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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闺秘是花儿 不需要我解释太多
你们总是能在别人没发现我在想什么的情况下 发现我的情绪并且永远那么理解我 懂我
和你们在一起总觉得像亲人般温暖 可以无话不谈 没有什么开不起的玩笑
我们一起说着过去 想着未来不论我们分离多久多远 我们总是牵挂着彼此
就算不说话 也不会尴尬见面就诉苦 发牢骚
然后再说点私密事儿我愿意一辈子陪你笑 陪你闹 陪你哭 陪你疯我们一起变老
直到牙齿掉光的时候 还能穿着花裙子在床上聊着八卦我们从陌生到熟悉
一点一滴的积累我们的感情再累也要陪我聊天 再忙也要陪我玩
感谢生命中你们一直对我不离不弃结婚我必须是你的伴娘 你的孩子必须叫**妈
变成老太婆必须约出来喝茶叙旧你们是我最大的收获
【闺蜜·私房话】 送给所有的好姐妹。
曾经,我害怕有一天,我们坐在同一个地方,但是却只剩下沉默,
曾经,我害怕有一天,我们走在同一条路上,但是却没有等待,
曾经,我害怕有一天我们伫立在同一个路口,但是却走向各自的方向。
现在,我所害怕的都兑现了,我很好,只是很想你。
我亲爱的闺蜜 我很好只是我很想你。
见面就诉苦,发牢骚,然后再说点私密事儿。
一辈子的朋友就是:理解你的过去,相信你的未来,并包容你的现在的人。
你要知道,就算大雨让整座城市颠倒,我会给你温暖怀抱。
闺蜜,即使我们不再是抬头不见低头见,但你还是很清楚我顺不顺利心不心烦。
闺蜜就是,当我睡不着的时候,你也甭想睡。
吵架也好,斗嘴也好,开心也好,出气也好,你永远是我心中最好的死党。
我亲爱的闺蜜,你的微笑是半开的花朵,里面流溢着诗与画,还有无声的音乐。
闺蜜是一辈子的情人,虽然不能时时见面,虽然不能及时分享彼此的开心与悲伤。
可是如果有一天,我们再遇见,亲爱的,一切都不会变。
只要一个电话一条短信,就还是能在那个老地方。
看见你站在那里等我,我们都不曾离开。
你知道我喜欢的糖果,喜欢的衣服,喜欢什么样的男人,了解我是怎样的性情,接受我不大不小的脾气,为对方保守小秘密,而且还因为对方恋爱了而小小的难过,觉得你不要我了。
即使我们消失在彼此的生命里很久很久,却依然念念不忘。
我要的好朋友,不是有了男人就可以轻易取代,不是找了我不讨厌的男人就瞒着我不让我知道。
是交往前问我的意见,因为她知道我不会靠自己情绪任性的拿她的幸福开玩笑。
我要的好朋友,不会因为谁谁说我的不完美就逼我改掉。
是即使我不完美站在她身边仍然是她的骄傲。
我要的好朋友,不是听到我在背后中伤她的流言蜚语就要撇清关系。
是站起来说她知道我对她的好相信我不曾如此,警告那些八婆不要挑拨我们。
闺蜜是当你难过泪流满面的时候,在你身边抱着你说没关系。
让你可以更肆无忌惮的哭,肆无忌惮的流泪,然后酣睡在她怀里。
最好的朋友是你们同坐在门廊上一同散步,不需要任何言语,然后各自走开,
但是感觉却象刚刚进行了一次最好的交谈。
我们确实不知道我们拥有的是什么,直到我们失去它,我们也确实不知道我们想念什么,直到我们得到它。
我们总是手牵手一起上学放学,互相说着经历的笑话或糗事。
一边说一边手舞足蹈,嗨完以后发现怎么周边的人都看着我们。
姐妹是什么?闺蜜是什么?我想说姐妹是一起逛街一起喝水一起做些丢人的事却都一起承担。一起逃跑一起挨骂。闺蜜则是在你心情不好时难过时却都依旧在你身边,安慰你,叫你不要伤心难过。无论怎样,多久也好。有些感情有些回忆还是会抹不去。
最害怕的就是看到自己的好朋友跟别的朋友玩的很high,然后我被丢弃在一旁,
这种感觉比被人甩了一巴掌还要难受。
别以为不经常见面感情就淡了?
告诉你,就凭咱过去的交情,咱就能在彼此世界里猖獗一辈子。
要问姐妹做多久,心跳多久就多久!
多么希望我们长大以后没有名利的牵绊,你可以随便踢开我家的门招呼也不打地随意开我的冰箱。
喝我喝过的可乐,吃我吃了一半的蛋糕,没心没肺地开我玩笑,骂我是白痴笨蛋大傻瓜。
最后还悄悄替我收拾了房间,却不问我最*过得好么。然后两人一起不顾形象地傻笑,什么烦恼都滚一边去。
我要的闺蜜,不是给我看到的都是她的笑脸,坏情绪都找别人发泄。
是会对我大喊大叫把我当垃圾桶倒苦水发牢骚,因为她清楚无论怎样我都不会转身离开。
我爱你,不是因为你是一个怎样的人,而是因为我喜欢与你在一起时的感觉。
我喜欢与你在一起,肩并肩的坐在一起。闭上眼睛,听着音乐,享受午后带来的阳光。
我们都可以不说话,因为我们可以用心来感应。
因为是闺蜜,你讨厌的人即便不碍我事我也会讨厌,你不喜欢做的事我也不会做,
你讲谁的坏话兴奋时我也跟着附和,我想去哪里都想你陪着,
一旦发生了什么事我立刻说给你听告诉你我无助了,然后就等你拯救我,
别人说我们同性恋的时候,我们都相视一笑然后说一句:你羡慕吗?
嘴硬心软、直言无忌。当别人都赞扬你的时候,只有她们能一句话噎死你。
可当你心情不好的时候,也只有她们能陪你哭。感谢那个一直默默支持的闺蜜。
如果有一天,你心动了,恋爱了,我不会说什么,只会把祝福送给你;如果有一天,你受伤了,疲倦了,我还是不会说什么,只会把肩膀借给你靠。
我们之间,从一开始不熟,变成那么亲那么深的闺蜜,回想起来都会挂起微笑。
我只知道我走到哪里都会回头寻找你,我过得好不好都要让你来陪我。
因为身边少了你,我真的不完整,我丢的不仅是挚友,而是半个自己。
我们有着或多或少的相同的爱好,哪怕只有一点点。
只有在你们面前的那个,才是最最真实的我。
我们一块腐一块抽,被旁人当神经病也笑得灿烂。
我们约定着,总是有那么那么多的以后,其实只是分不开。
我们好到会经常被人说有同性恋。
其实我们会经常吵架,却总是厚着脸皮磨回来。
从陌生到熟悉,一点一滴地累积我们的感情。有种快乐除了你,任何人都没法给予。
你总是那么仗义对我充满耐性,把我爱进骨子里,再累也陪我聊天,再忙也抽时间陪我玩,
感谢生命中里有你一直对我不离不弃,结婚我必须是你的伴娘,
你的娃必须叫**妈,变成老太婆必须约出来喝茶叙旧。
亲爱的,原谅我渐渐少去的问候。有一种感情,不再浓烈,却一直存在。
我们不能时时在身边,好像电话短信也没有了,
我们不能第一时间分享彼此的快乐与不快乐,好像变的冷漠沉默了。
可是如果有一天,我们再遇见,亲爱的,那当初的一切不会变。
闺蜜以前都被我们称做好友,死党啥的,现在的称呼可以说是越来越小资了。
只是再怎么变,我们依然是各自的女友,依然没心没肺的胡侃一通,
在失恋的时候一起哭一起闹,酩酊大醉时,相互拥着回家。
我不想做你最爱的人,但我想做你最亲的人,
我不是离你最*的人,但我希望是最懂你的人,
我不是可以时刻陪伴你的人,但我却是最牵挂你的人。
希望有一天你不经意的在记忆末端想起曾经有一个人给过你最真的心。
我会倚着岁月的痕迹一如往昔思念着你,当红颜渐成白发,是否能如约而至?
