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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日葵,曾有一个凄美的希腊神话传说。克吕提厄(Clytie)是一位海洋女神。她曾是太阳神赫利俄斯(Helius)的情人,但后来赫利俄斯又爱上波斯(Persia)公主琉科托厄(Leucothoe)。怒火中烧的克吕提厄向波斯王俄耳卡摩斯(Orchamus)告发了琉科托厄与赫利俄斯的关系。俄耳卡摩斯下令将不贞的女儿活埋。赫利俄斯得知此事后,彻底断绝了与克吕提厄的来往。痴情的克吕提厄一连数天不吃不喝,凝望着赫利俄斯驾驶太阳车东升西落,日渐憔悴,最终化为一株向阳花(向日葵)。
克丽泰是一位水泽仙女。一天,她在树林里遇见了正在狩猎的太阳神阿波罗,她深深为这位俊美的神所着迷,疯狂地爱上了他。可是,阿波罗连正眼也不瞧她一下就走了。克丽泰热切地盼望有一天阿波罗能对她说说话,但她却再也没有遇见过他。于是她只能每天注视着天空,看着阿波罗驾着金碧辉煌的日车划过天空。她目不转睛地注视着阿波罗的行程,直到他下山。每天每天,她就这样呆坐着,头发散乱,面容憔悴。一到日出,她便望向太阳。后来,众神怜悯她,把她变成一大朵金黄色的向日葵。她的脸儿变成了花盘,永远向着太阳,每日追随他----阿波罗,向他诉说她永远不变的恋情和爱慕。因此,向日葵的花语就是——沉默的爱。
向日葵——俄罗斯国花。前苏联人民热爱向日葵,并将它定为国花。现在俄罗斯把国花仍定为向日葵。向日葵,向往光明之花,给人带来美好希望之花,它全身是宝,把自己无私地奉献给人类。关于向日葵,历史上有一美妙传说。 古代有一位农夫女儿名叫明姑,她憨厚老实,长得俊俏,却被后娘“女霸王”视为眼中钉,受到百般**虐待。一次,因一件小事,顶撞了后娘一句,惹怒了后娘,使用皮鞭抽打她,可一下失手打到了前来劝解的亲生女儿身上,这时后娘又气又恨,夜里趁明姑熟睡之际挖掉了她的眼睛。明姑疼痛难忍,破门出逃,不久死去,死后在她坟上开着一盘鲜丽的黄花,终日面向阳光,它就是向日葵。表示明姑向往光明,厌恶黑暗之意,这传说激励人们痛恨暴力、黑暗,追求光明。这向日葵便繁衍至今。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王国里有一位可爱漂亮的公主,公主唯一的乐趣就是欣赏一整天的太阳,从来不因为怕晒黑而躲避,随着公主慢慢长大,国王开始为公主挑选王子,起初公主不同意,但是在老国王的压力下终于答应去相亲,可是因为王子们都忍受不了因为公主对太阳的专注和执着而总是忽略了他们而离开。在老国王一次又一次的训斥下,公主任然没有任何变化,老国王一气之下将公主逐出了家门。 离开家后,公主日复一日的穿越了森林了,跨越了高山,追逐着太阳的行迹,经历了千辛万苦才终于到了一座黑山,遇见了一位老太太。老太太向风尘仆仆的公主了解了一切之后万分感动,原来她就是太阳的母亲。太阳的母亲看到这么执著的女孩,很是感动就答应帮她,让太阳娶她为妻。从此以后公主和太阳过上了幸福而又*静的生活。 又过了很久,老太太看见公主经常忧伤的独自垂泪,于是问公主为何如此,公主说结婚这么久都没有见过自己丈夫的真面目岂不悲伤。老太太非常理解和心疼,就答应告诉公主一个可以看见太阳容貌的方法,但是公主必须答应她一个条件。每天中午十二点看金水杯里太阳的倒影,但是看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刻钟,否则会被太阳发现。太阳倔强的脾气连他母亲也是无法驯服的。 公主非常的高兴与兴奋,令她惊讶的是,她的丈夫长得不仅很俊俏,而且很秀气。她太过于专注和痴迷,忘记了约定的时间,直到被太阳发现。那时太阳非常生气,就告诉她,以后再也不会看到他了,将她赶出了家门。于是太阳往东去了,太阳的妻子就一直追着太阳,无数次的翻山越岭,直到很累很累了,走不动了,仍然还是不肯放弃。太阳看她如此执着,就把她变成了向日葵,太阳到了哪,向日葵的脸就往哪。这就是现在我们看到的向日葵为什么早晨朝东傍晚朝西吧。
女孩生气的跑掉 然后在雨里等 一直的等 从期待变成失望 然后在从失望变成生气
男孩终于来到的时候 手中的却不是她希望他表带爱的烟花 只是一壶冒着浅浅暖气的咖啡
她生气的打翻咖啡 咖啡洒落一地 和地上未干的雨水混在一团 地上 冒着咖啡的热气
热得烫伤勒她和他的自尊心
男孩只是沉默 他不会告诉他他在背后为她所做的一切 只是让她自己感受
不过 女孩的年轻和任性让她觉得混乱 他们再那个雨夜分手勒 女孩从此以后 不在喝咖啡
他们的故事就这样结束 女孩还是忽略勒那些没有被他说出口的感情
然后 他们各自走上各自的人生
她把关于他的记忆统统埋葬 偶尔和朋友谈起自己的爱情经历 提到他的时候 她总是带着轻蔑的笑容说 那是个冷漠的家伙
就是那个冷漠的家伙 让她独自在雨中等的人 忘勒也好
时间过的狠快 她真的就这彻底的忘勒他 很多年以后 那个女孩结婚勒
有勒自己的小孩 某一年的夏天 又是一个下着雨的夜晚 孩子吵着 闹着要看烟花
她微笑着看着孩子 毕竟是自己的孩子 继承勒自己那么多 包括任性
于是 她带着孩子去买烟花 走勒一家又一家 始终没有烟花 孩子依然哭着闹着要看烟花
寻找烟花的路长的竟不可思议 她累的筋疲力尽
街道的尽头 有一家小小的 小小的店 一位安详的老人坐再里面
她一脸疲惫 不抱有任何希望勒 有烟花么 ?
老人说 有
孩子终于舒展开笑容 高兴的从老人手里接过烟花 她笑着说 她跑遍勒这个城市的所有店
只为了满足这个孩子的任性 老人抬起头 看着她的脸 慢慢的说 你知道我店里为什么有么
狠多年以前 有个疲惫的男孩也是在一个下雨的夜晚 跑到这里 问 有没有烟花
他说他已经跑遍勒这个城市的所有地方 他说 他要为一个任性的女孩买到烟花
狠可惜 我这里没有烟花 他就哭勒 哭的狠伤心 然后低着头 沉默的离开勒
我看到他失落的样子 非常后悔 此后 我每年都会进烟花 十多年过去勒
你是第一个来买烟花的人
她愣再那里 也许辜负勒那些没有说出口的心情 最后都逃不过悲伤的惩罚
沉默着的他在这个城市里悄然为她写西爱的词句 终于再狠多年以后被她读到
她靠在他曾经站着掉下眼泪的墙边 看着孩子手里挥舞着的烟花 她的视线里一边明亮的模糊
火光暖暖的包围着她 狠多他和她的 被埋藏在她心底的回忆 瞬间复活
咖啡甜甜 暖暖的味道 仿佛就在她的舌尖
这个城市雨越下越大 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停下来 夏日的焰火燃成一片 访若美好的花朵
然后在瞬间燃烧殆尽 世界便又如同永夜一般沉寂 ....
琴心剑魄·主题
百世山河任凋换
一生意气未改迁
愿从劫火投身去
重自寒灰飞赤鸾
沧海桑田新几度
月明还照旧容颜
琴心剑魄今何在
留见星虹贯九天
百里屠苏·主题
之一
古剑铁衣映清辉
百劫阎浮一念微
许向长空倾碧血
由他业火寸心摧
之二
少年十二余,神寒似玉削
振袖拂苍云,仗剑出白雪
眼底无故人,世事冷如铁
谁与长相约,眉间刺新血
风晴雪·主题
之一
青丝银栉别样梳
天付婆娑入画图
好向寒节报花信
春风一脉动幽都
之二
忽如春风至,赠我久馨芳
暖雪回新候,晴风解严霜
寿无金石固,随时爱景光
与君一执手,衣袖十年香
方兰生·主题
之一
嫏嬛久觅紫云乡
半枕清风鹤梦长
六艺四书全抛却
一身尽染素心香
之二
庭中生嘉树,华叶自飘摇
温然发秀质,馥兰映琼瑶
相逢为君饮,携手即知交
跋扈正少年,岂论梓与蒿
襄铃·主题
之一
额前未肯点胭脂
懒把相思细细知
笑里秋千轻自语
背人斗草弄晴丝
之二
谁家女儿娇,垂发尚年少
树下抱香眠,泉边掬影笑
徘复爱颜色,隔花昵青鸟
嬉游终日夕,不觉晴光老
尹千觞·主题
之一
江湖肝胆风波促
万里云山醉梦真
漫举觥筹殷殷劝
石火光隙寄此身
之二
久把江湖宿,落拓年复年
唤醪濯尘骨,钓月伴酒仙
多情谁似我,甘为红尘耽
随处埋骨地,何需有青山
红玉·主题
之一
九重环佩艳琳琅
一段红绡旖旎长
昔日匣中三尺水
曾与明月斗青霜
之二
昔宿无性灵,久被东风误
多谢彼君子,为我一回顾
霜雪凝精神,桃花铸肌骨
还报一寸心,愿同尘与土
欧阳少恭·主题
之一
风前独坐弄琴筝
明灭蓬山九万程
偏有漏长惊永夜
梦魂又觉第几生
之二
轻雨滋长草,重风促短蝉
物华长往复,身世缥缈间
野洲唳孤鹤,微云暮楚天
何以飘零去,何以少团栾
何以别离久,何以不得安
指云问天道,声尽血斑斓
紫胤真人·主题
昆仑百千丈,不知日月衰
花光侵长袂,流云向人飞
净色寒如水,歌啸动清辉
天道虽已悟,犹解浮生悲
天台上,夏夜的风温暖而轻柔。
小怪兽用力推倒一块木板,小声地发出一声吼:“嗷,我要吃掉你!!”
