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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所有的夏天都这样开始。白昼不断提前,从七点,到六点,五点,五点缺三分,黑夜被逼到绝境,可怜兮兮,却毫无办法。随后。随后植物的光泽在第二天变得突然强烈。阳光把它们逐段分解。绿的颜色一天变换几万种,直到你忘了究竟什么才是绿色。
我怕是已经忘了。家门前的两三棵树,从回忆里褪成水彩,时间在上面隐隐流动,于是细节处的笔调一律模糊。想得头疼,也无法变得更清晰一些。
这绝对是离家几年的后果。不过虽然这话的口吻挺哀怨,倒也不至于成天长吁短叹地玩伤感。人总是有很多事得忙啊,上班,赶稿,开会,吃饭,看电影,聊天,看书走路说话睡觉偶而半夜醒来,春夏秋冬轮番着,伤感也成了不轻不重的东西,挂在线上感觉不到重量,虽然细线依然在无限延长。
又是夏天。夏天的意义在于裙子和西瓜,挑战五十米的单向泳池,天天洗头,洗发水是桃子味,还有蚊子块,啪啪啪地打在关节上,真痒!又或者,这样的夏天,意味着自己独自在外又半年。多少多少来着?三年又半年。
好象也没什么了不起嘛。
我也不知道什么是了不起的。偶尔为“终于能游50米了”激动一下,随后又在第二天死活没法延续这一神话。从泳池出来,感觉满身的皮肤都在肌肉上有些错位,哪里松了下去,怕是又瘦了一点。于是心情愉快,散着头发往住处走。
一身都是漂白粉的味道。抬起胳膊去闻,几乎像体味般强烈。我从来以为夏天的味道就是西瓜和游泳池两种。一个红色,一个蓝色。而夏天是绿色。简直刚刚好。
我记得所有夏天。烈日和雨水纵横交织,人就在交汇点状如粉末。三四个故事反复悸动,如钝口的刀,艰难地想将凝迟斩成两段,却最终只留下一个异常粗糙的切口。碰到了,麻麻地疼。那是意像般的无奈,绕在心脏某处,感觉的就是全身。
毕竟是很久前的事了,人的记忆会美化出许多不曾存在的细节和气氛。一定是。半满的大厅,变换不停的光线,冷,真的很冷,手心里的掌纹,贴着脸时几乎能感到静默的血在爱情线上流动……
不真实就不真实罢。
{莱昂那多·迪卡普里奥,还会拼么?}
{Leonardo DiCaprio。}
{哇,好强。}
{嘿嘿嘿。}
后来在自己租的房间里看莱昂那多演的《海滩》,没有看完就关了影碟机。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腿麻了,嗷嗷叫着又坐下。电视屏一片机械的蓝光,乡土气,很没意境。
一个人看电影就有这样的好处,想看就看,不看就关掉,坐在地上出神,甚至可以毫不在乎地叉腿坐着,也没有关系。可我还是不怎么喜欢一个人看电影,因为总在半途忍不住这漫漫时间而停了光碟,于是积累下许多看了一半的片子。有些连一半也没有,只有开头几分钟。
那么多的故事,只知道开篇,而不知道结局。竟然也不内疚,还在持续累计这样的状况。只能说是独自生活的某种产物,不辩好坏。也由它去吧。
风扇带来的风穿过衣服,把布料鼓起来。有种温柔的痒静静蜿蜒。额头却还是在出汗。往地上躺过去,哪里贴着地的,总是过一会儿就密出汗了。简单装修以出租给外地人的房子,天花板上只有一条日光灯,涂料刷成雪白色。开始会觉得很单调,后来知道了,即便觉得单调也无能为力。
我是个连电影都懒得看完的人,又怎么会花心思去装扮一个不是“自己家”的地方。虽然我现在住在这里。
