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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你如阳光,明媚不忧伤
没有阳光 自己便是阳光
阳光下跳舞的孩子
和阳光有关的日子
我站在人潮中,
渴望能握著你的手不鬆開。
而你的面容掩映在人潮中,
我們之間相吸的磁鐵,
似乎失去了效力。
五月的陽光,
是一個短篇小說。
剛剛開始就已經結束了。
我们要学会珍惜我们生活的每一天。因为,这每一天的开始,都将是我们余下生命之中的第一天。
我们有些故事,不一定要讲给所有人听;有些悲伤,不一定谁都会懂;有些伤口,时间久了就会慢慢长好;有些委屈,受过了想通了也就释然了;有些伤痛,忍过了疼久了也成*惯了;有些藏在心底的话,不想说也就没必要说了。其实,并不是所有的痛,都可以呐喊;不是所有的爱,都可以表白。
我的捐赠
不是一轮太阳
而是一盏路灯
太阳惹人耳目
甚至会将你灼伤
路灯静静守候
温暖你内心的冰凉
向日葵有太阳的陪伴,我不需要太阳,我只要有你就很满足了,
虽然你没有太阳耀眼,可是我需要的只是一个你,
需要一个眼里只有我的你,再也容不下别人的你,
你不用有太阳那么耀眼,只要在我眼里那么耀眼就好了,
你不需要那么伟大,把每个人的世界都照的温暖
你只要把我的世界温暖就足够了,
在我的世界里,你就是我的最耀眼的太阳。
温暖的,明亮的,希望的,永恒的。
这些词,都是我用来形容阳光的。和许多人一样,我也对阳光有瘾,在阳光怀里,我就是最幸福。
我突然意识到阳光曾给我每一个人留下那么多故事,并且还在继续创造着,直到我死去的那一天。
在人群中,在嘈杂外,我成长,我有阳光。阳光从不漏掉一个细节。我和阳光的情缘,定是从我小时候就结了用一株秋天里的狗尾草打的蝴蝶结。只是我无法像月岛雯time-leap,无法看到阳光下不带记忆的脸上,是惊奇,陶醉,单纯的开心,还是让阳光熏的睡意昏沉。
从漫不经心到敏感多情,从无意识到自我城堡的建立,我回首,看到的总是自己的影子。阳光,肯定见证了我所有的成长,知道的比爸爸妈妈、亲爱的闺蜜还要多。
想想吧,我那一天从六楼下到四楼,楼梯拐角的窗口出现的那个英俊的男孩儿,背着的双肩包里插着一个网球拍,难道阳光没看见吗?
正是在那样一个阳光的下午!我撒开了就跑到一楼,男孩儿还在视线之内。太阳笑着,给我多一把的阳光,晒得我心慌慌。他在阳光下,是那么美好。我跟着他,走过宿舍区,走进蛋糕店——不知道他买了什么,我随手抓了一罐草莓酱——走完挨着球场的长长的路……走着,走着,后来他去了哪里?那样的阳光照着那样的身影走进了我年轻的心里。
这是哪个季节呢?阳光还是这么美得撩人。我踩着棉实的一地草叶,旋转了一圈,一圈;这样的阳光永远让我满足,让我快乐地唱起歌来。他就站在那棵大树下,在阳光的影子里。我带着香甜的阳光气息,在他面前停住;他拉起我的手,我把满身的阳光给了他;阳光又给了我满身心的明朗,说我总会用得上。
我拿着回忆的底片过滤某些阳光,阳光可以这样黑白。在黑白的阳光里,我感觉同样的温暖,流在他的每一寸37°的柔软肌肤里的温暖。夜晚,我不做阳光的宝贝,就偷偷做那一只跳出城堡的猫,乘着月色柔软而温顺地伏在他用迷离的樱花筑起的巢……
花时过,花事便了。我难道忘了樱花自有期,一周半旬我们也可以称之时?看,一树的樱花,16天便落尽了,何况谁也不可能拥有整一树。寂寞的樱花树,阳光还在照着,这让树从不悲哀。照着,阳光老这么照着,就算你说你哭过,我们也无法去阳光那里讨蒸干的眼泪来;那么,便忘了吧。
阳光,明朗地照在身上。
接下来有阳光的日子,我都不觉得落魄。一个人,可以自由地去任何地方,阳光在脸上,天马行空,冬眠的鸟儿开始飞翔。阳光照嫩了我眼里的春天的绿芽,照亮了夏天盛开的栀子花,照得路上掉进鞋里的秋天一点也不硌脚,何况那本来就明亮凄美的冬天的雪花,经阳光一照,让永恒不再无法抵达。
亲爱的爸爸妈妈,亲爱的朋友们,我知道偶尔你们会想起我。只怪我居无定所,所以若想知道我的*况,还要辛苦你们在早上太阳刚刚打完哈欠,坐起身子时取那第一米的阳光,不一定要用信封;是装在打算逛集市用的菜篮子里,还是装在肯德基早餐配送的纸袋子里都没有关系。你们恐怕都知道,阳光对我一直都那么宽容,慈祥,温暖,明亮。
如今,我拄着拐杖,让阳光搀扶着。穿梭在新一个世纪里的人群里;蓦不然转过那座很高很高的楼的一角,迎面过来一股熟悉的香甜气味包裹着的白头发老人。我咧嘴一笑,来不及抬头,阳光默契地从他身上分离了我当年花季的影子,影子在我身后起舞,优雅地把我身体里的那个关于他的影子邀请到阳光下,旋转出我的记忆。
或许走过这个街角,我就该和阳光一起永恒了。只是这一刻,我还来不及想。
我心里所在默默一遍一遍念叨的,只是:所有的这些,IS-JUST,只不过,是关于阳光。
白羊座
白羊充满着梦想,是不老的罗密欧与朱丽叶。爱得单纯、热烈,奔放而直接,只要心动了,便会毫不犹豫的冲上前去,追寻着那份不一样的浪漫情缘。
经典语录1:送心爱的人回家,哪里都顺路。
经典语录2:海没枯,石也没烂,我的爱人,只要你高兴,我会和它们一起统统改变过来。
天秤座
天秤喜欢和谐,喜欢人群,终生都在追求着心的归属,只为了能有一个永远的避风港,让自己在受伤的时候可以静静的休养生息。
经典语录1:如果感情的重量也能秤量,那么我也会比较受欢迎了吧!
经典语录2:爱情,是留给懂得爱自己的人。那里不是单行道,爱有多少,付出就要有多少。
天蝎座
蝎子可以是圣人,也可以是罪人,强烈的欲望在他们的心中翻腾。只有在激情和泪水中,天蝎才能感到自己的存在和欢乐,往往一念之间,便决定了圣洁与沉沦。
经典语录1:成熟不是心变老,是泪在打转,却依然还能微笑。
经典语录2:爱情的美酒,我只有一杯,既然给了别人,我又怎么忍心再来骗你。
射手座
热爱冒险,寻求刺激,一段充满挑战的感情经历才能让射手们打起精神来。越有难度,越觉得刺激,一不小心就让爱火失去控制,只好一鼓作气的追求到底。
经典语录1:爱,不要成为囚。不要为了惬意,便取缔了我的自由…
经典语录2:原来能为自己所爱的人吃苦,竟也是一种快乐,只是世上有几人能享受到这种快乐。
摩羯座
在这充满快餐爱情的社会中,三思而后行的摩羯座着实显得难能可贵。在摩羯眼里,情人节没有独光晚餐那又怎样?不如存点以后的生活基金还比较实际点呢!
经典语录1:如果我多一张船票,你会不会跟我一起走?
经典语录2:感情碎了就是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美的模样,也不想修补之后,终生看着那破碎的地方。
水瓶座
对于博爱而又知性的水瓶座来说,所有的关系都是从朋友开始的,不按牌理出牌的瓶子有着自己的逻辑,虽然偶尔让人失望,但也经常会带来惊喜。
经典语录1:人生有很多巧合,就连两条*行线,也会有交融的时候。
经典语录2:亲情是血液,爱情是空气。只要心中的夏天还在,爱情就依然留在心底。
双鱼座
鱼儿浪漫,爱做梦,每一次恋爱都是全力以赴。感性的鱼儿喜欢把爱情融入自创的梦幻格局中,很难抵抗甜蜜的诱惑,一不小心就沉溺于其中。
经典语录1:浪漫是我的天职,柔情是我的本性,爱情则是我珍贵的生命养分。
经典语录2:当我看到那如烟似锦的樱花,竟然在几天之内就凋谢了,我多么希望能同你一起,同享这惊心动魄的美。
编后语:是不是感觉很温暖呢?句句说到你心坎里,让你想之前一些往事,是甜美,是苦涩,还是*淡呢?无论如何,爱情总是那么浪漫,让人向往!
金牛座
金牛虽然内敛,但仍保有一种老式的浪漫情怀。与恋人缓缓对视、默默传情,以无声胜有声才是牛儿头脑中最美的境界。
经典语录1:直到爱的味道悄然离去,我才豁然开朗,原来它,曾经来过我的心里。
经典语录2: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天涯海角,而是我在你身边,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双子座
“心智的刺激”就是美丽的力量,双子具有明显的双重性格,随机应变,见风转舵,化劣势为优势,他们最行。
经典语录1:相信,是爱情最美的约定。想念的甜蜜,则让爱情的浓度,随时随地。
经典语录2:爱情是一件有限期的商品,别问我为何总更换着情人,我只是想找到最适合的爱人而已!
