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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猫不睡(一)
我站在绿成一片模糊的高草中,抱着那只喜欢望天的幼小的黑猫。我穿着白得很柔和,白得可以与云朵没有界线的长裙,纤细的白色流苏同纤细的绿色高草相纠缠。我身后是爬满野蔷薇的半壁墙。我有着与花朵很相称的新鲜的笑。——这是一张晨木为我拍的照片
其实我不算美,但是我认为自己很美。晨木也认为我很美。我想这足矣。
在这个下着大雨的午后,我回到了这个城市,回到了城郊的旧家。我撑了把艳橙的伞,在没有阳光的日子,用它的暖橘色慰藉自己。然后我就在距家五米远的电线杆上看到了这张自己的照片。雨水在我的那张脸上蔓延,微笑好像已经褪了色。一张寻人启事。是晨木在发疯似的找我。
重要。我思考着这个词的意思。我承认被这张寻我的照片感动了。我想丢掉伞,抱着电线杆痛哭。晨木淡淡的肥皂香味似乎在迫*,他可能在唤我。小公主,他说,继续相爱吧。
我不能。因为心里有一只猫昼夜不睡,不休地唱着。它是黑的,黑得叫人心疼和绝望。它是我的墨墨。它不是一只九命的猫,它只有一条命,而且它死了。它是我和晨木无法愈合的伤。
我没有将那张启事看完,转身,逃开。家里的墙壁保持着我曾经粉刷的天蓝色,透着无处不在的冷气
黑猫不睡(二)
我生活在一个男尊女卑的家庭里。我的父亲走路昂着头,声音洪亮。他从不挤公车,也不会去集贸市场买菜,他在愤怒的时候,会扯起我母亲的长发打她。但我的母亲依旧蓄着顺顺的长发。她穿着围裙抑或棉布衬衣,做复杂的饭,种一园子的花,被父亲养在家里,笑和哭都很淡。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学会用恭敬和恭维的语气同父亲讲话,并在他爆发的前一秒逃走。
我养了一只叫墨墨的猫。她夜一般地黑,眼睛很亮,总是惊恐地睁大,很少睡觉。我想这样的黑色使我安静和沉沦。我带着她在夏日的高草里奔跑,在幼儿园的秋千上对着落日数秒。她是我体外的灵魂。
我的父亲在我第一次把她抱回家的时候就警告我,黑猫是不祥物,如果因为这只猫给他添了麻烦,他不会放过我。我和墨墨这两个小孩在低低的屋檐下生活得压抑而战战兢兢。我想这可能是墨墨极少睡觉的原因。
黑猫不睡(三)
有着威廉王子式笑容的晨木住在隔壁,和我上同一所高中。他喜欢摄影和兵器杂志,喜欢穿牌子在左下衣角的T恤,喜欢天空、麦田和海。
但后来他说他最喜欢的还是我。晨木说,小公主,让我们在还是孩子的时候就相爱,步步走到终老吧。 从来没有人用小公主称呼我,我在家里、在学校里都更像一个没有资本发展为王子妃的灰姑娘。我揽着墨墨,惶恐地问,你也会爱我的猫吗,你会不吼我不骂我永远疼我吗,你会扯起我的头发打我吗,你会总让我穿着围裙,守着家吗,你可以给我一个热乎乎的家,并同意我把墙壁刷成蓝色吗?