像有灰白色的棉线混进了血管,身体渐渐多出许多不可想象的复杂因子。于是几乎能屏蔽掉所有现实,让尘嚣全部溃散在微笑深处,只有这样的时光,一层,不明不暗,反复行走,停下来,依旧以为身处最通透的夏天。
忘记是哪天了,回家后坐在木板床上——当时还没有买凳子,不是坐在自己的大旅行箱上,就是坐在地上,或床上——也没事可干,决定早早睡觉吧。虽然才7点,天也热得未必能顺利入眠。躺下去的时候发现一侧的窗上多了张纸条。
我立即明白了是住在对面楼里的人塞在防盗栏里的。以前不止一次抱怨过这里的楼房彼此间*得一伸胳膊就能摸到另一幢。毫无隐私感。果然。
贴过脸去读上面的字。想交个朋友,以及留下了电话号码。居然还是用铅笔写的,纸也很皱,虽然字还成。读完的时候我心里是有些骄傲的,女生的骄傲吧。随后把那张字条就这么放在外面七八天没动,直到发现被对方又取了回去。
就真的骄傲了起来。
回到住处后把西瓜泡在脸盆里,因为没有其他可以盛的东西。脸盆很浅,只没住西瓜的小半,放进去的时候,半盆的水都没了出来,流得满地都湿了,水泥的颜色迅速由灰变黑。我想这也只有在外头才能做,若是在家里,把木头地板给淹了,妈妈又要唠叨。
想象着西瓜被切开时的味,在地上小坐了一会,抱腿,下巴磕在膝盖上,于是没法说话。也没人能陪着自己说话。昨天吃的桂圆壳忘了扔,空气还留养尊处优的甜味儿。像在读高中时的夏天,黏在指上,当时没有洗干净,就留下了永远的粘腻感。
因为非常不喜欢晒太阳。无论高一,还是高二。暑假里总是歇在家。吃水果看漫画,上网和睡觉。等爸爸像搬运工一样往家里买西瓜。我操起刀。“喀嚓”,有籽的,无籽的,红瓤的黄瓤的。上面插着小勺子,像占领了高地般的胜利。
所有的夏天都得有西瓜相伴,不然意义就不完整了。人心里的固执应该是遗传般的敏感,过滤着一切必须的纯粹。留下的就是枯燥的春秋冬,从沙漏里被流向生命之外,成了毫不有趣的余料。只有剩下的夏天,有西瓜的味道,弥漫在小片的空气里。会不会有谁看见,那是种怎样的浅红?
在这外头住的地方没有大的菜刀——从不会做菜,三餐都在街上找地方吃,当然不可能买把菜刀。就用小水果刀切。很难动手。一小段一小段地划过去,内部已经碎成一团。成绩就是几片大大小小形状各异的西瓜,不用在意这些小事,有得吃就行。吃一块回忆一点。
高一暑假前同宿舍的女生买来西瓜,一样没有可使的水果刀,6人分吃24瓣,互相争夺那些夺大块的,闹成一团。高二暑假时在朋友家切西瓜,我这一半满满的籽,他那一半一颗没有,这疑问我到现在还没想通。高三暑假时我已经决定去北京工作,爸爸妈妈却不知道,还把西瓜最甜的部分留着等我挖走。后来真的走了,看不见他们的无法忍受。
我也在忍受着什么,像那个等电车的女生一样,在眉心无可奈何地簇着,却要尽量不露声色,以为马上就能上车,马上就能回家了。
{说得很伤心的样子。}
{也不至于啊。}
{伤心时会哭么。}
{当然,女生总会因为一点莫名其妙的理由傻傻的哭。即便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究竟是什么突然在眼眶上投了毒。}
有些非常老而纠缠不休的情话,说着鱼和水,流泪不流泪的事。我觉得这真是人类想象丰富的意淫。尽管自己也尝试过。
哭的时候把脸放在盛水的塑料盆里,每次都因为快被呛死而作罢,在游泳池里又哭不出来,就没法去想象眼泪在诞生后就立即被融走的感觉。况且这样的感觉应该是*乎透明般的优美,也就大抵和“痛哭”之类的没有干系。
然而夏天的某些,还是存在着宿命般打动人的东西。于是停下来不愿意前进,于是坐着一动不动,于是身体在哪里变得突然尖锐,刺破了一层厚茧,露出还不曾僵死的翅膀,越扇越疼。