巨蟹座
不可否认,“爱家”与害羞、爱闹,像孩子般可爱的巨蟹有着不解之缘。时而腼腆内敛,时而手
舞足蹈,其实巨蟹只是想将爱人“钳”在怀中而已。
经典语录1:爱一个人就是在寒冷的夜里不断在他杯子里斟上刚沸的热水。
经典语录2:我是棋盘,你是棋子,我们在一起就是一盘永远也下不完的棋。
狮子座
狮子的灵魂,永久都在渴求一种食物,那就是“赞美”。对这道迷汤,狮子百喝不厌,高兴起来,即使是“玫瑰花床”狮子也会开心送你。
经典语录1:不论阳光或是雨露,只要心中的彩虹依旧,生命也会变得热烈澎湃起来。
经典语录2:任凭你走过千山万水、走过白天黑夜,我坚信,你永远走不出我心中的那片原野。
处女座
并非表面上的含蓄、严肃,他们只是将心中的梦幻隐藏了而已。安安静静、**实实,其实在他们心中,宁静的竹林更甚于灯红酒绿的风情。
经典语录1:喝咖啡不要加糖,淡淡的苦才是它原来的味道。
经典语录2:虽然爱情会褪色,就像老照片,不过我知道,你却会在我的心中永远美丽。
几乎所有的夏天都这样开始。白昼不断提前,从七点,到六点,五点,五点缺三分,黑夜被逼到绝境,可怜兮兮,却毫无办法。随后。随后植物的光泽在第二天变得突然强烈。阳光把它们逐段分解。绿的颜色一天变换几万种,直到你忘了究竟什么才是绿色。
我怕是已经忘了。家门前的两三棵树,从回忆里褪成水彩,时间在上面隐隐流动,于是细节处的笔调一律模糊。想得头疼,也无法变得更清晰一些。
这绝对是离家几年的后果。不过虽然这话的口吻挺哀怨,倒也不至于成天长吁短叹地玩伤感。人总是有很多事得忙啊,上班,赶稿,开会,吃饭,看电影,聊天,看书走路说话睡觉偶而半夜醒来,春夏秋冬轮番着,伤感也成了不轻不重的东西,挂在线上感觉不到重量,虽然细线依然在无限延长。
又是夏天。夏天的意义在于裙子和西瓜,挑战五十米的单向泳池,天天洗头,洗发水是桃子味,还有蚊子块,啪啪啪地打在关节上,真痒!又或者,这样的夏天,意味着自己独自在外又半年。多少多少来着?三年又半年。
好象也没什么了不起嘛。
我也不知道什么是了不起的。偶尔为“终于能游50米了”激动一下,随后又在第二天死活没法延续这一神话。从泳池出来,感觉满身的皮肤都在肌肉上有些错位,哪里松了下去,怕是又瘦了一点。于是心情愉快,散着头发往住处走。
一身都是漂白粉的味道。抬起胳膊去闻,几乎像体味般强烈。我从来以为夏天的味道就是西瓜和游泳池两种。一个红色,一个蓝色。而夏天是绿色。简直刚刚好。
我记得所有夏天。烈日和雨水纵横交织,人就在交汇点状如粉末。三四个故事反复悸动,如钝口的刀,艰难地想将凝迟斩成两段,却最终只留下一个异常粗糙的切口。碰到了,麻麻地疼。那是意像般的无奈,绕在心脏某处,感觉的就是全身。
毕竟是很久前的事了,人的记忆会美化出许多不曾存在的细节和气氛。一定是。半满的大厅,变换不停的光线,冷,真的很冷,手心里的掌纹,贴着脸时几乎能感到静默的血在爱情线上流动……
不真实就不真实罢。
{莱昂那多·迪卡普里奥,还会拼么?}
{Leonardo DiCaprio。}
{哇,好强。}
{嘿嘿嘿。}
后来在自己租的房间里看莱昂那多演的《海滩》,没有看完就关了影碟机。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腿麻了,嗷嗷叫着又坐下。电视屏一片机械的蓝光,乡土气,很没意境。
一个人看电影就有这样的好处,想看就看,不看就关掉,坐在地上出神,甚至可以毫不在乎地叉腿坐着,也没有关系。可我还是不怎么喜欢一个人看电影,因为总在半途忍不住这漫漫时间而停了光碟,于是积累下许多看了一半的片子。有些连一半也没有,只有开头几分钟。
那么多的故事,只知道开篇,而不知道结局。竟然也不内疚,还在持续累计这样的状况。只能说是独自生活的某种产物,不辩好坏。也由它去吧。
风扇带来的风穿过衣服,把布料鼓起来。有种温柔的痒静静蜿蜒。额头却还是在出汗。往地上躺过去,哪里贴着地的,总是过一会儿就密出汗了。简单装修以出租给外地人的房子,天花板上只有一条日光灯,涂料刷成雪白色。开始会觉得很单调,后来知道了,即便觉得单调也无能为力。
我是个连电影都懒得看完的人,又怎么会花心思去装扮一个不是“自己家”的地方。虽然我现在住在这里。
像有灰白色的棉线混进了血管,身体渐渐多出许多不可想象的复杂因子。于是几乎能屏蔽掉所有现实,让尘嚣全部溃散在微笑深处,只有这样的时光,一层,不明不暗,反复行走,停下来,依旧以为身处最通透的夏天。
忘记是哪天了,回家后坐在木板床上——当时还没有买凳子,不是坐在自己的大旅行箱上,就是坐在地上,或床上——也没事可干,决定早早睡觉吧。虽然才7点,天也热得未必能顺利入眠。躺下去的时候发现一侧的窗上多了张纸条。
我立即明白了是住在对面楼里的人塞在防盗栏里的。以前不止一次抱怨过这里的楼房彼此间*得一伸胳膊就能摸到另一幢。毫无隐私感。果然。
贴过脸去读上面的字。想交个朋友,以及留下了电话号码。居然还是用铅笔写的,纸也很皱,虽然字还成。读完的时候我心里是有些骄傲的,女生的骄傲吧。随后把那张字条就这么放在外面七八天没动,直到发现被对方又取了回去。
就真的骄傲了起来。
回到住处后把西瓜泡在脸盆里,因为没有其他可以盛的东西。脸盆很浅,只没住西瓜的小半,放进去的时候,半盆的水都没了出来,流得满地都湿了,水泥的颜色迅速由灰变黑。我想这也只有在外头才能做,若是在家里,把木头地板给淹了,妈妈又要唠叨。
想象着西瓜被切开时的味,在地上小坐了一会,抱腿,下巴磕在膝盖上,于是没法说话。也没人能陪着自己说话。昨天吃的桂圆壳忘了扔,空气还留养尊处优的甜味儿。像在读高中时的夏天,黏在指上,当时没有洗干净,就留下了永远的粘腻感。
因为非常不喜欢晒太阳。无论高一,还是高二。暑假里总是歇在家。吃水果看漫画,上网和睡觉。等爸爸像搬运工一样往家里买西瓜。我操起刀。“喀嚓”,有籽的,无籽的,红瓤的黄瓤的。上面插着小勺子,像占领了高地般的胜利。
所有的夏天都得有西瓜相伴,不然意义就不完整了。人心里的固执应该是遗传般的敏感,过滤着一切必须的纯粹。留下的就是枯燥的春秋冬,从沙漏里被流向生命之外,成了毫不有趣的余料。只有剩下的夏天,有西瓜的味道,弥漫在小片的空气里。会不会有谁看见,那是种怎样的浅红?
在这外头住的地方没有大的菜刀——从不会做菜,三餐都在街上找地方吃,当然不可能买把菜刀。就用小水果刀切。很难动手。一小段一小段地划过去,内部已经碎成一团。成绩就是几片大大小小形状各异的西瓜,不用在意这些小事,有得吃就行。吃一块回忆一点。
高一暑假前同宿舍的女生买来西瓜,一样没有可使的水果刀,6人分吃24瓣,互相争夺那些夺大块的,闹成一团。高二暑假时在朋友家切西瓜,我这一半满满的籽,他那一半一颗没有,这疑问我到现在还没想通。高三暑假时我已经决定去北京工作,爸爸妈妈却不知道,还把西瓜最甜的部分留着等我挖走。后来真的走了,看不见他们的无法忍受。
我也在忍受着什么,像那个等电车的女生一样,在眉心无可奈何地簇着,却要尽量不露声色,以为马上就能上车,马上就能回家了。
{说得很伤心的样子。}
{也不至于啊。}
{伤心时会哭么。}
{当然,女生总会因为一点莫名其妙的理由傻傻的哭。即便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究竟是什么突然在眼眶上投了毒。}
有些非常老而纠缠不休的情话,说着鱼和水,流泪不流泪的事。我觉得这真是人类想象丰富的意淫。尽管自己也尝试过。
哭的时候把脸放在盛水的塑料盆里,每次都因为快被呛死而作罢,在游泳池里又哭不出来,就没法去想象眼泪在诞生后就立即被融走的感觉。况且这样的感觉应该是*乎透明般的优美,也就大抵和“痛哭”之类的没有干系。
然而夏天的某些,还是存在着宿命般打动人的东西。于是停下来不愿意前进,于是坐着一动不动,于是身体在哪里变得突然尖锐,刺破了一层厚茧,露出还不曾僵死的翅膀,越扇越疼。
在我们还没那么容易流泪的时候,夏天却在这一点上匆匆败去。三个月里它常常下雨,小孩子从小就知道了“那是天空在流泪”。我以为这是个最心思丰富的季节,它应该是个女性,应该还很年轻,甚至或许才十几岁。
下雨让我感觉天空是很脆弱的,什么悲伤,什么无奈,它都承载不了。而此时天地又融为一体,在四荒八合里回归最初。我们本就是从女娲手里由泥巴点儿变成了直立的小人。身体里和着水与土。于是站在雨里,好象找到了自己的宗源。天上,天上的上面,地下,地下的下面,那些都是我们曾经到达过的故乡么。
又或者是我们将去的异地呢。
孤单,孤单是。
孤单是一个人吃醒来,一个人游泳,一个人的影子在地上比画出“SOS”。一个人唱歌或不唱歌,坐着发呆出神。
孤单是树上的雨滴掉在眼里,代替没有流完的泪。
孤单是电影院的冷气和自己,单人间的影碟机和自己,分手的别人和自己,拒绝的别人和自己。
孤单是买张50元的木头桌子,买把15元的木头椅子,想买床的时候不买了,因为不想再添置家具。
谁也没想过在这外头长久地过下去。
孤单是切西瓜,切得再难看也是自己一个人吃完的,丝毫不用有顾忌。
孤单是雨声,从天到地无处可躲,还有雷轰轰,还有闪电喀嚓,还有没人接的电话,没人知道你害怕得发抖。
孤单是咖啡色的皮肤,被晒疼干裂,而血液却因为逐渐凝固而变作纯白。
孤单是三个半年里的四个夏天。说话也没人听,想听也没人说。只能自己对自己开口找话题:“怪声音”,然后又自己回答:“开着摇头电扇呢”。自言自语。自言自语。自言自语是不是种病?
孤单是晚上腿突然疼了,短短地清醒。
没有夏天,所有夏天,都在这里清醒。
池城——Show me your panty
你说的每一句“操” 我都默默在心里为你铺好了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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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ke Love
爱情 不过是3ml液体瞬间交换
合体也是一种美
重口味图片 纯洁的孩子绕道捂眼行
男人总是想听女人叫床的声音,其实他们不懂,在女人心中,男人的**声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动听的音乐
当你爱上一个男子,千万别去想自己是不是应该矜持一点。
爱他就告诉他,有时候男人也很爱虚荣,你的表白会让他的自信达到我是傻瓜点
女人,因为爱所以操。
男人,因为操所以操。
有一种情况,男人太爱你,会不舍得X女人
机会就象女人的胸部,越大越有诱惑力。越大越要好好地珍惜。
机会又像男人的DD,抓住了,就会越变越大,越变越强。
女人就像书架上的书,虽然你买了她,但在你买之前她多多少少被几个男人翻过
如果没被翻过,只能证明这书根本就不能吸引人。
当你们已经很相爱的时候,不要以为老夫老妻了,就不要甜言蜜语和浪漫了。
女人终究是小女人。任何女人都无法抵挡温柔的男人的
一场性爱,明明是男人在那出力,流汗费精的,爽的程度也是女人高于男人。
为什么男人老觉得自己占了便宜,女人老觉得自己吃了多大亏似的...