他说,小公主,我会让你住在蔚蓝的宫殿里,穿一尘不染的长裙,把墨墨喂成走不动的小猪。
我喜极而泣。我想晨木将永远把我和墨墨裹在幸福里,我可以不像我那个正在家里给她男人换拖鞋的母亲一样,活得那么隐约。
我固执地养着墨墨,我固执地爱着晨木。
有一天母亲做饭时,我倚在门边,对母亲说,我喜欢晨木。母亲呆板地笑了。你得先学会做饭,带着油烟味的她说:这将是你的事业。
黑猫不睡(四)
父亲骤然失了业。祖母染了不知名的病就死了。我在她的葬礼上对着这个为丈夫和儿子做了一生奴隶的老女人流尽了泪,也为我和墨墨的命运流泪。我的父亲像颗吐着火芯的炸弹,随时可能宣告我们的末日。 墨墨到了**期,睡得更少了,在夜晚瞑瞑地睁着眼睛,凄烈地叫到天明。我经常带她出门散步,在心里念:墨墨,快些找到自己的爱人,你的叫声迟早会引爆我的父亲。
终于在一个死寂的夜,墨墨不休的叫声像刀锋割裂了我的肌肤。父亲蓦地从床上坐起来。他奔到客厅,然后是墨墨声声死亡边缘的叫声。我飞跑过去,我母亲的男人——我只有这样称呼眼前这个凶悍的疯子——正开了门,企图用脚把墨墨踢出门去。墨墨倒在门边,用爪子扒紧门不肯走。她的肚子被踢,她的头骨被踢,她的脊背被踢,她的尾巴一动不动,像根麻木不仁的绳子。她在一连串的踢打中不能睁眼、不能呼吸,她坚持不放开爪子,不逃离。她惟一可以做的只有流血。傻墨墨,快放开门逃命吧,这样的家不值得你留恋。固执只会送了你的命。
我立刻伏倒在地上去抱住那个可怕男人的脚,那只脚以惊人的频率蹂躏着垂死的猫。那脚向后踢开了我,雨点般的一下下踢向我。我撞到了墙角,头颅像朵绝望中绽放的花。亲爱的墨墨,我或者也快要死了。我眼前越来越黑,我看到母亲在轻微地制止父亲,她带着犹豫和怯懦。我呼唤着晨木:晨木,你是超人,你来救墨墨啊。我在绝望中昏厥。我的梦里有黑得与夜没有界线的墨墨在唱歌。晨木抚着我的脸说,小公主,墨墨不会死,你醒来吧。
醒来时又是很亮的一天了。母亲守在床边,悲哀依旧是很淡的那种。我瞪着她,不敢问出那个有关生死的问题。她说墨墨没死,晨木在看着她。
墨墨依旧没睡。她躺的白色毛巾上布满深深浅浅的血迹。她团缩着身子,像朵开败的绒花。她的嘴合不上了,猫所特有的四颗锋利的长牙齿全断了,剩下参差不齐的血淋淋的牙茬。她从此哑了,她不会叫也不会唱了。她很难站立,前腿断了,小爪子在剧烈颤抖。她用血舌头舔着我的手指,脱落了毛的尾巴摇得像面投降的旗帜。我泪如雨下,小墨墨,你应该逃的,你还那么小,还没做母亲就伤成这样。
我转身扑在晨木怀里,我说:爱我,就带走墨墨。
黑猫不睡(五)
墨墨被安顿在晨木家。她可以康复到一颠一颠地缓慢走路了。我们给她找来一只安静的白色公猫做配偶。残缺的墨墨很快怀孕了。
我无法逃离这个无能的母亲和残暴的父亲圈起的家。我不再跟父亲讲话,也极少跟母亲讲话。每一天我最大的快乐就是放学后去晨木家看墨墨。
晨木的脸色很暗,很像我的父亲。他的父亲出了车祸,肋骨被撞断了。他第一次从医院回来,就冷着脸对我说:大人们说得没错,黑猫只会带来厄运和灾难,你家人,我家人,甚至连她自己都逃不了。
我说,晨木连你也这么说,她只是只简单的猫,她没有魔力,她连自己也保护不了。你答应过我好好照顾她,如果你还爱我。
冬天到了,墨墨的肚子很大了。晨木的父亲仍旧不好。晨木开始冲着我大吼大叫,他忘掉了曾经的誓言,墨墨也已经成了他的负累。我开始像母亲对父亲那样对晨木。帮他做饭给医院的父亲,帮他安慰憔悴的母亲。我一声不响地任由他骂,扫起他摔的一地玻璃碎片。
