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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 night---】
除了恋爱我们还幸运地拥有
和好朋友聊情人的快乐
讲另一半可爱地做了些什么
总让幸福又甜蜜了许多
我们在上一辈子一定是情人
才有这么有默契的灵魂
我爱的他偶尔还把你当敌人
吃醋的天真?让我笑出声
你是司机当我迷失方向
你是医生当爱让我中伤
你变乌鸦阻挡我太冲动危险地飞翔
你是白痴陪着我讲梦话
你是先知我心魔被**
你是嫁妆是我最宝贝的收藏
你不点头的男人我不嫁
我是嫁妆请把我带在你身旁
嫌我吵的男人最好别嫁
我们在上一辈子一定是情人
才有这么有默契的灵魂
我爱的他偶尔还把你当敌人
吃醋的天真?让我笑出声
你是司机当我迷失方向
你是医生当爱让我中伤
你变乌鸦阻挡我太冲动危险地飞翔
你是白痴陪着我讲梦话
你是先知我心魔被**
你是嫁妆是我最宝贝的收藏
你不点头的男人我不嫁
我是嫁妆请把我带在你身旁
嫌我吵的男人最好别嫁
她或许脸袋不够漂亮,
身材不够性感,可你觉得她的笑容是最迷人的。
她结婚了你要当伴娘,她怀上孩子了你要当干妈;
她批评你时你虚心的听着,她说的你一定都牢牢记住并试着改变;
你们会一直深爱下去,哪怕其中一个人提前逝去,仍然执着的爱着。
人生最快乐的事之一,就是和一群聊得来的三八在三八。
陪伴,就是不管你需不需要,我一直都在。
谢谢你做我的好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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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下三千米,是否仍然有爱可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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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所有的夏天都这样开始。白昼不断提前,从七点,到六点,五点,五点缺三分,黑夜被逼到绝境,可怜兮兮,却毫无办法。随后。随后植物的光泽在第二天变得突然强烈。阳光把它们逐段分解。绿的颜色一天变换几万种,直到你忘了究竟什么才是绿色。
我怕是已经忘了。家门前的两三棵树,从回忆里褪成水彩,时间在上面隐隐流动,于是细节处的笔调一律模糊。想得头疼,也无法变得更清晰一些。
这绝对是离家几年的后果。不过虽然这话的口吻挺哀怨,倒也不至于成天长吁短叹地玩伤感。人总是有很多事得忙啊,上班,赶稿,开会,吃饭,看电影,聊天,看书走路说话睡觉偶而半夜醒来,春夏秋冬轮番着,伤感也成了不轻不重的东西,挂在线上感觉不到重量,虽然细线依然在无限延长。
又是夏天。夏天的意义在于裙子和西瓜,挑战五十米的单向泳池,天天洗头,洗发水是桃子味,还有蚊子块,啪啪啪地打在关节上,真痒!又或者,这样的夏天,意味着自己独自在外又半年。多少多少来着?三年又半年。
好象也没什么了不起嘛。
我也不知道什么是了不起的。偶尔为“终于能游50米了”激动一下,随后又在第二天死活没法延续这一神话。从泳池出来,感觉满身的皮肤都在肌肉上有些错位,哪里松了下去,怕是又瘦了一点。于是心情愉快,散着头发往住处走。
一身都是漂白粉的味道。抬起胳膊去闻,几乎像体味般强烈。我从来以为夏天的味道就是西瓜和游泳池两种。一个红色,一个蓝色。而夏天是绿色。简直刚刚好。
我记得所有夏天。烈日和雨水纵横交织,人就在交汇点状如粉末。三四个故事反复悸动,如钝口的刀,艰难地想将凝迟斩成两段,却最终只留下一个异常粗糙的切口。碰到了,麻麻地疼。那是意像般的无奈,绕在心脏某处,感觉的就是全身。
毕竟是很久前的事了,人的记忆会美化出许多不曾存在的细节和气氛。一定是。半满的大厅,变换不停的光线,冷,真的很冷,手心里的掌纹,贴着脸时几乎能感到静默的血在爱情线上流动……
不真实就不真实罢。
{莱昂那多·迪卡普里奥,还会拼么?}
{Leonardo DiCaprio。}
{哇,好强。}
{嘿嘿嘿。}
后来在自己租的房间里看莱昂那多演的《海滩》,没有看完就关了影碟机。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腿麻了,嗷嗷叫着又坐下。电视屏一片机械的蓝光,乡土气,很没意境。
一个人看电影就有这样的好处,想看就看,不看就关掉,坐在地上出神,甚至可以毫不在乎地叉腿坐着,也没有关系。可我还是不怎么喜欢一个人看电影,因为总在半途忍不住这漫漫时间而停了光碟,于是积累下许多看了一半的片子。有些连一半也没有,只有开头几分钟。
那么多的故事,只知道开篇,而不知道结局。竟然也不内疚,还在持续累计这样的状况。只能说是独自生活的某种产物,不辩好坏。也由它去吧。
风扇带来的风穿过衣服,把布料鼓起来。有种温柔的痒静静蜿蜒。额头却还是在出汗。往地上躺过去,哪里贴着地的,总是过一会儿就密出汗了。简单装修以出租给外地人的房子,天花板上只有一条日光灯,涂料刷成雪白色。开始会觉得很单调,后来知道了,即便觉得单调也无能为力。
我是个连电影都懒得看完的人,又怎么会花心思去装扮一个不是“自己家”的地方。虽然我现在住在这里。
像有灰白色的棉线混进了血管,身体渐渐多出许多不可想象的复杂因子。于是几乎能屏蔽掉所有现实,让尘嚣全部溃散在微笑深处,只有这样的时光,一层,不明不暗,反复行走,停下来,依旧以为身处最通透的夏天。
忘记是哪天了,回家后坐在木板床上——当时还没有买凳子,不是坐在自己的大旅行箱上,就是坐在地上,或床上——也没事可干,决定早早睡觉吧。虽然才7点,天也热得未必能顺利入眠。躺下去的时候发现一侧的窗上多了张纸条。
我立即明白了是住在对面楼里的人塞在防盗栏里的。以前不止一次抱怨过这里的楼房彼此间*得一伸胳膊就能摸到另一幢。毫无隐私感。果然。
贴过脸去读上面的字。想交个朋友,以及留下了电话号码。居然还是用铅笔写的,纸也很皱,虽然字还成。读完的时候我心里是有些骄傲的,女生的骄傲吧。随后把那张字条就这么放在外面七八天没动,直到发现被对方又取了回去。
就真的骄傲了起来。
回到住处后把西瓜泡在脸盆里,因为没有其他可以盛的东西。脸盆很浅,只没住西瓜的小半,放进去的时候,半盆的水都没了出来,流得满地都湿了,水泥的颜色迅速由灰变黑。我想这也只有在外头才能做,若是在家里,把木头地板给淹了,妈妈又要唠叨。
想象着西瓜被切开时的味,在地上小坐了一会,抱腿,下巴磕在膝盖上,于是没法说话。也没人能陪着自己说话。昨天吃的桂圆壳忘了扔,空气还留养尊处优的甜味儿。像在读高中时的夏天,黏在指上,当时没有洗干净,就留下了永远的粘腻感。
因为非常不喜欢晒太阳。无论高一,还是高二。暑假里总是歇在家。吃水果看漫画,上网和睡觉。等爸爸像搬运工一样往家里买西瓜。我操起刀。“喀嚓”,有籽的,无籽的,红瓤的黄瓤的。上面插着小勺子,像占领了高地般的胜利。
所有的夏天都得有西瓜相伴,不然意义就不完整了。人心里的固执应该是遗传般的敏感,过滤着一切必须的纯粹。留下的就是枯燥的春秋冬,从沙漏里被流向生命之外,成了毫不有趣的余料。只有剩下的夏天,有西瓜的味道,弥漫在小片的空气里。会不会有谁看见,那是种怎样的浅红?
在这外头住的地方没有大的菜刀——从不会做菜,三餐都在街上找地方吃,当然不可能买把菜刀。就用小水果刀切。很难动手。一小段一小段地划过去,内部已经碎成一团。成绩就是几片大大小小形状各异的西瓜,不用在意这些小事,有得吃就行。吃一块回忆一点。
高一暑假前同宿舍的女生买来西瓜,一样没有可使的水果刀,6人分吃24瓣,互相争夺那些夺大块的,闹成一团。高二暑假时在朋友家切西瓜,我这一半满满的籽,他那一半一颗没有,这疑问我到现在还没想通。高三暑假时我已经决定去北京工作,爸爸妈妈却不知道,还把西瓜最甜的部分留着等我挖走。后来真的走了,看不见他们的无法忍受。
我也在忍受着什么,像那个等电车的女生一样,在眉心无可奈何地簇着,却要尽量不露声色,以为马上就能上车,马上就能回家了。
{说得很伤心的样子。}
{也不至于啊。}
{伤心时会哭么。}
{当然,女生总会因为一点莫名其妙的理由傻傻的哭。即便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究竟是什么突然在眼眶上投了毒。}
有些非常老而纠缠不休的情话,说着鱼和水,流泪不流泪的事。我觉得这真是人类想象丰富的意淫。尽管自己也尝试过。
哭的时候把脸放在盛水的塑料盆里,每次都因为快被呛死而作罢,在游泳池里又哭不出来,就没法去想象眼泪在诞生后就立即被融走的感觉。况且这样的感觉应该是*乎透明般的优美,也就大抵和“痛哭”之类的没有干系。
然而夏天的某些,还是存在着宿命般打动人的东西。于是停下来不愿意前进,于是坐着一动不动,于是身体在哪里变得突然尖锐,刺破了一层厚茧,露出还不曾僵死的翅膀,越扇越疼。
在我们还没那么容易流泪的时候,夏天却在这一点上匆匆败去。三个月里它常常下雨,小孩子从小就知道了“那是天空在流泪”。我以为这是个最心思丰富的季节,它应该是个女性,应该还很年轻,甚至或许才十几岁。
下雨让我感觉天空是很脆弱的,什么悲伤,什么无奈,它都承载不了。而此时天地又融为一体,在四荒八合里回归最初。我们本就是从女娲手里由泥巴点儿变成了直立的小人。身体里和着水与土。于是站在雨里,好象找到了自己的宗源。天上,天上的上面,地下,地下的下面,那些都是我们曾经到达过的故乡么。
又或者是我们将去的异地呢。
孤单,孤单是。
孤单是一个人吃醒来,一个人游泳,一个人的影子在地上比画出“SOS”。一个人唱歌或不唱歌,坐着发呆出神。
孤单是树上的雨滴掉在眼里,代替没有流完的泪。
孤单是电影院的冷气和自己,单人间的影碟机和自己,分手的别人和自己,拒绝的别人和自己。
孤单是买张50元的木头桌子,买把15元的木头椅子,想买床的时候不买了,因为不想再添置家具。
谁也没想过在这外头长久地过下去。
孤单是切西瓜,切得再难看也是自己一个人吃完的,丝毫不用有顾忌。
孤单是雨声,从天到地无处可躲,还有雷轰轰,还有闪电喀嚓,还有没人接的电话,没人知道你害怕得发抖。
孤单是咖啡色的皮肤,被晒疼干裂,而血液却因为逐渐凝固而变作纯白。
孤单是三个半年里的四个夏天。说话也没人听,想听也没人说。只能自己对自己开口找话题:“怪声音”,然后又自己回答:“开着摇头电扇呢”。自言自语。自言自语。自言自语是不是种病?