我有个好闺蜜,只要我不高兴了。她就会变出很多美食,邀我去唱歌,和我一起拍大头贴。
她会带我去看电影,带我去喝咖啡,听我诉苦,陪我聊天。
我的闺蜜就是那个,和我睡过一张床,失恋之后一边恶狠狠嘲笑我的眼光,却一边对我说过来她这里散心,一个电话就可以的人。
见不到你的时候,心里有好多话想和你说。
你在身边时,觉得静静的靠着你,即使不说话,也很好。
关系越好的,往往是越爱损你的。和她说话时,你总是能自动屏蔽那些不爱听的。
你的毛病她永远比你更清楚。碰到你以前喜欢过的人,她总是特别激动地喊你快看。
有了小秘密,总是第一个想跟她分享。
其实,最关心你的,永远是那个最爱打击你的人。
约上三五好友,哪怕一个两个,说些不三不四,不着边际的话,
看些没心没肺,不痛不痒的碟,然后再胡吃海喝,举杯把盏。
青春,是我们不管不顾,不可收拾的疯狂。
我迷糊,粗心,很大意,不但经常写错字,也偶尔会算错一加一。
但是,有个题目却永远不会忘记,你+我=我们,这就是闺蜜的定义。
亲爱的,我愿意分担你的不快乐,只是当你的世界下雨时单纯的为你撑起一把伞。
请你不要封闭自己的心,一个人承受那么多。你知道的,只要你想,只要你睁开眼
你从来都不是一个人,我,一直一直都在你的身边。
长大以后会是什么样子,会不会像现在一样,难过的时候可以大哭靠着你肩膀,开心的时候可以大笑牵着你手。可以肆无忌惮的说着我们想说的话,可以肆无忌惮的做着我们想做的事。
闺蜜哪天你要闪电结婚,请先帮我找一个好男人,别一个人去幸福不理人。 哪天你不小心就变成女强人,别忘了是我劝你要认真,无论再忙都要陪我聊聊心声。
我愿意一辈子陪你笑,陪你闹,陪你哭,陪你疯我们一起变老,直到牙齿掉光的时候,还能穿着花裙子在床上聊着八卦我们从陌生到熟悉。
我最大的幸福是拥有一个相知相惜的爱人的同时,还有一群宛如蓝宝石一般珍贵的好闺蜜。
黑猫不睡(一)
我站在绿成一片模糊的高草中,抱着那只喜欢望天的幼小的黑猫。我穿着白得很柔和,白得可以与云朵没有界线的长裙,纤细的白色流苏同纤细的绿色高草相纠缠。我身后是爬满野蔷薇的半壁墙。我有着与花朵很相称的新鲜的笑。——这是一张晨木为我拍的照片
其实我不算美,但是我认为自己很美。晨木也认为我很美。我想这足矣。
在这个下着大雨的午后,我回到了这个城市,回到了城郊的旧家。我撑了把艳橙的伞,在没有阳光的日子,用它的暖橘色慰藉自己。然后我就在距家五米远的电线杆上看到了这张自己的照片。雨水在我的那张脸上蔓延,微笑好像已经褪了色。一张寻人启事。是晨木在发疯似的找我。
重要。我思考着这个词的意思。我承认被这张寻我的照片感动了。我想丢掉伞,抱着电线杆痛哭。晨木淡淡的肥皂香味似乎在迫*,他可能在唤我。小公主,他说,继续相爱吧。
我不能。因为心里有一只猫昼夜不睡,不休地唱着。它是黑的,黑得叫人心疼和绝望。它是我的墨墨。它不是一只九命的猫,它只有一条命,而且它死了。它是我和晨木无法愈合的伤。
我没有将那张启事看完,转身,逃开。家里的墙壁保持着我曾经粉刷的天蓝色,透着无处不在的冷气
黑猫不睡(二)
我生活在一个男尊女卑的家庭里。我的父亲走路昂着头,声音洪亮。他从不挤公车,也不会去集贸市场买菜,他在愤怒的时候,会扯起我母亲的长发打她。但我的母亲依旧蓄着顺顺的长发。她穿着围裙抑或棉布衬衣,做复杂的饭,种一园子的花,被父亲养在家里,笑和哭都很淡。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学会用恭敬和恭维的语气同父亲讲话,并在他爆发的前一秒逃走。
我养了一只叫墨墨的猫。她夜一般地黑,眼睛很亮,总是惊恐地睁大,很少睡觉。我想这样的黑色使我安静和沉沦。我带着她在夏日的高草里奔跑,在幼儿园的秋千上对着落日数秒。她是我体外的灵魂。
我的父亲在我第一次把她抱回家的时候就警告我,黑猫是不祥物,如果因为这只猫给他添了麻烦,他不会放过我。我和墨墨这两个小孩在低低的屋檐下生活得压抑而战战兢兢。我想这可能是墨墨极少睡觉的原因。
黑猫不睡(三)
有着威廉王子式笑容的晨木住在隔壁,和我上同一所高中。他喜欢摄影和兵器杂志,喜欢穿牌子在左下衣角的T恤,喜欢天空、麦田和海。
但后来他说他最喜欢的还是我。晨木说,小公主,让我们在还是孩子的时候就相爱,步步走到终老吧。 从来没有人用小公主称呼我,我在家里、在学校里都更像一个没有资本发展为王子妃的灰姑娘。我揽着墨墨,惶恐地问,你也会爱我的猫吗,你会不吼我不骂我永远疼我吗,你会扯起我的头发打我吗,你会总让我穿着围裙,守着家吗,你可以给我一个热乎乎的家,并同意我把墙壁刷成蓝色吗?
他说,小公主,我会让你住在蔚蓝的宫殿里,穿一尘不染的长裙,把墨墨喂成走不动的小猪。
我喜极而泣。我想晨木将永远把我和墨墨裹在幸福里,我可以不像我那个正在家里给她男人换拖鞋的母亲一样,活得那么隐约。
我固执地养着墨墨,我固执地爱着晨木。
有一天母亲做饭时,我倚在门边,对母亲说,我喜欢晨木。母亲呆板地笑了。你得先学会做饭,带着油烟味的她说:这将是你的事业。
黑猫不睡(四)
父亲骤然失了业。祖母染了不知名的病就死了。我在她的葬礼上对着这个为丈夫和儿子做了一生奴隶的老女人流尽了泪,也为我和墨墨的命运流泪。我的父亲像颗吐着火芯的炸弹,随时可能宣告我们的末日。 墨墨到了**期,睡得更少了,在夜晚瞑瞑地睁着眼睛,凄烈地叫到天明。我经常带她出门散步,在心里念:墨墨,快些找到自己的爱人,你的叫声迟早会引爆我的父亲。
终于在一个死寂的夜,墨墨不休的叫声像刀锋割裂了我的肌肤。父亲蓦地从床上坐起来。他奔到客厅,然后是墨墨声声死亡边缘的叫声。我飞跑过去,我母亲的男人——我只有这样称呼眼前这个凶悍的疯子——正开了门,企图用脚把墨墨踢出门去。墨墨倒在门边,用爪子扒紧门不肯走。她的肚子被踢,她的头骨被踢,她的脊背被踢,她的尾巴一动不动,像根麻木不仁的绳子。她在一连串的踢打中不能睁眼、不能呼吸,她坚持不放开爪子,不逃离。她惟一可以做的只有流血。傻墨墨,快放开门逃命吧,这样的家不值得你留恋。固执只会送了你的命。