女性一旦知道了快乐,就会变得像沼泽一样深不可测;
相比之下,男人的勇猛就好像沼泽上蹦蹬的鱼,浮在表面,是瞬间即逝的
性方面女人原本占据着压倒的优势。
好男人经得起诱惑,好女人耐得住寂寞。
女人第一次和男人上床很难,以后越来越容易;
男人第一次和女人上床很容易,以后会越来越难
每个月都有那么几天,轻着脾气不好,重着犹如生重病。
女人天生是应该被照顾的。那几天更是,所以温柔的陪着她,以后的好处绝对是男人的
女人的上半身有多爱你,下半身就有多湿润
这个世界上最潇洒的就是大姨妈,她想来就来,不想来就不来;
2、她不来你急死,她来了你烦死。她来或不来你都要默默忍受;
3、她来你是个姑娘,她不来,你是个妈妈,差别大的很大
至纯、至美、 融合、触动、窒息、欢爱、 Les、那酣畅淋漓的情、那永无止境的爱。
男人玩自摸是一种极致的诱惑
你大汗淋漓的在她身上卖力。还以为人家很享受其实你怎么知道她究竟是想要什么。。
我不能想象你对别的女人如此的爱抚
某个人相亲时,跟那个男人谈及婚姻时,她很自然地说:“我不会为了一根香肠而买回整只猪
新婚之夜,女孩羞涩的说闭上灯好吗,男人说:为什么。
女孩说:人家胸小。
男人闭上灯边抚摸着女孩边说:”亲爱的我不在乎“女孩小声的”嗯了一声“
”那别趴着了亲爱的快翻过身来“男人兴奋的说道。
女孩一脚把男人踹到了地下
如果一个男人第一次见到你就说很喜欢你,那就揍他吧,因为那只是想睡你
当一个男人不爱一个女人的时候,往往能把这个女人弄得神魂颠倒,
觉得他特MAN,特够味儿,特浪漫,特霸道特酷特能掌控大局。
女人喜欢甚至崇拜这样的男人,因为她们觉得有一种小鸟依人的感觉。
但事实上当男人真正投入爱情的时候就会变成男孩,
当你认为那个男人特别耀眼的时候,对不起,他还没爱上你。
听说你最想要的那个人会在高潮的那一刻出现在你的脑袋里
其实被一个男人按住强吻对于女人来说是很刺激的
那些说好B都让狗艹 了的人都是那些目光短浅不懂珍惜的货色~
总以为别人的才是好的其实自己艹的才是最好的
整天嘲笑人家是”飞机场“,怎么不说自己是”小短细“
人和海豚是世界上少数不是为了快感而**的动物~尤其是人尽然可以通过**达到很多目的
向来讨厌那种特别自恋的女孩子,跟男人说完一句话都要检查一下是不是丢了处女膜什么的,
生怕别人占便宜,生怕自己吃亏,生怕自己的爱情和处女膜卖不出个好价钱。
日文原名:ドラえもん
日文汉字:铜锣右卫门、虎右卫门
罗马字音:Doraemon
出生地:东京松芝机械工厂
生日:2112年9月3日(处女座)
机器人种类:育儿型机械器
型号:猫型机器人1293号
代号:MS-903
身高:129.3cm
体重:129.3kg
胸围:129.3cm
坐高:100.0cm
总外形:油桶
功率:129.3马力(一个成年人的力量约为0.5马力)
遇见老鼠时的弹跳高度:129.3cm
遇见老鼠时的逃跑速度:129.3km/h(*时跑50米要用10秒)
(129.3这个数字在哆啦A梦的生日——2112年9月3日中也使用过。据说,这个数字是哆啦A梦故事连载开始时,日本小学四年级学生的*均身高。而大雄就读的年级正是小学四年级。)
红外线眼睛:在黑暗中也能看清。
红外线超级电子计算机:哆啦A梦个头虽小,本领可不得了!它安装了情感电路,有像人一样的感情
强力鼻:嗅觉灵敏度是人的20倍,已失灵 ,但还是能闻到他的最爱——铜锣烧
巨型嘴:能放下一个大号洗脸盆
雷达胡须:能探测远处物体,已失灵
召集猫的铃铛:已出故障,现改作存储应急物品(时空转换器)的盒子,小型的相机
原子炉:能将吃进去的东西转化为原子能,且不产生废物.
吸盘手:别看是圆圆的,能吸住许多东西
四次元口袋:这个口袋直接通往四次元空间,再多的东西也放得下。但是因为哆啦A梦是一件次品,所以有时会找不到想要的工具,常常在危急的时刻手忙脚乱。与哆啦王的袖子连通
扁*脚:本来能走路不出声,现在此功能已丧失。并且脚底有反重力***,离地面总是3毫米,所以哆啦A梦总是不穿鞋但是脚总是不脏。
尾巴:是启动开关,往外一拔,一切活动便全停止(在一集中当作隐身的开关)。心中不快的时候会轻轻摇动。
皮肤:十分坚硬的钢制皮肤,在云之城曾用脑袋撞坏过云溶解剂。并且有反重力功能,正因如此,灰尘都浮在表面之上,不论外表多脏,只要拿布子轻轻一擦就掉了。但因为是高级机器人,所以还是怕蚊子叮。
过去的主人:野比大雄的曾孙野比小世(别名:野比世雄、野比世修)
亲属:妹妹哆啦美
最喜欢的食物:铜锣烧 (原因:在2112年的一次考试哆啦A梦考砸了,但是得到了当时跳舞很出色的舞蹈型机器人——**小姐的鼓励,当时**小姐就给了一个铜锣烧给当时失落的哆啦A梦,发现铜锣烧好好吃,就爱上了铜锣烧)
最害怕:老鼠(原因:在大雄的曾孙子小世10岁的时候,为报答哆啦A梦,制作了一个粘土哆啦,只因为耳朵不像,他就让手工机器鼠修改耳朵,但是机器鼠理解错了,把哆啦A梦的耳朵咬的与粘土哆啦一样,最后在机器人医院失误把耳朵切除了)
讨厌:冷天、热天、被别人叫狸猫、去医院看病
心肠好,乐于助人,做事很拼命(见2112年哆啦A梦诞生记)但却心肠软。每次大雄遇到困难,他总会帮大雄。但有时会用愚蠢的方法来帮助大雄。当它吃不到铜锣烧或人们叫他狸猫时,脾气会非常暴躁。
他原来是和妹妹一样,黄色的,而且有耳朵,一天,小世为了感谢哆啦A梦照顾他,做了一个哆啦A梦的泥娃娃,可就是耳朵老做不好,就用未来世界的工具老鼠机器人修改泥娃娃,可是小世下错了指令,那个老鼠机器人就把哆啦A梦的耳朵咬坏了,之后马上被送到了医院,谁知,在糊涂的医生和糊涂的病人(指哆啦A梦)的"合作"下,哆啦A梦因为苍蝇的到来而不小心动了,结果导致医生不得不把耳朵切除掉。因为太羞愧了,受到女朋友**无意的嘲笑,痛苦的哆啦A梦沮丧地独自一人哭泣,他想不能这样下去了,要喝一种药振作精神,可他拿错了药,是让人大哭不止的药,结果他哭了三天三夜,嗓子也哭沙哑了,身上黄色的喷漆也都被泪水冲刷掉了,只剩下蓝色的底漆。所以哆啦A梦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因此,他也惧怕老鼠。
哆啦A梦的歌声比胖虎的还要可怕。一次,有一只爱唱歌的虫子进了哆啦A梦的身体里。哆啦A梦就变的比胖虎还爱开演唱会,再加上他的道具非常多,没有人逃避的了听他的演唱会。最后以小世把哆啦A梦的电源关闭,然后取出虫子收场。
高跟鞋已经有四百多年的历史了,但高跟鞋并非一下子就蹿起三寸高,它的高度是从十六世纪时开始,逐渐与日俱增的。高跟鞋最初于法国面世,是男性最早穿用,女人并未穿。鞋跟稍高,骑马十分方便,鞋跟可以紧紧抵着马镫,因此马靴就是最早有跟或者可以说是有高跟的鞋子。
其实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登场的“松糕鞋”,远在十六世纪已有类似的木屐高跟鞋面世。木屐也可算是高跟鞋的前身,当时做套鞋穿用,始源于北欧,用来保护穿在里面的皮鞋。到十七世纪中叶,法国国势如日中天,国王路易十四矮人一截的身材与他高人一等的威望却不成比例,为了补救身材的不足,他便在鞋上做手脚,把鞋跟垫高几寸。朝中显贵上行而下效,也叫鞋匠替他们把鞋垫高,皇帝只好又把鞋跟再加高。直高到男人厌恶了高跟鞋,但宫中的女人却保留了高跟鞋。
相传,十八世纪路易十四的王宫里养着许多年轻貌美的宫女,她们耐不住宫廷寂寞,常常溜出宫外玩耍。路易十四颁布了一系列宫廷禁令,但仍阻止不了宫女们的外出。这时,有人向路易十四献计说,这些宫女之所以一转身就没了影,关键在于脚下没有羁绊。要在她们的鞋上做文章。于是,路易十四授命鞋匠设计一种刁钻的鞋子,以整治那些爱溜的宫女。当时,法国舞台上的悲剧演员穿的是一种全高型的戏剧鞋,鞋匠从这里得到启发,创作出了后现代高跟鞋。
宫女们叫苦连天,但君命难违,只得哭丧着脸穿起了高跟鞋。可是,经过一段时间的磨练后,宫女们又行走自如了。而且,她们发现穿高跟鞋能使身材显得修长优美,便喜欢上了高跟鞋,非高跟鞋反而不穿了。巴黎的时髦女性见到高跟鞋,大为赞叹,竞相仿效。于是,高跟鞋由宫廷传遍法国,又传遍世界。