在一个下着大雪的夜,我又梦见了墨墨,她开口唱了。墨墨还对我说,知道吗,我很累了,我想睡了。 第二天的清晨没出太阳,我在院子里扫雪。晨木走向我,面无表情地告诉我,他昨夜把墨墨赶出了门。我停下来,静止。我说,晨木,你在开玩笑吗,昨晚有那么大的雪,墨墨怀着孕,她没有牙齿,走路也走不稳,甚至连求救声也发不出——我知道这不是玩笑,我说着说着就哭了。我想了想,满怀希望地问,是不是她一直在门口没有离开,你今天早晨又把她抱进了房间?不是,晨木说,我昨晚抱着她去了很远的灌木丛,从那里扔下了她。我母亲说扔了她,父亲的病就会好。
同一个晨木,说要给我公主似的生活,说永远疼我,说要把墨墨喂成走不动的小猪。他是拯救我的神啊,他也一度拯救了我的墨墨。此刻的他,隔世的表情,扭曲的脸孔。我的晨木我已无法看清。
我乞求着晨木,这个胸中已无爱的人,带我去那片灌木。不然墨墨会冻死,或者饿死。
我就是想让她死。晨木说。
黑猫不睡(六)
我找了很远很远,找了很久很久。墨墨像那场雪一样,化没了。我的王子也携着诺言随冬天远离了我。我永远是孤独的无法蜕变的灰姑娘。
初春,幼儿园开学了。一个曾见过我和墨墨的小女孩跑来找我。她哭了。她说幼儿园一个假期没有人,开学后他们在后院秋千边发现一具猫尸。她说好像是墨墨。
我又看到了我的墨墨。她撑开身子躺在化雪后潮湿的泥土地上。周围是小桃花般的一串脚印。她的身体狭瘦,肚子是瘪的——她应该生下了孩子。她周身布满黑色的蚂蚁,在吃她。她的身子早已被掏空了。眼睛也空了,蚂蚁从她的眼窝里爬进爬出。她死的时候应该依旧睁大着眼睛,瞑瞑的。
那个小女孩躲在我身后怯怯地哭,她问我,小黑猫是在腐烂吗?我蹲下来,像过去揽住墨墨一样揽住她。我说,腐烂其实一点也不可怕,我们活着,也一样在腐烂。人的一生其实就是一场腐烂。
墨墨没有找到回家的路,但她找到了我们常来看夕阳的秋千。好墨墨。
墨墨一直都不睡,一直都很累。现在她终于睡了。墨墨,在梦里穿梭的感觉一定很好吧。
我又在心里说,与墨墨非亲非故的蚂蚁在吃着墨墨,可是我最爱的晨木也在啃噬着我的心。我爱的男孩答应照顾我爱的猫,他照顾着她睡去了。
我的猫不是一只九命的猫,她只有一条命,并且她死了。
黑猫不睡(七)
我的父亲很快有了新工作,有了很多钱。他得意洋洋地说是因为墨墨死了。
我还是用了他的钱,去了一个遥远城市的一所寄宿学校。那个城市从不下令我伤心的雪。
父亲也带着他温顺的妻子迁到了美丽的海滨。
临走的时候,我把房间刷成了天蓝色。一辈子,晨木都不可能给我一个这样蔚蓝的家了。
我没有同他告别,因为无所谓再相聚。
今天我又鬼使神差地回到这里。晨木早就搬走了,这里看起来像一片废墟,我甚至可以相信绿色高草里隐埋着坟墓。我把自己关在房子里,想念墨墨,也想念晨木。
下了三天的雨。我不能遗忘那张启事——王子没有忘记他的灰姑娘,他用一张照片代替水晶鞋在寻找她。我忍不住又去看那张可爱的照片和晨木留下的只言片语。雨水洗白了照片,整张启事缺了一半。但我还是看到至关重要的一行字:小公主,我找到了墨墨的孩子们,我一直养着它们。
那一刻我想可能雨停了,出彩虹了。是的,晨木还是有爱的,爱我,也爱墨墨。也许我永远都不会原谅他,但眼下我想见见他和墨墨的孩子。我在启事上寻找晨木的地址,只有赫然的地址两字,后面的内容都被雨水打落,不知漂去何方了。
天意弄人。
我伫立在疯长的野草中间,幻听中的猫又开始了不朽的眠歌。晨木,我们还会相逢吗?