我立刻伏倒在地上去抱住那个可怕男人的脚,那只脚以惊人的频率蹂躏着垂死的猫。那脚向后踢开了我,雨点般的一下下踢向我。我撞到了墙角,头颅像朵绝望中绽放的花。亲爱的墨墨,我或者也快要死了。我眼前越来越黑,我看到母亲在轻微地制止父亲,她带着犹豫和怯懦。我呼唤着晨木:晨木,你是超人,你来救墨墨啊。我在绝望中昏厥。我的梦里有黑得与夜没有界线的墨墨在唱歌。晨木抚着我的脸说,小公主,墨墨不会死,你醒来吧。
醒来时又是很亮的一天了。母亲守在床边,悲哀依旧是很淡的那种。我瞪着她,不敢问出那个有关生死的问题。她说墨墨没死,晨木在看着她。
墨墨依旧没睡。她躺的白色毛巾上布满深深浅浅的血迹。她团缩着身子,像朵开败的绒花。她的嘴合不上了,猫所特有的四颗锋利的长牙齿全断了,剩下参差不齐的血淋淋的牙茬。她从此哑了,她不会叫也不会唱了。她很难站立,前腿断了,小爪子在剧烈颤抖。她用血舌头舔着我的手指,脱落了毛的尾巴摇得像面投降的旗帜。我泪如雨下,小墨墨,你应该逃的,你还那么小,还没做母亲就伤成这样。
我转身扑在晨木怀里,我说:爱我,就带走墨墨。
黑猫不睡(五)
墨墨被安顿在晨木家。她可以康复到一颠一颠地缓慢走路了。我们给她找来一只安静的白色公猫做配偶。残缺的墨墨很快怀孕了。
我无法逃离这个无能的母亲和残暴的父亲圈起的家。我不再跟父亲讲话,也极少跟母亲讲话。每一天我最大的快乐就是放学后去晨木家看墨墨。
晨木的脸色很暗,很像我的父亲。他的父亲出了车祸,肋骨被撞断了。他第一次从医院回来,就冷着脸对我说:大人们说得没错,黑猫只会带来厄运和灾难,你家人,我家人,甚至连她自己都逃不了。
我说,晨木连你也这么说,她只是只简单的猫,她没有魔力,她连自己也保护不了。你答应过我好好照顾她,如果你还爱我。
冬天到了,墨墨的肚子很大了。晨木的父亲仍旧不好。晨木开始冲着我大吼大叫,他忘掉了曾经的誓言,墨墨也已经成了他的负累。我开始像母亲对父亲那样对晨木。帮他做饭给医院的父亲,帮他安慰憔悴的母亲。我一声不响地任由他骂,扫起他摔的一地玻璃碎片。
在一个下着大雪的夜,我又梦见了墨墨,她开口唱了。墨墨还对我说,知道吗,我很累了,我想睡了。 第二天的清晨没出太阳,我在院子里扫雪。晨木走向我,面无表情地告诉我,他昨夜把墨墨赶出了门。我停下来,静止。我说,晨木,你在开玩笑吗,昨晚有那么大的雪,墨墨怀着孕,她没有牙齿,走路也走不稳,甚至连求救声也发不出——我知道这不是玩笑,我说着说着就哭了。我想了想,满怀希望地问,是不是她一直在门口没有离开,你今天早晨又把她抱进了房间?不是,晨木说,我昨晚抱着她去了很远的灌木丛,从那里扔下了她。我母亲说扔了她,父亲的病就会好。
同一个晨木,说要给我公主似的生活,说永远疼我,说要把墨墨喂成走不动的小猪。他是拯救我的神啊,他也一度拯救了我的墨墨。此刻的他,隔世的表情,扭曲的脸孔。我的晨木我已无法看清。
我乞求着晨木,这个胸中已无爱的人,带我去那片灌木。不然墨墨会冻死,或者饿死。
我就是想让她死。晨木说。
黑猫不睡(六)
我找了很远很远,找了很久很久。墨墨像那场雪一样,化没了。我的王子也携着诺言随冬天远离了我。我永远是孤独的无法蜕变的灰姑娘。
初春,幼儿园开学了。一个曾见过我和墨墨的小女孩跑来找我。她哭了。她说幼儿园一个假期没有人,开学后他们在后院秋千边发现一具猫尸。她说好像是墨墨。
我又看到了我的墨墨。她撑开身子躺在化雪后潮湿的泥土地上。周围是小桃花般的一串脚印。她的身体狭瘦,肚子是瘪的——她应该生下了孩子。她周身布满黑色的蚂蚁,在吃她。她的身子早已被掏空了。眼睛也空了,蚂蚁从她的眼窝里爬进爬出。她死的时候应该依旧睁大着眼睛,瞑瞑的。
那个小女孩躲在我身后怯怯地哭,她问我,小黑猫是在腐烂吗?我蹲下来,像过去揽住墨墨一样揽住她。我说,腐烂其实一点也不可怕,我们活着,也一样在腐烂。人的一生其实就是一场腐烂。
墨墨没有找到回家的路,但她找到了我们常来看夕阳的秋千。好墨墨。
墨墨一直都不睡,一直都很累。现在她终于睡了。墨墨,在梦里穿梭的感觉一定很好吧。
我又在心里说,与墨墨非亲非故的蚂蚁在吃着墨墨,可是我最爱的晨木也在啃噬着我的心。我爱的男孩答应照顾我爱的猫,他照顾着她睡去了。
我的猫不是一只九命的猫,她只有一条命,并且她死了。
黑猫不睡(七)
我的父亲很快有了新工作,有了很多钱。他得意洋洋地说是因为墨墨死了。
我还是用了他的钱,去了一个遥远城市的一所寄宿学校。那个城市从不下令我伤心的雪。
父亲也带着他温顺的妻子迁到了美丽的海滨。
临走的时候,我把房间刷成了天蓝色。一辈子,晨木都不可能给我一个这样蔚蓝的家了。
我没有同他告别,因为无所谓再相聚。
今天我又鬼使神差地回到这里。晨木早就搬走了,这里看起来像一片废墟,我甚至可以相信绿色高草里隐埋着坟墓。我把自己关在房子里,想念墨墨,也想念晨木。
下了三天的雨。我不能遗忘那张启事——王子没有忘记他的灰姑娘,他用一张照片代替水晶鞋在寻找她。我忍不住又去看那张可爱的照片和晨木留下的只言片语。雨水洗白了照片,整张启事缺了一半。但我还是看到至关重要的一行字:小公主,我找到了墨墨的孩子们,我一直养着它们。
那一刻我想可能雨停了,出彩虹了。是的,晨木还是有爱的,爱我,也爱墨墨。也许我永远都不会原谅他,但眼下我想见见他和墨墨的孩子。我在启事上寻找晨木的地址,只有赫然的地址两字,后面的内容都被雨水打落,不知漂去何方了。
天意弄人。
我伫立在疯长的野草中间,幻听中的猫又开始了不朽的眠歌。晨木,我们还会相逢吗?