然后他迅速地闪到另一块木板背后去,蹲下来伸出双臂,轻声尖叫:“救命呀,快来人呀。”
下一秒他跳起来,后退几步加上助跑腾空而起,做天外飞仙状落下:“住手,我是奥特曼......”
楼体因为震动而颤了一下,楼下有人愤怒地大叫:“谁呀!”
小怪兽吐了吐舌头,双手叉腰半天不敢动。
过了一会儿,他才继续自己的游戏。
他犹豫片刻,又蹲回到木板后面,抬头仰望星空,他好像看见那个高大的身影就在眼前。
“奥特曼,你来了......”小怪兽就像电视上所有被奥特曼救助的人那样,颤抖着声音说。
“儿子,听说你和苗苗去看电影啦?”
“是呀,我带她去看最新的奥特曼剧场版。”
“苗苗妈妈说你给她讲了一晚上的奥特曼。”
小怪兽沉默。
怪兽妈妈犹豫着轻声说:“儿子,我知道你很喜欢这份工作,不过,下班以后,你也可以做点儿别的。好玩儿的东西很多呀。”
“好的,妈妈。”小怪兽很乖地答应。
在怪兽妈妈关上房门的那一刻,小怪兽轻轻嘟囔了一句:“可是,我的心不会下班呀。”
怪兽妈妈得了重感冒,小怪兽给妈妈做煎药早餐,上班就迟到了。
怪兽妈妈十分自责,担心了整整一天。
好不容易小怪兽下班回家,还没等她问,小怪兽就兴奋地扑进来大叫一声“妈妈”,同时把背后藏的东西亮给她看。
一束红得像火一样的玫瑰。
怪兽妈妈被吓住了。
小怪兽眼里亮晶晶的,“奥特曼知道你病了,不但不让导演扣我薪水,还拿了花让我带给你。”
怪兽妈妈默然接过玫瑰,轻轻抚弄,不小心让刺扎了手。
小怪兽没有察觉,还沉浸在幸福之中:“妈妈,他第一次跟我说了那么多话。”
两个小孩在街边为谁当好人,谁当坏蛋打成一团。
当他们看到经过的小怪兽时,立马全都变成了奥特曼,竖起十字交叉,向他发起了进攻。
小怪兽配合地手捂胸口,踉踉跄跄后退,撞得大树咯吱咯吱乱响。
小孩兴高采烈地边跑边欢呼:“胜利喽,胜利喽。”
小怪兽笑眯眯地摆摆手,刚要走开,忽然对面一辆车快速地向他们驶来,一路狂按喇叭。
俩小孩被吓到了,呆呆地站在马路中间,也不知道躲。
就在千钧一发时刻,小怪兽冲过去,一手抄起一个孩子。
汽车怪叫着撞在小怪兽腿上停住,司机魂飞魄散之余,打开窗子大骂:“不要命了你,不要命了你......”
小怪兽动了动腿,把汽车踢得转了一个身,然后又在它后屁股上踹了一脚,让司机彻底没了声音。
这时候好多邻居围了过来,两个孩子的妈妈惨白着一张脸把他们从小怪兽怀里接了过去。
人们纷纷围着小怪兽问他的姓名。
小怪兽不好意思地低着头,想贴边溜走。
忽然,一个孩子叫了起来:“我知道他叫什么。”
小怪兽吃惊地看着他。
“他叫奥特曼!!”孩子大声说。
小怪兽笑了,他觉得这是他离奥特曼最*的一次。
Lily Cole小档案◆ 莉丽·科尔 (Lily Cole) 简介:
入行经历:2002年,当时14岁的莉丽·科尔 (Lily Cole) 穿着学生制服在伦敦索霍区和朋友们大嚼汉堡时,与模特经纪人狭路相逢。谨慎的莉丽·科尔 (Lily Cole) 以为经纪人是个骗子,拔腿狂奔,当对方抓到她,问是否愿意做模特时,她却鬼使神差地答应了。之后莉丽·科尔 (Lily Cole) 一边完成学业一边开始了模特工作,成为名模 Kate Moss、Cindy Crawford 的师妹,签约著名的模特经纪公司 Storm Model 。
走红程度:莉丽·科尔 (Lily Cole) 的爆红开始于2003年。著名摄师Steven Meisel对她的的修长美腿、瓷娃娃般的肌肤、火红的头发和天使般的脸,痴迷不已。他为莉丽·科尔 (Lily Cole) 拍摄的第一组照片,便成为当期意大利版《Vogue》的惊艳之作。这一年,莉丽·科尔 (Lily Cole) 还登上了《Numero》杂志封面,并两度在英国版《Vogue》的封面占地为王。2004年,莉丽·科尔 (Lily Cole)当选“英国时尚大奖”的“年度模特”。
◆ 莉丽·科尔 (Lily Cole) 与其他娃娃脸超模:
很多人爱把莉丽·科尔 (Lily Cole) 跟吉玛·沃德 (Gemma Ward) 相比较,认为她们都是最典型的娃娃脸美人,有人觉得后者要更加清纯细致一点,但其实莉丽·科尔 (Lily Cole) 的特点在于古典气息十分浓,看过Hermes硬照广告的人都应该对她有很深印象,这张既复古又糅合了童真甜美的脸庞,真如一个制作精巧的陶瓷娃娃,让人爱不释手。
莉丽·科尔 (Lily Cole) 被誉为Kate Moss的接班人,跟前辈不同,莉丽拥有标致的模特身材、圆脸、大眼睛、白皙皮肤以及一头杂草般的红发,让见过她的人很容易留下深刻印象。
其实莉丽·科尔 (Lily Cole) 的外形是最接*戴文青木的,她们的脸型较圆,五官小巧别致,带有浓厚的古典情怀,因此也拥有意想不到的可塑性,无论是*常的便装,高贵的晚装还是怪异艺术装,她们都能穿出衣服的风格与神韵。莉丽·科尔 (Lily Cole) 的条件得天独厚,所以在出道不久,就已经当上 Moschino Jeans、Hermes 和 Anna Sui 等著名品牌代言人,而且深得大师们的欢心,Marc Jacobs 与 Karl Lagerfeld 就曾邀请她担当时装秀中的主角模特。
◆ 莉丽·科尔 (Lily Cole) 个人资料:
中文名:莉丽·科尔
英文名:Lily Cole
国籍: 英国
头发颜色:棕红
眼睛颜色:蓝灰
出生日期:1988年5月19日
籍贯:英格兰Torbay
身高:5'10.5" (179cm)
三围: (US) 32-25-35 (EU) 81-63.5-89cm
衣号: (US) 4 (EU) 34
鞋码: (US) 9 (EU) 41
经纪公司:
Storm Models
D Management Group
Marilyn Agency
View Management
IMG Models - New York
Donna Models
MY Model Management
莉丽·科尔 (Lily Cole) 是素食主义者,还热心慈善事业。
莉丽·科尔 (Lily Cole) 目前就读于剑桥大学的国王学院学*修读社会与政治科学课程[2006年考入] 。
如果你也是格子控
格子衫简约 却韵味十足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对格子衫着了迷
有一年的冬季,为了寻一款长草许久的格子衬衣
几乎逛遍了我居所周围的所有小店
为此搜罗了各种颜色、不同款式的格子衣
可就是没有找到那款最得意的
那段时间,一逛街,就格子格子,只要是格子衫都非常合我眼缘
后来过年回老家,在长沙的“金满地”和小木一起闲逛
还收了两件
一件翠绿间蓝的,一件嫩黄的
很显然,第一件非常讨我欢喜,用她来搭开衫或者大衣都相宜
而那件嫩黄的,由于款式不适合自己,便一直压了箱底
找不到时机让她重见天日
有时候想想,生活中不也有许多事情如此类似么
如同我们的感情
——嗯,人生两大主题,不是战争与和*,而是生命和爱情
茫茫人海,为了遇到一个最妥帖最值当最中意最相爱的那么一个人长久相伴
期间会遇到无数动心的人
可感情不是集邮,收集了一张又一张,总以为下一张才是最珍贵的
但有时候
年轻时的感情真的就像箱底那件嫩黄色的格子衫
第一眼相中,然后毫不犹豫地付出代价收下
拿回家试穿,却发现不是自己的风格
于是黯然封存,或者转手送人
不是不喜欢,而是不得已
今天和一个很久没联系过的哥们儿聊天
他说起他的EX,说很喜欢,所以在了一起,最后还是不得已分开,因为他受不了她的生活方式
我问:“她是怎样的生活方式?”
他说:“爱玩,追求奢华的生活,恨不得夜夜泡在酒吧里。但我自己是一个很宅的居家男人。”
我笑了笑,说:“人本是矛盾的动物。我相信,和你一样很宅很乖的居家女人,也根本入不了你的眼吧。你就喜欢那种艳光四射的夜场女郎,可一边迷恋,又一边不可调和。”
嗯,这也是没办法的啊
人总是容易被与自己完全不同类的人所吸引,并且对他们的世界充满了好奇心
并不是那么妥帖的相爱,磨灭得当便是最好的互补
反之,便相互损耗,直到精疲力竭,痛苦收场
这本是无能为力的事情
还是陈胖子的歌里唱得好,短短几句,唱出了几许现实的苍凉:
“感情到底是用来浏览,还是用来珍藏……短暂的总是浪漫,漫长总会不满,烧完美好青春换一个老伴……”
梦之国的边境,一堆篝火冉冉升起,绵延,缭绕……
望着远处高高的城堡,他又回想起过去的一切。
这次回来,他不知道是对是错,但他却无法不回到梦之国。 离开6年,是该回来了。
暗夜里流星划过,留下了一道道眩目的光辉。
他依然记得第一次看到流星时,他的心中忽然有一种很失落的感觉:流星是不幸的,它的爱在天上,但是,从它成为陨落的那一刻起,它就注定了永远不能拥有它追求的爱。然而,他的老师却对他说,一个人在最幸福的时候死去,那么,他的灵魂就会成为一颗流星。
他永远都不能理解这种想法,离开心中的爱,那么幸福还能存在吗?