(仅以此文祭奠我死去的爱情)——张悦然
似水
很少有能一见钟情的东西 而一见钟情之后又能日久生情的就更是少之又少
我因为曾经养过的金鱼死去而再也不肯养动物
因为蚂蚁的团结而喜欢它们
因为长颈鹿不能哭泣而爱它们 甚至可以说是唯一爱的动物
一直觉得动物比人类更加聪明且有血性
我的青春时代 最想感激的是陪我度过时光隧道的文字 我自己的他人的
高中一共读过三个班 因为文理分科 学校分精品班的关系 也因为自己是孤僻且高傲的人 所以并没有觉得有谁可以做永远的朋友 也没有对任何一个班级产生感情 所以 我的高中生活可以说是空白的
常常觉得世事多磨难 凡事要靠自己
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在多年后会变成这样
体会面包比爱情重要
高三时有很长一段时间被耳鸣困扰 不敢长时间带耳机 甚至害怕自己会聋
冬天早上一个人戴着喜欢的围巾 听喜欢的音乐 因为把头发放下来的 上自*或者语文课的时候也可以听歌 只要小心一点就可以 最喜欢的座位 教室最左边靠*小阳台的窗户旁 学校外面有一座山 再远一点的地方是刚修建或者正在修建的房屋工厂 晚上有灯光彻夜
以及学校的后山 通往教学楼的路上青葱的树木
成为我这一生到此刻 最美好的东西。
【转自 薛以明 留言板】
以明:此时 5:40 天未亮 中雨
5:20 醒过来 打开手机 发了一条扣扣信息 辗转未眠 觉得浑身酸痛 起床在浴室里上了厕所用梳子梳理头发 将纹路分得整齐 刷牙的时候 喝了一口水后发现杯子里有自己的头发 重新接了一杯 用湿漉的手掌擦拭眼睛
来过这里 因为是手机登陆 不能留言
此时 雨势增大 5:47
一大部分时间的我 理智大于感性 我也很爱这样的自己 但我依旧会思考 每个人存在的意义
在雨声中隐约听到风扇发出的嗡嗡声 5:50
她说,我闻到了你的灵魂。
一个素未相识的女人对你说闻到你的灵魂
那么,是怎样的味道呢? 我也想要知道。
可笑的女人 更可笑的世界 可笑的人类的心
在这个欲望滥存的空间里 什么能让我感受安心?
昨天,装好要带走的衣服,还有十四日。
木马 2012.8.20 5:56
以明,我如此想念你。
每一天我都會橫跨大河
每每經過時都踮起腳尖俯瞰
我總覺得在水的盡頭就是你
我總覺得穿越河流我就能夠看到你
流水淙淙
愿你盡享世間美好。木馬201209291444
【
此專輯已完結
2012 12 30 20 40
】
你让我失望还是我让自己失望
《猫是旅行家》
我们旅行,旅行
品尝风景 对一切好奇 但又充满戒心
在最醒目的地方 建造我们隐秘的家园
人类以为我们依赖他们 我们却只和同类亲*
世界空旷我们渺小 因此我们谦卑懂礼貌
可是人们永远渴望着超越一切 以为可以彻底改变世界的面貌
他们孤僻而自负 用狭窄的家把自己禁锢
给自己无数的秘密上锁 门缝小得连蚂蚁都不能通过!
炎热或寒冷都不算什么 旅行持续到生命的最后
我们每天注视着时光的流逝 看见他们忙碌地生活
突然间 我有一个疑问
如果坐在那窗前的是我们
如果我们交换现在的角色
那么
谁将羡慕?
谁将痛苦?
谁将拥有悲剧性的一生?
谁又将自由地漂泊?