在我们还没那么容易流泪的时候,夏天却在这一点上匆匆败去。三个月里它常常下雨,小孩子从小就知道了“那是天空在流泪”。我以为这是个最心思丰富的季节,它应该是个女性,应该还很年轻,甚至或许才十几岁。
下雨让我感觉天空是很脆弱的,什么悲伤,什么无奈,它都承载不了。而此时天地又融为一体,在四荒八合里回归最初。我们本就是从女娲手里由泥巴点儿变成了直立的小人。身体里和着水与土。于是站在雨里,好象找到了自己的宗源。天上,天上的上面,地下,地下的下面,那些都是我们曾经到达过的故乡么。
又或者是我们将去的异地呢。
孤单,孤单是。
孤单是一个人吃醒来,一个人游泳,一个人的影子在地上比画出“SOS”。一个人唱歌或不唱歌,坐着发呆出神。
孤单是树上的雨滴掉在眼里,代替没有流完的泪。
孤单是电影院的冷气和自己,单人间的影碟机和自己,分手的别人和自己,拒绝的别人和自己。
孤单是买张50元的木头桌子,买把15元的木头椅子,想买床的时候不买了,因为不想再添置家具。
谁也没想过在这外头长久地过下去。
孤单是切西瓜,切得再难看也是自己一个人吃完的,丝毫不用有顾忌。
孤单是雨声,从天到地无处可躲,还有雷轰轰,还有闪电喀嚓,还有没人接的电话,没人知道你害怕得发抖。
孤单是咖啡色的皮肤,被晒疼干裂,而血液却因为逐渐凝固而变作纯白。
孤单是三个半年里的四个夏天。说话也没人听,想听也没人说。只能自己对自己开口找话题:“怪声音”,然后又自己回答:“开着摇头电扇呢”。自言自语。自言自语。自言自语是不是种病?
孤单是晚上腿突然疼了,短短地清醒。
没有夏天,所有夏天,都在这里清醒。
携手走过人生风雨后,经历岁月的沧桑后,尽管不再有美丽的容颜,年轻的身体。望着你眼角的鱼尾纹,牵起你布满茧子的手...看着你脸上漾起花般的笑容,深深的褶皱里,满满是幸福....
不是因为了你世界才精彩,而是因为有了你我才有了全世界
风雨人生,*淡是真
如果现在你也牵着他的手,好好爱,因为下辈子不一定会遇见.
真希望老了以后身边也能有这么一个爱我的谁。我愿意在你眼中做永远的小姑娘。会羞涩。会脸红。
和你一起走到世界的尽头
我也想在这个年岁还可以调皮的摸着他的啤酒肚说:“哈尼,咱可要减减肥了,这都几个月了呀。。
当爱情简单到一粒米,一桶油的时候 希望你们还保持这份感觉、。
如果遇见了,只想先牵着你的手温存地哭一场。无需说起这半生已然过去的哪怕最微小的一丝丝煎熬。因为我知道你也会有千言万语埋在沉默的梦里,无法言说。
生活对于我来说,不管是斑驳还是华丽,不管是简单还是复杂。只要我可以在手边触碰到它,眼前能够看到那种令人会心一笑的美景,能够感受到一丝温暖,就足够。
我和你走过同一条街,最终回到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就像钟表可以回到起点,却已经不是昨天。
熙熙攘攘的人们互相拥抱,这一夜,只有外面的霓虹灯与我做伴,然后,在半夜,霓虹灯也熄灭。原来一个人的万籁俱寂不止是孤独,还有被整个世界遗忘。
以爱之名,找一个可以容纳你的地方,遇到一群爱你的人,然后且歌且行一同与他们一同成长。
少年的时光就是晃,用大把时间彷徨,只用几个瞬间来成长。然后成为所谓的大人的我们,就变得像鱼缸里的鱼,想说的很多,一开口就化成了一串省略符号。
梦见自己在那片蔷薇的海洋中奔跑,那里有蓝蓝的天空,没有一丝白。沉睡在白茶花上,我微笑不语,用一整个宇宙,换一颗红豆。