孤单是晚上腿突然疼了,短短地清醒。
没有夏天,所有夏天,都在这里清醒。
梦之国的边境,一堆篝火冉冉升起,绵延,缭绕……
望着远处高高的城堡,他又回想起过去的一切。
这次回来,他不知道是对是错,但他却无法不回到梦之国。 离开6年,是该回来了。
暗夜里流星划过,留下了一道道眩目的光辉。
他依然记得第一次看到流星时,他的心中忽然有一种很失落的感觉:流星是不幸的,它的爱在天上,但是,从它成为陨落的那一刻起,它就注定了永远不能拥有它追求的爱。然而,他的老师却对他说,一个人在最幸福的时候死去,那么,他的灵魂就会成为一颗流星。
他永远都不能理解这种想法,离开心中的爱,那么幸福还能存在吗?
一片轻轻的白羽落在他手背,他抬起头,下雪了!冬天的梦之国就如梦般美丽,却也如梦般虚幻。
那些伤心的记忆,又一幕幕的在他脑中重现。
那一年的冬天,也是下着雪。至今,他还是觉得那一年,就像一场梦。只是,这场梦,他永远都不会醒。
认识她的时候,他只是一个14岁的少年,在魔法学院里,他第一次见到了她。那一刻,他有一种感觉:他的生活,将会改变。是的,他的生活,的确改变了,他想不到这位让他以为是上帝遗留在人间的天使的女孩竟是梦之国的公主,他更想不到,他和她竟会成为朋友。
然而,他心里却十分清楚的知道,他,永远不可能只当她是朋友。因为,从看到她的那一刻开始,他,就注定了永远逃不掉爱上她的命运。这也注定了他从此将生活在痛苦中。他知道,即使他是多么的爱她,而她却永远不可能爱上一个*凡的人。这使他不敢将这份爱对她说,只能将爱深埋在心底。
但是,有一天,他终于压抑不住心中澎湃的感情了,他向她表达了他的爱意……
他伤心地离开了梦之国,流浪在外的他,在寒冬中遇到了他现在的老师。他的老师收留了他,并教会他种种技能。 六年,一转眼过去了。
在这六年中,他一直遗忘过去的那一份情感。
可思念却像面粉一样不断发酵,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反而发现自己更爱她了。
六年中,他无时无刻不想她,无时无刻不爱她……
告别了老师,他要回梦之国找她。
如今他回到了记忆中。
当太阳从地*线升起时,他在阳光中走向城堡。
城堡中一片喜庆的气氛,到处都挂满了彩旗,人们都欢乐的歌唱着。
“今天,难道有什么喜事吗?”他问一位路人。
“今天,公主将和邻国的王子举行婚礼!”一刹那,他听到了梦破碎的声音。他呆住了,六年的期盼,在一瞬间,划过他的脸,坠落在雪中。
一轮明月升上天空。当教堂的钟声响起时,他缓缓的朝教堂走去。无论如何,他都要见她一面。
人们早已在王宫到教堂的路上等候着公主的到来。他站在人群中,静静地等待着。当公主牵着王子的手,走出王宫时,人群沸腾了。
他注视着公主的脸,这是他最后一次看到她了,从今以后,他将永远离开梦之国,他立誓要忘掉所有的记忆,忘掉所有的痛,忘掉深深的爱……
当她走过他前面时,他们的眼神碰到了一起。忽然,他拨开阻挡着人群的卫兵,冲上前去。
卫兵拔出配剑,但是迟了,他已冲到了公主前面,他张开了手臂,那一刻,他看到了公主惊恐的表情。
“别怕,我会保护你的。”他轻轻地说。
他感到后背一阵刺痛,他听到了利箭穿过身体的声音。 缓缓的,他倒在她脚下。在刚才,没有人看到,对面的人群中,一支弓箭对着公主。 ……
他睁开眼,她穿着婚纱,含笑看着他。在他们旁边,天使为他们唱着祝福的歌。“这是梦吗?”他喃喃的说。“有梦,就够了。”他握紧了她的手。 ……
一颗流星划过城堡的上空,仿如一滴幸福的泪。
孤高的浮云,拥有常人难以触及的高度和傲慢。
上挑狭长的冰蓝凤眼,黑色柔软如浮云般翻动的短发。只是白皙的皮肤衬上精致的五官,亮出冷傲的神色,一副王者孤傲的样子。
——这一切的主人,名为——
云雀恭弥。
身边似乎漂浮着冰冷的杀气。
能够以任何的角度、距离传递给外人危险信号。少年是一只敏捷苛刻的肉食动物,很美丽、很高贵、很骄傲。
>>野心、尊严、意志
为了自己黑色的贪婪欲望,你*乎疯狂的与敌手匆匆过招,然后寻找新的目标。
追求胜利、力量,你从未停止步伐。你的野心比任何人的都要寂寞。
高傲睿智的意志,被你继承。
不被任何事物拘束,被传颂为贯彻我道的浮云。
——你甚至比这样的形容还要倔强。
>>未来与笑容<<
脑后的年少轻狂,已经被时间揉碎。只有往事中高高在上的笑容残留在唇边。
五度的冷笑,那是强者疯狂颠乱的未来。
“我不*惯立于众人之上,只有立于尸体上我才觉得安心。”-恭弥
云雀恭弥在我心里,始终形同一柄颜色纯粹气势凛冽锋芒尖锐下手狠戾的利器,是比山本更适合持有冷光刀刃的男人,一身华丽的凌厉。
我不止一次看见详细描写他外貌的文字,诸多作者笔耕勤勉孜孜不倦地认真描摹,从泼墨一样的黑发到嚣张上扬的凤眼,俱无靡细不厌其烦,然而对我来说,云雀恭弥这个人的意义已经大大超出了他鲜明轮廓所带来的惊喜,他已经不再是一个名字,一个符号,一个纸页里的黑白剪影,而是一阵苍凉狂风,呼啦啦袭卷而过,风里有血液的腥甜气味,让人从骨髓里泛出冷战来。
家教里只有两个人,从未被提及身世背景家庭过去,一个是REBORN另一个就是云雀恭弥,相似点还有两人都是无可非议无庸置疑的,强。让人以为这种强者就是要横空出世劈开一方天地,天野故意把他们走过的路涂上一层又一层厚厚的黑影,甚至不肯留下一丝风声线索让人们去猜测揣摩端倪,而他们目不斜视趾高气昂地往前走,像是把所有过去都斩于脑后不留痕迹。
如果说骸在黑曜篇最后和指环篇里还展露了一点身为人类的无奈挣扎,那云雀从头到尾就只是强,很强,非常强,被人偶尔出千打败一次会念念不忘咬牙切齿哪怕失去意识身体崩溃死活都得把对方揪出来按在地上痛扁一顿的强。我比较庆幸的是云雀只有强者情结而没有变强情结,在硝烟战火之中成长对他来说是本能而不是目的。
无论山本和狱寺十年前吵得再狠斗得再凶处得再水火不容打得再不可开交,十年后也会成熟到作为彭哥列十代目的左右手和*共处甚至携手合作,可云雀恭弥,简直就像是轻松穿梭与十年时光之中的一道影,没有改变也不会改变,一如既往孤高的浮云。常识公理还有岁月,在他眼里都是不值一提的存在,他从不屑被这种无趣的东西所捆绑束缚,于是干脆利落地打破。这样一个人,如果没有足够好的理由和羁绊,要他成为彭哥列十代目的云之守护者、泽田纲吉的家族成员根本只是一相情愿的天方夜谭。
大多数同人里似乎都喜欢把他描写成一个少言寡语的扑克脸冷面派,我往往只能报着不太理解的心思看下去,而真正看了叫人觉得入木三分拍案叫绝的描写,是《脱轨》里的一段“云雀恭弥并不是单用冷酷原则来制造没水准的强悍表象的人。他会笑,会打招呼,甚至会报以一定程度的关切,但是就是这样才更令人不寒而栗。”云雀恭弥并非缺少常人的欲望和感情,只是种类和方式都太另类,他的温柔亦然,就像是涂在纯黑外套上的一抹血色,那么轻易就被忽略淹没,不醒目也不刻骨,只有仔细辨认才能勉强循出一些踪迹。
家教里他说过最体贴的言语,是在指环战前站在泽田纲吉背后时的那番话,那次他被狱寺称为“少见的安分”,而直到那一刻我才真正了解,他们说浮云是最接*大空的含义,尽管他们似乎一直都只能看着对方的背影远去。而那条由于不可侵犯规定从未使用过的通道,终于有了打开的一天,不管出于什么理由,向来独来独往的孤高浮云终于小小的妥协了一次。
如若评价恭弥,我只会仰望天际轻笑
那朵离天空最*也最远的浮云,就是云雀恭弥。
黑猫不睡(一)
我站在绿成一片模糊的高草中,抱着那只喜欢望天的幼小的黑猫。我穿着白得很柔和,白得可以与云朵没有界线的长裙,纤细的白色流苏同纤细的绿色高草相纠缠。我身后是爬满野蔷薇的半壁墙。我有着与花朵很相称的新鲜的笑。——这是一张晨木为我拍的照片
其实我不算美,但是我认为自己很美。晨木也认为我很美。我想这足矣。
在这个下着大雨的午后,我回到了这个城市,回到了城郊的旧家。我撑了把艳橙的伞,在没有阳光的日子,用它的暖橘色慰藉自己。然后我就在距家五米远的电线杆上看到了这张自己的照片。雨水在我的那张脸上蔓延,微笑好像已经褪了色。一张寻人启事。是晨木在发疯似的找我。
重要。我思考着这个词的意思。我承认被这张寻我的照片感动了。我想丢掉伞,抱着电线杆痛哭。晨木淡淡的肥皂香味似乎在迫*,他可能在唤我。小公主,他说,继续相爱吧。
我不能。因为心里有一只猫昼夜不睡,不休地唱着。它是黑的,黑得叫人心疼和绝望。它是我的墨墨。它不是一只九命的猫,它只有一条命,而且它死了。它是我和晨木无法愈合的伤。
我没有将那张启事看完,转身,逃开。家里的墙壁保持着我曾经粉刷的天蓝色,透着无处不在的冷气
黑猫不睡(二)
我生活在一个男尊女卑的家庭里。我的父亲走路昂着头,声音洪亮。他从不挤公车,也不会去集贸市场买菜,他在愤怒的时候,会扯起我母亲的长发打她。但我的母亲依旧蓄着顺顺的长发。她穿着围裙抑或棉布衬衣,做复杂的饭,种一园子的花,被父亲养在家里,笑和哭都很淡。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学会用恭敬和恭维的语气同父亲讲话,并在他爆发的前一秒逃走。
我养了一只叫墨墨的猫。她夜一般地黑,眼睛很亮,总是惊恐地睁大,很少睡觉。我想这样的黑色使我安静和沉沦。我带着她在夏日的高草里奔跑,在幼儿园的秋千上对着落日数秒。她是我体外的灵魂。
我的父亲在我第一次把她抱回家的时候就警告我,黑猫是不祥物,如果因为这只猫给他添了麻烦,他不会放过我。我和墨墨这两个小孩在低低的屋檐下生活得压抑而战战兢兢。我想这可能是墨墨极少睡觉的原因。
黑猫不睡(三)
有着威廉王子式笑容的晨木住在隔壁,和我上同一所高中。他喜欢摄影和兵器杂志,喜欢穿牌子在左下衣角的T恤,喜欢天空、麦田和海。
但后来他说他最喜欢的还是我。晨木说,小公主,让我们在还是孩子的时候就相爱,步步走到终老吧。 从来没有人用小公主称呼我,我在家里、在学校里都更像一个没有资本发展为王子妃的灰姑娘。我揽着墨墨,惶恐地问,你也会爱我的猫吗,你会不吼我不骂我永远疼我吗,你会扯起我的头发打我吗,你会总让我穿着围裙,守着家吗,你可以给我一个热乎乎的家,并同意我把墙壁刷成蓝色吗?