(仅以此文祭奠我死去的爱情)——张悦然
中文名: 亚历克斯·帕蒂弗/亚历克斯·佩蒂弗/阿历克斯·派迪弗/阿历斯·彼迪弗
外文名: Alex Pettyfer
别名: Alex
国籍: 英国
出生地: Hertford Stevenage
出生日期: 1990年4月10日
职业: 演员,模特儿
代表作品: 风暴突击者、野孩子、野兽男孩、折磨、关键第四号
全名: Alex Richard Pettyfer
身高: 180cm
目前身高180厘米,天生的棕色头发,所以金发是染的.褐色眼珠。母亲Lee Ireland是出生在美国的英国人,电视节目主持人兼模特,生父Richard Pettyfer英国电视兼舞台剧演员,会说意大利语(注意是小弟弟的父亲)有一半澳洲血统,同母异父的弟弟James Ireland是英国未来的网球新星!目前在Shiplake学院读书。可怜的孩子,自小就有肾病,哮喘病,轻微的难语症 看他若不经风的样子,然貌似有点体弱多病的感觉,但Alex弟弟还是很热爱运动的,比如曲棍球,滑雪,橄榄球,网球,游泳,板球等,还参加过赛车比赛。他在学校还是板球和划艇队的成员。艺术,体育和戏剧课程都是A。而数学和历史学得很烂, 他喜欢看恐怖电影,有女友,橙色,想和乔治卢卡斯,斯皮尔伯格或神经汤一起工作,偶像是Al Pacino和Paris Hilton 他7岁就为一些童装品牌当模特,拍过很多广告。为了当演员,曾在美国戏剧艺术学院(Academy for Dramatic Arts)学*了6个星期,后来在05年主演了电影《Tom Brown's School Days》有了名气后,Alex Pettyfer在05年主演他的第一部大银幕作品《Stormbreaker》。 经历 母亲是一位来自美国的模特和电视主持人,生父是英国电视兼舞台剧演员Richard Pettyfer,继父则从事房地产方面的工作,此外同母异父的弟弟James Ireland还是目前最被看好的少年网球球手之一。帕蒂弗曾就读于英国著名的寄宿学校Millfield School,还在校园版的《查理和巧克力工厂》里出演过Willy Wonka一角。帕蒂弗的模特事业从七岁开始,陆续当过GAP, Ralph Lauren, Polo等品牌的儿童代言人。几年的模特生涯之后,帕蒂弗自然而然地对表演产生了兴趣。为了当演员,他曾在美国戏剧艺术学院(Academy for Dramatic Arts)学*了6个星期,最先他在关于赛车手小时候的影片《Tom Brown's Schooldays》中出演 了标题角色,这是一部根据漫画书改编而成的电视电影,没想到就此打动了著名儿童小说《风暴突击者》系列的作者Anthony Horowitz,决定帕蒂弗就是在即将制作的电影版《风暴突击者》中扮演这位少年007Alex Rider的最佳人选。帕蒂弗选择接下了这部影片,而不是同期向他伸出橄榄枝的魔幻大片《龙骑士》,原因只在于后者必须远赴匈牙利的布达佩斯进行拍摄,而帕蒂弗本人非常害怕飞机旅行。《风暴突击者》让亚历克斯·帕蒂弗成为了目前英国最热门的少年偶像,但是他不可能像哈里波特系列演员那样继续出演续集,因为这部作品的故事都是发生在间隔很短的时间里,导演们必须接着去寻找其他的十四岁男孩来出演;制片人们则表示帕蒂弗的前面有着更美好的未来,尽管不会再是Alex Rider。他在2008年的影片《野孩子》中饰演了英俊的英国小绅士、校长的儿子Freddie,俊朗的外形和精湛的演技更是让众多少女为之倾倒。
女子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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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旧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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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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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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蒂姆•沃克(Tim Walker) ,1970年出生于英国吉尔福德镇 (Guildford),毕业于Exeter Art College艺术学院。在康迪纳仕集团 (Conde Nast) 实*期间启发了Tim Walker对摄影的兴趣,也曾担任过Richard Avedon的助理。Tim Walker得到英国独立青年摄影师第三名后,其摄影生涯正式起飞。Tim Walker 25岁时就为《VOGUE》拍摄了第一组作品。他的作品可见于《Vogue》、《W》、《Harper’s Bazaar》等一线时尚杂志,以及Comme des Garcons、Yohji Yamamoto、Barneys、Gap、Kate Spade等大品牌的时装广告。
Tim Walker 所拍摄的时装大片创造力非凡,以光影流动的摄影风格著称,喜欢大手笔的制作,对细节和光感都追求完美无缺,惯用空间变化和不同场景穿插的手法来凸显主题。他的每幅作品都经过精心的构思安排,从小细节到大道具,他像一个魔术师,在展示服装与模特儿美的同时,也把一个童话世界呈现在了我们眼前。他的世界是这样的:到处是明亮、温暖、古典、童真、魔幻的气息,故事常常发生在花园、桃树、古城堡、原野、溪流边,以及展览室里,道具有玩偶、五彩的猫、白马和紫色的马、五颜六色的气球、花瓣、流星雨,以及一切繁复而华丽的小配饰——那些部分来自我们的梦境,部分来自祖母在我们小时候讲述的神话。
听起来像是爱丽丝梦游仙境的场景吗?是的。Tim Walker苦心经营的影像世界,是一个现代都市里被遗忘了美好的童话,是一种让时尚重归常态与无忧无虑的努力。这些童话和魔幻元素太老套?童话书籍、哈利波特、魔戒在我们不听祖母讲故事的时代照样大卖。手法唯美的Tim绝对不是时尚界天真善良的好好先生——好好先生意味着乏味和创造力的匮乏,而他的世界里充满了让人惊叹的想像力,以及光影流动、空间更迭的无上美感。Tim让我们重新认识时尚的本质:美与善,是时尚永恒的内涵。
“我知道我所创造出的世界并不是真实的。然而以此让人逃避现实抑或得到安慰娱乐,这都是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我对待事物的感觉很天真,这是我观看世界的方式。”
总有一些图片适合一个人的午后安静静的看。总有一些图片能温暖你颓废的思绪。 治愈系,就像是午后的时光一般恬淡,碧蓝的大海,明亮的橙色调,描绘着酸酸甜甜的青春…
一个人总要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风景,听陌生的歌,然后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你会发现,原本费尽心机想要忘记的事情真的就这么忘记了。
半透明的冬夜里,宁静淹没了过去与未来,那么空灵而沉重的,如同小鸟跳动着的心脏,婴儿印下的足迹,我们无处安放的青春。
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意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痛恨一个人四年比喜欢一个人四年更加厉害。喜欢只是一种惯性,痛恨却需要不断地鞭策自己才行。
那一天我二十一岁,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爱,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后来我才知道,生活就是个缓慢受锤的过程,人一天天老下去,奢望也一天天消逝,最后变得像挨了锤的牛一样。可是我过二十一岁生日时没有预见到这一点。我觉得自己会永远生猛下去,什么也锤不了我。
总有一天,会有一个人,看你写过的所有微博,读你写下的所有日志,看你从小到大的所有照片,甚至去别的地方寻找关于你的信息,试着听你听的歌,走你走过的地方,看你喜欢看的书,品尝你总是大呼好吃的东西,因为Ta想弥补上,你的青春里——Ta迟到的时光。
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如果这个世界上,但凡有一个男人,绝对不会背叛你,不会离你而去,想和你一直在一起,无论你遇到什么困难,都会不顾艰辛,立刻来到你身边的,那么这个人,也一定是你的爸爸,不是别人。