梦想的一端连接现实人生中的真实与虚妄。而另一端,是艰难至极的徒步长旅。就像开在竹子上的花,泯灭于新生,重起与消融。
在某个静谧的夜里将身体自由地舒展,倾听远方轻柔的呢喃。搀杂着花香的风声打磨*岩石的干枯,任时光荏苒。
记忆中最美好的时光,是在一个温暖的午后,看一本喜欢的杂志,喝一杯香浓的咖啡,有柔软的时光,有和煦的微风,还有不用言说的你。
我们这一生注定要错过很多人,错失很多事。错过的人是驿站,让我们懂得珍惜和感恩;错失的事是路碑,无声计量着我们行进的距离。有些道理是立于书本之外的,有些际遇是无法装扮人生的,无论怎样错过,我们都要向前,未来靠自己把握,是非由天地评说。所以如果你遇见那个TA,就不要说再见
我们总会在不设防的时候喜欢上一些人。没什么原因,也许只是一个温和的笑容,一句关切的问候。可能未曾谋面,可能志趣并不相投,可能不在一个高度,却牢牢地放在心上了。冥冥中该来则来,无处可逃,就好像喜欢一首歌,往往就因为一个旋律或一句打动你的歌词。喜欢或者讨厌,是让人莫名其妙的事情。
你是我的独一,那么转过身,谁又会视我为唯二。
你穿干净衬衫,你假装不动声色,你神色安然,你假装不哭不闹。
那么多想要说的话,都还没来得及开口。就已经向彼此挥手。
各自转身,一个人走,留下彼此寂寞的背影,在夕阳里沉沦。
我们荒芜的,空旷的青春,就在转身的那一刹那开始衰退。
从那一刻起我们就真正的成为彼此生命中可有可无的过客。
无论曾经我们在彼此的世界里扮演着怎样重要的角色,都已经不重要了,因为早晚都得被时间浸泡的变味。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我们曾经的确是从彼此生命中或轻或重的划过,即使如流星划过夜空般短暂,也会或多或少的留下一点带着划痕的回忆。
这些承载了太多青春的回忆就象是一粒粒带着菱角的玻璃渣,扎进我的皮肤,疼痛随着辗转而来。
在无数个深夜里活生生的把我刺醒。翻身侧睡,泪如泉水。
NANA---
皮蛋瘦肉粥
他很会做菜,她却只会煮泡面和煎蛋。
那个冬天很冷,他叫她出去吃夜宵,她总不乐意。
于是有一天下午,他就提前买了皮蛋和香肠,晚上拎到她住的地方去。她很好奇地看着他放米下锅……再放香肠……再放皮蛋。不一会儿,就闻到一股子香味。
他把粥端出来,看到她兴奋的表情,笑,你可真是好养啊!她不服气地努努嘴,然后两个人就开始比赛似的吃夜宵。
皮蛋香肠粥,吃了一个冬天,她笑称这是皮蛋瘦肉粥的改良品种。于是开春后,两个人都不可避免地胖了十斤。
后来两个人因为工作分开在不同的地方,她去看他的时候,他做炒饭给她吃,她照样吃得喷喷香,他也照样看得甜蜜蜜,皮蛋瘦肉粥改良品种的日子,在时间中慢慢淡去,只在有时候两人回忆从前的时候被提起。
再后来,因为生活和工作的压力,两个人有了别扭,她不顾他的挽留和哀求,和他分开了。从此,她再也没吃过那么特殊的皮蛋瘦肉粥,也不再记起。
她辞了工作,到离家很远的一个城市工作,想开始新的生活。她想,自己不可以被另一个人束缚,她所追求的不能仅仅是在一个小小的城市里过一辈子。在异乡的城市里,她过得很心慌,一个人听歌,一个人吃饭,一个人扛着一切生活。可是她依然不会做饭。
有一天,她到宿舍附*的粥铺吃饭,寻思着不知道吃什么好。一抬头,看见纸牌上写着 “皮蛋瘦肉粥 ”,心里不由得动了一下。往装粥的缸里一看,不禁呆住了。那瘦肉居然也是香肠。她颤抖着问老板为什么皮蛋瘦肉粥里放香肠。老板忙解释说,因为瘦肉用完了,所以用香肠代替,又忙说,用香肠代替,味道也很好啊!!