他说,小公主,我会让你住在蔚蓝的宫殿里,穿一尘不染的长裙,把墨墨喂成走不动的小猪。
我喜极而泣。我想晨木将永远把我和墨墨裹在幸福里,我可以不像我那个正在家里给她男人换拖鞋的母亲一样,活得那么隐约。
我固执地养着墨墨,我固执地爱着晨木。
有一天母亲做饭时,我倚在门边,对母亲说,我喜欢晨木。母亲呆板地笑了。你得先学会做饭,带着油烟味的她说:这将是你的事业。
黑猫不睡(四)
父亲骤然失了业。祖母染了不知名的病就死了。我在她的葬礼上对着这个为丈夫和儿子做了一生奴隶的老女人流尽了泪,也为我和墨墨的命运流泪。我的父亲像颗吐着火芯的炸弹,随时可能宣告我们的末日。 墨墨到了**期,睡得更少了,在夜晚瞑瞑地睁着眼睛,凄烈地叫到天明。我经常带她出门散步,在心里念:墨墨,快些找到自己的爱人,你的叫声迟早会引爆我的父亲。
终于在一个死寂的夜,墨墨不休的叫声像刀锋割裂了我的肌肤。父亲蓦地从床上坐起来。他奔到客厅,然后是墨墨声声死亡边缘的叫声。我飞跑过去,我母亲的男人——我只有这样称呼眼前这个凶悍的疯子——正开了门,企图用脚把墨墨踢出门去。墨墨倒在门边,用爪子扒紧门不肯走。她的肚子被踢,她的头骨被踢,她的脊背被踢,她的尾巴一动不动,像根麻木不仁的绳子。她在一连串的踢打中不能睁眼、不能呼吸,她坚持不放开爪子,不逃离。她惟一可以做的只有流血。傻墨墨,快放开门逃命吧,这样的家不值得你留恋。固执只会送了你的命。
我立刻伏倒在地上去抱住那个可怕男人的脚,那只脚以惊人的频率蹂躏着垂死的猫。那脚向后踢开了我,雨点般的一下下踢向我。我撞到了墙角,头颅像朵绝望中绽放的花。亲爱的墨墨,我或者也快要死了。我眼前越来越黑,我看到母亲在轻微地制止父亲,她带着犹豫和怯懦。我呼唤着晨木:晨木,你是超人,你来救墨墨啊。我在绝望中昏厥。我的梦里有黑得与夜没有界线的墨墨在唱歌。晨木抚着我的脸说,小公主,墨墨不会死,你醒来吧。
醒来时又是很亮的一天了。母亲守在床边,悲哀依旧是很淡的那种。我瞪着她,不敢问出那个有关生死的问题。她说墨墨没死,晨木在看着她。
墨墨依旧没睡。她躺的白色毛巾上布满深深浅浅的血迹。她团缩着身子,像朵开败的绒花。她的嘴合不上了,猫所特有的四颗锋利的长牙齿全断了,剩下参差不齐的血淋淋的牙茬。她从此哑了,她不会叫也不会唱了。她很难站立,前腿断了,小爪子在剧烈颤抖。她用血舌头舔着我的手指,脱落了毛的尾巴摇得像面投降的旗帜。我泪如雨下,小墨墨,你应该逃的,你还那么小,还没做母亲就伤成这样。
我转身扑在晨木怀里,我说:爱我,就带走墨墨。
黑猫不睡(五)
墨墨被安顿在晨木家。她可以康复到一颠一颠地缓慢走路了。我们给她找来一只安静的白色公猫做配偶。残缺的墨墨很快怀孕了。
我无法逃离这个无能的母亲和残暴的父亲圈起的家。我不再跟父亲讲话,也极少跟母亲讲话。每一天我最大的快乐就是放学后去晨木家看墨墨。
晨木的脸色很暗,很像我的父亲。他的父亲出了车祸,肋骨被撞断了。他第一次从医院回来,就冷着脸对我说:大人们说得没错,黑猫只会带来厄运和灾难,你家人,我家人,甚至连她自己都逃不了。
我说,晨木连你也这么说,她只是只简单的猫,她没有魔力,她连自己也保护不了。你答应过我好好照顾她,如果你还爱我。
冬天到了,墨墨的肚子很大了。晨木的父亲仍旧不好。晨木开始冲着我大吼大叫,他忘掉了曾经的誓言,墨墨也已经成了他的负累。我开始像母亲对父亲那样对晨木。帮他做饭给医院的父亲,帮他安慰憔悴的母亲。我一声不响地任由他骂,扫起他摔的一地玻璃碎片。
在一个下着大雪的夜,我又梦见了墨墨,她开口唱了。墨墨还对我说,知道吗,我很累了,我想睡了。 第二天的清晨没出太阳,我在院子里扫雪。晨木走向我,面无表情地告诉我,他昨夜把墨墨赶出了门。我停下来,静止。我说,晨木,你在开玩笑吗,昨晚有那么大的雪,墨墨怀着孕,她没有牙齿,走路也走不稳,甚至连求救声也发不出——我知道这不是玩笑,我说着说着就哭了。我想了想,满怀希望地问,是不是她一直在门口没有离开,你今天早晨又把她抱进了房间?不是,晨木说,我昨晚抱着她去了很远的灌木丛,从那里扔下了她。我母亲说扔了她,父亲的病就会好。
同一个晨木,说要给我公主似的生活,说永远疼我,说要把墨墨喂成走不动的小猪。他是拯救我的神啊,他也一度拯救了我的墨墨。此刻的他,隔世的表情,扭曲的脸孔。我的晨木我已无法看清。
我乞求着晨木,这个胸中已无爱的人,带我去那片灌木。不然墨墨会冻死,或者饿死。
我就是想让她死。晨木说。
黑猫不睡(六)
我找了很远很远,找了很久很久。墨墨像那场雪一样,化没了。我的王子也携着诺言随冬天远离了我。我永远是孤独的无法蜕变的灰姑娘。
初春,幼儿园开学了。一个曾见过我和墨墨的小女孩跑来找我。她哭了。她说幼儿园一个假期没有人,开学后他们在后院秋千边发现一具猫尸。她说好像是墨墨。
我又看到了我的墨墨。她撑开身子躺在化雪后潮湿的泥土地上。周围是小桃花般的一串脚印。她的身体狭瘦,肚子是瘪的——她应该生下了孩子。她周身布满黑色的蚂蚁,在吃她。她的身子早已被掏空了。眼睛也空了,蚂蚁从她的眼窝里爬进爬出。她死的时候应该依旧睁大着眼睛,瞑瞑的。
那个小女孩躲在我身后怯怯地哭,她问我,小黑猫是在腐烂吗?我蹲下来,像过去揽住墨墨一样揽住她。我说,腐烂其实一点也不可怕,我们活着,也一样在腐烂。人的一生其实就是一场腐烂。
墨墨没有找到回家的路,但她找到了我们常来看夕阳的秋千。好墨墨。
墨墨一直都不睡,一直都很累。现在她终于睡了。墨墨,在梦里穿梭的感觉一定很好吧。
我又在心里说,与墨墨非亲非故的蚂蚁在吃着墨墨,可是我最爱的晨木也在啃噬着我的心。我爱的男孩答应照顾我爱的猫,他照顾着她睡去了。
我的猫不是一只九命的猫,她只有一条命,并且她死了。
黑猫不睡(七)
我的父亲很快有了新工作,有了很多钱。他得意洋洋地说是因为墨墨死了。
我还是用了他的钱,去了一个遥远城市的一所寄宿学校。那个城市从不下令我伤心的雪。
父亲也带着他温顺的妻子迁到了美丽的海滨。
临走的时候,我把房间刷成了天蓝色。一辈子,晨木都不可能给我一个这样蔚蓝的家了。
我没有同他告别,因为无所谓再相聚。
今天我又鬼使神差地回到这里。晨木早就搬走了,这里看起来像一片废墟,我甚至可以相信绿色高草里隐埋着坟墓。我把自己关在房子里,想念墨墨,也想念晨木。
下了三天的雨。我不能遗忘那张启事——王子没有忘记他的灰姑娘,他用一张照片代替水晶鞋在寻找她。我忍不住又去看那张可爱的照片和晨木留下的只言片语。雨水洗白了照片,整张启事缺了一半。但我还是看到至关重要的一行字:小公主,我找到了墨墨的孩子们,我一直养着它们。
那一刻我想可能雨停了,出彩虹了。是的,晨木还是有爱的,爱我,也爱墨墨。也许我永远都不会原谅他,但眼下我想见见他和墨墨的孩子。我在启事上寻找晨木的地址,只有赫然的地址两字,后面的内容都被雨水打落,不知漂去何方了。
天意弄人。
我伫立在疯长的野草中间,幻听中的猫又开始了不朽的眠歌。晨木,我们还会相逢吗?