有一种传说是,15世纪时威尼斯有个商人,外出时害怕漂亮的妻子行为不端,就给妻子定做了一双后跟很高的鞋,以防止妻子外出。可妻子看到这双奇特鞋后,觉得十分好玩,就让佣人陪著她走街串巷,出尽了风头。人们觉得她的鞋很美,争相仿效。於是高跟鞋很快就流行开了。
当年玛丽莲·梦露因穿上由SalvatoreFerragamo设计的金属细高跟鞋令她一举成名,她曾说:“虽然我不知道谁最先发明了高跟鞋,但所有女人都应该感谢他,高跟鞋给我的事业有极大的帮助。”所以说,上帝对女人的钟爱,很大一部分,就体现在高跟鞋上。高跟鞋使女人陷入一种如梦如幻的境界。可以这样说,高跟鞋简直使女人有了脱离*庸,摆脱凡俗生活的可能,它使日子更加丰富多彩……
15世纪的一个威尼斯商人娶了一位美丽迷人的女子为妻,商人经常要出门做生意,又担心妻子会外出风流,十分苦恼。一个雨天,他走在街道上,鞋后跟粘了许多泥,因而步履艰难。商人由此受到启发,制作了一双后跟很高的鞋。因为威尼斯是座水城,船是主要的交通工具,商人认为妻子穿上高跟鞋无法在跳板上行走,这样就可以把她困在家里。岂料,他的妻子穿上这双鞋子,感到十分新奇,就由佣人陪伴,上船下船,到处游玩。高跟鞋使她更加婀娜多姿,路见之人都觉得穿上高跟鞋走路姿态太美了,讲求时髦的女士争相效仿,高跟鞋便很快盛行起来了。
高跟鞋与性感有关吗?被誉为“高跟鞋之帝”的Manolo Blahnik会斩钉截铁地告诉你:“当然!”而当我们回溯高跟鞋诞生的这一美妙的传说时,就会发现,穿上高高耸立的高跟鞋,女人的性感首先是从挣开固有束缚、张扬自信开始的。对于华裔制鞋大师周仰杰而言,高跟鞋还有另一重重要的意义:是它,带来周仰杰事业的起飞。当然,高跟鞋的奇妙传说,也因为周仰杰而更精彩。
人物素描
周仰杰与他的“魔鞋”
自第一双高跟鞋问世以来,鞋跟的高矮宽窄与造型款式不时有变,而人们对高跟鞋的狂热却历久不衰。真正将高跟鞋的潮流推至高峰的,无疑是周仰杰与他的Jimmy Choo手工鞋。“鞋子就是鞋子,除非它是Jimmy Choo。”从戴安娜王妃的“玻璃鞋”、《欲望都市》中莎拉·杰西卡·派克“不要抢走我的鞋”的尖叫、《穿着Prada的恶魔》中时尚女王的首选之物,到美国现任第一夫人的新鞋,或简洁优美、或华丽经典的Jimmy Choo手工鞋的影响力早已超出了它的实用范围,而以新时代女性的精神象征毅力与时尚潮流的巅峰,其中的弄潮儿,用细腻的男人心思与高超的手工技术打造出让女人们疯狂的“魔鞋”的,正是蜚声国际的华裔制鞋大师周仰杰。
设计理念
营造女人梦想
“她当时穿着Jimmy Choo牌子的高跟鞋,望着那4英寸的鞋跟,我两眼发直。我把这双高跟鞋rap一下,现在,每个人都知道Jimmy Choo。”没错,现在每个人都知道Jimmy Choo周仰杰。
在制鞋大师中,东方人的面孔甚为少见,更不用说是国际顶级级别的,周仰杰注定是其中的“异数”。从人穷志高的鞋匠之子到万众瞩目的设计明星,从11岁时子承父业设计出第一双鞋子到英国求学领悟设计真谛,从艰辛困苦中的惨淡经营到作为戴妃御用制鞋大师后的一举成名,周仰杰颇具传奇色彩的成功历程,至今仍是我们津津乐道的时尚传奇,也为其制作的鞋子增添了几分传奇的色彩。“Jimmy Choo的鞋子就是这样的,亲切大方、优雅、舒服,穿Jimmy Choo鞋子的女士们全都是大大方方,很雅观的。比如戴安娜公主,她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她全部穿我的鞋子,就是大方,美雅,舒服。”坚持称戴妃为“戴安娜公主”。这也许就是周仰杰设计理念的凝聚:Jimmy Choo极力为每一位女士营造属于自己的公主梦!而这样的制鞋设计理念贯彻到具体的制作,则体现为“全手工”与“四英寸”两大关键词。
坚持“四英寸”和“全手工”
有人说,男人往往比女人更了解自己的喜好与需要。这种说法是否具有普适性显然是有待商榷的,但却在周仰杰与他的手工鞋上得到印证。水晶、钻饰、鸵鸟毛、蝴蝶结……十足精致的鞋面设计,正是源于一位诚意十足的男性设计师。“灵感当然是漂亮的女孩子”。在被问及多年以来设计灵感的来源时,周仰杰强调女性顾客对他的重要启迪,“为什么我有这么多的灵感,因为我做了21年,跟不同的小姐们,女士们,为她们特别设计高跟鞋,所以每次都要有很多灵感才可以给到客人。”
都说高跟鞋是“美丽的刑具”,但在周仰杰看来,获得美丽与优雅,不需要以双脚的痛苦为代价。“但是商店里买回来的鞋,怎么可能合每个人的脚呢?同一款鞋中只有尺码的区别,至于鞋子脚背位置的宽度、足弓处的高度,你根本没有选择。”周仰杰坚持手工制作,就是希望让每一个顾客都得到完全适合她的气质、满足她需求的高跟鞋。“我会一次又一次地修改或重新制作一双鞋,直到它从样式到尺寸完全让人感到满意为止。”至于对“四英寸”的坚持,周仰杰有这样的解释:“四英寸是个健康问题,高了或矮了的高跟鞋都会让人不舒服,对人体的*衡也不好。父亲是做鞋的,中国人喜欢在生意上研究,研究怎样可以获得更多的生意,所以知道怎样的鞋才是大家最喜欢,感觉最舒服的。四英寸这个高度也是这样得来的。”如果说“全手工”是周仰杰对每一位顾客所拥有的个性气质的充分尊重,那么“四英寸”的坚持体现则是他对每一位顾客最细微的体贴与关怀以及对于父辈良好传统的追认。贴合双脚的曲线的鞋底设计既能展现女性优雅的体态美,又使双足在最长时间内经受最少的折磨,单凭这样的创意与诚意,就足以让周仰杰在机械化大生产的流水线商品浪潮中立于不败之地。
“洛阳牡丹甲天下。”这话是有来历的。
洛阳有个书生,名叫常大用,他最大的嗜好是酷爱牡丹花。他听说曹州牡丹花的品种最名贵,就一心一意想到那里去看看。他一直没找到个去的机会。
这一年因为有别的事情要到曹州去,这可趁了常大用的心愿。他想,无论如何也要借这个机会欣赏一下曹州的牡丹。
事情办完后,常大用借了一家大户人家的花园暂时住下。因为那时才是2月初,天气还有些寒冷,牡丹花还没有开。如果不等牡丹花开就回去,这一趟就等于白跑了。等吧,还得等好些日子,他的心情很急,可也没有办法。
他天天在牡丹花园里走来走去,目不转睛地看着刚发出嫩芽的牡丹,希望它能早日长出花苞,早日开放。
可牡丹自有它开放的时日,并不因人们急于看到它的花朵而提前绽开。
常大用看花心切,无法排遣,晚间回来,就写思念牡丹的诗。时间久了,他竟写了一百多首关于思念牡丹的诗。
等了些日子,牡丹花终于含苞待放了。可是常大用的盘缠早已用得净光了,就把暂时穿不着的衣服送到当铺里去典当了。典当的钱也快要花光了,每天把稀粥分成三份,早中晚各喝一点,聊以充饥。就这样,艰难地等待着牡丹花的开放。
一天,天刚微明,他就到了牡丹花园,花还没有开放。花株丛中有一个女郎站在那里,后面跟了一个老太婆,象是女仆人,可穿戴挺讲究。常大用以为这是大户人家的宅眷到这里来游玩赏花的。心想,我性急,这么早就来看花,没想到还有比我更早的。他见有人在这里,而花还没开,就掉转头回到自己的寓所。天快黑的时候,常大用又到杠丹花园里去,见那位女郎和那位老人已先在那里了,他又悄悄地回避了。这样,一连又遇到过好几次。这一次,常大用留心看了看那女郎,她穿的衣服十分华丽,衣服的式样也不一般,似乎皇宫中也没有这样的。他想,一般大户人家的女郎,也没有这样穿着打扮的。他猜想了半天,也没猜出女郎的身世,他心里暗暗说:“这一定是个仙女,人间哪里会有这么漂亮的女郎?”
常大用想,这次我一定去问问她。他大着胆子走向牡丹丛中,女郎已回头走了。他跟在后面,刚转过一座假山,恰巧遇见那位老仆人。女郎坐在后面的石头上没动,老女仆赶紧走上前去,用自己的身体遮护着女郎,回头对常大用喝叱道:“狂生,你要干什么!”常大用赶紧上前作揖,说道:“这位娘子一定是位天仙,小生这厢……”还没等常大用把话说完,老仆人就又训斥他说:“一派胡言!象你这样,该把你捆起来送到县衙门里去!”