她一边哑着声音说,我知道,我知道……一边要了一碗。
低着头,好不容易把那碗拌着泪水的粥吃完。才想起,皮蛋香肠粥的香味,已经离开自己好久了,好香,真的是好香…
蛋炒饭
那是一段快乐的日子,两个人口袋里只有一百元。
很突然地去了他的城市,两手空空,我说,我们就这样在一起吧。他抱着我。紧紧的。
他的一个朋友因为打官司借了他的积蓄。所以,他的钱所剩无几。
我们在一个很安静的小区里租了一套房子,买了必需品后,打开钱包,数了一下,只有一百块。
他说,没关系的,可以去朋友那里借一点。等发了工资就好了。
我说,不借,借第一次,就会借第二次。我们要吃得起任何苦。这样才能永远地在一起。
我趴在床上,开始分摊钱。
这三十块给他早上做公车用的。偶尔天气不好,打车回家。
十五天,只需要熬十五天,他就要发工资了。
另外三十块是给他买早餐用的。
还有三十块是我和他晚餐用的。
剩下十块是备用金。以防万一。
他趴在我身上,叫我老婆,他把脸埋在我胸前,沉默不语,我知道他心里很疼。
就这样我们拥抱在一起,我哼着小曲儿,他一直一直把脸埋在我胸前。听我哼曲儿。
他说,我是这样爱你。
我说,我们会永远在一起。
第一天早上,和他一起起床,看着他洗脸刷牙,然后手拉着手,送他上班。看着他上公车。车上人很多,我看到他和他们挤在一起,他的眼里写满幸福。我们挥手,我看着车远去,然后回家,洗衣服。收拾房间,用一块很干净的抹布擦地板,厨具,门。
阳台上的风铃发出很清脆的声音,叮,叮,当……当……咚……咚……我看着它笑了。那是我们明天幸福的掌声。
中午的时候,他问我,吃午饭了没有。
我说,吃了。
其实我没吃。我要我们不借钱便过完这个月。
我这样倔强,把他的心疼放在心底,就是不许他借钱。
所以,当他回来把一千块钱放在我手里的时候,我哭了。
我说,我并不是一个怕吃苦的人。但是,我要我们可以坚持着做任何事,就像我来你的城市,坚持着把父母给放弃了,把工作给放弃了。把朋友留在了远方。来这陌生的城市,只为了和你相爱。
我陪着他,坐公车去他朋友的家,把钱还掉。
那晚,天空很美,有很多星星,在草地上,我躺在他的腿上,数星星。我说,天空多美啊,我们的爱情多美啊。
我背词给你听吧。喜欢谁的呢,嗯,秦观的《鹊桥仙》吧。苏轼的《卜算子》。不知觉间背了《江城子》。他低头吻住了我。他说,我们不会分离。
于是,我们说,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
我怕他不吃早餐,所以,经常都给他买好早餐。有一次,夜里,十一点半,我们都睡了,做了一个梦,梦到很多个面包店。醒来后,发现自己忘了给他买早餐。穿着睡衣就往楼下跑。他拦着我说,干嘛去啊。小心摔着。
我说,对不起,我忘了给你买早餐了。
我看到他哭了。在门口,他毫无顾及地吻了我。吻得我喘不过气来。
那晚,我买了老婆饼。多亲切的名字。
晚上,很有意思,鸡蛋二块四一斤。我会挑鸡蛋,很新鲜的。菜场很脏,我挤在一堆中年妇女中间,挑鸡蛋。我会还价。
晚餐是我做的,买一点点蘑菇。放在煮好的开水里,然后,把鸡蛋打进去,看着它沸腾。放一点点葱,还有鸡精。很香。一碗汤大约花了我们八钱。
他喜欢吃菠菜,很便宜。一块钱一把。我会做很多样式的菠菜。比如,煮的,蒸的。他吃得很香。我看着他,就笑了。
有时候,会只炒蛋炒饭。这是我的绝活,他常夸我。这个我是跟有经验的厨师学的。
先放油,把米饭放进去,搅一下,放一点点的盐。
然后,盛在一个大碗里。
拿个小碗,打二个或三个鸡蛋,搅拌。放进味精,盐,之类的调料。搅均后。再往锅里放油。把鸡蛋放进去,用筷子搅。让鸡蛋散开。不要弄得太老。 然后,把米饭和鸡蛋全倒在锅里拌。在锅里闷几分钟。
