱为了六界生灵你有什么狠不下心的?来,杀了我,一切便又可以回到最初。”
她忆——————————————————————————
“我白子画此生只收一个徒儿。”
何德何能,得他如此恩宠。
“长留列仙在上,弟子白子画,执掌长留八十三年,今欲收花千骨为本派第一百二十七代弟子。长留列仙见证!”
“长留列仙在上,弟子花千骨,今后生为尊生,死为尊死。绝不违抗半句师命。天地为证!”
他忆——————————————————————————
隐隐约约传来门被打开的声音。是她?是她来了么?
紫色的身影是他极其陌生的,连周身冷冷的气质都是,仿佛另外一个人,而不是他相伴多年的徒儿。“白子画,你来做什么?”
白子画淡淡看着她,终于开口吐出两个字:“杀你”。今日欲杀之人,昔日欲渡之人,也是昔日,因救他才沦为万劫不复之人。
【子画在,可保长留千年基业,可守仙界百年*安。】我此生,定不负长留,不负仙界,不负众生。
直到妖神出世···
直到她再也不是他的小骨···她笑“我努力了那么多年,却从来都是不懂你的。现在,不需要懂了,也不想要懂了。我没有师父,没有朋友,没有爱人,没有孩子,当初我以为我有全世界,却原来都是假的。爱我的, 为我而死,我爱的,一心想要我死。我信的,背叛我,我依赖的,舍弃我。我什么也不要,什么也不求,只想简单的生活,可是是老天逼我,是你逼我!你以为到了现在,我还回得了头么? 白子画,我身上这一百零三剑,十七个窟窿,满身疤痕,没有一处不是你赐我的。十六年的囚禁,再加上这两条命,欠你的,我早还清了。断念已残,宫铃已毁,从今往后,我与你师徒恩断义绝。”
他笑“也许,我真的错了。 是我把小骨逼成了妖神。那么这罪业,我来担。”
她落泪“白子画,你还是不肯爱我么?”
她始终不明白,为何在她心中神圣过一切的东西,他却如此轻鄙?
她用力伸出双手推开他“既然如此,你有什么资格和我一起死?”
他落泪,整个呆住了,他有什么资格跟她一起死?
她恨——“白子画,我以神的名义诅咒你,今生今世,永生永世,不老不死,不伤不灭!”
他怔愣,继而是漫无边际的恐惧,仿佛一刀刀割破他的血脉,世界一片鲜血弥红“你怎么可以这么残忍。 让我亲手杀了你之后,留我一个人?想要什么,你说就是了。不管对的错的,我都给你。爱给你,人给你。六界覆灭干我们何事?这些人是生是死干我们何事?我带你走,去哪里都可以,你想怎样都行。只是不要离开我……”
她笑了,笑的冰冷决然。白子画,今生所做的一切,我从未后悔过。可是若能重来一次,我再也不要爱上你。”
我希望 在欣赏这张专辑之前 大家可以花两三分钟看看我这段介绍
麻烦你们了
首先 非常谢谢你们通过一张图片进入到这张专辑 感谢你的欣赏和收录 甚至是follow
你们的认可对我来说是一种动力 异常强大的 可能对你们而言不算什么 但对于我而言 建立这张专辑的原动力 就是希望博得你们一点点的喜爱
否则 我才懒得出什么女人文化
关于这个专辑系列 如果是一直有在关注的toper应该知道 这已经是我的第六张类似专辑 《女人文化》是一个系列 不算历史悠久 但也收纳了大几千张我自认为还不赖的美图
很抱歉 这张女人文化会是我最后一张女人文化 也就是说 以后我不会再出这个系列了
对一直喜欢这个系列的关注者们深深致歉 非常的不好意思
关于女人文化系列 最早在我还没有入驻top的时候 其实女人文化已经存在 只不过那时候还是放在文件夹里面静静收藏的几百张图片 只是一个大致的雏形 还不具备完全可以上传的特点
感谢top给了我一个展示自己的*台
而关于“文化”二字 这样取名的原因