常大用吓出一身冷汗。女郎倒没生气,只是微微地笑了笑,说道:“走吧。”说完,转过假山,走了。
常大用可吓坏了。往回走的时候,两腿直打战,两脚也不听使换。他想:
“这一下可闯下乱子了。女郎回去,若告诉她父兄,必然有一场大的麻烦。”
他越想越后悔,暗恨自己:“这是何苦呢,自己是来看牡丹的,干吗在女郎面前冒冒失失的!”可此时后悔也来不及了。他回到寓所,饭也没吃,一头倒在那张空床上,只是恨自己不该这样唐突。所可庆幸的是那女郎还没发脾气。这一夜,他又懊悔,又痛恨,又害怕,翻来复去睡不着。经这一折腾,常大用病了。
第二天,竟没有人来捉拿他,也没有人来骂他,常大用多少放些心了,可再回忆那女郎的言行举止,声容笑貌,历历如在眼前,无一处不动人。这时把害怕的心思又变成对女郎的思念了。这样一连3天,吃不下饭,睡不着觉,一会儿害怕,一会儿思念,把自己折腾得病情加重,堪堪不能起床了。
一天夜间,人们都已经睡定了,常大用迷迷糊糊地躺在床上。这时,那位老女仆走进他的寓舍,手里提了个瓦罐子。她把瓦罐往桌上一放,说道:
“这是我家葛巾娘子亲手和的鸩汤。鸩汤是剧毒药水,喝下去不多会儿就毒死了,你也就不会受疾病之苦了,快喝了吧!”常大用很为吃惊,说道:“我和你家娘子素来没有冤仇,为什么要用毒药来毒死我?”过了一会儿又说:
“也好,既然是小娘子亲手制的毒汤,我就喝了它。与其这样思念,病中受罪,不如喝了毒药死去痛快!”说完,拿起药罐,一仰脖子喝了下去。
老女仆看到这小伙子的憨厚样子,笑了笑,拿起那个瓦罐,出门,走了。
常大用喝过毒药,躺在床上,等待药性发作,死去。可他觉得药味清凉,还有一种特别的香味。喝过不久,觉得头脑清醒了些。他把眼睛闭上,躺着不动。过了会儿,觉得心胸渐渐地宽松了许多,遍身都很舒服,他不再考虑如何死法,也不再想其它的事情,不知不觉地睡着了。第二天醒来,早晨的阳光已照射在窗子上了。他已病了三天不能起床,此时觉得病痛消失,他试着起身下床,走了几步,病已完全好了。他更加认定那女郎是位仙女。
常大用一心想去见见这位仙女,但不知她住在哪里,又找不出个理由来去见她。没有别的办法,只好在没有人的时候,诚心诚意地对天祷告,以表达他对女郎的思念之情。
一天,常大用又要去看牡丹花,刚走到一个小树林中,恰巧碰到他思念的那位女郎。他往四下里一望,别无他人,就高高兴兴地走上去施礼问讯。
女郎客客气气地还了礼。常大用闻到女儿身上有一股奇异的香气。他刚要再和她说话,老女仆从远处走来。女郎让常大用暂到一块大石后面避一避,又用手向南指了指,小声说:“夜间踏着花梯过墙,看那所四面有红窗的房子,就是我住的地方。”说完,急匆匆地走了。
女郎走后,常大用象丢魂失魄一样,不知该怎么办好。
这天夜间,他要找个梯子扛到南墙跟。到了南墙跟前,有一个梯子已经在那里放好了。常大用很高兴,爬上梯子,越过垣墙,到了里面,果然有一所房子,四面都有窗子,窗子上都挂着红绢窗帘,里面的灯光透过红窗帘射了出来,整个窗子都是红的。他小心地走*窗前,听到里面有人在下棋,棋子敲打棋盘的声音不时传了出来。常大用久久地站在外面,不敢往里走。站了好长时间,里面下棋的仍未结束。他想,与其站在这里等候,还不如先回到自己那边,等到里面下完了棋,再过来。常大用登上花梯,爬回到墙这边。
等了一会儿,他又爬过墙这边看看,见棋局还没散,就再爬了回来,如此往返,爬了四五趟,仍没有机会进屋。
是谁在和女郎下棋呢?常大用决定从窗缝里往里望望。原来和她下棋的也是一位女郎,长得也很美丽,只是衣服穿得更淡雅些。那个老女仆也坐在里面,还有一个丫鬟,常给两位女郎端茶,剪烛花儿。常大用见此时仍不能进去,又踏着梯子越墙回到自己这边。这时听到谯楼上鼓打三更。
这次,常大用登上花梯,趴在墙头上,目不转睛地看着里面的动静。不久,就听到老女仆从屋里走了出来。常大用心中高兴:“你们可都走了!”
谁知老仆人没回自己的住室,却走到墙脚下察看,说道:“花梯子怎么放在这里?是谁放的?”说完,又招呼丫鬟出来,把梯子搬走了。常大用心中直埋怨这老太婆多事。
梯子搬走了,常大用想再过去,已过不去了,没有办法,只好回到自己的寓所。
第二天晚上,常大用又去了,来到墙下,见梯子又安放好了。他四下望了望,幸好四周没有人。他越墙而过,见女郎一个人坐在室内,象是在等人,又象是在思考什么事情。女郎见常大用进来,惊惶地站了起来。常大用上前行过礼,说道:“我知道自己缘份浅薄;怕今生见不到你了。没想还终于能见到你。”常大用激动得不知该说什么话好,女郎说:“有志者,事竟成。
你请坐。”常大用刚要对她说说自己的心里话,就听到远处传来说话的声音。
女郎赶紧对常大用说:“我妹妹玉版姑娘来了,你赶快趴到床底下去躲一躲。”
常大用只好顺从地爬到床底下去。他趴在那里,大气儿也不敢出一声。
一会儿,一个女郎从外面走进来,笑着说:“败军之将,还敢再和我战吗?走吧,我那里已经泡好茶,摆上棋盘等着你呢!今天我非和你下个通宵不可!”女郎推托说:“今天身上不大舒服,有些发困,不去了。”玉版姑娘哪里肯答应,非让她去下几盘不可。女郎推托着不肯去,一直坐在床沿上没动。玉版姑娘急了,走上前去,取笑说:“一个人在这里坐着,空屋子有什么可恋的!莫非床底下藏着汉子!”边说笑,边生拉硬拽着走。女郎这才站起身,默默地跟着走了。
女郎走后,常大用十分懊丧。他从床底下爬出来,环视室内,室内整齐清洁,香气袭人,但并没有什么梳妆打扮的化妆用品。看她床上,也没有什么多余的陈设,只有一块水晶如意,芳香清洁,十分可爱。他想:“没有别的可拿,我就拿它权当个信物吧。”于是把那柄水晶如意揣在怀内,越墙而回。
常大用回到自己的寓所,思念时,就拿出水晶如意来展玩。看到如意,闻到芳香,又更加思念那女郎。他想起前天伏在床底下时的情景,听到玉版姑娘说的那些话,真觉得有些后怕。如今偷拿了她的水晶如意,一方面觉得不好意思,但又很盼望女郎能来寻找。
几天之后的一个晚问,女郎果然来了。笑着说:“我还以为你是个君子呢,没想到却是个小偷。”常大用应声说道:“不错,不错,我当过一次小偷。偶然偷了一次,只是希望能够‘如意’罢了。”说着赶快向女郎让坐,女郎大大方方地对面坐下。女郎一入室,室内异香扑鼻,沁人心脾。常大用说:“我第一次见面时,就觉得你是个仙女,现在看来,更加证实了我的想法。我只怕这是一场梦。”女郎笑着说:“你想得也太多了。明明是我和你在一起,怎么会是梦!不过,以后还是小心些好。现在的人,往往爱无端说些闲话。人言可畏,倘或被他们捏造些黑白,那时,你不能生出翅膀来飞走,我也不能乘风飞去,弄得说不清道不明,多不好啊!”
常大用觉得这女郎很有见识,说得也有道理。听她说的这些话,很象*常的人,但看她那相貌、穿戴、举止,又不象*常的人。常大用问她贵姓、芳名,女郎笑了笑说:“你既然认为我是仙女,何必再问姓名!”常大用见她不肯道名姓,也就不再追问,就说:“那位老人是谁?”女郎说:“她是桑姥姥,我从小就受到她的照顾,所以,我一直没把她当仆人看待。”
谈了一会儿,女郎起身告辞,说道:“我那里耳目众多,不可久留。以后有时间,我们再约时间叙谈。”临走的时候说:“那块水晶如意,不是我的,是玉版妹妹放在那里的。”常大用问:“玉版是谁?”女郎说:“是我堂叔姊妹。”常大用把水晶如意拿出,交给女郎。女郎带上走了。女郎走后,满屋里香飘四溢,久久不散。
从此,常大用常和女郎会面。
常大用为了等待牡丹开放,又恋着常和女郎会面,一直在这曹州等待着。
典当衣服的钱早又花光了,早没的可卖了,就要去卖马。女郎知道了,对他说:“你为了我,把衣服都当了,现在又要卖马,这可使不得。洛阳离此,千里迢迢,没有马骑怎么回去?我还有点积蓄,你先拿去用吧。”常大用不肯,说道:“你的一番好意,我心领了,你的钱我不能接受。”女郎说:“不必客气,就算我借给你好了。”她不等常大用分说,强拉着他来到一棵老桑树下。指着一块石头说:“你把它转动一下。”常大用照女郎说的作了。女郎从头上拔下一根金簪来,在土中刺了几下,又说:“你把这土挖一下吧。”
常大用伸手将女郎刺的土挖了两下,一个瓮的口就露出来了。女郎向瓮中取出白银五十余两。常大用说:“够了,够了,不用再拿了。”女郎不听,又从中拿出几根金条来。还要往外拿,常大用只拿了一半,其余的又放进瓮中,掩埋了起来。
一天晚上,女郎来对常大用说:“最*有人说咱们的坏话,看来咱们不能常在这里住了,应该早作打算才好。”常大用听说,非常吃惊,说道:“这可怎么办好!我是个书呆子,一点办法也想不出,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吧。”
女郎说:“没有别的办法,只好逃走。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另找个地方,就说咱们是夫妻,一起过得了。”常大用没有主意,问道:“逃到哪里去好呢?”女郎说:“你家在洛阳,我就跟你去洛阳吧。你先走,我随后去找你,我们在洛阳见面。”
常大用整理好行装,骑上马先走了。他一路打马快跑。心想,自己先到洛阳,打扫好房舍再回来迎接女郎。等到他赶回洛阳,女郎的车马也来到他的家门了。女郎和常大用一起拜见父母,就和正式夫妻一样,没有人知道女郎是私奔的。常大用自己老是觉得拐人家的女儿逃回家中,心里常常惴惴不安。可女郎很坦然。她对常大用说:“你尽管放心。不用说千里之外没有人知道我是私奔的,就算有人知道了,也没关系。我是曹州名门世家之女,他们还能说什么!当年卓文君不是也曾跟着司马相如逃跑的吗?卓文君的父亲卓王孙知道了,不也没把她怎么样吗?不但没有人说闲话,而且还传为佳话。”常大用听了女郎的这番话,才略微放心些。
常大用有个弟弟叫常大器,女郎看了看他的相貌,说:“弟弟的才情比你高,前程也比你大,现在还没完婚。我妹妹玉版,你是见过的,和弟弟的年龄也相当,他们倒是天生的一对儿。”常大用说:“远隔千里,怎么去说亲?”女郎说:“这也不难,玉版妹妹和我最好,让桑姥姥驾车回去一趟就成了。”常大用怕自己拐着她来的事情暴露,不敢这样做。女郎笑着说:“不妨事。”就打发桑姥姥驾车去了。
桑姥姥到了曹州,不久就把玉版接回洛阳。女郎安排大器与玉版成了亲,从此,兄弟两个都过得很合美。日子也过得一天天富起来。
一天,来了一群强盗,闯进常大用家。常大用赶快率领全家躲到一个楼上。强盗一进宅就把楼团团围住,声言不答应他们的要求就放火烧楼。常大用大着胆子问他们什么要求,强盗头儿出来说:“只有两条。第一,听说你们兄弟两个娶的媳都很美,让她们出来,我们见一见;第二,我们一伙五十八人,每人给五百黄金。”常大用说:“每人给五百黄金,我能做主。要弟媳妇和夫人出来见你们,得去和她们本人商量过后再说。”
众强盗齐声呼喊:“不答应,这就点火烧楼!”人们都吓得了不得。
女郎和玉版妹妹都身穿华丽的衣服,戴上贵重的首饰,迈着轻盈的步子,慢慢地从里面走出。她们姊妹俩走下楼来,站在下面的楼梯阶上。女郎对众强盗说:“我姊妹俩都是仙人,名列仙籍,暂时来到人世,对正直的人,我们情愿扶持,却不怕强横威胁。你们每人要一万两黄金,我也拿得出来,就算给你们,你们也不敢要!”许多强盗听了这话,又见她们飘飘然赛过天仙,忙跪下说:“不敢,不敢,我们这就要走。”其中有一个却说:“不要听她的,她是骗人的!”