然后就可以等着他回来吃了。
我们用一个大碗吃。两个勺子,头对着头。笑嘻嘻的。很快乐。一碗清淡的蘑菇汤,一大碗蛋炒饭。他给我讲一些快乐的事。
那段时间,我不出门,我不想花钱。家里没有电视机,什么都没有,可是,我有好多事情做,我要晒我们的被子。我喜欢晚上睡觉的时候闻到太阳的味道。像我们的爱情,很温暖,很好闻。
他也喜欢闻太阳的味道。但是,他更喜欢抱着我,闻我的味道。
他说,那是一个好老婆的味道。
我们在十五天里,花了八十五元。
他坐公车花了二十六元。早餐,三十元。中餐,我没吃。晚餐,二十九元。
他发了工资,带我去逛街,他说,你想要什么呢,让我买给你。
我带他去我每次买菜时经过的一个小闹区,那里有很多小摊,我指着小盒子里的一个戒指,我说,要它。
那是一个只有十元钱的戒指。
蛋炒饭怎么做好吃的秘诀
1、饭要用隔夜饭,因为水分少,热饭炒出来会粘糊糊的。如果没有隔夜饭,可以把饭放到冰箱里面冻一下。
2、鸡蛋要少,蛋比饭还多是不会好吃的,在蛋汁中加入少量盐会让咸味比较均匀。
3、用动物油炒肯定比用植物油炒好吃,建议用猪油。
4、葱花是必须的。
5、实际上蛋炒饭只有一种配料:盐。但是根据口味偏好,可加入火腿肠碎末、尖椒末、胡萝卜末、黄瓜碎末、青豆、虾蓉等,但不要太复杂,加的东西太多会掩盖了蛋炒饭的原味——蛋香和米香。
6、炒蛋炒饭不要加味精。光蛋和饭的味道已经很香了。口味重的例外。
蛋炒饭的做法
如果你一定要做出所谓的“金包银”蛋炒饭,那么这款蛋炒饭就是需要的,真的可以达到“粒粒分开并且每粒饭上都沾着蛋”哦。
1、将鸡蛋汁打匀(但是不要打到冒泡),然后将蛋汁均匀地拌进饭中。这样就可以保证每粒米上都有蛋了。多神奇啊!
2、油热了再下饭,鸡蛋和饭下锅的时候一定要快速翻炒。让本来黏糊在一起的蛋汁饭渐渐分开,一般要炒个10分钟左右(看饭量的多少自己拿捏)就可以了。什么时候算炒好了?看米饭从纯白色逐渐变成晶莹透明的,就差不多了。
3、最后加盐、葱,出锅。
做法
方法一、 这是最传统的蛋炒饭的做法。但大部分人不知道。将水煮开沸腾后,将洗干净的米倒入水中过滤捞出,记住,一下下就可以了。然后,将米放在炉子上蒸熟后,与鸡蛋混在一起炒。这样做出的蛋炒饭,不仅米饭香和蛋香不会混合,而且哦,米是一粒粒分开,不会粘在一起的。
方法二、米饭要先在冰箱冷藏2-3小时,并且不要加盖;炒饭前饭内加少许素油拌匀,让饭粒分开,再倒入一半蛋液拌匀浸泡20分钟;旺火油锅下拌好油和蛋液的米饭,迅速炒匀炒干,使鸡蛋包住每粒米饭,行话叫“金包银”。然后下熟青豆及跑马蛋,加盐、葱花,翻炒片刻后出锅。
祝我生日快乐
一天女孩过生日,男孩子在她生日的聚会上送了她一只可爱的毛毛熊,在各种生日礼物中,这根本算不上是礼物. 女孩有些生气,也许更多的是愤怒,没想到自己男朋友这么小气,今天是她的生日,还来了这么多朋友. 去年男孩在她生日的时候送了她一把很名贵的藏刀,男孩发誓说,如果有一天他背叛了女孩,女孩可以用刀划破他的胸膛. 今年,两个人一直在讨论两个人的未来,这么多朋友都来为女孩庆祝生日,是男孩说在生日哪天会给女孩一个终生难忘的礼物.结果似乎一切都出乎大家的以外,当然主要是女孩! 面对女孩愤怒的眼神,男孩只是坏坏的笑,这份礼物真的让女孩终生难忘. 女孩在聚会中喝了很多酒,而男孩只是在旁边静静的喝着可乐 聚会结束,他们要回到自己的小家,上了三环,女生一直很愤怒,一直在埋怨,车的后排座放了很多名贵的礼物,当然还有那只毛毛熊.女生开始抱怨男孩不爱她,不珍惜他们的爱,男孩只是静静的开着车,什么也没有说,偶尔会有一丝笑在脸上. 酒精在冲动的驱使下发作了.