我们不认识上帝
我们没有信仰
我们只有本能
那就是生存
以及流浪……
《猫咪建筑家》作者:森博嗣 插画:佐久间真人(感谢 ozono 提供作者资料)
姓名: 国宁
英文名 :DORIS
昵称 :国宝、大宝贝、果子、国BB、宁仔、小刀、小战士、刀姐
粉丝名:***
性别 :女
生日 :12.6 农历十月廿三
星座 :射手座
血型 :B
籍贯 :北京
出生地:吉林长春
身高 :170cm
体重 :50kg
特长 :唱歌,跳舞
爱好 :逛街,收集各种香水
喜欢的数字 :6
喜欢说的话:那好吧
喜欢的季节 :夏
喜欢的颜色 :所有的颜色都喜欢,只要它们用的恰到好处,都是漂亮的
喜欢的物品 :香水
喜欢的音乐 :jazz ,R&B
喜欢的动物 :动物都喜欢~除了蚂蚁,蜘蛛
喜欢的花 :郁金香,满天星,薰衣草
喜欢吃的东西 :没有什么特别喜欢的
喜欢做的事情 :能让自己开心的事
讨厌的事物 :争吵,误会
2011年从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毕业,现居住于北京市朝阳区。
2011年03月13日注册淘宝店铺【大Dao铺】
2011年4月14日所经营的淘宝店铺【大Dao铺】正式开张,主要经营成品美甲,也上架一些衣服。
在去年拜访了肯尼亚之后,An Vandevorst 和Filip Arickx似乎很喜欢图尔卡纳和桑布鲁印花的战士形象,他们很乐于将其进行改造并搬上T台。
不过,对于自信心的强烈感觉可不是任何去过非洲的设计师都能汲取到的。还有他们的独创性,比如用最简单的方巾裹成看起来很复杂的廓形。还有,相当一部分涡纹图案和几何印花。Vandevorst解释道:“我们如何将他们带回来并将它们设计成适合欧洲人的样子?”他们以优雅的、暗色的、多变的丝绸给出了答案,其中的一些有很丰富的层次感、流苏或是飘带;另一些修身的、垂坠的款式用以搭配紧身的底裤。带有流苏边的印花围巾围成圈形或是像绳索一样绑在上衣上。西方世界里“战士”的似乎还会得到应有的回报。Vandevorst 和Arickx对于军队元素热爱了好久,但这一次拥有最多的装饰性甚至**感觉的变化。他们在裙子上有大量的纺锤形纽扣装饰,或将军人夹克直接做成缩小size,还有手臂上环绕的编织皮革吊带。这些元素的结合看起来非常摇滚风,并辅以莫霍克风格的民族头饰和黑色、哑光深红色皮革。和摇滚风一样,这一次文化和概念的整合有一点儿杂乱。但总的来说,这是A.F. Vandevorst众多秀场中最具直观吸引力的一季。
在男孩的梦想面前,你怎能不动容?几十年了,Bill Gaytten作为John Galliano最亲密的下手之一努力工作,突然命运向他抛出了领衔的位置,此刻他可以做任何他想要的东西,任何曾不得不保持缄默的想法。更重要的是,他拥有业界最优秀的团队,多年来大家热爱着他,而且早已准备好帮助他实现梦想:Stephen Jones的头饰、Jeremy Healy的音乐、Michael Howells的布景、Pat McGrath的化妆、Orlando Pita的发型。他们这么做不只是因为对Bill的爱,也源于对John Galliano成就的致意。
那么接下来会怎样?
第一次没有John Galliano的Dior高级定制发布会,错误的判断在于力图在时尚界最清晰定义的美学理念上打出新的外来印记。发布会后,一派欢欣鼓舞,连Gaytten也对于庆祝完全满意,他有机会展示自己独到品味,令人瞩目的建筑学灵感:Frank Gehry、Jean-Michel Frank、80年代的孟菲斯运动。开场的外套——随机拼接的夹克有着褶边领和全打褶的圆裙——一定程度上捕获了孟菲斯运动的后现代疯狂。随后是一队折叠的、层叠的、毛边塔夫绸、硬纱和乌干纱,都有种对正统定制服的挑衅态度。有一件(或者两件叠穿的)律师夹克,承袭了Dior的传统,但主导的是长期禁锢,刚被释放的妖魔,所以Dior女性突然被迪斯科娇娃附体,变成了Grace Jones,吹蓬头发冲进最*的舞池,身着蝙蝠袖的女主人长袍,全然如电视剧《Abigail的派对》般腔调十足。
同时还有对意大利时尚的华丽而狂躁时刻的回响,当时丹宁预言家Adriano Goldschmied生产设计名为Bobo Kaminsky品牌的服装,不过这很难作为高级定制的灵感源之一。终场的系列带来了黑色的拿破仑帽和白色的星冠。有一件披挂着派对的彩带,另一件点缀着水晶。然后是Karlie Kloss,造型如Pierrot小丑,在渐隐的乐声中黯然独自站在聚光灯下。彩纸亮片如雨下,却都滑落在她身旁。这看起来想是某种疯狂的卡通隐喻。
所以,要再问,接下来会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