在乎我的人 我会加倍在乎
我只会对值得我付出的人付出 不管是友情还是爱情
只要你不离不弃 哪怕一辈子我也愿意奉陪到底 友情也好 爱情也罢
谁动了整个夏季的蝉鸣,谁渲染了一个秋天的凋零,下一次天亮,谁来给我春暖花开的心情。
最终你还是默默的走出了我的世界,我有多么的不舍与无奈。我以为只要是两个相爱的人,无论贫穷与困难,无论距离与时间,只要相爱,只要信任,只要依赖。就一定会坚信的走在一起。也许是我太天真,太单纯,太简单。我们没有在一起。就连小小的告别都没有。相互不联系,也许已经说明了一切。谢谢你,给过我的那些快乐,逗我开心,耐心的安慰,任我欺负,也许不会再有人那样对我了。
青春里的友情,是相互陪伴、携手并进的。因为好朋友的存在,青春的路上不再孤单寂寞。困难时的帮助,失意时的陪伴,快乐时的分享,都会给我们向上的力量。人的一生中会遇到很多朋友,而青春里陪你成长、共同进步的那个人,或许就是一生都不用设防。
我需要真实的梦想,所以不为难自己,不为难生活。
我需要真实的情感,所以不把情感买卖,不把情感任意的种在某个地方。
我需要真实的时光,所以不去刻意地欺骗自己,不去容忍自己一直犯错。
我需要真实的自己,所以努力而向上地生活,不迷失不放纵。
最*对真实这个词忽然有了很多理解,但所有的真实的都是最清新,最纯净的。
每一个有梦想的人,都将拥有幸福的爱情,因为他们才有守护爱情的力量。
每一个有梦想的人,青春对他们来说是灿烂的,时光对他们来说永远就像青春一样。
每一个有梦想的人,才能够赋予时光,赋予过去和未来意义的人。
每一个有梦想的人,才可能到达幸福的彼岸,才可能拥有生活的精彩。
每一个有梦想的人,都是精灵,因为他们都带着希望,而总有一天他们都将绽放出绚丽的光芒。
与一个女子聊天,她长发素面,穿简单的裙子,谈话做手势的时候,手指上那枚戒指却一直晃人眼。那是一枚外形简单的戒指,深红色宝石,白银托底。我赞叹说,这个戒指实在是非常漂亮。女孩子微笑,说,这个是家传的戒指,母亲赠送的。她把戒指脱下来给我看,放在手上,一眼看过去就是好东西,有种被时间和情感洗刷之后的温润古朴。这枚戒指让她整个人都显得很尊贵。就是那样的感觉。
一个女子逐渐年长之后,应该拥有一些首饰。比较适合的是一些传统质地的首饰,显得雍容大方,以后即使赠予别人,也底气十足。女人在一定时候就该有这样的底气,有好质料的衣服,两三样高贵的珠宝,以及自立沉着的内心。逐渐改掉属于少女的一些特征:爱撒娇,对男人抱有幻想,穿廉价而花哨的衣服,戴假首饰。
我的第一只软玉镯子是初恋时期的生日礼物,没有缘故地碎裂,恋爱也便告终。在寺庙里也买过两只镯子,碰在一起,碎了一只。自己在云南买过两只有一只是月白清淡,买来后刚戴在手腕上,突然就碎了。所以,玉石是非常诡异的,它天生有暴烈的心绪,神秘莫测。翡翠是要等长大之后才能戴的玉石。玉石的温润暴烈不属于少女,它需要一个人有些资历才能与之接*,才有映衬。
香港的Jackie来与我签电影合同,我去她住的酒店,她送我串着金色小铜铃的项链,红色丝线上浸润着汗渍,是她去尼泊尔旅行时买下的,已经戴过一段时间。因为它是旧的东西,沾染着别人的历史,这使我欢喜。我常在穿白色棉衬衫的时候佩戴它。
一枚母亲赠送的戒指,是20世纪70年代的款式。那时流行嵌宝戒,现在已很少有人佩戴。旧式戒指,深红色椭圆形宝石,黄金托底的颜色已经变得暗沉,样式大方。不像现在的戒指喜欢抛光,光泽张扬,样子生硬。它曾经是年轻的母亲戴过的,只觉得喜气安稳。女儿若能得到母亲的珠宝,是多么幸运的事。
我觉得流行的钻石和铂金缺少一种气质。新式首饰的款式也没有以前的端庄。
在大理,看到一个当地少数民族妇人手上戴着厚实的银镯,款式朴素,雕刻古老的如意纹。我从她手里买下来后,看到背面刻有她的名字。我重新打磨,替换掉那名字,一直戴在手上,已经过了数年。别人时常问起这略显诡异的好看的镯子来自何处。
女人需要受到男子的宠爱,这是天性。但若无人赠予珍贵的首饰,自己也应购买几件。所谓能够压箱底的东西,是一份随年岁日益沉淀的自信和沉着。
植物女子
在咖啡馆里邂逅一个女子。衣着暗色无华,穿一双红色球鞋,黑色高领毛衣,灰黑色的棉围巾。脸很瘦,轮廓洁净,几乎没有一丝丝化妆的痕迹,初看略有些憔悴,仔细看后却有一种秀丽之美。眉毛黑而有力,眼神温和,头发扎在脑后,露出额头。令人难忘的是她的笑容,眼睛笑得弯弯,如此温暖。她丝毫不吝啬自己美好的笑容,以至这笑容就如阳光一样,照在初会的陌生人的脸上,令人愕然。
美好女子的定义是,她若走进人群之中,如同遗世独立,突兀的存在会让他人立时感觉空气变化。而普通人一走进人群,如同水滴汇入海洋,不见痕迹。这定义不免偏执,却很分明,并且和五官无关。
植物一样的人是好看的。他们经历独特,但所言所行,丝毫没有浮夸。待人真诚实在,有一种粗率的优雅。他们的人生观是开阔而坚定的,自成体系,与世间也无太多瓜葛。
少女像墙头蔷薇一样绚烂天真,是人间的春色。成熟之后的女子,就当接*树的笃定静默。她们的存在,是对活色生香世间的恩惠。她们稀少而珍贵。
瓦伦蒂诺的生*,便是一部时尚艺术史,一部树立"Made in Italy"的战略意识的商业改革史,体现了他的设计室从最原始的工作室发展到今天的时尚王国神奇般的历史进程。
创始人Valentino garavani瓦伦蒂诺.加拉瓦尼1932年出生于意大利伦巴第,早在上高中时,就已表现出一种超前的艺术气质,他选择了时装设计和法语课程,以便为自己将来移居时装与文化之都----巴黎作准备。17岁时便去了巴黎,就读于巴黎服装工会学校(ecole de la chambre syndicale de la couture parisienne),一所法国传统高级服装定制学校。之后在Jean Dessès与Guy Laroche共事中磨练了自己的鉴赏力和与生俱来的才华,60年代初,他回到罗马,创立了第一家工作室,1960年在罗马成立了瓦伦蒂诺公司,1962年在皮济广场上发表了令人难忘的发声之作,1965年便被《Women’s Wear Daily》誉为“罗马最富明星色彩的设计师”,1967年又荣获“时尚界的奥斯卡奖”——Neiman Marcus Award。
1968年-1973年瓦伦蒂诺公司被肯通(kenton)公司接管,1973年瓦伦蒂诺重新购回了公司。瓦伦蒂诺曾获奈门·马科斯奖、意美基金会奖。富丽华贵、美艳灼人是瓦伦蒂诺品牌的特色。瓦伦蒂诺喜欢用最纯的颜色,其中鲜艳的红色可以说是他的标准色。精瓦伦蒂做工十分考究,从整体到每一个小细节都做得尽善尽美。瓦伦蒂诺是豪华、奢侈的生活方式的象征,极受追求十全十美的名流所忠爱。
瓦伦蒂诺在法国的Jean Dess 和Guy Laroche的时装设计室干了几年学徒,这就是他的大学。60年代初期,回到罗马自立门户,开设了自己的工作室。来罗马拍影片的那些好莱坞明星发现了瓦伦蒂诺,使他迅速声名远扬。
1962年,瓦伦蒂诺开始登上国际舞台。在意大利的时尚之都------佛罗伦萨的Pitti宫殿举办的首场时装发布会异常受欢迎,年轻的设计师被纷纷飞来的外国购买者的订单和新闻媒体热情洋溢的评价包围了。到1965年,瓦伦蒂诺已成为意大利时尚潮流的领导者。1967年,在得克萨斯州的达拉斯,荣获Neiman Marcus奖--时装界的奥斯卡奖。不过正式成为世界顶尖级时装设计师,是在1969年推出“白色系列”之后,同时也推出了V logo纽扣、口袋和饰物品牌系列。瓦伦蒂诺设计的时装同时上《时代》(TIME)和《生活》(LIFE)杂志封面,在他的客户和朋友中享有声誉,包括象肯尼迪夫人、玛克丽塔公主、伊丽莎白.泰勒、Aga Khan女王这样的世界名流。
60年代末,瓦伦蒂诺遇到学建筑学的杰卡罗.吉米迪(Giancarlo giammetti)(后辍学成为他的商业伙伴)。吉米迪的企业管理才能,使瓦伦蒂诺的工作室迅速发展,遍及世界,获得巨大成功。
到1972年,瓦伦蒂诺已推出他的女装成衣系列和男装成衣系列,并在罗马和米兰开设了专卖店。瓦伦蒂诺是第一个开创,在国际市场给他的产品和商业授名的意大利设计师。也是世界上第一个与最著名的摄影师合作拍摄广告的时装设计师。
1978年,瓦伦蒂诺在巴黎推出香水系列。
80年代,瓦伦蒂诺在美国和日本开设了瓦伦蒂诺专卖连锁店,并建立分支机构。
1982年,纽约市的大都会艺术博物馆,首次为举办瓦伦蒂诺的个人时装展而开放。
1984年,瓦伦蒂诺庆祝设计室成立25周年纪念,意大利工业部授予其特殊荣誉,并获得意大利总统在意大利皇宫的亲自接见。同年,被指定为参加洛杉矶奥运会的意大利运动员设计服装。
1985年,瓦伦蒂诺推出"梦幻画室"展,包括为Scala戏剧院著名的歌剧演员设计的服装。该展室设在米兰的Sforzesco城堡,意大利**出*其开幕仪式。
1986年,意大利总统授予其意大利官方最高荣誉奖------“Cavaliere di gran Croce”.