一是我曾经的名字里有一个“文”字
二是代表着“情色文化”的概念
毫不遮掩的说 我是一个狂热的欧美情色文化爱好者 崇尚所谓的人体美学 迷恋女人身体呈现的柔和的 婉转的曲线 并不是说我并不懂其他意义上的各类型美学 只是我对情色美学的热爱异常厚重 到我自己都难以理解的地步
其实这在欧美国家而言是稀松*常的 是完全健康的一种欣赏审美
但是在国情相对于保守的中国 情色美学多多少少会被打上 “黄色” “有伤风化” “**淫秽”等性质恶劣的标签 同样的中国网络对于这样的东西一律秉持的是严禁 删除 甚至处罚的方式
对此 我一度非常受伤
情色美学虽在欧美盛行 却不代表着中国人都不可以欣赏 或许无独有偶里 我就是那极个别的一支
我并不感到羞愧
我认为我自己没有错
我的女人文化 我敢担保 虽然将性感的情色美学发挥的比较充分 但绝不会与低俗污秽的**扯上关系 我对此一直有非常严苛的界定 保证自己能将情色美学的“诱惑”和“瞎想”带给观看者 但同时也绝不会让其产生“恶心”“低俗”的排斥想法
从第一张女人文化一上 就出现大量检举揭发的用户向网站管理员浪浪浪举报我的图片 我都看到了 但是也没有气馁 说实话 当我确定做这个系列的时候 就已经想到它所会带来的反映
所幸那时候得到了一些浪浪浪的宠爱 每每他不得不删减之前 会先通知我 “没办法的事” 并会让我预先存起来以免丢失 还会告诉我一句 其实挺好看的
很感谢那时候的浪叔给我的肯定
即便他迫于网络规范而不得不删掉我大量的图片 我也没有不开心过
后来他对我的信赖更多以后 我也一度成为过那时候网站后台的管理员 可以删除任何我看不过眼的违规图 可其实我自己或许就有很多
至少感谢浪浪浪对于我品味能力鉴别的认同和相信吧 虽然我也卸任很久了
同样与我同样遭受删图违纪的le.ciel和代号失控 我也是在那时候熟识 尤其是代代 给了我那段时间以来 一份来自于网络的温暖 后来我们成为更亲密 走入彼此现实生活里的朋友 我很感激 感激top带给我的这些好的改变
这是一份温暖 对于我而言
可一直让我感到很无力的是 关于“情色”和“**” 从不存在明显的硬性评判标准
这两者看似大同小异 实际上千差万别
一个眼神 一个动作 一种穿着 乃至一卷胶片的质量 都会将图片概念进行本质上的改变
所以观图者只能靠着自身对于两种类型的艺术品位鉴赏力来评判好与坏
有些人对于情色美学的鉴赏水*高 于是她认为我根本不违规
有些人对于情色美学的鉴赏力有待提高或者根本不喜欢这种美学 于是她认为我这些都是冒天下之大不韪
不管如何 之前的女人文化系列最高单张专辑收录已达到3000+ 单张图片收录量我无法计算了 总和收录数量过万
感谢还是有那么多看客们给我点亮了一颗红心 我真的很感动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杆秤
公道自在人心
这张女人文化是以我自己的名字命名 代表的是我个人最喜欢的情色美学类型
或许有些人会觉得果然更显精妙 则另一部分人认为还不如之前
两种意见我都接受 毕竟审美标准是很个人的 谁都不能说了算
你可以认为它是一张收山之作
是的没错它就是
所以我会花比以前多十倍的挑剔去对待这最后一张 努力去呈现一个最完美的质感给大家 让我可以不辜负我狂妄的自诩“情色美学”的追捧者
为了完美达到这个美学的高度 这张尺度我不会有所顾忌 我只会上我认为最好的 至于其他的 我已经把话语权转赠给了别人
这张会不会迈入收录顶端 我已经不在乎了
因为它在我心里 是最好的
与所有之前的女人文化里系列可能会有出现重复收录 但这张是更新 也是回顾 更是个人推荐精选