女孩吐了,男孩靠边停了车,女孩大发脾气,指责男孩给了她这样一个不愉快的生日,说了一些很伤感情的事情,男孩一直无语,只是一只手拿着纸巾,一只手拿着矿泉水.女孩突然跑到了三环主路,男孩没有拉住她,两个人就这样在公路上拉扯着,突然,一辆飞驰的快车直奔两个人行驶过来,男孩想都没想的扔掉了手中的东西.推开了女孩,女孩的头重重的摔到了地上,等她苏醒的时候,她已经躺在了医院,头上绑着绷带 那辆飞速行驶汽车的司机,证明是酒后驾车 男孩被撞出了15米,当120到的时候,他嘴里一边涌着血一直说着〃别管我,看我女朋友怎么样?〃 到了医院,男孩已经去了另一个世界,他最后的一话是毛毛熊,毛毛熊在他的要求下,被医护人员带上了救护车,他在这个世界上最后的一段路,就是这只小熊一直陪着他. 女孩得知男孩离去的消息,一直在哭,哭的昏过去了好几次. 一个有心的护士把小熊送到了她的枕边 女孩再一次从昏厥中醒来,看着小熊,上边有着男孩的血,似乎有着男孩的体温,她紧紧的把它抱在了胸前,轻轻的抚摩着它,突然摸一件很硬的东西,女孩从小熊的口袋里摸出了一件东西,一个戒指盒,里面有一枚漂亮的钻石戒指,女孩看到这一切,彻底崩溃了,她拼命的哭,用力的撕着自己的头发和头上的绷带,但是一切似乎都没有意义了 女孩去了太*间,那是的男孩身上的血迹已经被擦干,他干干净净的,安详的躺在那里,嘴角还是有着一丝坏坏的笑,女孩用手抚摩着男孩的头,泪水从眼角划落,她不想哭出声,因为男孩不喜欢她哭. 女孩第二天就出院了,回到了他们曾经爱的港湾 打开房门,她被眼前的一切惊呆了,房间里满是玫瑰,桌子上有一个大大的蛋糕,旁边的一个保温餐盒和一张卡片. 打开餐盒里面是她最爱喝的汤. 打开卡片里面写着: 嫁给我,你一辈子都不会后悔,你一辈子都会感觉温暖,我会一辈子让你幸福,我会一直守侯在你的身边,我会每天叫你起床,为你做你喜欢的早餐,送你上班,时刻惦记你,随时给你电话和信息,不让孤独的感觉伴随你一时一刻,晚上我会接你下班,为你做晚饭,晚上让你在我的怀中睡去后再静静睡去.家里事情你做主,但是家务还是我来吧,我身体比较好点.如果应酬,我会在11点前回家,如果出差我会把你这几天食物准备好,当然还有你爱吃的零食.其实爱情就是简简单单两个人的幸福,我们的幸福才刚刚开始,希望…… 女孩再也看不下去了,她看到了房间里仿佛满使他们的欢声笑语,满是他们的蜜语甜言, 往日的情景一下子,涌入了她的心头,她在自责,在懊悔,在埋怨…… 想着到底是谁背叛了那曾经美好的东西 曾经的幸福这个时候变的尖锐,曾经的欢笑这个时候变的灰色 男孩火化的那天女孩没有去 女孩一个人静静的呆在他们爱的港湾,躺在他们经常****的床上,看着他们出去旅游时的录象,轻轻的用去年生日哪天男孩送他那把藏刀割开了自己的手腕…… 窗头放着一张卡片: 亲爱的我来了,没有你的日子我好难过 是我错了,你走的这几天,我一直在回味我们在一起的日子,你的体温你的气味你的坏笑和你做的饭,你是个骗子你说过一生守护我的,没有你,一个人睡觉好冷的,没有你做饭我肚子好饿,没有你在身边我好孤单,你慢点走,我来了,虽然你没有实现你的承诺,但是我还是真的爱你,坏蛋我来了,慢点走,在前面等我,我来了……
电影《小飞侠彼得潘》
上映时间:2003年
这是一个关于成长的童话故事。彼得潘来自梦幻岛,和很多迷途的孩童住在一起,当然,梦幻岛上还有另外一个和小飞侠水火不容的人,铁钩船长。温蒂来自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拥有疼爱自己的爸爸妈妈,还有两个弟弟。温蒂认识彼得潘后,对梦幻岛充满了向往,于是带着两个弟弟和彼得潘一起前往梦幻岛,开始了新鲜的生活......