(仅以此文祭奠我死去的爱情)——张悦然
时光悄悄流逝,光阴不再使你我天真,别样年华,与你相依相偎,酸甜苦辣,精彩着你我牵手相望的丝丝皱纹,演绎着时光溜走留下的点点滴滴,多少苦多少乐,你常伴随我左右。娴熟柔情的枷锁,锁住了我漂泊的心。
喜欢你的每一个笑容,笑的灿烂,笑的天真,你的笑声总是能荡起快乐与幸福的味道,滋润着心中的花永不凋谢。我知道这是爱的力量。
打从我第一次牵你的手时,、你羞涩的笑容,含情的红霞,洋溢着你的脸颊,我很欣悦,你情根初动和我颤颤心跳的来电,萌动着你我初恋的胆怯,恰似孩子般闯了滔天大祸,惶然不安…
多少年来,每当提起这样的话语,我们彼此都会傻笑的陶醉于其中,甚至还会腼腆的重演那个片段,你望着我,我望着你,又一次的红润了我们带有苍老的脸。痴痴含情的眼波中,藏不住心灵深处那瞬间的触动。
那个时候的我们,对于男女之间的接触,是渴望而好奇,是敏感而胆怯,是含苞未放的花蕾待绽放的悸动,是脱缰野马的跨越般冲出的阻隔。争夺彼此向往的蓝天白云,遐想我们崭新的天长地久。纳青山绿水是我们的脚步,拥潮起潮落是我们的激情,
虽有阴天乌云密布,也有狂风飞沙走石,没有隔开你我心与心的撞击,执着那份颤抖的心跳和相守的约定。虽有山高水远的距离,也有翻山越岭的跋涉,却未能阴霾心与心的靠拢,坚定那爱情的宣言和永恒的纯真。
现实的坎坷与残酷,并没有使你我转身,一路牵手相随,相濡以沫,默契着彼此的喜好,聆听这彼此的心声,取悦着彼此的欢笑,抚慰着彼此的伤痕。凡尘世事,红尘有你,福祸相计,不离不弃。在爱情的漩涡里洋溢着你我的沧海桑田。
回首往事,那满山的杏树花开,那满沟的野花迷香,泉水叮咚,鸟儿啼鸣,居高而望,那翠绿的山川颠覆,那神奇的天地结合,融入眼帘,深情含笑。那一刻情丝缠绕的浪漫,那一刻晚霞斜阳的相依。姻缘…牵手扶肩依偎着爱的长河,古往今来,穿越时空的爱情…
这把钥匙 能不能打开你的心门
总有一把钥匙属于自己
人生不如意的事十有八九,但大多数都是自己选择的.就象你手上那着一串只有两把钥匙的钥匙环站在门前,这两把钥匙极其相似,但却只有一把能开锁.就看你是如何选择的拉。
记得小时侯,我很喜欢吃糖,有一天,爸爸手里拿着两个黑色的塑料袋子,并且对我说只有一个袋子的外行,一个是像装了盒子一样,鼓鼓的,另一个则是扁扁的,里面像有很多颗粒,我毫不犹豫的拿了第二个袋子,谁知里面装的尽是小石头,再看向一脸得意的爸爸打开盒子,里面全是我喜欢吃的葡萄味棒棒糖.我却只能望洋兴叹了.爸爸说;"呵呵,被迷惑了吧!要相信自己的直觉和相信别人,眼睛看到的,耳朵听到的都不一定是真的,切记不要被外表所迷惑.心急吃不了热头腐.
正处于初三的我在思考:毕业后,我要选择什么样的钥匙来开取我通向未来的门?我想做一转至:只自由的小鸟,飞遍所有的地方.然而,我必须开始经历打造钥匙的艰辛,但我 很清楚,在打造钥匙的时候,不能偷工减料,投机取巧,也不能迷失方向,急于求成.否则钥匙将不能开门,即使可以,可能开不了几次,就废了.人生亦如此.
我相信,经过我的努力,总有一天,我将会找到那把属于我自己的钥匙,让它替我开创未来。
积尘,泛黄
老旧书桌里厚厚一叠
回忆笨拙地躲猫猫
原来的我不敢开锁
才有了斑斑锈迹的桎锢
多年以后,还是那个我
找到温暖悲伤的钥匙
与我分割时间,驻足回望
那些散乱的小纸片
纷飞如风中蒲公英
带走希望,开放在下一站寂寞转至的土壤
撕碎了,再也无法拼凑
新生了,紧握手心的沁香
光亮我飞奔前行的方向
那年冬天,阳光四溢
皮蛋瘦肉粥
他很会做菜,她却只会煮泡面和煎蛋。
那个冬天很冷,他叫她出去吃夜宵,她总不乐意。
于是有一天下午,他就提前买了皮蛋和香肠,晚上拎到她住的地方去。她很好奇地看着他放米下锅……再放香肠……再放皮蛋。不一会儿,就闻到一股子香味。
他把粥端出来,看到她兴奋的表情,笑,你可真是好养啊!她不服气地努努嘴,然后两个人就开始比赛似的吃夜宵。
皮蛋香肠粥,吃了一个冬天,她笑称这是皮蛋瘦肉粥的改良品种。于是开春后,两个人都不可避免地胖了十斤。
后来两个人因为工作分开在不同的地方,她去看他的时候,他做炒饭给她吃,她照样吃得喷喷香,他也照样看得甜蜜蜜,皮蛋瘦肉粥改良品种的日子,在时间中慢慢淡去,只在有时候两人回忆从前的时候被提起。
再后来,因为生活和工作的压力,两个人有了别扭,她不顾他的挽留和哀求,和他分开了。从此,她再也没吃过那么特殊的皮蛋瘦肉粥,也不再记起。
她辞了工作,到离家很远的一个城市工作,想开始新的生活。她想,自己不可以被另一个人束缚,她所追求的不能仅仅是在一个小小的城市里过一辈子。在异乡的城市里,她过得很心慌,一个人听歌,一个人吃饭,一个人扛着一切生活。可是她依然不会做饭。
有一天,她到宿舍附*的粥铺吃饭,寻思着不知道吃什么好。一抬头,看见纸牌上写着 “皮蛋瘦肉粥 ”,心里不由得动了一下。往装粥的缸里一看,不禁呆住了。那瘦肉居然也是香肠。她颤抖着问老板为什么皮蛋瘦肉粥里放香肠。老板忙解释说,因为瘦肉用完了,所以用香肠代替,又忙说,用香肠代替,味道也很好啊!!
她一边哑着声音说,我知道,我知道……一边要了一碗。
低着头,好不容易把那碗拌着泪水的粥吃完。才想起,皮蛋香肠粥的香味,已经离开自己好久了,好香,真的是好香…
蛋炒饭
那是一段快乐的日子,两个人口袋里只有一百元。
很突然地去了他的城市,两手空空,我说,我们就这样在一起吧。他抱着我。紧紧的。
他的一个朋友因为打官司借了他的积蓄。所以,他的钱所剩无几。
我们在一个很安静的小区里租了一套房子,买了必需品后,打开钱包,数了一下,只有一百块。
他说,没关系的,可以去朋友那里借一点。等发了工资就好了。
我说,不借,借第一次,就会借第二次。我们要吃得起任何苦。这样才能永远地在一起。
我趴在床上,开始分摊钱。
这三十块给他早上做公车用的。偶尔天气不好,打车回家。
十五天,只需要熬十五天,他就要发工资了。
另外三十块是给他买早餐用的。
还有三十块是我和他晚餐用的。
剩下十块是备用金。以防万一。
他趴在我身上,叫我老婆,他把脸埋在我胸前,沉默不语,我知道他心里很疼。
就这样我们拥抱在一起,我哼着小曲儿,他一直一直把脸埋在我胸前。听我哼曲儿。
他说,我是这样爱你。
我说,我们会永远在一起。
第一天早上,和他一起起床,看着他洗脸刷牙,然后手拉着手,送他上班。看着他上公车。车上人很多,我看到他和他们挤在一起,他的眼里写满幸福。我们挥手,我看着车远去,然后回家,洗衣服。收拾房间,用一块很干净的抹布擦地板,厨具,门。
阳台上的风铃发出很清脆的声音,叮,叮,当……当……咚……咚……我看着它笑了。那是我们明天幸福的掌声。
中午的时候,他问我,吃午饭了没有。
我说,吃了。
其实我没吃。我要我们不借钱便过完这个月。
我这样倔强,把他的心疼放在心底,就是不许他借钱。
所以,当他回来把一千块钱放在我手里的时候,我哭了。
我说,我并不是一个怕吃苦的人。但是,我要我们可以坚持着做任何事,就像我来你的城市,坚持着把父母给放弃了,把工作给放弃了。把朋友留在了远方。来这陌生的城市,只为了和你相爱。
我陪着他,坐公车去他朋友的家,把钱还掉。
那晚,天空很美,有很多星星,在草地上,我躺在他的腿上,数星星。我说,天空多美啊,我们的爱情多美啊。
我背词给你听吧。喜欢谁的呢,嗯,秦观的《鹊桥仙》吧。苏轼的《卜算子》。不知觉间背了《江城子》。他低头吻住了我。他说,我们不会分离。
于是,我们说,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
我怕他不吃早餐,所以,经常都给他买好早餐。有一次,夜里,十一点半,我们都睡了,做了一个梦,梦到很多个面包店。醒来后,发现自己忘了给他买早餐。穿着睡衣就往楼下跑。他拦着我说,干嘛去啊。小心摔着。
我说,对不起,我忘了给你买早餐了。
我看到他哭了。在门口,他毫无顾及地吻了我。吻得我喘不过气来。
那晚,我买了老婆饼。多亲切的名字。
晚上,很有意思,鸡蛋二块四一斤。我会挑鸡蛋,很新鲜的。菜场很脏,我挤在一堆中年妇女中间,挑鸡蛋。我会还价。
晚餐是我做的,买一点点蘑菇。放在煮好的开水里,然后,把鸡蛋打进去,看着它沸腾。放一点点葱,还有鸡精。很香。一碗汤大约花了我们八钱。
他喜欢吃菠菜,很便宜。一块钱一把。我会做很多样式的菠菜。比如,煮的,蒸的。他吃得很香。我看着他,就笑了。
有时候,会只炒蛋炒饭。这是我的绝活,他常夸我。这个我是跟有经验的厨师学的。
先放油,把米饭放进去,搅一下,放一点点的盐。
然后,盛在一个大碗里。
拿个小碗,打二个或三个鸡蛋,搅拌。放进味精,盐,之类的调料。搅均后。再往锅里放油。把鸡蛋放进去,用筷子搅。让鸡蛋散开。不要弄得太老。 然后,把米饭和鸡蛋全倒在锅里拌。在锅里闷几分钟。
然后就可以等着他回来吃了。
我们用一个大碗吃。两个勺子,头对着头。笑嘻嘻的。很快乐。一碗清淡的蘑菇汤,一大碗蛋炒饭。他给我讲一些快乐的事。
那段时间,我不出门,我不想花钱。家里没有电视机,什么都没有,可是,我有好多事情做,我要晒我们的被子。我喜欢晚上睡觉的时候闻到太阳的味道。像我们的爱情,很温暖,很好闻。
他也喜欢闻太阳的味道。但是,他更喜欢抱着我,闻我的味道。
他说,那是一个好老婆的味道。
我们在十五天里,花了八十五元。
他坐公车花了二十六元。早餐,三十元。中餐,我没吃。晚餐,二十九元。
他发了工资,带我去逛街,他说,你想要什么呢,让我买给你。
我带他去我每次买菜时经过的一个小闹区,那里有很多小摊,我指着小盒子里的一个戒指,我说,要它。
那是一个只有十元钱的戒指。
导演:杨·塞谬尔
主演:古约姆·卡内/玛丽昂·歌迪亚
产地:法国
电影从一处工地开始,工人在拆除一栋旧建筑,镜头在工地上方游荡,带领我们看到一个旧式糖果盒半凝在地基里。
一个小男孩的声音响起,他说他们那个时候,有一种小孩儿的游戏,叫做“敢不敢”,当一个孩子问另一个“敢不敢”的时候,后者必须说“敢”。
八十年前的法国街道,镜头飞一样后退,退进一辆校车的挡风玻璃后面,然后再退出校车,出现在车尾窗户外面,跟着切到黑乎乎的地方里的几本书,然后拉出来,原来刚才我们在书包里面,镜头再拉开,就看到一张小女孩的脸,跟着又一个急速后退,我们看到小女孩被一帮小孩围在中间。
小男孩于连在校车前遇到了小女孩苏菲,苏菲是刚移民过来的波兰人,被所有孩子欺负。于连说他喜欢苏菲,苏菲的回答是“那你证明给我看,敢不敢?”于连趁着司机不在车里,推上手闸,汽车冲下斜坡,司机在后面猛追。于连跟苏菲成了朋友,代价是被老爹暴打。
这两个小孩从此开始了没完没了的“敢不敢”的游戏,他们不相信任何规矩,世界就是个巨大的游乐场:上课组词,专门说脏话;用墨水喷老师;在校长室里小便;在她姐姐的婚礼上把新娘弄哭……
尽管他们的游戏除了乐趣之外,也常常带来巨大的风险。两人却乐此不疲,这*惯直到长大了也没改,他们什么都敢,就是不敢承认他们相爱。
日子在没完没了的互相挑衅中过去,不知不觉已经是二十年后,他的婚礼上,她跑来问他敢不敢悔婚,婚礼毁了,两个人也闹翻了,这一次“敢不敢”的挑战内容是从此十年不见。
十年后她打电话给他,问他敢不敢出来私奔,他立刻甩下妻子和孩子去了。到了之后,居然又是一个“敢不敢”的游戏,她把家里搞得好像劫案现场,看他敢不敢在她报警后十分钟再走。
这一次玩儿过了……
到底这是游戏,还是爱恋?两个人之间的感情用禁得起一次有一次失控的赌博吗?