***年,在其罗马时装设计室附*举办"Accademia Valentino"艺术展。
1990年,在朋友伊丽莎白.泰勒的鼓励下,瓦伦蒂诺.加里亚诺与杰卡罗.吉米迪创建"L.I.F.E."基金会,将"Accademia Valentino"的活动收入用于救助艾滋病患者。
1991年,为庆祝设计室成立30周年,瓦伦蒂诺在罗马举办了两个惊人的公开展,表征瓦伦蒂诺的创作已被官方确认为意大利的艺术财富。一个是罗马**以他的名义组织的瓦伦蒂诺艺术展,在罗马首都博物馆展出,展品包括在他的工作过程中,由世界著名的摄影师和艺术家摄影或绘制的最初的草图、摄影和绘图等代表作。一个是由瓦伦蒂诺自己组织的"瓦伦蒂诺:三十年回顾展",作品是300多件具创作意义的服装,反映了瓦伦蒂诺的基本设计风格和主要来自艺术、自然、民族和动物主题的创作灵感。他的象征色是白色和红色,分别象征梦幻与生命,特别是著名的瓦伦蒂诺红。有人评价,展示会就象一幅形象生动的壁画---展现了意大利时装及其企业发展的历史进程。签于其艺术价值和引起的强烈反响,1992年被邀请到纽约进行展览,不到两星期的"瓦伦蒂诺:三十年回顾展",竟吸引观众达7万人次。瓦伦蒂诺将这次展览的门票收入及拍卖所得全部捐赠给纽约医院,用于建立艾滋病治疗中心新的分支机构。
心美一切皆美,情深万象皆深。
许多事情越想努力做好效果就越糟,比如爱情、入睡和举止自然。
不要奢求他人的理解和宽慰,生活如此艰难,人心那么惶恐,哪有那么多的设身处地和感同身受。
朋友是两面性的,有的可以给你温暖有的只会让你寒心,即使被朋友伤过,你也应该庆幸,在这种没钱没势没利没权的年纪,大家能走到一起,也不真是图什么。感觉对了就黏得紧厌烦了走很远,怪不了谁,人都是为自己活的,对离开的人就不要去挽留,看好身边的人,让他们真正懂你的好,互相离不开那才是真朋友。
爱,不是寻找一个完美的人,而是学会用完美的眼光,欣赏那个并不完美的人。
其实,有些门是掩着的,你要走*推推;有些门是关上了,其实没有上锁,你要走*看看;有些门看似锁上了,其实锁一拉就开;有些门确实锁得很紧,但门的旁边还有门……不要远远观望,就做出臆断;不要还没行动,就告诉自己不行。
成功是件困难的事儿,这谁都懂,但也别太绷着,你得有自己的生活,有喜欢的人就去追,哪怕到头来是一场错过。有想要的梦就去做,哪怕最后一场空。失败没什么,谁都有被嫌弃的时候,可命运就是这样一个积累的过程。有一天你突然美梦成真,你以为是撞了大运,其实不是,那是一份迟到的礼物。
喝酒不要超过六分醉,吃饭不要超过七分饱,爱人不要超过八分情。但大多数人经常都是喝醉、吃撑、再爱成傻逼,结局是吐一身、长一堆肉、被抛弃!
心是一棵树,爱与希望的根须扎在土里,智慧与情感的枝叶招展在蓝天下。无论是岁月的风雨扑面而来,还是滚滚尘埃遮蔽了翠叶青枝,它总是静默地矗立在那里等待,并接受一切来临,既不倨傲,也不卑微。
根本没有那条“更好的路”,只有一条路,就是你选择的那条路。关键是,你要勇敢地走上去,而且要坚持走下去。
这一生,总有一些说不出的秘密,留不住的时间,挽不回的遗憾,触不到的梦想,忘不了的爱。蓦然回首,才发现人活着是一种心情。-穷也好,富也好,得也好,失也好。一切都是过眼云烟。想想,不管昨天、今天、明天,能豁然开朗就是美好的一天。不管亲情、友情、爱情,能永远珍惜就是好心情。
与其担心未来,不如现在好好努力。人生往往是怕什么来什么,当你看淡得失、无谓成败的时候,反倒顺风顺水、遇难成祥。人生最宝贵的,就是有一颗*常心,远离混浊,*静如水,不为世间五色所惑,不被人生百味所迷。
人生的一大挑战那就是去埋葬真实的自己并渴望着自己能成为其他的人。不要为别人怎么看你而烦恼。别人的看法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怎么看待你自己。
宁愿做过了后悔,也不要错过了后悔。生活中的历练,让我们理解了责任,理解了这个社会能给我们的所有尊重,于艰难中,懂得了承受,懂得了坚定,慢慢的丰满我们自己。人生,就没有,永远的悲伤;也没有,永远的欢欣。
不喜欢做决定,小事情随便怎么样都行,没所谓。如果你是天秤可以信赖的人,他们会问你的意见。你需要做的只是分析,决定天秤会自己来做。孤单是你想约朋友逛街,结果发现朋友已经约了别的朋友,于是他对你说抱歉;孤单是你再也不会为一个人的生日而费尽心机地去挑礼物。
你所有的痛苦与困顿,都是自己一个人的事情,你的生死,不关任何人的事,你的伤口在流血,别人却在为晚上吃什么发愁,这世上没有感同身受,所有的开导都是纸上谈兵,所有的安慰都是隔靴搔痒,所有的陪伴都是徒劳无用。
一个人的觉悟,不是对所有世事的无所谓,而是对无能为力之事的坦然接受。一个人的成功,不是追求别人眼中的最好,而是把自己能做的事情做得最好。没人陪的时候,到一个没人的地方走走,与空旷对话,与自然交流,是自己的心伤,就要学会在沉默中疗养。
每一天都是一个新的开始。人生路漫长,有些路只有坚持走下去,时间会让一颗灵魂,变得越来越动人。做人应像向日葵一样,即使果实累累,仍是低下头默默不语。因为,即使你不言语,阳光也自会明白你的丰硕,风雨也自会知道你的优秀。
人出生时,是一块质朴的石块,有棱有角,生气勃勃。但是,在生活无情的打磨中,人慢慢被磨去棱角,变得圆滑而世故。人生如梦,得失从容。让我们真正感到疲惫的不是那些外在的得与失,却是我们自己那颗患得患失的心。
我们都是赤裸裸地来到这个世界,不需要等到生活完美无暇,才懂得享受生命中最美好的。生活的过程中,总有不幸,也总有伤心,就像日落、花衰,有些事,你越是在乎,痛的就越厉害,放开了,看淡了,慢慢就淡化了。
人生是一盘棋,子已落定就不能反悔。一个人的行为,决定一个人的心态。一个人的言语举止,决定一个人的修养。一个人的素质,决定一个人的品味。一个人的行动,决定一个人的未来。
人生没有假设,当下即是全部。舍取是一种态度,简单是一种心境。生活,没有什么大道理可言,过日子,就是一种心情, 用好的心情去生活,累也不说累,苦也不言苦。 幸福,或许正是体现在这“不说累”和“不言苦”当中。
帆布鞋以其轻便,耐穿,价格低廉而广受世界各地人们的欢迎,无论是出游或做运动,都会是最佳的选择之一。穿一双活泼、俏皮、色彩艳丽的帆布休闲鞋,轻松地行走在五谷飘香、枫叶渐红的大自然环抱里,那是十分美妙的享受。 帆布鞋成为潮流的宠儿,制造商们也把帆布鞋玩出了更多的花样。复古、运动、华丽、重金属、摇滚、马毛、皮革、牛仔,不管生出怎样的变化,穿帆布鞋的百无禁忌让它成为潮流人士的必备单品。帆布鞋搭牛仔裤是恒久不变的真理,搭铅笔裤也完全没有问题,就连西装也搭得,那是雅痞最爱的范儿。
回家的路上,她在想,这新买了鞋,脚是有得美了,可自己也再没有理由任由家里的鞋柜继续乱下去了,得好好收拾收拾了。鞋子合着一大堆东西一起费力地运回了家里,放到门厅的鞋柜附*。蹲下身来,唉,这鞋咋这么多啊,要知道,加上最小的那双15号的脚,也不过才3双脚嘛,却有十几倍之多的鞋子在那里挤挤的,放不进柜里去的只得横竖沉在地垫上,喝着开关门的风儿,接着看不见的尘埃。
拉开柜门,把这些老鞋子一双双掏出来,重新计划着怎样分门别类的摆放才算合理。抓到最后一件的时候,那是个报纸包裹的扁扁形状的东西。解开绳打开包,映入眼帘的是一抹淡淡的粉,已经不那么白的底子,几丝纤细的绊带上还结着一个小巧的蝴蝶结儿,*添了几分生动。不经意的注意到一只的带子上面还有一条不显眼的缝合处,哦,她蓦地想起了关于这双鞋的一些故事。