所以 希望你们喜欢
我爱你们
生活就像冰激凌 趁它还没化掉 快点享受它吧
早在古罗马帝国时代,有位皇帝因盛暑难熬,请仆人四处奔波,为其寻觅冰雪解暑。有位聪明的厨师从高山上取回未化的冰雪,用蜂蜜和水果搅拌起来,给皇帝驱热解渴。这估计便是世界上最早的冰激凌。到13世纪的时候,马可-波罗从中国把牛奶变冰的方法带回意大利,于是欧洲夏季的冷饮有啦突破。
真正使用奶油制作冰激凌始于15世纪,距今不足500年。冰激凌在意大利称为“牛奶花”,在英国被称为“冻奶油”,这说明冰激凌的主要成分离不开牛奶。但制作冰激凌的方法千差万别,不同厂家出品的冰激凌的质量也大相径庭,当今世界上制作冰激凌最有名气的国家是意大利和美国。据说,华盛顿和杰弗逊二位总统都很爱吃冰激凌,因此美国的冰激凌制造业很快发展起来。
冰激凌是舶来食品。英语icecream,译成中文是冰奶油,但*惯都译作冰激凌,这名称很妙,既有音译*似,又属形义优雅适当,故而至今沿用不衰。当然,也有写作冰结涟、冰麒麟的,但都不及冰激凌流传广、寿命长。
因为冰激凌是摩登食品,通常旧派的人开始时不大问津。他们宁可喝酸梅汤,也不吃冰激凌。两三角钱一杯冰激凌,那时被通常人看作消夏的奢侈食品。
原先做冰激凌的方法,用一个大木桶,桶里放冰和盐,冰中间再放一个马口铁桶,里面放淀粉浆(稀藕粉)、鸡蛋、牛奶、白糖及香料或果汁。铁桶有盖,盖上有孔,有轴齿带动四周叶片,手摇旋转,打和各物,半小时左右就会凝冻成冰激凌啦。上海以前在马路上有卖3个铜元一杯的冰激凌,那就这幺做成的。尽管价钱不贵,但未免有碍卫生。后来,改手摇为机器制作,设备和卫生条件也大大改善,冰激凌在上海的生意越来越好。有一种冰激凌,做得巧妙,一只猩红的小樱桃,几块酸滋滋的菠萝,诱人胃口,取名又十分香艳,叫“花旗大姐姐”,难怪生意会好。
公元前面世纪,希腊国王亚历山大率领他的军队开进波斯(现在伊朗)。在伊朗由于遇到酷暑,几个士兵纷纷中暑,使部队的战斗力大大削弱。
“这可怎么办呢?有啦,你们快到高山上弄些雪来!”
士兵们把果汁、葡萄汁搀到雪里搅拌,然后大口大口地吃起来。
“太舒服了!”后来罗马皇帝尼禄在盛暑难熬时,也学着亚历山大发明的办法让仆人从附*的高山上取回冰雪,进入蜂蜜和果汁,用来驱热解渴。这为冰激凌的配制开啦先河。
真正用奶油配制冰激凌始于我国。公元1295年,在我国元朝任官职的马可.波罗从中国把一种用水果和雪加上牛奶的冰食品配方带回意大利,于是欧洲的冷饮才有啦新的突破。
1550年左右,意大利人在盆子里放入冰雪,然后把葡萄酒或果汁放到冰雪里冰镇,用来清热解暑。
1846年,有个叫南希-约翰逊的人,发明啦一架手摇曲柄冰激凌机。制作时先向冰雪里加些食盐或硝酸钾,使冰雪的温度更低,然后把奶、蛋、糖等放入小桶里不断搅拌,过一会儿就制成啦冰激凌。从此,人们在家里就可制作冰激凌。
1904年,在美国圣?路易斯世界博览会期间,又有人把鸡蛋、奶和面粉烘制的薄饼,折成锥形,里面放入冰激凌,供参加览会的人品尝。不久,这种蛋卷冰激凌便风靡了世界。
赵勤,笔名七堇<jǐn>年、山荆 ,女,1986.10.5,出生四川泸州。2006年,她站在十几岁的尾巴上终于写下第一部长篇《大地之灯》。在众多或偏激或强说愁或疼痛苍白的青春文学领域里,堇年的独树一帜已引起众多评论家的瞩目。
外界评价