一片轻轻的白羽落在他手背,他抬起头,下雪了!冬天的梦之国就如梦般美丽,却也如梦般虚幻。
那些伤心的记忆,又一幕幕的在他脑中重现。
那一年的冬天,也是下着雪。至今,他还是觉得那一年,就像一场梦。只是,这场梦,他永远都不会醒。
认识她的时候,他只是一个14岁的少年,在魔法学院里,他第一次见到了她。那一刻,他有一种感觉:他的生活,将会改变。是的,他的生活,的确改变了,他想不到这位让他以为是上帝遗留在人间的天使的女孩竟是梦之国的公主,他更想不到,他和她竟会成为朋友。
然而,他心里却十分清楚的知道,他,永远不可能只当她是朋友。因为,从看到她的那一刻开始,他,就注定了永远逃不掉爱上她的命运。这也注定了他从此将生活在痛苦中。他知道,即使他是多么的爱她,而她却永远不可能爱上一个*凡的人。这使他不敢将这份爱对她说,只能将爱深埋在心底。
但是,有一天,他终于压抑不住心中澎湃的感情了,他向她表达了他的爱意……
他伤心地离开了梦之国,流浪在外的他,在寒冬中遇到了他现在的老师。他的老师收留了他,并教会他种种技能。 六年,一转眼过去了。
在这六年中,他一直遗忘过去的那一份情感。
可思念却像面粉一样不断发酵,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反而发现自己更爱她了。
六年中,他无时无刻不想她,无时无刻不爱她……
告别了老师,他要回梦之国找她。
如今他回到了记忆中。
当太阳从地*线升起时,他在阳光中走向城堡。
城堡中一片喜庆的气氛,到处都挂满了彩旗,人们都欢乐的歌唱着。
“今天,难道有什么喜事吗?”他问一位路人。
“今天,公主将和邻国的王子举行婚礼!”一刹那,他听到了梦破碎的声音。他呆住了,六年的期盼,在一瞬间,划过他的脸,坠落在雪中。
一轮明月升上天空。当教堂的钟声响起时,他缓缓的朝教堂走去。无论如何,他都要见她一面。
人们早已在王宫到教堂的路上等候着公主的到来。他站在人群中,静静地等待着。当公主牵着王子的手,走出王宫时,人群沸腾了。
他注视着公主的脸,这是他最后一次看到她了,从今以后,他将永远离开梦之国,他立誓要忘掉所有的记忆,忘掉所有的痛,忘掉深深的爱……
当她走过他前面时,他们的眼神碰到了一起。忽然,他拨开阻挡着人群的卫兵,冲上前去。
卫兵拔出配剑,但是迟了,他已冲到了公主前面,他张开了手臂,那一刻,他看到了公主惊恐的表情。
“别怕,我会保护你的。”他轻轻地说。
他感到后背一阵刺痛,他听到了利箭穿过身体的声音。 缓缓的,他倒在她脚下。在刚才,没有人看到,对面的人群中,一支弓箭对着公主。 ……
他睁开眼,她穿着婚纱,含笑看着他。在他们旁边,天使为他们唱着祝福的歌。“这是梦吗?”他喃喃的说。“有梦,就够了。”他握紧了她的手。 ……
一颗流星划过城堡的上空,仿如一滴幸福的泪。
套牢爱的枷锁 共守幸福的约定
让香水带你领略致命的诱惑
泪的项链
记不清在哪儿听过这样一句话:“ 女人似乎天生就热爱首饰,用那些绚丽多彩花样繁多的首饰来装点自己,一只白金镶钻的戒指,一个蓝田玉镯子,或是一条纯金项链,都可以令女人在瞬间光彩动人。”他从来不怀疑这句话的正确性,但那天他却发现,女人没有这类首饰装扮,似乎也会光彩照人,或者说比戴上首饰的那些女人更可爱。
她和他是校友,毕业后,又一起分到一家建筑公司。
他整天泡在工地上,辛苦不说,工资却很低,但她喜欢他,不为别的,就因为他人实在,好读书,而且还会写一手漂亮的文字。
订婚那天,按当地风俗,他是要送她一条金项链的。
午饭后,他带她去城里买首饰。下了车,她说,天热,我们先到新华书店蹭一会儿凉吧。他笑笑,说,算了吧,买首饰要紧。但她坚持要去,他拗不过她,只好跟她走了进去。
其实,他*时是非常喜欢逛书店的,只是这次,他真的不想去,也不敢去,因为他已经去那家首饰店看了好几遍。他也清楚的很,他口袋里的钱买了金项链,就只剩下生活费了。
进了书店,她似乎不是在蹭凉或看书,而是在找书。不一会儿,她兴奋地对他说,你看,这本书不错,这本书也不错的。他笑笑,说,这是一套,余秋雨的,这也是一套,村上春树的,都是系列丛书,也都非常的不错。说完这话,他后悔了,因为他话音刚落,他就听她说,那就买了吧。
他尴尬地说,挺贵的,好几百呢,都够我一个月生活费了。
她不听,说,就是要买嘛!
提着沉甸甸的两套书,他跟在她后面,想着心思,而她哼着小曲,三步两步就跨进了首饰店。
看了半天,她说,这些项链怎么都这么亮啊?太显眼了,谁好意思戴!
他说,纯金的,当然亮了,你戴上一定很漂亮的!
她不以为然,说,其实,我对首饰一点都不感兴趣。要不,以后再说?
他摇摇头,那怎么行?这是风俗,不能破的。
犹豫了半天,她说,实在不行,就买这根吧,这根不艳,我喜欢。
他低头一看,是一根18K的项链,只要700多块钱。
他想问她,人家都说,女人天生就喜欢纯金首饰,你怎么就不喜欢呢?但他最终没有问,他不糊涂,他知道她心里是怎么想的,她是想用买项链的钱给他买那两套他一直想买而没有舍得买的书啊。于是,他暗暗发誓,将来一定要给她买很多很多的纯金项链。
回去后,她一直没有戴那根项链,而是将它深深地藏在了箱底,她说,这是他们爱的见证,她要好好珍藏一辈子。
若干年后,他成了一个知名的作家,还是一个成功的商人。
那天,他对她说,他要兑现他的诺言,他要带她去市里最大的珠宝店购物。她没有说话,她默默地从衣柜里取出那根18K项链,说,你帮我戴上吧。
于是,他的眼睛就湿润了。他忽然发现,她不戴珠宝首饰竟也是那样的光彩照人!
黑猫不睡(一)
我站在绿成一片模糊的高草中,抱着那只喜欢望天的幼小的黑猫。我穿着白得很柔和,白得可以与云朵没有界线的长裙,纤细的白色流苏同纤细的绿色高草相纠缠。我身后是爬满野蔷薇的半壁墙。我有着与花朵很相称的新鲜的笑。——这是一张晨木为我拍的照片
其实我不算美,但是我认为自己很美。晨木也认为我很美。我想这足矣。
在这个下着大雨的午后,我回到了这个城市,回到了城郊的旧家。我撑了把艳橙的伞,在没有阳光的日子,用它的暖橘色慰藉自己。然后我就在距家五米远的电线杆上看到了这张自己的照片。雨水在我的那张脸上蔓延,微笑好像已经褪了色。一张寻人启事。是晨木在发疯似的找我。
重要。我思考着这个词的意思。我承认被这张寻我的照片感动了。我想丢掉伞,抱着电线杆痛哭。晨木淡淡的肥皂香味似乎在迫*,他可能在唤我。小公主,他说,继续相爱吧。
我不能。因为心里有一只猫昼夜不睡,不休地唱着。它是黑的,黑得叫人心疼和绝望。它是我的墨墨。它不是一只九命的猫,它只有一条命,而且它死了。它是我和晨木无法愈合的伤。
我没有将那张启事看完,转身,逃开。家里的墙壁保持着我曾经粉刷的天蓝色,透着无处不在的冷气
黑猫不睡(二)
我生活在一个男尊女卑的家庭里。我的父亲走路昂着头,声音洪亮。他从不挤公车,也不会去集贸市场买菜,他在愤怒的时候,会扯起我母亲的长发打她。但我的母亲依旧蓄着顺顺的长发。她穿着围裙抑或棉布衬衣,做复杂的饭,种一园子的花,被父亲养在家里,笑和哭都很淡。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学会用恭敬和恭维的语气同父亲讲话,并在他爆发的前一秒逃走。
我养了一只叫墨墨的猫。她夜一般地黑,眼睛很亮,总是惊恐地睁大,很少睡觉。我想这样的黑色使我安静和沉沦。我带着她在夏日的高草里奔跑,在幼儿园的秋千上对着落日数秒。她是我体外的灵魂。
我的父亲在我第一次把她抱回家的时候就警告我,黑猫是不祥物,如果因为这只猫给他添了麻烦,他不会放过我。我和墨墨这两个小孩在低低的屋檐下生活得压抑而战战兢兢。我想这可能是墨墨极少睡觉的原因。
黑猫不睡(三)
有着威廉王子式笑容的晨木住在隔壁,和我上同一所高中。他喜欢摄影和兵器杂志,喜欢穿牌子在左下衣角的T恤,喜欢天空、麦田和海。
但后来他说他最喜欢的还是我。晨木说,小公主,让我们在还是孩子的时候就相爱,步步走到终老吧。 从来没有人用小公主称呼我,我在家里、在学校里都更像一个没有资本发展为王子妃的灰姑娘。我揽着墨墨,惶恐地问,你也会爱我的猫吗,你会不吼我不骂我永远疼我吗,你会扯起我的头发打我吗,你会总让我穿着围裙,守着家吗,你可以给我一个热乎乎的家,并同意我把墙壁刷成蓝色吗?