女郎和玉版本来要回身上楼,听了这强盗的话,就转回身,站在原地,问道:“你要怎么样,说吧,现在说也还不晚!”众强盗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没有一个敢回话的。过了一会儿,女郎手挽着玉版的手,姊妹俩从从容容的上楼去了。强盗见两个仙女已走,只好哄然散去。
过了两年,女郎和玉版各生了一个男孩,女郎这才渐渐露出自己的身世。
在一次谈话中,她说:“我姓魏,母亲封为曹国夫人。”常大用有些怀疑,他想,曹州没有姓魏的世族大家。再说,一个大家世族的女儿,跟人家私奔,家里能够不找吗?这个疑团一直悬在他的心里。
后来,常大用又借故去曹调查询问,访遍了曹州各地,果然没有姓魏的大家族。一次在朋友家里做客,见其墙壁上悬挂着一首诗,题目是《赠曹国夫人》。他听自己的妻子说,她母亲封为曹国夫人,就问道:“曹国夫人是谁?”朋友笑了笑说:“我这就和你去见见曹国夫人。”于是领着他来到后花园,指着一株和屋檐一般高的牡丹说:“这就是曹国夫人。”并告诉常大用说,这株牡丹在曹州牡丹花比赛中,名列第一,被封为曹国夫人。这是最名贵的品种,俗称“葛巾紫”。
常大用了解到这些,心中很是惊骇。他怀疑自己娶的女郎是花妖,弟弟娶的玉版也是花妖。
常大用从曹州回到洛阳,没敢直接问妻子,只旁敲侧击地拿《赠曹国夫人》诗来试探,看看她的反应。女郎见常大用这样怀疑自己,觉得受了极大的屈辱。她没想到自己诚心相爱的人,竟这样怀疑她。她立即着人让玉版妹妹抱着孩子来,自己也把孩子抱在怀中,对常大用说:“三年前,感激你真心思念我,我也真心实意地来报答你。今天被你无端怀疑,我们也就不能再留在你这里了。”说完,和妹妹玉版一起举起怀中的孩子,远远地抛了过去。
两个孩子一落地就不见了。常大用惊慌地回头看时,两个女郎也都不见了。
常大用悔恨不已。
又过了几天,两小儿落地的地方,生出两株牡丹。这两株牡丹长得很快,一夜之间长了一尺多高,当年就开花,一株开紫花,一株开白花,花朵都比盘子还大,比一般的葛巾、玉版花瓣更多,颜色也更美丽。几年之后,就长得一丛一丛,十分茂盛。把它分别移到其它地方,也就变成其它品种,人们都叫不出它们的名称来。从此,牡丹之盛,没有哪个地方能比得过洛阳的。
直到今天,仍然传说着“洛阳牡丹甲天下”的佳话。
我的奥迪,老婆的迪奥,儿子的奥利奥。
整个夏天我都晃悠在一条种满梧桐的街道上。炎炎的夏日里有一种冷却的时间凝固在里面。那条街道是这个小城最繁华的地段,因此一路走来会看到不同样式的车停放在那。我停下脚步,很仔细地凝望。然后淡淡地微笑,如影子一样地悄无声息地驻留。那个时候应该是傍晚,有很美的夕阳昏
和车有关的故事
(一)
我这里指的车是汽车。至少在很多年前,人们一说“车”,就是指自行车。
大概是十多年前吧,我和LG还没有自己的房子。晚上,尤其是夏天的晚上,便在大街上闲逛。街上乱哄哄的,不是跳舞的,就是扭秧歌的,还有就是借着路灯打牌的。我们无所事事,便把目光投向了马路。那时车还不多,最多的车型就是“老三样”——桑塔纳、捷达、富康。品种、型号和现在简直没法比。即便这样,我认识的车也很有限,只认识大众、奥迪、奔驰公司的车标,富康和夏利还分不清,桑塔纳和捷达更是不知道怎么区分,不都是大众的标嘛。
我们找了一个清静的地方坐下来,看着川流不息的车辆,LG就问我:这是什么车?我顺口瞎说一个车名,他告诉我,我说得不对。其实他也知道,我看不出这是什么车,即便是白天也得看车的尾部的中国字才知道是什么车。他可以将从眼前过的每辆车都说出是什么车,当然还包括卡车的型号。(说得对不对,我也不知道,哈哈)
某天,在楼下看到一辆红色有大众公司的车,与*日里看到的不同,在一旁看了半天,对LG说:“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有辆这样的车呀。”后来才知道那车就是高尔夫小面包。
(二)
私家车,是电影里才有的事,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是遥不可及的,仍然只是一个概念。突然有一天,我的同事买了辆奥拓,顿时成了新闻,同时一下子把车与家庭的关系拉得很*,让我感觉到车离我们的生活并不远了。
富康988刚一下线,便遭遇到我和LG的强烈批评,“人家好好的两厢车,偏要挤出来个‘屁股’,太难看了。”这样的话,每看到一次路上跑的三厢富康就会再说一遍。谁成想,我们的第一辆车就是它。哈哈,不过,日久生情,也觉得不错。
当时,借别人的桑塔纳开了一阵子,便发现没了车就像没了腿。新车上市了,旧的型号车降价了,巨大的诱惑,让我们晚上回家翻出存折,数数够不够买车的钱。我们的收入和积蓄并没有达到轻松拿出买车的钱,只好贷款。这便成了当时许多人的谈资。尤其是上年纪的同事,很是不理解,并且好心地说:“这得花多少钱呀,将来还要付汽油钱,还有其他的各种费用,不知道你们这样年轻人怎么想的,打车一年也用不上这么多钱呀。大概我们是老了,跟不上趟了。”我妹妹花了2000多块钱换了一副眼镜,勤俭多年的老爸和老妈便透露出了不满,我妹说:那我姐还买了车呢。
一时间,私家车快速增长,网上的车友俱乐部也应运而生。比如:富康车友会名为“富联”(音同“妇联”)、捷达车友会叫“捷伴”、夏利车友会是“夏令营”、奥拓车友会称自己为“奥委会”,我觉得这些是比较有特色的,后来还有什么新奇军、菠萝派、QQ小学、逍遥派,就没有前几个有意思了。
有车的日子,我们的生活空间半径增大。我们第一次参加了车友会组织的活动,那阵势很是壮观。在京昌高速上,十几辆各色富康车排成纵列,车里的人都手持车台或手台,车顶的“苗子”上戴着小黄旗,迎风招展。就这样浩浩荡荡接顺序向莽山行进。后来,和车友们在半夜开车去过一次大同。渐渐发现,富康车友会好多是在校大学生,与我们的年龄、经历、甚至人生观、价值观都不太一样,共同的话题越来越少。慢慢我们淡出了。这时候2C,让我们有了新的家园。
(三)
时间转眼过了五年,我们有车的五年。也就是这几年中,各个汽车公司轮翻上演着一幕幕新车推广的好戏。刚刚记住这一款新车的名字,还来不及细细研究,下面几款新车又蜂拥而至,让人们眼花瞭乱。除了这些,还有降价、让利,有的车价甚至五位数地往下降,像一场风暴,刮得人们晕头转向。LG开始把目光盯上新出的各类车型,而且还时不时地拉上我去车市或4S店转转。
我总以为一辆车对于一个家庭就是一个代步工具,对于一个男人来讲亦如此。什么车不是开呀,名贵的车开着是气派,不就是面子上的事嘛,可也需要更多的钱来养呀。话说回来,如果有目的地,我们的车也不会比那些车差呀,不一样能到达嘛。
有一天,遇到一个即将退休的男人。他生活在一个经济不太发达的县城,说收入,不多;说年龄,不小。他告诉我,他买了一辆马6,蓝色的。我有点惊讶,首先,我知道那车全下来也得25万吧;其次,马6一般是年轻人的首选。其实,他上班的地方离家很*,一点不夸张,一脚油的事,就他的收入与他的年龄,更多人肯定选择多攒点钱养老。他说,他喜欢车,工作不顺的时候,开着车出去兜一圈,回来就感觉好多了。“车就是男人的第二个老婆。”这句话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我隐约明白为什么LG为车跑前跑后,从不叫累,为什么对好车如此痴迷;明白为什么老爸走到哪里都想自己开着车,为什么有了一辆轿车还想拥有一辆吉普。那是一种男人对车的热爱。
和LG说,我们的股票还不错,等挣到了买一辆好一点的车钱,我们就换车。LG看着股票在增值,心里美滋滋的。本来一辆凯美瑞的车架子、四个车轱辘已经到手,5月30日,咣当,凯美瑞变成QQ了。
不管怎样,希望在前面,我们期待着。
我还是一个孩子,一个永远也不想长大的孩子。
我还是个孩子,
请你天真无邪的,
冲我笑一下~
我还是个孩子,
给我一个棒棒糖,
好不好?
我还是个孩子,
让你不要跟我拽,
我不懂~
我还是个孩子,
原谅我的无知和不懂事,
我会懂的
请时光慢些吧,别再让妈妈的容颜老去头发斑白,她那么美丽岁月你别伤害她,请时光慢些吧,别再让妈妈的双手苍老皱上眉头她那么坚强岁月你别伤害她,请时光慢下来吧,我要报答她的爱,感恩她的情,爱她,像她那样地爱我,请时光慢下来吧,给我一刻回味的时间铭记她的爱倾诉我的情献给我最爱的妈妈……
这是一篇曾经让我看了流泪不已的文章!我已经忘了出处了但是里面的字我却一个也忘不掉!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感人的故事,**淡淡的文字却深深的触动了我们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当我们的渐渐长大,父母慢慢老去,我们还能这样陪着爸妈多久?
1、一日一家人吃饭,爸爸吃着吃着,突然说:养女儿干吗呢……辛辛苦苦养了那么大,就送人了…… 全家静默…我爸是第一次说这话,我当时心就酸了。饭后一家人在一起说话。妈:以后你要结了婚,我和你爸就在那个城市买套小房子,住你家附*。她又问我爸:你说呢?爸
:我看挺好。当时我就想过一辈子光棍算了。
2、一次大学期间5.1说好去男朋友那边玩,爸发信息问我回不回去?我说就几天不回去了吧。他又回了条:只有4个字,“樱桃熟了”(我家院子里有个樱桃树)!我的泪突然就像开闸的洪水..