七堇年,80后中罕有的严肃文学派作者,后安妮宝贝时代代表。其文风成熟稳健,阒静通透,充满灵性且艺术感极强。在她看来任何艺术形式的终极追求都是表达内在外在的美,由此反对以词藻堆砌为由批判年轻作者的表达。她说,在对语言美的盲目回避渐成潮流时,还没有能力做到笔致极简包容万象时,以为选择了粗劣无趣的*白叙述就是所谓大气,或许才是可笑。
以前一直觉得青春写作很肤浅,七堇年的文字让我觉得中国的青春写作有了新希望。 ——-陈晓明
有同龄人所没有的成熟,无论是文章的立意还是文字本身的高度都胜于同期作者。 ——郭敬明
青春文学新秀七堇年,首部长篇小说《大地之灯》发行不到半年,就被美国的出版公司看好,将于9月底在美国面世。 美国出版人认为,《大地之灯》囊括了截然不同的地域文化、宗教背景和时代苦难,“令人惊叹”。 ——(来自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由第15界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上获悉)
发表作品
大地之灯新版
《大地之灯》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
《少年残像》
《澜本嫁衣》
《尘曲》
来源于生活的故事
影片的故事来源于自导演迈克·米尔斯的生活,那一年他的父亲75岁,已经结婚45年了。可是那个时候,他的父亲突然要去过一种以前从来没有的生活,而且这种愿望极其强烈,几乎没有人能阻拦。米尔斯的父亲此前过着一种稳定的家庭生活,但是很显然,这不是老人需要的。做出改变之后,米尔斯的父亲过上了一种令人迷惑的、时不时令人痛苦,但是很有趣又发人深省的生活。即使他的父亲在80岁的时候去世,但是他的这种对生活的态度和追求,却在米尔斯的心里扎了根。
米尔斯带着一种“越是个人的,就越能引发共鸣”的想法开始了影片剧本的撰写工作。米尔斯说:“这是我自己所亲历的生活,影片中的幽默、笑话、情感都是我个人的体验。我相信,那些和我有过相似经历的人一定能感受到和我相似的情感;那些没有过这种经历的人,也会被打动。有的时候,越是个人的情感体验,就愈能引起集体性的共鸣。整部影片由两条线组成,第一是哈尔教会了奥利弗如何去爱安娜;另一条是奥利弗和安娜的关系,他的爱情故事表明了他从来就没有真正理解自己的父亲。这两个故事表述了两种存在的状态,哈尔是一个老年人,代表着一种1950年代的青年人的老年形象,守旧、害怕同性记忆癌症,这是一种外在、能看得到的观念。而他的儿子奥利弗则代表着1960年代的孩子。他们会隐藏自己的想法、爱情观开放而且大胆,对社会和舆论没有太多的顾虑,这是一种内在的观念。不过,故事中有了转折,哈尔是一个同性恋,他用正常的婚姻掩盖了自己的性取向,不过他自己最后迈出了这重要的一部步。而奥利弗呢,他在哈尔的教导之下,渐渐学会了如何去打开身上的枷锁--这些枷锁有社会给的、有家人给的,但更多的是他自己为自己创造的,并教会了他如何去面对爱情和生活。”
在米尔斯的设计中,这是一部“小电影”--小格局、小故事,但是他的另一个设计是,这部电影讲述的是大情感大生命。米尔斯说:“我想通过电影展示出来生命的趣味性,尤其想告诉别人在那种人生的关键时刻,生命会多么有趣。其实有的时候把事情做了,才会发现不会有什么后果。换句话说,对于个人的生活作出自己的选择,只是一个开始而已。随之而来的事情才会真正改变你的生活。在人与人相处的大学问中,实际上所有人都只是初学者而已。”在决定好了影片的基调之后,米尔斯需要寻找合适的演员来扮演影片中的父子--这是这部独立电影成败的关键。他想到了伊万·麦克格雷格和老演员克里斯托弗·普卢默。于是他给两位演员写了邮件,邀请他们来出演这部电影。