他说,小公主,我会让你住在蔚蓝的宫殿里,穿一尘不染的长裙,把墨墨喂成走不动的小猪。
我喜极而泣。我想晨木将永远把我和墨墨裹在幸福里,我可以不像我那个正在家里给她男人换拖鞋的母亲一样,活得那么隐约。
我固执地养着墨墨,我固执地爱着晨木。
有一天母亲做饭时,我倚在门边,对母亲说,我喜欢晨木。母亲呆板地笑了。你得先学会做饭,带着油烟味的她说:这将是你的事业。
黑猫不睡(四)
父亲骤然失了业。祖母染了不知名的病就死了。我在她的葬礼上对着这个为丈夫和儿子做了一生奴隶的老女人流尽了泪,也为我和墨墨的命运流泪。我的父亲像颗吐着火芯的炸弹,随时可能宣告我们的末日。 墨墨到了**期,睡得更少了,在夜晚瞑瞑地睁着眼睛,凄烈地叫到天明。我经常带她出门散步,在心里念:墨墨,快些找到自己的爱人,你的叫声迟早会引爆我的父亲。
终于在一个死寂的夜,墨墨不休的叫声像刀锋割裂了我的肌肤。父亲蓦地从床上坐起来。他奔到客厅,然后是墨墨声声死亡边缘的叫声。我飞跑过去,我母亲的男人——我只有这样称呼眼前这个凶悍的疯子——正开了门,企图用脚把墨墨踢出门去。墨墨倒在门边,用爪子扒紧门不肯走。她的肚子被踢,她的头骨被踢,她的脊背被踢,她的尾巴一动不动,像根麻木不仁的绳子。她在一连串的踢打中不能睁眼、不能呼吸,她坚持不放开爪子,不逃离。她惟一可以做的只有流血。傻墨墨,快放开门逃命吧,这样的家不值得你留恋。固执只会送了你的命。
我立刻伏倒在地上去抱住那个可怕男人的脚,那只脚以惊人的频率蹂躏着垂死的猫。那脚向后踢开了我,雨点般的一下下踢向我。我撞到了墙角,头颅像朵绝望中绽放的花。亲爱的墨墨,我或者也快要死了。我眼前越来越黑,我看到母亲在轻微地制止父亲,她带着犹豫和怯懦。我呼唤着晨木:晨木,你是超人,你来救墨墨啊。我在绝望中昏厥。我的梦里有黑得与夜没有界线的墨墨在唱歌。晨木抚着我的脸说,小公主,墨墨不会死,你醒来吧。
醒来时又是很亮的一天了。母亲守在床边,悲哀依旧是很淡的那种。我瞪着她,不敢问出那个有关生死的问题。她说墨墨没死,晨木在看着她。
墨墨依旧没睡。她躺的白色毛巾上布满深深浅浅的血迹。她团缩着身子,像朵开败的绒花。她的嘴合不上了,猫所特有的四颗锋利的长牙齿全断了,剩下参差不齐的血淋淋的牙茬。她从此哑了,她不会叫也不会唱了。她很难站立,前腿断了,小爪子在剧烈颤抖。她用血舌头舔着我的手指,脱落了毛的尾巴摇得像面投降的旗帜。我泪如雨下,小墨墨,你应该逃的,你还那么小,还没做母亲就伤成这样。
我转身扑在晨木怀里,我说:爱我,就带走墨墨。
黑猫不睡(五)
墨墨被安顿在晨木家。她可以康复到一颠一颠地缓慢走路了。我们给她找来一只安静的白色公猫做配偶。残缺的墨墨很快怀孕了。
我无法逃离这个无能的母亲和残暴的父亲圈起的家。我不再跟父亲讲话,也极少跟母亲讲话。每一天我最大的快乐就是放学后去晨木家看墨墨。
晨木的脸色很暗,很像我的父亲。他的父亲出了车祸,肋骨被撞断了。他第一次从医院回来,就冷着脸对我说:大人们说得没错,黑猫只会带来厄运和灾难,你家人,我家人,甚至连她自己都逃不了。
我说,晨木连你也这么说,她只是只简单的猫,她没有魔力,她连自己也保护不了。你答应过我好好照顾她,如果你还爱我。
冬天到了,墨墨的肚子很大了。晨木的父亲仍旧不好。晨木开始冲着我大吼大叫,他忘掉了曾经的誓言,墨墨也已经成了他的负累。我开始像母亲对父亲那样对晨木。帮他做饭给医院的父亲,帮他安慰憔悴的母亲。我一声不响地任由他骂,扫起他摔的一地玻璃碎片。
在一个下着大雪的夜,我又梦见了墨墨,她开口唱了。墨墨还对我说,知道吗,我很累了,我想睡了。 第二天的清晨没出太阳,我在院子里扫雪。晨木走向我,面无表情地告诉我,他昨夜把墨墨赶出了门。我停下来,静止。我说,晨木,你在开玩笑吗,昨晚有那么大的雪,墨墨怀着孕,她没有牙齿,走路也走不稳,甚至连求救声也发不出——我知道这不是玩笑,我说着说着就哭了。我想了想,满怀希望地问,是不是她一直在门口没有离开,你今天早晨又把她抱进了房间?不是,晨木说,我昨晚抱着她去了很远的灌木丛,从那里扔下了她。我母亲说扔了她,父亲的病就会好。
同一个晨木,说要给我公主似的生活,说永远疼我,说要把墨墨喂成走不动的小猪。他是拯救我的神啊,他也一度拯救了我的墨墨。此刻的他,隔世的表情,扭曲的脸孔。我的晨木我已无法看清。
我乞求着晨木,这个胸中已无爱的人,带我去那片灌木。不然墨墨会冻死,或者饿死。
我就是想让她死。晨木说。
黑猫不睡(六)
我找了很远很远,找了很久很久。墨墨像那场雪一样,化没了。我的王子也携着诺言随冬天远离了我。我永远是孤独的无法蜕变的灰姑娘。
初春,幼儿园开学了。一个曾见过我和墨墨的小女孩跑来找我。她哭了。她说幼儿园一个假期没有人,开学后他们在后院秋千边发现一具猫尸。她说好像是墨墨。
我又看到了我的墨墨。她撑开身子躺在化雪后潮湿的泥土地上。周围是小桃花般的一串脚印。她的身体狭瘦,肚子是瘪的——她应该生下了孩子。她周身布满黑色的蚂蚁,在吃她。她的身子早已被掏空了。眼睛也空了,蚂蚁从她的眼窝里爬进爬出。她死的时候应该依旧睁大着眼睛,瞑瞑的。
那个小女孩躲在我身后怯怯地哭,她问我,小黑猫是在腐烂吗?我蹲下来,像过去揽住墨墨一样揽住她。我说,腐烂其实一点也不可怕,我们活着,也一样在腐烂。人的一生其实就是一场腐烂。
墨墨没有找到回家的路,但她找到了我们常来看夕阳的秋千。好墨墨。
墨墨一直都不睡,一直都很累。现在她终于睡了。墨墨,在梦里穿梭的感觉一定很好吧。
我又在心里说,与墨墨非亲非故的蚂蚁在吃着墨墨,可是我最爱的晨木也在啃噬着我的心。我爱的男孩答应照顾我爱的猫,他照顾着她睡去了。
我的猫不是一只九命的猫,她只有一条命,并且她死了。
黑猫不睡(七)
我的父亲很快有了新工作,有了很多钱。他得意洋洋地说是因为墨墨死了。
我还是用了他的钱,去了一个遥远城市的一所寄宿学校。那个城市从不下令我伤心的雪。
父亲也带着他温顺的妻子迁到了美丽的海滨。
临走的时候,我把房间刷成了天蓝色。一辈子,晨木都不可能给我一个这样蔚蓝的家了。
我没有同他告别,因为无所谓再相聚。
今天我又鬼使神差地回到这里。晨木早就搬走了,这里看起来像一片废墟,我甚至可以相信绿色高草里隐埋着坟墓。我把自己关在房子里,想念墨墨,也想念晨木。
下了三天的雨。我不能遗忘那张启事——王子没有忘记他的灰姑娘,他用一张照片代替水晶鞋在寻找她。我忍不住又去看那张可爱的照片和晨木留下的只言片语。雨水洗白了照片,整张启事缺了一半。但我还是看到至关重要的一行字:小公主,我找到了墨墨的孩子们,我一直养着它们。
那一刻我想可能雨停了,出彩虹了。是的,晨木还是有爱的,爱我,也爱墨墨。也许我永远都不会原谅他,但眼下我想见见他和墨墨的孩子。我在启事上寻找晨木的地址,只有赫然的地址两字,后面的内容都被雨水打落,不知漂去何方了。
天意弄人。
我伫立在疯长的野草中间,幻听中的猫又开始了不朽的眠歌。晨木,我们还会相逢吗?
(仅以此文祭奠我死去的爱情)——张悦然
我爱lanvin的飘逸和大气
另附一些lanvin for hm的图
希望大家喜欢
要能让品牌走过*百年时光并不容易,特别是在时尚领域上,诞生于1867年的Jeanne Lanvin,不仅在十九世纪创立了以她为名的LANVIN品牌,更由于她个人对于艺术特有的热爱与涵养,LANVIN的时尚王国从不盲从流行。在她所树立的品牌风范中,简单俐落的剪裁及颜色搭配的深厚功力,都一再让这位时尚大师的精彩设计,赢得时尚人士的拥戴。就在十八世纪末期LANVIN与许多当时的时尚尖兵,共同破除了贵族才能享受时装的传统,到了二十世纪男装的作品发表,更奠定了她在时装领域的版图。
当年年约30岁的Jeanne Lanvin,可以说是因为她女儿的诞生,而正式开启她在女装设计王国的一扇窗。Jeanne Lanvin也是家中11个小孩里年龄最长的,从13岁开始了她的第一份工作,其后更成为一位女裁缝师,并且在18岁就开始经营起她一手创立的女帽生意。1895年她与一位意大利贵族「Emilio di Pietro」结为夫妻,并于三年后有了她的宝贝女儿Marguerite,虽然这段婚姻仅维持了九年的时间,但是Jeanne Lanvin对女儿的关爱却也同时给了她一股新的力量,并且指引了Jeanne Lanvin一个新方向。她开始为她的小女儿设计服装,这些出自于Jeanne Lanvin手中的设计,与当时一般小孩所穿的服装是极大不同的。
正因为如此,第一个专为年轻女孩所设计的时装屋便诞生在Jeanne Lanvin手中,其后随着她女儿的长大,她的设计的触角也拓展到了少女,及一般妇女的衣着,也可以说是最让所有年龄的女性,都能穿上她所设计服饰的一个独特品牌。还有一点相当重要的是,由Jeanne Lanvin所操刀的设计中,你(你)能看见充满女性娇柔及罗曼蒂克的简单线条剪裁,但绝非是卖弄性感。
至于男装的诞生其实是蛮晚的,在1926年由Jeanne Lanvin所设计的男装才算正式问市,这也让原本只定位在女装时尚的版图扩及了Whole Family。更值得一提的是Lanvin品牌,也是缔造第一个在100年之后,仍是由家族所拥有的时尚品牌。
传承十九世纪精致剪裁是Lanvin品牌,在男女装时尚朝流中特有风格,除了服装方面的作品,在饰品上也有如:鞋子、皮带、大小皮件、甚至有香水等完整系列商品,可供独钟精致时尚艺术的人士选择。而由Jeanne Lanvine个人所钟爱的Famous Lanvin Blue,更是该品牌的一大特色。
如今,LANVIN世界各地的专卖店已超过了65家。值得一提的是,LANVIN于1962年创建的男装品牌,掺和古典绅士味道与现代休闲男士风度的设计,运用大面积几何色块、条纹与多种新鲜色彩,混搭出具有时代特色的LANVIN男性风格。LANVIN作品中的艺术张力,正是巴黎高贵时装形象深入民心的精髓所在。
他爱吃莲子糖水。
一把莲子,几朵银耳,二三颗红枣,钢精锅里放上半勺清水,拧了小火慢慢地 熬,最后加上冰糖,盛到透明的玻璃碗里,尝一口,唔,味道香甜极了!