▲白色
白色下装配带条纹的淡黄色上衣,是柔和色的最佳组合;下身着象牙白长裤,上身穿淡紫色西装,配以纯白色衬衣,不失为一种成功的配色,可充分显示自我个性;象牙白长裤与淡色休闲衫配穿,也是一种成功的组合;白色褶折裙配淡粉红色 毛衣,给人以温柔飘逸的感觉。红白搭配是大胆的结合。上身着白色休闲衫,下身 穿红色窄裙,显得热情潇洒。在强烈对比下,白色的分量越重,看起来越柔和。
红上衣多配白裙白裤,而红裤红裙子多配白上衣。
艳红色的上衣亦常与蓝色牛仔裤配合穿着。
红的外套大衣可与黑色长裤长裙搭配,上衣仍以白色为理想。
着红色衣服时,脸部的底色最忌泛黄,以用粉红色的粉底打底,面层与粉底同色或比粉底稍淡的同系色。 眼盖膏用灰色,眉笔用黑色,胭脂可用玫瑰色,唇膏和指甲油则用深玫瑰色。
皮肤黝黑的人,就必需多刷上一些粉红色的胭脂,才能与红色衣服看起来相衬。
▲黄色白色服装 白色服装
高彩度黄色为富贵的象,低彩度的黄色则为春季最理想的色彩, 中明度的黄色适合夏季使用,而彩度深强的黄色,则符合秋季的气氛。
浅黄色的纱质衣服,很具有浪漫气氛,因此不妨采用作为长的晚礼服或睡衣。
浅黄色上衣可与咖啡色裙子,裤子搭配。
在浅黄色的衣服上接上浅咖啡色的蕾丝花边,使衣服的轮廓更为明显。
浅黄与白色并不是很理想的搭配。
与浅黄色容易造成冲突的颜色,是粉红色,而橘黄色与蓝色也是很犯忌的搭配,应该避免。
深黄色较之咖啡色与浅黄色来说,是更为明亮醒目的颜色, 所以不妨选夹有深蓝色图案的丝巾,围巾,里面穿上白色T恤或衬衫。
切勿将深蓝与深绿互相搭配,即使浅绿也不适宜,所以蓝色的牛仔裤若与绿色上衣相配,就会非常难看。
蓝色与紫蓝色倒可以互相配合穿着,如果是小碎花图案,这两种颜色更可以产生水**融的效果。
深蓝色与白色,深红色这三种颜色组合成的条形图案,由于鲜明度高,所以可以作为别致的工作服、运动服
化妆方面,粉底宜用粉红色系,面粉用粉底色或比粉底稍淡的同系色。
眼盖膏宜用蓝色,眉笔宜用咖啡色,胭脂宜用玫瑰红色。
唇膏可甩稍暗的珊瑚色,指甲油则用比唇膏稍浅的同系色。
▲绿色
以非常流行的那种淡绿色来说,除了配白色之外,就不容易找到更理想的搭配。
如果浅绿色配红色,太土;配黑色,太沉;配蓝色,犯冲;配黄色只能说勉强可以。
如果穿绿色衣服,可以选用白色的皮包和皮鞋,银灰色的效果次之,其他颜色还是少碰为妙。
所以,买绿色的服装时,不可冲动、贪多,要注意自己是否有白色和银色的裙,裤来搭配。
反之,买绿裙、绿裤时,亦不可忘了配上一件白色的上衣外套。
穿着绿色系统服装时,粉底宜用黄色系,面粉用粉底色或比粉底稍浅的同系色。
眼膏宜用深绿色或淡绿色(随服装色彩的深浅而定),眉笔宜用深咖啡色,
胭脂宜用橙色(带黄的红色),唇膏及指甲油也以橙色为主。
▲黑色
在服装方面,黑色却不失为各种颜色最佳的搭配色。黑色服装 黑色服装
对于明艳的人,穿上黑色的衣服,立刻加倍的艳光照人。
对于体型高大肥胖者,黑色更是一种最具收缩效果的颜色。
在黑色的伪装下,看起来要比真实的体型苗条许多。
不仅如此,黑色与其他颜色混合后仍然具有收缩的效果,如红黑、蓝黑、墨绿等。
穿黑色服装时,为了避免全身黑色,应以别种颜色的配件来缓和单调感。
例如可以配金黄的围巾红色的手镯,皮鞋还是以黑色或深咖啡色比较调和。
若是上下两截式的装束,更可以和多种颜色相搭配,如黑色的T恤,外面罩上红色的半袖外套。
也可以在黑色的裙子、裤子上配上橘色、白色、黄色等较为强烈对比色的上衣。
如果穿全身黑时,配上有羽毛的胸花,最能表现出羽毛的轻柔感。
有一点要注意,那就是黑色与中间色的搭配并不容易讨好。
如粉红,灰色、淡蓝、淡草绿等柔和的颜色放在一起时,黑色将失去强烈的收缩效果,而变得缺乏个性。
穿着黑色服装是最需要强调化妆的,因为黑色把所有的光彩都吸收掉,
如果脸的化妆大淡,那将给人一种沉闷的感觉。
使用化妆品时,粉底宜用较深的红色,胭脂用暗红色,衣服 衣服
眼影可以随意选用任何颜色(如蓝、绿、咖啡、银色等),
注意眼睛需有充分的立体明亮感化妆,而口红宜用枣红色或豆沙红,指甲油则用大红色。
粉红色的口红与黑衣服互相冲突,看起来不谐调,应该避免。
脸色苍白者,在穿黑色服装时,特别会显得惟淬,
所以不化妆而黑色衣服,很可能产生一种病容,因此特别注意化妆的技巧。
▲红色
穿着红色衣服时,脸部的底色最忌泛黄,所以可以用粉红色的粉底打底,面层与粉底同色或比粉底稍淡的同系色。眼膏用灰色,眉笔用黑色,胭脂可用玫瑰色,唇膏和指甲油则用深玫瑰色。
脸色苍白的人,穿了红色的衣服,可以沾点光,使气色看起来稍微红润一些,胭脂打得稀薄一些无妨。
而皮肤黝黑的人,就必需多刷上一些粉红色的胭脂,才能与红色衣服看起来相衬。
要想让红色的衣服穿在身上不显得俗气,要记住下面的红色服饰搭配秘诀;
要尽量避免使用太多的红色,女孩如果穿红色的外套和洋装,只会显得过分小孩子气,所以要尽量少用一些红色,才具效果。红色服装 红色服装
红色最容易搭配的颜色就是白色,可以使红色更显眼;黑色也是最适合搭配的颜色。由于是强烈的对比色,所以不要用同比率的搭配色,例如红色的衬衣和毛衣,配黑色的裙子、长裤等,必须以红色衣物以重点来搭配。灰色也是和红色很调配的颜色,而且可以搭配得很出色。
在一起的两年里,你抽烟的*惯一直戒不掉,你说香烟代表了男人的寂寞,我疑惑的是,我在你的身边这么久,你依然感到寂寞,房间的柜子里有两个铁盒,盒子里收集了你这两年来抽过的烟尾。
夜里你总有踢被子的*惯,所以留在你身边爱你的那个女人注定不能睡得太沉,阿姨(他的母亲)说过你从小身体就不好,稍微着凉就会发烧感冒,冰箱上面的碎花篮里有感冒药,夜里睡觉,记得睡一半盖一半,这样被子就踢不开了。
你很帅,人缘也很好,所以喜欢你的女孩很多,作为你背后的女人,我本应该为此而感到自豪。可是爱情这样东西是互相的,每个女孩喜欢你的想法也不一样。
我想了一下,那个钻石戒指还是留给你吧,说真的我会很舍不得,因为这是唯一一个你和我共同努力得来的礼物,不过我要离开了,把它当做见面礼送给下一个爱你的女孩吧,这里面有你注入的汗水,当她戴上它时,她一定会开心的。还有一个原因,我自私的想,当你看见这枚戒指的时候,偶尔也能想起我。
至少半个月回一次家,和妈妈聊聊天,陪爸爸喝点小酒,你的酒量都用在你那些好朋友身上了,这样没有什么不好。我只是觉得,陪爸爸喝酒会更有意义,毕竟你是家中的独子,小时候他们宠着你,喜欢你幸福快乐的成长,现在你长大了,是时候报答他们了。
我离开你的原因并不是因为你不好,或者我不爱你,你是个追求完美的人,我担心在我容颜退去的时候,你会慢慢疏远我,与其这样,我会选择在我的脸还没有被时间消磨殆尽之前离开你,给你留下完美的记忆。
与一个女子聊天,她长发素面,穿简单的裙子,谈话做手势的时候,手指上那枚戒指却一直晃人眼。那是一枚外形简单的戒指,深红色宝石,白银托底。我赞叹说,这个戒指实在是非常漂亮。女孩子微笑,说,这个是家传的戒指,母亲赠送的。她把戒指脱下来给我看,放在手上,一眼看过去就是好东西,有种被时间和情感洗刷之后的温润古朴。这枚戒指让她整个人都显得很尊贵。就是那样的感觉。
一个女子逐渐年长之后,应该拥有一些首饰。比较适合的是一些传统质地的首饰,显得雍容大方,以后即使赠予别人,也底气十足。女人在一定时候就该有这样的底气,有好质料的衣服,两三样高贵的珠宝,以及自立沉着的内心。逐渐改掉属于少女的一些特征:爱撒娇,对男人抱有幻想,穿廉价而花哨的衣服,戴假首饰。
我的第一只软玉镯子是初恋时期的生日礼物,没有缘故地碎裂,恋爱也便告终。在寺庙里也买过两只镯子,碰在一起,碎了一只。自己在云南买过两只有一只是月白清淡,买来后刚戴在手腕上,突然就碎了。所以,玉石是非常诡异的,它天生有暴烈的心绪,神秘莫测。翡翠是要等长大之后才能戴的玉石。玉石的温润暴烈不属于少女,它需要一个人有些资历才能与之接*,才有映衬。
香港的Jackie来与我签电影合同,我去她住的酒店,她送我串着金色小铜铃的项链,红色丝线上浸润着汗渍,是她去尼泊尔旅行时买下的,已经戴过一段时间。因为它是旧的东西,沾染着别人的历史,这使我欢喜。我常在穿白色棉衬衫的时候佩戴它。