3、小时候喜欢被妈妈抱,八-九岁了妈妈还抱我上街,一个叔叔看了,厉声说,都这么大了还让人抱,看把你妈累的,赶快下来!妈妈笑着说,再大点想抱都不行了,就让别人抱走了。当时没觉得怎么,结婚那天想起这句话,哭的补了N次妆……
4、你爸不在家,不想做饭,猫在陪我吃饼干。我妈这条短信我一直存着。
5、大二生日的时候 正和同学在酒吧玩 收到老爸短信说:“二十年前的这个时候我和你妈刚把你从产房里抱出来 你哭得特别大声 我们看着你 觉得那是一辈子最快乐的一天。”接着我就在酒吧里哭得一塌糊涂.
6、在外国工作,有一天爸爸刚出差回来立刻上网找我,不经意间说,真是老了,竟然也会觉得累了。当时就觉得心里很难受。 还有一次我说爸你别这么累了,干吗啊。爸爸说,我还得给我女儿赚钱呢。我就发现原来一直到现在,都还是他们在玩命的给予我。所以我发誓只要我给得起的,我都给他们。
7、第一次出来,爸妈坚持把我送到国外,到目的地的第一个晚上,爸爸看我一脸害怕的样子,立马就说,感到孤独了就回家,不要紧的.. 家里人知道我很爱粽子,月饼那些应节的食物,每年暑假回去,他们都去准备粽子,月饼.过只属于我的端午节,中秋节.. 爸妈还说,你以后要嫁谁都没关系,你喜欢就好..生活再艰难,爸妈养你~
8、我爸是很古板的人,也不会表达感情什么的。我妈上次给我讲,她给我爸买了个杯子。他就说,怎么只买一个,给我姑娘也买一个一样的。我妈说,你孩子不喜欢这种样子的。我爸说,不行,一定要买,我要跟她用一样的!依然的泪流不止。
9、妈妈:“以后我不在了,你对你爸爸要好,到哪里都要带上他。”(说的好像我是不孝女一样,此处其实是作为夫妻情深解。。。)爸爸:“不是要你结婚,就是想以后爸爸妈妈不在了,有人能照顾你。”
10、不过我印象最深最让我难受的是,有一次我妈跟我说:都怪妈妈不好,没本事,你不能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要是妈妈能干点 你想要什么给你买什么,不让你去工作了,天天享福。。我想说:妈,这是我应该做的才对啊。。
11、找了异地的BF,我妈觉得太远了。就在电话中开玩笑说,要不吹了吧。我瞬间就狂哭,我爸一把抢过电话就哄我。我喊了一声”爸“哭得更厉害了。我爸就不停地说,只要你自己喜欢就好,你妈跟你开玩笑呢。
12、我生日的时候我妈给我发短信说:我一辈子的心愿就是让你幸福。
13、从来没看我妈醉过,老看我爸醉。结果当年为庆祝我考上大学了请朋友吃饭时,我妈醉得一塌糊涂,在包间里一会笑一会哭的,一开始我还笑我妈酒量不行,后来走*了听到她在嘀咕什么之后,我立马扛不住就泪奔了。她老人家在嘀咕:我女儿二十年都没离开过我,这一下子就要出去四年还不知道回不回来了,我难受啊,但我还是得替她开心啊。
14、我有个同父异母的弟弟,比同龄人都低,今年5岁,有次我问他:你想不想长高?他说:不想!我问为什么?他说:我长高了,爸爸就要死了!我……
15、有一次我们一家子开车出去,大半夜的迷路了,路特荒凉而且一盏路灯都没有,我爸有点着急,我妈倒特镇定,还好最后找着路回家了。后来我妈跟我说,那天晚上她一点都不担心,因为我们三个在一块儿呢,有什么好担心的。
16、我上大学,第一年离开家。有一次好久没往家打电话,后来是我妈给我打过来的。她说你爸昨天晚上做梦了,半夜把我推醒了跟我说了句:“我梦见闺女说想吃肯德基了!”我当时就眼眶就湿了。后来想起来就心酸。无论长多大,在爸妈心里还是小孩子。
17、每次回家大晚上的时候都会帮妈妈捶背拔白头发陪她看电视吧,然后妈妈有时候会突然叹气,说她年纪越来越大可是我的时间越来越少了,每次听到都特别难过,那次妈妈说让我帮她剪指甲,帮她剪的时候她特别特别开心,说你们做指甲是不是也是这样的,她年纪大了不带眼镜看不清楚前几天自己剪都弄了个口子。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当时看到妈妈的手心疼的转过头就掉眼泪了。那之后每次回去都会多加一个修指甲,看妈妈开心的像小孩子一样就心疼。
18、老爸喝醉酒,说 女儿是宝贝~~~是宝贝~~ 那个眼泪啊。。。。。。。
19、有一回放假回家,在楼下拐弯的地方听到我妈和邻居买完菜聊天儿,我没着急走过去,也不急,就让她俩聊着,我等她们聊完再过去。邻居问我妈:你现在都内退了,天天在家里干嘛啊?我妈说:坐在家里想儿子然后我就不行了……
20、小时候爸喜欢叫我和他一起买菜,遇到卖水果什么的我就直接要,他喜欢买吃的给我,他总是把小手指给我牵着。高中住在姨家了,一次回家,他让我跟他去买菜,我走在他后面,看到他的小手指翘着,一如我小时候牵着的样子,我真的忍不住了.
21、小时候放了学,肚子饿得慌,急匆匆往家里赶,在城市灯火深处,我深知妈妈一定做好一桌热腾腾的美味饭菜等我。这时,我每天能见到爸妈;
高三时候,开始住校学*,为着高考课业繁重,一周回家一次。这时,我每周日才能见到爸妈;上大学,我拉着行李箱去了省会城市,回家变成半年2次。这时,我每年能见爸妈4次。
现在工作了,在更加遥远的地方,抬头看着日落的方向,回家只是一种极为诱人的奢望,一年能回家两次已是不易,一般只能回家一次。这时,我每年能见妈妈一次。
算算,妈妈现在五十多岁,假若她能活到100岁,我们保证一年回去1次,还能见几回面?倘若有事耽搁,两年或者更长时间才回去1次……
我算了算,我只能见我妈妈不足四十次了。一次一天来算的话,我只有1个月多一点的时间,呆在妈妈身边抚着她因为生育我而失去光泽的皮肤,喊一声“妈妈”;但不再有一点时间吃着爸爸做的饭菜,听他严厉又温暖的唠叨…
珍惜跟家人的每一分、每一秒吧!算一算,这辈子你还能见爸妈几次?家,永远是心灵的港湾,无论你说错了做错什么,爸妈依然会用宽容的心接纳你。如果可以,请尽量抽时间回家看看爸妈吧,他们真的需要你,你在他们眼里,依然是长不大、需要疼爱的孩子!
他是陈奕迅,七月的狮子座。
有一个因贪污入狱的父亲,一个热爱购物的妻子,一个女儿。
这些都不过是一个普通男人的生活构成。
而他生来热爱唱歌,他一开口唱,便是他自己的宇宙。
他不帅,也不可爱,有点小胖,每个人都知道他就是K歌之王陈奕迅,天天都有新人旧人唱歌,惟独他唱得那么久远,那么让人记得。
Eason不再年轻也不算太老,结婚,有了女儿,仍然搞怪夸张懂得沉默与自嘲,仍然时常感恩,亦保持真性情,高兴就是高兴,流泪即流泪。
他的身份越来越多,歌手,演员,志愿者,丈夫,父亲,却并没有忘记来时路。亲爱的Eason,好开心我们的时代有你,活力而又叛逆的年龄,
你唱给我们“Shall we talk”,如今知道世途险恶,你唱给我们“浮夸”告诉我们来之不易,
我们无数次也在盛夏凌晨冷气十足的KTV把一首“K歌之王”唱到烂。
如果有人问我为什么喜欢Eason
因为我爱他唱歌时的一本正经,爱他的搞怪,爱他的热心肠,爱他的*易*人,爱他的丝毫不摆架子。
他能够让我感动,谁管他红不红。
每个人都能在他的歌里找到自己,我沉在Eason完美的声线中,寻找一个个故事。
【十年】第一首Eason的歌。
【圣诞结】第二首Eason的歌。
【Shall We Talk】第三首Eason的歌。
【最佳损友】第四首Eason的歌。
【浮夸】第五首Eason的歌。
【不要说话】听到几乎落泪,心里说不出的滋味。
【浮夸】是我的最爱,好喜欢它那种歌剧的感觉,歌词好到让我叫绝,而且写得很讽刺,很现实。
【给你】不厌其烦的听,那感情的宣泄,不要把我推开,当坚持像无赖。
【红玫瑰】几乎那个时候所有人都在听这首歌,只因为那句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Eason 的歌是可以让人安静下来用心听的。
我爱他,只因为他是陈奕迅。
我说了所有的谎 你全都相信
简单的我爱你 你却老不信
——《淘汰》
闭起双眼我最挂念谁
眼睛张开身边竟是谁
——《人来人往》
说来实在嘲讽,我不太懂,偏渴望你懂
是否幸福轻得太沉重,过度使用不痒不痛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红玫瑰》
曾爱惜的总要放手
难接手的又来等候
如我爱你你爱的他都要走
同样犯不着哀求
——《我什么都没有》
若无其事原来是最狠的报复
我才明白时间较分手还残酷
老朋友了再没资格不满足
——《想哭》
为何旧知己
在最后变不到老友
来年陌生的
是昨日最亲的某某
——《最佳损友》
我们约会我们再会
没想到再没有拥抱的机会
我们伤悲我们流泪
也只能流落到陌生人的嘴
——《你会不会》
我们活在选择的年代
选择电视该看哪一台
选择一个人值不值得爱
选择离不开选择生小孩
我们很努力活得精彩
好让看起来活得精彩
——《阿怪》
难离难舍想抱紧些
茫茫人生好象荒野
如孩儿能伏于爸爸的肩膊
哪怕遥遥长路多斜
——《单车》
一时进一时退,保持安全范围
享受被爱滋味,却不让你想入非非
不能相爱的一对,亲爱像两兄妹
——《兄妹》
每次退后又错过你的世界一点
我没有办法清醒应付新的对决
你却轻易让我的心委屈到极限
——《心的距离》
爱一个人是不是应该有默契
我以为你懂得每当我看着你
愿意在角落唱沙哑的歌
再大声也都是给你
请用心听不要说话
——《不要说话》
夸张只因我很怕
似木头,似石头的话
得到注意吗
其实怕被忘记,放大来演吧
世上还赞颂沉默吗,不够爆炸
——《浮夸》
我想见的笑脸只有怀念
不懂怎去再聊天
似等了一百年忽已明白
即使再见面,成熟地表演
不如不见
——《不如不见》
爱上了,看见你,如何不懂谦卑
去讲心中理想,不会俗气
也许一生太短陪着你
情感有若行李,仍然沉重,待我整理
—— 《岁月如歌》
但我拖著躯壳发现沿途寻找的快乐
仍系於你肩膊或是其实在等我舍割
然后断线风筝会直飞天国
——《一丝不挂》
那个背包载满记念品和患难
还有摩擦留下的图案
千金不换它已熟悉我的汗
它是我肩膀上的指环
——《你的背包》
谁人又相信一世一生,这肤浅对白
我只得千语万言,放在你心
比渴望,地老天荒,更简单未算罕有
——《K歌之王》
这是个残酷的喜剧
我的人生早留在你那里
我却还要故作潇洒地
你的喜贴是我的请贴
你邀我举杯
我只能回敬我的崩溃
——《婚礼的祝福》
他能够让我感动
谁管他红不红
能够生存就有恃无恐
苦痛说了没人懂
我想什么没人懂
没有人歌颂
总有人被感动
——《谢谢侬》
我多么想和你见一面
看看你最*改变
不再去说从前只是寒暄
对你说一句只是说一句
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我一再试探你一再隐瞒
有一种预感想挽回太难
对你还有无可救药的期盼
我坐立难安望眼欲穿
——《预感》
只差一个眼波将彼此错过
悔不当初轻轻放过,现在惩罚我,分手分错了么
分开一千天,天天盼再会面
只怕使你先找到我,但直行直过
天都帮你去躲,躲开不见我
——《十面埋伏》
若沉默似金,还谈什么恋爱
宁愿在发声机器面前笑着忙
——《shall we talk》
想起我的时候,你会不会
好像我一样,不能睡
——《全世界失眠》
十年过后 有多少个陈奕迅。
—>>海绵宝宝:“我准备好了,我准备好了,我准备好了……(满怀激动说N遍)”
—>>海绵宝宝:“我们去抓水母!”