原著为詹姆斯·巴里(James M. Barrie,1860-1937)的著名幻想小说《彼得·潘》。
虽然主演杰里米·森普特只有15岁,但是他1.85米的身高和深邃迷人的目光使他成为无数女孩子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我不得不承认的是他的笑容很迷人。(笑)
这并不是一部纯粹轻松的儿童科幻电影,至少,这不是它的全部。
彼得潘是一个永远不会长大的小男孩,他有他的梦幻岛,他能飞翔,他拥有许多小孩渴望的自由无拘以及快乐。
但也正因为如此,这个小男孩,他的情感过于简单,如悲伤,嫉妒,愤怒他并不明白。
甚至,爱。
他知道和温蒂可以玩的很开心,他是爸爸温蒂是妈妈,迷失的男孩们是他们的孩子,温蒂妈妈会用难喝的药吓唬他们。他带她去找消息灵通的美人鱼,他教会温蒂飞翔和打斗,但他不明白温蒂所说的爱。
但是否真的不明白,我们从他坚决的否定似乎可以明白什么,他害怕这不可知的爱,正如他害怕和讨厌的长大。
故事的最后,得到一个吻的彼得反败为胜,巨鳄吃掉了海盗虎克。温蒂回到家中,迷失的男孩们也成了他们家的一员,这不是格林童话,彼得也不是王子,他不会留下来和公主从此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彼得潘,只是一个永远不会长大的小男孩,
但他总留下了什么,例如我们每个人心中那个固执的不肯长大的,喜欢冒险的彼得潘。
就算如今你已经成长为大人,可总有些时候,那个固执的彼得潘会飞出你的脑海,叉着腰威风凌凌的和你作对,让你的决定又变回当初还未长大的自己。
题外话,我睡觉时能不关窗户就不关,
一是图凉快,晚风吹进来是很舒畅的,哪怕是冬季。
二是,也许当我半夜恍惚起来时,会看到一个小男孩(小女孩的话我会更开心)伸出手对我说:嘿,等你好久了,走,我们回梦幻岛!
导演:尼克·卡萨维茨
主演:詹姆斯·加纳
瑞秋·麦克亚当斯
瑞恩·高斯林
产地:美国
那是40年代初期,艾丽·哈米顿(瑞秋·麦克亚当斯饰)跟着她的家人,来到了北卡罗莱那州的海边小城水溪镇(Seabrook),他们计划在这里能够度过一个凉爽的暑假。那时艾丽还是个十几岁的青春少女,在一次狂欢派对上,她结识了当地男孩诺奇·卡豪(赖恩·格斯林饰)。在晚会上见面之后,他们立刻被对方深深吸引住了,一段美丽的初恋悄悄的在海边小镇发生了。
虽然艾丽是个富有人家的千金,而诺奇只是个当地工厂的穷工人,但当他们一起度过了这个充满激情和快乐的夏天后,两个人已经走进深深的爱河了。眼看着这对小情人就要成为夫妻,继续享受爱情的幸福和甜蜜,可是,突然爆发的第二次世界大战把他们分开了,联系在一起的,只有他们彼此爱着对方的心。
当战争结束,诺奇几年后从战场上回来后,艾丽已经不在那里了,她从他的生命中离开了,但在诺奇的心里依然想念着艾丽。诺奇不知道,其实艾丽在那个甜蜜暑假之后,她又回到了水溪镇——那个他们一见钟情相爱的地方——找他,只是那时他已经参军踏上战场离开了家乡。找不着诺奇的艾丽抱着遗憾和一丝希望留在了水溪镇,并和一个富有的军人隆结了婚,他们是在步兵医院里认识的。
几十年之后,有个老头(詹姆斯·加纳 饰)向一个老女人(珍娜·罗兰丝饰)读着一本褪色的笔记本,他一直住在她疗养院的家里。虽然她的记忆已经模糊,但她的心里依然记得两人之间曾经的恋恋激情。其实,这个垂垂老去的女人就是当年艾丽,而向他讲述那本笔记本里的故事的老头,正是为她守侯了一生的诺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