他的妻子每天晚上十点半左右把煮好的莲子糖水端上他的书桌,催促他趁热吃。 他吃东西的时候,她便在他身后站着,整理一下凌乱的台面,或是拂去他肩上的头屑,拨弄他乌黑的发。
他抬头看看她,她便微微一笑,问他:“好吃么?”
“好吃。”他点头,伏案工作一天的辛苦,因为这碗香甜的莲子糖水,竟然是消失无踪了。
她便把碗收了,吃完剩下的一点糖水,静静地走开,不再打扰他写作的思路。 他有时候离开书房上卫生间,经过客厅,便看见她坐在沙发上,手里捧着一杯茶, 恍惚地随着电视剧的情节,笑,或者唏嘘。
十年了,已经成为一种*惯。
中年的他终于薄有声名,应酬渐渐增多,不常回家吃饭,甚至—不常回家睡了。
她每天晚上仍然做好一碗莲子糖水,搁在餐桌上,等待他回来吃。玻璃碗里的 糖水由热气腾腾慢慢地转变为温热,最后凉了。搁凉了的莲子糖水不好吃。天热, 隔一夜便馊了。她次日把碗里的糖水倒掉,晚上照常又重做一碗。
他回来了,回来与她提出离婚。理由是她与他没有共同语言。她不能与他谈论 文学、音乐,只晓得看庸俗不堪的台港电视剧。
她悲伤的眼泪不能挽回他变质了的心。她不再言语,从这个生活了十年的家中 搬了出去。
他很快另娶了一位有貌有才的年青女子。
新妻子比他年轻,擅长撒娇,家务活是一点不懂做的。而且活泼爱玩,晚上常呼朋唤友出去。起初还硬拉着他要陪同,后来嫌他扫兴,便不强迫他出来了。他不得不承担了家中许多琐活。日子长了,难免有冲突。争吵的时候,他开始怀念前妻 的温柔与乖巧。
一天,他病了,恹恹地躺于床上,茶饭不思。
妻子问他想吃什么?
他沉默了半天,说:“想吃一碗莲子糖水。”
年轻的妻子笑嘻嘻地说这个容易,她会弄。她兴致勃勃地上市场买了新鲜的莲子回来,煮了满满一锅的莲子银耳红枣百合汤。他脸上有了笑容,急不及待地喝一口,呀,苦的!他一下子吐了出来。原来新妻子不懂得煮莲子前要先把莲子中间的苦心摘掉的。
妻子生气了,抱怨他脾气大,难侍候。她嫌麻烦,赌气不再下厨了。
他闭着眼睛不言不语。
病好后,他有一天整洁厨房,在顶上的橱柜里发现一个大铁盒子。他打开看,
发现是满满一盒的莲子心。是前妻留下来的吧?她给他煮了十年的莲子糖水,也剥 了十年的莲子心,积攒下来这么一大盒的东西。
盒里有一张纸,原来是撕下来的烹煮莲子糖水和莲子心苦茶的方子。
他看见纸上有前妻笔划整齐的字:“莲子心虽苦,但泡茶喝,能祛热解毒,清心明目。”
他想到前妻在等他回来的晚上,低头仔细地剥取莲子心的寂寞;她微微笑,轻声地问他“好吃么?”的样子;她给他泡上好的龙井放他桌上,自己静静地捧苦涩的莲心茶来喝,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剧里面的喜怒哀乐;十年的岁月,日复一日*淡 的感情,其实都浓缩在一碗香甜的莲子糖水里。
据观察,喵星人会每天睡十个小时,自个玩四个小时,独自发呆四个小时,被人逗两个小时,逗人两个小时,吃喝一个小时,最后一个小时用来思考如何称霸地球……
这是一种庸懒的生物,它们随行,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若即若离。
有一只活了一百万次的猫,
它死过一百万次,也活过一百万次。
它是一只有老虎斑纹,很气派的猫。
有一百万个人疼爱过这只猫,
也有一百万个人在这只猫死的时候,为它哭泣,
但是,这只猫却从未掉过一滴眼泪。
有一次,它是国王养的猫,
它很讨厌国王。
国王很会打仗,一年到头都在打仗,
他把猫放进一个特制的篮子里,
带着它一起上战场。
有一天,猫被飞来的乱箭射死了,
国王在激烈的战场中,抱着猫痛哭。
国王无心打仗了,
他回到城堡,把猫埋在城堡的花园中。
有一次,猫是水手养的猫。
它很讨厌大海。
水手带着猫,游遍世界的大海和港口。
有一天猫从船上掉到水里,
猫不会游泳,水手赶紧用网子把它捞起来,
可是,猫已经成了“落汤猫”淹死了。
水手把像条湿布的猫抱在怀里,放声大哭。
后来,他把猫埋在遥远港都的公园里。
有一次,猫是马戏团魔术师养的猫,
它很讨厌马戏团。
魔术师每天都把猫放进箱子里,
然后拿锯子把箱子锯成两半。
当他把毫发无伤的猫从箱子里取出来的时候,
观众都高兴得拍手叫好。
有一天,魔术师一不小心,
真的把猫切成了两半。
魔术师的两只手各拎着半只的猫,放声大哭。
没有人拍手叫好了。
魔术师把猫埋在马戏团小屋的后面。
有一次,猫是小偷养的猫,
它很讨厌小偷。
小偷总是带着猫在黑暗的街道上,
像猫一样轻手轻脚的走路,
小偷只到养狗的人家去偷东西,
趁着狗对猫汪汪叫的时候去撬开金库。
有一天,猫被狗咬死了,
小偷把猫和偷来得钻石,统统抱在怀里,
在黑暗的街道上一边走一边放声大哭,
回到家以后,他把猫埋在小小的院子里。
有一次,猫是孤独老婆婆养的猫,
它最讨厌老婆婆了。
老婆婆整天抱着猫,坐在小小的窗边往外看,
猫整天躺在老婆婆的腿上,
不是睡觉,就是打盹,
终于,猫年纪大了,死了。
皱巴巴的老婆婆把皱巴巴的老猫抱在怀里,
哭了一整天,
老婆婆把猫埋在院子里的一棵老树下。
有一次,猫是小女孩养的猫,
它最讨厌小女孩了,
小女孩不是背着猫,就是紧紧地抱着猫睡觉,
哭的时候,就在猫背上擦眼泪。
有一天,小女孩背着猫,
不小心,背带缠住了猫的脖子,
把猫**了,
小女孩抱着软绵绵的猫,哭了一整天,
最后,她把猫埋在庭院里的一棵树下。
但是,猫对死一点也不在乎。
有一次,猫不是任何人养的猫了,
它是一只野猫,
猫第一次成了自己的主人,
猫最喜欢自己了。
本来它就是一只有漂亮虎斑的猫,
现在当然更成了一只非常气派的野猫。
所有的猫小姐,都想嫁给这只猫,
有的送大鱼,有的送上等鼠肉,
有的给它珍贵的礼物,有的为它舔毛,
猫只是说:
“我可是死过一百万次的喔!
谁也比不上我。”
猫最喜欢的还是自己。
只有一只美丽的白猫,看都不嵌这只猫一眼,猫走到白猫身边,说:
“我,可是死过一百万次的喔!”
白猫只是“是吗?”的应了一声,
猫有点生气,因为,它是那么的喜欢自己,
第二天,第三天,猫都走到白猫那说:
“你连一次都还没活完,对不对?”
白猫也还是“是吗?”的应了一声。
有一次,猫走到白猫面前,
骨碌骨碌地在空中连翻了三个跟头,说:
“我曾经是马戏团的猫喔!”
白猫仍然只是“是吗?”的应了一声,
“我可是活了一百万次......”
猫说到一半,改口问白猫:
“我可以待在你身边吗?”
白猫说:“好吧。”
猫从此就一直待在白猫的身边了。
白猫生下了许多可爱的小猫,
猫再也不说:“我可是活过一百万次......”的话了。
猫喜欢白猫和小猫们,已经胜过喜欢自己了。
终于,小猫们长大了,一只只的离开了它们,
“这些孩子们也都变成非常气派的野猫了!”
猫很满足的说。
“是啊!”