一枚母亲赠送的戒指,是20世纪70年代的款式。那时流行嵌宝戒,现在已很少有人佩戴。旧式戒指,深红色椭圆形宝石,黄金托底的颜色已经变得暗沉,样式大方。不像现在的戒指喜欢抛光,光泽张扬,样子生硬。它曾经是年轻的母亲戴过的,只觉得喜气安稳。女儿若能得到母亲的珠宝,是多么幸运的事。
我觉得流行的钻石和铂金缺少一种气质。新式首饰的款式也没有以前的端庄。
在大理,看到一个当地少数民族妇人手上戴着厚实的银镯,款式朴素,雕刻古老的如意纹。我从她手里买下来后,看到背面刻有她的名字。我重新打磨,替换掉那名字,一直戴在手上,已经过了数年。别人时常问起这略显诡异的好看的镯子来自何处。
女人需要受到男子的宠爱,这是天性。但若无人赠予珍贵的首饰,自己也应购买几件。所谓能够压箱底的东西,是一份随年岁日益沉淀的自信和沉着。
植物女子
在咖啡馆里邂逅一个女子。衣着暗色无华,穿一双红色球鞋,黑色高领毛衣,灰黑色的棉围巾。脸很瘦,轮廓洁净,几乎没有一丝丝化妆的痕迹,初看略有些憔悴,仔细看后却有一种秀丽之美。眉毛黑而有力,眼神温和,头发扎在脑后,露出额头。令人难忘的是她的笑容,眼睛笑得弯弯,如此温暖。她丝毫不吝啬自己美好的笑容,以至这笑容就如阳光一样,照在初会的陌生人的脸上,令人愕然。
美好女子的定义是,她若走进人群之中,如同遗世独立,突兀的存在会让他人立时感觉空气变化。而普通人一走进人群,如同水滴汇入海洋,不见痕迹。这定义不免偏执,却很分明,并且和五官无关。
植物一样的人是好看的。他们经历独特,但所言所行,丝毫没有浮夸。待人真诚实在,有一种粗率的优雅。他们的人生观是开阔而坚定的,自成体系,与世间也无太多瓜葛。
少女像墙头蔷薇一样绚烂天真,是人间的春色。成熟之后的女子,就当接*树的笃定静默。她们的存在,是对活色生香世间的恩惠。她们稀少而珍贵。
Kieron Williamson 水彩及油画作品
官方主页:http://www.kieronwilliamson.com/
Kieron Williamson生于2002年。这名现年11岁的神童小画家,来自英国东部小镇霍尔特(Holt)。小画家在他的故乡早已是家喻护晓的人物,现已经扬名世界。
在他年仅8岁时已然跻身英国最有名的当代画家之列,许多人将他与8岁画出《斗牛士》的毕加索相提并论,可他并不喜欢毕加索——他在镜头前扭着身子,一脸不情愿:“我不喜欢他,我更想成为克劳德•莫奈(Claude Monet)。”
Kieron的画作已成为英国艺术品市场上最炙手可热的藏品。Kieron在自己的家乡诺福克郡举办了第三次个人画展。他悄悄地坐在画廊一角,目睹所有人脸上惊讶的表情——仅仅半个小时,他的33幅画作就被抢购一空,总价高达15万英镑。在此之前,他第二次个人画展上的16幅作品在 14分钟内售完,总共卖了18,200英镑。现在他的画供不应求,工作计划表排得满满的。他除了有自己的网站还有自己专属的名片。
人们从世界各地飞来观看他的画作,更有甚者在展厅外扎营两天,只为抢到自己心仪的作品。拍卖现场,英国的代理商们接受远在东京、加拿大和德国的雇主遥控,不惜重金也要买下Kieron的作品,最贵的一幅画作价格高达7,995英镑。画廊老板Adrian Hill说,"Kieron极有可能是目前全世界最火爆的画界新星”。现在,预购Kieron下一批作品的人已经有680个之多,连Kieron信手涂鸦的作业本都被开出了高价。"
Kieron的画不同于其他同龄人的作品,他不喜欢用浓烈的色彩,也不喜欢对比鲜明的构图。事实上,无论是笔触还是选景,都让人深觉Kieron有超乎他年龄的成熟——灰黄色的天、蓝色的人、浅棕色的房子和黑白色的飞鸟,浅淡却不失层次。如果仅是出于对小画家的猎奇心态,Kieron的画作无法引起如此轰动。他的画作“总是含有一种超常成熟的忧伤”。他的大多数的画作描摹的是诺福克郡的小镇风光,这里有成片的草原绿树与明媚的天空,“我喜欢这儿,没有高山或丘陵,只有一望无际的天。”
哪个女孩没有几件小碎花
碎花是田园的格调,
有大自然的味道,
为夏日里,添一抹清凉。
与碎花有染
总要慢慢成熟,将这个浮华的世界看得更清楚,看穿伪装的真实,看清隐匿的虚假,很多原本相信的事便不再相信。但是,要相信,这个世界里美好总要多过阴暗,欢乐总要多过苦难,还有很多事,值得你一如既往的相信
旅途中遇到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每一处美丽的景色,我带不走,也留不下,来了即是来了,走也就走了,但这些都有可能成为一生中难忘的记忆。
碎花裙子的故事
那日,阳光白花花地照在街道上,若寒突然说他要恋爱了。江小莫的心突然凉了半截,但不得不装着微笑,还要祝他幸福,若寒压根不知道江小莫已暗恋他很久了。
班上的同学都只知道小莫和若寒是最好的朋友,他们的友情比铁还硬。小莫总是给若寒带早餐,若寒也会不厌其烦地穿过操场去小卖部给小莫买零食。在情窦初开的15岁,总是充满着各种各样的流言蜚语。关于爱情,正是那个年纪不懂却总想弄懂的东西。可是不会有人怀疑小莫和若寒。因为小莫是在数学课上总是睡得一塌糊涂,而语文课上尽显才华的捣蛋女子。更倒霉的是,某天小莫突然发现自己似乎喜欢上了若寒——这个交往了好几年的“哥们”,这个有着白皙皮肤,笑起来像女生,因发育不完全而有瘦高身型的男孩。那个江小莫就是我。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能确定是否该去表露自己的感情,甚至躲在被窝里偷偷地笑到差点岔气,周若寒,我竟然喜欢上了周若寒,要是被别人知道肯定会笑掉大牙的。为什么?因为黑豆一般的我站在白净的他面前活脱脱就像“黑白无常”,但人称“丑女多才”,还真中了这句话,我的才华是若寒望尘莫及的。我们俩的感情形同如兄弟,如果我捅破了这层关系的话,兴许我们连哥们也做不成了,于是我决定把这份美好的感情放在心底。
暗恋刚开始进行得顺利而新鲜,但积压太久的情感也会有变质的一天。直到我学会了悲哀,才知道曾经能够让我躲在被窝里笑到岔气的事已经变质了,它不在我的掌握之中了。
不羁的性格,注定要在感情里受伤的。我在书上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我和若寒之间的种种,并像个文人似地在稿纸上深沉地书写:“我的不羁注定了我的骄傲,他的完美注定了我的自卑,但我宁愿死也要选择表露我的骄傲,掩埋他带给我的自卑。”
毕竟这是我人生中第一场爱情,听说大部分女孩的第一场爱情都是在暗恋中进行的。只是我不知道是不是她们也像我一样躲在被窝里偷偷笑过,但我知道我是把暗恋当做一份事业,用最虔诚的心去经营的。
若寒拉了我去学校后门新开的珍珠奶茶摊买饮料,我和他都喜欢喝这种有着浓郁奶香的瓶装饮料,里面加了黑亮黑亮的圆圆的“小珍珠”。那时暗恋的味道,就像手里握着的柠檬味珍珠奶茶,酸酸甜甜,只有自己一个人知道。
“小莫,你看见卖珍珠奶茶的那个帅哥了吗?嘻嘻,像你这么粗心的马大哈是肯定不会注意的吧?”若寒像往常一样调侃,并故意把吸管弄出很大的声音,然后把空瓶子往我怀里一塞就跑了。在我面前他总是会用没完没了的恶作剧和鬼点子来欺负我,我向来懒得跟他计较,久而久之,就成了我们之间某种特定的关系,似乎我江小莫就是拿来给他欺负的。但我也绝不是省油的灯,光散布谣言就能把他“置于死地”,我添油加醋地把他描述成了一个有同性恋倾向的男孩,至于证据,当然就是若寒每天都会去垂涎卖珍珠奶茶的帅哥。这个谣言竟然在同学之间流传甚久,见他急着解释而憋得通红的脸,我就会笑到牙齿疼。
但这样的日子没过多久,我就不能自己地安静起来,不再张牙舞爪地追着若寒满教室跑,而是一个人悄悄地跑到河边的沙滩上去遐想,仰脸看云,或捡根竹枝在沙地里来回地圈画着自己都看不懂的符号,乐此不疲。我亦开始写诗,为他,也为我年少时的这场爱情。其实我真的很讨厌自己满脸忧郁的傻样,但谁叫爱情来得这么麻烦,让人头疼?