还是当初恋爱的时候,不甚爱学*的他,却偏偏出人意料地拿到了奖学金。这一年的奖学金发得有些迟,到手的时候已经是夏季,这个时候,他们已经相遇了10个月。
因为有了牵挂,他在心里总想着她,拿到钱的时候,他第一个去找她,钱虽少,却丝毫不影响喜悦的程度。她也高兴地笑了起来,像个孩子。
他想着自己该怎么处理这些钱呢?毕竟已经不是以往天马行空的时代了,因为有她在。他总想为她做些什么,而无论做什么,他都是愿意的。想来想去,他决定送给她一件礼物。因为,他看到她经常*惯穿着便于打球用的白布鞋,他想让她有一个真正女孩子的样子。主意打定,他握着钱,像握住一杯温热的水,暖意的在手上漾了开来。这样的感觉,总是美好的。
在琳琅的鞋子世界里,他给她选中了那个粉白相间的调子。在他眼里,她就应该是这个样子的,纯纯的,惹人怜爱的。他捧着那双在当时已算脱俗的鞋子,在晚上见面的时候,送给了她。看着这鞋子,她仿佛看到了他那一颗心,简单、透明,而又热烈、体贴,她感动了,流泪了。尽管,她觉得这鞋子对于自己似乎是太新派了些,自己是属于传统那类的,她不太清楚自己到底有没有勇气把它穿到人前去。她也不知道,这鞋子,除了花去了奖学金,也用去了家境并不富裕的他的生活费。
她很开心。她穿上它,不大不小,正合适。她想,怎么就这么适合我呢,他真了解我。可是如果它的颜色再深些,它的带子再粗些,如果……
这么想着,他已经登上了车,载上她,在街市里漫无目的地穿行起来。他骑得并不快,他们不时地说着话,笑着,她趴在他背上,任由那上面传来的咚咚的心跳声敲打自己的耳鼓,她闭上眼睛,闻着他的烟草味儿……这时,对面一辆车飞速驶过,他猛的一个转弯,车、他、她连同脚上的鞋子一起倒在了地上。
她**了起来,车子突出的部位划伤了她的脚。原来浅浅的、粉粉的、白白的,这时又添了鲜鲜的、红红的颜色。而且,有一只的绊带断了,蝴蝶结儿也散了开来,原来的美不复存在了。她哭了起来,他手足无措,不停地安慰她,给她擦去脚上涌出的血,而她,因为他的体贴,也因为那个神圣的礼物就这么轻易得被破坏了。虽然,这伤口并不是那么的痛。
好在,伤得不是很重,一会儿,血就止住了。他把她扶上了车,推着她回到了宿舍,临走时,带走了这双鞋。
再见到他的时候,她发现他手里多了一个包裹。打开来看,那个断掉的地方已经被小心地缝合了,血迹也无影无踪了,蝴蝶结儿也已经重新扎好,还是那么生动的落在那里。哦,还是那双漂亮的鞋子,那个断裂带如果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来。
他好细心哪。她握住了他的手,他疼得缩了一下,她才发现,他食指上缠着的胶布。原来,他是亲自动手把它缝合了,而在这之前,他连针都没有动过……
从那以后,原来不大想穿它的她,每天都把它穿在脚上,尽管那缝合的地方有时会轻轻地磨擦着她的皮肤,在提醒着她,在它身上都曾经发生了些什么,而每每这时,她就会记起他手上缠着的胶布。她已经不在乎别人羡慕乃至嫉妒的眼光了,让传统见鬼去吧,她对自己说。
伤很快就好了,而这鞋子,因为那些曾经发生的事显得更加得珍贵。每天穿罢这双鞋,她都会小心得用洁白的帕子擦去浮在它身上的灰尘,显露出素淡的本色,和不去注意不会发现的已经缝补好的断裂处。
到后来,这双鞋,她有些不大舍得穿了,穿的时候也就越来越少,慢慢的,她用布把它包了起来,外边再包上报纸,藏在自己的箱子里,跟那些日记放在了一起。
再后来,毕业了,它随着她许多的东西一起回了家。他也毕业了,他们有了自己的家。而几次搬家之后,这双鞋却如一地跟定了她,在角落里默默地看着生命轮回,关注着他们之间发生的更多的故事。
几年的时光流水一样远去了,记忆中熟悉而深刻的东西都已经变得陌生,变得模糊。最初的激情过后,生活开始*淡了起来,到后来,变得如白开水一般的无滋无味的时候,各自存在的,尽管是早已心知肚明的缺点陡然被放大了许多倍。她和他开始有了争吵,也有了争吵之后的弥合与反思。
他们穿过无数双鞋子,有的穿上去很舒适,有的挤了脚,甚至把脚磨出了血泡。慢慢的,他们知道了怎样调整自己,努力地去让这鞋子适应自己,也让自己适应鞋子。婚姻教会了他们很多,但最重要的则是理解、懂得与珍惜。所以,每次哭过、悔过、恨过之后,他们的爱便又深了一层。
她今天要来清理这些为自己付出过的鞋子了。抚着这些熟悉的面料,感受着那些熟悉的感觉,想着穿着它们的时候,都发生了一些什么,她竟有几分不舍,这也许就是她只买鞋不扔鞋的原因吧。
夏天来的很仓促, 往往总在春天还未绽放的时刻,
常常忘记关于春天的故事,
只是偶尔在一个转身,
初夏总是在脑海中辗转徘徊。
有很热的天,有很腻的甜筒,
还有一段不知甜酸的爱情,
所谓爱情呢,只盼望好好体谅关心彼此。
而跟他的相识也是停留在那五彩斑斓的帆布鞋上,
跟春天的感觉很像,
帆布鞋,以前总觉得很丑,不知名的丑。
而现在,呵呵,见一双爱一双。
有时在想,我是爱上了帆布鞋,
还是爱上了他爱的那种感觉。
L FILE No.15
小畑健 / 大场つぐみ / 蜷川 実花 / 2008-01-25 / 集英社 / JPY 28.35 / 単行本(ソフトカバー)
演员松山研一(22)作为大安全打电影「DEATH NOTE」扮演了的侦探「L」发售写真集的。按照摄影师蜷川实花(35)的热烈的love call实现。spin off作品「L change the WorLd」(监督中田秀夫,08年2月9日公开)的公开合起被发售。
与松山红演员的使之朋友做了的"最成功的角色"L,用"ninamika"的爱称被知道的受欢迎摄影师组合了首次tag。
L,是在06年被公开之前后编共计敲打起来了演出收入80亿日元的「DEATH NOTE」里(上)登场的天才名侦探。与藤原龙也(25)演了的主人公·夜晚神月分享受欢迎,08年要了主人公的spin off作品「L change the WorLd」被公开L。
此次,L的追随者这个蜷川,把love call移到执事的watari(藤村俊二)实现了。从8月到9月在涩谷中心街和浅草·花园等摄影了的蜷川先生「能请让我拍摄此次一直是爱好者的L。可以搞着这个工作!看起来满足因为只有出神地是吧照片,无论如何请看」。由于不是松山,彻底拍摄L的日常放下这样的破例的设定,成为为电影「L…」的谜迫*的内容。
L(松山)「我非常讨厌告诉别人自己的事。可是,因为通过watari非常好几年蜷川先生对我做着love call。那么又」评语。一方,系结了2人的watari(藤村)「L每天每天,凝视着蜷川拍摄了的写真集。注视的事情,自己管理着装饰的事情,保存用的3册说着。吃吃吃」。
[2007年10月24日纸面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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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24
电影和原作喜剧也神秘的"L"的日常,终于明显!
摄影师,蜷川实花拍摄批发"L"的visual照片书发售决定!!