白猫从喉咙里发出轻柔的咕噜声,
白猫越来越像老太婆了,
而猫也变得更加温柔了,
它也从喉咙里发出轻柔的咕噜声,
它希望能和白猫永远永远的生活在一起。
有一天,白猫躺在猫的身边,
安安静静的,一动不动了,
猫第一次哭了,从早上哭到晚上,
又从晚上哭到早上,
整整哭了一百万次,
一天又一天的过去了,有一天中午,
猫停止哭泣了,
它躺在白猫的身边,安安静静的,
一动不动了。
这个世界,总有你不喜欢的人,也总有人不喜欢你。这都很正常。而且,无论你有多好,也无论对方有多好,都苛求彼此不得。因为,好不好是一回事,喜不喜欢也另一回事。
刻意去讨人喜欢,折损的,只能是自我的尊严。不要用无数次的折腰,去换得一个漠然的低眉。纡尊降贵换来的,只会是对方愈发地居高临下和颐指气使。没有*视,就永无对等。
也不要在喜欢和不喜欢上,分出好人和坏人来。带着情绪倾向的眼光,难免会陷入褊狭。咬人的,你不能说它是坏狗。狗总是要咬人,这是狗的天性。也就是说,在盯着别人的同时,还要看到自我的缺陷和不足。
当然了,极致的喜欢,更像是一个自己与另一个自己在光阴里的隔世重逢。愿为对方毫无道理地盛开,会为对方无可救药地投入,这都是极致的喜欢。这时候,若只说是脾气、情趣和*性相投或相通,那不过是浅喜;最深的喜欢,就是爱,就是生命内里的黏附和吸引,就是灵魂深处的执着相守与深情对望。
这是一场诡秘而又盛大的私人化进程。私人化的意思就是,即使无比错误,也无限正确。有时候,你的无数个回眸,未必能看到一个檫肩而过;有时候,你拿出天使的心,并不一定换来天使的礼遇。如果对方不喜欢你,都懒得为你装一次天使。谁也不需要逢场作戏。尽管,一时的虚情假意,也能抚慰人陶醉人,但终会留下搪塞的痛,敷衍的伤。
所以,这个世界最冒傻气的事,就是跑到不喜欢你的人那里去,问为什么。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了,没有为什么。就像一阵风刮过,你要做的是拍拍身上的灰尘,一转身沉静走开。然后,把这个不喜欢自己的人忘掉。
一个人风尘仆仆地活在这个世界上,要为喜欢自己的人而活着,这才是最好的态度。不要在不喜欢你的人那里丢掉了快乐,然后有在喜欢自己的人这里忘掉了快乐。
勉强不来的事情,不去追逐。你为此而累的时候,或许对方也很累。你停下来了,你放下了,终会发现,天不会塌,世界始终为所有人祥云缭绕。
谁都在世俗的泥淖里扑腾着。有的人天生是来爱你的,有的人注定给你上课的。你苦心经营的,是对方不以为意的;你刻骨憎恨的,却是对方*以为常的。喜欢与不喜欢之间,不是死磕,便是死拧。然而,这就是生活,有贴心的温暖,也有刺骨的寒冷,不过是想让你的人生变得更加丰富,更加完整。
在辽阔的生命里,总会有一朵或几朵祥云为你缭绕。与其在你不喜欢或不喜欢你的人那里苦苦挣扎,不如在这几朵祥云下面快乐散步。
曼珠沙华——红色彼岸花
曼陀罗华——白色彼岸花
彼岸花花语:分离,悲伤的回忆
佛经记载“彼岸花,开一千年,落一千年,花叶永不相见。情不为因果,缘注定生死。”
关于彼岸花,有这样一个传说。相传以前有两个人名字分别叫做彼和岸,上天规定他们两个永不能相见。他们心心相惜,互相倾慕,终于有一天,他们不顾上天的规定,偷偷相见。正所谓心有灵犀一点通,他们见面后,彼发现岸是一个貌美如花的女子,而岸也同样发现彼是个英俊潇洒的青年,他们一见如故,心生爱念,便结下了百年之好,决定生生世世永远厮守在一起。
结果是注定的,因为违反天条,这段感情最终被无情的扼杀了。天庭降下惩罚,给他们两个下了一个狠毒无比的诅咒,既然他们不顾天条要私会,便让他们变成一株花的花朵和叶子,只是这花奇特非常,有花不见叶,叶生不见花,生生世世,花叶两相错。
传说轮回无数后,有一天佛来到这里,看见地上一株花气度非凡,妖红似火,佛便来到它前面仔细观看,只一看便看出了其中的奥秘。佛既不悲伤,也不愤怒,他突然仰天长笑三声,伸手把这花从地上给拔了出来。佛把花放在手里,感慨的说道:“前世你们相念不得相见,无数轮回后,相爱不得厮守,所谓分分合合不过是缘生缘灭,你身上有天庭的诅咒,让你们缘尽却不散,缘灭却不分,我不能帮你解开这狠毒的咒语,便带你去那彼岸,让你在那花开遍野吧。
佛在去彼岸的途中,路过地府里的三途河,不小心被河水打湿了衣服,而那里正放着佛带着的这株红花,等佛来到彼岸解开衣服包着的花再看时,发现火红的花朵已经变做纯白,佛沉思片刻,大笑云:大喜不若大悲,铭记不如忘记,是是非非,怎么能分得掉呢,好花,好花呀。佛将这花种在彼岸,叫它曼陀罗华,又因其在彼岸,叫它彼岸花。
可是佛不知道,他在三途河上,被河水褪色得花把所有得红色滴在了河水里,终日哀号不断,令人闻之哀伤,地藏菩萨神通非常,得知曼陀罗华已生,便来到河边,拿出一粒种子丢进河里,不一会,一朵红艳更胜之前的花朵从水中长出,地藏将它拿到手里,叹到:你脱身而去,得大自在,为何要把这无边的恨意留在本已苦海无边的地狱里呢?我让你做个接引使者,指引他们走向轮回,就记住你这一个色彩吧,彼岸已有曼陀罗华,就叫你曼沙珠华吧。
从此,天下间就有了两种完全不同的彼岸花,一个长在彼岸,一个生在三途河边。话说又过了很多年,天下有两个很相爱的人,可是有一年,男的在出外办事的时候不幸遇难了,他来到三途河边,看见满眼的血红,心里哀伤无比,他痛哭道:“我不要轮回,我要回去找我的妻子,她还在家里等我。”他跌跌撞撞的来到孟婆这里,喝下忘情汤前,他问孟婆,为何天下诸般,最后这汤独要人忘情。孟婆笑而不语,只是要他快喝,他呆呆的看着汤,说:“人都要忘情,我偏不忘,轮回后,我要去找我的妻子。”
男人的妻子得知他的死讯后,悲痛绝伦,几度寻死都被男子的家人救了下来,最后女子答应不再轻生,但是要终生守寡。男子的家人一来看她性格刚烈,怕旧事重提,又要徒惹她伤心,二来念她有心,便暂时答应了她,等她情绪稳定后再劝她改嫁不迟。就这样,女人便在男子家继续住了下来,靠缝补为生。
又说这男子轮回后,还真重新生在他和女子一起生活的小镇里,光阴飞逝,不知不觉二十年过去了,一天他出门经过女子守寡的门前,感觉到心里怪怪的,便停下来看了一眼,这一看不要紧,刚好被女子迎面看见。轮回后,这男子的相貌气质均已完全变了,可是女子一看见他,眼泪就哗哗的流了下来,她走到男子面前,说了一句:“你来找我了。”便昏倒在地。男子一看一个素不相识的老女人倒在自己面前,赶忙吓的逃离了那个地方。
后来这个女的重病不起,到死前翻来覆去的说什么,但是声音太小,没有人听清楚过,所以也没有在意,这女子最后滴下两行血泪,一命呜呼了。女子来到地府,看见孟婆,突然很轻的问她:“老婆婆,以前是不是有个男子在这里告诉你,他不会忘记我,一定会回来找我?”孟婆点点头。女子心疼非常,哽咽道:“那为何他回来却不肯认我,哪怕他跟我说句话,在我临死前来看看我也好呀。”孟婆拍拍她的肩膀,说:“你们很相爱,我很欣赏你们的勇气,这样吧,二十年后答案来临那一刻,我答应让你看看,只是这之前你无法转世,要在这里受苦二十年,你愿意吗?”女子说:“我愿意,不看见那个答案,我放不下对他的爱,即使投胎转世,也要心痛一世。”这女子于是被孟婆安排给彼岸花锄草,其实本无草可锄,但是女子的眼里满岸是草,锄了又生,永远锄不完,就这么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二十年后,孟婆把她带到轮回门前,说:“你站在这儿看着,但不要说话,你等了二十年的人,要来了。”女子激动的站都站不住了,好不容易*复下情绪,紧张的站在那里等着她爱的人出现。终于他走过来了,原来他得了病,没有治好,四十出头,又死了。他走到她和孟婆面前,孟婆把忘情水递给他,他拿起就要喝,女子急了,说:“你忘了你说的话吗?”男子看了她一眼,把手中碗里的水一饮而尽,接着走进了轮回门。
孟婆看着失魂落魄的女子,说,爱情是什么?不过一碗水罢了,你也喝了吧,能不能忘掉不是你说了算的,有今生,没来世,纵然你记得,他若忘了,跟真的忘记又有什么不同?
衣服上的补丁
他做生意发了财,成了个大款。
一天,他遭遇了一场车祸,好在事故不大,他只是划破了表皮。在等待维修车辆的时候,他忽然想到这附*是他父母的家,他已经很久没有回家看望父母了。在这个地方出了并不大的车祸,是不是父母在想着他,想让他回家一趟?他决定回去。为表孝心,他特意在父母家住了一夜。第二天走的时候,他接过母亲递过来的西装,发现衣服上破损的地方已经被母亲密密的针脚缝好。看着母亲通红的眼睛,他有些微微的感动,但又有些不以为然——他有的是钱,这衣服他回去就要扔掉了。
工作太忙,他回去后就把这件事给忘了,穿着那件缝了补丁的衣服在各种场所穿梭,还谈成了一笔久拖未决的大业务。一直忙到了晚上,他想起了身上穿的是件破衣服,就脱了下来,扔到了垃圾桶里。
第二天早上,他照例驾车到公司上班。不一会,进来两个警察,警察说明来意。原来,昨晚本市发生了一起绑架案,绑匪绑架了跟他相邻的一家公司的老总。老总家里报了案,如今绑匪已被擒获。在审讯绑匪时,绑匪竟然意外地说,他们原来是想绑架他的。所以,警察今天来提醒他注意安全。
他吃了一惊,问警察:“那他们为什么没有绑架我呢?”他知道,如果他遭遇绑架,他百分之百不会报警,而会尽一切可能满足绑匪的要求。他以前曾经考虑过这种事的应对方案,他唯一想的是必须不惜代价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
“因为你西装上面的补丁。”警察说。绑匪交待说,他们原计划是要绑架你的,可他们看到了你西装上面的补丁,便推想,你也许并不像传说中那么有钱,因为有钱人怎么会穿打补丁的西装。还有一个绑匪说,你衣服上的补丁就像他母亲给他自己衣服上缝的补丁。因为他们有这样相同的母亲,所以他不支持绑架你,而中途换了目标。
他一时感慨万千,没想到一个意外的补丁竟然救了他。警察临走的时候问他,衣服上的补丁是谁缝的,他说是他的母亲。警察说:“你应该感谢你的母亲。”
上午,他昨天谈成的那笔业务正式签字,客户问他:“你昨天穿的那件打了补丁的西装今天怎么没穿?”