我写:“多么希望有一天,光脚踩着故乡的青石板,穿着碎花的吊带裙子,走入你的心房。”
那时我的衣橱里是没有裙子的,更谈不上妖娆的碎花吊带裙。从小到大,我从没穿过裙子,若寒曾经说过,世界上最可笑的事莫过于看江小莫穿上连衣裙。他不知道我的爱情就寄托在这件我还不曾拥有的裙子上,我想总有一天,我会为若寒穿上裙子的,无论他如何取笑我都要穿。
一向高调的我,把对若寒的好感埋藏得很深很深,而身边所有的人都早已*惯了我没心没肺的样子,哪会注意到我内心深处最浓烈的触动。我的忧伤也自此而来,人多的时候更显寂寞,直到我厌倦了听周围同学无止尽的描述,全是关于若寒和那个女孩的事情,我才渐渐地收起了我*时的嬉笑怒骂,越来越安静起来。
那是一个文静而美丽的女孩,说话的时候都能看到跳动的可爱的小酒窝。也许这才是若寒喜欢的类型,金童玉女般,而我,只是跟着若寒屁颠屁颠跑,他打球时我给提书包,他打电游时我掏钱的“哥们”,并且我的皮肤黝黑黝黑的,站在若寒面前黯淡无光。曾经为了让自己长出好看的酒窝,没事的时候就用手指使劲戳腮上的肉,但最终没有出现奇迹,我依然是那个丑丑的没有酒窝的江小莫。
越想就越是自卑,并开始无故地疏远了若寒。
他竟然也没有发觉什么,依然笑起来跟女生似的,上课时回答问题无论正确与否都会脸红。而我的悲哀全都倾泻在文字里,整整一寸高的稿纸,有朦胧的爱情诗,也有青涩的情感散文,相同的是,无论什么样的文字里都有若寒的影子。我想这场爱情留给我的,也不过是这些隐藏在文字里的记忆,因为现实中,我们随时可能因为种种原因而远离对方,直到慢慢淡忘。
“小莫,你最*又发什么神经?”直到一个星期后他才发觉到我的反常,心里的委屈顿时蔓延开来,但我的骄傲使我再次隐藏自己的情感,假装无所谓地说:“怎么?本姑娘构思悲情小说太入神了,不行啊。”他随便地“哦”了一声便不再说话。是的,我对他的感情,也许只是我构思出来的一部悲情小说而已,现实中是找不到脚本的。
终于,若寒又在白花花的阳光下告诉我,他恋爱了,就是那个女孩。人来人往的街道上,若寒快活得像偷吃了零食的小孩,白皙的脸灼灼发光。我突然睁不开眼睛,不知是阳光过于强烈还是眼睛里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内心里在不停地说:“江小莫,打住,不能再得寸进尺了。”而眼泪就那样泛滥起来,冲破了紧闭的眼皮。若寒慌了,忙用衣袖笨拙地给我擦着眼泪,却不问为什么。我想他也许是知道我喜欢他的吧!
后来,我们文理分班,若寒是要学理的,而我是天生的文科生,我讨厌太多的数字、符号、公式,并且一见数学老师我就犯困。班里举行了一次晚会,分班后,尽管大家还在一个学校,但已经不能再朝夕相处,特别是选择了不同科目的同学,比如我和若寒。他恋爱了,再加上分班,已经不可能再有以前那样的日子出现了。
晚会上,我穿着吊带的碎花裙子,出现在众目睽睽下,所有人都当这是我给大家的一个*乎恶作剧的惊喜,不给面子般地哄堂大笑。也许若寒说的对,世界上最可笑的事莫过于看江小莫穿上连衣裙吧,但我自己知道,这是我对爱情的一种表达。
分班后,我和若寒真的没有了太多的交集,高考的压力让我们彼此连一次像样的聚会都没有过。最后一年,我们之间的交流仅限于见面的点头、微笑,很难想象我们以前是亲密到喝一杯饮料的朋友。
时间就这样如流水般匆匆过了,对若寒的感情也因为长时间的搁浅没有先前的浓烈了。
去上大学的那个夏天,我看着渐行渐远的熟悉的小城,心里默默地想,若寒,你会记得我曾为你穿过碎花裙子吗?
Super Model
Name:Irina Lazareanu
Nationality:Canadian
Birth Date:1982
Height: 176.5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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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春天,一个名叫Irina Lazareanu的女孩在时尚圈刮起一阵旋风.她的绰号就叫做"时尚旋风"关于Irina Lazareanu的相貌,一直颇受争议,支持的人称Irina Lazareanu有着"最美丽的眼睛"反对的人则觉得她古怪诡异,乍看之下心生惊恐.
Irina Lazareanu有着不规则的鹅卵石型脸,厚厚的刘海,突出的深褐色的大眼,削薄的嘴唇,苍白无血色的肌肤和扁*瘦弱的身材,与人们对模特天使脸庞、魔鬼身材的定义相差甚远.绝非第一眼美女的Irina Lazareanu却有着强烈的吸引人的个人气质.在芸芸模特中,你不会忽视她的存在.
美丽的眼睛各不相同,说Irina Lazareanu的眼睛最美或许有些夸张,但她确实有着最变化多端的眼神,时而神秘莫测似黑森林的迷雾,时而安静淡定如三月暖意浓浓的阳光,时而哀婉幽怨让人心碎欲绝.Irina Lazareanu的眼睛如一首诗,值得一读再读,每一次都能品出不同的滋味.
Irina Lazareanu是天生的乐天派,接触过她的人无不赞叹她随和开朗、*易*人的性格.即便在她刚出道最艰难的时刻,Irina Lazareanu仍是一如既往的讨人喜欢,从不怨天尤人、轻易放弃.
17岁为了付房租,Irina Lazareanu与蒙特利尔 Giovanni模特经纪公司签约,公司董事Jean-Franceois Leroux 这样说道:"我爱Irina Lazareanu的一切,爱她的样子,更爱她的性格.她是如此活泼,如此聪明,如此有趣."
在起初,Irina Lazareanu的模特生涯举步维艰,"当地的人们无法了解她的美"他说.1999年出道的Irina Lazareanu不幸地遭遇巴西模特风靡时尚圈的时刻,比起前凸后翘的丰满美女,既不性感也不妖冶的Irina Lazareanu好比是天鹅群中一只不起眼的丑小鸭.尽管她有着超越常人的才华,却注定成为没有伯乐的千里马,无人赏识.
2005年的冬天改变终于来临,她遇见了生命中的伯乐—Kate Moss.作为2005年12月法国版《Vogue》客串编辑的Kate Moss在一组名为《Extravagance de plumes》的大片中让Irina Lazareanu加入拍摄,引起了时尚人士的注意.2006年1月Irina登上了意大利《Vogue》的封面.为她执镜的是享有盛誉的大摄影师Steven Meisel,至此,属于Irina Lazareanu的时刻正式开启.
7年的沉寂积蓄了太多的力量,一朝爆发的Irina Lazareanu让人感叹旋风的来势汹汹.2006秋冬的时装周,她一共参加了76场秀,惊人的数字!如果时长1个月的时装周好比耗费劳神的马拉松比赛,Irina Lazareanu是当之无愧的冠军.
“向日葵”在西方语言里直译就是“太阳花”的意思,有关于它的来历还有一个美丽的神话故事
。在西腊的神话里有一位名叫克莉提儿的水泽女神,她深爱着太阳神阿波罗;每当太阳神一早从
东方出发,她就目不转睛地望着追逐着它,直到太阳神西坠,才恋恋不舍地收回目光。日久天长
,水仙的脚下就生出了根,脸也变成了永远朝着太阳转动的花朵,这朵花就是灿烂的向日葵。
向日葵这朵终身仰慕日神的花,生长在许多艺术家的意念里,疯狂而茁壮,坚强挺拔、卓尔不群
;画家梵·高以重涂、色彩对比浓烈的笔触、满怀炽热的激情、充满智慧和灵气的思想,把它绘
上了画布。这位天才以简练的笔法表现出植物的形貌,又让其充满了律动感及生命力;观者无不
为那激动人心的画面效果而震颤,激情喷薄而出,带着原始的冲动和热情,宛如怀中抱着一把熊
熊燃烧的向日葵。
向日葵是梵·高一生的最爱,他以浓丽的色调、厚重的油彩,表达出生命的奔放与希望;害羞内
向的艺术家在法国普罗旺期的一个小镇上,从早到晚,发疯似的不停地画了一幅又一幅向日葵,
将整片白色的墙壁都挂满了,那些不同的黄色使房间里洋溢着温暖和愉悦,那是他一生中最欢愉
、幸福、美好的时光。向日葵,这朵永远朝向太阳的花,通过凡.高的画笔,再次在我们的心中
美丽地开放。
关于向日葵,曾有一个凄美的希腊神话传说。克吕提厄(Clytie)是一位海洋女神。她曾是太阳
神赫利俄斯(Helius)的情人,但后来赫利俄斯又爱上波斯(Persia)公主琉科托厄
(Leucothoe)。怒火中烧的克吕提厄向波斯王俄耳卡摩斯(Orchamus)告发了琉科托厄与赫利
俄斯的关系。俄耳卡摩斯下令将不贞的女儿活埋。赫利俄斯得知此事后,彻底断绝了与克吕提厄
的来往。痴情的克吕提厄一连数天不吃不喝,凝望着赫利俄斯驾驶太阳车东升西落,日渐憔悴,
最终化为一株向阳花(向日葵)。
我会将头发长长的留 把往事一束全垂在脑后
突然间我发现裤子上粘上了一根头发,我用手慢慢地将头发拿下来,没想到,这头发越拉越长,嘿!我有一点纳闷,这头发足足有一尺多长,头发的发质很差,明显的可以看出,这头发的本人有营养不良的现象。这么长的头发究竟是从何而来的呢?我可是足不出户的啊!于是我开始琢磨起来。
家里*时就只有我与老公,我不能行走,根本就不可能把头发带进来。唯一能带进头发的就只有老公了,此时,我越想越乱,*日在电视、电影里看到的一幕也让我对老公猜疑起来,莫不是、、、、、、天啊!我想:但凡来过我家的女人没有一个有这么长的头发呀!思来想去,我最后断定 ,只要一种可能,那就是,这头发是老公从外面带进来的,不知什么时候,头发又粘到了我的身上。我又想:一般的男女关系,女人的头发是不可能粘在男人的身上的,只有最亲密的男女关系才有可能把头发粘在对方的衣服或者是身体上。我越想越气,于是我用一张干净的纸巾将这一根长头发包了起来,就准备等老公回来开始进行审判了。
这一天是星期天,老公厂里加班,上班前老公对我说:今天最迟下午2点就可以回家了。大概12点钟老公就回来了,进门老公就对我说:“今天我们质检部11点就下班了,有几个同事非要请我去吃烤鸭,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去了,老婆你不要生气啊!”此时,我装着一本正经的样子问老公:“老公,你们厂里的女同事有几个是长头发的?”老公说:“我们厂的女工由于工作原因是不能留长发的”。这一点老公没有撒谎,于是,我又故意降低了声音问:“那你生活中的女朋友有没有长头发的啊!”老公望了望我的脸,然后说:“你今天是怎么了?怎么老是问长头发的问题,看你肉笑皮不笑的,究竟是怎么了?”那好吧!我就直奔主题了,于是我拿出了那根长头发递给老公看,老公看了看说:“不就一根头发嘛,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我说:“你把头发拉长了再看看”,于是老公把头发拉长了,结果,老公也惊讶起来,他说:“哪里来的这么长的头发啊!”顿时,我拉长了一张脸,准备对老公进行一场义正言辞的审讯了。
我已经开始生气了,心中压抑的怒火早就点燃了,我怒吼道:“伪君子,你还问这头发是从哪里来的,不就是你跟那个女人鬼混时带来的吗?”我以为老公也会大发雷霆起来,没想到,我的怒吼刚结束,他竟然哈哈大笑起来。我心想:看吧!这就是典型的伪君子,在罪证面前不仅不低头,反而还嘻嘻哈哈。过了一会老公问我:“这头发在哪里发现的?”我大声吼道:“我的裤子上”,这时,老公想了一会对我说:“你不用生气了,我是什么样的人你应该清楚的,夫妻间应该有起码的信任,你放心,我是绝对不会做出对不起你的事来的,至于这根头发我想起来了,上次我在洗衣房洗衣服时,我们对面的那个女孩也在那里用手洗衣服,我看到她的腿一走一瘸,很艰难的,洗衣房连个坐的地方都没有,她的腿蹲在那里都有些发抖了,于是我就把她的衣服放进了我们的洗衣机里一起洗了,那个女孩的头发很长的,这根头发肯定是她的。”听完老公的话,我的眼泪不由自主的流了出来,也许是因为我的无理取闹,更多的是为老公的那一份爱心。
过了几天,我正在房间听歌,突然,那个“瘸脚”女孩来到了我家里,只见她手里端了满满一碗热气腾腾的羊肉,小女孩说:“阿姨,赶紧趁热吃了吧!我妈说,这羊肉是温补的,对你的病很有好处的”。我客气的说:“这怎么好意思呢?”,小女孩说:“不要跟我们客气了,还得感谢叔叔上次帮我洗衣服呢!再说这羊肉又没花钱,是我们从老家带来的”。
望着女孩一瘸一拐的离去,她的那一头长发在后背不协调的随风摆动,远远地我喊道:“下次洗衣服时就送来吧!”女孩吃力的回过头来朝我大声说:“会的”。
许许多多的偶然,许许多多的瞬间,让我感受到了生活的美好,人心的善良,都是刹那间,有些甚至找不到头尾,就没有了再可以讲下去的故事和人物,但我却总是记得这些,记得这些瞬间,并为这些瞬间而感动,永生难忘。
夕爷,爱你的词何止十年!