是也含不仅仅是电影『死亡笔记』,原作喜剧「DEATH NOTE」最被谜包的存在的"L"的谜,终于明显!
耀眼地取得许多的奖,以流行杂志和广告,CD茄克,展览会等广泛地活跃的摄影师,去年用电影『SAKURAN』监督初次亮相也完成了的那个蜷川实花先生,拍摄"L"放下了的visual·照片书的发售决定了。
这个采用着不是单纯的写真集,watari残留了的文件这个形式。那个中,L的日常和谜等,电影也没被描绘的"L",根据美丽的visual解将成为被说出的内容。
说不是拍摄"L"放下,演L的松山健一的写真集也划时代的。摄影,8月31日,9月4日,5日涩谷,浅草·花园(HANA YASHIKI),木更津,东京都内艺术家工作室被进行了。以又与照片visual声部完全不同的形式,描绘"L的日常"的规划也被加进,那个设定成为由于漫画原作的大场斑鸫先生·小畑健先生的东西。
『L change the WorLd』的制片人,「"L"的谜,不仅仅是电影,这个visual照片书,更加今后被发表的与从小说版(※电影原案参加的电影剧作家由于另外的小说家的东西。变成只有与电影有差异的小说才有的故事的)3个项目复合,那个秘密消除被说出。发言特别,想此次的visual照片书好象到现在为止的电影也没给以,某意义可爱的L的*素的面孔露出能看见」。
小说的发表形态未定,不过,这个visual照片书电影公开合起的发售被计划。
乐趣!!
能请让我拍摄
<摄影师·蜷川实花评语>
此次一直是爱好者的L。
对于从watari领受了摄影OK的回答的时候非常高兴。
可以搞着这个工作!
因为只有出神地是吧照片,无论如何请看。
<L评语>
初次见面,我是L。
我非常讨厌告诉别人自己的事。
可是,因为通过watari好几年蜷川先生对我做着love call,watari非常说「还可以稍微配合」。真的讨厌没有办法,不过,
因为watari粘准许了。 不太很好地有发生,不过,稍微是明白我的事吧。
那么又。
<watari评语>
初次见面我是watari。
L每天每天,凝视着蜷川先生拍摄了的写真集。
注视的事情,自己管理着装饰的事情,保存用的3册。*素我是托付只有,只这个写真集自己管理着。
我也领受了1册,不过,有L的种种的表情,取也能享乐哟。吃吃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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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介绍
L——松山研一(饰) 姓名:(本名)松山研一(又名)松山健一
(松山本来的名字写作松山研一,台湾翻译是松山健一但其实是松山研一,因为出道前经高人指点说研一的笔画不好所以改成片假名,香港用的松山研一。其本人曾就此要求过正名,详情请看松山研一词条。)
英文:Matsuyama Kenichi
星座:双鱼座
生日:1985年3月5日
出生地:日本青森县
血型:B型
身高:1.80 米
体重:60kg
擅长:撑竿跳(中学时东北大会第4名),轮椅篮球
兴趣:制作服饰,电视游戏,漫画
喜欢的食物:布丁 讨厌的食物:肝脏,小沙丁鱼(肝脏类),辣的东西
喜欢的名言:需求是发明之母
喜欢的女性类型:会照顾人的女性,不撒谎(达到完美好像更好),不到忍无可忍不生气的人
讨厌的女性类型:没来理由对谁都笑的女人
觉得做男人真好的时候:不化妆也可以
喜欢的电影:马特·迪龙主演的《Drugstore Cowboy》
喜欢的演员:加里·奥德曼
喜欢的东西:剧本,电影
讨厌的食物:甜食(在饰演L的时候,却吃了许多甜食)
动漫《死亡笔记》中的人物
基本资料
代号:L 世界第一“萌”侦探
身份:世界第一名侦探 ICPO最后的王牌
CV:山口胜*(日)、黄启昌(粤,TVB)、郭立文(粤,DVD)
真名:L.Lawliet(只在电影版中出现)
日语假名:エル 罗马拼音:eru
本名:艾尔.罗莱特 (L.Lawliet)
日语假名:エル=ローライト
罗马拼音:erurouraito
假名:龙崎
其他身份:侦探艾拉路特.哥伊路、多奴(世界第二侦探和第三侦探)
日语假名: りゅうざき
罗马拼音:Ryuuzaki
假名:流河旱树
日语假名:りゅうが ひでき
L漫画版人物形象(13张)
罗马拼音:Ryuuga Hideki 生年月日:漫画版1979年10月31日;动画版1982年10月31日
命日(忌日):漫画版2004年11月05日;动画版2007年11月05日
身高:179cm(推定)
体重:50kg (推定)
血型:不明
喜欢的东西:各种甜品
讨厌的东西:袜子
生日花:波斯菊(Perennial Coreopsis)
花语:纯真并永远快乐着
波斯菊即使被栽种在烟雾覆盖的工业区,仍可延生下去,可以说是一种生命力非常强的花。因此,它的花语示意坚强。受到这种花祝福而生的人,身心都非常倔强、坚强,就像纯真的小孩子一样,即使失恋过一两次也不会在乎;甚至谈过许多次恋爱,也失恋过许多次后,仍能照样大吃大喝,欢笑渡过愉快的一生,可说是一位非常坚强的人!
真正的继承人是尼亚,即在他死后继续调查基拉的人。
Marlene Dumas出生在1953年的南非开普敦,20岁左右就来到荷兰,一直在阿姆斯特丹学*
、生活和绘画。
Marlene Dumas 是当前最引人注目的女性画家。常被称为“精神表现主义者 ”, 她的含
有性隐喻的绘画暗示了现实世界的精神混乱。她笔下的人物多是女人、儿童和有色人种,
他们美丽、柔弱。但是对于这些容易受伤的弱势人群,杜玛斯的作品不提供观众任何安慰
,她破坏了图像最根本的叙事、交流功能,剥光了美好的外衣,因而挑起了困惑和恐惧。
Marlene Dumas 的画面通常线条粗重、色彩单纯,而且极少修饰,模糊了再现性和抽象性
、绘画和素描之间的界线,没有任何观念的禁忌。没有细节的描绘,寥寥数笔,绘出生动
的人物形象, 她用对比和模糊的方式表现人物心理和精神状态的不*衡,质疑我们所*以
为常的视觉和心理的定式,挑战普遍性的价值体系。Marlene 作画的过程,居然是把墨泼
在画纸上,然后随着水墨的流转勾勒人体的曲线,再用炭笔点化出五官。一位西方画家对
水和墨的把握如此自如,而用水墨描画的人体能有如此张力。她在2000 年参加上海双年展
后被国人熟知的,并且被认为可能会开拓水墨画人物的新方向,许多国内画家受到她的影
响.
Marlene Dumas 利用杂志、电影等各种摄影图像,她的画面如同社会学研究,坦率地呈现
了种族、性别、宗教等等问题,揭露了“文明的”人类本质中令人难以置信的荒谬,令人
感到既亲密又疏离。杜马斯并不在乎主题的表达,注重的是人物情绪的流露. 她作品中的
人物具有一个共同点:他们都在从不同的角度凝视着我们, 画面中人物对观众坚定的凝视
暗示着他们的生存状态挑战了我们的道德观和社会意识形态, 映射了人性中普遍存在的脆
弱和压抑。在看似不经意的安排下,马琳?杜玛斯所表现的美不在于现时的、表象的感官愉
悦,而存在于希望与失望、被珍爱的被遗弃的永恒裂痕之间。
批评家认为,她将**的愉悦与概念主义批判相结合。Marlene Dumas,用线条和色彩表现
人的本质。作品的魅力其实是由于她人本身的复杂与绝望。她在评价自己的作品的时认为
她是“画家中的画家”,她把愤怒、忧伤、爱和悲凉,从摄影和电影的世界,重新带回到
画笔的世界。她用她的作品蛊惑这个肮脏的世界,她的作品像是披着一件花仙子的外衣,
有时美丽无常,有时肮脏更甚于这个世界。人们既喜欢她又害怕她,因为这个女人总是在
讲真话,不分场合、无论时间,视野遍及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所有好的或者不好的生活都
未能逃脱她的猎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