—>>海绵宝宝:“hi~章鱼哥~”
—>>海绵宝宝:“你说得对,章鱼哥。”(崇拜的表情+语气)
—>>海绵宝宝:“嗨,章鱼哥,你想吹泡泡吗,只要两毛五。”
—>>海绵宝宝:“哦,章鱼哥,你在冒烟耶,你看起来就像是一棵煮熟的青菜!”
—>>派大星:“嘿,哥们!”
—>>派大星(海绵宝宝的奶奶给他送了件毛衣,无比惊讶的语气):“啊,是个帽子!”
—>>章鱼哥(压着嗓子):“哦,海绵宝宝……”
—>>章鱼哥:“噢,这真是太可怕了!”
—>>章鱼哥:“除了我,所有人都是白痴。”
—>>蟹老板:“你别想从我这里拿走一分钱,一分钱!”可爱的蟹老板却是个典型的资本家。
—>>蟹老板(对痞老板大叫):“你这个老痞子!”
—>>小蜗:“猫~”(是猫不是喵)
—>>章鱼哥:海绵宝宝,我要告诉你一件事海绵宝宝:啊,你是秃子!
—>>蟹老板:“钱~!!钱~!!钱~!!!”
—>>海绵宝宝:“天哪!不!”
—>>蟹老板:派大星你被解雇了!
星:可我不是你的员工!
蟹:那你愿意为我工作吗?
星:当然!
蟹:那好,你被解雇了
—>>海绵宝宝:“小蜗,快来洗澡。我现在一定要让你到澡盆里去!你听见了没有小蜗?你给我回来小蜗,小蜗,小蜗……”
—>>海绵宝宝对章鱼哥说(语速超快):“章鱼哥,章鱼哥,章鱼哥,章鱼哥,章鱼哥……”(章鱼哥一脸缺氧状-_-|||)
—>>海绵宝宝:“你知道小鸡为什么要过马路吗?”派大星:“不知道。”海绵宝宝:“因为小鸡要到马路对面去。”
—>>世界上最大的秘密莫过于你偷偷的把你的秘密告诉给一个人,这样就会在他所收集的秘密当中再秘密的增加一个秘密。
—>>海绵宝宝:我准备好了你准备好了吗派大星?派大星:我准备好了你准备好了吗蟹老板?蟹老板:准备好了你准备好了吗海绵宝宝?(然后重复下去)
—>>海绵宝宝以为大家嫌弃他丑,派大星安慰他,给他讲了一个故事:“从前的从前,有一只企鹅,他很丑很丑。(然后突然变的很大声说)他丑的把所有人都丑死了!(又恢复正常语调说)完了”
—>>海绵宝宝:你今天想干什么派大星??派大星:我不知道,你今天想干什么海绵宝宝?海绵宝宝:我不知道,你今天想干什么派大星?直到派大星看见了卖气球的派大星:我知道了,我想要一个气球
—>>海绵宝宝:“派大星,你要吹泡泡吗?只要两毛五。”派大星:“我也想啊,可是我不够钱!海绵宝宝你借我两毛五吧!”海绵宝宝借了派大星两毛五后派大星又把钱递给他说:“海绵宝宝我来吹泡泡了!”
—>>海绵宝宝:“当我们说什么都别碰的时候意思就是什么都别碰!嗨!嗨!嗨!女士们水母们,你们曾经注意过盐灌吗?我是说你们每天晚上都把它装满,我的意思是它它它们到哪去了呢?啊?啊?啊!你知道我再说什么吗?为什么换灯泡的时候要两个以上的松鼠?为什么?因为他们太傻了!你们听说过金鱼破产的事吗?现在变成了彤鱼!如果说我们着盛产什么,那就是手指的力量!海绵宝宝:因为我生活在水下,所以我最符合水动力结构!”
2008年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的电影《无敌浩克》大卖,让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再次重回美国一线男星的行列,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是美国著名的性格小生,*凡的外貌,过硬的演技,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被众多影迷誉为“表演天才”。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曾获得过奥斯卡最佳男配角的提名。
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简介
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生于1969年8月18日美国马里兰州。父亲是律师,母亲是老师,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是家中的长子,从小便喜欢上演戏,也希望能进入戏剧学校就读,虽然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这份愿望并未达成,后来在耶鲁主修天文学,91年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在常春藤取得历史学位。不过毕业后,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在纽约外百老汇演出许多舞台剧,终於让他一偿夙愿,也有机会向演艺圈敲开一扇门。
当初《一级恐惧》这部片在找寻与理查·基尔相抗衡的演员时,曾经考虑过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在决定起用新人的情况下,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凭借优异条件击败二千个竞争对手,获得这个角色。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的表现简直就是惊为天人,所有看过这部电影的人,都不是对理查·基尔有反应,反而都在询问电影中将理查·基尔耍得团团转的新人是谁?
没错,他就是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接下来的金球奖与奥斯卡也都提名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为最佳男配角,堪称当年最风光新人。《一级恐惧》成功演出后,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陆续在米洛斯·福曼的《性书大亨》、伍迪·艾伦的《人人都说我爱你》演出,虽然都是配角的戏份,可是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抢眼的程度却不遑多让,获得许多影评的认可。1998年的《美国X档案》则是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第一部挑大梁的作品,饰演一个极端的种族主义份子,丝丝入扣的演技,又为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获得奥斯卡最佳男主角的提名。
现在,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被誉为“表演天才”,人们经常拿他和达斯汀·霍夫曼作比较,因为他们都外貌*凡、演技过硬。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一点也不反对这种比较,他十分尊敬霍夫曼。两人第一次见面时在一家餐厅喝了个一醉方休。霍夫曼就像了解自己一样一下子看出了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的本色。他回忆说:“诺顿坐在那里,*惯向下盯着桌子看,说话几乎结结巴巴,你会以为他是害羞,我却认为他是沉浸在思考当中。我相信他是在工作中努力探求事物核心的那种人。”
正如霍夫曼所言,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对待工作极为严谨。在拍《性书大亨》时,他刻苦学*法律知识,还访问了许多律师,学*他们言谈举止;《赌王之王》中的“小虫”有一手令人眼花缭乱的扑克牌技艺,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接下这个角色后,天天泡在赌场里,还拜一位扑克高手为师。即使是这样,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还常常会因自己在表演时一些小小的失误而局促不安,尽管这些失误并不引人注意。1999年,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和布拉德·皮特合作主演了大卫·芬奇的惊世之作《搏击俱乐部》,片中两人分饰一角——一个陷入中年危机而人格分裂的男人,该片天马行空的构想和狂放不羁的影象风格给影迷留下了深刻印象。*几年里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作品不断,即使参演的部分影片质量不高,但总能在其中绽放独特的个人魅力。2008年,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在好莱坞大片《无敌浩克》中出演著名的漫画形象“绿巨人”。
生活中的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就像他的许多银幕角色一样表里不一。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生于巴尔的摩、毕业于那鲁大学的诺顿外表斯斯文文,实际上却经常超越常规,特立独行。而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的私生活同样受人关注,他曾为此言辞激烈地指责媒体的过分行为。看起来暴躁得难以接*的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其实有许多好朋友,朋友们认为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善良、大度、有教养,是那种会扶老太太过马路的人;他不吸毒,不酗酒,高尚得好像来自另一个时代。
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的基本档案
中文名: 爱德华·诺顿
英文名: Edward Norton
性 别: 男
生 日: 1969-08-18
角 色:导演,演员,制作,编剧,剪辑
身高:6英尺1英寸(1米85) 体重:154磅(约70公斤) 发色:棕色/深黄色 眼睛颜色:蓝色
曾就读学校:Columbia School for Theatrical Arts in Colubia, Maryland; Wilde Lake High School in Columbia, Maryland(1987);耶鲁大学(历史专业)
宗教信仰:基督教 血型: A型
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的演员作品
无敌浩克 The Incredible Hulk(2008)
魔术师The Illusionist(2006)
面纱The Painted Veil(2006)
流入山谷 Down in the Valley (2005)
天国王朝 Kingdom of heaven (2004)
偷天换日 Braquage à l'italienne (2003)
弗里达 Frida( 2002)
Who Is Alan Smithee? (2002)
杀死斯莫奇 Death to Smoochy (2002)
25小时 25th Hour (2002)
红龙 Red Dragon (2002)
大买卖 Score, The (2001)
保持信仰 Keeping the Faith (2000)
搏击俱乐部 Fight Club (1999)
Out of the Past (1998)
赌王之王 Rounders (1998)
美国X档案 American History X (1998)
性书大亨 The People vs. Larry Flynt (1996)
人人都说我爱你 Everyone Says I Love You (1996)
一级恐惧 Primal Fear (1996)
爱德华·诺顿(Edward Norton)的导演作品
保持信仰 Keeping the Faith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