他不好意思地说:“换下洗了。”
那位大客户拍着他的肩膀说:“你可能不知道吧,我们能跟你签约,都是因为你身上的补丁。从小小的补丁上我们可以看出来,你是个艰苦朴素的人,而一个艰苦朴素的人,无疑是最好的合作伙伴!”
他回到家,从垃圾桶里翻出那件打了补丁的西装,捧在手里,他感觉就像捧着个宝贝。抚摸着那密密的针脚,他像孩子一样,哭了。
神仙鸭子 这是孔府的一个传统名菜,相传始于孔子七十四代孙孔繁坡时期,在孔繁坡任山西同州知府时,府内厨师以鸭子出骨,加调料入碗加盖,上笼蒸制而成,肉质酥烂,香气浓郁,滋味鲜美,孔繁坡品尝后,觉得此菜制法与众不同,上笼蒸制以点香三炷烧尽为度,故取名为神仙鸭子。 八仙过海闹罗汉 八仙过海闹罗汉是孔府喜庆寿宴时的第一道名菜,从汉初到清末,历代的许多皇帝都亲临曲阜孔府祭祀孔子,其中乾隆皇帝就去过七次,至于达官显贵、文人雅士前往朝拜者更为众多,因而孔府设宴招待十分频繁,孔宴闻名四海。八仙过海闹罗汉,便是孔府名菜之一,它选料齐全,制作精细,口味丰富,盛器别致,该菜取用鱼翅、海参、鲍鱼、鱼骨、鱼肚、虾、鸡、芦笋、火腿等十几种原料为主,以鸡作为“罗汉”,其中八种主料为“八仙”,故名为八仙过海闹罗汉,此菜一上*随即开锣唱戏,一面品尝美味,一面听戏,十分热闹。 锅溻黄鱼 相传,福山有一女厨娘善煎黄花鱼,一次因主人催得紧,鱼没有煎熟,主人叫她重做一条,女厨娘想另做一条时间过长,主人又要发火,于是在情急之中,将锅内添了些汤汁和调味品,将煎鱼放入锅内溻熟,汤汁将收干时盛出端上,主人一吃绵软香嫩,大加赞赏,问这做法,女厨娘根据烟台人叫干东西受潮为溻的意思便说,叫“锅溻黄鱼”,女厨娘不仅发明了一道名菜,同时也发明了“溻”这一烹调方法。 扒鱼福 据传,秦始皇东巡,非常喜欢吃海鱼,但他爱吃鱼却不会吐刺,因他被鱼刺卡着不知杀掉多少厨师。这次路经福山,叫福山厨师烹制海鱼给他吃,福山厨师知道大祸临头,就将鱼放到案板上,用刀使劲拍打,嘴里嚷着:“就叫你送了我的命”。可拍打过后,发现鱼肉和鱼刺分离,于是将鱼肉制成丸子,放到锅里煮熟,送给秦始皇吃,秦始皇吃着又鲜又嫩又无刺的鱼丸子,龙颜大悦,称福山厨师有技术,从此氽“鱼丸子”这道菜便在胶东流传开来。不知流传了多少年代,福山有个财主非常喜欢吃鱼丸子,几乎达到每顿必吃的地步。这天厨师手被割破,不能用手挤丸子,于是他就用汤匙一个个挖着放入锅里,结果氽出的丸子两头尖、中间粗,酷似银元宝。财主问厨师这叫什么菜,厨师见其形灵机一动,脱口而出叫“氽鱼福”,财主非常高兴,大奖了厨师。此菜后来被发展用“扒”的烹调方法来做,这就是被称为山东名菜的“扒鱼福”。
天使的失误!
一天,一个盲人带着他的导盲犬过街时,一辆大卡车失去控制,直冲过来,盲人当场被撞死。他的导盲犬为了守卫主人,也一起惨死在车轮底下。
主人和狗一起到了天堂门前,一个天使拦住他俩,为难地说:“对不起,现在天堂只剩下一个名额,你们两个中必须有一个去地狱。”
主人一听,连忙问:“我的狗又不知道什么是天堂,什么是地狱,能不能让我来决定谁去天堂呢?”
天使鄙视地看了这个主人一眼,皱起了眉头,她想了想说:“很抱歉,先生。每一个灵魂都是*等的,你们要通过比赛决定谁上天堂。”
主人失望地问:“哦,那是什么比赛呢?”
天使说:“这个比赛很简单,就是赛跑。从这里跑到天堂的大门,谁先到达目的地,谁就可以上天堂。不过,你也别担心,因为你已经死了,所以不再是瞎子,而且灵魂的速度跟肉体无关,越单纯善良的人速度越快。”主人想了想,同意了。
天使让主人和狗准备好,就宣布赛跑开始。她满心以为主人为了进天堂,会拼命往前奔。谁知道主人一点也不忙,慢吞吞地往前走着。更令天使吃惊的是,那条导盲犬也没有奔跑,它配合着主人的步调在旁边慢慢跟着,一步都不肯离开主人。
天使恍然大悟:原来,多年来这条导盲犬已经养成了*惯,永远跟着主人行动,在主人的前方守护着他。可恶的主人,正是利用了这一点,才胸有成竹,稳操胜券,他只要在天堂门口叫他的狗停下,就能轻轻松松赢得比赛。
天使看着这条忠心耿耿的狗,心里很难过,她大声对狗说:“你已经为主人献出了生命,现在,你这个主人不再是瞎子,你也不用领着他走路了,你快跑进天堂吧!”
可是,无论是主人还是他的狗,都像是没有听到天使的话一样,仍然慢吞吞地走,好像在街上散步似的。
果然,离终点还有几步的时候,主人发出一声口令,狗听话地坐下了,天使用鄙视的眼神看着主人。
这时,主人笑了,他扭过头对天使说:“我终于把我的狗送到天堂了,我最担心的就是它根本不想上天堂,只想跟我在一起。所以我才想帮它决定,请你照顾好它。”天使愣住了。
主人留恋地看着自己的狗,又说:“能够用比赛的方式决定真是太好了,只要我再让它往前走几步,它就可以上天堂了。不过它陪伴了我那么多年,这是我第一次可以用自己的眼睛看着它,所以我忍不住想要慢慢地走,多看它一会儿。如果可以的话,我真希望永远看着它走下去。不过天堂到了,那才是它该去的地方,请你照顾好它。”
说完这些话,主人向狗发出了前进的命令,就在狗到达终点的一刹那,主人像一片羽毛似的落向了地狱的方向。他的狗见了,急忙掉转头,追着主人狂奔。满心懊悔的天使张开翅膀追过去,想要抓住导盲犬,不过那是世界上最纯洁善良的灵魂,速度远比天堂所有的天使都快。 所以导盲犬又跟主人在一起了,即使是在地狱,导盲犬也永远守护着它的主人。
天使久久地站在那里,喃喃说道:“我一开始就错了,这两个灵魂是一体的,他们不能分开……”
.这是一个种满仙人掌的花房,我拿着一个叫幸福的气球站了很久,很久。
2.那么多人都不再相信爱情了,那你呢?
So many people have lost faith in love , are you one of them ?
3.总是莫名地觉得幸福,尽管我还不知道幸福是个什么东西。
4.词语中,字的反复能加强语气。来来**,反反复复。
5.用拒人千里之外的冷酷来掩饰自己试图与人亲*的热血沸腾,这算完美人格,还是闷骚?
6.小帅问我,人为什么会死。我说,书上说,人之所以会死,是因为身体不能承受进化的能量。
7.有时候阳光很好,有时候阳光很暗,这就是生活。
8.我还在这里出丑过,当时MC推出摇摇乐,我不知道应该放调料进去,结果挤了三包番茄酱进去摇。
(我只是觉得,写出这些的人真的好真实)
9.我们玩真心话大冒险,你要选一个人亲耳朵的时候,你选择了我,我悄悄地开心了。
10.小王子问他:为什么不停地喝酒,他说因为我难过,小王子问,那你为什么难过呢,酒鬼回答,因为我酗酒。
11.我不怕浪费钱,我没有那么多钱浪费,我只怕我的那么多的感情你都不在乎。
12.我和欧文说,我妈妈现在整天在家,看到一个叫大长令(da zhang ling)的泡菜国连续剧。欧文愣了一下,然后笑得不行,说,那个是大长今(da chang jin)。我和他犟,我说XX令在韩国古代指官员的职位,然后我们打赌一瓶可乐,当然,我输了。晴天讲,不二仔叫大长今big long today。
13.I want to hear but not to listen
I want to say but not to tell
14.我开始不相信这些,关于你的,关于我的,关于语言,关于表情,关于神态,那些诺言,那些思念,那些温柔的叮嘱,和残酷的对白,我都不想再相信了。慢慢地,我开始只相信时间。
15.游乐场不知疲倦,周而复始地旋转。它不知道,即使它24小时不停歇,也不会有人365天留下来。
16.不管之前的喧嚣怎样爬过我们的伤口,但剩余的每一天,都会在每一个喜欢你的日子里,被你喜欢。
17.过去我没有来得及珍惜的人,请你们珍惜自己。
过去没有来得及珍惜我的人,请珍惜现在或将来的人吧。
18.最开始喜欢上大学的女朋友,是因为我骑自行车载她,她很自然地搂了我的腰。
19.我在想,我们的生活就是由同学构成的。幼儿园,学前班,小学,中学,高中,大学。即使是那些你不认识的人,也是同学的同学吧。
20.爱是旅程,彼此要好好地对待,因为要结伴走很长的路。
21.如果你还肯听,我想说声我爱你,反正自作多情是我看家本领。
22.happy birthday:因为自己出生而觉得开心。
23.我已经正好18岁零48个月了。
(还有大半个月,我也可以这么说了)
24.昨天我们第一次视频的时候,你穿西装,打领带,我当时挺激动,一直在喊爸爸,你就一直在擦鼻子,你是感冒了,还是哭了?
25.只记得你把我送上出租说再见以后,我都没有回头,只是在后视镜里看到你站在那里,站了很久。
26.什么都有期限么?凤梨罐头有期限,护照visa有期限,浦发信用卡有期限,全脂牛奶有期限,连密封在蓝色铝盒里的PEPSI也有,那快乐有么,悲伤呢?