花絮:
在给伊万·麦克格雷格和克里斯托弗·普卢默的邀请信中,米尔斯详细地讲述了影片的故事和细节,以及他对两个角色的理解和认知。这两封信写得情真意切,当时就打动了这两位演员。尤其是克里斯托弗·普卢默他冥冥之中甚至觉得这就是为他创作的角色,而且普卢默当时也有80多岁了,对这个角色有着感同身受的喜爱和认同。他说:“我从来没有在银幕上扮演过这样的角色,这个角色让我有些目眩神迷,而且我觉得这其中的一部分是完完全全为我创造的。谁知道我在80好几的时候会干些什么呢?”一开始,米尔斯和剧组同仁的目标是借用自己父亲的故事,讲述一个老人对于生活的选择。可是在修改的过程中,这个故事被一遍又一遍地刷上了米尔斯的个人色彩,直到最终完全变成了他的一种“自述”--影片中的那些父子关系完全就是米尔斯生活的写照,他和自己的父亲就是这么生活的。米尔斯曾经表示说,普卢默长得挺像自己的父亲,看到他就有一种亲切的感觉。米尔斯的父亲是一个艺术史的学者、在博物馆工作,或许还是一个艺术家,他“伪装”自己是一个直男,直到临死前才说出了秘密。虽然极为喜爱这个故事,但是普卢默还是很紧张,因为他扮演的是导演的父亲,他担心自己的表演和这部电影会伤害到米尔斯。普卢默说:“这是他自己创作的故事,让我感同身受。我担心的是米尔斯会在拍摄过程中受到伤害,毕竟影片中大多是一些私人的情感。影片很纯真、很纯粹,是一个让我真心愿意为之付出努力的电影。”
请伊万·麦克格雷格来扮演儿子奥利弗是米尔斯很早的想法,在剧本还没有竣工的时候,他就希望伊万能扮演这个角色。米尔斯觉得伊万的气质和米尔斯相若,不过他的英伦口音会是影片的障碍所以伊万要求米尔斯将剧本朗读给他听,以便从中学到地道的美式口音。米尔斯说:“伊万在口音这个问题上做了一件了不起的事情,他要我朗读剧本给他。但是我希望他别效仿我的声音和语气,如果他被我的风格限制住了,将会是一个灾难。后来我录了音,他修正了自己的口音,而且还按照自己对人物的理解,给人物加入了一些语气词和发音的小*惯。应该说,伊万朗诵台词的能力是全世界一流的,他的声线非常完美,在影片中绝对具有画龙点睛的效果。”
除了这两位主演,影片中还有一个不能忽视的“角色”--一条狗。这条狗见证了哈尔的离世和奥利弗的爱情。谈到“执导”狗的“表演”时,米尔斯说:“其实执导狗和执导人是一样的,你只要把它当成是一个真的演员就好了。它们有自己的训练师,到哪里都很安静,而且还会展示出来必要的眼神和动作之类的。有的时候你和它说话,它似乎真的能理解你。”
很久以前,在一个很偏僻的地方,住着一个很单纯的部落、他们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很幸福,很安逸! 他们那有一对男女,男的叫腰带,女的叫皮带,他们并不是兄妹,而是因为他们各自的父母是当年结拜的好兄弟,所以他们给自己的孩子取了一样的姓,并指腹为婚。
从小腰带和皮带就不合拍,什么都吵,什么都抢,女孩经常哭着对他说,哼,不理你了,然后跑回家。接着腰带的父亲总会带着腰带到女孩家,然后当着他们父母的面,腰带会很勇敢的说,对不起啦,我是跟你逗着玩的。而皮带会很开心的说,没关系,我不难过了。 后来的每次每次,只要皮带一难过,腰带总会带他到一个属于他们的地方——从一林,那里有花,有草,有鸟,有瀑布,什么都有,皮带总会编很多的东西,她常用花编帽子,编手琏,然后戴在自己的头上,开心的问男孩,漂亮吗?腰带总会用力的牵起她的手,快乐的转起圈圈。这就是属于他们的童年,快乐包围着他们!