林夕(1961年12月7日-),原名梁伟文。80年代中期晋身香港乐坛的专业填词人,毕业于陈瑞祺(喇沙)书院和喇沙书院,会考26分(2A5B2C)[1],高考2A1B1C。1984年毕业于香港大学文学院中文系(现名中文学院),主修翻译,曾任大学助教、报刊编辑、亚洲电视节目创作主任、音乐工厂总经理及商业电台广告部创作总监,现为商业电台制作创作总监,并从事于歌词创作。林为香港作曲家及作词家协会会员。曾为诗人,与吴美筠、洛枫等香港八十年代著名诗人创办《九分壹》诗刊。首次发表主要作品为《吸烟的女人》,而永远歌圣罗文万古绝响《尘缘》亦出自他手笔。他对事物观察入微,对城市的触觉敏锐,以填词速度高、产量多而著名。于无线电视生活台《志云饭局》访问中,林承认自己能够在观看日剧同时进行作词工作,曾只花45分钟便能填写一首歌词。而传闻林能够边打麻将边作词,林在节目中否认,指那次只是利用电话交谈并修改部份歌词,此歌的监制为伍乐城。他与黄伟文合称香港词坛的“两个伟文”。林夕曾与95年至03年连续九年获得叱咤乐坛填词人大奖,是最长连续夺得叱咤乐坛填词人大奖的填词人,另于06年至09年连续四年获叱咤乐坛填词人大奖。林夕于2009年于第31届十大中文金曲颁奖音乐会上获颁金针奖。
除了粤语词,林夕在国语词方面也有许多脍炙人口的作品,他曾在1999年凭王菲的歌曲‘脸’及2010年凭张惠妹的歌曲‘开门见山’,两度获得台湾金曲奖的流行类最佳作词人奖。
【在没有网络,甚至大部分中国家庭还只有黑白电视机的1970年代,山口小夜子已经站在时装之都巴黎的T台上睥睨群芳,她彼时为最顶尖的日本时装设计师高田贤三(插播一句画外音~~据说小夜子是高田贤三的情妇)、山本耀司、山本宽斋、三宅一生走秀,后来自然也为同样诡魅的川久保玲走秀。七十、八十年代正是这些日本设计师挟东方精神在巴黎大放异彩的时代,他们的设计都相当地有特色,例如高田贤三会用许多艳丽的图案与花纹面料;三宅一生那令人惊讶的褶皱系列;山本宽斋从日本传统戏剧中得到灵感,所设计的服装剪裁奇特,宽袍大秀,与当时西方设计师的路线完全不同。
这些很有东方韵味的设计与日本玩偶一般的山口小夜子搭配在一起,在巴黎引起了轰动。她被《Newsweek》评选为1977年“六大顶尖模特之一”。山口小夜子也受到Vivienne Westwood的邀请,为之工作。那时还年轻的“朋克教母”以大胆闻名,她的疯狂设计自然也适合山口小夜子这样带着神秘感,还有点神经质的人。七十年代是山口小夜子纵横巴黎时尚界的年代,在被白人模特主宰的T台上闯出一片天地,只此一点也足以流芳百世。
说到山口小夜子,便不能不提资生堂,这个日本化妆品牌自七十年代末邀请小夜子做其广告代言人,并重金礼聘法籍设计师Serge Lutens来制作了这一系列经典广告,在广告中的小夜子依然是她雷打不动的东瀛妖艳美人的形象,皮肤雪白、头发乌黑,摆出有点古怪但是绝对惊艳的姿态。看这个广告便知道为何李碧华形容她是一条蛇,她看上去柔弱无骨,很诱惑,有些微隐晦的**。我觉得是性感的,却不低俗;还有一张是她穿着和服,有点艺伎的姿态;再一张就是她雪白的脸,那时也没什么高明的修片技术,因而敷了雪白的厚厚的粉,但是很真实,那就是小夜子的脸。
直到二十多年后的今天再看到这系列广告,仍然是不落俗套的,而且很时髦。
所谓FASHION ICON,就是能超脱于潮流的人,她们有自己的气质与个性,不管是在她们风华正茂的时代,还是在老去的岁月里,都能给人启发。
一世妖艳的小夜子在2004年秋冬时装周时又为Kenzo走了秀,因为Antonio Marras新入主Kenzo,特意请了她来走压轴,她出现在T台上的时候,依旧赢得满堂喝彩。
模特的职业生涯当然很短暂,三十岁之后,小夜子也就只好淡出,将注意力转向戏剧和电影。我知道的她出演的电影也就三、四部,《上海异人娼馆》、《Soundtrack》、《手枪歌剧》、《马头琴夜想曲》。《手枪歌剧》那么闷的一部片子,也只有小夜子饰演的“百眼”那部分比较吸引人。《马头琴夜想曲》是她最后一部电影,网上的资料也不多,但是海报很酷,一片华丽的红色当中只看到了她那双颠倒众生的杏仁眼,粗粗的眼线,老是老了,却依旧令人难忘。
2007年8月14日,小夜子因急性肺炎死于自己的家中,享年57岁。三天后,她的朋友才发现。这个结局,总是令人有点惆怅的。】
【Kenzo第三代设计师Antonio Marras 所做《致,小夜子》
小夜子就是我对KENZO的第一印象。
小夜子曾经说过:“行走于天桥需具备三个重要元素:感性,个性,动态”。这三个元素必须要融合在T台来回的两分半钟。
小夜子毋庸置疑具备以上提及的所有特质之外,她更是一个偶像,一个艺术家,一位舞蹈家,一个演员甚至时尚缪斯。她在T台上对服装的完美演绎,那种和谐,轻快的步伐,在我脑海中形成强烈的日本Wabi-sabi形象.
Wabi-sabi,一种审美哲学,代表着一种瞬时的或残缺的美。根据对古日语中wabi-sabi哲学的重新诠释,它带来和谐,*衡和健康。 wabi是一种感觉,是一种观察到简单微小事物的感触,Sabi则是代表了过去,是经过时间的洗礼仍然让人觉得心生曼妙的过程。
仆街少女是由台北的“禁欲”(25岁)和台中的“Karren”(28岁)两名爱摄影的女孩组成。禁欲刚考完研究所,目前在台大语言中心进修;Karren则是台湾中山大学医学院毕业,不行医却扛起摄影机担任摄影师,拍摄作品还得过奖。禁欲表示,这游戏是在外国网站看到,觉得很好玩,就和姐姐开始试试看。Karren则表 扑街少女
示,拍完感觉很解压。
编辑本段行为艺术
两人分在台中及台北,用脸朝下趴着、全身打直的“倒头栽”姿势,拍下一系列kuso照片,台中景点包括知名的勤美诚品前,Karren不顾一旁人来人往,趴在阶梯上拍照,图说上写着“仆街少女带大家认识台中”,并介绍勤美诚品,Karren说:“拍这张照片的时候,路人在旁边偷笑,但我觉得开心就好。” 另外还有趴在台中市的邮筒上,Karren甚至感性呼吁,“现代人越来越少写信了,请大家多支持邮局系统,提笔写信给你们的亲人吧!”而禁欲则趴在台北捷运站阶梯上、高铁站内垃圾桶上,不仅身体呈现力与美,服装造型也整体搭配,幽默又充满艺术。 仆街少女组图(13张)
编辑本段网友看法
2人搞怪照片在网络上引起讨论,粉丝页不到3天已破万人按赞,有网友说,“我要搭公交车跟坐捷运,好想遇到仆街少女!”而仆街少女更红到香港,香港网友留言,“请你加油!我是香港人,也想多知道台湾,请你努力仆下去!” 报道称,这群仆街少女一系列的图片,让网友让惊呼狂笑直喊酷,图片的效果不仅充满人体结构的幽默,同时呈现人融入环境里的艺术感,相关图片迅速传播,甚至已分享到大陆,少女们对作品的暴红感到惊讶,已有业者邀请少女们到Party仆街,原是不雅字眼的名词,让他们“一仆成名天下知”。
编辑本段仆街
仆街(读音:Puk Kai)原本是广东话的常见俚语,字面意思是指仆倒街头,另也可指横死街头没人收尸。出麻烦时,可脱口而出“仆街”,有“糟榚”的意思;骂人时意思*似“去死啦”。 在1990年代,香港把仆街按照殖民地时代的粤拼方法,故意读成Puk Kai ,简称PK。其中「街」的正确粤拼应是Gai,但在殖民地年代,英国人经常把粤语K音经常与G音混合使用,比如「九(Gau)龙」的英译是 Kowloon, 而非Gowloon。 仆街一词及Puk Kai拼写从香港电影流入闽南语中,用法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