是不是一个人一生只能说10000次我爱你,所以有些人怎么也不肯说。
是不是一个人一辈子只能哭1000次,所以有些人即使亲人离开,爱人分手,心被揉得粉碎,神情恍惚,也都没有一滴眼泪。
27.那个神通广大的人啊,如果每次我许愿的时候,都是相同的愿望,你可以帮我实现么?
28.想要把灵魂挂得高高的。
29.科学杂志说我们在妈妈肚子里,有一个阶段是雌雄同体。
30.我以为快乐不会长久,怎知一日比一日快乐。
31.认识你一年了,想说nice to meet you,本来应该是见面的时候说的话,可是我喜欢认识以后说。
安东尼是个幸运儿,我想。
32.日本人叫你ドラえもん,香港人叫你哆啦A梦,我喜欢叫你机器猫。
你,阿拉蕾,圣斗士,七龙珠,是我童年里的四大名著。
33.zell从超市拿回来了一套小鸭子,于是最*我们都很喜欢泡澡,放一些用过的lipton茶包,蜂蜜,柠檬,牛奶之类。
这里放水时候,漩涡是顺时针的,中国是逆时针,很有趣,这个是由于地转偏向力的原因。
34.影子:我们寝室的哥们被他女朋友踹了。
安东尼:女朋友还挺有力量。
35.我深知,快乐,没有寂寞长久坚强。
36.一直没有掉下来的泪,就这样消失。
37.和一枚风和日丽的你。
38.因为压强关系,太空人是哭不出来的。
39.天空很空。
40.我不断地眨眼,好像是不停按下的快门,想把这个情景,很认真地记在心底,然后,打印冲洗出来。
41.在心里暗想,不要回头,不要回头,可是,快要到拐角的时候,还是快速地转过头去看了下,你还在那里,和你招了招手,发现你表情少有的严肃。
42.回墨尔本的飞机上,我觉得,我还能走得更远,还能更坚强,能更幸福。
43.即使你骗我,我也想相信你。
44.亲爱的欧文,那些我们一直好奇,而又有一些惴惴不安的未来,有的时候,在我心里,隐隐约约地感觉到,它们是明亮的。
45.下午三点一刻,用了一个小指的长度想你。
46.小的时候,学校组织看电影。过马路的时候,可以和女生牵手,是很美妙的一个部分。
47.看到灯塔的时候,我会很自然地想起你。只是现在,我觉得就算有天你不再指引我了,我也能找到回去的路。
48.生活是一场又一场美好事物的追逐。
49.我们都很仔细地思考、定义过所谓幸福的生活,不过我们都没有认真地活。
爱果汁的女人有着水果般的肌肤,散发着水果般诱人的香味.
她是很爱她丈夫的,就像她丈夫曾经很爱她一样.一场舞会成就了他们的爱情.那时她很瘦,长得很可爱.他很高,很阳光.他们的结合是命中注定的,像美丽的童话,不同的是他们是没有磨难的王子与公主.幸福的生活在他们的"城堡"里.
他爱咖啡,爱在喝咖啡时看报纸.她爱果汁,爱在喝果汁时观察别人.他们都爱音乐,他们穿梭在各种舞会上,乐此不疲.他们都爱热闹.......
每天他很忙,作为一个manager,公司有很多事需要他去解决.她很闲,每天有大把光阴可以浪费,她常带着小狗去公园.
生活在*淡中进行着,有时两条交叉的线也会*行.
她在得知丈夫有外遇是在一个地铁上.隔着窗户,她看到丈夫的手搂着一个女人,一个陌生的女人.她一颤,一种PH值小于7的液体从她的脸上流下.
生活照样进行着,直到那个舞会的到来.那天他们同去参加了一个舞会,舞会上,他一直默默坐着喝咖啡,她坐着喝果汁.突然,她想去透透风.在天台,她碰到了失散多年的友人.他依着栏杆望着她,笑了.
原来他经常陪同妻子来参加舞会,只是他们不曾见过面.而他的妻子此时正与她的丈夫坐在一起喝咖啡.
他们默契地一笑,彼此都不敢触及心中的脆弱.
曾经他是学校最有男人味的男人.
曾经她是学校人气指数最高的女人.
曾经他们是一对密友.
这时他的妻子和她的丈夫向他们走来.她的丈夫介绍说这是我们公司的秘书.
"知道啊"他们同时说.
他们没告诉他们,他们是同学,她觉得没必要.
后来,在舞会上他们经常见面,他和她还是密友,她叫了一杯果汁,给他叫了杯咖啡.他讶异,他问为什么知道他喝咖啡.
"直觉"她答道.
他们最终还是分了.
她在她的最新作品中写道:"果汁的香味和咖啡的香味都很浓郁,它们倒在一起会使对方的香味受到抑制.因此,它们最终还是分开来.没有人会把果汁放进咖啡里,就像没有人会把咖啡倒进果汁里一样.咖啡是具有诱惑力的东西,每个人都想去品尝,爱果汁的女人却例外,因为咖啡注定不能与果汁混在一起."
她一直寻找着和自己一样爱喝果汁的男人,但是没有成功.她知道这很难,果汁是幼稚的,没有男人会注意到它的鲜美.
她一直过着单身的生活,每天喝上三杯果汁,她依然爱在喝果汁时观察别人.
那天,她又坐在那喝果汁,对面坐了一对情侣,男人为女人点了杯咖啡,却为自己点了杯果汁.女人感激的冲他微笑,男人幸福的望着女人.她楞住了,果汁不小心溅了一身.她看着他们,眼泪下来了.她很想走过去,告诉他们,果汁是不能和咖啡在一起的.但看到他们是那么的幸福,她不忍心.
一个月后,还是在地铁上,她看到了那个喝咖啡的女人依偎在一个男人的肩膀上,只是那个男人已不是当初她所见的那个.她脑子刹那被电了一下,她没能上地铁,站在那看着地铁远去.....
她转身,突然看见了一双和她曾经有着相同孤寂眼神的眼睛,正追随着地铁的离去.......
她的心一阵抽痛,为他,也为自己.
她走了过去,告诉他有关咖啡和果汁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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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浩荡荡、热热闹闹一批人坐下来,苏打绿的成员总共有六个人,大部分是大学刚毕业和刚考上研究所的年纪,访问他们比较像是老师在课堂上问问题,丢出一个问题之后,总会有一小段不知道谁该要回答的尴尬沉默,接着就是彼此互相推讬,嚷着要推派哪位代表回答。
渐露头角
苏打绿的成员多半是政大的学生,鼓手小威、贝斯手馨仪以及主唱青峰是在附中时就组团,大家不约而同考上政大,中间经过几次团员的更迭,电吉他手阿凯、吉他手阿福的陆续加入,最后则是在去年入团的提琴手阿龚,完成了现在的阵容。苏打绿之所以叫苏打绿,怪名字并非有什么深沉的涵意,纯粹只是因为团员觉得“苏打”很适合用来形容自己的音乐,而主唱青峰喜欢绿色,“苏打绿”的名字就此拍案。
今年的海洋音乐季获得了评审团大奖的苏打绿,很幸运地在当场便得到知名制作人林暐哲的邀约,有机会进入唱片市场,发行单曲唱片。“林暐哲自己到后台找我们,递名片给我。”青峰说:“我当场就吓傻了,马上跑去跟其他团员说:‘ㄟ!他是林暐哲耶!’没想到他们的反应居然是:‘啊?林暐哲是谁啊?’”
其实在林暐哲之前,已有许多识货的音乐人,向苏打绿探寻过发片的可能,但最后却都无疾而终。“因为他们有的想改变我们;有的只想接收我们音乐里的某个特点,我们都不能接受。”馨仪说:“但是林暐哲同时接收我们的优点和缺点,不试图改变我们,而是让我们的优点发扬光大。”
无法归类
苏打绿的音乐很难定义,它有点像英式摇滚,但又不完全是。这也许和六个成员,对于音乐的启蒙和品味都大不相同有关。鼓手小威的父亲是牧师,从小听教会音乐长大;阿凯的音乐启蒙是大学学长介绍他听的齐柏林飞船;阿龚4岁就开始学钢琴,受到古典乐的薰陶最深;青峰在国中以后,接收姊姊留下来的国语流行唱片,开始听王菲的《天空》;馨仪喜欢日本摇滚乐;团长阿福高中时就到民歌餐厅演唱,不过当他说出自己拥有的第一张专辑是Back Street Boys时,马上受到团员的一致炮轰:“亏你说得出口!”、“超丢脸的你!”这样多元的音乐喜好和风格的撞击之下,造就出苏打绿无法归类的音乐风格。即使彼此的音乐品味互不相同,但大家在创作编曲时,都会抛弃成见,讨论的只是:这东西好不好听?彼此喜不喜欢?
6个人拿起乐器、阵仗摆开,在熙来攘往的西门町拍照的确是一件很招摇的行为,惹来不少人驻足围观。有个男学生怯生生地拿起相机问我:“可以拍照吗?”我好奇回问:“你知道他们是谁吗?”男学生说:“当然知道,他们是苏打绿啊!我超喜欢他们的歌。”
这是苏打绿的第三张CD, 三首从未发行过的新歌 "Believe In Music" " I Don’t Care",跟 "蜘蛛天空",是 2004年7月24号在The Stage现场演出的录音,里头还有两支 Music Video,所以也可以叫做AVCD。
有人说苏打绿的现场比录音室好听,其实现场录音是个相当严酷的考验,录音室可以错了再来,现场演出却只有一次机会。当然,以现代的录音技术,是可以修补当天演出的错误,但是这张唱片的后期制作,苏打绿完全没有任何一点重唱,重弹的部份,制作人只是尽力的捕捉当天现场演出的氛围。
因为相信音乐的魔力,相信苏打绿现场演出的魅力,相信音乐不该作假。所以说,就这样吧,让永远变成永远,一个美好而传神的记录。那天的苏打绿很摇滚,跟之前的两张单曲"空气中的视听与幻觉"及"飞鱼"的风格非常不同。
这个想像力无穷,无法清楚界定曲风的新秀乐团,带着一种台湾年轻乐团中罕见的早熟态度和技术,勇敢的挑战自我极限,用令人喘不过气的爆发力飙起了摇滚,却依然保有原来的华丽美感,这就是苏打绿,永远带来猜不到的惊喜。
ok love 苏打绿