长大以后,他们相处的日子并不那么频繁了,因为他们都在忙着自己的事情,已顾不上时刻陪在对方身边,皮带心里却一天天的开始想念腰带,她觉的,她越来越离不开腰带。有一天,皮带终于忍不住去找腰带,看到男孩,她开心的奔向他,然后毫无掩饰的告诉腰带,我好想你。然而腰带没想的女孩会这么说,他的心里万分感动,他默默告诉自己,一定要给皮带幸福。
恋爱之后,腰带处处保护着女孩,不让她难过,不让她受委屈,尽管有时候女孩会无理取闹,腰带还是会让着她,因为他知道女孩是爱自己的,这一切,皮带更是看在眼里。他们的父母也很开心,他们觉的皮带跟腰带一起肯定会幸福。
可是突然有天,腰带告诉皮带,他要离开这里,他要出去闯荡,等成功了就回来。皮带听了,拔腿就跑,她已忘了流泪,更没想到腰带会扔下她,自己走掉。可是跑到家之后,她的眼泪却流个不停,父母问清了原因告诉女孩,其实男孩这样做是为你们将来的幸福,他不带上你是因为他害怕你受苦,可是女孩却愤力的跑走了,皮带的父母实在找不到她,就找来了腰带,腰带一听女孩不见了,仿佛整个心都不见了,他找遍了整个部落,最后在从一林找到了女孩,原来皮带安静的坐在那石凳上,手里编着什么东西,腰带走*女孩,用力的抱紧她,用自己最温柔的唇盖住了皮带的嘴,他想告诉女孩他会回来,会把她娶回家,可是男孩什么也没说,因为他没把握,他不知道这一去要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很晚,腰带送皮带回家,一路上他们一句话也没说,到了女孩家,突然女孩一转身,把一条用草编的绳紧紧的绑在男孩的腰上,接着女孩跑到了家里,泪水瞬间释放,她想告诉男孩,绑那条绳子只想紧紧的套住他,套住他的心,不想让别人把他抢走。
可是到走后,男孩仍不明白为什么女孩要送他一根绑在腰上的绳子。 多年以后,女孩还在傻傻的等他,女孩瘦了,瘦的可怕,她的父母不断劝他忘了男孩,可是她总是摇摇头,关于男孩的飞言飞语越来越多,女孩也总是默默的听着,她相信他不是那样的人。
又过了几年,男孩收到了来自女孩的信,信里只有简单的几句:笨蛋,你是不是把我忘了,我的绳子呢?你是不是把它扔了,不然怎么会不回来找我呢?男孩疯一样的抓起放在床头好几年的绳子冲回家,可是他哪知道,就在他收到信的前一天,女孩已经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一整个月了,而且整个房间都是用草编好的绳,现在她走了,永远的离开了,男孩不停的喊着女孩,告诉她自己回来娶她了,可是女孩却再也听不到了。
皮带的母亲告诉了男孩关于一条绳子的故事。腰带才明白为什么这麽多年女孩都不曾找过他,因为女孩相信只要男孩记得那条绳子就记得回家,记得家里有个很爱很爱她的女孩在等他。 从此以后,男孩用自己的钱制造出不同的绳子,各色各样,只为纪念女孩,告诉女孩自己很想她。
直到现在,人们把它叫作腰带,用来作装饰,但它仍然是寄在腰上,可是人们却忘了,原来皮带跟爱情有关,女孩送男孩皮带,只是想告诉他,她爱他,只想紧紧的把他套牢。这就是一条腰带的故事,一条跟爱情有关的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